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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远山村半数老人守空巢有些村子狗比人多(优秀20篇)

狗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如果你的家里有一只萌狗会怎样呢?以下是偏远山村半数老人守空巢有些村子狗比人多,欢迎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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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小狗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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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的时候,我去二姑家,二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叫:“花花”,它之所以起这个名是因为花花身上有白毛又有黄毛,很好看,所以给它起名为“花花”。在二姑家住的一段日子里,我和花花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情谊。

花花长的很漂亮,黄白相间的皮毛很光滑,油亮亮的,它的尾巴总是一摇一摆,好像在说:“看我的尾巴多漂亮!”。还有它那黑宝石般的眼睛,可有神啦!

花花很幽默,它总是在我不高兴的时候逗我乐,有时,它一会儿跳到桌子上东看看,西瞅瞅一会儿又蹦到地上,这儿闻闻,那儿嗅嗅有时还会舔舔我的手,我的脸,痒极了,我也会控制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在写作文的时候,花花就会趴在我身边,静静的看着我,它好像是我的启蒙老师,我一看到它,就会有了灵感,想出该写什么来。

花花很顽皮。有一次,我在踢鸡毛毽子的时候,有时候,它会看准时机,窜过来抢我的鸡毛毽子。过了一会儿,花花趁我不注意,一口咬住了毽子就跑,它这举动吓了我一跳,我连忙去追它,刚跑了几步,只见花花停住了,它松开嘴,毽子掉在了地上,然后花花就用前爪去碰鸡毛毽子。看到这里,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花花多有趣啊!

我们吃饭的时候,花花便会前爪抬起来,用后爪站着,前爪并在一起使劲摇着,好像在说:“求求你,给我点吃吧!”

快开学时,妈妈接我回家了,我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花花。

我真怀念那即可爱又顽皮的花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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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好朋友小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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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只小叫来福,它很可爱,我非常喜欢它。

来福有一身棕色的毛,四只脚上零星的有些白点,一对耳朵上棕色的毛里面夹杂着一些黑毛。一个灵敏的小鼻子,黑黑的鼻尖。嘴巴里是粉色的小舌头和洁白的牙齿。别人讲话时,它就竖起耳朵,好像在听他们在讲些什么。

来福跑起来,耳朵和尾巴总是一摇一摆的。我总爱拿着小球扔给它,它会用前脚抓住小球,然后再用嘴咬起,再到处跑来跑去,好像在炫耀自己胜利拿到球似的。我用手摸摸它,它就用舌头舔舔我的手。

来福很能睡。就拿今天来说吧,我跟它玩到两点多,我上去写作业,它就在椅子下面钻来钻去,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等我做好作业下来,都三点半了,它居然还在睡呢。我走近它,它懒洋洋地眯着它的小眼睛看了看我,还没有打算起床的意思。于是我就去荡秋千,它居然又睡着了。有时候,特别是天黑的早,或者下雨,如果没看到它在外面玩,它一定是在狗屋里睡大觉。

我很喜欢它,它活蹦乱跳时,样子最可爱,总是能让我们大家开心,所以我还给它取了另外一个名字——小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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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可爱的小狗的作文推荐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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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傍晚去公园回来的路上,看到了一只棕色的泰迪犬在主人的示意下双腿直立的行走了有十多米长的路程,看起来有三十公分高,也有很多人围观,这时候也正是晚间锻炼的人们回家时,行人还是比较多的。“太可爱了!”“喂,你看,那只小!”我刚刚路过,也看到了这一幕,小狗的主人在得到了路人的好多赞美后也是分外的自豪的,毕竟这是他养的,他们家的小可爱,也惹来了很多人的羡慕。

