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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的那首歌作文汇总20篇

我留恋母校,留恋那扫也扫不完的黄叶,留恋那课桌,那黑板,小编收集了对母校的留恋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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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初三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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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纯真,难忘的时代,身处童年我们每天都编着有趣的故事。

那是我四岁的时候,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和外婆在杨树下乘凉,阵阵微风吹来,使炎热的空气中,也蕴含着一丝凉气,让人神清气爽,又让人感到如此惬意。外婆躺在躺椅上,给我讲故事,万

缕阳光从天空中照射下来,”掉“在杨树上,形成了一颗爱心。

正当我入迷时,突然传来”呼噜,呼噜“的声音,我侧过身来一看,”啊“外婆睡着了,我真生气,给我讲故事,自己却睡着了。于是,我想了一个狡猾的坏点子:给外婆扎两个小辫子吧!我蹑手

蹑脚地走到房间,把我以前扎辫子的皮筋拿了出来,又小心翼翼地放在地上。哈哈!开工!

我先拿起了一个紫色的皮筋,套在手上,则另一只小手轻轻地捏紧头发,由于外婆的头发太短,再加上我的技术也不太好,就把外婆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右边还没扎好,我又在左边扎了一个小辫

子,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左边的头发怎么也扎不到一块去,我不停的挤挤挤,绕绕绕,还是帮不到一块去。

在心急如焚,弄得我手忙脚乱,在慌乱之中就扎成了一个”歪树枝“,真好笑,我强忍着

笑,叫醒了沉睡的外婆。万万没想到,外婆竟然没有梳头的想法,我想:外婆一定觉得自己没睡多长时间,头发应该不会乱。我和外婆走出院门,小鸟在枝头叫个不停,柳树叶摆动着身姿,天边的云朵

也露出了笑脸,他们好像约好了似的,一起在笑外婆的辫子。

公园里,外婆的朋友都说外婆很可爱,甚至还有一个人说:”呵!呵 !呵

!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来什么返老还童呀!“外婆还在纳闷,一脸疑惑的问我:”宝贝!怎么了?我很可爱吗?“”是的

,不是可爱,是非常好笑!“我得意洋洋的说。外婆停止了散步,疾步奔向家中,一看镜子里的自己,大声地说:”哟!真是挺可爱的,不过……,千千,这是你的杰作吧!我哈哈大笑起来,外婆也放

声大笑。这一瞬间已在欢乐声中度过了!

现在我长大了,再也不做儿时的傻事了,但这件事就像一叶小舟,永远飘荡在我记忆的小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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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走进初三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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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我步入中学的大门。中学,既是人生中的新起点,又是成长里的接力者。我不想离开童年,但生活却让我面对现实。于是,我终究还是怀着期待而又害怕的心情,迈向了我未来三年所在的地方,走进校园,走进教室。

进入枣林中学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前的,便是学校的食堂。我缓步走入食堂中,看到的便是深蓝色的坐椅和整洁白净的桌面交相辉映,给人以简洁大方之感。地板、墙砖和玻璃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明亮的光芒。面对这明亮干净的食堂,我的嘴边勾起了一抹微笑。

走出食堂,在它的前方十几米的地方,有一座小小的花坛,碧绿的草配上粉红的花,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再加上花坛中传来的蛐蛐的叫声,给整个画面更增几分动感与生机。花坛的后边和右边,有一片幽静的小园和一个报刊栏。前者使人在其中散步的时候感到平静与安心,后者使人在阅读之时感到愉悦与充实。

随后,我向右看去,便看到了一个旗杆。鲜红的红旗在旗杆上迎风飘扬,旗杆瞰俯着大地,如同一位战士,守卫在这一方土地。

我又向左看去,一栋雄伟宏观的教学楼令我眼前一亮,红色的墙,白色的砖,似是崭新的样子,但细看之下,仍能看出些许岁月残留的痕迹。

我走上楼梯,步入窗明几净的教室里,我的手着迷地抚摸着课桌、讲台和黑板。在这里,有多少学子日夜奋斗;在这里,有多少老师不眠不休;在这里,有多少日子彻底难眠。一想到我即将成为它们的主人,我的心中就激动了起来。我一定要勤学奋进、努力向上,让我因为教室而自豪感动,让教室因我而生辉。

这就是我未来三年所在的地方、这就是我未来三年要为之拼搏的地方、这就是我未来三年实现梦想的地方……让我从这里扬帆起航,走进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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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三作文精选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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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池塘,荷花如约开了。七月,荷花成了花的主宰,她以娇嫩的粉红为夏日送去一抹亮丽的风景,为人们带来一股悠悠的清香。

如果你的家乡在新津,你一定会忍不住去风景区“花舞人间”里欣赏一番。因为七月,“花舞人间”的池塘里荷叶与荷花交相辉映,尽情展示着自己的风姿,似乎要让人们真正体会到“花舞人间,人舞花间”的乐趣,好让游客们用相机将自己的清逸与美貌永恒的定格下来。

远远望去,映入眼帘的碧绿与粉红就已让游客们陶醉,淋漓尽致的感受到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诗样风景。走近了看,在宽大的莲叶中,一朵朵粉红娇嫩的荷花姿态万千,宛若一个个美丽而娇羞的少女。一颗颗晶莹的水珠在绿绿的荷叶中滚来滚去,更别有一番风韵。

别说人,就连荷塘也禁不住诱惑,随它们染成了绿色。有的地方莲叶遮掩的不够严密,荷花也映在了荷塘里,红色金鱼们,不知是想与这美丽的粉红比美,还是为了欣赏这无与伦比的美,都慢慢的游了过来,绕在倒影的四周,想碰却又不敢碰,那小心样似乎怕把这美丽易碎的影子打破了。

