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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小说人生读后感【最新20篇】

导语:很多时候,简短的励志小故事却告诉我们不少的大道理。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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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亨利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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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19世纪欧洲短篇小说巨匠,欧亨利为我们带来了脍炙人口的作品,同样也意蕴深厚。他的作品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欧亨利式”结尾——出人意料。这种结尾使文章嘎然而止,但又回味无穷,意味深长。

《20年之后》是全书情节最为断崖的一篇故事,讲述了一位警官和一位男子的聊天儿。当天晚上男子在等他的弟弟,这是他们20年后所约定的。警察跟男子一阵寒暄后,警察离开了。不一会,男子的“弟弟”到了。男子和“弟弟”走到一片灯光下时,“弟弟”称男子已被捕。“弟弟”递给了男子一张纸条,上面大概写着那位警察才是你的“弟弟”,男子是通缉犯,他不方便动手,于是离开了。

如果你匆匆翻过这几页,或许会认为警察(男子的弟弟),是公平公正,高度廉洁,可是当你又回过头来看看当时美国的历史背景,你会发现,虽说赴约的男子是一名通缉犯,但他毕竟在美国败坏的社会风气里挣扎过,而且他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赶赴一个20年的约定,因此它是一个“高度社会文明”的牺牲品。

而他的弟弟-——警察,象征者被“高度社会文明”所扭曲的灵魂,它充分体现了这种社会文明下,一个麻木,冷酷的人性,机械化的性格,发现了哥哥是通缉犯,他走时面色镇定,还哼着口哨,体现了人性的冷酷和无情。

这正是欧亨利式写作风格,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又是一个经纶万物的世间真理,虽然小说的情节朴素,但主旨却高尚。欧亨利的每一个故事都内涵丰富,反映了社会外向,有高尚的,有腐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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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浒传》长篇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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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侮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尽,这也是忠。

义,包括了两个方面: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是义;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要无愧于“义”字,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要有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能做到“义”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义”字,为了真理就可以奋不顾身了。一个不信奉“义”字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除了敬佩故事中体现的忠、义二字之外,我对故事中的一些情景还略感不仁。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还有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看马的也不放过……毕竟是一条人命,人的生命是多么宝贵啊,即使他嫂嫂做了出轨的事情,也不必用性命以偿吧。还有那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有这样滥杀无辜的必要吗?

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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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生读后感

全文共 2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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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本身的矛盾就是无所不在的上帝,谁也别想摆脱它。”

小说中这样写到,农村姑娘刘巧珍美丽、善良,她没有文化,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的那种充满激情而又实际的做法表达了她炽烈的爱。当高加林离开讲台当回社员,失落苦闷时,她的爱给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好像仅此而已。因为,这份爱实在是太单纯、太质朴了。虽然,那时的刘巧珍是幸福的,她被自己倾慕以久的“先生”所爱着;那时的高加林也是幸福的,他被大马河川里最俊的姑娘所爱着。但实际上,这爱的天平能平衡吗?不能。

当高加林离开土地,走进飞红流绿的城市,重新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她对高加林的爱表现出一种强大的征服欲。高加林的确与她也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他们有着相同的知识背景,有着许多感兴趣的话题。当他们俩口若悬河,侃侃而谈之时,高加林便进入了一种艰难的抉择之中。当高加林隐隐地有了这种想法时,他的念头便很快又被另一种感情强迫着压下去。他想起了巧珍那亲切可爱的脸庞,想起了巧珍那种无私而温柔的爱。可是,当巧珍带着狗皮褥子来看他时,他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感情一下子就表现出来了。在经过反复考虑后,他终于接受了黄亚萍的爱,无情地拒绝了深爱他的巧珍姑娘。更令人感伤的是,当高加林委婉地对巧珍表达了他的这种选择后,巧珍没有任何言语只是含泪默默接受,她没有过多地去责怪高加林,反而是更担心加林以后的生活,劝他在外地要处处小心,不要操心自己,但是泪水却在脸上刷刷地流淌着,流进大马河中,河水带走了那段美丽却不幸的爱情。河水的流向不变,人的道路却从此改变。也许,在巧珍眼里,爱他,所以离开他,爱他就要给他幸福,哪怕自己苦也要爱。我们羡慕她那种爱的力量和坚强。

很明显,巧珍的爱像黄土地般广阔、纯朴。黄亚萍的爱则像玻璃般浪漫、易碎。

爱情并不只是简单的相濡以沫,还需要精神上的共鸣,两个人必须要般配。高加林的性格决定他不会满足于简单地爱情中,当他在傍晚时,一个人站在山上看向远处是,他就知道他和巧珍的距离。只不过是在他痛苦和困顿的时候,他舍不得放弃刘巧珍这个美丽而温顺的女子,一旦他来到了广阔的天地,发现自己还能够飞得更高,便能够痛下决心,将刘巧珍抛弃。当他决定抛弃巧珍时,他觉得自己是个没良心的混蛋。但是,在生活面前,我们在承认自己是混蛋的同时仍不放弃选择稍好一点的捷径。

但是,从另一种角度看,高加林是一个值得人赞赏的年轻人,当他来到城市,受到城里人的蔑视时,他告诉自己一定不能放弃,他心里说:“我非要到这里来不可,我有文化,有知识,我比这里生活的年轻人哪一点差?我为什么要受这样的屈辱呢?”这样的想法令人动容。难怪把高加林的民办教师身份挤掉的公社书记高明楼一直担心这个性子很硬的年轻人将来有朝一日飞黄腾达,回来找他的麻烦。可见有前途的年轻人谁都害怕,因为他们的将来注定无法限量。我相信以高加林的性格和才华,他迟早会成就一番事业,或许他会是一个农民,但决不是普通的农民。

值得一提的是作品中的德顺老汉。他的存在贯穿作品始终,他像一位智者,出现在高加林的每一个重要时期。当高加林民办教师被下后,他开导高加林以后日子还长着。当高加林和巧珍确立爱情时,他看懂了这段美好的爱情,在夜晚的牛车上回忆自己的爱情来祝福这对甜蜜的恋人。当高加林飞离黄土地放弃巧珍时,他骂高加林是豆芽菜,根上没了土。当他用他“浮得高,跌得重”的人生哲理无法说服高加林时,他只能一口一口地长送气。高加林被打回原形,他对着失魂落魄的高加林说:“在黄土地上屈不了你的才,不要灰心,男子汉,不怕跌倒,就怕跌倒再不往起爬。”这让高加林的眼中又出现了两点火星。

高加林在思想纠结之后的选择让他经历的太多,选择后的结局让我苦苦的思索,在这样的人生岔路口上,我们做出抉择的标准应该是什么呢?怎样的选择才算是正确的呢?许多事情没有对与错之分,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标准。但我坚信,每次选择,决不能丧失基本的为人准则和道德束缚,既然做出选择,便只顾风雨兼程。

人生沉浮,世事多变,没有一个人的人生道路是一帆风顺的。当站在现实与理想间的巨大差距面前,许多人往往会在这个岔道口一次次的感到矛盾、痛苦和无奈。是的,现实是不能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谁如果要离开现实,就等于要离开地球。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尤其是对于刚踏入生活道路的年轻人来说,这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认知。 可是,社会也不能回避自己的责任。我们应该真正廓清生活中无数不合理的东西,让阳光照亮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使那些正徘徊在生活十字路口的年轻人走向正轨,实现人生的远大理想。

