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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永恒之美【20篇】

导语:有人说,人的一生都要经历很多很多的瞬间,但大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被淡忘。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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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流行与永恒作文

全文共 1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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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犹如春之花,借助肥沃的土壤,按季节应时开放;而永恒则好似风雨中的山陵,任岁月冲洗而愈见坚韧。

生活本来就丰富多彩,但往往总不及电视剧里演绎的那样五彩纷呈,瞬间就能跨越几个时代。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觉得有点枯燥乏味。在这个社会的间隙里,流行的东西便充当起调味的角色,以多变、怪异的姿态展现在我们面前,给那些人的单调生活各自涂上一点色彩,让他们产生短暂的幸福眩晕之感。

永恒的事物,谁也没有本领用“瞬息”这类的笔尖将其抹掉,或将其创造。它是用时间之锤,生命之火,共同铸造出的惊世宝剑。只有懂得回归自我,静坐参悟的人才有资格看见她的绝美容颜。

一杯清水,在你干渴之时,它的价值也是不可小觑的。流行的东西之所以有一点价值,那是因为它会或多或少撩起人的一点兴趣。现今,许多网络歌手,活跃在网络世界,靠着唱几句“我爱你”而赚取一群不会用心去感受爱情的少男少女的青睐,肆意传播虚妄的爱意,这些以功利为目的的歌手怎么可能领会宋祖英歌曲的人间真情?一首《小背篓》引起了多少回忆的情丝?同样,那一曲《二泉映月》感动了多少世人的心?

前段日子,大家阐发了关于明星出书的观点。虽然那些日子已成模糊的背影,但是那种借着自己的“超高”的人气,胡乱牵引潮流的举措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警惕。像这样的流行产物只会令一些有文化的智者不屑,而受其伤害最深的莫过于那些偏爱追随流行的学生们。

在中国的文字宝库中闪烁着无数经典,这些经典是我们真正的财富。其永恒的价值,值得每个人花上一辈子去领悟,其中的精神真谛,值得代代人忠实虔诚地传递。因为拥有这些,我们才可以骄傲地,挺直腰杆将它们传给我们的子孙后代。

然而,在经典著作被定义为永恒的星系里,同样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悖社会发展的因素。中国有句老话“胜者王侯,败者寇。”很多人把它装进思想的口袋,将结果看得超于一切。但,社会实践证明,过程的价值往往比结果更加重要。姚明说过﹕“在美国,迈克尔·乔丹和查尔斯·巴克利都是英雄,虽然巴克利从未赢得年终总冠军,但只要你努力过了,即使不成功也能够出名。”可见,永恒往往需要时间的历练,毕竟社会的脚步只承认科学,只向往前方。而一些沿袭数千年的信条和观念,以及阻碍社会进步的话语,世人必须勇敢地将其抛弃。

流行与永恒又有一份特殊的关系,艺术经典无不来源于流行作品,永恒不是石头缝内蹦出来的孙悟空。现在所称的永恒,也是过去的新生儿掺杂着流行气息。流行好似一种风,它娇惯了众多浅薄的事物,但同时也孕育着有价值的生灵。没有流行的推动,就不可能有唐宋辉煌的文化盛典。所以,流行者要具有一双锐利的双眼,站在流行之风里的人更要多一份沉着,多几分理性。

如果把流行的比作混有沙和金的流水的话,那么,永恒的事物便是那些藏于沙中的金子,它们需要流行那股潮流推动,同时,永恒也体现出了流行的价值。流行在不断换班,而永恒却沉淀了下来。但在流行中占众多份量的还是沙,它浑浊了我们的视线,无法直接将沙与金分开,这就需要我们冷静地站在流行的溪边,耐心捕捉金的光泽。

流行没有被时光考验的使命,所以它们来得忽然,去得匆匆,快速地走完了生命就消失了﹔而永恒却肩负着科学、价值的责任,静静地在时光中沉淀下来,长时间触动着人们的心灵,推动人类精神大厦的建筑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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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真情永恒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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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面对地似乎只是凋零。纷飞的思绪抓不住一株鲜艳的主流花,只能望见那粉红色的真情在社会的黑暗风暴中跳跃着,挣扎着。拼了命的攀登理性的高峰。也许是永恒地矗立,也许只是虚伪的过场。

真情的永恒,散发着橘红色的光泽,那种光晕,妖娆的迷人。父母的爱是宽厚的,是永恒的。同学之间的爱是单纯的,是朴实的。朋友之间的爱也许是暂时的美丽,但是这种美丽值得人被感动。

我认为爱得深厚是出自于内心的,但是那种永恒是来源于一种信念,是一种血浓于水的亲密。我爱我的父母,父母也爱我。母亲的爱像一支箫,有的时候是一种严爱的教育,有时是母亲对孩子心灵的教育。父亲的爱如流水,宽厚、温和却不失教育的意味,对于我的不好,他总是会一笑便带过,之后再写了一张纸来向我细细说出我的错误。这是的我不会像面对母亲的指责那般的叛逆,我会细心的读完每一个字,虚心的反省自己是否有这样的不对,有则改正,无则加冕。或许现在的我们还不能体会那种爱得永恒的含义,但被爱无时无刻包裹着的我们,很暖和。这样,我们便应该知足了。

