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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三上学期作文(通用20篇)

上帝既造就天才,也造就傻瓜,这不取决于天赋,完全是个人努力程度不同的结果。小编收集了磨炼成就人生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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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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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总是认为中国的古典小说不怎么好看,文字虽然比课文里的文言文要好理解,但还是觉得拗口,而且一部小说总要反映些什么社会现象,总觉得没什么趣味。

对《红楼梦》感兴趣纯粹是偶然。

有一次看电视,无意间把频道翻到百家讲坛,听到里面讲《红楼梦》,说林黛玉这一生只为“还泪”而来,印象中那个满腹才情女子的命运竟如此的可悲。

读了《红楼梦》但还总觉得对“林妹妹”不是很了解:说她小肚鸡肠,但她却又十分明事理;说她自卑,但她同时却又十分的`自傲。

多读几遍后才发现,林黛玉真的是一个“可怜”的人。

她习惯性地将自己的自卑隐藏在自己的骄傲之后,她习惯性地让人们看到清高、孤傲、不近人情的自己,她习惯性地用自己的小心机,自己的尖酸刻薄去对待他人,即使这样的她得不到大家的喜爱。

不是她不愿与人亲近,是她的自尊心和寄人篱下无可奈何的辛酸与自卑逼迫自己如此。

但我认为林黛玉也有自己的幸福:小的时候父母疼爱她,让她学习普通深闺女子们很少接触的诗词歌赋;到了贾府后,贾府上下也都对她疼爱有加,先不说这疼爱是真是假,大家还是关心她的,她比同时代的女子要幸福的多,她体验了真正的爱情,虽然最后与贾宝玉没有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她也比薛宝钗要幸福,因为她体验到了两情相悦的爱情。

她的《葬花吟》让我印象十分深刻,每当看到那首词时,总觉得眼前会出现一幅画面,一位素衣女子,用锦帕将掉落在树下的花瓣小心翼翼的包起,再小心的将它们“埋葬”,这仿佛也是她自己的命运。

她是悲哀的,因为她最终还是还完泪化为一缕芳魂消失;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拥有了一段在那个社会别人不敢奢望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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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写语文的作文初三900字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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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语文?

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吧。

语文,仅仅是携着音韵美的古诗吗?是乏味的古文吗?是记事的散文吗?

是,亦或不是。

语文是语言,是文字,上下五千年流传下来的,可不只是经典。

一开始的语文叫国文,教书育人唯有先生,夫子。

学生多半身着中山装,与先生对答诗词。

我开始学人生中第一个拼音,第一个字时,还不明白为什么要读书?为什么要学语文?后来才懂得:

学习语文不仅是对知识,对文化的理解与运用,还有对传统文化的传承。

语文还是我成长最好的老师,教会我如何表达,如何写字,甚至写流利通顺的文章来。

小时候的我,从不懂怎样写出一篇好文。

多读书,多积累,争分夺秒的与时间赛跑;从开始学会运用好词好句;到最后可以流利的写出一篇记叙文;到现在甚至可以参加作文竞赛。我知道我有时比贾岛还钻研,为了一个词甚至是一个字反复推敲,别人都说我疯了,只有我知道,写好每一个词是多难,多难。

如果你正与朋友走在大街上闲聊,他们都在对诗歌赋,这时你诗兴大发,信手拈来,好一个“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你的朋友一定对你心生敬意;但你若半句对不出,甚至不知所云,岂不是弄巧成拙?

现在,很多外国友人都来中国学习中文,这是为什么?

中文早已经在全世界普及,我们更要抓紧学好语文,善用语文,尊重语文啊!

前几个月还在贴吧里看到一篇帖子,讲我们学语文是为了什么?那发帖人也是幽默:“难道上街买菜也要对首诗?”这篇帖子遭到我们班很多人的转载,都说以后早已不需要学语文。再想想:我们学习古诗,古文,并不是为了上街买菜。

中华经典文化的传承,为的还不是记住华夏五千年走过的风风雨雨,历经沧桑?我们的祖国衰败之后,又在别的国手下被统治了多久?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没有铭记历史的结果。

噢,这整整5000年光阴啊!岂可轻易说放弃?

如果连自己的母语,古人留下来的字都学不好,不但影响了以后对于文学的鉴赏能力,更不为一个流淌着黄河血脉的华夏儿女!

这并不简单,也并非难如登天。

语文是我的良师益友,虽然以后不知上街买菜还用不用得到古文吧,即便不用,我也能够骄傲地向全世界宣布:我是一个中国人,我们的文字,最美,最迷人!

我和语文的故事啊,从出生开始,便不会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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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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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上天都有过错”此时音响里传出的歌词,不知怎的把它打在了日志里第一句话的位置。

我想我是虚度了元旦这三天的假期了吧、在网上来去还是来了空间,想写篇日志,却不知道要写什么。

音响音量被我开得很大,配合眼泪的咸涩几近穿透鼓膜。

很晚了,却没有丝毫倦意,思想像是被乐音麻痹了但潜意识里保持这清醒,想起安妮宝贝把自己比作一直鸟。

回想自己每天坚持仰望的天空,无论有无云翳,都总是如此辽阔宽广,我想我也该是一只鸟,只是被自己的灵魂深处那股幽冥束缚了,逃脱不开自身的矛盾。分不清自己想要什么。

明明没有什么值得感伤的事物可眼泪却不自控的落在键盘上。

泪,总那么来去无踪。

在窗玻璃上呵的气被手指勾勒出凌乱的图形,夜中的明亮月牙在风吹过的云后忽隐忽现,空气中的尘埃落到屋里每个角落,被一扇门封闭在狭小的空间里随音乐的节拍震动。

头晕晕的,太阳穴的血管突突地跳着,像是小时候溺水,挣脱泳圈后狼狈地跌在了海水里,眼睛是睁着的,周围的水全都在旋,组成一个漩涡,我越陷越深,喊不出,站不起,像往地狱深处去了,我想我不是那种属于天堂的孩子,我认为,我是坏人。

