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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小说人生读后感精品20篇

导语:很多时候,简短的励志小故事却告诉我们不少的大道理。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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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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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龙那斯一起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的洞一穴一,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等,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的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出一个神奇的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他一性一格忧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债负,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行动,尼摩船长对人类没有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痛苦,但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少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把生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动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险行动。儒勒·凡尔纳提出要一爱一护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行为······

面对这早在两百多年前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的思考:这本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传神知识吗?不,他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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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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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用一周时间读完了《平凡世界》,心中涌起一股热辣辣的感觉,有时竟禁不住热泪盈眶。我没有资格对它评述,只有被它感动。

纵观全书,我觉得可以用四个词来概括,苦难和奋斗,平凡和伟大,而贯穿其中的是亲情、友情、爱情。讲述了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农民的生命同伟人的生命具有同样的价值,普通人的劳动同伟人的业绩一样伟大,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

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爱情。特别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这里得到了体现。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

因为有爱,有了温情,有了力量,世界变得如此美丽!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中的人们应该感到生活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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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路遥人生读后感

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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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路遥的人生之后,心情有点沉重。有时候真的觉得戏如人生,人生如戏。当我们旅途不顺时应该怎样调节;当我们面对这一系列的艰难抉择时,我们该怎么办;在一些诱惑面前我们,是否能够把握好自己。人生这条路曲曲折折,走得越长,我们从中学到的东西越多,领悟得越多。

《人生》一书叙述了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他与两个女人之间的事情构成了书的一个发展线索。我个人比较喜欢刘巧珍,她美丽善良、贴心,处处为所爱的人着想。当高加林是一个老师时,她站在旁边默默的关注他,虽然很爱他却不敢表达,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当爱的人被人顶替了教师职位回到家种地时,看着他在山坡上拼命挖地把手弄伤之后,心里很心疼,给他送药水;当加林提着馒头到县城卖时,她在一旁悄悄的观察着他,心里很替他着急,当加林一个馒头都没有卖出去时,她帮他卖..........这些行动都深深的打动了高加林,他俩开始谈恋爱。恋爱中,有一次他俩在草堆中谈话,巧珍对加林说“当我们结婚之后,我要让你像在学校一样,过星期天”,还有一次她到县城里看着爱人的被子薄,便说要给加林续棉花..........这些我们都可以体会到巧珍对加林无私真挚的爱。对于巧珍,我是十分的佩服,一个女人到底有多大的胸怀才可以这样默默的付出,可以苦自己,却不愿意自己所爱的人受苦,处处为爱的人着想,把最好的东西留给爱的人。

对于高加林我有恨也有同情。恨他无情的抛弃了真心真意他好的人,同情他来来去去最后又回到了黄土,落下一个不好的下场。他是一个才貌双全、文武皆备的高中毕业生,自信、有抱负、有思想,毕业后当上了民办教师,但是被人不公平的顶替了。他的心里很不平衡,是巧珍慢慢的安抚着他。给予了他无私的爱,让他感受到快乐。但是当他进城工作之后,渐渐的觉得自己与巧珍有差距,开始抛弃在农村的相好。记得那次巧珍到县城看他时,对他说他家里的猪生了十二个猪娃,被老母猪压死一个.......他表现出反感,不耐烦,这预示着这段感情快走到了尽头。加上黄亚萍对他的热烈追求,他更是动摇了。黄亚萍是一个城里的女人,有知识有文化,大胆、开朗活泼,对高加林穷追不舍。她与高加林之间有共同的文学爱好,这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在这种情况下,最后高加林无情的丢下了巧珍,投向了那外一个女人的怀抱,我想换做现在的一些人也会这样做的。但是就像我们说的一样,任何事情有得必有失,有人告发了他进城工作是靠关系。他又回到了生他养他的那片黄土地,所有的东西顷刻之间又没有了,原有的爱人早已离开,邻居视他为负心汉。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世上没有后悔药,一切已来不及,只能认命了。我们不能把这些全怪罪在他自己身上,造成这种结局的也有社会原因。我们面对他这种情景时,也不敢保证不会像他那样做。在现实面前,有好多事情是被逼无奈。

到现在为止,看过路遥的好多作品,对《人生》和《平凡的世界》感触比较深。作为一个南方人,不太了解陕北的文化底蕴。但是黄土高原千沟万壑的印象是很深的。《人生》给了我很多想法和启示,其中有句话特别好“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是啊,人生这条路需要我们好好的走,要记得曾经对我们好的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做事要凭自己的良心,不能被自己所处的环境所变化,保留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在面对一系列艰难抉择的时候,好好的想清楚,不要伤害那些深深爱你的人,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机会,但是它还有可能会得到,有些人我们一旦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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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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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的引人入胜没有读过的人是很难体会的。从前我对宇宙的认识,除了星空还是星空,无非就是恒星、行星和星云组成的大大小小的星系。人类是这浩瀚宇宙中的唯一,我不相信外星生命的存在,更没有想过有一天外星生命会“光临”地球。这一切在《三体》中都出现了,《三体》将我带入一个全新的宇宙,还让我见识了一个不同的人类社会。

“有时候下夜班仰望星空,觉得群星像发光的沙漠,我就是一个被丢弃在沙漠上的可怜孩子……地球生命真的是宇宙中偶然里的偶然。”这是其中的主要人物叶文洁所说的一句话。从科学的角度说,以地球如今的文明程度,或许真的不具备探索遥远宇宙的能力。我们目前对宇宙的认识只是极其浅薄的。如果真的有高级外星生物的入侵,或许人类连组织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这是人类所面临的危机,也是使得人类不断向前发展的最强大的动力。

我们必须承认人类的渺小,必须认识到宇宙的残酷和无垠。因为我们的微不足道,我们才有更加奋发图强的必要,危机意识是个人包括集体以及国家长盛不衰的必要因素。放到宇宙这个大世界里,危机意识也是一个星球文明长盛不衰的必备条件。

