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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三上学期作文【汇编20篇】

上帝既造就天才,也造就傻瓜,这不取决于天赋,完全是个人努力程度不同的结果。小编收集了磨炼成就人生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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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想初三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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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理想”这个词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陌生吧,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理想,而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治癌专家,为人们产除这个魔鬼。

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不知道每天有多少的人的性命被他无情夺走,科学家们和医生们想方设法治服它,但它还是十分猖狂,无情的威胁着人类,它夺走了千万户人家的幸福,吞掉了成千上万条人的生命,像周总理辛苦为人民服务了一生,最后还是被这个魔鬼无情地掠走了。

能使理想变为现实,那是多么美好啊!我希望自己在忽然之间长大,当上“神奇医院”的治癌专家,我们医院还有一种高科技的发明,“癌症预诊器”,使医生可以轻易的从电脑屏幕上看到患者的可疑细胞,如果是早期患者,只需吃一粒“健康丸”,不出三天就会康复,如果是晚期患者,只需注射一针“消毒素”,病人病情就会有好转,再吃一粒“抗癌丸”就可以完全康复,我还要发明一种防癌疫苗,到工厂、学校、社区为人们打预防针,做xx预防。

虽然,这只是我的一个梦想,但我却相信只要我努力学习,将来长大去不断研究,这个理想总有一天会成为现实,使全世界的人不再受癌症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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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三日记200字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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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人生第一次打乒乓球。

从小都没打过乒乓球的我,因为体育课其他人都在打,自己也不得不加入其中。刚拿起球拍,我想:看了这么多乒乓球世锦赛,自己应该能模仿他们的发球方式来打吧?我自信地将球飞到空中,右手一挥,打空了,很尴尬。一旁的同学笑了。我又试了3次,都以失败告终。他们让我在一旁看。看了一会儿我才知道,自己拿拍子的方式不对,不应该用写字那种姿势。后来我又尝试了几下,虽然磕磕碰碰,但偶尔还是能打出奇妙的效果,感觉好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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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三成熟议论文

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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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你看,咱家橘林里的橘子就要成熟了。”青峰山腰上的杨子,一手扶在额前挡住迎面射来的太阳光,一手指向不远处的橘林说道,“等橘子都摘下来,一上市,咱家又要进笔钱了。”

“嗯……”站在杨子身后的妇女面对着炙热的阳光,轻轻地应道。

“妈?”杨子抿抿唇,声音小得像蚊子的叫声。

“什么?”站在杨子身后的妇女走上前,和杨子并肩站着,杨子竟高出她大半个头了。

“苹果手机最新款的上市了,我同学说功能挺好的……”杨子嗫嚅着,低下头,用脚去踢身边的小石子。

“嗯……”妇女仍是轻轻地应道,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杨子对于妇女冷静的回答有些着急了。杨子想要苹果手机很久了,每次同桌都要在他面前显摆他那部最新款的“苹果”,让杨子心里有种极不平衡的感觉。他做梦都想着某一天自己也有部那样的手机,可以好好炫耀一番,挫挫同桌的锐气。

杨子双颊憋得通红,右手抓着衣角,平整的校服被抓出一些衣皱来。

“妈……那个……”杨子深呼一口气,转向母亲,正想开口向母亲提买“苹果”的要求,无意间撇见母亲已染上白霜的两鬓,杨子愣了一下。记忆中的母亲,不是这样的啊!杨子心中的母亲,是那个满头青丝,有着爽朗笑容的美丽女子。什么时候,记忆中似乎永远不会老去了的母亲也沾染上了岁月的痕迹?是从父亲去世之后吗?

“杨子。”母亲的呼唤唤回沉思中的杨子。

“啊?妈,什么事?”杨子现在已然忘记自己要提的要求;突然间,杨子有些自责。

“很快就是你生日了吧?”母亲疲倦的面容忽然绽放出了笑容。

“嗯……”杨子闷闷地回答。

“我的儿子很快就18了呀!长得真快,都比妈妈高这么多了……”母亲的眼中流露出幸福的光芒,那是对未来无尽的向往。母亲伸出手,抚上杨子的脸。杨子抬起头,恰好撞上母亲那希冀的目光。杨子慌乱地避开。杨子现在真想抽自己两耳光。长大?难道长高就能自豪地说自己长大了吗?母亲含辛茹苦地拉扯自己十几年,牺牲了那么多,难道就只为换得到一个长高了的儿子?杨子双颊火辣辣的;什么同桌,什么“苹果”,现在已成为令杨子羞愧的罪魁祸首!杨子为自己可恶的索取而自责。杨子突然觉得,自己长这么大,从未成熟!

“杨子,等把橘子卖完,就给你买你想要的那部手机吧,就当你的成人礼。杨子,努力上学啊。”母亲把手放下,望着那片橘林,说道。

“不,妈,不用了……”杨子握了拳,坚定地说道。

“你不是想要很久了吗?”母亲疑惑地看向杨子。

“可是,妈,我想我该成熟了,我都十八了。不是吗?”杨子低下头,羞涩地回答着。

母亲眼中涌出泪水,重重地点了几下头,说:

“是啊,我的杨子,终于要长大了。”

风中,灿烂的阳光下,黄澄澄的橘子反射出漂亮的光芒。又一季成熟的芬芳,将飘进人们甜蜜的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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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老头》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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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时刻了,最后把《高老头》这本文学巨著给看完了。说它是文学巨著,自有他的道理。巴尔扎克把一八一九年到一八二零年初的巴黎描绘得栩栩如生,当你捧着这本书阅读着其中人物的各种语言,思想和动作,你就会从这位作者细致的语言中感受到当时巴黎的背景。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所写的《人间喜剧》中的第一部。在我眼里,这个作品是他所写的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当我在图书馆的书架上发现这本书的时候,我总幼稚的以为这种书给人以无聊的感觉,还没读完就觉得情绪压抑,无法再读下去。但是巨著就是有一股莫名的魅力,让我好奇地拿出这本书,并开始阅读,与巴黎当时的人物来一次近距离的接触,让我也成为当时的一员,去走访巴黎上流社会和一般平民。

