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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国新锐摄影奖征稿启事【最新】通用7篇 作文20篇

中国梦,就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长征路我的中国梦征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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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岭中学校庆60周年征稿启事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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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上课的铃声,匆匆的步伐,

我们充实而快乐;

那些年,琅琅的读书声,满桌的课本,

我们努力而坚持;

那些年,操场的奔跑,球场的蹦跃,

我们热情而奔放;

那些年,呕心沥血的老师,朝夕相处的同学,

我们感动而满足……

时光易逝,记忆犹新;青春挥洒,情谊犹存!无论过去多少年,我们的母校,仍然是我们心中逐梦的太阳!转眼之间,狮岭中学已经走过六十个年头,六十岁的生日,我们是该为她准备一份特别的礼物了!

狮岭中学在校庆即将来临之际,特向广大校友和在校师生征稿!赶紧提起手中的笔,把属于自己和母校之间珍贵的回忆记录下来吧。征稿具体要求如下:

◆ 主题:我与狮中的故事

◆ 体裁:不限

◆ 征稿内容:

1.缘份狮中(当年为何会选择狮中?其中发生了哪些故事?)

2.求学在狮中(在狮中学习期时发生的故事,可以是令你感动的人物,也可以令你难忘的事情或者令你印象深刻的场景等等)

3.情怀狮中(对狮中的感想或者怀念)

◆ 截稿日期:2016年12月2日

◆ 稿件要求:

1.文字稿要1000字以上(诗歌、感言除外),文字稿以word文档形式投到指定邮箱。

2.照片必须为JPG格式,像素要高、画面要清晰。

◆ 投稿方式:

1.投稿至邮箱:slzx2016@163.com

2.请在稿件中注明姓名、何年何月就读于狮中、还有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个人邮箱等)

◆ 征稿对象:

各届校友、在狮中任教过的教师或行政领导、在校全体师生

◆ 如果征文被选上的话我们将在校刊《心航》发表,并且在学校公众平台刊登;另外还有神秘礼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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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征集包头市“十个全覆盖”摄影大赛摄影作品的启事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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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在包头大地上一浪高过一浪地持续掀起,广大农村牧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了更好地宣传、全方位展示我市“十个全覆盖”工程取得的显著成绩以及农村牧区发生的巨大变化,用摄影镜头艺术地展现“十个全覆盖”,用摄影作品记录时代精神、多彩生活,见证农村牧区的变迁,决定组织开展“十个全覆盖”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面向国内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

二、作品要求

1、作品拍摄地点应为包头市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农村牧区,作品力求突出“记得住乡愁·幸福全覆盖”这一主题。作品可采取新旧对比的拍摄手法,生动反映“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前后农村牧区发生的巨大变化,也可以通过“一家一户”、“一村一景”、“村容村貌”等生产生活变化的情景,艺术展现“十个全覆盖”工程给广大农牧民带来的福祉。

2、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必须保留数码照片的拍摄信息,拍摄时间为2014年3月以后,否则视为无效。文件格式为jpeg,数据在3m以上且应保证足够精度。

3、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4、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10幅。每位参赛者不重复获等级奖。

5、本次大赛不收任何费用,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6、获奖的参赛作品,通知本人后需在指定日期内交付原片验证,没有交付原片的算作自动放弃。

7、获奖作品(含优秀奖)使用权归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公务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印刷挂历等使用,不再支付稿酬,在部分用途中将标注作者姓名。

8、凡参赛者即视同承认上述所列各项规定。

9、大赛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奖项设置

特等奖2名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一等奖4名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10名奖金8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20名奖金2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若干大赛作品精选画册一本

另设组织贡献奖。表彰投稿最多的地区、单位和承办人。

四、作品评选

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担任评委。采用投票方式从来稿中评出等级奖。评委本人作品不参加等级奖评选。

五、投稿方式及征稿时间

1、投稿方式:本次参赛作品需提交10寸照片,勿装裱。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联系电话等。

寄(送)地址:市党政机关办公楼市委农工部c0747室王振林收,联系电话:*******。同时须将参赛作品电子版发至邮箱:*******@qq.com,主题注明摄影大赛及附留言寄(送)参赛照片相同信息。

2、征稿时间:从即日起,截止于2016年1月10日。

中共包头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部

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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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第八届“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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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观音国家森林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境内,景区面积1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99%以上,是集生态观光、娱乐健身和宗教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岭南千年佛教道场和国家级旅游景区,其悠久的宗教文化历史和美丽的自然风光,历来为文人墨客所向往和陶醉。

多年来,观音山把保护森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核心,在保护自然生态的基础上提升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坚持合理有序开发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及健康文化产业,被誉为岭南“城市氧吧”和“城市之肺”。

为了进一步繁荣中国诗歌创作,鼓励诗人以“美学文字、独特视角,真情实感”创作以“观音山”为主题的优秀诗歌,推助中国新诗朝良性健康方向发展,迎接2015年端午第八届中国东莞观音山诗歌节的到来,特发起第八届“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欢迎海内外华语诗人和诗歌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主办单位:

《诗刊》社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二、承办单位: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三、协办单位:

南方日报 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深圳报业集团 观音山文学社

四、征文体裁:

新诗(含散文诗)

五、征文主题(内容):

1.观音山的佛教(观音)文化、道教文化、人文景观及自然风光

2.游览观音山的感想和感悟

六、征文对象:

海内外华语诗人及诗歌爱好者

七、大赛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即日起

截稿时间:2015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颁奖时间:2015年 6月20日(端午节、第八届中国东莞观音山诗歌节)

颁奖地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八、投稿要求:

1、为倡导绿色办公,保护森林资源,本次大赛仅限于网络投稿;