偶尔,一朵荷花甩开了枝根的束缚,“咚”的一声掉入了荷塘,鱼儿们便纷纷游过来,围在一起,争先恐后推动着荷花,向前游动着,看它们你争我挤的样子,好不活泼热闹。

细看,你无法指明哪一朵荷花最美,因为它们各有不同的风采。先挑一朵怒放的荷花瞧瞧,它的美只能用无瑕来形容,如同世界顶级画家的创作,花瓣的轮廓用深红勾勒,每片花瓣的背面涂上了较深的粉红,在花瓣朝上的那一面带有多多少少的纯白,为这艳丽的画面增添了一份和谐之美,花蕊,画家将橙色与黄色结合之后涂了上去,而花蕊的顶端用绿色轻轻地包裹了一圈,正所谓绿中带粉,粉中带绿。

荷花不带土色,却也不显得娇媚,它只有独特的清逸美,难怪周敦颐会写下:“予独爱莲之出淤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佳句。再来看看含苍待放的荷花,等待绽放的它们,底部由四片小花瓣托着,而内部却是一致的粉红,层层包裹使荷花形成了尖尖角,红蜻蜒看了也忍不住飞了过来,

用它细小的四个脚不停翻动荷花,好像它已等不及了,要将花瓣一片一片地扳开,亲自帮它绽放。这是一幅多么生动的“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蜒立上头”图画啊!

我爱荷,爱它的“中通外直,不蔓不枝”;”爱它的“香远益清,亭亭净植”;爱它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七月,荷花开,让夏天绚烂;七月,荷花香,让我的心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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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三的圆明园游记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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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给大家推荐一个地方,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看看。

暑假里,我们全家人去了北京游玩。爸爸妈妈带我们去了天安门,去了长城,去了故宫,去了圆明园,去了军事博物馆。其中让我最难忘的一个地方就是圆明园。

刚刚进到圆明园,看起来就像来到了花园,特别热闹。往前走就看到了有卖纪念品的,有卖糖人的,妈妈给我们买了一些纪念品。买了一些纪念品。再往前面走,左手边有一个石桥。通过石桥后,我看到了一片空地上展览了很多被别的国家抢走的狮子。

继续往前走,我们还看了海晏堂12铜首展览馆。我知道了牛首、猴首、虎首、猪首、马首现在保利艺术博物馆。鼠首、兔首现在法国,其余的下落不明。

最后我们来到了圆明园的西洋楼遗址。一进门就看到右手边好大一堆被烧的倒在杂草里的巨大柱子。妈妈说圆明园是清朝皇帝建造的,后来被八国联军洗劫一空,最后还一把火全烧了,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看完被烧的柱子后继续往前走,一大片地方被围起来了,里头坑坑洼洼的。听妈妈说这里以前是用来养孔雀的。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到了黄花阵的大迷宫。我跟哥哥被吸引了,疯狂的冲过去玩。哇,迷宫好大好长呀!要不是妈妈喊我们走,我还想再玩会儿。

我们后来又看了仿制的12铜首的喷泉。我突然想起来妈妈给我说的:这十二个生肖动物,每隔两小时就会轮流从嘴里喷出来水。古人真的是太聪明了!

这次去过圆明园后我才知道八国联军有多坏。都怪以前的国家不强大,才让八国联军欺负我们。以后我们祖国强大了,就不会有人欺负我们了,到时候我们再建一个圆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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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遇见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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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看到她,心里就升起无比的温暖;每当听到她的声音,我就有种安全感传遍全身。正是因为遇见她,我的生命才会变得更加多彩。

“快点写作业,都几点了!”每次听到这话,我浑身上下都不舒服,遇见她之后,生活中总有一个人日夜不停地提醒我。只要我有错,哪怕只是一刹那的,只是微不足道的,她也能站在我面前炮语连珠地批评我,因此,我烦不胜烦。可我仔细体会过,如果少了她,我的生活该是多么乏味。有一天,她好久没出现在我面前,我躺在床上,望着空白的天花板,感到少了一点什么,可怎么也想不起来。我一翻身起来,喊了一声:“可以帮我倒点水吗?”没有回应,这时才想起,是少了她,可我已经习惯了她在我身边了。

我能回报她的,并没什么,可她为我所付出的太多太多了。我遇见她之后,天天都没闲着,而她更是要忍受我给她带来的麻烦。午饭的时候,我看看碗里的饭,多了点,托起饭碗,用筷子“铲除”了一半,二话不说,住她的碗里一放,只顾自己夹菜去了。她呢,也不言语,放下刚送到嘴边的菜,默默地吃起碗里那一大团米饭。如果别人问我:“谁对你最好?”我肯定立马指向站在一旁的她,说声:“她对我最好!”但我时常在想:她哪儿对我好了呢了?然而当时的我还不知道,她对我的爱是细小的,难以察觉的,这些小事,如同宝石一样,顺着我生命的河流,流淌向我的内心。

她并不是那样的低调,在我的印象里,她是活泼开朗的,我遇见她之后,让我难以忘怀的是她的灿烂笑容。每时每刻,只要想到她的笑容,我就能重新鼓起勇气,努力做好眼前的任何事情。我总有那么几丝幽默,每次说出很有笑点的话语来,她就眯起眼,露出一口白牙,发出一声声充满了快乐的笑声,听到她的笑声,我也乐了,跟着她笑,越笑越乐,我喜欢这样笑的感觉,所以我也变得更幽默了。

