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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书作文【实用20篇】

导语: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读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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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财富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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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富?小鸟说:“财富是在蓝天中飞翔的快乐。”白云说:“财富是无人约束的自由。”孤儿说:“财富是父母的关心与疼爱。”我说:“财富是籍带给我们的知识。”

一本本书就像一个个阶梯,促使着我一点一滴的成长,让我从一个懵懂的儿童渐渐成为了自强不息的少年。

不必说“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中华瑰宝的四大名著,儒家经典的《论语》;也不必说幽默温馨的《父与子》,富有传奇色彩的《地心游记》,朴实却又引人深思的《伊索寓言》;单是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就让我魂萦梦绕。在这里,我看到了秦王“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的威风凛凛;听到了孔夫子“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讲学;感受到了一代奸雄曹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雄心壮志,也领略了诸葛亮的妙借东风、火烧赤壁,巧用大雾草船借箭;也为“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所折服;同时也在为背负千古奇冤“莫须有”的岳飞落泪。还见识了洒脱不凡的诗人们:有放荡不羁的李白,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心系国家的杜甫……

书籍不仅让我魂萦梦绕,还让我受益匪浅。保尔让我懂得了坚持不懈,岳飞让我懂得精忠祖国,孙悟空让我懂得勇往直前,猪八戒让我知道了不要好吃懒做……

书籍不仅让我受益匪浅,还带给我许多帮助。在小学时,我有了我的第一本书。那时,我正为写作而苦恼,母亲便把它请来了。在与它的一次次“谈话”中,我逐渐开阔视野,向它虚心“请教”。它打开了我的智慧大门,使我的作文一点点提升,从差到一般,从一般到优良。于是我越发与它形影不离。

就如高乐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同时也是一座丰富的知识宝座。拥有取之不尽的知识,才是我一生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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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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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与我而言,是友谊。

我和他也许相识的很早,在牙牙学语看各种图像时他就悄悄地来到了我的身边。早已记不清我和他的第一次对视,但他总能给我带来“心动的感觉”。

我和他相识的也不算晚。犹记得,他跟着《窗边的小豆豆》一起走进了我的世界。那是小学三年级语文老师徐老师牵着亲子阅读带我领略了电车驶过的痕迹……

之前不看,看图写话总是盯着图片发好一会呆,最后用挤出来的寥寥数字勉强将几张图片连接起来。自然,惨淡的分数让嘴翘上了鼻尖。当时,妈妈工作很忙,干着急也无他法。后来,遇见了徐老师,她提出的“亲子阅读”刚开始让我感觉天塌下来压在了我的肩上,一下子趴在了桌子上。可当我认识了小豆豆,当我从兴趣平平到不知不觉的被吸引,当看到平时忙于工作的妈妈陪着我在书上写下一个又一个文字……那缕阳光渗透灰蒙蒙的玻璃,再一次干净明亮的包裹了我。在这之后从《窗边的小豆豆》的巴学园到《鲁宾逊漂流记》的荒野怪岛,从《我的妈妈是精灵》再到《心美,一切皆美》我和各色各样的人成了朋友,体会了五味杂陈,经历了不一样的清晨午后,以第三视角参与了诸多主角的人生,或喜或悲,或静谧美好或曲折离奇。同时,我和他的友谊愈渐牢固,他也在我的人生轨道上越刻越深。

我觉得文字的魅力在于,握起笔行云流水的时候,思想不由自主的跑进了墨水里,赋予生命,注与灵魂。他常能让我认识到平常相处不一样的别人和自己。我享受感知于文字背后的活跃灵魂,沉浸于一笔一捺勾起的清香,游走在句逗号搭建的世界。这世间万物或许大有文字描勒不出的感觉,但也只有文字能绘化与感觉最之相近的内心。文字,陪我看过清晨第一缕阳光,伴我感受清风捎过的丝滑,同我一道行于青春。它记录了我踏下的每一个脚印,或深或浅。他抚摸过我涌出的每一种情绪,或欣或悲。他将我的回忆刻在纸底,他能够和我真正的感同身受。

每个故事都有适合他的讲述,文字像我的影子,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出现,但只要出现了,必定是最懂我的。

他是不需要污浊的脚印,他是人生路上不需要记忆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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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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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上学的路上,我捡到了一本奇特的。这是一本无字书,书里只有一个红色的按钮,这是什么呀?我摸着按钮想。