2、投稿邮箱:guanyinshan2009@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观音山诗歌大赛”字样)。来稿请用标准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稿件末需注明:姓名;笔名;性别;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手机或电话;QQ;引用资料来源。无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3、征文体裁为新诗,包括散文诗,每首不超过30行,组诗不超过200行。创作的相关资料可登陆广东观音山官方网站:www.guanyinshan.com 。来稿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责,拒绝已在纸刊、电子刊和网络发表过的作品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者请一次性投稿,重复多投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4.咨询电话:0769-87700256

九、评审:

由《诗刊》社组织诗歌评论家和资深诗歌编辑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

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 3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作者将受邀参加本届诗歌节。

第八届“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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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潮州新人新作书法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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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发现和培养书法新人,推动我市书法事业和谐健康发展。潮州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2017年潮州新人新作书法展

一、主办单位:潮州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年龄在18周岁以上,潮州户籍或在潮州工作、生活、读书的非本会会员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每人限投1-2件作品(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稿形式),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邮编、通讯地址以及联系电话。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一律竖式,不超过四尺宣纸(138×69cm),篆刻作品6-10枚(附释文),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立式宣纸印屏上。

3、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均可,提倡原创题材。

4、本次参展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四、评审:由市书协组成评委会,负责本次评审工作。评出入选作品50件。展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事宜

1、向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入选作者具备加入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2、入选作者名单在市书协《潮州书艺》公布,选择部份作品刊登,寄发给入选作者。

六、截稿日期: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新人新作展”)

收稿地址:潮州市奎元中街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首层市书协

邮码:521011

联系电话:0768-2280091

联系人:许楚君

七、本次展览解释权归潮州市书法家协会,投稿者视同遵守本规则。

潮州市书法家协会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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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关于“我的驻村故事”征稿启事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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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喜迎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进一步发掘驻村工作先进典型,讲述驻村干部精彩故事,展示驻村干部风采,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自治区强基惠民活动办公室决定,从9月中旬开始,在《西藏日报》开辟“我的驻村故事”专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讲述我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以来干部驻村的故事(含第一批至第四批驻村干部)。

二、活动时间

本次“我的驻村故事”征集活动截稿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以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为背景,讲述自己的驻村亲身经历、所思所感。

2、作品摘取驻村过程中的一件具体事情去挖掘展现、提炼感悟,要力求故事性强、条理清晰、语言精炼、通俗易懂、生动感人,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启发性。

3、作品内容要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贴近群众生产生活,贴近驻村工作实际,突出思想性、时代性、鲜活性、典型性、成效性、感召性,传递正能量。

4、作品题材不限(诗歌、理论文章除外),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须为本人原创,或自己讲述请他人代笔撰写,内容要真实可考,严禁抄袭编造。

四、活动要求

1、各地(市)强基办、区(中)直各单位强基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参与讲述、撰写驻村故事,安排专人负责稿件的收集整理、加工润色、审核选送。自治区强基办将在各地(市)和区(中)直各单位选送的基础上,筛选优秀作品在《西藏日报》“我的驻村故事”专栏刊发。

2、各地(市)强基办选送的驻村故事稿件数为每个县不少于4篇,区(中)直各单位强基办选送的驻村故事稿件数不少于4篇。

3、选送的驻村故事稿件上要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配有图片的,图片要清晰,为JPEG格式,附文字说明。

4、请各地(市)强基办、区(中)直各单位强基办于截稿日期前陆续将选送的驻村故事电子版,发送至1835267184@qq.com邮箱,电子邮件名请写“XX地区(市、单位)驻村故事”。

5、自治区强基办将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特等奖5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发给奖金和获奖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武、杜鹏飞

联系电话:0891—6198215

自治区强基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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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3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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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当代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健康发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办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国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 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发展,承续中华文脉,陶铸时代审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华影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协助承办:北京华影会书画院、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联合主办单位等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0.16㎡,长、宽不超过6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中国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需退稿的海外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100美元。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刻字照片 、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本届国展分书体评审。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5年5月下旬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15年4月份进行初评,5月份终评。

3、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700件左右,然后选出入围优秀作品60件左右。第二阶段,面试。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现场创作与文化考查,按本届国展参评作品、现场创作和文化考查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出优秀作品42件。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中国书协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

6、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十一届国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约700件(含优秀作品)。同期还将举办国展论坛等。

六、出版

十一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优秀作品收藏费每人20000 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500 元,以上均为税前。

4、邀请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开幕式,中国书协负责食宿、交通。

5、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6、获得优秀作品的成果将作为今后参评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作为今后选拔中国书协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7、本次国展优秀作品、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由中国书协安排印刷公司寄达未到场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4月30日截稿(刻字作品照片截稿日期为2015年3 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莲花小区南侧铁路客运二厂六号院 邮政编码:100036

(没有快递的地区,可以用挂号信寄至专用信箱:信箱号码:北京市100036信箱35分箱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秦晓卫,郭琳

电 话:010-53636735,010-53636739

E-mail:514417741@qq.com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国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8室

收款人:中国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100083,联系电话:010—59759754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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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江西省第二届大学生书法大赛征稿启事2024年12月30日截稿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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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和继承中国的传统书法艺术,促进传统书法传播与渗透;推动校园书法文化建设;丰富大学生的学校文化生活,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才艺风貌;实现在校大学生的书法梦想,省文联、团省委特举办江西省第二届大学生书法大赛

一、主办单位

江西省文联、共青团江西省委

二、承办单位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

全省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大学生

四、参赛作品

1、作品内容: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格调高雅;

2、作品规格:作品尺寸大小统一为四尺整宣(竖式),草书、篆书、篆刻,需附释文;篆刻作品不少于6方(附边款两方),装裱在四尺对开宣纸上。

3、作者信息:请用铅笔楷书在作品背后右下脚标注作者姓名、落款名号、性别、年龄、学校年级、地址、指导教师、联系电话,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4、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自行装裱,展览结束后一周内由各高校统一组织到省书协退还作品。

