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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原著小说结局优秀20篇

《老残游记》,清末中篇小说,是刘鹗1857年10月18日—1909年8月23日的代表作,小说以一位走方郎中老残的游历为主线,对社会矛盾开掘很深,尤其是他在书中敢于直斥清官清官中的酷吏误国,清官害民,独具慧眼地指出清官的昏庸常常比贪官更甚。同时,小说在民族传统文化精华提炼、生活哲学及艺术、女性审美和平等、人物心理及音乐景物描写等多方面皆达到了极其高超的境界。下面就是开学吧给你们收集的一些关于《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原著小说结局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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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来了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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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婆婆来了是由阑珊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婆婆来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婆婆来了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不到一岁的王天勤名下有了市值近千万的三层小楼后,王老太太坐不住了,得空就逼问儿子:“啥时给俺过户?”

“现在开发商还没给办证 呢。”传志心里有点烦。幸亏开发商开发翠湖湾时有违规问题,致使房产证迟迟交 不到业主手里,才使传志合理地对老娘一拖再拖。平心而论,这小房过户给老娘还真没觉得没什么不合理,母亲养大他不容易,他自己有宽敞的房子住,而母亲住又不方便,这种家常便饭般的拉锯战和动不动就叫婆婆滚的场面以使他毫无颜面。现在他后退了一大步,按何琳要求自己不再享有大房子的一半产权,这区区小房给自己老娘算给他一点补偿行不行?他宁愿自己委屈,自己名下一无所有也不愿让老娘失望,谁叫她是自己的亲娘呢!从小养成的家庭观、家族观念和孝道让他心甘如此。

看着老婆开心地逗弄女儿,传志愈发郁闷,愈发找不到平衡,甚至隐隐有点后悔,觉得家庭平衡的最重要的一颗砝码在自己手中流失了。在母亲病况渐好之际,他飞快地交 了钱,把侄儿送进一家幼儿园,半年就要三千块钱,好歹也工作几年了,连工资、补贴加奖金,一月也有三千多块,除了何琳手里的固定工资,自己手里也有一笔至少同样数目的隐形收入供随时调度。在严酷的生活面前,男人没有个小金库,就凭老婆的抠门,日子没法想象。

大龙入了托,母亲有了清闲,儿子心里好多了。不过马上来的另一件事更让他开怀,甚至扬眉吐气,他这个部门有一块地皮,通过巧立名目,与私营财团 搞起了地产联合开发,按比例拿出一部分给公务员做福利房,另一部分外销。传志平时在单位勤快、忠厚,与人无争且对上司忠心耿耿,姚之队越是政府部门,越是派系林立,大家平时互相勾心斗角,用尽心机。在这样的环境中能站对队伍并低调做人、积极做事,几年下来,自然深得上司赏识和信任。恰逢老天开眼,让他这个派系此时得势,有了好机会和肥缺,领导自己避讳不能亲自进入,就力推他进入地产公司。除了拿一份微薄的公务员薪水,合作方暗地里给他年薪三十万,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到时候他投桃报李,给领导几套房,各得其所,就把事情圆融了。

这将是一次鲤鱼跳龙门的飞跃,在他寒门之士的经历中,除了考上大学,考上公务员,这次也是值得庆祝的质变,从一个小公务员,步入高薪管理阶层,可能是未来职业经理人的起点。也行传志从此开始脱胎换骨。

此时的何琳正在镜中端详着自己,生了孩子,又是哺乳,又是照顾小孩,还得时时为看护家产与楼下的吵架,人不光变得神经质,易怒易燥,眼角都有皱纹了,黑发里也偶尔抓出一个白头发了。她为自己的繁琐、碌碌和苍老,感到灰心和无奈,大好年华整天穷耗在内斗上,曾经单纯文静的她就在这四年的婚姻中流失了,像一杯清水慢慢变成了隔夜茶,一股苦涩恐慌的味道后,渣滓布满了舌头。这让她试着找回自己时多少有些沮丧,回头看看女儿,可爱的天勤正坐在大床 上不断摔打着一只橡皮鸭子,啪啪作响,一边摔打一边看妈妈,突然,小姑娘咧开小嘴朝母亲开心地笑了一下,口水流出来,还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如陽光突然穿透陰霾照进洞穴般,何琳一扫心中的积郁,扑上去把她抱起了,鸡啄米似的在女儿小脸上亲了又亲:“臭小猪,臭宝贝,我们以后要天天高高兴兴的,我们不再生气不再戴枷锁了!”

然后她抱着女儿在陽台上看到传志下班回来了,胳膊一甩一甩鸭子似的,这是他遇到开心事的标志。

看他进门,她马上出门,站在楼梯拐弯处,若无其事地惦着女儿。

果然,传志进门后就去他妈房间了,去宣布到目前为止他遇到的最大利好的事情之一——他很快成为一家地产公司的副总,年薪三十万!当然,这只是个开头。

老太太发出一声暴响,“啊!俺的儿啊,不孬!这次俺一定得俺儿的济!三十万是多少?能买一套小房不?”

儿子在母亲殷切的目光下变得如此高大,充满了自豪与成就感:“也就是个首付,两年就能还清。”

“儿啊,你得给你娘买个小房啊!俺这一辈子也算是得了儿子的济啦!你兄弟姐妹来北京看娘也都有个落脚的地方,比住这儿强,刺猬一样,扎人心疼……”

然后是儿子的应和声,“给您买个复式的……”

“啥叫复式?”

“就是楼上楼下。”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那俺就带着大龙住楼上!”

……

他永远这样,永远第一个想到讨他娘的欢心,其他人排到后面;永远不知道他的家庭核心成员是谁,有多少;他自己的钱永远是他自己的,永远先满足他潜意识里的家庭最重要的人物。这个人没有长大,还在陰影里,他依然不是个独立、成熟甚至有信心的男人,也行这方面他永远成熟不了,永远在母亲与妻子、母亲的家庭与妻子的家庭中疲于应付。这是他的价值观和潜意识行为,挣多少钱都解决不了问题。她曾经盼着他心灵回归,成为命运共同体,可他回归也回到他潜意识的家庭,新家庭对于他,只是个新家庭,里面的人并不重要。他有一套强大而顽固的家族、血缘、荣耀共享及彼此辅佐的家庭价值观体系,她改变不了的,可能的是她也被同化为这个体系的一部分,小心地遮蔽起自己的幸福和感受,为一帮子人的未来去奋斗,成为一个坚信成功改变命运的族群中的一个支撑,一片砖瓦,在争争吵吵、入侵反入侵中彻底沦为他们中的一分子。

何琳退回房间,轻轻拍着女儿入睡。天勤小嘴巴搭在母亲肩窝处,一个又一个的哈欠,要睡觉了。

这时传志兴奋地上来,先去卫生间哗哗啦啦开闸解压,然后换了拖鞋,捡了个最好的姿势在沙发上坐好——这一过程中还纳闷老婆怎么不对自己发表意见了呢?偏偏何琳晃动着不看她。

这个兴高采烈的男人先咳了一声,“嗯,以后你上不上班也没关系了,在家好哈看孩子吧……”

何琳不说话。

“给你说个事,明后年我单位可能要分房,价格很便宜,白捡一样,到时我们大家都有住的地方了,打着滚都住不到边,猜猜我……”

“我们离婚吧!”

连空气都僵了一下,传志愣了,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好一会儿,大声地:“你神经病啊你!”

何琳态度坚决:“我们离婚吧!”

传志火了,“找事啊!你什么意思?你不能等我把话说完?我她妈单位开眼了,天上掉馅饼,砸到我头上了,你一直不挣钱不够维持家用的老公马上要年薪三十万了,还有福利房可分,你发什么神经啊!”

传志简直气得哆嗦,以为她又提高抗衡他新增长的社会地位。但声音如此之大,把天勤吓哭了。

何琳拍着女儿的小屁股,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这不正好吗?你现在能挣大钱了,翅膀也硬了,不用看我们眼色了,我们的作用也越来越小了,你可以做你更该做也一直想做的事了,为你的家族你的母亲你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添砖加瓦吧。我累了,想要清净简单一点的生活。”

传志铁青着脸,“说到底你还是对他们有意见!你一直对我家人有意见,你怎么不想想那是我妈,说的是人话吗?没有她当年的付出怎么可能有现在的我?!”

何琳淡淡地笑,“所以我和女儿决定把你再还给你妈,你和你一大家子彼此更重要,也更需要。我要女儿就够了。”

传志突然有点鄙夷的声音:“你是处心积虑吧,刚把着幢房子过户到闺女名下,你就耍这一招,放心吧,我也要女儿,你的陰谋休想得逞!”

何琳并不着恼,坐在他旁边的床 上,摇着女儿跟他说:“有什么陰谋?这房子本来就是我父母的,倒是让我们陽谋了过来!只许你对你家人亲啊?现在我只是要回了属于我的东西,不使点手段你和你那一家人能答应吗?跟你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我不泼辣点也得聪明点,不然能让你一家子欺负死。再说,有什么陰谋可耍?反正收益的也是你闺女!”然后端详着女儿慢慢熟睡的小脸,“你要这臭丫头干吗?你家丫头不少了,也行老三说不定也生个丫头。宝贝跟着我起码不会受苦,要跟着一个后妈或重男轻女成性的奶奶那就不一定了。你要恢复了单身,也有了独立户口名额,这名额给大龙或留给你自己的儿子——你还有生儿子的希望啊!唉,夫妻一场,别惦记女儿名下的房子啦,本来也不属于你,现在当你学学我父母,也怕闺女没地方住,送给她了吧。”

姿态摆得很低了,而且何琳少有的闻言细雨,主力打亲情牌。

传志一下就哭了,转身抱住何琳,“老婆,不要离开……不要说的像真的一样,我有错改进……”

何琳像拍天勤一样拍着他的背,“我们在一起并不幸福,你比我还不幸福,隐忍压抑,你想想,到不了三十岁我们就得疯。我融不了你的家庭,我们对家庭的看法差异太大,你没发现我越来越神精质越来越无法控制地发脾气、发疯?连我自己也害怕,我怕被……同化,我被同化的结果就是这样,比你家里的女人更过分,对别人更苛刻。但这并不妨碍我做一个好妈妈,就像婆婆对你是一个了不起的母亲一样,大姐青霞也是一个尽责的妈妈啊!”

传志泪眼朦胧,“老婆,求求你,以前是我考虑不周,以后我补偿你,以后我有能力补偿你了!”

何琳声音更温 柔了,“老公,以后你可以来看女儿,你知道吗?再和你这样生活下去,我每天都有从窗户跳下去的冲动。”

猛然想起前天何琳在窗前僵硬的身影,还有她跳楼的朋友小雅,传志心里受到了一场不亚于台风般的扫荡,战栗般心疼,揪紧,同时感动温 度在一点点变冷。在妻子温 情柔和的目光了,他看到了决绝和坚毅。

年轻的父亲摸着女儿的小腿,哽咽了,“孩子这么小……”

“放心,你永远是她父亲,只要你能做到,她永远会有个好父亲!”

这让传志羞愧又安慰,这之前他不是个好父亲,给予女儿较少,女儿快一岁了,他抱的时候比较少,更没喂过她,没换过一片尿布。在他头脑里,照顾婴儿本来是女人的职责,况且是个娇嫩嫩的女婴,他不便好像也不该插手似的。但你一定要把孩子塞到他手里,那他一定会好好抱着;你不塞,年轻的父亲会觉得他已出去努力挣钱养家了,再说母亲不是出场替他照顾了吗?一旦这个婴儿以后不再时时出现在他面前,有了“分开”的距离时,才突然发现原来他做的是那么少,可以忽略不计。

何琳拿出早已拟好的一份离婚协议书,大意是:如果有一天离婚,为女儿天勤今后成长考虑,归母亲抚养。让传志签字。

传志突然跪倒在地上,最后一搏,“看在孩子的份上,看在孩子有个完整的家的份上,再等一等。。。。。。我出去住行吧?出去住一段时间,你再想想,何琳,我们已为人父母了,遇到关系一家人的事要三思而后行,你得为女儿多考虑,我们得学会讲理、讲和、妥协、让步。。。。。我让步行吗?你让我怎么让我就怎么让!你让我妈——不愿见她,明天我就把她送走。你得先提意见,不能一刀切啊!”

何琳倒是很平静,“你快起来吧,我不喜欢看到你这样。”

“你在女儿心中应该是有尊严的父亲,不能随便向人下跪!”

传志起来了。

“其实我考虑很久了,为了女儿隐忍到现在。我和她奶奶的关系是不可调和的,即使她回到乡下,这种争斗、争夺还在,时空隔不断,她需要你这个投资成功的儿子回报更多,相比起来我的投资成本很少,却想拥有这个男人的全部,这还不够一辈子的争吵和憎恶吗?我感觉我自己的脾气变了,越来越像她奶奶,经常在一件小事上我们也铆着劲一定要战胜对方,像战胜邪恶敌人一样,彼此之间仇恨、厌恶、深恶痛绝,恨不得让对方发生点什么事快点死。。这么尖锐地对立却不得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你没感觉到事情很扭曲很残忍吗?你凭心想想你自己心里就没点变化就很高兴吗?”何琳自己都意外,有这么平静的情绪。“促使我做出改变的正是女儿,这么小她就感觉到气氛不对,就会战战兢兢、察言观色,就会想办法做个夹缝人,当我和你妈争吵时,她不哭不闹,因为她哭闹我会对她嚷,她觉得不是时候。很早她就会笑了,但后来就挑时机对我笑,在我父母家你不知道她有多高兴,快乐地又叫又笑。我的情绪,这个家里的情绪不由自主地影响了她,我不想她这么小酒这么不快乐,就需要适应家里本不该存在的对立情绪。。。。。。”

传志呆呆的,然后默默走出屋门,到了三楼,站在窗前,展现在眼前的事北京五环内璀璨的万家灯火,每个窗户里都是幸与不幸的家庭吧?偏偏他的家庭要走到尽头了。低头看楼下暗淡的光线,没想到往下跳,却闪过何琳抱着女儿纵身跃下的惨象,心里就那么一凛。回到卧室,女儿在小床 上酣睡,何琳还在等他签字。

传志走过去把字签了。

这毕竟不是离婚协议,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传志开始修补也不知何时与老婆渐行渐远的关系,当然首先从母亲这里入手,告诫母亲:一、不要与何琳吵,有不同意见,自己搁着。二、不要与何琳有过多接触,去大哥那里或是找邻居打发时间都可以,总之要避免发表有关她的评论。三、有活多干活,不愿干放着,千万不要攀比让她干,她照顾天勤就够了,话能少说就少说。

老太太回答:一、早自己搁着了,说不着。二、俺根本就不想多接触,谁愿意看那张脸!三、俺天天做给她吃,她干啥活了?说啥话,早就不说话了。

凭经验,老太太猜出儿子媳妇之间又有问题了,儿子又被修理了,不然不会这么懦弱熊包。但纸里包不住火,没几天老太太就知道了儿子媳妇签了一份协议,呆住了,这不是典型的放个老鼠夹子让儿子钻吗?偏偏传志这个比老鼠还憨的东西还真把头伸进去!

老太太也不是吃素的,三下五除二,准备了一张纸和一支笔,单等儿子下班回来,一把拉近自己的房间,“儿啊,你得给俺白纸黑字写上,只要你们离婚,那小房子你转给俺!”

传志苦笑不得,“娘啊,别那么财迷了,没用,那是我和何琳的共同财产,如果她不同意,就我一个人转不走!”

“你都大方地把这个大房子给她了,她为啥不能让给咱那个小房子?”

传志沉默。

老太太顿觉自己吃亏了,自己儿子一人当不了家,那就说给两人听,理不说不清,不辨不明嘛。

于是晚间饭桌上,老太太特意做了几个好菜,还特意把大龙让父亲接走了。有大龙在,何琳很少下楼跟大家一起吃饭,自己端上去与女儿一起吃。很久了,大家差不多都有点习惯了。

但今天被叫下来同桌吃饭,该何琳不习惯了,不过她已聪明理性了许多,若无其事抱着女儿下来了。

传志不知道这两位怎么回事,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如果是和呢,自己乐观其成,如果准备开吵呢,他就把母亲带回她的房间,让她单独吃,不能撵何琳了,有女儿不说,反正不能再让何琳让步了。

老太太用公筷给媳妇夹菜,第一次给媳妇夹不给儿子夹,还用公筷把一片菜叶小心地送进孙女的小嘴巴里。非常难得的友好姿态,何琳也没拒绝。

见气氛不错,婆婆语重心长地说话了:“何琳,你们得好好过,有孩子了,传志也能多挣不少钱了,日子也算熬出来了,以后还能有啥困难?往前看吧乖乖,小闺女越来越大,你们还不往她身上花大心思?人这一辈子,年轻时熬日子,年纪大了熬孩子,以前有个言差语错的,你别往心里去,人越老越糊涂,越老越想靠孩子,俺这个老妈子,年轻时正确多,年老时错误多,俺这样说俺,行不?”

传志都惊呆了,老娘在推心置腹剖析自己呢!老人家在深层次地帮他呢!

何琳也吃了一惊,这话要放以前,说不定要泪眼婆娑了,大善莫过于此!现在——嗯?妖婆转性了?真的假的?她没马上高兴,支着耳朵听下去。

“老三也毕业了,在武汉找了个人家倍好,五个孩子都找着地方了,俺这一辈子的任务算完成了。以后俺到俺小闺女家住一段,老三有了孩子俺就去武汉看孩子,平时没啥事了俺就回老家,给老大家做做饭,这一辈子也算交代了。”停了一下,依然是诚恳的心里话,“俺这是希望你俩往好处过,要是真过不下去了,何琳,这个三层小楼也过到妮妮手里了,那个小房你就给了传志吧,你大的,他小的,得让他有个吃饭睡觉的地方吧?”

传志连忙打断母亲,“说什么呢?说哪去了?这事你别管,越管越乱,我和何琳的事自己解决,吃饭吧。”

老太太有点委屈,话还没说完呢。

何琳心里冷笑:在与我分家呢!还去武汉给人家看孩子,上次人家门也没让你进!

饭后到楼上,何琳问“你到新公司上班了没?”

“上了。”

“一年三十万?”

“税后,不止。”

“好,你考虑过没有,把翠湖湾的小房给我?”

传志一屁股坐在床 上,“不给!”

“有我一半。”

“有你一半,你住一半!”

“你得考虑我将来一个人抚养孩子。”

“没让你一个抚养!”

“好吧,一人一半也行,你得把这个还了。”

何琳变戏法般掏出一张借款复印件,正是五年前传志打的五十万借条,货真价实签着他的大名。

传志脑袋轰了一下,还有这笔巨额外债呢!自己早忘记了,他清楚地记得何琳说这张欠条丢了。

“一直在我小姨手里,最近才拿到。”何琳不动手色,“要么你放弃小房,要么你还钱。本来你答应给我小房,一半是我的,你那一半这算到你给女儿的抚养费上,这笔款我就不要了。”

传志伤了自尊般暴怒:“房子都给你了,哪还有五十万的债务?你说这五十万哪来的?做人不能昧良心!”

何琳冷笑看着他,“那好,请你再签一份无论天勤怎么样,你都与这房子无关的协议,这五十万债务才算免了,因为你是她父亲,你有她的继承权,律师告诉我这是隐患。另外,你必须签,我父母是把房子送给你我结婚用的,你我又送给了女儿,但这房子本来是我家的,没有你把房子还给谁之说。你没还给我父母,你给了你女儿!”

传志忽然对面前这张面孔深恶痛绝,她早就打算好了,一直在背后处心积虑,而他还打算修复关系和这个女人过日子!“我是不会还得,你别精打算盘太过分!”

