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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优秀作文初中(热门20篇)

导语: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竞争的时代,又是一个合作的时代,竞争,合作,是人类历史前进的动力!小编带来了竞争与合作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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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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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着历史而来,那是他们;无论对于错,终推进了历史的进步,那是他们;终于,完成与没完成的理想交织在一起,共同编著了一副历史名篇。

在历史上,也许没有书中那般虚幻,也许没有书中刻意刻画的人物形象那般鲜明,也许没有吸引眼球的故事,但,是这本书,让我们爱上了历史,看清了历史伟人们的英姿,心中树立的,也许不是站在沙场上的英雄身姿,而是一片片精神,与事迹交织在一起,促人奋进。

看,赤壁上驻足的,那是曹操,满脸的不甘,叹息充斥着他的身躯,也许这使我们先入为主的看法,也许他就认为胜败乃兵家常事,决定不了终究是谁站在胜利的战场上,但他,那令人佩服的军事才能终究成就了一番伟业,有人说他不好,他做的不对,然而,在乱世之中,在混乱的时刻,又有谁分得清对于错,时代的步伐紧紧逼着他们,他也踏上了征程,后人们无法评论一些事情,就如旁观者决定不了比赛的最终结局。征程,那又如何,脚下的路是人家走出来的,旁人便不好随意乱说什么。

刘备,无非就成了这本书的主角,有一个落魄的皇叔一步步开阔出自己的一片领土,他招贤纳士,结识张飞、关羽,拜下诸葛亮。一个个强而有力的帮手被他折服,跟着他,又一起征服天下。无论出身,无论经历,他的故事勉励着我们,以前那又如何,翻盘,只是一念之间,虽然他的武力值没有张飞关羽高,智力没有诸葛亮强,但往往就是他这种人,改变了命运,教会了人们更深刻的道理,而他对于兄弟之情,大下决心,桃园三结义的时候已经体现,而赵子龙就他儿子冲出重重包围的时候,他又将自己的儿子摔下,更体现了他以大局为重,也体现了他对人才的尊重。

书的结尾,往往带有一点悲剧色彩。关羽、张飞、刘备相继去世,而刘备的儿子,阿斗,没有治国才华,俗称扶不起的刘阿斗,令人叹息,诸葛亮在忙碌中死去,三国终又归于曹操之子曹丕手中,而最后不也被司马家族篡权。也许权术的游戏我们不懂,但,多少豪杰在乱世之中玩弄自己的权术,也许这就是历史,带着一点凄惨的回忆录。但这终归使人相信了,也使人敬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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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读书我快乐的初中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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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快乐的事情,读书既可以增加知识,还可以丰富生活。在你读书时不管你是开心还是悲伤,只要你专心致志很快心就会飞往到书里所讲的世界,什么事情都会抛之脑后的。

我以前天天只知道玩,根本不知道读书。可是有一天我彻底改变了我的想法。

这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早上,我从床上爬起来去热妈妈煮好的早点,当我把插头插起来时我突然感到有一股力量很快流过我的身体但是我的手麻了后来我就想这股力量是什么,后来怎么也想不出来我就问妈妈,妈妈说:那是电。我说:为什么我看不见它呢?妈妈说:这我可不知道,你去查查吧。我左翻右翻终于翻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从上面知道了为什么我们看不到电,因为电是光的一种它的速度,我们的肉眼是看不到的所以我们看不到电。

从此以后我有什么都去翻书,从中得到了很多的知识我是越来越喜欢读书。现在我已经读完了《十万个为什么》、《上下五千年》、《安徒生童话》、《鲁宾逊漂流记》、《趣味作文》等等的书,这些书使我得到很多知识,其中我最喜欢《《鲁宾逊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只有多学知识和学会生活的技巧,才能在社会上生活,就算生活有多艰难只要有知识不管什么事情也能做成。

读起这本书时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到了鲁滨逊在小岛上的艰辛,但是鲁滨逊用他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这一切。在我眼里鲁滨逊就是一个英雄,我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智慧、学习他的勇敢和学习他那不屈不挠精神。

是读书让我从一个无知的小孩,变到一个有知识的小学生,是读书让我开阔眼界,知道的更多,是读书教会了我整样做人,是读书带给了我许多乐趣,总之读书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所以我读书,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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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巴金随想录读书笔记初中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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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文如其人,巴金的《随想录》处处透着他耿直与善良的好意,即使是说理,也十分本份诚恳。

七十五岁的老人,经历了劫难,历尽沧桑。这份善良与诚恳,应是早年性格使然。

文章大都写于文革后的七九年,如今又二十八载。今天读来,言辞不免有些老套,绝不能与新生代如韩寒者来比现代感。

惟有真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这正是巴金最善于表达的。

《怀念萧珊》中“看来,我们要分别了。”是七二年巴金夫妇永别的声音。文章配了萧珊的两张照片,分别摄于1936年与1970年。前后巨大的对比是夫妇在那个特殊年代遭遇劫难的最好注脚。

《沙多——吉里》描述了作者重返二十年代留学法国是住过的小镇,校舍依旧,而当年好心的看门人早已作古。旧地重游是很能带来感慨的,何况一隔就是五十年,其间法国人经历了战争,而作者由二十余岁的青年变成劫后余生的老人了。

书中不少的照片显然增添了阅读的趣味。除了萧珊的,值得一提的还有他早年与大哥的合影(1929年)。照片中的大哥袖着手,带着警觉防范的面色,看上去满心不快乐。这种情绪在书中扉页巴金在上海寓所的照片(摄于1979年)表现得尤其突出,这一点即使是善良的巴金也藏不住。

也许这“不快乐”无意中给本书的定了基调。

[巴金随想录读书笔记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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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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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拿起《西游记》来了,这感觉就像是和一位好久没见的朋友谈话似的。再一次读起这本书,我有了新的体会。

这本闻名中外的名著讲述的是孙悟空师徒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孙悟空原本是石头里蹦出的猴子,后来和花果山的猴子们成了兄弟,还成了美猴王。美猴王想让大家长生不老,所以去了仙山古洞寻访佛仙,它找到了菩提老祖,菩提老祖就给它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练得很刻苦,后来回花果山,却又没了武器。几经辗转后,它去了海底龙宫,得到了金箍棒。可这事却惹到了龙王,它最后还被如来佛祖用五指山给压住了,直到唐僧来了才将他从五指山中救出,并一同前往西天去取经。后来又与猪八戒、沙和尚结成师徒四人,共同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我最欣赏的是它勇敢、聪明、坚持不懈的品质。在去往西天的漫漫长路上,孙悟空用它的勇敢的精神与妖魔鬼怪们进行斗争,用它的聪明才智拆穿了一个个妖怪们精心设下的陷阱,用它那坚持不懈的毅力一步一步地向着目标前进。而且,我还认为孙悟空是一个温暖的人。因为在书中,它尽管与师傅徒弟几次发生矛盾,但是最后它总会回到他们身边,不计前嫌继续保护他们的安全。虽然孙悟空不把温暖的话说出口,可是它会把温暖用行动传达到他人心中。

自从读了《西游记》,我就迷上了孙悟空,常常希望自己能像孙悟空一样会七十二变,这样,当别人需要帮助时我就能挺身而出,将有困难的人们救出。我还想学习它那勇敢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就不再害怕了。我真希望自己能成为像孙悟空那样的人啊!

