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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国新锐摄影奖征稿启事【最新】通用7篇 作文汇总20篇

中国梦,就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长征路我的中国梦征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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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会都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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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和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使“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的品牌蜚声海外,已不仅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和国际大型商务会展活动的重要举办地,更建设成为了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首都国际交往职能的重要窗口、世界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休闲胜地。

由新华社图片中心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谐的社会文明以及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系列成就。旨在呈现雁栖湖作为知名摄影旅游休闲胜地的真正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并记住雁栖湖。

一、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图片中心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雁栖湖旅游区开发总公司

承办单位: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杂志

支持单位: 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作品5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作品1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2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网络最高人气奖1件,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备注:

1、大赛提供的奖金或奖品全部为税前价值。获奖者所得奖金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2、网络最高人气奖获评选以大赛官网(http://www.photoworld.

com.cn/2015yanqihu)最终得票数据为准,得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6:00。

四、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为主题,可从各角度体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的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2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动植物资源等;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与特色;

其他相关内容。

(二)投稿方式:

1、大赛官网投稿: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yanqihu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微博官方话题投稿:

新浪微博发布作品并添加话题#醉美雁栖湖# @摄影世界,请随图标注作品名称及拍摄地点。

3、新浪分赛区投稿:

登录新浪爱拍摄影赛事平台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183/ 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信息提示正确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作品。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2、参赛作品为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组照命名格式为“组照名称、组照张数-图片序号”,如“醉美雁栖湖8-1、醉美雁栖湖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须在分辨率300 DPI下长边大于3000像素,手机作品长边大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逾期视为弃权;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协办方有权在宣传本次大赛及雁栖湖旅游的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宣传、户外播放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曾在国内其他摄影赛事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大赛评奖,但可受邀参与展览,并签署著作权协议;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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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关于“沥城丽影”主题摄影大赛启事

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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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沥西区社会管理处联合南海农商银行大沥支行、佛山市、南海区摄影家协会等单位,开展“沥城丽影”摄影大赛,旨在用光影记录大沥西区的村居新貌、历史文化和人文风情,以期更直观地展示大沥西区城市升级、三旧改造、公园化战略等工作的亮点和成效。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南海区大沥镇西区社会管理处

协办单位:

南海农商银行大沥支行

佛山市摄影家协会

南海区摄影家协会

大沥镇文化站

承办单位:

珠江时报社

二、拍摄范围和内容

(一)、本次主题摄影大赛的拍摄范围为大沥镇西区社会管理处辖区范围,具体为沥中、沥东、沥西、沥北、联滘、凤池、雅瑶、大镇、谢边、钟边、太平、曹边、水头、奇槎、沥苑、沥南、沥雄、沥兴等18个村居和社区。

(二)、摄影大赛的拍摄内容涵括以下方面:

1、村居新貌。拍摄辖区内的村居、社区、公园等生态资源,反应当地风光之美和人居生活;

2、城市升级。发现沥城城市魅力,关注对象为三旧改造项目、河涌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

3、人文风情。反应辖区内的风土人情、民俗传统,如龙舟、龙狮及独特的婚嫁习俗等;

4、历史文化。聚焦独具特色、保存完好的旧民居、古建筑,展示岭南文化,留下历史记忆。

(三)、摄影大赛以“沥城丽影”为主题,题材不限,提倡多样化,注重鲜活性。

三、活动时间。

(一)、2015年6月中旬启动,开始接受参赛者投稿。

(二)、9月15日截稿。邮寄作品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箱投稿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三)、9月18日左右,完成评奖。获奖名单在珠江时报、南海新闻网、大沥政府网公布。

(四)、9月30日左右,颁奖及首场巡展举行。

四、组织形式

本次摄影大赛分为手机类和专业类两大类别,分别参与评奖、给予不同奖励(奖项设置见后文介绍)。

(一)、手机类拍摄和评奖,为发动摄影爱好者自行参与拍摄、投稿,由评委会组织评审,产生奖项。

(二)、专业类拍摄和评奖,在摄影爱好者自发拍摄投稿的基础上,主办方还将组织市、区摄影家协会的专业摄影家进行采风拍摄。

五、投稿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拍摄范围为大沥西区社会管理处辖区之内,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二)、单幅作品、组照作品均可参赛,要求内容真实(只可对色彩、对比度等做适度调整,但不得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提倡创新。每位作者投稿限10幅(含组照),组照每组不超过5张(组照按一幅计)。

(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参赛者可将照片冲洗为7英寸(5R)大小邮寄参赛,也可发送数码照片到指定邮箱参赛,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精度不小于300dpi/每张。

(四)、投稿作品须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包括作品的标题、拍摄的时间、地点、反映的内容等情况。并附上作者的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资料,便于组委会与您联系。

(五)、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同时,不接收曾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过奖的作品。

(六)、用作新旧对比的老照片可以翻拍,但要注明“老照片翻拍”。

六、投稿方式

(一)、手机类摄影投稿方式:

请将照片发送至邮箱:**********

(二)、专业类摄影投稿方式:

1、电子邮箱:******。

2、邮寄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兴隆街28号大沥西区社会管理处宣文办

邮政编码:528231联系人:邓惠贞

联系电话:15338306128

七、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聘请市、区摄影家协会的专家担任评委,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进行评审,本次摄影大赛共设如下奖项:

(一)、“沥城丽影”摄影大赛(手机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600元;三等奖5名,奖金4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200元。

(二)、“沥城丽影”摄影大赛(专业类)

金奖(或称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银奖(或称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