他,我多久没提到这个人了,这个曾在我生命中异常重要,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心疼的人,对他无奈太多,但我总能从容的多地面对了。他像摇滚,可能是我当时对世界的一个宣泄对象吧,我把所有抑郁全部施加在他一个人身上,让他承当承载我哀伤的载体。

迷离的歌让我想要宣泄,喜欢他们用几乎没有调子的声音念出那些英语段子,那个男人沙哑的声音,女人爆发力的声音,都让我想挣脱。

我想我为了幻想活着,或是为了梦想活着,我相信我看得到我渴望的生活或是环境,朋友说他我只是要看不起他的人知道他们错了,包括他的父母,我对他说“你要知道,很多东西是无所谓有无的,看得太重了只会把背压得越来越晚,那样即使以后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也是驼着背的,我们要的是最完整的幻觉。不是虚有其表”

音响里是喧闹的重金属,吵得几乎调动得起你身上所有的神经,让它们一同亢奋!我太极端了,我悄声对自己说。

吼吧,闹吧,无所谓了,只要我们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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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三青春为话题议论文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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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花朵,青春是舞台,青春是歌,青春是。

——题记

伴随着岁月的流逝,从小到大经历过一些坎坷不平事的我们也逐渐走向成熟,随之而来的也就是青春。

青春是花朵。

花朵象征着希望,象征着未来,也正是因为有我们这些花朵,世界才变得如此欣欣向荣,世界的未来需要我们,祖国的未来更需要我们。所以,我们要带着青春的使命而奋力拼搏,争创辉煌。

青春是舞台。

青春是每个人心中的舞台,也许,你只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父母亲的关爱,而无心注意他们两鬓上日益增添的白发。也许,你只是为了自己一时的痛快,而犯下了不可饶如的错误。也许,这就是你心中的舞台,在你自己心中独自跳着舞。而现在,我们不应作为一位独舞着,要看到自己,也要看到别人。更不要只顾眼前,而放弃长远。我们在青春中付出了什么,收获了什么,这些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要在自己青春的舞台上,舞出个性,舞出独特。

青春是歌。

青春之歌,我们永远也唱不尽。在青春里,有快乐,有悲伤,并且还蕴藏着拼搏的气息,散发着奋斗的朝气。在我们青春到来的那么多天里,你的心里是否像海水那样奔腾?回想起儿孩时代,净是一些幼稚的心事,也正如同流行歌那样,不一段时间就消失了。

所以,青春有限,我们要抓住美好的青春,用于拼搏,争创辉煌,争取做到青春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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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上学的日记600字

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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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处心积虑的为我迁户籍到实验小学的学区,使我上学时就要经过“千里迢迢”的跋涉才能到达学校。当然提早出门是必要的条件,先步行到公车站,一路上我看到一些早起的高中生,背着沉重的书包,戴着厚重的眼镜,头低低的,一副毫无生气的模样。我想着,那是所谓现代的青年吗?我以后会不会也是如此呢?我也看到令我胆战心惊的野狗成群,我快步的走过,丝毫不敢瞄它们一眼,生怕给它们会错意,以为我在挑衅。一步一步的走到公车站,静静的等着公车的到来。

就在公车站时,我看到车水马龙的景现,汽车成群结队似的,机车也不遑多让,到处钻来钻去,看似险象环生,令我替他们捏一把冷汗,这些早起为了生活忙碌的人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无表情,两眼无神望着前方。公车来了之后,大家鱼贯的进入公车内,由于公车是从中坜出发的,所以到达这里已无位子可坐,必须要站立着,可是以我一个中年级的身材来说,是碰不到拉环的,只能两脚尽力张开,身子随着公车的摇晃也摆动不定,加上搭乘公车的人们众多,我们好像沙丁鱼似的,顿时汗味与无所形容的怪味齐发,令人掩鼻不已。

下了公车之后,我还要步行约十分钟才能到达学校,看着人民保姆的警察,挥动着指挥棒指挥交通,在闷热的早晨里,汗珠如雨一般,我也是掏起手帕猛擦汗。一路上看着很多的店面已经拉起铁门做着生意,早餐店前门庭若市,骑楼中行人煕煕攘攘,络绎不绝。就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在东张西望之际,我到达了学校,彷佛是完成了一件大事一样,说来真是好笑呢!

每天都是如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还是一样的千里迢迢才能到达学校,唉!想当初,怪就怪迷信名校的妈妈,不过话说回来,妈妈也是希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缘故才让我读这所学校的,因为这所学校的学生成绩都很棒,各方面的表现也很优,况且早起对身体有很大的好处,再加上走路运动,哇!一举数得,一箭多雕,如果往这方面想,心中甜甜蜜蜜的,我还真是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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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三作文

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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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和“kikeme”的时候,音乐当中就会被杂音给遮住,这让人很是失望。先不说这个,这首歌曲当中表达出愤怒的不只是歌词的内容,还有的,就是曲调,旋律的内容。从其中军鼓的响声中,其中那令人热血沸腾的打击乐曲,再配上铿锵有力的歌声,人们就算不理解歌词里面的意思,也会觉得这是一首反叛的乐曲。

摇滚音乐(在本书当中被称为摇摆音乐),音乐界当中反叛的代名词,无论是反叛该反叛的还是不该反叛的,终究它最杰出的,便是表达反叛意味。

这次写关于音乐的报告时,我在想,该写哪一方面的音乐呢?我纠结了很久,最终,还是选择了摇滚音乐,所以,在接下来,我还是会继续说着摇滚音乐,虽说可能会接触一些古典音乐,但我基本上都会说摇滚乐的。

埃尔维斯·普莱斯利(猫王)、鲍勃·迪伦、披头士乐队、滚石乐队等,都是摇滚乐的先锋,摇滚乐的开拓者。而在摇滚乐当中,分类是很多的:重金属、另类金属、独立摇滚、工业金属、后车库、前卫金属、黑色金属、哥特金属、朋克、蓝调摇滚、无政府主义朋克、英伦摇滚、凯尔特摇滚、华丽摇滚、复兴朋克、山地摇滚、艺术摇滚、迷幻摇滚、东方摇滚、说唱金属、硬金属、流行金属、武侠摇滚等。这还不止,单单一种摇滚乐,便有这么多令人看着头大的分类,这么多的分类,在我的价值观中,也有好坏之分。