从这本书中,我更深刻的认识到人性;人性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以捉摸的东西之一,有关人性的讨论和思考在人类社会已经持续了数千年之久。是非对错,黑白善恶具有相对性,这让人性显得更为复杂。《三体》中所描写的全人类与个人之间的取舍:罗辑的个人享乐被舍弃合乎情理,而程心与云天明的爱情被摧残的触目惊心就很难让人接受,大多数人所谓的“为地球文明的延续”更让人心寒。

《三体》引发的我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觉得生命珍贵无比,重如泰山;有时候又觉得生命是那么渺小,不值一提。

给时光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时光。我们应该在岁月长河里那有限的时间内去创造无限的价值,生命和命运都可以由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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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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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下面是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

黑色的宿命降于我身,盼望最后落下的那瞬安宁,我与大地融为一体,阳光温暖。——题记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罂粟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因为第一个种植鸦片,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鸦片,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

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喇嘛,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习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西藏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

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新的篇章翻起了,一切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Www.330011.CoM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却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有着超越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所谓的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梦楼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最让我专注的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因为其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比如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就算几年过后再次去品味这部作品,我也会不厌其烦的,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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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稻草人读后感小学生寒假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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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童话通过一个富有同情心而又无能为力的稻草人的所见所思,真实地描写了二十年代中国农村风雨飘摇的人间百态。语言简洁、朴素,充满诗意,富有听觉和视觉美。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傻子,他乐于助人,会安慰别人。他一生下来就睡在大抽屉里,让乳娘喂给他吃,不是母亲的奶哪里会有甜味呢?傻子就是这样长大的。有一件事让我很感动,国王在广场上开会,所有的人都在,傻子当然也在,国王说:从未有过的耻辱!从未有过这样大的耻辱!咱们只能打胜仗!傻子觉得很可怜就说:国王,不必等敌人了,你就杀我解解气吧。国王说:谢谢你!不必了。后来,傻子去皇宫,国王说:你是个工匠,做一个牌楼吧。

做好了,后人们说:太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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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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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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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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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文学家老舍,小说主要写了一个叫祥子的人力车夫的悲惨故事。

祥子一开始年轻力壮,什么不良嗜好也没有,一心想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祥子省吃俭用三年才买上了一辆,他此后的生活越来越起劲。一次被大兵们抓去,车被抢走了,由于他的机灵,他逃出来还带了三个骆驼,卖了三十五元,使他有了重卖车的期望,但又被侦探敲诈了。他娶了虎妞,虎妞买了二强子的车给祥子,却又因生病花光了虎妞的积蓄,虎妞又因难产死了,祥子只好卖了车办丧事。小福子对祥子有情有义,为了父亲和弟弟,她去白房子,最终吊死。祥子经过这些挫折,最终完全堕落,心中的一切梦想的破灭。他吃喝嫖赌,还出卖朋友、撒谎骗钱,变成社会的行尸走肉。

从一个诚实、正直、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变成一个撒谎、懒惰的渣子,我感触很大,过去的老北京那些没权没势的穷苦车夫受尽压迫与欺辱,心中的期望一点点变成失望,最终变成绝望。

对于祥子,他一开始有着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像骆驼一样老实、吃苦耐劳。如此好的一个社会青年,若生于今日的社会,定会有所作为。

虽然祥子最终变得落魄、懒惰,但之前的一些品质值得我们今日的中学生学习,取他人之长,丰富我们的精神。祥子能忍、重情重义、老实、正直、友善、对目标不懈追求、有期望就有动力等众多优秀品质。

其实环境也会影响个人,艰苦的环境造就能吃苦耐劳的人们,和平富裕反而使有些人懒惰;过度的欺压和逼迫也会改变个人,正如祥子等许多车夫。所以,不能因为环境改变而改变自己的优秀品质,但遇到比自己更优秀的人,要学习他人的长处,使自己长处更长,短处不在使自己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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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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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篇叫《鲁滨孙漂流记》的长篇小说。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孙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顽强生存的精神令我深深的折服,且颇有感悟。

有一个好冒险的人名叫鲁滨孙。他在一次航海冒险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只有他孤身一人存活了下来,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并没有紧张,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天赐良机,鲁滨孙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日益高大起来,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性格和胆量实在与他相差太多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星期四的晚上,爸爸出去工作,妈妈出去洗头,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电视看的正起劲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咚咚”声,我心想:一定是妈妈回来了,急忙跑去开门。透过猫眼一看,竟然是一个高大、凶神恶煞的中年男子,还打扮成一副小偷的样子。我慌了,马上把门锁了,用吃奶的速度跑到床铺上,把棉被盖在身上。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动都不敢动。

记忆最犹新的还是那次爬上。暑假,我与爸爸去爬黄山。刚到半山腰,就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让爸爸背上去的呢!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都应该像鲁滨孙那样对生活充满希望,追求自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完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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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场人生一场戏小说类文章

全文共 7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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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生我遇到许多许多人。只因两点,令你在我生命中屹立不倒、成为永恒。

一、你化解了我的自卑。

二、你酿就了我的自卑。

——题记

一 小学

盛夏讨厌自己的名字。

当一个名字太过性格时,就会招来祸端。尤其对于陌生的群体而言,能迅速攻击对方并建立自己地位的方式有两种:一,攻击对方的长相;二,攻击对方的名字。

在学校中尤为明显。

“我叫盛夏。盛开的盛,夏天的夏。”

每次这样的开场白介绍完,底下的同学就会有所反应。或夸张的惊呼,或好奇的私语,或打量的探究,或肆无忌惮的嘲笑。而这一切,在几日后会变本加厉,转换成赤裸裸的欺负。

“剩下的那个人做值日!”

“剩下的果实,不要忘记,也不要想起……”

“剩下剩下嫁不出去!剩下剩下嫁不出去!”

