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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小说人生读后感(汇总20篇)

导语:很多时候,简短的励志小故事却告诉我们不少的大道理。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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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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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封面上的女孩子,应该就是叶文洁吧?以前,我觉得这封面与小说无甚关系,因为我的注意力始终在三体那里,特别是智子。我甚至非常讨厌小说里对于叶文洁所有经历的设置。

这次重读,我才发现叶文洁的经历确实是重要的。如果《三体》中没有叶文洁,那么《三体》只能算一部普通的科幻小说,就像《上海堡垒》,我特别喜欢《上海堡垒》里脑洞大开的宏大场景和各种科幻设置。但是《上海堡垒》真的没有把人物写的立体丰满,更别提把读者带入到哲学思考的层次。这一点《三体》做到了——因为叶文洁。所以,这次我终于认可了《三体》的这个封面。

《三体》因为叶文洁而有了宏大而悲悯的视角——包括伊文斯,他们一主一副无不是在反思人类。借他们的嘴,《三体》对于人类和人性做了高度概括的解析。在读这些的时候,我的内心也是随着他俩的失望而失望、他俩的厌恶而厌恶,甚至于会认同他俩的人类已经没有能力以内部力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思想。

但是,当三体人的信息被获取和解读以后,汪淼和丁怡的那种绝望感又捕获了我,连叶文洁再上雷达峰的那种悲凉感也让人感同身受。

《三体》让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感受各自的立场:在三体游戏里我们会同情三体文明,在叶文洁的经历里我们会痛恨人类的疯狂,在伊文斯的描述里我们承认人类的贪婪与自私,在智子锁死人类科技时我们跟着汪淼一起绝望,在叶文洁看向齐家屯时我们心中升起无限的悲悯。

正是《三体》使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体会和感知,使得《三体》具有了某些哲学意味。这使得它作为一本独立的小说,是完整的,逻辑和架构是清晰的。

而《三体》的另一个难能可贵之处还在于,它作为一个系列小说的第一部,给之后的续作奠定了宏大的叙事基调,因为《三体》把视角挪到了全人类的生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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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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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不少描写大海的豪迈诗篇;也读过不少描写山峦的文章;

还读过不少使人潸然泪下的事情散文。但当我捧起高尔基的自传体

小说——《童年》时,我立刻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

它虽然没有化丽的词语修饰,却有着朴素感人的故事情节;它虽然没有天马行空一般的想象,却记述了一件件平凡的生活事件;它虽然没有太注重语、句、段、篇之间的连贯性,却很好的体现出了他童年生活经历的沧桑与感人的故事情节。

在“母亲”高大的身躯下,埋藏着无尽的伤心与悲痛;在“外祖父”冷酷的表情下,更多的是对子女的关心与愤怒;在“外祖母”大大的眼睛里,埋藏着对“外祖父”的不解于对神的信赖;在

“小冈茨”高瘦的身躯下,埋藏着对两个“叔叔”得愤怒;在“我”童年时幼小的心灵里,充斥着对生活的憧憬,对学习的热情……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那已失去的童年是否显得更美好,更幸福?——没有父母的责备,只有他们对我们的“百依百顺”;没有生活贫困的窘况,只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没有读不起书的贫困,只有一座座高耸的学校摆立在我们面前;没有……

想到这里,我们是否要好好的歌颂那段美好的时光?让我们用双手谱写一曲歌,来歌颂童年的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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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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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我读完了一部少年长篇小说——《草房子》。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六年中,桑桑遇到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撼动人心的故事:秃头男孩坚守尊严;少男少女毫无瑕疵的纯情;坚强少年与命运相拼的悲怆;孤独老人对儿童的喜爱;桑桑得的怪病,使他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领悟……

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桑桑。坚定不移的希望经历一阵阵风雨的磨难后,终于现出了一道绚丽的彩虹,驱散了死神的威胁。桑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刚强。我十分钦佩他这种常人难以拥有的意志。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每当考了一个不理想的成绩,我都会灰心,自暴自弃,一点都没有信心;每当我走在夜晚的街道上,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令我胆战心惊;每当遇到困难,我也很难勇敢面对……看着书中的桑桑,我很佩服,也很惭愧。

我也学到了这本书中的写作特色——反衬。作者以反衬的方式写出了一个个如莲花般的好少年——出淤泥而不染。书中的陆鹤——一个秃头男孩就是最好的例子。陆鹤从小就饱受人们无缘无故的嘲笑和歧视,可他却能乐观地面对上帝对他的考验。果然,“天生我材必有用”,在一次重要的戏剧比赛中,必不可少的主角竟也是个秃子。当他成功的为一个学校、为一整片油麻地小镇争光时,人们才发现,即使是个秃子也可以使自己的头发光、发亮;可以使自己人生的舞台绚丽多彩……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书中的故事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在我眼前闪现,主人公的高贵品质像颗颗闪亮的星星照耀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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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疯娘》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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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是一场梦,一场戏,一场我们认为它是世界最恶毒的噩梦,而梦醒之后,冷汗过后是不知拥有多久又如朝夕分飞的离别戏,戏里是一群过客,一群彼此纯粹相拥过的过客,太多的诗句诗化了别离,太多的太多,我们纯粹的让悲伤逆流,流到最初的相遇相知相识,我们一起走一起笑一起相拥一直到手放开了心还分不开?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儿作者。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作者哭得肝肠寸断。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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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初中生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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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总是在奉献的羔羊,我们会有意无意地推动它走向这样一个结局:彻底为自己献身。否则,便只有我们为它献身,因为它此前的奉献是如此之重,我们已无法承担。

