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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笔成章的典故【热门20篇】

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立身之本。你知道下笔成章的典故有哪些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下笔成章的典故,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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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晋之好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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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晋国和秦国是相邻的大国,晋献公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秦穆公,称“穆姬”,以加强同秦国的关系。献公死后,公子夷吾即位。夷吾因长期在外,于是请秦穆公派兵护送自己回国,承诺割让河外五城给秦国作为报酬。谁料,夷吾(晋惠公)即位后,食言了。

晋惠公言而无信,引起秦穆公的不满。但公元前641年,晋国发生饥荒,秦穆公还是送去了大批粮食,结果帮助晋国渡过了难关。第二年冬天,秦国遇到了同样的饥荒,晋惠公却一点粮食也没有支援。秦穆公气愤极了,便亲自率军讨伐晋国,活捉了晋惠公。

穆姬得到消息后,身穿丧服,带着四个儿女登上一座堆满干柴的楼台,并派人对秦穆公说:“上天降灾,使秦、晋两君兵戎相见。现在晋君被您俘虏,他什么时候来到京城,我就什么时候死去,请君王早做打算!”秦穆公一听着了慌,决定宽恕晋惠公,把他安置在灵台,待以上宾之礼,两国国君还缔结了盟约。

之后,秦、晋两国一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晋惠公把太子子圉(yǔ)派到秦国去当人质,秦穆公将宗女怀嬴嫁给子圉。但子圉担心当不上晋国的国君,就于公元前638年秋天,偷偷逃回晋国。第二年,晋惠公因病去世,子圉即位,史称晋怀公,他生性刻薄,不能容人,弄得朝廷上下人人不安。这时,晋公子重耳来到了秦国。穆公决定帮助他回国夺取政权。公元前636年,重耳在秦国军队的护送和国内群臣的拥戴下,回到都城曲沃,派人杀死恶劣的怀公,即位为君,史称晋文公。

晋文公才华出众,忠厚谦逊,深得秦穆公的欢心。从此,秦晋两国在整整六年的时间里一直友好相处,没有发生过严重的冲突。“秦晋之好”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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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宠辱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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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时期,有个人叫卢承庆的人,为官清廉,做事认真,讲求实际。他当的是考工员外郎。这是隶属于吏部的官职,主要负责考察官员。当时,考察官员有级别标准,先大体分成上中下,然后每一级再分成上中下,比如最好的是上上,差一点的是上中,以及中中、中下、下下之类。

有一次,卢承庆考核一个兼督运粮的官员。这个人在运粮食的过程中,由于翻船把不少粮食掉进了河。因此,卢承庆只给他定了一个中下,"没给你弄个下下就是照顾你的面子了。你把船都弄翻了,国家的粮食丢失了那么多,所以只能给你中下这么一个评价。"可是,这个运粮官得到中下的评语,一点也没生气着急,反而谈笑自若,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卢承庆觉得,我给他这么低的一个评价,他都没生气,说明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人还行;从这点上来讲,这个人有认错表现,有责任心,改个中中吧。改成中中后,这个运粮官也没因此而高兴。卢承庆心想这个人真绝,"宠辱不惊",无论怎样,他都能坦然面对。他又调查到,那次船翻了,不是他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是因为突然遇到刮大风,把粮船给吹翻了。总之,不是人为的原因。卢承庆一想:我给他中中看来也不合适,又改成了中上。这个运粮官还是没有因此而特别高兴。从此卢承庆对他印象很好,以后在吏部考核的时候,就注意提拔了他。

据说,卢承庆自己也是一个宠辱不惊的人。他认为作为一个官员,主要是为国尽忠,官职是升是降都不在乎。他最初当过考工员外郎,后来往上当过尚书左丞,最后还当过兵部侍郎,由于老说实话,得罪了皇上,获罪被贬出去做简州司马。当简州司马的时候,卢承庆也一点没感觉到窝火。后来,朝廷把他又调回朝中当刑部尚书,卢承庆也没有因此特别高兴。

到了晚年病危的时候,卢承庆儿女们叫到床前嘱咐说:"我死后,丧事一定要从简。穿的这身衣裳就算是我的装裹,不要再给我买衣服。棺材外边也别设什么椁,也别套好几层棺材,用一层棺材装着埋了就可以。坟头不要太高,只要能让人看得见就可以了。碑文不要乱写,吹嘘我这一生有什么功绩,只要老老实实写上我的履历,什么时候死的,就行了。"这就是卢承庆的遗言。可见,卢承庆不仅清廉,而且也是个对虚荣看得非常淡的人。

"宠辱不惊"这个成语,意思是指无论宠辱,都不在意;用来形容不因个人得失而动心。

指不因个人得失而动心。

宠辱不惊,是一种经历繁华之后的恬淡,是一种笑看人生风云变幻的洒脱,同时也是一种遇事镇静沉着的稳健和气度。我们只有在成长中经历岁月的淘洗方能达到这一人生境界。自古真正做到宠辱不惊的人,必有广阔的胸襟和高度的智慧。他们不为荣辱所左右,行为举止才不会失常失态,凡事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其实,荣辱不仅是暂时的,也是相对的,若是一味好荣厌辱,将之完全对立起来,反应激烈,就难以冷静面对,其结果不免出现偏差。从思想上淡化荣辱观念,方可放下功利主义,真正领略人生的自由境界。

[历史典故:宠辱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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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王羲之写《兰亭集序》的典故

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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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是我国的著名的书法作品,那么王羲之写兰亭集序有什么典故呢?以下是小编提供的王羲之写《兰亭集序》的典故,一起来看看吧。

东晋初年,宰相王导的兄弟王旷有个爱子,叫王羲之。他从小受到父亲舞文弄墨、爱好书法的熏陶,也喜欢上了书法。十几岁时,常在父亲书房里翻弄前人的书迹、碑帖。王旷见儿子如此心诚,就以一本《笔说》为教材,教他笔法、笔势、笔意。过不了多久,王羲之的书法已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后来,王羲之的书法出了名,许多人都以得到他的字为荣,连京城里的大官、地方上的豪富都争相求他的墨宝。

王羲之也做过官,当过刺史、右军将军、会稽内史。当时人们爱称他为“王右军”。四十多岁时,因为和上司意见不合,辞去了会稽地方官的职务。从此他经常游山玩水、吟诗会友,并有了更多的时间来潜心于书法艺术。这以后,王羲之书法的造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有一年春天,王羲之请了许多宾客,包括司徒谢安、司马孙绰以及附近几个县令,带上自己的几个儿子,来到会稽兰渚山麓的兰亭聚会。春暖花开,山清水秀,一行人踏着悠闲的脚步,在山径中行走。

这时,王羲之提议来一次传统的“曲水流觞(shāng)”助兴,得到了众人的赞同。于是,大伙来到一条弯曲的小溪边,每个人各自找到溪旁的石头坐下。王羲之命书童在小溪的上流将几只装满酒的觞(古代称酒杯为觞),放在一个木盘里,然后让盘子顺着小溪流向下游。当盘子流经哪个人身边时,那个人就得赶快作一首诗,作不出诗,就得罚酒三杯。这一场“曲水流觞”的游戏进行得十分尽兴,结果做出了二三十首好诗。

为纪念这次聚会,大家提议把这些诗编成一册集子,取名《兰亭集》,并公推王羲之写一个序。王羲之也不推辞,命书童在兰亭摆下笔墨。在众人的簇拥下,王羲之信步来到了兰亭,他环顾崇山峻岭、松林竹园、溪水瀑布,不由得心绪万千。过一会,序的腹稿已在胸中打好,王羲之在书案前盘腿坐下,拿起毛笔,在纸上飞笔一挥而就。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的三百二十五个字的《兰亭集序》,就在这会稽群山中诞生了。可惜这“天下第一行书”的真迹已经失传,只留下来一些古人的临摹本。

王羲之的趣事还很多,其中《换鹅帖》也值得一提。王羲之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喜欢养鹅;哪里有好鹅,不管路途多远,他都要跑去欣赏;有时甚至不惜重金将其买下。

山阴(今浙江绍兴)城外一座道观里的住持老道,揣摩到了王羲之的心思,有意在道观外的池塘里养了一群可爱的白鹅,并让人把消息透露给王羲之。王羲之得知那里有这么好的白鹅,哪有不去观赏之理。

一天,王羲之兴冲冲来到道观外,一看到池塘里悠哉悠哉浮游的白鹅,一下子惊呆了,久久痴痴地伫立在池塘边。

“来人呐!”忽然,王羲之对跟来的仆人叫道:“快,快去把道观的住持请来,我有要事相商。”

一会,住持老道匆匆赶来,见了王羲之深深作揖:“贫道有礼了,请到观里坐坐。”

王羲之哪有这份闲心,心里想的只有鹅,于是单刀直入:“这群鹅能不能卖给我?请道长开个价吧!”

住持老道脸上显出难色:“鹅是敝观为供香客们观赏而养的。卖是不卖的。”

王羲之哪肯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脑子一转,又说:“那,那这样吧,我用更多的鹅来换你的鹅,总好了吧。”

老道支吾了一阵,终于把本意道来:“换是可以的。不过,鹅换鹅不行。久闻右军大人的书法超人,贫道想将我的鹅换您的字,如何?”

王羲之听了,毫不思考地就答应了:“行!怎么个换法?”