首先,我来说一说最令我讨厌的一个类别,就是金属,其中包含了重金属、另类金属、说唱金属、硬金属、流行金属等。我为了写这篇报告,试着领教了一下这所谓的“死亡金属”。我觉得那电吉他的声音和鼓的声音像锤子一样,重重地砸在了我的心口,我听着歌手那鬼魅般的声音,令我反感,但却又有一丝好奇,有一丝依恋,我竟然想和它一起动起来。这种接近死亡的音乐,让人无法想象它到底是什么来头,但每个人都知道,这些致死的,像毒药似的音乐,就是来自罪恶,人的罪恶,就这么恐怖。

有那么一首曲子,名叫《忧郁星期天》,这首曲子被封为了禁曲,因为很多人听了这首曲子以后,纷纷自杀,数以记百,这是一个可怕的数字。只不过是一首曲子,就使得一个又一个的人想要去死,虽说这不是摇滚乐,现在网上的也是盗版的,但这是一个天才作的曲,无论如何,还是不能随便说这首曲子是烂曲子。还有像三大禁曲:《第十三双眼睛》、《忏悔曲》、《黑色星期五》,这些曲子虽说已经听不到原版了,但是有一点可以确信,这些曲子都是天才所作。

接着,我们继续说摇滚乐,接着说说那令人疯狂地一种音乐类型。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那充斥着“和谐”的时代,老师暴虐学生,官长压制平民,长辈倚老卖老,人人压抑着,痛并快乐着。这时,比尔·哈利的《昼夜摇滚》问世了,音乐在此时来了一个新的概念“ROCK”,这个新的词汇给于人们不同的遐想。时代的潮流夹杂着摇滚乐奔涌而来,人们渐渐的喜欢上了着欢快的旋律。因为他们可以在这些音乐当中,忘掉自己的愁烦,“一起摇摆”。

但是,好景不长,一九七零年左右,比尔·哈利得了心理疾病,我想,这可能是以反叛着称的摇滚乐给他带来的影响吧。

摇滚乐的历史,摇滚乐所经过的坎坷,所发生的故事,都是摇滚乐成长的阶梯,也是其堕落的滑坡。如今的音乐,虽说在旋律上越来越精进,乐器的音色也越来越高级了。但现在的人们,将那些美妙的音符,用在了不对的地方。

当然,任何事物只要有名,都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像摇滚乐,给当时的美国、欧洲社会中带来的影响就极为巨大:

摇滚乐把非裔美国人的“种族音乐”介绍给成长中的白人青少年。这种音乐的流行,使黑人音乐家接触到白人听众,也使白人音乐家接触到黑人听众。交叉文化感染促进了种族间相互了解。

摇滚乐流行的时代,美国的种族冲突进入一个全新时期。奴隶制取消以后,美国一直有所谓的隔离但平等政策。从19世纪末开始,这一歧视条款逐渐激起黑人的民权运动,而同时也有一些白人种族主义者镇压此类反抗。白人青少年听黑人音乐的问题,在社会上不可避免地触发了强烈的种族主义反应,种族主义者认为,这一行为破坏了必须存在的种族隔离。也有很多观察家认为,摇滚乐预示了种族隔离的末路。黑人和白人共同创造的新的音乐形式,使不同的种族分享同样的感情经验,促进了跨种族协作。最终最高法院在1954年取消了隔离但平等政策。

这个影响,可能也是使得摇滚乐流传至今而不倒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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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日记上学的路上100字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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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我和小伙伴贾翌露 一起看了一部电影,名叫《上学路上》,让我慢慢讲给你们听。

在一所很烂很脏的小学里,孩子们正准备放假,老师宣布:下学期学杂费是二十四块八毛有一个小女孩的家里很穷,除了她,还有两个弟弟,于是妈妈就对她说:“我可以让你弟弟上学,但是不能让你上,女孩子上学没有用。”于是那个,女孩便下定决心,一定要攒够上学的钱。有一天,女孩的妈妈让他成亲,男方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男方,最后还是靠卖枸杞菜挣够了钱。

这个小女孩很坚强,最终,还是靠自己挣够了钱。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幸福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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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新鲜作文初三6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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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家发生了一件新鲜的事,我爸爸竟然亲自下厨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早上,我模模糊糊地来到日历旁看了看。啊!今天是母亲节!我悄悄地告诉正在睡觉的爸爸。爸爸听了,眼睛瞬间张开,“真的吗?”他好奇地问。“是真的,是真的。”他想了一会,悄悄地对我说:“我想给妈妈一个惊喜,你要配合,不能让她知道。”我开心地点了点头。爸爸立马拿起衣服穿起来,没过一会,他就准备妥当了,他跑到妈妈身边,和颜悦色地问:“今天你想吃什么菜?”妈妈想了一会肯定地说:“瘦肉炒豆干。”爸爸一阵旋风似的离开家,向超市走去。没过多久,他就拧着菜回来了。他温柔地对妈妈说:“今天周末,你和孩子去外面逛一逛,家务就不要管了。”说着就把我们往外推。妈妈不知爸爸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好喜滋滋地听着办。

大约玩了两小时,我和妈妈往家走去。还没到家门口,我们就闻到了一股香香的味道。妈妈连忙跨进门,看见的一幕真是让人惊喜不已:很少下厨做饭的爸爸竟然动起手来了!妈妈问爸爸:“今天是要和谁比赛炒菜?”爸爸神秘一笑,没有回答,而是继续炒着。一会儿,爸爸就炒好了。他把妈妈叫到跟前,温柔地说:“母亲节快乐!”妈妈大吃一惊:“今天是母亲节吗?”她跑到日历旁看了看,眼睛里的泪珠都要滚出来了,她激动地说:“谢谢!”爸爸笑开了花,大声喊:“开饭了,开饭了!”老爱抢第一的我今天也不再抢了,因为今天妈妈最大!爸爸微笑着说:“玩了那么久,应该饿了吧!”妈妈开心地点点头……今天,我吃了一顿世上最美味的菜。

