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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作文汇编20篇

要是有人问起这个世界上最深厚,最真挚的爱是什么?小编收集了2024年书香三八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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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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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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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英文版

全文共 1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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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ntly, I read an article about "the little match girl". Read, my eyes blurred.

Mainly tells the story: a little match girl, in a heavy snow on New Years eve. Died of frozen hungry in the corner. After reading, it suddenly occurred to me that I always know when they are. Think about the little girls experience, and I blush to the ear.

Remember once, on a cold morning, I want to go to school. Mother hurriedly call me to wear a coat, I watched the weather outside, agreed to a mother. Mother hurriedly to coat. I looked, coat embroidered with so weak-minded pattern, also so vulgar, Im not going to wear? So, I said to mother: "mom, this coat is too stupid, too cliche, I cant wear." Mother, after a little angry, say: "you cant too wayward soil figure what! Think that year, we havent coat, if anyone has, bug-eyed we all envy down... you DianChuan go up quickly!" "I dont wear, so ugly, the classmates will laugh at me!" I retorted. "That you want to go out like this? Its cold outside." "Cold is cold! I dont wear. I go to school like this!" Finally, my mother finally agreed to me to school. As soon as I get outside, sneeze, but I for the sake of proud, or go to school.

I get an inspiration: we want to cherish now good life, cherish a grain of rice, cherish a drop of water, cherish the hard-won good life now. Good good study, dont let the tragedy of the little match girl again.

最近,我读了一篇名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文章。读后,我的眼睛模糊了。

主要讲述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雪纷飞的除夕夜。因冻饿而死在墙角。读完后,我突然想起我平时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再想想小女孩的经历,我的脸红到了耳根。

记得有一次:在一个寒冷的早上,我要去上学了。妈妈急忙叫我去穿外套,我看了外面的天气,就答应了妈妈。妈妈连忙去拿外套。我看了看,外套上绣着这么弱智的图案,还这么老土,我才不穿呢。于是,我对妈妈说:“妈妈,这件外套太弱智了,太老土了,我不穿了。”妈妈听后,有点生气,说:“你不能太任性了土图又怎么样!想当年,我们连外套都没有呢,如果谁有,我们都会羡慕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你快点穿上去!”“我不穿,这么难看,同学们都会笑话我的!”我反驳道。“那你想这样出去吗?外面很冷的。”“冷就冷!我不穿!我就这样去上学!”最后,妈妈终于同意我这样去上学。可我一到外面,就打喷嚏,不过我为了要面子,还是这样去上学了。

我从中得到一个启发: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珍惜一粒米,珍惜一滴水,珍惜现在美好的来之不易的生活。好好学习,不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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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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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丁丁历险记》里的丁丁,因为他:勇敢,善良,勇于尝试并乐于助人,他解决了许许多多的案件。

他为什么要管这些案件呢?因为有一次他去刚果游玩无意中发现有很多坏人在密谋坏事。丁丁心里想:我一定要阻止他们!丁丁用他的智慧把坏人都抓住了,但只有主谋逃跑了,主谋逃到了美洲,于是丁丁跟着到了美洲。

到了美洲之后,大幅主谋就对印第安族长说了许多丁丁的坏话,族长都信以为真,丁丁来到美洲就被印第安人抓住了,族长判丁丁死刑,在执行死刑的时候丁丁急中生智把树上的树胶弹了出去打倒了族长,族长以为是拿弹弓的孩子打的,但有一部分族人认为是丁丁打人,于是他们吵了起来……丁丁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了出来。

在丁丁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他就想我的老师教我勇敢地面对让我害怕的事情。如果你们也想看这本书,可以来找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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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卖火柴的小女孩续写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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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跟着奶奶来到了天堂,和奶奶一起过着快乐的日子,再也没有寒冷、没有饥饿、没有痛苦。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奶奶开始后悔带孙女来到天堂,因为孙女在人间还有很多事没有亲身实践。于是,她对孙女说:“我的好孙女,你不能现在就来天堂,你还小,应该回到父母身边。”

小女孩一听慌了,连忙说:“不,我要和奶奶生活在一起。”

小女孩尽管百般不愿意,但还是被她奶奶带到了上帝面前。

奶奶请求上帝:“无所不能的上帝呀,是我一时糊涂,请让我孙女回人间去吧,她在人间还有很多事没有完成。”

小女孩哭着喊道:“不!我不要回去,我要和奶奶在一起!”

