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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作文(精选20篇)

要是有人问起这个世界上最深厚,最真挚的爱是什么?小编收集了2024年书香三八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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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火柴的小女孩续写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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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灵魂已经飘到了传说中华丽的天堂,却见四周漆黑一片,正在她不知所措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吼声:“愚蠢的人类,竟敢欺骗本帝,地狱之王!我命你以我宙斯之名,把那个邪恶的人类为本帝抓来!!”

小女孩开口问道:“尊敬的天帝,我是一个刚刚来到这里的灵魂,您可以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吗?”听罢,天帝怒气少消:“因为从16世纪开始,人们都开始不相信神的存在。现在,还竟然有人进献坏灯泡!!可恶……”

小女孩忽然想起自己手中还有一根未点燃的火柴,她忙摸索着把火柴点亮,她奋力一擦,终于把火柴点亮了!天堂便出现一丝亮光火神趁机用神法火变成永不熄灭的火灯,天堂又恢复了光亮。“太感谢你了,小朋友”宙斯说道,“我要封你为神!成为神后,你可以实现一个愿望!”小女孩有些犹豫地说道:天帝,可以把的爸爸、奶奶复活妈妈的病治好吗?”“哈哈,可以”宙斯笑得很爽朗,“明日开始封神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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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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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

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转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习惯和优势。

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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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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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最爱看的书莫过于施耐庵撰写的《水浒传》,里面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有智能双全、爱打抱不平的武松,有委曲求全的林冲,心直性急的阮小七,莽撞的李逵等,令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很多的英雄好汉都是逼上梁山。因为那时北宋朝政极端的腐败,掌管全国兵力大权的高级官员,仅凭皇帝的喜好,不问能力随意任用,而对许多有才华的人,责是肆意凌辱,毫无顾忌,而且让很多的老百姓受到了很大欺辱。

而最让我佩服的英雄是武松。梁山泊一百零八将第十四位,三十六天罡星之天伤星。绰号“行者”。武松是梁山好汉众多英雄中最知名的人物,是水浒传中的核心人物之一。在民间武松是一位“天神”似的人物,许多文学评论都将其与二郎神杨戬并列对比。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武松是一位孤胆英雄,他一身是胆,嫉恶如仇。他胆大心细,对黑恶势力从不低头。其中如“景阳冈武松打虎”、“报兄仇怒杀西门庆”、“武松醉打蒋门神”等一个个故事都能够使我不厌其烦地去读它、去品它。

在景阳冈打虎之前,他喝了十八碗“出门倒”的酒,而且那大虫杀死了很多的人。但老虎的三大本领一扑、一剪、一掀,都被武松破了。而且是赤手空拳打大虫让人惊叹。比起鲁智深的三拳打死镇关西,武松打大虫更显得凶险。武松与酒有着不解之缘,每遇强敌只要饮酒之后,必然大获全胜。武松在清醒的时候非常理智,给人以威胁;而醉酒之时,在敌人看来则粗笨糊涂,其实那时的武松才更加清醒。这就是他惑敌的奥妙所在。

在《水浒传》中很多的故事都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读后让我浮想联翩。小说写出了典型的英雄形象,为了塑造人物性格,作者还不惜笔墨对一些情节进行了细致地描写。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每个故事的高潮都能紧扣读者的心弦,富有特色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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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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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叶扁舟,乘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古人常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可见读书有多么重要。

在暑假中,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以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冒险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游世界的故事,经历了大人国、小人国、慧马国、飞岛国里奇妙、惊险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详细的介绍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仿佛身临其境。游记中大人国、小人国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慧马国。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盗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马国海岸,结识了仁慈、和善的慧马,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在慧马的国度里,没有“欺骗”、“怀疑”、“不信任”,只有友谊与仁爱,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真羡慕格列佛能到达慧马国,慧马国是我们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有没有欺骗你,没有欺诈,没有虚假,一切都是洁白无瑕的。在那里,不会有人花言巧语骗走别人的血汗钱;也不会有人挑拨离间、陷害他人,所有人都乐于助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别人遇上困难,我却不敢挺身而出帮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难,也不敢接受别人的帮助,这样,既错过了别人对自己的关爱,又失去了一次关爱别人的机会,这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马国一样,没有虚伪,没有欺诈。希望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这个世界能像慧马国一样,少一点虚伪,多一点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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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假如卖火柴的小女孩来到我们身边作文800字

