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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作文最新20篇

要是有人问起这个世界上最深厚,最真挚的爱是什么?小编收集了2024年书香三八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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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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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了,当我们正准备回家时,张老师走进教室,交代我们一件事:十月二十八日,黔东南要对全县的六年级学生进行水平测试,范围无限。因为范围是无限的,可能一到六年级的所有知识都会考到。我推荐你们去买这本:《语文知识集锦》这本书包含了小学的知识。对我们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交代完,我们就回家了。

我回到家,从家里拿着20元钱,就往书店走去。不过一会,我走到书店里,细细端详着整整齐齐放在书柜上的书。“《字词句篇》……呀!怎么没有啊?”我自语道,身后走来一位叔叔,把我吓了一跳。原来,他是这个书店的推销员,他答应,帮我找《语文知识集锦》。我付好钱,兴高采烈的拿着书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起了这本书,“哇,果然有许多的知识啊!书上有许多个专题,有谚语、歇后语、谜语、对联、公益广告等许多课外知识。”我边说边翻着书。我翻了关于《三国演义》的歇后语:关羽赴宴——有胆有魄。包含十二生肖的歇后语:龙王跳海——回老家。天气谚语:天上星星密又密,地上下得烂如泥;天上星星稀又稀,地上渴死老母鸡……

这本书还教会我们:写作文应该按这个顺序来写,要先审题意,然后定中心,选材和列提纲,最后修改作文。可以修改语句,将可有可无的语句尽量删除去。可以修改思想内容,就是看所写的内容有没有意义,如果没有,或是没有一个明确的中心,内容就应做重大修改。

写作文过程的具体方法是教我们:根据题目要求确立中心确定好中心选好材料后,合理安排先写什么。那些要详略写。书上还教我们总结点题式的结尾。例如:“如果将来我有什么交给我的孩子,我会告诉他:假若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练好作文的基本功因该在平时注意积累,语言简练、词汇丰富。注意标点符号的用法和书写格式。而如何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则可以有计划有目的的地进行阅读。在阅读时边读、边想、边写读书笔记,做到动眼、动口、动脑、动手。

这本书使我在学习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体验到快乐。我们应该多读读课外书,充实自己对学习才会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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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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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上好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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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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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再次读完《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不知不觉,我已泪流满面,成了泪人儿,苦涩的泪水不断地往外涌,往外涌……

这是一个多么催人落泪的故事啊!我仿佛看见一个赤着脚又冷又饿的小女孩给在我面前,她的脚冷得通红,手里拿着几盒火柴,在街上吆喝。她多可怜啊!她的爸爸想要几个便士,就把小女孩叫出来卖火柴,否则就不许让她回家。小女孩拿着几盒火柴,在鹅毛大雪的冬天里叫卖。她多么希望有人来买几根火柴,这样,她就能回家暖暖身子了。可她连一根火柴也没卖出去,只能在冰冷的雪地上艰难地往前走。我想:难道她爸爸妈妈就不能奉献一些爱给她吗?难道她留在世界上就只要卖火柴吗?啊!世界太不公平了,一个可怜的小女孩,一个比我还小的小女孩啊!难道你就要受尽这种折磨吗?你充满神奇的幻想,你应该有幸福温暖的家庭,你应该有浪漫的童年,应该去上学,去游戏,应该有粉红的帽子,有鹅黄的皮袄,枣红的手套,洁白的运动鞋……然而你没有!那个有圣诞的国家不给你一切,你只能拥有饥饿,寒冷,痛苦和不幸,你只能带着幻想,带着幻想饥寒交迫早早地……