铜奖(或称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200元。所有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八、有关声明

(一)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宣传为目的的出版、展览等用途,不另付稿费。

(二)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三)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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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带一路”全国书画联展甘肃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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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是中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地区和全球合作潮流,契合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的重大倡议和构想。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关精神,更好地宣传推广习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重要战略倡议,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由中国前外交官联谊会主办的“一带一路”全国书画联展已经在香港、广州、西安三个城市举办。特别是2016年6月在西安举办的“一带一路”全国书画联展陕西展,开幕式盛况空前,规模宏大,精品云集,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现场观众达六万人,网络浏览达1200万人次,成为“一带一路”文化活动的鼎力之举,聚焦为“丝路”文化活动的国际性热点和焦点,尤其是文化艺术界一致认为这是陕西文化的一次规模宏大、规格及高、影响及远的文化活动。此次全国书画联展除了在国内六大城市展览外,优秀书画作品还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公益巡展活动。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树立文化自信,实现“中国梦、我的梦”,积极让中国书画艺术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现面向全国征稿。本次甘肃展定于2017年5月6日在甘肃展庆阳市博物馆举行开幕式,5月6日至12日期间面向全国免费展出。

一、相关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前外交官联谊会

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庆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庆阳市委宣传部

庆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陕西汉唐文化创意研究院

陕西金奥艺术品投资收藏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甘肃省文化厅

甘肃省文联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书法家协会

黄土画派艺术研究院

陕西人才战略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国家画院美术馆庆阳分馆

庆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庆阳市文联

庆阳市美术家协会

庆阳市书法家协会

媒体支持:新华网、央视网、人民网、中国经济网、中央电视台、甘肃电视台、庆阳电视台、中华工商时报、甘肃日报、甘肃经济日报、西部商报、西部网、中国书法美术人物公众平台、雅昌艺术网、中国文化网、中国墨宝网、凤凰网、搜狐视频、乐视网、爱奇艺、土豆网、优酷网、腾讯网、56网、酷6网、文化新传媒等媒体。

二、组委会

名誉主任:吉佩定、刘文西

主 任:王代喜、贠建民、朱涛

副主任:闫晓峰、杨廷祯

执行主任:吕世福、安定祥、李永洲、

吕文亮、张亚平、李成平

委 员:袁亚明、戴冠雄、韩 宾、史维纳、程东富、

卢剑利、别维峰、张旭宏、范永军、王海洲、刘文斌、贾永武、程魏斌

三、征稿事项:

1、征稿时间:征稿启事正式发布之日起,截止2017年 4月 20日,所有投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2、征稿要求:

(1)在国内外征集优秀作品。社会团体推荐,全国各大美院及专业院校组织,个人投稿均可。

(2)作品要求:书法、国画,尺寸均为四尺整张、小六尺整张、六尺整张为宜,横竖不限,数量1—3幅,勿需装裱(书法除楷书外,需附释文);油画,尺寸不超过1.5mX1.5m,自行装框。

(3)作品内容:健康向上、风格多元、技艺精湛,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风土人情、人文地貌、历史文化、诗词歌赋为主,传播正能量,表现民族精神,弘扬传统优秀文化。

(4)凡参加本次书画展的作者需提供:个人照片、艺术简历(200字以内)发至组委会邮箱htwhcyyjy@163.com ,出版《一带一路全国书画联展甘肃展》大型画册使用。

(5)所有参展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凡入选作者每人赠送大型画集两册。

(6)所有投稿作品请用铅笔在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笔名标注)、性别、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字迹工整)。

(7)本次活动属公益活动,投稿自由,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稿。

(8)组委会对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9)凡参展作者应视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10)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一带一路”全国书画联展甘肃展组委会。

三、征稿地址

投稿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3号(陕西汉唐文化创意研究院)

联系人:李成平 程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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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2024新春摄影大赛征集作品的启事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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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弘扬民族文化,展现古老传统和现代文明,天津市西青区委宣传部与区摄影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2015新春摄影大赛,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 组织形式

主办:天津市西青区委宣传部

承办:《天津日报·聚焦西青》、杨柳青摄影协会

二、 拍摄要求

全国摄影爱好者,凡在春节期间拍摄(手机也可)的风光、人文、民俗摄影作品均可参加。

三、 投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3月中旬,将聘请市级专业人员评选出30幅等级摄影作品,给予奖励并在本报刊登公布。

四、 投稿要求

本次参赛作品以电子版为主,像素在2MB以上的jpg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qbs2007@163.com,收件人王璐。

五、作者请注明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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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宜居之城—昌吉”摄影大赛5000元有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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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昌吉市着力打造文化名城。特别是以宁边粮仓为代表的“丝绸之路”文化、以“观音故里”为代表的旅游文化、以恐龙化石为代表的史前文化、以回民风情为代表的饮食文化和回族花儿为代表的艺术文化等映衬出昌吉市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底蕴。昌吉还具有独特魅力的自然旅游资源,有天山南部的索尔巴斯陶高山草原、霍斯布拉克牧场、雄浑瑰丽的丹霞地貌、魔界般的努尔加大峡谷,中部农家乐民俗风情园和北部胡杨、大漠探险为代表的旅游景区,以近郊乡村度假旅游基地为龙头的杜氏旅游。

昌吉市是适合居住生活、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的生态城市,也是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保新城,还是“美食文化之都、宜居创业之城”。