柳青说: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你的一段时期,也可以影响你的一生。所以在人生的岔道口上,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地去选择前行的道路。正如作品中所说: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是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方面不满意就灰心。我们无法掌握上帝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人生就应该这样。让我们慢慢地去走,去体验,去明白人生的酸甜苦辣,去品尝那别样的滋味。等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能欣然一笑。这样不好吗?故事的悲剧包含了诸多方面的复杂因素——关于这一切,就让别的读者去评说吧!我现在仍然书写我自己的生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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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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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霓虹灯亮的夜晚,终于读完了这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平凡世界》,闭上眼睛,我在回想书中的一切,同时我更在想,路遥为什么非要这样结尾?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没有让少平再找到一个和他般配的那个她?一直在心里问为什么?可是我何尝不知道,无人可以取代他心底的、最爱的晓霞!我甚至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感情!平凡的世界,你为什么让他们遇见了,而不能平凡的让他们过一生呢??作为读者,每每想到晓霞被洪水冲走,都会伤心不已,作为她的最爱少平,我们怎能体会他的痛,那种痛痛过山崩、痛过地裂。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要让少安的爱人得了癌症,为什么不能让她在他们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条件下,好好享受这世界给她带来的幸福。我们的少安,失去了秀莲,他要砖厂有什么用?他要事业成功有什么用?没有了最爱的人,这一切要了有什么用?他和谁再去分享喜悦,谁再当他的军师,谁再帮他排忧解难,谁再和他共度未来。他再怎么度过这以后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你对少安和少平兄弟俩,太不公平,他们两人身上都太多的正能量,两个不同寻常的人,有太多要让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们不骄傲、坚强、一直努力的奋斗着。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可以不顾一切的帮助村里的人,可以为了救别人来牺牲自己。可是,就是这样两个兄弟,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没有让他们平平凡凡的度过。

希望所有的读者,在我们的心里,能够有另外的一个结尾,希望他们在以后的世界里,可以平平凡凡的度过,不要再去打扰他们。同时,我们也要感慨,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挫折都能走过来,而我们遇到一点点不顺利,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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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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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看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这本书的由来:相传,古时候有块叫波斯的地方,兴起了一个叫萨桑的国家。国王山鲁亚尔因妻子背叛了他,所以万分仇恨女人。因此,他每日娶一个处女,玩过后,翌日凌晨拉出去杀掉。一天,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停下来,第二天晚上继续讲。讲了1001个晚上,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著名的《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又叫《天方夜谭》,里面有许许多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佐德的故事》、《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盖迈尔王子和白杜丽公主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的种种故事。我觉得《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坏,比如说《青年商人加尼穆和宫女古蒂格鲁卜》就属于坏的,加尼穆和古蒂格鲁卜是靠运气的毅力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就属于好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心来夺得幸福的。

书中还有许多故事,它们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商人和魔鬼的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勤动脑筋,勇于克服。《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善良。这本书让我领悟到:做人要诚实,不能占别人的便宜,自己应该努力争取。也明白了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害怕,只要努力,任何困难都能解决。我想:我们应该努力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让我们的生命充满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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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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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这个寒假,我开始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路遥的这部小说是围绕着孙玉厚一家展开的。这个家里,年龄最小的是兰香,她从小就十分懂事。上小学时,别人家的孩子穿的是一件件新衣服,而兰香穿的是破破的旧衣服。虽然如此,她却从不向家人要新衣服。因为她知道,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每当家里有一些好吃的,她也总是找借口躲得远远地,她要把好吃的留给年迈的奶奶。

兰香不仅懂事,而且十分勤劳。当她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时,每天放学回到家,她就会提起她的小篮子,到山坡上拾柴火。她年龄小,拾的少,但每天拾得柴火也够妈妈烧两锅哩。兰香还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小时候,她的爸爸和哥哥们围在一起算账,她在旁边看,一口就说出了答案。课堂上,兰香的数学老师写了一黑板的数学题,刚写完,兰香就站起来说:“这道题等于零。”

兰香只是书中的一个人物,还有许许多多的让我十分感动的人物。有吃着黑馍配雨水菜汤却仍然坚持学习的孙少平,有十三岁就扛起家庭重任的任劳任怨的孙少安,还有润叶、金波、田晓霞……他们青春的勇气给了我非常大的触动,我们拥有如此美好的生活环境,又怎能不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呢?

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学生,我要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在平凡的世界中不断知难而进,努力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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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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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迷上了阅读;这不仅是在读别人的故事,而是在体会、欣赏。

最使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呼兰河传》,这本书是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镇单调的美丽,也介绍了人民的善良与愚昧。它透彻体现着作者巨大的文化,含量与生命的厚度。打开书卷,默默的欣赏作者赋予着小镇的情感。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灰白的画面将我带到那暗淡无味并不繁华的小城。

在那里,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周而复始,到处都是寂寞。没有色彩的绚丽,没有活力的人生,整个村庄都笼罩在灰暗中。在这里,因为人们的无知愚昧,发生着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都在等待幸运的光临。同时也有死亡的号召,我读后与作者相同,不知该对他们是同情还是憎恨……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刚开始活泼、开朗、健康的花季少年,没多久就匆匆去世了。而让亲人伤心的并不是她的去世,而是他们做了一个赔本的买卖。

在旧社会中,有多少像团圆媳妇那样,等待接受生命中的折磨。就因为旧观念,旧思想,我庆幸现代的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睿智,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也没有了男女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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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摆渡人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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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摆渡人读后感

作者从少男少女的角度洞悉人性的温情,通过男女主人公的所见所感,细腻道出所有人对亲情、友情和爱情终极幸福的向往。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这部小说别具一格,值得瞩目。

好久没有读到能让我感动的书了,就是在不经意的一瞬间,被迪伦在发现自己真实的状态之后,心微微颤了一下。

每次惊险刺激的生死逃亡的背后,也都是有温情,有坚韧,有希望的。很少人能时时感觉到,身边的一切有多不堪一击。当生命都逝去之后,生前的一切酸甜苦辣就都没有任何意义了。当然这不是因为我对生命悲观,相反的,某种程度上来说,读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次灵魂超脱。

虽然故事的主角是少年少女,全书的基调是奇遇、魔幻,但我想说的是,我很担心它会因为体例和故事背景被真正适合它的更多读者忽视。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快读完它,看到“如果生命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这句话,会不自觉想象这是一个让人唏嘘不已,感天动地的故事,所以一开始还是带着些顾虑和好奇的。

崔斯坦为了超度魂灵,随时准备变成那些亡灵在最后一次许愿中想要得到的陪伴者的样子。但为了爱情,他可以把这件事情变成永恒。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流于平淡、庸俗的,但是往往惊喜和转机也因为庸俗、平淡而倍加可贵。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爱是不应该被被动对待的,追寻幸福的最诱人之处就是追寻的过程。

因为它应该是不经意间的火花,是看不见的幸福终点。迪伦看似到了生命终点也没找到的东西,竟然就在她离开人世的一瞬间出现了。虽然这是作者很巧妙的夸张描写手法,但是其中的含义却是跃然纸上的。

如果每个人都认为等待就会得到幸福,安静走路转角就会遇上爱,那么也就不可能有轰轰烈烈和刻骨铭心了,所有的爱都只是为了爱而爱了,那多可悲。

合上书本后脑海中仍有不时闪现的各种人物。有魅力的文字是有灵魂的,但也是朴实、深刻的,它能让一个故事变成能赋予想象力以生命的载体,能让人无论经历多少起伏,看到多少冷暖,都能在喧嚣落幕、曲终人散时心中浮现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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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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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草房子》,我被书中那愉快的学校生活所深深吸引。那蓝天、白云、梧桐的枯叶,还有那一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这一切都令我向往。

《草房子》主要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那六年小学生活让他终身难忘。这六年小学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有悲、有喜、有泪。在书中有聪明的纸月、淘气的桑桑,还有那为了救油麻地里的南瓜而牺牲自己的秦大奶奶……而这些人中,我最欣赏的还是秃鹤。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在桑桑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但是,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

因为他的秃头,同学们都会忍不住用手蘸一下去摸一把;因为他的秃头,蒋一轮不让他参加会操;因为他的秃头,他总是带着帽子上学;也因为他的秃头,他都想逃学;因为他的秃头,他还和校长和老师闹别扭。因为这个秃头,原来开朗、活泼的秃鹤不见了,他变得自卑了。