五、奖项评审

1、评出各组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入展作品200件;

2、对获奖、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获三等奖以上可直接加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入展作者具备一次加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的资格;

3、被评为一等奖的学生作品,该学生作品的指导教师可评为“优秀指导教师”;并视作品数量及作品质量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17日

地点:江西省文联艺术展览中心

七、征稿日期

自即日起,截至2015年12月30日

八、活动联系人

刘帅 0791-86269826 13970016401

九、收稿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江西省书协 邮编:330046

联系人:胡友根 万美红 电话:0791—86269826

(请在作品背面标明“大学生书法大赛”字样)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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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首届河南高校影像文化节暨河南第一届高校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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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丰富河南高校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和新华网河南频道联合举办“首届河南高校影像文化节暨河南第一届高校摄影大赛”。以此为契机,鼓励广大师生用镜头来表现生活,用镜头来呈现经典,用镜头来诠释人生。

本次摄影大赛旨在为河南高校师生提供一个展示和分享影像的平台,希望高校师生用摄影的方式记录下身边的美好瞬间,在比赛中提升自我,展现文化追求与创作才华,诠释影像的力量。希望高校师生不仅用眼睛欣赏视界之内的美好,更用心灵体察视界之外的人生,鼓励高校师生发散思维,突破束缚,锐意创新。

一、主办单位: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新华网河南频道

承办单位: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郑州和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河南库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郑报豫览影像

二、征稿日期:

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以每个季度为一个赛段,共4个赛段。每一季度最后一日为本季度比赛截稿日期。

三、征稿主题:

面向全省征集能够充分反映高校师生的生活、学习情况,以及高校发展新貌的优秀摄影作品。

四、作品设置:

每赛季设优秀作品50名。

年赛产生一级佳作4名、二级佳作10名、三级佳作16名。

优秀作品获得者每赛季不得重复,年赛佳作作品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作为申请加入河南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五、征稿细则:

1、本次比赛限河南高校教师和学生参加。参赛类别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其中,甲类为相机摄影类,乙类为无人机航拍类,丙类为手机摄影类,丁类为VR及微视频类。

2、参赛作品要紧扣时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能反映作者的学术思想和审美追求。

3、参赛作品须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和内涵,能较好地表达作者的生活感受和创作理念,具有创新性。本届大赛限2016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优秀摄影作品。

4、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摄影作品,谢绝使用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可以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能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电脑技术处理)。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6、对于佳作及优秀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本单位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7、凡佳作及优秀作品,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大赛组委会提供含有拍摄信息的原始数码照片,以便鉴定和制作展览作品之用。

8、主办方对此次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方式:

1、甲、乙、丙类作品投稿方式:

本届比赛可报送单幅和组照作品。每季每人每个类别最多投稿10幅(组),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并附文字说明。参赛作品直接报送电子文件,单幅电子文件要求相机文件JPG格式5M以上,手机文件JPG格式1.5M以上。每幅作品投稿时均须以“学校-作者名-类别-《标题》-手机号”格式命名,例如:“郑州大学-张三-甲类-《校园春秋》-139××××××××”,信息不全者不予评奖。

网络投稿邮箱:hngxyxwhj@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河南第一届高校摄影大赛投稿)

2、丁类作品投稿方式:

作品时长:30秒—30分钟。作品格式:MPEG-4,要求提供高清的视频文件。作品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为确保安全无误可同时提供光盘和U盘。须标明作品名称、时长、参赛者姓名、学校名称。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行知楼6016

七、联系方式:

睢媛媛 电话:13939010614 0371-65582852

郭 浩 电话:18538771779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新华网河南频道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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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那些年,我在俄罗斯留学的日子》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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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师生:

中俄都是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伟大国度,有着长久交流合作的历程。两国在各层面、各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交流,是当今世界大国合作的典范。包括教育在内的人文领域合作是推动中俄关系蓬勃发展的重要支柱。中俄工科大学联盟的发起和成长为中俄两国同类高校开展合作树立了典范。为传承阿斯图理念,扩大联盟在中俄两国的文化影响力,以中俄科技、人文交流为题材出版系列丛书成为联盟文化精神建设的重要部分,《反法西斯战争中的中俄工科大学联盟院校纪念画册》和《一个俄罗斯人的哈尔滨情结》分别于2015年10月相继出版。

作为中俄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留学人员是教育、科技领域合作的重要方面,对传承中俄传统友谊,促进两国文化交流具有显著意义。留学生活是对两国文化差异存在、交流及融合过程最真实直观的展现。因此,经联盟中俄双方常设秘书处研究决定,现面向盟校征集阿斯图文化系列丛书《那些年,我在俄罗斯留学的日子》相关文稿。

征稿内容:本校老一辈专家学者、青年教师、在校学生留俄(前苏联)期间学习经历及感悟。

征稿要求

1. 征稿范围:阿斯图联盟50所中俄院校

注:作者本人所属院校及留学院校均为中俄工科大学联盟内高校(盟校名录详见通知后列表)

2. 文稿语言:汉语、俄语

3. 文稿要求:

(1) 文稿体裁不限,题目自拟,要求内容积极向上,语言活泼、文笔流畅、故事精彩

(2) 文稿格式为MS Word 2003 (doc.),篇幅在3000~5000字左右为宜,中文部分为宋体,俄文或英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文章题目为16磅加粗,章节标题为14磅加粗,正文文字大小为12磅,1.5倍行距,段首缩进两个字符,段前、段后不空行。