所以,在小说、电影和电视中,我们常看到这样的局面——勇于献身者,最后的结局常是彻底献身。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这部小说中,高潮一个接一个,但不管情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似乎都是可信的,因为伴随着的细致的心理描写会令你感觉到这一切的发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说末尾的一个高潮——11岁的索拉博的自杀,看似离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里,站在他的角度上,想象你便是他,那时你会明白,自杀是这个遭受了太多磨难的小男孩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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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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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闲暇的时光,手捧一本书,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拥有一段快乐的旅程。在家里,我和妈妈都是“书虫”,常常都是各拿一本书,窝在各自的角落里默默看着。最近我看了一些探险类的书,其中有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值得多次翻阅。第一次看这本书你会觉得从内容上来说悬念迭起,趣味盎然。但是当你读第二遍时,你会在引人入胜的故事和精彩的海底景观描写中,感受到作者鲜明的爱憎和广博的地理知识,仿佛自己正在与一位智者对话,让我在感受到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的同时,也获得极大的精神享受,并引发我的思考。

书中,巴黎自然史博物馆客座教授——阿罗纳克斯教授是一个让人敬佩的人。他热爱科学考察事业,在做海底探索之旅的时候经历了种种危险,却仍不肯放弃。最后,他将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他那种不轻言放弃,为梦想奋斗终生的精神无疑是一种正能量。

我在妈妈手机微信朋友圈看到过这样一句话:经历挫折的机会不分年龄,追求梦想的脚步也不分年龄。现如今人们总是因为一点点原因,或者一遇到困难就放弃追求梦想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总会有一点挫折,你不能因为这点挫折而放弃。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不怕失败,只怕没有承受挫折的勇气。

比如我,我在生活中也并没有这么勇敢。我记得有一次我学骑自行车,一开始我想:“不就是学自行车吗?还用爸爸教?”我一脚蹬上自行车,可是自行车一点也不听我的话,东摇西晃的,我的身子也随着它的摇摆扭成了麻花,一下子就从车子上摔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疼得我呲牙咧嘴。接下来几次都是这样,摔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垂头丧气的。唉!骑车看着简单,学起来可真难。后来爸爸开始教我,他扶着我,我就感到不太害怕了。在爸爸的帮助下,过了一会儿,我开始有一点点会骑了。后来,爸爸趁我不注意放开了手,我摇摇晃晃地骑了好长一段路,回头一看,爸爸居然没扶,心里顿时凉了半截,不到一秒钟就摔了下来。几次失败的经历把我彻底击垮,我正要放弃,抬头看到不远处比我还小的孩子骑自行车那飒爽自在的样子,我又立马清醒过来,那么小的孩子学会骑自行车,不知道要摔多少次呢,阿罗纳克斯教授的累累经验,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次失败呢!我立马爬起来继续学骑,很快就加入到了自由骑行的行列中,并在反复的跌倒中学会了更多的花式骑行技能。蒲松龄曾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大概说的正是这个理。

“经历挫折的机会不分年龄,追求梦想的脚步也不分年龄。”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的人,欣赏到了奇幻的海底世界,还让我明白了只有不放弃才能登顶成功的山峰,看到旖旎的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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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稻草人读后感小学生寒假

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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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他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别人都叫他“傻子”。因为他干什么都干不好。有一次,他为了能让师兄睡觉,让自己挨了打。还有一次,国王去大阅兵,因为他们头一回打了败仗,国王很愤怒,希望现在能杀一个人来解解愤怒,这时,傻子说:“国王,您要是想杀一个人,那就杀了我吧!”可是,国王突然笑了起来,并为傻子建了一座“和平牌楼”,并发誓永远主动不发动战争了。每当有人路过牌楼的时候,都会说:“这是傻子的成绩。”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傻子并不傻,而是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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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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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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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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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一周的时间终于读完了《昆虫记》。它的作者是家喻户晓的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我被它深深的迷住了。

这本书记录了他在户外观察昆虫习性的结果。比如,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平时如果我走在马路上,看到了蚂蚁搬运东西,一群小蜜蜂在花上采蜜,蝉儿在树上鸣叫,最多也就多看几眼,根本不会细心观察,然而这样的小细节法布尔却观察的细致入微,他写的每个小故事都是经过数月甚至数年的观察才慎重的下结论。例如,“见过螳螂的人,都会十分清楚地发现,它的纤细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呢。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要更长一些。而且,它的大腿下面还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的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齿,一共有三个。总之,螳螂的大腿简直就是两排刀口的锯齿。当螳螂想要把腿折叠起来的时候,它就可以把两条腿分别收放在这两排锯齿的中间,这样是很安全的,不至于自己伤到自己。”这是作者描写的螳螂,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小昆虫都变得栩栩如生,生动可爱,仿佛变成了孩子们的小伙伴,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

《昆虫记》让我开阔了眼界,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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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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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长过程中,无数本书滋养着我,伴我度过漫漫长途。我对书如鱼和水,紧紧系在一起不可分开。臧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当一本书真正住进你的心里,你就会有这种感触。

小时候受爸爸的影响,对书很感兴趣。爸爸便买来了几本名着以陶冶我的情致。但我太小,只是随便翻翻。

上学后发现小时爸爸买的书竟是四大名着,便来了兴致,随手拿了一本《水浒传》看看,却一下被吸引住了。小时的零碎记忆在一页页纸中被重现,记忆也随之深刻起来。当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灵久久地被那一个个英雄豪杰所震撼着,感动着。

在这昏暗迂腐,官官相护的年代,无数好汉被处处欺压。但乱世出英雄,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义聚梁山泊,汇成了一股连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势力。在一次次征战中,他们为了义,救出兄弟,杀除却也冲为了朝廷眼中的贼。在几经波折下,朝廷招了安,让他们四处奔波扫平其他势力,但结果却是,在百经沙场后散的散,死的死,就如同一部戏完结后的惨淡收幕。