如果你也想体会孙悟空的精彩事儿,那么就请翻开这本厚厚的《西游记》吧,我保证你会像我一样,爱上这本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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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中生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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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昆虫无处不在,比如:知了、蜻蜓、蝴蝶、蚂蚁、毛毛虫、屎壳郎、蟑螂、蜘蛛等等。可能大家不会注意到这些毫不起眼的昆虫,连它们习性、爱吃的食物、捕食的方式都不会注意吧。但是,有一个人不同,那就是----法布尔。他几乎用尽毕生的精力和时间,去观察这些微不足道的昆虫,写成了一部书:《昆虫记》,里面用幽默的语言、生动的方式记载了许多昆虫的习性、捕食的方式、爱吃的食物,与生活的地方。

有一段描写遂蜂的话我至今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的辛勤的工作,每天干的都精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近不能再做母亲了,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着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句话后,我内心受到了强烈的震撼,被那种深深的母爱所震撼,在年轻时,它为了家庭而四处奔波,老了,仍以自己微薄的余力保护着这个家,没有一刻停歇过,但在现实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典型例子,就在我们的身旁,那就是---我们的母亲,她们不也是这样的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但在儿女长大成家后,就没有什么可以帮得上的了,可心中仍充满了母爱,想要以自己的微薄的力量帮助儿女。

这本书的内容与现实生活中的紧紧连接,才知道昆虫的世界与我们的世界有许多相似之处,而细心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却发现了,而且昆虫的许多不为人知事情,所以这本书在科学与文学上都有很大的地位,因此被称为“昆虫的史诗”

法布尔以他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精神去持之以恒地研究与昆虫。

《昆虫记》让我更深层了解昆虫,更让我了解生命,它虽然看似平平淡淡,但蕴含了对生命的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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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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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后,我真的被它震撼了。这本《鲁滨逊漂流记》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历经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于是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鲁滨逊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但这些琐碎的细节却又是鲁滨逊同困境对抗的过程,而且这些困境几乎又是每个人都曾体会过的:黑暗、饥饿、恐惧、孤独。鲁滨逊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他的困境被放大了,对抗困境的时间被拉长了。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中失事的时候,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接受重重的困难的波折,因为我没有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积极自救,因为我没那个能力。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同类的肉开宴会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勇敢地站出来,与他们搏斗,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深深的启示:在今天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我们在学习上不想努力,在生活上追求享受。当然我们用不着像鲁滨逊一样真的去荒岛体验,但显然我们缺乏的不只是独立的意识,更重要的是一种信念,一种勇气,一种追求。我们应该有鲁滨逊的勇敢,不惧怕困难,在绝望中仍然觉得有希望的精神。我们要相信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心。只要每个人心中都有信念,那就一定能克服困难。

生活上,我是个坚强的人,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无能。我在生活中很难遇到困难,即使遇到了,爸爸妈妈总会帮我解决,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意识到家人的关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看着鲁滨逊的经历,我可以想像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会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这使我燃起了对生活的热爱之火,我要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未来不可知的坎坷和困难。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一个英雄能影响无数的人,英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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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中作文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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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读完了《朝夕拾》。《朝花夕拾》全书十篇文章,外加一篇《小引》和一篇《后记》,是鲁迅唯一一本散文集,也是鲁迅回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不同的生活经历的一本散文集,它记载了鲁迅先生的苦与乐。

就像鲁迅小时候和他的保姆阿长,阿长不识文断字,又有些愚昧迷信,甚至连真实姓名都不为人所知,是在是再普通不过。而鲁迅却对她有着亲人一样的心。起初鲁迅也不是很喜欢她,只是因为她做的一件事,改变了鲁迅的看法。鲁迅很喜想读《山海经》这本书,但是他却买不着,没想到阿长却给他买来了,这让他对阿长产生了极大的尊敬和好感。

回忆鲁迅小时候的时代,有着封建社会的思想,也有着革命的风气。书中多数写的是童年往事和自己的亲身经历。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家境很好的度数人家,遭逢社会的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书中写的虽是他个人的生活,却具体生动的凸显了当时中国的风气和社会的形态,如:家庭怎样教育儿童,孩子读什么书,旧的书塾和新的学堂是怎样的,留学日本受到的启示和正直老师对他的慈爱等。

《五猖会》记录了鲁迅儿时要去看五猖会的事。这是个难逢的盛大庙会,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兴奋的不得了。就在他和伙伴们要出发的时候,他的父亲却命令他背书,背不出来就不准去看庙会。一盆冷水把他的兴致全浇灭了,等他背完书,他的伙伴们陪着他高兴的出门了。但是每当鲁迅回忆起这件事情,他都不高兴,他对盒子里的点心,沿途的风景以及五猖会的热闹都不感兴趣了,他只是想不通,为什么父亲偏要他在那个时候背书。

《朝花夕拾》中有着许多鲁迅的童年往事,我非常喜欢。鲁迅的弟弟小时候身体多病,他很喜欢风筝,每当看到天上的风筝,他都可以看上半天。而鲁迅并不喜欢,他认为这是一种极其可笑的事。有一次,他弟弟在做一个风筝,鲁迅发现后,却把这个风筝踩在脚底,他也没看弟弟的表情就生气的走了。到了中年时,鲁迅看到一本书,才知道当年的做法伤害到了弟弟,他才明白,玩是孩子的天性,玩具是孩子的天使。当他再次向弟弟提起这件事时,没想到弟弟却早已忘记,这让鲁迅多少有些内疚。

童年往事是人生中最值得回忆的,它有着酸甜苦辣。鲁迅的童年和每一个人的童年都一样,是个多姿多彩的童年。我在读过文章后有很多感动,童年虽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但是我依然会记得童年之梦,学着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初中作文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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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在读书中成长作文初中作文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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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冰心

冥冥之中,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除了父母的亲情,还有谁能支撑起我的生命?是书,这就是知识铸就的擎天柱,生命中的重要的精神支柱。

