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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作文实用20篇

要是有人问起这个世界上最深厚,最真挚的爱是什么?小编收集了2024年书香三八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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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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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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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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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了,当我们正准备回家时,张老师走进教室,交代我们一件事:十月二十八日,黔东南要对全县的六年级学生进行水平测试,范围无限。因为范围是无限的,可能一到六年级的所有知识都会考到。我推荐你们去买这本:《语文知识集锦》这本书包含了小学的知识。对我们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交代完,我们就回家了。

我回到家,从家里拿着20元钱,就往书店走去。不过一会,我走到书店里,细细端详着整整齐齐放在书柜上的书。“《字词句篇》……呀!怎么没有啊?”我自语道,身后走来一位叔叔,把我吓了一跳。原来,他是这个书店的推销员,他答应,帮我找《语文知识集锦》。我付好钱,兴高采烈的拿着书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起了这本书,“哇,果然有许多的知识啊!书上有许多个专题,有谚语、歇后语、谜语、对联、公益广告等许多课外知识。”我边说边翻着书。我翻了关于《三国演义》的歇后语:关羽赴宴——有胆有魄。包含十二生肖的歇后语:龙王跳海——回老家。天气谚语:天上星星密又密,地上下得烂如泥;天上星星稀又稀,地上渴死老母鸡……

这本书还教会我们:写作文应该按这个顺序来写,要先审题意,然后定中心,选材和列提纲,最后修改作文。可以修改语句,将可有可无的语句尽量删除去。可以修改思想内容,就是看所写的内容有没有意义,如果没有,或是没有一个明确的中心,内容就应做重大修改。

写作文过程的具体方法是教我们:根据题目要求确立中心确定好中心选好材料后,合理安排先写什么。那些要详略写。书上还教我们总结点题式的结尾。例如:“如果将来我有什么交给我的孩子,我会告诉他:假若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练好作文的基本功因该在平时注意积累,语言简练、词汇丰富。注意标点符号的用法和书写格式。而如何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则可以有计划有目的的地进行阅读。在阅读时边读、边想、边写读书笔记,做到动眼、动口、动脑、动手。

这本书使我在学习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体验到快乐。我们应该多读读课外书,充实自己对学习才会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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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给卖火柴的小女孩的一封信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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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女孩

你好!

读了你的故事后,我非常的感动,你那么乖巧,换来的却是寒冷与饥饿。你那么可怜,那么无助,我不禁对你充满了无限的同情。 现在的生活好了,大家都渐渐富有了,人们的生活也过得幸福起来了,丰衣足食,大鱼大肉的。父母对自己的亲身骨肉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父母总是把好吃的留给自己的孩子,而他们却吃孩子们吃剩的,而对子女们的爱更是一个更胜一个啊!

可是现在的孩子却学会了顶嘴,骂人,打架等,在电视上我还看见有些人竟敢杀死自己的亲生父母!这是什么缘故?因为现在的父母都只有一个孩子,都太过分的溺爱孩子,所以才导致孩子养成了依赖的心,要是父母有稍微一点没有依孩子的做,孩子就发脾气,或大哭大闹,或赖着不走。

火柴的小女孩,你是多么的可怜,在旧年的大年夜死去了,而你还小,在未来的路上你还有很多未完成的任务;你是那么的无助,连一分钱也没有,那么饥饿,那么寒冷,穿着单薄的衣服,又赤着脚,我的心仿佛被针刺了般疼痛。

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让你看到我,看到我不是以前那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子了,我要超越自我,让我不再像从前一样,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表现差的令妈妈直摇头,我要让自己的成绩突飞猛进,表现让妈妈重新扬起那漂亮的嘴角。

祝:

在天堂的每一天开开心心!