“嗳,恳请您替敝观书写一卷《道德经》,若右军大人肯屈就,那么这群鹅全都归您了。”

“那敢情好!现在就去书写。”王羲之答应的十分爽快。

王羲之为道观书写的《道德经》,后人称之为《换鹅帖》,是王羲之仅次于《兰亭集序》的第二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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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晁错削地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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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景帝也像文帝一样,采用休养生息的政策,决心把国家治理好。景帝当太子的时候,有个管家的官员叫晁错(音cháoAcuò),才能挺不错,大家把他叫做“智囊”,汉景帝即位以后,把他提升为御史大夫。

汉朝实行的是郡县制,但是同时又有二十二个诸侯国。这些诸侯都是汉高祖的子孙,也就是所谓同姓王。到了汉景帝那时候,诸侯的势力很大,土地又多,像齐国有七十多座城,吴国有五十多座城,楚国有四十多座城。有些诸侯不受朝廷的约束,特别是吴王刘濞(音bì),更是骄横。他的封国靠海,还有铜矿,自己煮盐采铜,跟汉皇帝一样富有。他自己从来不到长安朝见皇帝,简直使吴国成为一个独立王国。

晁错眼看这样下去,对巩固中央集权不利,就对汉景帝说:“吴王一直不来朝见,按理早该把他办罪。先帝(指文帝)在世时对他很宽大,他反倒越来越狂妄自大。他还私自开铜山铸钱,煮海水产盐,招兵买马,准备叛乱。不如趁早削减他们的封地。”

汉景帝还有点犹豫,说:“好是好,只怕削地会激起他们造反。

晁错说:“诸侯存心造反的话,削地要反,不削地将来也要造反。现在造反,祸患还小;将来他们势力雄厚了,再反起来,祸患就更大了。”

汉景帝觉得晁错的话很有道理,决心削减诸侯的封地。诸侯大多不是荒淫无度,就是横行不法,要抓住他们的罪恶,作为削减封地的理由,还不容易!过了不久,有的被削去一个郡,有的被削掉几个县。

晁错的父亲听到这个消息,从家乡颍川(今河南禹县)特地赶了出来。他对晁错说:“你当了御史大夫,地位已经够高的了。怎么不安分守己,硬管闲事?你想想,诸侯王都是皇室的骨肉至亲,你管得着?你把他们的封地削了,他们哪一个不怨你,恨你,你这样做究竟是为的什么?”

晁错说:“不这样做,皇上就没法行使权力,国家也一定要乱起来。”

他父亲叹了口气说:“你这样做,刘家的天下安定,我们晁家却危险了。我老了,不愿意看到大祸临头。”

晁错又劝了他父亲一阵。可是老人不体贴晁错的心意,回到颍川老家,服毒自杀了。

晁错正跟汉景帝商议要削吴王濞的封地,吴王濞先造起反来了。他打着“惩办奸臣晁错,救护刘氏天下”的幌子。煽动别的诸侯一同起兵叛乱。

公元前154年,吴、楚、赵、胶西、胶东、甾川(甾音zī)、济南等七个诸侯王发动叛乱。历史上称为“七国之乱”。

叛军声势很大,汉景帝有点吓了。他想起汉文帝临终的嘱咐,拜善于治军的周亚夫为太尉,统率三十六名将军去讨伐叛军。

那时候,朝廷上有个妒忌晁错的人就说七国发兵完全是晁错引起的。他劝汉景帝说:“只要答应七国的要求,杀了晁错,免了诸候起兵的罪,恢复他们原来的封地,他们就会撤兵回去。”

汉景帝听信了这番话,说:“如果他们真能够撤兵,我又何必舍不得晁错一个人呢。”

接着,就有一批大臣上奏章弹劾晁错,说他大逆不道,应该腰斩。汉景帝为了保住自己的皇位,竟昧着良心,批准了这个奏章。

一天,中尉来到晁错家,传达皇帝的命令,要他上朝议事。晁错还完全蒙在鼓里,立刻穿上朝服,跟着中尉上车走了。

车马经过长安东市,中尉忽然拿出诏书,要晁错下车听诏。中尉宣布了汉景帝的命令,后面一群武士就一拥而上,把晁错绑起来。这个一心想维护汉家天下的晁错,竟这样莫名其妙地被腰斩了。

汉景帝杀了晁错,派人下诏书要七国退兵。这时候吴王濞已经打了几个胜仗,夺得了不少地盘。他听说要他拜受汉景帝的诏书,冷笑说:“现在我也是个皇帝,为什么要下拜?”

汉军营里有个官员名叫邓公,到长安向景帝报告军事情况。汉景帝问他说:“你从军营里来,知不知道晁错已经死了?

吴楚愿不愿意退兵?”

邓公说:“吴王为了造反已经准备了几十年了。这次借削地的因头发兵,哪里是为了晁错呢?陛下把晁错错杀了,恐怕以后谁也不敢替朝廷出主意了。”

汉景帝这才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但后悔已来不及。亏得周亚夫很能用兵。他先不跟吴、楚两国的叛军正面作战,却派一队轻骑兵抄了他们的后路,断绝了叛军的粮道。吴、楚两国军队没有粮食,自己先乱起来。周亚夫才发动精兵出击,把吴、楚两国的兵马打得一败涂地。

吴、楚两国是带头叛乱的,两国一败,其余五个国家也很快地垮了。不到三个月时间,汉军就把七国的叛乱平定了。

汉景帝平定了叛乱,虽然仍旧封了七国的后代继承王位,但是打那以后,诸侯王只能在自己的封国里征收租税,不许干预地方的行政,权力大大削弱,汉朝的中央政权才巩固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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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曳尾涂中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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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历史文化悠久,典故故事更是数不清,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曳尾涂中的历史典故,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出处】

《庄子·秋水》。

【释义】

原意指乌龟拖着尾巴在泥巴里爬,比喻与其位列卿相,受爵禄、刑罚的管束,不如隐居而安于贫贱。后也比喻在污浊的环境里苟且偷生。

【历史典故】

庄子,名周,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抨击儒墨的权势观,鄙弃虚情假意,主张顺其自然。庄子曾做过漆园小吏,生活很穷困,却不接受楚威王的重金聘请,他是一位非常廉洁、正直,有相当棱角和锋芒的人。

楚威王仰慕他的才学,想请他来辅佐朝政,多次派使者来请他,都遭到庄子的拒绝。一次,庄子正在濮河上钓鱼,楚王又派两位大夫来请他去做官,他们对庄子说:“大王想将国内的事务劳累您啊!”庄子拿着渔竿没有回头看他们,说:“我听说楚国有一只神龟,已经死去三千年了,楚王却把它用锦缎包好装在匣子里,藏在庙堂之上。作为一只龟,是死了留下尸骨让人尊敬好呢,还是情愿活着而拖着尾巴在泥沼中爬行好呢?”两个大夫说:“还是活着好啊。”于是庄子说:“请回吧!我要在烂泥里摇尾巴。”使者无言以对。

【成长心语】

庄子不为了富贵当“犬马”,坚决不被名利锁束缚的骨气让我们敬佩。他一生淡泊名利,主张修身养性、清静无为,在他的内心深处充满着对当时世态的悲愤与绝望。从他的哲学有着退隐、不争、率性的表象上,可以看出庄子是一个对现实世界有着强烈爱恨的人。

正因为世道污浊,所以他才退隐;正因为有黄雀在后的经历,所以他才与世无争;正因为人生有太多不自由,所以他才强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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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倒行逆施典故

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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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楚国大臣伍子胥的父亲和哥哥都被楚平王杀害了。伍子胥逃到吴国,发誓要为父兄报仇。后来,伍子胥率领吴军攻破楚国首都郢。那时,楚平王已经死了,伍子胥还不肯罢休,他挖出楚平王的尸体,狠狠地鞭打了三百下,总算解了心中之恨。他的好朋友申包胥看到伍子胥为报私仇而把自己的祖国灭了,还要在死人身上出气,就派人去对他说:“亏你还是楚国人,你太过分了!”伍子胥对来人说:“我已经老了,日子有限,我急于报仇,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做这样违背常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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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西游记》中孙悟空的金箍棒的来历典故

全文共 3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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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中出现了许多兵器,但只有孙悟空金箍棒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孙悟空正是依仗着这条铁棒,大闹天宫,降妖伏魔,既打出了一个令上界天仙惊心胆寒的“齐天大圣”的名头,同时,也确保了一路坎坷危机重重的取经大业顺利完成。应该说,金箍棒在孙悟空的人生履历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

首先,我们来看看金箍棒的出身。《西游记》第3回,孙悟空跑到东海龙王那里去寻宝,龙王先后拿出大扞刀、九股叉、画杆方天戟等兵器,但孙悟空总嫌太轻,不中意。当龙王表示再没有什么兵器时,龙婆龙女的适时提醒让孙悟空的寻宝活动“柳暗花明”。金箍棒这时闪亮登场了。原来它是大禹治水之时,“定江海浅深的一个定子,是一块神铁”、此一神奇处。神奇处二是,平时它静静地躺在海底,默默无闻,这几日却“霞光艳艳,瑞气腾腾”。神奇处三是,金箍棒上镌刻有一行字,唤“如意金箍棒”,重一万三千五百斤。神奇处四是,刚开始它“约百斗来粗,二丈余长”,当悟空希望它更短些更细些时,它能“如意”地变化,最后竟能变成一根绣花针,塞在耳朵里面藏下。

在此,作者赋予金箍棒种种神奇可谓煞费苦心,人们常说“宝剑赠英雄”,对神通广大的、机智勇敢的大英雄孙悟空来说,也只有如此神奇的金箍棒堪为匹配,正是珠联璧合,相辅相成。

然而这还不够,小说第88回,作者专门用一段韵文对金箍棒进行全方位的“报道”:

鸿蒙初判陶铁,大禹神人亲所设。湖海江河浅共深,曾将此棒知之切。开山治水太平时,流落东洋镇海阙。日久年深放彩霞,能消能长能光洁。老孙有分取将来,变化无方随口诀。要小却似针儿节。棒名如意号金箍,天上人间称一绝。重该一万三千五百斤,或粗或细能生灭。也曾助我闹天宫,也曾随我攻地阙。伏虎降龙处处通,炼魔荡怪方方彻。举头一指太阳昏,在地鬼神皆胆怯。混沌仙传到至今,原来不是凡间铁。