既然标题为《高老头》,那本书的主人公自然是高老头不错。作者笔下的高老头是在当时巴黎中罕见的伟大的父亲。他的女儿都是有身份、有身价的伯爵的夫人,她们都已挤进当时巴黎的上流社会。而她们的父亲高老头对这两个女儿个性溺爱,当她们缺钱花的时候,他总是慷慨地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她们,即使已经被她们的贪婪"榨"得自己身无分文,一无所有,他也从不后悔。

他总是自欺欺人,他到死也惦记着他的两个女儿,认为他的女儿是世界上最有孝心的女儿。即使是一个吻、一个握手,他都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正因他从来不是一个人,那两个有孝心的女儿总是陪在他的身边。但是事实呢,那两个女儿在父亲临终前都不能满足父亲的一点点要求,去看看他。而是找出各种理由,托时刻,不去看那身无分文的父亲。当我看到此,为那高老头感到无比的怜悯,他付出了自己的所有爱,换来的却是女儿的冷眼白眼,这算什么?

而这本书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还有拉斯蒂涅。当他第一次来到巴黎的时候,是带着自己心中的理想,想在巴黎这个现代的社会,闯出自己的一片天空。他发奋学习,要在大学中获得学位,然后赚大钱。但是现实让他改变了对巴黎的最初印象。高老头对女儿的溺爱,为了钱而被两个女儿气死;伏脱冷"想弄大钱,就要大刀阔斧的干"的指点;以及鲍赛昂子爵夫人"越没有心肝,就越能步步高升"的告诫,让年轻人认识到金钱的重要性,让这个原本天真、正直的年轻人最终一步步地走进泥潭,选取抛弃自己的理想而走入上流社会,在埋葬高老头的同时,他也埋葬了自己的良心和善良,准备和这个社会挑战,让自己也成为这个上流社会的一分子。

《高老头》的作者生动形象的描述,在字里行间中透露着当时巴黎社会的腐败现象,揭露了金钱对人的巨大的腐蚀力量,以及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联,批判了当时巴黎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罪恶。行文更是连贯曲折,跌宕起伏,是一部值得一阅的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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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三作文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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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如一棵小树,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有阳光雨露、飞鸟云岚相伴,那是亲人和师友们无私的爱……

成长的背后,是父母的关爱。

每天清晨,当我还沉浸在睡梦中的时候,妈妈已经悄悄地爬起来,为我做早餐了。妈妈上夜班,爸爸就接过做早餐的任务。他们总是说,外面的东西不卫生又难吃,不如自己家做的。所以不管有多麻烦,有多累,他们总为我端出一份热气腾腾的早餐。豆浆、包子、面线糊……新鲜的早餐让人元气满满。多少次,刚一起床,我便看到爸爸在为我小心翼翼地剥着鸡蛋,这是奶奶从老家带来的鸡蛋,爸爸妈妈一口都舍不得吃,全部给了我。两只笨拙而粗大的手指把鸡蛋剥得坑坑洼洼,放入酱油中,它在碗中打了一个滚,披上了淡黄色的外衣。轻咬一口,洋溢在口中的不仅是蛋黄的芳香,更是亲情的甜密……

成长的背后,还是朋友的情谊。

五年级的时候,他把我带进了篮球队。那时的我,连运球都很困难。而他,已经是队里的球星了。教练让我当首发队员,可我却一次次的让他失望。一次外出打比赛时,教练为了磨练我,甚至给了我“无限开火”权,可是那一场比赛,我仍然像往常一样,一分未得……他,我的朋友,看出了我的不安与惶恐。训练结束后,暮色四合,球场上的灯光亮起来了。朋友拍拍我的肩膀:“来,我陪你再练练!”他的家离学校很远,回家需要一个小时,可每天每天,我们两个总是最后离开,踩着一路华灯,在校门口告别。从“饮水机管理员”一步步成长为队里主力。这首友情的歌一路伴随……

成长的背后,更是老师的鞭策。

上了初中后,我的成绩像医院里的心电图,一上一下。班主任看我日复一日在混沌中过日子,十分着急。那一天,老班抓住我,眼里喷出了火:“来,在后面的黑板上写下期末考决心!”不容我踌躇犹豫,他已经自作主张为我写下了高大的目标。“怎么样?”他盯着我,好像在下战书。我刚点下头,便后悔了。我仿佛能看到出成绩的那天,同学们的不屑与讥笑。为了防止这一幕发生,我每天都提前一小时起床背诵,晚上完成作业后继续钻研难题。每每想要放弃,我便会想到黑板上班主任那遒劲的大字,那个仿佛刻进了我心里的鲜红数字。顿时,我充满了动力。经历了几十个日夜的苦战,终于,我超越了自己……

在我成长的背后,有无数人在为我悄悄地付出。我愿意用我的每一片叶子,铭记每一缕阳光,每一朵云霞,每一声清脆的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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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感受一朵花的美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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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紧张的期末考试被时光老人悄然地带走了,迎来了期盼已久的快乐寒假,过了一个热闹而意义非凡的大年,我还亲手放烟了!这对于胆小的我,是个突破与的意料之外收获!

在大年初中一年级的中午,看着郁郁葱葱的大树;闻着这里清爽的空气;听着这里鸟儿动听的歌唱,疲劳的感觉顿时消失了,吃上了香喷喷的团圆饭后,就筹备放烟花了。

到了晚上,节日的氛围更浓了,到处张灯结彩,大家也不甘示弱,开始筹备放烟花了。走出大院的门外,来到一个草坪上,抬头仰望,只见一轮皎洁的月亮和两盏大大的灯笼,把夜晚装扮的格外明亮灿烂!

