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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什么作文(热门20篇)

黑暗只是暂时的,让我们一同坚守这个信念,等待光明的那一天吧!小编收集了永恒的光明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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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永恒的初中生作文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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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刚来到这个世界,到现在已经成长为一名中学生,一直有一个人在静静的陪伴着我们,她的名字叫“母亲”。一直有一种爱在我们身边,那就是母爱。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

母亲“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给了我们生命,让我们认识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但是,母亲把我们带来这个世界,需要多么大的毅力,承受多么大的痛苦,这都是我们不知道的。这些只有母亲自己知道,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母亲已经把它们深深的埋在心底。

母亲辛辛苦苦地把我们从只知道啼哭的娃娃养育成充满智慧的中学生,她付出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付出了多少的奔忙与辛劳,她的心全在我们的身上放着,又何曾为自己想过?

在我们生病时,母亲担心的彻夜不眠,只怕我们会发生什么意外,她一遍一遍的给我们测着体温,又给喂饭喝水,一刻也不离开我们的身边,直到看着我们慢慢的好起来,脸上才露出舒心的微笑。这就是我们伟大的母亲啊!

但是,在母亲生病时,我们何曾为她着想过?不,我们没有。但是,在这个时候,母亲还是不顾自己的身体,仍然想着为我们做饭,怕我们饿着。我们不但不知道感恩母亲,有时还和母亲闹别扭,责怪母亲。

母亲从来没有过怨言,每次闹别扭后,先道歉的总是母亲。我们却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是理所当然的吗?不,不是,这是因为母亲宽容我们,这是因为母亲爱我们!

我听说过一个故事:一个小女孩,因为和自己的母亲闹别扭,就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身无分文的小女孩走过一家面馆,站在面馆门口的她,肚子已经很饿了。这时,店老板给她端来一碗面,小女孩顿时泪流满面,向这个老板跪下,一面哭一面说:“叔叔,您比我妈妈还好,您是我的恩人。”这时,老板非常生气的说:“姑娘,就凭你刚才那些话,我就不该给你这碗面吃。你母亲辛辛苦苦把你养这么大,你不知道感恩,我就给了你一碗面,你就这样感谢我。你连我姓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觉得太过分了吗?”小女孩听完,飞快的向家里跑去,她看到自己的妈妈正在路边找她,她跑过去紧紧抱住了自己的母亲。

是啊,我们对陌生人都能知道感谢,对养育了我们这么多年的母亲,却怎么就不知道感恩呢?

母亲,无时无刻不关爱着我们,虽然这种爱不是惊天动地,轰轰烈烈,却是如绵绵细雨润物无声,如暖风拂过心田,惬意舒畅。这就是伟大的母爱啊!

我们应该懂得去爱母亲,去感恩母亲。

爱,是永恒的主题,母爱更是永恒的主题。就让我们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对母亲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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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母亲的爱,永恒的爱_1000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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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个人,在我的记忆中会拉着我的手,对我微笑,逗我开心……

母亲有着利落的短发,一双不大的眼睛却总闪着智慧的光芒。我总喜欢趴在母亲身上,抚摸母亲柔软的头发,闻着母亲身上淡淡的清香。

又是一个风雪飘飞的季节,整个世界白花花的。在这时,我和母亲总会在雪地里奔跑。时而打雪仗,迎接风雪的洗礼;时而踩脚印,留下我们的足迹;时而品雪,感受雪的田苦……

春回大地,花开了,物活了。我和妈妈手拉手在花田嬉戏。玩累了,躺下来,讲一些有的没的,聆听互相的心跳,闻着花香,等待那一现的落日余晖……

时光总是不知不觉中从指缝间溜走,转眼来到那个下午……

天阴沉沉的,背上的书包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想起那气人的分数,我不禁泪光闪烁,打着自己,骂着自己:为什么那么没用。抬头望了望远处的房子。脚步似乎越来越沉重……

回到家,妈妈甜美的声音响起:“回来了,今天怎么样?开不开心?”妈妈的声音撞击着我的心灵,手不由抓紧了衣角,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低头“啪”泪水掉落,打着颤说道:‘妈妈,唏..妈妈,对……对不起,哼,我考的不好……唏’妈妈一把抱住我,我像是得到了依靠放声大哭……妈妈不停抚摸着我的脑袋我的后背,安慰着我……过了几十分钟,我终于停止哭泣,这时妈妈突然拿出一只小鸟,擦着我的眼泪说‘好了,不要伤心了。帮我照顾这只受伤的小鸟好吗?我木木地点了点头……

照顾小鸟已经几周了,小鸟的伤也快好了。可我仍不能理解妈妈为什么不责怪我而要我照顾小鸟。

一天下午,小鸟突然用身体不停的猛烈的撞击着笼子,我不知所措,喊来妈妈。妈妈这是却拥住我,轻轻拍打着我:“小鸟撞击笼子是为了自由,为了找寻自己的家,虽然他不是每次都成功,但他努力过,付出过。你也要像他一样,努力,付出,虽然你没有成功,但你应该高兴,因为你为他努力过。所以我不怪你,这次也许是上帝没有看到你,但总有一天你会让他看见,会成功,懂了吗?”我听着,心灵一次次被撞击,一股力量从脚底蔓延……我望着妈妈,妈妈也望着我,她笑了,我笑了……窗外,阳光偷偷钻进来,洒在我们身上,洒满整个房间,空气暖暖的,甜甜的……

飘落的雪花带不走凝固的记忆,花田夏夜留下温馨的回忆,夕阳下笑魇如花共同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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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永恒的瞬间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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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那一声“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了!”人们在心中压抑了许久的激动、屈辱终于得以释放和爆发。为了这一天,有多少仁人志士抛头颅、撒热血;又有多少人历尽艰辛与苦难!然而这一天,终于来了,它的到来标志着新中国的诞生!1994年10月1日,无论光阴流逝多久,那一刻都成为我们中华民族历史长河中的永恒

当香港降下了升起多年的大英国旗,取而代之的是中国五星红旗的冉冉升起。那一刻,香港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它不在饱受英国的殖民统治。那一刻,飘扬在香港晴空上的五星红旗在国人的眼中是那样的美丽,耳边响起的中国国歌是那样的悦耳悠扬。啊!我们看到了那不再是屈辱的签订不平等条约的中国,而是那个日臻强大的中国!那一刻,标志着中国人从此摆脱了屈辱的历史,正以全新的面貌奋发前进的中国!她在向全世界宣告中国正崛起!

当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之时,多少国人为之欢呼雀跃,奔走相告,他向世界证明着,世界的舞台上也有中国!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当无数中华奥运健儿奋力拼搏勇夺取金牌,当中国首次击败美国问鼎金牌榜首,赛场内外,那无数双注视并满含泪光的双眸,看着中国的国旗一次次升旗,那无数只紧抚前胸的右手,感受着心脏狂野的跳动,多少激动的人儿在听着中国国歌的一次次唱响,那振臂挥舞、呐喊的人们……这一刻,世界人民记住了强大的中国!