和奶奶忘掉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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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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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我是一个比较爱看书的人,而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姜戎所着的《狼图腾》。

以狼为图腾?狼分明给草原民族带来了那么多惨不忍睹的损失,为什么还要将狼视为图腾神灵,甚至连死后的尸体也让狼吃掉?我带着事先了解到的问题,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阅读与理解。“民族性格决定民族命运”、“草原狼是草原的守护神”、“天兽人草合一”、“草原骑兵是草原狼训练出来的”……各种新奇的概念颠覆了我对草原安详、宁静,对草原狼冷酷。黑暗甚至邪恶的认识。这些理论对我来说如雷贯耳,让我豁然开朗。这不正是中华民族这个文化古国被游牧小民族和西方列强打的体无完肤的原因吗?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

到了深夜,在妈妈的多次催促下我终于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一连几天,我几乎一有空便捧起了《狼图腾》:抓住小狼时的激动,围狼打狼时的害怕,狼掏马群时的刺激,反被狼包围时的紧张,杀死小狼时的悲痛欲绝……各种心情杂乱无章,无一刻放松,解脱。人生是战斗,不战,死;战败,死;战胜,再战!草原如此残酷。草原人从小生活在战争中,他们从小受到狼性的熏陶,他们有狼的智慧、勇敢、耐力、坚强、战术,甚至狼不惜自断一臂以求保命的狠劲。忽必烈、成吉思汗那个时候学狼学的最像,中国也最强大。她创造了历史上最大的一块版图。我渐渐清楚了为什么游牧民族以狼为图腾,是狼给了他们战斗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狼是草原人的导师,是带他们走向强大的图腾导师!

我时常想,如果中国能减少些农耕民族的畜牧性,增加些游牧民族和西方国家的狼性,以中国五千年的文化沉淀,绝对能在短时间内跻身一流大国,超越美国,成为第一强国!可在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畜牧性又那能那么容易改变?

我真的希望中国攻破这个难关,竖起那面狼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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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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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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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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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哪本吗?那就是——《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那你知道我为什么我这么喜欢这本书吗?

我的原因是:这本书里有很多栏目。其中,“吹牛大王”是我最喜欢的栏目。而且,这本书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很多。

每个月的月初,我都盼望着新一期的《课堂内外.创新作文》。每次我们经过书摊,我都要问一问有没有这本书,如果有,我就让家人买。到了家,我就一屁股坐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翻着书页。看到好看、好笑的话,我就旁若无人的哈哈大笑。

这不,我写完了这篇作文,又要去书摊问老板:“书到了没有?书到了没有?”

瞧!我心急的样子,你们说,我是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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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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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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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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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哪一本啊?”我会毫不疑问地回答他:“是吴承恩的《西游记》。”

我九岁时,看到电视上正播出《西游记》的电视剧,因为别的台都在放新闻,所以我只能看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就觉得很有意思,就去书店买了一本少儿版的《西游记》。我在读《西游记》时会有很多不认识的字,我会把这些字写在一个本子上,等我读完了再在字典上找这些字。就这样我的汉语水平就逐渐提高了。说起来我还真要感谢《西游记》呢,因为它不仅让我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还能提高我的汉语水平,真是一举两得。

在书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虽然毛手毛脚,但他勇敢,嫉恶如仇。他的第一位师傅是菩提祖师,学会筋头云和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大闹龙宫获得如意金箍棒,又大闹地府勾去生死簿。后被天庭招安,玉皇大帝封弼马温。因瞧不起这个职位就大闹天宫,打败十万天兵天将,但被如来打败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来拜唐僧为师,帮助他度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后被封为斗战胜佛。

希望你有时间也能读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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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卖火柴的小女孩后记作文800字

全文共 2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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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新年的第一天,到处是人们的欢歌笑语,到处都洋溢着幸福的气息——今天是一切的起点,人们要忘却去年的不愉快,全新全意地投入到新的一年去。真好啊。

在热闹集市的一角,一个衣衫褴褛的长满胡子的中年男子带着乞求的目光把脏乎乎的手伸向了一个衣着华丽的贵族妇女,贵妇手上镶着宝石的戒指闪得男子睁不开眼睛,高傲的贵妇嫌弃地瞄了一眼男子,就迅速看向别处,生怕这个低贱的男人污染了自己的视线。但是,贵妇依然让下人扔了几枚银币给男子——毕竟今天是新年的第一天,人们对乞丐也格外开朗。

