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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我同行手抄报图(热门20篇)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以下是开学吧小编为2024年高考考生精选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对大家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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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身边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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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看了《今日说法》上的一篇报道:

两个十七岁的大哥哥,在家里偷了点钱,跑到附近的网吧去玩游戏。玩了几天后,手里没钱了,网吧老板就不让他们玩了。他们就去外面抢劫,因为被抢劫的人反抗,他们就把他给杀了。杀完人后,他们还跟没事似的,用抢来的钱继续到网吧上网。由于他们行为恶劣,触犯了法律,最终公安机关在网吧将他们抓获。后来,他们在监狱里回想起自己犯的错都后悔不已。

通过这件事,使我深深地认识到,沉沦网吧带给我们的恶果非常大。本来上网是件好事,可以让我们浏览新闻,学到许多知识,但如果沉迷进去,就变成坏事了。通过收看这个案例,使我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随时可以接触到法律。当别人侵害自己的权益时,我们就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例如:我们买东西时,老板给了个劣质品,这时我们可以拿出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我们可以到消协去告他,让他赔偿。

像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我们要吸取教训,这样自己的利益就不会被别人侵害。我们小学生也应该学习法律知识,这样在生活中就不会受到别人的侵害,也不会侵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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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关于重阳节的手抄报内容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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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又称重九节、晒秋节、“踏秋”,汉族传统节日。庆祝重阳节一般会包括出游赏秋、登高远眺、观赏菊花、遍插茱萸、吃重阳糕、饮菊花酒等活动。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日,与除夕、清明节、中元节三节统称中国传统四大祭祖的节日。重阳节,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到了唐代被正式定为民间的节日,此后历朝历代沿袭至今。重阳与三月初三日“踏春”皆是家族倾室而出,重阳这天所有亲人都要一起登高“避灾”。

《易经》中把“六”定为阴数,把“九”定为阳数,九月九日,日月并阳,两九相重,故曰重阳,也叫重九。重阳节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自魏晋重阳气氛日渐浓郁,倍受历代文人墨客吟咏,到了唐代被正式定为民间的节日,此后历朝历代沿袭至今。

1989年农历九月九日被定为老人节,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风气。2006年5月20日,重阳节被国务院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节日起源

其一

重阳的源头,可追溯到先秦之前。《吕氏春秋》之中《季秋纪》载:“(九月)命家宰,农事备收,举五种之要。藏帝籍之收于神仓,祗敬必饬。”“是日也,大飨帝,尝牺牲,告备于天子。”可见当时已有在秋九月农作物丰收之时祭飨天帝、祭祖,以谢天帝、祖先恩德的活动。

汉代,《西京杂记》中记西汉时的宫人贾佩兰称:“九月九日,佩茱萸,食蓬饵,饮菊花酒,云令人长寿。”相传自此时起,有了重阳节求寿之俗。这是受古代巫师(后为道士)追求长生,采集药物服用的影响。同时还有大型饮宴活动,是由先秦时庆丰收之宴饮发展而来的。《荆楚岁时记》云:“九月九日,四民并籍野饮宴。”隋杜公瞻注云:“九月九日宴会,未知起于何代,然自驻至宋未改。”求长寿及饮宴,构成了重阳节的基础。

其二

重阳节的原型之一是古代的祭祀大火的仪式。

作为古代季节星宿标志的“大火”星,在季秋九月隐退,《夏小正》称“九月内火”,“大火”星的退隐,不仅使一向以大火星为季节生产与季节生活标识的古人失去了时间的坐标,同时使将大火奉若神明的古人产生莫名的恐惧,火神的休眠意味着漫漫长冬的到来,因此,在“内火”时节,一如其出现时要有迎火仪式那样,人们要举行相应的送行祭仪。古代的祭仪情形虽渺茫难晓,但还是可以从后世的重阳节仪中寻找到一些古俗遗痕。如江南部分地区有重阳祭灶的习俗,是家居的火神,由此可见古代九月祭祀“大火”的蛛丝马迹。古人长将重阳与上巳或寒食、九月九与三月三作为对应的春秋大节。汉刘歆《西京杂记》称:“三月上巳,九月重阳,使女游戏,就此祓禊登高。”上巳、寒食与重阳的对应,是以“大火”出没为依据的。

随着人们谋生技术的进步,人们对时间有了新的认识,“火历”让位于一般历法。九月祭火的仪式衰亡,但人们对九月因阳气的衰减而引起的自然物侯变化仍然有着特殊的感受,因此登高避忌的古俗依旧传城,虽然世人已有了新的解释。

重阳在民众生活中成为夏冬交接的时间界标。如果说上巳、寒食是人们渡过漫长冬季后出室畅游的春节,那么重阳大约是在秋寒新至、人民即将隐居时的具有仪式意义的秋游,所以民俗有上巳“踏青”,重阳“辞青”。重阳节俗就围绕着人们的这一时季感受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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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法律名言警句集锦

全文共 3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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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懂法用法,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法律名言警句集锦,欢迎参考阅读!