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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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寒冷的冬夜,窗外飘着大雪,如鹅毛一般,那么洁白,那么轻柔。我静静地卧在窗外,身旁的一杯咖啡冒着浓郁的香气;火炉把房间烘的暖暖的;精致的点心被摆在桌子上;《安徒生童话》摆放在床头柜上;我手中拿着纯白的泰迪熊,眼睛不由自主地飘向窗外。一丝红红的火光在我面前闪过,我立刻扭头向外看。

是一个小女孩!她在墙角静静坐着。与其说坐,更不如说是双手抱膝来给自己取暖!她那双小脚丫被这寒冷的天气冻得通红,来回挪动着,时不时哈出几口气,那哈气如雾一样,缠绕在她身边。小女孩扭过头来,她真漂亮!金色的头发是那么自然,几片雪花飘在她的头上,更加显得楚楚可怜。又一根火柴被点燃了!小女孩把手放到火柴上,眨眨眼睛,头懒懒地靠在墙上。她在燃火柴给自己取暖!我的心时不时发出这样的呐喊!我立即跑出屋子,客厅里空无一人,因为今天是大年夜——父母去亲人家了。我的新衣躺在沙发上,压岁钱放在茶几上,不知怎的,我感到如此寒冷。我把新衣拿起来,立刻跑出家门,来到小女孩在的地方。

我慢慢走过去,小女孩似乎也听到了脚步声,看向我。渐渐的,小女孩凄凉又低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大姐姐,你要买火柴吗?很便宜的哦!”我的泪水夺眶而出。可怜的小女孩!在这时刻!竟还惦记着卖火柴!我犹豫片刻,开口道:“我会买你的火柴,但你要跟我回家!”说完,立刻走到小女孩身旁,把新衣披到她身上。我蹲下去,拉起她的手,她的手真冰啊!简直没有温度!我的手抖了抖,小女孩和我一起站起来,朝家的方向走去。路上,小女孩笑了笑,对我兴奋的说:“姐姐,你的手好暖活!”一路上很静很静。小女孩的心“怦、怦、怦”地跳动着。

回到家,我把小女孩带到我的房间里去。我和她一起坐在窗台上,我把咖啡和点心递给她,她接过咖啡;眼睛一直盯着泰迪熊。“你喜欢它吗?我把它送给你,好吗?”“当然可以!谢谢你,姐姐!”她喝了一口咖啡,继续说:“这里真的好暖活呀!”我跑到客厅,拿起桌上的压岁钱,塞给她。“谢谢你!姐姐!我或许就要走了!”她的一双大眼睛望向天空,说道:“在黎明的来临之际,我就要……”我连忙打断她的话,“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走!你家里那么穷,你的父母还那样虐待你!咦?为什么我会知道……”小女孩说:“那是因为,我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而已!”小女孩慢慢走近我,抱了一下我,说:“姐姐,再见了,我叫——爱尔!”她的身体渐渐消失了……

我的泪水把枕头弄湿,原来只是一场梦呀!我抬头望向天空,天刚刚亮,太阳从远处升起来了。“小女孩和奶奶应该变为天使守护者我们吧。”我喃喃自语。我推开窗户,一阵风吹来,我闭上眼,享受风的清新。风也把床头的那本《安徒生童话》翻开了,书上的小女孩幸福地笑着,我也欣慰地笑了,望着天空,一行泪水滑落到脸颊……