由这段韵文,我们至少可以获得如下信息:其一,金箍棒是大禹治水时的定海神珍,是曾经拯救四海苍生,匡扶社稷的宝物。读者或许还记得《红楼梦》中贾宝玉的那块“通灵宝玉”,其来历也自是非凡:原来它是女娲当年补天时剩下的一块“顽石”。“通灵宝玉”本来被寄予厚望,补天拯世,无奈竞没有派上用场,其结局暗含着贾宝玉最终难堪挽贾府这座大厦于“将”的命运。但金箍棒不一样,它也曾为济世救民出了力,甚而可说是劳苦功高,将这样的宝物给悟空作兵器不,不正寄托着作者希望孙悟空能够依靠这条铁棒“伏虎降龙”、“炼魔荡怪”,从而救万民于水火,泽被苍生吗?其二,为什么这样非凡的宝物竟然沉寂于深海许多年,没有被人重视呢?作者在此给读者设置了这样的悬念。抛开索引派的繁琐考证与假设不谈,我们至少可以感受到这一点:“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金箍棒是“千里马”,这一点无需置疑,可惜的是东海龙王不是“伯乐”,不仅不是,而且还是一个萎缩怯懦爱打“小报告”的“小人”,金箍棒在他手里的命运自是可想而知。作者利用这一细节,一方面表明悟空是真正的“伯乐”,真正的英雄,另一方面,也暗含他对黑暗不平的社会现实的某种讽刺。其三,金箍棒名唤“如意”,自是与一般兵器不同,它变幻多端,能大能小,大的时候能“弥于宇宙”,小的时候只有一根绣花针长短。金箍棒完全随悟空的喜好“如意”变化,因而悟空能使得得心应手,给他西天途中伏魔荡怪凭添无穷的力量。

金箍棒对孙悟空的重要性自是不必待言。小说第4回,悟空因嫌纱帽小,反下天庭自封“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下界捉拿悟空。在悟空与天将先锋巨灵神的交手中,金箍棒第一次显现出它的威力。面对“名满天下”的巨灵神,悟空只“轻轻轮铁棒,着头一下满身麻”,悟空还未使力,巨灵神已是全身发麻,悟空“劈头一棒”,宣花斧便断做两截。一松一紧,一强一弱之间,人们对金箍棒有了一个初步认识。在与哪吒交手的过程中,金箍棒显示其威力的另一面:哪吒变成三头六臂,恶狠狠地手持六般兵器,向悟空“扑面来打”。而悟空毫不示弱,也变做三头六臂,把金箍棒幌一幌,也变作三条,六只手拿着三条棒迎面架住。后来,金箍棒更是变作万万千千,“半空中似雨点流星”。当碰上强敌或者说对手人多势众时,悟空的金箍棒能变成千条万条,在万千妖怪中如入无人之境。至于那些毛贼强盗则更不在话下,只需轻轻地一压,马上便成了肉饼。悟空使的一套棒法,可谓娴熟精练,天衣无缝,有时甚至赢得妖精的赞誉。第五十四回,独角兕大王与悟空交战时便连声喝彩道:“好猴儿!好猴儿!真个是那闹天宫的本事。”能从对手口中得到称赞,金箍棒的神通由此可见。

金箍棒的另外一项功能是能变成各种器物工具,在危急关头助孙悟空脱险。如第65回,悟空被黄眉怪罩在金铙里,悟空先是将铁棒变做幡竿一样,撑住金铙。失败之后,又将金箍棒变作一把钢钻儿,从亢金龙的角尖上钻了一个孔窍,得以脱身。耐人寻味的是,金箍棒在对待一般的强盗和小妖时,它的威力很大,所到之处望风披靡,但碰到那种法力强大的妖魔时,金箍棒的威力便大打折扣。小说中有多处写到孙悟空与妊怪斗得难分难解,不分胜负的场面。是金箍棒失灵了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妖怪大多修炼经年,又往往有天上的神仙菩萨作靠山,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妖魔法力的强大正反映出西天取经的坎坷与艰难。由于金箍棒是孙悟空降怪伏魔的工具,因而一旦它丢失了的话,其损失可谓大矣。

小说中两次写到悟空失去金箍棒。两次丢失都不同,一是被套,一是被盗。且看第50回、第51回,悟空与独角兕大王交手,金箍棒被“亮灼灼白森森的金钢琢套去,“弄得孙大圣赤手空拳,翻筋斗逃了性命。”当妖怪得胜回洞后,悟空失魂落魄,“朦胧失主张”。从这一细节我们可看出,一旦悟空失去金箍棒,其往常的机智勇敢便马上无影无踪。无奈之下他跑到灵霄宝殿求援,先是“唱个大喏”,然后“又打个深躬”,当葛仙翁取笑他“猴子是何前倨而后恭?”悟空回答道:“不敢!不敢!不是前倨后恭,老孙于今是没棒弄了。”此时的孙悟空,哪里还有半点当年大闹天宫、傲视万物的影子?而促使他如此转变的,正是那须臾不离左右的金箍棒。再看第89回,悟空兄弟三人的兵器放在天竺国玉华县厂院时,被黄狮精掳去。当悟空打听到豹头山虎口洞有妖怪时,马上“唿哨一声,形影不见”,急切之情可见一斑。悟空在路上碰到两个狼精,想要打杀,却手中又无兵器,只好用个定身法将他们定住。当金箍棒失而复得时,悟空的喜悦之情难以言表,甚至忘了“更容变像”,现原身丢开解数,一路棒打出去。总之,西天取经路上,有了金箍棒,悟空便能呼风唤雨,除妖荡魔,而一旦失去,便惊惶失措,没了主张。金箍棒,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孙悟空患难与共的生死兄弟。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孙悟空使的是金箍棒,而不是其他兵器呢?其实这恰恰体现出作者的匠心独在。原因有三:其一是金箍棒符合孙悟空本是猴子的性格特征。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兵器的描写往往成为人物性格刻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如张飞的丈八蛇矛,李逵的板斧,鲁智深的禅杖等等。它们有个共同之处,都是造型奇特,刚强勇猛。因为造型奇特,所以能威慑敌人;因为刚强勇猛,才体现出勇力的虎虎生气。金箍棒便符合以上的特点,而猴子喜欢舞枪耍棒的天性则更是为此作了一个圆满的脚注。其二是金箍棒反映出的文化心理。金箍棒是“定海神珍”,也曾济世安邦,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国泰民安的“擎天之柱”。作者在小说中多次暗示这一点,其目的是希望孙悟空成为定国安邦的“擎天之柱”。作者生活的明代后期,朝政腐败,民不聊生,作者放眼寰宇,却找不到一个可以救万民于水火的英雄,因而寄理想于笔端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其三,相对于刀枪剑戟而言,金箍棒是比较“温柔”的。冷兵器时代,刀枪剑戟往往极具攻击性,刀砍剑刺,其结果都是致敌人于死地。常言道:“刀剑无眼”,刀光剑影之间,只见血肉模糊,残肢断腿,其血腥气必然弥漫纸端,与小说崇佛戒杀的基调格格不入。小说中悟空用金箍棒打杀强盗妖精,往往只是压成个肉饼,虽也有时脑浆迸裂,但可怖程度较之血肉横飞减弱了许多,更重要的是不致于尸无完尸。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小说中所涵蕴的人道主义思想。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其酷爱自由、嫉恶如仇的天性使他千百年来赢得读者的喜爱。而神奇非凡的金箍棒的出现,为孙悟空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起到了烘云托月、锦上添花,甚而画龙点睛的作用,大大强化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使孙悟空这个光辉形象数百年来栩栩如生地闪耀在读者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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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李光弼大破史思明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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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王朝收复两京以后,安庆绪逃到河北,占领六十座城,继续顽抗。唐肃宗决定派大军进剿安庆绪。这一次进军,唐军一共集中了九个节度使带领的六十万兵力。这九路大军归谁统率呢,论地位和威望,应该是郭子仪和李光弼,但是猜忌心很重的唐肃宗,怕郭、李两人权力太大,故意不设主帅,却派了一个完全不懂打仗的宦官鱼朝恩作观军容使(监视出征将帅的军事长官),九个节度使都得听他指挥。

唐军攻打邺城的时候,史思明又举兵反唐,从范阳带兵救援安庆绪。六十万唐军,准备跟版军决战,还没来得及摆开阵势,忽然刮起一阵狂风,吹得沙尘弥漫,天昏地暗。九路大军没有统一指挥,就都像受惊的马群一样逃散了。

唐军打了败仗,鱼朝恩把失败的责任一古脑儿推给郭子仪。唐肃宗听信鱼朝恩的话,把郭子仪朔方节度使的职务撤了,让李光弼接替郭子仪的职务。

这时候,叛军又发生内讧。史思明在邺城杀了安庆绪,自立为大燕皇帝,整顿人马,向洛阳方面进攻。

李光弼到了洛阳,洛阳的官员听到史思明的兵势猛,有点害怕,有人主张退到潼关。李光弼说:“现在双方势均力敌,我们退了,敌人更加猖獗,不如把我军转移到河阳(今河南孟县),进可以攻,退可以守。”

李光弼下令把官员和老百姓全部撤出洛阳,带兵到了河阳,等史思明进洛阳的时候,洛阳已成了一座空城。史思明要人没人,要粮没粮,又怕李光弼偷袭,只好带兵出城,在河阳南面筑好阵地,和李光弼的唐军对峙。

李光弼是个久经沙场的老将。他知道眼前的兵力不如叛军,只好智取,不好力攻。他听说史思明从河北带来一千多匹战马,每天放在河边沙洲洗澡吃草,就命令部下把母马集中起来,又把小马拴在马厩里,等叛军的战马一到沙洲,就把母马放出来和敌人的战马混在一起。过了一会,母马想起小马,嘶叫着奔了回来,敌人的战马也跟着到唐军阵地来了。

史思明一下子丢了上千匹战马,气得要命,立刻命令部下集中几百条战船,从水路进攻。前面用一条火船开路,准备把唐军的浮桥烧掉。

李光弼探听到这个消息,准备好几百枝粗大的长竹竿,用铁甲裹扎竿头。等叛军火船驶来,几百名兵士站在浮桥上,用竹竿顶住火船。火船没法前进,被烧得�傻瓜狭眩幌伦泳统撩涣恕L凭衷诟∏派戏⑸�石头炮向敌人的战船攻击,把船上的敌兵打得头破血流。有的连人带船都沉入水底;有的挣扎着爬上岸,没命地逃跑了。

史思明几次三番派部将进矿河阳,都被李光弼用计打退。

最后,史思明发了狠心,集中了强大兵力,派叛将周挚进攻河阳的北城,自己领了一支精兵攻打南城。

早上,李光弼带领部将一起登上北城,观察敌军军情,只见敌军黑压压的一大片,正一队一队向北城逼近。唐军将领嘴上不说,心里先慌了。李光弼看出大伙儿的心情,镇静地说:“别怕,叛军虽然多,但是队伍不整齐,看得出他们有点骄傲。你们放心,不到中午,保险能击败他们!”