可是,自卑并没有一直笼罩着秃鹤,当《屠桥》缺少秃子——伪军连长的演员时,秃鹤自告奋勇给蒋一轮写信争取了这一个角色。为了演好这个戏。他用出人意料的速度,就将所有台词背得滚瓜烂熟。他排练得很认真、很努力,他演得一丝不苟,甚至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这个秃头“成就”了秃鹤成为“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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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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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丞哥,我爱你”的时候,我觉得窗外午后的阳光是那么明朗。

终于,爱上一匹野马,也可以让它在自己的草原上纵情撒野了。

之所以打五星,是因为我看完一整本书都觉得,此文并没有强行分出个攻受,不是攻受之间的打情骂俏,并且不仅仅是两个男孩之间的爱情,它关乎作者对于生活与成长的理解,所以是很饱满的小说

另外,这是一篇有颜色的小说。一地颓废的灰白色中,有一两滴汗渍的痕迹,却又仿佛有丝缕的阳光,在努力地透窗进来,直到一片敞亮。

说是爱情,不如说,是两个在漆黑的夜空中放着光的孤独灵魂的相遇。只有他们能辉映彼此。优秀的丞哥来到了一个不属于他的钢厂,遇上了一个完全可以大放异彩却沉没在乌烟瘴气的钢厂的顾飞。

丞哥知道自己的格格不入,他是大城市长大的孩子,有着傲岸的灵魂,有梦想,有定力,他想要离开。顾飞也知道自己的才华横溢,可他拒绝触碰闪烁的微光,家庭的重负和从小便缠绕他的无数阴影让他离不开。

顾飞是在丞哥独自面对钢厂种种是非和不适应的时候,他坚实的后盾,而丞哥则是把顾飞一点点从黑暗中救赎出来的那个人。

细节,琐碎就是时光的组成部分,他们的特别,只有彼此最能懂,所以他们可以相爱。一起包饺子吃烤肉火锅,一起玩很智障的游戏,大飞给丞哥拍帅气的照片,丞哥像照顾亲妹妹一样爱护顾淼。比起激情戏,永远是简单的触碰和话语最为动人,所幸本文,嗯,两样都不少。但是无论是唠嗑的电话,下去吃早饭的信息还是耳鬓厮磨,每每语气清浅却温柔的时候,都是异常动人。

然而作者写得十分现实的一点也就是他们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一个人累了,便坚持不下去。可丞哥是谁呢?是最优秀的丞哥。哪怕被顾飞的一句“算了吧”放弃打击到几乎崩溃,从心脏痛到四肢百骸能把读者心疼到暴哭的丞哥,也会坚持下去。或许他是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如果一对一对地配对消失,他和顾飞也一定会是配着对一起消失的两个人,不会留下另外一个孤零零地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冥冥之中,他们分不开。不仅仅是因为顾淼的联系,而是早已习惯把彼此刻进生命。

丞哥无处不在,就算你说算了吧,丞哥也还是想要把你从泥淖中,一点一点拖出来,让你直面这个残酷的人生却依然笑得明朗,让你知道你就算要很慢才能够睁开眼睛,丞哥也一直在你身后。丞哥没有家,丞哥只有你。

或许是读者我本来就很喜欢又学霸又有点高冷有点酷又温柔起来就要人命的男生。所以蒋丞同学可以说是深得我心了。当然也很欣赏顾飞,只是我更喜欢蒋丞同学那种写在顾子里的坚强与骄傲。如果他不是这样,他就不会吸引顾飞,也不会强大到可以最终掌握自己的爱情与命运而不是被丢到哪里听之任之。

他们相互扶持,终于像彼此一样勇敢。

令我印象特别深的是高考。如果说读者我把丞哥的学习方法都记在小本子上是不是要笑死人了哈哈哈哈。这段描写真的挺真实的。因为细节作者把控得很好,丞哥怎么复习的,顾飞怎么照顾的,老妈子一样的老徐,霸气的老鲁,让人看了总是嘴角含笑。每一个配角都十分饱满。

我最喜欢丞哥说的,我就是学霸,但学霸不是不复习,我也很认真辛苦地学,你比不过我,就是没我能拼。

多么帅气,多么坦率的人!骄傲而有资本的人,只会另人敬服。

看到33%的时候打了四星,因为觉得作者的文笔并不是我特别喜欢的行云流水或是精致细腻型(虽然也不知道这两个有没有关系哈哈哈),作者的文笔挺平实,嗯,有点儿糙汉子的感觉,可是有些感情戏又能直接戳到你的心血管,让人欲罢不能。如果能够有些地方详略得当,再把控一下行文节奏,或许会更好。

但我看完了全书依然打了五星。不管在作者心里有没有攻受之分,至少我看起来随便飞丞丞飞常常是处在“力量持平”的阶段,或许是因为他们都有深深浅浅的伤痕,而都需要彼此去慰藉,他们是彼此扶持着长大的,他们两个在彼此身后,努力地强大,努力地倔强。

这本书对于只看过一两篇同人bl的我来说,也算是挺新鲜的了,但它有意思的地方不在于用bl本身来刺激读者的爽点,而是描写了两个孤独灵魂的相濡以沫。

我欣赏这种势均力敌的爱。我不排斥这样真正的两个成长着的,不断追求着强大的男生之间的感情。其实此文如果写成哥们儿情深,也一定是相当自然和感人的(当然bl就是为了bl嘛谁叫我们丞哥一开始就,嗯哈哈),因为我觉得最重要的不是男男,男女,男男中谁是谁的媳妇儿,谁要娶谁,不是飞丞丞飞。

而是,这个充斥着悲哀,苦难,艰辛,绝望的世界啊,我和你并肩而行,就拥有了所有这些词语的反义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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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莫言小说丰乳肥臀读后感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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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读过莫言小说,选取这一本或许只是它的名字吸引了我。

那时,我正在天津打工,闲班无聊,便去租书。在一个书摊前,我看到了这本,那是莫言的小说选,以前听说过这本,一看又是当代学生的推荐书目,可作者又怎会用丰乳肥臀作为书名呢,于是迫切的拿回家里。

一开始,便一下子吸引了我,令我非一口气读完不可。故事的背景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残酷的抗战史,故事的梗概是一个母亲在这样的恶劣的,近乎绝境的条件下带大九个孩子,不,是十一个孩子的故事。她的以前那样丰满的乳房被一点一点的吸干,那是母爱在流淌啊。她的以前俏丽的容颜被岁月无情的摧毁。她带着孩子,先是经历了家庭的折磨,后又经历了残酷的乡匪之间的战争,又经历了国共两党的之间的战争。这期间,她眼看着一个一个女儿的背叛,目睹了,一个一个亲人的离去,尝尽了生活的一个一个坎坷……

这本书,令我看到了旧社会的母凭子贵的封建思想,和残酷的革命战争,还有一个母亲的大于天的伟大的母爱。

我想,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在岁月的不断流逝里能够留给读者的或许只是一段文字,或只是一个场景。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况且好书已经越来越少,读书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那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最美,是被作者单列出来的。母亲的最后一对儿女是一对双胞胎,取名金童玉女,玉女因为难产,从小眼盲,她一步也离不开母亲,也只有她留在了母亲的身边。从小就被金童剥夺了吃奶的权利,她的存活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她那样的漂亮,仿佛一个天使降临在人间。

她的世界是黑暗的,但是她的心灵却是最美里的,最洁净的。她明白自己,是母亲最大的负累,虽然她看不见,可她感觉的到。每当夜里她听到母亲呕吐的声音,她的心便如刀割一样的痛,她的眼泪如泉一样的流下来。她不敢被母亲看到,她怕母亲悲哀……她明白,是她离开的时候了……

读到这,我在奇怪,母亲病了每日呕吐?之后才知,原先母亲给别人做长工,家里的孩子还要吃饭啊。开始她往自己的口袋里偷回一些玉米,芸豆啊什么的,但是渐渐的被人发现,之后无论藏在哪里都被人找出来。之后无奈之下,她就将一些东西吞到胃里,到家里在吐出来,洗尽,做成面饼……多么伟大的母爱,我流泪了……

