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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作文【精品20篇】

要是有人问起这个世界上最深厚,最真挚的爱是什么?小编收集了2024年书香三八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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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卖火柴小女孩后感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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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

在圣诞夜的夜晚,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雪地里喊着:“谁来卖我的火柴?”过路的人们都急匆匆地走了。她点燃了一根火柴,眼前出现又大又肥的烤鸭。火柴突然灭了。每次划着火柴,她都会看到她希望而又向往的东西。

她出生在一个可怕的家庭,最疼她、爱她的外婆死了,狠心的父亲让她在这最美好的节日里卖火柴。我在家里可算是一位娇贵的“小公主”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每次吃饭,还得妈妈或者爸爸喂。每次吃饭又不符合我口味的还要挑三拣四。每天早晨,都是爸爸喊我好几遍我才起床。晚上,还经常到我房间里看看,我是不是没盖好被子,是不是滚到地上了。每逢假期,父母都要带我旅游,游览祖国的山山水水,临走前还要到超市里买一大宝我最喜欢吃的零食。我要什么父母给我买什么。不满足我的要求,就跟父母赌气、顶嘴。

想想自己,再想想卖火柴的小女孩,我觉得对不起父母。我决定以后要改掉这些坏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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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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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学六年级读的当中,我最喜欢的是王一梅阿姨写的《雨街的猫》,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神秘的雨街上的雨女巫和一个流浪猫的故事。这本书令我非常有感触。读了以后,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善与美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外表凶恶的女巫,但她的内心却十分善良,对人和蔼可亲,不像其她女巫,外表美丽,内心却十分恶毒。善良的女巫用她的爱心拯救了一个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流浪猫的故事。它告诉了人们“美”不是从就所能看出来的。善与恶要从人的内心和实际行动才能知道的。雷莎太太就是用那一颗温暖、善良的心让那只流浪猫的找到了自信,也让那只猫有了自己的名字――阿洛。使它和雷莎太太一起快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黑猫也成了雷莎太太最好的伙伴。一个外表凶恶的女巫能做到这样,我们更加要以一个“美丽”的爱心来关怀这个世界,爱护这个世界,还要关切他人、帮助他人,这是我们中华名族的美好品德。

《雨街的猫》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人与动物的关系是要以“爱心”来编织的,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使我们这个世界更加灿烂。我们更加要以无比的爱心来关怀保护它们,用我们的乐于助人的行动使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爱,让动物永远成为我们人类最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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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卖火柴的小女孩续写作文55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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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一个人说“还有呼吸,快救救她。”但她只是听见了模糊的声音,并没有醒过来,因为她冻僵了。

……

“这是哪?”她一醒过来就想站起来看看这是哪,可能是昨天饿的、冻得太厉害,连眼都睁不开。他又昏睡过去了。

过了好久她才缓过来,慢慢的睁开眼把脖子向一侧偏过去,她看见了那大大的火炉,装着闪亮的铜把手“我是不是已经死了,在上帝那里?”

“哦!我的上帝,你醒了!很多人以为你死了,还好,你醒了。”

“你是谁?你为什么救我?”

“我是一个神父,在为上帝做事。”那神父很自然地说,“昨晚有一些好心人祈祷了好几个小时才把你救活,你要感谢上帝,感谢那些好心人。”

“谢谢你,神父。”她慢慢的坐起来,仔细观察四周,那火炉就在她眼前,里面燃着熊熊的火,很温暖,她把脚放在炉边,她的小脚慢慢的暖和起来了,她光着脚在四周走了走,看见了那肚子里装着苹果和梅子的烤鸭冒着热气。

“你饿了吧?”那教父说,“饿了就吃一些。”

女孩跑过去,吃了起来,到最后,她把两只鹅腿放进了口袋里——那是给他奶奶的。

“谢谢你!我要走了。”小女孩吻了教父的手,一步步走到外面去。

“等等,给你鞋。”……

小女孩找到了她的奶奶,她和奶奶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那个冬天一点也不冷,很暖,很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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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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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一本书,它让我真正体会了什么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本书用眼睛告诉我祖国江山如此多娇,用脚步丈量祖国的山河如此波澜壮阔,用心灵带我飞跃祖国山河的上下五千年历史。

这本书用了大量的诗词、史记、故事等描述了我国西域喀什、都江堰、莫高窟、江南等祖国的文化山河,看了这本书你会觉得书中的地方就跟你就置身在当地一样,感觉山河的鬼斧神工,悠悠异域风情文化,也让我徜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愿出来。同时书里面还用了大量的拟人、排比、比喻的修辞手法,甚至是几种一起用,对于我作文、造句实在是太实用了。