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印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急公好义的宋江,智慧多谋的吴用,豪迈大力的鲁智生,武艺高强的林冲等等,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们是天上108位星辰,来到人间替天行道。他们豪气冲天,为了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败污吏,济世救民,__了我们心中所谓的“义”。何为真正的义,谁也说不清。但他们却说明了一点善、正即义,民心所向即义。他们用自己的义,反对朝廷的失败。

但当他们实力达到顶峰时,宋江却不顾反对要朝廷招安即使有义,却依然要顾到忠。不是所有义都是大逆不道,也不是所有忠都不能与义并存。也是他们四处征伐,扫灭那些本与他们同道的贼。从那一刻开始,故事就发生了戏剧性的扭转。即使如此,朝廷依然是朝廷,它永不会为了你一点战功,而天真地以为你以忠顺。所以,当他们得胜归来时,硬生生地拆散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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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路遥人生读后感

全文共 1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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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温读《人生》,又一次热泪满眶,又一次领悟那一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读《人生》,让我对未来的未知充满了恐惧,同时又有一种希翼,所以对于现在,我有一种淡然。就像我知道每一种选择都有着他内定的规律,或者尊与现实或者尊于心灵;就像我知道每一次选择我都会坚定的走下去,每一次的选择都是一条人生路。

我想故事的结局一定像我们每天所走的路一样,一样的实在。路,可能有花俏的,像满地遍花的羊肠小道,像铺满鹅卵石的小桥,可能还有的设计让水漫上去,等等。可这些终是旅游式的消遣,就像我们偶然通宵达旦的与朋友狂欢,真正称得上路的还是那些结结实实的水泥大道。

其实,孙少平就是高家林未来的写照,一个有韧性血气方刚且能屈能伸的男子汉。无疑孙少平是完美的,是让每个读者都赞扬的那种;而高家林却是那种桀傲浮华爱慕虚荣的,自视过高患得患失的,让人感觉恨铁不成钢的那种形象。可,难道孙少平心中就没有过波澜,他就不想田晓霞死后能再拥有像金秀这么漂亮女人的爱情。我想那是不可能的,这就像是在问一个结过婚的人是不是就没有爱的欲望一样,答案是显然的,可是有一种比爱更重要的责任压在他们身上。他一定也是想的,可他知道自己以不配去拥有这份爱,他没法给她一个温馨舒适的家,没法不让她每天不担心害怕,所有他选择了拒接,选择了煤矿那一个破败却温馨让人留恋的家。而巧珍,是当时朴素善良农村妇女的写照,她和平凡的世界中的郝红梅一样,一样有一种对爱情的追求。她甚至比郝红梅更痴迷,更陷的深,对爱情更执着。可人生的道路上是没有平坦的,摔倒了,失败了,丢失了,她们站起来,看着那愈来愈远的背影,最终她们都选择了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一种更热爱土地的生活。对于黄亚萍来说,这场恋爱只是一次野外漫游的邂逅,只是春天里的一场梦而已,虽然美的让人落泪。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个

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柳青

这是写在《人生》扉页上的一段话,路遥借用柳青的这段话概括了高加林的人生,当然,也启发了我们的人生。

高加林在人生不得志的时候,依然点燃理想的火种,照亮了生命里漆黑的路途。他的生活道路真的遇上很多岔道口。后来,他凭着真才实学平步青云了,但在爱情这个岔道口前,他走错了——他抛弃了昔日和他同甘共苦的爱人巧珍。

“究竟是生活开了他一个玩笑,还是他开了生活一个玩笑?”

是的,在未来的生活里,我们也会遇到许多的岔道口。我们在保持生活热情的时候,或者,真的要增加一些自我反省的力量!

“我们要有坚强的性格。一个软弱的人不能长期胜任艰苦的劳动。性格的坚定是建立在信仰的坚定的基础上的。一个人要对社会、事业等方面没有正确的认识和坚定的信仰,也就不可能具有性格的坚定性。而一个经常动摇的人怎么可能去完成一项艰难困苦的事业?

人生,多么沉重的字眼,有谁能在这条道上一马平川。有些事情蹉跎的是岁月,而有些事情却要用整个岁月去怀念。也许人是易忘的,可有一种记忆是深深的烙印在我们的心上,每一次扯动就会疼痛,就会流血,就会进一步的加深它的伤痕。人生这部作品是段朴实而又凄美的爱情悲剧,而这段悲剧之所以凄美,就是因为有刘巧珍的存在。高加林的背叛,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致命打击,但是,“刚强的姑娘,她既没寻短见,也没神经失常,人生的灾难打倒了她,但她又从地上爬起来了!”因为“她留恋这个世界,她爱太阳,爱土地,爱劳动,爱清朗朗的大马河,爱大马河畔的青草和野花……她不能死!她应该活下去!她要劳动!她要在土地上寻找别的地方找不到的东西!”这一是体现出她的坚强、坚韧;又体现出她对生活,对土地,对自然,对家乡的深厚感情。这正透露出路遥对土地、劳动对故乡自然的深切热爱和依恋。

借助别人对路遥的评价来说一下————他塑造刘巧珍这个人物,写人在极其困难的景况下战胜苦难的“崇高而光彩的道德力量”,基源于对现实生活的道德忧虑,其目的就是要借“困难的时候”人们心灵的“高尚美好”,来“折射今天的现实生活”。

认同传统的美德,赞美利牺牲精神,克己利他的仁爱之心和道德善良,与人类生活的意义和进步密切相关

想起别林斯基所说的那句话:“……生活就意味着:感觉和思索,饱受苦难和享受快乐;一切其余的生活都是死亡。……我们先得有饱受苦难的能力,然后才会有享受快乐的能力,不知道苦难的,也就不知道快乐,没有哭泣过的人,也就不知道喜悦。

