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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的那首歌作文20篇

我留恋母校,留恋那扫也扫不完的黄叶,留恋那课桌,那黑板,小编收集了对母校的留恋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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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让真情自然流露初三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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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充满味道的,酸甜苦辣咸,样样俱全。每当想到那一件事,我心中立马呈现出了一个字,那就是“愧”。

那是个春天的早晨,风和日丽。我完成了早起必备的三件事:起床、刷牙、吃饭之后,便一溜烟地出门赶公交,踏上了愉悦的买书旅程。公交车途经第三站时,一位年近80岁高龄的老奶奶上了车,老奶奶的头发花白,额头上的皱纹就像一道道深沟映入我的眼帘。她佝偻着身体,双腿颤颤巍巍,经历过风霜打磨的手中拄着一支拐杖。此时我的心在想:这位年迈的老奶奶禁得住公交车的一路颠簸吗?我要把座位让给这位老奶奶吗?可是这离我的目的地还有十多个站呢!这期间我得一直站着,光想想都感觉双腿似乎已经站了全程似的酸软!算了,我还是不让了吧!应该还有其他的人会给老奶奶让座的。嗯,就这样做吧!

过了几个站,那位老奶奶依然没有坐下,依旧在车上站着。那位老奶奶的汗水打湿了额头,使得老奶奶疲惫地虚着双眼,双手紧紧地抓住车杆,身子也随着车身不断晃动。在离我还有四个站就要下车的时候,我想在我下车时,我一定要第一时间把座位让给那位老奶奶的。嗯,就这么决定了!

可是,发生了一件我意料之外的事:在我还有一站就要下车时,那位老奶奶蹒跚着双腿下车了。我望了望那老奶奶,顿感心如刀割,“愧”感悄悄地爬上了心间,迟迟不能平静下来,就如同一艘小船在波澜壮阔的大海里起伏不定。

在买完书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假如我是那个老奶奶,我一定会去指责你的!”想到这儿,我把头垂了下来,仿佛背上背着一座大山,压得我无言以对的。只能面朝地面,愧意深种心间。一阵风吹过,小草小花在风中左右摇动着,仿佛对我万分不满;路旁的树木发出沙沙声,夹杂着鸟儿的鸣叫,似乎都在指责我、嘲笑我。那个下午,天空湛蓝、空气清新、鸟语花香,身处在这片美轮美奂场景中的我却怎么都开心不起来。如果再来一次,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座位让给老奶奶。可是,可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了。

那天,就在那天,那一件事,那一个沉默的、驼驼的背影,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个阳光明媚的一天,一个男孩在路上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万分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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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原来这么简单初三作文600字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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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一种人生感悟,一种个人的体验。也许,幸福是你风尘仆仆走进家门时亲切的笑脸;也许,幸福是你卧病在床上无聊时温馨的问候;也许,幸福是你屡遭挫折心灰意冷时慰籍的话语;也许,幸福是你口渴时一杯暖茶

暖茶

夜深了,我想父母应该都睡了吧,但是我还在写着作业,好困,我好想睡,我不由得打了个哈欠,窗外的星星在不停的眨着眼睛,难道他也想睡了吗?不知道,不过我倒挺想睡得,"宁,你睡了吗?”“啊!妈是你啊!”我有点不敢相信,妈妈推开了门说:“宁子,我给你泡了杯茶来,趁热喝。”“恩”那简直不敢相信,都已经这么晚了,妈妈居然还来给我送茶来,那一刻我感觉好幸福,有这么好的妈妈陪在我身边,我咕咚咕咚的喝完了这杯茶,心里感觉好暖和。

书包

最近我们班得人都特别爱炫耀自己的书包

幸福原来是这么简单。它是一种人生的感悟、一种个人的体验,热爱生活的人,会从中得到不同的幸福,愿你也拥用这样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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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三感恩父母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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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感谢雨露带来的滋润,大地感谢太阳带来的温暖。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不是冷血动物,要懂得如何去感恩

从我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父母给了我享用不尽的爱。我拥有一个温暖能遮风挡雨的家,有一张舒适安稳的床,也拥有过排山倒海的玩具,狼吞虎咽地吃着富足的食物。当我哭泣时,总有一双柔软的手轻拍我;当我学走路时,总有一双强而有力的手在另一头迎接着我;当我牙牙学语时,陪伴我的不是电视,而是妈妈不厌其烦、锲而不舍地一字一句,轻声细语的教我识字。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不知不觉我已经14岁了,这时14年来父母无微不至地照顾,给了我无尽的爱。记得在不久前,我发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烧,妈妈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爸爸也心急如焚地从外面赶了回来。他们小心翼翼地把我扶到床上,我模模糊糊什么也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天晚上爸爸妈妈着急的眼神和紧张的表情,妈妈那娓娓动听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响起,洋洋盈耳的安慰我。朦朦胧胧,晚上踢了好几次被子,都是妈妈小心翼翼的给我盖上,那一晚也不知道这样重复了多少次。

第二天清晨,我睡眼惺忪,翻了翻身,看见妈妈那张憔悴的脸,皱紧了的眉头,还有那乌黑的黑眼圈,昨天晚上肯定没睡好,时时刻刻为我担心着。顿时我心里涌上一股暖流,心酸酸的,眼眶也逐渐湿润了……

一句话,一个问候,一个亲吻,一条短信,一束鲜花,一个拥抱,一份家务……有时也会让父母感动。尽所能做自己能做的事去回报父母,感谢他们为我们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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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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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一个星期又过去了,下午第一节是评价课,同学们抬头看着这熟悉而又陌生的集体,议论纷纷。他们脸上的表情五花八门,有心的同学时时刻刻想着自己的,并履行得不错,一副洋洋得意的神态,等待着在积分本上好好加进一笔来之不易的钱财;无心的同学则非常失落,明明就在黑板上,一抬头就能看见,但他仍然不往心里去,白白把到手的200分送给别人;还有的同学觉得自己做到了,可是别人指责他并没有做到,成了名不副实的嫌疑对象,正和别人面红耳赤的争吵着