盛夏低着头,默默的走过长长的学校走廊,不回应,不抗争,任由男生们排列成行对她大呼小叫,任由女生们远远站在一旁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奶奶说,这是命。

盛夏,被嘲笑,是你的命运。

长长的走廊前面有扇玻璃窗。盛夏走过去,走过去,在快要拐弯的一刻抬起头,与镜中的倒影对视——

镜子里的少女,矮小,瘦弱,枯黄的头发,看起来总也显不干净的蜡色皮肤,五官平凡,没有任何可以被称之为优点的长相。

盛夏只看了一眼,便默默的垂下头,快步走过去。

在没有成长之前,她就已先领悟了自卑。

自卑就是……

别人给你贴上劣质货标签,而你也觉得就是这样。

五年级时,又迎来又一轮转学。

像漂泊的浮萍,从这个城市到那个城市。

因为总是没有稳定的住所,自然不会有强大的人脉,就总要就读差劲的学校,然后被欺负……一次次,恶性循环着。

盛夏在书包里放好了钱,在饭盒里装好了糕点,以往无数次的经验告诉她,只要交出钱和食物,对方就会放过她。

她便这样带着忐忑心态跟老师一起走向教室。

校舍是60年代的老楼,因为潮湿墙角长了点点青苔。上面是一排镜框,里面排放着优秀的学生作品。

其中有一张是摄影照片——

锈迹斑驳的学校单杠上,倒挂着穿运动服的少女,身后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和四四方方的校舍,背景被虚化,突出少女洁白的牙齿和倒垂下的一把乌黑长发。长相不美,但却透着满目青春。

右下角写着拍摄者的名字——“时裂”。

老师在走廊尽头停下,推开最里面一间教室的门,没有想象中的喧嚣,只有安安静静的凝望。

老师带她走进去,介绍说:“新来的同学,叫盛夏。盛夏,跟大家打招呼吧。”

所有目光看向她,带着好奇,带着探究,却没有嘲笑。

这样的友善,反而成了一种反常。

盛夏捏着裙子,手心冒出薄薄的汗,大脑忽然一片空白。

因为久久不动,同学们开始交头接耳。他们很快就会嘲笑自己了吧。像以往无数次一样。她会成为异端,成为弱者,成为欺负的对象。

依稀有雾色从眼底升上来,源于记忆深处根深蒂固的恐惧。明明有着新的开始,明明可以更改命运,却因为无法表达,只能这样重蹈覆辙。

自卑就是……

你以为可以克服,却一次一次越来越触目惊心的发现自己的无力。

几可见命运张开了血盆大口,狞笑着扑过来。

她低下头,已经决定默默承受。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开口——

“欢迎。”

欢。迎。

一字开,二字扬,似乎还有后续,却又戛然而止。

世界因此而宁静。

盛夏抬起头,看见教室中间,第二排第六桌的一个男孩子站了起来,短短的头发,高挺的鼻梁。

这两样构筑成了盛夏对时裂的最初印象。

此后很多很多年,她想起他时,记忆深处那个带头起身引领全班一起欢迎她的男孩依旧鲜明。只是——

站在讲台旁因为自卑而局促不安的少女,却永久的消失了。

二 中学

收到情书的时候,正是散学后的校门口。

人来人往时,每个人都会好奇的朝这边看。

告白的男孩除了信,还带了蛋糕,透过透明的塑料壳,可以看见里面的奶油上殷红一点,正是赫赫有名的红宝石蛋糕。

“听说你喜欢吃,所以逃了下午课买来的。”男孩带着殷切的将蛋糕往她手上递。

这令盛夏想起小学时,那些从她书包里抢夺糕点的男孩。

那场噩梦终结在五年级时,她转到这座大城市,遇到了素质很高的同学,名字就不再显得那么可笑。随之而来的,是友善、友谊,以及……发育。

短短半年内,她的身高抽长了10公分,胸部也开始轮廓分明。在一堆还在婴儿肥的女中学生中,显得格外高挑抢眼。

于是就开始受欢迎。

于是就有了追求者。

于是就渐渐变得会跟人相处,会妥善应对。

比如眼前这位。

盛夏接过蛋糕,微微一笑:“虽然要表示感谢,但是为了这种事情逃课,我不怎么喜欢呢。”

男孩怔了一下,涨红了脸:“我下次一定不了!”

“嗯。这封信我回去看。我要赶7点的补课……”她看了腕上的手表一眼。

男孩立刻识趣让路:“那你快去吧。我也没什么要紧事……那个,你什么时候给我回复?”

盛夏歪了下头:“等我们彼此真正了解的时候再来决定这个答案好吗?我会回去看信的。明天见。”

几可见对方脸上立刻绽出了光:“好!明天见!”

盛夏笑着转身离开,走过两条街,确定对方没有跟来,目光落到手里的情书上。

印着玫瑰花的精致信封,工工整整的字迹,处处彰显着对方的用心。只是——盛夏厌恶的将它撕碎。这种毫无交集一无所知就嚷嚷着喜欢的爱慕,真是肤浅的让人恶心。

他根本不知道她的身世,不知道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不曾到来,只是看见现在脱胎换骨的她,就嚷嚷着的喜欢……算什么?

盛夏把信丢进垃圾筒,却在下一瞬,如遭电击。

——街对面,站着时裂。

短短的头发,挺直的鼻梁。他斜靠在人行道护栏上,低头摆弄着手中的相机,专注专心。

时裂喜欢摄影。

从孩提时代,别的孩子们还在玩绘画练钢琴经历人生启蒙的时候,他已经跟摄影师父亲出去外拍,帮忙布置道具,看行李。

当他十二岁时,已能拍出很独特的照片。

他的那幅《青春》在市业余摄影大赛中一举夺魁。人们后来才知道,照片中的女孩固然只有十四岁,而拍摄者更比她还小了一岁。

“天才的灵性,是跟年龄无关的。即使是摄影上。”评委用这句话定义了时裂的独特。学校也倍感骄傲。

他远远走在了同龄人前面。

然后回过头来,影响着他的同学们。

盛夏再次想起命运转折点的那天——老旧的教室里,第二排第六桌的那个男孩如何表达了他的友善,然后,那份友善瞬间感染了其他所有人,他们集体鼓掌,欢迎她。

从此他成了她的圣光。

她的秘密。

她的天与地。

因为没有分到一个班级,见到时裂的机会就变得很少。

所以每次看见,目光都会忍不住变得贪婪。任何细节都要记住,一秒一厘都不想错过。

盛夏在街这头久久凝望,看着他白色的衬衫上第二颗纽扣没有扣,藏青色的牛仔裤腿上有泥土的痕迹,可他还是那么好看,那么那么让人怦然心动的好看。

盛夏犹豫着要不要过去跟他打招呼,要怎样才能够做的足够自然,如果用“你可以给我拍一组照片吗”做搭讪理由而被答应了的话,是否接下去就会有许多许多接触的机会?

