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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你作文(汇编20篇)

自述,指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某个人。《我的前半生》就是很好的例子。下面是忘不了你作文,请参考!今天开学吧给你们分享一些关于忘不了你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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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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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忘不了诸葛古镇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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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汉中,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那里有许多的名胜古迹,例如:武侯墓、定军山、武侯祠……但最令我难忘的却是“诸葛古镇”。

诸葛古镇始建于二零一五年九月,收工并开放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在这将近一年的时光,创造了一个辉煌。大家可能就会问了“诸葛古镇有些什么好玩的呢?”别着急,等我慢慢给你讲。

诸葛古镇的名字,取决于汉蜀汉丞相忠武侯诸葛亮之姓,所以其内全是关于诸葛亮的故事。最让我忘不了的便是里面的“空城计”这一景观。“空城计”景观多为三国时期的古城墙,其次便是诸葛孔明与司马仲达的对战景。当时,司马仲达二十万大军兵临城下,可城内却只有八千民夫,大家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就在危机关头,诸葛亮突然灵机一动,他突然想起到司马仲达原来是曹操的手下,所以他俩都曾生性多疑。想到这里,诸葛亮开心了,于是他立即叫人把古琴搬上城头,又急忙命令军士们换上农夫的衣服,把城门大敞,让他们拿着清洁用具去打扫卫生。一切安排完毕后,诸葛亮自己坐到城头悠闲地弹起了琴。司马仲达以为城内有伏兵,不敢冒失杀入,便垂头丧气地回城了,这便是空城计的由来。诸葛古镇里面还有更多的三国历史,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快快亲身去畅游体验吧!

两汉三国,真美汉中。这就是我永远忘不了的“诸葛古镇”,这就是最令我难忘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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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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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人生中都会有一些难忘的事情,它永远都埋藏在你记忆的最深处。而让我最难忘的却是那一次演讲。

记得我读四年级时,是学校广播台的主持人。有一次,学校里有一个机会,要选一个人去县里参加演讲比赛。我们全班同学包括其他班里的几位同学都认为这个机会非我莫属,那我的心里自然也就有些飘飘然了。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学校是在每个班里挑选一两个人,利用淘汰赛制来选出最终去县里比赛的人。虽然我表面上觉得每个人都特别厉害,可心里却想着:学校那么多老师都认识我,他们一定都认为是我喽!可是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我觉得他们都不是我的对手,所以我回家也就没有好好练习。

可当老师让我们一个个演讲给她听时,我却什么都不记得了,就在那傻傻地站着。那天,校长把我叫去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他让我不要自以为是,就算自己有先天因素也要努力。经过那一次,我明白了只有勤奋才能成功。可是这又有什么用,人家却比我更用心,也更加努力。最终我被淘汰掉了。大家都为我感到可惜,可是更多却是感到失望。那几天,我一直魂不守舍的,连上课都提不起精神来。学习成绩也有所下降。

后来,离比赛不到两个星期的时候,我从同学口中得知学校已经定好了人选。而这个人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涂子涵。这次我并没有羡慕,而是发自内心的祝福。希望她能够得奖。

可突然有一天,我们的辅导老师问我:“你还想去县里演讲吗?”听到这话我有些吃惊。我回答到:“当然想了,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够就此错过呢?但不是已经没有机会了吗?”我问道。老师却没有急着回答我,而是笑了一笑,让我回去好好练习。我吸取了前面的教训,每天一有空就认真练习。

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辅导老师喊我去演讲给学校几位老师听。老师在后面给我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当我演讲完以后,老师们都给出了赞许的目光,我也激动地哭了。

没想到故事最后出现了一个大反转,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只要踏实地学习,才能不断的进步。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它是我人生中的一个里程碑,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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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1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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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伤心时忆起昔日的欢笑,于萧瑟处遥想曾经的辉煌,于无常中收获历经沧桑的平静——题记他,有着一头沧桑的短发,银丝却已星星点点地缀在了“黑土地”上;他,有着一双深邃而又迥迥有神的眼睛,但眼角却布满了干沟万壑般的鱼尾纹;他,有着一张黝黑的脸膛,可那深陷的皱纹已爬满了他的额头。他——就是我的爷爷。记得小时候,我总喜欢和爷爷在一起,和他一起吃饭,一起睡。内心总会涌出那不可名状的满足感。爷爷最大的爱好就是讲故事。每每空闲时,他就会给我讲那些古怪而又有趣的故事,因此,奶奶总叫他“老顽童”。每当我睡不着时,爷爷就会逗我笑,或者讲故事给我听,什么“蛇呀”“鬼呀”我都听过。记得有一次他给我讲鬼故事时,我就想象着鬼来到身边时的恐怖,不禁毛骨悚然,吓得我浑身直发抖,我把头钻进被窝里一直不肯伸出来。爷爷对我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只要没做伤天害理之事,就不必害怕。何况你还是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少年,勇敢点。还有爷爷的,我会保护你的,我这才敢把头伸出来。”第二天,奶奶和妈妈不知为了什么事大吵了一架,从那时起,我和爷爷的快乐时光就被妈妈隔绝了。

她不准我和爷爷来往,硬把我拉回新家,我哭着,闹着不肯走,但始终奈何不了妈妈,极不情愿地搬去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因此,我有一个多月没见着爷爷了,在这一个多月来,我的童年乐趣像被一个人生的过客肆意虐杀了一样,连笑容也寥寥无几。几天之后,妈妈的腰椎上不知长了什么东西,叫我去刮土砖的黄土做药引子,因为黄土只有老家那边才有,所以我极其兴奋。因为我又可以见到亲爱的爷爷了,又可以听到他讲的故事了。于是带着心中的那份喜悦,我奔去老家。正看见爷爷愁眉苦脸地坐在椅子上。于是我兴高采烈地跑到爷爷面前,我看到他的脸上又出现了一丝喜悦,心中也很快乐。爷爷把我抱在怀里,给我讲故事。可是,我渐渐感到爷爷犹如一只上足了发条的老钟不停地运转,而齿轮动的声音已不再像从前那么清脆有力了,头上的白发也与日渐增。而我却不能陪在他的身边照顾他。于是,我用妈妈平常给我的零用钱买了一个饼子给他。我想,或许我没机会见到爷爷了。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却时常惦记着他。记得有一次,我和爷爷一起去割猪草,那一大片翡翠的猪草让我不禁感到高兴,于是,我想到前面茂密的地方去割,可爷爷怕我有危险,不让我去,而他自己去割时,却被那该死的铁片插入了脚底。顿时,鲜血直流,我哭着叫爸爸把他背回了家。时间长,妈妈对奶奶的恨意也就消失了,所以妈妈并不介意我再去找爷爷。我准备第二天去老家找爷爷。那是一个初秋的夜晚,我兴奋得睡不着。不经意间,外面已下起了雨,我躺在床上,聆听着雨声,那雨声的基调时而高昂时而平缓,犹如一支美妙的交响曲,我想,它们在为我庆祝吧!第二天早晨,我迫不及待地起了床,看到爸爸一脸的愁苦,他告诉我们“爷爷走了,永远走了”,听了爸爸的话,只感到脑袋“轰”地一下,内心顿时涌出一种苦涩的感觉,醋酸的。不知不觉泪水犹如喷泉一般涌了出来,身上的血液也凝结了。那个噩耗犹如千万把钢刀刺进我的心里。雨还在下着,于是我跑到外面,天空已不再那么蓝,树木也不再那么苍劲……泪水模糊的视线里,已到了老家,我清晰地看到爷爷平静地躺在木板上,一动不动。我感觉天地间的一切都是那么寥静,连天上的小鸟,周围的树林,摆动的小草,都静了下来……不久,妈妈去收拾遗物,叫我也去帮忙,我从他那灰色的枕头下发现了那块饼子。奶奶说:“他舍不得吃,硬要留给你吃。”我闻一闻,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直流不止。虽然饼子已经变质了,但我知道,他对我的爱永远也不会变质。我始终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迎面扑来,我想,掺和了爱的饼子才是世上最香最甜,最好吃的饼子。雨停了,太阳出来了,天空架起了一座彩虹桥,发出七彩的光芒。我知道,那是通往幸福的道路。它的光芒将照耀着我前进的路,让我渐渐学会做一个坚强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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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忘不了曾经的50号初中一年级作文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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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似水流年的日子里,在那田野鲜花齐放的日子里,翻开那一张相片,我总会想起她——亲爱的50号!