何琳很镇静,“我没过分,如果你放弃未来与这幢房子的任何关系,这五十万的债务就当不存在;那个小房子我想要,就算你摆一个高姿态,让给我和女儿,当然你那一半可以折算进抚养费,你并没有吃亏;你进这个家门时空着手来的,只是一个月薪七百多块的小公务员,现在你走出去,虽然也是空着手,但五年后你年薪税后三十万,这五年了也算我培养了你吧。那时你饿薪水都不够租房的,却还供着你妈,你兄弟上大学,你大哥生孩子。。。。。。我没精打细算,只想拿回我的东西,也没过分,我只是不想再这样生活了,近五年,够了。”

传志觉得受了侮辱,“这五年我除了白住这房子,我沾什么光了?什么不是我脚踏实地一手创造的?就因为我凭空得了岳父这套房子,我一直觉得像孙子似的欠你的,欠你家的,我拼命工作,拼命读研,拼命寻找个好前途报答你,你家无论有个什么事,只要用得着我,哪次我没跑的最快?哪次我抱怨过?我也有压力,我一直努力去做,去工作,去挣钱、升职,就是要你们有朝一日觉得跟着我值!你们押对了筹码!我是那个最可靠最正确的人选!可你不给我证明我自己的机会了,你把目光盯在了那些婆婆妈妈的小事儿上,你还是五年前的何琳吗?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在传志疯狂的追问中,何琳没有激动,也没有退缩。没错,五年足以物是人非,她已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单纯女孩演变成一个所向无敌的泼妇,时间刻在人脸上的年轮远没有五年来的事件在人心里更显沉重和荒凉,爱情已变成了记忆中的废墟不能回首,现实却像个结实的尼龙细绳在勒紧脖子。

天勤小睡了一会儿,醒了,小姑娘翻转过来支着身子张望,不哭也不叫,明亮的黑眼睛看着爸爸妈妈在冷眼中对望

第二天中午,老何夫妇就把闺女招回去了。不用说,传志又跑到岳父家曲线救国了。传志深信这个和睦家庭对老婆的影响力,他不相信到了今天这个家庭中还有劝离不劝和的。郁华明要退休了,她申请不再带研究生,也不愿出去串联讲课,而是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和同事老肖合写的一部《城乡二元结构贫富差距与社会各阶层变迁》上。

老何经常去顺义郊区看房,联排别墅、花园洋房什么的,真的打算老两口退休离开闹区,过休闲的田园生活了。2007年股市大涨,老头挣钱了,股市5500点抛的,这个并不贪婪的人没等到2008年短短五个月下跌百分之四十在哭天抢地。哭天抢地的是郁华清,她二十万元的本金曾达到最高值一百多万元,现在还剩下二十万元,白玩让她恨得牙痒痒。

何琳带着小宝贝回来了,一家人一边逗孩子,一边数落她这个“潜力股”的短视丫头。

郁华清的话最有代表性:“垃圾股,垃圾了这么长时间你都挺过来了,现在这支股涨满停,你抛你傻瓜啊?早不丢?只要你这边丢手,立马有人会捡去,信不信吧?”

传志在一旁坐着,经济强大了,人就容易自信心满满,不仅有超强的抗打击能力,也能用幽默的眼光看待刀子嘴豆腐心的小姨的话了。只要能让何琳回头,随便说。

老何也说:“何必呢,孩子都有了,有些事还能都怪传志?成家过日子,彼此就体谅,有些事吵也吵了,就过去了,下次吸取教训,哪像你这样没完没了的?”

只有岳母郁华清没有说话,只顾逗外孙女玩。

何琳显然铁了心肠,“这次我离定了,谁的生活谁知道。我一个人一样带孩子,我又找了份工作,可以把天勤入全托。当年我嫁给他是我自己的主意,现在离开,也是我的主意。”

郁华清急了,把外甥女拉到另一个房间,关上门,有点气急败坏:“臭丫头,你脑袋怎么了?单身妈妈有多辛苦你知道吗?你低估了一个人带孩子生活所遇到的困难!我离婚时你二表哥都十五六岁了,天勤才多大?你得为孩子考虑考虑吧,冲动是魔鬼!现在传志让你培养出来了,干吗?就为一钱不值的一口气傻了吧唧成全别人?你以为你做慈善呢?你婆婆那死老太婆还能活几年?你气死她不就完了!”

何琳倔强地走出来。小姨若无其事地倒水喝。老何接着说,“日子是磨合出来的,不行再等等,再给个观察期,你心急如火干吗?传志又不是无药可救。传志也是,以后不要动不动一大家子捆绑,这样生活难幸福。”

传志猛点头。

何琳却不理会,“只要我们还在一起,他是不会吸取教训的;只有我离开,这个教训才足够让他记住,所以能和他过下去的命中注定是别人。有他油里盐里都伸一手的妈在,任何女人都甭想和他过清净日子,传志性格太软,也没原则性,改造他是一辈子的工程。我烦了,没耐心了,让我过自己的生活吧,请放心,未来的我再也不会哭着回娘家了。”

传志急了,向所有人保证:“我怎么没接受教训了?看我行动行不行?以后何琳不用出去工作,就在家带孩子吧,而且我保证单住,搬到我们的小房里,大房合租,租金给爸爸妈妈。爸妈退休了,也需要个灵活钱。”

这话说得既诚恳又是时候,当即受到了在场除他之外一半人赞扬:郁华清和老何。

谁也说服不了谁,事情僵着了。关键时候母亲郁华明回头说了一句:“自己的生活,自己拿主意,当年我们没阻止你找这样的人结婚,今天也不会阻止你离婚,只是劝你慎重,为孩子考虑一下。”

传志没有想到岳母因为女儿下跪的事现在还没有走出陰影,一直就不能原谅他,这个清高的老知识分子最后关头没有帮他——没帮他等于帮何琳。在内心深处,没有母亲的压力,何琳以为自己走得没错,父亲只是从一个女人的安全生存角度看问题,小姨则从一个家庭的经济角度看问题,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面对的支离破碎的一地鸡毛的情感和麻木到无法承载的灵魂。

转眼大房没了,小房也没了。老太太有些心慌和恼怒,什么都让媳妇拿去了,自己和儿子孙子以后住哪啊?住大街上?反正媳妇怎么也是离,她没必要拖着掖着让着哄着了,直接上了二楼对面何琳。

“俺儿和你生活了四五年,他就应该什么也不落下?”

“你觉得他应该落下什么?”

“俺儿这些年天天上班工作,工资没养着你啊?”

“很遗憾你儿子虽当官,但官太小,没捞着什么油水,这些年的工资都养着他娘他兄弟姐妹他老家人了。这些年分明是我养着他,免费提供他吃、喝、睡。”

“这房有俺儿一半!”

“别做梦梦见大头鬼了,这房子以前是我父母的,现在是我女儿的;曾经有过你儿子的份儿,但你儿子没福消受,身边小鬼太多,现在物归原主了。”

“小房子是俺儿的钱买的!”

“小房的本金是我的,是我结婚时我家亲戚朋友和我姐给的礼金,你家亲戚的礼金你拿走了;就是股票赢利的部分也有我一半。你想要,行,去法院告我吧,法院支持你,我就给你一半!”

“难道俺儿这几年光忙活了,什么也没落下?”

“落下了,落下一个闺女,他要付18年抚养费;也落下一个年薪30万元的金领,一个正在走向成功的高收入人士。你值了,不值的是我。”

何琳坐在洒满陽光的椅子上,脚下是素雅的淡绿色地板,窗棂的格子影印在鞋子和地板上,恍然看到光陰如水般在客厅里哗然流逝。这个屋子像舞台般,上演的家庭流水剧在她脑子里回响,以前她是那么气急败坏,充满激情的拉开架势要打一场家庭反入侵战争,一打竟是好几年,房子每一个角落里甚至还有吵吵的回声。现在她只有平静,只有内心溃败后的劳累和淡然,像花开花落,像尘埃落定。

2008年秋天,何琳向法院递上了离婚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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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左耳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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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我在广场上找到尤他,他带着一帮不认识的小孩,正在认真地放烟花。我走到他的身边,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一样,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嗨。”

“嗨。”他像一个孩子一样的笑起来,然后把一个烟花棒递到我手里。

“听姨妈说,你毕业后就要出国了?”

“是有这个打算。”他说。

“谢谢你。”我说。

“谢我做什么?”他不明白。

“谢谢你关心我。”我说。

“快别这么讲,你是我妹妹。我能不关心你吗?”

“尤他。”我说,“答应我,不管如何,你都要好好的。”

他看着我说:“我会的。你呢?”

我努力笑着说:“我也会的。”

“状元哥哥,状元哥哥,”一个小男孩过来拉他,“快过来,最大的烟花,等你来点,快哦快哦,我们都快等不及啦。”

我微笑,示意他快去。

尤他问:“李珥你来吗?”

我摇摇头:“我还是站远远地看好啦。”

尤他被小孩子们拉走了。我看着地上,是他买的一大堆的烟花棒,我意念一动,抱起其中的一小捆,朝着郊外走去。

那条路还是一如既往的黑,潮湿。我走得飞快,目的明确,像是去赴一场非赴不可的约会。我感谢我脚下轻便的跑鞋,它让我有像飞一样的错觉。我怀抱着我的烟花,做旧的一年最后一天最后一小时里最最任性的孩子。

我很快到了那里。那个废弃的房子,那个记忆中梦中无数次出现的屋顶,像童话里的堡垒充满了诱惑,甚至闪着金光。我把烟花塞进大衣里,熟门熟路地爬了上去。等我在屋顶上站定,我惊讶地发现,前方有一颗红色的忽明忽暗的,像星星一样的东西在闪烁。我打了一个冷战,不过我很快就明白过来,那是烟头!有人在上面抽烟!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小耳朵,你终于来了。”

然后,那个人站起身来,他迅疾地走到我面前,一把抱住了如被施了魔法一般动也不能动的我。

是张漾!是他!

有一瞬间,我想推开他,但他有力的手臂让我不得动弹,我感觉到他怀里的温度,他的身子紧紧地贴着我的,唇滑到我的左边脸颊,然后辗转到我的左耳。我听见他问:“能听见我说话吗?”

我说不出话来,只能点头。

他说:“那就好,你知道吗,医学专家证明,甜言蜜语,一定要讲给左耳听。如果你听不见,我就带你去治病,哪怕用一辈子的时间,我也非要治好你不可。”

“张漾……”我喊他。

“不许动。”他说,“乖乖地听我说话。”

我浑身发抖,我预感到他要说什么,我感觉我就要昏过去了,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我无法抗拒也不想抗拒。

然后,我的左耳清楚地听见他说:“我爱你,小耳朵。”

“我爱你,小耳朵!”他再次大声地喊,喊完后,他把我高高地举了起来,我怀里的烟花散落一地,在我尖叫声里,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游乐场。我看到不远处,烟火已经照亮了整座城市,每颗星星都发出太阳一样神奇的光茫,而我期待已久的幸福,我知道它终于轰然来临。

吧啦,亲爱的,你看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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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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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琅琊榜》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电视剧和小说一起火了。那小说里,最后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琅琊榜讲述的是朝堂上的斗争。本文的特点是没有女主,所以感情一线描述的不是很明显,这让男主的结局更加简单了。

最后的结局是男主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战死(结尾的描述是景琰在一间素室中抄写亡者的名字,每每抄写到最后一个失声痛哭);梁王死后景琰顺利当上了皇帝;霓凰郡主与聂铎成了亲;飞流跟着蔺晨回了琅琊山。

小说简介

梅长苏(胡歌饰)本远在江湖,却名动帝辇。江湖传言:“江左梅郎,麒麟之才,得之可得天下。”作为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的首领,梅长苏“梅郎”之名响誉江湖。然而,有着江湖至尊地位的梅长苏,却是一个病弱青年、弱不禁风,背负着十多年前巨大的冤案与血海深仇,就连身世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原来,十二年前,南梁大通年间,北魏兴兵南下,赤焰军少帅林殊随父出征、率七万将士抗击敌军,不料七万将士因奸佞陷害含冤埋骨梅岭。林殊从地狱之门拾回残命,历经至亲尽失、削骨易容之痛,化身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盟主梅长苏。

十二年后,梅长苏假借养病之机、凭一介白衣之身重返帝都,从此踏上复仇、雪冤与夺嫡之路。面对曾有婚约的霓凰郡主(刘涛饰)、旧时的挚友靖王萧景琰(王凯饰)以及过去熟悉的所有,他只能默默隐忍着一切,于看似不经意间,以病弱之躯只手掀起波波血影惊涛,辅佐明君靖王登上皇位,为七万赤焰忠魂洗雪了污名。

然而由于梁武帝晚年的昏乱治理,南朝境内纷乱四起,已代北魏而立的东魏趁机兴兵南下,朝中一时竟无人能够领兵。为解国难,梅长苏不顾身体病弱,毅然束甲出征,仅用三个月时间,带领大梁军队一举平定北境狼烟,还大梁以和平安定。而此时的梅长苏,也煎熬尽了自己最后的一点心血,在沙场上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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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粒红尘小说结局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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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昭觉养自己、养男友、养妈妈,天赋秉异,倔强生长。供养着追求艺术理想的男友简晨烨。在机缘巧合下,她邂逅了齐唐,并进入“尘世”珠宝。与初恋男友因价值观的不同渐行渐远,不得不以分手告终。

叶昭觉与简晨烨的感情始自高中,也有过青葱纯白的曾经,只是那些美好一旦遭遇张牙舞爪的生活就变得如此不堪一击。随着闺密邵清羽的情感变故、泼辣女生乔楚的疯狂追逐让她们的青春变成了一个旋涡,吞噬了所有人的悲喜……

小说中叶昭觉结局和齐唐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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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贤者之爱》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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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者之爱》改编自组价山田咏美的小说,中山美穗饰演目睹自己初恋的男人与亲友结婚后,将初恋与亲友的儿子作为复仇道具的恶女高中真由子。饰演被真由子花费 20年时间调教至百依百顺恋人的则是23岁的乃年轻演员龙星凉。中山美穗表示这部作品是相当“危险”的爱憎剧,观众会被其中浓厚的情感触动,得到一些刺 激。原作者山田咏美也表示中山美穗外表冰山美人,内心仿佛藏有某种炽热秘密的形象与原作中女主角最为合适不过,剧中的恋爱戏码能被完美重现。

女主和闺蜜出车祸,闺蜜死了,女主瘫痪,鲜肉直巳不离不弃,闺蜜老公女主前男友鲜肉他爸渣男另娶一个!太狗血了吧!网友纷纷表示鲜肉直巳太专情,对应的是他爸爸就是个渣男!

贤者之爱是《痴人之爱》的女版。《痴人之爱》是讲述一位男子收养了一个女儿,把对方加以调教等等(具体不清楚),后来女儿变坏,男子反倒拜倒在其石榴裙下,甘愿当女儿一世奴隶。可以两部小说一起看看。

日剧中的剧情应该跟小说差不多,简单说剧情,可以概述为“你折断我闺蜜的翅膀,我必毁你整个天堂”……哦不,应该是“渣男贱女夺我所爱,我必夺走你们今生至宝。君子报仇,二十年不晚”。女主就这么养成了忠犬男主二十年。

闺蜜抢了女主的初 恋情人做老公,是因为她对女主所拥有的美好家庭和美好恋情的羡慕嫉妒恨;女主关心和培养闺蜜的儿子,是因为她怨恨闺蜜睡了自己父亲,抢走了自己的初恋。这 部剧里的男性,其中包括了女主的父亲,闺蜜的老公,儿子,不过是女主和闺蜜欲望的附属品,他们在剧中的存在感,取决于女主和闺蜜对他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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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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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有快马飞驰入宫,说齐晟狩猎时被惊了马,坠马身亡。我身子一僵,全然失去了控制,只心中还留着一丝清明,暗道这果真是特么一份惊喜!

太子早已大了,又帮着齐晟处理朝事多年,咋闻噩耗虽然悲恸却没惊慌,带着兄弟们照章守法地处理了齐晟的后事,然后便登基为帝了。

我也便跟着挪了挪地方,终于成了太后。

守了二十年,我终于能坐上太后那个位子了,可为什么心中没有丝毫喜悦,却只想放声大哭?

偏生又哭不出来,只觉的胸口堵得难受。

我就开解自己,我与齐晟好歹也一起过了二十年,就是养个猫啊狗的,这么长日子也处处感情来了,更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心里难受是自然的,

待缓过这个劲来,自然一切都会好起来。

好歹成太后了,皇帝是自己的亲儿子,上面也没有正经的婆婆,只要不卖国夺权,估计是没人敢管我的。

我就想着,等身体好了就搬出这皇宫去,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个大园子,把各样的没人养一些,每日里光看着都赏心悦目。

又想着自己现在年纪也不算大,正是徐娘半老的时候,就算是为了避免内分泌不调,也得偷着养几个面首才好。不过这事得隐秘着点,怎么也得给皇帝儿子留个面子。

……

关于未来生活,我想得很多,想得也挺好,只可惜身子却是极不争气,怎么也爬不起来。

玮元公主齐葳已进宫陪我多日,见我整日里吃了睡睡了吃的,像是没骨头一般躺在床上不肯起身,便干脆叫全了兄弟姐妹,齐齐跪在我床前,苦求道:母后,求您节哀吧,您这个样子,就是父皇在天之灵知道了,也会伤心的啊”

齐晟的在天之灵?他有个屁的在天之灵,这都死了两个多月了,早不知道跑哪里投胎去了。

可看着这几个孩子都跪在地上哭求,我也是心疼,说道:“你们都回去吧,我这就好了,放心吧。”

齐灏是皇帝,心思最多一些,立刻就接道:母后一天不肯延医问药,儿臣们就不起来。”

我没法子,只得向他们妥协了,叫他们给我请了太医来,然后该干嘛干嘛去。

太医很快就来了,跪在地上诊了会脉,头上却是滚下豆粒大的汗珠来。

我奇怪了,问道:“难不成还是绝症?”

太医身子抖的更厉害了,伏在地上结巴道:不不不是。“

我奇道:“那你抖什么?”

太医又继续结巴道:“太后娘娘这是是是……喜脉。”

我怔了一怔,闭目停了片刻之后,才低声说道:“你先推下去吧,这事谁也不要说,皇帝也不行。”

太医重重地磕了个头,退下去。

我躺在床上,只觉得心中口中都是一片苦涩。齐晟倒是走的干净利索,却是给我留下个遗腹子,这事叫我怎么和儿子女儿们说?

第二天,赵王进宫来探病,看我还歪在床上,对着我挤鼻子弄眼的,笑的不怀好意,说道:“皇嫂这病臣弟知道怎么治。”

我听了就纳闷了,问他:怎么治?

赵王冲着门口拍了拍手,就见门外走进一人来,身形高大,戴着兜帽,看不清容貌。

赵王冲我嘿嘿一笑,说道:这人定能治好皇嫂的病,臣弟先告退了。说完竟绕过门口那人,走了,顺手连殿门都替我关上了。

我听赵王那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给我这个新出炉的太后送面首来了?这青天白日的,他也太大胆了吧?也不怕齐晟气的从皇陵里爬出来?

门口男人伸手摘下了兜帽,缓缓抬起头来,露出硬朗深邃的五官。他冲我咧嘴一乐,低声问道:“芃芃,你总算成了太后,可是如愿了?”

我猛地坐起身来,惊愕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又笑着问我:“这可算是个惊喜?”

