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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准则和条例发言材料汇总两篇 作文题目【精选20篇】

时代不断变迁,社会也在不断进步,我们需要创新的思维去生活。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党内准则和条例发言材料汇总两篇 作文题目,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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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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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充分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坚决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下面,我代表市委,讲三点意见和要求。

一、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在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制度创新,两部法规相辅相成、相互配套,成为依规管党治党的制度利器。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员的高尚道德追求。

《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列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

贯彻实施好《准则》和《条例》,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真正使党的纪律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入脑入心。

二、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依规管党治党的行动自觉

1、坚持以《党章》为核心,把《党章》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准则》、《条例》实际上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使《党章》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更加体现时代特色。要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坚持以《党章》为核心,自觉维护《党章》的权威。

2、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对治理国家来说,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对治理党来说,也要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法与德这两者对行为的规范是相互联系、相得益彰、不可偏废的。纪律是外化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纪律。如果法规不能内化为人的行为准则,那也只是一种不得不然,不能转化为一种自然而然。《准则》是我们共产党的道德律令,《条例》是我们共产党的法规律令。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既要以严的纪律和规矩监督、约束党员干部,又要不断强化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才能保持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3、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这是《条例》的最大特点。对共产党员的要求与对普通老百姓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应该是更加严格。《条例》去除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相交叉、相重复的规则,鲜明确立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定性执纪标准,构筑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必须把握纪律本质,突出纪律特性,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守纪律底线。

4、坚持突出“关键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相结合。不管是《准则》还是《条例》,范围都是面向所有党员的。当然,对“关键少数”也就是领导干部,要求更严更高。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既要盯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又要管住管好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到一个标准、上下贯通,一把尺子量到底。

三、坚决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准则》、《条例》的学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落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和内容。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等单位配合,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组织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以《准则》、《条例》为内容讲党课。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条规解读等工作,为推动《准则》、《条例》的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2、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这里要强调的是,《准则》、《条例》是我们所有共产党员思想和行为的基本遵循,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8月31 日,中央纪委转发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原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被免职。上个月,中纪委通报了6 起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案件处理结果。党委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出问题,班长责无旁贷,必须承担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分管责任,分管战线、分管干部出问题,分管领导责无旁贷,必须承担责任。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4、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市、县两级纪委要举办纪检监察干部轮训班,带头学好学深学透《准则》、《条例》精神,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深化“三转”,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这两项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深入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要运用法规尺子,注重抓早抓小,在严明纪律中既体现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党员干部。

5、坚决支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现在中央强调“四种形态”:一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今年以来,我们怀化移交司法机关的干部还少吗?有些人就是不听,“不见棺材不掉眼泪”。《准则》、《条例》是我们共产党人脚前的灯、路上的光、心中的镜、行为之矩,希望我们大家一起来认真学好用好《准则》、《条例》,做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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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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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坚持知行合一 ,担好主体责任

含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我立足开发区实际,贯彻落实“两个法规”,就是要结合自身干部队伍现状,结合自身开发建设工作特点,全面知晓要义,认真落实执行,做到知行合一、表里如一,让规矩在全区发力,让纪律在全区生威。党工委做好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为开发区经济发展发挥力量。

二、认真学习,知晓要义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进行正面倡导;《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的“负面清单”,划出了一条条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要抓好学习宣传,让每一名党员干部真学真懂、入脑入心,筑起心理上的“防火墙”。

三、认真履责,严格执行

作为“一把手”,在带头严格遵守两项法规的基础上,更要担当起主体责任,坚持铁腕抓作风、铁律管干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党工委坚持把《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条条框框融入到党员干部的具体管理中,执行寸步不让,用铁的纪律管干部,铁的手腕抓作风。我们强化责任担当,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必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落实两项法规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四个亲自”,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在开发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确保管委会的所有党员干部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纪律,按规矩办事。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员行为准则和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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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民主生活会上发言材料