50号,是我小学的语文老师及班主任。她的穿着很严谨,从来不会穿花花绿绿的裙子,从来不会穿流行时尚的鞋子;她的性格很特别,从来不会与同学说半句玩笑,从来不会纵容每一位同学。可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老师,我的内心一直都在佩服她!

50号,从五年级才开始教我们,她布置的作业不是很多,但十分特别!她从来不会像其他老师一样只会抄抄写写。每逢双休日或节假日,她总是让我们看报纸,然后抄一段重要的新闻,写下自己的感受。她还常常因为一个课题而让我们出一份精美的手抄报!就因为这样的训练,我们班的写作水平从低谷升上了高峰,我也因此获得了不少好成绩!

“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要不然就会一事无成。”这是她常说的,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每当我听到这句话,我就会感受到50号那颗严谨的心,我也从此牢记着这句哲理!

每次出操,50号都会和我们站在操场上,除了和各科老师谈谈我们的情况外,她很少和其他老师闲聊!她总会在阳光下认真、慈祥地望着我们。

每次上课,她都会以标准而流利的普通话为我们讲解课文。她不会浪费每一分钟,一堂课40分钟的时间里,她总是不断地为我们灌输各种各样的知识。从她口中,我知道了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认识了叶剑英、朱德等其他国家的着名人物。

她曾坦言说教毕业班太辛苦了,太累了;她曾说过想放弃教毕业班;她也曾说过她放不下我们,她舍不得我们全班49位同学……

因为她,我能把梦做到最高峰;因为她,我变锝越来越自信!回顾六年级的历程,我们的一点点成绩,无不凝聚着她的心血和汗水……可是,当我一步一步地走出母校时,我却忘了和她说声谢谢,哪怕一声啊!我到现在也感到无比的内疚!

50号这个名字是我们全班同学为她起的。她对我们的爱使我们感受到她是我们班上每个同学的知心朋友,是我们班上最重要的一份子!

我合上相册,脑海依然想着亲爱的50号……我永远也忘不了她,我的启蒙老师——50号!

[忘不了曾经的50号初中一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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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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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我记忆的扇窗,有许多繁星在闪烁。但有的显得黯淡无光,有的离我悄然而去。唯有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令我难以忘怀,仿佛是一道印痕,怎么也抹不去。

就在那一刻,我的心颤动了,一种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

初夏的一天,我三步并做两步向车站奔去。我和朋友约好去玩,现在快迟到了。就在快到车站时,一个大叔推着一辆破车从我眼前经过,只见他眉头紧锁,低着头,嘴里还念叨着什么,似乎忧心仲仲,我急忙收脚。哗的一声,几个玻璃瓶子顺着车滚落下来,只留下目瞪口呆束手无策的我和满脸惊愕的大叔。大叔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只是默默地蹲下,留恋地盯着瓶子。“不就是几个瓶子吗?”我小声嘀咕着。大叔忽然伸出手想摸摸瓶子的碎片,我见状,心想:这个大叔等会一定会找我算账……便顾不得受伤的小腿,忍者剧痛向前奔去。

“啊”身后传来惊讶的叫声,在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转过身,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做好逃跑的姿势,头向前伸,定睛一看,只见大叔眉头松开了,眼中划过一丝

喜色,手不停地抚摸着一张50纸币。我不禁轻声“啊”了一声,不由自主的把手伸进口袋。没有!我急忙把所有口袋翻了一遍,但事实无情的告诉我:我的钱不见了。这几个字在我脑海中不断闪动,我愣在那,眼巴巴的望着钱,心里不断地想:要回来,他肯定不给,说不定还说我呢!我不禁向前走了一步,大叔缓缓抬起头,愣愣地看着我,又看看手中的钱,似乎明白了什么,举起钱,轻轻的问:“是你的吧?”我咬着嘴唇点点头,他黝黑的面庞露出勉强的笑容,招招手,说道:“过来”半晌他见我还愣在那里,便有些吃力的站起来,快步走到我面前,把钱递给我我先是一愣,然后迅速将钱从他脏兮兮的手中抽出。他苦笑着说:“孩子,别再丢了。”

我愕然无语,一股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他转过身,又推起了破车。他那又脏又旧的衣服在风中摇曳,模糊的身影与美好纯洁的白云绿树融为一体。

风温柔地抚摸着我通红的脸颊。我仰望天空,仿佛又看到大叔真诚宽容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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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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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刻——公元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

在这一刻,大地颤抖,一场特大的地震灾害降临到了一个在地图上毫不起眼的四川汶川县这个小县城。

这突如其来的大灾难,震撼着千千万万个中华儿女的心灵,为了支援地震灾区的同胞们,社会各界人士尽自己的所能,发起了赈灾的大行动。虽然如今距汶川大地震以经过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了,但人们始终还记得当时那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瞬间。

据说这场地震灾害额度遇难人数将近七万人,这是一个多麽令人痛心的数字呀!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竟然在顷刻间丧生。当人们在破旧的废墟中挖出一具又一具的尸体后,不禁使人潸然泪下;当老师看到自己学生的尸体后,就大声痛苦起来;当父母们得知自己的孩子已经遇难的消息后,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哭声震撼着天空……

我记得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个报道:一位叫谭千秋的教师在地震发生时正在给学生们上课,危急时刻,他用手臂将四名学生紧紧地掩护在身下。13日晚上,当人们从废墟中将他扒出来时,他的双臂还张开着,趴在课桌上,手臂上伤痕累累,后脑袋被楼板砸得凹了下去,而那四名学生,则在他的保护下成功获救。多麽伟大的一位人民教师呀,为了自己的学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这场特大灾难给中国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疤痕,也许永远也抹不掉,但我坚信,无论是什么样的灾难都不可能把中国这个伟大的国度压垮,因为中国人民是坚强的!四川同胞们的家园虽然已经没有了,但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就一定能够创造出更加美好的家园!