大赛主题

以“宜居之城—昌吉”为主题,通过镜头记录并见证昌吉市建设发展成果,反映昌吉老绩业,新发展。反映昌吉周边自然景观、乡村美景和独特的风土人情,宣传“美丽昌吉”。

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

昌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昌吉市委宣传部

昌吉市旅游局

新疆狐狸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新疆商业艺术摄影学会

乌鲁木齐市摄影家协会

昌吉州摄影家协会

昌吉州老干部摄影家协会

昌吉市旅游协会

活动时间

2015年3月30日(大赛征稿)

2015年7月16日(大赛截稿)

2015年8月16日(大赛展览)

征稿范围及征稿类别

1、征稿范围:本次大赛面向全疆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2、自然风光类:以昌吉市境内自然环境、乡村旅游风光、景区、景点,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等为题材,具有一定艺术水准。

3、记录类:征集反映昌吉市城市建设、工农鱼牧业、民俗风情、援疆工作风采、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变化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4、创意类:含昌吉市的地标性元素,创意出和谐、爱心、名族团结等正能量的公益作品。

征集作品数量及稿酬

风光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

记录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

创意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1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作品要求

1、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

2、数字相机拍摄的作品每幅照片长边要求在16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作品大小在3-5M之内(胶片作品须电子扫描)。

3、记录类作品不得通过电脑更改原始影像(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组照作品不得超过8张。

5、作品要求绝对原创,发现抄袭或者网上载录的取消比赛资格。

6、每幅(组)作品只能署名一位作者,要求实名制。

7、参赛作品须保留照片EXIF(拍摄参数)信息作为评选获奖作品的参考信息。

投稿和评审

本次大赛全部采取网络电子投稿方法。每位作者需将作品集中至文件夹压缩后投稿。每幅作品电子名需统一更改为:投稿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例如:自然风光类-牧归-范伟-138××××××××),每幅作品附拍摄地点和内容简介,否则拒收稿件。每位作者限总投稿数为20幅以内(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多投无效。

作品评选:由新疆摄影专家组进行评选。

作品发送电子邮件到:cjsy000@163.com

相关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参展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适当调节奖项设置。

2、图片需为距投稿之日二年以内拍摄的作品。

3、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均不收纸制样片,不退稿。

4、如发生参展作品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问题,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5、本次大赛主办方有对入选作品用于举办展览、出版宣传画册和其他宣传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6、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摄影展

1、摄影展时间:2015年8月

2、摄影展地点:在州市游客集散中心(拟定)举行新疆“宜居之城---昌吉”摄影展,具体地址:昌吉市回民小吃街南侧。

3、影赛专刊:集结印刷成精美画册、图文并茂。

4、网络影展:新疆新丝路网、亚心网、天山网、红山网、昌吉市之窗等。

5、微信公众平台:新疆旅游集散、昌吉州旅游、环游天山、昌吉市零距离、昌吉旅游、绿色昌吉、都市消费晨报等。

6、电视媒体:新疆电视台、昌吉州、市电视台。

7、对外交流展(外地州或外县市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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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首届“阳城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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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古称阳城,位于豫东平原腹地,她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新石器时代,先民们就研制陶器于马村,试播五谷于章华台。秦朝置阳城,隋朝称溵川,宋朝定名商水,拥有6000多年的文明史、2000多年的建县史。战国后期大辞赋家宋玉,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西汉初年律法始祖曹丘生,东汉的袁绍、袁术兄弟,北宋状元姚晔,清代台湾提督赵龙章以及著名的民国书法家屠尔敏、傅陶然等皆出自商水。

据民政部2015年的统计,目前中国农村的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的总数超过1.5亿人。这意味着在全世界的1千万流浪儿童中,我国约有150万城市流浪儿童。这些让人酸楚的数据说明: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以及城市流浪儿童作为变革时期日渐凸显的一种社会问题,必须引起国家和全社会的关注。中国诗歌传统从来都是关注社会、关注民生。尤其在改革日益深化的今天,诗歌创作不能只是关注自我的怨艾、苦乐而浅吟低唱,我们更需要关注人民大众,尤其是那些弱势群体,这也是当今中国诗人的社会责任。我们应用自己的诗歌唤起世人的同情心和怜爱心,用诗歌点燃农村留守人员的自立、自强、自信的希望之光。

鉴于此,我们决定以“我们与你在一起”为主题,举办商水县首届“阳城杯”全国诗歌大赛,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号召广大诗歌创作者把目光投向农村的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们,用心来体会他们的喜怒哀乐,用我们的诗文来表达责任和担当,让他们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光明。

一、征稿内容

参赛作品以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为主要内容,表达出对“三留”人员的关切之情和诗歌的责任担当。要求为原创诗歌,散文诗或其它体裁诗歌也可参赛。

二、征稿要求

1、一般不超过10首,原则上总行数不超过500行。每人限投一次,多投无效。

2、文责自负,要求为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抄袭稿件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取消其参赛资格。

3、此次来稿由中国诗歌学会组织专家评审,中国诗歌学会、河南省商水县文联,组成商水县首届“阳城杯”全国诗歌大赛组委会负责来稿的汇总和整理。所有稿件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性别、年龄、籍贯、详细联系方式。

4、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归征文组委会,请自行保留底稿,未入选合未录用作品恕不回复。

5、未尽事宜,由本次征文组委会负责解释。

三、征稿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四、稿件评选及奖项

1、专家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具体为: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每人3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每人1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每人500元

2、获奖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邀请一、二等奖获奖者及获奖代表参加于今年11月举办的商水县首届“阳城杯”全国诗歌大赛颁奖仪式。