1、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2、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3、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4、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5、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6、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7、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8、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9、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10、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

11、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12、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13、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14、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15、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16、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17、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18、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19、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20、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21、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22、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23、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24、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25、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26、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27、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28、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29、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30、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31、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32、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33、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34、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35、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36、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37、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38、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39、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40、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41、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42、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43、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44、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费尔德

45、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46、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47、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48、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49、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50、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51、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52、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拉布里奥拉(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53、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54、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55、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56、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57、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58、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59、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60、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61、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62、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英)《政府论》

63、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64、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65、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大仲马(法)《马希里选集》

66、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67、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68、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汉)《史记·循吏列传》

69、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汉)《汉书·刑法志》

70、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傅玄(晋)《傅子·法刑》

71、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72、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73、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74、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75、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76、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77、凡法始立必有病。――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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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春节习俗手抄报内容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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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每当春节来临,就代表新的一年开始了。在春节的每一天里,人们都过得非常快乐!我的家乡也不例外。

我的家乡在徐闻,每当春节来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各种各样的迎新春活动层出不穷,但其中最有趣的是“金狮抓彩”和“游花车”。

大年初一天刚亮,醒狮队就开始给各家各户拜年了。这时,人们会把早已准备好的用红包和糖果拼成的“彩头”,高高挂在屋檐或二楼的栏杆上,让狮子“抓彩”。当狮子给户主拜完年,醒狮团的师兄弟们就会轮番表演南拳、大刀、长枪等各式各样的功夫,之后就用搭罗汉的方式,一层一层地搭成人梯给狮子“抓彩”。狮子爬在人梯的最高层,首先向所有在场的人行叩首礼,然后就跃起身子用嘴去抓 “彩头”。你只要听到欢呼声,“彩头”肯定被狮子抓到了。

游花车是最热闹的庆春节活动。大年十二,每个乡镇都会根据自己的特色扎出别具一格的花车。花车的款式各不相同,有的扎的是丰收喜悦的瓜果满园,有的扎的是经济腾飞的高楼大厦,有的扎的是喜迎春色的满园花香,还有的是五洲同庆的太空遨游。花车五颜六色,彩灯闪烁,彩旗飘飘,美丽极了!每年一到游花车的时候,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从各个乡镇赶到县城,从各个小巷涌上街头,围着游行的花车笑呀、跳呀,这辆是我们镇的,那辆是你们镇的,互相转告着,欢笑着,脸上洋溢着欢庆丰收的喜悦。

这就是我家乡的春节,一个充满吉庆,充满欢乐,充满喜悦,充满希望的春节。它总是那么令我陶醉,令我激动,令我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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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第七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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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邮政企业以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处罚:

(一)设立分支机构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二)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设立快递末端网点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未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四十一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统一的商标、商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核对快递运单信息,或者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实仍予收寄,情节严重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快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处罚。

用户在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有前两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

(二)未定期销毁快件运单;

(三)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

(四)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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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律伴我成长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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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谓是“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从危险上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有一个17岁的学生,因为父母关系不和,而心情郁闷,整天不去学校,在外面遇到了许多游手好闲的人,与他们混在一起,养成了赌博的坏习惯,后来因为没钱,走上了邪恶之路,绑架了一名9岁儿童,还多次抢劫他人钱财。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17岁的一个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这不仅仅是他的错,虽然他单纯,思想不成熟,但他还有一颗上进心在支持他坚持正义,然而,父母的关系不和,把他最后的唯一支撑的力量给毁灭了,使他从正义之路走向了深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中可以看出,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正义的心,还要守法,不可以侵犯法律,还要学会开朗乐观地面对世界,不可以消沉沮丧!同时,父母也要为孩子的成长带来有益的帮助,而不是去破坏。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对于谁,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已有的制裁,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意义,尤其在正义的一面。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怀着正义之心,我相信无论遇到什么,法律都会其余你无限的勇气和力量,关键是我们要用心去对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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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119消防知识手抄报内容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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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1】

百姓有着一个重要的亲人。这位亲人叫——消防队。每当我们遇到火灾的时候,他们就会捧着爱心,向我们赶来。

消防队员无论什么时候多忙,都会准时的到达。很多消防队员都愿意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拯救更多的生命。那次我看了电视,某小区的管理员为了让住客过一个美好的春节加满了柴油,引起了失火。管理员急忙呐喊住客们下楼后,管理员打了119急救,消防队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小区,火越烧越大,而且烧到了房顶。消防队以10分钟的时间灭了房顶上的火。里面的火不但还没灭,而且还有一个4岁的孩子被关在了里面。队长急忙争援,100多个消防队员,19辆消防车迅速赶到。那时我看电视看得很紧张,消防队有的被火烧。队长的脚烧得不听使唤,但是,队长为了人民的安全着想,终于站了起来,向火海猛扑进去。不一会儿,火海中隐隐约约看见一个人影,那个人影走路一拐一拐的,终于,这个人影出来了,是队长,还有个孩子,队长把孩子交给他的亲人后,自己就晕过去了,同志们赶紧把他送到人民医院治疗。

消防队员凭着坚强不屈的精神,一次又一次战胜了火难。老百姓的亲人——-消防队。

【范例2】

“火善用之则为福,不善用之则为祸。”为了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消防安全知识,使每一位同学都树立起消防意识,掌握好消防知识,并具备自救的能力。我校在今天下午,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消防知识讲座,并举行了演练仪式。