读好书

我首次结识书,已年过六岁,对大凡实施早期教育的家庭来说,这的确延误了不少时间,但这并不影响我和书的感情,初次碰到书,首先被吸引的是它那精美的封面。抚摸着封面,细腻,咝啦咝啦,双手像被雨后的飒飒西风轻吻,又像被牛乳沐浴,摸摸纸张,麻酥酥地醉心,第六感觉告诉我说“这是一本好书!”我将注意力集中到内容上去,啊,又是别有一番天地,琴棋书画,真善美、假恶丑是她的精髓,她的真谛都在这儿啊!她使我的行为得到规范,使我的心灵得到洗礼。

这,便是“好书”。

好读书

约摸十一二岁,我体会到要将一本的好书的营养真正分解,“好读”是不可缺少的消化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清晨,手捧《骆驼祥子》仿佛看见祥子拉着车从我身边走过;捧着《鲁迅全集》仿佛在跟鲁迅先生谈心;晚上在灯光下仿佛看见保尔那坚定的背影,是他向我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好书,我的“偶像”,我的“心肝”,我爱读她,无需问为什么。

读书好

好书是诤友——这是我初中体会出来的。

她着实令我获益匪浅。这“益”不仅仅是指成绩优异,视野开阔,能说会道,她更给了我心灵上的慰藉。

好书,打磨我,塑造我,雕琢我,没有她的相伴,即使活到百岁,生命又有何充实的呢?

读书伴我成长,一路上的欢笑与悲伤,是她陪伴我,我爱读书,永远……

[我在读书中成长作文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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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为实现梦想而读书初中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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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一个人要想考取功名,成就一番事业,都必须读书。所以社会一直在进步……

我们小学生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努力学习,多读书。我以前就很不喜欢看书,一有空闲时间就玩游戏,看电视,很少抽出时间来读书,但自从一个课间的时候,我无意间看了一本课外书,渐渐被里面的内容所吸引,觉得非常有趣,于是我就喜欢上了读书,体会到读书的乐趣。现在我读了很多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战争与和平》《复活》……

读书有很多的好处,读书会让我们明白许多道理,读书会让我们获得更多的知识,读书还能扩展我们的视野,让我们学习到了许多从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

"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这句话的来历想必大家都知道吧!这是周总理幼年时说的一句话。他有远大的理想,立志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多么豪迈的的话语啊!最终,他那远大的理想,也成就了他伟大的一生。

我对敬爱的周总理有着无限敬仰之情,对自己的表现感到惭愧,以前只要评上了"三好学生",就向妈妈伸手要奖金,妈妈问我,这就是你读书的目的吗?然而我却不以为然。现在我明白了,读书是为自己而读,不是为了他人,今天的努力是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

祖国,我现在会好好学习,长大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要把你变得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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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作文读书的日子作文

全文共 2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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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日子作文一:读书的日子

遨游在茫茫书海中,享受着读书的乐趣,领略着人类思想的精华,感受着生活的酸甜苦辣。从书中,我看到外面的精彩世界,好美哟!

小时候,我看见爷爷拿着一本书在看,便觉得挺有意思的,也学着爷爷的样子拿起一本书乱翻起来。爷爷见我对书兴趣甚浓,就给我买回了几本画报。我立刻就被上面栩栩如生的动画人物吸引住了,而且像磁石一样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从此,这些画报成了我童年生活中的一个充满阳光的乐园。她伴随着我慢慢成长,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些画报再也满足不了我求知的欲望。于是,我便从学校图书室里借书回家看。我上学时在路上看,吃饭时在家里看;睡觉时在床上看。有时妈妈喊我几遍,我也充耳不闻,真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妈妈见我被书迷成这样,便嗔怪我说:“只顾看书,饭也不用吃了,真是个‘书迷’”。我听了不以为然:“书迷”就“书迷”呗,管它呢!反正在书中,我也不愁找不到吃饭的地方,因为我有了充足的精神食粮,何乐而不为呢?

到了初中,我的课外阅读时间被妈妈无情的剥夺了。但是,我依然酷爱看书。我常常躲着妈妈偷偷看,因为我对读书的追求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我会捧着《三国演义》,去领略那硝烟弥漫的古战场上的“火药味”,我会抱着安徒生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坐到天明。我读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生命的意义》后,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噢,读书的日子,好快乐、好充实。

俗话说“秀才不出门,就知天下事”。从书中我了解到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知道了世界四大奇观,结识了许多有识之士。这就是我读书的“报酬”,虽不很华贵,但很丰厚。

我就像一叶小小的扁舟,在波涛汹涌的书海中遨游,时时鼓起希望的风帆,驶向知识的彼岸。我像一只雏鹰,等待着羽毛丰满的那一天,飞向成功的殿堂。读书的日子里,我虽经坎坷,却能向知识的彼岸驶去,向成功的殿堂飞去,成了老师同学喜欢的“文学新人……”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的日子,每天都是充满阳光的,每天都是充满欢乐的。读书的日子,真好!

读书的日子作文二:读书的日子

我是个书虫,因此,谈到读书,我简直有千言万语想要倾诉,我完全可以说上几天几夜,甚至写成一本小说。显然,把这一切都写到这篇作文中是不现实的,所以,我只想谈谈那读书的日子。

犹记得读人生第一部巨著《三国演义》的情景,那是我八岁的时候。那时我虽小,但也识得不少汉字了,于是妈妈便让我看《三国演义》,同时也可以丰富知识,陶冶情操嘛!

说真的,当时我一看见那本厚书就腿软了,心想:这真是一个艰苦、漫长的历程。不料,事实与我的想象完全相反,当我一翻开书,就完全被书中那精彩的故事吸引住了。我做完作业就看,躺着看,坐着看,连上厕所的一点时间也不放过,真是“走火入魔”呀!现在想起来真是发笑,当然,因为一些不正确的读书姿势,我也付出了代价:戴上了眼镜。

读书的日子,心总是随着书在动,曹操杀吕伯奢那一个片断,让我恨不得操起菜刀把曹操砍死,阚泽献降书差点被斩,让我紧张了好一阵子,尤其是《赤壁之战》,让我似乎看到了曹营火光冲天的情景,我时而一跃而起,时而拿着一杆“银枪”杀敌,仿佛自己就生活在那个时期,就在战场上厮杀似的。

当然,书中也有我不愿意看到的场景:如《华容道》、《走麦城》和《白帝城托孤》就是三个典型的片断。其实,最让我伤心的也是唯一让我流泪的是《葫芦谷司马懿脱险,五丈原诸葛亮长眠》,读完这一章,我不禁仰天长叹:苍天啊苍天,你为什么下那一场大雨,让司马懿死里逃生,却让诸葛亮长眠于九泉之下呢?虽然我悲痛不已,但历史如此,我也只能扼腕叹息了!