五、投稿方式

本次诗赛所有来稿请发至商水县文联电子邮箱shangshuiwenlian@163.com 来稿请注明“商水县首届“阳城杯”全国诗歌大赛”即可。

六、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诗歌学会 、河南省诗歌学会 、周口市诗歌学会北中共商水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商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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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意象对话征稿启事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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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意象对话吸引了大批心理学工作者及各界心理学爱好者,也不断培养出优秀的心理学工作者及其他方面的人才。意象对话从创立之初就有具旺盛的生命力,它有如一个庞大的生命体,在发展中稳定、在积淀中创新。2016年8月,意象对话学派将迎来第十二届全国学术研讨会。

在此,我们诚挚地邀请全国各地的意象对话心理师、意象对话新老学员及心理学爱好者,以论文的形式参与到意象对话学术研讨中。我们将从来稿中选取若干篇作为会议主题发言文章。

来稿要求如下:

1,字数2200字——6000字。

2,与意象对话疗法有关,主题、体裁不限。

3,未曾在正式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4,语言通顺,结构完整。

5,电子版文件使用word格式,正文字体为五号宋体,

6,截稿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

7,来稿请发至zhoushuofang@126.com,并注明年会论文投稿,投稿时可注明稿件类别(具体参见下文)

2016年意象对话年会论文评比机制:

1,所有来稿将被归入以下三个类别之一:

(1)意象对话理论(往年此类文章较少)

(2)意象对话应用(新技术,案例,意象分析等)

(3)个人成长与体验(自我成长,各种体验与领悟等)

3,三个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通过会议现场投票产生。

请投稿者对投稿所用邮箱持续关注,如涉及改稿、退稿及其他交流相关事宜,均可能以邮件形式进行通知。

北京意象对话研究中心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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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劳动最光荣》新闻纪实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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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通信摄影协会新闻纪实摄影委员会举办的《劳动最光荣》新闻纪实摄影比赛近日举行。该摄影比赛将展现广大信息通信行业职工的劳动、学习、生活的风采,丰富通讯行业企业文化。比赛的主题是《劳动最光荣》,主办单位为中国通信摄影协会新闻纪实摄影委员会,支持单位为大美摄影网(中国通信摄影协会培训部)。

据悉,该摄影比赛,全国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作品拍摄时间必须是2015年4月28日至5月5日。主办方将邀请在京摄影家进行评选,5月15日前获奖作品在网上公示。

根据规则,此次比赛只收新闻纪实类摄影作品。鼓励信息、通信、邮政行业职工拍摄的,反映本行业广大职工劳动、学习、生活的形象。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时代性,用美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引领社会新风正气,讴歌劳动创造最光荣。

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使用器材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投稿数量不限。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比赛不收纸质作品,一律采取网上投稿。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投稿方式:

(1)登陆“大美摄影”网站www.photodamei.com,进入“影赛投稿”专区,按提示实名投稿。

(2)搜索并关注“大美摄影俱乐部”微信公众号,进入“影赛投稿”专区,按提示实名投稿。

奖项设置:

一等奖10人、二等奖20人、三等奖50人,网络人气奖20人。获奖的100名作者,可得到中国通信摄影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所有获奖者均奖励5000大美币(注册登陆大美摄影网“充值”后,即可用于选购“大美摄影”网上所有产品和服务)。所有获奖作品及部分优秀摄影作品,将在中国通信摄影协会官网、大美摄影网等网站上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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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大兴安岭“天门山”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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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展现天门景区的秀美风光,加大天门山景区宣传力度,提升知名度,同时为广大摄影爱好者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大兴安岭地委宣传部、加格达奇林业局、大兴安岭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天门山”风光摄影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大兴安岭地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加格达奇林业局

协办单位:大兴安岭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

“天门山”风光摄影大赛

三、拍摄地点

天门山旅游风景区。该景区位于加格达奇林业局翠峰林场以西4.5公里处,总面积约1万公顷,主峰海拔700多米,是集旧石器时代岩画、湿地雾海观光、石林石海景观、寒温带代表性动植物资源观光于一体的生态旅游风景区。

四、活动时间

2015年5月8日~2015年9月17日

五、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立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二)评选方法

1.赛事采用数码作品参赛,不记名方式评选。

2.参赛者用abc……标记作品,每位作者上交主办方摄影作品10幅,其中参赛作品三幅用a1、a2、a3标记。

3.评委以五分制为作品打分。

4.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颁奖时以图版形式展出,并在黑龙江日报、大兴安岭日报发表。同时,在大兴安岭电视台展播。作品赛后由加格达奇林业局党委宣传部保留存档。

(三)评选要求

1.完全是数字影像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由于条件所限谢绝胶片作品。

2.除作品外需向评委组上交raw附件。

3.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主办方拥有判定作品是否经过过度的编辑、合成等图像处理的权利。

4.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使用宣传的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由作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负法律责任。参赛作品不退稿。

六、投稿方式

1.本次大赛投稿须注明“参赛”、作品名称及作者联系方式,作品请送至加格达奇林业局党委宣传部。

2.截稿时间:2015年9月17日

3.咨询电话: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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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广东汕头市佛教协会刊物《汕头佛教》征稿启事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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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佛教》系广东汕头市佛教协会刊物,为进一步贯彻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展示汕头佛教风采,弘扬佛教优秀文化,提倡佛教生活化、信仰纯净化,用正信佛法引导大众正确看待佛法学术、生活、艺术、哲学等方面,以净化人心、庄严国土为己任。《汕头佛教》于2008年春季创刊,本刊以戒为师、以法为依、正信正行,力求具有知识性、可读性、地方特色和艺术格调。