开始放烟花了,父亲拿出了一个礼炮放在空地上,点燃了引线之后,飞速地跑了回来。“砰”绚烂的烟花犹如花朵一般在天空中绽放了,放眼望去,天空被烟花占据了,五彩缤纷的,像春季的花儿一样艳丽,像天边的彩霞那样耀眼,像高空的彩虹那样光彩夺目!我一边观看,一边高声喝彩,就连一直沉默的母亲也被着这漂亮的烟花征服了,仰着头,站在烟花前发呆!

这个时候我忍不住要拿出我最喜欢的一种烟花:窜天猴。父亲点燃了它,它立刻在天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就像一个温顺的小精灵在跳舞。我深深被它吸引了,终于克服胆小的问题,在大伙的鼓励下,我勇敢地把它放在了地上,点燃了它,在旁边激动的母亲立刻用相机记录了这珍贵的突破瞬间,并不停地夸我,太棒了!太漂亮了!

然后,父亲又拿出更精彩的“彩珠筒”来,飞速点燃了它,我紧紧地握住彩珠筒的棒子,伴随“砰砰”的声音,天空又出现了五颜六色的花朵,就像一把把打开又合上的彩伞,被人看得痴迷。大家振奋地数着每一颗开放的“彩珠”,就像给家人与朋友们送出新年的一个个美好愿望。茫茫的夜空在它的点缀下,更是美不胜收!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一个个烟花相继点燃,让我想起了一句诗“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是啊,烟花响起,温暖了大地。辞去了冬季又迎来了春季,新的一年在漂亮的祝福声中开始了,我祝福大伙在蛇年里平平安安,心想事成,生活就像烟花一样精彩而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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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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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学习了《弟子规》中的“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所以,做任何事都要诚信,做到言行一致,不能不守信用。

这段话让我想起我看过的曾子杀猪的故事,曾子的妻子上街去,她的儿子跟在后面哭着要去,曾子的妻子没办法,对他说:“你回去吧,我回来杀猪给你吃。”曾子的妻子回来了,曾子就准备杀猪吃,他的妻子说:“我只是哄他玩,不必当真。”曾子说:“如果他小时候,你就骗他,他长大了,也会去骗别人。”说完,曾子就杀猪给孩子吃。

由此,我想:做人讲诚信,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人而无信,万事皆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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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话说千古风流人物作文李白_初三上册语文第六单元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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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中国这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里,有这麽一个人,他既机智过人又愚不可及,既坦率真诚有狡猾奸诈,既心胸豁达有小肚鸡肠,既是菩萨心肠又是小人嘴脸,没错,如此自相矛盾的人,正是被称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千古风流人物——曹操。

曹操出身于官宦之家,年轻时便当上了官,他厌恶官场的阴险狡诈,憎恨那些贪了官污吏,年轻气盛的他,有着鸿鹄之志,所以他不愿意与那些人同流合污。执政为民。见义勇为,为名除害,两袖清风。是老百姓心目中的清官。

东汉年间,天下大乱,烽火连天,民不聊生。他亲眼目睹这个动荡不安的社会,便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统一天下,并且已经牢牢的在他的心里扎下了深根。从此,他为了这个梦想开始在这条漫漫之路上艰苦跋涉

可是,他的人格却发生了巨变。竟忘恩负义的杀死了救他多次的项羽,残忍的杀害了神医华佗,而且对自己的手下的人疑心重重,消灭了大量军人队,引起了许多人的不满。这足以说明他是何等的奸,但是,在更多的时候,他表现的是雄。因为,就连亲刘贬曹的罗贯中,都无不赞叹他独特的智慧和英勇的胆魄!

有的人一生挥毫泼墨,也有的人一生与刀枪为伴。而曹操呢,却是文武双全。一生征战于沙场,却懂得广开言路,开张圣听,重视人才,而且满腹珠玑,难得一个全能之才。一句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足以可见他的狼子野心,他曾只身行刺暴君董卓,可见他那非凡的胆魄。他还大胆的使用空城计虚张声势并打败吕布,而且取得官渡之战的胜利,这是历史上典型的以少胜多的著名战役,可见他拥有多么卓越的政治和军事才能。

然而,一想做事严密的他,却在赤壁之战大败,这是他败得最惨的一回。面对人生最大的失败,刘备伐东吴兵败,损失惨重,最终因病崩逝。周瑜心胸狭隘被诸葛亮活活气死。杨仪也是畏了罪自己杀。然而,此时年近花甲的他,面对茫茫大海,发出强有力的感叹: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然后又积极的投入到沙场,英勇作战。如果他没有很好的心理素质和强键的体魄,在如此大年龄又怎能会作出那麽惊人的举动!

有人说,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孙权的江山是继承下来的,只有曹操的江山是靠自己打出来的!我想,这句话对于曹操来说,是当之无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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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走进初三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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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我步入中学的大门。中学,既是人生中的新起点,又是成长里的接力者。我不想离开童年,但生活却让我面对现实。于是,我终究还是怀着期待而又害怕的心情,迈向了我未来三年所在的地方,走进校园,走进教室。

进入枣林中学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前的,便是学校的食堂。我缓步走入食堂中,看到的便是深蓝色的坐椅和整洁白净的桌面交相辉映,给人以简洁大方之感。地板、墙砖和玻璃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明亮的光芒。面对这明亮干净的食堂,我的嘴边勾起了一抹微笑。

走出食堂,在它的前方十几米的地方,有一座小小的花坛,碧绿的草配上粉红的花,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再加上花坛中传来的蛐蛐的叫声,给整个画面更增几分动感与生机。花坛的后边和右边,有一片幽静的小园和一个报刊栏。前者使人在其中散步的时候感到平静与安心,后者使人在阅读之时感到愉悦与充实。