广播声中响起了警报:“呜呜呜……”同学们反应灵敏,立刻放下了学习,排成队伍急急忙忙地感到操场上汇集,此时,天空中充满了熏鼻的烟味儿,有些同学赶紧用毛巾捂住鼻子,因为据报道,被火灾烧死的人数寥寥无几,大多是被那烟味熏死的。用毛巾,折叠成16层,才能有效阻止它。这节课,消防叔叔们还跟我们讲了灭火的方法:1。隔离法2。窒息法3。冷却法等,同学们听得可认真了。这次的消防演习不仅锻炼了我们面临危机的警觉和敏捷性,更提高了我们逃离危险的效率,同学们受益匪浅。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然而,火灾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2009年3月16日上午,中央美院位于南湖公园内的学生宿舍发生大火,两层楼的学生简易宿舍起火,浓烟滚滚,笼罩在美院上空,后来由于消-防-队员及时赶到,40分钟消灭了大火。还有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宿舍楼602女生寝室失火。慌乱中门打不开,因室内火势过大,一位女大学生跳-楼,另三位也跟着跳,不幸身亡……这些例子足以证明,火灾一旦发生,就难逃厄运。

所以我们要竭力阻止它发生。

火灾真是时刻都存在我们生活当中,一点小小的火星也许一不小心就会酿成火灾。所以,作为小学生,我们要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掌握火灾发生后一些自救的方法,预防火灾的发生,让我们一起记住火场逃生十三决:1、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2。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3、扑灭小火,惠及他人4、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记住了这些,火场上就心里有底了。同时还要记住火警电话:119。

实际上火灾其实并不可怕,但是它的可怕在于人心,遇到灾害不要害怕。火灾又源于人们的一时大意,才会造成火灾的出现让我们共同珍爱自己的生命,共享明天升起的那一轮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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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适用话题:假货、诚信、打假、监管、法律、欺骗

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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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愿意让自己的生活被假冒伪劣所填充。两会前后,打假成为一个热门议题。从全国人大代表黄建平以自身企业经历为例,呼吁电商平台加大网络打假力度,到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致信代表委员,倡议“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再到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主动回应,提出“天下少假”是努力的目标,会里会外的讨论、热议甚至是激辩,从一个侧面说明,天下无假,是全社会的朴素心愿。

假货面前,没有谁是赢者。消费者花了冤枉钱,买了心烦不说,甚至生命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有人曾调侃:“假烟假酒还配上假广告,假情假意还带着假微笑,假人假事还拿着假钞票,怎一个‘假’字了得!”虽是戏谑之语,却足以道出假货对消费者伤害之深。而反观企业,下了大力气研发新产品,往往成本还没收回来,便可能被伪冒产品挤占市场份额。放纵假冒伪劣泛滥,任凭劣币驱逐良币之风盛行,最终只会让企业蒙受损失、让创新的热情熄火。

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大众汽车发动机厂维修部门高级经理徐小平的一席发言引人深思。他曾去一家民营企业调研,发现其产品做得非常好,却连“一个国产螺栓都不敢买”。原因就在于,“市场上买到的很多螺栓,标号是对的,材质却不对”,使用这样的产品,时间一长便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一面是企业、消费者有旺盛消费需求,一面却是产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国内有效供给不足,最终只能逼迫人们到国外“扫货”、在网上“海淘”。从这个角度而言,进一步完善监管,打击假货,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经之路。

打击假冒伪劣,早已成为全社会共识。问题不在于要不要,而在于如何打假。同样是治理顽瘴痼疾,不妨汲取正风反腐的治理智慧。正如有人总结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形成,得益于我们党把握住了治标与治本的辩证法,一方面是从治标入手、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另一方面则是标本兼治、以治本为治标巩固成果。解答好打假的“复杂方程式”,也需要在治标和治本上下足功夫。

在治标上,加大打假力度,坚持对假货“零容忍”,一个一个环节管、一个一个案子抓,积小胜为大胜;在治本上,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联合激励惩戒机制,让制假售假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以此倒逼企业自律、行业自律。而这需要解决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过宽、模糊、难以执行等问题,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将打击假冒伪劣纳入法治轨道。标本兼治,才能让质优者脱颖而出,从而弥合供给与需求之间的裂缝。

百年老店胡庆余堂的生产车间外墙上写着这样一句话:“修合无人见,诚心有天知。”忠于质量的诚心,或许顾客看不见,但自己看得见,时间也看得见。让更多的企业成为百年老店,让商业正义更深入人心,让市场供给跟上消费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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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法律不该二次伤害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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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对方没有工具为由,认为没有防卫的必要性,完全忽略了人的情感,忽略了一个儿子亲眼见到母亲受到如此大的侮辱,心灵所受到的重大冲击,以及当时所采取的克制态度。是警察的离开,才最终让于欢崩溃。为了自己和母亲的尊严和人身安全,拿起刀奋起抵抗。事出有因,情有可原。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应当考虑这样的因素。

从法理上讲,杜志浩并没有当场毙命,甚至还跟没事人一样,自己驾车前往医院,在医院还跟人吵架。于欢这一刀并不是真正要了他的命,是他自己耽误了自己的救助。法律不应该认为是于欢刺死了杜志浩,他的死,于欢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应当是公正的,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吴学占以超过国家合法利率十倍的高利贷放贷,恶化整个县域经济,并用黑社会方式组织逼债,地方政府竟然不闻不问。一个在逃犯,用极端侮辱人的方式刺激于欢,限制于欢的人身自由,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都是有错在先。于欢有权保护自己和母亲的尊严以及人身安全。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明显过重,量刑不当。