现诚征以下类型稿件:

1、法海论坛:研究教义、宗派、历史、人物、仪轨等方面的论述文章,字数在3000字左右。

2、诗偈禅趣:包括散文、诗歌,以文学形式弘扬佛法,阐发“人间佛教”的内涵。

3、修学摘珍:对于佛法、佛教、人生等偶有感悟、启示的文章。

4、大德懿行:高僧大德的嘉言懿行、生平事迹。

5.梵宇新风:有关寺院的兴废过程。

6.与佛教有关的知识,修持心得、人文典故、高僧事迹,也欢迎一些有关我市佛教方面的探索、理论、好人好事、寺院兴废的文章。

有关说明如下:

1、作者可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文责自负。

2、本刊对来稿有修改权。

3、投稿请注明联系方式、邮件地址等。

4、请勿一稿两投,来稿不退,一经采用,即奉薄酬。

5、凡来稿一经刊发,即视为作者授予本刊自文章发表之日一年内享有文章的专有使用权,在此期间对该文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网络)、翻译或结集出版,请注明出处。

6、投稿方式:

发送至QQ邮箱:352950563@qq.com

《汕头佛教》季刊将面向教内外各界人士赠阅,真诚欢迎索阅。团体和个人均可来电来函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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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华母亲颂”朗诵诗征稿启事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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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狂风大雨中,为你遮风挡雨;是谁在炎炎烈日下,为你擦拭汗水?是母亲!是谁在你失败后,为你忧心忡忡;是谁在你成功时,为你喜上眉梢?还是母亲!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一个伟大而神圣的称谓;母亲,一个亲切而又温暖的词汇。她不仅给予儿女生命,更给予儿女无限的爱。为歌颂伟大的母亲,抒发儿女对母亲的爱,驻马店日报社决定面向全国开展“中华母亲颂”朗诵征稿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2.作品适于朗诵,100行以内;

3.征文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

4.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5.稿件传至电子信箱:zdc1158@163.com,电子邮件“主题”栏填写“中华母亲颂”朗诵诗征稿”字样。

征稿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优秀稿件颁发荣誉证书,并在《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刊发,同时还将推荐“中华母亲颂”全国朗诵会朗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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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3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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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当代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健康发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办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国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 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发展,承续中华文脉,陶铸时代审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华影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协助承办:北京华影会书画院、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联合主办单位等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0.16㎡,长、宽不超过6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中国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需退稿的海外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100美元。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刻字照片 、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本届国展分书体评审。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5年5月下旬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15年4月份进行初评,5月份终评。

3、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700件左右,然后选出入围优秀作品60件左右。第二阶段,面试。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现场创作与文化考查,按本届国展参评作品、现场创作和文化考查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出优秀作品42件。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中国书协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

6、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十一届国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约700件(含优秀作品)。同期还将举办国展论坛等。

六、出版

十一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优秀作品收藏费每人20000 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500 元,以上均为税前。

4、邀请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开幕式,中国书协负责食宿、交通。

5、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6、获得优秀作品的成果将作为今后参评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作为今后选拔中国书协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7、本次国展优秀作品、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由中国书协安排印刷公司寄达未到场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4月30日截稿(刻字作品照片截稿日期为2015年3 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莲花小区南侧铁路客运二厂六号院 邮政编码:100036

(没有快递的地区,可以用挂号信寄至专用信箱:信箱号码:北京市100036信箱35分箱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秦晓卫,郭琳

电 话:010-53636735,010-53636739

E-mail:514417741@qq.com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国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8室

收款人:中国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100083,联系电话:010—59759754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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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中国梦——梦想进行时”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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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开展“中国梦——梦想进行时”作品征集活动,旨在利用互联网平台,征集推广一批多种形式的优秀作品,通过讲述全国各地不同行业普通人圆梦的故事,反映“十二五”期间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民生保障、改革创新、简政放权、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各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从普通群众视角讲述对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的热切期盼,宣传、解读会议精神,对“十三五”期间的美好愿景进行展望。

此次征集活动分为文字、图片故事和视频三个类别,网民可以通过人民网以页面上传的形式提交作品,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将对网友投稿作品择优刊登,并评出优秀稿件若干,奖励人民网精美纪念品。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梦想进行时”

二、征集时间

2015年10月15日-2016年5月31日

三、主办单位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四、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及港澳台和全球华侨华人

五、作品形式

1、文字类:纪实文学、文学故事、散文,要求2000字以内;

2、图片故事类:图片配说明,作品格式为JPG、GIF格式,组图不要超过15张,图片宽度不要超过900像素,大小不要超过170k;

3、视频类:微电影、动漫、相声、综艺视频等,视频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RMVB格式,时长20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0M以内,录制拍摄设备不限;语言采用中文、普通话、方言均可;提倡作品配以中文简体字幕。

六、提交方式

文字和图片故事类作品,请将作品发送到zgm@people.cn邮箱;

视频类作品,请将作品上传至人民网微视频“中国梦——梦想进行时”专区。

七、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以小见大,讲述一个人、一户家庭、或者一个群体和组织在国家或本地区实施“十二五”规划后其工作、生活等方面发生的显著变化。

2、每期作品都要用讲故事的方式,将故事中主人公发生的变化与国家或者本地“十二五”规划的具体政策或者项目紧密结合起来,切不可泛泛而论。作品中最好有该领域在“十二五”前后的对比性数据。