随后,我向右看去,便看到了一个旗杆。鲜红的红旗在旗杆上迎风飘扬,旗杆瞰俯着大地,如同一位战士,守卫在这一方土地。

我又向左看去,一栋雄伟宏观的教学楼令我眼前一亮,红色的墙,白色的砖,似是崭新的样子,但细看之下,仍能看出些许岁月残留的痕迹。

我走上楼梯,步入窗明几净的教室里,我的手着迷地抚摸着课桌、讲台和黑板。在这里,有多少学子日夜奋斗;在这里,有多少老师不眠不休;在这里,有多少日子彻底难眠。一想到我即将成为它们的主人,我的心中就激动了起来。我一定要勤学奋进、努力向上,让我因为教室而自豪感动,让教室因我而生辉。

这就是我未来三年所在的地方、这就是我未来三年要为之拼搏的地方、这就是我未来三年实现梦想的地方……让我从这里扬帆起航,走进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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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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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怀着寻找英雄的心情去读了戏剧大师莎士比亚的著作,同时是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在我眼中,他,不是个英雄。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认为,哈姆雷特是个无勇无谋的懦夫,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身为丹麦王子的他,从父亲亡魂口中得知是叔叔卑鄙地杀死了父亲——那个正直的丹麦王;又阴险地诱惑他的母亲——那位外表十分贞淑的王后;再使用诡计,骗过了所有的丹麦国民,占有了本不属于他的一切。得知真相后,哈姆雷特实在要负起复仇的责任,但是他除了嚷嚷着一定要报仇外,却没有干过一件对复仇有帮助的事。

他那“精明”的复仇计划中,除了装疯卖傻就毫无有效的措施,而且他装疯卖傻的用意让人难以理解。如果说他装疯卖傻是为了接近那个奸人,掩人耳目,倒也可以理解,甚至要为他的聪明才智拍手叫绝。然而,他这样做除了证实这个奸人所做的坏事,让他确信这是个谋杀兄长、篡夺王位的小人外,我实在看不出如何有助于复仇。他一点谋略也没有。

如果这是他绞尽脑汁想出来的“高明”的计策的话,我便无话可说。但他尽可运用他那出众的剑术,三下五除二了结了这个奸人,可是他却没有勇气去做,还要给自己的怯弱戴上“谨慎”的桂冠。他没有一点点气魄。

虽然最后奸王是死在了他的剑下。但是,从当时的情形来看,他是趁着情况混乱,看到母亲已经中毒身亡,而自己也身中剧毒,无药可救,被形势所逼,才举起手中那迟迟疑疑、犹犹豫豫,几次想举起又从未举起的复仇之剑。如果当时没有外部因素的刺激,哈姆雷特就还不能下定决心去复仇。

我始终不觉得他是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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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三读书笔记小王子

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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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小王子

他来自B612号小行星,那儿非常小——只比房子大那么一点儿——这使得他必须时时刻刻提防着猴面包树苗,否则这玩意儿长大了可会将他的小小星球覆盖。当然,这也是个好处,可以使他一天看到44次日落——小王子非常喜欢看日落。

他拥有一朵骄傲而美丽的玫瑰,耀眼得好比太阳,他很爱她。可是不久玫瑰的自负令小王子烦恼极了,于是他只好借着迁徙的鸟群逃走了。

他来到了325号﹑326号﹑327号﹑328号﹑329号330号星球分别遇见了号称统治一切的国王﹑坚持要大家崇拜他的爱慕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整天喝酒这件难为情的事而喝酒的酒鬼﹑认为自己拥有星星整天数星星的商人﹑在自己星球上点灯灭灯的守灯人﹑看上去很了解地理知识却拒绝亲自去勘探自己星球地理情况的地理学家。这些星球上的大人们做着在小王子看来毫无意义且荒谬的事,正如小王子所说的:“这些大人们真的是太古怪了。”

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

风当是祥和轻柔的,他披着亘古的月光而来,古老的歌谣、残破的断墙,小王子遇到了飞行员和狐狸,他们都与小王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故事的结局小王子让毒蛇咬死了他,他无法带着沉重的肉体回自己的星球,只能让自己的魂灵去与玫瑰重逢。

每每读到结尾,心中总是莫名的难过,谈不上是潸然泪下的感觉,只是有一丝说不出的惋惜和哀伤。

故事的叙述者是飞行员,在他口中故事缓缓展开。他即使长大了也不愿忘记小时候,永远保持一颗童心,所以他是唯一一个可以和小王子交朋友的成人。我想,这也许也是作者内心的独白:永远不要变得和那些拜金逐利的大人们一样。

我喜欢那只桀骜的狐狸,“如果被驯服了就会落泪的。”他说。狐狸孤独地在大地上游走,遇到了同样孤独的小王子。是狐狸教会小王子爱与责任,引导他回去找玫瑰,并告诉后者:“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得真切。”他就像一个智者,冷眼看这个世界,所以能看清事物本质。

我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长大,宫崎骏老先生说过:“成长是一笔交易,我们都是用朴素的童真与未经人事的洁白交换长大的勇气。”

心头陡然一颤。

难得长大了我们便不再拥有“朴素的童真与未经人事的洁白”了?