我回想着上一周的表现,觉得自己也没有做到。眼看着,心里却想着其他。比如上个星期三的音乐课吧,我坐在最里面,以为老师看不见,就偷偷的用笔戳了一下胡辰囡的背,小声的告诉她:胡辰囡,咱俩装着捡钢笔,扒到底下说会儿话吧!于是我们就一起弯下了身子,隔着一桌的距离,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了起来,咯咯咯的笑声连周围的同桌都听得一清二楚。尽管老师没有发现,但我还是有些脸红,上课说话不仅使立刻变成了0蛋,而且使我离坏学生的距离也越来越近。这周一定要努力改正这个坏毛病啊!

这时,突然听到老师说:请做到集体的同学起立。同学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始终没有一个人敢站起来。最后,还是老师的小助手吕嘉欣打破了这不寻常的宁静,她站了起来。我为她的勇敢鼓掌,为只有她一个人实现了鼓掌!老师奖励了她梦寐以求的200分!同学们羡慕的望着吕嘉欣,我也有些嫉妒,并暗暗下定决心:这周我也要完成,赶上她!

于是,在上下一节数学课时,我管住了自己的嘴,无形中也克制了自己的心,把想和同桌说的话一股脑塞回了肚子里,跟着老师的思路走,认认真真的做着题。下课后,我兴高采烈的对胡晨囡说:胡晨囡,就让我们一起来打败‘说话’这个妖怪吧!她不好意思的说:我也很后悔我们之前的行为,加油,为实现我们的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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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三红楼梦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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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间和年龄的限制,对于红楼梦这本书也只能大致的理解一点点。

红楼梦这部书,起初整体看上去,给我的感觉就是故事情节多而杂,人际关系缠绕如麻。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感情难以捉摸,还有在贾府众多女性中的“强者”王熙凤的极大能量。

细致看过书中的序言和偶然在电视中听到专家的研究与讲座,我才略知一点书中的情节及它的主题。使我知道了读[红楼梦]应把它当作历史事件阅读。这本书的作者用典型的艺术手法反映了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揭露了贵族统治阶级的残酷和封建制度的黑暗,腐朽文化的不可避免的崩溃的必然趋势。这部书所描写的其实就是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封建社会贵族代表的过往繁荣破败的历史。

这“四大家族”不仅是当时地界最有权势及富贵的大乡绅。而且相互之间联络有条,一衰便衰,一荣便荣,可谓行霸一方,他们残忍骄横,无人敢惹。他们可随意打死人而不偿命。为了自己的享乐他们可致被害人于死地,可使人家破人亡。他们经济上豪华,奢侈,挥霞无度实际上是当代整个贵族阶级腐朽的缩并。他们不劳而获仅靠的是残酷的地租和大量的货币诈取。他们采取的完全是残酷压迫剥夺斗杀来维持他们挥霞无度的奢侈生活。

再说说那残忍很辣的王熙凤,他可算是个荣国府里的一个人物。她嘴尖舌滑好弄权作势。他公开说:“凭什么事,我说了算。在这一言辞下他弄权害死了几条人命。什么鲍二嫂、尤二姐和她腹中的胎儿,都用最狠毒的手段害死。然而这一切在客观上揭露了建立在这样社会基础上的政权不正在走向死亡之路。

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这位”巾帼英雄“和他的家族难道能逃脱覆灭的下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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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三励志作文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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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从那里开始

夜,凉如水。一些都静悄悄的,风中仿佛传来梦儿的轻呓。树影婆娑。慵懒的暗黄色的灯光打在纯白的墙上,给冰冷的房间平添了几丝温暖。

我斜倚着墙壁,贪婪的注视着手中厚实的书籍。我轻轻地抚摸着封面,封面并不光滑,某上去有一种沙沙作响的粗糙感,那三个烫金的大字――《西游记》,显得尤为清楚。我舔舔嘴唇,一种想一览全文的冲动充盈着大脑。

我双手捧着书,犹如捧着一件珍贵的宝物。我轻轻地翻到第一章“混沌未分天地乱”。这些在他人眼里苦涩难懂、索然无味的古文,在我的眼里却转成了一个个活泼好动的小精灵,它们一次一次被拆散,又一次一次组合起来,使原本死气沉沉的铅字变得趣味盎然,渲染出一幅幅动人心魄的画面,让人在心潮澎湃的同时,忍不住感叹中华汉字的神奇魅力。

滴答,滴答,任凭分针在钟表上不停地转动,我却连眼睑都不曾抬动一下。

看罢,我深深地长呼一口气,慢条斯理地捋平书页的折角,留意翼翼地合上书,满足地躺在床上,闭上眼,故事中的一幕幕清晰的呈此刻我的脑海:大闹天宫,大战流沙河,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想到那里,我不免觉得有些意犹未尽,重捧回书细细品味了一番,正是精彩阿!

“要是我也能把自己的文章转成铅字,转成一本本书,就好了。”暗自思索着,目光又飘到了书柜上,“我是不是太异想天开了,想写书的人还少么?可真正有所作为的人也就那么寥寥数人罢了。我能成功吗?”