她是个快乐善良的人,有了她,我才能有今天;与她在一起,我才有了幸福;因为遇见了她,才称呼她一个伟大的名字一一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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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写回忆往事初三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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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秋风又一次刮起人们的衣角,空气中氤氲起思念的味道,我又一次想起那些年秋的味道,想起那些浸泡在回忆里的往昔。

记忆中的天是蔚蓝的,是澄澈的,源于乡下的纯净与透明。放眼四顾,都是青的山,绿的树,还有那片广阔的金色田野——是秋,带来了收获的味道。田里是劳作的人,那时的爷爷,身子骨还很硬朗,是众多农民中最朴实、最平凡的一个,但他却是我的天,我的地,是我永不泯灭的温暖的源泉。

爷爷左手抱起一捧成熟水稻,水稻就侧垂在爷爷臂弯里,爷爷右手拿镰刀,从水稻根部尖利地砍过,伴着干脆利落的声音,水稻就脱了根,被拢起堆放在田埂上,倒映在爷爷的眼里。爷爷慢慢地舒展开眉宇,绽开一抹明亮的微笑,像收割后的土地,简洁含蓄,却又意味深远。

而爷爷独自劳作的次数毕竟是不多的,每次他都会带上我这个小麻烦精一起去田间,我也会装模作样地提着小锄头,这儿挖挖,那儿刨刨,美其名曰“帮忙干活儿”。爷爷总会笑着冲我摇摇头,目光中满是宠爱,而洒在我身上的视线,就温暖地包裹住我,在我身上烙下清亮的爱的影子。而沐浴此中的我,自是自由愉快的。在“帮忙”了一会儿后,我就甩开小锄,在田间自由地奔跑,田间的每一处都留下我小小的足迹。在奔跑中,风吹过发际,温柔地拂去额上的碎发,轻轻地挠着腮帮,而我就会舒服地闭上眼,结果呢,自然是摔一个大跟头。只是泥地松软,摔上去不疼,倒挺舒服,然后就势躺下,在青草的芬芳中入眠。

远远地,听到有人笑着问:“这是谁家的傻丫头,睡在这儿!”又在迷糊中恍惚听到爷爷的应答声——“是我家的乖孙女喔!”话语中倒充满了自豪与骄傲。我不去理会,照样睡我的觉。日头斜斜,就这样日复一日地照着我的童年,照耀我长大,照着爷爷的背佝偻得再也直不起来。风却是原来的样子,吹着现在的人,抚着往日的梦,在这又一次的秋,送来又一次的思念。

回味往事,心中总是颇多的感慨!或许时光荏苒,改变太多,又或是青葱岁月,遗憾太多,但保留住心中那份圣土,留得往日的时光,那些原来的不圆满就凝成了最饱满的珠华,在记忆中熠熠发光,爱的回味,依旧明亮璀璨,馨香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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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成长作文初三

全文共 1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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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又刮风了,思绪也如这空气漂浮着。

人是不是越长大就会越烦恼,记得小时候,快过年了,一定是争着吵着要爸妈帮你卖新衣服,可现在已经无所谓了,衣服没的穿才记得去买。还有那盒装的爆竹,现在好像街上的商店里都没怎么的卖了,连烟花都没有人放了。现在的小孩子只知道呆在家里看电视,那些以前我们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也不再有多少人会玩了。是啊,我都这么大的人了,不再是小孩了,和我一起长大的伙伴们,他们的脸上也似乎多了些忧愁,见了面也只是客套的寒暄几句,其实我们已在不知不觉中,早已没有了共同语言。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现在却仿佛活在两个世界。以前不和的时候,我们可以骂架,骂输了的然后哭着去告状……可是现在都长大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习惯了窝在家里。很少出门,一台电视机,或是有部电脑,我们的时间就依附着这些消遣掉了。那些我们以前一起玩的很合的来的人呢?oh,他(她)呀,好久没在一起,感觉都变的咯,没什么话题了。有时,真觉得时间会淡漠感情。本来我们也不想的,但慢慢的就这样,我们渐渐的遗忘了,只留下零零碎碎的痕迹。

都说年少太轻狂,这样美好的韶光里,我们会轻易而又草率的做一些决定,懵懵懂懂的去犯傻!我们有时会埋着头睡到日晒三竿,喜欢一起打球,因为这样的运动很能渲染我们年轻的活力,我们争喊着,嘿,哈哈,好咧。我们的时间多的泛滥,嘿,明天,那个有空不?来玩玩……YE,我们的生活很简单,却也实在,这一切都是在打发这无聊的时间。一天到晚的在家闲着,无聊却成了我们用了最多的字眼。究竟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我们需要的呢?知足吧,我们已经很幸福了,那些生活的艰辛的我们从来都不能真正的知道,也许很多年之后,我们再回首,会不会感叹现在的年少太轻狂!

我们真的还很年轻,每个人都怀有梦想。只是,它总是离我们那么遥远,难以企及,上了初中的我们,变得很自由,没有束缚。未来掌握在我们的手中,很长的路,也许会注定自已卓尔独行。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喜欢玩网络兴趣,看小说,寂寞的日子也许真的会让人变得堕落而颓废!我喜欢看电影,但发现现在好电影是越来越少了,不是我贬低中国电影,却实有大多拍的都是垃圾!那些所谓的大制作,简直是在浪费国民资产。都N久没有再看到过一部让我震撼的电影了,郁闷!有的时候,我会听着DJ打发一个下午,也喜欢找朋友去玩,跟着他们去嘻哈一下,本来是准备把街舞学好的,可是太贵了,只学了一个月!哎,有点可惜。嗯,明年还有机会,希望我的青春能充满跃动。有时候,真的很害怕一个人,那样我会觉得很孤单,害怕那种冷清的感觉!所以,我喜欢在QQ上和他们聊天。现在,我渐渐明白,我要学会忍受这种寂寞!学会在一个人的世界里过活。

