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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作文左右(通用20篇)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具体指的是:“1、学习共产党党章党规,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3、做合格党员”。这里就是小编给你们分享的关于读书的作文左右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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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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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喜欢上读书,是因为喜欢书中那五彩缤纷的世界。

在我的意识中,我最初看的书是《三百六十五夜故事》,那时我才两岁多,正在牙牙学语的我,看到书上五颜六色的图案就十分好奇,经常闹着要妈妈给我讲书中的故事。在听故事的时候,我从不吵闹,一坐下去就是一两个小时,完全沉浸在故事的海洋里。直到现在,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任劳任怨的灰姑娘……这些人物在我的脑海里还栩栩如生。后来在妈妈的要求下,我又学着自己慢慢地阅读,虽然读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的艰难,但那又有什

么关系呢?因为我的好奇心在不断地驱使着我,让我去书中探索更多的奥秘。

上了小学后,我学会了,认识的字也渐渐多了起来,看书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了。从原来的图文结合到了全拼音阅读。

这时的我,迷恋书更是到了忘我的程度。童话、漫画、科技书、名著都成了我书柜中的好朋友。我还订阅不同报刊,每次我都认认真真地看,而且总想一口气把它看完。只要我手中一有书,就忘了吃,忘了睡,仿佛身处在那书中的世界中,时而喜悦,时而悲伤,时而紧张,就好像是那书中的主人公一样。还记得有一次就是因为看书,把妈妈交代的事情给忘了,差点酿成大祸。

渐渐地我又开始阅读散文类的读物,而且勤做笔记,记录了许多优美的句段,不像以前一样只看故事情节了。看书的好处在高年级逐渐显现出来了,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我都会灵活运用,感觉写起作文来轻松自如,手到擒来。这就是读书带给我的益处。

读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仅带给我知识,也拓宽了我的眼界。也正是读书使我不断充实了自己,给我带来了无限快乐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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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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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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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一年级读书的乐趣小学生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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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真是一点没错。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使我进步,能使我的生活更美好。 Gorky said: "Books are the stairs of human progress." This is really right.I like reading, because reading can make me progress and make my life better.

书伴我成长,它教导着我。在小时候,爸爸妈妈就读书给我听。我很好奇父母手中的那些东西究竟是什么。后来,书教我认识了许多字。我咿咿呀呀地读着它们,脸上始终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是父母后来告诉我的。我看着唐诗、宋词书上精美的图画,不禁也拿起画笔描画起来。书又教会我绘画。这大大充实了我的生活。细想起来,我所知道的东西有大半都是书教会我的。书使我的生活更美好。

书伴我成长,它充实着我。当我步入学校的大门后,书便成了生活的必需品。课堂上,老师教我们读书。课后,我也饶有兴趣地读起课外书。随着涉猎的逐渐丰富,我对读书愈加喜爱。古典名著让我读懂了悠久的历史和社会的发展;小说散文带我徜徉在人类的智慧海洋里;科技书籍让我为时代的进步感到惊叹;报刊让我更好地融入社会。这些真是太美好了。书使我的生活充盈饱满,多姿多彩。

书伴我成长,它启迪着我。有位名人说过:“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是的,读书就这样丰富了我的精神世界。它使我从幼稚走向成熟,从愚昧走向聪慧。

曾经有过一段时间,我沉迷于电脑。尽管我知道虚拟的网络对我危害极大,仍难以戒掉它。有一天我遇到一个生字,课毕后去查书架上的字典。我忽然看见,书籍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灰。这层不起眼的灰尘却极大地激荡着我的心灵,我感到自己受到了嘲笑与谴责。良久,我打开电脑,删去了那些游戏。此后,我常常利用电脑上网阅读一些在书店没买到的课外书。我感到很充实、很快乐。