这样的瞬间还有许多,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成功召开……

我们不曾忘记国家的屈辱,也不可忘掉那血泪的耻辱。牢记历史,警示我辈,为了让我们的国家更加的强大,作为祖国未来脊梁的我们更应奋发拼搏,创造出更多、更美的瞬间,成为永恒!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作为新一代的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汗水、智慧成就国家的繁荣、富强!前进中的祖国,需要我们用更多的瞬间来证明中国的日益进步,用更多的瞬间来凝聚中国强大的永恒!

那些瞬间,凝结成漫长的永恒,成为中华民族的骄傲,值得永远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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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永恒的爱作文模板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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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爱,永恒的爱。它就像一杯杯浓浓的奶茶,就像一杯杯香浓的黑芝麻糊,又像一块块德芙巧克力。

当我生病时,是父母整夜都在我的身边,给我盖被子。去年夏天,我一不小心,就得了重感冒,医生说,是我晚上受了凉,才得了重感冒。于是,每天晚上,父母都在我的身边,过了几天,见感冒还没好,父母就领着我去医院输水,打针,吃药。就这样,连续了几个星期,我的感冒才好了。当然,爸爸妈妈也有了黑眼圈。

小的时候,我不小心把眉毛那上点儿用小刀给“咔嚓”了一下,那时正好是大年初一,医院都没有开门。但是爸爸妈妈还是抱着我在找医生。找呀,找呀,找到了一个熟人,她说:“现在已经没事了,伤口的血已经止住了,只用创可贴贴一下就可以了。”于是,爸爸妈妈赶忙跑回家,把创可贴贴在了我的眉毛那里,这时,她们才松了口气。

啊,父母的爱是无私广博的,她们的爱像钻石一样珍贵和永恒,啊,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永恒的爱作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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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永恒不变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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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万年,不变的颜色,不变的落,不变的扬起嘴角笑看苍生。

抬起温热的手,六凌,八凌的雪花,一片一片消失在掌心。此时的心是平静的,带着略微的欣喜。

斗转星移,若回到千年前~回到西施郑旦为国成为他人妃子时。那冬日飘飘雪落,当那一双颤抖的手捧起那纯白色的雪。雪染白的楼阁,和那有些憔悴,有些期盼的绝世容颜,纷纷落雪飘飘扬扬的沉睡在那女子的衣摆之上。动与静定在那刻,定在永恒……

为了国君,为了子民,顾不得向往,顾不得真爱,顾不得生命,扬着脸笑看着苍生,忍着泪,付出了一切一切,不抱怨,付出了一切一切。红颜祸水,其实不然,那水袖长裙,胭脂红粉,浅浅的嫣然一笑,博得的众人怜惜,或许因为这张容颜,倾国倾城。但又或许因为这张红颜,又拥有了方圆千里。但这红颜让人怜惜的,连范镯都没有逃的过。可是毕竟自古红颜多薄命,顶上了红颜祸水的名号,她们后生变无人知晓了。或许大家也厌恶了。

雪,似那张晶莹的笑脸,从那干净的天空展开那张素颜,微笑着像我们飘来。夜中的雪景好似一个熟睡的红颜,那样的祥和,给人带去了温暖,这雪将自己的纯白色献于苍生,夜将月光放射的光彩夺目,又在即将化雪时,留下了人们一路走来的尘土。打开窗,无论在狭小的空间都给人一种无比震撼。不管他人如何想,不抱怨,默默的奉献了一切一切。有时禁不住想,若回到千年以前这张素颜,将是怎样一个清秀佳人?在那封建社会又是一个政治牺牲品了吧!

雪,千年的落,不变的颜色,不变付出,不变的扬起嘴角笑看苍生……永恒的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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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追随永恒的感动

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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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草房子》有感

《草房子》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感动的作文题记。这是一部令人难忘的少年长篇小说。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那六年里,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友情,不幸少年与厄运搏击时的悲怆与优雅,为保护被人欺负的女孩挺身而出的勇气,还有站在死亡边缘时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

读完这本书,我被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所震撼了。小说中的每一个孩子都让我深深体验到了那份纯真、善良、勇敢与美丽……

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羊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羊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了,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得太多太多,感动的作文《感动的作文题记》。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他还是勇敢地承受了。陪着父亲在荒芜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小主人公桑桑更是机灵可爱,什么异想天开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他都能做出来。他曾把碗柜改造成“高级鸽笼”,美其名曰“改善鸽子们的住处”;他曾经看别人在河上用鱼网捕鱼眼馋,把爸妈床上的蚊帐拆下来当网使,结果妈妈虽然没有关起门来一顿结结实实的揍,但是妈妈把他的蚊帐摘了,后果是他被蚊子叮得浑身上下到处是包;他又曾在大热天突发奇想穿上棉袄棉裤,戴上大帽子,惹得空地上的人们一阵喝彩,他却“好象受到一种鼓舞,小疯子一样走起圆场来”。

但自从桑桑患了在好几家医院看来都是“不治之症”的病之后,桑桑变懂事了。他愿意为任何人做任何一件事——帮细马放羊,端上一碗水送给一个饥渴的路人……这其中最让人感动的是桑桑带着妹妹柳柳去看城的细节。

那天桑桑在回答柳柳“什么是城”的问题时,突然想起自己从前为了得到妹妹手里的一根烧玉米而许下的诺言,带她去看城。可是没等他吃完一半的玉米,桑桑早把自己的诺言忘得一干二净了。现在想来,桑桑的脸一下子红。

第二天下午三点,桑桑带着柳柳到达了县城。桑桑又开始发烧了,但他坚持拉着柳柳的手走在大街上。桑桑给妹妹柳柳买了各式各样的食品和一个小布娃娃,他要让柳柳看城看得开开心心。最后,他要带着妹妹沿着一百多级的台阶登到城墙顶上,但柳柳走不动了。桑桑轻轻地揉了揉柳柳的脚,蹲下来对她说:“哥哥背你上去。”柳柳不肯,因为妈妈说不能让哥哥用力气。但桑桑硬是吃力地将柳柳背到了城墙上。当蒋一轮等老师在城墙顶上找到桑桑和柳柳时,桑桑几乎无力再从地上站起来了……

每每读到这里,我的眼泪都会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我感动于桑桑为了那个遥远的承诺所做的坚持,同时也在心里默默说道:“桑桑,你终于长大了。”

……

是啊,那轮金色的天体,从寂寞无崖的东方升起时,若非草木,人都会为之动情。而这轮金色的天体,早已存在,而且必将还会与我们人类一起同在。从前的孩子因它而感动过,今天的这些被我们描绘为在现代化情景中变得我们不敢相认的孩子,依然会因为它而感动,到明日,那些又不知在什么情景中存在的孩子,也一定会因它而感动。

让我们一起追随永恒的感动吧!