“我真的能够吗?”我轻声质问自己。下一秒,我又重新拾回了信心为什么不能够,任何人的成功都是一步一步积累起来的,并非一步登天。他们能够坚持,我为什么不能够?!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顾不上夜深人静,径直走到书柜前,将所有的书都搬了出来,开始为我的作家之路打地基。

淡淡的灯光透出窗户,给这个寂寥的深夜带去一抹执着的温度。

梦想,将在那里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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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遇见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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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讲我和他的故事吧

我和李安铭认识是在六年前,当时我是十岁,母亲得了癌症,没过多久就去世了。在那以后,本来和我熟悉的朋友们都把我当作病原体来对待,偏见和误会让我和他们慢慢疏远了。我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自然也就交不到什么朋友,我的青年是在黑暗中度过的。

但是黑暗中也有亮光,我的亮光就是李安铭。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他努力上进,善良还正直,我以为他是一直能陪在我身边的人。

直到三年后,我十三,搬家搬到了市中心,总算摆脱了被人指指点点的生活,这也算是对我自己的一种解脱,同时也跟李安铭断了联系。

再一次见到他是在高二开学,偏棕色的头发,小麦色的皮肤,嘴角毫无笑意,但是眼神清澈的就像是一面湖水,里面好像有着坠落的星光和发亮的梦。

我一开始没认出他来,但是他给我的感觉真的太熟悉了,他站在讲台上,窗外一缕阳光刚刚好照射在他的脸上,一种美好的感觉突然迎面而来。就好像是天使一样降临在我的身边。

他一步步走向我,冲着我笑了一下。他抽出我身边的椅子坐下,我没敢和他对视,却时不时地用余光瞟着一眼。我们一句话也没说,但是都在微笑着,仿佛有些事情不说互相也心知肚明。

“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李安铭,是会一直在你身后的那个李安铭。”

之前他跟我讲过,他说,“你就这样一直努力,不要管别人质疑的目光和偏见,因为肯定会冲破这些怀疑,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后。”

那是我离开的一个月前,他这么跟我讲。当时是下午,金色的落日余晖洒满了大地,他对我说,“余晖,你以后也要像这片余晖一样散发出最耀眼的光。”

我还记得那种时间不再流逝的感觉,那种前所未有的被保护的感觉。他在我最缺安全感的时候以一个朋友的身份陪着我,他成为了我的依靠,也是我在对抗压力的时候的支柱,是我的动力,是我的后盾。

他是我的专属快乐,是我宇宙限量版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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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感受一朵花的美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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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腊月,人间被雪。

冬日的风,面无表情地流浪在城市的街道。路边残雪堆下漫出一片阴影般的水渍,也早已屈服于严冬的威势,僵硬成冰。天色昏暗,午后太阳依旧消极怠工,拉来乌云冒名顶替。乌云似乎也心情不佳,沉甸甸压在头顶,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无论是树下的枯枝断木,还是街道两旁掉了墙漆的旧屋,皆是一派萧条冷落,死气沉沉。老街上行人稀疏,偶尔经过一两只流浪猫狗亦是步履匆匆,我拖着步子,漫无目的地在路边游荡。

心情与步伐一般沉重。非是因为厚重的衣物也阻隔不了的寒意,心中失意才更胜这刺骨冷风。

多少个凌晨早起背诵,多少个日子紧张忙碌,多少个深夜挑灯夜战……日夜费心劳力,结果却不尽人意。如同老农忙碌了整个夏季却颗粒无收,如同折了翼的蝶,数次挣扎却再也回不去那一片向往的天空。这,才是我心之寒冷。

蓦然,一片枯叶从眼前打了个旋飞过。我恹恹抬眸一扫。忽然,似有什么东酉从视线中一闪而过。我定睛望去,一方墙角尚未融化的薄雪之上,有一抹与这灰白世界十分违和的颜色。那是一抹明丽而张扬的红,是一种毫不呆板的、独属于生命的色彩。我不禁好奇,走近想要看清它。

这竟是一朵红梅。

我小心将它拈起。那瓣边缘已稍稍曲弯,却依旧明艳如火,甚至还残留着些许淡淡冷香,丝丝缕缕萦绕在鼻尖。仿佛一瞬之间,整个世界都因这小小一朵红梅而鲜活了起来。

“雪虐风号愈凛然,花中气节最高坚……”我凝视着手中这抹正红,不禁喃喃出声。

不错,梅又何尝不知此时天寒地冻?可它偏不屈于这严寒,偏要在这数九寒天里,面对着纷纷大雪与怒号寒风傲然独放。它不屑与普通的花一同在明媚春光中安逸度过一生,而是傲雪凌霜、怒放寒冷,从容于立春前,迎接春的到来。

于是天地之间,它有了独属于自己的名字和最傲然大气的颜色。

若从未体会过严冬的难熬,又怎知等来春阳的不易?正因此,我看向它的目光愈发震撼与敬畏。而心中失意,不觉间已化为努力的动力与再次尝试的勇气。

挫折如山海,山海皆可平。

我曾在雪中逢一花,那花有惊世之姿,更有铮铮铁骨。它教会我直面挫折,亦让我感受到了,一朵花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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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三情绪作文700字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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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史老师说他要离开,不再教我们的时候我是震惊的,就是从睡梦中突然惊醒的那种震惊。现在才说这些似乎没有什么意义,而且没加史老师好友,这段话也不会被看到,但就是希望能放下心中的那个结,让我离无欲则刚的境界再近一点。

刚到学校的第一天的时候我就迟到了,史老师不喜欢会迟到的学生,大概是因为这样的人责任心不强,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吧。不过看在我一直很想当班委,积极举手的份上,给了我成为史老师语文课代表的机会,我也在努力中让史老师对我改观了一些。可我总是自以为是,青春期的孩子难免有些中二的想法,任性了几次,又把印象分败光了。

初一下学期我安安稳稳过去了,可等到初二上学期学期末的时候又作了起来,但史老师却愿意鼓励我、劝导我,其他老师也是,都怀有一颗想帮助我的心而为我操心。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现在想想也都是很珍贵很珍贵的回忆。