她想啊想,想到时裂有了动作。

他忽然站直,把头扭向一边,将相机塞入包中,朝某处走过去。

盛夏随着他的方向一起转头,看见一个女孩笑着跑到他面前,揉了揉他的头发,熟稔又亲昵。

是她。

《青春》照片里的那个女孩。

她和照片里几乎一模一样,乌黑的发,洁白的牙。以前没觉得多么漂亮的五官,因为审美观的重新定义而变得充满魅力。

小学生们大多喜欢洋娃娃般甜美清纯的长相。到了中学,身材、谈吐、气质就会变得重要起来。

如此再看那女孩,就知道为什么成年人的评委们会把大奖颁给时裂。

时裂的审美,是成年人的审美。

时裂挑选的青春,是成年人们认为的青春。

时裂……比他们所有人都要早熟。

盛夏怔立原地,不能动弹,不能出声,甚至不能思考。

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女孩挽住时裂的手,两人并肩走啊走,然后,竟然走到了街这边来。

时裂看见了她。

“盛夏?”他惊讶的抬眉,然后眼角就弯了起来,笑的十分美好,“好巧呀。回家吗?”

“不……补、补习……”局促、失控,然后,无法流畅的说话。

“好辛苦。加油哦。”他说完后,跟女孩继续走。

依稀听闻女孩问:“你同学?”

“小学的同学,现在同校,但不在一个班。”

“她是不是喜欢你呀?”

“唔……也许吧……”

明明是渐行渐远的声音,却在耳际字字分明,如雷、如剑、如针,刺的她战栗不安。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知道?

像衣服突然被脱光,像丑陋被所有人看见,像天塌了下来……

盛夏突然蹲下,抱住自己的膝盖。

不可说的心事。

一直藏起来的心事。

她自己一个人独享的心事。

在被对方知道后,就变成了……笑话呢……

即使个子长高了,即使开始受欢迎了,即使已经不再受欺负了,但自卑就像病毒,潜伏在身体的最深处,抓住时机喷薄而出。

眼泪便一下子涌了出来。

自卑就是……

你喜欢一个人。然后你发现了,他不喜欢你。

三 大学

盛夏将腿抬过头顶,脚尖绷直。

整个系,只有她能保持这个天鹅姿势长达3分钟。

汗水从额头滚下来,后背的衣服已经湿透。但她依旧在忍耐。

忍耐的越久,松懈一刻的感觉就越好。而此刻的每一分忍耐,都会令她今后的舞台形象更美好十倍。

她闭上眼睛,轻轻呼吸。坚持,再坚持一下下。

会学舞蹈,源于中学的失恋。

那天大哭一场后,她神色恍惚的走在街上,看见一家店门口贴着芭蕾培训的海报。鬼使神差走进去,然后一跳,跳了好几年。

当时老师说她年纪较大,难有作为。如今,她却成为了艺大舞蹈系的高材生。

其实,这个世界上天才终归少,大部分人都是靠努力才获取成功。而盛夏,无疑是最努力的那一个。她把这个动作,坚持过了4分钟。

倒下去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都虚脱了,虚脱中却又有难言的满足。

她抬起一只手搭在眼睛上,悠长的深呼吸。

这时,有人开门,老师的声音传了进来:“这边请,这里就是我们的练习室。学生们下课后就在这里继续练习……”

脚步声很多,还有其他人?带着这样的疑惑,她移开手,明亮的光线映入眼帘的同时,时裂的面容也清晰出现。

她赶紧爬起来,因为起的太着急,左脚还滑了一下,不得不抓住扶手来平衡。

于是对方笑了起来:“盛夏,好巧呀。”

是啊,好巧啊。

她和他的每次相遇,都那么巧出现在她很狼狈的时刻。

盛夏抹了把脸,她看起来不能再糟糕了,头发全湿哒哒的粘在一起,衣服也全是汗,隔着一米都能闻到自己身上的汗臭味吧?

“我去洗脸。”她抓着毛巾想闪,却被老师叫住:“盛夏,时裂是我们特地找来的摄影师,为下个月的演出拍摄海报的。听说你们以前是同学,那就太好了,就由你来跟时裂沟通吧。”

后颈处每根汗毛倒立起来,前方场景突然模糊。

盛夏忍不住想——好辛苦……她等的,这么这么辛苦。

盛夏洗完澡换完衣服回到练习室时,时裂在翻看剪报。有关于舞蹈系的一些演出报道全被老师收集整理下来,贴进画册。她走过去的时候,他正好翻到有她的那页。

“你演奥黛尔吗?”

“嗯……”从来如此,甜美可人的演公主,相貌个性的演黑天鹅。爱情里,无论是舞台上,还是现实中,她都只有女配的命。

“很好看。”他评价着,把画册放回原处,然后站起来,打量她。

盛夏感觉到自己的面孔在不由自主的烧灼。

“该怎么拍你好呢?”时裂沉吟。

一颗心顿时犹如小鹿乱撞。

十年。

自五年级起,到大三。她等了十年。终于。

终于轮到她被他收入镜头。

莫名伤感,有些委屈,又有些凄凉,更多的是似有若无不愿承认却又难以抑制的欢喜。

时裂……你明明知道……你明明是知道的,我爱慕你,如小鹿恋慕溪水。

为何要答应,为何给我这样的机会?

这是否说明……你有可能,会喜欢我?

会喜欢我吗?