只有读懂小书,才能读懂生活这本大书。书能用理性战胜感性,它能使我们发现不足,改掉过失。

书伴我成长,读书使我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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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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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余,重新阅读了著名作巴金的《家》,感触颇深,一个个人物的形象再现我的脑海。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化、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最初的繁华到逐渐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书中令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觉慧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并没有回避旧家庭和少爷的地位带给他的负担,而是令人信服地展现了他逐步摆脱这些负担,走向新生活的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个深受青年人喜爱的勇敢背叛旧家庭和追求新生活的新青年的典型。他是“五四”时代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和新生活的勇敢追求者。他始终是封建社会里的反抗者们的榜样和鼓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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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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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一个叫盖比都老头,创造了一个活木偶,而且还给木偶取了一个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非常不听话,他的一些缺点和我可不一样。

小木偶很爱撒谎,有一次仙女问小木偶四块金洋在哪里?小木偶说‘掉在森林了’仙女说‘那?我们去森林里找金洋吧’然后小木偶又说‘哦,我突然想起在喝水的时候不小心把四块金洋吞下去了。’话题刚落,突然小木偶的鼻子变长了,仙女说‘你一定在撒谎’小木偶承认了自己在撒谎,还有小木偶也不听别人的劝告,有一次青发仙女遇到它觉得他很可爱,就把他带回家了,小木偶很高兴又见到青发仙女。小木偶就向仙女承诺,以后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仙女把他送到学校,他从一年级到二年级,考试每次都考第一,他还有很多小伙伴,小伙伴里面有几个学习很差的小伙伴骗他去海边玩,他高高兴兴地答应了,到了哪里,小伙伴们说‘我们玩捉迷藏吧’小木偶说‘行’小木偶去抓那些小伙伴可是玩着玩着,大家却出现了矛盾,还打了起来,可有个人不小心用书砸住了小木偶的好伙伴,小木偶发现小伙伴被砸晕了,非常着急。这时警察来了,其他的人都纷纷离开了,警察就认为是小木偶干的事,准备逮捕他,小木偶只好跳进海里匆匆而逃。

这些慌慌张张的毛病我也有,我以后要把这些毛病改掉,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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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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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童话书,书名是《皇帝新装》。

从前,有一个皇帝,他什么也不关心,只喜欢他的新衣服。别人找不他时,他就在更衣室里换衣服穿。

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是织工,能织出最美丽的布,能缝出最最美丽的衣服。这衣服,不称职的人,不聪明的人,笨的人都看不见。 皇上一听,很好,就付了许多钱给这两个骗子,让他们马上开始工作。

皇帝想知道衣服织到什么程度了, 就派诚实的老大臣到织工那儿。这位善良的老大臣来到那两个骗子的屋子里,看见他们正在空织布机上忙碌地工作。他把眼睛睁得特别大,“我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 但是他没敢把这句话说出口来。他想,“ 难道我是愚蠢的吗? 决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老大臣说”哎呀,美极了!真是美极了!“后来,皇帝也去了,他也什么都没看见,但是他也不敢说!皇帝心里想,”难道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吗? 难道我不够资格当皇帝吗?这可是最可怕的事情。“ 于是皇帝说:”哎呀,真是美极了!我十二分地满意!“ 还就决定穿着这衣服去参加游行大典。

那天,皇帝把他所有的衣服都脱下来了,穿着这衣服走在大街上。 一个小孩子说:” 他什么衣服也没穿!“ 最后所有的百姓都说” 他实在没穿什么衣服呀!“

读完后,我觉得皇帝太傻,也太爱美。让我值得学习的是 —— 那个小孩和老百姓,他们诚实,勇敢。我以后要做一个诚实、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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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学会读书话题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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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回忆起自己丰富多彩的童年时,总是觉得烦恼要比快乐多,而快乐比烦恼短暂,是甜与苦的交融,是快乐与烦恼的交织,才慢慢打开了我成长的片段。

书,是我最喜欢的物品,一看到书,我的眼睛就变得闪闪发亮,似乎比金子还亮,我就会抵挡不了书的诱惑,拿起它津津有味地品读起来。

其实,爱上书是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以前,我不爱看书,甚至一见到书就晕头转向,好象有许多小星星在围着我转,父母给我买的书,我动也不动,好象不是我的,慢慢的这些书就成了没用的废品,那些漫画书更是让我反感不已。