史老师现在告诉我们不再教我们了,乍一听心里满满的失落和不舍,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能说什么,只能翻翻自己两年来的回忆。说实话,这两年是我浑浑噩噩的灰暗时光,我从骄傲到卑微,从有尊严到自我放弃,这也许在我整个人生中不算什么,可对于我过去了的14年光阴而言却是一场劫难。感谢史老师能陪伴我度过这段时光,而这些话也是为了我,为了我不要再有一个心结,我清楚的知道心里若是留下了一个结,对人生会有多大的影响。

我能感受到史老师的愧疚、不舍和祝福,即使没有,也请不要揭穿我的自作聪明,让我对史老师的印象停留在美好的瞬间。我从那朵本来打算初中毕业再发的大红花中感受到了,您是希望我们能获得荣耀的,也是希望我们好好考,在离开时是带着一份荣耀的,因为这荣耀也是我们无声也无形却最好的祝福;我还从那些教辅书中感受到了,是祝福也是了结吧,但不管老师您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传给我们的,我都会把您亲手赠予我的这4本书好好使用的,也不愧于这4本书它本身的作用。

结局既已定,多说也无益,原因我不想知道的清楚,但无论如何我都会理解和接受您的选择,希望您不要带着愧疚之类的感情在人生之路上走下去,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选择,即使在他人看来这有违了什么。即使全世界都无法认同您,但您要永远相信自己。

我和其他同学也会收拾情绪,背上行囊继续前行,这段话没有虚情假意,也没有什么文采,只是一个人的一段感慨而已,不是作秀,也不为了给什么人些负担感。

史老师,谢谢您,我们会在您的祝愿中,与我们的新老师在这段征程上走得远,走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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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三作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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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六年的初中生活已经结束了,带着花季的幢憬,我闯入了初中的大门,初中的生活是曲折的、坎坷的,像一个紧张、繁忙的十字路口。

踏入初中的生活,我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好奇,新组成的班级同学之间互不认识,于是我什么都不顾了,只抓学习,第一次月考的大擂台快搭建起来了,通过我不懈的努力终于换来了理想的成绩,班级第八名,使老师和全班的同学都对我刮目相看(因为我在入学考试是名列全班第50名),我也不再害怕面对老师和同学了,在班级里我也找准了自己的位置,心中树立起了奋斗的目标——向着全年级前十名迈进。

月考之后,我不但获得了宝贵的经验,而且由于同学们之间的来往增加,我也交上了不少好朋友,自认聪明的我,渐渐的放松了自己,课间与同学欢聚一堂,什么围棋、象棋、五子棋一起搓,上课了还是满脑子的跳马将军。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第二次月考就要开始了,我临阵磨枪投入了战场。我落后了,班上五名同学超过了我,名列第十四名,我心灰意冷了,无心征战,失败的痛苦折磨着我的心,瞬间仿佛天灰了、花谢了、茶凉了、心也冷了。

在老师父母的安慰支持下我重新倔强抬起头,霎时间天晴了花艳了、雨停了、心暖了。在课堂上我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做好笔记,课后即时复习,认真完成作业,认清目标勤学好问。在期末的考场上,我沉着冷静,胸有成竹下笔如有神,很快答完了试卷。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期末的考试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啊!挫折犹如风雨,在十字路口般的初中生活里,我学会了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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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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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儿卷起细竹般的雨丝,带着淡淡的杜鹃花清香,一缕一缕地随着微微湿润的空气,一层一层地涌来涌来。在这春雨绵绵的四月。春风吹来了我和杜鹃花的另一个约会……

前进的路上,心儿早已奔向了那泛起点点涟漪的花海。瞧,那盘虬卧龙似的树枝上,低垂着一朵白色的杜鹃花,宛若一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少女,穿上绿色的长裙,雪白的脸蛋,怀中还抱有棕色的琵琶,正羞羞答答地向外张望。

看,远处那一堆堆的杜鹃花在烟云中缭绕着,披上乳白的轻纱,亲爱的杜鹃花,你们是在那飘渺的仙境里轻歌曼舞吗?你们宛若彩虹,用五彩的彩带,编织成地球的彩带。高贵的紫色,可爱的粉色,热情的红色,纯洁的白色,单纯的黄色,还有……

微风轻拂,掀起杜鹃花的衣襟。那娇小的花瓣在空中盘旋,轻轻地投入大地母亲的怀抱中。地上满铺着杜鹃花堆成的“地毯”。把整座山包裹起来,显得格外光彩照人。

走近仔细一瞧,杜鹃花花苞里似乎还酝酿着仙路琼浆(露珠),似乎一不小心就会溢出来。杜鹃花儿,你是正微笑地向我招手吗?你用可爱的笑容,让我忍不住亲吻着你;你是那样美艳动人,让我忍不住轻轻地抚摸着你的花瓣。

登上高处,你霎时变得雄伟壮丽,宛若浩浩荡荡的海洋,正惊涛澎湃地拍击着海岸,又迫不及待地奔向远方。目之所及,哪里都堆满了花。和潺潺的流水,你更容易使人沉醉,暂且不提你比河流更香甜,单凭你艳丽的色彩,你就足以让人动心。你是春天的音符,奏出了春天的乐章!