回忆,是我最爱做的事。父母老是爱说:“小时候的你呀,人见人爱,可乖巧了。”看看照片,那时的我笑的那般的无忧,天真烂漫。而我现在在父母眼中真的好叛逆……泪水总是会滴落在我的枕边,我不希望被他们看见,因为他们是我最爱的人,这种感情难免会被复制的。我意识到我的情绪虽然是那样的难以捉摸,但我依然清晰的感觉到你们还是很爱我的,你们将所有的爱倾注在我的身上。也许是太多了,腻了。我竟然显得有些的不耐烦,生活的新鲜感驱使了我开始叛逆,但你们却依然这样的爱我。真情是一种说不出的美丽,美丽的新鲜感不好保存。好奇,对事物无尽的探寻。我不是不愿意做乖小孩,可我希望得到我自己的生活,不希望变成一个乏味的人。父母的真情,如入口的浓咖,香甜让我沉醉,也让我感觉无新鲜感。

另一个天堂,在那不会有干瘪的爱,只有永恒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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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短暂与永恒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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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在浩瀚宇宙中短暂永恒。生命苦短,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生命永恒,那一个个崇高的灵魂,永久地闪耀着夺目的光辉,摄人心魄。 生命有时显得很短暂,关键在于你如何去把握。可偏偏有许多正值青春年少的中学生却将生命视为鸿毛,挥之即去,美好的生命从此画上了句号。 2003年10月18日,成都市一个13岁少年因与父母就学习问题发生争执,纵身跳下七楼,结束了生命;更有甚者,在2004年7月11日,河南一高三学生只因高考成绩估分不理想,竟在家中自杀,而高考成绩揭晓时,他的高考分数超过本一录取线33分! 在以上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事例中,许多青少年仅为了一时冲动,就草草了结了自己的生命,生命在他们心目中已变得如此脆弱与不堪一击,生命之花从此默默凋零。 一代枭雄曹操面对短暂的生命发出如此感慨:“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古人尚懂得去珍惜这短暂的生命,更何况我们呢? 1989年7月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的刘梅4岁时不幸患上I型糖尿病。自小学二年级刘梅病情发作,第一次晕倒在地后,她先后晕倒过107次,可她一次又一次坚强地站了起来。刘梅从8岁开始写抗病日记,一共写了400多篇,6万余字。她在日记中写道:“每天能够活下来,都是我的福分,我要珍惜每一天,每一刻,每一秒。”

确实,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们必须让这短暂的一生绽放光彩,使生命升华,这也正是珍

惜生命的表现,珍惜生命,生命便永恒。 让我们珍惜这美妙的生命,珍惜这如花似锦的青春吧,让它留下令众人瞩目的精彩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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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是永恒的话题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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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浸在“溺爱”中

都说说得人多了什么都灵了,这话不假。从爬到走再到跑的我是一天比一天淘,一天比一天横(这还得从头说起)。

大概在我三岁时,父亲便“下海”了,家里的重担便理所当然地压在了母亲身上。母亲上面有奶奶,下面只有姐姐和我,所以全家我最“大”,因此,全家人都对我“溺爱”有加,尤其是母亲。

印象很深的就是我曾经看中了一个小孩手中的弹弓便哭天抢地地闹,母亲无奈只好四下打听买处,可当时哪有卖弹弓的呀,都是人家自己做的。于是母亲便想方设法商量人家,最终以高价“抱得美人归”,博得了“龙颜大悦”。

不久,我家便由农村乔迁到了县城,紧接着我便入了学。

本想上了学便会学乖,可谁料我会变本加厉,在学校里是小霸王,家里更是小皇帝。

印象最深的是:每次放学后,母亲都会来接我(尽管学校离家近在咫尺)。因为有了母亲这个“保护伞”,我的嚣张气焰便更旺了。当看到有人在荡秋千时,我便会昂首挺胸地走过去,双手叉腰,大喝道:“你,下来!”母亲见状便赶忙跑过去赔不是,好说歹说才把人家请下来。于是我便大摇大摆地走向“自己的战利品”。那神态,可谓是人见人恶。

在家里,我更是过着衣来不愿伸手,饭来懒得张口的超皇帝式的生活。都到了八、九岁了,还整天让母亲背着满地跑。

我的童年便是沉浸在如此宠爱中(幸好没被“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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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永恒作文55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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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一缕阳光透过云层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感觉叫人舒适。这是今天的第一缕阳光,洋溢着甜甜的棉花糖的味道,我喜欢这样暖暖的幸福的温度。

窗前那株樱花树已不再繁茂。伴随着春天的离去,夏天的到来,樱花开始片片零落;曾经苍翠的叶子也已经开始稀稀疏疏地落入土壤,化作诗人笔下的“落红”,等待来年再次绚烂人们的一整个春天。

刚下过雨的地面还带着湿润,空气中散着泥土的气息。不免有淘气的孩子跑过,溅起水洼里的水,晶莹的水花在阳光的折射下,炫出彩虹般的光芒。小船般的樱花瓣在空中自在的随风飘着,轻柔、美丽。最后又静静地躺在那水洼里,一切又归于平静,没有什么可以永恒吧……

湛蓝的天,宁静的水,还有梦幻的樱花……一切都显得那样安逸,和谐。

蓝天洗明眼,花水沐浴香,让人不由自主的沉醉于这花海水上。

可……没有哪一朵花能够坚持到永远,我们只能面对着它的凋谢,它的离开,直至尘埃落定,面目全非……对此,也只能发出惋惜的叹声。也许……会将它扎根心底。

它终将离去,我们或许沉默着流泪,或许更加坚强,或许在夜幕降临时沉寂……

曾用一生时间守一个未知的约;曾用一世岁月换一朵绽放的花……也许可以学会遗忘,却忘不了心动时那永恒瞬间……

云飞雪落,花开瞬间。没有一朵花能坚持到永远,也没有一个人可以灿烂至永恒。我们,都在为内心的永远而倔强的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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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变化永恒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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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忆并非镌刻在石头上,随着时间流逝,它们不但会渐渐消失,还会经常改变,甚至会增长,与不相干的记忆纠缠成一团乱麻。——普里莫·莱维