没有人明白,之后他的失散的儿子金童回来的时候,母子俩抱头痛哭之后,母亲说我要为儿子做饭了,但是家里没有一粒米啊,母亲说,我出去给你做,,金童感到奇怪,当母亲将手指塞进喉咙时,当母亲把芸豆用纱布捻成面饼端到儿子面前时,金童一下子跪倒在母亲的怀里……

就在那天夜里,玉女决定走了,她还是第一次单独外出,她摸索着走上了通向江边的道路上,不知为何,她的情绪那样的愉快,她一路走来甚至哼着母亲总唱的那首歌谣。她一点没有犹豫,慢慢的走向江心,走向前方。那天,她那样的美丽,她穿上了母亲亲手缝制的嫁衣,母亲曾说过,只有你最听话,又最漂亮,她必须要亲自看她找到自己的幸福……

就在那个夜晚,星空出奇的耀眼,月亮出奇的皎洁。就在江水吞没的一刹那,玉女的眼前出现了奇迹,她竟然能够看见,那是一个菩萨。她说,是该回到我身边的时候了……

作者,显然很喜欢这个人物,不期望她就这样夭亡。

作者以其磅礴的气势,委婉幽默的口气,读后令我浮想连篇,甚至多年以后仍不能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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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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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被里面的故事感动了。里面有一篇文章叫做《费鲁乔的血》,读了以后让我回味无穷。

里面的内容是这样的:在藏族一个小村庄里,就在这一天,一个小孩出生了,爸爸给他起名叫费鲁乔,妈妈在不久后出外看病了,医生说:“他得了伤风,已无药可救”。不久后,妈妈便与世长告辞了。费鲁乔到了11岁时,爸爸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了,临走时还留了一大笔钱锁在了箱子里,就走了,这时家里就剩下了费鲁乔和他的祖母在家了。

这天晚上,不幸的事发生了,晚上九点多钟,祖母焦急的做在院子里的椅子上,等着费鲁乔,生怕他会出事。不一会儿,费鲁乔回来了,他全身衣衫不整,“肯定又和别人打架了”祖母说,“奶奶,我以后再也不打架了。”费鲁一下子扑到奶奶怀里,“好妈,认识到错误就好。”于是,他们俩就走进屋里,奶奶给费鲁乔讲道理,忽然听到吵吵声,费鲁乔说:“可能是风吹声吧。”“是啊”忽然,窗户打开了,进来两个黑衣人,一个用手抓住费鲁乔,一个抓住祖母捂住它的嘴,对他说:“你老子把钱藏哪儿呢?”“我知道,在箱子里。”于是,那个男人移到那边,用一个东西把锁孔一转就解开了,把钱都扔进袋子里,一阵风吹来,把这个蒙面人脸上的黑布吹下来了,“啊,尼尔”“住嘴,死老太婆”,于是将刀拔出,刺向祖母,费鲁乔以闪电般的速度冲过去,挡了这一刀,两个人急忙逃走,费鲁乔也倒在地,刚才那一刀正命中他心脏,这个小斗士的灵魂也早以飞到天国。

我们真应该学习费鲁乔的精神,勇于改错、舍已为人、尊敬长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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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场人生一场戏小说类文章

全文共 7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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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生我遇到许多许多人。只因两点,令你在我生命中屹立不倒、成为永恒。

一、你化解了我的自卑。

二、你酿就了我的自卑。

——题记

一 小学

盛夏讨厌自己的名字。

当一个名字太过性格时,就会招来祸端。尤其对于陌生的群体而言,能迅速攻击对方并建立自己地位的方式有两种:一,攻击对方的长相;二,攻击对方的名字。

在学校中尤为明显。

“我叫盛夏。盛开的盛,夏天的夏。”

每次这样的开场白介绍完,底下的同学就会有所反应。或夸张的惊呼,或好奇的私语,或打量的探究,或肆无忌惮的嘲笑。而这一切,在几日后会变本加厉,转换成赤裸裸的欺负。

“剩下的那个人做值日!”

“剩下的果实,不要忘记,也不要想起……”

“剩下剩下嫁不出去!剩下剩下嫁不出去!”

盛夏低着头,默默的走过长长的学校走廊,不回应,不抗争,任由男生们排列成行对她大呼小叫,任由女生们远远站在一旁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奶奶说,这是命。

盛夏,被嘲笑,是你的命运。

长长的走廊前面有扇玻璃窗。盛夏走过去,走过去,在快要拐弯的一刻抬起头,与镜中的倒影对视——

镜子里的少女,矮小,瘦弱,枯黄的头发,看起来总也显不干净的蜡色皮肤,五官平凡,没有任何可以被称之为优点的长相。

盛夏只看了一眼,便默默的垂下头,快步走过去。

在没有成长之前,她就已先领悟了自卑。

自卑就是……

别人给你贴上劣质货标签,而你也觉得就是这样。

五年级时,又迎来又一轮转学。

像漂泊的浮萍,从这个城市到那个城市。

因为总是没有稳定的住所,自然不会有强大的人脉,就总要就读差劲的学校,然后被欺负……一次次,恶性循环着。

盛夏在书包里放好了钱,在饭盒里装好了糕点,以往无数次的经验告诉她,只要交出钱和食物,对方就会放过她。

她便这样带着忐忑心态跟老师一起走向教室。

校舍是60年代的老楼,因为潮湿墙角长了点点青苔。上面是一排镜框,里面排放着优秀的学生作品。

其中有一张是摄影照片——

锈迹斑驳的学校单杠上,倒挂着穿运动服的少女,身后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和四四方方的校舍,背景被虚化,突出少女洁白的牙齿和倒垂下的一把乌黑长发。长相不美,但却透着满目青春。

右下角写着拍摄者的名字——“时裂”。

老师在走廊尽头停下,推开最里面一间教室的门,没有想象中的喧嚣,只有安安静静的凝望。

老师带她走进去,介绍说:“新来的同学,叫盛夏。盛夏,跟大家打招呼吧。”

所有目光看向她,带着好奇,带着探究,却没有嘲笑。

这样的友善,反而成了一种反常。

盛夏捏着裙子,手心冒出薄薄的汗,大脑忽然一片空白。

因为久久不动,同学们开始交头接耳。他们很快就会嘲笑自己了吧。像以往无数次一样。她会成为异端,成为弱者,成为欺负的对象。

依稀有雾色从眼底升上来,源于记忆深处根深蒂固的恐惧。明明有着新的开始,明明可以更改命运,却因为无法表达,只能这样重蹈覆辙。

自卑就是……

你以为可以克服,却一次一次越来越触目惊心的发现自己的无力。

几可见命运张开了血盆大口,狞笑着扑过来。

她低下头,已经决定默默承受。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开口——

“欢迎。”

欢。迎。

一字开,二字扬,似乎还有后续,却又戛然而止。

世界因此而宁静。

盛夏抬起头,看见教室中间,第二排第六桌的一个男孩子站了起来,短短的头发,高挺的鼻梁。

这两样构筑成了盛夏对时裂的最初印象。

此后很多很多年,她想起他时,记忆深处那个带头起身引领全班一起欢迎她的男孩依旧鲜明。只是——

站在讲台旁因为自卑而局促不安的少女,却永久的消失了。

二 中学

收到情书的时候,正是散学后的校门口。

人来人往时,每个人都会好奇的朝这边看。

告白的男孩除了信,还带了蛋糕,透过透明的塑料壳,可以看见里面的奶油上殷红一点,正是赫赫有名的红宝石蛋糕。

“听说你喜欢吃,所以逃了下午课买来的。”男孩带着殷切的将蛋糕往她手上递。

这令盛夏想起小学时,那些从她书包里抢夺糕点的男孩。

那场噩梦终结在五年级时,她转到这座大城市,遇到了素质很高的同学,名字就不再显得那么可笑。随之而来的,是友善、友谊,以及……发育。

短短半年内,她的身高抽长了10公分,胸部也开始轮廓分明。在一堆还在婴儿肥的女中学生中,显得格外高挑抢眼。

于是就开始受欢迎。

于是就有了追求者。

于是就渐渐变得会跟人相处,会妥善应对。

比如眼前这位。

盛夏接过蛋糕,微微一笑:“虽然要表示感谢,但是为了这种事情逃课,我不怎么喜欢呢。”

男孩怔了一下,涨红了脸:“我下次一定不了!”