我愣愣地坐了许久,直到眼前的事物都看得模糊起来,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惊喜,真是惊喜。

他却笑得越发灿烂起来。

我又说道:齐晟,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送你一个惊喜,好不好?“

齐晟很是意外地挑了挑眉,问:“什么惊喜”

我也冲他咧嘴笑了笑,答道:“太后……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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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胭脂》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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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是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亦舒写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围绕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展开的一系列情感生活。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三个女人的生活轨迹,最终归结到三盒胭脂上去。胭脂红,粉妆玉琢,艳丽无人看,亦可自赏。无论多美的女子,总要独立地走一段路,在人生中,为自己,彻底地,绚烂地绽放一次。

三个女子,包括女主角自己,我相信,都是绝代风华的,女主角杨之俊,35岁,她妈妈葛芬,52岁,她的女儿,18岁。她妈妈在17岁时生下她,她又在17岁时生下她女儿。三代同堂,却是寂寥的女儿国,与外面的男人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当然,现在不走在情路上,不代表不被情路羁绊。

从这本小说,大抵可以知道那时候的上海、香港女子的风貌,作者说得很对,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城市,女子的地位越高,不必像一般的女子蓬头垢面迎合夫君一家,却又动辄得咎。表面上是住穿用度不靠男人都得体的一家人。女主角是一个很独立的新女性,勤劳、朴实、甚至是清高到自勉、艰苦了。她读成人大学,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更厉害的是,她不畏世俗的眼光,独立自主地在17岁那年生下一个女儿,声称没有以此为光耀的把手或者日后要挟荣宠的证据,果真活得潇洒。

不分章节的娓娓道来,似向我们诉说,那时代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无关风月,却又牵动神经线的事情。女主的妈妈葛芬,与一个穷小子相爱,理所当然被父母拆散,转眼嫁与一个纨绔子弟,天有不测风云,纨绔子弟家境中落还另娶他人,昔日穷小子却攀上龙门一飞冲天。葛芬对纨绔子弟杨先生也是有感情的,纨绔子弟缠绵病榻的时候,还念叨着,是那个穷小子抢走了与我门当户对的爱妻。一切,都无从得知,他们互相埋怨着,却又吝啬互相见上一面,互诉衷肠,不过也绝对没有互诉衷肠的必要了,他们误会太深。世间上有太多误会,是无法说清道明的,个中滋味,早在每个人的心里打翻了,分不清喜怒哀乐的来源与出入。

葛芬与初恋情人叶成秋,几十年来,相交甚笃。应该说是,她们两家相交甚笃。我一早以为是仅仅她们二人,原来叶成秋早就做好了照顾她们家三个女人的打算,因为要承前启后,所以要面面俱圆,只为中间这一个女人,即女主角杨之俊。一看出乎意料之外,细看却在情理之中。成功的男人,身材、精神都保持得宜的男人,欣赏的大抵是比自己小十岁以上,又能干独立却又不苛刻势利,甚至有些小女人姿态或者自卑、自责心理,相貌、身材也得宜的女人。不同年龄的女子擦不同的胭脂,而不同年龄的男人也欣赏不同的胭脂,女人的姿态,绽放到何种程度了,放在他们眼里,最清楚不过。特别是那些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或者说穿梭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做生意和交际一样得体的,挑女人一定挑比自己的领带更贴服的。

女人挑胭脂,男人挑女人。似乎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悲喜剧。女主角以为自己的母亲等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的幸福。因为她的初恋情人对女主角说,准备再婚了。她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母亲终于守得云开,谁知道,他宣布,结婚的对象是她。她错愕,羞愧,无地自容。而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著名的花花公子。之前用剧烈的攻势追求她,她都一一地刁难着,考验着,抗拒着,直到一点点地发现他的好,发现他在纨绔子弟这张皮下,除了挑逗女人,还会建筑,还会专注。世人说,专注的男人最吸引女人,无论他平时是浑球还是什么。她终于慢慢地揭开了他一点点的可看之处时,他来了个大翻身,转身追求她的女儿。我相信他本来也是有诚意追求她的,无奈她心中的篱笆太高,高不可攀。可以想象,一个18岁未婚妈妈这么多年来,叫隐忍,还是坚毅,还是百炼成钢,终于把男人拒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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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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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熙,一个看着也会让人觉得幸福的人,却怎么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幸福。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角色描述

洛熙是寂寞的人。

寂寞而且缺乏安全感。他们向往幸福,然而又充满恐惧。

小时候被母亲遗弃在游乐场,在大雪中的长椅上乖乖地等候了母亲一整夜,全身冻僵被送往医院急救才捡回性命的洛熙,他童年时的人生是由一次又一次的离弃组成的。

洛熙是寂寞的,可是他害怕幸福。

在他看来,幸福是一种转瞬即逝的事物。每当感受到幸福,就是痛苦和被离弃的开始。他以为,只有不要太爱一个人,才不会被她伤害,而爱情本身却又不由自主地使他想要靠近她。

内心的孤独和恐惧,使他成为一个异常敏感,又患得患失的人。就像一只挣扎的飞蛾,又想不顾一切地飞向火光,又怕火光会将他焚烧。

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

泡沫之夏结局里,洛熙选择了一个人离开,远远地祝福着尹夏沫和欧辰。

结局尹夏沫跟欧辰在一起。小澄生病须要肾,欧辰要夏末结婚来换。夏末同意。他们结婚当天洛熙割腕自杀,但没死,一直活着。但小澄知道后死都不肯做手术。后来还是做了。但因为肾脏大多损坏,所以....本来夏末不同意以身相许,但后来还是承认了现实(有爱欧辰的因素)。后来夏末怀了他的孩子,欧辰很感动,但以为夏末不爱他,最终决定放她走,签好了离婚协议书去了机场,想让她跟洛熙幸福,但夏末这时发现自己深深的爱着欧辰,追到机场表白,欧辰很是感动。洛熙虽然离开了夏末,但平静而坦然。结局很美好,只是小澄有点遗憾,死了。 很可惜,不过我喜欢欧辰,但只要看过都会觉的洛熙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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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绯闻女孩原版小说结局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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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归属

N和J

B和D

Lily和Jack

C和E

V和Rufus

S和G

电视中最大的迷团就是老Bart的秘密组织,其实那是一个教会性质的组织。这个教会有三条铁律:

1,教会中每个男人的妻子是共通的。

2,生下来的孩子不能由自己抚养,只能送给无血缘的人。

3,只可以领养无血缘关系的孩子。

老bart和Jack都是成员,当然还包括C的母亲伊丽莎白。C是Bart和伊亲生的,因为他太爱伊,所以就不顾教会的规矩,向教会慌称是Chuck是领养的,亲手带大。结果还是纸包不住火。车祸并不是意外,而是教会的制裁。

因为bart的死亡,Jack害怕秘密外泄,就想方设法弄到酒店,因为老Bart留下的真正的秘密文件,都在酒店一个隐蔽的保险室里,留给C的那个保险柜只是装样子用的。Jack宁愿让侄子狠自己,也要保住秘密,弄出文件,实在用心良苦。

那些文件包括:lily和Nate的父母也是教会成员,S和E其实都是Lily领养的,E身世不明,而S的亲生父亲则是Jack,亲生母亲就是Bart的合法妻子,在生S的时候难产死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S的父亲不见她。而N也是领养的,他是Lily和Jack的孩子。

17集结尾出现的Elliot其实是E的亲哥哥,唉,他不知道E是gay,这下误会了。

时间顺序是C得了江山,失了美人,跑到欧洲去排解郁闷,结果偶遇伊丽莎白,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C决定报复,他想,Jack设计害我和B分手,还曾经和B做过,我就要报复在你的女人身上,然后就把他母亲骗出来OOXX了。伊丽莎白醒来羞愧万分,把自己备份的真相文件寄给了Chack,消失了。

没想到这些文件被S收到,擅做主张打开看了,大吃一惊,发现自己原来和N是同父异母的兄妹,顿时崩溃。S又开始吸毒酗酒,主动和N分手,最后去了戒毒所,和Georgina重逢,成了les.

N被甩的不明不白,只能找J说话,于是J抓住机会得到了N。

D在纽约大学遇到失恋的B,给予安慰,B突然发现D这样的平民男孩才是她能够依赖的,于是就追D,影响了和V的感情。

那文件又让Rufus看到了,那无法再容忍上流社会的混乱,无法容忍lily这么多的秘密,独自回到布鲁克林,V给了他很多关心,渐渐形成了忘年恋。

Lily终于知道了上流社会的宿命,她看了一圈,看到了和自己一样身不由已的jack,不再多说。

C终于知道了来龙去脉,悲剧的他居然和自己和母亲发生了关系,再对女人没有兴趣,正好E在对自己亲哥哥的单恋中失落不已,就和C成了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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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明若晓溪小说大结局番外

全文共 8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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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明若晓溪番外篇) 作者:明晓溪

二年丙班的教室,已经是上午的第四节课。

明晓溪边听课做笔记,边感觉身上阵阵寒意,两道愤怒的目光瞪得她胳膊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再瞪我,就变金鱼眼了啊。”小泉也真奇怪,瞪了一上午,眼睛都不会酸吗。

“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恶狠狠的声音从小泉的牙齿间磨出来。

“我哪里无情无义了。”恶狠狠瞪回去。

“哈、哈、你还敢说!”小泉逼近她,眼神更加凶恶,“你是不是又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呃……是又怎样……”

“澈学长呢?!你抛弃了澈学长对不对?!”

明晓溪无力道:“小泉,我拜托你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抛弃澈学长了。”

“那就是你脚踏两只船!”更加恐怖的罪名。

明晓溪直接晕死在课桌上:“说过n次了,澈学长不喜欢我,他是神一样完美的少年,不可能对我有兴趣的啊。根本就没有开始过,说什么抛弃抛弃的,好象我很恶劣。”

“他喜欢你。”

“不喜欢。”

“他就是喜欢你!”小泉凶巴巴,“我的直觉从来没有错。”

又是直觉,明晓溪扁扁嘴,懒得理她,继续听英语老师讲课文。

小泉转转眼睛,忽然贼笑道:“喂,是不是只要确定澈学长喜欢你,你就可以抛弃牧流冰,坚定地投入澈学长的怀抱?”

这女人疯了,明晓溪离她远一点。

居然不理她?!小泉夺走明晓溪手里的原子笔:“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澈学长的真正心意。到时候,可不许你再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明晓溪叹口气,从她手里又将笔夺回来:“小泉,你听好了。第一,澈学长是我的朋友,你不要把事情弄得很尴尬;第二……”她的脸红了红,“……我喜欢冰。”

“不!可!以!”

小泉一声怒吼,惊呆了正讲课的老师和全班同学。

英语老师推推眼镜,脸色发青:“小泉同学,明晓溪同学,你们在干什么?!”

明晓溪正准备站起来道歉,小泉掐住她的胳膊,满脸堆笑、笑容灿烂地回答:

“老师,刚才明晓溪同学对我说她实在太喜欢太崇拜老师了。每次要上老师的课,她前一天晚上都会兴奋地睡不着觉,上课的时候耳朵舍不得动一下、眼睛舍不得眨一下……那,我就批评她,说她喜欢老师可以理解,可是只要将老师讲的功课很努力地学好,老师就会很高兴了,千万不要给老师的感情带来过多的压力……所以,我告诉明晓溪同学说不可以。”

英语老师涨红了脸,心脏狂跳,课本紧张地握成一团:

“咳……小泉同学做的很好,大家只要用心上我的课,我……我就很欣慰了。”

这会儿,脸色发青的换成明晓溪了,她怒声低道:

“小泉,我跟你绝交!”

小泉笑得奸诈:“姐妹,你应该感谢我才对,他的英文考试保你高分通过。”哼,让她心爱的澈学长痛苦,这点报复是很轻很轻的了。什么嘛,明明都已经跟牧流冰分手了,眼看澈学长有了希望,结果牧流冰却偏偏受伤住院。唉……明晓溪这个心软的笨蛋……

下课铃响了,英语老师离开教室,二年丙班的同学们纷纷收拾东西。忽然,“哗——”地一声惊呼,女生们眼冒桃花地盯住门口,班里鸦雀无声,只听见十几颗粉红少女心蓬蓬乱跳。

明晓溪好奇地抬起头。

原来是牧流冰。

他穿件黑色衬衫,略微苍白的面容,清冷的双眼,嘴唇象花瓣一样柔软,冷冷站在门口。中午的阳光灿烂地洒在他修长单薄的身上,冷漠孤独的气质,却脆弱美丽得象是水晶做的天使。

明晓溪看得呆住了。

呵呵,怪不得他被称为光榆第一美少年,果然是超俊美的。

众女生望望牧流冰,又望望明晓溪,见他和她痴痴相对,目光流转,千般爱万般恋尽在这脉脉的凝视中,不由感动地纷纷拿出小手绢擦拭眼角的泪水。

好浪漫啊!

呜——,她们也要这样的爱情!!

******

校园里有一片小树林,茵茵的草地,凉凉的树荫,是学生们午后休憩最喜欢去的地方。可是此刻,一排十几个西装笔挺戴墨镜的大汉,凶恶地将树林戒严,连只耗子也别妄想溜进去。

兴奋的光榆学生们在树林外挤来挤去,校报的记者们甚至动用了高倍望远镜向林中窥探。哇,光榆第一美少年和风头最劲神秘少女在那里幽会啊,不知道会不会接吻,不知道会不会做爱做的事……只是想一想,口水就快要流下来了。

“你今天居然会来上课。”明晓溪边吃汉堡边好奇地打量牧流冰,“伤口还会不会再痛?”

牧流冰懒懒倚在树干上:“一走路就隐隐作痛。”

“呃……”什么嘛,就那么一点伤,都过了二十几天了还好意思说痛。明晓溪偷偷白他一眼,算了,只当他在撒娇好了。“那你吃完饭就快点回去休息吧。”

“在屋子里很无聊。”

“所以你来上课?”

“上课也很无聊。”他睡了整整一上午。

明晓溪瞪他:“那你来学校做什么。”

牧流冰凝视她:“忘了吗?是你要我回学校上课的。你说不喜欢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笨蛋。”

然后,他闭着眼睛微笑,笑容无邪而纯净。

望着他的笑容,明晓溪的心渐渐温柔得象春风中的湖水,她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冰,你饿不饿,削个苹果给你吃好不好。”

“我不是小狗,不要乱摸我的头。”

明晓溪又用力揉了两下,把他的头发揉得毛毛的,才笑着放过他。她拿起一只苹果,准备削给他吃,他却抓起了一个汉堡。

“喂,你不能吃这个!”明晓溪抢回来。

“为什么?”

“汉堡对你的胃不好,吃了会胃痛的。”

“可是你却一连吃两个汉堡了。”牧流冰怀疑地看着她。草地上白底粉色碎花的餐布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寿司、生鱼片和水果,每样都让人垂涎欲滴,可是她偏偏只吃汉堡包。

“我……呵呵……”明晓溪干笑。

“汉堡很好吃对不对?”

“呵呵……还不错啦……”

“那让我吃一个?”看她吃的那么香,他有点动心了。

“呃……其实也不是很好吃……”

“明晓溪!”

明晓溪在他目光逼视下,终于投降:“好啦,我说实话。汉堡吃起来比较快,快点吃完就可以快点走了。”

牧流冰瞪住她。

双手渐渐变得冰凉。

他绷紧嘴唇:“为什么要快点走,你不喜欢跟我在一起吗?难道……”她在骗他对不对,她重新回到他身边,只是因为同情。

“这里只有咱们两个,外面却围了一群保镖和看热闹的同学,怪死了。”明晓溪摇摇头,“我不喜欢这种约会的气氛。”

牧流冰的双手恢复了一点热度。

“冰,下次咱们到海洋世界去玩好不好?”明晓溪两眼放光,“我好喜欢看海豚表演!”

“好。你先吃一个寿司。”牧流冰夹了个紫菜寿司给她。

明晓溪乖乖吞下去。

“寿司吃起来也很快。”他告诉她。

“哈哈,你不懂了是不是?寿司虽然也很快,但是凉冰冰的;汉堡就不同了,热乎乎的,又有肉饼,还有点蔬菜,营养比较均衡啦。”明晓溪得意地说。

“不过,咳!”她捂住嘴,眨眨眼睛,“不合适你吃,真是可惜。呵呵,你还是吃些水果算了。”

牧流冰看看她,又看看汉堡,怎么总觉得她在偷笑呢?

宁静的树林。

午后的风轻轻吹来。

郁郁绿绿的树阴。

明晓溪靠着树干,牧流冰躺在她的腿上舒服地睡着。

“冰,咱们走了好不好?”

她用手轻轻抚弄他黑玉般的头发。

“好困……”他呢喃着翻个身,“……让我睡……”

明晓溪心里挣扎着。

她其实真的很不习惯把别的同学赶走,只由她和冰占据这个树林;但是,冰象个孩子一样睡得这样香甜……

她叹口气。

手指轻轻抚弄着他,让他睡得更香些。

牧流冰的黑发在她指间缠绕滑落,柔柔顺顺,象丝绸一般优美。

“冰,你的头发好美,”明晓溪轻声赞叹,“如果能留得长长的,一定会更美吧。”漫画里的美少年都会有着美丽的长发。

“好。”

牧流冰答应她。

“啊,你醒了,”明晓溪不好意思地想把手缩回来,却被牧流冰握住,将她的指尖温柔地含入唇里。

触电的感觉……

明晓溪只觉一股强大的电流麻麻烫过全身!

连脚趾都酸麻得蜷缩起来!

她惊得将手猛力抽回,脸颊通红,结结巴巴:“你……你……”

牧流冰滚烫的呼吸在她唇边:

“晓溪,我是你男朋友啊。”

“色……色情……”明晓溪脸红如番茄,“色情片里才会吃手指头……”

“咦,你看过色情片?”牧流冰大笑。

“记录片?”

“……就是那种没有剧情只有动作的片子,怎样?!”明晓溪挺起胸脯,谁怕谁呀,这个时代谁没有或多或少看过。

“啊?”

牧流冰笑着吻住她。

无数颗金星在明晓溪眼前旋转,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自手尖、脚尖被抽走。

他吻着她,轻轻启开她的唇瓣。

他深深吻着她。

她忽然咕囔着说了句什么。

他没有听清,呻吟着啄吻她,轻轻问道:“……什么?”

“樱桃……”

“……?”

“听说接吻高手可以只用舌头就把樱桃杆儿打成结……”她吃吃笑。

“你是高手吗?”牧流冰抵着她的额头笑。

“嗯……试一试!”

明晓溪环住他的脖颈,一把拉下他,伸出粉红的小舌头,用力深深吻着他。

牧流冰的脸颊绯红如醉。

明晓溪的脸颊通红似霞。

郁郁绿绿的小树林里,他和她在练习樱桃接吻法。

(嘘,非礼勿视,各位姐妹还是自己回家练习好了,:p)

******

“嘴肿得象香肠。”小泉仔细打量她。

明晓溪立时捂住嘴唇!

小泉贼兮兮凑近她:“脖子上还有草莓哦,战况是不是很激烈。”

明晓溪竖起衬衫领子,目光如飞箭:“喂,你远些好不好,干什么趴到我身上来。”

“重色轻友!”

“我哪有!”

小泉嘿嘿笑:“牧流冰可以趴到你身上种草莓,我靠你近一些都不可以,不是重色轻友是什么!”

明晓溪没好气道:“好吧。”

“……?”好什么?

明晓溪凑近小泉,也笑得一脸贼兮兮:“那我就在你身上也种几颗草莓,就不算重色轻友了吧。”

小泉躲出老远:“哎呀,恶心死了!”

明晓溪笑得打跌,臭小泉,想欺负她还要再修炼修炼啊。

下午的时光,在明晓溪忽而怔怔出神、忽而脸红如霞中飞快地流逝了。转眼到了放学的时候,她和小泉正收拾东西,却忽然看到东浩雪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教室里来。

“不好了!不好了!”

东浩雪大口喘着气。

“怎么了?慢慢说。”

明晓溪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

“那个……牧哥哥把学校封了……谁也不让出去……”东浩雪紧张地说。

明晓溪怔住。

******

光榆学院校门处,一字排开二十几个烈焰堂大汉,他们将放学要出校门的学生们阻拦在学校里,不让他们出去。学生们已经开始愤怒了,大声抗议着,然而大汉们一个个面无表情根本不为之所动。

明晓溪和小泉、东浩雪赶到时,一些男生挽起袖子正准备同烈焰堂大汉们打架。

“为什么不让我们走?!”

“要走也可以,先让我们搜身。”

“你们是警察吗?我们是罪犯吗?凭什么搜我们的身!”

“对啊,凭什么!凭什么!”

…………

烈焰堂大汉们凶恶地瞪着学生们:“不想活了是不是?知不知道你们在跟谁说话!”

“知道,不就是烈焰堂吗?”

一个清亮的女声破众而出!

大汉们的面色霎时阴沉下来,烈焰堂响当当的名头神见神让、鬼见鬼躲,居然被个女孩子当众挑衅!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定睛一看——

众大汉抽口凉气。

阳光中,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眼睛亮晶晶,嘴角爱笑地弯着,明明是小巧玲珑的身子,却偏偏带着威风凛凛的气势。天哪,这可不正是数次打得他们人仰马翻,并且被少爷视若珍宝的明晓溪小姐!

腾田赶忙闪出来,恭敬道:

“明小姐,您好。”

明晓溪看看他,不认识。不过眼看他的态度从目空一切迅速转成毕恭毕敬,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她皱皱眉头:“为什么不让大家出去?”

腾田陪笑:“是少爷的命令,您也知道,我们做人手下的……”

冰?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更紧:“他现在哪里?”

“少爷在……”腾田忽然向她身后望去,鞠躬行礼,“……就在这里。”

明晓溪转过身。

太阳渐渐西下,阳光染上淡淡的红晕。牧流冰从一个阴暗的角落走来,肌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嘴唇鲜艳如红枫,他的眼神阴暗萧杀,单薄孤独的身影与温柔的夕阳辉照显得格格不入。

牧流冰的出现就象一道寒流,冻得当场静默无声。

诡异的静默。

东浩雪打个寒战,抱紧小泉的胳膊:“牧哥哥……象个……魔鬼……”从地狱里面出来的魔鬼。

小泉点头。明晓溪满身跳跃闪耀着阳光,牧流冰是一片执拗阴沉的黑暗,这两个人在一起真是奇怪啊。

明晓溪张口便欲问牧流冰,想一想又觉不妥,便大步走上前将他拉到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于是,只有他和她两人。

“冰,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让同学们回家?”她努力把语气放得很轻。

牧流冰不说话。

明晓溪深吸一口气,努力笑得温柔:

“告诉我好不好?我会帮你啊。别忘了,我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呢!”