自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又陆续读了许多名著,如《水浒传》、《格列佛游记》等等,每次读书,我都觉得整个身心都融化在书中了,我与主人公同欢喜,共悲哀。读一本书仿佛就是一段奇妙的旅程,让我兴奋不已。

读书的日子作文三:读书的日子

在上三年级前,每天总会坐在大榕树树阴下,读杨红樱写的校园小说.可是,三年级之后,作业和学习的时间多了,所以看书的时间也少了.但是,读杨红樱阿姨的小说仍是我无法割舍的爱好.

一次体育课上,我偶然找回了以前那种悠闲读书的时光.那节课,我们跑完操场,便做自由活动.我拿起杨红樱阿姨的《能味出孩子味的乌龟》,寻找着看书的好地方.

一阵风把我的目光带向了田园乐的榕树阴下,我怀念起以前那悠闲的日子.于是,便很快吹去灰尘,坐了下来,打开了书的大门.

杨红樱阿姨写的书,似乎有一条秘密通道,把我带进了书本中.读了龟背上那译出来的甲骨文,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以前我们拥有美好的时光,而现在,只剩下回忆和怀念.因为,大人们以爱的名义,强迫我们看没有儿童色彩的文字,使我们失去了读他们所谓的”闲书”的时光.

末了,书中的乌龟在我的心中,似乎有了他的地方,就一定有真正的孩子,一定有每天可以自由读书的孩子.哎,书看完了,我的心似乎还在是书中.

啊,真怀念悠闲读书的日子呀!

读书的日子作文四:读书的日子

偶尔站到书橱前,一本本看过去,那些亲切的书,经过日光触摸的痕迹,仿佛也有了记忆。这一本或者那一本,当年看它时的状态、季节、心情还能想起。

每个人都有读书的最佳黄金时期。除了求学阶段,我的读书黄金期是在孩子幼年的时候。每个孩子都喜欢听父母讲故事,因为要给孩子讲故事,买儿童读物成了爸妈的头大的事。

我听的第一个故事是妈妈给我讲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刚听过,我从母亲的声音中听出小女孩的哀的心情和痛苦的生活。

我渐渐地迷上了曹文轩的小说经典,如:《草房子》、《山羊不吃天堂草》,小说里唯美的感伤情愫曾深深吸引过我。老师让我们少看一些他的作品,但我知道《草房子》一定是他人生中见到的第一颗珍珠。

买过两年王艳娥的《林肯的故事》王艳娥的小说充满一股力量,人物类的小说更为我青睐。我还喜欢他的很多人物传记。

岁月匆匆,如指间流沙。那些读过的书新朋友来了,老朋友一样散发着熟悉的气息。

渐渐的我学会了拼音,开始看了注意版的《小猪唏哩咕噜》。就这样我走上阅读之路。

[【初中作文】读书的日子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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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爱上读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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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爱上了读书。记得莎士比亚说过:“生活中没有书,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而我就是在读书中渐渐成长起来的。

在我的书架上,书的品种琳琅满目:文学作品、百科全书、工具书、作文书、手工书等……

读书使我快乐,但也常常惧怕。用“废寝忘食”来形容,那是有过之而无不极。吃饭时看、睡觉前要看。倘若哪天不看书,我就睡不着,我已到了“无书不能眠”的地步。可有时完成了学校作业,还要写补习班的作业,睡觉快到11点了,几乎没时间看书。那难道就不看啦?当然不行!于是我就对妈妈赔着笑脸,说尽好话,向妈妈要时间,哪怕是5分钟我都会不亦乐乎!可时间如箭,一晃而过。正当我沉迷书中不能自拔时,妈妈一出现就发出“最后通碟”。怎么办呢?只有“缓兵之计”,表面答应她马上睡觉。但她一转身,我就悄悄开启床边小夜灯,借助微弱的光继续遨游书海。由于夜深人静,妈妈房间有一点动静,我就像“惊弓之鸟”,害怕妈妈发现。我终于体会到了林海音那种窃读的滋味。

当读书成为习惯时,上厕所坐在马桶上读书,已成为“家常便饭。”虽然,我知道这样对身体没有好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求知若渴的欲望,无法抵挡书的诱惑。

读书能励志。当我看完《鲁滨逊漂流记》时,我对鲁滨逊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为实现自己的梦想,历经无数困难险阻,但都抱着坚定的信念,以顽强的信念乐观的精神,克服一切最终回到家乡。我如果能像他那样,成功还会遥远吗?

读书让我明白感恩。二叔送给我一套《三毛流浪记》,我足足看了两遍。他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吃得饱、穿的暖,有人疼爱,又能上学,我应该珍惜这一切,感恩有一个安定的环境,感恩身边的人。

读书能增长知识,扩展视野。我一共有三套百科全书从《动植物的秘密》到《环游世界》再到《探索宇宙自然》为我解开一个又一个谜团。使我从“无知”到“有知”。

读书的好处当然还有好多。但我都是为自己兴趣而读。因为我觉得那是一种享受。如果,你是为消磨时光而读书,那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读书技巧也很多。你要会读书,不能读“死书”。书里的内容五花八门,你要过滤对自己有用的信息,找到知识精华,灵活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才算把书读“活。”

读书是一架梯子,它能让我看得高、看得远。书籍是良师益友,在我前进的路上,就是我的指路明灯,你说,我有什么理由不爱上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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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浅谈读书初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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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老人与海》这本书,感觉真挺不错的,真是名不虚传。

文章篇幅虽然不长,却写得恰当好处。描写老人去打鱼的状态以及心理,对话也是不少。尤其是圣地亚哥与鲨鱼搏斗的时候,看的我惊心动魄。结尾也非常精彩,看完整篇文章还回味无穷,文中的字与句还浮现在我的脑海中,真是没读够啊!

书真是个好东西。你高兴时,它能让你更愉快;你伤心时,它能让你喜笑颜开;你气愤时,它能让你心平气和。反正不论什么心情,什么地点,什么情况,你都可以捧上一本书,悉心阅读。如果有时间,在夕阳微垂的午后,品味一本好书,品味一泓清茶,那是何等惬意呀!