接着,李光弼就命令将士分头出击。将士们虽然打得勇猛,但是敌人退了一阵,又来了后续部队。太阳已经到了头顶上,双方还不分胜败。

李光弼又召集部将商量,说:“你们观察敌军的阵势,哪个方向的战斗力最强?”

部将们回答说:“西北角和东南角。”

李光弼点点头,马上拨出五百名骑兵,派两名将领率领,分路攻打西北角和东南角。

李光弼把留下的将士都集中起来,严肃地宣布军令,说:“将士们看我的旗帜行动:我缓慢地挥旗,你们可以各自行动;如果急速挥旗着地,就是总攻的信号。将士们看到这个信号,必须奋勇向前,不准临阵退却。”说到这里,他拿了一把短刀插在靴子里,说:“打仗本来是拼死活的事儿。我是国家的大臣,决不死在敌人手里。你们如果战死在前线,我就在这儿自杀。”

将士们听了李光弼一番激励的话,都勇气百倍地杀上阵去。没有多久,部将郝廷玉从阵前转身奔回来,李光弼立刻派兵士带着他的剑迎上去,要把郝廷玉就地斩首。

郝廷玉见传令的兵士要杀他,大声叫嚷起来:“我的马中了箭,并不是退却。”

传令的兵士报告李光弼,李光弼立刻命令给郝廷玉换上战马,重新上阵指挥作战。

李光弼看到唐军士气旺盛,就急速挥动旗帜着地,下令总攻,各路将士看到城头旗号,争先恐后地冲进敌阵,喊杀声震天动地。叛军受到猛烈的攻击,再也抵挡不住,纷纷溃退,被唐军杀死、俘虏了一千多,还有一千多兵士被挤到水里淹死,攻北城的叛将周挚逃走了。

史思明正在继续进攻南城。李光弼把北城俘虏来的叛军赶到河边,史思明知道周挚已经全军崩溃,不敢再战,连忙下令撤退,逃回洛阳。

李光弼连续打退史思明的进攻,双方相持了将近两年。唐肃宗听信鱼朝恩的话,命令李光弼攻打洛阳,李光弼认为敌人兵力还很强,不该轻易攻城。唐肃宗接二连三派了宦官逼他进攻,李光弼冒险进攻,果然打了个败仗,李光弼也被撤了主帅的职。

史思明去了一个强大对手,就乘胜进攻长安。幸亏在这个时候叛军发生了第三次内讧,史思明被他儿子史朝义杀死。

叛军内部四分五裂,公元763年,史朝义兵败自杀。

从安禄山发动叛乱,一直到史朝义失败。中原地区打了八年的内战,历史上把这件事称为“安史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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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凿壁偷光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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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写作文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利用一些历史典故作为素材,下面是由小编为你精心编辑的凿壁偷光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凿壁偷光:照亮求知路的“小桔灯”

【出处】

《西京杂记·卷二》。

【释义】

西汉匡衡凿穿墙壁引邻舍之烛光读书,指勤奋学习。

【历史典故】

西汉时候,东海郡有一个大学者,叫匡衡。他读了很多书,学识非常渊博。但他的成功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天才,而是因为他的执著与勤奋。

他出身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自幼就很想读书,可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后来,他跟一个亲戚学认字,才有了看书的能力。但是当时的书价都很高,家里根本买不起,那些家中有书的富人们又不肯轻易地把书借给别人。于是,匡衡就在农忙时节,给有钱的人家打短工,不要工钱,只求人家借书给他看,那些有钱人自然是乐意之至。这样,匡衡便可以读很多书。

但是,新的问题出现了,他一天到晚在地里干活,只有中午歇晌的时候,才有工夫看书,所以一卷书常常要十天半月才能够读完。匡衡很着急,心里想:白天种庄稼,没有时间看书,我可以多利用一些晚上的时间来看书。可是匡衡家里很穷,点不起油灯,怎么办呢?

有一天晚上,匡衡躺在床上背白天读过的书。背着背着,突然看到东边的墙壁上透过来一丝亮光。他站起身,走到墙壁边一看,原来从壁缝里透过来的是邻居家的烛光。于是,匡衡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把小刀,在墙壁上挖了一个小洞,在邻居家掌灯的时候,烛光从小洞中透过来,他就借着透进来的灯光,读起书来。书得来不易,烛光也得来不易,因此匡衡非常珍惜难得的读书机会,他以惊人的毅力博览群书,终于成为一名知识渊博的学者。

【成长心语】

任何外在条件都无法阻挡我们追求知识的脚步,匡衡便是最好的例证。当然不只是匡衡,历史上有成就、有作为的人,无不具有刻苦的精神,而一个人只要下定决心,不言放弃,总会获得成功。贫穷的出身,不是我们自己可以选择的,但如何继续自己的人生,选择权却在我们自己手中。贫穷使我们受到了许多的限制,但正如匡衡克服重重困难一样,我们也可以用其他的一些方式或工具,来取代我们无法获得的东西。灯泡在黑夜中可以给人以光明,同样的冰心笔下简易的“小桔灯”也一样可以照亮求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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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经典故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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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叶公好龙》。

这个故事主要讲:古时候有一个人叫叶公。叶公非常喜欢龙,又因为他生活在富贵家庭中,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上等的,所以他的衣服上、帽子上、鞋子上、家里的柱子上、被子上、枕头上……家里上上下下的东西,都刺有龙的图案。一转眼,五年过去了。这五年里,叶公一家平平安安,生活地非常幸福。可是,叶公一家并不知道:天上的真龙知道,叶公一家既然这么喜欢我,那见到真龙……岂不是更喜欢了吗?好!就这么决定了,我明天下凡去见一见那个名叫叶公的人!第二天,真龙来到了叶公的家里,透过窗户看到了正在呼呼大睡的叶公,叶公也被这如此巨大的呼吸声吵醒了,一看,两眼直冒金心,吓晕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人只是表面上喜欢某样东西,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某样东西,所以小朋友千万不要学叶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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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典故解说

全文共 2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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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羽一生忠义无双,所以被中国人称为关公,奉为武圣,文武庙中与孔子并祀,可见他在人们心中留下了多么完美的形象。关羽深感曹操恩德,但为了义兄刘备,在杀了袁绍的大将颜良文丑回报曹操后,坚决求去。此时曹操可能杀他,刘备寄寓袁绍帐下,袁绍也可能杀他,但关羽义无反顾,是中国人心目中讲义气的经典。

讲到关羽之死,已经有一句成语“大意失荆州”,好像关羽是一个不小心才失了荆州,然后“败走麦城”,父子同死,让人不胜唏嘘。但是从《资治通鉴》的史实上看,关羽却是犯了一连串的管理失误才丢掉荆州,并且为整个组织带来了巨大的负面结果。

刘备从四川起兵东征为他报仇,却又被陆逊火烧连营,兵败夷陵。诸葛亮的“隆中对”为刘备设计的战略是,雄据荆、益二州,外连东吴,内修政治,然后两道北伐,统一中原,恢复汉室。最后因为关羽的“大意”,“隆中对”的战略完全被破坏,两道北伐成了六出祁山,蜀汉大业终于无法完成。

那么,关羽是如何“大意”的呢?