看完《小王子》我突然有了答案。

对,我们无法像小王子一样永远长不大,但我们却可以像飞行员那样他即使长大了也不忘记小时候,只要永远保持一颗童心,我们就永远是孩子。

《小王子》不仅是献给孩子们的,更是献给大人们的。所以这是一部非常适合亲子共同阅读的童话。

我们应记得那一次相逢,忧郁善良的小王子、桀骜不驯的狐狸、永保童心的飞行员,他们都活进了我们心里。去守护那朵自己的玫瑰、去寻找那只神秘的狐狸吧!也许那时,我们可以不必再掩帘听雨、兀自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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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三励志作文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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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从那里开始

夜,凉如水。一些都静悄悄的,风中仿佛传来梦儿的轻呓。树影婆娑。慵懒的暗黄色的灯光打在纯白的墙上,给冰冷的房间平添了几丝温暖。

我斜倚着墙壁,贪婪的注视着手中厚实的书籍。我轻轻地抚摸着封面,封面并不光滑,某上去有一种沙沙作响的粗糙感,那三个烫金的大字――《西游记》,显得尤为清楚。我舔舔嘴唇,一种想一览全文的冲动充盈着大脑。

我双手捧着书,犹如捧着一件珍贵的宝物。我轻轻地翻到第一章“混沌未分天地乱”。这些在他人眼里苦涩难懂、索然无味的古文,在我的眼里却转成了一个个活泼好动的小精灵,它们一次一次被拆散,又一次一次组合起来,使原本死气沉沉的铅字变得趣味盎然,渲染出一幅幅动人心魄的画面,让人在心潮澎湃的同时,忍不住感叹中华汉字的神奇魅力。

滴答,滴答,任凭分针在钟表上不停地转动,我却连眼睑都不曾抬动一下。

看罢,我深深地长呼一口气,慢条斯理地捋平书页的折角,留意翼翼地合上书,满足地躺在床上,闭上眼,故事中的一幕幕清晰的呈此刻我的脑海:大闹天宫,大战流沙河,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想到那里,我不免觉得有些意犹未尽,重捧回书细细品味了一番,正是精彩阿!

“要是我也能把自己的文章转成铅字,转成一本本书,就好了。”暗自思索着,目光又飘到了书柜上,“我是不是太异想天开了,想写书的人还少么?可真正有所作为的人也就那么寥寥数人罢了。我能成功吗?”

“我真的能够吗?”我轻声质问自己。下一秒,我又重新拾回了信心为什么不能够,任何人的成功都是一步一步积累起来的,并非一步登天。他们能够坚持,我为什么不能够?!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顾不上夜深人静,径直走到书柜前,将所有的书都搬了出来,开始为我的作家之路打地基。

淡淡的灯光透出窗户,给这个寂寥的深夜带去一抹执着的温度。

梦想,将在那里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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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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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翻开厚厚的历史之书,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进红楼,我遇见了一群风姿绰约的女子,她们个个举世无双,个个如花似玉,个个令人难忘......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林黛玉,她柔弱美丽,“娴静处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才华横溢,被称为“咏絮才”她的诗文堪称举世无双。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薛宝钗,她端庄美丽,容貌丰满,待人随和,处处想得周全,处处惹人喜爱。贾母生日时,她会按贾母的胃口、喜好和心思选食选戏;她会在金钏儿跳井后,用冠冕堂皇的话安慰王夫人,却不掉一滴眼泪。可是,她这样做不是显得更虚伪吗?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晴雯,她会笑会闹,敢爱敢恨。想那在怡红院树下,把宝玉的扇子斯得极响,宝玉在旁笑着,把麝月的扇子也给她撕,麝月却让宝玉把扇匣搬出来给她撕,就是这样的女孩儿,最终也难逃厄运。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他——贾宝玉,他面似中秋之月,色如春晨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目似秋波,却“行为偏僻性乖张”,“愚玩怕读文章”。虽生在富贵至极的贾府,最后却因黛玉出了家。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王熙凤,她精明能干,处处好强,从金陵王府的大小姐到独揽大权的大管家,她花费了多少心血?可她“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么大的家产不也败光了吗?

掩卷沉思,《红楼梦》最终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及贾府的败落告终,作者又想借此告诉我们什么呢?黑暗的三从四德的封建社会制度是导致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黑暗和罪恶,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对统治阶级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不正是这本书的真实写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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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步行去上学的英语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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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have many ways to go to school,by subway,by bus,by car,by bike and on foot.I think the best way is on foot,for it has many advantages.

First,it is good for our health.Walking can make our legs strong and build up our bodies.

Second,it is nice to walk to school together with our classmates.We can talk and laugh on the way.

Third,our parents can save some money.It costs nothing when we walk to school.

Fourth,it can make our cities more beautiful.Walking causes no pollution.

It is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Fellow students,just use our legs.go,g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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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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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剧作家、诗人。他是一位空前绝后的伟大戏剧诗人,是有史以来全世界最伟大的文豪。

哈姆雷特》这部莎士比亚最闻名的剧作,也是他四大悲剧中最早、最长的一部。书中描绘了英明果断、智勇双全的哈姆雷特王子从他父王的鬼魂口中得知他叔父的恶行:谋害兄长,篡夺王位,欺骗嫂后。王子于是不动声色,暗中调查一切属实后,便不计自身荣辱安危,身入险境,在其叔父安排的一场比剑阴谋中,揭发其罪行。但在这过程中目的虽然成功,却阴差阳错,在比剑中中毒身亡,母后却也误饮毒酒,酿成悲剧。剧中人物有的怯懦、狡诈;有的果决、机智,善与恶对立分明,然而却遭命运之神无情摆弄!

