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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作文热门20篇

要是有人问起这个世界上最深厚,最真挚的爱是什么?小编收集了2024年书香三八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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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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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的还的梦想,比花开的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的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就算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这是我最珍贵的感慨,是在读了这样一本后才彻彻底底领悟到的。

最初看到这本书时,并不精美的封面,一翻开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我对它毫无感觉,甚至不屑去看它。要不是要买一套书的话,我可能甚至一辈子也不会去翻开它,去细细品味。看到有无数人对它的好评,我百思不得其解,"也许这才叫文学吧"我心里暗暗想着。然而因无聊而第一次翻开它时,我才改变了想法。这本书就是罗曼●罗兰的《名人传》。

这本书包括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分别描写了一个音乐家,一个雕塑家和一个文学家。他们三个人虽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虑困苦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精力。

我虽然还没读完这本书,感受却已经很深了。贝多芬用痛苦和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是音乐界不朽的杰作;托尔斯泰则用他的小说向世界传播爱的种子。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是米开朗罗这位天才艺术家。书中他是一个极其矛盾的悲剧人物,他有英雄化了的天才,在艺术上无语伦比,他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但是他的意志却不是英雄式的,他的精神软弱无力,只能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他是天才的工具和牺牲品。他的一生没有一天快乐,几十年的辛勤劳动并不能实现他计划的万分之一。这位天才的艺术家88岁死于贫病和孤独之中,死前一周他还整天站着工作。米开朗琪罗是用血泪流下了给后人享用不尽的精神食粮的啊!这三位名人在面对苦难是所表现出的坚强和勇敢都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的。一定是永远!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音乐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从小热爱音乐,醉心于托尔斯泰和雨果的作品,形成了非暴力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他还在大学时期与托尔斯泰有书信来往,托尔斯泰的思想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你只要打开罗曼●罗兰的《名人传》,生命的烈火就会扑面而来。"我国著名的翻译家傅雷对《名人传》这样概述。优秀的传记不仅能鼓舞人,还能使人更深刻的认识世界,了解人生,或是像我一样能得出珍贵的感慨。

名人传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同学们,你也愿意接受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熏陶吗?如果你的答案是“是”的话,那你一定会得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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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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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伊璇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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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作文卖火柴的小女孩续写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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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奶奶抱得紧紧的,不到一会儿,就到了天堂。慈祥的上帝走过来,笑眯眯地说:“小女孩,你来啦!”并给了她一串钥匙,指着远处的一栋高大的别墅说,“你和奶奶以后就住那里了。”“谢谢。”小女孩说道。

走进漂亮得别墅,小女孩都看呆了。花园里一朵朵鲜花点缀着如地毯一样柔软的草地,旁边的小桥下,小溪清澈见底,溪水潺潺地流着;树上的苹果又大又红,惹得许多小鸟都爱去吃;远处的仙山更是云雾缭绕,一阵风吹来,雾气就在群山间散开来,一会儿像在群山中四处乱窜的小精灵,一会儿又像在山中采草药的老者。小女孩拉着奶奶的手,激动地跑进屋里。

“奶奶,您告诉我这是真的吗?”奶奶笑着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好孩子,不然还有假的吗?其实呀,你叫玛丽娜,你的妈妈是这里的仙女,我们下午就去找她!”说完,玛丽娜开心地点点头,向屋里跑去。

只见她的房里,“住”着一颗又高又大的圣诞树。树上挂满了彩灯、彩球、小贺卡和一颗颗闪亮的星星,玛丽娜从来就没见过这些东西,对这些都爱不释手。再往里走,一张豪华柔软的大床和两个衣柜进入她的视线。打开衣柜,只有许多皇宫贵族才有的,什么珠宝呀、首饰呀、公主鞋呀…都在里面了。

这时,妈妈从天而降,一把搂住了玛丽娜,说:“我终于找到你了。”玛丽娜没忍住大哭起来。

从此以后,她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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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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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喜欢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喜欢在花丛中采蜜,鱼儿喜欢在水中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老鹰喜欢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翱翔,而我则喜欢在屋子里安静的读,我想和大家一起分享《雷锋的故事》。我与《雷峰的故事》结下姻缘,还有一段小插曲呢!记得那次,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雷锋的名言:“我愿做高山岩石之松,不愿做湖岸河旁之柳,我愿在暴风雨中锻炼自己,不愿在平平静静的日子里度过自己的一生。”后。我便对雷锋很崇拜,想更深入的了解他,才央求爸爸买下来的,刚得到这本书,我爱不释手,起床看,中午看,晚上看,下课时看。这本书好像成了我生活的全部。读这本书时,当我读到雷锋童年悲惨的经历时,我哭了;当读到雷锋引领人们打倒地主时,我笑了。为此妈妈经常笑我是个喜怒无常的疯丫头。有时,一个故事我要看好几遍,甚至上十遍,真可畏是百看不厌呀!