男子小心翼翼地接过银币,用衣袖细细的擦拭着银币,然后装进兜里。男子直起佝偻着的身子,看向远方,乌云在聚集。

今天收获颇丰,男子拍了拍鼓鼓的口袋,因为是新年的缘故,所有的人都变得富有同情心。男子一瘸一拐地向前走着,一边灌了一口廉价的白酒。他的腿是因为年轻时口出不逊被人留下的痕迹,曾经是他在餐桌、酒桌上吹嘘的资本,可现在呢?母亲的暴病而亡,妻子的突然跑掉击垮了曾意气风发的男子,于是他选择靠乞讨度日。而他那唯一的小女儿,也被他指使去卖火柴。母亲死后,他染上了酗酒的毛病,他靠乞讨挣来的钱哪够支付他酗酒的毛病?一旦酒没了,他就把气撒在女儿身上。但是从内心来讲,他还是爱女儿的——毕竟,女儿是他唯一的情人啊。

忽得,一阵雷声传来。一些细小的雨点落在男子的身上。男子无视这些细小的雨丝,把目光落在了一家烤鹅店里,虽然在下雨,但烤鹅店里依旧透着暖意。男子犹豫了一下,灌了一口啤酒,笑了——她最爱吃烤鹅了…

雨下大了,雨滴在地上溅起了污黑的水花,人们奔跑着,想找个避雨的地方。男子漫无目的地寻找着女儿,他知道女儿没有他的命令是不敢回家的。男子摸了摸湿掉的衣服,打了个寒战。“大冬天的,这雨还是真反常啊”。男子自言自语到,昨天还那么冷的,还下了雪,今天居然在下雨,还好雨不大,不然真的要冻坏了……”男子喝了一大口酒,走路走的更歪歪扭扭了。

细密的雨帘蒙住了男子的眼睛,他找不到女儿,哪都找不到。忽然,他远远发现前面小巷的拐角,蜷缩着一个人,他好奇地走上前去。

男子倚着小巷的墙,呆呆地盯着眼前这小小的,女儿的尸体。女儿静静地蜷着,浑身都湿透了,漂亮的金黄色的卷发粘在她的脸上,女儿安详地笑着,手里紧紧攥着一把燃烧过的火柴。

男子的脸上滑过泪水,和雨水混在了一起——口袋里的一小块烤鹅还散发着余热。男子的瘸腿颤抖着,另一条腿抽搐着,他瘫坐在满是泥水的冰凉的地面上,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为何命运对他如此不公?他嚎啕大哭着,他心中唯一一块跳动的地方正慢慢被绝望侵蚀。

忽然,男子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声音,这一切真得怪命运么?

男子愣住了,呆呆地盯着女儿的尸体,他想起他把女儿粗暴地推出家门的场景,想起了他喝醉酒时用皮鞭抽打女儿撒气的场景;想起了女儿因为没卖出火柴时的极度惊恐的眼神;想起了妻子因他与酒相伴的哭泣;想起了妻子夜里逃走时留下的长信……

呵呵,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啊。男子苦笑着,泪水更是在疯狂的往下涌。雨继续下着,不过变小了,滴滴答答的雨水落在屋檐上,地面上,奏出了凄凉的乐章。男子终于明白了,他才是罪魁祸首!可明白了又有什么用呢?他什么都没了,他甚至连挽回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呆呆地看着女儿小小的尸体,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沙漠。

一阵风灌进了巷子,扰乱了男子的思绪,让他一下子回想起了十几年前的那个晚上。

雨不停得下着,雨声夹杂着风声,发出幽灵般的哀嚎。一阵冷风吹开了窗户,屋子里的炉火变得躁动不安,妻子努力把窗户关上,回到床前。床上,男子垂头丧气的躺着,母亲仔细地揉着男子的一条腿。