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件事,每逢周末完成作业后,总喜欢看一本喜欢的书,橘黄色的夕阳映在书页上,又显着窗外的影,斑斑驳驳,像夏日的阳光透过树叶儿的间隙掩映在地上。每当看到那柔软细腻的文字,总能拨动我的心弦,弹出一段又一段悦耳的乐章。

到感伤之处,总会掉下几颗泛着光的泪珠,像一块石头扔在水面上,激起阵阵涟漪。有没有尝过偷偷看书的滋味?晚上,还没完成作业,看着书桌上彩色封面的课外书,总是经不住诱惑。每次都会偷偷拿起书,悄悄地翻到那页,开始埋头读起来,还时不时的看看门口,看老爸老妈有没有过来。有时候客厅响起一丁点的声音,都会手忙脚乱的把书合上,赶紧放在桌子上,其实只是动了下拖鞋而已。虽然这样读不怎么有意境,但其中的乐趣可是不可言喻的。

希望每个人都多读书,其实每天花上半个小时看书也不会让你耽误什么大事。只是当你快睡觉了,拿起床头书读上两页。待你眼皮开始打架了,那就该睡了。尤其是对同学们,每天用看电视的半小时读两页书,比什么不强。

关键呢,是这种习惯,而不是到底看什么书、看多久了。你要是喜欢看校园小说,那就看,相信不久你也会喜欢上名着的。就那我做个比喻吧,我就喜欢看恐怖小说,尤其是盗墓的,看的也不少了,反倒是觉得这种书大同小异,便开始接触名着。一开始也觉得读不懂、没意思,就如我开始提到的《老人与海》,但是书啊,是越读越上瘾的,慢慢的,你一定会喜欢上名着的。

[浅谈读书初中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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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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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非常熟悉《西游记》吧,里面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不但能七十二变,还有火眼金睛,能看出常人肉眼所看不到的妖怪真身。一路上,他打死的妖怪最多。四人之所以能取到真经,大部分都是他的功劳。

然而猪八戒的可爱、贪吃,也令我对他有了好印象,他虽然贪吃,可是心地善良,一路上也没有丢下师傅独自离开,而且还会向别人要斋饭给师傅吃,虽说本领不强,但我认为他能在取经路上给大家带来快乐。

对于唐僧这个人物,我却不怎么喜欢,因为孙悟空凭借火眼金睛看到的妖怪,唐僧却只看表面现象,差点把这个好徒弟丢了。

我一直都很喜欢读《西游记》,因为它教会我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毅力,无论有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坚持到最后就会有好的结果。

寒假,我又重温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已经读过几次,但总是百读不厌。

《西游记》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不远万里、历经劫难,去到西天求取真经的故事。在取经的途中,他们经历了凡人和仙人给他们“制造”的九九八十一难,但是唐僧一直非常坚定,即使就要丢掉了性命,也始终秉持他心中的信念,最后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在这个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们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现在我是一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困难,如果有了难题就去回避,那永远也学习不到真正的知识,只有克服困难、勇往直前,我才能学好基础知识;等我以后走进社会,就更应该发扬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不在困难面前低头,积极地想办法战胜困难,才能让自己不断进步,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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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趣的读书生活初中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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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中有很多有趣的事,可读书的趣事最多。就请看下面的几个镜头吧: 镜头一:我在书房看书,书名叫《笑猫日记》,里面的故事既感人又好笑,使我看得如醉如痴,妈妈把中午饭都做好了,我还在那里看着《笑猫日记》。妈妈喊我喊的嗓子都快哑了,可我却没有听见一丝声音。

妈妈急了,扯开喉咙又大叫了一声,我这才听见,赶紧说:“马上就去。”可饭菜都凉了,我还没有下去。妈妈生气了,闯进了书房,硬把我从书的乐园中给揪了出来。不过,一到饭桌上,我还是边看边吃,不一会又沉浸在书中了。啊!不好,把菜水洒到书上了,看来只能放弃书本先吃饭了。 镜头二:我在放学的途中路过一家书店,本想快点回家,可那些书就像磁石一样,让我不由自主走进了书店。一进书店,我就开始搜索目标,找到了,是《漂来的狗》。

我拿起这本书,坐在地上,开始津津有味地吃“营养大餐”,补充自己的大脑知识存量。不知不觉,我一直“充”到了晚上,月亮高挂,家里人四处找我,急得就差要报警了。我一回去,狂风暴雨立即扑面而来,还让我立下保证书,放学后必须立即回家,若是不从,罚刷碗一个月。从此以后我就不敢再看那么长时间了。 镜头三:有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逛街,我正好买了一本书,我一边走一边看书,看着看着脚步就慢了下来,不知不觉走到了车行道上,左面飞来一辆车,眼看就要撞上了,司机立刻紧急刹车才避过了此难,那刺耳的刹车声把我惊醒了,我抬头一看我和车头仅剩两分米远,好险啊!幸亏是有惊无险,妈妈在旁边早就吓傻了。

以后打死我也不在马路上看书了。 这才是我读书生活的序幕,以后的读书生活还会更有趣,更漫长。

[有趣的读书生活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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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重返狼群》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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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妈”教子

您会爱吗?会爱您的孩子吗?

我知道您的答案是肯定的,希望文末的您也能骄傲的说:“我会爱。”

“狼妈”薇漪带回小狼时,第一次是用奶瓶给小狼喂食鲜奶的。结果,奶嘴被小狼生生咬断,奶瓶也摔碎了。凶猛如狼,岂会如此斯文饮食,薇漪想到老牧民曾说过,哺乳的母狼没有一个乳房是完好无损的。

这份坚持,这份忍耐,如果不是无私的爱还能做何解释?这一点,每个亲身哺乳的准妈妈都有体会。我亦曾,亲眼目睹,一朋友的小孩一口吮吸的那朋友瞬间满眼泪水打转。这个时候,每个妈妈都会爱,每一份爱都伟大。

小狼稍长点时,有次“狼妈”把小狼单独留在了家中。结果,回来打开房门的瞬间,惊呆了:

【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压脚线被抠了出来,阳台上的植物成了残枝败叶,卫生间的卷纸被拖出来老长……洗衣机、电冰箱的电线被咬断了……写字台上全是狼爪印,蜂蜜罐倒翻,滚在桌边上,一罐蜂蜜所剩无几……】

面对四仰八叉的挺着大肚子在沙发上睡着安稳觉的小狼,“狼妈”无奈又溺宠的摇摇头,然后埋头整理。整理之后,已是深夜,精疲力尽,却还是费心的为格林准备着可口的爱之晚餐。

这样的事情,很多准妈妈都有经历。她们闪着圣洁之光的母性,指引着她们会有和“狼妈”如初一辙的做法。这时候,爱是天性,这份爱是那么的顺其自然而让人愉悦。

终于,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一天天的长大。它能见到的活物,只有“狼妈”这个人,它狼的天性是它永远只忠于强者,攻于弱者。所以,它露出了锋利的爪牙,选择攻击这个救她、养它的母亲。“狼妈”是怎么做的呢?她知道这是狼的天性,她要让它成为狼,就不能用人性来要求狼性。所以,她没有骂它是白眼狼,没有剪掉它锋利的爪牙,而是把自己逼的像个正真的母狼一样,去战斗,去争夺,她狠狠的咬住狼的嘴筒,咬的一嘴狼毛,却也引得了这个狼子的俯首帖耳。

您呢?可曾想到您处于叛逆期的孩子。当您的孩子,第一次挑战您作为父亲或者母亲的家长权威时,您是火冒三丈,训斥打骂,口口声声念着:“竖子无礼”呢?还是冷静的分析、学习,在知道这是孩子成长的必经阶段时,耐心的开导,用心的等待呢?