最重要的一点要跟大家分享的就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是一位很有名的文学家,但是却辞去原有舒适的工作,孤身一人去考察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他冒着生命危险贴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人类重要的文明故地。这种探索勇气,这种冒险精神,这种文化传播决心,也深深震撼着我的内心。当看到这本书那细腻的文字,我仿佛听到一位长者在给我娓娓道来,我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忧思,他内心的无奈,他内心的勇气,他不放弃,他想去挽救,他想传承的决心。

是的,这就是余秋雨先生和他写的《山河之书》。从人到书的内容都让我非常震撼,通过他笔下的文字,让我不只是读一本书,而是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文化、地理,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余秋雨先生对于祖国江河赤诚的热爱。这也深深影响着我。我想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去走余秋雨先生走过的路,去感受当时先生的心境,那颗深深热爱着祖国的赤子之心。

大家和我一起来阅读和感受吧,余秋雨—《山河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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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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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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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套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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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人类社会要进步,书是必不可少的。而我喜欢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书中的内容是多么生动有趣;书蕴含的道理又是那么富有哲理;写书的作家又是多么的独具匠心。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查理九世》,它总的告诉我们:遇到害怕的事一定要鼓起勇气面对,正如墨多多所想:好奇心战胜一切,我应勇敢面对,战胜它,打败它。别让它成为我成长道路上的障碍物。

我还喜欢书中的人物:墨多多、查理九世、虎鲨、扶幽、亚瑟……他们的优秀品质正值得我学习:查理当领袖,大公无私;墨多多勇敢面对困难;虎鲨乐于助人;扶优细心观察……我最喜欢查理,因为查理DODO是冒险队中的领导者。我曾想当领导,但又不勇敢,而且我当起官来,就会毫无头绪。以前我只想做个平凡的人,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如今,我有了新的理想,新的奋斗目标,那就是当一个好领导,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是查理鼓励了我,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书中的内容也很有趣。有一次我正看在看第18册《侏罗纪公园》的结尾时,我仿佛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和他们情同手足,和他们同呼吸,共命运。他呐喊,我呐喊;他举手,我举手;他伸腿,我伸腿……我心中还燃起熊熊烈焰,举起手咬紧牙关,呐喊到:“加油啊!一定要把恐龙救出来呀!”直到看完后,我那颗忐忑不安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查理九世》这套书就是我的宝贝,我希望雷欧幻象继续写下去。我爱它,我爱它内容生动有趣;我爱它,我爱它给我讲的许多道理;我爱它,我爱它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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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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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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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女孩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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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女孩,她圈名叫迪丽热巴,全名叫:迪丽热巴·迪力木拉提。

她其实很善良。慈善晚会她总是会出席;四川地震时,她会帮受伤的人们祈祷;在拍摄《一千零一夜》的时候,她会小心的护住邓论的头,以防发生意外;在录制综艺节目《奔跑吧》她会安慰落水的Angelabab。

她其实很敬业。摄《烈火如歌》的时候,她被鞭子抽了五次,她都不会用替身;在这四年来,她奋斗了四年,整整四年无休;她拍摄《一千零一夜》的时候,差点因为车祸而丧命,对此,她还没有一点怨言。

她其实很宠粉。在机场,粉丝送她糖果,因为很贵所以,她以牙疼的理由拒绝了,并且让粉丝别乱花钱;在一次活动中粉丝不小心弄坏了她几千元的大衣,她只说了一句:“没事。”;粉丝在机场送了她一对自制的一对十几元耳环,她却高兴地发微博。

她很好,她有着6300+万爱丽丝(爱迪生),她说过:“骂我可以,但骂我的阿丝绝对不行!”