盛夏浑身战栗。在时裂面前,她永远是十年前那个自卑的女孩。

自卑就是……

心甘情愿让另一个人来评定你存在的意义。

四 社会

盛夏从舞台上退下的时候,掌声如雷,久久不歇。

幕已经谢过三次,但观众们仍不肯罢休,但这一次,她不准备满足他们。

因为后面还安排了一系列的采访。她要换衣服,重新上妆,忙得不可开交。

“你吃几口,记者在后台等着,他们问的问题,要是涉及你和周公子的绯闻的,可以一概不答。”助理将一片苹果递到她嘴边,她吃了,三四只手伸过来,帮她脱掉演出服。

助理又递了一块苹果过来时,盛夏拒绝了。她的体重已是危险的88斤,在这个领域内,肥胖是最大的杀手。而她一向骄傲自己的克制力。

助手不放心的继续叮嘱:“XX台的记者很刁,他可能会误导你……”

盛夏一边卸妆一边打断她:“放心,我知道怎么应对。”

她知道怎么应对。

所谓成长,就是越来越能应对各种意外。即使不友善、即使充满恶意的挑衅,也能从容以对。

所以,10分钟后当她进入后台,一窝蜂的闪光灯和话筒举到面前来时,她先是笑了一笑,把目光对向正前方。

“我跟周公子只是普通朋友。他喜欢看我的演出,我感谢他特意为我编舞,我们是很愉快的合作方式。就像在座各位记者朋友跟编辑的关系一样。”

“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喜欢能够容忍我一切缺点的人。我脾气很差的。”

“今后两年重心还是会放在舞蹈上。毕竟身体还在巅峰状态,趁还能跳的时候,多跳。”

“没有,我的脚伤已经完全好了,谢谢大家关心……”

回家的车上,盛夏坐在后座,用手抚摸自己的左脚。

助理立刻紧张:“疼?”

“没有。都说了没再复发。”她放下手,把目光转向车外。

左脚曾经韧带拉伤,伤在大三公演前拍宣传海报的前一天。

因此,海报没拍成,而且足足养了一年半才彻底康复。与时裂的交集也就断了。她终究是没能出现在他镜头里。

有时候,盛夏觉得这是老天对她的告诫。告诫她不要心怀侥幸。告诫她适可而止。

如果一个人,总是让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的话,又为什么要飞蛾扑火般的靠进呢?

所以,她已经很久没再想起他。只是脚踝偶尔会疼。医生说不清楚原因,最后归结为心病。

恍惚的时候,助理递来手机:“周公子约你吃宵夜,为你庆祝。”见她迟疑,助理又说:“他编的这支新舞大受欢迎,老板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合作。”

话中意图明显,她只能妥协。

于是就去了约定的饭店。午夜十二点,人头攒动。这个城市的人,都太寂寞。

服务生将她们引入包厢,房门开启后,周公子第一个迎上来:“演出太棒啦!必须要赞美你!只有你能跳出我脑海中的画面!”

握上来的手,也显得过于亲昵。

盛夏不动声色,笑着反握住他:“是老师编的好。今后也请多多关照了。”

握住,摇三下,然后松开。因为重复过很多次,所以自然的完全看不出刻意。

周公子果然没有因她松手而介意,转身引介:“对了,还没介绍。这位是我的好朋友,时裂。时裂,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本城的明珠!骄傲!”

“盛夏,好巧啊。”对方笑,笑出了宿命的浮光掠影。

盛夏呆住了。

“不、在、国外?”不是移民了么?不是在国外发展的风生水起么?不是被《时代》聘为签约封面摄影师了么?怎么回来了?

盛夏想,这多么可怕。明明没有去想,却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竟然把这个男人的生活变化都默默的关注了。

“他是被我邀请来给你拍照的!怎么样?惊喜么?”周公子满脸殷勤。却不知,她心中满目疮痍。

“我……不、不想拍。”

仅有四个人的包厢里,响起她微弱、却又执着的声音。

三个人都是一怔。

盛夏深吸口气,迎着时裂的眼神,一字一字说的分明:“我,不要了。”

终于还是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说出的同时,诅咒也就破解了。

时裂于她,就像脚踝韧带的伤,是一场心病。而26岁的她,决定不再逃避。

“这么多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时裂能够为我拍照。像《青春》里的那个女孩一样,成为时裂镜头里的灵魂。”

“盛夏?”周公子错愕的看看她又看看时裂。

“但我又觉得那是不可能的。时裂眼光很高,要求很严苛,学校里的女孩们去拜托他,都被拒绝了。所以,我也是不可能的。”

“盛夏……”助理在一边轻轻拉她的袖子。

“大学时我觉得自己有了些许希望,老师夸我虽然天赋不高,但比任何人都要努力。老师说,如果下场公演我能成为正式一员的话,就请时裂来拍封面。于是我好努力。时裂这样的天才,是想不到我有多么努力的。我从120斤硬生生减到80斤,把每个基础动作都重复上万次,每天只睡6小时,花12个小时去练习……最后,我成功了。老师说,下次公演让我领舞。”

“盛夏!”这一次,轮到时裂震惊的唤她。他的呼吸有点急促,不知是源于意外,还是源于感动。

“然后时裂来了,时裂答应为我拍照。我觉得付出的一切都得到了回报。专心致志的等着那一天的来临。”盛夏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下来。

时裂脸上浮现出愧疚的表情:“对不起。”

“时裂失约了。约定的那天,时裂的女朋友生病了,所以没能来。得知这个消息的我分了心,从舞台上摔下来,伤到韧带。”

一切都是报应。

报应她太贪婪。

报应她企图介入一段已经固定的感情。

报应她心中怀抱着那样卑鄙的想法。

所以一切努力,就那样的化成了泡影。

盛夏笑了起来:“跟时裂有什么关系呢?时裂只不过做了应该做的事情。欢迎刚转学来的新同学;在街上跟以前的同学打招呼;受到邀请去大学为领舞者拍照;为了照顾更重要的恋人而推迟工作……这一切,其实跟时裂都没有关系。完全是我单方面的行为。所以,我承受后果。”