全文共 2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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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xx两年的学习工作,我深刻的感受到我们这个班子严于律己、团结和谐、联系群众、为民务实。能够和各位领导、同志们一道工作,我很荣幸,感到责任很大、压力很大,同时信心也很足。会前,我按照这次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在班子内部之间面对面交流谈心、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自身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道德品行等方面的不足和差距,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深入基层调研不够透。基层是个大课堂,作为乡镇主要领导要打长谱、打实谱,在基层的土壤中扎根学习。尽管利用平时的各种机会,我尽可能深入各村(居、社区)加强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和沟通,提高个人的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但是与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对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愿什么、难什么,还没有一个精准的掌握。

(二)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深。“上面千条线,乡镇一根针”,乡镇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而且当前我镇在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面临着标兵难追、追兵迫近的严峻形势,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思想的解放。由于忙于一般事务性工作,导致工作缺乏创造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从而很难彻底破解一些复杂的难题。有些问题的存在表面看是历史造成的,但更深层次的原因主要在于办法不多、思路不宽、创新不够,导致工作中往往疲于应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时造成干部不理解、群众不信任。

(三)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新。理论学习缺少饥渴感,满足于已有的理论知识和水平,学习不够积极主动、深入全面,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理解不够透彻、深刻。平时忙于工作,对党性修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党性修养问题讲得少了,导致思想上淡化、做起来弱化。特别是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常委会实施办法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等方面还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三)工作作风转变不够实。作为镇长,深感密切联系群众重在全心全意,难在坚持到底。在日常工作中,对待群众工作,虽然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但是付诸的努力与群众的要求和同事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个别时候也存在惰性思想,对于一些有实际困难的群众来访,直接落实的少,解释的多,过于注重量上的成效,忽视了质上的作用,没有自觉地把群众对我们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二、原因分析

存在以上问题,客观上有时间紧、任务重的原因,但深挖问题本质,说到底还是自己主观认识不足造成的。一是理论学习不够。自己平时把大部分的学习时间都用在了扩充知识面上,对上级的规定精神满足于知道、了解,缺乏刻苦钻研的韧劲,达不到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得不够及时,导致理论功底不深,理论联系实际的本领不强。二是创新意识不足。受传统习惯性思维的影响,在对待问题时往往先查文件规定、找政策依据、看别人怎么办、听别人怎么想,缺乏创新意识,导致工作原则性有余,创新性不足。三是服务意识不强。自己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明确的思想认识,但在实际工作上做得还不够好,觉得党员领导干部需要集中精力抓大事、抓重点工作、抓难题破解,导致主动与群众攀亲结友少,不能经常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去问寒问暖、排忧解难、理顺情绪。事实上,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有责任去管,再细也有义务去办。

三、整改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好xx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四条整改措施:

(一)勤于学习,保持谦虚心态。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利用零星时间、运用各种形式,积极学习历史、经济、法律等其他方面的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认真虚心的向领导、同事和人民群众学习求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把学习和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进一步学习,在不断把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高质量地推进各项工作。

(二)着眼大局,拥护党委决定。

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始终与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镇党委做出决定后,积极维护,坚决服从,主动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中,一方面全力支持班长的工作,维护书记的权威;另一方面,主动与班子其它成员沟通协调,交流思想,维护班子的团结,树立党委形象。考虑问题坚持从大局出发,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做到及时向党委汇报。

(三)勇于进取,培养创新意识。

充分认识创新对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意义,更新观念、抢抓机遇,充分发挥自身创造潜能,紧密结合党委工作中心,深入思考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勇于探索新形势下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扎根基层,密切联系群众。

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群众中去,察民情、解民忧、化民怨、结民亲,做到谋划思路向群众问计、查找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措施向群众请教、落实任务靠群众努力、衡量成效由群众评判。在抓推进、抓落实上,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开展了的工作就要争创一流,抢占排头,不见成效不撒手,不把事情办好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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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员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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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迅速引发广大党员干部热议。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扛起责任,让《准则》和《条例》尽快落地生根。

启示一: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各级党委责无旁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纳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委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启示二:查摆纪律突出问题,明确树立标杆戒尺。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促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明确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以《准则》和《条例》为标杆和戒尺,既突出重点,严管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又盯住大多数,防止党员“脱管”。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查处问责,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