我家发生的新鲜事新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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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描写创新初三作文700字

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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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的天,归的云,飞舞的梦想,流转的彩虹。红尘中的喧哗和烦恼,人世间的精彩和创新

——题记

俗话说:“第一个用鲜花来比喻少女的人,受到人们一致的称赞,被誉为天才;第二个套用比喻的人,则被人们讥为庸才;等到第三个仍用此比喻的人,就被人们斥为蠢材了。”的确,对旧事物的唾弃和对新事物的热枕,于人类而言,就像骨子里流淌着的汩汩血液一样,与生俱来。

一个疑问,可以有千万种丰富的答案。然而,在众多答案中,最受人青睐的往往就是创新性最高的答案,而并非那种千篇一律的所语。同样,一件事如果你看它的角度不同,加上创新,就会发生神秘的“化学反应”。历史是最好的见证,鲁班懂得创新,所以他在被野草划伤的时候,并不是将它一刀两断而是将它的原理加上灵感制造出了锯子;爱因斯坦懂得创新,所以在他创新精神的基础上,加上汗水、加上奋斗、加上天赋,成就了一个举世闻名的大科学家,成就了相对论;伽利略懂的创新,所以凭着对史实的怀疑和对自身的信心,用多次创新的实验发现了自由落体规律,名垂青史。在人生中,创新是身旁的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创新是远处的山巅,激励我们登上高峰;创新是眼前的大海,任随我们畅所欲言,汇入其中。所以,只有不断创新,才可以支撑起整个世界。

而好奇—创新意识的萌芽,兴趣—创新思维的营养,质疑—创新行为的举措,探索—创新学习的方法!

牛顿靠着好奇发现了万有引力;华罗庚借着兴趣成为了“中国现代数学之父”;哥白尼凭着质疑遥名远外,而布鲁姆则为了真理质疑哥白尼在历史上留下了深重一笔;所有人类凭着探索成为了万物之灵。上文质疑只应了中国的俗语:常有所疑——创新的发端,勇于破疑——创新的能源。的一半。而实践才是创新的基础,离开实践,创新就成了无根之树,无源之水。创新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如果牛顿没有去实践,那是否会发现万有引力?如果华罗庚没有去实践,没有踏上数学之旅那是否会有今天的历史?如果哥白尼没有实践,没有基础,他是否会再次义无反顾的犯天下之嫌?如果人类没有实践,还会有今天的我们吗?

创新是一门脑力活,要运用创新思维找到多种解决方案;创新是一门艺术活,要融合创新艺术创造行业新奇绩;创新是一门技术活,要洞察发展趋势开创行业新局面。创新是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所必需的一种精神。有了创新,可以搭载诸葛亮的木牛流马遥走天际;有了创新,可以与李白在月下共饮美酒。有了创新,可以与爱因斯坦在茶桌上侃侃而谈;有了创新,可以与孙悟空大闹天宫;有了创新,可以与周瑜在赤壁谈笑风云……

创新是一把金色的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创新是一股清澈的泉水,浇灌枯涸的心灵;创新是燃烧的火把,照亮未来的路!永恒在未来中孕育,创新在永恒中成长,对于人类而言,创新更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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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感受一朵花的美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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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时候,我从亲戚家剪回了半蛇皮袋玫瑰枝,准备把它种在老家农场房子的周围,但由于小孩子读书的缘故,所以我还没来得及亲手种上我的玫瑰花,就匆匆返回了小城。

回城之前,我反复叮嘱老公,一定要记得及时把那些玫瑰花种下去,尽管老公一再答应一定会种好它。但我还是担心他会轻易把它们遗忘在哪个角落。

开学后的第二个周末,我便迫不急待地返回老家,为的就是想看一看玫瑰的现状。当我在篱笆边、屋檐下或杂草中,看到稀稀拉拉的那一枝枝玫瑰时,一颗悬着的心方才落了地,虽然它还是我当初摘回的模样,没有任何变化,但它总算种了下去,我为它们高兴,我觉得玫瑰去了它们该去的地方。

万物生长的春天,仿佛总让人听到草木蓬勃拔节向上生长的声音,置身于那些绿油油的草和随处可见开得欢快的野花中,总是能让人闻到湿润的空气中那甜的味道,我想那些种在春天乡土里的玫瑰,它一定也能感觉得到大自然无限温暖的怀抱!

等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每次回老家,我都会第一时间去看望那些玫瑰花,我想知道远离大都市,远离人群的玫瑰花她生长的样子。

春天过半的时候,我看到了大部分玫瑰吐出嫩芽,长了枝丫,但是仍有一小部分,还是光杆司令一个,那枝好象抽干了水份萎缩了很多,这绝对不是正常的现象,我特地拔了一株起来,仔细看了下那根部,那根还是根,竟没沾一点泥土,就别说扎根发芽了,但是我找不到它枯萎的原因,后来问了种田的阿叔,才知道,硬的土地上,必须挖松下泥土,象种菜一样再埋稳根就可以了。哦!原来不是玫瑰娇贵不活,而是自己的粗心大意。

活下来的玫瑰枝繁叶茂,长势喜人,整个夏天,我天天盼望它开出第一个倍蕾。

转眼到了暑假,我想我这下可以天天呆在农场,看那些盛开的玫瑰花了。等我再带小孩回去农场的时候,玫瑰花已经所剩无几,我问老公是怎么回事?老公说被那些大公鸡吃掉了!老公轻飘飘的一句话,落在我心里,却是难言的失落。开始我还是不太相信,这屋前屋后全部是发嫩的小草,为什么这鸡就专拣这些玫瑰吃呢?莫非是那滥情的公鸡采去送了那多情的小母鸡?后来经过我仔细的观察,那嫩芽嫩枝确实是被那种又肥又大的大公鸡吃掉的。找到了真正的元凶,心中对那大公鸡自是愤恨至极,但又无可奈何。屋门口剩下两棵孤零零的玫瑰,残缺的叶子提示着随时都是公鸡们的美食,我重新弄了一些竹片把它围好,希望它不要再受到鸡的侵害。我想我已经尽了最大保护的能力了。因为没有经验,因为大失所望,所以有点心灰意冷,也懒得再去打理它了。