法律不为这样被侮辱与被伤害者伸张正义,反而以无期徒刑再次侮辱并伤害了真正的受害者,就像一出黑色幽默,使法律本身成为笑话。法律的公信力由此而消解,社会的戾气由此而产生。一次不公正的裁决带来的负面影响,是100个公正的裁决都难以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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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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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全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

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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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遵守法律法规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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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风朝已经开始推向了全国,人们都去遵守法律法规,但在一个地方,人们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那就是农村。

我也是从农村长大,小时候有一段时间我都生活在烦人的电锯声中度过,这些电锯声是从我家后山传来的,这些电锯大声吵得我不能认真学习,不能安心入睡,连吃饭都变得没有心情,其实是一些偷木头的人在山上乱砍滥伐,一颗颗大树都倒了下来,更可悲的是,这些偷木头的人并不知道乱砍滥伐已经狗又成了犯罪!

有一对夫妇他们是我的邻居,他们的孩子非常调皮,学习成绩也并不是很好。有天,他们家的孩子从学校哭着囔着跑回来,说老师在学校里打了他,没想到孩子的家长连原因都没有问就说:“打得好,打得好。”还有一次,他们的孩子从家里偷了五块钱出去买零食吃,结果他们就将他们的孩子暴打了一顿,孩子去他奶奶那告状,他奶奶就去他爸爸妈妈那,看那孩子,全身青一块紫一块连坐都坐不下,他奶奶去讨回公道,没想到他父母却说:“我教训我的孩子关你什么事。”可他们却不知道,他们这样做已经构成虐待儿童的罪名。

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不过他们是不懂法律,而有些人却是知法犯法。

我家旁边有个路口,有时会有人搬来一张桌子,然后大声吆喝,过一会儿就有许许多多的人拿着钱跑出来,从早上到晚上一整天都不停地喊叫,严重打扰别人休息,我后来才知道那叫聚众赌博,我听父母说,有些人因为欠钱不还还被关了起来。我们村里有一个小店,小店里有一个隐蔽的小房间,我听别人说那个房间里是一些赌博,无良店长诱骗一些小孩去玩赌博,赌博第一次玩大多数都会赢,一些小孩尝到了甜头后就会上瘾,就会不停地玩可到后来大多都是输,可他们的欲望却控制着他们,他们会从各种途径去获得钱,偷、抢、勒索……这些孩子必然也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这些案例都向我们证明了农村法治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我们要努力去让更多农民去知法,懂法,守法,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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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遵守法律法规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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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当今社会知法、懂法、守法,不仅是对青少年的要求,也是保护我们自己平安幸福最有力的武器。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要从遵守纪律规范开始: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学校秩序,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文明准则……从小做起,从我做起,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文明强大,我们的生活才会幸福平安。相反,不懂法律的王俊,却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从一个好学生沦落成抢劫犯,将正处花季年华的自己送进了监狱。

一年前,中考后与重点中学失之交臂的王俊来到一所普通中学就读。在上半学期里,埋头苦学的王俊在班里始终保持着第一名的好成绩。一味的省吃俭用使他自己觉得很没面子,他想拥有一大笔钱,让所有的人都羡慕他。

有一天,他看见有一个小伙子抢劫了一户人家,得到了一大笔钱。这让他顿时起了心。这么容易就得到了一大笔钱,太棒了!这样我以后就不愁吃,不愁穿了。于是他便洗劫了一户人家,居然得到了2000多元钱,这让他高兴不已。于是他天天花天酒地,还经常旷课、赌博。如果遇到不会做的作业,就用钱来“打发”同学,帮他做。他的学业也一落千丈。

一次,在中考时,他抄袭别人的试卷,被考官当场抓住,取消了考试资格。于是,他也退了学,因为他觉得学不学都无所谓了。没钱时,只要洗劫几户人家就行了。于是,他便远离了家人,开始了这种躲躲藏藏的生活。王俊十分机灵,每次抢劫以后,便换一块地方,让警方对他无从下手。他还当了黑帮老大,天天带着他的兄弟们晚间洗劫居民,这让居民对他们惶恐不已。

这天,他带着自己的兄弟们袭击一座工厂,当他们把厂地洗劫一空时,却不知道警察已经包围了他们,于是他们便进了监狱——几十个正处花季年华的青少年,将在没有自由的高墙内度过5年,而这5年本应该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教训是惨痛的,而王俊由一个好学生变成一个抢劫犯的经历更值得让人深思:如果他没有那种丑恶的思想,那么他后来的人生将会被改写。一年后的今天,他应该坐在大学课堂里,和所有的同龄人一样,尽享青春的快乐与希望。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严于律己,学会从日常小事中明辨是非,区别善恶,分清美丑,懂得何以为荣,何以为耻,该学什么,不该学什么,养成荣进辱退的习惯,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心中筑起坚不可摧的道德“长城”,做一个高尚的、正直的、诚信的人,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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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元宵节手抄报内容资料:点彩灯来历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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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手抄报元宵节手抄报 手抄报图片 手抄报版面设计图 元宵节手抄报内容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凶禽猛兽很多,四处伤害人和牲畜,人们就组织起来打它们,有一只神鸟因为迷路而降落人间,却意外的被不知情的猎人给射死了。

天帝知道后十分震怒,立即传旨,下令让天兵于正月十五日到人间放火,把人间的人畜财产通通烧死。天帝的女儿心地善良,不忍心看百姓无辜受难,就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驾着祥云来到人间,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人们。众人听说了这个消息,就如头上响了一个焦雷,吓得不知如何是好。