3、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主办方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活动相关事宜。

4、参赛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版权声明。如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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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待月嵩山2024中秋诗会”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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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示嵩山文化魅力,进一步提升郑州天地之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深入研究弘扬宣传“天地之中文化”,繁荣诗歌创作,特举办“待月嵩山——2015中秋诗会”诗歌大赛,现将征稿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

1.以嵩山为主的家乡风景。

2.以思乡为主的中国情结。

3.以中秋为主的传统文化。

二、组织机构

主 办: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承 办:郑州人民广播电台

中共登封市委宣传部

三、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新诗,含散文诗,倡导有独特的视觉和个体生命体验的诗作,作品围绕“天地之中”“嵩山”“中秋”等内容表达出对嵩山、对中秋、对中原文化新的情怀、新的意境。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限200行以内。

2.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

3.请作者留好底稿,无论诗歌是否获奖,均不退稿。

4.因抄袭、盗用他人作品等情况产生的著作权纠纷,与本活动无关。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

获奖作者受邀参加“待月嵩山——2015中秋诗会”,并参观游览少林寺景区、中岳庙景区、嵩阳书院景区,观看大型实景演出《禅宗少林·音乐大典》。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

六、公正评选

主办方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学者、诗评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媒体上公示。

七、活动成果

1.参赛优秀作品将在郑州人民广播电台播出,并通过蜻蜓FM广播平台组织全国诗歌爱好者进行朗诵。

2.参赛优秀作品集结成册出版诗集。

3.参加2015年9月末举行的中秋诗会。

八、投稿方式

纸质稿件请寄至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17号,郑州广播大厦513室蜻蜓河南(收),邮编:450000。所有参赛稿件电子版请发至dysszqsh@126.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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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关于“河南记忆”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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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生动再现我省的发展历程,展示“四个河南”建设的新成就,推进我省对外开放和文化交流,河南省档案局、中共河南省委外宣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联合举办“河南记忆摄影展。特面向全社会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征稿内容包括:我省各历史时期发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有意义的人和活动场面;反映近年来我省城乡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示城乡建设的崭新面貌和魅力风采;我省各历史时期的老城镇、老村落、老街道、老作坊等;反映我省的老企业、老学校、老车站等兴衰变化和历史变革;我省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重要人物;反映我省群众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等内容;反映我省民风民俗活动。

本次展览征稿,每人限送10幅作品,组照不超过3组(每组不超过6张)。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具有独立著作权;黑白、彩色不限,拍摄时间不限;投稿作品要求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1MB以内;每幅作品投稿时均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标注图片拍摄时间、地点,并可附一段简短文字说明。本次展览只接受网络投稿。投稿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河南记忆”摄影展投稿)。截稿时间:2015年8月30日。

河南省档案局将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选,评出金质收藏作品一幅、银质收藏作品6幅、铜质收藏作品10幅及优秀作品100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的作者可推荐加入河南省摄影家协会。详情请咨询河南省档案局接收征集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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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第三届“中国梦·青海故事”有奖征文启事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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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运同国运相牵,文脉同国脉相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要求,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经研究,决定由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青海日报社和省作协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国梦·青海故事”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文时间:2017年2月至2017年11月底。

二、征文要求:作品内容要紧紧围绕“中国梦”的主题,从不同侧面真情讲述青海改革开放、时代发展进程中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青海故事,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描绘中国梦。字数在4000字以内。征文要求原创、未公开发表,内容健康、注重文学品质和故事性,见人、见物、见精神。

三、征文体裁:散文、报告文学等纪实性叙述文体。

本次征文仅接受电子邮箱投稿。来稿请寄qhrbqhgs@163.com、346543354@qq.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中国梦·青海故事”有奖征文及作品标题。青海日报《人文周刊》、《青海湖》文学月刊、青海作家网将从征文来稿中择优刊登作品。

征文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作家等评选若干优秀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并举办颁奖活动。

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文明办

青海日报社 青海省作家协会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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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和美潇湘同舟圆梦”主题摄影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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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省政协助力脱贫攻坚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元年,也是市、县政协换届之年,为展示我省各级政协的履职成果、广大政协工作者的履职风采,展示社会各界助力脱贫攻坚的先进经验,展示美丽湖南的人文风光和自然风貌,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全省政协系统的文化生活,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经省政协领导同意,由湖南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指导,湘声报社、湖南省摄影家协会承办“和美潇湘 同舟圆梦”——湖南省政协系统第二届主题摄影赛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政协湖南省委员会研究室

承 办:湘声报社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二、大展主题

和美潇湘 同舟圆梦

三、作品主题

1、脱贫路上:主要反映各级党委政府,政协组织和政协工作者,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以及社会各界脱贫攻坚的成果和经验,特别是省政协“三个一”活动开展以来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

2、圆梦湖南:主要反映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工作者,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为谱写中国梦的湖南篇章而进行的创造性履职实践及其成果。

3、“美丽乡村”:主要记录湖南著名的古村落、古民居或新农村的景、人、事。

4、“潇湘百景”:主要反映省内有一定代表性的自然或人文景观。

四、奖项设置

入选作品120件,颁发证书。

参展者凭以上证书可获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入会加分。

一级收藏 5 件,奖金3000元/件

二级收藏15件,奖金1000元/件

三级收藏25件,奖金600元/件

五、征稿细则

1、本次活动征集的摄影作品形式不限,但作品内容须符合主题要求,且具有一定的思想性与艺术性。且籍贯为湖南或居住在湖南的社会各界人士,自2010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拍摄,且未获得省级以上摄影奖项的作品。