[我永远忘不了作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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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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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吟诵着这首诗,我的思绪又飘回了那个下午。

那个下午,天,碧蓝;云,无痕;风,狂野。阵阵裹挟着青草气息的狂风拂动着纯白的窗帘,窗帘在空中飞舞,释放出无比的热情,感染着这个世界……

正看着飞舞的窗帘发呆,你拿着两只风筝跑到我身边,你的脸上脏兮兮的,汗珠不停地从额头上滚落下来。你兴致勃勃地对我说:“姐姐,我们去放风筝吧!”看着你充满期待的双眼,我不忍拒绝。

你拉着我的手来到附近的公园。公园里绿草如茵、花团锦簇,你将我拉到一片空旷的草坪上,然后举起线轴绕着草坪奔跑起来,你累得满头大汗,风筝依旧没有飞起来,你却一点都没有泄气,拖着几乎着陆的风筝玩得不亦乐乎。

性格内向的我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你快乐地玩着。出生几个月后,忙于工作的爸爸妈妈便把我送到保姆家生活。陌生的环境,再加上缺少亲人的关爱,我的性格变得非常内向,很难在他人面前露出笑容。

过了一会儿,你回到我身边,睁着那双灿若星辰的双眼问道:“姐姐,你怎么不跑呀?”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你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紧紧抓住我的手飞快地跑起来。刚开始,我还有些束手束脚,但是很快就被你的热情所感染,罕见的笑容在脸上绽放。我完完全全地放开手脚,徜徉于花海之间。

你塞给我一只风筝,教我放飞。也许是运气好,我只试了一次就将风筝放上了天,你羡慕得要命。过了一会儿,你的风筝也放上了天。你我互不相让,你那张稚嫩的小脸上透出的是不服输的坚定。一会儿你的风筝领先,一会儿我的风筝领先。急于求胜的我一下子放出好长的线,纤细的线没有经得住狂风的考验,断了。我急忙伸手去抓,可一切都是徒劳的。看着渐渐消失的风筝,我不禁有些落寞。

这时,你抓住我的手,认真地说:“姐姐,风筝飞走了,也带着烦恼飞走了,你以后要多笑,你笑起来很美的!”那一刻,手中的温暖还有你真诚的话语深深地感动了我;那一刻,我的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挣脱了枷锁,远离我而去。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那个蜕变的下午,我永远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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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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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小学生活就要结束了。在我十一年的记忆中,有许多惊喜、悲伤、感动、快乐的事情,其中有一件事,使我至今不能忘怀。

那是在去年的一节体育课上,对老师安排的体育活动,同学们个个都十分投入,我也不例外。放学回家后我才发现家里的钥匙可能是在体育课上弄丢了,根本进不了家门!爸爸妈妈都在很远的田地里干活,经常是很晚才回家,我一个人在门外干着急!

怎么办?我看见屋檐下有个小凳子,先将就着写家庭作业吧。写完作业,我又拿出课外书心不在焉地翻着。夜幕慢慢降临,天色越来越晚,我也越来越着急,爸爸妈妈怎么还不回来呀?这时肚子也不争气地咕咕叫起来,天上的星星调皮地冲我眨着眼睛。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屋外,时不时站起来向远方张望,期盼着那两个熟悉的身影快快出现。

“琳伶,怎么啦?天黑了,怎么还一个人在屋外呆着呀?”一个慈祥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邻居李奶奶正笑眯眯地看着我。

“我不小心八钥匙弄丢了,爸爸妈妈去田里干活还没回来。”我有些难为情。

“哦,原来是这样啊!你一定饿了吧?我锅里正炖着鸡呢,走,去我家吃晚饭。”

李奶奶话音刚落,刚好从这儿路过的黄爷爷连忙说:“要不去我家吧。我家今晚也做了好吃的,去和我家的梦洁做个伴吧!”梦洁也是我平时的玩伴,她家就在我家屋后不远。

我正左右为难呢,李奶奶不由分说连忙拉起我的手说:“还是去我家吧,我家近!”

顿时,一股暖流涌上我心头。温柔的风轻抚我的脸颊,皎洁的月亮挂在树梢。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是啊,人家处处有真情,有这么好的邻居我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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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留恋那个忘不了的微笑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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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是甜蜜的;微笑是优雅的;微笑是无处不在.我们每个人的微笑都是十分特殊的.而曾经有一个人的微笑让我自信,鼓舞我奋进. 那是一个朦胧的晚上.清凉的风像一双孩童的稚嫩双手般摸过我的面颊.可这并没有让我舒服起来,我依然无精打采地在街上徘徊着.这时,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小妹妹,帮我一把,好吗?” 我抬起头来,一位面带微笑的大姐姐向我求救,原来,她拄着拐杖,是腿断了.我帮着她过了马路.这时,她好像发现了什么,便对我说:”你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吗?”她这一问,正中我的痛处。 我叹了口气说:”哎,我的英语考砸了.连年级第三都没进去,我真是糟糕透了!”

她听了,眨了眨眼睛.又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说道:”没有关系啊.其实应该高兴才是啊,面对挫折应该用正确的心态面对它.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许许多多个挫折,坎坷.应该有承受能力.这样才能应付各种压力.”我听了这番话心理的痛好像被贴了药,不再痛苦了. 这时,我望着她.她脸上依旧挂着灿烂的笑容.那微笑如春风般飘到我的心头;那微笑是友善的;是惹人喜爱的;那微笑是发自内心的.那微笑没有丝毫的邪恶与不愉快.让人看着十分舒心,让人冒出了不由自主地幻想,幻想所有美好的东西.她的微笑治好了痛苦的我.让我发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是神奇;让我发现,即使考了第三也是令人值得庆幸的.她的脸上洋溢着暖暖的微笑,那微笑似乎可以打动每个人的心.此刻,我不再伤心,不再痛苦.那微笑让我懂得了遇到挫折不该退缩,我感激地望着她.她低头看了看手表”哎呀,我该走了.再见,小妹妹.”