过了好久,才有个老人家想出个法子,他说:“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这三天,每户人家都在家里张灯结彩、点响爆竹、燃放烟火。这样一来,天帝就会以为人们都被烧死了。”

大家听了都点头称是,便分头准备去了。到了正月十五这天晚上,天帝往下一看,发觉人间一片红光,响声震天,连续三个夜晚都是如此,以为是大火燃烧的火焰,心中大快。人们就这样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及财产。为了纪念这次成功,从此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户户都悬挂灯笼,放烟火来纪念这个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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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希望法律相伴我们一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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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又有多少人在面对它的时候,不选择逃避,真正地勇敢地去对待,让它相伴我们一生

“法律”这个词语好像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了。到了小学,平日里收看各类新闻,都能听到有关法律的故事。于此同时,法律这个词语似乎我渐渐地了解。到了初中,老师在政治课上再次提到。记得有一次,老师在黑板上大大地写下了“法律”这两个大字。告诉我们,何为法律,如何正确面对法律。老师说这个在现实生活中很实用,更多地了解能够增加阅历,考试的时候可能会出现相关题目,所以让我们好好听,让我们记一下笔记。面对这个似曾相识的词语,我很感兴趣。因为法律包括很多,范围也很广。就像询问老师更多的关于这方面的信息。老师却说,考试最多只考刚刚讲的那么多。记住这个就可以了。

我顿时不解。很明显,法律对于我们来说只是种形式,至于其他,能够真正实践的寥寥无几。

还有很多触犯了法律的人。其中有些人在做错了之后,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于是产生了恐惧的心理。面对现实,选择退缩;面对当下,选择逃避。面对命运,遗忘了自己曾有的一颗纯正过的心灵。选择退缩,选择逃避,并不是说他们懦弱。只是他们潜意识中的第一意识是如此。就是想要逃。逃得远远的,不让警方抓到。如果他们这次成功了,那么他们还会有下一次的犯罪行动,还会有下一次的侥幸心理。选择逃避选择侥幸或许是可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恐惧,保护自己的不安,保护自己的无知,保护自己的心情。可是他们不知道,一旦久了自己就会习惯它,依赖它。直至自己在潜移默化里接受了这样的心理就是他们真实的面孔。是他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其实也知道,只是不去那么想罢了。他们曾经也许并不是真正想要犯罪的,直至最后,一切的一切打败了他们。他们遗忘了自己曾拥有过一颗纯正的心灵,抛弃了过往的所有,直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派出所中痛恨自己。可到那时,早已悔之晚矣。

我想,人们对于法律的态度更要关注些。法律是伴随我们一生的。我们要更好地了解它,尊重它,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我们需要注重它,面对它,而不是逃避。

中国有13亿人口。一个很大的灾难除以这个数字会变得很微不足道,一个很小的问题乘以十三亿会变成一个很大的灾难。同样的,一份很小的注重乘以十三亿来说会是很大的一种支持。拿法律来说,如果我们大家都能够注重它,那么法律这个理念不会像如今一样不深入人心,不会毫无意义。我希望,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也不仅仅是一个只需要扯着嗓子把法律喊在嘴边的口号。而是一种理念,一种信仰,一个可以付之行动的实践行动。我真切地希望人们能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好好地进行我们作为国家的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也是最美好的素质。

[我希望法律相伴我们一生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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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第七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2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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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2];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条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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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法律在我身边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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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的社会之所以如此和谐,就是因为法律对我们的约束和管理。它就像马路上的红绿灯一样,“没有红灯的约束,哪来绿灯的畅行。”

我曾经亲眼目睹过司机闯红灯的。那天,我坐着爸爸的摩托车去上街,到达十字街红绿灯路口处,正好碰上红灯,我们便停下来等候绿灯亮。正在此时,一个人骑着摩托车飞驰而过,交警吹响了哨子,那人依然我行我素。不巧的是,远方行驶来一辆小车,司机看见有人闯红灯,赶紧用力地踩刹车,只听得“吱”的一声,车刹住了,可是两辆车却差点撞在一起。太可怕了,我吓得闭上了眼睛。那一刻,似乎所有在场的人全都捏了一把冷汗,他们都在惊叹: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我还发现,有些人为了赶在红灯之前通过路口,往往把车子骑得飞快,甚至闯红灯,这样也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轻则受伤,重则失去生命。我真的很想奉劝这些闯红灯的人,珍爱生命,千万要遵守交通安全。

交通常识要牢记,安全才能伴我们成长。让我们为安全点一盏明灯,照亮自己,也照亮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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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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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每个人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都会受到它的约束,它就是——法律。从一个人哇哇落地的那个时刻起,法律就一直陪伴在我们左右。法律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无处不在,人们时时刻刻都要将法律牢记在心,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也不能让别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更不能违法,甚至犯罪。