大千世界,万物总在变化着,不复原来的模样:颜色、大小、形状乃至物质本身。哪怕精神方面也是如斯。

如普里莫·莱维所言,记忆、印象甚至灵魂未尝不能重叠在一起。哪怕面对同一个人,在不同环境下,我们兴许也会有不同的印象。同样的,每一个人对同一个人的印象可能不同、相抵触甚至完全背道而驰。这个印象也永远在变化中,不存在永恒。这一个个印象从一个个角度映照着最复杂的物事——人心。正所谓“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心是复杂的,在天空中阳光的闪耀下,折射出无数不同的光线,绚丽夺目。曹操对杨修万分忌惮,最终以“乱军心”为由杀了他;然而相对的,曹操珍惜关羽的才能,却仍让他归了蜀汉。惜才和妒才,对立的双生子却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怪哉!二战战犯戈林,罪行累累,却因申请不到枪决而在狱中服药自杀。可以说检查人员大失所职,他的遗书自然地写出了他藏药物的地方及方法,却没有任何对检查人员的嘲笑,而是向监狱长请求宽恕检查人员:“我这样的藏法,你们的检查方式是不可能检查出来的,就不要怪罪他们了。”天使心肠,可见一斑。可不要忘记他的身份:纳粹战犯,双手沾满无辜的人的鲜血。

所以说,万物都在变化,哪怕灵魂也是如此。即便是闪耀于宇宙的恒星也最终暗淡,失却所有的光彩,化作无名尘埃,散落星际。

可惜,总有例外。

有些物事是永恒而不朽的,只要人类的文明还在,它们就能永恒。

如叔本华所言,真正不朽的方法只有两种:一为立功,二为立言。

许多名垂千古的人做到了前者:亚历山大大帝的帝国、传说中的大禹治水、始皇的统一……而那时的风云略远,我们能够凭吊的,也只有史书和极少的遗迹留物了。立言者比比皆是:苏格拉底、莎士比亚、马克思……也有人两者兼有:范仲淹、曾国藩、毛泽东……他们的事业都是不朽的。哪怕在自己的领域早已被后人超过,却仍被后人敬仰,总至永年。

他们终归是永恒的,哪怕时代的硝烟风云早已随时光散落湮灭,但他们是永恒的底色,人类文明画卷的底色,那抹安然的黛色。他们的探索精神仍然在天际闪耀,这才是我们这些后辈应该在他们身上学到的。

我们总应该更清晰地看清老一辈甚至老几辈的人前进的道路,坚定自己的内心,在走向永恒的道路上前行,哪怕终究一人。

朋友,你情愿随波逐流,在时间长河间腐朽吗?

不如燃烧自己,换得余生闪耀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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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永恒作文3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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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一瞬间,内心飘闪过历史和梦想的可能性。

也许我们曾经多次在这样的故事情节当中,看到他们描绘的那种朝堂,也许那些电视剧都已经更改或者是扭曲了历史。

只是在那一瞬间,内心有一种灵感突然乍现。

所以才写了那一篇文章,所以才发表在简书上,所以才收获了那么多的阅读量和喜欢。

或许这件事情就能够很好的表现,或者是解释了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坚持,并且努力的去做完这样一件事情,哪怕是并不会得到任何的收益。

也许这就是一种心情的力量吧。

也许这种感觉对于我们来说,似乎都是一种对于未来的计划或者是规划,可是实际上我们再这里所做出的每一个选择,都已经严重影响了后面的规矩。

我们所选择的每一个抉择,似乎都看得懂。曾经那样的哈哈大笑,其实也未必完全都是嘲笑,也可能是对某一种事情最直接的表达。也许是因为性格太过于爽朗。

偶们小时候所看到的那些电视剧,他们说表达的那种性格特点,还有行为习惯,似乎根本就没有什么对错之分,只不过是相对而言,站在不同的立场上,不同的选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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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永恒的美丽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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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他的飞翔是他勇敢扇动翅膀的代价,也是鹰的骄傲;小溪,它的干净透彻是她的坚持不懈,慢慢汇聚成的结果,也是小溪的自豪。

也许,我们未曾发现,当我们仰望天空,蓝天上的白云,逍遥,飘逸;当我们眺望远方,山林间的小溪,自由,洒脱。那一刻,是美丽的;那一刻,同样也是永恒的。

当我独自站在小溪旁,看着指间滑落的水珠,在水面荡起一层层涟漪的那一刻,我的不安情绪沉淀了,一种不知名的罪恶感滋深,蔓延---我破坏了他们原有的平静,但过了一会儿,出乎我意料的是,水面又再次陷入了平静;当我独自站在小河边,紧握手中的石块,看着河面上的青青浮萍,我抬起手,把石块扔了下去的那一刻,我以为他们不会再次汇聚,但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奇迹般的集合了...那一刻的画面是美丽而又真实的,那一刻我的心情是雀跃的。

坐在草坪上,看着地面上努力生活的小草,我能感受得到他们的快乐,弯曲的身躯仿佛正在辛苦的工作,又仿佛在欢迎我的到来。那一刻的画面是美丽的。走在小径上,看着正迎着阳光努力生活,绽放快乐微笑的花儿们,我能感觉得到他们的坚强,面向太阳,绽放快乐笑脸,绽放他们的魅力。那一刻的画面也是美丽的。站在窗台边,看着黑幕天空中的星星,正眨着一双无辜的大眼晴看着自己。那一刻我能感觉得到他们的幸福,环绕在母亲的旁边,与兄弟姐妹们谱写自然的篇章。那一刻的画面,更是美丽的。