[追随永恒的感动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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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永恒新起点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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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去匆匆,带这一颗炽热的心,有他的希望,有他的骄傲。——题记

幻想着枝丫,幻想着希望和美好人生,幻想着生机与力量,幻想着拥有不灭的欢乐,与刚刚逝去的三百六十五天道别,建立永恒的信心,去迎接人生的又一个新起点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家家户户早已灯火通明,都把自家的房子布置的别具一格,各有各的风采,各有各的个性。还没有过年,他们早已把买来的年货摆得满地都是,忙着迎接春节的到来。买来的对联、年画,怎样贴法,那就各有自己的风格和喜好,有的正着贴,有人倒着贴,各有千秋。

人们日盼夜盼的春节踏着轻盈的脚步到来了以往我都是起得最晚的人,可是在今天这个特别的节日里,我却争了个第一。因为我极想最先闻到那春节的味道——那浓浓的爆竹烟味。似乎比我幻想中更火。那一串串有红又长的鞭炮在人们手中点燃,声音震耳。点燃的爆竹在地上开出了花,漂亮极了!今天的小鸟也来添热闹,也许它们心中也有不明的兴奋吧!寒冷的天气并没压得住火热的气氛,我们堆雪人、打雪仗,重拾起小时候的欢乐,我沉浸在这喜庆的交响曲中,竟连压岁钱都忘了问父母要。

在这个崭新的日子里,到处充溢着快乐的呐喊声。不经意间,猛地抬头,发现世界变了:从昨日的简单朴素,变成了今日的绚丽和热闹,不知何时,那硕大的红灯笼跳上了门,在风中调皮的摇动这发福的身躯,还有那一泻千里闪耀着金灿亮光的对联,在各自比对着,看谁更有才。人人都说春节好,在这春节里,聚亲戚,吃好吃的东西,更重要的是,一切都从这里开始。

午饭过后,外面仍有爆竹在发表自己迫切的想法。一些孩童手里还拿着一些小爆竹在迎接新的一年。我走出家门,室外春节气息愈浓,

把地上的积雪也融化了。

夜幕徐徐降临,人间万家灯火通明。爆竹声更如雷贯耳,让人越发兴奋,随着爸妈一声招呼:“开饭了。”我这才把心平静下来,看着一桌好菜眼红的不得了。由于过于兴奋,我端起手中的杯子:“我祝我们全家和睦幸福:年留似月月月清,皎月如歌轮轮高!”一家人在一起吃年夜饭,看春节联欢晚会,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呢?

夜晚更是敞亮的浪漫,礼花各式各样,有像炸弹,在空中爆炸,喷出红色星焰,有像流星雨,闪耀着彩光,在深邃的天幕留下灿烂的一瞬间,有像闪亮的照明弹,把黑夜变成白昼——又是几声清脆的爆裂的几声,漆黑的天边的一片灯火通明,墨一般黑的屋脊,此时如同被明亮的彩灯照得清晰可见,且不時傳來一阵阵欢声,天上的美景少瞬即逝,地上的惊喜卻在蔓延,心情也像烟火一样热烈而多彩……

即將到來的机遇和美好的前景,正在前方隐约地向我们招手,一神秘的梦幻和无尽快乐“诱惑”著我们。于是心中便又燃起了希望与信心。

这便是心中最初的美好——永恒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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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指尖上永恒的春天

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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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蓬头稚子到日渐长大的五年里,我的指尖逐渐能流淌出美妙的旋律了,或舒缓或激昂,或古典或现代,跳动的音符伴着汗水奔跑在黑白天地,留下我成长的印记,也留给永恒春天

我还记得第一次触摸钢琴的时候,老师说的什么我全然没有理会,只想迫切的将手指敲击一下琴键,听它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我用新奇的目光打量着钢琴教室,整个教室的地面用黑白交替的瓷砖铺成,仿佛踩在琴键上,妈妈问我喜不喜欢学钢琴,那时懵懂的我不知是非深浅,只是被这黑与白所吸引,便下意识的点点头。谁知这随便的决定便开始了我昏天暗地的学琴生涯。王老师是我的钢琴启蒙老师,他看似温和,实则严厉极了,正是他极为苛刻的言传身教,使我牢牢记住了音符和音阶,为我日后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金老师是我的第二位钢琴老师,她总盘着高高的丸子头,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一笑便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给人无比的温暖。训练时,她为每个学生都准备了一个小礼物,或是一个漂亮的音乐夹,或是一块甜甜的巧克力,奖励大家的进步。那时六岁的我,因为她的坚持,参加了人生第一次钢琴比赛,让我也第一次体会了竞争带来的满足与失落。记得那时,她带领我刻苦训练比赛曲目,因为巴赫的曲目很难,必须左右脑分开应用,分手弹再双手合奏,反反复复,枯燥极了,当我弹错或失去耐心时,她总是语气温柔,目光里充满了鼓励,正是通过她春雨般的点滴滋润,使我没有放弃,让我渐渐领略了钢琴世界的美好。金老师后来去了南方,但我时常能想起她甜美的笑容。

接下来陪伴我学习钢琴的是杨老师,他是东北师大音乐系的老师,也是我所有钢琴老师中专业最厉害的一位。杨老师从不发火,当我最令他气恼时,脸上也不见愠色,只是淡淡说一句“赵峻一,我对你的这点不太满意”。他给我上第一节钢琴课时,便为我录下示范视频,让我回家自己练习时有所参考,进步更快一些,这是其他老师教学中所没有的。看着他每次行云流水般的示范演奏,我都倾佩不已,羡慕不已,暗暗下决心,总有一天要超越他。杨老师也是钢琴老师中最儒雅的一位,上次在香港参加国际钢琴比赛,因为紧张拿了三等奖,他没有批评和责怪,只是说:“你还小,还有机会,但机会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从他的眼神里我能感觉到他的惋惜。

王老师是我学钢琴五年来唯一一位陪练老师,她小时候学过很多乐器,但最不擅长弹钢琴,因为老师说她的手不适合,但她的执着与热爱恰恰使她成为了钢琴老师。比起教钢琴,王老师教会我更多的是做人的道理。在王老师的眼里,我颇有几分弹钢琴的天赋,我发现自从她给我做陪练后,仿佛被她下了魔咒,她说什么都会在我身上实现。期末考试前一天,紧张的我没有心情练琴,屡屡出错,她得知原因后,十拿九稳的说:“你这次考试一定是班级第一名,考试一半的时间你都得闭着眼睛睡觉”。我知道她是在鼓励我,但听过之后我确实缓解了紧张的心情。没想到的是,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之后,我真的是班级第一名。王老师总告诉我,战胜自己才是真正的胜利。她经常帮我找缺点,但也不吝啬赞美我的优点。三年的陪伴不长也不短,但我发自内心的感激她,一位和蔼可亲,有时又显唠叨的老太太。