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图书馆,对我说:“夏滢,妈妈有事先走了,你就在这等我。”说完,便急匆匆地走了。看着妈妈远走的身影,心理充满了对妈妈的埋怨,同时又有一些无奈,只好慢慢地等喽。我坐在椅子上,尽量耐心地等,可时间过得好慢。我抬起头,看见一只鸟在鸣叫,那悲伤、缓慢的音调好象在可怜我似的。我终于忍不住了,站起来动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简直是一片书的海洋。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桌上看书,有的趴在地上看书,似乎没事做、无聊的就只有我了。无奈之下,只好随手抽出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翻起来,看着看着,我入了迷,知道了木头为什么会浮在水中,知道了蜜蜂为什么叮了人,就会乘鹤西去……真没想到,一本毫不起眼的书会有这么多的知识,我贪婪地“啃”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直到妈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书,书也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成了与我朝夕相处的好朋友。一次,爸爸考我:“蜗牛有多少颗牙齿?”我脱口而出:“牙齿可多了,有100多颗,是牙齿最多的动物之一了!”我说完后,连自己也不敢相信,要是以前,我非抓破头皮也想不出来。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书——谢谢你,是你让我拥有了许许多多的知识,是你让我那枯乏无味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谢谢你,我的好朋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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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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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讲述老人泽皮德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木偶,并把获得生命的小木偶当成儿子。但小木偶调皮、捣蛋、贪玩。从而引出了一系列的冒险故事,讲述了一个木偶人由坏变好的传奇经历。

看完这本小说,我不禁有点惭愧。因为皮诺曹的坏毛病我也有一点:我也贪玩,上课有时会开小差,还对爸妈撒过谎,有时还有点自私、任性。从皮诺曹的故事中,我懂得了知错能改是多么的重要。从书中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善良。我也要学它,做个诚实、善良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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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的快乐小学生满分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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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习之,不亦智乎!

翻开万千历史书卷,领略多少文人墨客的壮志豪情;查阅无数学术书籍,体悟多少理论学家的汗水成果……学习是如此丰富多彩,又是如此地充满智慧,学而习之,不亦智乎?

被喻为中国“水稻之父”的袁隆平,本是一介农夫的他,面对13亿人口的粮食问题,却用汗水与心血一直学习研究杂交水稻的技术,一次次的观察,一次次的体验,用自己的学习成果成就了富强的新中国。显然,学习是充满智慧的。手握帆桨,用多种多样的方式与骤雨搏击,帆起桨落,傲然航行于学习的海洋。但唯有学会观察,用心体验,才能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会觉得孤单劳苦,不会畏惧单调反复,让自己在学习中升华自我,提高能力,向成功迈进。学而习之,在反复中思考,在酝酿中领悟,成功才不会与你失之交臂。

苹果落地,这个看似平常的事物却让青年时的牛顿开始思考,或许当今有多少青年对牛顿的机遇满怀羡慕,却对他发现的定律不屑一顾。无奈,可笑。正是因为牛顿会思考,并不断在实验中领悟,才能因万有引力定律而震惊全世界。诚然,思考是学习的基石。正如孔夫子所说的“学而不思则罔,死而不学则殆”,倘若学习没有了思考,那就如没有前行的方向,摇摇摆摆,不知归宿。守护好自己人生的航船,用学习的智慧起航,成功的彼岸就在不远处。学而习之,在质疑中坚守真理,勇于实践,成功才不会与你分道扬镳。

面对宗教的压迫,面对众人的不解与质疑,布鲁诺坚信自己的真理。熊熊烈火烧得尽他的躯体,但永远烧不死他捍卫真理勇于实践的心,布鲁诺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知识是智慧的,是不可能被消灭的。可见,“知识就是力量”,而为了获取这股力量,学习是唯一渠道。在学习的旅程中,他人的质疑,道路上的艰辛都会成为你的阻碍,但也会成为你向上的动力,不要犹豫,不要傍徨,勇于实践真理,不畏质疑与艰辛,智慧学习,超越自己,深化自我,取得成功。