……

再见了,可爱的杜鹃花,我是多么希望再多看一眼你的美貌,认我带走无尽的回味和无穷的想象。让我们在这春雨绵绵的春天,各自埋下一个梦的种子。也许,在来年的春天,它便会生长着,我们又会看得,春风又把我们的另一个约会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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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三作文优美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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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微风轻柔地托起最后一丝柳絮的时候,当夕阳把它最后一抹阳光悄然披在梧桐树上的时候,当花瓣悠悠转转地落在红色塑胶跑道上的时候,三年的时光在最后一次的放学铃声中画上了句号。时间过得如此之快,我们好像才互道了一声“你好”,就迎来了“再见”。

回忆三年来,有多少次,我们的老师熬红了双眼,只为备那四十分钟的一节课;有多少次,我们的老师不厌其烦地给我们讲解难题;有多少次,我们的老师苦口婆心地督促我们学习……

我们只知道自己的作业要写到深夜,却不知道精疲力竭的老师深夜还在为我们批改着作业;我们只知道自己学了一周很辛苦,却不知道老师工作了一周后,周末还要继续备课;

我们只知道抱怨老师占用我们的下课时间,却不知道老师的双腿早已站得麻木……三年后,当我们在这盛夏的季节采摘到沉甸甸的果实时,我们才真正明白老师为我们付出了多少心血!一起走过的岁月里,有太多温馨和感动的画面,想说的话有太多,最终却只有简单的一句:敬爱的老师,谢谢你们!

填满三年回忆的,还有可爱的同学们。有多少次我们忘记拿笔,热情的同学总是慷慨大方地借给我们;有多少次我们上课走神,负责的同学善意的提醒让我们又聚精会神;

有多少次我们生气同学给老师打小报告,却不知道他们的目的只是想让我们变得更加出众;有多少次我们只会怪同学不让抄作业,却不知道他们是为了让我们多加锻炼;

有多少次我们只会怪同学们啰里啰嗦劝我们听讲,却不知道他们也是出于好心……三年的交往,让我们在这盛夏的季节收获了珍贵的友谊,千言万语,依然只有简单的一句:亲爱的朋友,谢谢你们!

回首校园,庄严大气的教学楼里,有我们留下的背影;郁郁葱葱的树林里,有我们谈心的密语;干净整洁的教室里,有我们专注的眼神……如今,一切都已成为过去,它们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逐渐淡去,只会在我们的回忆中愈加清晰。我们永远都会珍惜,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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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初三为话题的作文优秀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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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了与欢乐并肩的初一,走过了成长同在的初二,我来到了成熟、稳健、拼搏的初三。,站在学校的广场上,抬起头,对着湛蓝的天空大喊一声:初三,我来了!

时间老人推着我来到了初三,来到了这个毕业班的教室。书桌上的奋斗誓言诉说着初三生活的磨砺,这里的一桌一椅都能让我心生斗志。上了初三,犹如上了一列有永无倒档的列车,永远向前。

峥嵘岁月,战斗不息是初三的写照。面对初三——毕业班,这个充满战斗、充满激情的字眼,我毅然决定勇往直前,奋力一搏。因为我懂得:拼搏不一定会成功,但退后、躲避一定会失败。初三的成功,要让我们用每一天努力,每一份勤奋去换取。

你轻轻地来了,我默默的接受。我暗下决心,让初三的每一天都变得充实有味。荆棘丛生的初三,我要用勤奋与努力去感化它、征服它。

与天同乐,其乐融融;与己同乐,其乐无穷;与初三同乐,回味无穷。初三的生活是枯燥乏味的,我却要让初三的生活津津有味。面对繁琐的文言文和复杂的物理知识乐此不疲。面对学习,我不仅会敬业,更需要是能乐业。

古有赵普老年学知识,今有成龙潜心学英语。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更应扎根学习。在初三这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中,我整装待发,准备出击。“智者相逢苦者胜,苦者相逢巧者胜”,对于初三我期待、无畏、勇敢!我要用自己的智慧,独特的方法,书写初三的辉煌!

时间的大钟背后写着两个大字——现在。成功的取得,不是依靠慷慨激昂的口号,而是凭借现在的努力、当下的勤奋。白纸上有了现在的耕耘而收获,成功有了当下的勤奋而有价值。

初三,我来了!带着满腔热血与必胜的信念来了,夹着汗水与泪水来了。告别过去,奔向未来,垫实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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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写不一样的精彩初三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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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耐基曾经说过:“生命的精彩不在于成败,而在于追求。”

人之于世,如一滴水之于浩瀚的海洋。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在风雨中荡起澎湃的浪花,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抵达彼岸的阳光。成败固然精彩,但却是世故的评断;而真正的追求是纯粹的,是灿烂的,它是生命里一朵执着的花,即使没有掌声,没有阳光,甚至没有空气,也会顽强地盛开,开出自己的精彩。

灯影幢幢,掌声哗然,繁华如一场盛大的精彩;但若心有所求,对琴空唱也一样精彩。

京城梨园,一个男装女伶在排山倒海的欢呼中冷冷地谢幕。拥有一身出人的才华,了无雌音的卓绝嗓音,一代须生之星孟小冬却丝毫没有留恋舞台的繁华,挥一挥衣袖,清唱而去。

她要追求的是真正的精彩,没有粉饰,没有管弦,更没有观众,只有闭目时的萦绕在耳际心坎的旋律才是最质朴的艺术价值!晚年十载,孟小冬不曾露面于世,谢绝访客,静修技艺,凭一副无与伦比的嗓音清唱吊出了凄婉的名作《凝晖遗音》。

这样的生命是精彩的,哪怕历史和舞台早已将她遗忘,哪怕繁华落尽一切成空,她也永远是观众心里的角儿!

灯红酒绿,市井之欢,世故的生活在物质的满足下是一场充实的精彩;而心总是渴望诗意的栖息,追求而去,残羹冷炙又算得了什么?