假如爱尔真的来到我身边,我肯定会待她如亲人!因为,这世上,有太多这样的人需要我们照顾了!我蹲在墙角,《安徒生童话》仍在绽放着他的美丽与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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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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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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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卖火柴的小女孩续写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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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跟着奶奶来到了天堂,和奶奶一起过着快乐的日子,再也没有寒冷、没有饥饿、没有痛苦。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奶奶开始后悔带孙女来到天堂,因为孙女在人间还有很多事没有亲身实践。于是,她对孙女说:“我的好孙女,你不能现在就来天堂,你还小,应该回到父母身边。”

小女孩一听慌了,连忙说:“不,我要和奶奶生活在一起。”

小女孩尽管百般不愿意,但还是被她奶奶带到了上帝面前。

奶奶请求上帝:“无所不能的上帝呀,是我一时糊涂,请让我孙女回人间去吧,她在人间还有很多事没有完成。”

小女孩哭着喊道:“不!我不要回去,我要和奶奶在一起!”

“不,你必须回去!”奶奶坚持说。

“好了,我知道了。”上帝和蔼地说:“既然你想孙女回人间,你孙女又要和你生活在一起,那我就实现你们的愿望,让你们一起回人间,去中国吧!在那儿生活吧!我还要赐给小女孩魔法。”

只听耳边“呼呼”作响,她们飘落到人间,飘落到了中国。谁知道小女孩的手一碰到苹果,那苹果马上就变成了火柴,而且带着苹果的香味。小女孩明白了,上帝给了她魔法,让她点物成火柴。而且用这种火柴点燃后做成食物,就带有特殊的香味。

小女孩开发出各类火柴,名目繁多,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很快就过上了好日子。但是她非常思念亲人,就和奶奶一起千里迢迢赶回家乡。可是她问遍所有人都不知道她父母的下落。小女孩在梦中得到了上帝的指点,天上一日,人间一年,原来自己这一去一回,已经上百年了,世界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父母及亲人都早已离开了人世。她悲痛欲绝。

于是,小女孩一边上学,一边把自己赚来的钱,用来做善事:办学校、建敬老院、造桥铺路、救助穷苦人家。上帝非常感动,决定让小女孩在人间度过她快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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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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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书就是我的智慧的翅膀;书也是我生活的方向盘;书更是我知识的源泉。

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每天陪着我读带有插图和拼音的书。我上二、三年级的时候又迷上了一个奇妙的童话故事。现在,我又迷上了带有历史性的书,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等。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三国演义》,我突然感到口干舌燥,可是我又不忍心放下读到一半的书。于是,我决定拿着书去厨房,妈妈看着我说:“女儿,先把书放下。”可是我只管看书哪里听得到,妈妈看我没听到,只好无可奈何地看着我走向厨房,便去干自己的事情了。我刚准备伸手去倒水,可谁知,《三国演义》刚刚看到精彩处,我便缩回了手。我站在那里把精彩处看完后我才感到腿脚发麻,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心里想:咦?我不是在书房看书吗?怎么会在这里?一连串的问题使我迷惑不解。这时,我才发现妈妈站在厨房门口好长时间了,我问妈妈:“妈妈,你知道我怎么会在这里吗?”妈妈笑着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小脑袋说:“你还知道呀,我叫你,你怎么也听不见呀?”我仰起头想了想,这才回过神来,笑着说:“嘻嘻,刚才看得太入迷。”我和妈妈这时都笑了。

怎么样?我这名副其实小书迷把你们逗笑了吧?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就是这样一个每天沉静在书的海洋中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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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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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是曹文轩的---《青铜葵花》。看了这部小说,我热泪盈眶,因为我被两个不起眼的农村小孩打动了!青铜是一个男孩名字,因为一场无情地火灾,这位5岁的小孩失去了语言。当青铜要上学时,遇见了一位比他小两岁!村长说:“这位女孩是从县城来的”。村长让女孩——葵花选择居住地方,他居然选择青铜家,当时青桐家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毫不犹豫地让给了妹妹——葵花。最后青桐家商量后,决定葵花上学,青铜干活儿。有一次,青铜要和爸爸出差,葵花也要去,可是青铜却拒绝了!几天后青铜和爸爸回来了!葵花扔下手里的笔,疯疯癫癫地跑过去,一下把青铜抱住。妈妈说:“葵花一听到风吹或草动都开心的说妈妈,哥哥回来了!”