周公子讪讪的张嘴想说话,但又最终没能说出来。

这一场告白,太过惨烈。

惨烈的杀死了从前的盛夏。

盛夏上前一步,握住时裂的手,摇了三下:“所以,不用了。一切都过去了呢。就让我曾经的那个小小心愿,像一个气泡,落到水里,融化了。”

从今后她将不再纠结,不再奢望,不再被这个男人搅合的心绪不宁。

他是她最虚幻的美梦。如今,梦醒了,她意外发现——自己已经足够强大。

“对不起,盛夏。”时裂反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很暖和,一如他的人。

“没关系。不是时裂的错。而我说出来后,也觉得自己解脱了呢。好像能够站在讲台上,笑着介绍自己了——嗨,我叫盛夏,盛开的盛,夏天的夏。希望能跟你们做好朋友。谢谢你当年欢迎我。”

包厢里静悄悄的。

周公子跟助理悄悄换了眼神。

时裂的睫毛微微垂下,不知道在想什么。不过,无论他想什么,都不重要了。

盛夏挽了把头发,走到桌前:“不说了,我饿了。好多好吃的,太好了,今天要好好吃一顿。”

助理提醒:“体重……”

“没关系。就这么一顿。”她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其中看起来最好吃的一块红烧肉,正要放入口中,忽听身后时裂开口——“那怎么办呢……已经拍了。”

她一怔——什么?

时裂走过来坐到她旁边的位置上,从包里取出相机,打开显示屏给她看。

“真对不起,在你刚才演出时,我在台下,已经拍了。”

红烧肉从筷中跌落。

盛夏怔怔的望着液晶屏里的自己——那个脱胎换骨后艳惊四座的自己。

时裂眨了眨眼睛,笑出三分温柔,三分狡黠,还有四分的含蓄。“盛夏对吧。我叫时裂。时间的时。裂开的裂。呐,就这么说定了,要做好朋友啊。对了忘了说,能够在镜头里捕捉你,是我的荣幸。”

自卑因这一句话而被封印。

盛夏在照片里复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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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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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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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边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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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接触《边城》,是听完的。夜里打开手机,演播室里安静温柔的声音缓缓流入耳朵。心中的边城总带着一抹蓝,浮现在遥远的地方,江水流过,慢慢地洗却人们的悲欢离合。而在世事之后,江水继续流逝如同逝去的时光和没有结局的边城。黄磊有首歌叫《等等等等》,讲述的就是边城的故事。“等过第一个秋/等过第二个秋/等到黄叶滑落/等等到哭了为何爱恋依旧/她等着他的承诺/等着他的回头/等到了雁儿过/等等到最后都忘了承诺”。

虽然是一个很简短的爱情故事,但是文中一个爱字都没有出现,因为爱已经落在了字里行间。翠翠听到二老的歌声后说的话“跟着各省摘虎耳草”,一次次羞涩的低头和脸红,都是少女心中对爱情的美好幻想,晶莹剔透不掺杂泥土和石块,没有所谓的门当户对,二老爱上了翠翠宁愿放弃碾坊而去守渡船,不需考虑家庭与出身,一切都简简单单,爱或不爱,一句话便明了。

一直不太理解翠翠的含蓄懵懂,正是因为这样才造成了最后的悲剧,没有家世门第的束缚,也没有风云变幻的动荡,翠翠还是没有把握住自己的幸福,只能在碧溪岨守着渡船,等着心上人的回归。我起初十分不懂她的心理,直到看到一部电影中所说“原来喜欢一个人是没有勇气说出来的”,我便理解了翠翠,不再惋惜她的隐忍和羞涩,而是喜欢她真实的纯真、含蓄。

黄永玉曾以傩送与翠翠的初见情景作为木版画,画中的翠翠只一低首,最是那回眸不生娇羞。这样最简单的画面在人心上已是五彩缤纷。此后的这便在翠翠心中扎了根。端午节变成了翠翠最爱的节日。那简单的端午,便是日后回忆起来都是甜的。

更爱的是沈老的文字,淡雅柔静又如同江水中的浪花,轻轻地拍着岸边的石墙,,慢慢地浸润,磨去浮躁,进入这样一个世界之中,平淡如水确自有芬芳,慢慢引入一个安详之地,渐渐沉没。

最后引入沈老的话作为结束:“我一辈子走过许多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确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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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稻草人读后感小学生寒假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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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书,他们就像沙滩上的贝壳一样,散落在我的脑海里,可是最令我难忘的却是《稻草人》。

《稻草人》中的主人公稻草人是被老奶奶编织出来的,身子是一堆草,手中拿着一把破扇子,微风吹来,扇子仿佛在摇。

老奶奶的儿子和丈夫早逝,老奶奶孤苦伶仃,靠种稻子维持生计,可是年年闹水灾,收成很不好。今年没有闹水灾,稻子要丰收了,稻草人高兴地想:“这样,老奶奶脸上的皱纹应该少了,她应该生活得好一点了。”眼看着要丰收了,可是,晚上夜娥飞了出来,疯狂吃稻子,稻草人想要阻止,却不能动。第二天,老奶奶看到光秃秃的的稻子,脸上的皱纹更多了,她忍痛离开了这里。

稻草人又看见了一个渔夫,他的儿子得了病,一直咳凑,想喝水,渔夫找了一杯水给他,就去打鱼了,可是,男孩喝了水,却咳得更厉害了。稻草人看着男孩这么难受,没有办法,心里很痛苦。这时,稻草人又看到了一条鱼在桶里蹦来蹦去,请求稻草人帮它,但是,稻草人只能摇动扇子,无能为力。那条鱼很生气,说了稻草人几句,稻草人很伤心,就倒在了地上。

稻草人是一个富有同情心,不怕牺牲自己,一心想帮助别人的好心人。如果大家都像它一样,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很美好。我喜欢稻草人,也要做一个像它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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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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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是生活的本色。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对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直到读了这本书《平凡的世界》,才恍然大悟。