不仅这样,她还是baby愿意发专属红包的女明星;还是王鹤隶的女神;晓彤和她并称“校霸”;她还是杨幂愿意保护的仙女姐妹;最重要的是,她是我们爱丽丝捧在手心怕摔,含在嘴里怕花的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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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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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五年级:王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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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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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知音漫客》这本,因为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书中有个女孩叫李宁,正在外面玩的时候,突然看见了一个四不像的怪物从前面走过来,李宁吓的张嘴大叫撒腿就跑,那嘴张得都要盖过她的头了,好夸张,我看的哈哈大笑“李宁是个胆小鬼!”没想到李宁忽然停下了脚步,还说:“怪物我跟你拼了”随即转身跑了回去,她用尽全力和怪物搏斗,身上伤痕累累,但她怕怪物伤及无辜就没有放弃,过了两天两夜才打败了怪物,结果她因为失血过多也死亡了。我正为她伤心,她的同伴赶来了,用了一个能量济又把她救活了。我又开心起来,继续往后看渐渐入迷了。突然我手中的书不见了,往后面一看是妈妈,妈妈拿着书说:“我叫你吃饭,你没有听见吗?”原来妈妈叫我去吃饭,我都没听见,我还想看书,于是央求妈妈“妈妈能把书还给我吗?我真的没有听见”,妈妈坚定的说:“不行,去吃饭去”,我只好去吃饭了,我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饭,拿起书又看了起来。

书中的故事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要胆小,我们要坚强,要做个勇敢的孩子。

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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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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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本大家都知道,它是古代四大名着之一。

书中主要内容是;东汉末年朝政腐败,各地黄巾军蜂起,镇压黄巾军起家的曹操经过多次征战,逐渐统一了北方。曹操又挥师南下,准备趁机统一全国。赤壁一战,曹操被孙权、刘备联军打得大败。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从此形成。不久孙权杀了刘备的义弟关羽,夺了荆州。

刘备为了报仇,率大军伐吴,大败而归。刘备病死,丞相诸葛亮辅佐刘禅治理蜀国。诸葛亮征服了南方蛮族,又采用联吴抗魏的方针,先后六次出兵祁山代魏,没能成功,诸葛亮最后病死军中。不久,司马氏掌握了魏国政权,并先后灭掉了蜀、吴两国,建立了西晋,统一了全国。

有三个有趣的故事。就是诸葛亮的三把火,火烧博望坡、火烧赤壁、火烧新野。

火烧赤壁是赫赫有名的。故事大概内容是;曹操在有利的情况轻敌自负、指挥失误,终至战败。刘备、孙权结盟抗衡,扬水一战,巧用火攻最终以弱胜强。

我从三国故事里得到的启示是;人要足智多谋,不能鲁莽行事,做事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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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假如卖火柴的小女孩来到我身边作文300字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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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坐在卧室的床上,看《安徒生童话》,我很同情里面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突然,窗户里飘来了一个人,啊,我惊叫,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看她穿着破围裙,便找出了一件漂亮的连衣裙;我见她赤着的脚被冻得通红,就去买了一双崭新的鞋子;我看她饿极了,便带她去饭馆吃香喷喷的烤鹅,她吃得狼吞虎咽;我见她身上一毛钱也没有,就把我过年的压岁钱送给她。

第二天,我把小女孩带到我们的学校,老师、同学们都十分欢迎她,安排了她的座位,还给小女孩发了一套崭新的课本。放学后,同学们纷纷送上了自己的礼物,有漂亮的书包,有崭新的全套学习工具,有……小女孩的课桌上堆满了礼物,她开心极了。

假如卖火柴的小女孩来到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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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给卖火柴的小女孩的一封信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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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看过《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童话故事后很难过,因为你在除夕之夜冷地发抖,却没有人同情你收留你;我很惋惜,因为你那么美丽可爱,却被父亲赶出家门卖火柴,身上也只穿了一件自己死去母亲的大围裙;我也很气愤,为什么安徒生要把你写得那么可怜,这样心灵纯洁的小女孩,最后却冻死在街头……

如果我能到童话里去,我一定会帮你:把你带到我家里来,给你穿上新衣服,喝上一碗热水,再请你去吃饺子、红烧肉,美美地喝上一口鸡汤;明天就过年了,我和你一起去给爷爷、奶奶拜年;我会给你一些钱,当做你的生活费,让你每天过得快快活活的;我还要尽快学好英语,这样就可以与你直接对话、谈心、玩耍了。

我要劝你的父亲,让他不要再虐待你,让你重新回到自己的家。我还会拿出一部分钱修补你家的屋顶。这样,你的家就不会像外面一样冷了。我会出钱供你上学,这样,你就有了文化知识……我还要劝那些不帮助你的人,不要让类似的事情再发生。我还要……

记得一位伟人说过:“今天的梦想是明天的希望。”所以我相,我的愿望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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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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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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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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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看了好多课外书,最让我感动的是安徒生爷爷写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唉!多么可怜的小女孩啊!我合拢《安徒生童话》心里慢慢地哭了起来,我真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哭泣。