有多少的父母,打着家教的幌子逃避着自己懒惰的事实。他们可以用心的教会牙牙学语的孩子喊出并不怎么真切的“爸爸”、“妈妈”,却无法接受孩子成长中的必经阶段。只因为,前一种爱,自然、轻松而不需要习得。后一种爱,却需要克服懒惰去学习,去摸索。

当“狼母”发现,小狼已经迫切到了需要交流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唤子的“呜呜声”已经不能再满足小狼了。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就让他顺其自然吧,活着已经很难得了。我想我会这样想,也会这样做的。可“狼妈”不啊,她找来狼谷狼山的现场录音,结合自己的已有知识比照分析,再反复的听,反复的学,反复的练习、实践,直到她这个人“狼妈”发出的狼嚎与音频曲线几乎一致。意料之中的,她的狼子骄傲的发出了第一声正真的狼嚎。

您呢?当每一次看着孩子极低的测试成绩,您是怎么做的呢?训斥、打骂、抱怨?还是无奈的拉着脸,叹口气,已不自知的语言暴力道:“你就这个能耐了。”或者,虚伪的无所谓的笑笑,说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没事,下次一定能考好。”又或者,拿出一塌钱,立马风风火火的去给孩子报各种辅导班呢?这些都太容易去做了,因为多么顺其自然,合乎本性啊。

如果一个弱女子,能教会一只狼发出标准的狼嚎。那么您,又怎么好意思说自己不能帮助同为人的孩子提高一门成绩呢?你可曾,仔细翻翻孩子的课本,而不是以已经忘了,不会了来搪塞呢?你可曾,有认真看过孩子的试卷,仔细引导着孩子分析每一处的失分点呢?你可曾,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耐心的听孩子分析自己失败的原因?你又可曾,为了孩子,愿放下你手中的手机,放弃你无用的社交,陪着她重新温习一遍自己已快要忘完的功课呢?

这些可曾,您多半没有吧,因为您总有无数的理由来反驳每一个可曾。比如,您需要赚钱,您没有时间,您没有那个能力那个精力;又比如,您认为您的钱大可以让辅导班的老师来为您工作,您以为分析试卷那种事都该是学校老师的职责。可您是否想过,您的一个孩子您都可以找到这么多不去努力,逃避懒惰的原因,管着五六十甚至更多孩子的老师会不会找到更多的原因呢?

当小狼的身体急速增长,“嗷呜———喔——呜—”的狼嚎夜夜在城市的上空响起时,“狼妈”的眉头再次皱紧。她知道,那个始终藏在心里的问题必须得面对了,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已经无处安放狼自由的灵魂,她必须得选择了。她找了动物保护组织,我们偌大的中国居然没有野狼救助和保护区,小狼要得到保护,必须漂洋过海送往英国;她去了动物园,刻当她看到那只被圈禁在小小牢笼中的老狼,一刻不停的在狼牢中跑着狼圈,厚重的玻璃上全是它的抓痕时,老狼悲哀、绝望、身不如死的眼神狠狠的刺痛了她的心,狼身可囚,狼心难困。她绝对不能懒惰的,将小狼送进这个集中营而一了百了。所以,她选择了那条最艰难的路,第三次迁徙:带小狼重归故土,助小狼重返狼群

您呢?当孩子提心吊胆又小心翼翼的告诉您,自己无法适应所在的班级,所在的学校时,您是怎么做的呢?无所谓的一番无用的安慰,道之:“适应,你要适应环境,适应了就好了”呢?还是,认真的聆听孩子的内心,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再去学校拜访孩子的老师,咨询孩子的同学,考察孩子所处的环境,然后再做出最正确最适合孩子发展的决定呢?

我们总说适应,可如果让一匹狼来适应人的生活,不说根本就适应不了,就算真的适应了,狼也已经不再是狼。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狼和藏獒这对天敌,总算是能和平共处了。茫茫草原,小狼再也不孤独。但这世间最大的问题,就是总会有层出不穷的问题。

不久之后,“狼妈”悲哀的发现,本已能够娴熟捕食鼠兔的小狼,居然突然捉不到鼠兔了。原来,小狼生活在藏獒群中,耳濡目染的都是狗的行为习性。在捕食的关键时刻,本应屏住呼吸,禁声突袭之时,小狼却模仿着狗的做法,威慑骂阵,虚张声势,竖起狼毛大吼一声:“花”(狗叫声)。这哪里是捕食,根本就是报警嘛。

“狼妈”再次心情沉重的考虑到小狼的未来。她意识到:

养在獒群的小狼对自己的身份定位是模糊的,狼具有天才的学习和适应模仿的本领,小狼学了,却学歪了,适应了,但适应的不是它该面对的环境。现在,陪它脱离人群脱离獒群,进入严酷的草原,共同承担生存的压力,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已经迫在眉睫。

于是,强悍的“狼妈”再次选择了危险重重的一条路“孤身携子投狼群。”这是“狼妈”的第四次迁徙——荒无人烟的严寒草原。

您呢?想到什么了呢?您的孩子是否也曾在接受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身边聚集了很多不被您看好的狐朋狗友,沾染了很多抽烟、酗酒、沉迷网游的不良习惯呢?您又是怎么做的呢?是粗暴简单的暴力镇压呢,还是如“狼妈”一样透彻的分析问题,直面问题,刨根问底后再陪着孩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古有孟母三迁,今有“狼妈”四迁,您可会,为了您孩子的优秀和未来而选择一迁吗?