首先,在外交上,与东吴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是蜀汉集团的最重要资本。刘备占领了荆州南部郡县,又向孙权借了荆州北部郡县,刚好益州州长刘璋昏弱,抵抗不了汉中张鲁的挑衅,就留下关羽坐镇荆州,亲自带军入蜀,趁机把四川吃了下来。原本周瑜想趁赤壁大胜之后征蜀,结果被刘备挡了下来,此时刘备独吞益州,实力大增,孙权怒不可遏。此间,孙权曾向关羽求亲,要为自已的儿子迎娶关羽的女儿,这可是天大的喜讯,对外交有百利而无一害,但关羽却一口回绝,诟骂使臣,“虎女焉能嫁犬子”之词更是让孙权气上加气。

更遭糕的是,此时关羽北伐,大破曹操手下将领于禁,接收了于禁的部队,粮草不足就跑到孙权地盘上抢粮。之前,刘备借荆州不还,孙权要求归还,十分不愉快,好不容易两方和解,才以湘水为界,平分荆州,关羽跨过湘水开孙权的粮仓就食,等于撕毁了和约,孙权找到了出兵的借口,遂全军出动,给关羽致命一击。

关羽大军北伐,把基地留给了糜芳与傅士仁,这两人能力不够,供应前方军需常常不能及时,关羽总是大骂“等我班师,军法伺候”,两人遂生叛变之心。之前,以“吴下阿蒙”著称的吕蒙驻守东吴的荆州前线,已密报孙权,决定图谋关羽,陆逊接替他的位置,立刻写信给关羽,对他歌功颂德,大加拍马,还暗示自已也想投靠过来,托以前程。关羽看信,心花怒放,认为自已的后方十分安全,遂抽调全军支持北伐,后方空虚。万事俱备,吕蒙大军出动,一战未打,就占下了关羽的基地江陵。不知道关羽是不是以为两国有和约,认为这只是一场误会,基地被夺后,关羽不立刻急行回军夺回失地,反而带着大军慢慢回程。项羽在基地彭城被刘邦攻占时,杀了报信之人,封锁消息,丢下大军,只带三万铁骑立刻回袭,在刘邦阵脚不稳还在大肆庆祝时,就一举击溃刘邦五十六万大军,相反地,关羽不但让全军知道基地没了,还派了使节往来与吕蒙谈判。吕蒙趁此机会,安定江陵城的治安,秋毫无犯,还让人民写信给关羽军中的子弟报平安,结果关羽大军军心涣散,一路走一路散,又是一仗未打,关羽大军就被击溃了。

吕蒙以“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以及“已非昔日吴下阿蒙”等语而闻名,看看他能一仗不打就拿下荆州,又一仗不打就击溃关羽大军,确实让人刮目相看。

柏杨的评论说得很好,汉高祖刘邦把基地关中留给萧何驻守,刘秀把基地河内留给寇恂主持,曹操把许县屯田交付给枣祗,智能之人都会把基地托付给最有才干的人,以提供源源不绝的粮草与兵源,只有关羽任命两个自已最不信任的蠢材守基地。

对独当一面在外经略的方面大才,聪明的领导只能加官晋爵、怀柔以情、系之以恩。韩信趁刘邦之危要求封齐王,刘邦即使再不高兴,但不得已,还是只能封王,否则韩信就会叛变而去,只有关羽口口声声说,我一回来军法从事。这样的“大意”对中国的领导之学有何启示?

从种种事迹来看,关羽是一个英雄主义太强的人,他是一个好将领,但是刘备把他放到领导的位置,却是错用了人。关羽的英雄主义在很多方面可以看出来,比如,刘备称帝,封了五虎上将,其中有一个老兵一样的人物黄忠,关羽就耻于与他并列而大发雷霆,差一点不肯受封,可见得他是如何自负,甚至连孙权都看不在眼里,而自比为虎,比喻孙权为犬。又比如,他身旁都是一些听命行事的人,所以他会把基地留给两个蠢材,而大军在外,也没看到谋略之士为其出谋划策,可见得关羽的军事行动几乎就是他一人的“onemanshow”(一人独秀)。

为什么英雄主义在中国是一个不好的领导呢?

首先,中国的好领导都要靠团队,一个领袖与其团队成员的交换也是长期的人情交换,显出“君恩臣忠”的人伦法则。领袖提供资源,提携后进是“恩德”,而成员努力做事,达成任务是“报恩”。中国团队的一个重要特质就是领袖给恩德却“不求回报”,是为了加强他的人脉网,而成员会尽心尽忠,也是因为在一个群体的合作努力中,团队发展壮大,资源丰盛,在“均沾”原则下,大家都能享有更多的资源,进行更多的交换,累积更多的人脉,从而有机会完成个人的目标。所以这依旧是一种理性交换的行为,但要展现出符合人伦法则的风貌。如果一个个人英雄主义的人总是表现出自我为主的理性算计,总是一个人独揽所有光彩,智从己出、谋从己出、恩从己出,让人家做配合表演的角色,就无法建立这样的“自已人”关系。看看关羽集团中一群蠢材,败走麦城时也只有儿子跟着,就可以看出关羽根本没建立一个管理团队。

其二,一个个人英雄主义的人无法与人做好长期的互惠交换。中国的组织行为固然有一部分是员工与组织间的互动,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个人与同事间以及领导与部属间的交换行为。唯有透过交换,个人才能累积人脉,为了将来组织内的升迁,或个人的转职甚至于创业储备资源;领导则透过交换建立自已的班底,完成任务,展现绩效,达成组织目标。忽略了这些个人与个人间的社会交换,只分析个人与组织间的关系,就无法了解中国人组织行为的全貌。

只是这些社会交换都是长期性的,在长期性的思考下,很多环境的限制条件是不清楚的,因此,也很难仅仅根据理性算计做出正确决定,符合“人伦”、“均沾”的行为法则往往是长期中较好的选择,所以个人英雄主义的行为方式─表达甚至坚持自已的意见,个体的意识高于团队意识等等─是十分不合适的。在长期性的思考下,不确定性既然太高了,中国人会选择符合社会期待的行为─利益与人均沾、隐藏个人意见,遵守传统规范(虽然这些行为也会视情境而定),因为这样反而可以累积声誉,带来人脉,在长期中更符合个人的利益。关羽军中所有的光彩都定格在他骑着赤兔马挥着青龙偃月刀就能战无不胜时,别人的价值都不见了,价值交换也显得没必要了。没有交换,没有功劳,也没有资源累积的机会,他的下属如何能够被激励?如何愿意效忠?剩下的不是唯唯诺诺没有主见之人,就是溜须拍马阿谀奉承之辈,也难怪这些人一战不打就投降了,一战不打就跑光了。

柯林斯在《基业长青》及《从优秀到卓越》中形容的第五类领导人,正是那种谦逊自牧,能让部属有所发挥的领导。这样的领导不只是成功于一时,而是会立下百年不衰的基业。“谦逊”、“自我克制”、“照顾别人”,这些特质是不是很像中国人传统智慧中的好领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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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故事:女皇帝武则天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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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是个精明能干的皇帝,但是他的儿子高宗却是个庸碌无能的人。唐高宗即位以后,自己不会处理朝政大事,一切靠他的舅父、宰相长孙无忌拿主意。后来,他立了皇后武则天,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武则天本来是唐太宗宫里的一个才人(一种妃嫔的称号),十四岁那年,就服侍太宗。当时太宗的御厩里,有匹名马,叫“狮子驄”,长得肥壮可爱,但是性格暴躁,不好驾驭。

有一次,唐太宗带着宫妃们去看那匹马,跟大家开玩笑说:“你们当中有谁能制服它?”

妃子们不敢接嘴,十四岁的武则天勇敢地站了出来,说:

“陛下,我能!”

太宗惊奇地看着她,问她有什么办法。武则天说:“只要给我三件东西:第一件是铁鞭,第二件是铁锤,第三件是匕首。它要是调皮,就用鞭子抽它;还不服,用铁锤敲它的头;

如果再捣蛋,就用匕首砍断它的脖子。”

唐太宗听了哈哈大笑。他虽然觉得武则天说的有点孩子气,但是也很赞赏她的泼辣性格。

唐太宗死了后,按照当时宫廷的规矩,武则天被送进尼姑庵。这当然是她很不情愿的。

唐高宗在他当太子的时候,就看中了武则天。即位两年后,他把武则天从尼姑庵里接出来,封她为昭仪(妃嫔的称号)。后来,又想废了原来的王皇后,立武则天做皇后。这件事遭到很多老臣的反对,特别是高宗的舅父长孙无忌,说什么也不同意。

武则天私下拉拢一批大臣,在高宗面前支持武则天当皇后,有人对高宗说:“这是陛下的家事,别人管不着。”唐高宗这才下了决心,把王皇后废了,让武则天当皇后。

武则天当了皇后以后,就使出她那果断泼辣的手段,把那些反对她的老臣一个个降职、流放,连长孙无忌也被逼自杀。

不多久,那个本来已经十分无能的高宗害了一场病,成天头昏眼花,有时候连眼睛都张不开。唐高宗看武则天能干,又懂得文墨,索性把朝政大事全交给她管了。

武则天掌了权,渐渐不把高宗放在眼里。高宗想干什么,没有经过武则天同意,就干不了。唐高宗心里气恼,有一次,他跟宰相上官仪(上官是姓)商量。上官仪是反对武则天掌权的,就说:“陛下既然嫌皇后太专断,不如把她废了。”

高宗是个没主意的人,听了上官仪的话,说:“好,那就请你去给我起草一道诏书吧。”

两个人的说话,被旁边的太监听见了,那些太监都是武则天的心腹,连忙把这件事报告武则天。等上官仪把起草好的诏书送给高宗,武则天已经赶到了。她厉声问高宗说:“这是怎么回事?”