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

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有着平凡的感动,有着对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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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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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记叙了东汉末年至西汉之间,以刘备、曹操、孙权为首的三个军事集团,为了独霸天下以至沙场厮杀的战乱时期。其中有许多个性鲜明的英雄人物:独霸一方、窥伺天下的乱世枭雄;解民倒悬、广施仁政的一代义主;横刀立马、勇猛绝伦的威猛大将;运筹帷幄、足智多谋的军师谋士……然而,在这个人才云集的时代里,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赤胆忠诚的诸葛亮。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诸葛亮的写照;“受命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从此,他义无反顾地追随刘备;面对东吴的盛邀,他断然拒绝;白帝托孤,他全心全意辅佐刘禅;他“六出祁山”,只是为了兴复汉室;上表《出师表》,表达了他对蜀汉政权的赤胆忠诚。诸葛亮的忠诚深深打动了我,令我敬佩不已。

从古至今,忠诚一直受到人们的敬仰。屈原的投江自尽,以身殉国,是忠诚;荆轲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兮一去不复还”,是忠诚;赵子龙乱军救主,一身胆也,是忠诚;魏征敢于直言,向李世民进谏两百多次,是忠诚;岳飞的“精忠报国”,是忠诚;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忠诚……忠诚是一种美德,值得我们去学习它,歌颂它,传扬它!

大家耳熟能详的“两弹”元勋——邓稼先,因为忠诚,他先身士卒;因为忠诚,他不怕牺牲;因为忠诚,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因为忠诚,他把自己宝贵的生命献给了国家!虽然只有平凡的工作,但他却家喻户晓,受到全国人民的敬仰,就是因为忠诚。有了对国家的忠诚,他才用尽一生精力研究‘‘两弹’’,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见,忠诚对人们成就一番事业,也是十分重要的。

现在的社会,人们的物质享受多了,像金钱、权力、名誉等利益,深深诱惑着人们。有些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从而不择手段达到目的,违背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只要有利可图,就将忠诚抛之脑后。这样的人,往往只能享受一时的利益,最终的下场都是身败名裂。

忠诚,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流逝的时光,社会改变,渐渐销蚀了忠诚的光芒。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肩负着民族腾飞的的重任,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违背忠诚,要使忠诚永放光芒。

忠诚,是青春冲刺的诺言,是生命履行的责任,是安身立业的根本,更是人生路上不可缺少的品质。让我们做一个忠诚的人,一个忠于学业、事业的人,一个忠于社会和国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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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路遥人生读后感

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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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从旧书店买回来后看完的第一本小说,买回的时间经历了几个月,由于自己的懒惰,拖沓到现在才看完。

本人看书有一个习惯,在小说看到一两章后就会先去看看结局怎样。名著类的书籍从开始就已带上了悲剧色彩,现实主义的文学没有那么多欢乐。我不得不承认,这类小说并不是自己的阅读偏好,这些也都是逼迫自己看下去,浅浅带过,囫囵吞枣般。闲暇之余更愿意看些没有营养的快阅读文章和狗血小说。

听到路遥这个名字,首先想到的是《平凡的世界》,之前在学校图书馆看到过这部小说,无论精装、平装还是怎么样的印刷,都是三册,怎样都改变不了的厚度。对于强迫自己阅读的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理想的阅读长度,之后毕业了在旧书店再看见路遥,便是这本《人生》。

从市面上的通俗小说的角度来看,这并不是一个好结局。巧珍应该会等着高加林,在高加林再次被下放到农村时,重新与他复合。或者高加林从此走出县城,与黄亚萍就此落地大城市,巧珍成为他过去的一笔。小说从高加林的角度出发,那么理应考虑高加林作为“主角”的下场,可这毕竟不是市面上的通俗小说。

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高加林为了前途与巧珍分手,和黄亚萍在一起并没有什么错。从他读书认字的那一刻起,他与巧珍的精神世界就已经不在同一个阶层,他对文学侃侃而谈,但巧珍只知家长里短,在高加林进入县城当上记者的那一刻起,与巧珍之间的距离便已加宽。即使他内心对巧珍还依然存在着丰沛的情感,但这些情感反而更让他煎熬。如果他是一个足够自私的人,那在黄亚萍提出邀请让他去南京时就不会如此备受良心上的折磨,跑到桥洞下痛哭。桥洞下的痛哭,与黄亚萍相处时内心不时出现的停顿,更加体现了他是一个矛盾的人,但前途与情感的选择,他最终还是牵起了黄亚萍的手。

被下放到农村后,巧珍这时已经成为别人的妻子,但巧珍还是去请求高明楼让给高加林继续担任教学老师。这更体现了巧珍的善良与真诚,与高加林形成明显对比,就像顺德老汉说的那样:“你丢失了一个金子”。

印象最深刻的话是:“不要抱怨生活,生活是公平的,你应该抱怨自己”是啊,每个人都处在相似的环境里,有些人成为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样子,而有些人一直这般碌碌无为。抱怨环境吗?那为何同样的环境,人却百态?终究生活着的是自己。

我们都不是什么高尚的人,很难在前途与爱情里做出最好的选择,如果是身边的人,在面临选择时,我们也很难劝解他,不要放弃那个赤忱的心,对你赤城的人。

人生往往有许多选择路口,并不能保证每一次选择都是正确的,错过的、未踏出那一步的、渐行渐远的,最终是否会后悔?停留在原地也是一种选择。在没有做出那一步之前,一切都是空白。伸手触碰得到的只管向前走就是了,而碰不到的,那是虚妄。

小说最终章上写着并非结局,那最终的结局该是怎样,想要继续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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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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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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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围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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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钱钟书写的小说围城》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91年4月北京第4次印刷版,定价3.55元。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读围城,反正我是挣扎着读完围城的。用挣扎这个词,似乎对钱老不尊重,但这是真话,钱老喜欢说真话的人。之所以用挣扎来形容,是因为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一点读的欲望都没有。只是为了钱老是名人而读;只是为了围城是名著而读;只是为了跟别人说我看过围城而读。