紫丁香花瓣是春天的琴,在记忆的绿叶中弹奏着心音。水芙蓉花瓣是夏天的琴,在阳光的爱恋中歌唱友情。流云与风,徜徉在四季的游牧,穿越时光空气的迷雾,只为追寻自己虞诚的最初。那一刻,羽翼为他们缤纷飞扬。那一刻,美丽之至。走在小桥上,任由微风吹拂脸庞,美丽景色映入眼帘,悠扬歌声萦绕耳畔。本是温暖阳光照耀在身上,现在变成紫红霞光照射湖面。在这诗情画意的水乡之中,描绘一幅绚丽多彩的画面。这一刻的美丽,当然是快乐和甜蜜所凝结而成的幸福。每一刻的美丽,我都会深藏心底。每一刻的画面,都将成为我永恒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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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瞬间的永恒作文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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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旅程是由无数个瞬间组成,历史的长河也是由无数个瞬间汇成。瞬间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瞬间里闪烁着美丽,精彩,幸福,也包含着丑恶,无奈和痛苦。也许,上帝给我的比别人多了那么一点点,注定我是个积极乐观的人,是我的脑中镌刻了无数幸福的瞬间……

回首,我走过的十六个步伐,似乎不都是浑然有力的,而是有虚有实。的确,有许多东西我已淡忘,也许,是因为那些东西没有真正感动过我而已,是它们从未占据我心灵的一席之地吧?对我来说,那只不过是一些乏味的点缀,而我的生命之书中有一种情感,永远也不会被时光所稀释,它好像石墨一般稳若泰山,它是我生命之歌的主旋律——友谊。

友谊像一根纽带,拉紧了你我的双手;友谊像一座坚实的桥梁,搭建了你我的情感的桥梁;友谊像青晨的露水,滋润了我的心田。

我原来是一个不会珍惜时间的人。我都高一了,也不好好学习,天天上课也不认真听讲。可是,自从那件事之后却让我明白了我该珍惜时间了。

“铃铃铃……‘下课了!她走到了我的面前,拉起我的手就往外面走!我一直问她干什么去啊!可是,她却不搭理我,只顾低着头拉着我往前走!我却象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看她不说话我就不说什么了!只能跟着她走了!到了楼下,他把我拉到了楼后面。”你现在怎么这样了啊!上课不认真听讲,学习上也没有刚开学时的那种努力的劲头了啊!你现在在想什么啊!你现在已经高一了,怎么还这样啊!照你现在这样,你怎么考上你理想的大学啊!“我却傻傻的看着她,嘴里说了一句;”你管呢!又不是你替我考,你至于么?我不好好学习又怎么了啊!’

她看了看我,低头沉思了一会儿说;“是不管我的事!可是,作为你的朋友看见你这样……”她哽咽了一会儿接着说;“我不想看见你最后考不上你自己理想的大学啊!你懂么?”听见她说完之后,我低下了头,脸红了下来!她看见了我的脸红了!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对我说:“该好好学习了!”就在那一瞬间,我看了看她。意识了自己的错误!

我抬起头,惭愧的说:“对不起,刚才……是我的错!你为了我好,我还这样!现在高一了,我知道了该好好学习了。我以后会记住你的话,上课我回认真的听讲的。谢谢你!我的朋友!”

从那以后,在我每次想不认真听讲时,我都会想起那句话!在我每次想放弃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朋友的那句话和那个瞬间!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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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永恒的生命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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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沙漠中五年的艰苦成长,换来一生只开一次的四色小花,并且两天后便和母株一起香消玉殒。

昙花,经历白天风吹日晒的考验,还来夜晚芳香四溢的花朵,而这铎花在日出之间,将化为泥土。

蜜蜂,不知疲倦的劳作者,奉献的是源源不断的蜂蜜,字迹食用的却是仅够维持生存的少量花粉,六个月后,它们的归宿是在花前慢慢陨灭。

我们曾斥责在寒风中挣扎的小草,鄙视飘零的落叶,蛮横地认为,它们的生命如此短暂,他们的生命毫无价值。可是——

我想,依米是永恒的,昙花是永恒的,蜜蜂是永恒的。

雷电风霜,风吹雨打,它们通通接受,并把这些化作成长的养料,生存的动力。它们以一种平淡的姿态、傲视一切的气魄,看着战争与和平、怜爱与仇恨,直至凋零。

生命虽短,志向却长。依米握着开花的信念在成长;昙花抱着吐芳的愿望在成长;蜜蜂怀着酿造的理想在飞翔,生命匆匆,但他们却用短暂的生命谱写永恒的生命乐章——无私的奉献,坚强的意志与乐观的心态。这种举动是永恒,这种精神是永恒。我们总在抱怨,生命太短,烦恼太多,环境太差,获得的太少。可我们抱怨之时,是否留意过与我们相比太过卑微的依米?它只在轻轻歌吟,诠释生命。

大千世界,难道一千年或者一万年才可以称得上永恒?我想没有任何一种生命在长度上可以达到永恒。当一种生物,在它有限的生命里,淋漓尽致的表现出生命力的强大,意志的不屈,追求的顽强时,踏遍获得了生命的永恒。即是生命短暂,即使没有嫣然绽放的蓓蕾。没有四季宜人的温馨,没有潺潺流过心田的微笑,也要给生命留下永恒的脚印:即使今晚就化成陨落的星星,明朝依然会在冥冥之中傲视群雄。

依米,昙花,蜜蜂,用其短暂的生命向我们诠释着——

生命一次,美丽一次,却直至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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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瞬间的永恒作文

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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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一位真正的王者,即使是我们人类——处在食物链最高营养级别,在它的面前依旧要俯首称臣。时间,它最残酷的一面就是能消融世间的一切,使其不复存在;然而,人世中最美好的一幕幕却能战胜时间的消融而长存于心……