启示三:贯穿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管党治党“铁笼”。“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使其真正成为管党治党“铁笼”。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等违纪条款,从而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启示四:“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严格责任追究,以问责传导压力,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准则》和《条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站在执纪者角度,要在学深学透《准则》和《条例》的基础上,将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指导和遵循,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启示五:培养健康向上情趣,党规党纪印在心上。每一名党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党员干部不仅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还要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对照《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

启示六:既要关注行为被动,更要关注灵魂主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红线’在哪里、怎样才能不踩‘红线’,更多思考的应该是如何向高标准看齐。从行为的被动,到灵魂的主动,这才是党员应有的内心自觉和道德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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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第二阶段两学一做发言稿:学准则和廉政条例

全文共 3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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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由我与大家共同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天的学习,限于时间关系,我不在这里做过于详细的解读,主要目的是把最新的变化和精神向大家传达。这两部党内法规是今年10月21日通过的,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被称为“史上最严党纪”,其内容,简要地说,就是“八条规范”、“六大纪律”。首先,让我们了解《廉洁自律准则》的内容。《廉洁自律准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那么修订后的《准则》主要有哪些变化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名称改了。过去叫《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现在叫《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我们可以发现,适用对象从过去的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了。名称的改变体现了我们从严治党的决心,因为党员应当具有比普通民众更高的觉悟,必须严以律己,起带头作用。二、内容精简了。修订后的《准则》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部分,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加“八条规范”。请大家看大屏幕,首先是“四个必须”: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持根本宗旨,必须发扬优良作风,必须培养高尚情操。接下来是“八条规范”,这八条规范中,前四条是面向全体党员的,后四条则特别针对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的要求高于普通党员。这八条的内容不多,我给大家读一读。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从这八条的内容中,大家可以找到这些关键词,它们分别是“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以及“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用时下最流行的话说,这些都是满满的正能量!新《准则》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而旧《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所以,我们下面要学习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新《条例》的内容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3部分。第一部分,总则。在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中增加一项,即“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第二十条增加第二项,“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我们常常讲,纪法分离,它明显的表现就是第二十七至二十九条,是总则乃至整部条例的亮点,旧《条例》关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行为”所列条款,在修订后的《条例》中都删除了,全部整合到总则中,实现纪法分离,不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而是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抓早抓小。这些增补的内容,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党纪“从严”。

第二部分,分则。分则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先是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然后,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六大纪律”里,政治纪律排在首位。新《条例》关于“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请看大屏幕,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二是组织纪律。包括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如第六十七、六十八条规定。我们重点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里很多人会误解,认为从此不能再参加同学朋友聚会了。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一是这条规定针对的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二是必须违反了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了这个规定。该通知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任这类组织、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三是这里要强调组织参加的是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所谓的自发成立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注册。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聚会活动不是一回事,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有可能构成处分。

三是廉洁纪律。包括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都要受到处分。如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关于廉洁纪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这里也容易使人误解,那就是党员不能炒股。这种理解是不对的,不能炒股的前提是违反有关规定,这个规定就是《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四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具体哪四类人,由于表述比较繁杂,我就不讲了,大家可以自己去看,概括地说就是在特定机构掌握内幕信息的人不能买卖股票。所以,只要不是上述人员,是可以买卖股票的。

四是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条款。

五是工作纪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处分情形,分别是插手“工程项目、国有企业、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经济纠纷、以及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处分的前提条件是违反有关规定,这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

六是生活纪律。原来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主要对“四风”问题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最后一部分,附则。“附则”部分明确了制定补充规定的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以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我讲一讲。新《条例》生效前立案,生效后尚未结案的,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新《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新《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处理较轻的,依照新《条例》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彰显了一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强决心;树立了一条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道德高线;厘清了一份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负面清单;传递了一个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的明确信号。以上就是我们要加强学习的全部内容,传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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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内容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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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作为一名党员,一名组工干部,我不仅要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还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要做到这些,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准侧》和《条例》的学习,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学习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辅导班、领导干部辅导大讲堂、先锋微远平台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真正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

二是增强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生活上做到零侵蚀.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生活中。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守土有责、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以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对待职位和权力,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常掂量自己肩负的使命之重大,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生活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兢兢业业,做到任何时候都不亏心、不自愧,生活上真正做到零侵蚀.