牧流冰的眼底沁出一抹痛苦。

还是不说话?明晓溪看看他,再看看他,在地上转了三个圈,从一数到十,他还是不说话,她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喂,你说话好不好?!你有什么权力不让大家回家,你有什么权力搜大家的身!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这么做!当黑社会的头子很了不起吗?!你很了不起是不是?!”

“明晓溪!”

牧流冰瞪她。

“不要叫我明晓溪!”她握紧拳头瞪过去,“你知道我刚才多想打人吗?姑娘我从小就爱打抱不平,哪个流氓阿飞见了我不是吓得屁滚尿流?!可是,刚才我却不能教训那些烈焰堂的人!因为——他们是你的人!”

明晓溪的拳头握得咯咯响:“那么嚣张不让同学们回家,那么嚣张要搜同学们的身,可是,我却没有办法象以前一样痛痛快快地揍他们!就因为他们是你的人,你——是我的朋友……不要叫我明晓溪,我觉得丢人!!”

她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牧流冰站得笔直,孤傲修长的身子迸出令人窒息的脆弱。

明晓溪咬住嘴唇,凝视他。

良久。

她终于说:

“你不愿意告诉我原因对不对?好,我也不问了。或许,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原因,不过是少爷脾气来了,耍着大家玩一场。”

说完,她转身离开。

管它是烈焰堂还是牧流冰,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她边走边活动脖颈手腕,如果不能解决,就打一场又怎么样?即使跟冰在一起,她还是明晓溪!

还有,这是什么破学校,学校的保安呢?管理人员呢?一个个缩头乌龟!

“项链……不见了……”

牧流冰的声音很低。

明晓溪猛地站住,怔怔回过身。

“什么不见了?”

“你送我的水晶项链不见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项链还在胸口。可是下午正上着课,他突然发现项链没有了!疯了一样冲出教室,他在校园里到处寻找,每个角落都找过了,可是都没有找到。他担心是项链掉落后,被别的同学捡走了,眼看下午放学的时间就快要到,于是他命令手下们限制学生离开学校,直到找到项链为止。

没有了她亲手为他带上的水晶项链,他的心底满是无可忍受的空落和恐惧。

…………

在牧流冰修长的手指间,一条项链发出流动的细碎的光芒……

项坠是一个雪花造型的水晶。那么晶莹剔透,那么细致柔美,映衬着地上皑皑的白雪,好象一个有生命的精灵,绽放出有灵气的神采……

“它是不是很象你的眼睛?”明晓溪轻声说。

“我的眼睛?”

“对呀,我觉得它就象你的眼睛一样清澈,透明,美丽……”

…………

她把水晶项链挂在了他的脖子上:“你可以不再戴它……当你不再喜欢我的时候……”

“坏丫头……那岂非让我从现在开始每分每秒都戴着它?而且,我还会整天担心它会不会自己掉下来……”

牧流冰捏捏她的鼻子,笑得比水晶还漂亮……

…………

原来是这样啊。

明晓溪手足无措:“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我会帮你去找的……”

“找了很多地方,但是都没有。”

没有了项链,是不是,也就会没有了她。

他不敢去想。

只觉得胸口象被挖出了一个乌溜溜的血洞。

明晓溪走过去,轻轻拥住他:

“我再买一条新的送你好不好?”

“我要原来的那条。”

明晓溪将他抱得更紧些,仰头微笑:“那我就陪你去找,我们一定会找到的。”

牧流冰摇头:“万一是被谁捡走了,就再也找不回来。”

明晓溪轻轻皱眉:“冰,就算是项链被人捡去了,也不可以搜同学们的身啊。要不然,咱们贴个布告,请捡到项链的同学把它还回来。”

牧流冰目光阴郁:

“不。我不相信他们。”

明晓溪沉默半晌:“不可以因为一条项链就限制别人的自由。让同学们离开吧。”

牧流冰盯紧她:“那只是一条项链吗?”

“是的。”

他被冰冷冻得僵住,喉咙有些沙哑:

“它,是我的生命。”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就算它是你的生命,可是,对其他的同学而言,它也只是一条是再普通不过的项链。”

“他们与我无关。”

牧流冰的声音带着淡漠的冷酷。

明晓溪的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忽然觉得无法忍受!

她和他,仿佛两个世界的人,说着两个世界的话。

她调整呼吸,凝视他,眼睛亮得惊人:

“让同学们离开,否则,不要怪我做得让你太难堪!”那些大汉们并不是她的对手。

******

东浩雪望着转眼间撤走的烈焰堂大汉们,看着同学们终于可以出去校门了,满脸崇拜地说:

“哇,明姐姐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就知道,只要明姐姐出马,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小泉懒洋洋地应着:“是啊。”

东浩雪忽然压低声音:“小泉姐姐,你有没有觉得牧哥哥变得越来越可怕了。”

小泉还是懒洋洋:“是啊。”

“是啊是啊,小泉姐姐好象漠不关心的样子,”东浩雪不满地撅起嘴,“我最喜欢的明姐姐跟越来越可怕的牧哥哥在一起,你都不关心吗?亏你还是明姐姐的好朋友呢!”

小泉咬牙切齿:“我怎么不关心!跟她说过多少次了,让她抛弃牧流冰,跟澈学长在一起有多好!可是这个笨蛋明晓溪……”

“不要!”东浩雪捂住耳朵,“澈哥哥是我的!!”

“你的?”

“我长大了要嫁给澈哥哥!”

小泉斜她一眼。

东浩雪嘿嘿笑着:“小泉姐姐,其实我哥也很不错啊。而且,我偷偷告诉你啊,我那个笨蛋哥哥暗恋明姐姐呢!”她两眼放光,“咱们想办法让明姐姐和我哥在一起好不好?……”

小泉挥挥手:

“我要回家了,再见。”

“喂——!喂——!”东浩雪跺脚喊着。

******

深夜。

牧家大宅。

清冷的月光洒在露台上,青藤在夜风里瑟瑟作响。少年孤独的身影蜷缩在白色藤椅中,面容被月光映照,有种病态的苍白。

他觉得好冷。

彻骨的寒意自胸口一直一直冰冷到他的四肢。

胸口空荡荡的。

没有了那条项链。

也没有了她。

她转身而去的背影,毅然决然,好似没有丝毫的留恋。在淡淡晕红的夕阳中,她的离去,带走了最后一点温暖。

静静的露台。

他抱紧在藤椅中,月光将他斜斜映成地上一团淡淡的黑影。他身上的衣裳很薄,初春的夜风很冷。也许会生病吧,可是,还有谁会担心呢?她走得头也不回。

牧流冰将额头埋在膝盖里。

他不想让月亮看到自己心底淌血的伤口。

青藤轻轻响动。

就象一阵轻轻的脚步。

一只手揉弄牧流冰的头发。

“嗨,睡了吗……”

牧流冰浑身僵硬,他不敢动。

“真的睡了啊,”轻轻沮丧的声音,“中午都睡了,晚上还睡这么早……也不知道穿厚点,万一冻病了,担心的还不是我?”说着,她弯下腰来,拉起牧流冰的双臂,想要把他背进屋子里面去。

他伏在她的背上。

她的温暖象夏日的风,熨热了他的胸口。

她背起来他,忽然感到不对劲,眨着眼睛笑了笑,又将他重重扔回到藤椅中:“喂,你装睡啊,居然骗我背你。”呵呵,他的心跳那么快,哪里象是一个睡着的人。

牧流冰睁开眼睛,古怪地看着她:

“你来干什么?”

明晓溪笑得一脸轻松:“不高兴我来是不是?那好,我现在就走啊!”

牧流冰狠狠瞪着她。

若是要走,就别来惹他,这样在他的心口来来去去,会痛得想要呻吟。

她蹲下来,笑盈盈瞅着他:

“冰,我找到了哦。”

一条闪着银光的项链抖落在她的指尖。雪花的水晶吊坠,在皎洁的月光里晶莹剔透,闪烁着梦幻般的光芒。

牧流冰瞪着她。

她身上很脏,到处沾着泥土,脸上也是脏兮兮的,右脸象是被什么动物抓了几道爪痕,头发里还沾着几叶青草。

“你去找它了?”

“是啊。”

“找它做什么!它不过是一条普通的项链。”

她笑得可爱:

“才不普通呢,冰戴上它好漂亮。”

牧流冰的喉咙忽然酸热。

“一直找到现在?”

“是啊,我找得好辛苦啊,到处都找不到,急得我团团转!后来,我总觉得一定是咱们……咳……的时候掉在草地里了,于是又跑回去一点一点地找。哈哈,你猜它到哪里去了?原来是有一只流浪猫把它捡走了,哎呀,那只猫好凶的,我从它窝里偷的时候还被它抓了一下……”

她兴高采烈地说着,眼睛亮亮的象星星。

牧流冰望着她,良久良久,声音暗哑:

“我以为……你生气了……”

明晓溪抓抓头发:“没错啊,我是很生气,因为你那样做实在是太霸道太蛮不讲理了!我现在都还在生气啊!”

他的心又沉下一点。

“不过,”她凝视他,微笑着说,“我很开心你那么珍惜我送你的项链。”

她握住他的手:

“冰,你很喜欢我对不对?”

牧流冰的脸微微发红,满涨的胸口,使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夜风中,青藤沙沙响。

明晓溪仰脸凝注他,目光里充满大海一样深邃的感情:

“冰,我喜欢你。”

他象被魔法定住,心脏不会跳动,手指微微发颤。

她微笑:

“我喜欢你,不是这一条项链可以改变的。你有这条项链,我喜欢你;你没有这条项链,我还是喜欢你。因为你珍惜这条项链,所以,我翻遍每一块土地也要把它找到……”

牧流冰的血液在全身激荡。

他低吼一声:

“闭嘴!我要吻你!”

情人之间的吻,没有距离,只有两颗相爱的心。

月亮害羞地躲到云层后。

他吻着她,吞噬般地吻着她,恨不能将她揉碎在自己的骨髓里。

过了很久,面颊桃红的明晓溪轻轻推开牧流冰。

“接下来,我要说你了哦。”她努力严肃地看着他,“今天下午,你做的很不对。项链对于我和你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可是,于其他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自己的痛苦和焦急去伤害到别人,是错误的。”

牧流冰沉默。

她捧住他的脸,轻声道:“尝试着慢慢去改变好吗?或许一开始会觉得很困难,可是,我会陪着你。”

“如果……我无法改变呢?”他眼底阴郁。

她怔了怔:“世上怎会有无法改变的东西呢,只看你愿不愿意去做。冰,如果只是对我,因为我喜欢你,很多很多事情都可以不在乎;但是,请不要随意伤害到别人。”

“你……在威胁我吗?”或许她知道,她掌握着他的幸福与痛苦。

“不是。”她将水晶项链戴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啄吻他的唇,“因为我想永远和你快乐地在一起,所以不希望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使得我必须离开你。那样的话,我会非常难过。”

她的吻,象空气一样轻。

牧流冰吻住她:

“我会学着去改变的。”

明晓溪闭上眼睛,唇角的微笑象美丽的月光。

她环住他的颈背:“我也会去学的……”

“……?” 她缠绵地回吻他,偷偷笑:“明天我就去买两斤樱桃。”呵呵,她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区区樱桃接吻法还不是小菜一牒。

牧流冰呻吟:“……专心点好不好……”

“哦,好。” 明晓溪连忙全情投入,专心致志配合他的接吻工作。

露台上,甜蜜幸福的一对人儿,青藤的轻响是快乐的伴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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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夏至未至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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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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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

全文共 10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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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

国庆前夕,二队的集体宿舍多了几位不速之客,先是在晋南当派出所片警的郑忠亮匆匆来了,之后又有王林、熊剑飞,甚至已经成家的张猛、鼠标、余罪都住到了集体宿舍凑热闹,无他,李逸风和欧燕子;骆家龙和楚嫣然,两对新人要集体典礼了。

盛事啊,曾经班里同学来了一大半,二队成了接待处了,这天一大早,鼠标和余罪就出去了,作为东道主加伴郎,总务事情一概由两人负责,搬酒、定餐、布置婚庆现场,都落在两人肩上了。

房间里,昨夜的杯盘狼籍尚未收拾,一干人打着哈欠醒来,在这个仍然要出早操,排队列,早训的气氛里,郑忠亮已经完全不适应了,洗脸时候看到了,那拔了警校兄弟还像很多年前一样,让他好怀念……对了,也不一样,那位晕枪的周文涓,现在已经成指导员了,他怎么也不相信,晕枪的,居然使板砖敲倒一个持枪的歹徒。

环境使然,看不懂的东西越来越多了,这里刑警走路个个标挺,而且大部分腋下藏枪,像随时要准备抓捕一样,看人都审视的眼光,不熟的人他都不敢打招呼,这和地方派出所相差太大,比如他……肚子已经鼓了,那是吃的;腮帮子已经垂了,那是胖的,思想已经严重褪化了,就觉得这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嘛。

早操完毕,那拔人围着周文涓,估计今天都要抽身去贺喜了,还有同学未动,李二冬、孙羿几人先回了宿舍,然后看到了郑忠亮傻字的瞅训练场,李二冬笑道问着:“大仙,没见过这架势吧?到这儿才知道什么是警察。”

“瞧瞧,都胖成这样了。”熊剑飞摸摸他。

“大仙,卜一课呗,这本事没放下吧?”孙羿逗着他。

“不掐算也知道你们几个还是光棍着呢,好意思笑话我?”郑忠亮笑道,他一捋袖子指指:“来来,多年不见,再给你卜一课,问婚姻、还是卜前程?”

“给我卜卜前程咋样?看能提拔个小队长不?”李二冬凑上来了。

郑忠亮作势一掐算,然后摸摸李二冬的瘦脸、万分不中意地道:“高颧尖腭、黑不拉叽成这样,明显苦逼之相,提个屁啊。”

李二冬笑了,一笑指着郑忠亮对众人道着:“这充分证明,郑大仙还像以前一样坑蒙拐骗,根本不会卜卦。”

众人一笑,把郑忠亮笑懵了,他追问着才知道,李二冬的组织谈话已经过了,就要到刑警队任职,正是队长,气得他直拍大腿喊着,不能这样好不好,多年不联系,捉弄人是不是?信不信我再卜一课,把你全卜成光棍。

这恶毒的,有人踢、有人踹、有人提着裤带,直接把他扔床上了,多年没见,兄弟们真和他亲热亲热。嘻笑打闹着,说不完的话,什么鼠标同志,有可能到鼓楼分局任政委;什么余罪同志,要接任总队特勤处。还有很多很多同志,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不过不经意说到解冰时,气氛一下子凝固了,郑忠亮直扇自己嘴巴,对兄弟们说着:“对不起啊……骚蕊,骚蕊,尽管当年我很羡慕嫉妒恨他,但不得不说,他确实很优秀,不管过去,还是现在。”

“那当然。”李二冬道。

“人咋样了?”郑忠亮问。

“你算算呗。”李二冬翻着白眼道。

他再问,没人搭理他,气得他竖了一圈中指。

打闹间,脆生生的声音响起来了,有人在楼下喊着:“二冬、孙羿,都下来……看谁来了。”

是周文涓的声音,少见这么兴奋,众人窗户上一排脑袋,哦哟妈哟,来了个抱着娃的,那不是当年的刀子嘴,老和兄弟吵架的易敏么。旁边那位高挑个的,肯定是叶巧玲了。

“哇塞,这个我可没掐算到啊。”郑忠亮惊讶得,众人嘻哈奔下来,不管当年怎么唇枪舌战,此时相见却是如此地亲切,特别对易敏怀里,吮着手指的小娃娃兴趣大增。

“哟,带把的,行啊易敏,当年怎么没看出来?”孙羿道。

“看出来也没你的事。”熊剑飞道,惹得众人一阵好笑。

“我那时候和易敏前后座,你看小孩多像我。”李二冬逗着孩子。

“少来了,像我………”

“呸,像我……”

“来来,让我摸摸骨,算算前程……”

一群大老爷们,愣是把孩子吓哭了,易敏斥着同学们,哄着孩子,众人又逗上叶巧铃了,关键一句是:铃,成家没?兄弟们都还光棍着呢啊,你要不凑合挑个得了。

还是易敏脸皮厚,孩子哄不住,一捋上衣,那娃吧唧吧唧吮着,一下子止住哭,这豪放的,把众刑警惊住了,齐齐地看着易敏犯愣,易敏笑着刺激嚷着:哟,要不你们也来一口?

哦哟,众人绝倒,李二冬感慨着,这人都肿么啦,当年那清纯妹子涅?怎么都成这样啦!?

不过还好,时间虽然过去了很久,可情谊尚在,不一会儿大巴来接人来了,林林总总,连同学带单位的,倒差不多拉了一车警察………

这一天是注定相见,似乎也是注定离别的日子。

马秋林踱步进了航站楼,身侧默默地跟着楚慧婕,像他女儿,恬静间带着几分涩意,似乎有点不高兴,饶有马老一辈子揣摩嫌疑人的心思,也摸不透小儿女的想法啊。这姑娘自从黄三去世,像完完全全地变了一个人,或者这个样子才是本性使然!?

“高兴点,这次学习机会来之不易啊。”马秋林轻声道。

“嗯。”楚慧婕默默应了声。

“特种教育在咱们省算是空白领域,你有先天优势,相信将来在这个上面会有建树的。”马秋林又道,聋哑学校公派教师赴京学习,两年培训时间,别人趋之若骛的机会,好像并没有让楚慧婕高兴起来,她不时地朝后看,当看到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时,回头满脸失望。

马秋林知道她在等谁,可那位偏偏来不了,对两人之间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老马实在理解不了,他笑了笑道着:“余罪今天真来不了,两位同事结婚。”

“我知道了。”楚慧婕黯黯地道。

“呵呵,在首都要遇到合适的,就谈上一个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这事马叔真帮不上你啊。”马秋林笑着道,停下脚步了,楚慧婕笑了笑,没吱声,告别时,老马这慢性子才掏出一个小方盒子来递给她,楚慧婕不解时,马老笑着道:“他托我送给你的。”

楚慧婕讶然间开始拆了,两人很熟稔得,好像不至于还托人送礼物,拆开了,一个漂亮的水晶球,里面镶钳着一事玩耍的场景,六个人,一老五少,老人的肩上骑了一个,背后跟了五个,楚慧婕莫名地笑了,好幸福而恬静地笑。

“这里面有密码?”马秋林疑惑地问:“我怎么没看懂啊。”

“这是我爸领着我的四个孩子,多了一个。他告诉我,又多了一位哥哥。”楚慧婕笑着,小心翼翼地把礼物装好,郑重地抱在怀里,告辞着,走向安检,那是一个好欣慰的礼物。

马秋林明白了,这是余罪给予这段遗憾最好的注释,他和楚慧婕挥手再见着,心里在想着,遗憾,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呢!?

心情颇好的离开航站楼,出了自动门厅时,一辆普通的民用轿车已经刹停在他身边,驾车的,居然是许平秋,马秋林上车坐定,老许好奇地问着:“师傅,这就是黄三那闺女?”