“嗯。这封信我回去看。我要赶7点的补课……”她看了腕上的手表一眼。

男孩立刻识趣让路:“那你快去吧。我也没什么要紧事……那个,你什么时候给我回复?”

盛夏歪了下头:“等我们彼此真正了解的时候再来决定这个答案好吗?我会回去看信的。明天见。”

几可见对方脸上立刻绽出了光:“好!明天见!”

盛夏笑着转身离开,走过两条街,确定对方没有跟来,目光落到手里的情书上。

印着玫瑰花的精致信封,工工整整的字迹,处处彰显着对方的用心。只是——盛夏厌恶的将它撕碎。这种毫无交集一无所知就嚷嚷着喜欢的爱慕,真是肤浅的让人恶心。

他根本不知道她的身世,不知道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不曾到来,只是看见现在脱胎换骨的她,就嚷嚷着的喜欢……算什么?

盛夏把信丢进垃圾筒,却在下一瞬,如遭电击。

——街对面,站着时裂。

短短的头发,挺直的鼻梁。他斜靠在人行道护栏上,低头摆弄着手中的相机,专注专心。

时裂喜欢摄影。

从孩提时代,别的孩子们还在玩绘画练钢琴经历人生启蒙的时候,他已经跟摄影师父亲出去外拍,帮忙布置道具,看行李。

当他十二岁时,已能拍出很独特的照片。

他的那幅《青春》在市业余摄影大赛中一举夺魁。人们后来才知道,照片中的女孩固然只有十四岁,而拍摄者更比她还小了一岁。

“天才的灵性,是跟年龄无关的。即使是摄影上。”评委用这句话定义了时裂的独特。学校也倍感骄傲。

他远远走在了同龄人前面。

然后回过头来,影响着他的同学们。

盛夏再次想起命运转折点的那天——老旧的教室里,第二排第六桌的那个男孩如何表达了他的友善,然后,那份友善瞬间感染了其他所有人,他们集体鼓掌,欢迎她。

从此他成了她的圣光。

她的秘密。

她的天与地。

因为没有分到一个班级,见到时裂的机会就变得很少。

所以每次看见,目光都会忍不住变得贪婪。任何细节都要记住,一秒一厘都不想错过。

盛夏在街这头久久凝望,看着他白色的衬衫上第二颗纽扣没有扣,藏青色的牛仔裤腿上有泥土的痕迹,可他还是那么好看,那么那么让人怦然心动的好看。

盛夏犹豫着要不要过去跟他打招呼,要怎样才能够做的足够自然,如果用“你可以给我拍一组照片吗”做搭讪理由而被答应了的话,是否接下去就会有许多许多接触的机会?

她想啊想,想到时裂有了动作。

他忽然站直,把头扭向一边,将相机塞入包中,朝某处走过去。

盛夏随着他的方向一起转头,看见一个女孩笑着跑到他面前,揉了揉他的头发,熟稔又亲昵。

是她。

《青春》照片里的那个女孩。

她和照片里几乎一模一样,乌黑的发,洁白的牙。以前没觉得多么漂亮的五官,因为审美观的重新定义而变得充满魅力。

小学生们大多喜欢洋娃娃般甜美清纯的长相。到了中学,身材、谈吐、气质就会变得重要起来。

如此再看那女孩,就知道为什么成年人的评委们会把大奖颁给时裂。

时裂的审美,是成年人的审美。

时裂挑选的青春,是成年人们认为的青春。

时裂……比他们所有人都要早熟。

盛夏怔立原地,不能动弹,不能出声,甚至不能思考。

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女孩挽住时裂的手,两人并肩走啊走,然后,竟然走到了街这边来。

时裂看见了她。

“盛夏?”他惊讶的抬眉,然后眼角就弯了起来,笑的十分美好,“好巧呀。回家吗?”

“不……补、补习……”局促、失控,然后,无法流畅的说话。

“好辛苦。加油哦。”他说完后,跟女孩继续走。

依稀听闻女孩问:“你同学?”

“小学的同学,现在同校,但不在一个班。”

“她是不是喜欢你呀?”

“唔……也许吧……”

明明是渐行渐远的声音,却在耳际字字分明,如雷、如剑、如针,刺的她战栗不安。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知道?

像衣服突然被脱光,像丑陋被所有人看见,像天塌了下来……

盛夏突然蹲下,抱住自己的膝盖。

不可说的心事。

一直藏起来的心事。

她自己一个人独享的心事。

在被对方知道后,就变成了……笑话呢……

即使个子长高了,即使开始受欢迎了,即使已经不再受欺负了,但自卑就像病毒,潜伏在身体的最深处,抓住时机喷薄而出。

眼泪便一下子涌了出来。

自卑就是……

你喜欢一个人。然后你发现了,他不喜欢你。

三 大学

盛夏将腿抬过头顶,脚尖绷直。

整个系,只有她能保持这个天鹅姿势长达3分钟。

汗水从额头滚下来,后背的衣服已经湿透。但她依旧在忍耐。

忍耐的越久,松懈一刻的感觉就越好。而此刻的每一分忍耐,都会令她今后的舞台形象更美好十倍。

她闭上眼睛,轻轻呼吸。坚持,再坚持一下下。

会学舞蹈,源于中学的失恋。

那天大哭一场后,她神色恍惚的走在街上,看见一家店门口贴着芭蕾培训的海报。鬼使神差走进去,然后一跳,跳了好几年。

当时老师说她年纪较大,难有作为。如今,她却成为了艺大舞蹈系的高材生。

其实,这个世界上天才终归少,大部分人都是靠努力才获取成功。而盛夏,无疑是最努力的那一个。她把这个动作,坚持过了4分钟。

倒下去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都虚脱了,虚脱中却又有难言的满足。

她抬起一只手搭在眼睛上,悠长的深呼吸。

这时,有人开门,老师的声音传了进来:“这边请,这里就是我们的练习室。学生们下课后就在这里继续练习……”

脚步声很多,还有其他人?带着这样的疑惑,她移开手,明亮的光线映入眼帘的同时,时裂的面容也清晰出现。

她赶紧爬起来,因为起的太着急,左脚还滑了一下,不得不抓住扶手来平衡。

于是对方笑了起来:“盛夏,好巧呀。”

是啊,好巧啊。

她和他的每次相遇,都那么巧出现在她很狼狈的时刻。

盛夏抹了把脸,她看起来不能再糟糕了,头发全湿哒哒的粘在一起,衣服也全是汗,隔着一米都能闻到自己身上的汗臭味吧?

“我去洗脸。”她抓着毛巾想闪,却被老师叫住:“盛夏,时裂是我们特地找来的摄影师,为下个月的演出拍摄海报的。听说你们以前是同学,那就太好了,就由你来跟时裂沟通吧。”

后颈处每根汗毛倒立起来,前方场景突然模糊。

盛夏忍不住想——好辛苦……她等的,这么这么辛苦。

盛夏洗完澡换完衣服回到练习室时,时裂在翻看剪报。有关于舞蹈系的一些演出报道全被老师收集整理下来,贴进画册。她走过去的时候,他正好翻到有她的那页。

“你演奥黛尔吗?”

“嗯……”从来如此,甜美可人的演公主,相貌个性的演黑天鹅。爱情里,无论是舞台上,还是现实中,她都只有女配的命。

“很好看。”他评价着,把画册放回原处,然后站起来,打量她。

盛夏感觉到自己的面孔在不由自主的烧灼。

“该怎么拍你好呢?”时裂沉吟。

一颗心顿时犹如小鹿乱撞。

十年。

自五年级起,到大三。她等了十年。终于。

终于轮到她被他收入镜头。

莫名伤感,有些委屈,又有些凄凉,更多的是似有若无不愿承认却又难以抑制的欢喜。

时裂……你明明知道……你明明是知道的,我爱慕你,如小鹿恋慕溪水。

为何要答应,为何给我这样的机会?