我也只是个卖火柴的小姑娘,可我有个幸福温暖的家庭,有浪漫的童年,我去上学,去游戏,我有粉红的帽子,鹅黄皮袄,枣红的手套,洁白的运动鞋……

读完《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故事,从你那悲惨的命运中深深地记住一个启发:我生在祖国的怀下,生在老师同学的怀下,生在爸爸妈妈的怀下,我的幸福,可你却是那种悲惨的命运。所以,我要“孜孜不倦,勤奋学习”。把祖国的未来点缀得更加美丽富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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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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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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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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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哪本?”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当然是《未来简史》啦!”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17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习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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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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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让我开阔视野,思想升华。在书的海洋中,我可以津津有味的品尝书的大餐。正如德国的著名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的家里,真是特舒服、特自在、特温暖。

在我的书架上,有着许多本书籍,其中最抢眼的一本,叫做《伊索寓言》。名字虽没有什么闪亮之处,可内容却不同凡响。故事里的内容小巧、精悍,情节生动、寓意深刻。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哲理,告诉人们一个个受益匪浅的道理。书里面不是死板的人物,而是一个个的动物,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帮助我们如何识别善恶美丑,如何防止上当受骗,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放羊的孩子》。牧童数次大叫“狼来了”,欺骗村民,当“狼真的来了的时候。”谁也没有办法去帮助他。他让我明白:一贯说谎的人即使说了真话,也没有人会相信他。一个经常用谎话欺骗和戏弄他人,最终也只能是伤害自己。

《伊索寓言》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座丰碑。它的内容十分丰富,题材相当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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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看书的女孩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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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镜子里那个笑呵呵的女孩是谁?那就是我。

我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平时总扎牛角辫,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衬托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我在班上人缘极佳,有不少同学都是我的好朋友。

我的性格开朗,兴趣爱好也不少,由其是看。作业再多,每天也要看上一小时的课外书。而且每次到书店,都要买许多本书。所以我家里到处都是书,整整的放满了两个书架,只要一有空,就拿起书来看,在书中我交到了许多好朋友。

有一次,妈妈让我去洗澡,我说:“知道了,马上来……”可是过了十五分钟,妈妈过来一瞧,见我没动静,仍在房间看书,妈妈便大叫起来:“别看书啦,快去洗澡!”我这才慢慢吞吞的站起来,拿着书走进洗澡间,妈妈一看又喊了起来:“你是洗澡还是看书啊?把书放下来。”我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把书放下……

哈哈,这就是我,一个超爱看书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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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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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因为书给了我们快乐,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启迪……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营养品”在这里,并不是指物质上的食粮,而是指精神上的食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安徒生,他写的《安徒生童话》让我收获了很多知识。《皇帝的新装》让我懂得了:做事要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全面的看待事情,要实事求是,不要落下太多笑柄。《海的女儿》让我懂得了:要想幸福,首先得让别人幸福,别人幸福,自己也幸福。《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懂得了:一个小女孩在大雪天赤着脚走在街上卖火柴的凄惨滋味。《丑小鸭》让我懂得了:不要以外表去看人家。也许你认为一个从小就很丑的孩子,长大后一定没出息,但结果往往不是这样。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幸福的滋味、快乐的滋味、凄惨的滋味等等,更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些内容中的知识。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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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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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识字开始。我就喜欢上了看,在我看的书里,有《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但是我最喜欢的的还是《爱的教育》这本书。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它是一部风靡全国,感人肺腑的作品。书中以小学生的口吻,记述了一百多个动人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刚上四年级的小男孩,名叫安利柯;品学兼优,担任班长的是德罗西;柴店主人的儿子,学习刻苦,就连干活也在默记功课的是柯莱蒂......他们都具有高尚的质量。书中写出了他们对祖国和人民,父母和兄弟,老师和同学之间深厚而真挚的爱。

《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生活中处处有爱。这本书把爱比喻成了很多的东西,但我想“爱是什么”是永远不会有明确的答案的,因为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朋友之间友好的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大到捐献人体器官,献血,帮助希望工程......一个人要从小学会关爱他人。看到小同学摔倒了,要连忙去把他扶起来;看到有人遇到困难,要及时给予他们帮助;看到老人上公共汽车,要主动让座;在家里看到父母和长辈,在学校看到校长和老师,都要主动问好。爱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充满欢乐,使我们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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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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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泉源!”;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许许多多高尚的人谈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曹文轩是当代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其著名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黑瓦》、《根鸟》、《细米》等。在这些作品中,我还是比较喜欢他的《 草房子》。