三是切实真抓敢管,工作上做到零懈怠.真正落实和执行《准则》、《条例》,做到严格对照,认真反思,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真抓真

管、严抓严管,在工作上真正做到零懈怠.

四是着力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在服务群众上做到零距离.以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为契机,继续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我们两新党工委要定期深入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社区(村)、屯开展 面对面沟通交流,将党建工作与党内交心谈心、党员与群众的日常走访相结合,让党组织与党员、与普通员工面对面沟通思想,从交谈中发现问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传递党的声音,介绍党的政策,于润物细无声中做好党建工作,增强了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真正在服务群众上做到零距离.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准侧》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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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员关于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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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三点突出感受:一是新修订的《准则》更直观、更精准、更科学。体现了我们党全新的纪律观、廉洁观,是党的建设、纪律建设和党规建设走向成熟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是十八大之后“精准反腐”理念的强化延伸。二是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体现了纪法分开和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作风建设,都作出明确规定,升华为纪律条文。三是修订和贯彻《准则》、《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用《准则》鞭策党员,用《条例》约束党的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处处体现从严管党治党,使《党章》得到了真正的落实,彰显了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决心。

作为市委班子成员,我坚决拥护中央对《准则》、《条例》的修订和从严管党治党的新部署,我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严格执行。

一是率先垂范,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明纪律抓起,我将率先按照《准则》要求自己,按照《条例》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坚决拥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严肃的纪律保证分管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监管,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强化《党章》意识,突出责任担当,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激发正能量,努力在经济解困和转型发展中大有作为。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不回避、不袒护。

三是围绕大局,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指导和推动分管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调整结构、优化产业、大上项目、促进转型”和发展“五大产业”的战略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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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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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认真学习,我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和组织纪律,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等问题,取得了很大成效。中央这次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 国条件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准则》内容有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普通党员提出的,要求每一名党员都要 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后四条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 身。《准则》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 自律,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规定,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条例》围绕党纪要求, 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 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让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认真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 影响和诱惑,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党性锻炼,努 力做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风险挑战中经得起考验。 要强化组织观念,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接受组织安排,自觉维护组织的权威性。

二是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用权的问题。在政治协商、民主 监督、参政议政履职过程中,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有权必有责,用 权受监督”的权力观,工作中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和规则制度办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确保把党 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三是要严以律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着力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 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珍重自己的人格、名誉和形象,稳住心神,把住操守,耐住寂寞,经受住各种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坚持 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铺张浪费,始终保持党一贯倡导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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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对照准则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2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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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方面

问题1、思想理论学习不够深,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的工作,自觉主动在挤时间学习不够,闲时学一阵子,忙时学的少,有时看报纸也是看看大标题,结果对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尤其是一些新问题理解还不深,使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得到提高。

原因:一是思想上对理论重要性的认识,没有上升到应有的高度,二是时间观念不强,没有把点点滴滴的零星时间利用起来。

整改措施:

1、提高对政治理论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只有理论上的坚定与清醒,才能有政治上的坚定与清醒,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有高的理论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并指导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

2、认真执行党员干部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党员的学习,参加单位的集体学习。

问题2、政治理论方面的内容看得多,县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电脑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等钻研得少,结果使得知识面不够广。

原因:一是在思想对领导干部应具备全面的素质,掌握更多的知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自己是从事党务、行政工作的,只要政治理论功底厚实就行,其他方面的知识多少知道点就可以过得去,二是工作比较忙,有时间难以抽出时间去学习其它方面的知识。

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对掌握科学文化等方面知识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教育本单位同志要做到一专多能,多学习其他学科的知识。

2、适当增加集体学习科学文化等内容的时间,要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充分利用点滴时间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二、作风方面

问题1、谦虚谨慎的思想作风坚持的不够一贯。比如在廉洁自律方面,有自满情绪。认识不到位,总认为我们做的不错,而且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表扬,什么超标准和违约的事我们从未敢,也没有条件去做,这样就不自觉地产生了自满情绪,以致在廉洁自律方面没有提出更高的要求。