这是否说明……你有可能,会喜欢我?

会喜欢我吗?

盛夏浑身战栗。在时裂面前,她永远是十年前那个自卑的女孩。

自卑就是……

心甘情愿让另一个人来评定你存在的意义。

四 社会

盛夏从舞台上退下的时候,掌声如雷,久久不歇。

幕已经谢过三次,但观众们仍不肯罢休,但这一次,她不准备满足他们。

因为后面还安排了一系列的采访。她要换衣服,重新上妆,忙得不可开交。

“你吃几口,记者在后台等着,他们问的问题,要是涉及你和周公子的绯闻的,可以一概不答。”助理将一片苹果递到她嘴边,她吃了,三四只手伸过来,帮她脱掉演出服。

助理又递了一块苹果过来时,盛夏拒绝了。她的体重已是危险的88斤,在这个领域内,肥胖是最大的杀手。而她一向骄傲自己的克制力。

助手不放心的继续叮嘱:“XX台的记者很刁,他可能会误导你……”

盛夏一边卸妆一边打断她:“放心,我知道怎么应对。”

她知道怎么应对。

所谓成长,就是越来越能应对各种意外。即使不友善、即使充满恶意的挑衅,也能从容以对。

所以,10分钟后当她进入后台,一窝蜂的闪光灯和话筒举到面前来时,她先是笑了一笑,把目光对向正前方。

“我跟周公子只是普通朋友。他喜欢看我的演出,我感谢他特意为我编舞,我们是很愉快的合作方式。就像在座各位记者朋友跟编辑的关系一样。”

“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喜欢能够容忍我一切缺点的人。我脾气很差的。”

“今后两年重心还是会放在舞蹈上。毕竟身体还在巅峰状态,趁还能跳的时候,多跳。”

“没有,我的脚伤已经完全好了,谢谢大家关心……”

回家的车上,盛夏坐在后座,用手抚摸自己的左脚。

助理立刻紧张:“疼?”

“没有。都说了没再复发。”她放下手,把目光转向车外。

左脚曾经韧带拉伤,伤在大三公演前拍宣传海报的前一天。

因此,海报没拍成,而且足足养了一年半才彻底康复。与时裂的交集也就断了。她终究是没能出现在他镜头里。

有时候,盛夏觉得这是老天对她的告诫。告诫她不要心怀侥幸。告诫她适可而止。

如果一个人,总是让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的话,又为什么要飞蛾扑火般的靠进呢?

所以,她已经很久没再想起他。只是脚踝偶尔会疼。医生说不清楚原因,最后归结为心病。

恍惚的时候,助理递来手机:“周公子约你吃宵夜,为你庆祝。”见她迟疑,助理又说:“他编的这支新舞大受欢迎,老板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合作。”

话中意图明显,她只能妥协。

于是就去了约定的饭店。午夜十二点,人头攒动。这个城市的人,都太寂寞。

服务生将她们引入包厢,房门开启后,周公子第一个迎上来:“演出太棒啦!必须要赞美你!只有你能跳出我脑海中的画面!”

握上来的手,也显得过于亲昵。

盛夏不动声色,笑着反握住他:“是老师编的好。今后也请多多关照了。”

握住,摇三下,然后松开。因为重复过很多次,所以自然的完全看不出刻意。

周公子果然没有因她松手而介意,转身引介:“对了,还没介绍。这位是我的好朋友,时裂。时裂,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本城的明珠!骄傲!”

“盛夏,好巧啊。”对方笑,笑出了宿命的浮光掠影。

盛夏呆住了。

“不、在、国外?”不是移民了么?不是在国外发展的风生水起么?不是被《时代》聘为签约封面摄影师了么?怎么回来了?

盛夏想,这多么可怕。明明没有去想,却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竟然把这个男人的生活变化都默默的关注了。

“他是被我邀请来给你拍照的!怎么样?惊喜么?”周公子满脸殷勤。却不知,她心中满目疮痍。

“我……不、不想拍。”

仅有四个人的包厢里,响起她微弱、却又执着的声音。

三个人都是一怔。

盛夏深吸口气,迎着时裂的眼神,一字一字说的分明:“我,不要了。”

终于还是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说出的同时,诅咒也就破解了。

时裂于她,就像脚踝韧带的伤,是一场心病。而26岁的她,决定不再逃避。

“这么多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时裂能够为我拍照。像《青春》里的那个女孩一样,成为时裂镜头里的灵魂。”

“盛夏?”周公子错愕的看看她又看看时裂。

“但我又觉得那是不可能的。时裂眼光很高,要求很严苛,学校里的女孩们去拜托他,都被拒绝了。所以,我也是不可能的。”

“盛夏……”助理在一边轻轻拉她的袖子。

“大学时我觉得自己有了些许希望,老师夸我虽然天赋不高,但比任何人都要努力。老师说,如果下场公演我能成为正式一员的话,就请时裂来拍封面。于是我好努力。时裂这样的天才,是想不到我有多么努力的。我从120斤硬生生减到80斤,把每个基础动作都重复上万次,每天只睡6小时,花12个小时去练习……最后,我成功了。老师说,下次公演让我领舞。”

“盛夏!”这一次,轮到时裂震惊的唤她。他的呼吸有点急促,不知是源于意外,还是源于感动。

“然后时裂来了,时裂答应为我拍照。我觉得付出的一切都得到了回报。专心致志的等着那一天的来临。”盛夏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下来。

时裂脸上浮现出愧疚的表情:“对不起。”

“时裂失约了。约定的那天,时裂的女朋友生病了,所以没能来。得知这个消息的我分了心,从舞台上摔下来,伤到韧带。”

一切都是报应。

报应她太贪婪。

报应她企图介入一段已经固定的感情。

报应她心中怀抱着那样卑鄙的想法。

所以一切努力,就那样的化成了泡影。

盛夏笑了起来:“跟时裂有什么关系呢?时裂只不过做了应该做的事情。欢迎刚转学来的新同学;在街上跟以前的同学打招呼;受到邀请去大学为领舞者拍照;为了照顾更重要的恋人而推迟工作……这一切,其实跟时裂都没有关系。完全是我单方面的行为。所以,我承受后果。”

周公子讪讪的张嘴想说话,但又最终没能说出来。

这一场告白,太过惨烈。

惨烈的杀死了从前的盛夏。

盛夏上前一步,握住时裂的手,摇了三下:“所以,不用了。一切都过去了呢。就让我曾经的那个小小心愿,像一个气泡,落到水里,融化了。”

从今后她将不再纠结,不再奢望,不再被这个男人搅合的心绪不宁。

他是她最虚幻的美梦。如今,梦醒了,她意外发现——自己已经足够强大。

“对不起,盛夏。”时裂反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很暖和,一如他的人。

“没关系。不是时裂的错。而我说出来后,也觉得自己解脱了呢。好像能够站在讲台上,笑着介绍自己了——嗨,我叫盛夏,盛开的盛,夏天的夏。希望能跟你们做好朋友。谢谢你当年欢迎我。”

包厢里静悄悄的。

周公子跟助理悄悄换了眼神。

时裂的睫毛微微垂下,不知道在想什么。不过,无论他想什么,都不重要了。

盛夏挽了把头发,走到桌前:“不说了,我饿了。好多好吃的,太好了,今天要好好吃一顿。”

助理提醒:“体重……”

“没关系。就这么一顿。”她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其中看起来最好吃的一块红烧肉,正要放入口中,忽听身后时裂开口——“那怎么办呢……已经拍了。”

她一怔——什么?