也喜欢在深夜里零零碎碎的写点东西,可有时候心情太纷乱,写的乱七八糟,所以都喜欢存在自已电脑的文档里,我是个感情波动很大的人,很容易就陷入踹踹不安与胡思乱想中!记得有个同学对我说,虽然你的外表很开朗活泼,但其实我看的出来,你活的并不开心。嗯,是啊,曾经有一种纠结的忧郁隐藏在我的外表之下。也许我要学会慢慢的学会改变这些吧。希望自已能慢慢的做到,只是真的犯过错,有的东西还回到从前。不希望很多年之后,回首这些往事,会留下遗憾,会后悔!以前写日志,都喜欢在最后面写一句,零乱的不知道写了些什么。因为我有时候写的东西确实很乱,没有衔接,零零乱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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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初三为话题的作文优秀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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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喧嚣的教室门口,我停住脚步,抬头仰望,那块早已掉漆历经风霜的木板,“初三三班”的字体已不太清晰。庄重的跨过门槛,对自己说声“初三,我来了!”

——题记

跳下初二的木船,我们站到初三的码头上,挥着手向那远去的船告别。那艘小木船,载着过往的天真,载着以往的欢乐,载着童年的靓影,,渐渐远去......我是一名初三生了。

面对课桌上越积越多的作业,面对越来越宽的书立,面对越来越厚的镜片,面对越来越重的学习压力,面对......我清醒的意识到——我是一名初三生了。

初三,是人生的一个十字路口。一条路,是过去的贪玩与无知;一条路,是充满书籍又充满未知的荆棘路,路的尽头插着中考的大旗。我们迷惘着,我们徘徊着,到底应该选择哪条路。

也许你迷失了方向,走了第一条路。也许你睁开惺忪的睡眼猛敲电脑键盘;也许你沉醉于精彩的电视节目而冷落了一旁的作业;也许在自习课上你一边悠闲地嗑着瓜子一边和同桌聊天;也许在考试的前天晚上你在上和别人聊的热火朝天......但请不要忘记,我们是初三生了。

同学们,千万别迷失了方向。去学习吧!去奋斗吧!去拼搏吧!让我们拼荆斩棘,踏过一个又一个超越自我的台阶!让我们汲取知识的精华,为考试插上一面鲜红的旗帜!让我们撒下火热的汗水,向中考的道路前进!同学们,放下手中的键盘,放下手中的智能手机,放下......让我们拿起课本,挑灯夜读吧!

初三,是个拼搏的时代,更是个疯狂的时代——让我们为学习而疯狂吧,为真理而疯狂吧!让我们在心中呐喊“初三,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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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话说千古风流人物作文李白_初三上册语文第六单元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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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中国这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里,有这麽一个人,他既机智过人又愚不可及,既坦率真诚有狡猾奸诈,既心胸豁达有小肚鸡肠,既是菩萨心肠又是小人嘴脸,没错,如此自相矛盾的人,正是被称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千古风流人物——曹操。

曹操出身于官宦之家,年轻时便当上了官,他厌恶官场的阴险狡诈,憎恨那些贪了官污吏,年轻气盛的他,有着鸿鹄之志,所以他不愿意与那些人同流合污。执政为民。见义勇为,为名除害,两袖清风。是老百姓心目中的清官。

东汉年间,天下大乱,烽火连天,民不聊生。他亲眼目睹这个动荡不安的社会,便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统一天下,并且已经牢牢的在他的心里扎下了深根。从此,他为了这个梦想开始在这条漫漫之路上艰苦跋涉

可是,他的人格却发生了巨变。竟忘恩负义的杀死了救他多次的项羽,残忍的杀害了神医华佗,而且对自己的手下的人疑心重重,消灭了大量军人队,引起了许多人的不满。这足以说明他是何等的奸,但是,在更多的时候,他表现的是雄。因为,就连亲刘贬曹的罗贯中,都无不赞叹他独特的智慧和英勇的胆魄!

有的人一生挥毫泼墨,也有的人一生与刀枪为伴。而曹操呢,却是文武双全。一生征战于沙场,却懂得广开言路,开张圣听,重视人才,而且满腹珠玑,难得一个全能之才。一句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足以可见他的狼子野心,他曾只身行刺暴君董卓,可见他那非凡的胆魄。他还大胆的使用空城计虚张声势并打败吕布,而且取得官渡之战的胜利,这是历史上典型的以少胜多的著名战役,可见他拥有多么卓越的政治和军事才能。

然而,一想做事严密的他,却在赤壁之战大败,这是他败得最惨的一回。面对人生最大的失败,刘备伐东吴兵败,损失惨重,最终因病崩逝。周瑜心胸狭隘被诸葛亮活活气死。杨仪也是畏了罪自己杀。然而,此时年近花甲的他,面对茫茫大海,发出强有力的感叹: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然后又积极的投入到沙场,英勇作战。如果他没有很好的心理素质和强键的体魄,在如此大年龄又怎能会作出那麽惊人的举动!