沐浴在柔和阳光下,伴随着偶尔吹来的和风,此时的我已闭上了眼惬意地享受着这大自然的恩赐。

不知何时,父亲成了我的专属司机,总是默默地为我开着三轮车。自高一后,从来没有送我去学校的父亲,突然变了,每次我去学校,他都要送我上学。此刻,父亲正专注地开着三轮车,尽管风把他的头发吹得凌乱不堪,他依旧紧握方向盘,两眼直视前方……过去的十多年来,我一直认为父亲对我是冷淡的,不管不顾,于是,我回敬他的态度也是冷冷的。现在他变了,我坚信这不过是他良心发现罢了,因而我很少听从他的建议,甚至有时还跟他针尖对麦芒……

突然不知怎么的心里一惊,猛睁开眼,才发现原来是下了个坡。父亲也紧张地看了我一眼,透过他的眼神,我第一次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关怀。也正是这一瞬间,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刺痛感从我心里油然而生:绚烂的阳光下,头发蓬乱的父亲穿一身暗色的衣服,灰蒙蒙的像极了童话里的丑小鸭,而且那像灌木丛似的黑发中杂生的稀疏的白发格外显眼,那根根白发如刺一般,狠狠地扎疼了我。

幼时最爱往父亲脸上蹭的我,看到现在父亲的脸庞却不愿靠近了。他的脸如一块泛黄的蜡肉,干瘪并且枯黄,还有让我惊愕不已的他的那双紧握方向盘的手。这分明就是一块长期未受雨水滋润而炸裂开的土地一般的双手,这双手更猛烈地刺痛了我的内心。也就在此刻,我聚集在心底的冰山似乎融化了:父亲为了我们的成长,为了这个家庭付出了很多,而岁月却将他的青春一点点吞噬,将他的身体一点点变老……是的,我的父亲真的老了,倒在了时间的脚下。

与他争吵的画面不断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愧疚感也无声无息地占据我的内心。我发现自己是如此的愚蠢、狭隘和自私;父亲不是冰,不是冷的,他的内心对我充满着爱,他的爱是另一种方式而已,那便是他一直以来为我的求学之路默默地付出,无私给予。

此时的我真想说声“对不起”,但却拿不出一毫勇气,就在这时,车停了。

父亲挥手示意我下车,让我赶快进学校。在他的催促声中,我只好慢慢地向学校大门走去,而我的内心十分不舍。在这恋恋不舍中我走到了校门口,但总觉得身后有温暖的目光一直默默地“护送”着我。在跨进大门的瞬间,我下意识地转过身,原来父亲一直未离开,父亲向我微笑着挥动手臂,示意我“快进学校”。此时,我的心里升起一种强烈的冲动:我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让父亲安度幸福的晚年。

行人匆匆从我身边掠去,视觉有些模糊,但我的内心此刻却变得更加坚定:爱你的人为你付出,同样,你也应为你爱的人加倍付出。

心灵的瞬间触动,是我勇敢前行的驱动力,将相伴于我的求学之路,将永远定格在我眼中,定格在我心灵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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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母爱永恒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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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说父爱如山,我想在后面再加上一句“母爱永恒”。

就拿我生病来说吧!记得有一次,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我突然发高烧了,爸爸妈妈连忙开车送我去医院,在去医院地过程中,我看见妈妈急得满头大汗,她边抱着我边安慰我:“宝贝,坚持住!就快到医院了!”我在心里暗暗地说:“妈妈,您辛苦了!”

还有,每天上完班回来后,妈妈还要不辞辛苦地为我们做上美味可口地饭菜,帮我们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半夜三更地起来为我们盖被子……我真想大喊一声:"妈妈,我爱你!"

母爱真伟大,它就像捡不完的贝壳,像一望无际的天空,像没有底的深海一样,是无边无际的,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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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母爱永恒优秀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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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对自己孩子的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如果一个孩子没有了母亲,那么他就像一棵孤独的小草,肯定没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一首《游子吟》淋漓尽致地抒发了母爱的无私和永恒

我有一个慈爱而又年轻的母亲,她很爱我,我也很爱她。

记得一个夏天的夜晚,我忽然觉得自己的头有点痛,急忙告诉了妈妈,妈妈一量体温,“哟,39度,发高烧了!”母亲急坏了,自己凭着简单的医术,给我喝了几颗感冒药,艰难的背起我,一步一步赶忙朝医院走去。每走一段路,妈妈就问我:“孩子,疼不疼?你要挺住!”

到了医院,医生让我留下来住院,妈妈一会儿交费,一会儿取药,忙得不可开交。在母亲精心的照料下,我的病一天一天的好转,而母亲却一天一天的消瘦,微笑的脸庞没有丝毫的血色。霎时,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那一天,我才真正懂得了母爱的真谛。

还有一次,寒风呼呼地刮着,下起了鹅毛般的大雪,我背起书包,向学校走去。而妈妈呢?妈妈嫌我穿得少,特意给我拿了一件毛衣,在后面追赶着我。“妈妈,你冻得瑟瑟发抖的,就不必管我了”,我对妈妈说。妈妈则笑着对我说:“孩子,我冷点倒无所谓,可我就怕你着凉感冒啊!”听了这话,我感激地接过妈妈给我的衣服,对她说:“谢谢您”。

如果母亲是天空,我就是自由飞翔在天空中的小鸟,如果母亲是大海,我就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母亲像冬天的火,温暖着我的心。母爱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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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永恒不变的精彩作文