学习,常常平淡,又往往纷繁。正因为观察与体验,平淡才得以通过煅烧日趋鲜明;正因为思考与领悟,纷繁才得以经过过滤变得纯净;更是因为质疑声与实践,才赋予学习以多彩,赋予学习以智慧。

学而习之,不亦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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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弟子规》读书感悟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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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前,我和其他小朋友们就一起诵读过《弟子规》很长一段时间,那时候的我是“多了记性,少了悟性”:我虽然把它全背完,但是却并不知其义。妈妈告诉我这是中国传统的文化,需要我们去传承的,《弟子规》就是这样一个载体。

上了小学,我又开始重读《弟子规》,我渐渐感悟了它的涵义,真是受益非浅。妈妈说现在的我是“多了悟性,少了记性”:从书中让我知道原来做人也有许多规则,想做一个受人敬重的人就得有规矩、有礼貌、尊老爱幼、守信用......我们传承的不仅仅是文化,传统美德也需要我们传承。

《弟子规》不仅是古代圣贤的智慧结晶,它还是我人生的启蒙老师。它以无尽的思想光辉指引我在茫茫的历史长河中前进,鞭策自己的行为准则有了尺度、增进了自己为人处世能力。其中包括“孝、悌、礼、仁、忠”等。它还教了我一些学习方法,“不但要认真学,还要实践”,这样才能真正地读好书,使我成为有用之才。

读《弟子规》的同时,我衡量一下自己的品行,确实还有一定的差距。我想一个人活着就要讲点道德,有品位,这才会赢得别人的赏识。今后我还会深入内心地反复诵读《弟子规》,从中学会做人处事的道理,真正孕育出正人君子的品行,提升自己的修养,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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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的趣事小学生主题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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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崇拜冰心。冰心从小就熟读四书五经,四大名著,而我,说来惭愧,第一本启蒙读物是《唐诗三百首》,和名人相比,我当然算不得博览群书,但自然有一点体会。

书是历史的纽带,让我了解古今中外的趣闻轶事。上下五千年,纵横八千里,这大概就是书的伟大创造力吧。书让我感受到了秦朝统一六国的雄风,三国争雄的铁戈兵马,成吉思汉‘天之骄子’的风范,王昭君出塞的凄惨。

只有懂得品味,才能从书中品尝到悠远的滋味。对于画盲来说,塞尚到凡高等于不存在,毕加索的抽象画只是几笔涂鸦,对于音盲来说,莫扎特到李斯特等于不存在,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只是一阵狂噪。而同样,对于只热衷于读街头小报的书盲来说,海明威到奥斯特洛夫斯基等于不存在,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只是一堆草纸。

鲁迅的正直,朱自清的优美,苏轼的豪放,曹操的大度,冰心的细致,都是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的。书是三国情诗的缠绵,是咏絮才女的婉约,是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人们常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每一本好书都是一种思想,人接受的正确思想越多,犯的错误就越少,尽管‘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书能陶冶你的性情,更能铸造你的品质。

美国有位女作家写了一本书《汤姆叔叔的小屋》,林肯说,是一个小妇人引起了一场战争,可见书的影响力多广。在中国人民斗志薄弱的时候,鲁迅看着中华大地被蹂躏,毅然弃医从文,拿起了笔,写出了无数拯救人民堕落思想的好文章,使恍然醒悟的中国人民奋起反抗,最终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无论现在还是未来,书永远是洞察世界的工具,永远是人类的高山流水,伴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坐观泱泱世界的滔滔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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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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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它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像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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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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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故事讲述了一个老雕刻师做了一个木偶匹诺曹。匹诺曹特别调皮。刚做好匹诺曹,他就不听爸爸的话,到处乱跑,惹事。