原因:一是对中纪委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学习不够,对《党章》、《准则》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学习不够,掌握不牢。二是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够扎实,满足现状的思想不同程度的存在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党章》、《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自我剖析材料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自我剖析材料2、克服满足现状,不思更大进取的思想情绪,形成良好精神状态和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工作作风。

问题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得还不够。一是自我批评不够经常,在会上作自我批评多,在其他情况下作自我批评少;二是对同志的批评,也是会上批评得多,平时及时批评少;三是批评别人打不开情面,不够大胆,怕伤害同志间感情。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目前整个大气候也就如此,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不一定就解决问题,二是认识比较片面、模糊,怕开展批评影响团结,影响同志们的积极性。

整改措施:

1、提高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这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任何时候都不能丢。

2、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从团结愿望出发,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又要注意对同志的批评方式,要有与人为善的态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批评,达到新的团结和统一。

问题3、工作方法有时不够恰当,不够策略,特别是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同志的批评,有时不够讲究方法,结果使同志们有时候出现比较勉强的现象,这样影响了同志们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同时也影响到个别同志工作方法的改进。

原因:一是对领导方法,领导艺术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总认为自己的指导思想是好的,方法问题欠缺一些,同志们都会相互谅解的。二是对领导科学知识学习不够。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和有关经济科学知识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高领导水平,提高领导艺术。

2、加强自己和全体同志们的法制学习和法制教育,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进一步克服工作方法不够科学、个别同志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开展工作的现象,努力使领导方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工作方面

问题2、抓行政后勤工作改革的力度不大,在水电、车辆、服务、安全等方面管理不得力,致使一些工作出现一些漏洞和失误。在有关考核和分配方面,还未制定出更加公平,有效的制度和措施。

原因:对行政后勤工作,认为有专门负责这方面工作的同志具体抓就行了,结果对这方面的事情,过问不及时,指导不具体,督促不得力。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并不断提高有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使行政后勤工作能为全体同志提供更好的服务。

问题3、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步子迈得不大。虽然我们已是县级文明单位,但还有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些软、硬件建设还有待加强,如办公自动化、卫生制度,卫生设施,卫生习惯等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影响着我们向省级文明单位的迈进,也不利天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向前推进。

原因;一是对精神文明建设,有时紧有时松的现象,二是受经费的限制不能及时搞好等。三是主观努力不够,有完全可以不花钱或少花钱就可以办到的,没有很好的去办。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邓小平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论述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精神文明重要性的认识。

2、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把那些不花钱或花小钱就能办到的事情尽快解决好。

3、向先进文明单位学习,对照先进,找出差距,自加压力,勤奋工作,使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能够再上新台阶。

4、适当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在实际工作中,要从办公经费中揭挤出一些资金用于“办公自动化、绿化、“美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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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教师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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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专题学习和个人自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识。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全体共产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 “四个必须”,党员要做到 “四个坚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四个自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为3编、11章、133条,明确规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二、思考。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突出了“从严治党”,为当代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和廉洁自律规范。如:《条例》明确规定:严禁党员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决定、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瞒报和虚假汇报行为、严禁违反家庭美德、严禁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启示。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如果不从严要求,就很容易滋长脱离群众的倾向,腐败的风气就会滋生蔓延,就会让一些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党群关系,败坏党的声誉,最终堕落成为腐败分子,就象人在生病时,小病不医就会酿成大病,最终无药可救。

四、贯彻。作为组织工作干部,不仅要严格要求别人,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准则》和《条例》印在纸上、刻在心上,做到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越红线,不触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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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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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修改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反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要敢于斗争,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那些支持违法乱纪行为的同志作斗争。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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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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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创新是永恒的主题。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也为共产党员树立了“高线”,划出“底线”。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要求我们要坚守理想信念宗旨条“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

首先,共产党员要守住纪律这条“底线”。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纪严于国法。共产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责任的公民,只有以更严的标准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党的先锋队性质。共产党员要自觉遵纪守法,讲政治,讲规矩,守住“纪律”底线,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把党的政策视为“生命线”以自持,把党纪国法视为“高压线”以自醒,把廉洁自律视为“警戒线”以自律,自觉做到审慎用权,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手中的权力。