人生是我们没法迈过的槛,而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加!就如一阵风,它是能穿越荆棘的。只有穿越过荆棘,这阵风才能吹绿万山遍野,才能吹来万紫千红,才能迎来人生的春华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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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路遥《人生》读后感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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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这本书,起先是因为作者是写出了《平凡的世界》的路遥,但当我看完第一遍这本书的时候,作者是谁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个故事给我带来的体验。

故事是平铺直叙的,没有多么华丽的词藻,也没有多么晦涩高明的哲理,它就像一杯白水,遇到什么样的人,就自然的散发出什么气味的"生活气息",以及什么程度的"生活营养"。更没有条条框框的灌输你一堆客观的道理和规则,而是让你自发的从中思考总结并且吸收其中的"经验"。

我想这也是小说在哲学方面的魅力所在吧。

故事阶段性分明,总共三个阶段:高加林回到土地;高加林离开土地;高加林再次回到土地。

我是个小众读者,不会过多的去关注小说体现的社会矛盾,但我喜欢关注故事中人物在人性上的表现,去体验这些表现中体现出的人物的心理,再将这些心理与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包括我自己)相联系起来,以此得到我想要的收获。

故事中,最吸引我的,有四个地方。

一是,高加林强烈的自尊心、远大的抱负以及融入县城的强烈欲望与现实状况的剧烈冲突下,剧烈的心理反应。

二是,刘巧珍在对高加林飞蛾扑火般的爱情中,那种只付出不索取的心理描述。

三是,德顺爷爷的生活态度。

四是,黄亚萍在高加林进入县城到离开县城这个过程中,激烈而直白的心理活动。

每每读到这四个地方,我都可以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朋友的影子,父母的影子,甚至是名人的影子,因为人性是相似却又不同的呀。

从中,看到故事人物面临着和自己相似的困惑时,心里也跟着矛盾困扰,作出决定后,又跟着人物内疚难受并且难以执行决定,当结果证明决定错误的时候,也跟着人物懊悔无助,又有那么一丝庆幸那种经历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

初次读完之后,那极其浓烈的人生滋味聚集于脑海,随着每一分每一秒的持续发酵,趋于浓稠,就差一壶清水,将其稀释成一壶清酒。而这盛着我一字一句的一席白纸,便是清水了。

真真是:“我有故事,你有酒吗?”

答:“你有故事,我便有酒。”

人生若清酒,万般皆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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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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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篇叫《鲁滨孙漂流记》的长篇小说。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孙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顽强生存的精神令我深深的折服,且颇有感悟。

有一个好冒险的人名叫鲁滨孙。他在一次航海冒险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只有他孤身一人存活了下来,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并没有紧张,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天赐良机,鲁滨孙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日益高大起来,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性格和胆量实在与他相差太多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星期四的晚上,爸爸出去工作,妈妈出去洗头,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电视看的正起劲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咚咚”声,我心想:一定是妈妈回来了,急忙跑去开门。透过猫眼一看,竟然是一个高大、凶神恶煞的中年男子,还打扮成一副小偷的样子。我慌了,马上把门锁了,用吃奶的速度跑到床铺上,把棉被盖在身上。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动都不敢动。

记忆最犹新的还是那次爬上。暑假,我与爸爸去爬黄山。刚到半山腰,就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让爸爸背上去的呢!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都应该像鲁滨孙那样对生活充满希望,追求自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完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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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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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呼兰河传》,灰暗的色彩,平静的叙述,把我们带到了20世纪初的呼兰城。

走进小城,在灰色的天空下,人们日复一日平静地生活着,春去,秋来,循环往复。唯一飘出笑声的地方,就是作者跟祖父在一起玩耍的后院。作者的童年生活快乐,却也寂寞,从祖父这里她获得里唯一的家庭温暖,祖父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爱,是作者心底最温暖最美好的回忆。除此之外,在《呼兰河传》中,作者通过所见所闻,描写了呼兰人的圣湖和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

小城种的人们,大部分都是看客,他们愚昧无知,冷酷无情,对生命漠视。

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见人一点不知道羞”“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大漠大样的,两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这一切都表明了这个女孩子并不像谨小慎微的团圆媳妇。于是,婆婆开始“好心”地教导才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了。却没想到出了事,小团圆媳妇“病”了。然后,“热心”的各位邻居带来了各种偏方,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画符、用开水烫……一一试过后,小团圆媳妇终于不再反抗,不再天天笑呵呵的了。她死了,终于“回家”了。

让人毛骨悚然的治病过程,就是在各个“热心肠”的邻居的围观下完成的,人命在他们眼里算什么!也许还比不上几块豆腐。这是什么样的吃人规矩!这就是打得小团圆媳妇丢了半条命的规矩,这就是呼兰人守着的老祖宗留下的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它吃掉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更吃掉了千千万万呼兰人的心。他们像是没有知觉一样,麻木愚昧,自欺欺人,真是可恶,可叹!

万幸,在冯歪嘴子身上,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他在王大姐死后,一个人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虽是艰辛,但他并没有放弃,他“改担水,担水,该拉磨,拉磨”。冯歪嘴子坚强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他虽然也常常满满含着眼泪,但是他一看见他的大儿子会拉着小毛驴饮水了,他就立刻那含着眼泪的眼睛笑了起来”。是啊,哪怕生活再苦再难,只要有希望,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而这,我想也是作者萧红的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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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夏至未至小说郭敬明读后感

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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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之后再重新看回夏至未至,揪心的感觉依旧。唯独改变的,大概是身边那些抵御不了岁月变换的风景,还有那些本来就不属于自己世界里的人。

立夏这个角色,因为郑爽要饰演剧版的她,让我有了很多分的怜爱。也许普普通通的她并没有太多奢望,但是她的世界却因为突然走进来的许多人而变得无比复杂。香樟树下的年少轻狂已经随着闷热的空气蒸发,最终立夏没有和傅小司在一起真的是最大的遗憾了吧。小四就是喜欢写得那么悲伤,当年揪心到我无法呼吸(笑。