这片童话主要讲的是一个除夕的夜晚,一个小女孩为了养活家人,冒着风雪在大街上卖火柴“火柴,谁要买火柴”。她没有新棉衣,穿着一条沾满泥巴的旧围裙,头上带着一条头巾,光着小脚丫在大雪天里卖火柴,可是,没有人理她。她一次又一次地划亮了数不清的火柴,只是希望自己得到多一点温暖。大街上一片欢笑声,小女孩闻到了香喷喷的烤鸭,充满爱的鲜花和美丽的圣诞树,这对她说,这就是幻想,因为是不可能实现的。

这时她把一大把火柴擦着了,火柴亮起来了,就像闪闪发光的星星,其中一颗星星在天空划出了一条条长长的亮光,她看到了死去的祖母。祖母揉着她飞向了天堂。

我真同情这个卖火柴的小女孩,真希望我能把她接回家,给她吃穿,陪她一起玩,做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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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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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橱中,摆放着许许多多的书,可每当我打开柜门,总是会先拿起一本书翻看一下再去看别的书,这本书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公主》。

书中讲述了一个善良、乐观、坚强、自信的女孩子——萨拉?库尔,本来是个人人羡慕的富家小姐,过着公主一样的生活,却在一夜之间变成了身无分文的孤儿。在嫌贫爱富的明贞女子学院里,无论吃多少苦,她始终乐观地面对,并且用自己的爱心温暖着周围的人,直到苦尽甘来,她重新回到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在朋友们的心目中,不管萨拉贫穷还是富有,她永远是大家心目中真正的公主。因为公主的品质是内在的,与财富无关。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像萨拉那样,乐观自信地面对生活。宠辱不惊,成为真正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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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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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就像一块肥沃的土地,里面埋藏着许多知识的宝藏,读的书越多,挖到的宝藏就越多。在读书的日子里,我读了XXX理深刻的书,书的名字叫做《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个老木匠叫做杰佩托,他家里非常穷,有时候还吃不饱,穿不暖。有一次,他用一块木头做了一个木偶,这个木偶做出来就会说话,而且还叫他爸爸。这个木偶大大的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光芒,尖尖的鼻子,樱桃似的小嘴巴。老木匠很高兴,便给他取名叫匹诺曹,并把自己的一些衣服卖了,供匹诺曹读书,可他很淘气,在上学的路上,他遇到了两个骗子,这两个骗子为了骗取钱财,让匹诺曹把他的东西卖了,然后想方设法用绳子把他吊死在树上但是他被一位小仙女救了。他的一个好朋友要和匹诺曹去娱乐国,匹诺曹禁不住诱惑,便答应了。可是,他们去了娱乐国,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他们被变成了驴拉到市场上去卖,他被买到了一个马戏团里,每天吃尽苦头,但终究还是被变了回去。匹诺曹很想成为一个好孩子,虽常常被一些困难打垮,可是他不气馁,于是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之后,终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小作者用这样动人的笔调描写了人物的言行举止,引领我走进这本书中,让我身临其境,让我了解了匹诺曹的叛逆、淘气、滑稽。通过这本书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孩子要诚实,不要淘气,要爱学习,要孝敬父母,乖乖听从父母的话,不可以随意相信陌生人的话,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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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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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而我呢?当然也不例外,瞧!一进门,拉开窗帘,就有一个书橱,里面全是书,但我最喜欢的书只有一本,是《中外名人故事》。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有趣,一个小偷抱着孩子,孩子手里拿着面包,面包屑撒了满地,一只小狗咬着小偷的袜子,而且后面还有两个厨师,街边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看到封面我不禁笑了起来,我一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心想:“《中外名人故事》就连封面都会都得无我哈哈大笑,那么,里面的内容一定让我很喜欢吧。”想到这儿,我开始踏进了浓浓的书香里。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不认识的地名、人,也知道了许多名人的经历。比如:文学才女冰心。冰心奶奶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开始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了,她爱读书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头也不梳,脸也不洗。

《中外名人故事》你是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你是明灯,能打开黑夜之门。你更是良药,可以医治愚昧之症。你现在知道我我什么喜欢这本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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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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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骑马咚哪个咚,后边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的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猪八戒鼻子长······

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就背了这首诗。后来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套《西游记》的儿童读本,一看,那么厚两本,我还有点怕呢。然而,看了几页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西游记》中描写了许许多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一心想到西天取经的唐僧、有能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僧,有贪生怕死、又好吃又贪睡的猪八戒,还有诡计多端,一心想吃唐僧肉的妖魔鬼怪……