《雷锋的故事》中的雷锋原名叫雷正兴,出生于湖南省望城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小时候的雷锋是不幸的:三年失去了所有的亲人,为了生活,只好给地主放猪,却不料被大黑狗追咬,他打死大黑狗,却遭到了地主的毒打,上山砍柴,手被地主婆砍伤??雷锋的童年经历,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但从少年时期开始,雷锋的新生活也开始了:当上儿童团长,帮助彭大书捉坏蛋,进行土改,上了小学,毕业后在乡政府当通信员,后来又去县政府当公务员,先后当上了拖拉机手和推土机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光荣参军??生活对雷锋来说一直充满甜蜜,他满怀热情的生活在新中国。

可不幸的是,这个生在旧社会,长在新中国的中华人民的好儿子最终在一次意外中因公殉职,永远长眠于他所热爱的祖国的土地下,去世那年仅22岁。

雷锋的螺丝钉精神和他那乐于助人的品质感染了我,我们今后无论在工作学习、日常生活、还是在人际交往中都不能遗忘雷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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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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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我最喜欢的书是《成语300则》。

这本书是我上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很喜欢这本书。

书里面有很多有意思的成语,比如“狐假虎威”这个成语,让我看到一只狡猾的狐狸和一只傻傻的老虎;还有“曹冲称象”,让我觉得小曹冲非常聪明;还有“自相矛盾”,让我看到了一个非常可笑的人;还有“完璧归赵”,让我看到了一个勇敢、机智的蔺相如。

我每天都会看这本书,不但认识了更多的字,也读到了许多有趣的古代故事,让我非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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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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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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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看书是我最喜欢的事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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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越嵩

。书,我的生活中全是书,车上、桌子上、椅子上……

可见我真恋看书啊!

一天晚上10点,我才刚刚把全部作业“打倒”,我写得腰酸背痛,我上床时,妈妈大声地对我喊道:“别看书了!已经很晚了,快睡,不然明天不能早起。”但妈妈的这句话也不能阻挡我对书的迷恋,于是,我悄悄地把书拿来,坐在床上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我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也完全没注意已经11点了,我漫游在小说里,突然,妈妈来了,她看见我在打哈欠,就叫我不许看书了。

还有一次,我在车上看书,我把每一个字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呀!好痛,”原来妈妈踩了一个急刹车,我因为看书所以就没注意,然后我就重重地把脸撞在了书上。

我是一只“书虫”我迷恋“吃书”,我有无数本书,一本本的书被我“吃完”,我脑子里装的东西也很多,我有时觉得头好重好重,看来看得多脑子就很重吧!

我迷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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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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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把我们带入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本书,带我们欣赏人间美景。我是一个“小书迷”,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像《四大名著》《昆虫记》《安徒生童话》等等,我都爱不释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数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出自清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是一本老少皆宜,中外欢迎的一本神话小说,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在迢遥的西方路途上和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经过和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方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入迷,我恨不得一口气读完。我最喜欢“大闹天宫”这一章了。写的是孙悟空多次乘筋斗云到天庭上偷喝仙酒,偷吃蟠桃,又私自放御马,到太上老君那里吃光他的金丹,踢翻炼丹炉,害的大火四处蔓延。玉皇大帝知道后,连忙派各路神仙带着法宝来降服孙悟空,可孙悟空却并不害怕,他拿起金箍棒和他们打得天昏地暗。最有趣的是和二郎神比七十二变,一会儿变成猎物,一会变成庙宇,有趣极了!“大闹天宫”最后以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收场,但孙悟空并未放弃,他以顽强乐观的精神在山下生活了五百年。后来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克服重重困难,永不言败,最终取得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那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它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怕困难,敢于拼搏,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还有太多曲折精彩的故事,同学们不妨在课余闲暇时看一看,读一读,相信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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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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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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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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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哪本?”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当然是《未来简史》啦!”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17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习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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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假如卖火柴的小女孩来到中国作文_想象800字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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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今天。就是今天,卖火柴的小女孩就要来到我们学校啦!大家一定对这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不陌生吧!对了,她就是安徒生爷爷笔下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缺乏幸福、缺乏关爱、缺乏食物。今天,我一定要让小女孩感到幸福、快乐、温暖!

来了,来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来了!远远望去,我们看见了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小女孩。小女孩一小步一小步地走着,看起来十分胆怯,似乎对所有人都有一种畏惧感。没等小女孩走来,同学们就已经如潮水般向她涌去,将他层层包围了。小女孩低着头,不敢说话,我将自己准备的羽绒服递给了小女孩,因为书上说,小女孩没有新衣服可以穿,每逢冬天来临,小女孩就会很冷很冷的。周围的同学们也纷纷拿出自己的礼物给小女孩,而小女孩却惊慌地摆着手,大声叫道:“不!我不要,我没有钱可以买。”说完,她更深地低下了头。我走上前,握住小女孩的手,说:“不用钱的,这是我们送给你的!”小女孩猛地抬起头,不敢相信地问:“这是真的吗?这么贵重的东西,你们真的要送给我吗?”同学们微笑着点着头,小女孩开心地收下了这些礼物。

这几天,卖火柴的小女孩住在我的家里。我教她看书、写字。小女孩也学得很快,没几天就学会了拼读,写几百个汉字。我将小女孩在火柴光中看到的东西变成了现实。寒冷时,我让小女孩坐在火炉旁边,让她能够感受到温暖;饥饿时,我给她买了一只香喷喷的烤鹅,让她不感到饥饿;我也给小女孩做了一个小圣诞树模型,让她得到欢乐。小女孩终于学会笑了,她笑得是那么开心,那么美丽,那么灿烂!