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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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妈让我去学二胡,我是有些不愿意的,但是,最终,我下了决心听她的话,就算是把它当成一项任务,咬着牙学下去。最初,我是抱着完成任务的态度走进琴行的,当老师对我说,前日二胡百日箫,三日笛子呱呱叫,学习二胡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是需要毅力的,确定要学习这么难的乐器吗?我听了这句话,没有犹豫,只是点了点头。只有自己知道,这轻易一点头,要多大的勇气。从此,我开始了学习二胡的生涯,我相信我能坚持下去,因为,人常常要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甚至一辈子。以前,我刚去学英语时,就是心中一万个不愿意,在表面上装作很高兴走进英语教室中的,就算是完成任务。但是,事情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刚开始,每上完一堂课,腰硬硬邦邦的,手酸得直抽风,搁琴的腿沉重的抬也抬不起来,整个人的部位零件,就像散了架。我暗问自己:”能坚持下去吗?我能坚持下去吗?”既然已经决定了,就要做下去,既然选择了前方的路,无论荆棘刺丛,还是鲜花掌声,就该走下去。但是,心中的想法,总是会暴露出来,就好像一个人不经意的动作,就能透露出自己的性格,与心中的思维,这就是我喜欢心理学的理由,我知道自己还是缺少对学习二胡的热情,一首曲子拉下来,指法,弓法都是正确的,却缺少了感情的投入。学习二胡,却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令我奇怪的是,虽然,琴行处于热闹的地段,但只要踏进里头,就是十分幽静的,任凭外头车水马龙,熙熙攘攘,里面都不会有杂声,而且琴行里总是很凉快,无论,外面是艳阳高照,还是寒风刺骨,里头的温度总是保持稳定,不热,有点清凉,但不会冷。我几乎每一次都在看琴行里是否安有吸音板,或隔音板,也无数次想过,在琴行的夏天,是否要开空调,但是,这些杂七杂八的思想,只要踏进了门,就如一缕青烟,消失了,不知消逝在哪一地,就仿佛,琴行是有魔力的,只让人在那儿安心习曲练琴。

曾听人言“跟音乐在一起的人会很快乐”我也就尽量保持开心,轻快的心情去练琴。一天,老师在休息时,说起了一句话:“喜欢是最重要的。”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这句话犹如一击厉雷,打在心上,顿时,有一种,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的感觉,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难道两者不是同一种道理吗?为什么,我无法隐藏内心对拉二胡的不喜欢?就是因为它不是我的爱好。只有将自己的心投入了,才能干好事情。从此,我多了一分坦然,因为,我在去掉包袱,将包袱转为自己的喜爱,至少,不会去讨厌,以前每一次,每拉一首曲子,就将其当作一种挑战,拉好了,算挑战成功,不好,就重新挑战。现在,每一次,每拉一首曲子,就是一种享受,无论好坏,用心去感觉,二胡没有键盘,只有两根弦,就用耳朵去聆听音的准确,用心去体会“跟音乐在一起的快乐”。“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应该是辛弃疾的名言,在迷茫的路途中,苦命寻找,却在咫尺处,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我想,只要用心身去享受自己的所作所为,去做自己喜欢,显得高兴的事,是一种永恒不变质的精彩。

[永恒不变的精彩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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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从未永恒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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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会遇上数以百万计的陌生人,几千的熟人,几十的故人,四五个深入骨的亲人。可无论是爱是恨,是共度一生还是擦肩而过,来世就再也不会再遇见那个他(她)了。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同船渡”不过一个时辰,“共枕眠不过一个百年。杨绛和钱锺书相识于大学,一见钟情。杨绛陪同钱锤书留学国外,生下了一个女儿。三人家庭和睦,幸福地生活。可这不是童话,也不是小说,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这也意味着他们的感情总会在一个时候结束。最终,钱锺书、钱缓相继去世,独留杨绛孑然一身。爱没有永恒

小时候,特别喜欢读童话,如今一看那“从此,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结局和清水小白文般的情节,心中再也没有了当时的感动,只留下后背浸透灵魂的冷汗。如果水晶鞋真的合脚,那么当时为什么会掉?如果王子真心喜欢灰姑娘,那么为什么记不得她的容貌……完美永恒的爱,背后却是虚幻与不实,虚假得令人发指。不过也是,真实的爱哪有什么永恒?

现在,抬头看向身边。三五成群的同学终将升入不同的高中,分入不同的班级,彻底失散。把酒言欢的同事终将散在利益的十字路口,撕破脸皮;山盟海誓的情侣终将天人永隔或相看两相厌;亲密无间的亲人终将渐渐远,目送背影……闭上眼,再想想你自己的身边,是不是也是这样的?我想,你一定明白了——爱从未永恒。

珍惜眼前人,无论你现在是老是幼,是贫是富,不要用背影默默地

告诉你重要或重要你的人:不必追!”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死亡。所以“似水流年,活在当下”。虽然爱从未永恒,但也不影响我们珍惜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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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永恒的光明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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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冷冻红脚丫,任寒风迎面扑来,任雨雪砸落在肩。

你,兜着火柴,冒着风雪,艰难地前行。一股急流,便一个踉跄,及一地火柴。

但你,又有什么办法呢?

抖掉了身上的积雪,但怎么抖得掉你那满心的酸楚呢?

不甘有什么用,你那柔弱的身躯,怎么博得过这一片又一片无尽的黑暗呢?!

于是,“幸福”,这个多么简单的词汇,在你眼中,就成了那么遥不可及的奢望!

最后,一切的痛苦,一切的不满,一切的一切,都冻结在了那个永恒的微笑中。。。。。。

你的痛苦悲伤走远了,可这世界就因此被照亮了吗?一切真的会这样乐观地发展吗?

如果这样,那声声从街道小巷中传出的企求似的哀嚎,那次次往死里打的虐待,那回回吃不饱饭的生活,为什么还在继续,没能彻底结束呢?

多少人因此丧失生命,多少人被折磨得体无完肤,多少人为此成了行尸走肉般的恶人、傀儡!