“对,现在已经是特种教师了,去首都学习。”马秋林得意地道。车启动时,马秋林奇怪地问着:“我说,许局长,您这纾尊降贵的亲自驾车,这是……”

“现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我敢开公车出来招摇么?再说我已经打了离退报告了,就等着光荣退休呢。”许平秋笑着道。

“你今年……你不和少峰同届么?”马秋林脱口而出。

两人都喀噔了一下,许平秋道着:“他比我小多了,我是知青下乡劳动了几年才上的工农兵大学,比邵兵山、少峰都大……哎,我们那一届,没留下几个啊……”

“年龄到了?”马秋林问,许平秋的黑脸,显恶,不显老。

“年底就够一届了……老伴这次逼着我去体检,哮喘、脂肪肝、高血压、心机还有点紊乱、您上回就说我脑袋锈了,我真不是脑袋锈了,是整个人都快锈了。”许平秋笑道。

马秋林看看这位比他入行晚的弟子,指摘道:“你这是激流勇退,知道自己再无法站到比现在更高的峰顶了,所以以退为进。”

“进?可能么?”许平秋笑了,他笑着自嘲道着:“这么大个窝案,怎么可能还提拔窝案发生地的公安领导?那怕是清者自清。能全身而退,没有被捎带进去,我已经很知足喽。”

听到此处,马秋林向他竖了一个大拇指赞道:没锈钝,还明白着呢。少峰是真糊涂。

说起这茬,许平秋却是揣摩到了马秋林的胸襟,即便被打压过,现在似乎并没有什么恨意,多得只是浓浓的同情,不独是他,老校长王岚因为这事已经中风不起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莫过于追求了一辈子的事,最终却是亲人的背叛。

许平秋有点唏嘘地讲着案情,王少峰因为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已经被省常委批准双gui,正式逮捕,而据他的交待,仅仅是因为想抱上那位大老虎的粗腿,而给戈战旗行了多次方便,却不料自己也随着星海这艘大船淹没了,因为非法集资以及牵扯出来的旧案影响,五原的官场自上而下来了一次大动荡,网媒曾经用一个“省委常委还剩几位?”做标题,真实的情况是,还剩下一个。此事的直接后果是,破天荒地出现从部里空降厅局级干部的事。

“激流勇退,独善其身未必不是个很好的选择。”马秋林笑着安慰问。

“也是,此役过后,五原盘踞的官商黑恶去了个七七八八,王少峰被抓、市委领导正副职齐齐双gui,五原市各街道都有放鞭炮的,还有人大喊解放了……呵呵……这官不聊生的时代快到了,再不退下来,像我这号路子野、文化低的干部,没准那天也要落马。”许平秋自嘲地道着,如是坦然,反而心胸跟着宽广了许多。

“小余呢?”马秋林突然问。

“他没事,他的野心不大,而且,不管那一任局长,谁舍得把这些办事的给砍喽。他可是在部里挂上号的。”许平秋道。

“也好,你要真想退啊,来跟我做个伴怎么样,我正在筹备一个互助基金,将来咱们伤残警员以及生活困难的警察家属,可以从基金里得到一部分补贴……警察这个队伍强大,可个体的警察,不比普通人强多少啊。”马秋林道。

“好事啊,这个事应该办办……不过师傅啊,基金来源呢?难道让在职警员,从那点可怜的工资里抠出点来,那不行啊,单位强制捐个款,一片骂声,现在的经费管理,招待费早全部砍了。”许平秋道,先想到难题了。

“呵呵……我已经蓦捐到二百万了。”马秋林笑道。

这消息吓得许平秋油门趔趄了一下,他嘎声刹车停到路边,疑惑地看着马秋林,不像开玩笑,然后他狐疑地想着道:“我怎么觉得这钱有问题啊,谁脑袋就驴踢了,也不会做这种慈善啊!?”

“还真有脑袋被骗踢了,一直在做,已经解决了不少警员家属的就业问题。”马秋林道。

“我好像明白了……又是余罪搞的?”许平秋道,他知道,余罪骨子里还是奸商,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机会。而且他从乡警出身后,一直就有粮油的生意。

“没错,你知道是他搞的,但你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因为他的层次已经超越你我了,别瞪眼,别看你个厅局级干部,还真赶不上他。”马秋林道,好赞的口吻。

“呵呵,本来就是他成就了我,而不是我成就了他,好事,看来退休后有地方混了。”

许平秋讪讪一句,重新启动,他一时间还真想不通,这事情是怎么办的,不过他知道,余罪肯定已经办出个样子了………

贤德的余处此时在干嘛呢?

他居中指挥着,乐队刚到,鼠标忙着招待、气拱门还在充气,豆晓波正忙着扯彩带,欢迎的鞭炮是不能放滴,准备用大喇叭冒充,杜雷开着厢货正发电机线,各队组织的井井有条。

时间差不多了,按五原当地的习俗,迎亲的队伍会在午时以前出发,接到这儿典礼,差不多就到出发时候了,几辆车鱼贯而来的时候,李逸风,骆家龙从车里跳出来,兴奋地大喊着:“嗨……接媳妇喽!”

我去,我去……

我上这辆,你上那辆……

豆晓波扔下手头的活,钻进车里了,至于和李逸风也熟悉的鼠标,就成香饽饽了,两人都拽标哥,还是李逸风抢走了,婚车是清一水奥迪,这次蔺晨新可是帮到忙了,两个车队十辆,他自己不知道那儿请了辆开天窗的路虎,驾着摄像机得瑟呢。

车队方走,终于能歇口气了,余罪刚坐下,电话就来了,一看是蔺晨新,一接居然说接到了点礼物,放在1120房间了,是给两位新人的,余罪一想就知道,应该是汪慎修的礼物,他可能不好意思来了。

收起手机匆匆上楼,两家典礼的今天包了酒店几乎一半的房间,匆匆赶到1120时,才省得自己没房卡,尝试地敲了敲门,片刻门开,惊得余罪啊声差点惊呼出来,差点掉头就跑,然后被屋里的女人,一把揪进房间了。

是栗雅芳,她似笑而笑地看着余罪,媚眼如丝、笑厣如花,像捉到贼一样,得意地看着他。

“妈的,蔺晨新这货,居然串通了骗我。”余罪暗骂了句,一直以来他总是有意识地躲着这位旧情人,推了好几次邀约,而栗雅芳从来没有要挟过什么,越是这样,越让他有一种难堪的感觉,像欠下了莫大的债一般。

“我又没死乞白咧嫁给你,你躲我干什么?”栗雅芳笑着问。

“这个……”余罪显得难为了,不好意思地道:“这个……非要回答啊?”

“怕老婆。呵呵。”栗雅芳笑了,附耳轻声道:“你就没向你老婆坦白,结婚后还和我,那个那个了很多次。”

余罪心一抽,难堪地看着栗雅芳,栗雅芳谑笑着瞅着他,抬腿一踢门,锁上了,她轻轻伸着舌头,舔了舔润泽的红唇,轻轻地解开了胸前的两个扣子,隐约可见的深v,余罪贪婪地一眼,猛地收敛形色时,栗雅芳噗声笑了,小声告诉他:“婚车就快回来了,时间不多哦,不过冲个澡好像够了。”

她笑吟吟地褪下了外衣,肤白赛雪、胸傲如峰、慢慢的转身,眼神暧昧地进了卫生间,回头嫣然一笑,脆声提醒着余罪:“不许胡来哦,你可是有老婆的人了。”

眼光留恋,语气幽怨、莲步轻移、轻瞬不见,余罪徒然间,被撩得邪火顿起。

还真是冲澡嗳,哗哗水声响起,玻璃隔间里,能隐约看到雪白的人影,余罪在门缝里偷窥着,使劲咬着食指,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贱,还是别犯贱…………

结果不得而知,不过过了半个多小时才见得余罪悠悠然地从房间里出来,神情萎靡却窃喜,步履从容却虚浮,他进电梯的时候,栗雅芳已经追出来了,追到同乘电梯里,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非要看到我脸上的惭愧表情啊?”余罪羞赧地道。

“你确实应该惭愧啊,比原来差多了。”栗雅芳笑着调戏了一句,这一点却是有点伤到自尊了,余罪瞥瞥眼,噎住了。

栗雅芳却是身子又呶呶余罪,婉转道:“不过还是挺有激情的哦,我发现还是喜欢你多一点。”

“咱…咱们以后不能这样了啊。”余罪又一次赌咒发誓,还是别再见面,相见肯定犯贱。

“我都提醒你,你是有老婆的人了,赖我啊。”栗雅芳嗤鼻不屑道,叮声电梯到时,她出了电梯,等在梯口,要挽余罪的胳膊,吓得余罪缩头缩脚,赶紧溜了,逗得栗雅芳又是一阵好笑。

这个一直做贼心虚,心虚却一直作贼的小男人,为什么看着就这么可爱呢?

她和女宾到了一起,看到了余罪躲着她溜到门厅之外,她心里如是想到。

婚车一到,热闹再起,特别是数年未见的同学,玩起来不像样子了,这场合闹得**那是一个接一个来。

李逸风小嘴甜,哥哥叫个不停亲切也不行啊,结婚这天不治你怎么对得起兄弟你呀。李二冬出馊招了,附耳给大伙一讲,来,上生理课。啥生理课呢,有人拿根火腿肠别在李逸风腰上,有人拽着欧燕子讲规则,只许嘬啊,敢咬断了给你整根更粗的。

这众目睽睽的,李逸风也不好意思了,众人恐吓着:不同意啊,想嘬你身上那根?

围观哄笑一片,羞答答的欧燕子含上时,嗷声四起,卡卡嚓嚓都是手机拍照的声音。

骆家龙这边,鼠标维持的现场相当好,大腹便便给大伙讲着,咱们都是文化人啊,得用点文明方式啊,简单来个吃喜糖啊。有人给他拿喜糖,他一剥给骆家龙塞嘴里,规则就是嘴传嘴,传到新娘嘴里,新娘娇羞不胜的含走。

看看,这多文明,第二粒给他绑在线上,孙羿骑在标哥膀上,逗了好大一位,才让骆家龙咬住了,第三粒众人开始使坏了,叶巧铃挤到新娘身边,冷不丁这粒塞进新娘的胸前,新娘被规则约束,想找出来,早被女宾拽住双手了,这边的起哄着,把骆家龙推上来,在娘子胸前,拱啊…拱啊…拱得新娘脸红耳赤地说着:“笨死你啊,下面点。”

鼠标在背后踹着催着:“听见没,嫌你笨呢……不行我们上啊。”

哄笑又起,在这样的场合,任何一句都能成为笑话的起源,双方老人却是笑吟吟地看着,偶而会急步迎接儿女单位来的便装领导。

闹了一个小时,终于精疲力尽进门,散喜糖、拍照、开宴、又来一个婚庆正宴,请到的主婚居然是许平秋,老许在会场又来领导讲话了,竖着三根指头,我今天强调三点啊,三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这三点就是,婚后给老婆上交工资奖金,一分不少;老婆要发牢骚训话,一字不漏;老婆交待要完成的家务,等同于工作任务,一丝不苟,能办到吗?

气氛颇是轻松,难得地见到许平秋这么和霭的表情,余罪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

不过容不得他细想,敬酒、点烟,两对新人挨着桌来了,亲戚还好说,一到同学同事桌边,又是起哄逗闹,行程相当慢,一个小时都没走完大厅。

热闹中,肖梦琪和女宾们饭桌上,不时的注视着余罪的方向,可能有所不同的是,余罪比前几次收敛多了,也稳重多了,席间她看到余罪接了个电话,悄悄离席时,她鬼使神差的放下筷勺,追着出去了。

出了走廊,出了门厅,余罪喝得估计有点高了,在四下找车,肖梦琪背后一拍,一指自己驾的车,余罪道着:“走,帮我办点事,火车站。”

“接人?”肖梦琪边走边随口问。

“不,送人。”余罪道。

应该是私事,肖梦琪倒不问了,上了车,出了酒店,余罪半躺在椅子上小眯,肖梦琪边开车边道着:“我你说件事……”

“我知道。”余罪道。

“你知道?”肖梦琪道。

“不还是那案情的事,我说有些事,别揪着问那么清好不好?糊里糊涂过去不就得了。”余罪道。

似乎想岔了,这也是肖梦琪数次询问过余罪的事,集资诈骗案已经水落石出,但诸多疑点仍然没有得到解释,当然,不是嫌疑人,也不是案情。而是余罪。

比如,怎么在第一时间盯上戈战旗,这个时间很早,案发前一个月特勤就建立监视,特勤的监视,要比普通刑警更隐敝,这种事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老任那一关就过不了。比如,马钢炉出逃,追捕小组直接得到了确切的定位信息,这个信息,肖梦琪知道,就在余罪身上,但在案卷的叙述时,全部省略了。

“那事我可能知道了。”肖梦琪道。

“你知道什么了?”余罪问。

“在嫌疑人中消失的名字,就是秘密。所以,这个秘密是:卞双林。”肖梦琪道。

“呵呵……没错。”余罪道。

“你是怎么收买他的?这种事稍有差池,可是要命的事啊。”肖梦琪道,最终险险逃生,卞双林就杳无音信了,所有的案卷在整理完毕后,都没有见到这个名字,她知道应该是早有安排了。

“说出来就不值钱了,其实很简单,在我们找他帮忙的时候,那时候监狱guan理局就已经去过人了,多方想办法要给他减刑,最可恶的是,在王少峰的授意下,孙迎庆还扮成监狱guan理局人员和他见过面……他那时候已经感觉到危险,所以他要找一条退路,最终,退路选在我这儿。”余罪道。

“他怎么可能相信你?”肖梦琪不解地问。

余罪笑了笑,视线中回忆着这样一个场景,老卞眼泪汪汪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而女儿,却狠狠地把他的礼物扔了好远,很庆幸,他帮着老卞检回来了。

“不是可能,是他一直就相信,我是一位秉公执法的人民警察。”余罪得瑟道。

“把你拽的……不过也有资本拽啊,所以你一直就知道,戈战旗在密谋诈骗,一直知道是马钢炉背后支持,而且甚至在他们逃到南方,老卞也想办法给了你准确的定位?”肖梦琪道。

“差不多,毕福生告诉我,这事是马钢炉操作的,陈瑞详也是个无赖,他欠了马钢炉四百多万的高li贷……卞双林在本案中的角色是,他们借用了老卞的名声,以及他和星海的旧怨,甚至于他出狱遭到袭击,都有可能成为把火烧向宋军的理由,但意外的是,老卞居然脱身了,不过脱身让对方更警惕,他一直被软禁着,还被逼着在适当的时候和宋星月联系,挠乱她的思路………可能唯一的意外是,咱们省任职的那位大老虎在部里落马,让他们选择立即结束,仓促出逃,如果事情再推后一点,他们可能拿走的资金要更多。”余罪道。

“这人也不简单啊,居然在何占山手下死里逃生了。”肖梦琪赞道。

“这就是骗子的高明之处了,一直示敌以弱,都以为他就靠嘴吃饭,其实在监狱里呆十年,就是只兔子都会咬人了。”余罪道。

“那戈战旗还是过于自负,他估计和我一样,一直把卞双林当做过气的骗子,认为他根本不会懂现在的金融以及资金操作。”肖梦琪道。

“呵呵,他看错的可不止一点。”余罪道。

一笑间,肖梦琪知道余罪又在自得了,她笑着问着:“所以,你们俩联袂,一内一外,毫不声张,准备到最后一刻,给他致命一击?我说你怎么这么高明,处处料事先人一步了。”

“虚心使人进步啊,那些犯罪分子里头能人真不少。”余罪道。

“有条件的吧?他没有出现在任何案卷里,我有点奇怪,什么促使他这样做?”肖梦琪。

“本能嘛,他可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他不介意看着宋家倒台,但也不愿意赔上自己,只能找外援了。他摸准了我的心态,肯定会追着不放。”余罪道,欠欠身,笑着说着:“至于为什么吗?你很快就知道了。”

“哦……”肖梦琪一愣,瞥了余罪一眼,余罪又合上眼睛了。

很快证实这个想法了,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肖梦琪看到了卞双林,发染了,穿了一声休闲装,显得年轻多了,而且她发现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动机。

在他的身边,坐着一对母女,都是见过的,那位等了十年的老婆,和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一下子,肖梦琪愣在当地了,这可能比案情还让她觉得不可思异。

余罪匆匆奔上去,和卞双林握了握手,和小米笑了笑,那姑娘偎依到母亲肩膀上了,两人借一步说话,余罪看看老卞,拱手抱拳:“谢谢……都没来得及谢你一句,真够险的。”

“一点都不,我从来没有信过谁,除了我老婆,你是第一个。”卞双林笑道。

“那我太荣幸了,我也很少相信嫌疑人,但你绝对算一个。”余罪道。

“能告诉我原因吗?”卞双林问。

“因为……”余罪笑了笑,看了看小米,卞双林的女儿,告诉他,原因在那儿,卞双林笑着问:“你怎么知道不是假的,我毕竟是个骗子。”

“亲情是最不值钱的,如果在乎这个,其他的就可以忽略了。”余罪道。

两人像惺惺相惜一样,余罪坦然,老卞显得有点难堪,他默默地掏着胸前藏着的东西,慢慢地递给余罪手上道着:“最后一件事了,帮我完成它。”

余罪看了眼,是宋星月的档案,他笑着问:“真的要走?”

“是啊,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我在狱中呆了十年,发奋学习,其实动机是等着有朝一日出来,重新站在财富的顶峰,把所有坑过我的人踩在脚下……呵呵,学了一半我突然明悟了,活着意义有很多,财富、名利、权力这些东西,就像人身上的衣服,总有一天会脱到赤条条的时候,那时候还能剩下什么?你说得对,亲情不值钱,但却是最珍贵的,我最成功的地方不是做了多大的骗局,而是娶了一个不离不弃的糟糠之妻。”卞双林脸上,泛着幸福的笑容,回头看了眼那对母女。

“那恭喜你,如愿以偿了。”余罪道,这就是卞双林的唯一要求,他想回到正常的普通人的生活中。

“你也是,该说再见了,或者,以后别见了,我可不想再和警察打交道。”卞双林握着余罪的手,肖梦琪也伸手上来,和老卞握握,老卞甚至在转身走的时候,又回头提醒肖梦琪道:“我看得出,你们两人还没有任何进展啊,提醒您一句,千万别被他的外表迷惑,他才是最高明的骗子,连我都被他骗上路了。”

似乎在开余罪的玩笑,他说了句,转身,一手揽着老妻,一手提着行李,向检票处走去,不时地回头,向二位笑笑,谁可能想到,一例轰动全国的诈骗案,最关键的一个知情人,就这样默默无声地消失了。

“他判断错了。”余罪道。

“什么?”肖梦琪没明白。

“他说咱们没进展……其实有,亲过了。”余罪贱笑着,小声道。

“滚。”肖梦琪斥了句,不理他了。

两人出了车站,肖梦琪翻阅了几页档案,这个引起宋星月恐慌的东西,现在看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走着走着,余罪一把夺走了,走到垃圾桶跟前,掏着火机,直接点燃了,烧了一半,扔进垃圾里。

“你干什么?这得上交的。”肖梦琪要拦。

“交回去,又要有人被扒官衣了……都这么多年了,让它沉了吧。”余罪继续点着,肖梦琪怔了怔,再没有拦,眼看着一张一张笔录、案卷,在凫凫的清烟中,化为灰烬。

烧完了,余罪拍拍手,酒意盈然地道着:“这才是最后圆满了,哎对了,我今天发现老许好像有点不对劲?”

“什么不对劲?”肖梦琪道。

“好像很和霭,像真要退了,我一直以为,这事他还会提一提呢。”余罪道。

“你蠢啊,发生窝案的地方,怎么还可能再提拔身处其中的公安领导干部?能全身而退,没有被问责,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当然,你肯定会被提拔的,张勤、寥汉秋几位领导,齐齐给你申请个人一等功了。”肖梦琪道。

“本末倒置了啊,我已经习惯把功劳让给领导了。”余罪道。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肖梦琪哭笑不得了,直斥着:“倒了这么多领导干部,这功劳谁敢拿呀?谁想当这个官场的公敌?”

是啊,这要被推前台,那果真公敌的节奏,余罪愣了愣,然后哈哈笑了,笑着道着:“他们这些贪赃枉法的,根本就是社会公害,我还真不介意当他们的公敌,吓死他们。”

“以后得注意言行了,千万别让人抓住你的把柄,有很多人会不介意致你于死地的。”肖梦琪上车前,如是提醒道。

“够胆他就来,我身后几千警察兄弟,怕个鸟。”余罪得意地坐在车上,根本不惧。

或许根本不需要畏惧,警察本身就是所有违法犯罪的公敌,肖梦琪似乎被他这股子豪气折服了,笑笑,竖竖大拇指,发动着车,却没有走,嗫喃地说了句:“其实我要告诉你的是另一件事。”

“我知道了,不就是去国际刑警联络处吗?寥处长找我谈过话,我没去。”余罪道。

这个机会,似乎是排在末位的拣着便宜了,肖梦琪笑着道着:“为什么梦寐以求的东西得到之后,却没值得高兴的感觉呢?我不止一次想往上走,到这个时候了,却发现很留恋这里。”

“精彩的永远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就像我们俩,守望和暧昧才有感觉,真滚了床单,肯定发现结果不尽如人意。”余罪贱笑道。

“呸,你真恶心。”肖梦琪笑了,发动着车,顺便问着:“那我去了首都,你会去看我吗?”