“哎……”男子深深叹了一口气,“我以后就是一个残废了,我什么都干不了了,要靠别人养活了!”男子使劲捶打着床头。妻子抓起男子的一只手:“想什么呢?你因为反抗权威,伸张正义被陷害,我为你感到骄傲呢!”妻子一边说,一边擦去眼角的泪滴。“可是……我以后就是残废了,我已经对未来绝望了……”母亲微笑着摸着她的头说到:“孩子,记住,永远不要放弃希望!你不过是失去了一条腿,就算只是去了一切又怎样?只要你还活着,就有无限可能!你要记住你还有亲人……”“嗯!我不会放弃希望的!”男子坚定地说。

窗外的雨依旧下个不停。

就是从那个时候,自己开始以那条残腿为荣的吧……男子想到。可是,他忘记了母亲最后让他记住了什么,又究竟是什么让他变成这样的呢?男子盯着手中的酒瓶。明明说好的不会放弃希望,结果呢?他变得颓废,开始苟且偷生,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失去了一切,还要继续如此么?

男子又看向女儿的尸体,眼泪又止不住地往外溢。

雨丝很细,很均匀的浸染着世界。雨是要停了么?

男子咬了咬牙,狠命拽住湿漉漉的衣袖,在脸上来回抹,想要把脸上的雨水和泪水擦掉。又把瓶子里的酒倒进嘴里,灼热的酒液顺着他脸的轮廓淌下。他挣扎着站起来,把酒瓶狠狠摔在地上,溅起了一大片水花。

雨渐渐停了,天空中的乌云渐渐散开。阳光一点点,一点点洒下来,一束束的橘黄色和湿润的空气融化在一起,形成一道道明丽的光晕。

男子深深看了女儿的尸体一眼,一瘸一拐,坚定地朝着那束最明亮的暖橘色的光移去。

屋檐上的雨水缓缓落下,地上的积水被激起朵朵涟漪。乌云渐渐消失,阳光渐渐倾泻而下。

男子看向天空,突然想起了那个雨夜母亲对他说的话——你要记住,若黑夜有光芒,就能化作星空,若雨天有希望,就能变成万里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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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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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阅读课外,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是一部阿拉伯民间故事总集。“一千零一”是形容数目之多。《一千零一夜》也被叫作《天方夜谭》。这本书涉及的地方十分广,从沙漠到欧亚大陆到海洋,从印度、波斯到中国......故事中的人物形形色色,有王公贵族、哈里发商人、哲学家、诗人、牧民、科学家、医生、骗子、强盗、奴隶、魔法师......甚至还有能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神灵与魔鬼,有些故事还描写奇珍异宝和名贵的动植物。这本书大多揭露统治者残暴、奢华、愚蠢和赞杨贫苦人机智、勇敢、勇于反抗的精神。

《一千零一夜》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着一个道理,那就是善良的人会得到幸福、光明的生活,而一切黑暗势力最终会被消灭,得到应得的报应。我最喜欢书中《鸟兽与木匠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古代的一对孔雀因受到猛兽的侵袭,就飞到另一个岛屿安家。一天,他们遇到一只鸭子,鸭子之前先后遇到狮子、毛驴、黑马、骆驼和一个木匠。

毛驴、黑马和骆驼都受到人类的危害,狮子为保护它们而想去杀人除害。但是,木匠的花言巧语使狮子放松了警惕,被木匠骗进笼子里烧死了。鸭子看到这一幕,十分害怕,逃了两天两夜的路,来到孔雀栖息的大树下。鸭子把它的经历告诉孔雀,让孔雀知道了最可怕的不是猛兽而是人类。后来有羚羊来了,为了御防人类的捕杀,羚羊和孔雀结为盟友一起过安定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人类还是找到它们,吓得孔雀和羚羊跑了,只有鸭子拿不定主意,呆呆地站地那儿不动,被人类捉住了。