四位钢琴老师在我学琴的道路上一直指引和鼓励着我,见证了我的成长和进步,他们就像花园里的园丁,悉心培育着我,呵护着我。他们的德行在我的心里播下一粒种子,经过阳光雨露的滋润,生根发芽,我要像他们一样用心去演奏,用美妙的音符留住这永恒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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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瞬间与永恒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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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很短,稍纵即逝,永恒却很长,长到地老天荒。很多人因此相信瞬间不堪一击,而不断追求永恒的庇佑,却忽略了那美丽而虚幻的永恒脆弱如一个轻易醒来的梦,而瞬间,却真实地把握在我们手中,珍贵、可靠。

真正的永恒并不存在,所谓永恒,只是一段在有限时间内尽量延长的期限,而这期限,恰恰是一个个瞬间构成的,没有瞬间,就没有永恒。

个体生命不可能永恒,能够永恒的,是个人的意志、精神或情感,而实现这种永恒的是瞬间。

谭嗣同在刑场上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他的生命脆弱短暂,霎时尽结,可这呼声,却穿越了历史和时间的阻隔,至今在我们耳边回荡。谭嗣同的生命价值,在他呼喊的一瞬间,得到了永恒。的确,很多时候,实现永恒,只需要一个瞬间。

有时候打破永恒,需要的也只是一个瞬间。曾经深深感动于席慕容的《一棵开花的树》,诗中的那句“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是一种永恒固执的追求,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只是一瞬间,却将永恒的心情变为一颗凋零的心。

可见瞬间虽然渺小短暂微不足道,却有着非同一般的力量。凝结了个人意志、民族精神的瞬间,也许在人的一生中只有一次,也许百年千年才有一次,但这一次,已足以胜过许多人苦苦追求的永恒。

汉武帝应该算是追求永恒的代表了,但他的丹药、炼炉,和所有的努力从未使他触及永恒的门槛。而一句“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却使霍去病短暂的生命戴上了永恒的光环。因为说这句话的瞬间,霍去病向整个世界展示了他的使命、意志与情感。

安徒生笔下的海的女儿本来拥有永恒的生命,可她却甘愿为爱情化作泡沫。

她失去的是永恒,可谁又能说,她得到的不是更珍贵的永恒呢?她将自己的生命与爱情凝结在这短暂的瞬间,可瞬间里她心中的幸福胜过了曾经的永恒生命。

永恒是一个美丽的梦境,构成梦境的,只是瞬间,实现生命的,也是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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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论流行与永恒

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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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光环上总带有流行的色彩,忘了那是什么样的颜色。在这个安静的季节里,诉说着青春的永恒

逝去的生命恍如水流浸润过的纸,即使晾干,依然会留下一痕一痕如涟漪般荡开的凹陷与突起,任谁如何努力地平抚都无法使之平整如初。如同我们的青春一样,伴着追逐梦想的信念驰骋与流行的列车上,传承着永恒。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年代,无论是红色的,还是黑色的。我一直在迷宫的十字路口处寻找着我的年代,一辆又一辆打着不同标志的班车驶过,只是见不到属于我的那一辆。

沉默着。开始思考关于十七岁的一切。理想,追求,还是别的什么?看者身旁的他们和她们,越发不懂得十七岁的我们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经常听到身边的人在肆无忌惮地谈论着今年流行的颜色,流行的发型等等,看着一些时尚的字眼从他们的嘴里蹦出,感慨着他们知识面的广博,殊不知他们对正儿八经的教科书却一无所知。

“流行”在我们中间开始蔓延,逐渐覆盖了生活的各个方面。

近来,“非主流”一词以热火般的气势席卷了我们90后这一代人。“非主流”所表现的是一种不真实感,它那模糊、朦胧的感觉吸引了很多人的忠爱。“非主流”图片,“非主流”音乐……凡是用“非主流”命名的一切事物都被我们用来“装饰”自己。它的孤独悲伤,颓废都恰如其分地诠释了我们的心情。当我们看着“非主流”图的时候,你的思想会静止,仿佛空气都会因此凝固,时间会在这一刻停止,那种感觉美好得让人近乎“上瘾”。“非主流”像毒品一样在我们这一代人中间开始“泛滥成灾”。

“非主流”一词源于台湾,它已成为年轻人的一种时尚,在街头随处可见。然而我们在追逐时尚的同时,是否还会在乎那些亘古的历史,永恒的情怀呢?

“流行”与“永恒”,似乎注定是我们讨论的话题。

青春的我们却没有经历青春的生活,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生活:上学,放学,回家,吃饭,上网,听歌,睡觉。背着个灰白色的挎包,屁颠屁颠地来来回回走那条走了十几年的老路。有人说,这就是我们的青春。如果我的青春只能是这样的话,我宁愿钻进被窝里,永远不要出来。

记得那年看到了新概念作文大赛上的一篇文章《被窝是青春的坟墓》。那年的我完全不能理解作者近乎畸形的文字,只是感觉特别有意思,他居然能那么抽象地把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东西牵扯到一起。看完之后我像笑,而且是近乎夸张的大笑,因为我突然发现自己每天从上床睡觉到起床,像是反反复复的死亡与重生,想起来很有意思。

与那时的我相比,现在的我越发懂得那些古怪的文字背后所蕴含的意义。那是一种青春的忧郁,它是人在这个时期所独具有的,并在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身上永恒延续。

青春的我们在追求时尚新潮的同时也印证了十七岁所具有的永恒的气息,这种气息永远不会磨灭。当它流经青春的你时,你便开始追逐流行的步伐,当你不再青春,它又会从你身上侵入另一个青春者的身上,如此延续着。

当青春的我们徘徊在流行的长廊之时,同时也在诉说着青春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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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掌声是生活永恒的主题作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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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上转来了一位择校生,我们十分高兴,集体中又多了一分子,可是由于他的内向,他总像是集体中的另类。

整个集体有一个实行了很长时间的规定,就是每个学生要轮流为大家一天讲一个成语故事,对此,新同学十分头疼。

时间一天天过去,很快就要轮到那个新同学了,而我们都不在意。直到有一天,老师在课上问是谁演讲时,大家都愣住了 是他!

不过他却好像早有准备,手里捏着一张单薄的稿子。同桌推了推他:“上去吧,是你了!”