这时,书上出现了几行黑字:这是一本魔法书,能解答你所有的问题,只要您按下按钮,我就能显示您所想问题的答案。一个念头从脑海中闪过:今天就要期中考试,我可以让魔法书帮助我得一百分。我欣喜如狂,连忙抱起魔法书跑向了学校。

考试开始了,我一边按红色的的按钮,一边看着考试的题目,生怕被老师发现了。问题的答案立马在书上显现。我提起笔“刷刷刷”地把答案飞速抄到试卷上。没过多久,我便抄好了答案。我胸有成竹地走上讲台,把试卷交给了老师。这时,同学们看到了,都诧异我这么快写好试卷。

下课了,我抱着魔法书走出教室,说:“你可真是我的宝贝呀!这次期中考,我一定考得到一百分。”这时,魔法书说话了:“你怎么能把我当成了考试抄袭的工具,太丢人了!魔法失效!”说完,魔法书化成一股烟,消失了。

我呆在了原地,脸像火烧一样火辣辣的。我后悔莫及,我不仅丢掉了魔法书,还丢掉了我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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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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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

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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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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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好像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对话,令人受益匪浅。

我家客厅有一个巨大的书柜,有一部分书是给客人看的,如《老人与海》、《童年》、《巴黎圣母院》……有漫画书和古文,还有许许多多我至今没有看过的书籍。

我自小就很讨厌看书,我觉得书像佛经一样,很没意思,很多时候都是爸爸强迫着我读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什么要学好语文就是要多阅读名著,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多读书就是用心对照、感悟、学习古圣先贤,中外名士的智慧,建立自己的思维,开启智慧的钥匙。

直到有一天,夜不能寐,凌晨4点钟就醒了。我顺手把书架中的《漂亮老师和坏小子》给拿了出来。不知怎么的,以前那些看似模糊的字,现在已经变得十分生动了。H4四人是全校闻名的坏小子,在新老师的帮助下不断成长,成功的由捣蛋鬼变成好学生了……

阅读《农夫与金蛋》,为渔夫夫妻因为贪婪取金蛋杀鸡感到悲哀。要警示自己不能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不能贪小便宜,要靠自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阅读《鲁宾逊漂流记》,主人公因一次大风浪流落荒岛,而他去坚持开辟荒岛求生。让我知道天无绝人之路,遇到困难要用智慧解决,坚持就是胜利。阅读《西游记》,“齐天大圣”孙悟空刚开始桀骜不顺,无法无天,变得没有一点怨言,忠心耿耿非常有担当,有爱心不畏艰难困苦,勇往直前,事事迎难而上,保护师父,一路降妖除魔,最后取得真经令我感动。让我遇到考试难题不轻言放弃,生活中不向困难低头屈服。阅读《桥》《七律长征》诗中红军不畏强敌夹击,不向困难低头,不怕险阻,不怕流血牺牲。这些英雄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敬佩,感动不已。我暗暗勉励自己要发愤图强,好好学习,长大也要人民服务,为祖国社会做巨大贡献。

可是,太认真读书,投入角色,也会引起好笑或忧伤的事——

一天,我在家里认认真真看书,不知不觉走入了角色。人物欢喜:我也欢笑,人物悲哀,我也忧伤。有时放声大笑,有时泪眼朦胧。书啊书,让我欢笑让我哭,让我甘心付出宝贵的时间读懂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喊吃饭,我应了一声,可没有行动。妈妈又大声叫才把我从书海中拉了回来。我右手悠然夹菜往嘴巴送,但心神还在回味书中故事的情节,好像今天的饭好难吃。“呸呸呸,我吃到个那么难吃的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生姜啊!爸妈却在一旁哈哈大笑。我愕然……

“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书是我成长高尚的伙伴,我们密不可分。我和书的故事太多太多了,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成功的喜悦,如何去面对失败的痛楚。如何看清自己的思绪起伏,回味亲情、友情,体验欢乐、忧愁、激动……

最让我受益的是:这一年多来,让我最害怕的语文,在刘大大“无以易之”的特殊新式教学帮助下,对语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慢慢喜欢上了阅读,也不那么畏惧作文了,还敢和古文打交道了……