4. 插图要求:3-4张留学历史照片,其中包括,留学人员肖像照1张,留学生活纪念照片2-3张。照片可提供JPG或TIFF格式,JPG格式照片不小于4Mb,TIFF格式照片不小于50Mb。图片稿件需粘贴在Word文档中,并配有文字说明,同时提供原始图片(请勿缩小图片尺寸)。

特别告知

1.参加本次稿件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将本人作品出版成书。

2.本活动只采用原创作品,自留底稿,杜绝抄袭或一稿多投,如未采用,可自行处理。

3.中俄工科大学联盟对所征集文稿拥有自由使用、编辑权利,拥有其内容的传播权及全权商业运作权。

4.本活动所有最终解释权归中俄工科大学联盟所有。

请有意投稿的老师、同学于11月20日前将本人稿件、照片发至09784@buaa.edu.cn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王凌沛 010-82339376

附:中俄工科大学联盟院校名录

中俄工科大学联盟(阿斯图)成员单位

中方(排名不分先后 以拼音字母为序):

哈尔滨工业大学(发起单位,中方常设秘书处)

澳门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南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天津大学

同济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

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

俄方(排名不分先后 以俄文字母为序):

莫斯科鲍曼国立技术大学(发起单位,俄方常设秘书处)

阿穆尔国立大学

远东联邦大学

伊热夫斯克国立技术大学

莫斯科航空学院

莫斯科国立汽车公路技术大学

莫斯科技术大学

莫斯科动力学院

莫斯科钢铁合金学院

新西伯利亚国立技术大学

彼尔姆国立科研理工大学

俄罗斯国立石油天然气大学

萨马拉国家研究型大学

圣彼得堡国立电工大学

圣彼得堡国家信息技术、机械学与光学研究型大学

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

东北联邦大学

西伯利亚联邦大学

太平洋国立大学

托木斯克理工大学

乌拉尔联邦大学

南乌拉尔国立大学

中俄工科大学联盟(阿斯图)观察员院校

中方:

长春理工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俄方:

顿河国立技术大学

阿穆尔共青城国立技术大学

西伯利亚国立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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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书画梦羲之杯”书画邀请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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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70年前,中国人民通力合作,经过8年浴血奋战,使日本倭寇乖乖的举着双手滚回了东洋。同时,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宣告结束,以德、意、日为首的法西斯侵略者全部投降,从而全面结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是世界历史和中国历史的重要转折点。因此今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每年的9月3日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同时也将每年的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为了铭记历史,不忘国仇,增强中华儿女的民族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中国解放书画院、北京羲之书画院特联合举办“书画梦 羲之杯”纪念抗战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全国书画邀请展。现面向全国征稿启事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解放书画院 北京羲之书画院

二、承办单位:北京羲之书画院组委会

三、协助单位:中美恒恩国际植发研究中心 北京寰球同宇医疗投资公司

圣尼奥(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四、组委会:

1、名誉顾问——迟浩田

2、艺术顾问——廖静文、刘文西、姚治华、邹德忠、姚少华、柴泽民、赵林池、赵秀峰、孙菊生、杨晓阳、孙泳新、张广志、诸水庚、张 霖、余新志、郑佩服、马泉、齐自来、孙大谦、姜凤岐、付新月、吴治英、巨虎民、高一笔、王定烈、张序三、邵华泽、杨沐、郭献瑞、苗得雨、龚云江、牟心海、牟桑、田志峰、宋朝良、李家宽、车乃武、杜文涛、李淑敬、高桂珍、罗乃生、陶龙元、李泓伯

3、主 任——潘新明

4、副主任——朱学才、宋丘林、车应连、李发林、周林海、白宇凌、董春明

5、秘书长——车应连(兼)

6、总策划——魏守玉

五、征稿对象:海内外书画家、书画爱好者、书画工作者及各大中专院校、各中小学、各青少年文化宫的在校师生。

六、征稿费用:爱国主义书画展览,免收评审费、通联费。

七、征稿作品类型:书法作品、绘画作品、剪纸作品。

八、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突出抗战和反法西斯的主题。

2、古今诗词佳句名篇均可。

3、书画作品尺幅不小于三尺整宣,不超过八尺整宣。

4、书法作品不限书体,绘画作品不限画种。篆书和草书要附释文,疑难杂字要注明出处。

5、每人寄作品1——3幅。

6、所有作品无需装裱。

7、作品署名应和身份证一致。

8、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落款、身份证相一致)、性别、民族、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随同作品寄200字以内的个人艺术简历一份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9、投稿要用挂号信或者快递,以免丢失。

九、截稿日期:2015年8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奖项设置:

1、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2、特别金奖2名,奖金各3000元。

3、金奖50名。

4、银奖100名。

5、铜奖200名。

十一、作者待遇:

1、免除评审费、通联费。

2、获奖作者可获得与奖项相应的证书和奖金。证书可在互联网上查得到。

3、所有获奖作者的名字一律在互联网上加以公布,以便让亲友和家人分享成功的喜悦。

4、所有获奖作品均在北京羲之书画院官网进行展出,展期半年。

5、获得特等奖、特别金奖的作品,由主办单位免费在羲之书画院画廊展出拍卖,拍卖所得,主办方按30%提取管理费,剩余的70%归作者本人。

6、获得金奖以上的作者,可以成为中国解放书画院和北京羲之书画院的的签约书画家,其创作的作品,书画院视情况可以有偿收藏、收购或代卖。

7、获奖作品可入编《书画梦.羲之杯书画名家作品集》。

8、获奖作者具备申请“中国解放书画院”“北京羲之书画院”院士资格。

9、获奖作者可优先申请“最具收藏价值的实力派书画艺术家”荣誉称号的评定。

10、所有获奖作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购买《“书画梦 羲之杯”纪念抗战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全国书画邀请展》精致永久性收藏牌扁一块。

十二、作品评审:

有大赛组委会邀请中书协、中美协等资深专家和教授组成评委会,对参赛的所有作品、本着“艺术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公平、公正、客观的认真评审,不厚名人,不薄新人,艺术至上,一视同仁。评审分三步完成,初评、复评、终评,然后对获奖作者逐一审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获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补充),最后确定获奖名单,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布。

十三、有关事项说明:

1、鉴于人力有限,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2、主办单位拥有对来稿作品的一切处理权。

3、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十四、投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67号9号楼215室。

收 件 人: ***

联系电话:************(双休日、节假日不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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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森林认证大家谈有奖征文启事APP中国杯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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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急剧增长,全球森林资源特别是热带雨林资源锐减,国际社会开始寻求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类生存环境的途径和方法,森林认证作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一种新机制,得到了各国政府、跨国企业和公众的认可。目前,全球已有近40个国家建立了本国的森林认证体系,我国作为世界森林认证大家庭的一员,建立了符合国情林情的森林认证体系,并实现了与国际接轨,认证范围涵盖了森林经营、产销监管链、非木质林产品、森林生态环境服务、竹林、碳汇林、生产经营性珍贵稀有濒危物种、森林防火等认证。

为了宣传森林认证事业,传播森林可持续经营理念,营造全社会参与保护森林资源、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良好氛围,APP(中国)与中国绿色时报社联合开展“‘APP(中国)杯’森林认证大家谈”有奖征文活动。

征文内容:凡与森林认证相关的国内外工作进展、背景知识、理论支撑、技术规范、运作模式、认证收益、经验介绍等,均可撰文。可以谈认识、意义、建议,也可以谈科普、实践、体会等,文体不限。字数在1000字左右。一经发表,即付稿酬。

征文时间:2015年5月-12月。诚邀专家、学者、企业和社会公众踊跃投稿。

评奖与奖项:征文结束后,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刊登的稿件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获奖名额和奖金为:一等奖3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12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按《中国绿色时报》稿酬标准支付稿酬并奖励2016年度全年12期《森林与人类》杂志。

来稿请发邮件至:*******,邮件主题请注明“森林认证有奖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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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匠采”主题摄影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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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宗旨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4.26”重要讲话中关于“工匠精神”的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培育众多中国工匠”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湘品出湘”,打造“湖南老字号”、“湘字号”品牌产品的发展战略,弘扬传统文化,充分展示传统产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积淀,展现传统工匠的不懈追求和精神信仰,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术、尊重师傅、尊重工匠的良好风尚,激励和引导全省广大职工群众立足岗位,争做贡献,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功立业。

二、组织机构

主办:湖南省总工会

承办: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委员会 HPA摄影网

协办:湖南摄影培训中心

三、征稿范围

1、参赛作品应为湖南省“湘字号”传统技艺工匠竞赛现场相关内容。

2、湘茶、湘绣、湘酒、湘瓷、湘竹等五个传统产业中的人、物。

四、征稿细则

1、参赛者应实名投稿。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摄影器材不限,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投稿件数不限,单幅和组照不限(每组照片限4-8幅,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

2、 参赛作品单幅图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JPEG格式,单幅图片文件大小应在2M以上)。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得添加边框与文字装饰内容。

3、投稿方式:作品打包压缩发至邮箱1404276787@qq.com,邮件标题为“XXX的匠采参赛作品”,图片文件名为作品名,标明组照,另用文档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获奖证书+10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二等奖3名,获奖证书+5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三等奖4名,获奖证书+2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优秀奖50名,获奖证书+奖品

以上奖项可获得入会湖南摄协加分。一等奖作品可推荐在《中国摄影报》刊登并获入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加分。

六、征稿时间

拍摄时间:2017年5月—12月

投稿日期:2017年5月26日-12月31日24:00。

七、特别说明

1、参赛作品拍摄范围应为湖南省“湘字号”传统技艺工匠五次竞赛的相关内容(传统技艺工匠竞赛时间为2017年5月-12月,具体活动时间和地点请关注HPA摄影网和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以及和湘茶、湘绣、湘酒、湘瓷、湘竹等五个传统产业相关的人、物,以呈现他们的匠心、匠辛、匠新。

2、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作品数量作出调整。

3、参赛者必须保证其作品有完整的著作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承担。

4、赛事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作品将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网站~HPA摄影网(www.hpa.net.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或奖品)、荣誉证书等,并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通报。

5、对于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

6、主办、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评委及相关人员不得参赛。

7、凡参加本次摄影大赛者均视为认可以上征稿规定。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8、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2年内停止参加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艺术专业委员会主承办的赛事资格。

9、所有参赛作品在网上投稿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10、本次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退稿。

11、主办方对本届赛事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12、参与五赛区现场拍摄需提前在承办单位报名登记领证入场。

八、赛事咨询

曾伟:0731-89839181

附:湖南省“湘字号”传统技艺工匠竞赛活动时间和地点

1.“湘茶”技能竞赛

时间:2017年5月26日-27日

地点:常德石门县

2.“湘酒”技能竞赛

时间地点待定

3.“湘绣”技能竞赛

时间地点待定

4、“湘瓷”技能竞赛

时间地点待定

5、“湘竹”技能竞赛

时间地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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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优采宝杯”小孤山脚下最美油菜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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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yuwenmi小编为您带来一则“优采宝杯”小孤山脚下最美油菜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快来参加吧,也许下一个得奖者就是你!