2、大赛一律收取电子稿件,文件投稿至电子邮箱:413380057@qq.com。投稿作品文件名格式为:XXX(姓名)+作品标题;须注明参赛主题类别、作品标题、图片文字说明、作者名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摄影时间、地点等文字内容(通过www.xiangshengbao.com下载参赛报名表填写,参赛报名表文件名格式为:XXX(姓名)+参赛主题)。单幅作品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可将原始图像转换成JPEG格式,压缩比不小于8),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投稿。

3、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五件,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单色)图像不限(单幅和组照统称为“件”。组照须4—12幅为1件)。

4、谢绝电脑合成与暗房特技制作的照片参赛。

六、特别说明

1.承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和入选作品数量作出调整。

2.评委及承办单位员工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3.参赛者必须保证其作品有完整的著作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承担。

4.赛事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及入选作品将在湖南政协新闻网、湘声报微信公众号和湖南省摄影家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5.对于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承、协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

6.凡选送作品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参赛者自负。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产生争议或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和承担一切责任,与承、协办方概无关系。

7.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取消获奖资格,2年内停止参加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主、承、协办的赛事资格。

8.本届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退稿。所有参赛作品在网上投稿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承协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9.活动期间,湘声报社将在报纸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推介部分已征集到的作品,但不作为最终评奖依据。

10.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承办单位。

七、截稿时间

2016年11月15日

八、投稿方式

(一)投稿邮箱: 413380057@qq.com

(二)咨询电话:

0731-84307893 18670713488 (联系人: 吴刚)

0731-84307716 15084814988 (联系人:傅凌)

湘声报社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2016年9月9日

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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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洛阳旅游有奖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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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放眼洛阳旅游,围绕食、住、行、游、购、娱,您尽可谈感悟、吐心声、抒情怀。作品内容或以洛阳景区(点)为依托,以小见大,升华情感,反映洛阳自然美和人文美;或聚焦洛阳旅游从业者,诉说感人故事,反映其敬业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和主流价值观;或追溯上下五千年,思考天地间,讲述“洛阳那些事”;或为洛阳旅游建言献策,对旅游热点发表评论;或寄情山水田园,讴歌生活,引领洛阳旅游新风尚。

为深入贯彻落实洛阳市委、市政府“旅游兴市”战略精神,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洛阳旅游业发展,提升洛阳旅游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国开展“大美洛阳·我讲洛阳旅游故事”美文征集大赛活动。

本次活动由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洛阳市文明办、共青团洛阳市委、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洛阳日报报业集团、洛阳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旨在真实记录洛阳旅游业发展历程,真情讲述河洛大地发生的旅游故事,真切表达中外游客在旅途中的所见所感,力求以优美的语言文字激发群众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的热情,为新时期、新阶段、新形势下洛阳旅游取得更大发展助力添彩。

征文题材以游记、传记、随笔、杂说等为主,要求字数800字至1200字,征集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至7月30日。

放眼洛阳大旅游,围绕食、住、行、游、购、娱,您尽可谈感悟、吐心声、抒情怀。作品内容或以洛阳景区(点)为依托,以小见大,升华情感,反映洛阳自然美和人文美;或聚焦洛阳旅游从业者,诉说感人故事,反映其敬业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和主流价值观;或追溯上下五千年,思考天地间,讲述“洛阳那些事”;或为洛阳旅游建言献策,对旅游热点发表评论;或寄情山水田园,讴歌生活,引领洛阳旅游新风尚。文章要求生动活泼、新鲜有力、喜闻乐见,具有大众性、趣味性,接地气。结合文稿需要,可配发1张至2张图片。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

参赛者可选取以下一种方式投稿,勿多方式传送(作品后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方式一:发送作品至电子邮箱wjlylygs@163.com。

方式二:登录洛阳网或洛阳旅游网点击进入活动页面,上传作品。

方式三:关注洛阳旅游微信公众号(lylvyou63322),回复关键词“投稿”,进入报名页面上传作品。

方式四:将作品邮寄至承办单位:河南省洛阳市开元大道218号《洛阳晚报》副刊部(电话0379-65233690),信封正面左上角标注“旅游征文”。

作品将通过初评和专家复评,最终评出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2名,各奖30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1000元;三等奖20名,各奖500元;优秀奖30名,各奖价值200元的精美旅游纪念品一份。

在征文期间,洛阳网、河图网、洛阳旅游网开设专题页面同步展示优秀作品。《洛阳晚报》副刊和《洛阳旅游》择优刊登部分作品,评选出的优秀美文最终统一结集出版。(旅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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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多彩蓝田醉美玉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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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位于秦岭北麓、灞水之滨。这里水奇秀、风光旖旎;这里积淀深厚、人文荟萃;这里民风淳朴、生态良好。既有钟灵毓秀的王顺山、玉山;又有猿人遗址、水陆庵等众多历史遗存。特别是春暖花开之际,关中环线的玉山、九间房、普化等地绚丽多彩的春景美图,漫山遍野的油菜花、桃花、杏花构成了一幅美不胜收的沁人画卷。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文化与生态的完美结合,造就了蓝田的独特魅力,使蓝田成为广大摄影家和爱好者艺术创作的宝库。为了充分展示美丽蓝田的山水之秀,人文之美,我们近期组织摄影大赛,现提出征稿启事如下:

征集主题:多彩蓝田 醉美玉

主办单位:中共蓝田县委宣传部

蓝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玉山镇政府 九间房镇政府

蓝田县摄影家协会

蓝田县旅游摄影协会

大赛组委会:(略)