书,你是我的良师益友,你让我的人生有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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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书的夜话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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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在晚闪闪发光,月亮伸了个懒腰,爬上了树梢。周围一片宁静,只听见小蟋蟀在欢乐地歌唱。

忽然,一个细小的声音传了出来:“大家好,我是一本绘本,主人小时候最喜欢读我了,他总是看了一遍又一遍。”“不对!”《米小圈上学记》扭了一扭身子,洋洋得意地说:“我才是主人最喜欢的书,瞧!我的兄弟姐妹全都在这儿!我们占领了书柜上最好的位置……”“米小圈,你打住吧!”一个粗旷的声音从书桌上冒了出来。“看!我的位置是最干净整洁的,小主人每天都会收拾书桌,每天都会看我一眼。”说完,《恐龙时代》向左挤了挤,以炫耀自己的地位。

时钟滴答滴答,夜更深了,小主人翻了个身,睡得更香了。“嘘,你们小声点,小主人明天还要上学呢!”角落里一本书轻轻地说道。

“孩子们,你们看看我,我浑身皱纹,满脸雀斑,我是小主人的第一本书,有了我才有了你们,你们也会像我一样,陪伴主人慢慢变老的。”《三毛流浪记》一说完,大家都不说话了。

窗外,星星眨巴眨巴眼睛,更亮了。月亮神气活现地着小主人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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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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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想必大家都知道,他的《狼王梦》名扬天下,之后还出了几部后续,我说的就是其中的《豺王白眉儿》。

看到名,内容也就一目了然了,是只混血豺白眉儿当上王的过程,其中,最振奋人心的应该是开头的大战野狗了。在领地被完全抢占前,白眉儿领头和野狗大战,在河中趁野狗头儿不注意,一举击溃了它们,并将它们赶走,夺回了豺群的地盘,并赶走原豺王,慢慢当上了豺王。其中的各种战术和撕咬动作让人热血沸腾。

这是本动物小说,用大胆的想象描写了豺群的生活,用接二连三的剧情吸引读者,也寄托了人兽和平相处的心愿,同时不忘讽刺那些不讲诚信、不会报恩的人,比如:白眉儿把昔日主人救走,并警告他不要回来进攻,可他还是发动了大屠杀。全书语言准确如实,豺的习性描述得和现实中一样,且能和人物性格相通;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书中把人物的形象塑造得像模像样,软弱的写得很软弱,写出了一副畏首畏尾、胆小如鼠的样子;勇猛的则是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一本动物小说,既带来了丰富的知识,又蕴含了做人的道理,用反面教材写出了人要讲诚信的生存法则。

总之,这本书和这一套书都很好看,特别推荐。你会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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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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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伊璇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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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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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李俊轩

有一天妈妈做了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妈妈发现儿子不在就让爸爸去看一下儿子在干什么,于是爸爸不紧不慢地走到儿子房间。儿子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爸爸对他说:“孩子:快去吃饭再不去我就吃光了。”儿子不情愿地说:“好这就去吃,然后儿子慢吞吞走出房间爸爸却被那本书吸引住了他也看得很投入。等儿子刚要动筷子吃却发现爸爸没来妈妈指着房间让儿子去叫爸爸岀来吃饭。儿子进房间一看原来爸爸也在专心致志地看他刚刚看的那一本书。爸爸看见了,说:“儿子一起看吧,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儿子说:“当然了。”

于是父子俩凑一块看起这本引人入胜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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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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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的时候,妈妈带我去了首都图馆少儿馆,哇。那真是一个书的海洋;我一走进馆里,就被这里的书给吸引住了,它是一个读书的好地方。

妈妈告诉我安徒生是丹麦19世纪著名童话作家,世界文学童话创始人。于是,我找到那本《安徒生童话》,静静地坐在一个书桌前,认认真真地看起来。

我很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童话: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在一个寒冷的夜里,小女孩穿着妈妈的鞋出来卖火柴。可是,因为那双鞋太大了,在她过马路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马车弄丢了一只鞋,另一只被一个淘气的小男孩抢跑了,小女孩只能赤脚走在大街上卖火柴,由于天太冷了,没有人来买火柴,她没能把火柴卖掉,怕被爸爸骂,她不敢回家……