还有一次葵花要走了,可是青铜并不同意葵花走!第2天妈妈让青铜砍柴,青铜答应了,没想到青铜刚出门,妈妈眼含热泪的说:“孩子,你该走了!”说完,葵花上了亲戚的车子。。。。。。我读到这儿想:两兄妹怎么分开了呢?过了几个月葵花回来了!青铜看到了葵花,用自己地全部力量大声喊了几声:“葵花”“葵花”那震撼人心地声音回荡在整个村庄!!大家想一想一个不会说话的孩子竟然说出了话!那是多么艰难的事啊!!

这篇小说不禁佩服这两位农村长大的小孩,我们在这么好的环境下成长是不是更应该认真学习,天天向上呢!现在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那一对小兄妹:青铜——葵花。有机会的话,同学们度要看看这本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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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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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会给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知识和快乐。我现在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小公主》。

《小公主》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莎拉·克鲁的女孩,她又聪明又可爱。虽然出身在一个富贵之家,可是从小就失去了母亲。在父亲的百般呵护下,莎拉生活得自由自在。七岁的时候,父亲把她送进了伦敦的一所女子学校就读。由于家境富裕,莎拉理所当然地被势利又自私的校长视为学生的荣耀,受到特别优待,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可好景不长,莎拉的父亲由于事业失败,加上生了一场重病,在莎拉接近生日之际不幸去世。一夜之间,莎拉由一个“小公主”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小女佣”。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莎拉并没有消沉,而是一如既往地充满爱心、乐于助人、乐观开朗。莎拉的这些特质终于使她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真正的小公主。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面对困难时,我们不能选择逃避或者消极,而是要乐观、勇敢地去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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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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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学六年级读的当中,我最喜欢的是王一梅阿姨写的《雨街的猫》,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神秘的雨街上的雨女巫和一个流浪猫的故事。这本书令我非常有感触。读了以后,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善与美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外表凶恶的女巫,但她的内心却十分善良,对人和蔼可亲,不像其她女巫,外表美丽,内心却十分恶毒。善良的女巫用她的爱心拯救了一个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流浪猫的故事。它告诉了人们“美”不是从就所能看出来的。善与恶要从人的内心和实际行动才能知道的。雷莎太太就是用那一颗温暖、善良的心让那只流浪猫的找到了自信,也让那只猫有了自己的名字――阿洛。使它和雷莎太太一起快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黑猫也成了雷莎太太最好的伙伴。一个外表凶恶的女巫能做到这样,我们更加要以一个“美丽”的爱心来关怀这个世界,爱护这个世界,还要关切他人、帮助他人,这是我们中华名族的美好品德。

《雨街的猫》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人与动物的关系是要以“爱心”来编织的,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使我们这个世界更加灿烂。我们更加要以无比的爱心来关怀保护它们,用我们的乐于助人的行动使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爱,让动物永远成为我们人类最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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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假如卖火柴的小女孩来到我身边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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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在床上看《安徒生童话》,当我看到《卖火柴的小女孩》时,不禁为她的悲惨遭遇感到难过。看着看着,我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突然,我看到有个小女孩走屋,仔细一看,原来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看见她穿着破烂的衣衫,浑身发抖,光着小脚,又红又肿,踩得地上一个一个脚印,我急忙用热水给她洗澡,先洗去她脸上的泪水,搓着她背上的小泥球,摸着她的小胳膊,不一会,她暖和起来了。我把我的衣服都给她穿上,她连忙说:“谢谢”。