有人说,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孙权的江山是继承下来的,只有曹操的江山是靠自己打出来的!我想,这句话对于曹操来说,是当之无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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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三青春为话题议论文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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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花朵,青春是舞台,青春是歌,青春是。

——题记

伴随着岁月的流逝,从小到大经历过一些坎坷不平事的我们也逐渐走向成熟,随之而来的也就是青春。

青春是花朵。

花朵象征着希望,象征着未来,也正是因为有我们这些花朵,世界才变得如此欣欣向荣,世界的未来需要我们,祖国的未来更需要我们。所以,我们要带着青春的使命而奋力拼搏,争创辉煌。

青春是舞台。

青春是每个人心中的舞台,也许,你只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父母亲的关爱,而无心注意他们两鬓上日益增添的白发。也许,你只是为了自己一时的痛快,而犯下了不可饶如的错误。也许,这就是你心中的舞台,在你自己心中独自跳着舞。而现在,我们不应作为一位独舞着,要看到自己,也要看到别人。更不要只顾眼前,而放弃长远。我们在青春中付出了什么,收获了什么,这些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要在自己青春的舞台上,舞出个性,舞出独特。

青春是歌。

青春之歌,我们永远也唱不尽。在青春里,有快乐,有悲伤,并且还蕴藏着拼搏的气息,散发着奋斗的朝气。在我们青春到来的那么多天里,你的心里是否像海水那样奔腾?回想起儿孩时代,净是一些幼稚的心事,也正如同流行歌那样,不一段时间就消失了。

所以,青春有限,我们要抓住美好的青春,用于拼搏,争创辉煌,争取做到青春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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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身边的风景也动人初三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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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往往在行色匆匆中错过许多动人风景,只要我们用一颗热爱生活的心去观察,用一颗细腻敏感的心去感悟,用一颗充满诗意的心去欣赏,就会发现最美的风景在我们身边。

——题记

小时候的我很向往远方,总觉得远方的风景事物胜于我这里的一切,于是对于远方便寄予无限美好想象。我想象着:远方的天空一望无垠,湛蓝的颜色中透着一抹神秘,那里的花儿竞相开放,草儿的嫩芽是笋一般的尖,就连空气中弥漫着的也是一缕缕沁人心脾的芳香,那是多美好又遥远的远方。

那时候,只想着远方,却忘了抬头看看屋顶的天空,忘了嗅一嗅小草的清香,忘了捧一抔泥土来细细观赏。

直到有一天,在街道游荡,无意间发现了一株长相奇特的草,羞涩地躲在墙角,使我驻足观望。好奇心的驱动使我走了过去,迎面扑来的是一股清香,那是小草的味道!

从那次开始,我便对身边的事物产生了兴趣:既然都是在同一个地球,既然都是在同一片天空,都是花草,这里的又有什么不同呢?

于是一有空我便会去公园走走,听听鸟儿歌唱的声音,看看树叶凋零的情景,或是躺在草地上抬头看看深海一般颜色的天空。啊!这不是我一直向往着的远方么?

其实最美的风景就在我们身边,你也许正在经历着,也可能正在错过着。当某一天你热爱上某些事物并发现它时,你会大叫:“这片树叶居然是星形的!这只虫子怎么是彩色的?!”只要你留心,就会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事物,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世界!

当你乐于去欣赏着一切的时候,你会看见彩色的世界,你会发现无处不是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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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自我介绍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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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这是一个多么熟悉的词。每个人都挑战过自己,超越过自己,我也不例外。那次我挑战了自己。

那件事得从一年前说起。那天是学校运动会的日子。作为一名运动员,我比任何人都紧张,因为我的脚扭伤了!虽然不是很严重,但是疼痛就像几十只爪子,不断折磨着我的脚。我非常痛苦,我迫不及待地想砍掉我的脚。时间不等人,我眨眼就玩。我战战兢兢地走在跑道上,搓着冰凉的手,咽了几口口水。看看我旁边的同学,他们都用鼓励的眼神看着我,这让我心里更加害怕。砰的一声,比赛开始了,因为是长跑,所以一开始运动员跑的都不算太快,所以前两圈我几乎跟不上他们的步伐。但是后来,他们都加速往前跑,而我还在慢慢的走着,这个时候就发生了这种脚痛,每一步都那么艰难。我咬着牙,握紧拳头拼命跑,希望能拼出来。但结果恰恰相反。我和其他运动员的差距越来越大。看着远远抛下我的运动员,看着受伤的腿,看着同学失望的眼神,我的内心忍不住放弃了,但突然我想:不行,放弃了怎么能放弃呢?你是这样的人吗?你想做懦夫吗?高尔基还说:“人只有通过不断的挑战才能进步,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但现在我不是在挑战“我最大的敌人”。为什么别人能做的我做不到?我比别人差吗?对!到了长城才能出汗!就连霍金都可以挑战命运。为什么我不能?想到这,我抛开一切杂念,鼓起勇气,咬着牙向终点冲刺。出于某种原因,我的腿似乎不疼了。虽然我赶不上其他运动员,但我仍然挑战自己,坚持跑完全程。

当我完成比赛时,我露出了久违的微笑,这不是成功后灿烂的微笑,而是挑战自己后幸福的微笑。回顾跑步中遇到的困难和意想不到的挫折,我不禁体会到很多道理:挑战自己不如挑战别人,超越自己不如挑战自己。挑战是一种隐藏的能量,只有到了“极限”才会释放出来;挑战是帮助你达到成功巅峰的长梯。挑战是一本“生命之书”,帮助你更好地理解生命的意义。只有挑战自己,才会进入新的领域,才会对自己的人生观有新的认识。

成功来自挑战,挑战最好的对象是自己。加油!让我们挑战自己,收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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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三作文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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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一个双休日早上,我在小区公告栏上看到了一条信息:“今天上午9:00~晚上8:00要停水。”看到这则消息,我赶紧跑回家告诉爸妈妈。我们一家人马上拿起盆子、水桶储水,不一会九点钟就到了,停水了,可是还没有储太多的水。这么点水,要让我们一家人用一天,还真不容易。