爱尔兰激流岛,一对享誉中外的诗人夫妻,爱上了那片宁静和谐的土地。纵然大洋彼岸有名誉,有金钱,有地位,有无尽的精彩生活,但什么都阻止不了他们天真的追求。顾城和谢烨,两个敢于挣脱生活枷锁,忠于追求圣洁的诗人,在那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上耕地而食,伐木而居,不亦乐乎。

这样的情感是精彩的,哪怕他们受尽严寒酷暑之苦,哪怕一辈子为柴米油盐奔波,其中甜蜜与澄澈自知其味。

追求的旅途是一道独立而精彩的风景线,不寻繁华,不屈于生活,甚至有时候连生命本身也是一种禁锢。那个先天心脏病却热爱歌唱的女孩,为了追求一次属于自己的精彩,最终卒死在维也纳金色大殿;那个与海豚一起嬉戏长大的男人,为了追求一次最真实的“与海的对话”毅然投身于阿拉斯加400英尺的极限海域……

在不激起世界一点漪沦的瞬间,那些生命在另一个时空已然袭过自己的天空,扬起惊涛骇浪。

那些精彩,属于自己属于人生,属于文明,而不属于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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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真实的自己初三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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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点,我也不例外!

我有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还有一对弯月眉。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樱桃似的小嘴,配上圆圆的脸蛋组成了可爱的我!我的马尾辫扎的高高的,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特精神!我中等个,胳膊和腿都很细长,身材偏瘦!我是一个看上去很文静,事实却是很活泼好动的小女孩!这就是真实的我!

我的爱好是画画,每天写完作业就开始画画了。因为爱画画,所以我最喜欢上的课是美术课!我画起画来,是全神贯注的,就像是把耳朵关起来似的!有一次,我在画画,妈妈说:“思雅,我去接弟弟了!”我连想也没想就回答道:“好的!”妈妈又说:“我开着水龙头打水了,你记得一会儿把水龙头关上!”妈妈说完就走了!我一直在画画,仔仔细细的画!终于画完了,我刚伸了个腰,妈妈就回来了!她问我:“关水龙头了吗?”我一想:呀,没关呀!我连忙站起来,往洗手间里跑!到了洗手间一看,满地的水!唉,我真是一画起画来,什么也记不住了!

我的缺点就是马虎!有一次,我们考试了!我觉得很简单!结果数学考的很不好,就是因为我太马虎了!其中一道题是问青蛙有几条腿?我居然填写的是两条腿!还有一道题是问十五加十五等于多少?我的答案是二十,因为马虎的我没看到十五前面的一只看到了后面的五!还有几道题也是因为马虎出错了!那次是我考的最差的一次,都是马虎惹得祸!从那以后,我知道了马虎是我最大的缺点,我一直在努力改正它!

我有缺点,也有优点!我最大的优点就是爱读书!无论什么样的书我都喜欢读!而且一看书我就走进书的世界里,两耳不闻窗外事!有一次,妈妈买菜去了,我在家看书!我正在书的世界里和小朋友们玩的高兴时,突然被刺耳的电话铃声打断了!我拿起手机一看是妈妈,忙接起来!电话里妈妈说:“又在看书了!快开门,我都敲了很长时间门了!”我说:“好的,妈妈!”这就是爱读书的我,妈妈也知道我一读起书来,就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这就是真实的我,一个爱画画,爱读书,又有些马虎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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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成长作文初三

全文共 1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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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又刮风了,思绪也如这空气漂浮着。

人是不是越长大就会越烦恼,记得小时候,快过年了,一定是争着吵着要爸妈帮你卖新衣服,可现在已经无所谓了,衣服没的穿才记得去买。还有那盒装的爆竹,现在好像街上的商店里都没怎么的卖了,连烟花都没有人放了。现在的小孩子只知道呆在家里看电视,那些以前我们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也不再有多少人会玩了。是啊,我都这么大的人了,不再是小孩了,和我一起长大的伙伴们,他们的脸上也似乎多了些忧愁,见了面也只是客套的寒暄几句,其实我们已在不知不觉中,早已没有了共同语言。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现在却仿佛活在两个世界。以前不和的时候,我们可以骂架,骂输了的然后哭着去告状……可是现在都长大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习惯了窝在家里。很少出门,一台电视机,或是有部电脑,我们的时间就依附着这些消遣掉了。那些我们以前一起玩的很合的来的人呢?oh,他(她)呀,好久没在一起,感觉都变的咯,没什么话题了。有时,真觉得时间会淡漠感情。本来我们也不想的,但慢慢的就这样,我们渐渐的遗忘了,只留下零零碎碎的痕迹。

都说年少太轻狂,这样美好的韶光里,我们会轻易而又草率的做一些决定,懵懵懂懂的去犯傻!我们有时会埋着头睡到日晒三竿,喜欢一起打球,因为这样的运动很能渲染我们年轻的活力,我们争喊着,嘿,哈哈,好咧。我们的时间多的泛滥,嘿,明天,那个有空不?来玩玩……YE,我们的生活很简单,却也实在,这一切都是在打发这无聊的时间。一天到晚的在家闲着,无聊却成了我们用了最多的字眼。究竟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我们需要的呢?知足吧,我们已经很幸福了,那些生活的艰辛的我们从来都不能真正的知道,也许很多年之后,我们再回首,会不会感叹现在的年少太轻狂!