“油菜花开满地黄,丛间蝶舞蜜蜂忙;清风吹拂金波涌,飘溢醉人浓郁香。”宿松风景如画、生活如诗,每当春暖花时,有着“江上蓬莱”之誉的“长江绝岛”小孤山脚下,大地流金,蝶舞蜂恋,春风拂过,花香四溢,美景引人醉。近年来,小孤山脚下已经成为许多摄影爱好者拍摄油菜花风光的拍摄地,也是喜好田园风光旅游者们的好去处。为更好地对外展示美好形象,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特举办宿松县“优采宝杯”小孤山脚下最美油菜花摄影大赛活动。

一、作品主题

魅力小孤山、最美油菜花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宿松县摄影家协会

展播单位:宿松县宣传信息中心、宿松县广播电视台、宿松县网宣办

支持单位:宿松县小孤山管理处、宿松县临江平原区域文化中心

冠名单位:宿松县优采宝家居建材馆

三、征稿要求

1.参赛人群、籍贯不限,各界人士均可投稿。

2.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5日时间段宿松县小孤山脚下(复兴、汇口、洲头三个乡镇及临江产业园)拍摄的油菜花、风光、人文题材的摄影作品。

3.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作品的风格不限,组照每组不得超过4张。参赛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

4.投稿参赛的作品以电子文件投稿,投稿作品文件名统一格式为:标题+作者+单位+联系电话(手机),投稿名字必须真实,不得用网络名字或其他代用名。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宽边不大于1500像素,JPG文件不大于1M。

5.拟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作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含有exif信息的原始作品(数据文件为最佳品质的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500像素,数据量不小于3兆),文件名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jpg”命名,连同参赛作品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简要说明”文本文件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平台传送拟获奖作品文件。逾期未传送者视为自动弃奖。

6.主办方将对拟获奖作品统一进行影像鉴定,如鉴定结果与本次赛事要求规定不符,则取消该奖项。所发生的奖项空额也一并空缺,不再另行递补。

7.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并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若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全部承担。

8.凡投稿参赛者,均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征稿启事。一经参赛,则视为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要求和相关规则。

9.对于不符合征稿诸项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获奖资格,并将通过法律途径直至追回奖金、证书。

10.本次活动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件。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图书和画册、网络传播、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四、征稿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当日收到作品为准)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幅,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二等奖2幅,奖金各800元,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三等奖3幅,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优秀奖若干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注:获等级奖作者不可重复,获优秀奖作者作品不限。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宿松县摄影家协会

联系 人:何小兵

联系电话:18055699300

投稿邮箱:849014024@qq.com

七、评选颁奖

征稿结束后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委(所有参赛者均不参加评委),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赛后将举行宿松县“优采宝杯”小孤山脚下最美油菜花摄影大赛颁奖仪式(时间另定)。

本次大赛解释权归属主办方。

宿松县摄影家协会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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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干部谈读书”征稿启事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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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只充一次电的时代已经过去,只有成为一块“高效蓄电池”,进行不间断地充电,才能持续释放能量。“为政之道,务于多闻。”领导干部要提高执政水平,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领悟人生真谛,最好的途径就是加强学习,读书修德,并知行合一,付诸实践。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要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题中之义。

为此,本版推出“干部谈读书”栏目,为广大干部提供读书交流的平台。在这里,您可以谈谈读书的心得体会、阅读的人生感悟,也可以说说您如何在繁忙公务中学以修身、学以资政、学以经世。期待你们的精彩声音。

来稿请寄:rmrbpl@163.com或传真至:010—65368684,请标明“干部谈读书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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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抗战题材楹联创作征稿启事最新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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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激发爱国热情,提振民族精气神,组委会决定举办以抗战为题材楹联创作征稿活动。

一、组织机构

本次征稿活动由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云南省楹联学会共同举办,设抗战题材楹联征稿组委会以及由著名楹联作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

二、征稿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楹联作家和楹联爱好者。

三、征稿要求

1、应征作品须体现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伟大意义、中国共产党的中流砥柱作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东方主战场和民族精神与抗战精神。

2、应征作品应兼顾云南境内抗战及滇军抗战史料(如中国远军参战的台儿庄战役、武汉保卫战、常德战役、缅甸八莫和密支那战役、滇西松山战役、中美飞行员携手开辟“驼峰航线”、十万民工修筑滇缅公路、南洋华侨机工抗日等)作为创作题材。

3、楹联可抒情言志,评人论史、写景状物,具有教化启

迪作用。

4、应征作品应符合楹联的艺术要求。

5、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自主创作的作品。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0名,奖金100元。

五、截稿日期

征稿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20日止。

六、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投稿可采用信函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进行,每人最多限投5件。信函投稿须为打印稿,并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征稿”字样,在稿件末页标明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信函稿投寄地址:昆明市安吉路43号省老干活动中心三楼云南省楹联学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昆华 联系电话:15987107186,电子邮箱:kangzhanbeiyl@163.com。

七、特别说明

主办方对应征入选的作品拥有在网上、报刊和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宣传、出版、改编及在历史纪念场馆雕刻、装裱展示的权力,不再支付酬金。凡投寄作品参赛的,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应征作品作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如有侵权行为,由本人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抗战题材楹联创作征稿组委会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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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文明旅游随手拍”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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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文明旅游,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泉州市旅游局、泉州市文明办即日起联合组织开展“文明旅游随手拍”公益活动暨摄影大赛,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相机、手机拍摄记录,褒扬文明旅游行为,曝光旅游不文明行为,号召社会关注文明旅游,推动提高游客文明旅游意识。欢迎积极参与投稿。

一、征稿时间

征稿日期:2015年7月—2015年10月31日

二、征稿主题

本次大赛征集的作品分为两类:分别反映文明旅游以及不文明旅游的图片。拍摄者可从宣扬的角度,正面反映相关的内容;也可以从曝光的角度,发挥警示和监督作用。作品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拍摄角度:

1.反映游客行为的角度:

游客主动提醒、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文明监督员、志愿者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工作,游客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遵守禁烟规定、禁止拍照规定,不随意插队、破坏文物、浪费食物,不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或者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等。