“一定会抱着不纯的动机去。”余罪强调道。

“哈哈……我倒不怕你,就是有点怕你老婆啊,怎么办?”肖梦琪开着玩笑。

“不要提老婆好不好,一提老婆人家心虚。”

“哈哈……”

车且行且走,轻快地飞驰在通向城市的马路上,视线无比开阔,在前方的路延伸的尽头,城市的天空难得一个晴空朗朗,雾霾尽去。

一个月后,肖梦琪赴京任职,得偿夙愿。

年底,很不意外的是,许平秋光荣退休,这位铁腕治警、雷厉风行的公安领导在职时毁誉掺半,争议颇多,在他选择光荣退休后,自上而下,赞声一片。

退休后他很少露面,唯一的一次公开露面是在解冰和安嘉璐的婚礼上,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那位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余罪仍然在继续着他的争议,这个人似乎和那个职位也格格不入,放那儿都不合适,当个大队长重案队长,似乎有点大材小用。当个总队长似乎资历又显不足,当个分局长、副局长吧,以他的履历,领导又不敢用,可真要遇到棘手的案子,这个人又不得不用。

领导也有领导的解决方式,经过长达一年的组织考察,又经过数次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级别不对称,加个括弧说明:副处级。职衔不匹配,再加个括弧说明:代理,副主任主持工作。

最终破格提拔了有史以来一位最年轻的总队长: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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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美人蹄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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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蹄小说是讲什么的?美人蹄小说结局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美人蹄小说结局

美人蹄讲述的是一个拥有一双天使般玉足的美丽善良女孩,原本过着平淡的普通人生活。然而一次无意的邂逅,使她一步步卷入一桩巨大的阴谋,引来杀身之祸。残忍的杀手,掷金如土的恋足癖巨富,两个游走在都市的记者,友谊与爱情,金钱与欲望,邪恶与贪念,恋足癖患者匪夷所思的举止,痛苦的挣扎,身不由已的言行,诡异的行动……在这个五光十色的繁花都市一一上演。然而,当这位拥有天天使玉足的女孩经过种种坎坷与磨难,终于获得全国美体大赛桂冠。

书籍鉴赏

《美人蹄》中国第一部恋足小说

由著名畅销书作家亦农创作完成的中国第一部美腿恋足长篇小说《美人蹄》于2009年3月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

《美人蹄》是畅销书作家亦农在成功推出《石佛镇》、《手机索魂》等多部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后,另辟蹊径精心创作的一部“都市言情加悬疑传奇式”美腿恋足小说。《美人蹄》融言情、悬疑、传奇于一体,把时下相关热点搜索内容做有机的融合,诸如“人肉搜索”、“艳照门”、“美体美足”、“恋足”等。情节跌宕起伏,松紧适度,令读者沉浸其中,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美人蹄》突出情感描写,在用笔上涉及到女孩美体美足等相关内容,高潮部分融入西部惊悚悬疑影视的悬疑火暴情节,注重人物刻画,故事环环相扣,动感与画面冲击力非常强。

作者介绍

亦农,原名唐哲。1971年出生,畅销书作家,现居北京。

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石佛镇》、《北京记者》、《血纸人》、《蛇咒》、《黑皮鼠》、《浴室别恋》以及小小说集《因为有爱》、《好爸爸教出好作文——作家爸爸的作文经》等十余部畅销书。作品曾入选各种选本,并被译成英文,远销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先后获2005年香港“雨林”20本好书奖,2008年澳大利亚圣米诺基金会“泛艾美”文学奖。《因为有爱》获2009年冰心儿童图书奖,《桐桐的点点狗》获2010年《小说选刊》长篇小说大奖。

亦农有二十余年小说创作的经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他又深谙当前商业文学创作的特点及规律,这部他精心创作的长篇小说《美人蹄》,结构布局合理,细节处又处理得精确到位,雅俗共赏。一经出版,就迅速攀升至多家畅销书排行榜之首。

网上盛传当代四大恋足作家:第一,金庸,代表作《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第二,贾平凹,代表作《废都》;第三,亦农,代表作《美人蹄》。第四,冯骥才,代表作《三寸金莲》。

媒体评论: 2008《石佛镇》,“中国版吸血鬼”、“本土最恐怖小说”;

2009《美人蹄》,令他饱受非议,几近辍笔;

2009《因为有爱》,亦农二十年小小说精选集,小小说的经典读本;

2010《北京记者》,潜伏八年,沉默四载。中国打假作家第一人。

2010《血纸人》,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好的抗战题材长篇恐怖小说。

2010《好爸爸教出好作文》风靡校园,“最实用小学生写作辅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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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红高粱的结局

全文共 4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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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以供参考。

在下降的过程中,爷爷没有想到死。他说自从那年在林中上吊绳子连断三次后,他就知道自己死不了。他预感到在海那边的高密东北乡才是最终的归宿。排除了死亡恐怖,下降成了难得的幸福体验。身体似乎变得宽而薄,意识扁平透明,心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心窝处微红、温暖,像一个火盆。爷爷感觉到风把他和公狐狸剥离开。先剥离开狐狸的四肢,后剥离了嘴巴。狐狸的嘴巴似乎从他脖子上带走了一些什么,又好象把一些东西留在了他脖子里。骤然失去重负,爷爷在空中轻盈地翻卷了三百六十度。这个车轮转让他看到了公狐狸的身体和那张尖狭而凶狠的脸。公狐狸毛色青黄,肚皮洁白如雪。爷爷自然会想到这是张好皮子,剥下来可缝一件皮背心。森林的上升突然加快了,宝塔状的雪松、白皮肤的桦树、黄叶翩翩如满树飞蝶的栎树……跳跃着伸展开树冠。爷爷死死地攥着那根盘旋飞舞的藤条不放。藤条挂住在一棵栎树的坚韧但舒曼的枝条上,爷爷挂在树冠上。他听到几根树枝断裂了,屁股摔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往上弹起,落下,又弹起,终于稳住。在树的颤抖里,他看到两只狐狸一先一后摔在树下厚厚的腐叶里。两个柔软的狐狸竟如两枚炸弹,把腐土与腐叶砸得訇然四起,林木间两声低沉的浊响,激励得树叶嚓嚓作响,成熟的树叶则纷纷下落,落在同类的尸体上,落在狐狸的尸体上。爷爷低头看到被红叶和黄叶掩埋得五彩缤纷的狐狸,突然感到胸膛里热辣辣,口腔里甜蜜蜜,脑袋里红旗漫卷,眼前灿烂辉煌,周身没有一处是痛苦的。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两只狐狸的美好感情。狐狸下落与红叶黄叶流畅优美的下落过程在他脑海里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我毫不客气地说:爷爷,你昏过去了。

爷爷被鸟的鸣叫声唤醒。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他部分皮肤,太阳从树枝树叶的间隙里射下来一道道灿烂的金光。有几只浅绿色的松鼠在树上灵巧地跳跃着,它们不时咬开一颗栎树的果实,让白色的果仁散出微微如丝的苦香味儿。爷爷开始体会身体各部位的情况,内脏正常,双腿正常,脚在痛,有凝结的黑血和翻开的皮肉,被母狐咬的。颈痛,被公狐咬的。双臂不知所在,寻找,他们高举着,手抓着那根救命的藤条。根据经验。爷爷知道他们脱了臼。他站起来,头有些晕,不望树下。用牙齿咬开握住藤条的手指,借助腿和树,使胳膊回位,他听到骨头的咯崩声,感觉到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来。邻近的树上,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树,他立刻又感到脖子痛苦。啄木鸟的尖嘴似乎在啄着他的一根白色的神经。森林里的鸟声压不住海的涛声,他知道海近了。一低头便晕,这是下树的最大困难,但不下树无疑于自杀,他的肚肠绞紧,喉咙干渴。他操纵着不灵敏的胳膊下树,腿与腹发出最大的能力,贴着树皮,吸着树皮,尽管如此,他还是仰面朝天跌在树下,腐烂的树叶保护着他。由于高度太小,绝对没有炸弹效应。酸与香与臭混合的气息从身下泛起,注满了嗅觉。他爬起来,听着水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那道泉水隐没在腐叶里,脚下有凉气上升,水从脚窝里渗出,他趴下,用手扒开腐叶,在水声最响的地方腐叶层层,像饼一样,水初盈出来时有些混浊,他稍等一下,水清了,低头便喝,清凉的泉水透彻胸腹,到后来才尝到了腐味。我想起他在墨水河里喝那游动着蝌蚪的热脏水的历史。喝满了肚子,他感觉舒服了些,有了精神,被水充斥的胃暂时不饿。他伸手去摸脖子上的伤口,烂糊糊没有形状。回忆方才剥离时,那刺痛的是狐狸折断的牙齿,咬着牙伸进一个指头去抠,果然抠出了两颗折断的狐狸牙。血又冒出来,不多,就让它流一会儿,冲洗出毒素。爷爷屏心静气,排除杂念,从森林中万千气味的洪流里,辨别出“红叶金针草”的独特辛辣味儿,循着味儿去,在一株大松树的背后,找到了它。这种草药,我翻遍图文并茂的中草药词典也没找到,爷爷采了草,用嘴咀嚼成糊状,糊到伤口上,颈上的,脚上的。为了治疗头晕,他又找来紫茎薄荷,撕下叶片,揉得出汁儿,帖到太阳穴上。伤口不痛了。他在橡树下吃了几簇无毒的蘑菇,又吃了几把甜甜的山韭,运气很好,又找到一株野葡萄,放开肚皮吃了个饱,然后拉屎撒尿,爷爷又变成了精力旺盛的山妖。

他到栎树下看狐狸,狐狸的周围已经飞来飞去很多绿头苍蝇。他一向怕苍蝇,便躲开了。这时候,松树上流出的油脂散发着香味,熊在树洞里打嗑睡,狼在岩缝里养精蓄锐,爷爷本该回他的山洞,但他被海浪那懒洋洋的哗哗声吸引,竟破坏了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大着胆儿——他未感觉到怕——向着海浪的声音走去。

海的声音很近,海的距离有些远。爷爷穿越了这条与山谷同样狭长的树林,翻上了一道平缓的山梁。树木渐渐稀疏起来,林中有很多被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他很熟悉这道山粱,但以往见它是在黑夜,这次见它是在白昼,不但颜色有异,而且气味不同。林间有些开辟出来的土地,种植着枯瘦的玉米和绿豆,爷爷蹲在田垄里吃了一些青嫩的绿豆角儿,感到舌头沙涩。他态度安详,不慌不忙,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这种精神状态在他十四年的山林生活中只出现过几次,这算一次,用铝壶在海汊子里熬出咸盐是一次,吃土豆撑得半死是一次,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都有纪念意义。

吃过绿豆后,他又往前走了几百米,站在了山梁的顶端上,看到了吸引着他的蓝色与灰色交错横流的海与山梁下那个小小的村庄。海边上静悄悄的,有一个看去很老的人在翻晒海带,村子里不安静,有牛的叫声。他第一次在亮光光的太阳下接近村子,看清了日本农村的大概模样,除了房屋的样式有些古怪外,其它的如气味、情绪与高密东北乡的农村相似。一只肯定是病弱的狗那怪异的嗥叫提醒他不可继续冒进,只要在白天被发现,要逃脱性命十分困难。他在一条荆条后隐蔽起来,观察了一会儿村庄和海洋的情况,感到有些无聊,便懒洋洋往回走。他想起了丢在山谷中的菜刀和剪刀,十分恐慌,如果没有了这两件宝贝,日子会非常难过。他的脚步加快了。

在山梁上,他看到了一块玉米田,玉米的秸秆晃动,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声响很近,他急忙蹲下身,隐藏在树后。玉米田约有五亩左右,玉米长得不好,一穗穗棒子短而细小,看来既缺肥又缺水。他在孩童时代,听村里老人讲述过关东的熊瞎子掰棒子的故事。他嗅到了久远的燃烧艾蒿的香气,蚊虫在艾烟外嗡嗡叫,蝈蝈在梨树上细声细气地鸣叫,马在黑暗中吃着麸皮拌谷草,猎头鹰在墓地的柏树上哀鸣,深厚的黑夜被露水打得精湿。她在玉米田里咳嗽了一声。是女人不是熊瞎子,爷爷从梦幻中醒来,他感到兴奋和恐惧。

人是他最怕的,也是他最思念的。

在兴奋和恐惧中,他屏住呼吸,集中目力,想看一看玉米田里的女人。她只轻轻地咳了一声他就感觉到了她是女人。在集中目力时,他的听力也自然地集中了,爷爷嗅到了日本女人的味道。

那个女人终于从玉米地里露出了身体。她面色灰黄,生着两只大而黯淡的单眼皮眼睛,一只瘦瘦的鼻子和一张小巧的嘴巴。爷爷对她连一丝恶感也没有。她摘下破头巾,露出头上黄褐色的乱发。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与中国的饥饿女人一模一样。爷爷心中的恐惧竟被一种不合时宜的怜悯情绪偷偷替换着。她把盛着玉米的筐子放在地边上,用头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她的脸上灰一道白一道。她穿著一件肥大的褂子,黄不拉叽的颜色。这件褂子激起爷爷心中的邪恶。秋风稀薄,啄木鸟单调的啄木声在树林里响,海在背后喘息着。爷爷听到她用低哑的嗓子嘟哝着什么。像大多数日本女人一样,她的脖子和胸膛很白。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衣扣扇风,被爷爷看了个仔细。爷爷从她那两只胀鼓鼓的乳上,知道这是个奶着孩子的女人。豆官吊在奶奶的Rx房上胡闹,奶奶拍打着他的光屁股蛋儿。瘦小结实的豆官笔挺在他那匹骡马背上,松松地挽着缰绳从天安门前跑过,马蹄得得,坚硬的石板大道上,响着蹄铁。他与同伴们一起高呼着口号,口号响彻天地。他总是想歪头去看城楼上的人,但严格的纪律不允许回头,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斜视大红宫灯下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她没有理由躲躲闪闪,在一个荒凉的、没有人迹的山梁上。女人的小解很随便。她的全过程对准爷爷进行。爷爷感到血潮澎湃,伤口处一鼓一胀地疼痛,他弯着腰站起来,不顾胳膊碰响树的枝条。

那女人散漫无神的目光突然定住,爷爷看到她的嘴大张着,似乎有惊恐的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来。爷爷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地对着那女人扑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骇人。

不久之后,爷爷在山谷里一汪清水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那时他才明白,日本女人为什么会像稀泥巴一样,软摊在玉米田头。

爷爷把她摆正。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任凭摆布。他撕开她的上衣,看到她的心在乳下卜卜地跳动着。女人很瘦,身上粘腻腻的都是汗水与污垢。

爷爷撕扯着她,一串串肮脏的复仇的语言在耳朵里轰响着:日本、小日本、东洋小鬼子,你们jian杀了我的女人,挑了我闺女,抓了我的劳工,打散了我的队伍,作践了我的乡亲,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与你们是血海般的深仇,哈哈,今天,你们的女人也落在我的手里了!

仇恨使他眼睛血红,牙齿痒痒,邪恶的火烧得他硬如钢铁。他扇着那女人的脸蛋,撕掳那女人的头发,拉扯她的Rx房,拧她的皮肉,她的身体颤抖着,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爷爷的声音继续在他自己的心里轰鸣着,现在是淫秽的语言:你怎么不挣扎?我要奸死你,日死你!一报还一报。你死了?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撕开她的下衣,糟烂的布顺从地破裂,像马粪纸一样。爷爷对我说,就在她的下衣破裂的那一瞬间,他躯体里奔涌着的热血突然冷却了,钢枪一样坚挺的身子随即萎缩,像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羽毛凌乱。爷爷说他看到了她的红布裤衩,裤衩上,补着一个令人心酸的黑布补丁。

爷爷,像您这样的钢铁汉子怎么会害怕一个补丁?是不是犯了您那铁板会的什么忌讳?

我的孙子,爷爷怕的不是补丁!

爷爷说,他看到了日本女人的红布裤衩上黑布补丁,像遭了当头一棒。日本女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僵尸,二十五年前那片火红的高粱又一次奔马般涌到面前,迷乱了他的眼,充斥了他的脑。凄凉高亢的音乐在他的心灵深处响着,一个音节如一记重锤,打击着他的心脏,在那片血海里,在那个火炉里,在那个神圣的祭坛上,仰天躺着我奶奶如玉如饴的少女身体。同样是粗蛮地撕开衣服,同样是显露出一条红布裤衩,同样的红布裤衩上补缀着同样的黑布补丁。那一次爷爷并没有软弱,黑布补丁作为一个鲜明的标志,牢牢地帖在他的记忆里,永不消逝。他的眼泪流在嘴里,他尝到了泪水的甘苦混合的味道。

爷爷用疲倦至极的手,把日本女人的衣服胡弄了胡弄,她肉体上的青红伤使他感到了深重的罪孽。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步欲行走。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爷爷并没和那位日本女人交媾,所以,日本文史资料中所载她后来生出的毛孩与爷爷没有关系,虽说有一位全身生毛的半日本小叔叔并不是家族的耻辱,甚至是我们的光荣,但必须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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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宅妖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6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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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妖记》情节紧凑、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恐怖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宅妖记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呃……”许知乎目瞪口呆的睁大眼睛,突然觉得三观又要去充费了。

“咦……”赤姐儿和木柳、云帆、白素贞抱成一团,完全不知道这时候该做出什么表情来。

“唔……”牛魔王、吕奉后、燕赤霞一起抬头望天,心道我们这时候是应该满脸抽搐呢满脸抽搐呢还是满脸抽搐呢。

“这……”白眉真人、金光圣母、天河真君已经彻底石化了,旁边的苏妲己和石矶娘娘更是惊得连飘柔洗发水和小酥饼都掉了。

寂静,很奇怪的寂静,然后整整半个时辰的寂静之后,那仍然还陷在坑中的主上,终于满脸呆滞的喃喃自语道:“所以,所以说,那些天外邪魔,已经,已经……”

可怜的家伙,世界观和人生观都被彻底摧毁了吧!

许知乎很同情的叹了口气,看着失魂落魄满脸抽搐的主上,突然觉得这家伙好可怜,想想看,苦心积虑忍辱负重谋划了数百年之久,又经历了各种挫折和磨难,眼看着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结果还没来得及享受那种成就感,突然发现……

“所以说,所以说?”诡异的寂静中,可怜的主上还在那里难以置信的颤抖着。

“没错,魔域已经变了,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们的文明进化了。”许知乎都不忍心说出真相了,但是该说的还是得说出来,“当年的那些天外邪魔,就像是原始人,然后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如今他们已经发展到了……呃,不知道怎么说,总之,他们进化了,而且进化得很奇怪。”

“文明?进化?”主上很茫然的瞪大眼睛,就连旁边的白眉真人他们都转头望来。

“没错,他们已经不是以前那些只懂得杀戮根本无法沟通的邪魔了。”许知乎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不过想想也是,几万年过去了,没理由还是原来那样一成不变吧,会从原始文明发展到现在文明也是很正常的。”

“但,但是……”赤姐儿跟许知乎相处的时间最长,倒是勉强理解了一点,可是又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昆吾也经历了几万年啊,为什么都没什么变化?”

“那是因为,我们昆吾还在重建之中。”许知乎一本正经的看着周围,“再说了,很多变化都只是潜移默化的,也许现在没有察觉到,但是有一天回头看,突然就会发现原来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啊。”

“呃,也对哦。”牛魔王在旁边若有所思的挠挠头,“说起这个,我有个远房表亲在海外,最近他飞剑传书跟我说,他发现茶壶的水煮开以后,从茶壶里冒出的蒸汽,好像蕴藏着很神奇的力量,所以打算问我借点资金来研究……”

“咳咳咳!”许知乎直接呛到了,“老牛,你那个亲戚的名字叫瓦特?”

“不啊!”牛魔王很认真的摇摇头,“他也姓牛,因为说话总是一顿一顿的,所以大家都叫他……”

不用说了,就在这一瞬间,茫然中的主上终于怒吼一声,满口喷血的昏了过去,直到彻底陷入昏迷的那一刻,他狰狞面容的眼角仍然有热泪缓缓流淌,可怜的家伙,希望他将来能够学好普通话,顺便好好研究一下文明进化的知识。

好吧,这估计是昆吾有史以来最憋屈的大反派了!