剩下羚羊和孔雀在那儿生活下去,它们齐心协力一起防止人类对它们的伤害。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破坏大自然,不要滥杀野生动物,不然的活总有一天,所有的动物都会离我们人类而去,而我们人类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了。 我经常捧着《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来读,故事中的人物斗智斗勇和离奇的故事,那大如海岛的鲸鱼、翼若垂天的神鹰、巨石般的鸟蛋、在空中自由飞翱翔的鸟木马、神奇的戒指......令人匪夷所思,看得我眼花瞭乱。这些离奇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越读越想知道故事的下文,想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一千零一夜》在我空闲的时候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还开拓了我的视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所以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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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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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摆放着很多很多的,有的是小说、有的是绘本,还有的是睡前故事、古诗词、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

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放着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应该叫皮皮,可是为什么是长袜子皮皮呢?那她的袜子有多长呢?那就要走进这本书里去寻找答案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长着红色头发的小女孩,她叫皮皮。她的头发是扎的两个刷刷,就像两团熊熊燃烧的大火。最有趣的是,她的一只脚上穿着长到膝盖上的黄色的长袜子,可另一只就是到脚脖的红袜子,还穿了一双特大号皮鞋,就像两条黑色的小船。皮皮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一只手可以举起一匹强壮的骏马,这证明她的力气很大。

看完封面,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了这书。

目录上写着,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皮皮捡破烂并和别人打架……看到这些有趣的目录,就忍不住想看。

故事讲的是维拉。维济古拉里住着一个小女孩叫皮皮,邻居杜来和阿妮卡成为了皮皮的好朋友,她们相邀去了黑人岛。经历了无数次旅行,最后她们来到了一个孤岛上,并在那里生活。她们不仅去航海,还去了好多其他的地方,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皮皮劝告基姆和伯克、皮皮对基姆伯克的不耐烦。有一天国王说:“只有小孩留在岛上,其余的人都跟我去打猎。”大家说:“好啊!”于是国王他们就走了,皮皮说:“我们去山洞里玩抓石子吧!”大家说好啊,好啊!然后大家就爬进了山洞。

这时,强盗伯克和吉姆偷偷来到霍屯督岛来偷珍珠,他们故意对皮皮说好话,想把珍珠骗到手里,可皮皮就是不给他们珍珠。于是伯克和吉姆想:我们两个大人怎么骗不过那些小孩,看来我们得大显身手了。可皮皮力大无穷,他们当然斗不过皮皮。只见皮皮一手抓着基姆,另一只手抓着伯克,一下两个人就飞上了天空。过了一会儿,然后重重摔到了岩石峭壁上,痛苦的呻吟了好久,才爬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从此他们就再也没出现过这片海域。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以后我还要看1遍、2遍、3遍、无数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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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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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智慧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温暖,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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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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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打开语文书,被《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课文深深地吸引住了。读完这篇文章之后,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在除夕夜晚卖火柴,由于她一天没有卖掉一根火柴,没挣到一个钱,她不敢回家,因为她的爸爸会打她的。她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衣服,还没有穿棉鞋,因为她的一双很大的拖鞋在过马路时不小心丢失了。她冷极了,身体也冻僵了。她坐到墙角,因为她太饿太冷了,就擦燃了火柴,就是这小小火柴的火苗,让她感受到了火光的美丽和温暖。第一次她看到了一个温暖的大火炉,第二次看到了美味的烤鸭,第三次看到了一棵最大最美的圣诞树,第四次她看到了唯一疼她爱她但已去世的人——她的奶奶。慈祥的奶奶抱住了她,带她到没有寒冷和痛苦的地方——那就是天堂。就在小女孩那幸福的幻觉里,她真的被奶奶带到了天堂里:小女孩被冻死在墙角里!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为卖火柴小女孩的不幸而感到惋惜!同时我想到,同小女孩相比,我是多么幸福!从小到现在,我都吃饱穿暖,在家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疼爱我;在学校,有老师和同学的关心。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可我还常常抱怨妈妈,这个不好,那个不好的,对此我为自己以前的行为深感愧疚!读完卖火柴小女孩的故事,使我更加珍惜现在已经拥有的一切,更应该努力学习,要懂得感恩,感恩家人,感恩老师,感恩社会!以后做个有用的人,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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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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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有许多,我读过的书也不少。每看完一本书,书中的情景和画面总会清晰的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并反复回荡。《摆渡人》、《西游记》、《明朝那些事》等书至今令我记忆犹新。然而,我最爱看的,还是那耐人寻味的——《三国演义》。