最近,一则广告在电视台热播:一只母鸡妈妈带着三只小鸡宝贝在田野中散步。突然,在他们的身后出现了一支棒棒糖。走在最后的小鸡没能够抵得住诱惑,朝着棒棒糖的方向走了过去,就在走到棒棒糖的旁边时,一个大铁笼从空中坠了下来。显然,他是中了坏人的圈套了。这里的小鸡代表了就是我们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社会大多数时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但社会也有不美好的一面,侵害未成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绑架,勒索,敲诈……因此,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我们更要培养我们对是与非,美与丑的认知和辨别能力,学会依照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母鸡妈妈和另外两个小鸡继续向前走,遇到了一个大水池,母鸡妈妈和其中的一只小鸡跳了过去,但第二只小鸡却掉入了池中,从中我们知道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维护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利中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离开了生命健康权,其他权利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我们要学保护自己,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是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受到侵害。第三只小鸡也难逃厄运,在不经意间,他就被天空中的老鹰给叼了去。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均未发育成熟对事物的认知水平和行为能力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权利更易受到忽视甚至侵害。因此我们更加要学会防范自己,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很显然,这三只小鸡都代表的未成年人,法律是平等的,未成年人也不例外。生活是美好的,且有法律为我们护航。所以,我们要更加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知识让我们的青春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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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关于勿忘九一八手抄报资料

全文共 1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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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18事变”77周年的前夕,几个同事借会议之暇,特意参观了坐落在沈阳的“9.18事变”纪念馆。隔着车窗,远远的我们就看见了那打开的日历牌样的标志性建筑,心情便沉了下来。

承受着头顶上黑云的重压,走进纪念馆。来到四周墙壁镶嵌着似白雪皑皑的山峰状的等候大厅里,仅仅是片刻,心情便压抑得喘不过气来,环视四壁,一种难以控制的情绪油然而生,那分明是套在中国人脖子上的绞索-------

于是我似乎听到了中国人在帝国主义铁蹄蹂躏下的呻吟,闻到了日本鬼子残杀无辜的中国百姓的血腥,眼前飘过了77年前法西斯暴行的一幕幕——七十七年前,北大营的炮声打破国人的酣沉睡梦。柳条湖的爆炸揭开了日寇凶残的面容。九一八,从那个悲惨的时候,国家蒙耻,民众遭殃,日寇灭我精神,毁我文化。九一八,从那个悲惨的时候,国土沦丧,民不聊生,日寇掠我资源,杀我同胞,在中国的国土上,升膏药旗,行日本的法令,当倭寇的顺民。向日本天皇宣誓效忠。九一八,积淀了中国人民14年雪雨腥风的苦难。九一八,浓缩了中国人民14年前仆后继的抗争。走进展览厅,我们目睹了这些铁证————

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的所作所为,惨遭杀害的同胞的堆堆白骨见证着侵略者的罪行。历史没有忘记,中国人民没有忘记——九一八----中国的国耻日!

那是1931年9月18日的夜晚,一个让所有中国人蒙难的夜晚,盘踞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按照精心策划的阴谋,由铁道“守备队”炸毁沈阳柳条湖附近的南满铁路路轨,并嫁祸于中国军队。日军以此为借口,突然向驻守在沈阳北大营的中国军队发动进攻。由于东北军执行“不抵抗政策”,仅仅用了一天就占领沈阳全城;继而在短短4个多月内中国东北全部沦陷,3000多万同胞成了亡国奴,陷入了苦难的深渊。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

日本对中国东北垂涎已久。“九一八”事变前,他们已通过日俄战争夺取了旅顺、大连和满洲铁路沿线。

1927年夏,日本内阁就制订了《对华政策纲领》,露骨地声称中国东北“在(日本)国防和国民的生存上有着重大的利害关系”。内阁首相田中义一向天皇奏呈公然宣称:“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日军还先后在中国东北三省秘密组织了四次“参谋旅行”,侦察情况,并以此制定了侵略中国东北的作战方案。1931年6月,日军制定了“满蒙问题解决方案大纲”,随后便发出“满蒙问题只有用武力解决”的叫喊。由此可见日寇亡我中华蓄谋已久。“九一八”事变是其狼子野心的大暴露,它揭开了日本对中国、进而对亚洲及太平洋地区进行全面武装侵略的序幕。

日本侵略军占领东北后,为掩人耳目在长春建立了满洲国傀儡政权,已经退位的清朝末代皇帝溥仪担任了儿皇帝。1932年9月15日,日本与伪满洲国签订《日满议定书》,满洲国承认日本的既得权益,并允许关东军在满洲国内驻军。从此,日本帝国主义把东北变成它独占的殖民地,全面加强政治压迫、经济掠夺、文化奴役,使我东北3000多万同胞,惨遭涂炭,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九一八”事变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抗日怒潮。各地人民纷纷要求抗日,反对国民党政府的不抵抗的作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影响下。东北人民奋起抵抗,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先后涌现出东北义勇军等各种抗日武装。1936年2月,东北各抗日部队统一改编为东北抗日联军。1937年“七?七”事变后,抗日联军团结广大群众,进一步开展了广泛持久的抗日武装斗争,有力地配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抗战。

从九一八事变开始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十四年抗战斗争!终于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战犯们低下了他们“高贵”的头。

在我们要离开展厅的时候,看到一个标语牌上面写道:当我们即将走出展厅,大概每个人的心中都在滴血,而且每一滴血都似乎凝固成一串问号。日本帝国主义何以敢对我泱泱大中华举起屠刀?这里的每一幅图片,都是一串铁打的事实。为何有人至今不能正视它?甚至歪曲它?篡改它?落后就要挨打,何以落后?这里的每一尊仪容都在呐喊。这呐喊在告诉我们什么?是告诉我们“忘记英雄的民族是堕落之邦”?还是告诉我们“忘记苦难,苦难就会重扣国门”?是告诉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还是告诉我们:“振兴中华,人人有责”?是的,九一八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血鉴,也给我们留下太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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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五一劳动节手抄报:劳动节名言