我默默地目送她.心里始终荡漾着那微笑.我高高兴兴地跑回家,梦里又出现了那忘不了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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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那一幕我永远忘不了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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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本应是个打篮球的好季节,可当你们出现时,所有人的兴致全无。

篮球本来是为了让人们放松,多一份业务爱好,远离手机与电视。可是你们,来到球场,每当别人进球或自己不进时,脏话粗话就迸了出来。也许你会觉得十分解气,但“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你是多么没有素质、没有素养。帅,不存在的,最多只是将你那丑陋的心灵亮在所有人的眼前。也许是一个不小心,也许是听习惯了,也沾染上了这个毛病。这些都是借口,真正把篮球视为好友的人,根本不会如此明目张胆地出言不逊。篮球是玩,它也是一个可以窥视人内心的运动。如果你把它想象成了比赛,想象成了对抗赛,你也会因此而暴躁,将玩篮球变成人与人仇恨的开始。

这种行为传入小孩子的口中,因为无法明辨是非而觉得很帅,很霸气。说着说着就成了口头禅。这不仅让自己更丑陋更是带坏了许多未成年人。

篮球是一种快乐的游戏;而素质,是人能立根于社会中基本的标准。倘若在打篮球时不能管住自己的言行举止,那在生活中,定也不能为社会,为他人作出多大的贡献;不能为自己,为他人迎来福祉。

打篮球也许会有负面情绪,但发泄不应用粗话与脏话,换一种方式吧。篮球是一种恩惠,让我们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打篮球。

“身正不怕影子歪”,让我们一起改掉这个坏习惯,以彰显青春的活动。让篮球用实力说话,让篮球成为最快乐的游戏。

金秋十月,本应是个打篮球的好季节,可当你们出现时,所有人的兴致全无。

篮球本来是为了让人们放松,多一份业务爱好,远离手机与电视。可是你们,来到球场,每当别人进球或自己不进时,脏话粗话就迸了出来。也许你会觉得十分解气,但“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你是多么没有素质、没有素养。帅,不存在的,最多只是将你那丑陋的心灵亮在所有人的眼前。也许是一个不小心,也许是听习惯了,也沾染上了这个毛病。这些都是借口,真正把篮球视为好友的人,根本不会如此明目张胆地出言不逊。篮球是玩,它也是一个可以窥视人内心的运动。如果你把它想象成了比赛,想象成了对抗赛,你也会因此而暴躁,将玩篮球变成人与人仇恨的开始。

这种行为传入小孩子的口中,因为无法明辨是非而觉得很帅,很霸气。说着说着就成了口头禅。这不仅让自己更丑陋更是带坏了许多未成年人。

篮球是一种快乐的游戏;而素质,是人能立根于社会中基本的标准。倘若在打篮球时不能管住自己的言行举止,那在生活中,定也不能为社会,为他人作出多大的贡献;不能为自己,为他人迎来福祉。

打篮球也许会有负面情绪,但发泄不应用粗话与脏话,换一种方式吧。篮球是一种恩惠,让我们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打篮球。

“身正不怕影子歪”,让我们一起改掉这个坏习惯,以彰显青春的活动。让篮球用实力说话,让篮球成为最快乐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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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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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十年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令我难以忘怀的事,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我第一次学骑车。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妈妈带我到广场去学骑自行车。到了广场,我刚上自行车就紧张地说:“妈妈你千万别松手,我害怕摔下来”。“怕什么,摔下来有地等着。”妈妈风趣地说。“妈!”“好了,好了。咱们言归正传吧。”妈妈一本正经地说:“宝贝,你身子坐直,眼睛看前方,大胆地骑,千万不要害怕。”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做,可是车子像跟我作对似的东倒西歪。就这样绕着广场的花园我骑了一圈又一圈。每一圈我都提心吊胆,吓得我手都流汗了。妈妈在后面给我扶车子,也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又开始练习了,妈妈说:“孩子,你可以自己试着骑一骑。”“不行,我还没学会。”妈妈又开始扶着车,我又骑了几圈。妈妈偷偷地把手拿开,让我自己骑,我还以为妈妈还在后面呢!我越骑越带劲,妈妈在后面不停地鼓掌说:“思源,加油!加油!你是最棒的!”这时我心里美滋滋的高兴地喊:“我终于会骑车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鸟儿在枝头欢快地歌唱,好像在为我欢呼。风儿在我耳边悄悄地说:“你真是太棒了,我太佩服你了!”好像今天的一切都为我高兴,为我自豪。我抬起头来仰望天空,心里想:今天的天真蓝啊,云真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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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亲情,永远忘不了作文900字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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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是我永远忘不了的词,一直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亲情,就像迷茫中的一块指路牌,为你指引前方的道路;亲情,就像一盏灯,照亮你应走的人生;亲情,就像一杯茶,可以温暖你的心灵……

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那天晚上我正在复习,妈妈敲门走进来说:“孩子,你别太辛苦了,小心累坏了身子,我特意炖了一碗鸡汤,给你补补脑子。”妈妈微笑着关切地说。

可是我却不领情,不耐烦的对她说:“我连复习的时间都快没有了,还有时间喝东西吗?我不想喝了,拿出去吧!”我不冷不热的对她说。

“养好了精神再去考试,这难道不好吗?”妈妈依然是很温柔的语气,“喝完汤就睡吧!养好精神来”妈妈的语气中带着一丝焦虑。

我好像是别人越对我好,我就会厌烦的人。“出去出去,你打扰我看书了。”我朝妈妈大吼。气氛一下子变得很死寂,很尴尬。

“你…你这孩子,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管你了!”她甩出这句狠狠的话,就立刻跑出了我的房间。妈妈就像没有甲壳的乌龟一样被我扎得遍体鳞伤。我知道妈妈是关心我的,我也知道,我伤害了妈妈。其实,我真的不想说那些尖利、刻薄的话,可不知为什么,一张口,这些话就像连珠炮一样射了出来。听着妈妈走去的声音,我恨懊丧、很后悔;我为什么要跟妈妈吵架,她明明是为了我好,可我却……

我准备去想妈妈道歉,走到妈妈的房间,却听见爸爸在安慰妈妈说:”你就不要伤心了,她怎么做还不是为了好好学习,你因该为她感到自豪呀!对不!你以前不是期盼她这样呀!”“不是,你是没看到她那刁蛮样,真是快把我给气死了!我真后悔养他这个女儿呀!”“你看你,现在还在说气话……”

我想,我因该进去了,我敲敲门,就进去了,“妈妈,我……”妈妈扭头不看着我,我就坐到她的身边,“妈妈,对不起,我不因该说那些话气你,这次是我错了,你原谅我好吗?妈妈还是不理我,这时,爸爸在旁边也替我求情:“你看,孩子都来给你道歉了,你还不知足呀!”妈妈是个很要强的人,也不好说怎么快就答应了。就用爸爸当借口了,“看在你爸爸的面子上,我,原谅你了。”

“好的,谢谢妈妈。”我欢喜地对妈妈说

“你只要以后不惹我生气了就可以了。”

“没问题,放心吧!”