《 草房子》这部长篇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特别喜欢那个喜欢追梦的小男孩桑桑。他顽皮可爱,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了一个高级鸽舍;他感想敢干,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成一张渔网捕鱼;他善良勇敢,在同学受到坏孩子欺负时敢于挺身而出。当然在他身上也有一些缺点:为了表现自己与从不同, “大热天穿着棉衣棉裤在校园里奔跑……”,被人称为“脑残”;为了耍弄小聪明,放学路上掀翻别人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并用脚乱踹,结果招来别人一顿痛打……

我喜欢《草房子》,是因为它真实地描写了那个特殊年代痛苦并快乐着的校园生活。正如作者所说:“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痛苦,重要的是面对挫折的勇敢与坦然。”

我喜欢《草房子》,是它让我想明白了父爱的伟大、同学之情的珍贵、校园生活的美好!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一个多彩的《草房子》,那就是我们金色的童年!这就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好书《草房子》,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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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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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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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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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名言,既是刘向对书的看法,也是我对书的看法。

我爱书,它能弥补人身上的许多不足。《西游记》、《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聊斋志异》……这些都是我所热爱的书籍。但是,千万本书也胜不过我最钟爱的这一本——《猫武士》。

《猫武士》是一套引人入胜的动物小说,作者艾琳·亨特用感人的故事、精美的词藻描绘出了一只只威风凛凛、英勇善战的猫武士,一幅幅动人心弦的画面,一次次艰难困苦的迁移,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族群之战?让人读了仿佛身临其境,为一只只族猫的战死而心如刀绞,为了猫群一次次化险为夷而庆幸万分,为一只只恶猫的背叛而咬牙切齿……

我第一次听到《猫武士》这个书名时是在四年级时。当时,我正和同学们在讨论各自喜爱看的书,无意间听到有人说“我建议大家去看看《猫武士》,这本书好看极了!我翻开来就再也不想放下了!”过了几天,又有更多人在夸赞《猫武士》好看,于是,我便好奇心大起,决定也要翻开《猫武士》,一探究竟。

当妈妈给我买来《猫武士》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津津有味地埋头“苦读”。以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如饥似渴”地阅读整套《猫武士》,每本不翻上三四遍是绝不肯罢休。

有许多人心中总是觉得动物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的,认为它们没有像人类那么丰富的感情,也不懂得怎样去体会别人的感情。但我可以肯定的说,那些人是大错特错。去看看《猫武士》,它会带领人们走入动物的世界,人们心中的这层隔膜将会由此打开。

读了《猫武士》,我体会到了动物之间的友谊和亲情,同时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是有感情的,它们会去体会感情,去珍惜感情。这一点,动物甚至更胜人一筹。所以,我们也要向动物学习,学会体会感情,学会珍惜感情。

我爱这本书——《猫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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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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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我最喜欢的书是《成语300则》。

这本书是我上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很喜欢这本书。

书里面有很多有意思的成语,比如“狐假虎威”这个成语,让我看到一只狡猾的狐狸和一只傻傻的老虎;还有“曹冲称象”,让我觉得小曹冲非常聪明;还有“自相矛盾”,让我看到了一个非常可笑的人;还有“完璧归赵”,让我看到了一个勇敢、机智的蔺相如。

我每天都会看这本书,不但认识了更多的字,也读到了许多有趣的古代故事,让我非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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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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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徒生一生写了许多童话,都十分受人喜爱,《卖火柴的小女孩》就是其中的一篇。

《卖火柴的小女孩》主要写了一个小女孩在冰冷的街头兜售火柴,一整天都没人买她的火柴,她不敢回家,后来她自己擦着了火柴,她在她的幻想中看到了许多美好的东西,最后,她被冻死在了街头。