炙热的夏天过去了,万物萧条的秋天来临,不知什么时候,门口的一株玫瑰枝丫上竟开出了一朵又红又艳的玫瑰,紧接着一朵、两朵、三朵,竟相开放。我惊喜地告诉老公:“门口开了三朵又大又艳的玫瑰,还有墙角开的一白一黄的两大朵!黄白两朵竟是同一株上面长的!好神奇啊!”“不就是几朵花吗?真是大惊小怪!”老公只顾饿了的肚子大口吃饭大块夹菜。是的!就是几朵花!几朵不能填饱肚子又不能换来商品的花,实在叫人不值得惊喜。老公每天忙于农场的大小事情,吃饭的时候,都要思考明天的计划,他又怎能有闲情去关注那几朵花呢?

也许男人和女人永远是不同的,男人的眼光一直在远方,而女人的眼光总是低的,尤其是结了婚的女人,低的只看见小的花矮的草、门口晒太阳的狗,还有怀里撒娇的小孩。

岁月是一年长月久的松树皮,上了年龄,那光滑的皮就绷裂张开了嘴,只剩下粗糙和不堪。

这花是再也不敢在老公面前提了,但是这些在秋天里热烈开着的玫瑰花,它却给了我无限的喜悦。有客人的时候、繁忙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偷偷地描上几眼。我喜欢这样一朵花,并不是它是玫瑰,它可以是任何一朵完全不知名的小花,于枯草中、于荒野里、于天地间,它兀自地开着、无拘无束、无忧无郁,不悲不喜、不惊不乍!

它热烈而自由!它为自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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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上学日记600字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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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参与了英国同学们的课程。我感到他们的课真是太有趣了!

我们先两三个人分成了一组,来到了不同的班级。第一节课,我们用松果,树叶和树枝等东西来拼各种各样的东西,我们去帮英国同学一起拼。首先我们拼了一棵大树,然后又拼了一些其他的东西。第二节课是美术课,但不是在线上画画,而是用海绵蘸颜料拍在桶上,真是花样百出!大家先用一种颜料画在一个桶上,我拿了一块海绵蘸了一些颜料,也跟着他们一起涂了起来。

等涂得差不多了,老师让我们去洗一个手。洗完回到教室后,老师又让我们继续涂。我发现趁我们洗手的时候,老师把每个桶边上的颜料都互换一遍。于是,我们就又继续涂,我还在桶上面画了一个笑脸呢!

接下来就是大课间,操场上有许多运动用的器材,有高跷、脚踏车等,真是琳琅满目。我觉得每个都特别好玩,那边还有一些期其它玩的项目,我们游学团的男生和女生在其中一个上面开始了一场“战斗”,我们用的是一个下面有一根绳子来踩,上面有两根绳子可用来扶的器械。铃声响后,我们就又回到教室,继续上后面的课。

上午的三四节课,我突然想到是不是已经下午了,午饭是不是吃过了?墙上的钟否定了我的想法。到了午饭时间,我们在礼堂里吃完了午餐。我们的住家特别好,她为我们准备了许多好吃的,我吃得特别饱。

下午第一节课,我们听了英文版的《三只小猪》。第二节课,大家一起看了电影《头脑特队》。这一天下来我上课上得特别轻松,我十分的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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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三毕业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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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时间即将就要过去了,六月份来临一次无可面对的考试。对我来说马上就要和同学们分开有点舍不得。

再六月份即将来临的`xx,不知道有没有把握考上理想的高中。然而父母为我们着急,天天打电话问班级老师。而我们自已都不知道,班级老师告诉我们父母都比我们急。而我们似乎一点都不在意。在20几天的时间我开始了认真的看书、写作业、复习……而我现在才知道学习的重要,以前就知道玩电脑、而现在后悔当初不学习。

希望看见这文章的亲们认真学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再马上就要和3年一起的同学分开真让人舍不得,好歹我们共同努力了一些。我们会分开,我们会走各自需要的学校,有好的、有差的。现在想和同学们说谈分别,道离散。三年中说过多次,可终不曾分开。而今再话分离,却真个要“岁月流逝人分手,独挽相思留。”……不伤心,强颜欢笑都是骗人的。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可保留的?该哭就大哭,该谈就畅谈,该聚就多聚。焉知明日会如何?

而我们以后要走自已的路。毕业了,多想留住那些温暖的日子,多么渴望着早日投进生活的洪流。真的有点依依不舍离开这些同学,毕竟我们度过了三年风风雨雨的事我们一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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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遇见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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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阴沉,好像随时会砸下来。我迈着沉重的步伐,向家走去。被我塞在包底的那张试卷,不堪入目,我叹了叹气,强迫自己不再去想。

走到半路,下起了大雨。天气变凉,冻得我瑟瑟发抖。突然,试卷又浮现在眼前,一个个叉号就像一道道闪电,试图将我吞噬。老师的责怪、父母的失望、内心的无奈,一起向我涌来,我终是没能忍住,哭了起来。

风和雨更加肆意地向我衣服里灌。

好不容易到了家,我却没有勇气让母亲开门,只能蹲在门口。无意间,一抹不起眼的野花丛跃入眼帘,在风雨的侵蚀下,只剩几朵还屹立着,不肯弯腰屈服。风雨雷电,更加疯狂,似乎势必要将它们拿下。而野花也毫不退缩,挺直了腰板,做好准备与风雨一战的架势。今天它要是胜了,日后定会长势更好;可若是败了,便也只能零落成泥碾作尘。

我不忍再看,结果可想而知,我甚至有些同情野花的执拗。雨依旧很大,我躲到屋檐下,瞟了一眼野花,发现它还在坚持着。

突然,风放弃攻击,提前跑了,雨见势不妙,也灰溜溜地走了。是的,野花胜利了,我不禁有些羞愧,它以一个胜者的.姿态在微风中摆动,似在为自己庆祝。

连一株野花都在坚持,我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和退缩呢?心中的风雨再大,坚持一下,也许就能发现美好。

我站起身来,喊妈妈开了门。“今天怎么这么晚回来?还淋了雨?先去洗澡,过会儿吃饭吧。”

“妈,我这次没考好,对不起。”我支支吾吾地说,“下次我会努力的!”