忙完之后,爸爸妈妈便开始洗脸漱口了,就这么一会就用了一盆水。当我正要把洗脸水倒掉时,妈妈连忙制止我,说:“把水倒在桶里,一会还可以冲厕所,这样就可以节约一点水了。”我点了点头,马上把洗脸水倒进了桶里。没想到,有这么多节水的小窍门呢!现在想起平时早上,我都是直接把水倒掉,现在想想是有多么的浪费啊!!洗漱完毕,当然是应该做饭了。这可也用去了不少水:洗菜、煮饭、打汤……我在那时才发现,在人们生活中,水是多么的重要,水是人们生活中不可失去的东西。

一天,就这样在缺水的条件下过去了。8点,水来了,望着哗啦哗啦直流的水,心中有说不尽的话。如果没有了水,我们人类不就不能在地球上生存下去了?可是在平日,我们很多人都不节约用水,这样下去,得浪费多少水啊!我突然心血来潮,跑到电脑前,预览了关于水的资料:“我国居然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我国的淡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立方米,但是,我国的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3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然而,中国又是世界上用水量最多的国家。”看了这些资料,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有人说“浪费一、两滴水,无所谓,地球上的水这么多,我们不缺这一、两滴水。”

实际上水可没有这么多,地球上的水资源也正在一点一滴的减少。别忘了有一句话“地球上最后一滴水,就是人类的眼泪。”人类的生活与水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没有了水,那人类也会灭亡。所以,我们大家也要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节约每一滴本不该浪费的水吧!这样,我们人类才能永久的在地球上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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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写理想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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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是什么?理想是黑夜里的路灯,发出明亮的光芒照亮你的路;理想是沙漠中的清泉,用清凉的甘露滋润你的嘴;理想是大海上的路标,用箭头指明你的家……理想会一直坚持,也会突然改变。

曾经有两只小鸟,它们都有一个理想就是找到一个最安全的家。一只小鸟飞了一天,看到一个较高的树枝它便想:再飞实在太累了,也不知啥时候能找到,就住这了。另一只小鸟依旧不放弃,继续飞着,它心中一直坚定地想:我一定要找到一个家。于是,它不停地飞。

我就是第一只鸟经常有理想,但总是因为挫折与年龄的变化而放弃,然后满足于现状。在我三岁那年,我想当空军司令;在我五岁那年,我想当大发明家;在我八岁那年,我想创业;在我十一岁那年,我只想当个小白领;如今,我只想吃饱穿暖,有家住。或许人生就是这样,一下这样一下又那样,接触的越多,懂的越多,对世界了解越多后,原来对轰轰烈烈青春的追求,都会在平淡的柴米油盐中消磨。

有人问我:‘你有理想吗?你的理想是什么?’我想了一下,对她说:‘我的理想有很多,也可以没有。’她一头雾水,十分不解。我笑了笑说:‘这要看你是否在朝着理想行动。’

同样,也有很多坚持理想的人。结局却十分不同,马云坚持理想,在失败了几十次后成功创办了阿里巴巴,成为中国首富。然而,我妈一个朋友的儿子坚持创业,又是开工厂,又是开食品店,最后经历了千辛万苦,还是失败了,带着四百多万的欠债回家了。听到这儿有人又会问:‘那我们到底应不应该坚持理想呢?失败的代价这么大,可成功又是如此有成就感。’对此,我的回答是如果你的内心足够强大,你可以坚持,虽然失败了,但至少你奋斗过。如果你心里不太强大,那你大可以换一个小一点的理想,平平淡淡过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理想有大有小,不一定要这么大。

同样,人生也一样,有长有短,有平淡也有激情。如果你有理想,并且有足够强大的心理,那一定要坚持,不论是失败还是成功至少你努力过,到老了后你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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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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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景台上人头攒动,我在人流中费力穿行,嘴里“让一让”的话不知喊了多少遍。就算如此,前头的位置离我还是有“千沟万壑”,怎么也挤不过去。

又是一波人潮涌来,我在其中晕头转向,脚步乱了套,回过神来自己已被碾到观景台外。我失魂落魄地走下台前,不住叹气。都说山中日落,天下独绝,壮丽无比,可人流却把我的喜悦冲了个干净。身边依旧人来人往,可我只想不争不抢,心情随着步履步步走低,再回过神来,我已是走到半山腰了。山腰的观景台不如上头有人气,内里仅有寥寥数人坐着休息。自觉腿酸痛无力,便也侧身绕过去寻了个位置坐下。山崖极高,云雾比肩,带来阵阵清凉,心里的烦闷渐被抚平。上山的路依然热闹,但我已没有先前的报复心理。与其在山顶挤兑别人的生存空间,不如在底下吹吹风才好!想到这里,我乐了,所谓的日落真的值得我如此争抢吗?

心里仍在思索。不知何处传来一声惊呼,我回过神,循着身边人的视线看去。落日悬在天边,不同于正午的刺眼,也不同于清晨的温吞。它通体橙红,映得周围云朵披满霞光,日光温和地照在身上,与云雾带来的凉意中和,达到了一个微妙的平衡。我揉揉眼睛,再看,落日降得又低了几分,部分被山顶遮住。不同于平常印象中山中落日的大开大合,此时的落日,倒有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柔和美感。虽失了一丝豪壮,但添了几分明艳。在如此日光的映照下,山上的一草一木,一石一花都带了几分妖媚。争夺山顶上观景台好位置的失意引我来了山腰,本以为与日落大观无缘,未曾想到,竟饱观了日落的另一种风味,这真是意外之喜!离开山上,回到广州,我时常回想起那天的日落。是的,有时候,一味从众非但不能有好结果,反而会在一波一波的竞争浪潮里迷失自我,不仅看不到美景,反而落下了满心的烦闷。当困难横在面前的时候,不仅要有解决困难的决心,更要有换个角度看问题的智慧。当面前横着几座高墙,正面解决只会碰壁时,不妨暂时下行,换一个“观景台”,独辟蹊径,搞不准,就能发现“意外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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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长大初三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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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似乎是一个定义很模糊的词语。“又过了一年,你又长大一岁啦”“都十五岁了,怎么还没长大?”“你终于长大了”……这些句子在生活中听过许多遍。但依旧不明白,什么叫长大?