“不,你必须回去!”奶奶坚持说。

“好了,我知道了。”上帝和蔼地说:“既然你想孙女回人间,你孙女又要和你生活在一起,那我就实现你们的愿望,让你们一起回人间,去中国吧!在那儿生活吧!我还要赐给小女孩魔法。”

只听耳边“呼呼”作响,她们飘落到人间,飘落到了中国。谁知道小女孩的手一碰到苹果,那苹果马上就变成了火柴,而且带着苹果的香味。小女孩明白了,上帝给了她魔法,让她点物成火柴。而且用这种火柴点燃后做成食物,就带有特殊的香味。

小女孩开发出各类火柴,名目繁多,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很快就过上了好日子。但是她非常思念亲人,就和奶奶一起千里迢迢赶回家乡。可是她问遍所有人都不知道她父母的下落。小女孩在梦中得到了上帝的指点,天上一日,人间一年,原来自己这一去一回,已经上百年了,世界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父母及亲人都早已离开了人世。她悲痛欲绝。

于是,小女孩一边上学,一边把自己赚来的钱,用来做善事:办学校、建敬老院、造桥铺路、救助穷苦人家。上帝非常感动,决定让小女孩在人间度过她快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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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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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爱看,但我最喜欢的书是——《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最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还有女仆马尔佳娜是那么聪明伶俐,我也要变得像她那样聪明伶俐,用智慧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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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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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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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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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介绍一本我最喜欢,他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白狼》。

你们认识沈石溪吗?他可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呢!沈石溪的原名是沈一鸣他醉心于大自然文学,已经出版了500多万字的作品。

《白狼》里写了许多个有关动物的短篇小说,跛脚小苦鼠、聪明绝顶的母白狼、机智的乌鸦王、善良的黑蟒蛇……一切都是那么奇特!

我简单的讲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在西双版纳的一个村寨,有许多人在庭院里养孔雀。一户人家养了两只孔雀,一只雌的,一只雄的。他们一直恩恩爱爱,不久便产生了爱的结晶——四只小孔雀。可因为一次黑山猫的袭击与雄孔雀金鼎的见死不救,他们没好的家庭破碎了。雌孔雀绿散将对金鼎的爱全部都转移到了那救过它的沾满孔雀羽毛的木弩上了,那不人家希望两只孔雀和好如初,真爱爱但绿伞却因为以往那四只小孔雀的伤痛与对那把孔雀弩的痴情,仍对金鼎的追求视而不见。春天其他人家的雌孔雀下许多小孔雀,而绿伞产下的四只蛋,因为没有被真正的雄孔雀爱过,永远也变不成小孔雀了。

这个故事我并不觉得有趣,我只是对绿伞的痴情感到疑惑。看动物小说会不知不觉地增加我们的情商,并更了解那些动物们,所以我建议大家看《白狼》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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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5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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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介绍的是一本有趣的,它不是叙事的小说,不是无味的论文,而是一本幽默的漫画。说是漫画,它却十分有用;说是漫画,它却记载了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说是漫画,不如将它比作一本厚实的历史书,带我们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廊中遨游。这本书以宋神宗的一句名言“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来作为开场。在已进入速度时代的当下,历史类的读物,对于现在工作学习都相当繁重的我们来说未免有些枯燥和乏味。但这本《半小时漫画中国史》却能通过用漫画的形式和幽默的语言带领读者进入5000年的精彩世界。

作者用聊天说话的方式,加上现今社会的网络流行用语,把历史事件放在我们熟悉的现实场景中,结合漫画的表达,把历史讲成了活生生的小段子,仿佛就在眼前。读者在爆笑中慢慢记住了那些艰涩难懂的历史事件。例如其中有一段,作者将春秋列国比喻成一个班级,把周朝比喻成班主任,十分诙谐幽默。让大家在捧腹大笑的同时,知道了很多成语的真正来源,如秦晋之好、朝秦暮楚、退避三舍等。

正如诸多历史学家所言:“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作为读者,我认为正确解读历史,了解历史,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处世接物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让善于反思的人或民族在历史的兴亡更替当中领悟;使国家与民族更加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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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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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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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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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伊璇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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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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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平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让我难忘的是那套有关魔法世界的书——《哈利·波特》

我很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J。K。罗琳从1976年到至今2017年一直在写作,还写了几本书帮助贫困学生:《神奇动物在哪里》《神奇的魅力星球》。这套《哈利·波特》总共有八册,它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魔法”的趣味,也让我时常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位巫师,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魔法。我很感谢作者,因为她让我爱上了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魅力,感受了人们异想天开的想象。

在这册书中,我最喜欢的第八部《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是她2007年的作品,这册书主要讲述哈利长大后,因为觉得对不起一个人不想让他死去,而用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改写了历史,因为没注意,一不小心让坏人统一了天下,世界变得不美了,于是,他们再次改造历史,但是,又发生了难以接受的事实和不可改变的事情,后来,他们牺牲了自己,才让世界变得美好了。这本书最让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结局哈利?波特牺牲自我来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让我沉迷于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也让让我深受震撼和感动!