其次,要坚持理想理念宗旨这个“高线”。革命理想高于天,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员干部如果理想信念动员,就会精神懈怠、意志消沉。正如习总书记所言“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紧紧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切实转变作风,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坚守做人、处事、用权的底线,在实际行动上把理想信念体现出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踩“底线”,是触摸“高线”的第一步。每名党员只有避开《条例》中的负面清单,才有可能迈向理想信念宗旨的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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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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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长”。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在今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再次指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从查办的腐败案件、巡视发现的问题、严重违纪违法者的自我忏悔来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曾因入党兴奋的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抛弃了党性原则;河北省委组织部原部长梁滨,栽倒在欲望的泥淖中;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人已落马……这些党员干部,正是摒弃了自己的“初心”,把党章党规党纪丢到一边,走上严重违纪的道路。

严峻复杂的形势再次提醒我们: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尤其是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形势与实践下,迫切需要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此次《准则》和《条例》的修订,正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

修订后的《准则》既向全体党员发出道德宣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又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的要求。

如,党章在第一章“党员”中,就对党员提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要求。

遵循党章要求,《准则》在第2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明确要求党员必须“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等。

抓住“关键少数”,就能引领“最大多数”。在第六章“党的干部”中,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包括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加强道德修养”等。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准则》第3部分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如,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等。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党章就是纪律规矩的总依据,党章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认为,唤醒党章意识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一些党员出现问题,正是由于缺乏党章意识或是党章意识不强。

《条例》这把执纪“新尺子”的打造,亦完全体现“以党章为根”的修订原则。新修订的《条例》在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的第一条便开宗明义,新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在第三条中,新增“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在“分则”部分,修订后的《条例》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进一步实现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比如,党章规定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这次我们在修订《条例》时,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专门增加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纪律处分条款。”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说:“现实中,一些有着十几二十年党龄的老党员,包括一些党委书记,对党章‘只闻其名’的不在少数,有的人直到问责的板子打到身上,才终于读了一遍党章。”

“修订后的《条例》,既要求全体党员用这把纪律的‘新尺子’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更要求他们去重温并深刻领会打造这把‘尺子’背后的‘总度量’——党章,唤醒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宋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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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新版《准则》和《条例》为党员划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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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昨天召开的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0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从八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2004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会议认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要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这两项法规,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把党章权威立起来。《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会议强调,严明党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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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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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们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应(践行弟子规心得体会范文)主要把握其中的“减”与“加”。

两部党内法规缩减了内容过繁、难以记住、难以践行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增加了对全体党员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减去了与国家法律有关的重复规定,增加了更多规矩和底线。这样的“减”与“加”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要求,破解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固化局面,厚重了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底色。

对全体党员干部来说,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要减的就是麻木不仁、无所畏惧,要加的就是底线思维、敬畏意识;在行为上要减的就是“私”、“腐”、“奢”的恶劣习气,要加的是“公”、“廉”、“俭”的良好风尚。

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推进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要减的就是与主责工作无关的事项,加的是继续聚焦主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减的是不敢、不愿、不能监督的问题,要加的是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自我提升的坚持。