鸟儿翅膀硬了,总要离巢。小狼长成了大狼,也要回归狼群。一路走来,“狼妈”携带着小狼躲父母、躲车辆、躲警察;离开小屋,离开天台,离开城市,离开人群;一起学习狼嚎,学习捕食,学习适应大自然优胜劣汰;更是一起忍冻挨饿,忍受病痛和环境的各种考验。要说不舍,“狼妈”最是不舍放小狼离去,要说不舍,小狼最是不舍离去“狼妈”。

然而,“狼妈”是这样说的:

“舍不得也要舍……狼不是宠物,人的陪伴绝不能取代它真正的同类,而且狼有自然交给它的使命……只要它能活的快乐,我有什么舍不得。”

这一段,我读哭了,看的是别人的故事,哭的是自己的心酸。

我知道,有很多如我这个年纪的同龄人读到这里,都会哭的。曾几何时,我们也如长大的小狼一样,梦想在自由的原野驰骋,可总有无数的舍不得,无数的各种道德框架,无数的人伦孝义,无数的哭泣,无数的恐吓,无数的示弱死死的将我们缠绕。直到,我们再也喘不过气;直到,我们疲惫的收起那颗自由的心,收起已经准备远行的脚步。然后,心知肚明的,以爱的名义圈禁自己的快乐,恰如离去又返回的小狼一样,收起锋利的爪牙,将自己的头颅摆正,等待爱的项圈来禁锢。只是,小狼“格林”多么幸运,她的“狼妈”最后还是忍痛割爱,收起了那已爱的名义编制的铁链,而给了它更无私的爱——自由。即使,一转身已是思念成灾;即使,一转身已知是永别。

您呢?但愿,您在孩子需要展翅翱翔的时候,能不以爱的枷锁,使他负重前行;能不已爱的美名,冠名自己的懒惰。

已是文末,您,还能骄傲的说“我会爱”吗?您,可也是,爱着爱着,就懒了呢?愿您不是,愿所有的父母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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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中读书笔记小王子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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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古往今来人们开始探索,都应起源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人们要通过探索来发现世界,来活的更精彩,就像“小王子”一样。

世上总有很多新鲜事,有的是你没有机会见到的,有的是你从来不敢想象的,而每一个人都要有发现新鲜事的勇气和一颗好奇与探索的心。

“小王子”是一位驴友,他是一位外星人,从一颗星球飞到另一颗星球,他渴望离开他的小行星去发现,去探索。

他在他的旅途中经过了6个小行星,遇到了骄傲自大的国王;遇到了无所事事的酒鬼;遇到了忙得不可开交的生意人;遇到了讨厌职业却忠于职守的点灯人:遇到了顽固的地理学家。这些人每个都不相似,但都是一种被世俗磨掉突兀棱角的“正常人”,他们都过着十分庸常的生活,这种生活无聊乏味。“小王子”想拼命挣脱,活的精彩,本以为飞离了自己的星球就可以摆脱,其实不然,书中其他主人公都仍存在这种平乏的生活理念,就拿点灯人来说,他的行星一昼夜只有一分钟所以他一分钟就要点一次灯,他的生命就浪费在这一开一关上了,这样的生活难道不是平庸的吗?在生活中,我们不可以机械的生活,

加缪说:“有时候人们需要过一段背井离乡的日子”,“小王子”通过旅行让自己见世面,增长知识,在这段时间里,他摆脱了平常生活一反日常生活中固定机械的模式,生活慢慢变得不同,同时也变得精彩。

人生只有一次,平平淡淡是一生,绚丽精彩也是一生。有些人会选择风平浪静,但是浅水中没有大鱼,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要想活的精彩必须要努力去探索,去发现。读了小王子让我知道了如何活的精彩,让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这让我一生受益,它无时不刻的提醒着我人生不要平平坦坦,要绚丽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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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羊脂球》读后感_读书心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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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与低贱同在,可真正低贱的究竟是谁呢?

伊丽莎白·鲁塞,绰号羊脂球,出身卑微,因自己的工作而被视为不贞、肮脏之人,遭人唾弃,可她却有着比常人更为伟大的爱国精神,她或许并不能为国家做些什么大事,但她至少有一颗实实在在的爱国心,而不是虚伪的把爱国义务挂在嘴边让别人赞扬!

贵族、政客、商人、修女等所谓高贵者,在现实面前,是那么的肮脏。在他们眼中的不贞之人,在他们饥饿时,落魄时,遇难时为他们做了更多的贡献。在他们讥讽的,嫌恶的,嘲笑的眼光下,羊脂球尽管蜷缩在阴暗的角落,可她周身边闪现的光芒使得她更显高贵!她在为这些所谓的高贵的人做出了那么多,原以为会换来其他人真正尊敬的眼光,可一心想要和平相处的羊脂球在做了那么多后,换来的是什么?是一群吃人不吐骨痛的狼更为凶残的掠夺和假正经的愤然!

这群自凛为上流社会的人,在羊脂球解决了他们的饥寒后,在解救了他们的困境后,所付出的只是更令人胆战心寒的掠取!这是一群什么人?牲口?不,在任何人遇到这种状况时,或许这样选择也是迫不得已。真正令人觉得悲哀的却是在普鲁士军官要求同羊脂球过夜,而羊脂球的严辞拒绝时,那样一群似狼的人啊,为了自己能够安全离境,不惜用尽一切代价,施展各种伎俩迫使羊脂球就范,以为大家解围。这群悲哀的人啊!

“高贵”的伯爵夫人啊,瞧!您不正握着您眼中卑贱的“姑娘”的手吗?哦哦,您是在向她道谢?那为何不收回您眼中的轻蔑?为何要伸出手露出原本遮盖的严严实实的闪亮珠宝?这不就是轻蔑?

亲爱的羊脂球,为何要哭泣?你是真正高贵的人,只有你配得上自天际飘下的纯白的雪。不要躲在角落,你的人生应是站在最高的舞台,向下睥睨那一群真正卑贱的人!伊丽莎白,多好的名字啊!

真正的人,在角落里低泣,呜咽、而那一群狼就在一旁张牙舞爪,夺走了她的一切,他们是比敌人更恐怖的存在,这群狼又活得到多久呢?

伪善之人永远只会同动物在一起,不!这样也是侮辱了动物的存在!

这就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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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乡村各有千秋初中作文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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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天星斗,广阔的草地上只有我,一边细数星星,一边呼吸这清新的空气,这时,一阵微风轻掠碰触,我宛若置身云端,轻飘飘不知所止。自在极了!这种好心情使我兴起“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念头,多想分享给我的朋友们!拿起手机,拨出电话,回应我的讯号格数依然呈现暗灰色!我从天堂跌落,突然我回到现实,所谓智 慧型,在不毛之地也无用武之处!回过头,望着我的满天星斗,广阔的草原──只──有──我!