说道小狗,我不是怎么喜欢养的,不是没有爱心,只是之前家里也是养过的,不过养了好多年后死了,虽然现在还养了一只,是一只德国牧羊犬,是表哥带来送的,因为他也养了一只。话说他是比较喜欢养狗的,他们家的“蚂蚱”,现在看起来挺吓人的,双腿搭起来比人还高,有时候放在铁笼子里,来个人吧,吧啦吧啦的敲打着笼子,好像在告诉人们,不知道他的存在吗。表哥是经常地陪着他家的“蚂蚱”,时常的训练他,“来来来,握个手,左手左手,哦,对再来,换一个”,还有买的皮球,经常性的扔出去,让他捡回来,训练的也算听话。对于我来说,家里虽然养了,但是很少回家,不过看到别人家的小狗有时也是情不自禁的想去摸一摸。感觉到,其实有些小狗还是挺好玩的。

不过,有时候,他也会给我们带来一些麻烦。在路过一片相对来说比较大的空地的时候,有几个人坐在旁边的台阶上,几只萨摩和叫不上名字的狗在一起疯玩,旺旺的叫着,很多行人见了又是远远地躲着,担心是不是会被咬上一口。事实上也是,很多时候,你说狗会不会咬人,这事谁也说不上来。就向前一段时间,一朋友说,被邻居家的狗给咬伤了,还去打了疫苗,说是挺麻烦的。那今天我也是遇到了,也是在回家的路上,就是那几只萨摩和叫不上名字的狗,主人没有看好,在公众场合也没有系上链子就带出来在街上玩耍,你说你们家狗可乖了,谁知道就在刚刚,一不下心咬了一路人,这是谁的错呢?我看到的争执,后来是怎么解决的,我就不知道了。

确实,很多时候,一些爱狗的主人甚至将他们的爱狗当做自己的孩子。也是,现在好多人家里孩子上学或是工作经常不着家,就养了那么一只,来陪伴自己。记得我上学那会,租房的房东就是一个爱狗的人,家里养了好几只。起的不同的名字,还儿子儿子的叫着,刚开始还有些不适应,后来渐渐的也习惯了。只是有时候,大半夜的还能听到旺旺的叫声,也引起了有些邻里的不满。

你养狗了吗,虽然喜欢,但有时也要看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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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好伙伴小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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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好朋友,大家一下想到的肯定是某个人,而我在这要介绍的这位好朋友却是一只可爱的小。它叫妞妞,是三年前小姑姥姥送给我的。它全身呈黑色略带棕色。身子胖胖的、肥肥的,眼睛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镶嵌在脸上,两只耳朵摸起来软软的,短短的小尾巴更加喜人,就像一个圆圆的小球球。它一见到我,小尾巴就摇来摇去的表示对我的亲热。

我特别喜欢和它一起做游戏。当我把白色的网球远远地扔出去后,它总是扭着屁股,一路晃晃悠悠打着醉拳把球捡回来。有一次,我们去公园玩扔网球的游戏。哈哈,我要把球扔得远远的,看它怎么办?我用上了吃奶的劲使劲一扔,扔出去二、三十米远。这时,妞妞一改往常的作风,兴奋地像离弦的箭一样窜了出去。可是过了好一会儿,它还没回来,我便朝它的方向走过去。妞妞正趴在草丛里,它看见我连忙站起来冲我跑过来“哼哼”,然后把我带到一个栅栏边上。哦!原来球跑里面去了,妞妞够不着它了。我用一根树枝一挑,球跑出来了。妞妞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一切,当球滚出来的一瞬间,它一下叼住了球,像打了兴奋剂一样活蹦乱跳地跑到我面前。

说起妞妞的事,我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可是妈妈把它送人了,尽管我十分不情愿,但是,我有了一个小小的可爱的弟弟,妈妈没时间照顾它了。

现在妞妞也很幸福,它又有了一个爱它的小主人。虽然我见不着它了,但它在我心中永远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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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可爱的狗作文300字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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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迪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小。它有一条茸球尾,两只耷拉耳,小绒脚。看起来活像一个玩具熊。

我的姐姐有一只特别可爱的泰迪狗。它小的时候只有一个杯子那么大,不会咬人。大了反而怕人,不过它对主人特别亲热,一旦有人进了他们家,它就会把两只前脚翘起来扑到人家的大腿上,可好玩了。