她实在太冷了,就点了一根火柴,她感觉自己就像在火炉旁温暖,但是不一会儿火柴就灭了,火炉也不见了,只看见雪花在飘。于是,她又点燃了一根火柴,看见了一桌丰盛的圣诞大餐,当她刚要去吃时,火柴又灭了,大餐没了。现在,她又饿又冷。于是,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看到了一棵又大又美的圣诞树,但当她伸出双手想去抱树时,火柴又灭了,树消失了。她又点燃了一根火柴,她看到了自己慈祥的奶奶,她怕奶奶和大餐、圣诞树一样消失,她就把所有的火柴都点完了。这时,奶奶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去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世界……

我觉得这个小女孩很可怜,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就不会被奶奶带走,离开人间。和这个小女孩比,我要比她幸福多了,因为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珍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爱在身边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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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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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主人公,他可是一个调皮又聪明的小男孩。在这本里,汤姆·索亚经历了一系列故事,有惊悚刺激的,也有搞笑幽默的。你一定要去看看这本书,它太有趣了!

有一次,汤姆·索亚因为淘气被波利姨妈惩罚在星期六刷栅栏。他极不情愿地刷着,刷着。这时,一个小孩经过此处,看见了汤姆·索亚在刷墙,便哈哈大笑,讥讽起汤姆来。汤姆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他说,刷墙的工作不是谁都能干好的,一两千个孩子里也挑不出来一个呢!孩子们听了,都跃跃欲试,争先恐后地要求汤姆·索亚给他们一次机会。汤姆假装不同意,孩子们纷纷拿出自己的心爱之物换取刷墙的机会。汤姆心里高兴极了,可又不得不装出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将刷子交给了他们。结果,汤姆没有自己动手就完成了刷墙的工作,还获得了很多好东西。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感到非常惊讶。汤姆简直太聪明了,他那么小竟然就知道了干活和玩儿的区别。同一件事,当你被逼着做的时候,它就是烦人的工作,可是,当你为它付出了代价的时候,它就变成了游戏。

这本书还写了许多关于汤姆·索亚的故事。比如,与好朋友被困在阴森恐怖的山洞,探究杀人案幕后的真相……他们最后会被杀人犯印第安·乔伊发现吗?印第安·乔伊最后又怎么样了呢?更多精彩故事,都藏在《汤姆·索亚历险记》里,强烈建议你去书中一睹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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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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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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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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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现在为止,读过很多本。我读过第一本书是一本古诗总集,相信大家对这本古诗总集并不陌生,这本古诗总集叫《唐诗三百首》。

也许这本书大家都读过,但这本书对我却是珍宝,我对这本书是像对弟弟妹妹一样爱护。大家会不会想不过是一本《唐诗三百首》而已吗?我家也有。这本书是当年我家还不怎么富裕有的。

那时我还是一个不到7岁的小孩。一天在书店看到了一本版式较老的书,当时我妈妈对这本书一点也没有在意,但我却这本书独见钟情。我看到了这本书我就哀求妈妈帮我买。妈妈看我这么忠诚的表情就帮我买了。其实我后来才发现这本书在当初是比较贵的,但妈妈为了满足我的愿望还是帮我买了。

当初买了之后我就开心了好几天,觉得那是我的荣耀。我觉得不好好读它真是太可惜了。我从李白的唐诗读起。“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我从从容容地背诵了一首首古诗,后来我竟背完一整本书。

这第一本书给我的人生有莫大的启明,他在告诉我读书必须有兴趣和超长的耐心。相信自己通过这本书可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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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让人着迷的书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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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张心

中午,妈妈煮好香喷喷的饭菜,就准备吃饭了。可是儿子却没有在餐桌上吃饭。于是妈妈就让爸爸去儿子的房间叫儿子吃饭。

爸爸来到儿子的房间,看见儿子正津津有味地看一本。然后就对儿子说,儿子吃饭啦!儿子听后就出去吃饭了。爸爸很好奇,儿子到底是在看什么书?竟然看得那么认真。就走过去一看。看着看着,没想到爸爸也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儿子来到餐桌上准备吃饭,可是爸爸又不见了。妈妈又让儿子去叫爸爸吃饭,儿子来到自己的房间,对正在看书的爸爸说:“爸爸吃饭了。”爸爸说:“知道了儿子,爸爸这就去吃饭。”爸爸嘴上说去吃饭,可是眼睛却还在盯着书本,直到儿子收起书本放到书柜里,爸爸才来到餐桌。最后他们一家人开心的在那吃饭,妈妈做的饭真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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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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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读了许多籍。有四大名著、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但有一本书赢得了我的关心,值得我向大家推荐。