他没有上去的意思,只是在座位上挪动脚步,额头也?出了一层细汗。就在这时,教室里传来一阵掌声……同学们一下子兴奋了起来,一同鼓起了掌。新同学脸一红,几步跨到了讲台上,开始了他的演讲。

他太紧张了,好像是口吃的病人作报告,一句话都很难说清楚。但大家都好像听懂了,一个个都听得津津有味,整个班级里只有那一个断断续续的声音,没有讥讽,没有嘲笑。

他很快讲完了,呆呆地站在讲台上,有些手足无措,正当一个同学要喊他下来时,又是一阵清脆的掌声,也就在这掌声中,他冲回座位,就像是宇宙飞船一下子摆脱了地球引力。不过,我们也同时发现,鼓掌的是老师。

老师微笑着看着那位同学,仿佛是慈母看着爱子。那个同学什么话也没说,红着脸坐在座位上,嘴角挂着一丝胜利的微笑……

这是我怎么也不能忘却的一件事,也是一直使我留恋的掌声,因为,我就是那个害羞的新同学。掌声鼓励了我,给了我一切。

在我的生活中需要掌声,但谁的生活又能缺少掌声呢?掌声是支持生活的一种动力,是生活永恒主题

指导教师:

文章以掌声为线索,人物细节描写突出。

[掌声是生活永恒的主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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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永恒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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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度——莞尔一笑。

太阳悬挂在半空,鸟儿骄傲地飞翔着,歌声盘旋在头顶,“糟了,糟了,迟到了”我飞奔向教室,到了门前像微风将歇的风车一样停了下来。“报告”,也许是跑得太快了,也许是害怕挨批,我的心里就像塞了一只小鹿一样乱蹦,进来吧,老师45度莞尔一笑,笑容很温馨,就在这一刻印在了我的心上。

72度——离别苦笑

翻开小学的毕业照,上面一个个熟悉的面孔将我的思绪勾回了离别的那天,一张张高兴而又伤心的脸,我们相处六年天真灿烂的时光转眼就流入了时间的深海,最后一次欢聚一堂,每个人都露出了72度的离别苦笑。

180度——胜利欢笑

体育课上,学习之余,我们终于有机会好好放松一下,同学们在操场的草地上,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草地绿油油的,花儿红的,黄的,白的各种各样都有。同学的.脸上都流露出了180度的开怀大笑。

有一种笑叫莞尔一笑,有一种笑叫离别苦笑,有一种笑叫胜利欢笑,还有一种笑叫开怀大笑。这些笑容会随着时光,埋藏在岁月里,成为永恒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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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生命里永恒的书香高一作文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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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昧的人,一辈子就像行走在黑夜之中,不知路在何方,只能随波逐流;而智慧的人,书是明灯,照亮前进的方向,引领着他(她)走向充满鲜花和微笑之路,最终走完人生,无怨无悔。

读书,能培养人儒雅的风度。书散发的书香浸润到读书人的心底里,然后,由内到外,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这就验证了大家常说的“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读书可以使人变得心性刚强,淡定地面对生活。即使人生遭遇了不幸,也会泰然自若,冷静分析,从容应对,因为一个刚强勇敢的人,是不会轻易地被生活的困难打垮的。

读一本好书,就是交一个品德高尚的朋友。书是最平淡的朋友,不喧哗,不招摇。书是最诚实的朋友,不撒谎,不嫉妒。书是最善变的朋友,时而忧愁,时而欣喜。书——它从不思考,却在无时无刻地催促着你思考;它从不说话,却无时无刻不与你的心灵对话,用一篇篇闪烁着智慧光芒的文章,为你的心灵,打开了一扇扇窗,悄悄启动了一道道门,默指了一条条路,用一个个散发着书香的文字,引诱你陷入书海,尽情遨游,乐不思蜀。

读书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习惯。一个人的一生总有悦心的书陪伴,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在春秋默默然交替中,在岁月寂然运行中,有那么几本至爱的书,倾心细读或反复品赏,芬芳盈口,满门余香,让心灵因书而起伏,因书而喜怒,因书而沉醉,让心灵在无边无际的书海中,用文字编成船筏,自由自在地畅游。

书是广阔星空中最明亮的一颗星,是我人生路上的最忠实的伴侣,是庄严大地上最伟大的建筑物。书,令吾身有芬芳、心有余香,我的人生不能没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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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诗魂不灭,书香永恒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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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魂不灭,书香永存,查从他自身的名相,而使人回味无穷,沁人心脾,诗同样也适合的形式,遍及全世界,永不磨灭,书香永存于世。

诗,从古至今被后人所流传,其写作模式都在被后人所模仿,人们都说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确如此,是以实况的方式现场仪式,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是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就算可能,文化。文化水平不太高的人也算应用书籍几时来,年龄小到七岁的孩子,他至少能背诵出像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千古佳作来,甚至没有接受过教育的人,也知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富含哲理的诗句。

诗是我们了解古代历史文化与新闻人踏实的一种载体,对人类来说,它具有重大意义,古代的诗人以写诗的形式,描绘出的画面显现在我们眼前,从诗中我们可以了解诗人写诗的时代背景,可以唱首古代人们的生活水平一起,当时的战事局面是如何的?对于文章所写下的,对于现代来说的是有益的,则我们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继承,古为今用。

诗,是现在人们了解那些闻名于世的诗人的一种工具,是来源于诗人心中所想要表达的,让我们感受到了他们的思想感情,因为他们的佳作,现在的我们品味到了千古佳作,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诗派,史诗的形式多样化,因而产生了对。李白称之为诗仙,再世杜甫称之为诗圣的说法。

就如杜甫,通过他的诗作,我们可以了解到他,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在人世间走了一遭,通过他在诗中所表达的情感,我们学习到了他的淡泊名利以及,明月心方一草堂的旷达,诗歌是人类的一种希望的寄托,当我们漫步在大街小巷,在灯红酒绿的城市中,总能看到诗的声音,我们只能与它不期而遇,在现在生活中,诗歌被人们用于各种地方,他发挥。它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关于城市和诗歌,可以说城市所拥有的东西很有很多,但是占据着尤为重要的地位,一座城市可以没有很多,但必须有诗歌

诗歌,以他剩下的形式存在于世者,书香文化存在,他的灵魂就将永不磨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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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永恒的一刻作文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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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全中国人民骄傲的那一刻,一个突破世界纪录的那一刻,一个成就梦想的那一刻,从这一分这一秒开始

那时,孙杨已经跳水,在水中鱼儿似地游,为一份荣耀而拼搏。刚开始,他并不是第一,相反,他在排名的中旬徘徊,第一圈,轻松的过了,后面的3圈也一样,别人看呀没希望了,可他事实上是在蓄势待发,每一圈以体力最节省的方式在消耗,加拿大选手已经有些吃力了,孙杨依旧游得游刃有余,就因为其他选手太耗力了,吃不消,就开始减速,就这样彼此的差距越来越小,后来越来越大,他开始跃跃欲试,争夺第一。

第二名选手被甩开,孙杨与第一名开始竞争,第一名也被甩到了一边,只要他保持这距离就可以夺得金牌,可他竟然开始加速,向前继续游,这时,所有人都明白了,他要挑战世界纪录!

他开始追上世界纪录,慢慢的,他开始接近,与世界记录同肩,超越了!