时裂走过来坐到她旁边的位置上,从包里取出相机,打开显示屏给她看。

“真对不起,在你刚才演出时,我在台下,已经拍了。”

红烧肉从筷中跌落。

盛夏怔怔的望着液晶屏里的自己——那个脱胎换骨后艳惊四座的自己。

时裂眨了眨眼睛,笑出三分温柔,三分狡黠,还有四分的含蓄。“盛夏对吧。我叫时裂。时间的时。裂开的裂。呐,就这么说定了,要做好朋友啊。对了忘了说,能够在镜头里捕捉你,是我的荣幸。”

自卑因这一句话而被封印。

盛夏在照片里复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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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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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跨越沉沦的一切,向永恒开战时,你就是我的军旗。——题记

书看了不一定有用,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具体的改变。人往前走的时候,未必会一直数着一二三,但无论多少步,都是一二三累积起来的。《撒野》,一本教会了我如何奋发向上的小说

小说重点讲述的是重点学校的优等生蒋丞被寄养家庭“流放”到亲生父亲的所在地——钢厂。陌生的环境,粗鄙的父亲,与曾经的学校不能相提并论的四中,令其感到压抑和郁闷。直到某一天,在机缘巧合下,蒋丞遇到了“钢厂小霸王”顾飞,至此开始了一段“希望”与“拯救”的故事。

“日子总是往前走,不知道淡忘还是适应。”

小说里的他们相遇、相知、相引,就像是白月光照亮了我。整本小说没有金钱的虚假,没有出现玛丽苏剧情,非常满怀希望就会单纯的描写了两个满身伤痕的男孩。他们互相信任、互相扶持,表达出细腻而强大的情感力量。

书中无论是角色设定还是场景设定,都是我们正在经历的或是没有经历过的。

他们说过:“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向远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希望我们都能朝着自己想要的、自己的目标迸发。

这本书令人动容,值得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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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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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是哪位大咖说过:经典是生生世世的诱惑。从来没有那么投入,那么认真地读完哪本现代著作,除了四大名著。而孩子给我推荐这本巫哲的《撒野》,让我从头到尾都被一个高中男孩所具有的细腻丰盈的情感所蛊惑,被那不离不弃、干净透明、惺惺相惜的非主流情感所感动着。

心灵细微之处的痛痒被这两位少年所牵引,所触动。

小说语言干净、明快、简洁,没有丝毫的扭捏作态、无病呻吟,有的只是日常的只言片语,生活琐碎。虽然是关于不被社会认可的非常态BL,但却令读者,无论他或她是同性或异性或双性恋者,都会被男孩细腻的情感,被他们年轻、淳朴、不带任何修饰的粗糙但率真的性情而触动。从头到尾,文字中扑面而来的满是青春的气息,干净如明媚的阳光。

小说中的人物,个个鲜活,形象跃然纸上。读者从中可以发现了自己的影子,朋友的影子,同学的影子,老师的影子或者父辈的影子。深切体会并理解了当时所不能理解也没想着去理解的许多人和事。也再次重温了一遍高中历史,自己青葱的岁月。

小说中的学霸蒋丞学渣顾飞,有着非同寻常的人生经历。他们两个相互救赎相互爱的点点滴滴,感动了读者。

也正是因为《撒野》,让读者对学霸有了全新的了解。学霸不是一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学习机器,而是有个性、有隐忍、有不堪的过往、有善良、有冷酷、有恩有义的有情少年。学渣也不再是放任自我,让人不屑的渣渣,而是有情有义有爱有责任感的,不该沉寂的一颗璀璨的金子,他因为太多的牵跘,太多的责任要去承担和梳理,他不能优秀,他不能拔萃,他刻意地淹没自己的才华,而默默地用自己年轻性感的肩膀扛起生活的重担。

最让人感慨的是,这对少年刚开始就对对方的颜值颇为欣赏,也正是应了这句话“始于颜值,陷于才华,终于人品”。

末尾,作者没有给读者一个交代,他两个是否最后能在一起,是以怎样的状态在一起,但读者已经很心安,这两个少年会有不错的未来,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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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走在人生边上读后感

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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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先生,钱钟书先生的人生伴侣,江苏无锡人。她有一段经典的话语是这样说的,她说:“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人世间,人生一世实在是够苦的。你存心做一个老实人吧,人家就利用你,欺辱你。你稍有才德品貌,人家就嫉妒你,排挤你。你大度退让,人家就侵犯你,损害你。你要保护自己,就不得不时刻防御。你要不与人争,就得与世无求,同时还要维持实力,准备斗争。你要和平共处,就先得和他们周旋,还得准备随处吃亏。”

在我很小的时候,家里很穷,但是,爹妈志气大,不管多困难,都要让我们兄妹三人上学。记得当时还没有两免一补政策,二三百的学费对我们家来说就是个天文数字,直到两免一补政策下来,学费也就六七十块钱,我们家还是交不起。因为交不起学费,我们兄妹不知受到了多少老师同学的白眼。

有一次,老师来催学费,我望着老师说家里的学费还没凑够,老师摇着头走了,只听旁边一个家境富裕的同学说:“连六十块钱都交不起,还上什么学。”我当时听了,忍着眼泪没掉下来。

在学校里,同学们从来不跟我玩,于是,我养成了不愿与人交流的性格。直到高中,大学,老师们都认为我是个沉默寡言的孩子。记得有一次,在高中的语文课上,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我说:“安海霞,你不说话。”我只是对着老师笑了笑,还是没说话。

是呀,在这个人世间,外界的影响是多么的大呀!

一直以来,家里人都称我为书呆子。

尤其是妈妈,看到我那么喜欢读书,家里的活都很少让我做。

没错,我酷爱看书,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忘记了人世间还有那么多的人情世故。后面再大学里发生的事,让我始料不及。

我们宿舍住了六个女生,各个性格独特。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刚认识的第一个月里,大家相安无事。直到国庆放假回来,一切似乎都慢慢改变了。

前面说过,我一直酷爱读书。就因为读书,给我惹来了大麻烦。我们宿舍的其他五人半夜喜欢跟着一个女生跳舞,我偏偏不跟她们一样浪费时间。我喜欢在晚上将帘子拉起来看书。她们不行了,说我不跟她们玩。我说,你们把我当个透明人吧!我就这点喜好。可她们不行。之后,她们便渐渐不再和我说话,开始疏远我,并在别的同学面前辱骂我。好吧,既然这样,我就不跟你们说话了,我远离你们总行了吧!于是,我天天泡在图书馆里。在图书馆的那段日子,我挺美的。直到有一天,我发现班里跟我要好的同学也渐渐疏远我了。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后来有人告诉我,当时班里跟我要好的同学因为忍受不了我们宿舍那五个人对她们的辱骂,而选择了独善其身。

那段日子,我痛苦极了,最后阴郁了。不论走到哪儿,都听见别人骂我的声音,一度痛苦的想要自杀。当时,书也看不进去了,注意力也不能集中了。我想,我完了。世界仿佛变成了深黑色,日子暗无天日。

漫漫长路,起伏不能由我。

人海漂泊,尝尽人情淡泊。

人生实在是苦。

在《大秦帝国之崛起》里,苏秦常说:“人世无常,人情冷暖。奔忙一生,碌碌无为,然则悲苦之一生,若能遇见斗沙片刻之美好,也足矣!”