……

不知过了多久,我总算睁开了双眼,卖火柴的小女孩不见了、原来这只是南柯一梦!如果卖火柴的小女孩能够来到我们中国,来到我们的学校里,并住在我的家中,那该有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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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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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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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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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着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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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书优秀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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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项能让我们的知识大门开动起来的一项爱好,这项爱好是要静心的同学才能学好的。

我家里除了有学校读的书外,还有很多课外书。在我的房间里有个书柜,上面放着以前学的语文和数学,还有很多的著名作者的书。如:鲁迅,朱自清,苏轼等。只要我有时间,我就会随便拿一本书来看一看。

有一次,我看妈妈闲着,就帮妈妈买了一本小说,妈妈接过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妈妈不知不觉中就看到了第三页,在妈妈正准备看第四页的时候,妈妈突然遇到了她不的字,妈妈就把字典拿来查查,但她翻了好久都不找到她不认识的字,我走去看了看说:“妈妈,是不是有字不认识呀,让我来看看。”“哦,原来是这个字呀,它读曳?yè?”

你们可别小看读书,它的知识可多着呢!每读一篇文章,就会增加新的知识,而且还可以积累许多好的句子和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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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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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知识渊博的老师,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还是我们亲密的朋友。我就喜欢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昆虫记》。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我们买的,妈妈爽快地给我买了这本书。回家的路上,我抱着这本书爱不释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封面上画了两只可爱的小蜜蜂,仿佛在采花蜜,而小蜜蜂上面是十分引人注目的三个大字“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为研究昆虫花费了很大的心血。我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各种昆虫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性等。其中我最难忘的昆虫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了。记得法布尔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一大群大孔雀中的一只抓走,放在木棍上,然后把大孔雀罩在玻璃杯中,然后把木棍放在大孔雀们的旁边,结果那一群它的同伴,都围着那根木棍转,仿佛那根木棍就是它们的同伴。动物真是太神奇了!

螳螂也很让我难忘。螳螂被人们称为祈祷者。因为它总是摆出一副祈祷的样子。可是它的性格却十分凶猛,一旦有猎物经过,它瞬间变得凶恶,用它的大刀,瞬间将猎物杀死。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希望你也能跟我一样快乐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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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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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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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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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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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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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到童话故事,文中的那个小女孩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觉得这位小女孩的命运既可怜又悲惨。

文中讲的小女孩在一个又黑又冷的大年夜里卖火柴。她没有鞋穿,只能穿妈妈的旧拖鞋在寒冷的街上卖火柴。但是她连这双旧拖鞋也没能留住,光着脚在冰天雪地里卖火柴。她两只脚被冻成青紫色了,火柴一根也没卖出去,也没有人给她一个子儿。

她看见家家户户、灯火通明地过着愉快的除夕,而自己却又冷又饿的缩在墙角下。她只好点燃手中的火柴来暖和自己,她每一次点燃火柴时都有一个美好的愿望,但这愿望随着火柴的熄灭,很快就消失了。最后在寒冷的大年夜里被冻死了。

看到眼前一幕,我真想哭。这位既可怜又悲惨的小女孩真的令人同情。想想我们现在的小学生,我们有爸妈的疼爱,有老师、同学的关心与陪伴,而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什么都没有。

我真想让那位小女孩复活,和我们一起学习生活!

因此,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学习,好好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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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卖火柴的小女孩续写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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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把小女孩儿抬了起来,虽然小女孩不是他们的孩子,但人们仍觉得惋惜,毕竟一个小生命夭折了,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天使。

小女孩被抬往一块墓地,手中的燃烧过的火柴梗散落了一地,风一吹,变成了灰烬。人们要把她安葬,让她到天堂里与奶奶相聚。

就在这时,一位医生路过,看到了小女孩儿,皱起了眉头。突然,他飞奔过去,把其他人推开,说:她还有救!抱起小女孩儿,向医院奔去。

几个小时后,医生把小女孩儿推了出来。过了一会儿,小女孩儿醒了,这是哪啊?她惶恐着说。

不要怕,这里是医院,孩子。那位医生笑了笑,和蔼地说。

我为什么会在医院?奶奶,奶奶!我看见了奶奶!,我要去找她!我要去找她!小女孩儿惊慌地下了床,向门口跑去。

孩子!回来!你现在不能出去,要休息!医生拉住她。

你昨天在寒风中差点被冻死啊!你的亲人呢?医生问道。

小女孩儿听到亲人两个字,哭了起来,没有回答医生的话。医生看了看,叹了一口气。

小女孩儿还是从医院里跑了出来,依旧开始吆喝着:卖火柴啦!

第二天,医生下班后又在那条街上看到了小女孩儿。他蹲下来,握住她的手,叹了口气,低声哭了起来

卖火柴的小女孩儿终于与她的奶奶团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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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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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习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习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习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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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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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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