“知道努力就好,别想太多,我和你爸也不会给你太大的压力。”妈妈答。

饭后,开始写作业,一缕阳光透过窗户洒了进来。我打开窗户,居然看见了刚才那朵野花!“谢谢你!”我朝它大喊,它摇了摇纤细的腰肢,似在与我呼应。

感谢遇见,那株野花,让我有勇气面对那份试卷,让我与母亲敞开心扉,让我发现了生活的美好,让我学会感恩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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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回味初三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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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自可述,一时叹,二时醉,三时好。

——题记

绿草丛生的围墙边,淡淡的日光斜照进附有青苔的院子里,依偎在微卷的芭蕉叶上,调皮地滚动在水缸里。荡漾的縠纹惊起一片亮色,温柔地打在奶奶的面庞上。

我搬来小凳子,瞅着奶奶捯饬着地瓜。地瓜有肥有瘦,大的两只手才能托住,小的仅一个拳头的大小。地瓜红紫的皮蒙着尘埃,显得笨重而厚实。我盯着奶奶挑挑捡捡,不仅问:“奶奶为什么那个肥的你不要,反要这个小的呢?”闻言奶奶轻笑:“有些瓜肥的不一定是好的,有些不甜,有些是空心的。别小瞧这瘦瓜,反倒更香更甜哩!”

奶奶用这些料理好的地瓜,可以做一桌不重样的菜。而我最喜的,是奶奶熬的地瓜粥。

将莹白的米洒入大锅慢慢熬,将米纯粹的香气熬成香甜柔和之味,再加入制好的地瓜干,捏碎慢慢搅拌倒入。柔和的粥顿时带了火热的味道,张扬甜美。奶奶低眉顺目,执着饭勺,面容氤氲在腾腾热气中。此时的奶奶是从容慈祥的。锅盖起了,香软的味道扑面而来,熬得酥烂的米饭和软糯的地瓜干结合,那是幸福的味道……

奶奶又炒了几个小菜,祖孙俩就围在小圆桌上用饭。清凉的风萦绕身旁,犬吠鸟鸣和谐,清甜的地瓜粥在口中辗转。吞咽下肚,腔中似还有至甜,回味无穷。

岁月荏苒,世间万物一变再变。当长大的我再归故里,仍向奶奶讨要一碗地瓜粥,奶奶欣喜不已:“哎呀,前几个月给你们寄的一箱地瓜没吃饱啊?”我笑笑。

奶奶从米袋摇出一杯米洗净,倒进电饭煲里,关好。待差不多时候了,又将制好的地瓜投入。见此,我垂眸黯然。不多时,一碗热腾腾的地瓜粥便端至眼前。与奶奶闲聊家常,同时地瓜粥入口,我眼珠一颤——入口甘甜,软糯丝滑,还是那时的味道……

如刀岁月会带走身边的很多人和事,会惆怅,会迷茫。但莫要悲哀,珍惜当下好时光,回味过去,纵蓦然回首,仍是那至味清欢。

回味,是那童年,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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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自我介绍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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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姓刘,妈妈在我出生时说我是家里的千金,而且还希望我是个有智慧的人,所以给我起名叫刘金慧。今年我十岁了。

我长着一双丹凤眼和一张樱桃小嘴。我的脸胖乎乎的,家里人都说我很可爱。

我的外表虽然看上去很健壮,仿佛什么都不怕,实际上我比你们胆小多了。有一次,我和弟弟在玩游戏,弟弟假装是鬼在抓我,嘴里还不停地发出很可怕的声音,我听后胆颤心惊,飞速跑向了妈妈的身后,还大声叫道:“妈妈救我,家里有鬼。”虽然我知道弟弟并不是真正的鬼,但心里还是很不安,总感觉弟弟是鬼。

还有一次,妈妈出去了,弟弟也跟着妈妈出去,只留下我和哥哥,哥哥坐在沙发上看着恐怖剧,我自己在一间房间里,可是我太害怕了,就和哥哥一起看电视。我怕的都流下了泪水,结果我连续三天三夜只睡了一两个小时。

你们别看我胆小,我可是妈妈的智能机器人。每天我都要帮助妈妈做上一件家务,就连每天的早饭和午饭都是我来解决的。

一次妈妈出去有事,中午不回来吃饭,哥哥也没有回来,妈妈给我和弟弟二十元的午饭钱,让我下去买,可是买饭多浪费钱,还不如我自己做。于是我就扭开煤气开始做饭了,我做了洁白的米饭和金黄的土豆丝,中午我和弟弟吃得可饱了。

还有很多次妈妈下班回来收拾房间,我就主动向前去帮妈妈一些困难的家务,比如洗衣服、拖地等,妈妈也轻松了许多。

我还有一个爱好,就是画画。每当空闲时我都会去画画,家里的墙上到处都是我画的一些很漂亮的画。我不仅爱在空闲时画画,甚至写作业时也爱画画,我每次写作业都会搞一些小动作,而搞的这些小动作都是画画。我的作业本上画着美味的彩色棒棒糖,电视里活泼可爱的小仙子和大家都喜欢的皮卡丘。总之,许许多多的东西在我的作业本上都能看到,因为我画画浪费时间,所以写作业的速度会放慢,所以经常被妈妈批评,可我还是喜欢在写作业时画画。不过我画的画也很美丽,因此被学校的美术社团认可了。