哈姆雷特是出身高贵的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无忧无虑的生活使他成为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面,他相信生活的真善美并且向往这种生活。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在这本书中,我清晰的感觉到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在《哈姆雷特》中王子有段台词颇为闻名,是这样说的:须知演戏的目的,当初和现在都一样,是要仿佛端着镜子照见人性的真实,使美德显示它自己的本相,叫丑恶暴露它自己的原形,要时代和世人看到自己的形象和印记。

虽然,以我的年龄看这本书有些深奥,也有些枯燥,但是他让我明白了世间的真善美和假恶丑。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虚伪,狡诈;有的人胆小,懦弱;有的正义,勇敢。我应该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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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三励志作文

全文共 1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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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从初三走过

初三的生活悄然地溜走了,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石刻般的痕迹。这一段忙碌的学习生活确实很苦,但是它却让我尝到了与时间赛跑,与软弱抗争,与懒惰搏击的感受。我的初三生活,痛却感到快乐。

到了初三,学习进入了冲刺阶段。显然,为了考上一所理想的高中,大家都会竭尽全力。我所在的城市是北方的一个副省级城市,高中被分为三档,有省重点高中、市重点高中和普通高中。每一个档次的高中里,又被分为几等,比如,在省重点高中里,一流的省重点高中有三四所,二流的省重点高中有五六所,三流的省重点高中有七八所。要想进入好一点的校园,凭的是分数。虽然说分数不能完全代表潜力和素质,但是,校园在录取学生时,分数是一条硬杠,它是最管用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为了分数,我和爸爸、妈妈意见十分统一,那就是拼了。

每一天早上,太阳还没有起床,我便被妈妈唤醒。从我进入初中学习开始,妈妈就负责在早上唤醒我,从未出现过任何失误。妈妈就像一个守信的时钟,精准而忠于职守。我深深地感受到她的良苦用心。是呀,天下所有的父母都期望自己的孩子学习好。因为,学习与一个叫前途的东西紧密相连。学习好了,前途就会一片光明,学习不好,虽然不能说前途渺茫,但是,其危机感是显而易见的。我时常感到前途那个“家伙”在我的大脑中晃来晃去,冲冲撞撞。爸爸对我说:明白了什么是前途,说明你快要长大了。

在校园,一节课挨着一节课地上着,井然有序。一天要上八九节课,老师像走马灯似、轮换着登上讲台。课程被排成了一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说实话,在一天时间里,对所有的课程都持续十分专注是不可能的。我发现,我们班里学习排行第一的同学也有上课打盹的时候,有一次,他还在上课时睡着了。在上课时,我时常想睡觉,但我还是强忍着。我总是不时地提醒自己不能偷懒和放松,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于是,我睁大眼睛,拼命地抵抗着由于睡眠不足而引发的困意。如果困得太厉害,我会在自己认为重要程度差一些的课堂上打盹。有时被老师发现,受到严厉批评。老师说我在这样的关键时候,还在打盹,对得起谁呀。我很理解老师,我明白她是为我好,也为本班级这个群众好。

晚上八点三十分,我放学了。我所在校园应对着一条繁华的大街。此时大街灯火辉煌,绚丽无比。但是,我们没有一个人肯去欣赏它。甚至会嫉妒它,嫉妒它们的悠闲和自在。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晚上有三个小时的作业需要完成。放学,实际上是开辟第二课堂。离放松很远很远。

午夜,我在灯下奋笔疾书。手又胀又酸,大脑似乎转成了糨糊。但是,作业还没有完成。此时,常有“邪念”产生,想找借口放弃最后的作业。但是,理智提示自己,作业务必完成,这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此时,爸爸、妈妈没有睡觉。这是一种陪读行为。他们怕自己提前睡了,会引发我的困意。我明白,他们必须会很困倦的。但是,他们为了我,雷打不动地硬撑着。

我偶尔看看窗外,临近楼房的窗户大多已不见光亮。只有很少的几家窗户仍亮着灯。我想那里也许有类似我这样的学生。他们可能和我一样为完成作业顽强地抵抗着睡意。这或多或少地减少了我的寂寥之感。伴着钟表的嘀嘀哒哒的声音,我把作业题一个一个地干掉了。干掉了作业题,一种莫名其妙的成就感涌上心头,我感觉到我在进步,在前进。有时,竟然睡意全无,难以成眠。我明白,夜里睡眠越少,白天抵抗困意的压力就越大。这确实很折磨人,让我感到迷惘和困惑。这样的生活真的是很苦,而我们务必经历它。况且,没有人逼着你这样做。你是自愿的。初三的考试明显增多。一开始,有月考,周考。到之后转成了两天一小考,三天一大考。有的老师逢上课必考。考试能检验出知识掌握的程度,每一次考试都能让自己发现不足。

有一次,在语文课上。老师发了考卷,考了我们所学过的50句古诗。我感到所学大多似是而非,模模糊糊。我的大脑里转成了白茫茫的一片了。我明白,这是偷懒的结果。考试惨败了。老师把判分后的试卷发给了我。她把我叫到了讲台上,指了指我的答案。我发现自己只答对了30句,答错了20句。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老师很生气。她批评了我一通。说这么简单的题都不能掌握,说明我在偷懒,太不像话了,这是极度缺乏上进心的表现。我感到很难堪。老师罚我将50句古诗写3遍。我知错就改。在晚上,我从9点钟开始写,一向写到第二天凌晨1点。我的中指都被笔磨出了一个小坑,麻麻的,酸酸的。

当然,初三并不只有苦涩、酸楚与疲劳,更多的还有快乐。我深深地懂得,人能够战胜自己的懒惰和软弱。获得知识,增长才干,会让我们拥有无穷的成就感和乐趣。使我们每一天的生活里充满激情,紧张并快乐着。初三的生活真像一杯烈酒呀。

初三的生活从笔尖上滑过,从考卷上溜走。这种生活是短暂的,却又是充实的。如今我已如愿以偿地考入了一所省级重点高中。我想,也许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初三的经历和磨练已沉淀到我的灵魂深处,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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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简爱》的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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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本书读了很长时间了,作者的简介大致都以忘却。但这本书的内容,主人公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就写一些随感性的东西吧!