满街人群,比肩继踵在车水马龙的街头,人人戴着口罩,因为一条回家的路,吸入的不是空气,更多的是废气加油烟;听到的不是声音,更多是嘈杂与噪音。一踏入家门,像是在都市丛林野战后一般,终于紧绷心情得到释放。虽然放心多了,不过不知为何,扑鼻过来的却是隔壁家的炒菜香,我闻到了隔壁今天的调味:大蒜、葱、辣椒……,近在咫尺,没有半点隐私,才嘀咕几句,楼上传来脚步声、移动桌椅声,气急败坏,想在网络上跟好友抱怨个几句,念头才不到几秒钟,双手已经在 键盘上游移,目光集中在网上讯息对话。方便极了!心中赞叹着网络的便利,但也一边吸取着五味杂陈的空气、听着万声齐响的杂音。

清新的空气、悠闲的生活、美好的风景;现代化的交通、高楼林立的街道、便利的商店,都市与乡村各有千秋。科技的发达让都市变得天涯若比邻,而在都市中找到工作的机会也比较大,物质享受从不缺乏,真的是“什么都有,什么都卖,什么都不奇怪”。相反的,好的东西也会有坏的效应,载舟覆舟是不变的道理。随着竞争比较,人情尔虞我诈,压力接踵而至,原本只是为了享有便利、寻找工作机会的人们,基本糊口的目地,反而使“人心”存活下来很难!厌倦了面具,回归乡村的人们,在大自然的洗礼下,找回本心,但却必须为生活努力:山明水秀变成地方偏僻,自然风光不如交通发达,悠闲自在其实是寂寞无聊,就算这些都克服了,医 疗、教育仍远远影响乡村的居住欲望。在这两者中,假如只能择一,我还是偏于都市,毕竟许多享受是现代人摆脱不了,已变成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了,要回去?很难!我想这是大多数年轻人的心声。

其实都市与乡村,两者都很好,也各有不足之处,只是在一个定点住久了,离开后,也还是会想回归。很多住在都市的人们都向往着乡村的恬淡与宁静,其中包含我,虽说非常享受乡村的恬静,但要我一辈子过着这般的生活,似乎也满足不了那蠢蠢欲动的野心,我还是想要回到都市,便利的生活是我想要的方向。都市虽有不好的地方,我却希望能靠自己的力量,在繁忙的生活中,建立一个我想要的环境,在我心中添补那微小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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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的收获初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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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读书收获

以前,我只知道埋头读书,却不知道为何而读书。现在我长大了,逐渐懂得了读书的乐趣。

高尔基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说得多好呀!读书会让我们的脑袋变得灵活,变得丰富。书像一位好老师,教我们怎样做人,怎样炼出一颗比钢铁都强悍的心。

我看的一些书都让我入迷,比如:《一千零一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名人趣事二百篇》、《随你问》......每当读完这些书,虽然我人在家里,但心早已飞向宇宙,去探索宇宙的奥妙;早已奔向童话王国,去领略那儿的神奇;早已登上月球,跨越时空隧道,奔向美好未来。

总之,我所到之处,都充满乐趣、充满真理、充满正义、充满智慧......我也因此变得聪明而勇敢。

哦!我感谢书,感谢书给我的一切!

二:读书的收获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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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中生读书笔记傅雷家书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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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夫妇不愧为中国父母的典范,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两个孩子……”究竟是哪一股力量推动傅雷写下万字家书?我想是父亲对孩子的关爱吧。不错,如果没有他的苦心指点,对大儿子的应材施教,那也就不会有如今让中国引以自豪的钢琴巨星。

子承父业是中国旧社会有史以来的规矩,傅雷明明可以逼迫傅聪做翻译,然而他不仅没有让傅聪继承他业,反而对儿子的音乐前途甚为重视。在他留学波兰,英国时,他不管自己身体的衰竭,同样废寝忘食的写信指点傅聪去拜访某一位音乐家,以及去参观博物馆。

甚至连傅聪欣赏的每一个音乐会,他都会从钢琴家到曲子做一番详细的评论,就连演奏家的小小动作,他都会为此引出相当于一封信的篇幅的讨论。傅雷不仅是儿子的良师益友,更是以一个令人啧啧称赞的好父亲的形象留在世人心中的。

在傅聪出国的十二年间,他一共写就了两百三十五封信,平均十八天就写一封,其频率也算高的。更令人敬佩的是,傅雷在书中精选的一百三十二封信中,每一封信对自己以及家中的事都是草草了之,而对傅聪及家庭却无微不至,特别是对待傅聪的健康问题,几乎有十来封信中提到让傅聪出去多接近大自然,简直不厌其烦,我想这也就是父爱的力量吧。

在傅雷身上,不仅能看到伟大的父爱。在1957至1958年间,傅雷被划上了右派分子,且已被捕入狱。为了不影响傅聪留学时的心情,傅雷夫妇始终不告诉儿子实情。单单从这一件事中就不难发现傅雷还具有强烈的“舍小家,为大家”的民族精神。

如果他告诉傅聪事实,那么傅聪的心情一定会有波动,也就不能把全部的心思投入到学习,如此将来甚至可能会影响事业,辜负国人的期望。在傅聪看来,父亲说的这些话只是唠叨,乃至当成耳旁风。

俗话说得好“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我看来,傅雷说的句句是珍言。比如他建议的理财方法:把每一天的开销记录下,月底统计对账,到年底在对账,然后制定出一个新的预算。这种方案不只可以减少比必要的开支,更能提高对未来的规划能力。

总的来说,这本《傅雷家书》给我上了一堂重要的人生课,如如何理财,这些都是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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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好读书,不求甚解初中作文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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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字珠玑,串起一句句经典;篇篇精彩,汇成巨大的海洋。这里摆渡不须桨,这里故事似星辰,这里是我的乐园——书的海洋。

我无意中闯入,便再也不舍离去,缘份好似天注定一般。那时的我还是个扎着蝴蝶结的小丫头,拿起的第一本书便是鼎鼎大名的《水浒传》,我从此便再也没有放下,一百零八个人物, 一百零八种经历, 一百零八种生活态度。他们的豪气义薄云天,他们的故事为我展开了一幅宋朝的生活画卷,我学到了重义、正直、无所畏惧。我没有金圣叹先生那么高深的思想,从林冲草料场下雪的“紧”字体味到气氛的紧迫,也无法从景阳冈山神庙“落破”读出人迹的罕至,我一直把书当成是我的好友,“好读书不求甚解”是我欣赏的读书态度。

我当然无法与如野鹤般闲逸的五柳先生相比,淘到一本好书,还得看看课程紧不紧,作业多不多,还要躲开母亲的严密监控,才能尽情畅游在书籍之中。其实我早已把读书当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有它在的日子里,天空才是蓝色的。

和书有关的日子,我从不感到孤独,书中有我无数的好友,无数的知音,我读他们的故事,体味他们人生的酸甜苦辣,看他们在战争中挥洒热血,商海中翻云覆雨,生活中忙忙碌碌,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生活中的阳光和人生的艰辛,在无数次想跌倒的时候,都有他们的力量支撑我一直走下去,前方的道路虽然泥泞,但生活的春天早已到来。

与书有关的日子,我也把自己的情感加在书的里面,陪他一起哭,一起笑,为他所遭遇的不幸伤心难过,为他所取得的成功欣喜若狂,那之中有泪有笑,有香有色,在书中体味情感百态,在书中翻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甜蜜的滋味淌在心里。

与书同行,左边是爱,右边是真,踏着荆棘不觉有痛,有泪可落,却不是悲凉。

[好读书,不求甚解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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