匹诺曹特别贪婪。听信骗子的话,种金子能得到很多金子,结果金子中里面,二十分钟后挖出来没有了。匹诺曹不爱学习。每次上学都逃学不上课。匹诺曹通过经历了许多危险的事,他知道自己错了,并知错改错,最后通过自己的劳动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听家长的话,爱学习,靠自己的双手劳动才能赢得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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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喜欢读书600字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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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什么?我凝视着金色的树叶缓缓落下,痴痴地说。它是世间最美味的甘露;是为成功播下的一粒小小的种子;是人生的向导……对于我来说,书,给了我无尽的知识:从令人费解的历史疑案,到神奇的昆虫世界;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到平行宇宙;从与作家的交谈,到美妙的童话世界……我用指尖轻轻抚摸着书柜里花花绿绿的书,我感受到,一股强大的书香的味道迎面而来,里面夹杂着人生百味。

记忆的蒲公英一片片地飘落,而我读书的记忆仍然还像昨天的事一样。

我从小就爱看书,我最早看的书是有许多插图的童话书,那时,我看得如痴如醉,早上一爬起来,满脑子都在想,昨天看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在哪里,会不会不见了……焦急万分的找到后又开始没有白天与黑夜地读起来。有些时候,跟着书中的人物落泪、忧愁、开心。

上小学了,我爱上了各式各样的小说,我常常在下课时废寝忘食地看。《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和《穿靴子的猫》让我与他们一起开启神奇的冒险;《感动人心的故事100集》和《成功的哲理》使我若有所思;《我只是一个小小孩》和《长袜子皮皮》常常使我捧腹大笑……

记得有一次,我独自一人到书店看起书来,我的眼睛急切地在书柜里转来转去。我穿过拥挤的人群,拿起一本书,找了个位置就一屁股坐了下来。我像一匹饿狼,急忙地打开书,开始吸取书中的营养。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不久,我的腿开始麻木起来,我极不情愿的伸了伸腿,又开始目不转睛地看起来。一不小心,我的头重重地打在了后面的书架上,真疼!没关系,继续!我用手轻轻地揉了揉,但还是隐隐作痛,可是,我已完全投入到书中,跟着书中的人物一起走进历史的碎片,渐渐把他们拼合起来。我合上书,喝了一口水,好像把所有的知识都吞进去了,才又取下另一本书,又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有些时候,我会早早地来,因为人很稀少,就可以慢悠悠地看书了。有些时候,我会将没看完的书买下来,回到家,边做笔记边看书。有些时候我日思夜想的书被人买光了,我会知趣地看起另外的书来。

如果你问我,你会选择什么陪你环游世界,我会回答:“一本能给予我知识与品德和涵养的书!”我爱书,我愿意在全国各地,一遍又一遍的读那本书,尽管你读了一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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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七年级作文读书真让我着迷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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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我坚信,只有让我们的灵魂融入书的海洋,让书的内容融入我们的生命,才能有一个比水海更为广阔的心灵空间!

书把我领进了知识的大门,自始至终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涉及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书让我着迷……

我有一个精致的书橱,里面装着许许多多的书,有《父与子》、《拇指班长》、《小王子》、《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等等一书柜。是书让我的书橱充满了光芒……

每当休息的时候,我总喜欢搬来一张小摇椅来到阳台上,随手拿来一本书,轻轻打开,细细品读,带着书香的微风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颊,什么烦恼都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每次看书,我都会如痴如醉,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仿佛自己就是书中的那位主人公。主人公一开心,我就会开怀大笑;主人公一遇到危险,我的脑神经也就跟着紧张起来,随着主人公一起陷入思考解决办法的深渊;主人公一伤心,我也泪如雨下;有时候,我甚至和书中的人物大吵大闹起来……读书真让我着迷!