我们真的还很年轻,每个人都怀有梦想。只是,它总是离我们那么遥远,难以企及,上了初中的我们,变得很自由,没有束缚。未来掌握在我们的手中,很长的路,也许会注定自已卓尔独行。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喜欢玩网络兴趣,看小说,寂寞的日子也许真的会让人变得堕落而颓废!我喜欢看电影,但发现现在好电影是越来越少了,不是我贬低中国电影,却实有大多拍的都是垃圾!那些所谓的大制作,简直是在浪费国民资产。都N久没有再看到过一部让我震撼的电影了,郁闷!有的时候,我会听着DJ打发一个下午,也喜欢找朋友去玩,跟着他们去嘻哈一下,本来是准备把街舞学好的,可是太贵了,只学了一个月!哎,有点可惜。嗯,明年还有机会,希望我的青春能充满跃动。有时候,真的很害怕一个人,那样我会觉得很孤单,害怕那种冷清的感觉!所以,我喜欢在QQ上和他们聊天。现在,我渐渐明白,我要学会忍受这种寂寞!学会在一个人的世界里过活。

也喜欢在深夜里零零碎碎的写点东西,可有时候心情太纷乱,写的乱七八糟,所以都喜欢存在自已电脑的文档里,我是个感情波动很大的人,很容易就陷入踹踹不安与胡思乱想中!记得有个同学对我说,虽然你的外表很开朗活泼,但其实我看的出来,你活的并不开心。嗯,是啊,曾经有一种纠结的忧郁隐藏在我的外表之下。也许我要学会慢慢的学会改变这些吧。希望自已能慢慢的做到,只是真的犯过错,有的东西还回到从前。不希望很多年之后,回首这些往事,会留下遗憾,会后悔!以前写日志,都喜欢在最后面写一句,零乱的不知道写了些什么。因为我有时候写的东西确实很乱,没有衔接,零零乱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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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青春无畏初三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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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彷徨过,也曾迷惘过,但我努力奋斗过,在属于我的青春路上,无谓地前行。

——题记

露水落下的声音,舒缓间歇,像是一曲清幽的乐曲,墨色的天幕挂在头上,让繁星点缀得格外神秘。最闪耀的那颗星,定是我们的青春。看到自己的同伴一次次地登上成功的顶峰,自己的内心也久久不能平静下来。非要一决高下,非要拼尽全力去赢,非要“打个胜仗”,然后“漂亮”地归来。我想:这大概就是青春的模样吧?

课堂上,总是因为一道题,就能争论好久,为了自己的答案能够说服人心,便各自翻书查资料,常常争得面红耳赤,毫不退让。此刻的我们,仿佛答对一个正确的答案,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我想:这大概就是青春的模样吧?

当然,我们也有被失败“眷顾”的时候。一次小小的成功,足以让我们兴奋好长时间,可当面临又一次的挑战,可让我们吃尽了苦头。我们在“人生”这个十字路口徘徊:到底是该前进,还是该后退?青春给出了答案:当然是前进!一场雨过后,天气逐渐变凉,太阳也收起骄纵的模样,与大地温和相对。经历了一次失败过后,我们收起骄傲懈怠的神态,重新开始奋斗。我想:这大概就是青春的模样吧?

青春的音符在飘散,滋润着明天的理想。我开始有了新的梦,告别了天真的童年时代,我迎来了黄金时代;告别了昔日的云彩,我捧起了金色的朝阳。

独自一人站在窗前,微风拂过树梢,吹得那美景令人神醉,吹得那青春令人心醉。我展开双臂,把微风拥入我的怀抱,暖暖的余晖照在我的脸上。蓝天,白云,阳光,微风,好美!

书页经过时间的打磨后会泛黄、会破损;青春会经过岁月的流逝而远去。倘若有一天我们在记忆里寻找那份美好的岁月,虽然记忆中的岁月会模糊不清,但我们会清楚地记得:我们曾经拥有过这样不可复制、不可粘贴的青春。青春,那个可以放纵的年代。我们年少轻狂,我们还是孩子,我们渐渐长大。我们笑过,哭过,疯过,闹过,玩过,当青春的字眼渐渐模糊,才会想起那段最美好的时光。

我曾彷徨过,也曾迷惘过,但时光告诉我:要在属于自己的青春路上无畏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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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三作文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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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说得好“今日的离别,必将成为明日重逢的伊始。”是的,我们每一天都在告别,告别今天,告别昨天,告别上一秒的自己……

20xx年3月15号晚上八点整,距离明天还有4小时整。

此刻,我正坐在教室里,听着下课铃声响起,窗外依旧嘈杂的声音,我正在奋笔疾书,书写者我的告别作文。是的,我在告别……我想起了早上晨跑时累得气喘吁吁的自己。路在脚下,莫问前程。迎着那微微湿润的空气,夹杂着早春里淡淡的花香气息,我在为自己奔跑也为了迎接那所谓的体育监测。我要告别早上的自己,她已经成了我的过去式,而我依旧是她的进行时……

晚上8点12分,距离明天还有3个小时48分钟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而我依旧还是在奋笔疾书,差不多写到这里的时候,脑子已经断片了,因为想要告别的太多,竟不知从何写起。我要告别的,是中午12点钟的学校,正巧,那个时候,吃完午饭,阳光懒洋洋地射进窗口,我看见几只鸟儿从教室的窗子前飞过,躲进了那缀有小黄花的绿荫里……同学们陆陆续续地进入教室,神态各异,有的已经早早的进行了午休,有的奋发图强,赶忙啃起了书本,这庸庸碌碌的一天啊!在上课,休息,上课,休息里穿插着,会有的平淡,忙碌,却又能从中找出一点小欣喜。忙忙碌碌中愉快的笑声,是添在“距离中考仅剩96天”中的一抹重彩,即使再忙碌,再痛苦,也不要忘记自己脸上的笑容。

晚上8点30整,距离明天还有3个小时39分钟。我默默地看了挂在手上的表,把耳朵轻轻俯在手上,“滴答,滴答”这是秒针走动的声音,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节奏感,却又总是无法触摸到它,翻了又翻自己的作文本,默默地给自己点了个赞,看着已经凑了一页纸的作文字数,又默默地叹了口气,是的,在告别啊。听着耳边一阵又一阵纸张翻阅时清脆的声音,紧后而来的几声咳嗽。不禁感叹,时间过得真快!