现在看起来,依旧觉得难受。只不过,长大了之后觉得,那种不痛不痒的无奈显得更无以复加。

期待剧版的夏至未至,期待我的立夏小朋友。期待你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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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北京折叠》读后感

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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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北京折叠,想有些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但只觉茫然无措。读那短片到像是在北京生活一样,结束了便结束了。

说是科幻,总觉还是以超现实主义小说来定义要合理些。故事就像今天的风吹昨天的云一样平淡无奇,但吹过终究背后发凉心跳加快,窗外世界的无助冷冰冰地窥探着每一个未关灯的窗。

故事很简单,一个生活在平民窟的三等公民老刀去政府大院给住在CBD的二等公民秦天送信,故事假定三个阶乘没有民间通信(这就是现实并不需假定),生活次序以地面翻转人为决定(这个我也不知可否,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入睡后世界是如何运转,就像人类假定了树是绿的花是红的,这个人们定义的‘色盲’即可反驳)。

故事没有《黑镜》或《1Q84》那样的矛盾激化,暖昧中充斥着无奈,在第一空间的老刀全然没有刘姥姥进大观园般欣喜,故事中人物的麻木像你我一样在生活的沼泽越陷越深,或者说我们就是故事里的老刀秦天吴闻。并不是我们对世俗对规则没有抱怨,只是傍晚举着雪花操爹骂娘,一早又像孙子一样吹嘘遛马。

老刀像大多数人一样过着机械般没有希望与失望的日子,把全部押在孩子身上,他们总说我这辈子就这样了,为了你怎么怎么样,仿佛他们悲剧的一生只为你,他们没有反抗没有想法苟且的在世上残喘,好像没有年轻过或者说忘记了自己曾经年轻。

彭蠡是读过几本书的小知识分子,年轻时靠着自己的勇气和一些才识在制度的漏洞下少赚了几笔,也没有反抗精神或多少不满情绪,安逸的守护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与世无争。

书中有八个青年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前四个只会抱怨自己阶层生活环境的不满,也可以说是在嫌弃自己只是自己浑然不知,就像神经病从不说自己有病,醉酒者都说自己没喝多,他们也有理想有对生活无限可能的期盼,只是现实把他们摔疼了不愿再提。后面生活在第二世界的青年,他们对自己的世界不闻不问,削尖脑袋也要往第一世界爬,他们宁愿在大院做狗也不想怀揣梦想,也许做狗就是他们的梦想。说到这里不得不提现在70%多的人渴望走仕途,这是社会的悲哀,我就不信那么多人愿意为人民服务去做公仆,他们大多想过上班看报下班吹牛的退休生活。还是有些人愿意靠自己去改变世界的,要不我们会停滞不前,像拿破仑,乔治华盛顿,林肯,甘地,曼德拉。。。但有些自认为站在真确的队伍里做着丧尽天良勾当,像勃洛欣,戈林,格瓦拉(如果给你一个杀掉死神的机会你敢下手吗?)。。。好像跑题了,这些不提也罢。

书里还有爱情,秦天像我一样做着不切实际虚无缥缈的梦,女孩依言像大多数女子一样对爱情充满幻想却不愿放弃金丝窝,这当然不能怪那女孩,只是男权社会下女子的无助所致。

唯利是图的商人吴闻,宁愿改变规则也不承认错误的老者,想家但不回家的老葛。

故事没有架空在现实之上,也没做夸大其词,只是对当下的陈述,每个人都是沉默的,在这里沉默恰好是最有力的反抗。但现实中我们却不能沉默,如果我们都不对社会说不,那它会默认自己是合理的,我们会亲手创建我们的柳京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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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初中生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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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楼下开了一个书店,每天中午的休息时间我就去翻翻书。

《追风筝的人》是朋友在BLOG上推荐的,她说看了欲罢不能,激起她了解阿富汗的冲动,于是她又看了这个阿富汗作家的第二本写阿富汗的书《灿烂千阳》。

第一本我已经读完,第二本读到一半,有点读不下去了。作者的语言太贴近生活,两本书很相似。

其实读完第一本,我感受颇多,两个阿富汗小孩一起长大,其间经历了太多我们想象不到的事情,这些故事激发我思考“朋友的真正含义”。书中真挚、细腻的语言十分生活化,让我读起来很流利;但故事却很是沉重,读完让人忧郁,也许作者就是想让读者了解阿富汗人性中抑郁产生的原因。

书中男主人公对儿时伙伴的感情,从愧疚,自责,到了解真相后冒着生命危险面对过去自己懦弱的一面,主人公的心路历程与故事的情节一起跌宕起伏。

第二本书还没读完,感觉两本书的情节很相像,只不过是刻画了两个女性的成长经历,也不知道是译者的原因还是作者刻意的结果,书中一些场景的描写都十分的相像。弄得人经常把两本书的内容混了一起。

总之,两本书让我了解了阿富汗这个陌生的国度,了解了那儿人们的生活习性,经历的灾难和他们顽强的求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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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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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悲痛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齐,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当出去打天下,不应当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齐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可是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齐,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立刻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可是,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可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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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人生初记小说鉴赏

全文共 2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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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奇怪,有时候身边发生的那些看起来似乎很不起眼的小事情,却足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自从那次经历发生以后,我一直更加坚信这一点。今后还必将会影响着我的一生。

临近毕业那会,同学们议论最多的话题,自然是如何跨过即将面临的人生第一道关口:应聘。一种即对未来充满了憧憬、自信,却又为未来忐忑不安的复杂情绪在脑子里终日挥之不去。