泰迪狗非常贪吃,在我们吃饭时一有东西掉下来它就会不顾一切地跑过去叼起那个东西闻一闻,咬一咬,觉得不好吃就走到一边去,不管了。

它也是个机灵的小家伙……衔飞盘,顶皮球,叼报纸和捡钱都是他的专项。说说捡钱吧!有一回,我和姐姐带它去买吃的,我们边走边说再给它取好听点的名字,我想了想说:“叫美乐吧!”姐姐说:“好!”聊着聊着……结果,就掉了10元钱,我们俩光顾着聊也没有发觉,只看到美乐跑到我们跟前一直对着我们叫,嘴里还叼着10元钱,我们俩看到钱马上就检查了各自的钱包,果然发现是我掉的钱,我们异口同声地说道:“美乐,你太了聪明了,谢谢你哦!”这时心里感觉特别的开心。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美乐也一天天的长大,也一天天的更加懂事,我们有了美乐,生活上也增添许许多多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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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我家里可爱的小狗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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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房间里,有一个金色的小毯子,一座小房子,里面有只特别漂亮的小,叫皮球。

皮球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又黑又小的鼻子,鼻子下面是一张小小嘴巴。浑身长着雪白茸毛。它看起来有一点胖,所以叫皮球。

有一次,我和我妈妈在屋子里大乒乓球,结果球滚到沙发下了,我喊到“皮球,去吧球捡出来。”说罢,皮球就钻进去了沙发,过了一会,一只灰色的小狗从沙发里面走了出来,我对它喊“你哪儿的野狗?竟然在我家沙发下面,还不给我出去!”那只狗用一种眼神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主人,我是皮球啊!不是野狗,不要把我赶走。”这时,我打笑起来,说“我怎么会赶你走呢?”我是你的主人,你是我的皮球,就算变了颜色,我也不会忘记你的,皮球好像听懂了,对着我一直摇着它那又白又长的大尾巴。

可是有一次,我从学校回家,到了门口,刚打开门,这时,我感觉到少了什么,发现小皮球不见了,每天我回去,打开门,它总会来迎接我,今天怎么没来?我去问妈妈说:“妈妈,你看到皮球了吗?”妈妈说:“皮球今天吃了过期的腊肉,中毒了,现在它被送到宠物医院了。”我就一直等,连饭都没吃,终于,过了好长时间,爸爸才回来,我急忙问:“爸爸,皮球呢?”爸爸说:“皮球送到医院后,没抢救过来,死了”,我听后,泪水一下就涌出眼眶,皮球以前天天和我一起吃饭,陪我写作业,一起玩耍的,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第二天,爸爸和我把皮球的尸体埋了起来,望着它那小小的坟墓,使我永远忘不了那只活泼又可爱的白毛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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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生观看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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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在妈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老人与海》,书中的主人翁老渔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让我懂得了,坚持才会成功,超越自我就是胜利的道理。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一位老人在海上钓鱼的经历。老渔夫在圣地亚哥海上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捕到一条鱼。第八十五天,他一大清早就把船划到了很远的圣地亚哥海面,出乎意料的捕到一条比他船还大的大枪鱼,好景不长,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抢食,老人不愿放弃,努力与鲨鱼搏斗,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所有人为他欢呼。

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开始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这一段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挫折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坐以待毙。

当我读到“大枪鱼开始快速的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的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时,我的心也为之一动,老人那种不服输。坚持不懈,明知对手强大,毫不退却的精神,是多么让人振奋啊!正是由于这种精神,老人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值得我们学习!

故事的结局给予我们的决不是颓丧,而是鼓舞。要勇敢面对现实,在暴力。失败前要保持人的尊严和勇气,不以成败论英雄,真正的英雄是敢于超越自身力量的那种胜利!