一次,爸爸给我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拇指班长》,我看到这本书,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立刻三步并作两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了爸爸怀里,高兴的接过这本崭新的、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的书。跑回房间仔细阅读,这本书讲了调皮的孔东东正在调制“孔东东牌”珍珠奶茶,不料发现少了一种配料:酸梅粉。聪明的孔东东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用酸梅糖来代替酸梅粉。没想到,酸梅糖可以让人心想事成,他还利用这种特异功能把抢劫犯变成了狗熊,让小区里矮小的树苗在一瞬间就飞速长成了参天大树,高得让人惊叹不已……“来吃饭了”,一旁的妈妈正在用广播的音量喊我,可我却跟没听见似的,还是若无其事的,书让我太着迷……

为什么读书会让我着迷呢?因为:我没有去过非洲,没有去过南极大陆,但我却领略过非洲大陆的美丽风情,为南极洲的圣洁天地而深深陶醉。因为读书让我身临其境,让我着迷……

书一本一本地读,时光一年一年地溜走,蓦然抬头,那份书卷气已悄然映在脸上,是啊!还有什么比书卷气更令人赏心悦目的吗?

书已经和我融为一体了,我离不开书,它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让我漫游历史的长河,穿越“上下五千年”……它是干渴中的一滴水,黑暗中的一缕阳光,大海中一艘能载人的船……它让我着迷,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充实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手捧着‘宝书’们闯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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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让生活更美好的满分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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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闲暇时坐在阳台或窗边,手捧一本自己喜欢的书,静静地品味着书带给我的快乐与美好

每到周五放学回家,我就会随手从我的书架上掏出一本书,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时而大笑,时而伤心,有时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人公,与其他角色一起讨论难题。

有一次我放学归来取过《童年》这一本书,孜孜不倦地读着,一下子忘记了喝水;忘记了作业;忘记了时间,整个人仿佛沉入书中,无法自拔。到了晚饭时间,不管妈妈怎么叫我也无济于事,我也只会回答:“好的,快了快了!”等我把这本书看完时,已经11点了,只好草草吃点面包,开始写作业。

还有一次,我坐车去绘画班,可路比较远,于是我坐妈妈的车后就从书包里拿出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全神贯注的读了起来,谁知一看就是20分钟。后来上课迟到了,被老师训斥了一顿,虽然被骂了,但获得了快乐,我的心里依然是甜滋滋的。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还帮爸爸妈妈解决了大问题!

有一次做晚饭时,妈妈不知道吃什么,就问我今天吃什么呢?我连忙拿出一本美食书,妈妈就比着做,做完之后,我们了一下,真的太美味了!

还有一次是爸爸举办了一个小型家庭的成语竞赛会,我和爸爸在比赛成语竞赛时,他有好几题都不会,我立马报出了答案,爸爸高兴得直拍手,我也乐开了花儿!

你说,读书是不是让我的生活更美好?你也想让生活更美好吗?那就选择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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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实践初一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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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记录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生,书中刻画了一个个逼真的场景,书中甚至可以描述整个世界,书中好像什么都包含了。爱书者总是把读书推崇备至,我却不以为然。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有些人总是迷信书,甚至出现过类似“削足适履”的`笑话。书上有可考证的就不说了,单说时下曾经流行的几则故事吧。先是有信吃到绿豆大涨价的,再是有仍把“无限相信书籍的力量”作为校训以至于“无限”到不相信学生的创造力而扼杀天才想法的。最近比较流行学美食的书籍,据说有些人迷信所谓的美食书籍迷信到不相信自己的味觉系统,明明盐放到吃起来苦的程度了,还说:这是按照书上的比例放的。这些可不是笑话,往往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与其过于迷信书而忘记了自身存在的价值甚至忽略自身的创造力,还不如无书的好。

读书应该指导实践,书与实践脱轨则没有实际意义。一本叫做的书若是不能与我们的学习实践结合起来,这样的所谓“指南”书又能有什么意义呢?当然,市面上诸如什么什么“指南”书还真不少,而且也偏有人相信这些所谓的“指南”,或许这些“指南”真的对某些人某些事有帮助,但若所有人都用这些指南去指导自己所有的实践,则肯定会闹出不少笑话来。简言之,能指导实践的书才可以读一读或者结合自己的实践参考一下,但也不应该把它推崇备至。