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省公安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实质,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实际抓好执行。把纪律融入到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公安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将“两个清单”、“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xx大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公务员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公务员,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公务员。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公务员,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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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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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关键少数”,一般是事物的最关键部分,虽然数量少,但在发展过程中作用最大,是引领事物发展的最大优势。在整个社会群体中,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兴国的骨干部分和中坚力量,毫无疑问是“关键少数”,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领导干部身先士卒,方能一呼百应;以身作则,方能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社会上营造一种风气、提倡一种追求、引导一种方向。实践证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才能真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国税系统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凝心聚力服务好税收事业这个“主业”,服务好基层、服务好税户、服务好大局,为全县国税事业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坚持履责担责。县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又要结合各分管单位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回头望”,督促工作进展,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坚持严抓严管。要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坚持铁律管干部、铁腕抓作风,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从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着力完善和落实“123”模式,以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自警自律。全县国税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对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点规范”要牢记于心、外化于行,对新《条例》规定要严格执行,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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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政协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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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了深入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扎实深入推进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组织专题讨论,政协机关党组立即作出对学习贯彻工作的具体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过学习,我认为,一是《准则》和《条例》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是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实践成果。二是《准则》围绕廉政自律主题,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从负面清单转为正面倡导,从底线防守转为标杆引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底线。三是《条例》紧扣“六大纪律”,立规矩、明纪律,划出行为禁区,明确违纪结果;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两部法规通篇贯穿“全面”和“从严”思想,坚持立德立规并举,治标治本结合,实现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有助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面前,对于最大限度地防治腐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具有深远意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切实把纪律建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为全机关树立崇尚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风尚,为推动机关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坚实纪律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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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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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为我们明确了有所为的目标导向和有所不为的行为戒尺,也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的职责和使命。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我们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足当前,在服务“四个宁夏”建设中找准定位,聚焦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做遵守纪律、坚守职责、发挥作用的楷模。

联系政协机关工作政治性、统战性、程序性、服务性的属性和特点,学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一是坚持理想信念和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政治素质是党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核心,是搞好各项工作的灵魂。我们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牢记和践行入党誓词,认真学习领会党的理论和政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协党组保持高度一致。要对照《准则》《条例》细化各项要求,分解落实到履行职能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二是坚持高度自觉的统战意识和大局观念。牢固树立统战意识和大局观念是政协机关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的内在要求。我们要站在增进大团结大联合、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服从和服务大局的高度审视自己,在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各项工作中,统筹协调、搞好保障,使各项工作和服务紧贴政协党组需要、符合政协党组要求。三是坚持遵章守纪的工作原则和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是贯彻执行好《准则》《条例》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依照制度办事,无论办文办会办事,都要一丝不苟、严谨细致、精益求精。要弘扬认真负责精神,一切从实际出发,对政协党组作出的安排部署、提出的原则性要求,要通过建章立制、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等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四是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和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甘于奉献是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是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我们要按照《准则》《条例》要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自觉用两部法规的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根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言行一致,诚实守信。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保持昂扬向上的朝气和锐气,讲操守、重品行,时刻以肩负的责任警醒和鞭策自己,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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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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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项条规的颁发,具有重大意义。

1、是“强化版”。 新颁发的《准则》和《条例》,是从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版”。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表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仅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今年1至9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数据来看,高压之下,查处问题数仍高达23515件、处理人数31693人、党纪政纪处分人数20478人,且9月份的相关数据较之8月均有增长。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一些新的实践成果也还没有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扎牢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强化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新颁发的《准则》和《条例》适逢其时。

2、是党章魂。“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长”。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党章灵魂的具体化。

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在今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再次指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从查办的腐败案件、巡视发现的问题、严重违纪违法者的自我忏悔来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曾因入党兴奋的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抛弃了党性原则;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无视党章,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这些党员干部,正是把党章党规党纪丢到一边,走上严重违纪的道路。

此次《准则》和《条例》的修订,正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

修订后的《准则》既向全体党员发出道德宣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又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的要求。

如,党章在第一章“党员”中,就对党员提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要求。

遵循党章要求,《准则》在第2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明确要求党员必须“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等。

又比如,党章规定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这次在修订《条例》时,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专门增加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纪律处分条款。

现实中,一些有着十几二十年党龄的老党员,包括一些党委书记,对党章“只闻其名”的不在少数,有的人直到问责的板子打到身上,才终于读了一遍党章。

修订后的《条例》,既要求全体党员用这把纪律的“新尺子”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更要求他们去重温并深刻领会打造这把“尺子”背后的“总度量”——党章,唤醒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3、是指路灯。《准则》坚持正面倡导,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这个“德”为基础,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