《哈利?波特》的精彩,并非我三言两语能说尽,要体会其中的神奇,请赶紧加入阅读的行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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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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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作文吧http://wwW.ZuowEn8.coM/作文吧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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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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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山西运城盐湖区康杰附中初二179班高二:陈寒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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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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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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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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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乍起,吹得阳光洒落一地,“哗啦哗啦”,我坐在阳台上,享受着风的清凉,观赏着远方的风景,不经意间,瞥见那本我最喜欢的一本《总想回到你身边》。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慭慭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这一身中,最重要的就是亲人,错过了亲情也就错过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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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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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有许多人被誉为‘书法家’、文学家等一系列文学上出名的人物,包括莎士比亚说的;‘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还有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我喜欢的书是《水浒传》因为我喜欢这部古典名着中的及时雨宋江的那种仗义疏财和九纹龙史进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

还有花和尚鲁智深的神奇故事有倒拔垂杨留大闹五台山。在这108位英雄好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豹子头林冲因为他在受到高俅设置的圈套后,自己心里非常清楚,这次就算去打官司也不可能赢的,毕竟那时元末明初的时代,皇帝昏庸无能,而在民间更是贪官挡道,民不聊生。还有鲁智深大闹野猪林,在野猪林救了林冲,从这里可以看出鲁智深是一个有勇有谋、粗中有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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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900字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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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三国演义》了。

《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并列成为中国四大名着。《三国演义》的叙事,始自汉灵帝建宁二年(169年)四月,终于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三月。描写的是中国封建这个群雄争霸的年代,战乱的社会,群雄逐鹿中原,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形成。三个国家在不断地互相争斗中,血雨腥风,你奈我何,终于三分归一,变成晋朝一统天下的历史前程。

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里面的英雄人物很多,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和关羽。诸葛亮的忠是表现在掌握蜀国大权后还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辅佐后主刘禅,来报答先主刘备之恩。诸葛亮的谋表现在借东风、巧设八阵图、空城计及死了还能借木偶退魏军、锦囊杀魏延等。关羽的忠和义比诸葛亮复杂得多。

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先是忠,后是义。被人们称为“关公、关帝、武圣人”等。这在中国历史上的武将之中,唯一享受“圣人”称号的人物。二者一文一武,让我十分佩服。

我喜欢《三国演义》,还因为《三国演义》反映了我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思想,属于传统的、优秀的文化。《三国演义》还拍成了电视剧,尽管电视剧和真实的历史事件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但基本上都能反映那个年代我们国家社会现象,反映我国多年来形成优秀的道德观念。诸如人们的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就是现在我们的老师教育我们人的“三商”,即“德商、情商、智商”。

我们只要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我们才可能真正成为祖国的接班人。因此,我们必须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我们的祖国、感谢现在的社会、感谢我们的老师、感谢我们的父母及所有的亲人、朋友。

是你们的努力和奋斗让我们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使我们远离了那种动荡不安的生活,让我们能在明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因此,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按照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学好本领,将来把我们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三国演义》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在此,我倡议所有的同学们抽时间应该看看《三国演义》这本书。看了这本书对我们的学习、成长有很大帮助,真的是受益匪浅。既帮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又教会了我们如何做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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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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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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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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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一本,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彩色的太阳》,这本书里有很多童话故事比如甜甜的岩石甜甜的山,我给大家讲一讲吧!你们想听吗?

从前,有一个孩子打开门,走出门散步。突然,她看见一只烈狗站在一个彩色石上,那个孩子很奇怪,石头也有彩色吗?等那只烈狗跑走了,那个孩子舔了舔那块石头好甜呀!她又看见一座山,就爬到山上吃甜甜石,然后她的爸爸、妈妈、爷爷、 奶奶都拿着袋子捡甜甜石,回家了!小朋友你们快让爸爸、妈妈给你买一本吧,那里 面的内容可丰富多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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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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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最喜欢的一本,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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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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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哪本?”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当然是《未来简史》啦!”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17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习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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