全文共 2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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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节名言

我们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都是由劳动、由人的聪明的手创造出来的。 —— 高尔基

只有人的劳动才是神圣的。 —— 高尔基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 李绅

我觉得人生求乐的方法,最好莫过于尊重劳动。一切乐境,都可由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 —— 李大钊

劳动是一切知识的源泉。 —— 陶铸

所有现存的好东西都是创造的果实。 —— 米尔

在人的生活中最主要的是劳动训练。没有劳动就不可能有正常的人的生活。 —— 卢梭

劳动是社会中每个人不可避免的义务。 —— 卢梭

完善的新人应该是在劳动之中和为了劳动而培养起来的。 —— 欧文

体力劳动是防止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的消毒剂。 —— 马克思

劳动却是产生一切力量、一切道德和一切幸福的威力无比的源泉。 —— 拉·乔乃尼奥里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 威廉·配第

有总是从无开始的;是靠两只手和一个聪明的脑袋变出来的。 —— 松苏内吉

我知道什麽是劳动: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和一切美好事情的源泉。 —— 高尔基

要工作,要勤劳:劳作是最可靠的财富。 —— 拉·封丹

既然思想存在于劳动之中,人就要靠劳动而生存。 —— 苏霍姆林斯基

在重视劳动和尊重劳动者的基础上,我们有可能来创造自己的新的道德。——劳动和科学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两种力量。 —— 高尔基

劳动永远是人类生活的基础,是创造人类文化幸福的基础。 —— 马卡连柯

热爱劳动吧。没有一种力量能象劳动,既集体、友爱、自由的劳动的力量那样使人成为伟大和聪明的人。 —— 高尔基

我只相信一条:灵感是在劳动时候产生的。……劳动,这是一切钝感的最好的医生。 —— 奥斯特洛夫斯基

劳动是人类存在的基础和手段,是一个人在体格、智慧和道德上臻于完善的源泉。 —— 乌申斯基

如果你能成功地选择劳动,并把自己的全部精神灌注到它里面去,那麽幸福本身就会找到你。 —— 乌申斯基

懒惰——它是一种对待劳动态度的特殊作风。它以难以卷入工作而易于离开工作为其特点。 —— 杰普莉茨卡娅

人生在勤,不索何获? —— 张衡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 班固

“一劳永逸”的话,有是有的,而“一劳永逸”的事却极少…… —— 鲁迅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 —— 毛泽东

知识是从刻苦劳动中得来的,任何成就都是刻苦劳动的结果。 —— 宋庆龄

培育能力的事必须继续不断地去做,又必须随时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才会成功。 —— 叶圣陶

做事,不止是人家要我做才做,而是人家没要我做也争着去做。这样,才做得有趣味,也就会有收获。 —— 谢觉哉

从此我不再仰脸看青天,不再低头看白水,只谨慎着我双双的脚步,我要一不一不踏在泥土上,打上深深的脚印! —— 朱自清

应该记住,我们的事业,需要的是手,而不是嘴。 —— 童第周

凡事总要有信心,老想着“行”。要是做一件事,先就担心着:“怕不行吧?”那你就没有勇气了。 —— 盖叫天

一切都靠一张嘴来做而丝毫不实干的人,是虚伪和假仁假义的。 —— 德谟克利特

科学是到处为家的,——不过只是任何不播种的地方,它是不会使其丰收的。 —— 赫尔岑

科学不是可以不劳而获的——诚然,在科学上除了汗流满面是没有其他获致的方法的;热情也罢,幻想也罢,以整个身心去渴望也罢,都不能代替劳动。 —— 赫尔岑

天才不能使人不必工作,不能代替劳动。要发展天才,必须长时间地学习和高度紧张地工作。人越有天才,他面临的任务也越复杂,越重要。 —— 斯米尔诺夫

一个有真正大才能的人却在工作过程中感到最高度的快乐。 —— 歌德

从科学园地采收的果实,如同农人的收获一样,常常是工作与幸运和有利的情势的共同产物。 —— 贝齐里乌斯

灵感,不过是“顽强地劳动而获得的奖赏”。 —— 列宾

谁肯认真地工作,谁就能做出许多成绩,就能超群出众。 —— 恩格斯

世间没有一种具有真正价值的东西,可以不经过艰苦辛勤劳动而能够得到的。 —— 爱迪生

在劳力上劳心,是一切发明之母。事事在劳力上劳心,变可得事物之真理。 —— 陶行知

经过费力才得到的东西要比不费力就得到的东西叫能另人喜爱。一目了然的真理不费力就可以懂,懂了也感到暂时的愉快,但是很快就被遗忘了。 —— 薄伽丘

我这一生基本上只是辛苦工作,我可以说,我活了七十五岁,没有那一个月过的是舒服生活,就好象推一块石头上山,石头不停地滚下来又推上去。 —— 歌德

正是劳动本身构成了你追求的幸福的主要因素,任何不是靠辛勤努力而获得的享受,很快就会变得枯燥无聊,索然无味。 —— 休谟

只有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劳动才能从繁重的负担转变成轻松而愉快的生理要求的满足。 —— 车尔尼雪夫斯基