提供了标杆和戒尺,如同指路灯,为我们指明方向。

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只有认清航向、不碰暗礁,才能行稳致远。特别是官德,是社会道德水平的风向标,定盘星。拯救社会道德文化,匡正全社会的道德生态,扭转官德失范是关键。遵守纪律,德是基础。规章制度、纪律规矩再严明,也要靠有德之人来执行和落实。“失德”是违纪的序曲。从近年来各地通报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看,“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几乎无一例外是从“失德”开始的。从“红毯铺道”到“锒铛入狱”,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便是“失德”的典型。这位先后获得长江韬奋奖、中国新闻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优秀领导干部,却从失去良知和道德开始,踩踏纪律“雷区”、触犯纪律“红线”。

4、是警示笛。没有规矩,德亦难行。纪律惩治腐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新修订的《条例》开列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负面清单,“重在立规”, 好比警示笛,提醒党员领导干部避开危险,不要跨越 “地雷区”,自觉坚守在 “安全区”。

5、是“紧箍咒”。政治纪律17种行为,组织纪律17种行为,廉洁纪律25种行为,群众纪律8种行为,工作纪律13种行为,生活纪律4种行为,共84种行为,可以看作是摆在党员干部面前84个“紧箍咒”,提醒党员干部时时刻刻规范自己的行为,一旦越轨,就会感到头上有个“紧箍咒”,头痛难忍。这84个“紧箍咒”,涵盖了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新增了增加了“妄议中央”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在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净化政治空气,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6、是“爱心屋”。常言道:严是爱,宽是害。一个个“紧箍咒”,对领导干部和党员来说,是约束,更是一种关爱。《准则》、《条例》正是“爱心屋”。纵观以往落马的贪官,无论是周永康、徐才厚,还是周本顺,都有对他们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影子,也有纪律不彰、执纪不严的原因。越是严格的纪律规范越是对干部的负责,也越能体现对干部的关爱。

曾有一个被处极刑的贪官,在临刑前埋怨纪委没有早查处他,说如果早查也不至于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条例》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党员干部,最大程度地使党员干部少违纪、不违纪。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准则》、《条例》,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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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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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组织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议的要求,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现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谈三点体会

一、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党性修养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学习。一是加强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包括认真学习党建理论,消化吸收组织工作成果,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深刻领会组织对农村、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求,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以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三是学习牢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廉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项条例,提高自身党性修养。

二、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要时刻以《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对照自己。在生活中,坚定政治立场,追求积极向上,抵制低级趣味,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端正态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言行;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坚决维护好党和人民的利益。

三、 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组织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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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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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机关是人民政协的综合协调服务机构,承担着参谋、联络、协调和保障等职责。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协机关履职能力特别是执行力的要求更严、标准更高。要把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贯穿落实到履职始终,讲纪律、守规矩、按制度办事,不断提升工作执行力,关键是要把握好“严、实、快、新”四字要诀。

一是“严”。即:积极进取,增强责任意识。责任心和进取心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先决条件。责任心的强弱,决定执行力度的大小;进取心的强弱,决定执行效果的好坏。必须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对标《准则》,强化责任担当,把办文、办会、办事的工作标准调整到最高,精神状态调整到最佳,自我要求调整到最严,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责,努力养成认真负责、追求卓越的良好习惯。

二是“实”。即:脚踏实地,树立实干作风。“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政协机关岗位设置不一,分工各有不同,但只要埋头苦干、尽心尽力,就能干出一番事业。必须发扬严谨务实、勤勉刻苦的精神,实处着力、身体力行,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落实落实再落实,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成效,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努力养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良好习惯。

三是“快”。即:只争朝夕,提高办事效率。“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必须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弘扬“立即行动、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和“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工作态度,每项工作都要立足一个“早”字,落实一个“快”字,立说立行,抓紧时机,加快节奏,提高效率。做任何事都要合理有效地进行时间规划,分清轻重缓急,时刻把握工作进度和节奏,做到争分夺秒,赶前不赶后,今日事今日毕,一竿子到底,努力养成雷厉风行、干净利落的良好习惯。

四是“新”。即: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只有改革才有活力;只有创新,才有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充分发挥政协机关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敢于打破“过去这么干、现在这么干、将来还这么干”的惯性思维定势和传统经验束缚,不断寻求新的思路和方法,努力提高执行力,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努力养成大胆创新、敢于突破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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