慢慢的,他甩开了世界纪录,所有人为这一刻感到,感到质疑,感到激动。

5,4,3,2,1,他破世界纪录了!

历史让这一刻成为永恒,希望中国再创辉煌!

[永恒的一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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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爱永恒

全文共 2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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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秋天,北郊陵园经历了一场秋雨。

菊花残,满地伤。严辰虔诚地跪在落满黄色菊瓣的父亲坟前,此时他愿世界上真的存在神灵。他默默祈祷,眼泪不由自主地顺着脸颊流下,愿父亲泉下有知能接受自己忠诚的忏悔。

严辰怎么也不会想到,2012年9月中旬和父亲那次离别竟是——永别。

在严辰记忆里的那次回家周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一样的接送,一样的红烧排骨,一样的大包小包,一样的唠唠叨叨……

返校当天上午,父亲一边帮儿子整理返校要带的东西,一边指挥着母亲翻箱倒柜地找毛衫。自从去了那所私立学校上学,每次返校都像逃难的一般,带这带那,想到这儿严辰不耐烦地说:“还都穿短袖呢,累里累赘我不带。”

“一场秋雨一场寒,一天比一天冷了,说变天就变天,感冒了怎么办,离家这么远,我们又照顾不了你,只有自己受罪。”父亲唠叨着从儿子的拉杆箱里翻出两双有点开了线的袜子,顺便把两双新买的运动袜塞进衣箱的侧袋里。父亲知道儿子只穿白色运动棉袜,所以每次儿子回家都买两双准备好。

父亲扭头对母亲说:“这两双只是开了点线,缝缝还能穿,穿棉袜就是舒服。”自从父亲穿上严辰那双被妈妈洗花的纯白棉袜起他就发了几次感慨:“还是一分钱一分货呀,棉袜穿着就是舒服”。

严辰听着父亲的老生常谈,纳闷这双被压在宿舍褥子底下的袜子怎么到了衣箱里?哼,下次干脆就扔进垃圾桶了,不然让同学知道父亲还穿补了补丁的袜子,不被他们笑掉大牙才怪。

最后,父亲非要给自己带上海绵床垫,被严辰强行拽下了:“ 学校的床垫是羊毛的,睡在上面就像铺了电热毡,没必要带这个。”父亲无奈才放下了,学校的羊毛垫孩子说的不假,第一次送他的时候就看到了,就是还是担心孩子铺得薄。

中午母亲做了严辰最喜欢吃的红烧排骨。饭桌上,父亲把肉厚好啃的肋骨都夹到了严辰碗里。“学校每天四菜一汤,一周炖一次排骨,伙食比家里好多了。”“学校伙食再好,也比不上家里实惠。多吃点吧。”说着又把一块排骨夹向严辰碗里,他躲闪着,“我吃饱了,你们吃吧。”

吃过饭要赶校车,因为要带的东西又多,父亲提议开三马车去送孩子。严辰赶紧说:“大不了二里路,走着去就行了。”学校一到回家周,校门口就排成了车的长龙,奥迪、奔驰、宝马,就像一次汽车的展销。严辰就怕父亲开着三马车去学校,所以他报名自行回家,选择了坐校车。

父亲只好依着孩子,他把严辰沉沉的书包背在背上,两个袋子系在一起,用一只手拎着,另一只手再拉上拉杆箱。父亲向前走着,就像一座矮山在向前缓慢地移动。严辰伸手想替父亲拿点,父亲却说:“不沉,这点东西算不了什么。我小时候,你爷爷带我到五十里以外的集市去赶集,都是走着去走着回,所有的物品都是肩扛手提。”

一路上父子再无语。严辰总是嫌父亲唠叨,嫌他跟不上形势,嫌他俗气……父亲的问话,他总是做简略到不能再简略的回答,所以父亲也不再开口了。

到了站点,父亲放下他手上和身上的东西,拿出手机看看时间,还早,就嘱咐孩子看好东西,他走向路边摊,买了两瓶酸奶回身。严辰知道这瓶奶是买给他的,父亲从来不喝奶。父亲递给他一瓶,他拧开盖子几口就喝光了,父亲再把手里这瓶递给他,他说什么也不要,让父亲喝。父亲执拗不过孩子只好作罢。

校车来了,父亲把严辰送上车,给他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嘱咐他下车的时候要拿好东西,早晚注意加衣服……校车开动了,父亲才恋恋不舍地走了,彷佛还有很多很多事没有嘱咐完。严辰望着父亲离去的背影,心想是不是其他同学的家长也这么啰嗦?很多时候,他很反感父亲的婆婆妈妈,他不好和父亲顶嘴,只好沉默。

到了学校,严辰一件件把东西搬下车,再照父亲来时的样子把书包背在肩上,一手拿起那两个连在一起的袋子,另一只手拉起拉杆箱,这些东西在肩上在手上都有沉沉的重量。

从校门口到宿舍几十米的距离,虽然路上歇了一气,但是到公寓时还是汗水淋漓。他把东西放到公寓门厅里,接受生活老师的例行安检。

严辰面对生活老师的安检从容自若,他是一名老生,从没有做过违反校规校纪的事,他所在的班级是学校响当当的班级,是诚信集体,在历次安检中从没有带违禁物品的记录。严辰主动配合老师,把书包和行李的拉链打开,让它们在老师面前展现无余。

当他拉开书包的拉链,一个白色瓶子赫然滚落出来。严辰看到这个始料未及的场面惊呆了,两眼直愣愣的看着老师,半天说不出话来。他努力搜寻从家到上车一路残存的片段,画面在他喝掉父亲买给他的酸奶,推拒父亲递过来的另一瓶奶后终止。他断定是父亲偷偷塞在他书包里的。他看着生活老师开给自己的减分条,脸色越来越难看,对父亲的憎恨与时剧增。可恶的父亲不但毁了自己的清誉也给诚信班级抹上了一块难以抹去的污点。

严辰没有为自己辩护,他径直去找班主任道歉,请他原谅自己损坏了班级名誉。他不仅对老师描述了这瓶酸奶怎么到书包里的经过,而且把对父亲的憎恨也表露无遗。

班主任并没有因为他带零食违纪,给班里量化减分而过多责怪严辰,她从一个家长的角度帮助孩子分析父亲的行为,语重心长地说:“老师相信你不会做损害班集体的事情,但是你不能误解父亲的良苦用心。父母把你送到学费高昂的私立学校,对你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希望你不要辜负他们。这瓶奶装满了父母对儿女的牵挂和惦念,老师不会批评你,老师允许你把这瓶奶喝了,接受父亲的爱,理解父亲的爱。”

严辰的眼圈红了。

时隔三天,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严辰的父亲遭遇车祸。严辰赶到医院,医院里肃穆的白色让他不寒而栗,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病房里父亲安静地躺在床上,已经永远地闭上了眼睛,他的嘴微张着,仿佛还有对儿子无尽的嘱托……