这个小女孩真可怜啊!那么小,就过那样的生活,连饭都吃不饱。在那样寒冷的街头,她也只有一件薄薄的外套。她就过着这样悲惨的生活。到最后,她也只能在幻象中得到幸福。

再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简直就像小皇上:平日里,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有爸爸妈妈罩着,什么都不用怕,遇到困难了,都叫爸爸妈妈来解决,这样,久而久之,我们就对爸爸妈妈养成了依赖的心,就像树苗对雨水的依赖一样,如果不早点学会自己解决问题,慢慢的,我们就离不开大人的照顾了,学不会独立自主,将来,等我们长大成人了,没有了父母亲的照顾,我们该怎么办?我有一个哥哥,他小时候,不管遇到什么问题,他都要自己解决,从不去找大人帮忙,现在他大学毕业了,在社会上就算遇到了挫折,他也有承受的能力。

现在,趁着我们还小,赶紧让自己独立起来,为了我们的将来,努力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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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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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的名字叫《让男孩儿更出色的101个成长故事》

每个男孩儿都期盼着,由一个男孩儿成为一位出色的男子汉。书里有101个给男孩儿看的成长故事,为成长提供充足的养分,让男孩儿梦想成真!如:《三只小猪》让男孩儿机智,《小锡兵》让男孩儿坚强,《勇敢的小裁缝》让男孩儿勇敢,《小木偶奇遇记》让男孩儿诚实,《穿长靴的猫》让男孩儿乐观,《鞋匠和小鞋匠》让男孩儿独立,《快乐王子》让男孩儿富有爱心,《盲人摸象》让男孩儿认识全面……另外,一个故事反映出一个道理,比如:《狮子、棕熊和狐狸》告诉我们:因为利益的分配双方互相争斗,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只会让第三者得利,自己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农夫与蛇》告诉我们:恶人的本性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即便是对他们仁至义尽,也很难改变他们恶劣的本性,一有机会他们还是会伤害他人。《金斧、银斧与铁斧》告诉我们:只有诚实和不贪心的人,才能得到人们的帮助;而那些贪婪而狡诈的人,必将遭到人们的唾弃。《狮子与报恩的老鼠》告诉我们:世事变化莫测,不要瞧不起弱小的人,强者也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真喜欢这本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更好的书,不断地从书中汲取丰富养分,提高自己的能力,使我由男孩儿成长为一个出色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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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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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

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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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卖火柴的小女孩续写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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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灵魂已经飘到了传说中华丽的天堂,却见四周漆黑一片,正在她不知所措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吼声:“愚蠢的人类,竟敢欺骗本帝,地狱之王!我命你以我宙斯之名,把那个邪恶的人类为本帝抓来!!”

小女孩开口问道:“尊敬的天帝,我是一个刚刚来到这里的灵魂,您可以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吗?”听罢,天帝怒气少消:“因为从16世纪开始,人们都开始不相信神的存在。现在,还竟然有人进献坏灯泡!!可恶……”

小女孩忽然想起自己手中还有一根未点燃的火柴,她忙摸索着把火柴点亮,她奋力一擦,终于把火柴点亮了!天堂便出现一丝亮光火神趁机用神法火变成永不熄灭的火灯,天堂又恢复了光亮。“太感谢你了,小朋友”宙斯说道,“我要封你为神!成为神后,你可以实现一个愿望!”小女孩有些犹豫地说道:天帝,可以把的爸爸、奶奶复活妈妈的病治好吗?”“哈哈,可以”宙斯笑得很爽朗,“明日开始封神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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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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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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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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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卖火柴的小女孩》,文章很感人。当我读到“小女孩的爸爸让她去卖火柴,没有钱就不能回来。”我就深深地沉入在了这本书里。小姑娘家很穷,她每天都得出去卖火柴,而且那时在下雪,可她只穿了一双拖鞋。同学们你们想想,下雪天只穿了一双拖鞋,而我们都穿着棉鞋、球鞋……