喜欢历史,也喜欢了解历史,更喜欢去探索历史。刚读《三国演义》时,便发现这本书的与众不同,书中从不提及人物的心理,而是通过对人物的语言、行为,细节之处的描述,让读者自己去慢慢体会人物的心理,给人留有一定思考的空间。所以,才有了每个人读《三国演义》后的读后感各不相同,因为只有细细品味,慢慢琢磨,才能抓住作者的思想脉络,深沉而又含蓄,这不正是这本书中的迷人之处吗?

每次读《三国演义》都感觉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当我看到草船借箭时,不由得佩服诸葛亮的机智;当我看到关云长义释曹操时,不禁为他点赞;当我看到赵子龙在长板坡七进七出时不得不为他的忠诚与英勇拍手叫绝。同时,《三国演义》也不仅仅是一本书,而是对一段历史的缩影,更是你值得依赖的历史导师,作者罗贯中以大气的手笔撰写出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将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的百年风云,栩栩如生的落于纸上,让你读后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它对于我来说不止是一本书,更是一位知心的好朋友,希望大家也要会读书、爱读书,早日找到自己的“知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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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卖火柴的女孩读后感启发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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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冷极了,下着雪,又快天黑了,这是一年的最后一天——大年夜······”我坐在窗前,深情地朗读着丹麦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安徒生最出色的作品《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著作像磁铁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忘记了自我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当我读到“这一天,谁也没买过她一根火柴,没给过她一个钱”的时候,我想,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有同情心,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给他一个钱,为什么这么凄惨的事情就摆在你们面前你们却装看不见,你们为什么要如此狠心。当我读到“她敢从他那口袋拉出一根火柴去暖和自己的小手吗?”我体会到了小女孩的爸爸妈妈对她那么的狠心,我体会到了她的父母只是把她看做赚钱的工具,世上怎么会这样的父母呢?为什么这悲惨的事情摆在你们面前你们却置之不理呢?当我读到“奶奶抱着小女孩,飞到那没有痛苦,没有饥饿的地方去了。”的时候,我哭了…一根渺小的火柴,照亮不了这个开阔的世界,但是却能温暖一个小女孩的梦想。在小女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感受不到寒冷和饥饿,在她的眼前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看完这篇童话故事后,我觉得很不是滋味,脑海中时时浮现那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身影。想想穷孩子在饥寒交迫中生活,对比之下,我有一个幸福家庭,有美好童年,有关心爱护自己的父母,可是,自己有时却不能很好地用功学习,这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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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卖火柴的小女孩改写1000字

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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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晚上,天上飘着雪花,我吃完晚饭,听见有人在敲门,打开门一看,只见一个七八岁大的女孩提着一袋火柴,拿出一盒来说:“小姐姐,这是创意火柴,你买几盒吧!”