一大群人满脸古怪的面面相觑,又看看天穹中那正在逐渐消散的巨大门扉,再看看仍然浓烟升腾弥漫的昆仑山脉,突然觉得,呃,突然觉得,觉得……

尴尬,好尴尬,日了狗的尴尬,尴尬症快要犯了的尴尬!

“要不然,我们就这样散了?”一片诡异的寂静中,许知乎终于忍不住挠挠头,小心翼翼的举手提议,“呃,我只是说说,主要看你们的想法,实在不行咱们办个篝火晚会,把能请的人都请来,庆祝昆吾顺利度过……”

“啊!”话音未落,赤姐儿突然惊呼一声,满脸苍白的靠在悬崖上。

“怎么了?怎么了?”许知乎吃了一惊,第一反应就是又有强敌来犯。

“肚子,肚子……好疼!”赤姐儿紧紧抓着衣角,满头冷汗的微微轻颤着。

“什么?”石矶娘娘的反应极快,直接抢上来搭着赤姐儿的手腕,仅仅几秒钟后突然轻呼一声,“啊!赤赤,你马上就要生了,来人啊,快点准备个干净的房间……”

“我擦!”许知乎整个人都晕了,“等等?现在就生?这才几个月,肚子都没怎么鼓起来,不是说要怀胎十月的吗?”

“谁跟你说要怀胎十月了?”石矶娘娘满脸古怪的抱起赤姐儿,“怀胎十月的是人族,你老婆是……少啰嗦,房间在哪,热水在哪,全都闪开,本宫今天要亲自接生,喂喂喂,还愣着干什么?”

哦哦哦,哦哦哦,目瞪口呆的众人总算反应过来,散开的散开,警戒的警戒,找热水的找热水,白眉真人还亲自动手,转眼间就用法术硬生生造了一间宫殿出来,然后一大群昆吾最强大的存在就这样杀气腾腾的往宫殿外一站,摆出了谁敢靠近就轰杀了谁的可怕气势。

讲真,这估计是史上最高级别的接生过程了!

一片混乱中,许知乎满脑子晕乎乎的站在原地,先是整整愣了半刻钟,又看着那座宫殿大门发了一会儿呆,突然就反应过来,赶紧朝着宫殿里跑:“我擦!所以说,所以说我就要当……啊啊啊,赤赤,坚持住,深呼吸,有我在,有我在呢!”

暗淡的夜幕渐渐明亮,不知何时,一轮温暖的红日正从远山后缓缓升起,笼罩在金色晨光中的昆仑山脉上,一阵微凉的清风拂过,带来了奇奇怪怪的讨论声音——

“下注!下注!你们猜,知乎和赤赤的孩子是男是女,不对,是胎生还是卵生?”

“呃,比起这个来,我倒更关心孩子长得像赤赤还是像知乎,像赤赤的话绝对很漂亮,可要是像知乎的话……咦,苏娘娘,您在干嘛?”

“哦哦哦,没什么,我正在给知乎家的孩子找见面礼来着,嗯嗯嗯,我记得我以前曾经从女娲娘娘那里得到两件法宝,好像就放在……啊,找到了,这块红布叫做混天绫,还有这个叫做乾坤圈!”

“唔,这么说起来,本尊这里还有一件名为风火轮的法宝……”

“很好,你们还有什么,全都拿出来当礼物啊!”

尾声——吕奉后的一封信

亲爱的蝉儿: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某家离开轩辕墓也有两个月了,不知道你那里怎么样,某家这里一切都好,就是很想你很想你,特别是看到那些混蛋秀恩爱的时候……

昆仑山的事情,用老许那家伙的话来说,虽然最后尴尬得节操三观全都碎了,不过总算是顺利解决了,蜀山和昆仑的那些家伙,好像正按照老许的提议,打算召开什么修真界联合代表大会,把整个昆仑正邪两派的大能都召集过来……嗯,某家很期待他们当场打起来的壮观景象!

说到昆仑,你还记得我们见过的那六只蜘蛛精小萝莉吗,她们居然是昆仑金光圣母娘娘的女儿,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因为六只小萝莉不愿意跟姐姐分开,金光圣母娘娘居然直接搬到东明山来住,而且还从老许那高价买了一大堆零食,每天哄着紫紫她们增进感情。

还有一件事,老许这家伙最近当爸爸了,那天在昆吾山上,赤姐儿突然觉得肚子疼,然后就在石矶娘娘他们一群大能的严密保护中,产下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啊啊啊,真的好可爱,粉雕玉琢大眼睛眨啊眨,就连吐丝的样子也很有趣,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只要哇的哭起来,就会满口喷出三昧真火,最近盘丝洞已经被烧了好几次了。

提到盘丝洞,某家最近在这里住得还算不错,牛魔王那家伙虽然色眯眯的,不过喝起酒来倒是很干脆,听说他最近看上了什么女儿国附近的蝎子精,整天吵着要老许帮他去提亲,但是老许好像不是很赞同,还经常跟他说什么“老牛你知道铁扇公主吗”之类的奇怪话。

当然,最让人同情的还是老燕,作为东疆十万妖山失恋二人组之一,他最近的日子简直是很刺激啊,听说祝大小姐已经在东明山买了个很大的山洞,连家具带装饰全都搞定了,就等着哪天从草丛里跳出来,把哪个不识趣的家伙打晕拖进去洞房了……

对了,除此之外,某家还认识了好多新朋友,感觉都很不错啊!

比如说,最近琢磨着要开什么兰若大超市的木柳、计划着把电影院开到昆仑的敖樱殿下、还有那条最近不当奶妈改行当保姆的傻蛇……呃,偷偷的跟你说,石矶娘娘和苏娘娘最近有点母爱过剩,昨天某家经过她们旁边的时候,听到她们在很严肃的讨论怎么生孩子,没错,是她们两个来生孩子……

嗯嗯嗯,以上,就是某家最近在东明山的日常见闻,亲爱的蝉儿,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某家这几天就抓紧时间回去,陪着你一起等孩子出生……那么,先不说了,老许家的小姑凉又哭着喷火了,我刚看到老许顶着两个黑眼圈跑过去,不是要是去热牛奶就是要去哄孩子睡觉,深表同情!

想你一百遍,再一百遍,再一百遍——想你的布布!

尾声——五年后

做为一个有理想有前途的山贼,宁采臣一直觉得,打劫才是发家致富的正确方式!

所以,虽然曾经怀抱着成为书生的理想,虽然已经是大冬天,但他还是带着一大群穷凶极恶的手下,冲进了这座看起来很不错的山峰,打算把这里变成自己的山寨,然后以此为据点再向四周发展,强抢民女绑架大小姐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老大,我听说,这里附近有妖怪出没的传闻?”和他的豪言壮志不同,跟在旁边的几个山贼头目却有点战战兢兢,忍不住望着远处那烟雾弥漫的温泉,“呃,听说,听说闯进这座山的人,没有几个能再出来,还有人说,他们在山里看到了一个会说话的锅……”

“胡说八道!这世界上哪有什么会说话的锅!”宁采臣对属下的胆小怕事表达了极度不满,“劳资当年也是读过几年书的好吗,正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就不信了,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有哪个妖怪敢对我们……”

好吧,还没说完,前面的灌木丛中突然就传来了奇怪轰鸣声!

“妖怪!”大吃一惊,一群山贼几乎是下意识的抱成一团,就连号称什么都不怕的宁采臣,也顿时嗖的一声躲到属下后面去了,“不,不要乱,妖怪,妖怪有什么可怕……呃?”

几秒钟后,等他们看到灌木丛里冲出来的那个奇怪东西以后,突然就愕然无语了。

事实上,那并不是什么青面獠牙的妖怪,而是一只看起来很奇怪的坐骑,没有腿却长着奇怪的轮子,前面一只独眼闪耀着光芒,时不时还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奇怪坐骑上,居然还坐着一个粉雕玉琢的五岁小姑娘,婴儿肥的粉嫩小脸颊,扎着两条摇摇晃晃的马尾辫,笑起来连大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淡红色的漂亮锦绣裙裳前面,还挂着一块看起来像是纯金打造的圈圈,随着道路崎岖轻轻摇晃着。

“玉佩!”出于职业的本能,宁采臣第一眼就看到这块看起来很值钱的纯金圈子,所以仅仅几秒钟后,他就立刻杀气腾腾的抽出妖刀,用那种很熟悉的打劫姿态跳了出来——

“打劫!那个小妞!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很显然,看到这么多凶恶的家伙出来,那个粉嫩的小姑娘顿时就惊呆了,咬着手指整整呆了半刻钟,她才终于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又很期待的舔了舔小嘴唇——

“那个,那个,打劫……打劫好吃吗?”

寂静,古怪的寂静,宁采臣傻乎乎的举着刀,还保持着穷凶极恶的姿势,后面的一群山贼齐齐目瞪口呆,很无语的张大嘴,突然觉得……呃,这傻乎乎的小萝莉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偏偏这个时候,漂亮小姑娘还举起小手,认真的追问了一句:“嗯嗯嗯,比爹爹给的薯片还好吃吗?”

“呃……”可怜的宁采臣还在那里发呆呢,只是几秒种后,等他看到那个纯金的圈子以后,突然就精神大振,恶狠狠的咆哮一声,“蠢货,你们这些蠢货,还愣着干什么,全都给我上,把这小妞带回去!”

哦哦哦,一大群山贼总算反应过来,赶紧就杀气腾腾的冲上去,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伸出手,那个还在认真思考打劫好不好吃的漂亮小姑娘,却终于有点迷迷糊糊的反应过来,所以仅仅咬着手指愣了几秒种后,她直接就——

“哇!”明亮的大眼睛里泪光闪闪,被吓到的漂亮小姑凉直接放声大哭,“小阿姨,小阿姨,快来,救宝宝……”

“给劳资闭嘴!”宁采臣吃了一惊,却又立刻杀气腾腾的猛冲上去,“你叫啊,你叫破喉咙也没有用,别说是什么小阿姨……咦,为什么是小阿姨?”

好吧,还没别等他想明白为什么不是爸爸妈妈而是小阿姨,远处的山林中,突然就传来了草木剧烈摇晃的咔嚓声,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正沿着山林高速冲过来!

“不……”宁采臣顿时毛骨悚然,第一反应就是带着山贼们逃走,只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转过身——

轰!

纷飞的草浪中,六只色泽各异的巨大蜘蛛腾空而起,在空中划过完美的曲线,却又在正午的阳光下迎风一晃,直接化为六个姿容明媚的俏丽少女,一模一样的打扮,一模一样的相貌,一模一样的神态,只有蛛丝裙裳分别是橙黄绿青蓝紫六种颜色……

“妖……妖……”宁采臣和一群山贼惊骇的抱成一团,结结巴巴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少啰嗦!”带头的紫裙少女不知从哪摸出一包薯片,一边心满意足的嚼着,一边杀气腾腾的威胁,“那个谁……咔擦……居然敢欺负我们家宝宝……咔嚓……过路费封口费惊吓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全都交……喂喂喂,混蛋,我们还没说完呢!”

还说个鬼啊!

一群山贼惊到头发笔直竖立,宁采臣第一个带头,突然就怪叫一声,连滚带爬的转身就跑:“救命!救命!妖怪!有妖怪!有妖怪吃人了!”

“咦?我们吃的不是薯片吗?”六个明媚少女很迷惑的面面相觑。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一大群山贼这时候都已经逃出几百丈远,宁采臣看着后面那六个正慢条斯理追上来的蜘蛛精少女,忍不住泪流满面:“呜呜呜,没天理啊没天理啊,劳资只是想打劫点饭钱啊,为什么刚出门就撞上这么多……呃?”

轰!

还没来得及说完,高空中金光闪耀,就看到一千条金光龙舟呼啸而来,上面的可爱少女们长得一模一样,很整齐的催动龙舟俯冲而来。

紧接着,前方的山林中又是一声轰鸣巨响,然后就看到一只足有两三层楼高的巨大古怪坐骑,就这样摇摇晃晃的从林中冲出来,而且还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急速转眼,烟尘沸腾的急停在原地。

砰然一声,伴随着巨大坐骑的肚子突然打开,一个圆滚滚的电饭锅呼啸冲出,后面还跟着两个看起来很古怪的少女,一个额头镶嵌着银白色的苹果纹路,一个满脸严肃还举着青铜大盾:“我擦!哪个混蛋欺负我们家宝宝,站出来,本锅保证不蒸了他!”

目瞪口呆啊,宁财神和一群山贼已经快要崩溃了,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再度转身逃跑,就看到另一边的山林里也是轰鸣巨响,然后就有一大群杀气腾腾的妖魔鬼怪冲了出来——

带头的野猪精举着大斧满脸凶猛,后面的漂亮女鬼们一边讨论什么剧情一边呼啸飞过来,眯着眼睛不停画圈圈的白裙御姐好像看不清路,一头就撞上了旁边的大树,还有位宫装美人儿提着长裙满脸欢喜,隔着很远就眉开眼笑道:“咦,有人来了吗,太好了,最近兰若店的生意有点不景气啊!”

泪流满面啊,这一次,宁采臣和一群山贼真的泪流满面了:“呜呜呜,所以说,我们这是运气有多好,才会出门打劫就撞见这么多妖怪,还是这么多蛇精病的妖怪?”

事实证明,他们的运气还真是很不错!

下一刻,就看到半空中蛛丝呼啸而过,一位美貌到没朋友的红裙美人儿从天而降,左手平底锅右手酱油拌饭,想了想不对又从裙摆下抽出两柄大砍刀:“混蛋!哪个不开眼的,敢欺负我家宝宝?”

什么都别说了,刚刚还在眼泪汪汪的漂亮小姑娘,立刻就嗷呜一声扑了过去,抓着红裙美人儿的裙角就开始哭诉:“呜呜呜,娘,他们抢我……抢我的棒棒糖,抢了一百个!”

“我没有……”可怜的宁采臣拼命翻白眼,心道我要抢棒棒糖干嘛,还一百个。

问题是,解释无用啊,刹那间,一大群妖怪早就已经从四面八方围上来,杀气腾腾穷凶极恶,还有只不知道从哪跑出来的牛妖,气喘吁吁的边跑边大呼小叫:“啊啊啊,等一下,等一下,娘娘说她最近LOL需要有人扮野怪,所以说……”

救命!救命啊救命!

一大群山贼热泪盈眶的无语望天,已经崩溃的宁采臣靠在一棵大树上,浑身颤抖泣不成声:“救命,救命啊,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这里吗?”一个笑眯眯的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

正午的金色阳光下,从松林中悠闲走出的黑发男人,就这样很愉快的张开双臂,看着漂亮小姑娘欢呼着冲进自己的怀里,来了个很熟悉的八爪鱼缠绕,然后……

然后,迎着宁采臣和山贼们的惊愕目光,他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并且就像往常那样,开始了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唔,我要说我这里是东明山盘丝洞兼兰若店总店兼蜀山舰派度假村兼东海龙宫3dmax影院兼轩辕墓演唱会门票预订部……嗯嗯嗯,你们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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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小时代4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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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是郭敬明写的一部爱情小说,目前已在《最小说》上开始连载。小说小时代4的结局是什么,我们来看看下文。

结局:

林萧看见唐宛如公寓(上海胶州路)所在的那栋大楼发生了大火,

其他人因为都在唐宛如的公寓全部都被烧死了,崇光是刚下飞机就去唐宛如家了,睡觉时被烧死,

如果不烧死 结局应该算比较完美,

是上海胶州路11.15重大火灾事件(真实事件),顾里南湘唐宛如等一行人全部死于火灾,他们全部都葬身火海,除了卫海和简溪不在上海。只有林萧和宫洺活了下来。

内容简介: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讲述了林萧、南湘、顾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在一个宿舍朝夕相处的四个女生,开始了找工作实习的忙碌生活,面对巨大生存压力,在看似平静的校园生活相继发生着让她们措手不及、不知如何面对、抉择的事情。

郭敬明在本书中,采用全新的叙述笔调,加入大量时尚元素,随处可见轻松搞笑的对话与内容,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令人扼腕叹息。

额外介绍

《小时代》是郭敬明写的一部爱情小说,目前已在《最小说》上开始连载。《小时代》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讲述了林萧、南湘、顾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在《小时代》中,郭敬明以全新的叙述风格和敏感而细微的笔触,将当代青少年、大学生,甚至是都市白领的生活和情感娓娓道来,更多的却是对整个时代的观察和思考。

内容简介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讲述了以林萧为视角,以及她和从高中开始就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好朋友顾里、南湘、唐宛如,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在一个宿舍朝夕相处的四个女生,开始了找工作实习的忙碌生活,面对巨大生存压力,在看似平静的校园生活相继发生着让她们措手不及、不知如何面对、抉择的事情。

故事刚开始时,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上了大学,成了好朋友,后来

刺金时代

各自男朋友与其他人有各种复杂的关系和故事,导致许多误会和嫉妒,使这些人吵架之后又和好。最后一次吵架和好聚会的时候,林萧坐宫洺车往聚会地走的时候,聚会的地方失火,顾里、南湘、唐宛如、顾源、Neil、崇光(陆烧)、顾准都被烧死了。一切的恩怨情仇就此灰飞烟灭。

郭敬明在本书中,采用全新的叙述笔调,加入大量时尚元素,随处可见轻松搞笑的对话与内容,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令人扼腕叹息。而最终的结局设置之残忍则完全出乎所有读者的意料,在让这部系列小说不得不戛然而止之余,更让绝大多数读者唏嘘慨叹——实在太残忍!残忍到根本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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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民的名义小说结局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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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梅森,1956年出生,江苏徐州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民名义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人民的名义》剧中,陆毅饰演汉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侯亮平,说的通俗点就是查贪污受贿的工作。平日工作极其负责以及有一定的手腕,会与疑似嫌疑对象打太极,故意迷惑对方使得看不清其的底牌。为了深入各阶层展开抽丝剥茧进行调查工作,有时还需要以身涉险,更要与位高权重的贪腐分子斗智斗勇。不光是职位对决,更是正义与邪恶的终极对决。

在剧中除了侯亮平单打独斗之外,还有其妻子由赵子琪所饰演的钟小艾鼎立相助。人民的名义侯亮平结局是什么 侯亮平最后是不是还活着揭扮演者资料

检察业务精英侯亮平临时受命,被调配到边西省任职副检察长任职副检察长,与此同时兼任反贪局长,就此着手调查汉光公司土地血案。随后与边西省检察院反贪局一处处长,由柯蓝所饰演的陆亦可,一起合作进行调查事件原委。而其妻子钟小艾表明是以照顾家庭生活为名义,但就随着调至分配至边西省任职,实则是受纪委调查组委派,并暗中调查胡玉贵贪污腐败问题。在经过了各种磨难以及挫折后,终于在侦查中,逼近了真相。

终于将血案背后涉嫌受贿的以省委常委、省市委书记李大康的妻子,银行行长欧阳菁和省委副书记胡玉贵的情妇胡小琴等为首的事件查清,把一批腐败分子送上了审判台。最后,侯亮平应该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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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君临天下小说结局

全文共 2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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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君临天下》是一本2013年由青岛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最初是在网络上连载,作者是网络作家寂月皎皎,是《风华医女》姊妹篇。小说讲述了太子妃萧木槿的爱情故事。那么这部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小说的原版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是年初秋,谯明山。

向阳的坡地上,一度荒僻的药圃被收拾得整整齐齐,植了许多别处罕见的药材。

(此处简略n字,具体请看281章《不算番外的番外:绯期&田烈》)

紫藤架下,原来萧以靖倚着的竹榻已经被人占了妲。

离弦一边令人再去搬椅子,一边引萧以靖过去,悄声禀道:“皇上忽然来了!可能亲自到北狄走了一遭刚回来,没能找到公主,看模样心情不大好。”

萧以靖走过去看时,正见许思颜枕着双手倚榻而坐,石青色的衣衫犹见风尘,清俊眉眼间更是说不出的萎靡憔悴。

何况心情不好?

分明是满怀伤心……

“皇上!”

萧以靖上前欲见礼时,许思颜已拉过他道:“内兄别那么多虚礼了,快坐吧!”

萧以靖便也在榻上坐了,问道:“皇上没找到木槿?”

许思颜摇头,低叹道:“原想着从你这边问问可有消息,瞧着是白来了。你伤成这样,她居然不曾过来问候一声。”

萧以靖笑了笑,“这么久没听到我的死讯传开,她应该猜到我没事了吧?便是有事,她来了也帮不上忙。倒是把小晴许给墨儿这着棋走得好。即使我真的回不了蜀国,有这婚约在,千瑶也该可以顺利扶立墨儿继位了吧?”