我看着她那尖尖的下巴,不由得想起她一定是三、四天没有吃东西,我把苹果,方便面都给她吃,她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这时候,我恍惚中听见有人叫我,快起来!快起来!原来是妈妈在叫我吃饭。我这才明白,原来是个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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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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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很多,有《狼王梦》、《夏洛的网》……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本书—《寻找心灵深处的感动》。

这本书里有近百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包含着一个耐人寻味的道理。其中,一则叫《粽子的滋味》的小故事,看了之后很让我感动。

这则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毛毛的大学生,他邀请他的同学到家里来做客。在他下楼买饮料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同学饿了,去翻了翻毛毛的冰箱,发现了一个懂得几乎成了冰块的粽子。他拿到微波炉里加热后咬了一口,便连忙把粽子吐出来,原来,粽子都发霉了。毛毛回到家后,看到了垃圾桶里的粽子,把饮料一扔,连忙捧起粽子,使劲地往嘴里塞。大约十来秒,粽子就被吃光了,连粽叶都被毛毛舔得干干净净。吃完后,毛毛一屁股坐在地上,顿时泪如雨下。他的同学上前问他怎么了,他抽泣着说:“这可是我妈包的粽子!”他的同学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叫你妈再包就是了呗。”原来,毛毛的妈妈已经死了,这是他妈妈临终前给他的粽子。

看完这则小故事后,真的让我很感动。亲情是什么?亲情是一种依靠,亲情是一种温暖,亲情是一种鼓舞人心的力量。它能滋润人枯干的心灵,能使我们昂首挺胸,面对难关。

这只是里面的一则小故事,就令人有了那么深的感触,催人泪下,这就是好书的力量。所以,这绝对是一本值得让人去反复诵读品味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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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卖火柴的小女孩续写3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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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卖火柴的那个小女孩在大年夜冻死了,但是,实际上她并没有死,只是重度昏迷了。

她下葬以后,被一只神秘、可爱的小老鼠所救。小老鼠无微不至地照料着她,盼望她快点醒来。

小老鼠等待了七七四十九天,小女孩终于醒了。她吃力地坐起来,看了看四周,原来是一个地下洞啊。小老鼠激动地说:“你终于醒了啊!”小女孩看了看地上,哇!好可爱的小老鼠呢,它有一对大耳朵,眼睛也大大的,水汪汪的,全身长着谈蓝色的细腻的绒毛,更令她吃惊的是,小老鼠背后居然有一对洁白的小翅膀,全身散发着白色的、淡淡的光。

眼前的一幕让小女孩难以相信,她有些语无伦次了:“你……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小老鼠说:“你不用害怕,我是一只好老鼠,名叫贝利,来自天界,是王子的宠物。我很奇怪,你这么一个活着的人,怎么会在坟墓里?”小女孩向贝利诉说了自己的经历,然后又说:“也许是他们误以为我死了,才会埋了我吧。不过你来自天界,怎么会在这里?”贝利说:“因为我啃坏了王子和上帝的衣服,听说他们很生气,我不敢回去。对了,小女孩,你叫什么名字?”“我没有名字。”小女孩有些沮丧。“我来帮你取一个吧。叫柯希丽怎么样?”“好啊!”小女孩哦不,柯希丽答应道。“嗯……我可以去天界玩玩吗?”“没有我指路,你是上不去的。可是,我回去一定会受罚的。”贝利又犹豫了一会儿,说:“好吧,我可以带你去。反正这件事也是我的错,我应该负责的。”于是,它变出了一对翅膀,给柯希丽戴上,就一起冲上了天空。

飞行的感觉真好。很快,他们就到达了天界,见到了上帝和王子。王子一见到贝利,就兴奋地叫起来:“哦,我可爱的贝利,这些日子你去哪了?我们可想死你了。之前的事情我们早就不计较了,你别再离开我们了,好吗?”王子的态度让贝利很是吃惊,它缓缓地答道:“好的,只要你们对我好,我就一直陪伴在你们身边。”“咦?那个女孩是谁?”王子问道。“哦!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新朋友——柯希丽。柯希丽,这是王子宇诺。”他们握了握手表示友好。这时,贝利讲起柯希丽的经历,讲完后,上帝说:“对不起,是因为我太忙,管理不当,才会这样。以后,我会让王子和我一起管理,一定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了。”