这本书的书名叫(单翼天使不孤单),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作品。

故事主要讲了: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会称为单翼天使。在大家眼里,品学兼优的张小伟就是这样的一位“单翼天使”,在他的内心深处好像是一口深井,隐藏着伤心、孤独和难言的苦衷,他不爱交朋友,怕同学们嘲笑。后来,渐渐的,他发现在他周围的同学中间不止一位像自己一样的“单翼天使”,他们表面上和大家一样是一个快乐和幸福的孩子,但内心永远都有一种永远也挥之不去的忧伤,只有彼此给予和宽容才能为自己赢到关爱和温暖。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互相鼓励才能走得更远。

最打动我的一个情节是,当张小伟和伍子琪发生矛盾时,面对其他同学,在诬陷张小伟的时候,伍子琪大声的为张小伟辩解。看到这时,我的感触非常的深刻。他们都是“单翼天使”,他们在玩耍的过程中,可能会为了一点小事而发生了分歧。当面对不公平的待遇时,他们会团结一致,互相鼓劲,虽然他们失去了父爱或者母爱,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成为一个阳光向上的少年。

向大家推荐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里的内容思想非常的深刻,值得大家一看,也许你从中能领略到不一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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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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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郑舒以,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喜欢看,每缝星期天或节假日,爸爸妈妈就会带我去图书馆或到新华书店看书,那里的书可丰富了,看都看不完,有时候一看就是几小时。

每天放学回到家里,做完作业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书,我家里有很多课外书,有的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有的是我亲自去书店挑的,我的小书柜的书可不少呢,我会通过学校第二届读书节这一活动,与书为友,“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每天我都会用课间、午休、晚上睡觉前的时间来读书,不断进步,不断前进。爱读书使我成了一个快乐而上进的女孩。知道你这么爱读书,老师、爸爸妈妈一定很高兴;同学一定也很羡慕你,因为你已经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可文中只介绍了你家中的书多,对于读书的好处好像介绍的少了。

你应该把读书的好处说出来,让别的小朋友看了你的文章后,也能爱上读书。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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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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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你推荐一本名叫《一岁的小鹿》的,它的作者是美国的玛·金·罗琳斯,是一位美国作家。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小主人裘迪一直和爸爸妈妈过着贫苦但幸福的日子,他像所有的孩子一样天真无邪喜欢逗小狗,喜欢和爸爸出去打猎,他从大自然中学会了尊重,珍惜生活中的一切,他深爱着大自然,但是他还是觉得孤单,直到机遇巧合,他遇见了自己生命中的那只小鹿,它像爱兄弟一样爱他,可是顽皮的小路长大后糟蹋了许多粮食,为了全家的生计,最后他不得失去了小鹿。

让我感动的情节是小鹿的痛苦征服了裘迪,他踌躇起来小鹿困惑的抬起了脑袋摇摇晃晃地走到母鹿的尸体面前福生嗅了嗅,咩咩的叫了起来我记得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流泪了我恨不得来到森林把小鹿暴走因为小鹿要尝到失去亲人的滋味我同情他。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优美的词语,比如兴高采烈,疾步如飞,暴风骤雨……还告诉我们要爱护大自然,遇到困难不退缩,勇敢面对……

这就是我要推荐这本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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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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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本好书会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快乐和丰富的知识。

朋友们,你们喜欢读书吗?我想向你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是由主人公鲁滨逊写的(自传体小说),有的小说一般都是编造出来的,而这本《鲁滨逊漂流记》所写的内容都是真实的,绝无一处是编造的,就比如:中国的“四大名著”《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都是由作者把一件小事扩大为大事才形成的,也就是说他们都是编造出来的。那么编造出来的和真实发生的,你们喜欢看哪个呢?当然是喜欢看真实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记得书中有一处是这样写的:“我已经待在这里很长时间了,甚至连今天是几月的几日我都忘了。我是多么渴望能有个人来陪着我说话呀!虽然也有,但它只不过是一只陪伴我很长时间的小鸟呀!”在这几句话中,我们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孤单和无助。还有一句,我也是挺喜欢的,它是这样写的:“我现在非常想念我的父母,我不该为了航海而抛弃我的父母和我的兄弟姐妹,现在我只能祈祷上帝了,幸亏我在那条废弃的小船上发现了这本《圣经》。在我没事的时候,只有读读《圣经》才能让我解闷。”这几句话中,鲁滨逊充分地写出了他在危难的时刻,第一想到的是他的亲人。而在无聊时刻,不是像(现在的)我们玩玩手机,而是看书。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多读书。