这就是我,爱画画的我,可是又很胆小,爸爸妈妈平时都很为我这点头疼。唉,真希望以后我会变得很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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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三烦恼作文700字左右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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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处处有烦恼,有的人烦写作业,有的人烦看书,有的人烦运动。而我,最烦的是练笛子。

我的爸爸从小就喜欢吹笛子,然而那时家里穷没钱供他学。他只能随便买一根便宜的笛子,听着别人吹,然后跟着练。如今家庭条件好了,他马上把他的这一愿望寄托于我,希望我能够拥有这一方面的才艺。

记得那是我读三年级时的一个周末,爸爸拉着我,往提前预定好的笛子老师家里去。一见老师,我便全身发抖。只见老师戴着一副高度的眼睛,满嘴胡渣,头上的眉头紧皱着,似乎对每个人都充满了不满,对待学员非常严格,经常出言批评。此时此刻,我真希望能逃离现场。从此,我迈向了烦恼的学笛子生涯。

学笛子一节要150元,挺贵,因此,爸爸十分珍惜,只要我一有空闲的时间,便赶紧催着我练习,还亲自监督。每天,我都在他的要求和规定下,心不甘情不愿地练着,泪水时常在我的眼眶中打转着。

一日,学校老师突发奇想,一下子给我们布置了近一个周末的作业。这可苦了我——回到家,我只好埋着头拼命地写作业。不知不觉已经晚上十点了。终于,我疲倦地放下了笔,正想洗漱睡觉,爸爸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作业做完了?嗯,去练笛子——一天也不能落下,快!”在爸爸的眉头一下子紧皱起来的时候,我吹着笛子,泪水一滴一滴地落在指头上。由于困,我吹得有气无力,这下更是遭到了爸爸的教训:爸爸马上拿起尺子,狠狠地对着我的大腿抽了下来……我把眼泪憋回肚子里……四十分钟后,在爸爸允许下,我才上床。

如今,由于功课多,学习为重,爸爸给我订了严格的练笛时间。更气人的是,他还常常破例,时不时地让我多练,以至于我的脑海中总冒出想将笛子摔了的念头。可是,哪里敢啊!真烦!

我知道爸爸让我练笛子是为我好,但我真得觉得很烦。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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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勤奋作文初三800字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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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懂事的那天起,父母就告诉我们凡事都要努力去做;当我们成为学生的时候,老师又教育我们学习一定要勤奋。毫无疑问,只有勤奋努力,才会离自己的目标更近。成功永远亲睐、眷顾那些勤奋努力的人。

升入六年级之后,同学们的学习热情日益高涨,由原来的“要我学”变成了“我要学”。好多同学一下课就围着老师问问题,一副难题不解,誓不罢休的架势;也有的同学利用早读午读前的零碎时间,见缝插针、旁若无人一笔一画地练起字来;还有的同学即使是在紧张值周工作之余,还不忘捧着自己喜欢的书籍,陶醉在文学世界里……看到这一幕幕情景,作为老师的我倍感欣慰,为大家的勤奋努力而高兴。但近段时间,我却又因为同学们的“勤奋”担心了起来。

那天,数学老师见到我,不满地说:“咱们班的同学们真是“太用劲”了,在上数学课的时候竟然悄悄地练起字来。”听到这儿,我不禁皱起了眉头。练字原本是件好事,可以陶冶情操,平复急躁的心情,我也经常告诉大家要积极练字,提高书写质量,而且练得一手好字确实是一生的财富。可是如果在老师正讲课的时候去“争分夺秒”地练字,不仅是对老师的一种不尊重,更重要的是错过了老师讲的内容,影响了听讲质量,这不是得不偿失,因小失大吗?这样的勤奋,我看,不要也罢。

无独有偶。上次,我在批改过语文练习册之后,发现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在课堂上专门强调纠正,引起大家的重视。可正当大多数同学全神贯注,侧耳倾听时,随着我目光的环视,发现一位同学正低着头,“认真”地写着什么。待我走近一瞧,原来这位同学正在写练习册下一课的习题。对于这种方式的“勤奋”不知道大家会不会认同。试想一下,老师在课堂上讲的知识一定是重点难点,最关键的部分,这个时候不听讲,而去做其他作业,效果会怎样呢?可以肯定的是,这位同学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所以,这样的勤奋有意义吗?毫无疑问,答案是否定的。

没有任何人会质疑勤奋是一种好品质。但如果勤奋努力用错了地方,用错了时间,只会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

理解勤奋的真正含义,在对的时间努力去做对的事情,同学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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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三一句话600字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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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爸爸的一句话,让我坚强、勇敢。那是爸爸无意间说出来的,可它也许会影响我的一生。

那是一个阳光格外刺眼的早晨,爸爸带着8岁的我到小区广场,说是要教我打羽毛球。

“首先,左手拿羽毛球,右手拿拍,左手把羽毛球抛向空中,右手迅速击打羽毛球。”爸爸直入主题。“没问题。”我自信地说。可是球总是不听我指挥,像一个淘气的小精灵,要么飞歪,要么没飞起来,要么从天上俯冲下来,降落在我头上。“不打了,不好玩。”我扔下拍子,双手叉在腰上气呼呼的说。爸爸苦口婆心地开导我:“哪有天生就会的,都是后天练出来的,再来,坚持就是胜利。”

“可是,我没有天赋。”

“俗话说得好,就算你有天赋,不勤加练习,还不是一废物。每个人刚出生时都一样,但是,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他就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就比如你现在,如果坚持,总有一天一定可以打好。”

我只好重新拿起拍子,一遍一遍重复发球的动作。“咚!”球成功飞了出去,我大叫一声,吓得树上的鸟儿都飞了起来。我又练习了几次,还不错。接着,爸爸又教我接球。我竟然一次通过,真不可思议。

“好了,我们来对打一局吧!你来发球。”爸爸说。

我把羽毛球向上一扔,一挥,羽毛球向爸爸飞了过去,爸爸一挡,球又向我飞了过来,我对准球就是一拍,糟了,没打中,我本想再补一拍,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坚持就是胜利,孩子。”爸爸忙给我打气。