K君提议,南方H省新近开发不久,正值百业待兴,听说那里用人的势头正劲,不如结伴前去试试。为了抢先赶在这一拨招聘大潮的前面到达,于是我们四个死党约好在第二天上午就赶早乘火车南下。

候车室里人声吵杂,由于火车晚点,离检票时间还有不到一个半小时。我拿起一张w君刚才买回的一叠报纸,坐在椅子上漫不经心地翻看着,心里却总是好像有一件没有完成的事情要做。

忽然在一浪接着一浪此起彼伏的吵杂声中,我仿佛听到一个极其微小的声音在喊我的小名。这声音是那样的熟悉。

我侧耳倾听,这声音多么像是母亲在不远处轻轻地呼唤着我。当我站起身来向四下里张望,企图寻找这喊声的来源时,这声音却中断了。我心里暗自好笑,母亲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呢?于是我坐下来继续翻看着手里的报纸。

可是这呼喊着我小名的声音却又再次在我耳朵边响起。如此重复了三次,忽然有一种令我十分不安的预感,开始莫名其妙地撞击着我的心头。

原本我是计划在离开学校后先回趟乡下的老家看望一下母亲。母亲的心脏一直有毛病,前些时候在信中还说起准备去县城医院看病的事。因此,母亲的身体状况一直是我的一个心病,经常牵挂着放心不下。这次因为是与同学们约好为了赶时间,才放弃了原先的打算。

此刻,难道真的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我不敢再往下想。于是不顾同学们的极力劝阻,便毅然疾步奔到退票窗口退了火车票,径直踏上了回家的路。

跨进家门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凌晨二点。母亲看到风尘仆仆地赶回家来的我,此刻就站在她自己面前的时候,有点儿不敢相信会是真的。我心急火燎地询问母亲的身体咋样,母亲说,这几天天气冷热变化大,心里总是憋闷得很,就止不住地格外想念儿子。心里边想着想着,就在嘴里不停地唤着我的名字。没想到儿子真的就被喊回家来了。

“天下竟有这样的事情?”母亲听完我的叙述,止不住那么地高兴。

“赶了两三天的路,还饿着肚子呢吧?娘给你做饭去。”

我说;“娘,你不舒服就别再累着了。我不饿。”

母亲说:“见到自己的儿子回家了,娘有啥病也都全好了。”

为了不让母亲难过,在母亲的再三挽留下,我在家里住了三天,陪伴母亲到县城医院看了医生,然后便匆匆赶往H省。当我到达S市时,已经是十多天之后了。

虽然我立即马不停蹄地全身心地投入角色,但是我还是终于发现一个残酷的现实就摆在我面前: 这一批招聘工作已经在两天前就全部结束了。

虽然有些遗憾,但是我并不感觉后悔,在陪伴母亲的三天时间里,我给母亲带去的快乐,让我感到它的价值是世界上任何东西也无可替代的。

抱着再努力一把的心理,当天下午我按照当天报纸上刊载的一条招聘信息来到一家公司,准备碰碰运气。

“对不起,我们公司的招聘工作刚刚已经结束。”

一位很绅士模样的中年男子,一边低头收拾着办公桌上的文件,一边站起身来正准备离开。见到我推开门进来,便抬起头来十分有礼貌地对我说。

“哦,很抱歉。是我来晚了。”

“你真的不太巧。看见刚才离开这里的那位年轻人了吗?他已经被我们初步内定为录用对象了。”

想起刚才与我擦肩而过的那位年轻人,当我们交换眼神的时候,他向我瞟过来的那个颇有点儿自信的眼神,我明白自己再一次被时间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我恭恭敬敬的向面前这位令人肃然起敬的长者深深地弯腰鞠了一躬,准备告辞离开这里。

但当我低头向下的时候,瞥见在我脚下的正前方有一枚回形针遗落在地面上,被从西边窗户外照进来的阳光照射下,回闪着极其微弱的反光。

于是我轻轻地蹲下去,将它捡拾起来,并将它重新放回到面前的办公桌上一只很精致的文具盒里,然后返身向门口走去。

当我拉开房门,一只脚即将跨出房门的时候,被身后传来的那个充满温和且磁力十足的声音叫住了。

“等一下年轻人,你能够告诉我,是什么原因你到今天还没有能够成功应聘的吗?”

接下来我便用极其简练的语言把我今天才赶到S市的原因向对方做了介绍。

对方一直十分认真地盯住我的眼睛听完我的叙述,我可以看得出在他的眼神里,悄悄地闪现过一丝表示赞许的态度。接下来他又仔仔细细地翻阅了我呈递上去的履历和文件资料。

“说实话,我很欣赏你做为一个儿女对待老人的孝顺,对你的个人情况也十分满意。但是,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刚才我们已经初步内定与你之前的那位年轻人签约。现在,我们改变一下原先的计划,决定对你们两个人同时采取试用期考核,重点考察一下你们各自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然后再从你们两个人中间做最后一次选择。”

第二天,我和我的竞争者一起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来到公司的营销部,部长告诉我们,今天准备带我们一起乘车前往一家业务单位谈判一项合同的签订。

临行前,部长分别给了我们每人五角钱,并再三嘱咐我们,等会在乘公交车的时候,每人各自购买自己的车票,然后回来凭车票报销。

正是赶在上早班的高峰期,公交车上摩肩接踵拥挤不堪。两节车厢里仅有的一位售票员小姑娘举着手中的票盒动作麻利地在乘客之间穿行,鬓角上点缀着几粒不易觉察的细微汗珠。

当小姑娘靠近我的时候,我向她递上了部长临行前给我的五角钱并且报了前面要去的站名。售票员麻利地递给我一张四角五分的车票。便匆匆转身往旁边去了。

可能是缺少零币的原因吧,等会儿再说吧。我心里这样想着,反正离我们要去的地方还需要不少的路程。

“同志,你忘记给我找回零钱了。”这是我同伴的声音传过来,虽然声音不大,但在人声吵杂的车厢里面还是显得足够清晰的。

售票员姑娘没有回答,继续在一边熟练地收钱、一边将车票递给乘客,并没有准备给他找回零钱的意思。

“同志,你忘记给我找钱了!”只见我的同伴再次使用比先前更加肯定的语气,不容置疑地向售票员姑娘提醒。

整个车厢内顿时出现了一刹那的静音,几乎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全都投向了我的这位同伴,接下来便是一片表示极其不屑的嘁嘁喳喳议论声。