我们在我们的劳动过程中学习思考,劳动的结果,我们认识了世界的奥妙,于是我们就真正来改变生活了。 —— 高尔基

我毕生都热爱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也许甚至说,我更热爱体力劳动。当在体力劳动内加入任何优异的悟性,即手脑相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更特别感觉满意了。 —— 巴甫洛夫

懒惰象生锈一样,比操劳更能消耗身体;经常用的钥匙,总是亮闪闪的。 —— 富兰克林

不停留在已得的成绩上,而是英勇地劳动着,努力要把劳动的锦标长久握在自己手里。 —— 奥斯特洛夫斯基

劳动使人建立对自己的理智力量的信心。 —— 高尔基

如果儿童让自己任意地不论去做什麽而不去劳动,他们就既学不会文学,也学不会音乐,也学不会体育,也学不会那保证道德达到最高峰的礼仪。 —— 德谟克利特

富人如果把金钱放在你手中,你不要对这点恩惠太看重;因为圣人曾经这样教诲:勤劳远比黄金可贵。 —— 萨迪

爱劳动是共产主义道德主要成分之一。但只有在工人阶级获得胜利以后,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条件——劳动,才不会是沉重而可耻的负担,而成为荣誉和英勇的事业。—— 加里宁

愉快只是幸福的伴随现象,愉快如果不伴随以劳动,那麽它不仅会迅速地失去价值,而且也会迅速地使人们的心灵堕落下来。 —— 乌申斯基

没有顽强的细心的劳动,即使是有才华的人也会变成绣花枕头似的无用的玩物。 ——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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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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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2、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3、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必须颓败。——塞内加

4、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正因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5、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

7、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8、在世界各主要礼貌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构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9、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0、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11、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

12、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吕坤(明)《呻吟语·治道》

13、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14、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15、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1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17、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18、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桓宽(汉)《盐铁论·申韩》

19、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托马斯·莫尔(英)《乌托邦》

20、法者,治之端也。——荀况(战国)《荀子·君道》

21、人民的愉悦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22、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性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23、自由是一种务必有其自我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24、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英)《人权宣言》

25、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26、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唐)《天论上》

27、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28、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29、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战国)《商君书·定分》

30、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31、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32、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33、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34、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咱们务必坚定地拒绝遵守。咱们就应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正因规章制度赋予咱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咱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正因如果咱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咱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35、凡法始立必有病。——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36、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37、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38、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39、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40、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41、法律务必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正因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庞德(美)《透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42、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43、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4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45、法者,因此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4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47、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我身上。——阿奎那

48、没有哪个社会能够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1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49、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50、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桓宽(汉)《盐铁论·疾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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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春联学生手抄报

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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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春节,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家家户户都要精选一幅大红春联贴于门上,为节日增加喜庆气氛。下面是关于春联学生手抄报的内容,欢迎阅读!

春联手抄报1

春联手抄报2

春联手抄报3

贴春联的文化内涵

春节,是中华民族“节之首”,在中国历史文明中,庆祝春节的习俗很多,至今在民间尤其是农村中保存最广的习俗当是帖春联与贴门神。中华民族这些传统庆祝活动中最有文化底蕴的非贴春联莫属。过年的时候贴春联,庆祝新春,表达人们对新的一年的美好愿望。

传统春联是红底黑字,稳重而且鲜艳。表达一家一户对新年的美好愿望,诸如“六畜兴旺,五谷丰登”之类。一些春联还注意反映不同行业、不同家庭不同的“幸福观”。

贴春联作为春节的传统习俗之一,增加喜庆气氛,是我国城乡人民十分喜爱的春节活动之一,是我国独有的富有民族文学色彩的娱乐活动。中国人在新年开始家家户户忘不了往大门上贴一幅春联。在爆竹声中,人们喜笑颜开地簇拥着,把用大红纸写成的春联贴到门框上或门心里。

新年新气象,从家家户户门口的春联就可以看出,红底黑字或红底金字的春联,似金龙出海,狂凤起舞,洋溢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红色喜庆与春意。正所谓“把新桃换旧符”,春联已成为辞旧迎新的标志,春联也是人们对美好未来的寄托。

贴春联的来历

春节,在中国人民心目中是农历一年中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联的历史很悠久,它的前身叫做“桃符”。即用暗红色的桃木削成长方形的木板,在木板上画上两个神像———神荼与郁垒的画像,钉在大门两旁,用来驱鬼辟邪,以求吉利。

到了宋代时期,在桃木板上写对联,已经很普遍了。王安石的《元日》诗中写的“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暧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诗中反映了每到除夕之日,家家户户挂桃符的盛况。同时,随着门神的出现与用象征喜气吉祥的红纸来书写桃符,以往的桃符所肩负的驱邪避灾的使命逐渐转移给门神,而桃符的内容则演化成用来表达人们祈求来年福运降临与五谷丰登的美好心愿。

春联这一词的出现,则是在明代初年,其得名和推广和朱元璋密不可分。大年初一的早晨,朱元璋微服巡视,挨家挨户察看春联。每当见到写得好的春联,他就非常高兴,赞不绝口。春联在朱元璋采取行政命令的办法,颁布御旨才得以在家家户户推广开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春联成为一个广泛的概念,出现了很多附属的品类。根据使用的场所,可分为框对、春条、横披、斗方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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