唐高宗见了武则天,吓得好像矮了半截。他把上官仪起草的诏书藏在袖子里,结结巴巴地说:“我本来没这个意思,都是上官仪教我干的。”

武则天立刻下命令把上官仪杀了。

打那以后,唐高宗上朝,都由武则天在旁边监视;大小政事,都得由皇后点了头才算数。

公元683年,高宗死了。武则天先后把两个儿子立为皇帝——中宗李显和睿(音ruì)宗李旦,都不中她的意。她把中宗废了,把睿宗软禁起来,自己以太后名义临朝执政。这一来,又遭到一些大臣和宗室的反对。

有个官员徐敬业被武则天降职,借这个由头,在扬州起兵反对武则天。武则天找宰相裴炎商量。裴炎说:“现在皇帝年纪大了,还不让他执政,人家就有了借口,只要太后把政权还给皇帝,徐敬业的叛乱自然会平息。”

武则天认为裴炎跟徐敬业一样,都想逼她下台,一气之下,就把裴炎打进牢监;又派出大将带领三十万大军讨伐徐敬业。徐敬业兵少势孤,抵抗了一阵,就失败了。

接着,又有两个唐朝宗室——越王李贞和琅琊王李冲起兵反对武则天,也被武则天派兵镇压了。

经过这两场小小的兵变,全国恢复了安宁,没有人再敢反对武则天。武则天巩固了她的统治,就不满足太后执政的地位了。

有个和尚猜到了太后的心思,伪造了一部佛经,献给武则天。那部佛经里说,武则天本来是弥勒佛投胎到人世来的。

佛祖派她下凡,就是要让她代替唐朝皇帝统治天下。

又过了几月,有个官员名叫傅游艺,联络了关中地区九百多人联名上书,请求太后即位称帝。武则天一面推辞,一面提升了傅游艺的官职。结果,劝她做皇帝的人越来越多。据说当时文武官员、王公贵族、远近百姓、各族首领、和尚道士,上劝进表的有六万多人。

公元690年九月,武则天接受大家的请求,自称圣神皇帝,改国号为周。她就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名人故事:女皇帝武则天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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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曲突徙薪的历史典故_1000字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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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东汉)班固《汉书·霍光传》。

【释义】曲:弯;突:烟囱;徙:迁移,移动;薪:柴草。把烟囱改建成弯的,把灶旁的柴草搬走。比喻事先采取措施,才能防止灾祸。

历史典故

霍光,字子孟,他是西汉中期的权臣,汉武帝临终时,霍光遵从遗诏辅佐汉昭帝。汉昭帝死后,霍光迎立昌邑王刘贺为帝,不久又迎立汉宣帝。霍光执政二十多年,辅佐汉昭帝、汉宣帝两代帝王,有功于汉朝,受封为博陆侯。

茂陵的徐生看霍氏家族生活过度奢侈,曾经多次上书汉宣帝,请求不要过分放纵霍家,对于他们奢侈成性的生活应该及时加以制止,以免造成后患,但都没有引起朝廷的重视。霍光死后,果然有人告发霍光的后代阴谋叛乱,汉宣帝下令镇压,给举报、镇压的相关人给予了奖赏,而茂陵徐生没有受到任何奖赏。因此,有人给汉宣帝讲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客人去拜访他的朋友。客人看到主人家的烟囱是直筒的,在周围还堆满了干燥的柴草,便对主人说:“要把烟囱改成弯曲的,并把干燥的柴草搬到别处去,离开烟囱越远越好。否则的话,将要引起火灾。”主人听了不置可否,心想: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有什么事,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过了不久,这家果然失火了。邻居们纷纷赶来救火,大家共同努力,终于把大火扑灭了。主人于是杀牛摆酒,感谢救火的邻居们。凡是救火时被烧伤的都被安置到上座,其余的则依次而坐。主人举杯敬酒,感谢邻居们的帮助,却始终没有提到那个建议改建烟囱、搬走柴草的客人。

于是,有一个人对主人说:“假如听从客人的劝说,就不会发生火灾,也不用杀牛摆酒了。现在感谢各位前来救火的邻居,却忘掉了那位劝您防患于未然的客人。”主人听后才明白过来,赶紧命人请来了那位客人。

汉宣帝听完了这个故事,深有感触,于是就赏赐给茂陵徐生绢帛十匹,并任命他为郎官。

【成长心语】

习惯是很可怕的,如果你习惯于安逸的生活,便会失去改变的勇气;如果你习惯于一个人的照顾,便会失去自理的能力……当一切都变成习惯时,人生也就变得平淡如水了。并非所有的习惯都会将你引向如水的幸福,有些习惯本身是具有危险的。一味地按照习惯去考虑问题,不仅不能使危险远离自己,防患于未然,反而会使危险一步步逼近,直到爆发。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将危险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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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趾高气扬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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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历史的故事,其运用是为更好传达思想情感的,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趾高气扬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出处】

(春秋)左丘明《左传·桓公十三年》。

【释义】

趾高:走路时脚抬得很高;气扬:意气扬扬。走路时脚抬得很高,神气十足。形容骄傲自满、得意忘形的样子。

【历史典故】

公元前701年春,楚国掌管军政的莫敖屈瑕率军在郧国的城邑蒲騷(今应城西北)与郧、随、蓼等诸侯国的联军作战。由于对方盟国众多,屈瑕准备请求楚王增派军队。将军斗廉认为,敌方盟国虽多,但人心不齐,只要打败郧国,整个盟国就会分崩离析,他建议集中兵力迅速攻破蒲騷。屈瑕采纳了斗廉的建议,果然大获全胜。

屈瑕本就是个看重外表,且无自知之明的人,有了这次的胜利,他就骄傲起来,自以为是常胜将军,从此任何敌人他都不放在眼里。过了两年,楚王又派屈瑕率军去攻罗国。出师那天,屈瑕全身披挂,威风凛凛的。

送行的大夫伯比返回的时候,对给他驾车的人说:“我估计屈瑕这次出征一定要吃败仗,你看他走路的时候脚抬得那么高,一副神气十足的样子,还能冷静地、正确地指挥作战吗?”

伯比越想越不妥,就去求见楚王,建议楚王给屈瑕增加军队,但楚王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回宫后,楚王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他的夫人邓曼。邓曼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子,她听了楚王的话,认为伯比说得很有道理,也建议楚王应该赶紧派兵去援助,否则就来不及了。

楚王听了夫人邓曼的话,这才恍然大悟,立即下令增派部队前去支援,但是已经晚了。屈瑕到了前线,不可一世,武断专横到了极点。楚军来到罗国都城时,对方早就整军待战,而屈瑕则一点也不做戒备。结果遭到了罗军与卢濡的军队的两面夹攻,楚军死伤惨重,屈瑕也因战败而自杀身亡了。

【成长心语】

要想获得成功,应保持谦逊。缺乏这样的素质,没有这样的准备,就难以成就大业。骄傲的人,往往眼高于顶,往往拒人于千里之外,往往易引起别人的反感,甚至遭人厌弃。如果是身居高位的人目中无人,必定会因其地位而给民众带来巨大的灾难;谦逊的人,平易近人,尊重别人,别人乐于跟他打交道。谦逊是一种极为难得的美德,它能够促使人不断地进取,主动去做应该做的事。才干是成功的必要条件,谦逊是成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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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丘之貉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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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时有一个名人叫杨恽,他的父亲是汉昭帝时的丞相杨敞,母亲是文史学家司马迁的女儿。他自幼便受到良好的教养,未成年时就成了当朝的名人。汉宣帝时大将霍光谋反,杨恽最先向宣帝报告。

事后被封平通侯,当时在朝庭中做郎官的人,贿赂之风极炽,有钱的人可用钱行*,经常在外玩乐;无钱行*的人,甚至一年中也没有一天休息。杨恽作中山郎后,便把这些弊病全部革除,满朝官员都称赞他的廉洁。

但他因少年得志,又有功劳,便产生了骄傲自满,结果与太仆长荣(长荣是宣帝旧友,最得信任)发生意见。

有一次,杨恽听见匈奴降汉的人说匈奴的领袖单于被人杀了,杨恽便说:“遇到一个这样不好的君王,他的大臣给他拟好治国的策略而不用,使自己白白送了命,就像我国秦朝时的君王一样,专门信任小人,杀害忠贞的大臣,结果国亡了。如果当年秦朝不如此,可能到现在国家还存在。从古到今的君王都是信任小人的,真像同一山丘出产的貉一样,毫无差别呀!”就这样,杨恽被免职了。

自古君王勇于改过,不信馋言者能有几人,杨恽仅被免职,已是不幸中之大幸了。“前汉书”:“杨恽传”的原文是“古与今,如一丘之貉。”丘,土阜也,四边高,中央低的土堆;貉,音合,俗称树貉,状似狐小,毛黄褐色,深厚而温滑,可做皮袍。后来的人将这两句话引申成“一丘之貉”一句成语,来此喻同类没有差别,像在同一个山丘里生长的貉一样,形体都是相同的。

这成语在应用时,都是用来形容反面的事物,即使是形容否定的事物;含有不屑一谈和讥诮的口吻。例如说有一群人专门造谣生事,无事生非,故意与人为难,他们中间没有一个是好人,就可说:这批东西都是“一丘之貉”,哪有一个是好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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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东山再起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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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安,字安石,陈郡阳夏(今河南太康)人,生于东晋元帝大兴三年(320年)。父亲谢哀曾做过太常卿(管理礼仪、祭祀的高级官员)。谢安年轻时就很有才气,精通诗文,能言善辩,爱好音乐和书法,写得一手出色的行书。东晋大臣王导很器重他,因此他年轻时就出了名。

有一次,朝廷派人请他担任佐著作郎(协助编修史书的官员),他一口拒绝了,就寓居于会稽东山(今浙江上虞县东南)。这里风景优美,山明水秀。他和好朋友王羲之等人一起游山玩水,作诗写文,或打猎钓鱼。后来,谢安的名声越来越大,朝廷一再要他出来做官。

谢安迫不得已,才在扬州刺史(州的最高行政长宫)庚冰手下当了一个多月的官,便又告退回家了。不久朝廷又派他担任尚书郎(协助尚书办事的官员),他还是不上任。出来做官,他也回信加以拒绝。因为他屡次违抗任命,朝廷降下罪来,终身不许他做官。谢安就隐居于东山。

有一天,他和孙绰等人坐上木船,到大海上去观览景色,小船离岸之后,越驶越远,忽然刮起大风,海浪拍打着小船,颠簸不定,大家都很害怕,有人就喊叫起来:“赶快回去吧!”谢安却神色自若,稳坐船头,口中不停地吟咏着诗句。

船夫见谢安如此镇定,心里非常高兴,并继续划船前进。风越刮越大,这时谢安才慢慢地间船夫:“你还往前划,一会儿怎么回去呀?”于是船夫才掉转船头,把船划向岸边。上岸以后,大家都佩服谢安的胆量。

谢安不肯出来做官,过着清闲的日子。当时在士大夫中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谢安不肯出山,叫平民百姓怎么办啊!”朋友们都劝他出来为国家办事。就这样,谢安直到四十多岁,才走出东山,踏上仕途,到东晋朝廷里做了官。后来人们就把谢安重新出来做官,称为“东山再起”。

谢安出山后不久,晋简文帝就死了。大将军桓温听说后,为了自己能当上皇帝,就率兵以祭祀之机,想除掉谢安和王坦之两位大臣,搬掉这两块绊脚石。他进驻到建康(今江苏南京市)城外的新亭,并在新亭埋下伏兵,派人去邀请谢安和王坦之,准备杀害他们。

王坦之接到邀请,心里十分害怕,就问计于谢安,谢安神色自若地说:“晋朝的存亡,在此一行。”他们一同来到新亭,会见桓温,只见室内外一派杀气,王坦之吓得汗流侠背,谢安坦然入席坐定,对桓温说:“我听说有道的诸侯,应该镇守四方,你为什么在幕后埋下伏兵呢?”