看见我一副迟疑不解的表情,身边的一位阿姨小声告诉我,本地人平日里乘车时,大多由于怕麻烦的缘故,五分钱以下的零钱从来都是不要求找回的。久而久之,在当地乘坐公交车便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

耳朵里听着车厢内四处嘁嘁喳喳的非议声,眼睛里看着那位同伴遭遇到售票员和公交车上不少乘客向他投来鄙视不堪的白眼,我暗地里庆幸自己的稳重,幸亏刚才没有急着张口,像我的这位同伴那样向售票员提出找回五分钱的要求。

眼前发生的这一幕,让我心中产生一种感觉,今天开局那位同伴就在这种境况下丢失面子,尤其是在这位能够决定我们未来前途和命运的新领导人面前,会让人家对他产生怎样的印象啊。

我心里这样想着,还颇有点儿幸灾乐祸地念头:这回你这个“老抠”可注定要被我击败。

事情的最后结局恰恰与我当时的判断和自己的一厢情愿完全相反。回来后的第二天上午,公司的人事部门正式地通知我们,最终被公司录用的人并不是我,而是那位做事情一丝不苟,有敢于直面对手的勇气,并且将公司的每一分钱都“斤斤计较”的竞聘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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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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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是前苏联的斯特洛夫斯基,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

这本书是语文书上推荐的书目,本以为又是一本无聊至极的书,当他却散发着其它以来没有的诱惑力,让我一点一点的向前探索,看到保尔在一天天的成长,家境贫寒,投身革命;战斗负伤,身残志坚;以笔为枪,继续战斗,这也许就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故事主要内容就是:保尔小时候被学校赶了出来,从此保尔开始打工,从小就在社会低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水兵朱赫来的影响下还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是在战场上的拼死搏杀,感情之上的多次波动在牢中的短暂地狱,还是修铁路时的各种见闻,都没使他变得退缩,反之更加的坚强,更加的成熟,在伤病时无情的夺走了他的健康,使他不得不躺在病床上的时候,他仍然不向命运屈服,而积极面对种种困难,并努力的去克服他,拿起笔来,你顽强的毅力开始写作,用另一种方式进行革命,钢铁就在这烈火之中炼成了。

不是每一个人生来就是超级英雄,只有拥有理想奋斗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一颗以献身的高贵品质,才可能会成为英雄。

童话中的故事是假的,都这样说,为何还有童话?我们可以让它变成现实,因为理想与现实之间有一堵墙,而那一堵墙总会有人去将其打破,因为通往理想只有一条路,要用拳头将它打开,人生是场穷游,偶尔也需要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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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路遥人生读后感

全文共 3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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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读完了路遥的《人生》,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尤其是“对一个人来说,也要向前看。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个方面不满意,就灰心”这段话,我也开始审视自己的人生及生活。

01、童年的记忆

每个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应该都会被书中农村景色的描写和人物的鲜活刻画拉回自己的童年时光吧!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女孩,出生在农村,童年和中学的时光都是在农村度过的,身上充满了泥土的味道!

春天到了,小草开始从棉被下钻了出来,开始焕发生机,随着天气一天天变暖,万物开始茁壮生长!放学后的下午,我就牵着羊去放羊,羊喜欢吃槐树叶和榆树叶,刚好我家的两亩地位于坡边,地形不好,队上就把临坡的一片槐树地也分给了我们,于是我就拉着羊去那片槐树坡放羊,偶尔还挎着一只笼,会趁着她吃草的时候摘整整一笼槐树叶带回去,晾干了给她吃!

放羊的时候还是有很多小插曲的。离坡近、比较矮小的槐叶羊经常吃,所以也就吃秃了,或者隔几天会长出嫩叶,但是羊不喜欢吃这种嫩叶,羊喜欢吃那种深绿色比较肥厚的树叶,所以我需要用挠钩把远处的槐树勾到我跟前,这个过程一般是不容易的,因为那些树特别高大,劲也很足,而挠钩又不是很长,所以我需要先勾住离我比较近的副干,再抻着劲儿把主干拉过来制服这颗树,在我把树勾到跟前的这个过程中,羊会试探性的跳跃、张着嘴巴去吃晃动的叶子、望眼欲穿的小眼神,想一想就比较好笑!如果是摘槐花的季节,我还要和羊拼手速,因为羊也喜欢吃槐花,所以我就将主干的树梢踩在脚下,用手飞快的摘槐花。

夏天的天气比较多变,有时候还是晴空万里,不一会儿豆大的雨点子就下来了,接下来就是大暴雨,于是我就拉着羊一路小跑回家,有时候羊跑的比我还快!等到麦子和玉米快要成熟的季节,还要时刻保持警惕,防止她吃麦子和玉米叶!等羊吃饱的过程一般都得持续一到两个小时,如果肚子鼓起来了就是吃饱了,不过有时候她也闹性子,不好好吃草非要把我往沟下边挤。

有时候会坐在沟边的土地上,摘一片槐树叶吹口哨,看蓝天白云,幻想有一天可以腾云驾雾,想天上是不是真的有孙悟空和玉皇大帝,会想到底有没有外星人,如果真的有外星人希望可以把自己带走,这样我盗取他们的秘密后就可以回来告诉地球的科学家!