哈哈,全家笑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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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初三的友情忘不了800字作文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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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被雨水冲刷后,格外蔚蓝;植物被雨水冲刷后,格外清新;我的心被雨水冲刷后,格外回忆。忘不了初三那份情。 ——题记

“慢悠悠地走出教室,匆匆忙忙地跑回教室”可谓是初三最熟悉的节奏。老师在黑板上讲课,我们认真聆听。看到黑板右上角距离中考还有30天,或许对时间太敏感,感觉好快。看看班级所有人的面孔,仿佛害怕失去什么。

向好学生请教问题,都是一件难忘的事。曾经和同学发生过的矛盾也消失了,握手言欢成为我们继续做朋友的标志。上体育课在操场上排成一个整齐的队伍,解散后在操场上奔跑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友人说:“初中的友谊最珍贵,请珍惜”确实如此。无论时间过去多久,走在马路上,看到同学我们都会上前打招呼。因为我们太珍惜彼此的友谊,珍惜彼此之间那份友情

唰唰声后,琳琅满目的留言录出现在课桌上。姓名、外号成了跟随每张留言录的常客;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成为自己永不改变的联系方式;而留言区却寄予我对每个人的祝福。收到的那一句句“依依不舍”之情的话语总是使我眼眶湿润。普通的白纸,其实载满友情的见证。

距离中考还有3天,我们都开始回忆起之前的一切。我们仿佛被伤感所渲染,泪水总在不停地从眼眶中留下。我们最后的纪念就是将便利贴上写上自己对大家的祝福,贴在黑板上,最后形成一个心包围十二。含义就是十二班友谊之心!

现在,我无法像之前那样陪伴在你们身边。但是我可以通过回忆来想起我们之前在一起笑、一起讨论、一起唱歌、一起做游戏的场景。最后那张包括所有人的照片和留言录成为我回忆你们的唯一物品。

这次分离,是为了下次更好的相遇。某年某月的路口,我还会和你相遇。同学们,谢谢你们的友谊!

初中的友谊就是一张纸飞机,飞向空中的那一刻起,就早已带着我的心去祝福你们。初三的友情,忘不了,也摸不掉!

[关于初三的友情忘不了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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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那一次久久忘不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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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了,树叶悠悠落下,有的却不服气,在空中飘飘忽忽,始终不肯落下。天地间一片沉寂。

“好疼,好疼呀!”一个女孩双手捂着腮帮子,痛苦的呻吟着。这个女孩就是我。原来在不久前,我的一颗虫牙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于是,妈妈“大义凛然”的把我“连哄带骗”的拉到了医院。要知道我最怕钻牙了!望着“牙科”这两个字,我的双腿彷佛都颤抖了起来。见我又想打退堂鼓,妈妈拉住我的手,一下把我拉了进去。

不容我多想,那名医生指着一把专门用于看牙的躺椅,对我说:“来,坐上去!”见我迟迟不做出反应,妈妈一把把我推到躺椅跟前,对我小声说:“快,坐上去。”霎那间,我竟然有一种被人遗弃的感觉。医生在我嘴里用各种奇怪的仪器反复折腾了老半天。之后随手拿起令我万分恐惧的小钻子,天哪!要钻牙了!我强忍住内心的恐惧,张开嘴巴,眼睛死死地闭住。而医生却轻轻松松的在我牙上用钻子“跳舞”。万幸万幸,不疼。可是,如果下一会疼怎么办?唉——又开始胡思乱想了。我强迫自己先平复心情,心里默默念叨:“妖魔鬼怪快离开,妖魔鬼怪快离开……”果真,被我视为:“妖魔鬼怪”的钻子马上就离开了。没等我喘口气,医生又取出清洗牙的工具,对那个钻开的大洞猛得一喷——“啊!好痛呀!”我急忙一口吐出冷水,像鱼一样用嘴呼吸。“没关系,一下子就不疼了。”医生安慰道。万幸万幸,我只要把炎症消下去之后,就可以把大洞补住了。

回家的路上,天晴了,太阳露出了灿烂的笑脸,我的心里,也将雨过天晴。

那一次,久久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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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忘不了桂花树下的情思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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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家里的爱犬生下了第一胎狗仔。那生下的两只狗仔水灵可爱,它们的一举一动都像一阵清风吹进了我们的心窝,凉丝丝的。

只看着它们是这样的慢慢长大,全身的毛皮愈见油亮光滑,圆润的黑鼻子和微张开的耳朵,整个一胖乎乎的形象,越来越可爱了。当它们缩成一团的时候,不经一间的一伸懒腰,就会滚得好远好远,这时,我会激动的指着它对母亲说:“看呀,妈。”

许多天后,一只狗出现了奇怪的症状,不吃也不喝,整天的缩在一个角落,日渐消瘦,嘴里还淌着浓口水。我们的心里充满了忧虑,母狗似乎也觉察到了什么,拼命的用舌头舔啊舔,想舔去那淌出来的病状。但这坚持不了几天后,小狗终于是死掉了。在母狗不在的时候,我悄悄的将黑葬在了小小的一棵桂花下,桂花树下是一方小小的土丘。

多少次都发现母狗不在家。后来才发现她总是在那一片桂花树下转悠着,失魂落魄的苦找着什么。她终于锁定了目标,正是那小小的一方土丘。这以往,她便经常在那里歇息。

开学后的某一天回家,我照常到桂花树下去瞧上一眼。桂花已经陆陆续续的开了,米黄的,橘黄的,虽是确是香香的桂花,但气味却有着大不同。却又不失的聚在一起,密密麻麻的,东一堆,西一片,坐在枝桠上,藏在绿叶间,拼命的笑啊,好不活泼热闹!只有闻到了桂花香才知道秋天终于到了啊。桂花树下,母狗在那里蜷缩着。惊奇的是,土丘竟然被刨开了一大半。露出的是零星的黑色狗毛,母狗的嘴边也挂着丝丝缕缕。我似乎看见了他正在努力的把黑拖出来的身影。

我找来了小铲,依旧的把小丘垒上了,比以前更坚固。后来又多次往桂花树下跑,却总是见着残缺的土丘。最后,就再也没有填上它了。

到了再晚一点的时候,那藏在花间的小精灵叶陆陆续续的往不知名的小河里飘去了。被我珍藏在笔记本间的枯萎掉的桂花成了这个秋的回忆。但珍藏在我心底的呢,仍然是那桂花树下的倔强的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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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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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的脚步总是那么匆匆,匆匆,仿佛就在昨天。我们就像一只只快乐的小鸟,唧唧喳喳的飞进美丽的校园,当身边的小树增添了六道年轮时,我们就不得不飞离这美丽的校园,不得不踏上人生中的第一条起跑线。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虽然说人的记忆是有限的,但有些感情却是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忘不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忘不了朋友间的深厚友谊,忘不了与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忘不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这份特殊的感情,更忘不了生活了六年的母校。快要和小学生活说“再见”的我,心中对母校充满了不舍之情。舍不得与同学的分离,舍不得与老师的分开,舍不得这里的一草一木,舍不得这里的郎朗书声,甚至舍不得母校的一块砖、一块瓦……这里是我的第二个家,同学是我的兄弟姐妹,老师是我的父母。在这欢乐的海洋里,我可以尽情徜徉,在这知识的天空中,我可以自由翱翔。我就像一棵幼苗,吮吸着知识的甘露,茁壮成长;我就像一只雏鹰,学会本领,掌握知识,待到羽翼丰满时,展翅翱翔……