大学四年,我过的甚是痛苦,但也有斗沙片刻之美好。比如在图书馆里的那段日子。比如大三第二学期换了宿舍之后新舍友对我的好。她们笑着对我说:“给你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必在乎什么。”我听的心里暖开了花。比如来到北京之后,妹妹带着我到处求医问药,妈妈也来到北京照顾我。而我,心里除了感激,再也不能给予她们什么,只在这里深切地对她们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给我的爱。”

现在的我,虽然跟大多数胸怀梦想的人一样,在北京过着北漂的生活,但无论再苦,我们都不愿意离去,因为这里有我们的梦想。

人生实苦,但梦想还是要坚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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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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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尤其是曲折离奇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稀奇古怪的经历让我印象深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主要讲述唐僧和三个徒弟千辛万苦地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这本书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师徒四人在茫茫的西行取经路上所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千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各种灾难,一场场与妖魔鬼怪之间斗智斗力的较量,令人大开眼界、叹为观止。书中的人物形象个性鲜明,各具特色,有诚实善良、一心向佛的唐僧,聪明机警、善恶分明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爱耍小聪明的猪八戒,踏实可靠、寡言少语的沙僧。小说情节精彩纷呈,高潮迭起。特别是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三借芭蕉扇等,既是家喻户晓的经典,也是我爱不释手的故事。

唐僧师徒经历了种种磨难,但他们没有丝毫退缩。他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对我触动很大。以前我虽然有当科学家的远大理想,但是不能吃苦耐劳,做事经常拖拖拉拉、半途而废,一味贪图享受,吃好吃的,玩好玩的。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一定改掉做事虎头蛇尾的错误做法,努力发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进取精神,做好每一件事,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一往无前地奋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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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稻草人读后感小学生寒假

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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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叶圣陶爷爷写的一本书名叫——《稻草人》。这本书中对我触动最大的就是《傻子》这篇文章了。

这篇文章写的是傻子的经历,叫他傻子是因为文中有许多人都认为他的行为像是个傻子也因为他没有名字。他师父让他和他兄弟劈柴,可傻子却让兄弟睡觉,自己劈柴;他半路捡着元宝,却等失主来才走;他还把自己的.饭都送给了难民。

看了这篇文章,或许很多人觉得傻子很傻,事事为别人着想自己受苦。但是我却认为傻子并不傻,他有一颗善良诚实的心,许多人都不曾拥有,希望我们身边会出现更多这样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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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北京折叠》读后感

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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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折叠》 中构建了一个不同空间、不同阶层的北京。

由于人口太多,等级分化,北京分为三个空间。第一空间,五百万人口,生存时间,清晨六点,到第二天清晨六点。翻转后,大地的另一面是第二第三空间。第二空间有两千五百万人口,生存时间是清晨六点到晚上十点。第三空间有五千万人,生存时间从晚上10点到第二天6点。48小时为一个周期,除非特殊许可,不可以跨越空间,逮到会被殴打,拘留,重罚。

毕竟是短篇小说,总共也就2.5万字的样子。可是越短,往往要越凝练。全文自然没有废话,一开始,说清时间“清晨4:50”主人公老刀在步行街出现,着急找一个人。因为,他要从第三空间偷偷去第一空间给人送信,找偷偷去过的人,问个路。要求送信的是第二空间的研究生,去第一空间实习,遇见了一个美人。

因为20万的好处,老刀不听劝阻,下决心铤而走险。作为50岁的老光棍,唯一的念想,就是收养的女儿能够有机会去上幼儿园。他每天辛苦工作,忍着饿不吃早饭,这样省下来的钱也就够两个月幼儿园费用。

结果不说了,有兴趣自己看,只说一下感想:

到了第一空间,老刀才发现,日出是那么的美。自己的生活里,看到的太阳一直是黄色, 第二空间看到太阳是黄色,而那一天,他才见到了很少见到的,蓝天白云,就把50岁的老刀看的入了神——这就是天堂。

当然,他去过第二空间,宽阔的街道,更多的车辆,空间转换时的优雅……尽管做了思想准备,朋友也提醒了:去了,回来只会觉得自己活得很操蛋。可是第一空间的各种景象依旧让老刀目瞪口呆。

自己从小就生活在满地的垃圾,拥堵的小巷,衣着褴褛的人们,斤斤计较,说话大声嚷嚷的居民,自己住的胶囊处所……用速度换生命,拼命干活挣一点存活的钱。仅仅是活着,没有质量可言。不过,不去和别人世界对比,一辈子也就窝窝囊囊这么过来了——这就是地狱。

第一空间的人再不济,也总是能够留下来,找个事情做。出生决定了很多事情,可以不用太辛苦,可以获得优异的生活条件,可以享受24小时的美好生活,呼吸更好的空气。

第一空间的人数正好占了总人口25%,符合二八理论,这个世界总是20%的人占据着80%的资源。

当然,想要改变,也不是绝对不可能。需要送信的研究生去过第一空间实习,也许会有机会留在那里。

老葛一眼就看出老刀从第三空间来,因为裤子的牌子只有那里有卖,而自己小时候经常穿。对,他也来自底层,靠着上军校,努力学习,研究,升值,专业……最后虽然留下做了蓝领的活,但是能够混迹于第一空间的,都是牛人。

这世界是不公平的,不论哪个时代。我们说,时间最公平,给了我们每天24小时。看看,好好珍惜吧,小说里,大家的时间居然都是不一样的。

唯一相同的,是烦恼。

这点倒是很公平,第一空间里,收信美女不开心,她不爱老头,哦,不,那是她老公,年龄差有点大,爱上研究生,又不会有未来,还抱着一丝幻想,希望老刀不要说出实情。

姑娘的老公有烦恼,自己太太那么年轻,不看紧点,麻烦不断,所以盯上老刀了。

就连负责启动城市转换的白发老者,依旧有满肚子心思:大到机器智能与人工就业之间的平衡,小到,发言稿来不及,需要延迟城市转换。

虽然很多人网评在责怪作者,说视野频发,想象力混乱,中间介绍缺少逻辑性,对于贫富两个阶层态度暧昧……可是,你能,你就写啊!国际性的奖,别人都是瞎颁的吗?作为短篇小说,我们不能要求太多。

也许,这不是科幻,未来的城市人口太多,真的会这么折叠。

也许,这不是科幻,只是暗示着现实社会的阶层状况。每个国家,都有着天堂富人区,以及地域穷人区。

也许,这不是科幻,只是特殊翻译的神学作品。那只能生活在黑暗里的肮脏的第三空间,不就是佛教里的地狱吗?地基就更厚重的高高在上的第一空间,就是天堂,只不过,住了六根并未清静的人。

也许,你看了,会有不同的注解,谁知道呢?

折叠的是北京,扭曲的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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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边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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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接触《边城》,是听完的。夜里打开手机,演播室里安静温柔的声音缓缓流入耳朵。心中的边城总带着一抹蓝,浮现在遥远的地方,江水流过,慢慢地洗却人们的悲欢离合。而在世事之后,江水继续流逝如同逝去的时光和没有结局的边城。黄磊有首歌叫《等等等等》,讲述的就是边城的故事。“等过第一个秋/等过第二个秋/等到黄叶滑落/等等到哭了为何爱恋依旧/她等着他的承诺/等着他的回头/等到了雁儿过/等等到最后都忘了承诺”。

虽然是一个很简短的爱情故事,但是文中一个爱字都没有出现,因为爱已经落在了字里行间。翠翠听到二老的歌声后说的话“跟着各省摘虎耳草”,一次次羞涩的低头和脸红,都是少女心中对爱情的美好幻想,晶莹剔透不掺杂泥土和石块,没有所谓的门当户对,二老爱上了翠翠宁愿放弃碾坊而去守渡船,不需考虑家庭与出身,一切都简简单单,爱或不爱,一句话便明了。

一直不太理解翠翠的含蓄懵懂,正是因为这样才造成了最后的悲剧,没有家世门第的束缚,也没有风云变幻的动荡,翠翠还是没有把握住自己的幸福,只能在碧溪岨守着渡船,等着心上人的回归。我起初十分不懂她的心理,直到看到一部电影中所说“原来喜欢一个人是没有勇气说出来的”,我便理解了翠翠,不再惋惜她的隐忍和羞涩,而是喜欢她真实的纯真、含蓄。

黄永玉曾以傩送与翠翠的初见情景作为木版画,画中的翠翠只一低首,最是那回眸不生娇羞。这样最简单的画面在人心上已是五彩缤纷。此后的这便在翠翠心中扎了根。端午节变成了翠翠最爱的节日。那简单的端午,便是日后回忆起来都是甜的。

更爱的是沈老的文字,淡雅柔静又如同江水中的浪花,轻轻地拍着岸边的石墙,,慢慢地浸润,磨去浮躁,进入这样一个世界之中,平淡如水确自有芬芳,慢慢引入一个安详之地,渐渐沉没。

最后引入沈老的话作为结束:“我一辈子走过许多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确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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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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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我一直想看的书,趁着暑假我将这本书细细读了一遍。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也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书中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若是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若是细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平凡的世界》让我明白,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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