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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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老人与海鸥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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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完《老人海鸥》这篇课文,我心中无限感慨。作者通过一个个画面为我们展示了老人与海鸥之间的深情厚谊。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个原名吴庆恒的老人,他无儿无女、爱人早逝,老人视海鸥为亲人、以海鸥为伴。他每年冬天都来喂海鸥,十几年如一日风雨无阻。虽然一个月只有三百多块钱,却拿出一半的钱来喂海鸥,老人日常生活非常节俭,连公交车都舍不得坐,步行二十余里来喂海鸥。正是因为老人这样无私的付出,获得了海鸥的信任和爱戴。他对海鸥毫不吝啬,给它们买最爱吃的饼干,或是买来鸡蛋亲手做给它们吃。老人还给海鸥起了名字,和它们说话,当老人撮起嘴向它们啧啧呼唤时,海鸥马上飞过来把他团团围住。十几年来,海鸥和老人就这样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

我曾看过这样一则广告,人类为了吃鱼翅大量捕猎鲨鱼。在罪恶的鱼翅加工场,人们只割掉鱼鳍,而鲨鱼的尸体却在血泊中无人处理。当人们为了象牙捕猎大象时,一头惊恐的小象不知道妈妈已经死了,用腿和鼻子不停地推妈妈,发出焦急的呼唤希望妈妈能带它回家。动物和人类其实应该像老人与海鸥一样和平共处并且建立深厚的友谊,可是由于人类的贪婪,破坏了生态平衡、违背了自然法则。同时我们也遭受了自然的惩罚:洪水、沙尘暴、泥石流……让我们保护动物、热爱自然,享受大自然赐予我们的蓝天白云、鸟语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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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学生老人与海的读书笔记通用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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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人独自一人,偶尔和一个孩子一起打鱼。他运气不太好,84里他天天出海,但总是一无所获。

今天是第85天,老人没带上小男孩,独自一人出远海打鱼。在去远海的路上就有很多危险,比如遇上大风、海底的地震、海啸等。到了远海时,他带的干粮和水只剩下一半了。

老人先捕到了一条金枪鱼,一些沙丁鱼。他把金枪鱼吃了,把一些沙丁鱼作诱饵,因为这种饵能钓上很大的鱼,然后老人就耐心地等待,终于有一条鱼上钩了。这条鱼太大了,比老人的小船还要大!老人只好依靠船慢慢和它耗。这条鱼和老人一样坚强不屈,有几次差点把绳子弄断,把小船弄翻。老人尽管又累又饿,可是还是坚持下来,两天后大鱼才死去。

老人这场“仗”打胜了。虽然是“获胜”,但是左手抽筋,手也划破了,双手流血。可老人万万没想到,艰难并没有到此结束。在回去的路上,老人不断受到了鲨鱼的攻击。这些不断的攻击不仅使老人损失了很多的物品,如武器,还把那条大鱼啃光了肉,结果老人只带回了一副大鱼骨架。回到陆地后,老人又累又困,躺在床上几秒钟就睡着了。虽然只是一副鱼骨架,但了解了老人的打鱼经历后,村上的渔民们都认为老人非常了不起。

《老人与海》的作者是美国的大作家海明威写的。书中的老人说:“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消灭它,却不能打败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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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丢失的小狗小学一年级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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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家曾有条,叫“豆豆”。

一天,我与姐姐到门口扔垃圾,豆豆也跟了出来。我们扔完垃圾转身一看,豆豆居然不见了。

我和豆豆交情很好,它逃了?还是被人拐了?我无从知道。它的丢失让我既开心又悲伤。它之前喜欢随地大小便,为此姑姑老打它骂它,它逃了,以后不用挨打了,我替它开心;但我也很悲伤,因为以后再也看不见它了。

我们也努力找过豆豆,只是都找不到,或许它和它的那些狐朋狗友[注:泛指一些吃喝玩乐、不务正业的朋友。]在一起逍遥自在[注:无拘无束,安闲自得。]呢,又或许它正饿着肚子,到处找吃的,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它,不知是否能找到吃的。

豆豆的品种是“博美”(又名:狐狸狗),可以说是狗中的贵族了。所以,身价不菲的它可能被人拾走,去一个新家生活。也许它在一个新的环境中生了小狗,那户人家凑巧又把小狗送给了我姑姑……

想着想着,眼前又浮现出豆豆的身影,这让我更加思念它。不想则已,一想又勾起了我的疑问:不知它后来去向哪里?不知它是否会去找自己的爸爸妈妈,又或找兄弟姐妹了?它去哪儿了?无人能知,或许我曾经碰到过它,但却浑然不知,只有天上的神仙才知道。可能它流落到了别的地方,有可能饿死了,尸体被埋了,也可能已经尸骨无存……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只在心里默默为豆豆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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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家小狗一年级作文600字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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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曾经养过一只可爱的小,那是爸爸在二公家抱来养的。小狗有一身浅灰色又夹着一些黄色的毛,,小小的、瘦瘦的,可我很喜欢它,叫它小熊。 My family once raised a cute puppy, which was raised by Dad in the second fathers house.The puppy has a light gray and some yellow hair, small, thin, but I like it very much, call it a bear.