母亲说当我第一次学会走路时,她开心坏了,因为她觉得我长大了。当我第一次自己穿衣服,第一次自己上幼儿园,第一次自己洗衣服,第一次叠衣服,第一次拖地,第一次洗碗……每个第一次都是长大的经历,而这些长大的经历都会被深深的记在母亲的脑海里,成为最为美好的点滴。

我听着一句句话中的长大,有些迷茫,但似乎又知道点什么。我问过别人,我说:“什么叫长大?”“长大,就是你到了十八岁,你就长大了”“你被别人说说长大了就是长大了”长大就是你可以照顾自己,也可以照顾别人,那就是长大了。”……我对长大有了一个模糊的认知。哦,十八岁,能照顾自己,能照顾他人便是长大了。

写这篇文章的我正愁眉苦脸的想着事例。见姐姐走来便抱怨说:“这篇文章都没有事例,这怎么写?”姐姐听到我的抱怨后笑道:“那说明你还没长大啊。”我想:那到底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长大?等到经历了什么才叫长大?

生活中的一句句“你长大了”“你还小,还没长大”让我对长大一词的意义理解得十分矛盾。

最后,仍未能得出自己的结论。或许,思考也是一个成长的过程。至少自己所知道的就是自己仍未长大,仍然活在父母羽翼的保护下。

或许长大,就是有一天不用再被父母的羽翼保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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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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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怀着寻找英雄的心情去读了戏剧大师莎士比亚的著作,同时是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在我眼中,他,不是个英雄。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认为,哈姆雷特是个无勇无谋的懦夫,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身为丹麦王子的他,从父亲亡魂口中得知是叔叔卑鄙地杀死了父亲——那个正直的丹麦王;又阴险地诱惑他的母亲——那位外表十分贞淑的王后;再使用诡计,骗过了所有的丹麦国民,占有了本不属于他的一切。得知真相后,哈姆雷特实在要负起复仇的责任,但是他除了嚷嚷着一定要报仇外,却没有干过一件对复仇有帮助的事。

他那“精明”的复仇计划中,除了装疯卖傻就毫无有效的措施,而且他装疯卖傻的用意让人难以理解。如果说他装疯卖傻是为了接近那个奸人,掩人耳目,倒也可以理解,甚至要为他的聪明才智拍手叫绝。然而,他这样做除了证实这个奸人所做的坏事,让他确信这是个谋杀兄长、篡夺王位的小人外,我实在看不出如何有助于复仇。他一点谋略也没有。

如果这是他绞尽脑汁想出来的“高明”的计策的话,我便无话可说。但他尽可运用他那出众的剑术,三下五除二了结了这个奸人,可是他却没有勇气去做,还要给自己的怯弱戴上“谨慎”的桂冠。他没有一点点气魄。

虽然最后奸王是死在了他的剑下。但是,从当时的情形来看,他是趁着情况混乱,看到母亲已经中毒身亡,而自己也身中剧毒,无药可救,被形势所逼,才举起手中那迟迟疑疑、犹犹豫豫,几次想举起又从未举起的复仇之剑。如果当时没有外部因素的刺激,哈姆雷特就还不能下定决心去复仇。

我始终不觉得他是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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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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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了两点一线的生活,习惯了哭过笑过最后依然坚持着,习惯了在固定时间里挥洒青春的汗水。在初三的世界里,我喜欢安静,喜欢独自坐在教室里看梦想开花,喜欢轻轻的将思绪缠绕在白纸之上……初三,其实真的很有味道。

虽然初三的教室还是原来的教室,但感觉不一样。站在偌大的教室里,想起外面小黑板上中考倒计时上的数字“4”,不觉有些紧张,那应该是上届师兄师姐留下的,我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想一想,时间还真是残忍,自顾自的从三位数减到一位数,却让莘莘学子背负越来越多的东西。也许最残忍的不是时间,而是无法预知的未来。时间像调皮的孩子,总是无声的溜走。只叹时间太瘦,指缝太宽。

当夕阳努力地将剩下的阳光洒向大地,教室里仅剩下窸窸窣窣的翻书声。这是青春流淌的声音,存在于我的世界里,逐渐清晰,又慢慢模糊。初三的教室大而拥挤,也很温馨。他让我们在即将分别的日子里,挨得紧紧的。日子慢慢被抹上一层伤感,看中考后分隔天涯,心中有种失落感。那时,我们已无法再坐在同一间教室听同一位老师讲授同样的内容,也无法再因为同一件事儿哈哈大笑,这一切都会成为我心底最柔软的记忆。

初三的黑板一直是满满的,播撒着函数、单词、复合句、细胞……旧的刚被叉掉,新的已经写上。粉笔白了老师的手指,勾勒出了我青春的轨迹。同学们奋斗的身影,老师们辛勤讲课的画面与满满的板书刻入我的世界,让我的世界不再苍白。

人生经历无数磨练之后,才会绽放夺目的光芒。也许我们不能人人成为成功人士,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无愧于曾经的奋斗。不惧怕独自穿越狭长黑暗的隧道,不指望上苍怜悯的双手送来廉价的资助,而是将生命铸成一只英勇无比的箭镞,迎呼啸的风,携着永不坠落的梦想,义无反顾的奋力冲向辽阔美丽的蓝天。