――题记

说实话,在我读过的书中,大多在脑海中不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但是,有这样一本书,只要一打开,便会摆脱了书那种单纯的形式,使之融入到你的生命,恰似一朵美丽的花,即使凋谢了,记忆中仍久久的萦绕着它的芬芳。《简爱》就是这样一朵美丽的花。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第一次读《简爱》,首先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我之所以欣赏这个译本,是因为我始终觉得真爱、挚爱都是简单、单纯的,他不带有任何的私心杂念,《简爱》所宣扬的正是这样的爱,其精神性多于物质性,我特别欣赏男女主人公那种简简单单的爱恋,简和罗彻斯特除了默默深爱着对方,想拥有对方的灵魂外,没有太多地考虑,他们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也没有任何的甜言蜜语,或许我更愿意用朴实来形容里面的内容,来形容他们的感情,用一个最普通的比喻,一切的一切就好似一本白开水,就好似农夫山泉,让人感觉有点甜。

最吸引我的还是简那种始终追求个人的独立性的精神,哪怕是面对罗彻斯特如幻如神的爱情之箭,她仍旧如意的保持着自己追求平等独立的人格魅力,也许这种魅力使简这个人物深入人心,变得高大。可是现实中的她矮小、苍白,一点也不美。可以说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她身上的那种气质,那种为争得自己尊严,争得人格平等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独自一人拿出《简爱》细细体会主人公之间的精神对白,沉浸在他富有诗意和哲理的抒情话语中:“上帝没有赐予我美丽和财富,但我们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的领会通过坟墓评定的站在上帝面前。”不知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这句话。

一直都幻想着自己能迎来一种爱,如简和罗彻斯特一样冲破年龄、财富和地位的障碍,可以超越时空达到心灵感应。简,最终以坚强的品质,出众的才华赢得了幸福,更树立了自己高大的形象:自尊、自爱、自强。

读完这本书,相貌平凡得我心中仿佛增加了一份信心,因为它是我懂得内涵的丰富胜过外表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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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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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斑羚飞渡》。这本书主要写了大林莽动物世界的生死传奇。

这本书中讲了十七篇文章,每一篇文章都写得生动形象,充分描写了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而且还非常的有趣。

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也是很不容易的,如果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这些事,是不可能写出这麽一本书的。

在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中,《老象恩仇记》给我的印象最深。一只象,面对一个既是杀母仇人,又有救命之恩的人,就算是人,也会感到很难办,不知是报仇还是报恩,更何况是一只象呢。复仇或报恩,本是水火不相容的两极,老象却用它自己那奇特的方式在一个空间里完成了。对于人来说,百分之五十的仇与百分之五十的恩就会相互抵消,变为零。但象不会,所以它们就会用特别的方式将水火不相容的两级在同一空间完成。我想,如果不是作者亲眼看见,也不会写出老象这种复仇或报恩独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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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三作文喝彩7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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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小小的奇幻妙想,有时我们希望自己成为天上的太阳,带着万丈光芒热烈奔放,给森林以活力,我们想要成为广阔的大海,携着朵朵浪花,汹涌洒脱,受万众所敬仰。但是当我们睁开双眼,扶手看到渺小而又平凡的自己,不禁默默叹息。

是的,有时候我们特别希望受到别人的重视,希望别人能为自己欢呼鼓掌,并投来赞许的目光,可是有谁会为那渺小而平凡的你激动得大声喝彩呢?

火辣辣的阳光,如同恶魔的火焰,残酷地折磨着那个在漫长的跑道上努力挣扎的小小身躯。别的队员早已冲过了终点,远处那个跑第一的选手被沸腾的人们高举起鲜花凌乱地在空中飞舞,欢呼声响彻云霄。然而这时却没有人在意,跑道上还有一个执着的蜗牛,向着终点的方向奋力爬行。汗水如同一条条小溪,划过他的面颊滴落在红色的跑道上,急促的呼吸,如生生哀怨,诉说着艰辛。

终于他到达了目标所在之处,快要精疲力竭的他努力地聚集起最后一丝力量,对着天空大吼了一声——啊,随即重重地扑倒在地上。

身为校运会志愿者的我被那吼声惊动了,回头,发现不远处那倒下的寂寞身躯。我声早已被喧嚣所淹没,沉浸在欢乐气氛中的人们,仍旧把失败的他给忽略。我急忙跑上前去,轻轻地把她扶起,蓦然发现她的嘴角挂着一丝微笑,看起来幸福而又甜蜜。

“谢谢你的帮助!”事后他对我说。“不过,其实那时我非常高兴,因为我坚持跑下来了,所以才会开心得大叫一声,算是给自己的鼓舞。”

那一刻,我才真正懂得了那一声吼的真实含义,那是一种坚强,一种自信,那是他为自己喝彩。

当风雨将我们五彩斑斓的梦撞碎,当我们认为自己一无所有时,别忘了还有我们自己。为自己喝彩吧!我们就是自己的太阳,我们就是自己的大海,请为自己鼓掌,大声说;“我们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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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感受一朵花的美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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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时候,我从亲戚家剪回了半蛇皮袋玫瑰枝,准备把它种在老家农场房子的周围,但由于小孩子读书的缘故,所以我还没来得及亲手种上我的玫瑰花,就匆匆返回了小城。

回城之前,我反复叮嘱老公,一定要记得及时把那些玫瑰花种下去,尽管老公一再答应一定会种好它。但我还是担心他会轻易把它们遗忘在哪个角落。

开学后的第二个周末,我便迫不急待地返回老家,为的就是想看一看玫瑰的现状。当我在篱笆边、屋檐下或杂草中,看到稀稀拉拉的那一枝枝玫瑰时,一颗悬着的心方才落了地,虽然它还是我当初摘回的模样,没有任何变化,但它总算种了下去,我为它们高兴,我觉得玫瑰去了它们该去的地方。

万物生长的春天,仿佛总让人听到草木蓬勃拔节向上生长的声音,置身于那些绿油油的草和随处可见开得欢快的野花中,总是能让人闻到湿润的空气中那甜的味道,我想那些种在春天乡土里的玫瑰,它一定也能感觉得到大自然无限温暖的怀抱!