“小晴……”

提到一双儿女,许思颜简直是气急败坏。

那是他的孩子,他还没看上一眼,就被她带着跑得无影无踪,还自作主张把他女儿许给她娘家了……

许思颜再也忍耐不住,恨恨道:“这死丫头,给朕的信里吩咐了一堆的事儿,说了一堆的甜言蜜语,还说什么会让朕先看看小晴小朗的模样,结果居然画了这个来敷衍朕!”

他将怀中小心折叠的两页纸笺取出,展开,便见画得那粗劣不堪的两个婴儿画像。

连萧以靖都不忍看下去,默默地抚了抚额,方劝慰道:“那个……眉眼是千瑶手笔,应该可以一看。”

许思颜道:“画得很好吗?可朕后来特地叫人抱了几个刚出世的婴儿来看,全都是这模样。你确定郑千瑶画的不是你家墨儿吗?”

萧以靖道:“刚出世的小婴儿,本来就长得差不多……”

许思颜满腹怨恚,又让他看下一幅画儿。

萧以靖辨了半天,断言道:“嗯,一枝木槿,还有一堆眼睛。木槿画得不错,没学过画画能画成这样,算是有天赋的了!”

“内兄认为她的画儿想表达的是什么?”

“这个……皇上认为呢?”

萧以靖答得谨慎,接过侍儿奉上的茶慢慢啜.着以作掩饰。

许思颜已愤然道:“这还不清楚?她在讽刺朕四只眼睛都看不住她,眼睁睁看她飞走了,飞走了……”

“噗!”

萧以靖茶水喷了出去。

旁边尚有侍从,想笑却再也不敢,忍得极辛苦。

许思颜更是不爽,冷着一张俊颜瞪向萧以靖。

萧以靖呛咳着,叹道:“都怪当年没好好教她学画儿,让她画出这四不像来……不过,皇上,你难道不觉得她画的眼睛并没在看木槿花飞走吗?”

许思颜愠道:“那也得她画得出那眼神儿啊!”

萧以靖点点那四个眼睛,“她画的应该只是四只眼睛……虽然有花瓣飞走了,可木槿的枝叶根茎都还和四眼在一起。”

“四……四眼……思颜!”

还能这样解释!

许思颜嘴角抽.搐,差点没给怄得吐血,“这死丫头,朕真想掐死她!掐死她!”

萧以靖眼见许思颜种种失态,全然没有往日相见时的机警多智,眼底有些酸意,原来总是半悬的心却已稳稳落下,轻轻笑道:“等她回来,若皇上还舍得掐死她,臣不拦就是。”

许思颜骂完了,再看那丑陋的四只眼睛和一枝木槿,立时觉得顺眼许多,只低叹道:“那也得等她先回来呀!朕事事依她,赦免许从。”随着鸿钧的话语,一条通天彻底的河流浮现而出,每一朵浪花,每一个气泡都不断的演化每一个人的一生。那些大能因为有鸿钧镇压的关系,几乎不能道命运长河,现在鸿钧召唤而出,每一个人都仔细的看着命运长河,寻找自己的命运所在,正当所有人把目光投入进去的时候,整个命运长河云雾缭绕,哪怕那可以看透九天九幽的神目,也不能透过那看似薄如轻纱的烟雾。众人知道是鸿钧阻挡自己看那自己的命运,都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只见那个蒲团在那命运长河中轻轻的掠过,带着那丝丝的水汽,一道巨大的紫气泡浮现而出,上面刻画着一个巨大的山川,尽显紫。这就是山元的一丝投影气泡,紫高贵,代表的山元的身份的高贵。只见那个蒲团穿过汽包,停留在混沌中。

“命运牵引,寻踪。”鸿钧看着那穿过命运长河汽包的蒲团手指一点,只见那个蒲团开始想混沌中飞去。

“尔等跟随者蒲团就可以,这个是手决,若是可以控制蒲团。”鸿钧看着众人淡淡的说道,随后交了个简单的手势,众人想鸿钧拜别之后,顺着蒲团的方向开始踏上混沌之路,寻找山元所在的神木世界。

此时山元还不知道洪荒中,一批最顶尖的大能前往混沌寻找他,也没有发现自己被天魔算计,总是感觉这段时间自己亦动怒,脾气暴躁。因为一点点小事情就能引发自己的无名之火。每一次发怒,自己都感觉好奇,这可能跟自己接受天魔的传承有关。

为了不再对着其他人发怒,找回自己那洁净的道心,山元不得不独自来到混沌之中,演化自己的大道,净化自己的道心,让自己的道心在一尘不染,不被俗事所染。可山元不知道的是,当独做那混沌之中,一丝丝魔气从哪识海中溢出,笼罩着山元整个身子,慢慢的尝试着刺激山元那隐藏深处的记忆。

前世的孤独,这一世的拼搏。前世恨一切,只因自己微弱,只好装作清高,恨为什么要夺去自己的父母生命,让自己独自的生活,一个人寂寞的生活,没有一个朋友,永远的孤独,羡慕那些上学接送的孩子,可这又怎么样?命运多磨,仇恨只是隐藏于内心深处。

这一世,自己虽然出身高贵,可加入截教却知道截教的命运,自己不敢和任何一个说,生怕自己触怒天道。当封神临近的时候,心中的恐惧也无法向旁人诉说,本想隐藏于诸天之中,可自己怕了,怕失去朋友,怕失去自己的爱人。可自己就是知道太多,也无法向老师诉说,一幅幅伤心的画面,有前生,有今世···无不显示出山元的恨意。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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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盗墓笔记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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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盗墓笔记》由中国友谊、时代文艺、上海文化于2007年-2011年陆续出版发行,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捌:大结局(上、下)》于2011年12月19日上市,至此《盗墓笔记》系列完结,共出版实体书九本。《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以下是小编整理盗墓笔记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我们继续前进,在这个雪谷中寻找出路,最后发现了一个被雪掩埋隐藏起来的可以攀爬的地方。我用登山镐子把雪刮掉,一点一点地在岩石上寻找落脚点,蹬着往上爬,晚上就在岩壁上靠着休息。直到第二天中午,我们才爬上了三十米高的悬崖。

我们继续艰难地前行。我跟着闷油瓶走,到了黄昏,我们行走的距离可能不超过二十公里,但是我们却在四周发现了融雪的痕迹。闷油瓶用耳朵听着,一点一点地摸着,终于找到了那条被雪掩埋的缝隙。

天黑之后,气温降得比想象的低很多,我们进了缝隙之中,来到了当时我们休息的那个温泉,在里面生火取暖,烧了一些汤水。

我没有什么胃口,也没有吃什么东西,但闷油瓶似乎根本不想吃什么东西。在缝隙口休息了一段时间,我们继续往里走,这个时候我已经很明白,闷油瓶要去什么地方了。他要去青铜门那里。那个地方,完全颠覆了我的人生观,我真的,完全不想再看到那个地方一眼。

但是,显然闷油瓶的目的地,就是那里。从这个缝隙,一路往里,很快就会到达那个地方,不需要再绕过整个云顶天宫了。

我想着那些人面鸟,不知道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当晚我就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闷油瓶,来到了那个青铜门之前,闷油瓶和我说再见,然后就进去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门口,我一回头,无数的人面鸟看向我,把我惊醒了。醒了之后,就看到闷油瓶没有睡觉,而是在整理自己所有的东西。

我问他干什么,他道:”我在看,哪些东西是你可以使用的,我都留给你。你回去的路上,可能会用得着。”

”那你呢?”我吃惊地道。

”在这里,就算我是一个初生的婴儿都没有关系,我已经离我的目的地很近了。”他道,”你不需要再进去,里面太危险了。”

我惊讶地看到,闷油瓶竟然从他的包裹里,拿出了两只鬼玉玺,他掂量了一下,将其中一只交给了我。

”既然你到了这里,我想你应该知道一些事情,”他道,”你带着这只鬼玉玺回去,我只需要一只就够了。”

”这另一只你是从哪儿拿到的?”

”霍老太太给我的。”闷油瓶道,”在你们不知道的时候。”

”这东西是用来干什么的?”我直奔主题,我已经没兴趣知道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闷油瓶道:”开门。”

我接过鬼玉玺,他就道:”你带着这个东西,来到青铜门前,门就会打开。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可以带着这个东西,打开那道青铜门。你可能还会在里面看到我。”

”那门后面到底是什么地方?”我问闷油瓶,”你为什么要进去?”

”我无法告诉你那是一个什么地方。”闷油瓶道,”我只能告诉你一个约定。在很多年之前,我带着一个秘密找到了当年你们所谓的老九门。在张家的祖训中,一直以留存为最大的目标。张家的整个发展过程,都是希望在任何的乱世中,张家可以留存下来,从而保留住张家古楼的群葬。从我得到的消息来看,只有族长才能知道一个巨大的秘密,张家从最开始就获得了这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运行,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我们只知道有这个秘密本身,秘密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这个节点现在已经到来了。在张家最后留存的希望破灭之后,我找到了当时的老九门,希望借老九门的力量帮助张家,共同承担这项义务,使得这个秘密不要被发现,但是老九门中,没有一个人履行诺言。

“我要守护的这个秘密的核心,就在这扇青铜门后面。守护这个秘密需要时间,我会进入青铜门之后十年,等待下一个接替者。”

”为什么说他们没有人履行诺言呢?”

”因为之前的近一百年时间里,所有守护这个秘密的人,都是张家的人,张家的力量由此被削弱。在我们之前的诺言里,老九门中的人必须轮流去守护这个秘密。”

”他们没有一个人去?”

闷油瓶点头:”我已经是张家最后的张起灵,以后所有的日子,都必须由我来守护。不过,既然你来了这里,我还是和你说,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

”等等。”我消化了一下,就问道,”你是说,老九门是要轮流的。你们张家已经轮了好几辈子?”

闷油瓶点头,我就问他:”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按照承诺,老九门到现在,应该是轮到谁?”

”你。”闷油瓶说道。

我?我愣了一下:”你是说,原本应该是我进到这个青铜门后面去待上十年时间?”

闷油瓶点头,我刚想说你说清楚,闷油瓶忽然伸手,在我的脖子后面按了一下,我一下就失去了知觉。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闷油瓶,我醒来之后,除了他留给我的鬼玉玺,他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我疯了一般地去找他,往缝隙的深处挤,发现那里竟然没有任何道路。之前我们出来的道路,竟然是封闭的。

我想起当时闷油瓶在里面爬行的时候,在我面前消失了一下,难道当时他启动了什么,才有了我们后来的道路?

我在那个地方待了三天,直到暴风雪慢慢平息下来了,我才彻底绝望。

一路无话。

最后我回到了杭州。我行走在西湖边上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回想之前经历的一切,想到了每一个人的结局,忽然觉得好累好累。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回到了自己的铺子,恍如回到了当年,什么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

我原来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

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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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解密小说容金珍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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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小说剧透的结局来看,容金珍的结局是一个悲剧,完成了任务的他没想到却疯了。不过从电视剧来看应该有所改编,现在的剧情人物也有所不一样,期待容金珍结局与小说不一样。

《解密》小说当中人物关系很复杂,男主角容金珍、沈鱼儿、翟莉之间也是三角恋。但小说剧情非常的虐心,尽管容金珍和沈鱼儿看上去很般配,沈鱼儿喜欢他,并且愿意为了她默默付出,不过最后的结局却是悲剧。

容金珍并不是真的喜欢她,他另有所爱喜欢翟莉,而一心痴情的沈鱼儿选择终身不嫁。而容金珍和翟莉也是一对cp。

和沈鱼儿不同的是翟莉一开始并不喜欢容金珍,还处处和他作对,两个人是在革命当中产生了感情,最终翟莉爱上了容金珍。容金珍和翟莉像是一对欢喜冤家,感情一步一步加深的。而《解密》小说结局容金珍当然和翟莉在一起了。

《解密》小说各个人物最后的结局——容金珍和翟莉在一起

容金珍爱的是谁一直很受关注,一个是勇敢个性的翟莉,一个是温柔妩媚的沈鱼儿,面对两个女人的爱,有些呆萌的容金珍会选谁?

虽然又是三角恋,不过故事最后的结局还是让人期待滴,《解密》小说当中容金珍最后选了翟莉,所以电视剧版的的结局不出意外,两人应该是在一起了。

沈鱼儿、翟莉和容金珍的三角恋成为《解密》小说当中的一大看点,不过最后沈鱼儿还是成为了炮灰,容金珍爱的是翟莉,最后沈鱼儿的痴情还是没有打动他,不过这个人物非常的痴情,最后还是为爱终身不嫁

《解密》剧中安能为了完成任务牺牲了,而容金珍最后和翟莉走到了一起,所以最后的故事是笑中带泪,还算圆满的。

解密安能喜欢翟莉吗?

翟莉之所以能够进入到701,完全是因为安能的赏识,在被安能带入到701之后,一直对翟莉关照有加,不过,在翟莉的心目中,安能一直就是自己的兄长,即便是事业上非常的有帮助,那也是师生之情。而对安能来说,翟莉也只是自己找到的一个天才而已,除了像妹妹一样的爱护她之外没有其他的非分之想,所以,安能应该是不喜欢翟莉的。

解密安能结局是什么?安能死了吗?

36岁,701行动处副处长。心胸阔达,温情善良。安能身为行动处的副处长,对于任务和行动的执行能力和分析能力都算是非常厉害的,而且多次深处险境都能够化险为夷,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有魄力,有智慧又有胆识的男人。后来安能在与敌特交火过程中,为保护计算机而牺牲。

而由于安能的离世,让翟莉产生仇恨与容金珍水火不融,对于翟莉来说,安能是她亦兄亦父的人,更是安能把她带进了701这个组织,解密安能喜欢翟莉,每次执行任务,安能都会写遗书,而这些信都是给翟莉的。翟莉她对安能的感情如父如兄,所以当容金珍出现时,安能对容金珍的特别照顾,从而导致了翟莉处处针对容金珍。安能死后却与容金珍培养出不同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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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2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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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迪之、光蕙一同出席小绵女儿的弥月宴,小绵胖了很多,已经无法令人联想起当年排球队里窈窕的小姑娘了。没想到久违的叶青荷和刘欣平都回来了。

青荷在意大利定居,她的职业相当冷门,是名画修补专家,去年嫁给一位画家。只有青荷这种从来不用为生活忧愁的女子,才有资格爱才子。

欣平在英国嫁给一名脑科专家,在那里落地生根,去年还生下女儿。

“时间过得真快,我们现在这副样子,不可能再打排球了。”欣平慨叹,“我真羡慕你们,还是自由自在。”

我和迪之、光蕙是有苦自己知。

“乐姬来了!”青荷说:“她越来越漂亮。”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你那位驾法拉利跑车的男朋友呢?”迪之揶揄她。

“你说哪一个?”乐姬得意洋洋问迪之。

“把你赶下车的那一个。你有很多男朋友把你赶下车吗?”迪之笑着问她。

乐姬的脸色登时沉下来,她大概知道那天晚上是谁把名贵香槟从高空倒在她身上了。

徐起飞独个儿来了,我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两个人尴尴尬尬地笑起来。

“最近还要常常到北京吗?”他问我。

“这一年都在香港。”

开席了,我和徐起飞分开坐,他跟同桌的同事谈笑风生,也许他已复原过来。(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散席后,青荷提议我们几个老同学找个地方喝茶聚旧,我上前跟徐起飞告别。

“你有时间去喝杯咖啡吗?”他问我。

青荷和欣平她们在等我,我有些犹豫。

“如果你没空,算了罢。”徐起飞很失望。

“不,我可以。”

我不想徐起飞失望,告诉青荷我稍后到。

我和徐起飞在一间餐厅喝咖啡。

“我还以为你恨我。”我跟他说。

“我说过不会恨你的,但人总需要一段时间去复原。”(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他低头喝着咖啡,是那么温柔、那么坚强,我突然明白我为什么不爱他,因为他不需要我,他不会因为爱情而堕落,但林方文会的。

离开餐厅,我们在中环走了一段路,经过一间画廊,我赫然发现那幅大嘴巴费安娜画的画,主角是林方文。他只有一只眼睛,没有一张完整的脸,没有嘴巴、鼻子或耳朵,只有费安娜、我和林方文知道画中的少年是林方文。

画廊老板是一对年轻的外籍夫妇。

“你们从哪儿得到这张画?”我问店主夫妇。

他们告诉我,是从一间结束营业的画廊买回来的。

“画画的人,你们认识吗?”(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费安娜?我们认识,她离开香港很久了。”

“你想买这张画?”徐起飞问我。

“我买不起的。”

“这张画似乎不大受欢迎,一直无人问津。”男主人说。

“我看不出这张画有什么特别。”徐起飞说,“是一个人吗?”

“我们走吧。”我离开画廊。(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我曾经为那张画伤心,费安娜也曾珍之重之,她终于留下画走了,除我以外,也许世上再没有一个女人牵挂他。

徐起飞把我送到咖啡室外。

“谢谢你。”我跟他说。

他微笑。

“这个除夕你会怎样度过?”他问我。

“还不知道,你呢?”

“我会在医院当值,毕竟这一天是我们的分手纪念日。”

我目送他离去,感觉突然很陌生。

咖啡室里,青荷、欣平、迪之、光蕙在等我。

“还以为你不来呢?”青荷说。

“怎么会呢?你们在谈什么?”(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爱情啦,婚姻啦,还有孩子。”欣平说。

我悲哀地笑了。不久之前,我们还在谈论初潮、发育、胸脯的大小,乳罩和排球,现在竟然谈到婚姻和孩子,人生本来就很残酷。

九二年平安夜,我买了一株圣诞树,放在阳台上,把它布置得七彩缤纷。我和迪之、光蕙提早吃火鸡迎接圣诞。那个除夕,迪之要陪公司旗下歌手到美加登台,光蕙男朋友的太太外游,光蕙可以跟他度除夕。

“你可以找林方文。”迪之说。(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我没打算找林方文,我害怕跟他重聚,此后我便要花双倍力量去爱他。他总是耗尽一个女人的能量。

十二月三十日晚,林方文拨电话给我。

“这个除夕你有没有约会?”他问我。

我不知道该说实话还是说谎,犹疑了一阵。

“明天一起吃晚饭好不好?”

我沉重地呼吸。

“怎么样?”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好吧。”

“九时正,我在兰桂坊意大利餐厅等你。”

我放下电话,心仍然在跳,再回去一次便是再冒一次险。

除夕晚上,我穿上一袭新裙子,化好了妆,准备出门,突然又不想去,我若再一次看到他的脸,一定逃不了。

我喝了一点酒,脱掉鞋子,躺在床上,想起过去的日子,我觉得自己真是没用,竟无法拒绝一个曾经背叛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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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不停播放欢乐的歌曲。女唱片骑师絮絮说着爱情,我感到一阵晕眩,听到她说:“这一首歌,是林方文填词的,他想送给一位女孩子,他曾经答应每年除夕送她一首歌,这首歌的歌名是:《你会否相信》:

“那初遇,清澄如水,但你的睫影,那样馥郁,你是否谅解,我曾盛满灯油,却因妒恨的磨蚀,一点点流失。这重逢,浓烈似酒,而你的泪光,那样清纯,你会否相信,在那生生死死梦梦醒醒的夜里,我再不会放下你走了。”

生生死死梦梦醒醒的夜里,是不是指除夕?(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我看看腕表,原来已经十二时十分,林方文会不会还在那里等我?我疯狂地思念他,连忙穿上鞋子,赶去兰桂坊。

我打开门,他正站在门外。

“你为什么不来?”他问我。

“我不想见你。”我咬着牙说,“对着你,我会输的。”

“新年快乐。”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只用白纸摺成的飞机给我。

“是什么意思?”我倔强地问他。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我不擅于向你求情。”他说。

“我做得最好也最失败的事情便是爱你。”我说。

“你做得很好。”

我走到阳台上,不知道是否应该回到他身边。

“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好不好?”我问他。

他望着我。

“我把飞机从这里扔出去,如果在我视线范围之内,它一直没有下坠,我们可以再尝试一起。”

“不要--”

他说不要的时候,我已经把飞机扔向空中,飞机一直向前冲。

林方文拥着我,把我的脸转向屋里,不让我看着飞机。

“放手。”我说。

“我爱你。”他终于肯说。

我流着泪微笑。

“不要看那飞机。”他求我。

我知道他摺的飞机能飞到很远很远才下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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