2.反映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角度:

积极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旅游企业与游客签署旅游合同时,附送文明旅游宣传资料;旅行社认真召开行前说明会,向游客讲清楚遵规守纪、文明旅游的要求,讲清楚不文明言行的利害关系。导游领队利用入关、乘车、入住、用餐等时间节点,向游客宣传普及目的地风俗习惯、禁忌和相关法律;旅游途中开展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及时提醒游客遵章有礼,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动议和行为。

3.反映工商、公安、外事、交通、外交、出入境等相关部门的角度:

加强对出游者的教育引导;运用图文、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相关工作人员在岗位上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文明旅游服务工作等。

4.反映社会风貌的作品:

社会公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努力,共树新风。面对有损国家、城市形象、违背社会公德的旅游陋习,勇于监督和劝阻,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

三、评选及奖项设置

设传统摄影组和手机摄影组佳作奖和优秀奖。

传统摄影组:佳作奖15幅,奖金各800元、证书;优秀奖30幅,奖金各200元、证书。

手机摄影组:佳作奖15幅,奖金各600元、证书;优秀奖30幅,奖金各100元、证书。

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享有作品专著权及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展作品中的肖像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四、征稿规则

相机组、手机组(手机或平板电脑)两个类别分别征集单幅、组照作品。

(一)作品规格

参展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相机组作品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不小于3m,手机或平板摄像头不低于500万像素。

(二)征稿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为参选者本人拍摄,本年度拍摄为佳,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2.大赛只接受数码照片,彩色、黑白不限。每位参赛者投稿单幅、组照合计不超过10组,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图片。

3.参赛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可作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

4.如参评作品出现雷同,主办方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请作者保留作品照片拍摄原始参数信息,以便调用、核查,若作者无法提供原稿的,主办方有权取消雷同作品的参选资格。

5.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文件夹文件名上标注:a或b、标题、作者名。文件夹内单列文本文档(txt格式)“作者信息”,填写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注:a为相机组,b为手机组)

提交的作品须以文本格式(txt格式)撰写文字说明,注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单幅作品文字说明以一句话为宜,组图作品的文字说明以简短为佳,字数在800字以内。单幅图片作品与对应文字说明文本文档采用同一个文件名,格式为:“a(或b)作品题目”;组图图片的文件名格式为“a(或b)作品题目序号”,组图的文字说明包括总说明和分说明,统一在一个文本文档中,文档文件名上注明“文字说明”。手机组作品请在文字说明文档末尾处注明拍摄所使用的手机型号。

投稿作品请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联系人:连雅玲*******。邮件标题注明“文明旅游随手拍投稿”。投稿作品将择优在泉州市旅游局官网、微信公众平台(“泉州市旅游局”)、泉州文明网展示,并择优推荐参选国家旅游局与中国新闻社共同组织开展的“文明旅游随手拍”公益活动暨摄影大赛。

(相关版权要求和征集相片使用情况详见泉州市旅游局官网网站http://www.qztou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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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第六届“西湖之春”国际少年儿童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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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之春”艺术节是杭州最重要的年度盛典之一。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增进各地少儿间的书法艺术交流,推动少儿书法教育事业的发展,发现和培养书法艺术新苗,提供少儿展示才艺、接触社会的舞台,“第六届‘西湖之春’国际少年儿童书法大赛”在美丽的西子湖畔开幕了。

一、主办单位: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会

二、承办单位:杭州市书法家协会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杭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三、支持单位:杭州正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浙艺书画院

四、征稿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全球少儿书法爱好者。

五、参赛组别:小学组和中学组。

六、征稿种类与作品尺幅:1.毛笔书法四尺宣纸以内(一律竖幅)。2.硬笔书法作品在60x40厘米以内。3.篆刻不少于六方,印稿粘贴在45x69厘米的宣纸上。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一律不评。

七、作品要求: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格调高雅。作品无需装裱,篆书、草书、篆刻请附释文。

八、评审及奖项:

评审分初评、复评和终评。大赛设金奖50名、银奖100名、铜奖200名、优秀奖若干名。

九、获奖待遇:

凡获奖者均颁发精美的获奖证书和本届大赛的获奖作品集。金奖获得者组委会将授予“小书法家”称号,并有资格申请加入杭州市书法家协会青少年分会;银奖及其以上参赛者将获得书法名家作品一件。

凡指导学生获金奖的指导老师授予“优秀园丁奖”,集体投稿60件以上获“优秀组织奖”,均颁发荣誉证书。铜奖及其以上获奖作品入编《第六届“西湖之春”国际少年儿童书法大赛获奖作品集》。

十、温馨提示:1、务必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写上学校、年级、姓名、地址、电话。另附《作品参评标签》(附表可复制,详见附件),填好后随作品一同寄出。2、信封上须注明 “第六届‘西湖之春’国际少年儿童书法大赛”的参赛字样。3、本次大赛的相关事宜和参评结果,届时可直接联接查看。

十一、截稿日期:2017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收稿地址:(310005)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606室 杭州市书法家协会“第六届‘西湖之春’国际少年儿童书法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十二、联系老师和电话:

十三、注意事项:1、参赛不收任何费用。2、所有来稿一律不退。3、严禁教师代笔,一经查实,将通报学校。4、凡参赛者,视认同以上规则。

第六届“西湖之春”国际少年儿童书法大赛组委会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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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国故事征文启事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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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中国故事,倾听当代声音。

中国故事,根系于我们绵延的历史,又在我们生机勃勃的当代实践中闪光,蕴藏着巨大的力量。从即日起至2015年8月底,人民日报社与中国作家协会联合举办“中国故事”征文,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作品,用文学形式讲述中国故事。