我要成为一位服装设计师,先为小姑娘设计一套衣服,让她穿暖和。我还要设计大家喜欢的衣服。我还能设计衣服给山区的小朋友穿。长大了我想到米兰去看别人设计的衣服。其实,我很想给妈妈做一套衣服,因为妈妈她为我做了许多许多,我应该也送她一件衣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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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卖火柴的小女孩改写1000字

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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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晚上,天上飘着雪花,我吃完晚饭,听见有人在敲门,打开门一看,只见一个七八岁大的女孩提着一袋火柴,拿出一盒来说:“小姐姐,这是创意火柴,你买几盒吧!”

我一看,小女孩身上很单薄,都已经是隆冬季节,我们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她却只穿着一件很旧的线衣。我说:“现在的人都已经用打火机了,谁还用火柴。”小女孩可怜巴巴地说:“我爸爸喜欢赌博,欠了赌债,这些火柴是妈妈活着的时候做的,现在爸爸让我卖了换钱,要不就别回家。”我一听小女孩的爸爸这么可恨,就把她拉到家中,给她煮了一碗热腾腾的鸡肉面,让她吃饱饭再说。

我从柜子里找出几件衣服说:“你等会儿洗一下澡,今天就住这里了,反正你回去也没好果子吃。”小女孩大口大口吃着面,看来应该一天都没吃饭了,我想:“怎么还有这么狠心的爸爸呢?简直不可思议。”吃过饭我把小女孩带到浴室,告诉她怎么使用开关和调温度,还有哪些是洗发露,哪些是沐浴露,让她慢慢洗。

小女孩一会儿在浴室里喊:“姐姐,我的衣服呢?我告诉她扔掉了,换上那些新的便可,然后出来给她吹头发,帮她打理。”小女孩高兴地说:“谢谢你,如果我有一个姐姐就好了!”我笑着说:“以后,我就是你的姐姐了,只要你愿意,就可以在这里住,我爸爸妈妈在外地工作,每天有一个阿姨会过来做饭打扫,家里很清静,你尽可以住。”小女孩非常高兴,靠在沙发上竟然睡着了,看来她太累了,我轻轻把她抱到床上,盖上棉被,希望她能做个好梦。

第二天早上,小女孩醒来,瞪着眼睛看着我说:“姐姐,我梦到妈妈和奶奶了,她们想抱我,可是我刚扑过去就醒了。”我看着小女孩笑了,紧紧搂住她,是的,她太需要温暖了。

这时听到有人在和物业的人争吵,于是我打开窗户往下看,我们家住二楼,所以他们说话我会听很清楚,只见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喊道:“我要找我的女儿,我听人说她昨晚在这里卖火柴了,一晚上都没回去……”小女孩也爬到窗台上来看:“啊!是我爸爸,糟了,这下要完了,他一定会打我的。”

我拉着小女孩来到了楼下,只见那个男人扑上来就想打小女孩,还喊道:“你这个小东西还不赶快给我滚回去,你卖到钱没有?”小女孩吓得哆哆嗦嗦,我练过跆拳道,可不怕这样的凶人,于是拦住他说:“你有资格当爸爸吗?让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晚上出来,还穿那么薄,你就不怕冻死她呀?她跟着你回去也是受罪,不是冻死,就是饿死,你还是先把赌博戒掉,找一份工作,什么时候可以好好养她了再来接她吧,现在她就是我妹妹了,等你够格的时候我就送她回去!”周围看热闹的人也义愤填膺,谴责这个男人,纷纷指着他的鼻子说个不停,“怎么有这样的父亲,这也太不像话了!”

男人见大家都骂他,就灰溜溜地跑了,边跑边说,我回去找工作,很快就会来接孩子!

但愿他能改邪归正,善待自己的女儿,我拉着小女孩回家了,希望她能幸福的在这里生活,等待他爸爸的改变,有一个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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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50字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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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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