在这些人物里我最仰慕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条神奇的金箍棒,这条金箍棒能变得像柱子那么粗,也能变得像绣花针那么细,孙悟空还会七十二变,还会腾云驾雾、翻一个跟斗就能飞出十万八千里,孙悟空还机智勇敢,武功高强。

而且,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在陪同唐僧取经的路上,孙悟空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去消灭了许许多多的妖魔鬼怪。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表现在,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斗智斗勇,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最终把经取回来了。

《西游记》是一本值得大家阅读的书籍,还没看的同学,快点去买一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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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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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不是漫画书,也不是童话书,而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奥秘与科学知识,如果不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读它的话就不会深刻的懂得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这本书就像给了我一扇科学之门,又给了我一把打开这扇大门的金钥匙,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无数的奥秘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大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知识。比如说,我喜欢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这时候出现了一扇知识大门,我用金钥匙打开了它,通过认真阅读,我知道了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坚固牙齿,第三是能促进面部肌肉发育。

再比如说,为什么有人在刷牙时牙龈会出血?我看到书上说这个问题也是分好几个方面来讲的。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患上了慢性牙龈炎,如果经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彻底,就会使牙龈边缘的残渣日积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发牙龈炎。牙龈发炎的时候,毛细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会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确,也容易弄伤脆弱的牙龈,使牙龈出血。

除了这些,书上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现象,比如说人在害羞或者是高兴、愤怒的时候为什么会脸红?人为什么会做梦?人困了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看完电视用完电脑要洗脸?为什么要勤洗手?……这些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科学的答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学知识,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之后必读的一本书,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看电视动画片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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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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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是一本我最爱的

一天,我在公交车站等车,我看见了一对父子。父亲是一个卖水果的老人,蓬头垢面地坐在一辆三轮车上,儿子坐在三轮车后座,看着一本被揉皱的课本。父亲不擅长言语,不像旁边吆喝着招揽生意的小贩,生意相对显得冷清。父亲脸上爬满愁意,重重的眼袋耷拉下来像只沙皮狗。

儿子看似遇到了什么问题,小小的眉头紧锁,他迟疑了一下,还是转身把课本递给父亲。父亲慌忙把手在衣服上抹了两下,双手接过书,也是皱着眉头看了起来,与儿子如出一辙。突然父亲抬起头:“侬管自己看,我再稍微看一下跟你说。”儿子嗯了一声便转过了头。

父亲向我走来,出于本能,我惊慌失措地后退一步。父亲憨厚地笑了笑,拉我走到一边:“小姑娘,别怕,帮忙看看这题目怎么做?”我战战兢兢地写上了解答过程,其实那不过是一道小学三年级的数学题而已。“麻烦你了,真是太谢谢了。”我勉强笑了笑:“不客气。”我心有余悸,毕竟第一次和陌生人以如此奇特的方式交谈。父亲转身的一霎那,我发现儿子盯着父亲的背影,澄澈的眼睛里充满了愧疚或者还有一些,道不明的情绪,马上又低下了头。

“儿子,过来过来,这题我跟你讲讲。”我忐忑地等待父亲的谎言被拆穿。

儿子又像刚才一样转身,盯着课本。我听见父亲照着我写的过程一点一点读下去,其间还打了几个小疙瘩,儿子装作没听到一样时不时地点着小脑袋。“爸爸,你真厉害!”

我彻底被这对父子的对话震撼了。爸爸你真厉害爸爸你真厉害……儿子稚嫩的童声余音绕梁一般萦绕在我的耳畔。

多么不堪一击的谎言却在亲密的父子之间颤颤巍巍地立了起来。也许父亲永远不会知道儿子一直看着他,卑微地向一个初中女生请教一道三年级的数学题,把自己并不明白的答案用不标准的普通话缓冲过几个疙瘩艰难地念出来,然后笑着听儿子说爸爸你真厉害。

我觉得这就是父爱,充满谎言的父爱。它像是一本书,也许是畅销的,泛滥到生活的角角落落,但最深沉的父爱却是最朴素的,最难以启齿的,父亲永远都不会向儿子承认自己其实连小学三年级都没上过,他要让儿子在苦难的生活中看到生活的希望,看到知识的力量,他尽了他自己最微薄却又最伟大的力量。

这,就是父爱,我最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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