等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每次回老家,我都会第一时间去看望那些玫瑰花,我想知道远离大都市,远离人群的玫瑰花她生长的样子。

春天过半的时候,我看到了大部分玫瑰吐出嫩芽,长了枝丫,但是仍有一小部分,还是光杆司令一个,那枝好象抽干了水份萎缩了很多,这绝对不是正常的现象,我特地拔了一株起来,仔细看了下那根部,那根还是根,竟没沾一点泥土,就别说扎根发芽了,但是我找不到它枯萎的原因,后来问了种田的阿叔,才知道,硬的土地上,必须挖松下泥土,象种菜一样再埋稳根就可以了。哦!原来不是玫瑰娇贵不活,而是自己的粗心大意。

活下来的玫瑰枝繁叶茂,长势喜人,整个夏天,我天天盼望它开出第一个倍蕾。

转眼到了暑假,我想我这下可以天天呆在农场,看那些盛开的玫瑰花了。等我再带小孩回去农场的时候,玫瑰花已经所剩无几,我问老公是怎么回事?老公说被那些大公鸡吃掉了!老公轻飘飘的一句话,落在我心里,却是难言的失落。开始我还是不太相信,这屋前屋后全部是发嫩的小草,为什么这鸡就专拣这些玫瑰吃呢?莫非是那滥情的公鸡采去送了那多情的小母鸡?后来经过我仔细的观察,那嫩芽嫩枝确实是被那种又肥又大的大公鸡吃掉的。找到了真正的元凶,心中对那大公鸡自是愤恨至极,但又无可奈何。屋门口剩下两棵孤零零的玫瑰,残缺的叶子提示着随时都是公鸡们的美食,我重新弄了一些竹片把它围好,希望它不要再受到鸡的侵害。我想我已经尽了最大保护的能力了。因为没有经验,因为大失所望,所以有点心灰意冷,也懒得再去打理它了。

炙热的夏天过去了,万物萧条的秋天来临,不知什么时候,门口的一株玫瑰枝丫上竟开出了一朵又红又艳的玫瑰,紧接着一朵、两朵、三朵,竟相开放。我惊喜地告诉老公:“门口开了三朵又大又艳的玫瑰,还有墙角开的一白一黄的两大朵!黄白两朵竟是同一株上面长的!好神奇啊!”“不就是几朵花吗?真是大惊小怪!”老公只顾饿了的肚子大口吃饭大块夹菜。是的!就是几朵花!几朵不能填饱肚子又不能换来商品的花,实在叫人不值得惊喜。老公每天忙于农场的大小事情,吃饭的时候,都要思考明天的计划,他又怎能有闲情去关注那几朵花呢?

也许男人和女人永远是不同的,男人的眼光一直在远方,而女人的眼光总是低的,尤其是结了婚的女人,低的只看见小的花矮的草、门口晒太阳的狗,还有怀里撒娇的小孩。

岁月是一年长月久的松树皮,上了年龄,那光滑的皮就绷裂张开了嘴,只剩下粗糙和不堪。

这花是再也不敢在老公面前提了,但是这些在秋天里热烈开着的玫瑰花,它却给了我无限的喜悦。有客人的时候、繁忙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偷偷地描上几眼。我喜欢这样一朵花,并不是它是玫瑰,它可以是任何一朵完全不知名的小花,于枯草中、于荒野里、于天地间,它兀自地开着、无拘无束、无忧无郁,不悲不喜、不惊不乍!

它热烈而自由!它为自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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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三校园生活的日记6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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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着轻松的节拍,我们终于又迎来了期盼已久的课间十分钟。六年级的学哥学姐们一个箭步冲出来,占领了内操场,操场上顿时沸腾了起来。有的学哥学姐们在打羽毛球,有的则在打篮球,有的在走廊看风景。当然也少不了我们这群好动的学弟学妹们,楼上的走廊虽然是窄了点,可也是我们的“游乐胜地”!

五年级了,学习任务越来越紧,可我们总能苦中作乐,最近我们班女生流行玩系红领巾的游戏。规则是这样的:四五个人一只手插着腰,围成一个圈,另外四五个数量相同的自由人,每人找一个对应的“柱子”,将红领巾系在“柱子”的手臂上。自由人在自己的一个“柱子”上用红领巾打结好结,就跑向前一个“柱子”继续解结,并又迅速打结。如果前面那个自由人没打好自己的结,就会被后面的人抓住,那就只好和自己的“柱子”交换,把自己变成了“柱子”。要想重新变成自由人,那就得有自由人在你这根“柱子”前被抓才能还你自由之身。

“一二三,开始!”号称“系结女王”的刘苗红果然厉害,才一眨眼的工夫,就系好了一个结,大步流星的朝前面的熊樱菲奔去。我们一般都避免站在刘苗红前面一个。眼看刘苗红离熊樱菲只有咫尺之遥,我真为熊樱菲捏了一把汗,熊樱菲奋力一搏,居然逃过了“魔抓”。可俗话说得好: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在第二个“柱子”前她最终没能逃过一劫,还是被抓,只得乖乖地站在一边担当“柱子”。刘苗红不愧为“系结女王”,前面的四个自由人都陆续被抓,有时她能顺利连跑两个圈。我真是很羡慕她,可我目前只是菜鸟级别,很想有她那样的“技术”,于是我一有空就偷偷练习,努力钻研。呵呵!

“叮……叮……叮”又是一阵清脆悦耳的铃声。上课了!“唉,今天我这根“柱子”还没上场呢!”带着期待,大家陆陆续续地进了教室。可心还在回忆着刚才的那段快乐而紧张的场面。这就是我五年校园学习的某一个课间生活,是那么开心刺激,而又令人充满期待。

我喜欢我的学校,我爱我的校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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