桓温见他的阴谋暴露出来,笑着辩解说:“这是为了自卫,不得不这样!”结果,桓温不但没有对他们下毒手,也未敢夺取帝位,东晋由此避免了一场动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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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史典故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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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文豪苏轼,字子瞻,号东坡,他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为人所熟知。其诗词歌赋,水平之高,数量之多,在中国古代文坛上都是屈指可数的。但他的宦海生涯并不顺利,虽然也曾官至三品,任过礼部尚书、翰林、皇帝侍读等要职,但的是作迁客骚人,一生被放逐的时间远远大于“在庙堂”的时间。虽然仕途坎坷,但他的名气却很大,身后更是千年传颂不衰。

1057年,22岁的苏轼和19岁的弟弟苏辙在其父苏洵带领下进京赴试,在仁宗皇帝举行的殿试考试中,双双考中进士,名震京师,可谓少年得志。当时的大文学家、宰相欧阳修在读到苏轼的文章时说:“看他的文章,我的汗都快下来了,再过三十年,就没人知道我了,而只知道他了。”仁宗皇帝更是高兴地说:“我今天为儿孙选了两个好宰相。”

苏辙和苏轼兄弟俩都是京官,苏辙任尚书右丞,苏轼任翰林学士丞旨。有一个人同他们是旧交,想求取官职。他在苏辙那边呆了很长时间没有如愿,便满怀希望转到苏轼这边来。他说:“我很想在翰林学士院谋个职,请你帮忙说几句话。”苏轼未置可否,却讲起了故事:“过去,有个穷得叮当响的人去盗墓。棺材里坐着个赤条条的人,他对盗墓者说:我是汉代的杨王孙哪!临死的时候,我嘱咐儿子实行裸葬。所以,没有钱周济你呀!盗墓的又花了好大力气掘开另一座坟,里面的人打扮像国君。死者自我介绍:我是汉文帝。驾崩之前,我留下遗诏叫臣下不要用金玉财宝陪葬。这里连器皿都是陶制的,你能得到什么呢?盗墓者见旁边还有紧紧相连的两座坟,便掘开了左边的那座。死者皮包骨头,眼珠深深地凹在眼眶里。他说:我是伯夷,你没有听说吗?我是饿死在首阳山的,你想想看,饿死的人身上能有分文吗?盗墓的还想挖右边那座坟,伯夷好心相劝:那是我的哥哥叔齐。我这个做弟弟的瘦成这个样子,他还能像个人吗?”

苏轼拿这个故事作比喻:伯夷是苏辙,叔齐是自己;苏辙满足不了你的要求,我苏轼就能满足吗?还是不要张口吧!朋友会意,竟忍不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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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成语典故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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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哲学家庄子的思想集道家思想之大成.庄子对名利非常淡泊,却喜好沉思,对各种事物都有自已独到的见解。一天,庄子和好友惠子同去濠水边游玩,只见不流缓缓,清澈见底,石缝之上,鱼儿悠闲地摆动着美丽的尾鳍。庄子不由地赞叹说:你看这些鱼儿出游从容,在水里多么快乐啊!惠子说: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呢?庄子反问道: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晓得鱼的快乐呢?

惠子说:我不是你,不知道你的内心可你也不是鱼,怎能知道鱼的快乐呢?庄子回答说:因为我到了濠水桥上,看见鱼儿在从容不迫、自由自在地游,所以觉得鱼很快乐。这时风在吹,鸟在飞,水在流,庄子和惠子在辩论着,小鱼儿依然在从容不迫地悠游。人如果想和鱼儿一样自由快乐,从容不迫,就需要身体和心理都健康,这就需要我们培养健康的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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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考古诗词常用典故

全文共 3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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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是高考的第一场,语文成绩的好坏,对后面的考试有着重要影响。而语文科目中,古诗词文学鉴赏占有很大比重,是每年必考的内容,考生普遍感觉难度较大,高考临近,将一些常用的古诗词典故汇总如下,希望能帮各位节省复习时间,更好地应对语文考试。

1、月老

传说唐朝韦固月夜里经过宋城,遇见一个老人坐着翻检书本。韦固前往窥视,一个字也不认得,向老人询问后,才知道老人是专官人间婚姻的神仙,翻检的书是婚姻簿子(见《续幽怪录·定婚店》)。后来因此称煤人为月下老人,或月老。

2、月亮对月思亲——引发离愁别绪,思乡之愁。

如“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静夜思》)如“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李煜《虞美人》)望月思故国,表明亡国之君特有的伤痛。如“碛里征人三十万,一时回首月中看。”碛,沙漠,茫茫大漠中几十万战士一时间都抬头望着东升的月亮,抑制不住悲苦的思乡之情。

3、柳树以折柳表惜别。

汉代以来,常以折柳相赠来寄托依依惜别之情,由此引发对远方亲人的思念之情以及行旅之人的思乡之情。如1987年曾考过的《送别》诗:杨柳青青着地垂,杨花漫漫搅天飞。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

由于“柳”、“留”谐音,古人在送别之时,往往折柳相送,以表达依依惜别的深情。这一习俗始于汉而盛于唐,汉代就有《折杨柳》的曲子,以吹奏的形式表达惜别之情。唐代西安的灞陵桥,是当时人们到全国各地去时离别长安的必经之地,而灞陵桥两边又是杨柳掩映,这儿就成了古人折柳送别的着名的地方,如“年年柳色,灞陵伤别”的诗。后世就把“灞桥折柳”作为送别典故的出处。故温庭筠有“绿杨陌上多别离”的诗句。柳永在《雨霖铃》中以“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来表达别离的伤感之情。

“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说的是笛声中《折杨柳》的曲子倒是传播得很远,而杨柳青青的春色却从来不曾看见,以此来表达伤春叹别的感情。

“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说的是今夜听到《折杨柳》的曲子,又有何人不引起思念故乡的感情呢?

4、蝉以蝉品行高洁。

古人以为蝉餐风饮露,是高洁的象征,所以古人常以蝉的高洁表现自己品行的高洁。《唐诗别裁》说:“咏蝉者每咏其声,此独尊其品格。”

由于蝉栖于高枝,餐风露宿,不食人间烟火,则其所喻之人品,自属于清高一型。骆宾王《在狱咏蝉》:“无人信高洁。”李商隐《蝉》:“本以高难饱”,“我亦举家清”。王沂孙《齐天乐》:“甚独抱清高,顿成凄楚。”虞世南《蝉》:“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他们都是用蝉喻指高洁的人品。

5、草木以草木繁盛反衬荒凉,以抒发盛衰兴亡的感慨。

如“过春风十里,尽荠麦青青。”(姜夔《扬州慢》)春风十里,十分繁华的扬州路,如今长满了青青荠麦,一片荒凉了。“旧苑荒台杨柳新,菱歌清唱不胜春。”吴国的旧苑荒台上的杨柳又长出新枝(荒凉一片),遥想当年这里笙歌曼舞,那盛景比春光还美(不胜春:春光也不胜它)。这里是以杨柳的繁茂衬托荒凉。

“阶前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杜甫《蜀相》)一代贤相及其业绩都已消失,如今只有映绿石阶的青草,年年自生春色(春光枉自明媚),黄鹂白白发出这婉转美妙的叫声,诗人慨叹往事空茫,深表惋惜。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刘禹锡《乌衣巷》)朱雀桥边昔日的繁华已荡然无存,桥边已长满杂草野花,乌衣巷已失去昔日的富丽堂皇,夕阳映照着破败凄凉的巷口。

6、南浦在中国古代诗歌中,南浦是水边的送边之所。

屈原《九哥·河伯》:“与子交手兮东行,送美人兮南浦。”江淹《别赋》:“春草碧色,春水渌波,送君南浦,伤如之何!”范成大《横塘》:“南浦春来绿一川,石桥朱塔两依然。”古人水边送别并非只在南浦,但由于长期的民族文化浸染,南浦已成为水边送别之地的一个专名了。

7、长亭是陆上的送别之所。

李白《菩萨蛮》:“何处是归程?长亭更短亭。”柳永《雨霖铃》:“寒蝉凄切,对长亭晚。”李叔同《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很显然,在中国古典诗歌里长亭已成为陆上的送别之所。

8、琴瑟(1)比喻夫妇感情和谐,亦作“瑟琴”。

《诗·周南·关雎》:“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又《小雅·常棣》:“妻子好合,如鼓琴瑟。”

(2)比喻兄弟朋友的情谊。

陈子昂《春夜别友人诗》:“离堂思琴瑟,别路绕出川。”

9、秋水秋水,喻指眼睛,形容盼望的迫切。《西厢记》第三本第二折“望穿他盈盈秋水,蹙损他淡淡春山。”春山,指眉。

10、鸿雁

《汉书·苏轼传》载,匈奴单于欺骗汉使,称苏武已死,而汉使者故意说天子打猎时射下一只北方飞来的鸿燕,脚上拴着帛书,是苏武写的。单于只好放了苏武。后来就用“鸿燕”、“雁书”、“雁足”、“鱼雁”等指书信、单讯。如晏殊《清平乐》:“生笺小字,说尽平生意。鸿雁在云鱼在不,惆怅此情难寄。”李清照词云:“雁字回时,月满西楼。”李清照另一首词云:“好把音书凭过雁,东莱不似蓬莱远。”大雁在这里是传书的信使。