老师们,谢谢你们含辛茹苦、不辞劳苦的把无穷无尽的知识传授给我们;谢谢你们奋战到深夜,批改作业、制作课件;谢谢你们敬业的上好每一节课,让课堂充满笑声;谢谢你们带领着我们学生去叩响那知识的大们,谢谢你们为我们做的点点滴滴,我们都铭记在心,你们的身影会时时刻刻牢牢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永不磨灭!等以后我们有出息了,我会骄傲的说:“我是您的学生!”

同学们,那么多年的相处,你们已经深深的印在我的心中,我忘不了你们赞许的掌声,忘不了你们嘹亮的歌声,忘不了你们甜美的笑声。也许,在以前,我们会吵会闹,会羡慕会嫉妒会怨恨,但是,在这快毕业的时刻,我的鼻子是不是都会酸酸的?以前做过的不好行为是不是都冲淡了?等到毕业那天,不管是放声痛哭,还是强忍泪水,不管是紧紧的拥抱,还是不舍的挥手,我都希望你们斩钉截铁地说一句:“友谊万岁!”

我忘不了,忘不了我的老师。忘不了我的同学,更忘不了我的母校的一草一木。在这我要对母校所有的老师说上一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对母校所有的同学们说“童年的脚印留在校园的小路上,笑语欢歌留在花坛的馨香中,母校的每一个角落,都珍藏着我们的友情,播种着我们的梦想。”对即将离开的母校说上一句“谢谢你,让我在你的怀抱中种下一颗童真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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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匆匆那年小说 第一卷 忘不了

全文共 8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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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1)

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

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

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但至少一片蓝色。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我还真比较自信。

“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否则,没戏!”

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虽然比较搞笑,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

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社会发展论,独生子女生存现状,中国就业问题等等。

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小生初争保送名额,初升高的时候1:8,高考时1:4,找工作的时候1:N!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在战火中前进啊!

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真TM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满地传单简历,满处吆喝叫喊,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

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递简历时大声说:“我是北科的!”

联大败退。

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我是北航的!”

北科败退。

又一男生推开他说:“我是北大的!”

北航败退。

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身后有一声音响起:“我也北大的,研究生。”

众本科生皆败退……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报菜名》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报校名》来娱乐大众。

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不是专业水准,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

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

甲说:“你觉得有戏么?”

乙说:“悬,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

甲叹气:“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你知道一班XX么?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看着就自然。XXX前两天才拉,明显假。还描眼线,哎哟。”

乙说:“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掩饰一下呗!”

我惊愕地看着她们,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

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一个大叔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

“您看看我这个,我有相关工作经验!”他谄媚的说。

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于是打断他:“那个……叔叔,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您……”

“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看看,这是证书复印件!比你没早几年!”他一脸义正言辞。

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跟孩子辈的抢饭碗,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笑笑说:“您不能这么说,还是早那么几年的。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你驰骋商场的时候,我正和泥拍画儿。您结婚洞房的时候,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奉献终身。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是不?”

他叹了口气:“没错,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

这下我没得说了,看看他一脸沧桑,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

“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负责人突然问。

“啊对对对。”大叔点头如捣蒜,“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您可以进一步考察!”

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顺势作出牺牲,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5元人民币的简历,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

那时候我就决定,条条大路通罗马,工作这事,看来要曲线自救!

(2)

其实找找家里关系,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又不想凑合了事。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

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总之带了个海字,比土特产就金贵点。不过说实在的,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家里有权的,孩子都当公务员了。家里有钱的,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家里有权有钱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家里没钱没权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样,飘洋过海了。

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我们很幼稚,但我们明白事理。

后来我报了新东方,考了雅思,和同学吃了散伙饭,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飞向了地球另一边。

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从选文理科开始,一直到选专业留学,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脸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我迷过路,丢过包,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上课不敢开口说话,下课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觉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现在回想那时,我也不会抱怨遗憾,至少我没趴下,没去骗别人的钱,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没被学校赶出去,没丢脸。有些矫情,但这也是一种PRIDE。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

之所以认识方茴,是因为欢欢。

欢欢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异国他乡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的速食,从认识到同居,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唱到半截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

“AIBA!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欢欢说。

“狗没拿伞!(日语,对不起的意思。)”那个叫AIBA的仿佛是日本人的女孩说,“塞车塞车!”

其实形容AIBA的这几个词当时我是拿不准的,因为她虽然头一句说的是很标准的日语,但后来的中国话也特别利索,还有,在她没张嘴之前,我还以为她是男孩呢!

AIBA个子很高也很瘦,穿了件大花T恤,工装裤,还带着顶歪歪的棒球帽,不仔细看绝对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生。以至于后来我看到李宇春,顿时觉得特亲切。

“这就是你新找的那个啊?”AIBA坐到欢欢旁边打量着我说。

“对,这是AIBA和方茴,这是我DARLING,张楠。”欢欢笑着介绍。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AIBA身后进来的那个女孩。

第一眼看方茴的感觉,我说不清楚。

她长发披肩,耳朵上戴了一对大银环,不是漂亮的扎眼的女生,但仿佛又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鲜红的长裙,裙摆很大,到脚踝,把她纤细的腰和完美的臀线尽显无遗。

“你好。”方茴冲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有风情。

“HI!”我挥了挥手。

她们没再理我,上另一边点歌去了。

AIBA插播了几首日文歌,方茴坐在一旁,静静的听。

因为方茴装扮特殊,我又偷瞄了她几眼,她身材娇好,眉目妩媚,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却有一种禁欲的味道。

“嘿!看什么呢?”女生最敏感,欢欢很快发现了我的眼神有异。

“没。”我忙说。

“看上人家啦?”她掐了我一把。

“哪儿呀!”我搂过她说,“谁看上她了!有你我一生足以!”