小雄刚来我们家时,可能是离开了自己的妈妈,很不习惯,它常常只吃一点点东西。经过妈妈的细心照顾,它一天天长大了,而且越来越肥,肥嘟嘟的像一个小绒球,让人看了都忍不住去摸摸它,捏捏它。我经常把它抱在怀里,跟它说悄悄话。有小雄陪伴的日子真快乐呀﹗转眼我都从一年级上到六年级了,小雄也由当年的一只瘦不拉几的小狗变成现在的成年大狗了。

它长得比自己的妈妈还要高,还要强壮,每当我放学回家时,都会在家门口大声地呼唤小雄的名字,小雄不论在多远的地方玩耍,都会立刻飞奔到我的身边,还亲热地跳起身来把两只前爪搭在我的肩上,我只能摸摸它的头,因为小雄太胖我已经抱不动了。问它这一天都疯到哪儿去了,有什么收获?小雄只会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在那哼哼哈哈,摇头摆尾。

时间是无情的,小雄渐渐变老了,它看起来没有以前那样精神充满活力了。终于有一天,小雄病倒了,而且很久都没有好起来,整天蜷缩在它的“家”里不停地喘着粗气,我看了非常心疼却又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忍受着病痛的折磨。我常常和小雄对望着,眼泪却不由自主地流下来。

直到有一天爸爸对我说:“珍珍,你看小雄那么痛苦的活着多难受,不如我们让它去吧”说着爸爸举起了一根大棒子,朝小雄走去。我知道爸爸去干什么,拼命地拽住爸爸的衣角大声哭喊着:“爸爸不要,爸爸,别打小雄……”。爸爸终于还是狠下心来,一棒子打死了小雄,也结束了它痛苦的生活。我看着小雄的遗体,哭得很伤心很伤心。随后我和爸爸把小雄埋进了后山深深的土坑里。

从此以后,只要看到小狗,我都会想起我的小雄。小雄,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你害怕吗?而我却是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你,不知道在另一个世界生活的你还是不是记得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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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日记300字我的狗狗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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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了一条贵宾,它的名字叫菲菲。

菲菲全身雪白雪白的,两只眼睛圆溜溜的,耳朵耷拉下来像小姑娘扎起来的两个小辫子,可爱极了!

它很爱玩,拿到一个骨头咬住甩到一边又去咬回来

,好像在玩球似的。

每次我们在穿鞋子准备出去玩的时候,菲菲就知道我们要出去了,它尾巴甩来甩去紧跟着我们好像在说:“主人我也要出去玩。”我看着菲菲可怜的样子就把她带出去玩了。

我把菲菲带出去跟小朋友一起玩,他们都想抱一抱菲菲,有的摸摸它的头,有的摸摸它的毛,有的摸摸它的脚,还有的摸摸它的耳朵。

每次我或妈妈回家时菲菲一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就迅速地跑到门口等着。我一进门,它就围着我不停地转,使劲摇着小尾巴,还轻轻舔我的手,好像在说:“主人你回来拉,我可想你!”小朋友都说喜欢它,爸爸妈妈和我也说:“喜欢它。”

我很喜欢菲菲,因为它很听话又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所以我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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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家小狗一年级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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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很可爱的动物,乖巧,忠诚,很讨人喜欢。 Dogs are a very cute animal, well -behaved, loyal, very flattering.