严辰追悔莫及,他质问苍天为什么如此不公,就这么无情的带走父亲仅仅44岁的年轻生命?他质问苍天为什么如此不公,父亲除了给予,还没有从儿子身上索取过一丝一毫?他质问苍天为什么如此不公,没有留给自己一个改过的机会,只留下对父亲永久的亏欠……

中秋的月亮圆了,中秋的月亮缺了。

严辰再次面对那张违纪减分条落下泪来,这里没有憎恨,只有歉疚。他把这张纸条展平,折叠,压放在日记本里,留存一份纪念,珍藏一份——不灭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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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永恒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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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记者采访体育界的一个健将。提问道:“您认为您的哪场比赛最完美?”答道“最完美的比赛在明天!”一个人达到了一定的人生高度,却还是在追求,这就是永恒的美丽。

你可知道毛毛虫化茧为蝶的过程是多么艰辛?多么痛苦?但是毛毛虫不甘心短暂的一生在枝叶上度过,它渴望飞向田野,飞向花丛,飞向蓝天,于是它决定长出翅膀。这是一个多么伟大、多么坚强的决定!

纵观古今,多少名人伟人难道不是在坚守一生追求中度过?司马光在牢狱中坚守,写下编年体巨著《资治通鉴》;贝多芬双耳失聪却依然能谱出震撼人心、悦耳动听的曲子;闻一多先生目不窥园、足不下楼、兀兀穷年的坚守写下了文学巨著《唐诗杂论》……

这些人的不懈追求,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就是永恒的美丽。

美丽不是形式上追求外表的光鲜,而是不懈地追求。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追求,那么他的一生就会是碌碌无为,就像沙漠中的一粒沙子。

善良是美丽的,宽容是美丽的,助人为乐也是美丽的,美丽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去追求美丽,寻找永恒的美丽、实现有意义的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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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刹那与永恒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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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地认为时间会改变一切,痴迷地以为时间才是永恒的主角。但现在,世界杯以及身边的一切改变了我的看法。 遗憾归遗憾,葡萄牙败了,而且是惨败,但也如我前面所说,他们尽了最大的力量。这是老将菲戈的最后一场球了。或许我以后不看比赛,会把他忘得一干二净,或许我再也不对世界杯感兴趣。但菲戈用他的行动证明了他的实力:一个弧线球妙传加队友的头球攻破了卡恩门将的大门,获得杯水车薪的一分。

那一刻是我记忆中的永恒。 我虽还有些稚气未脱,但已懂得了取舍,葡萄牙败了,咬咬牙下一届还可以东方重生。可人的生命终究有限,一旦过了就是过了。 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好”字,她给我的是另一种与激动截然不同的永恒- -关爱,我永远不会忘记。 时光追塑到昨天上午,由于天下雨,我去学英语时不便骑自行车而行。时间弹指间过,我走出了老师家门口,心里面一千个一万个不情愿,因为我家离老师家实在是远,要走上近一个钟头,加之我又喜欢闹来闹去,一个人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无聊。不知是上天的刻意安排还是奶奶对我关爱有加,我一出门便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心里面的一切都放了下来。“奶奶!”我飞奔了过去。奶奶拉起我的手,一边儿跟我说着话一边儿走,时间过得飞快,在奶奶的陪伴下,很快就回到了家。想起奶奶为我所做的一切,心里的感受只有喝一碗蜜糖甜至心底才足以媲美。

奶奶的关爱还有很多,比如她任劳任怨,辛辛苦苦地做煮饭、拖地等家务活,这些我觉得都如一瞬的永恒深深地烙在我的心底。 其实只要努力,一切都可能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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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时代和永恒的作文

全文共 2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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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凌晨看完的这部小说。

故事悠悠地顺延着作者的笔触去发展,在不知不觉中进展到了尾声,但是仍旧给予读者意犹未尽的感觉,辗转梦中,仿佛又见到了三个主人公在迟暮时迎着奔腾变幻的夕阳,迎着银丝一样的雨,迎着甘露一样和着泥土的空气,行走在棉花间的田梗,行走在芦花飞扬的岸边。

故事发生在一个终日被雨水浸啧的江南小镇,镇上的人有着中国农民特有的粗犷和野性,然而作者行文之中却越渐地流露出了一种细腻的美丽,仿佛奔放着浪花之中一眼高耸的泉水,旁若无人地冲上响晴的天空,绽放开来,散落下来。

丘子东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他骨子里注定是个有着骄傲血统的纨绔子弟,然而幼年却遭受了家庭败落的经历,虽一生过着农家的生活,但是仍旧梦想着终有一日把自己的才能和豪情壮志充分地彰显。

采芹的经历则是地域所造成的。固然那个疯狂颠扑的时代给予了她生活的磨练,然而生活在终日鄙陋的黄土地旁,守候着简单不张扬的幻想,等待着本不属于自己的幸福,造就了她一生颠覆不堪的命运。或者可以有些断然地说,她一生都没有获得过幸福,她没有一天是幸福的,即使在享受着臆想中幸福的瞬间,她也只能忐忑地伴随着惶恐不安。

她所成长的生命圈子太小,她所见到的最广阔的天地是自然,她所领略最多的景观是雨水,她所见到的最大的转变是家庭的变故,她的内心有恐惧,有不安,但是自己并不了解一切的根源。她的冲动中有野心,有狂妄,但是自己不知道怎样抑制住才是正确。于是结束时她只能随着岁月的推延成为镇上人们茶余饭后闲聊的对象,一点点猜测着她可能有的结局,渐渐地被雨水打落,当再也没有人提起时,她的经历也就被打落到泥土中,终日与这方生她养她造就她,她劳动过耕耘过的土地和为一体。

杜元潮似乎是作者刻意去塑造的人物,他周身有许多缺点,零落地分布在他一生中不同的经历中,然而事件伴随着性格沿着时间的轨迹展开,并没有人对这些缺点斤斤计较。相反,正如作者所言,他本该如此,于是一切归于自然和本性,获得最大的宽容和善意的理解。

这是一个永恒的人物。可以放到任何一片土地上,放在任何一个时代,他的命运有一条既定的轨迹,不会因为任何变化有任何偏移。就好像那条经常出现的田梗,笔笔直直,一路走下去,此端,彼端。生活给予了他莫大的宽容,岁月给予了他蹉跎的磨练,土地给予了他朴实的性格,命运给予了他坚定的忠实。他一生都在忠实于自己年幼时的一个愿望,埋藏在心底看着它随着自己的长大、衰老而生根发芽最终终于突破所有的桎梏成长成为千年皈依的苍天大树,突破了生命的轮回限制,超越了生命的伦理意义,在以后的岁月里,代替着这个人,代替着这个愿望,永远屹立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