在这本《鲁滨逊漂流记》中,我学到了一些在危难时刻求生的技巧,比如:做木船的方法和做房子的方法。

最后希望大家马上去新华书店,买这本书,好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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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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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着马车,一路上欣赏着祖国的秀丽山河,心想:我的家乡――绍兴还是那副老模样吗?我真恨不得立刻回到家,尝尝那园子里的嫩丝瓜、通红通红的西红柿……傍晚一定要到大桃树下乘凉,还要到那个又大又圆的鱼塘钓鱼……我的家乡口音几十年没有改变,可我的.头发却斑白了真不知道我的老伴和家人还认不认识我.

经过一个月的风餐露宿,我终于赶回了家乡。啊,我的家乡,我的家!我年轻时盖的那间茅屋还在,那清清的鱼塘还在,那五颜六色的金鱼还在!我还看到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孩在我的房子前嬉戏,啊,这一定是我的儿孙吧?我虽白发苍苍,一把胡须,但现在儿孙满堂,我也心满意足了。几个小孩见我走来,好奇地围着我,一位稍大的、胆大的小男孩,仰着头,笑嘻嘻的对我说:“老爷爷,您从哪儿来,要到哪去呀?”听到这话,我满脸苦笑,感慨万分,一时诗兴大发,吟出了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认识,笑问客从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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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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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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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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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爱看的——《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是什么时候买的,我已经不记得了,但内容却使我久久难忘。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的儒勒凡尔纳写的。它一开始是说海上老出现一个巨大的水怪,它速度非常快,还会喷水(“诺第留斯号”潜水艇)。主人公——啊龙纳斯科学家想去捉它,去了一艘高速驱逐舰。当时它速度快的惊人,每小时可行18.3海里。他的助手名叫:康塞尔。他还交了个朋友:尼德兰,他是个粗汉,一位技艺捕鲸手。有一天,他们碰上了“怪物”。他们冒着爆炸的危险超高速追“怪物”,结果“怪物”把他们撞进了海里。他们正好掉在它身边,上去后才发现这是一艘潜水艇。

这艘潜水艇叫“诺第留斯号”它速度极快,最快可达到每小时40海里。可以潜到很深的地方,可以让任何雷达都查不到!船是很长的圆筒形,两端作圆锥状。这个圆筒的长度,从头到尾,正好是七十米,它的横柄最宽的地方是八米。它的吃水部分占十分之九,浮出部分只占十分之一,这样它就可以在水中保持平衡。它由双层船壳造成, 一层是内壳,另一层是外壳,两壳之间用许多T字形的蹄铁把它们连接起来使船身坚硬无比。这两层船壳是用钢板制造的,钢的密度与海水密度的比例是十比七至八。第一层船壳至少有五厘米厚,重量是三百九十四点九六吨。第二层内壳,就是龙骨,有五十厘米高,二十五厘米宽,只重六十二吨。

后来,他们坐艇在海底走了两万里路,又闯南极,又过通道,又去珊瑚墓地……最后,他们一行人从艇上逃了出来。

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放学一回家就看,吃完饭也看,反正有空就看。有一次回家,我又抱起它看了起来,爸爸让我写作业,可我连动都没动,爸爸说:“看完这段就去写作业。”说完就把门一关走了。可我竟没听见似的看了一段又一段。十分钟后,爸爸来送水,看我还没写就说我,我可是扎扎实实的被吓了一跳,赶紧把书一放写作业。可爸爸一走,我心里又想起我刚刚看的那段,不知不觉地拿起书又看上了!直到爸爸叫我吃饭,我才发现,我看过点了!心想:要是写不完作业怎么办?我心里开始发慌,赶紧看小本。一看小本,哎!还好,没作业,我心里的石头总算放下了。

就这样,三个月过去了,我把它看完了,这真是一本好书,我决定介绍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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