大赛评委会:由省市摄影家协会专家评委组成。

媒体支持:蓝田网、蓝田在线网、蓝田宣传微信平台、摄影家协会网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日—4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拍摄地点:关中环线蓝田段、玉山镇、九间房镇、普华镇沿线

参赛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题材不限,参赛作品须是本次活动创作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3、参赛作品数量,每人不得超过10幅。

4、参赛作品请用jp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2MB—5MB以内,并附上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5、大赛一律不收参赛费,大赛所有作品不退稿。

6、对于参赛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媒等方式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7、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准抄袭。

8、禁止本次大赛评委及其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参赛者应保证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并遵守上述所有规定。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5名 奖金各800元;

优秀奖15名 奖金各300元;

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投稿方式:

请参赛者将作品电子文件投送到蓝田县摄影家协会

邮 箱:********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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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六届“梨城地税杯”——“税收与民生”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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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宗旨及目的

为大力弘扬新疆精神,宣传美丽新疆,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摄影艺术形式宣传这一主题,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税收,情系民生”的社会氛围,展示税收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增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深刻理解,全面展示税收带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税收促进民生改善的成果,展示新疆的壮美自然风光和浓郁的民族风情,新疆新闻摄影学会、库尔勒市地方税务局、库尔勒晚报社、库尔勒市总工会、巴州摄影家协会、库尔勒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第六届“梨城地税杯”——“税收与民生”摄影大赛,面向全国广大摄影爱好者征稿

二、大赛主题

税收与民生,风光与民俗。

三、大赛时间

大赛从2014年5月1日起开始作品征集,于2015年4月底截稿,2015年5月下旬公布评选结果。诚挚欢迎全国的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四、大赛规则

(一)参赛作品内容

1、 反映新疆各条战线发展所取得的成就

2、 反映税收在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方面的贡献

3、 反映广大纳税人和税务工作者税收工作者精神风貌

4、反映新疆风土人情、民俗文化、人文、自然景观等。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应紧扣征稿主题,作品创作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拍摄的反映广大纳税人和税务工作者税收工作者精神风貌、自然景观、人文景观、风土民情。拍摄形式、风格不限,鼓励创新。

2、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照4-8幅作品。

3、人文类作品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否则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评选或有关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和证书;风光类作品可进行适当的后期处理(后期创意作品请在参赛表中注明)。

4、投稿数量不限,本次大赛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参赛者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交拍摄的作品,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大于500K,图片长边不小于1024像素,入围后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

5、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姓名”的形式进行命名,并认真填写参赛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随参赛作品一并发至征稿邮箱(xjlcdsbsyds@163.com)。

6、大赛所有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制作、展览等用途,并不再另付稿酬。主办方拥有作品免费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

7、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不小于4M(jpg压缩后)数字文件。前述数字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8、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风光类和纪实类, 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各1名,奖金各5000元;

银奖各2名,奖金各2500元;

铜奖各3名,奖金各1000元;

佳作奖各40名,奖金各300元;

金、银、铜获奖作品及其它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库尔勒晚报》刊登。

咨询电话:0996—2093089,联系人:陈女士,咨询网站:(新疆地税网、新疆巴州摄影家协会网、库尔勒市政府网)

新疆新闻摄影学会

库尔勒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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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首届“博阅书苑杯”网络文学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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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共桦甸市委宣传部主办,桦甸市文广新局、桦甸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桦甸市文联承办,桦甸市博阅书苑协办,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举办桦甸市首届“博阅书苑杯网络文学征文大赛。大赛旨在贯彻落实中央《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围绕“大力发展网络文艺”的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全民阅读”营造书香桦甸的浓厚氛围,引导全市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促进网络文化发展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挖掘优秀文学作品及写作人才,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满足大众文化需求。

据了解,本次征文大赛主题要求展现新时代桦甸新风貌,立意积极,抒发真情实感。提倡以小见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提倡从不同角度反映桦甸的发展与进步;提倡讲述发生在身边的知礼向善、传递正能量的故事;提倡描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凸显家乡之美的文学作品。

参赛要求:1、参赛作品体裁以短篇小说、散文、诗歌为主。小说限5000字以内,散文限2000字以内,组诗限100行以内,单首诗歌不超过50行。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可读性强。2、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严禁一稿多投,在此次大赛结束前,参赛作品不可未经主办方同意在纸质媒体上发表或出版,也不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文学大赛或类似征文活动。一经发现,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3、参赛作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作者资料,包括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此信息将作为作品著作权归属及活动奖励的依据。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作者自负。4、参赛作品系原创首发,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对于大赛的参赛作品,大赛主办方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公益性活动。

此次大赛截至6月30日,参赛文章在“桦甸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率排名前50名选手进入复赛。进入复赛名单在“桦甸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由大赛组委会组成评审组,由评委进行打分,满分百分制,评出获奖选手。获奖名单于2017年7月30日前在“桦甸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奖励价值3000元精美图书;二等奖6名,奖励价值1000元精美图书;三等奖9名,奖励价值500元精美图书;优胜奖20名,奖励价值180元精美图书《读点经典礼盒》。

投稿方式:(一)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2篇。(二)作品为原创,没有在任何公开(包括网络媒体)上发表过的文学作品。(三)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四)参赛作品投稿邮箱:[url=]97558122@qq.com[/url]。(联系人:黄杰堃 电话:66231360)参赛作者需在作品正文前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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