五月份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尤其是槐花含苞待放的那几天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奶奶会给我们做好吃的槐花拌饭。村子里稀稀拉拉的槐树散发着若有若无的槐花香,仿佛在提醒我该去大丰收了,于是我就牵着羊挎着笼去距离我家一公里的槐树坡摘槐花,我站在坡边,被浓浓的槐花香味包围着,再哼着电视剧的主题曲和片尾曲,别提多幸福了!

摘槐花可是一件讲究的事情,要摘含苞待放的槐花,这样的槐花香味都在里边,而且5月份的天气很多变,经常会下雨,所以一定要在下雨之前摘槐花,然后回家捋槐花、清洗、晾干、拌面蒸、放调料、油泼,吃上一碗热气腾腾、香喷喷的槐花饭,心里美滋滋的!

到了麦子成熟的季节,要从坡底把比自己还要高(一人高)、粗粗的麦秆子抱上去,脸经常被麦芒刷的红扑扑的。小时候村里会把麦秆摊在路上,过往的车辆轧麦子就省去了专门请人用拖拉机拉石辊撵麦子的过程了,没钱请拖拉机的只能用人拉石辊撵麦子了,等麦粒和麦秆分离后,然后就是等风准备撵场了,这个过程一般是在晚上,到处都有蛐蛐儿的叫声,村里的人会买几瓶啤酒或者果啤消暑,互相聊天,等起风了就开始撵场了。接下来的几天每天都要用彩条布或者塑料纸晒麦子,一天翻好几次麦子,午后要及时收麦子防止回潮。一般都用装了尿素的袋子来装麦子,一袋麦子足足一百多斤。有时候攒上暴雨,隔壁的人都会来帮忙,有的拽着彩条布的角形成一个临时的帐篷,剩余的人快速的将麦子装在袋子里。

玉米成熟的时候,戴着尼龙手套,从地的这一头走到另一头在玉米地里穿梭掰玉米棒子,一般会将附近的玉米扔在一块,最后再将这些小堆装在袋子里拉回家,然后剥玉米、挂起来,掰玉米的时候如果发现了嫩玉米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回家就可以吃煮玉米啦!

02、现实与梦想

每个人心中,都或多或少的住着一个高加林。

农村,是高加林出生和生活的地方,城市,是高加林向往的地方,有着更广阔的天地和更大的吸引力。农村,就像现实生活的处境,充满了许多无奈与不顺心如意,城市就像梦中的伊甸园,每个人都渴望梦中伊甸园的生活,但是这个过程是充满了戏剧性,关键在于自己如何选择、如何行动!毕竟紧要处的选择就那么几步,如果正确的选择战胜了行动的惰性,那我们终将实现自己的心理追求,过上伊甸园般的生活!

每个人都有梦想,比如全世界旅行、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学画画、舞蹈等等。但是大多数人的现实生活都是在是吃饭、上班、睡觉、刷手机的循环中度过,有多少次这些话我们只是说说而已,从来没有为此付出过行动,大多时候还是选择了安于现状、保守的状态!

高加林的可贵之处在于敢于向旧的道德观念和舆论做出挑战,明确自己的人生追求,做一件事情就做到最好,比如第一时间冲上前线,写报道当记者。即使最后回到了农村,被现实打到,但是并非结局,如果你还有选择的勇气,仍然可以重新开始!

每个人都经历过生活的低潮,为了失恋没出息的哭好久,没有考上心仪的大学,服从家里的安排去本地上大学,没有喜欢的工作,没有归属感等等,但是如果自己内心没有放弃,即使阻碍再多、未知再多,多一点耐心坚持下去,终将走出雾霾,不是现实支撑了梦想,而是梦想支撑了现实!

03、旗鼓相当的爱情才是最好的状态

对刘巧珍的印象是白杨树般挺拔,更像腊梅一般的女子,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和热情,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为了缓解心上人的自卑,替对方去卖馒头,勇敢的去表白,为了对方去改变,刷牙,穿对方喜欢的衣服,心思和眼神从来没有离开过对方,即使分开了还一心为他着想。

悲剧不是命运造成的,而是两个人的差别太大了,从一开始两个人的爱情就是不对等的,如果喜欢一个人,卑微到尘埃里,连最基本的对自己好都做不到,对方怎么会对你好呢?

两个人在一起,进步快的那个人总会甩掉那个原地踏步的人,因为人的本能都是希望能够更多地探求生活的外延和内涵。好的爱情应该是旗鼓相当的状态,共同进步,你强我也不比你差,努力将自己调试到最优的状态,有自己喜欢的事情对生活充满希望,读书或者锻炼提高自己保持自信,有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可以买房买车,不用去依赖另一半,一个人也可以生活的风生水起!这样就不用感慨“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了,因为我是仙子本身啊!

04、敬畏生活的智者

德顺老汉,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子,打了一辈子光棍,在德顺老汉的眼里巧珍一直是像金子一样的姑娘,喜欢村里的小孩,有一点好东西,自己舍不得吃,总是想法设法的分给别的小孩吃,而且关心村子里的大事,为了撮合加林和巧珍专门给他们创造机会。

德顺老汉,就像一个热血腾腾的老诗人,像一个哲学家,更像人生导师。他们作为过来人,总是可以一眼洞穿你的心思,更能一语惊醒梦中人,指引我们走上归途。在我们的生活中,从来都不缺这样的智者。在我们迷茫的时候,给我们指引迷津,帮助我们;在我们开心成功的时候,替我们感到开心,也不忘敲醒警钟告诫我们;在我们失落的时候,鼓励我们一切都会变好的。

感慨书中人物的命运,但是更应该思考如何选择人生的每一步,让自己不至于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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