狗的种类很多,狗的头一般是比较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鼻子黑乎乎的,长舌头,天热时一般会伸出舌头来散热。狗的耳朵很大,走路时一扇一扇的,好像在扇扇子。狗的尾巴很短,一般是卷着的。狗的奔跑速度很快,往往能给侦破工作节省很多时间。

狗是一种家畜,嗅觉异常灵敏,甚至可以说,离他是十几米远的食物,它不用看,凭闻就能找到。办公人员常常利用狗的这一特点来进行侦察、搜捕之类的活动。狗的听觉也绝不亚于任何一种哺乳动物。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听到一丁点儿动静,就会“汪汪”大叫,是小偷无法下手。狗的生活场所很随便,往往只要一块暖和点儿的布就行。有是为主人守一晚上门,在家门口也能睡着。狗的食物一般是家常便饭,当狗还是比较喜欢吃肉,一有肉吃,哪怕只是根骨头,也会高兴的活蹦乱跳,活像中了五百万彩票似的。

狗是一种很忠诚的动物,但时常有一些人把狗当作是卑鄙下流的象征,我想这是一种对狗的人格的侮辱。狗,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对主人最忠诚的动物。发生火灾、地震时,狗往往会先救主人正是因为狗的这种无比的忠诚,许多人才养狗来看门。

狗一般一年一产,每次大约五、六胎。刚产下小崽后,母狗只允许主人来看。如果是外人,母狗就是拼了命,也会保护自己的儿女的。正是因为狗的种.种特征,才会受到广大人民的热烈欢迎,广泛应用于看门、侦察、捕猎等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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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狗猫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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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学起,我就听说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这本书,直到今天,我才第一次翻开这本含着浓浓的文学之蕴的书。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浙江绍兴人。他出生于一个破落的封建家庭,从小勤奋好学,后因家庭一次变故

,饱尝了世人的冷漠和蔑视。1920年,东渡日本留学,当他目睹国人的愚昧和麻木不仁时,毅然决定弃医从文,用文笔来唤醒国人的灵魂。回国后,先后在北京、杭州的几所大学任教。1981年,第一次用笔名“鲁迅”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从此开始了辉煌的写作生涯。

。鼠》这篇文章讲了自己不喜欢猫的原因。作者先用一大串道理写出了猫的可恨,又写理童年时猫吃掉自己心爱的小隐鼠的故事。说明自己从那时起见猫就打,最后又转了一下,写自己现在不打猫了,只是呵斥,又借机比喻了中国的官兵,批判了现实。

鲁迅仇猫的原因文章中说了很多方面:他幼年养的隐鼠,据说是被猫吃了的,虽然后来知道是长妈妈踩死的,但是仇恨猫的感情已经建立;猫在吃老鼠的时候,总是尽情地玩弄,类似人类的幸宰乐祸、折磨弱者。而且猫的媚态是作者最为深恶痛绝的。鲁迅利用对猫的这种媚态的蔑视,嘲讽了反动派的丑恶嘴脸。

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作者深厚的知识积累让人钦佩,渗透其中的对现实的批判更使文章充满斗争性,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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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动物小狗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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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了一只淘气包,它就是小狗——奶油。

奶油的毛雪白雪白的,耳朵是米色的,非常可爱,活泼。它还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瘦瘦的小脸蛋,真像一只小狐狸。它在火辣辣的阳光下,会吐出它那粉嫩嫩的小舌头来给自己解热。

每当奶油饿的时候,它就爬到我的腿不停的挠我。如果我不给它吃,它就会冲着我“汪汪”地叫。我实在忍不住了,就给它吃,它会狼吞虎咽的吃下。

奶油还是很淘气的。妈妈上次给妹妹买的生日礼物,是一些五颜六色的球,结果都被奶油咬坏了,有的都被奶油弄丢了。有一次,我和弟弟跳绳的时候,奶油在旁边一边看一边叫,一会儿去去那儿,一会儿嗅嗅这儿,就是不能老实一会儿。

这就是我家的淘气包,一只活泼、可爱的淘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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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个人阅读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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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薄薄的小册子。闭上眼睛,仿佛看见在蓝色的海洋上飘着一缕清风,海滩上,有一个独自钓鱼的普通的老人……