渐渐地,柯希丽与天界的人熟悉了,她认识了许多人。过了没多久,她就和王子相爱,上帝也同意他们在一起,于是,两个人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从此,柯希丽,也就是那个曾经在街头卖火柴的小女孩和王子宇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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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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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看的时间,我必定会拿《哈利.波特》这套书,它令我喜出望外,叫我爱不释手,尤其那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是我在火车南站的一家书店买的,回家时,虽然手里沉甸甸的,可心里却很开心。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作家..罗琳。《哈利.波特与密室》主要讲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有一间密室。这间密室很神秘,大家都不知道这间密室的出口。据说,只有斯兰特林学院的继承人才能进入密室。哈利因为会与蛇交谈,被认为是斯兰特林的继承人。后来,哈利和他的两个小伙伴想要找到密室的出口,却引起了好几次误会。最后,他找到了一本关于密室的日记,加上罗恩妹妹金妮的帮助,终于找到了密室的出口。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是关于魔法世界的故事,令我好奇不已,叫我如痴如醉,看完后,让我大开眼界。

我欣赏哈利的冷静与执着。虽然他和两个小伙伴引起了巨大的误会,可哈利并没有为此而乱了阵脚,丧失了信心。相反,他更加执着地去追求目标。我们要向他学习这种冷静执着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不能因为解决不了问题就打退堂鼓,要冷静下来,运用自己的优势,要执着的与困难作斗争,最终一定会打败困难的!

我佩服书中的作者,佩服她的想象力,佩服她的文字功底。她把书写的很精彩,我也要好好地研究,把书读透。这本书使我受到启发,从中吸取了知识,这本书也当之无愧地获得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个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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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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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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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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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读过之后,我就深深的为小女孩抱不平。

者篇课文主要讲了在大年夜小女孩被冻死的场景。我不禁暗暗想:这就是旧社会穷人们的悲惨生活吗?在今天,我们可以吃饱穿暖,享受着新社会阳光的阳光的沐浴,那个小女孩不也应该向我们一样,可以在教室里认真的学习吗?怎么会悲惨的死去呢?拿小女孩和和我相比,简直是地狱与天堂,我们这些小皇帝还不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真是不应该呀!

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珍惜用祖辈们的鲜血换坏的来之不易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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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卖火柴的小女孩续写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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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把小女孩儿抬起来,虽然小女孩不是他们的孩子,但人们仍觉得惋惜,毕竟一个小生命夭折,世界上又少一个天使。

小女孩被抬往一块墓地,手中的燃烧过的火柴梗散落一地,风一吹,变成灰烬。人们要把她安葬,让她到天堂里与奶奶相聚。

就在这时,一位医生路过,看到小女孩儿,皱起眉头。突然,他飞奔过去,把其他人推开,说:她还有救!抱起小女孩儿,向医院奔去。

几个小时后,医生把小女孩儿推出来。过一会儿,小女孩儿醒,这是哪啊?她惶恐着说。

不要怕,这里是医院,孩子。那位医生笑笑,和蔼地说。

我为什么会在医院?奶奶,奶奶!我看见奶奶!,我要去找她!我要去找她!小女孩儿惊慌地下床,向门口跑去。

孩子!回来!你现在不能出去,要休息!医生拉住她。

你昨天在寒风中差点被冻死啊!你的亲人呢?医生问道。

小女孩儿听到亲人两个字,哭起来,没有回答医生的话。医生看看,叹一口气。

小女孩儿还是从医院里跑出来,依旧开始吆喝着:卖火柴啦!

第二天,医生下班后又在那条街上看到小女孩儿。他蹲下来,握住她的手,叹口气,低声哭起来

卖火柴的小女孩儿终于与她的奶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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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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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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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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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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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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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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