我一看,小女孩身上很单薄,都已经是隆冬季节,我们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她却只穿着一件很旧的线衣。我说:“现在的人都已经用打火机了,谁还用火柴。”小女孩可怜巴巴地说:“我爸爸喜欢赌博,欠了赌债,这些火柴是妈妈活着的时候做的,现在爸爸让我卖了换钱,要不就别回家。”我一听小女孩的爸爸这么可恨,就把她拉到家中,给她煮了一碗热腾腾的鸡肉面,让她吃饱饭再说。

我从柜子里找出几件衣服说:“你等会儿洗一下澡,今天就住这里了,反正你回去也没好果子吃。”小女孩大口大口吃着面,看来应该一天都没吃饭了,我想:“怎么还有这么狠心的爸爸呢?简直不可思议。”吃过饭我把小女孩带到浴室,告诉她怎么使用开关和调温度,还有哪些是洗发露,哪些是沐浴露,让她慢慢洗。

小女孩一会儿在浴室里喊:“姐姐,我的衣服呢?我告诉她扔掉了,换上那些新的便可,然后出来给她吹头发,帮她打理。”小女孩高兴地说:“谢谢你,如果我有一个姐姐就好了!”我笑着说:“以后,我就是你的姐姐了,只要你愿意,就可以在这里住,我爸爸妈妈在外地工作,每天有一个阿姨会过来做饭打扫,家里很清静,你尽可以住。”小女孩非常高兴,靠在沙发上竟然睡着了,看来她太累了,我轻轻把她抱到床上,盖上棉被,希望她能做个好梦。

第二天早上,小女孩醒来,瞪着眼睛看着我说:“姐姐,我梦到妈妈和奶奶了,她们想抱我,可是我刚扑过去就醒了。”我看着小女孩笑了,紧紧搂住她,是的,她太需要温暖了。

这时听到有人在和物业的人争吵,于是我打开窗户往下看,我们家住二楼,所以他们说话我会听很清楚,只见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喊道:“我要找我的女儿,我听人说她昨晚在这里卖火柴了,一晚上都没回去……”小女孩也爬到窗台上来看:“啊!是我爸爸,糟了,这下要完了,他一定会打我的。”

我拉着小女孩来到了楼下,只见那个男人扑上来就想打小女孩,还喊道:“你这个小东西还不赶快给我滚回去,你卖到钱没有?”小女孩吓得哆哆嗦嗦,我练过跆拳道,可不怕这样的凶人,于是拦住他说:“你有资格当爸爸吗?让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晚上出来,还穿那么薄,你就不怕冻死她呀?她跟着你回去也是受罪,不是冻死,就是饿死,你还是先把赌博戒掉,找一份工作,什么时候可以好好养她了再来接她吧,现在她就是我妹妹了,等你够格的时候我就送她回去!”周围看热闹的人也义愤填膺,谴责这个男人,纷纷指着他的鼻子说个不停,“怎么有这样的父亲,这也太不像话了!”

男人见大家都骂他,就灰溜溜地跑了,边跑边说,我回去找工作,很快就会来接孩子!

但愿他能改邪归正,善待自己的女儿,我拉着小女孩回家了,希望她能幸福的在这里生活,等待他爸爸的改变,有一个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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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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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养宠物,有人喜欢做手工,有人喜欢看电视,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看。因为看书能增长知识,积累词语。我每天至少有三个半小时在看书,至今为止至少积累了成百上千个好词好句,难道还不让你惊讶?

对于我来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了。没有书,对于我来说就像没有一生命一样。不过,长期以来的看书习惯,让我写作下笔如有神,从来不用打草稿、查资料,都是一气呵成,半个小时内搞定,积累的好词好句使我的作文栩栩如生,几乎就是用好几百个成语连起来的作文;还给我的绘画带来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虽然我没学过画画,但老师都夸我的画作远远超越了同龄人的水平。

我一开始接触书的时候,妈妈说我还很小,刚满月,当时我以为它是个玩具,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从色彩鲜艳的图片、绘本到文字小说都会读了。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

但是喜欢看书也是我的一个缺点,有一次吃饭,我拿着书走到餐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慢悠悠地吃饭,妈妈看见了,一下子抢过的的书,对我说:“边吃饭边看书对肠胃不好!”我没把这当回事,顺手拿起妈妈抢过的书,一边看一边吃饭,这个样子接二连三,妈妈已经筋疲力尽了,可我还在看。没办法,妈妈只好让我一边看书一边吃饭。