故事很简单:古巴老渔夫桑提亚哥在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苦苦等候中终于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实在太大了,杀死后只能绑在船边。在归程中又一再遭到鲨鱼的攻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骨。这个以捕鱼为生并与海洋相依为命多年的老人却对生命带有一丝敬畏:“你要把我害死呀,鱼呀!”“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你更庞大、更美丽、更沉着、或更崇高的东西,来把我害死吧,我不在乎谁害死谁。”“凭风度举止和高贵尊严来看,谁也不配吃它。”然而,尽管老人对鱼的生命如此尊敬,他的信念却没有丝毫动摇:“你是我的朋友……我必须把你害死。”正因为鱼在老人眼里和他自己一样崇高,并同样拥有坚定不移的目标、与对手周旋的智慧、不屈不挠的意志,它才成为老人的对手。只有在这样强大的对手面前,老人才能证明自己的力量。

当鲨鱼咬去了这条大马哈鱼大约四十磅肉时,老人这样想:“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震撼着我的心。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灵魂。对手十分强大,老人却已经年迈,手上、脸上被钓索勒出了伤痕……没有什么条件是对他有利的。然而人的灵魂是坚强的:他用鱼叉,用桨柄,用短棍,用舵把……老人使出了浑身的力气与鲨鱼搏斗,实践了他的人生准则——“人,是不可以被打败的。”虽然他老了,可他的那颗心依然年轻,就是这样一颗坚强的心,支持者这样一个坚强的灵魂,支持到把所有对手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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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花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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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喜欢养小,我家也养了一条。名字叫卡卡。

卡卡是一只黄色的可爱小母狗。它长着一对尖尖的耳朵,一个圆圆的脑袋,椭圆形的身体,四只小短腿,又长又细的尾巴。

卡卡听的懂我说的话,每当我家有客人的时候,会汪汪汪的叫,我让它不要叫,它就立刻安静下来。只要我有时间,卡卡就会摇着尾巴过来找我玩。我的手表示转一圈卡卡就会转一圈。每次我出去玩都会带着卡卡,卡卡总是跑到我的前面来带路,有些地方他不知道他怎么带路呢?我还是搞不清楚。于是我就跟着它走,走啊,走啊,走啊,带的去我都迷路了。我跟卡卡玩了这么长的时间,可还是不知道它怎么吃饭的,到了吃饭的时间,我我用碗装骨头和饭给他吃,他一看到饭来了,高兴的不得了,还跑过来舔了我一下就去吃饭了。吃骨头的时候先张开嘴巴,把骨头咬进嘴里,再咬碎。吃米饭的时候先用舌头把米饭粘在舌头上送进嘴里。

原来小狗是这样吃饭的呀!如果你不知道的不去仔细观察,是永远不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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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猫鼠狗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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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猫儿们绝不甘心这样被狗欺凌,于是他们卧薪尝胆苦思冥想,想出了不少对付黄狗的手段,遂上门找茬。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由于狗族中能对猫构成威胁的多是黄狗,而黄狗又不善,狗狗相护,所以这场猫狗之战中,猫儿们占尽了便宜。生活好了,自然心情好,吃饭香,身子也胖。有一次我到一位富同学家做客,额刚一进门,便被吓得魂飞魄散。我早听说我那富同学喜欢养小动物,却不料他如此大胆,竟敢贩卖东北虎!我正拔腿要跑,却听到他温顺地叫了声

喵--

接着便在我跟前撒娇,我这方才明白这竟是一只猫,幸甚!

猫狗相争各有所伤,这可乐煞了那些鼠辈。他们再不必东躲西-藏,尽可以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若是遇上了黄狗要拿他,他便说:没用的家伙,空有一副大体格,连那小猫都对付不了,却只会来欺凌我们这些弱弱校

若是碰到了猫他便说:孬种,连饭碗都被人抢了还来逞什么威风,回家睡觉去吧!