全书比喻用得太多,无处不在的比喻倒是很形象、很到位、很贴切、也很必要,但多了就读烦了。我也用一个比喻,好象顿顿吃山珍海味,也会腻的。

小说围城深层次的意义我说不上来,单从文字上看,我觉得无愧为最出色的语言教科书,对风景的描写、人物的形容、心理的刻画、家具的解说,均达到珠穆朗玛峰的高度。

不过对鸡毛蒜皮太绘声绘色了;对婆婆妈妈太字字珠玑了;对家长里短太入木三分了;对是是非非太浓墨重彩了。我的素质不高,对此还是有些看不惯。

1947年钱老写这本书,对国人已经有精辟总结。钱老借赵辛楣的嘴:“外国一切好东西到中国没有不走样的,想中国真利害,天下无敌手,外国东西来一件,毁一件。”方鸿渐做名教授梦时明白了一条真理:“得学位是把论文哄过自己的先生;教书是把讲义哄过自己的学生。”方鸿渐对自己的新媳妇孙柔嘉说:“你姑母爱狗胜于爱你;她这样喜欢和狗做伴侣,表示她不配跟人在一起。”

太佩服钱老的眼光了。

我要大声赞美,围城绝对是本好书,值得一看,只是读起来很苦,很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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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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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三体》这部科幻小说,《三体》系列一共分为三部,这个假期我又重温了第三部——死神永生。我发现,每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今天就来说一说我新的感悟。

书中描写到人类在了解了宇宙“黑暗森林”状态时,更新了自己的认知,不再那么懵懂莽撞。人类为了打入即将入侵地球的“三体”人的内部,就对三体舰队发射了一颗“人类大脑”,三体人在得到“大脑”后,进行了克隆,重建出了这颗大脑主人的样子,他的名字叫“云天明”。云天明在三体世界收集了很多年的情报后,佯装要见自己的朋友程心一面,将情报以童话故事的形式传递给了程心。由于三体人的思维缺陷,并没有发现这个秘密。人类对童话故事进行了解读,从中得到了很多信息,如:飞船可通过曲率驱动达到光速、宇宙安全声明方式——黑域等等重要内容。这时,震惊的消息传来,三体世界的宇宙坐标被公布,三体星系被更高文明的外星智慧体给毁灭了,地球的位置也随即暴露。人类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黑暗森林打击,想出了三个方案,并付出了几个世纪的努力去实现保护人类的目的。但是,由于对童话故事中的关键信息解读缺失,导致太阳系被二维化,人类辛苦建设的新家园付之一炬。只有极少数人类逃离了这场灾难。后来程心得知了大宇宙的真实图景后,决定躲进小宇宙等待大宇宙的新生。

故事中有大量的专业术语和科学知识,深深吸引着我。我很佩服作者刘慈欣,因为他能用现在的科学物理知识,以及我们大多数人都懂的常识,构造出了一个壮丽的宇宙,给我充分的想象空间。这本书的主人公——程心,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她在紧要关头保留着一颗善良的心,避免了多次的战争与危险。这本书给我的启发是,永远不要觉得自己很成功很厉害,因为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要时刻保持一颗谦虚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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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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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最有成就和影响力的作品。它广为流传,魅力无穷。它在中国文学和人民生活中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它描绘了大约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最为成功。《三国演义》在我脑海中一个接一个地讲述着传奇而生动的故事,比如桃园的三个结拜兄弟,三个爱护茅草屋,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等。它不仅让我了解了很多历史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一些与人打交道的方法。

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关羽,他九英尺高,胸前留着长发,一双凤眼和两条蚕眉,外表非常强壮。非常有用。智慧和勇气,我最钦佩他的力量,因为有一次他的左臂中了毒箭,需要用刀切开肉,一个接一个地刮掉骨头上的毒药。虽然这种“手术”会让“病人”非常痛苦,但他仍然在专心地和他的辅导员玩围棋时忍住了疼痛。虽然关羽在一战期间在麦城遭到魏国和吴国联军的伏击和杀害,但关羽忠诚的英雄形象仍然留在我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学的广度和深度。作者罗贯中形象地描述了所有的人物,如关羽的正义、张飞的正直、诸葛亮的忠诚和曹操的背信弃义等..这也表明我们每个人的性格都无法隐藏。我们必须克服缺点,做得更好。《三国演义》确实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我希望通过我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知识渊博、聪明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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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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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主要讲述的是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农民的生活,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对兄弟,孙少安和孙少平。孙少安是家里的老大,小学上完就辍学,回家帮忙干活,以供弟弟少平和妹妹上学,18岁就当上生产队大队长,生活又起起伏伏,少安娃的命运可算是最坎坷的。

孙少安的爱情可算是令人心酸。婚姻有事将就门当户对,所以说少安是农村人也应该娶一个农村人,可他偏偏爱上了村支书的女儿田润叶。刚开始时,两人两情相悦,少安也许下诺言,可现实却给他们当头一棒。润叶的叔叔田福军由于事业的关系,必须以润叶来与职场上的一位仁兄联姻。润叶少平起初都不愿意,可润叶叔叔与爸爸的恳求与威胁让少安动摇,是啊,他一个农村的娃娃怎么配得上县人民教师呢?觉得门当户不对的他,心灰意冷,从此躲开了润叶。但润叶却热情依旧,他坚信少安哥会娶她的。少安为了让润叶死心,不耽误她。便去陕西寻了个婆姨,过上了日子。但润叶经过很长时间才下定决心,搞政治婚姻,婚后甚至没有和那人上过一次床,因为他的心里放不下孙少安。这一切都终止于一次车祸,润叶的老公做司机干活时出了车祸,腿断了一肢。润叶才意识到,她该好好照顾这个被她遗忘的男人。最后少安和他的婆姨生活着,而润叶照顾着她那残疾的丈夫。

那时的现实是那么残酷,两人两情相悦,却不能终成眷属。每个人都在煎熬,面对爱情他们没有太多的选择,可或许最后也是的选择。那是还有这歧视,还有这门当户不对,甚至现在还有这样的说法,现在人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了,却又有多少人离离合合,他们会选择离婚,分手,倒也不如在原来的社会下的幸福。爱情不易强求,顺其自然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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