我想为今天举办一个小小的告别仪式,仪式很简单,一本作文本,一支笔,用最简洁的语言,记录了今天的事,我想留下一点痕迹,证明我曾告别过时间,告别过自己,也告别过今天!也许明天会更精彩,但我会珍惜今天剩下的每一秒,这是最完美的告别方法。

晚上8点45分,画上句号,收笔。20xx年3月16号将于3小时13分钟后打到……告别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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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三化学日记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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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接触化学这个词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晚上停电了,爸爸便点燃了一支蜡烛,我就问爸爸,为什么蜡烛会燃烧呢?爸爸说,这就是化学,等你以后长大了就会明白了。

爸爸的这些话,使我对化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便在心中开始了对化学的联想:全是瓶瓶罐罐等的化学仪器,还会通过化学实验看到和现实中不一样的情景。

后来,长大了,终于对化学有了初步的认识。而通过这一周的学习,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化学(有关物质变化的学问)。如何判断化学变化(有新物质生成)等许多问题。

其实,化学是离每个人都不远的词,化学就在我们身边。

潜水艇在深水中长期航行,供给船员呼吸所需氧气所用的最好物质是:过氧化钠。

变色眼镜用的玻璃片在日光下能变深色,是因为:在玻璃中加人了适量的卤化银晶体和氧化铜。

泥瓦匠用消石灰粉刷墙,常在石灰中加人少量的粗食盐,这是利用粗食盐中含有的易潮解的物质潮解,有利于二氧化碳的吸收。这种易解潮的物质是:氯化镁。

为什么古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因为过去的渔网是用麻纤维织的,麻纤维吸水易膨胀,潮湿时易腐烂,所以渔网用上两三天后晒两天,以延长渔网的寿命。现在用不着这样做,这是因为现在织渔网的材料一般选用:尼龙纤维。

而且不止是现代有化学变化,就连古代都处处有化学。

我国古代书法家的真迹能保存至今的原因:使用墨汁或碳素墨水,使字迹久不褪色,这是因为碳的化学性质稳定。

在字画上常留下作者的印签,其印签鲜艳红润,这是因为红色印泥含有不褪色化学性质稳定的红色物质,它应是:朱砂(硫化汞)。

所以可以说,生活处处有化学,只要我们认真学好,就能发现生活中更多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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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三关爱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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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向爱说爱笑的王昆突然变得沉默寡言,闷闷不乐,王昆怎么了?“有什么心事?”“王昆有什么事说出来,我们大家帮你……”同学们张张可爱的笑脸出现在他眼前,句句温暖的话语响在他耳边,王昆终于说出了原因……

原来,他的父亲刚刚下岗,爷爷很久以前就走了,奶奶前一段时间也去世了,把王昆抚养大的妈妈也得了重病,他只好孤单地在家里艰难地生活,还要照顾得重病的妈妈。同学们听了王昆的话个个热泪盈眶,而王昆说着说着也哭了起来,班长自告奋勇地说:“你到我家住,我家可好玩了,还有你不会做的难题我来帮你解决。”“不行,不行,王昆你还是到我家去住。我家里好吃的零食,好玩的玩具你要多少就有多少,还是到我家去住吧。”同学们七嘴八舌,争先恐后地要把王昆拉到自己家里去住。最后王昆决定到王降龙家去住。

放学后,到了王降龙家,王降龙妈妈连忙把王昆拉到客厅看电视,王降龙又拿了一大包零食给他吃。吃晚饭的时候,王降龙妈妈端出许多丰盛的饭菜,王昆连忙拿出筷子,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吃着吃着,王昆的眼眶湿润了,因为他想起小时候他吃妈妈煮的菜的味道,他想以后可能再也吃不到妈妈烧的菜了。到了晚上,王昆睡在了王降龙的房间里,王降龙为他盖上了被子,晚上王昆边睡边哭,把他的枕头都哭得变得冰凉冰凉的,但他的心被同学们的热情给温暖了。

在同学们的热情款待下,王昆的心中又有了新的起点。我们应该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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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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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怀着寻找英雄的心情去读了戏剧大师莎士比亚的著作,同时是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在我眼中,他,不是个英雄。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认为,哈姆雷特是个无勇无谋的懦夫,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身为丹麦王子的他,从父亲亡魂口中得知是叔叔卑鄙地杀死了父亲——那个正直的丹麦王;又阴险地诱惑他的母亲——那位外表十分贞淑的王后;再使用诡计,骗过了所有的丹麦国民,占有了本不属于他的一切。得知真相后,哈姆雷特实在要负起复仇的责任,但是他除了嚷嚷着一定要报仇外,却没有干过一件对复仇有帮助的事。

他那“精明”的复仇计划中,除了装疯卖傻就毫无有效的措施,而且他装疯卖傻的用意让人难以理解。如果说他装疯卖傻是为了接近那个奸人,掩人耳目,倒也可以理解,甚至要为他的聪明才智拍手叫绝。然而,他这样做除了证实这个奸人所做的坏事,让他确信这是个谋杀兄长、篡夺王位的小人外,我实在看不出如何有助于复仇。他一点谋略也没有。

如果这是他绞尽脑汁想出来的“高明”的计策的话,我便无话可说。但他尽可运用他那出众的剑术,三下五除二了结了这个奸人,可是他却没有勇气去做,还要给自己的怯弱戴上“谨慎”的桂冠。他没有一点点气魄。

虽然最后奸王是死在了他的剑下。但是,从当时的情形来看,他是趁着情况混乱,看到母亲已经中毒身亡,而自己也身中剧毒,无药可救,被形势所逼,才举起手中那迟迟疑疑、犹犹豫豫,几次想举起又从未举起的复仇之剑。如果当时没有外部因素的刺激,哈姆雷特就还不能下定决心去复仇。

我始终不觉得他是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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