作品内容围绕“中国故事”主题,从不同侧面深入讲述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外交、国防、文化、生态建设中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描绘中国梦。作品体裁为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字数最好在4000字以内。来稿要求原创、未公开发表,内容健康、注重文学品质和故事性,见人、见物、见精神。

中国故事征文启事中国故事征文启事人民日报大地副刊将从征文来稿中择优刊登作品;征文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作家等评选优秀作品并举办颁奖活动。

为使作者及时获得反馈,并积极践行环保低碳理念,本次征文仅接受电子邮箱投稿。

来稿请寄zggszhengwen@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中国故事征文”及作品标题,在邮件正文粘贴作品内容,同时以附件形式附上作品文档。

“中国故事”,期待您的讲述。

人民日报社

中国作家协会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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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关于“全民目击——寻找六安最美”摄影大赛启事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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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绿色大别山 最美在六安”系列主题宣传,充分展示六安山水、人文、发展之美,提升幸福六安良好对外形象,皖西日报社将举办“全民目击——寻找六安最美”摄影大赛,由六安红达集团支持协办。

一、时间及大赛内容

2015年5月开始至2015年12月底,报社将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反映六安优美景色、灿烂文化、浓郁民情、淳朴民风、凡人善举等内容的摄影作品,择优在皖西日报头版开设的摄影专栏内刊发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证书及赠送55寸平板液晶电视一台

二等奖(2名) 证书及赠送品牌冰箱一台

三等奖(3名) 证书及赠送品牌全自动洗衣机一台

优秀作品奖(20名)证书及精美电水壶一个

三、参赛流程

1、作品征集:作品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来稿请投皖西日报社视觉中心,邮箱地址:wxrbsyb@126.com,电话:0564—3936658。

2、奖项评定:由主办方组织评委评出优秀作品及等级奖,并通知获奖者领取相应奖品。

四、注意事项

1、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PS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务必保留好作品原片,以便调用。原片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2500像素,大小不低于4M。

2、投稿人应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凡违反上述保证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

3、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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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壮丽七十周年大美乌兰察布”专题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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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自治区诞辰七十周年之际,为通过镜头展示乌兰察布市的山水风光、民情风俗,由乌兰察布市政府主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摄影家协会承办的“壮丽七十周年 大美乌兰察布”专题摄影展拟于2017年6月——7月举办,特面向全社会征稿

【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的内容为乌兰察布市的山水风光、民情风俗等。

2、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8幅)。

3、投稿作品的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作品均可。

4、本次参展作品应遵守实地拍摄原则,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判断的改动。

5、投稿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以及简短文字说明。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投稿须知】

1、投稿方式: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大小控制在5MB以内。参展摄影家需在2017年7月10日前将参展作品发送至邮箱:wlcbssyjxh@163.com,电子邮件请注明“‘壮丽七十周年 大美乌兰察布’摄影投稿”。

2、本次摄影大展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3、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注明作者的前提下,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不再支付稿酬。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对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保密。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5、摄影作品评选于7月中旬举行,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评选。设特等奖3名,每幅(组)奖人民币10000元;一等奖5名,每幅(组)奖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10名,每幅(组)奖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20名,每幅(组)奖人民币1000元;优秀作品奖50名,每幅(组)奖人民币500元。主办单位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6、获奖作品将在乌兰察布市政府门户网站(www.wulanchabu.gov.cn)及市党政大楼电子大屏展出。

联系人:孟繁珍

联系电话:18647413115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摄影家协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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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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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与越南隔海相望,市域面积2256平方公里,人口44万,主要民族有汉、黎、苗等。东方历史悠久,积淀了丰富的感恩文化和黄梨文化公,拥有128.4Km的美丽金色海岸和边贸政策的八所港,素有“感恩源地、花梨之乡”、“热带瓜果之乡”、“阳光之乡”、“好客之乡”等美誉。东方市城区八所是海南省三个滨海城市之一。

东方生态资源优良、民俗文化丰富、阳光充足、气候宜人,终年无严寒酷暑、无雾霾冰霜,是养生度假的首选之地。拥有康熙年间海南八大景区之一鱼鳞洲、全国美丽的夕阳海岸金月湾、珍稀的红树林景观四必湾、全国最美丽的入海口昌化江三角洲、亚洲第一长土坝大广坝水库、海南最美丽的河谷昌化江热带河谷、海南第一仙山俄贤岭、世界最珍贵的鹿种大田坡鹿、海南最后一个黎族古村落白查船型屋等等。目前,东方人民正充分利用市域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气候优势,秉承“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城市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旅游产业、热带农产品产业,凝心聚智,努力把东方建设成为镶嵌在海南西岸的一颗璀璨明珠。

为使摄影专家、摄影爱好者更好地从现实和艺术的视角发现、捕捉东方之美,宽角度、多渠道、深层次地宣传东方,彰显“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独特魅力。值此第三届黄花梨文化艺术节暨黎苗传统“三月三”节庆之际,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决定联合举办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海南东方黄花梨发展基金会

支持单位: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海南省民俗摄影协会

东方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人民网、中新网、腾讯网、新华网、新浪网、央广网、国际在线、色影无忌、中国互联网电视等。

征集主题:

本次活动以“东方美·花梨情”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以海南省东方市境内自然风光、人文史迹、民俗风情、产业发展、天象景观、凡人善举、城市风貌、现代时尚以及百姓生产、生活情境等为内容的摄影作品,力求主题形象生动活泼,摄影画面美观大方,视觉冲击力强。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12月1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设置:

特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三级收藏作品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元;

获二级收藏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东方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 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拍摄景点推介和优惠事项:

凡赴海南省东方市采风的摄影人均可到东方市滨海北路18号海东方接待处领取参展活动证明及东方市相关资料。凭参展证明可免费进入东方市各景区。

咨询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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