我希望有一天,世界的黑暗被永远驱散,取而代之的,是无边的光明

我也相信,终有一天,人们会明白的!他们一定会停止这人类的恶行的!

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也终有一天,会被智慧的人类所发现,并阻止!

我仿佛看到东方露出第一缕光,它预示着,代表着------新一轮的红日将冉冉升起,照亮整个大地,一切将改头换面、焕然一新!光明啊,我眼前似乎已经出现了你那点点模糊的背影,我如同亲眼见到,你已经张开你那宽广的双臂,准备接纳世界,改变世界!

卖火柴的小女孩啊,你在天堂看好了---------不会有人重蹈你的覆辙了。会有人解救他们的!这个世界迟早会重见天日,迎来幸福的曙光!

黑暗只是暂时的,让我们一同坚守这个信念,等待光明的那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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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瞬间的流星,永恒的美丽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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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流星,划过天空,打破了夜的寂静,在黑幕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给原本单调的夜晚增添了几分亮丽。可是,这美丽并没有持续太久,只是一刹那,流星便陨落了。

夜,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我抬头仰望昏暗的天空,想起刚才的流星,一股叹息之情不禁涌上心头:流星,多美啊!可是,那美丽只是一瞬间;让人还没来得及细细观赏,就消失了。想着想着,点点滴滴的回忆又浮现在眼前。

那个灿烂的笑容,让我温暖至今。

那次上语文课,老师提了一个问题。全班却鸦雀无声,静悄悄的,连呼吸的声音都可以听见。我扫视了一遍教室——没有手举起来。此时,我多么希望我能有勇气举起那双从未举起过的手,我多么希望我能有胆量打破那从未被我打破过的寂静!但是,自卑与胆小充斥着我,不安与紧张围绕着我,我只能偷偷地抬头看看老师。而老师似乎看透了我的犹豫不决,她注视着我,对我微笑了一下。尽管那微笑是那么的短暂,但是给了我极大的力量,我终于冲破一切的束缚,举起了手……每每想起那个笑容,我都会倍感温暖,那笑容就像一股暖流,缓缓流入心间。

那个关爱的眼神,让我感激至今。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突然变得“多嘴”了,不管是上课还是下课,总喜欢与身边的同学“滔滔不绝”地讲话。直到有一天,在上数学课,我仍在小声地说这话时,数学老师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那个眼神,如针尖,刺痛了我的心;如刀片,削走了我的自尊。但是,就是那个眼神,让我学会了克制,学会了尊重,学会了全心全意。每每想起那个眼神,我都会感激不已,它就像一个指示牌,在我即将行差踏错时,给我指明了方向。

那个灿烂的笑容、那个关爱的眼神如流星一般,在我心头瞬间划过,却给我留下了永恒的回忆、永恒的美丽!哦,我懂了!人生路上的美景,虽短暂,却应当是烙印一般,刻在心头,永不褪色,亘古不变。

蓦然抬头,我又看见了一颗流星。我闭上了双眼,感受流星在我脸上划过,在心中化作永不磨灭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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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七夕,永恒的爱恋

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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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仙子,在琼楼玉宇中,踏乐而舞,抚琴而歌。纤纤素手,将寂寞和繁华织成锦绣,旖旎了半方天宫。

我用生命起舞,我用灵魂歌唱。却未曾有谁驻足停步,更未曾有谁解我为何而歌,为何而舞。

我采一朵细小的云朵,浮游在浩瀚迷茫的天宇中。风雨雷电,喧泄不了我的惆怅和孤独。 我轻轻地拨开云端,俯视另一个世界。只见在那遥远的凡间,一棵茂盛的千年古槐下,一个英俊的放牛郎朝我惊鸿一瞥,注定了我生生世世的爱恋。他就是我永远的牛郎。

天宫富丽而清寂,在我的眼中没了色彩。我将牛郎织进我的锦素,从此相思成疾。

我不要天上人间遥相守望的爱情,我只要一个相依相伴的爱人。我需要温热的拥抱,我需要软语温存,我需要结实的臂膀,我需要永恒的依靠。

风霜雨雪,晕染着四季。饮尽一杯相思,寂寞,在我的心中蔓延,生长。遥望人间,我的一颗清泪,滑过脸颊,从遥远的天宫,降落在人间一叶青青的草尖。未曾招惹风尘的晶莹,犹如我清纯的眼眸。

我突破森严天条,忘却了玉帝王母,穿越了天上人间的所有距离,翩然坠落在凡间的那棵大槐树下,与我的牛郎相遇。 树为媒,我和我的牛郎结为一对情深夫妻。

采一枚烟火,撷一缕风月,我们将细细碎碎的日子烹煮。我的牛郎种三亩薄田,我织百匹锦绣。我们相亲相爱,将清苦的日子酿成了蜜糖。 岁月从指间流走转眼我们已娇儿绕膝。天上人间所有的美好,抵不过我们一家的天伦之乐。

我们的幸福惊动了玉帝王母。我被她们的愤怒虏掠回了天宫,凄厉的哭声回荡在天上人间。我的夫君我的娇儿,仰望着我远去的方向,匍匐在一片尘埃里,哭声动天。

天上人间遥相守望,却不能相见。我的泪水汇聚成一条长河,凝固成一座冰山。思念无语,风霜刻于眉间,原来仙子亦会苍老。我的牛郎带着我的娇儿,远涉万水千山,将我呼唤寻找。我追随着他们的呼唤,逃离天宫,也将他们寻找。我们终于相见。就在我们将要相拥的时候,一条银河横亘在我们面前,把我们的距离推得好远好远。我们在银河的俩端守望,守望。