当时我真谈不上看上方茴,就觉得这女孩骨子里透着一股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

“切!看上我也不怕,你,没戏!”欢欢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让我隐隐感到不寻常。

“人家喜欢女的,她和AIBA是一对儿。”

欢欢得意的看着我。

“啊?”我大叫一声。

方茴往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急忙别过了头。

就算我对她有点想法,在那一刻,也立马烟消云散了。

(3)

方茴的事,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我留学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这在留学生中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她邪乎的有的是。有的出来的孩子岁数比我们小的很多,他们甚至不能分辩是非,不知道年轻既是资本也是危险,所以总会发生些不可思议的事。对于方茴,我听听也就过去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女同这种东西,虽然我不特别排斥,但心里多少有点格硬。

那成想没过多久,我们居然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起因是欢欢和我们的胖房东闹翻了。其实之前她们就一直互相看不顺眼,欢欢经常背地说她又老又蠢,丈夫是酒鬼加色鬼,儿子长得像名人——《哈里.波特》里的达利。而胖房东也经常用一种侦探特有的目光从上至下瞄着欢欢,向她不怎么象正派人的老公耳语几句。

就这样,由一袋垃圾,彻底引发了中澳大战。欢欢操着一口带四川味的英语和胖女人骂了个痛快,可是她虽然痛快了,那胖女人却使出了杀手锏,坚决的命令我们“GOOUT”,所以我们只好卷铺盖走人。

正在我们踌躇懊恼的时候,上帝发威了,他特仗义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我们开了一扇窗。恰巧AIBA和方茴的邻屋回国,我们月底就搬了过去,欢欢非常得意,说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让丫胖房东得不了逞。

而我就没有那么高兴,说实话我没觉得胖房东多可恶,她对我还挺好的,有时候欢欢的确太挑剔了,在人家屋檐下你就得低头嘛。而且现在这房子比我们原来的租金高了些,离我学校更远了。最重要的是,隔壁住着对蕾丝边,我还是有点障碍,生怕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看见什么特别的场景。

好在,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AIBA很喜欢出去玩,打工也好几番,一般在家的时候少,出去的时候多,有时还趁方茴不在,带另一个女孩回来。让我大呼同性恋间也有第三者云云。

而方茴,很安静,甚至安静的让我产生隔壁没住人的错觉。她好像格外喜欢红色,总是穿着红色的外套,裙子,还有披风。偶尔碰见她,那鲜艳的颜色和她淡然的神情总形成一种独特的对比,就像用色块分割了空间,猛然让我恍惚一下。

慢慢的时间长了,我觉得和她们在一块还挺方便的。她们来澳洲的时间比我和欢欢都长,哪买菜便宜,假期去哪玩的,哪个餐厅打工给的多,她们都知道。尤其是AIBA,其实这人除了性向有点问题,哪儿都挺好,热心、爽快、还风趣。我和她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早上经常一起上学。

有一次,我们坐车,检票的时候出了差错。她和我用的都是过期的颜色票,AIBA说,老外根本不怎么查,所以能省一澳是一澳,反正他们赚的都是侵略压榨我们先辈的,跟他们不用客气。结果没想到我们点背,让人给查出来了。

现在想想,那会我还是纯良少年,脸皮薄,在检票员的询问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用AIBA的话说,我当时就像初次偷腥的小寡妇,红着脸低着头玩命往后蹭,就差没揪起衣角抹眼泪了。

AIBA就不像我,她马上装出天真无邪的少女模样,双眼含泪的说:”I’msorry……WecomefromJapan……WejustleaveinAustrliatwomothes.Wecan’tspeakEnglishverywell.Wecan’tfindthestation.I’amverysorry……”然后她就一边鞠90度躬,一边操着她流利的日语“狗没拿伞”了,我则在她身边把嘴张成了O型。

那检票员显然被AIBA蒙晕了,他很热心的告诉了我们应下车的站台(我们估计比他知道的还清楚),也没让我们补票。AIBA挥着手“阿丽噶朵狗宰你妈死”(日语:谢谢)的和他道了别,我也很配合的鞠了鞠躬。

开出站台,我拍了她一下,笑着说:“你干吗说咱们是小日本啊!”

AIBA皱了皱眉说:“澳洲人对日本人都客气着呢,再说,丢脸也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呀!”

“你丫不哈日么?”我说。

“你丫才哈日呢!”AIBA瞪了我一眼,“我呀,就是倒霉!人生是一出比莎士比亚还莎士比亚的悲剧!当年我是多直的女生啊,企盼能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个男人养只狗,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喜欢个人,靠,她居然是日本人!更靠的是,她居然还是女生!我有什么办法,命运跟我开玩笑,我难道能说你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奶奶我不玩了!?”

“日本人?方茴是日本人?”我惊讶的问。

AIBA白了我一眼:“你们不是上次说过都是从北京来的吗!”

“哦对对对!那你……你说喜欢的人……是日本人。”我声音越来越小。

AIBA白了天一眼:“欢欢个小娘皮就胡说八道吧!她跟你说我和方茴是那什么对不对?”

我猛点头。

AIBA笑了笑说:“你以为方茴真是同性恋?”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其实我觉得她什么恋都不是,看她的神情就压根没有恋谁的欲望。

“她不是同性恋,她是爱男人爱惨了的,和我住一块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再去爱谁了。”

AIBA望着窗外叹了口气。

(4)

那天之后,方茴在我心里又重新定义了。

我对她很好奇。因为我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无爱无欲的境界,按AIBA的说法大概是失恋,可失恋就至于如此么?要真这样那世界人口早控制住了!我也就不用大老远的来澳大利亚镀金了。然而其他的原因,我又猜不透。

晚上我问欢欢:“我要把你甩了,你会不会一气之下去找AIBA那样的?”

欢欢掐了我一把说:“哼!如果你把我甩了,我就卧薪尝胆,早晚找一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气死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就不会觉得身心俱疲,宁可和女同性恋一起搞同,也不想再爱男人了?”

欢欢把手抽出来说,两眼一瞪说:“张楠,你要是有想法了直说,不用把我往同性恋那推!告诉你,我就是找个有残疾的男人,也不会找女人!”

我赶紧搂住她说:“我逗你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有多在乎我,唉,看来想让你为我守身是没戏啊,要是我那天出师未捷身先死,估计我尸骨未寒你就红杏出墙了!”

欢欢扭了扭,“咯咯”的笑着说:“要不我明天找AIBA去试试,看有没有为你成为同性恋的可能?”

我翻身压上她说:“别别别,您大小姐还是别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了,老老实实在咱‘成人’的世界里折腾吧!”

欢欢的确没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她上人外国人的世界搅和去了。

简单的说,就是她跟一老外跑了。

分手的时候,欢欢还显得挺难受的。她说她其实更爱我,但是来澳洲以后才发现,有很多事特现实。比如华人就是低人一等,她就得被胖房东那样的人欺负。她一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改变整个华人世界,让同胞们挺胸抬头活出自尊,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而什么能改变现状呢,那就是找个老外,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和胖房东吵架,而不害怕被轰走了。所以,作为一名华人为了能平等的在澳洲生活,她舍弃了和我的儿女私情,为中华之崛起而选择了一个她并不怎么爱的老外。

我沉痛哀悼了我们的爱情,并对欢欢的做法表示了深切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没办法不支持,我一个一穷二白的留学生拿什么让欢欢在澳洲立足?拿什么让她用四川味英语和澳洲人理论?