就是这句话,当我遇到困难想退缩时,鼓励我不要害怕,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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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三作文乐在其中7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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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像一杯苦咖啡,它浓缩了乏味的重复与重复中辛劳的工作。但在这其中,也夹杂了各种令人难忘的故事,其中有了乐趣,就像咖啡有了沁人心脾的香气,竟也让人们乐于品尝它,从而让其中浓缩的经验与学习工作之道源源不断地通过乐趣将它们舒展开来,得以释放出所有的精华让我们去品味,去吸收,去懂得,而乐,就是生活中的调味剂。

在我们的成长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小时候,各种乏味重复的课程已是让我不胜其苦,由此而来,电视中偶尔出现的节目中的钢琴演奏便成了我的乐趣。看着灵动的手指在琴键间流动,听着美妙的音符从琴中沁出,每个手指的弹奏,每个音符的音调,都能在我心中留下无法磨灭的印象,依靠着音乐的乐趣,给予了我一片竹筏,得以在生活的河流中继续漂流下去。

在这对音乐无法自拔的热爱下,于是我终于开始学琴了。“无心插柳柳成荫”,没有老师的指导我竟也能“敲”出几首曲目,因为我对这门兴趣的喜爱对我生活的推动,每晚必响的琴声也从单音到音阶,又渐渐成了完整的曲目。这片用兴趣在生活的河流中托起我的竹筏,在我付出的行动下,逐渐壮大,逐渐拥有更坚固的船体来给予我对兴趣更深层发掘的基础,得以在生活中飘流时发现从未感受到的乐趣。

成长,在这摇曳的琴声中,也打开我对学习的喜爱,知识的海洋,竟也被我理出了类别,学出了方法。此刻我总认为每日的天空,总能透出蓝色,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总能为我带来不同的启示,创造属于自己的乐趣。在这条名为“生活”的滔滔江水中,这艘载满乐趣的船儿,用生活中发现的启示,给予了我在乏味中创造乐趣的能力。

但凡事都有最终的检验,面对着考试,我总能乐在其中。对各种题目的掌握,对卷中文章的品读,有时总能给我意外的收获,使我捡拾了平时被忽略的细节。钢琴考级中自己听着自己如此美妙动人的乐音,总能给自己带来成就感,就像乐曲中的最令人陶醉的部分,在连绵不断的令人震撼的组合乐音中,渐渐显现出乐曲真正蕴含的情感,就像一把将我们带入作者内心的钥匙,悟出其中的道理……

最后手握自己收获的成绩与一张张珍贵的考试证书,从而发现问题,掌握成功,将悟出的道理付诸行动,乐在其中,就像乐曲的结尾令人回味无穷,在回味中激发出新的灵感……

顺流而下的河流终究会入海,但在从前所打下的坚实基础下,这艘巨轮必定能在任何危险与各种压力下靠着所教授的“渔”,依靠源源不断的乐趣中和它们,在未知的世界中长久地前进!

乐在其中,乐在对兴趣的喜爱,乐在自己对兴趣的掌握,乐在掌握后悟出的道理,乐在领悟后付出的行动,更乐在行动中所创造的乐趣……

乐在其中,乐在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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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青春无畏初三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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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本身就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不仅是指当你知道自己错了而没有机会改正时的痛苦,还包括着你所要面临的一些痛苦—分离,还有你必要经历的一些脱变等等,所有的这些加起来,就构成了你我的青春

那些青涩的回忆,那些天真烂漫的想法,那些牵动心灵的话,那些曾经在你自卑的日子里赐给你无限勇气的人,那些在你得意的日子里陪你一起喜悦的人,那些让你知道这个世界上许多值得你珍惜的人。所有的这些都铸成了你我的青春。

物是人非事事休,我看年华欲语泪先流。

惜青春去,只是无情绪,望秋秋去,几点梧桐雨。

暖雨轻风初冻破,日高烟敛,更看今日晴末。

人生若只是初见,该多好!那样我绝对不会奢求什么华丽的结局,让时光停滞在你我初遇的刹那!

人终究要在挣扎中脱变,最终化羽为蝶。并不是所有的成长都要承受离别聚散苦楚,并不是所有的成长都伴随一个人流泪,然后戴好面具说,我并不孤独。我想,既然坚信自己能化羽为蝶,那就该忍受疼痛咬破自己织的茧,既然坚信自己能成为雄鹰,就该努力的扑腾翅膀!无论结局时好时坏我亦不后悔,也许风雨过后不一定有彩虹,但我依然可以收获天空的澄净!

你我的青春不需要祭奠,也请别把人生当做地狱,也不要虚度青春,虚度青春不是青春把我们遗忘,而是你我将它看得过于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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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三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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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阅读了一本感情小说-----《巴黎圣母院》。说起巴黎圣母院,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吧!此书是维克多、雨果创作的历史小说。这不仅仅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以18世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为中心,描述了驼背的敲钟人对一位吉卜赛姑娘的真挚的感情,同时揭露了当时的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

巴黎圣母院里住着道貌岸然且性情乖戾的副主教克洛德神父和驼背的丑八怪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对克洛德神父忠心耿耿,百依百顺。有一天,貌若仙女的吉卜赛姑娘爱斯美拉达出此刻他们两人的面前,起舞翩跹。她是那样的美丽而神秘,始终带着一仅有金色犄角的山羊。

贫穷的诗人、哲学家格兰古瓦不幸落入一群无赖汉之手,在生命垂危之际,被爱斯美拉达借假结婚所救。可是,爱斯美拉达却爱上了从怪汉手里救出自我的御前卫队长孚比斯。

一向对爱斯美拉达心怀邪念,在她周围游荡的克洛德神父得知此事后,感到十分痛苦,以致行刺孚比斯后逃走。结果,昏到在孚比斯身旁的爱斯美拉达以杀人和施妖术的罪名被逮捕......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记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美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邪恶终究斗可是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神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历史到了21世纪的今日,在政府带领下,邪恶受到了抑制,真善美得到了颂扬,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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