只有在有了实践以后,我们才能把书读得更透,或者说只有实践才能让书更有阅读价值。著作,可以说是古代爱情小说和封建社会的一个精彩写照。之所以能流传千古在于它抓住了人们的心理,使人们产生了共鸣。然而,大多数中小学生对于几乎没有什么感觉,有些人甚至十分厌恶。而很多成年人则能体会到其中的奥妙,并且乐在其中。其原因就在于成年人相对中小学生来说,有着更丰富的人生阅历。一个没有恋爱经历的人怎能体会到爱情的酸甜苦辣咸?一个没有经历过家庭变故的人又怎能体会到“贾史王薛”兴盛衰落的咸辣苦甜酸?外国间谍名著是一本刻画美国和前苏联暗地斗争故事的小说。人们现在能理解是因为现在离二战还不远,而且人们能理解各个国家里的明争暗斗,就像中国和美国的那种微妙关系。人们能够理解书里的各种背叛,是因为人们或多或少有被骗、背叛等的经历。至于那些学术文章,则只有对特定学术领域有研究的人才能理解得透。所以书只有基于你的实践才更有阅读价值。

综上所述,我们不能把读书推崇备至,更不能把它当做法宝。我们必须明确:实践才是读书的目的,实践才能让书读得更透,实践也才能让我们有更好的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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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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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曾读过《海底两万里》?当我读完这部作品时,我的感触颇深。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塞尔以及加拿大人尼德,误进“诺第留斯”号后的种.种经历。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而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气。

凡尔纳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他巧妙地将科学与幻想结合起来,将水下的生物描绘得淋漓尽致。潜艇在大海中任意穿梭,海底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冲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我赞叹不已!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资料情节吧!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走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让我看了感到刺激不已,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兰进入神秘的“诺第留斯”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海底的世界十分巧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林,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

在人生的道路上,总会有遇到困难的时候,使人“跌到”,但是,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应对困难,我们就要像阿龙纳斯一样,绝不唉声叹气、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弃、一蹶不振。而是要千方百计去克服困难。还要做到在哪里跌到就在哪里站起来,坚持到底,那么就是成功的开始。

《海底两万里》这部小说为我们营造了一个极其惊险的氛围,给我们以视觉上的享受。这真的是一部值得我们阅读的作品,有兴趣的人能够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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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费璇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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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姨父送了我一本冰心奶奶的《寄小读者》,这本书写的生动、真实、有趣,字字都能感受到冰心奶奶的一颗童心。

其中通讯录中这样写道:冰心问妈妈:“您为什么爱我?”妈妈回答:“因为你是我的女儿。”就是这样质朴的一句话,让我心中深刻地感受到母亲对子女无私的爱。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又把我们养育大,给予我们爱,这种爱是永恒 不变的。但我们有时并不懂得珍惜。看了这篇通讯录,我懂得了要向冰心奶奶学习:珍惜母爱,回报母爱,赞美母爱!

冰心奶奶还非常爱护小动物。在她的通讯录中这样写道:有一天,冰心奶奶正在海边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忽然看见一只海鸟在海里,不飞向天空,她很疑惑,海鸟都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翱翔,为什么只有这只海鸟不飞呢?于是,就走了过去,原来鸟的羽毛被一些东西刮伤了。她就找来了一些可以处理伤口的东西,细心料理这只海鸟,海鸟慢慢好了,又可以到天空中飞翔了,冰心奶奶由衷地笑了。冰心奶奶让我深刻的体会到她的一句名言:“心是冷的,泪是热的;心,凝固了世界,泪,温柔了世界。”

我们要学习冰心奶奶,人人都要有爱心,有孝心,世界就会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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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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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师生读鲁迅先生的这篇散文,里面很多都是写鲁迅小时候的故事,我非常喜欢。

里面写的小时候的鲁迅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野果,然后和伙伴们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这些我们也经常玩。

朝花夕拾让我更了解了鲁迅,让我们真正的走进了他,以后我也要多读读鲁迅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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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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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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