初三,夏日的阳光依旧灿烂。绿色的希望迸发出力量,在这个青春的世界里,肆无忌惮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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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美丽的心灵初三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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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万物中美的东西有很多,但美的概念在每个人心中都是不同的,美不仅仅体现在外表,更重要的是心灵美。我们班就有一个心灵很美的同学,她就是李红。

李红,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宛如泉水般清澈;她还有一个高挺的鼻子和一对招风耳;那个樱桃小嘴粉嫩粉嫩的,红红的脸颊上镶嵌了两个迷人的梨窝。那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总是高高的扎在脑后,平添了一份俏皮。她喜欢穿一身运动装,丝毫不矫情做作。只要她从你身边走过,就会让人有一种沐浴春风的感觉,好似春姑娘能唤醒万物似的。

她不仅外貌美,还是我们班的“小才女”、“品德标兵”呢?

她得过的奖状、奖杯无数。比如:全国钢琴大赛的亚军,少儿围棋比赛的冠军,世界工笔重彩的第十八名……可她从来也不骄傲,不自满。而是继续刻苦练习,努力查找自己的不足,争取下次将自己更完美的一面展现出来。

记得有一次,她代表学校参加了区里的800米长跑。在裁判员的一声号令下,八名运动员便像脱缰的野马一样飞奔了出去。李红也不例外,飞快的跑着,一直遥遥领先的她,突然听见了一声尖叫,急忙回头望了过去,原来是有一位同学摔倒了。其他选手也都纷纷回头,但一心想拿第一的他们,马上转过身子朝终点奔去。李红在心里想:怎么办?要是我也继续跑肯定是前三,但是那位同学怎么办?李红毅然地跑了回去,慢慢的扶起了那位同学,告诉她:“没事,我扶你过去休息吧。”那位同学感激地说:“谢谢你。”她们慢慢地向休息室走去,一路上小鸟唱着动听悦耳的歌曲,花儿小草随着清风朝着她们摇摆跳舞。赛场上的彩旗也帮忙指引方向。她们边说边笑地走进休息室。李红拿出医药箱,仔细地为同学擦洗着伤口。那位同学羞愧地看着她说:“都是我害了你,让你没能获奖。”李红莞尔一笑地说:“没什么的,奖杯还可以下次拿,伤口感染可就不好了。”那位同学敬佩地说:“你的心灵真美。”

李红总是把温暖送给别人,她的行为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真是个心灵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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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与动物的初三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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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壮”是我家养的一条小狗。它长着一身雪一般洁白的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镶嵌在小鼻子上方,走起路来尾巴一摇一摆的,可爱极了。它不仅天天都陪我玩耍,给我带来了数不清的欢乐,还是我的“小保镖”呢!

“壮壮”是我老家的老白狗生下的一只小狗,奶奶把它做为生日礼物送给了我,我捧着小狗,高兴得如同如鱼得水,心花努放,因此,“壮壮”这个可爱的名字就诞生了。“壮壮”刚来我家时并不太习惯,一见我就冲我大叫,过了一段时间,我俩便混熟了,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平时我出外玩耍总带上它,玩累了,我躺在草地上休息,它就时不时地用尾巴轻轻蹭我的脸,弄得我脸上非常痒;我有时还和它一起在草地上飞奔,每次它跑不过我,就撒娇的扑到我怀里;当我寂寞时,只要摸摸它的毛,心情一下就好了一大半。有一次,“壮壮”在草地上发现一只大甲虫,便好奇地用鼻子一碰,只见那甲虫便使劲往它鼻子上一撞,把它撞得跳了起来,我见了哈哈大笑起来。

记得不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发生了矛盾,把他气得带了一帮人来打我,我还没上去评理,“壮壮”早以抢先一步,冲着他们几人狂叫一番,见他们不怕,便扑了上去,这招可把那几人吓得魂飞破散,赶快跑了,“壮壮”一直将那几人赶出了我的视线,才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我看它那累得那样子,心里又激动又心疼,轻轻地摸着它的头。

现在因为我要上学了,就把“壮壮”放到了小姨家,至今,我还不时的想起与“壮壮”玩耍的情形,因为“壮壮”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乐。今年十一,我一定要去看“壮壮”。我要对它说:“谢谢你,“壮壮”,谢谢你给我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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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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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逢前些日子的英语课读了《哈姆雷特》,所以这悲剧的第一本还是要选择它的,虽然文章很长,但读起来一点也不觉得累,心情也随着故事的情节起伏跌宕。

《哈姆雷特》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悲剧之一,它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亲突然逝世,不到两个月,王后就和国王的弟弟、新国王结了婚。悲痛和郁闷使年轻王子昔日惯有的快乐荡然无存,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哈姆雷特总是穿着黑色的丧服来表示他的哀悼,甚至在新王举行结婚大礼的那一天,他仍旧身着丧服以示鄙视。

不久后,哈姆雷特看到了父亲的鬼魂,鬼魂说他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害死的,哈姆雷特立誓要复仇,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这样不但可以巧妙地掩盖他内心中的真实的不安,也可以给他机会冷眼窥视克劳狄斯的一举一动。自此,哈姆雷特在言语、服饰及各种行动上都装得疯癫怪诞。聪明的丹麦王子利用宫里来的戏班子试探新国王,于是,哈姆雷特决定叫这个戏班子在他叔叔面前表演鬼魂所说的谋杀场面,然后仔细观察克劳狄斯的神情反应来确定他究竟是不是凶手。很遗憾,克劳狄斯没有经受住考验,使哈姆雷特认定了他就是杀害父亲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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