11、神器指帝位、政权。

《老子》:“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己。天下神器,不可为也。”

12、冰雪以冰雪的晶莹比喻心志的忠贞、品格的高尚。

如“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王昌龄《芙蓉楼送辛渐》)冰心:高洁的心性,古人用“清如玉壶冰”比喻一个人光明磊落的心性。再如“应念岭海经年,孤光自照,肝肺皆冰雪。”岭南一年的仕途生涯中,自己的人格品行像冰雪一样晶莹、高洁。

13、陶朱春秋时越国大夫范蠡的别号。

相传他帮助勾践灭吴后,离开越国到陶,善于经营生计,积累了很多财富,后世因此以“陶朱”或“陶朱公”来称富商。

14、祝融

传说中楚国君主的祖先,为高辛氏帝喾的火正(掌火之官),以光明四海而称为祝融,后世祀为火神;由此,火灾称为祝融之灾。

15、螟蛉《诗·小雅·小宛》:“螟蛉有子,蜾赢负之。”蜾赢(一种蜂)捕螟蛉为食,并以产卵管刺入螟蛉体内,注射蜂毒使其麻痹,然后负之置于蜂巢内,作蜾赢幼虫的食料。古人错以为蜾赢养螟蛉为子,因把作为螟蛉养子的代称。

16、连理枝、比翼鸟作恩爱夫妻的比喻。

连理枝指连生在一起的两棵树。比翼鸟,传说中的一种鸟,雌雄老在一起飞,古典诗歌里用作恩爱夫妻的比喻。相传旧中国时宋康王夺了随从官韩凭的妻子,囚禁了韩凭。韩自杀,他的妻子把身上的衣服弄腐,同康王登台游玩时自投台下,大家拉他衣服,结果撑是跌下去,死了,留下遗书说是与韩凭合葬,康王却把他们分葬两处。不久,两座坟上各生一棵梓树,十天就长得很粗大,两棵树的根和枝交错在一起,树上有鸳鸯一对,相向悲鸣。白居易的《长恨歌》:“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有了这些句子,难怪人们把结婚称为“喜结连理”。

17、孔方兄

因旧时的铜钱有方形的孔,所以人们把钱称为孔方兄(含诙谐兼含鄙视意)。

18、青梅竹马

出自李白的《长干行》:“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后来用“青梅竹马”形容男女小的时候天真无邪,也指幼小时就相识的伴侣。

19、问鼎以问鼎比喻图谋帝王权位。

《左传·宣公三年》:“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雒,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三代以九鼎为传国宝,楚子问鼎,有凯觎周室之意。后遂以问鼎比喻图谋帝王权位。

20、见背背,离开。谓父母去世。

李密《陈情表》:“生孩六月,父母见背。”

21、逐鹿

《汉书·蒯通传》:“且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颜师古注引张晏曰:“以鹿喻帝位。”后来用逐鹿比喻群雄并起,争夺天下。魏征《述怀》:“中原初逐鹿,投笔事戎轩。”

22、三尺是法律的代名词。

三尺,也叫“三尺法”,是法律的代名词。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所以称“三尺法”

23、杜康

《说文解字·巾部》:“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少康,杜康也。”后即以杜康为酒的代称。曹操《短歌行》:“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24、鸿鹄鸿鹄飞得很高,常用来比喻志气高远的人。

《史记·陈涉世家》:“陈涉太息曰:‘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25、秦晋

春秋时,秦晋两国为婚姻,后因称两姓联姻为“秦晋之好”。《西厢记》第二本第一折:“倒赔家门,情愿与英雄结婚姻,成秦晋。”

26、彭祖

彭祖,传说故事人物,生于夏代,至殷末时已八百余岁,旧时把彭祖作为长寿的象征,以“寿如彭祖”来祝人长寿。

27、谢家唐宋诗词不达意处常用“谢家”之典,这些典故所指意义上主要有二:

(1)用谢安、谢玄家事,意指人有风度。《世说新语·言语》载,谢安曾问子侄:为什么人们总希望自己的子弟好?侄子谢玄回答说:“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阶庭耳。”这是说,谢安子弟讲究举止风度,其服饰端庄大方如芝兰玉树一般。故用其事指有风度的人。辛弃疾《泌园春·叠嶂西驰》:“似谢家子弟,衣冠磊落,相如庭户,车骑雍容。”

(2)指山水诗人谢灵运之事。《宋书·谢灵运传》载:灵运于会稽山“修营别业,傍山带江,尽幽居之美”。后用此事指居家的幽美。

28、鸡肋

鸡的肋骨,“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比喻没有多大价值,没有多大意思的事情(见于《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29、婵娟

婵娟,姿态美好,多用于形容女子;因人们常喻月为美女,故称月亮婵娟。

30、献芹

《列子·杨朱》有一个故事说,从前有个人在乡里的豪绅面前大肆吹嘘芹菜如何好吃,豪绅尝了之后,竟“蜇于口,惨于腹”。后来就用“献芹”谦称赠人的礼品菲薄、或所提的建议浅陋。也说“芹献”。高适《自淇涉黄河途中作》:“尚有献芹心,无因见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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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破天荒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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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pò tiān huāng

【成语故事】

天荒,本指浑沌未开的原始状态,比如盘古开天地。这里的天荒是指荒凉而落后的地区。把荆南地区称做"天荒",是讥笑那里几十年没能有一个人上榜提名。

唐宣宗大中四年,荆南应试的考生中终于有个叫刘蜕的考中了,总算破了"天荒"。当时,魏国公崔弦镇守荆南一带,得知刘蜕考中进士,便写信表示祝贺,并赠他70万"破天荒"钱。刘蜕不肯接受崔弦所赠之钱,在给崔弦的回信中,他写道:"五十年来,自是人废;一千里外,岂曰天荒。"

旧时文人常用"破天荒"来表示突然得志扬名。现在用来指从未有过或第一次出现的新鲜事。

典故】唐荆州衣冠薮泽,每岁解送举人,多不成名,号日天荒解。刘蜕舍人以荆解及第,号为‘破天荒’。

宋·孙光宪《北梦琐言》第四卷

【释义】指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

【用法】作宾语、定语、状语;指从未出现过的事

【结构】动宾式

【近义词】前所未有

【相反词】司空见惯

【押韵词】人谋不臧、捉贼捉赃,捉奸捉双、搅海翻江、软玉娇香、杨虎围匡、化被万方、行不逾方、乞穷俭相、鲁殿灵光、志洁行芳、......

【年代】古代

【灯谜】战胜自然灾害

【歇后语】半天云里长满草

【英文】occurforthefirsttime

【德语】nochniedagewesen

【日文】破天荒(はてんこう),未曽有(みぞう),前代未聞(ぜんだいみもん

【法文】sansprécédent

【成语例句】

◎ 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妈死了,他就这样形同虚设,这回他破天荒地用满是老茧的手摸摸我的头。

◎ 但是一天晚上,海门抱着他的宝贝儿子找到我门上来了,进门就一个劲地让他儿子叫叔叔,这可是破天荒第一回。

◎ 今年春节,叶家终于破天荒杀了年猪,人均比上年增收300多元。

[历史典故:破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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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网开三面典故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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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汤王是商朝的开国帝王,他姓子,名履,是商族先祖契的第十四代子孙。契曾帮助禹治水有功,帝舜即位后,任命契为司徒,令他施行五伦(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姐妹、夫妇循礼、对朋友忠诚宽容、同道相谋(君仁臣忠)),来教导老百姓做人的道理,更封契于商,赐姓子,这就是商部落的始祖。从大禹到桀,夏朝一共持续了四百多年的时间。夏桀是一个极端残暴、放荡的人。他的暴政激起了各部落人民的极度不满。而商部落的领袖汤是一个贤明的首领,他关心百姓疾苦,勤政爱民,很受拥戴。 一天,汤外出处理政务,在路上看见一人个人正在捕鸟。那人支开一张像笼子般的大网,将四面都拦住,准备捕获来自各方向的禽鸟。此时,那猎人正向天祷告,期盼能捕获更多的猎物,嘴里还喃喃地说:“凡是天空落下的,从地面洞穴里钻出来的,自四面八方跑过来的,无论是飞得高的还是低的,向东走的还是向西行的,都统统进到我的网里来。”,他祷告的声音刚落,汤就走过去对那个人说:“哎呀,你这种方法太残忍了!这不是把所有的禽兽都打光了吗?不能干出这种赶尽杀绝的事情来啊!”说着,汤亲手收拢起三面网,只给猎人留下一张网。然后,像做祈祷那样,他轻轻的低声说道:“哦,飞禽哟,走兽哟,想往左的就往左,想向右的就向右;愿高飞的尽情飞,乐钻洞的块入穴;随意而去,投奔自由。如果没有办法,无可遁逃,就进入这张网吧!这也是自投罗网,无可奈何!”,四方诸侯听说了这件事情,都非常感动,无不由衷地赞颂汤的盛德,高兴地说:“汤王真是仁德到了极点了,对禽兽都爱护有加,何况是对人呢?真是圣君啊!”于是纷纷来归顺商汤,前后总共有四十六国之多。汤王统治的范围越来越大,国力也越来越强盛。而夏桀这个贪酒好色的君主,却拿人命当儿戏,又时常掠夺劳力,导致农民不能按时耕种庄稼,最后搞得天怒人怨,老百姓恨桀恨到了极点,都希望他早早灭亡。于是汤顺天命,应人心,讨伐夏桀,诸侯归服。汤取代夏桀,平定海内,建立了商朝。商汤还任用伊尹为宰相,辅助国政,使国内政治清明,人民安居乐业,天下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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