有一种深情的鸟儿,叫鹊儿,用它们小小的身躯,在银河的俩端开始为我们搭建一道桥梁。建成的那一天,是七月七。踩着这条鹊桥,我们一家人终于相遇。思念让百花凋残,思念让岁月消瘦,思念让我们所有的甜蜜都化成凄苦。别时风华正茂,再见已尘如面,鬓如霜。相拥无语,泪已千行。我的夫君,我的娇儿,让我们永远相拥相 守 。

人间一日,天上弹指间。七夕相会,短暂得残酷。离别,疼痛,在紧握的手被松开的瞬间,心也被撕裂。

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惟有七月七我们一家才能鹊桥相会。相聚是那么短暂,还未及诉说思念,已又到分手的时刻。泪已流干,我与我的至爱泣血分离……

在银河的俩端,我们凝视着对方呼唤着对方,煎熬着分分秒秒,期待着下一个七月 七 ……岁月在等待中老去。在浩渺的天宇中,我和我的牛郎化作了两颗灿烂的星辰,在银河的俩端,交相辉映着。我们的故事,成了一个美丽的传说。

我是一个仙子,为了我凡尘的爱情,为了我的牛郎,我流泪泣血,和我的牛郎一起品味了万般甘苦。我亦无悔。为了我永恒的爱恋,坚贞,坚守。直至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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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永恒作文300字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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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是一涌甘甜的泉水,浇灌我们成长;母爱是一道坚固的墙,保护我们不受伤害;母爱又是一句句唠叨,让我们感到心烦但又温暖。

那是星期五,一个炎热的天气,太阳无情的烘烤着大地。我和几个同村的好友正准备回家。我们费拉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才赶上啦公交车,这时的我已经精疲力尽啦,在公车的颠颠簸簸之下,我终于到家啦,妈妈迎面赶来,一边帮我拿东西,一边问我最近的生活适不适应,可我却没说话,回到家后,我一头便栽到拉沙发上,很快的睡着啦。

不知过啦多久,我睁开睡意朦胧的眼向四周望拉望,突然,“啪”的一声使我很快的清醒过来,是从厨房传来的,我闻声过去,只见一滴滴的鲜血留在那洁白的地板上,妈妈手中的刀也随即掉落。我大惊失色,迅速跑向卧室拿来创可贴,给妈妈贴上。妈妈见我这般慌张,立即说道:“这个没事的,不就是划伤个口子吗,你刚睡醒,肚子饿啦吧,你先去躺会,饭马上就做好啦”说完,妈妈又陷入拉忙碌,我看着妈妈,她那原本光滑的手现在却变得如此粗糙;她那原本白净柔嫩的脸却变得如此憔悴;她那乌黑的头发中却添啦几条银丝……

母亲,您辛苦啦!我一定会用自己的努力来回报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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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那永恒的竹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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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竹,曾迷恋村前宅后的竹园。看眼前绿影斑驳,记忆中和竹有关的诗纷纷涌上心头。

最熟悉的是王维的《竹里馆》中“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此诗从小就会背,在竹园里独自吟诵时,却难体会到它的妙处。那时,衣衫褴褛,里有菜色,饥饿,疲惫,没有明月相照,更没有古琴可谈,哪里来那一份闲适和风雅?

倒是想起李商隐的《湘竹词》,有些共鸣:“万古湘江竹,无穷奈怨何。年年长春笋,只是泪痕多。”写是需要灵感和情绪,读诗也一样,不同的心情和处境,读相同的诗,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在城市里生活,和竹子相处的机会不多,读古人的咏竹诗篇,犹如清风扑面。

哪抄的刘孝先的《咏竹》,是最早以竹为题的诗“竹生空野外,梢云耸百寻。无人赏高节,徒自抱贞心。耻染湘纪泪,羞入上宫琴。谁能制长笛,当为吐龙吟。”那也许是诗人以竹自比,感叹怀才不遇,最后那两句很有想象力。

唐诗宋词中,写竹子的诗不计其数。李贺写过一组咏竹诗,流传虽不广,其中有佳句“风吹千亩迎风啸,乌重一枝入酒樽。”

苏东坡的爱竹,也许前无古人,竹子和他终身相伴,不管到哪里,他的眼里不能没有竹荫。“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是他的名言。年轻时东坡咏竹有豪迈之风“门前万竿竹,堂上四库书。”中年看竹心情平淡:“疏疏帘外竹,浏浏竹间雨。窗扉净无尘,几砚寒生雾。”到老年““累尽无可言,风来竹自啸”“披衣坐小阁,散发临修竹”由豪迈到平静恬淡。这是他人生的轨迹,而诗中的竹正是他不同时期的心态写照。

唐诗咏竹诗句中,读起来最亲切者莫过于刘长卿“始怜幽竹山窗下,不改清明待我归。”这句诗中,竹子是最忠诚亲切的朋友,永远默默的站立在那里,以清凉的绿荫迎候诗人的归来。

竹——永恒的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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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友情的永恒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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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是形影不离的欢喜冤家。每一次吵架,无论多大的矛盾,第二天都会和好如初。但是,那一次却例外了:

夏姑娘迈着炙热的脚步来了,烈日炎炎,百花盛开,自然也少不了蝴蝶。我和徐小江也是,但是每次都是她比我捉的多。出于好胜心,我渐渐不愿意和她在一起了,可是她也渐渐的疏远我了。又一次,我的手指不小心被桌子上的钉子花了一个小口子。她立刻跑过来,一句话也没有,就拉我去楼下的水池冲洗伤口。这时,我的眼眶里不知道是什么在滚动。这让我明白了对待朋友需要一辈子,需要谅解和知足。

一瞬间的永恒像烙印一样,永远都抹不掉,它需要珍藏和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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