就这样,猫狗继续针锋相对,而鼠辈们则自在地过活。

也许某一天,大街上会发生这样一件趣事:一只猫和一只狗正争斗着,旁边突然窜出一只小老鼠,那猫和狗便立马撒腿,向深巷里钻了去。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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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小狗做朋友作文400字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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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别人给我的。现在已经保存了两三年了。它有一个响亮的名字:毛毛

,全身乌黑蓬松,眼睛圆滑,骨头滚动。它的牙齿很锋利。如果你给它排骨,它会吃没有骨头。而且,它的耳朵很大,经常垂下来。一旦有一点风和草,它就会站起来

我记得那一次,我一拿起火腿肠,它就飞快地跑,向我摇尾巴,然后蹲在地上。我的眼睛忽隐忽现,盯着手中的火腿肠,仿佛眼睛里闪着金光。于是,我赶紧把右手举高,用力举过头顶,试图逗它。它甚至站了起来,两只前爪在空中不停地抖动。我把手移到左边,它的身体向左倾斜。我迅速向右移动,它的身体转向右边。我只是站稳了,它冲我来,没办法,我只好把整根香肠给它

它不仅是零食,而且玩起来更让人哭笑不得。我坐在门前玩,他就呆在那儿。但当我回到房间时,他左顾右盼。当他看到没有人时,就用爪子把拖鞋从鞋柜刮到地上。然后,他拿起一只鞋走出了门。他来到一个角落,摇了摇手里的鞋子。我出去时,发现我的鞋子不见了。我猜一定是猫猫,所以我拿起一根棍子,走到门口。不料,它把鞋子咬进了洞里。我很生气,举起棍子准备打它。它一动不动地蹲在地上,两眼湿润,似乎在求饶:“小师傅,我再也不敢了!”看着它可怜的样子,我的心软化了,这就是我贪玩的毛毛。它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伴侣,也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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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外婆家的狗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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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家里,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小白。它的眼睛像一颗亮亮的珠子。毛和雪花一样白。它的腿脚很灵活,跑起来像风一样快,每一次,它想要追上一个人,都不难,分分钟就可以了。它的尾巴很奇特,睡觉的时候摇来摇去,我很好奇,它不会睡不好吗?

它很好动,一天到晚就知道往外跑。它也很聪明,每次出去的时候总要在家先吃饱了,天快黑了,到我们吃饭的时候,它就会自己回来。如果在家里不出去的话,就只会睡觉。它最喜欢吃的就是骨头,如果没有骨头它就不吃饭了。有一次,我们在外婆家里吃饭,外婆做了好多东西,可是就没有排骨。我看着小白不吃饭,丢了一块肉给小白狗吃,小白狗却就是不吃,真娇气。没办法,我只好从冰箱里翻出一块骨头,它马上就叼起来,躲到一边品尝,生怕谁抢了它的骨头。

小白狗其实很听话的。有一次,我和外公在院子里跑步。我们一前一后,外公还喊着口令:“一二一,一二三四。”刚跑了几步小白狗看见了,也连忙跑了过来跟在我后面。我快它就快,我慢它就慢,就像个听话的小孩。引得我们哈哈大笑。可它呢,却昂着头,摇尾巴,一本正经的样子,好像在说:“小主人,你看我跑的怎么样?”

你看我外婆家的小白狗多可爱,它不仅乖而且很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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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可爱的小狗百字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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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小,是只白色的小泰迪犬。它很听话,对待每个人都很友好。

它小的时候,才满月,很小,但是很萌,总是跟着人的脚后面。但是你一不小心踩到了它的小尾巴,或脚的话,它就会痛的嗷嗷直叫,但是还是乖乖的跟在你的后面,不肯离开你!

时间像水一样流去,渐渐的它长大了。但是现在的它不像小时候那样黏人了,变得很喜欢自由。一不注意,它就到邻居家去串门了,每次都会叼来一些好吃了啊,好玩的啊。有时候,它和它的伙伴们,一起去玩,一天都不见踪影儿。

你要是打它的话,它就窝在我亲手给它建的小家里,不搭理你,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望来望去,看着很可怜。

有时候我就把它关在屋里。可是啊,我低估了它的智商,它好像都从门缝里钻出来。跑出去和它的小伙伴玩

唉!这样的它不就像变形记里不良少年似得,整体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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