书使我的生活绚丽多彩,希望大家也能养成阅读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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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看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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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说的我喜欢看书。

在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特别迷恋其中的《月光森林》狐狸的故事,因为他的开头特别吸引我。可是就是因为过于的迷恋所以我掉入了它精心设计的“陷阱”。

那天下午妈妈让我把衣服甩好、晾干。我那时正在看书我那本《月光森林》所以只是口头上答应了,其实就没有听进去,后来妈妈出去了,我在知识的大海里遨游、探索。我看了很长时间眼睛感到不舒服就环顾了一下四周总感觉忘了那些事情果然不出我所料原来是妈妈交给我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我心想反正里妈妈回来还在我看会在干也不迟然后我就接着回去看书了看书。

接下来我看的更入迷这时我感觉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人物。仿佛亲身经历过所开的战会和参加过战争。我每次看见它们大战的时候都会捧腹大笑因为这实在是太有趣了一遍是动物一遍是屡战屡败的僵尸。两边可以说是巅峰对决。每当我看到动物大军快要赢的时候都会被一些东西所阻碍我真是替他们难过最后我总是感觉有事但是有想不起了我又不影响打扰这美好的看书时光我就接着看来起来我看我书以后回想起书里的内容又“咯咯”的笑了起来。

这本书把内容写的很详细点面结合而且还把它的每一个动作都写的是那么的详细。

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见衣架上空空如也,问我我让你凉的衣服呢。我这才想起来了妈妈交给我的任务羞怯的说:“在洗衣机里还没有那出来。”这时妈妈又看了看洗衣机里面有一股难忘的味道才知道衣服已经发酸了。再看看我手里拿着一本书才知道原来我是一直在看书了。于是妈妈告诉我以后要先完成我交给你的任务在看书。我笑了两声说:“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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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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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一本书的自述我是一本书,呆在书架上最显眼的位置,出生名门,有着高贵的贵族血统,吹牛?看看吧,在我的封面上,印着“刘墉精品书坊之纵横卷”的字样。我是这个书架上最幸福的了,我可不像其他那些高搁在书架顶层的书,小主人天天要把我拿出书架,细细品味呢。你瞧——我时不时就要秀给小主人一段精彩的幽默文字。我虽然没有什么插图,却满腹经纶,尤其是幽默元素,更是使小主人笑口常开。现在带有幽默元素的书本越来越少了,小主人看别的书时,可不像看我这样经常捧腹呢。我就更受到小主人的钟爱了。每每小主人伤心了,他就看看我,心情马上舒畅,真可谓是“心情调节剂”呢。你看,这是描写我的作者的一次理发经历:“当天上演的是一部武侠连续剧的完结篇,只见那小姐手下虽不闲着,眼睛却盯着电视不动,问题是,看也便罢了,她大小姐且十分入戏,只听那小姐一说:‘哇!这一刀好险!’于是小生就挨了好险的一刀。‘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姐大喊两声,于是小生也就差点脑袋开了花。回到家,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环环相扣,语言风趣,尤其是最后一句,“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多活泼呀!令人难忘!我的作用可不仅在此。我使得小主人学会了幽默,自己也会幽默了。那回,他考试没考好,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他的爸爸随口就感叹了一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呐!”小主人马上灵机一动,来了句“可天外还有九重天呢!”这句话让家里紧张的气氛迅速缓解了,大家都哈哈大笑,乐得开怀。不过如果没有我的熏陶,小主人能够这么幽默风趣吗?恐怕未必。所以我的作用可大呢。现在,小主人已经喜欢上了幽默风趣的书,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去搜集一些笑话,讲给他的爸爸妈妈听,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呢。不过他还是念念不忘我这个带给他幽默的“调节剂”,时常把我翻出来看看。我想他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应该非我莫属了。哦,对了,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你们我小主人的名字呢!他叫汪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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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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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哪本?”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当然是《未来简史》啦!”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17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习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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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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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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