采芹本是地主之家养尊处优受着良好教育的女儿,却因为时代的残暴而在顷刻之间被剥夺了一切,艰难地吞咽下生活中无数困顿的碎片,成长到了她出生时所应有的生活背面。杜元潮是因为洪水之中与父亲抓住一块棺木而飘落到这片土地上的,跨进采芹家的大门,进入了采芹的生命。

两小无猜的经历使彼此深刻地存在于彼此之中,却因为特定的政治条件而不能在长大之后完成幼年时隐隐约约潜藏在心底的夙愿结成连理。这种遗憾的牵扯也造就了一生的恩怨。

成年后,杜元潮和丘子东在权利场上反复明争暗斗。多舛的命运终于使他们之间被仇恨的苦水所充溢,在没有尽头没有阳光踪迹的雨天中计谋迭出地压制着对方,这一段悲哀的历史因为阴暗与潮湿终究变得发霉溃疡,凑近,会清晰地被一种苦楚渐渐淹没。

杜元潮在眼睁睁看着采芹家破落的时候便朦胧之中冒出一个并不清晰的想法:要让这一切回归给采芹。随着阴差阳错的经历,这个想法越渐明确,终于当两人都经历了千百万场雨水之后梦想得以实现,然而又不是他们本来想要的局面。

杜元潮为了这个梦想付出了一生的代价,丘子东为了寻找这个猜测中的梦想度过了几个风餐露宿的岁月轮回,采芹终究生于这个梦想也在梦想中陨灭,一场彤彤大火烧去了所有,多少人的一生也随之失去了所谓的价值。

再走近,还有谁能证明它曾经的存在,是梦想,还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梦。

全书的主线是友情,也惟有友情,才能如此清澈,才能伴随着雨水的冲刷一次次呈现,才能在若干年的物是人非之后仍旧坚实。当今的文学仿佛成了“爱情至上”的旋律,那些反复回馈在都市街头青春男女间的爱情总让人有些浮漂的倦怠,好像一瞬间便会倾然倒塌。在这样的汹涌的冲击下,谈论友情好像成了一种奢侈,况且是童年时的友情,更是一笑置之的儿戏。

在几次冲突即将爆发的时候,采芹都会以不同的口气重复着相同的话:“看在我们三个一起长大的分上……”于是话语缓缓抵达人性最脆弱的部分,冲破尖锐冲破世俗,回归到恬谧的企盼。然而,我们却足以看得出,采芹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多么无助与无奈,踟躇之中都不得已地透着哀求的成分。她太执着,也太简单,她以为这份友情足以化解一切,他以为那两个针锋相对的男人已经忘却了幼年的一切。可是,最终,杜元潮用策划了一生的行动兑现了潜藏心底的诺言,证明了那份友情的权衡。即便是挣扎在无奈痛苦悲愤之中的丘子东,也不得不在风雨中放弃自己追寻了很多年足以致杜元潮以死地的证据,放弃了本唾手可得的缓解内心压抑一生的畅快,泪水交融着雨水冲刷着面颊,溅起脚下水花一片又一片。

把欲望和灵魂浸泡在人性的水中,越发沉重,也越发质朴。

雨停之后,洪水退了,人去了。谁还能来见证这个故事,谁还能来诉说隔荡着几代人的纠葛,雨打黄土堙灭了多少个类似的故事。

然而,雨仍旧不停地下,阳光成为一生中最大的企盼。银丝飘落,金幕万道,天空却清澈到一目万里。

所有的故事慢慢飘落,成为人心中激荡着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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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永恒的光辉作文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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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6日,是我们敬爱的毛主席115岁的生日。

为了表达对这位世纪伟人的缅怀与崇敬之情,昨天,我在博客“家里”,万分虔诚地“抬出”了他老人家的“神位”,并停止了包括写博、喝酒、搓麻等一切休闲、娱乐和挣钱活动。

其实,关于这位伟人的记忆我并不多。他老人家发动“文革”的时候,我刚刚出生。他领导的秋收起义、井冈会师、四渡赤水、万里长征,以及后来的庐山会议、抗美援朝等等经典革命活动,都没有带我玩。只在他老人家撒手西去的时候,我终于赶到了,那年我正好十岁——一个又红又专的“红小兵”和根正苗红的“革命接班人”。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我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那种强烈的想要喝奶的哭声。尽管我不清楚,他老人家和我有什么关系。

此后,就很少“见到”他老人家。偶尔一见,也不再是那红色《语录》上的慈祥表情。

这么多年过去了,许多人已渐渐淡忘了这位老人。还有一些人,耿耿于“三年灾害”和“十年文革”的苦痛而不能释怀,并把所有的“功劳”,记在这位老人的身上。

这是很不厚道的事情。

恰恰相反,我们应该记住:是这位老人——

用韶山冲带出来的“革命火种”,点亮了延安窑洞里的“油灯”和黑暗中苦苦摸索的“苦难中国”前进的“灯塔”;

是这位老人——用“小米”和“步枪”,喂大了一支“抛头颅、洒热血”的英勇军队,推翻了“三座大山”,赶走了一切“牛鬼蛇神”;

还是这位老人——用气壮山河的胆魄与智慧,坚韧不拔地扛起了华夏民族弯曲的脊梁,让从此“站起来”的“红色中国”,傲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这是怎样的大气派(三个感叹号)

此时,我知道任何华丽的辞藻,都无法表达我无限崇敬的情感。我只能坚信,这位老人身后,那道泽被万世的光芒,将与日月同辉,永远照耀着浩瀚的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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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永恒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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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一身中山装的莫言——莫同志出席了诺奖获奖仪式。获奖要发表感言,对感言的感言也是一种学习,更是一种感受。

文中我认为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莫言母亲对莫言的爱,像春风,拂走我心中愁云 ; 像春露,滋润我心田;像春花,丰富我的眼界。有令作者痛苦的事,有给作者记忆深刻的事,还要给作者后悔的事。

母亲是他人生的导师,这种导师的表现不是夸夸其谈,不是长篇大论,只是平常入情入理的一个关心,一次爱惜。有一次,莫同志拿着家里仅有的一个热水瓶打水,却打碎了瓶子,吓得躲进草垛,莫妈妈找到莫同志时,不打他也没有骂他,但口中发出阵阵叹息……

我们都说,母亲是孩子的 no.1 教师!

莫同志帮莫妈妈卖白菜,多算了老人一毛钱,母亲知道了以后,只对莫言说了句:“儿子,你让娘丢脸了。”由此可见,莫妈妈很会教育莫言。

有时候我感觉莫言对母亲的思念,对母亲的内疚,甚至负罪感,可能也是我们对自己母亲的思念,内疚,负罪感。这是真切的感受,更是内心无法弥补的缺憾,痛苦就在于这种感受,这种缺憾。莫同志,虽然你的妈妈已经不在了,但我相信她的爱会一直伴随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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