说归说,我还是懊恼了一阵,尤其晚上的时候,身边少了个人的感觉实在不很爽。

AIBA很同情我的际遇,所以虽然欢欢搬走了,我和她们还一样是朋友。不仅如此,我还多了与方茴接触的机会。

那天,是方茴主动找我的,在她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慌张,她敲开我的门,有些局促的说:“张楠,你……能过来看看么?”

我赶紧跟着她去了她们的房间,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一股臭味冲门而出,整个地板被某种恶心的液体加少量固体侵占了。

她站在我旁边红着脸说:“我回来就这样了,好像是厕所的管道裂了,AIBA又不在,所以……你看怎么办?”

我一把拉住她,往外走了两步说:“你快别在这待了!上我那屋等着去!”

她挣开我的手,疑惑地看着我。

“啊,不好意思!”我赶紧手背后说,“我弄吧,你甭管了,快去快去!这屋没法待人!”

“那谢谢了。”

我以为方茴会有点感动什么的,没想到她又恢复了淡漠,扭头就走了。我琢磨着肯定是我刚才的一伸爪让她别扭了。

和租房中介联系了之后,我进行了短暂的抢救。那些澳产新鲜XX总不能让方茴收拾呀!当然,我估计她也不会收拾,但凡她有办法,绝不会来找我。

我趁机观察了下方茴的房间,想看看有没有她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一会我就放弃了。一是我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二是那味道实在不适合我继续搜索。

总算弄了个大概,我一刻都不想待的往外走,结果在马上走出门口的时候我滑了一下,顺手带翻了旁边一个小花瓶,一块小石头就转呀转的滚到了我脚下。

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她的神色很严峻,很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抢过来了那块石头,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攥着,呆呆地蹲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魂,“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关于她的故事。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吧,方茴就没再搭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的抢块脏了的石头,而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艺就足以让她情绪的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的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的送了我蜡烛和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的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的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的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到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执念。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以下快的蛋糕俏皮的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像。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的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的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的,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的说:“生日快乐!”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的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的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TM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的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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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忘不了的父爱为题目作文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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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微微地睁开那一双小眼睛

你就站在我眼前

高大的身躯,有力的臂膀

轻轻把我拥抱在怀里

第一声啼哭,是带着喜悦

父爱如山就在心里

那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感受得到的

当我年幼的时候

你用那粗糙的大手拉着我

在人生的步伐上

留下一个,一个很浅很浅

却永远磨灭不了的小小脚印

是你在我身边教诲我

让我用真诚,对待生命的每一草一木

当我渐渐地成长在这里

拥有了强壮的身躯

但你却佝偻了你自己

没有了昔日的青春

皱纹爬满了你的全身

可你仍然用坚定的语气

继续鼓励着我不断前进……

可我那微不足道的关心

时常弥补不了,过去你的扶持

像个男人一样,像你一样

对这个世界拥有责任心

更拥有一份真诚的爱

那就是你认为最好的回报

我再也忘不了

忘不了,忘不了

你那一句句的叮嘱

让我再也忘不了

你一直在我心里——父亲

[以忘不了的父爱为题目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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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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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的记忆里应该都会有些难以忘怀的事,比如第一次做过什么,又或者是谁给予过你无私的帮助。而我此生永远也忘不了的是那次从哥哥嘴里喊出来的“爸”。

我家应该算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是妈妈再婚后和爸爸生下的孩子,而哥哥则是妈妈在第一次婚姻中生下的孩子。因为爸爸不是哥哥的亲生父亲,所以哥哥一直不肯和我一样叫爸爸。为这,妈妈也苦口婆心说过好多次:“现在我们有一个幸福的家了,就算是为了你妹妹你也叫他一声爸吧…。”哥哥却总是一句话回绝妈妈:“我还没做好准备,这件事再缓缓吧!”

就在哥哥始终如一的态度里,我们一家人终究只能是客客气气地过着。何时哥哥能真正融入这个家庭呢?真期待哥哥早日打开心结。

零零零……“哥!有电话!爸打的!”

“给我!”

“喂爸……”当听到这个让人期待好久的声音后,我激动地冲出了卧室,喜极而泣:心中的那个深深的坑终于在这一瞬间被填补了起来。

我为哥哥感到自豪,因为他不经意的一声称呼,让我们的家有了意义非凡的一刻,而这一刻让我们的家终于成为了真正和谐美满的家庭。而这一刻让我们全家人永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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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那个忘不了的乐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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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哭过,我们笑过,晚上我们抬头仰望天空中星星还亮着几颗,你是否还记得那个充满童趣的乐园?那一张张快乐的童年的脸?

不必说那片绿油油的菜地,那间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那个堆满大石头的空地,也不必说那个十字路口的分歧,那个做工精致的纸飞机,那个在水中漂泊的小船,单是那棵大杨树,那片星海便足以让我们欢喜不止。

那个夏天,蝉鸣吱吱,烈日炎炎,我们便会“抱”成一团——王良、荣坤我的好发小!大约正午的时候,逗留在树荫下,树上的很多的毛毛虫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啥原因,从树上掉下来,“炒鸡”吓人,走一步就掉下来几只,掉在身上十分恶心,可谓是步步惊心。而那时的傻小子可不那么想,我们用脚去踩虫子,踩出虫子体内绿糊糊的东西为止,这也算为民除害吧。王良踩一个,荣坤踩一个,他们一步等于我三步我怎么比得过他们!当泪珠将要乘滑梯而下时,荣坤大叫:“瑞磊,那有一只,那是俺的”。转头看时,一只大大的头发红就在我脚旁,我当时以为荣坤“唬”我,可我现在才明白他是为了不想让我伤心,不想让我纠缠他,不想让我出口成脏。

还记得夏天的晚上,树上趴着许多瞌睡虫———知了,打开自备的强光手电筒,我们三个用力踹或摇晃树,便会有知了从树上顺着光飞下来,我们扑过去,缓缓打开手掌,如果有知了,把翅膀一揪,塞入瓶子里。白天,当那炸熟的知了卷入大饼里,人间美味呀!

忘不了那片星海,棒子(玉米)刚青春期,借着星光我们去“偷”棒子,一人拿两个,这时不能扒皮,然后拿一堆石头堆成一个灶台,学习贝尔生火!不存在的步步高打火机——哪里不着点哪里!生完火后一片狼烟,将木棒杵进棒子里,在灶台上烤一会,不到两分钟便过火了。虽然吃不成了,但是抬头仰望星空,只见墨蓝的布绢上有几颗摇曳的明星,我们三个便美滋滋的,露出快乐的笑脸,一溜烟跑回家。

一遍遍回忆,一遍遍留恋,一遍遍抬头望天空,一遍遍觅着那消逝的明星,“再见”一词献给那群傻小子,献给我们的乐园,更献给我们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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