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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心中作文(经典20篇)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是舅舅一直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说三国时的刘备用这句话告诫儿子,不要认为是一件很小的坏事就肆意妄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律在我心中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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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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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邮政企业以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处罚:

(一)设立分支机构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二)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设立快递末端网点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未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四十一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统一的商标、商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核对快递运单信息,或者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实仍予收寄,情节严重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快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处罚。

用户在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有前两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

(二)未定期销毁快件运单;

(三)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

(四)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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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第六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2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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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职责的;

(二)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未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其他有关失职、渎职行为。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宣传教育、预防控制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的;

(三)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进行核查,或者将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的;

(四)未遵守标准防护原则,或者未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或者医源性感染的;

(五)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的;

(六)推诿、拒绝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的;

(七)未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的;

(八)未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的。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七条 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许可证:

(一)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仍然采集的;

(二)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执业许可证件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九条 未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禁止入境或者监督销毁。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物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物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血液制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条 血站、单采血浆站、医疗卫生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六十二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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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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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接下来,我来跟大家说一说发生在我身边的有关法律的事情。

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日子,放学了,妈妈开车来接我。我坐上了那辆十分舒服的汽车,向家驶去。

“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我的手机响了!原来是爸爸。

“喂!爸爸。有什么事情呀?”

“丫头,你在哪儿呢?我找你妈妈,刚打电话给你妈妈,没接呀!”爸爸似乎很着急。

“妈妈,爸爸找你。”说着,我就要把手机交给妈妈。

妈妈并没有接过手机,看都不看我一眼,聚精会神地盯着前方,说:“丫头,告诉爸爸咱们在车上,到家再打给他。”

挂掉电话,我好奇地对妈妈说:“妈妈,你为什么不接爸爸电话?”

妈妈似乎有些愤怒了,说:“你这是法律意识淡薄!你难道不知道吗?驾驶员在开车时接打电话,就是在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我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对交通安全这一方面还不怎么了解:“那么,妈妈,开车时都应该注意什么?”

“不要打扰我,这样是分散驾驶员注意力,会有很惨重的后果!”妈妈依旧严厉地对我说。

见到妈妈这样目不转睛地目视前方,专注地开车,听了妈妈的一席话,我也就没再跟妈妈说话。

后来,妈妈又跟我讲了关于开车的注意事项:不能酒后驾车、开车时不能打手机,不能抽烟,以及不能跟驾驶员聊天,分散驾驶员注意力等等,这些都是一个合格的驾驶员必备的条件。妈妈跟我聊这些,是在警告我,我长大开车时,也要注意这几点,要不,就是拿生命开玩笑!

通过看电视,我知道了,妈妈这样做是正确的,不像新闻上说的:某位公交车司机,开车时低头看了三十九次手机,还好在另一辆货车冲过来时巧妙地避开了,若是没有避开,那么,这一车人的性命,谁来负责?

通过收看新闻、报纸等一些生活中的真实案例,我懂得了: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更要学会在某些时候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

学法是为了守法。我们小学生就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每一个人。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家庭就会更加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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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法律的名言警句大全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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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2.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

3.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4.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5.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6.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7.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8.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9.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0.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11.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12.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13.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14.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15.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

16、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17、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18、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哥尔德斯密斯

19、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20、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21、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22、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23、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24、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2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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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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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好一艘大海的船,在船活动的空间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人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而犯罪呢?他是一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那是一寒风刺骨的冬天,我上二年级。当时我只有八岁。可是,现在回想起来,记忆还是很深刻的。

早晨,我陪奶奶去买菜。在路上有一个乞丐在卖唱。奶奶给了我5元钱,让我给他。当我把钱投入乞丐的小碗里时,迎面来了一位男子,摸约三十多岁左右。那位男子打量了一下乞丐。小心翼翼地从乞丐后面走去,手还拿棍子。“咚!”一声响,把我惊住了。那男子居然用棍子他!此时,我想去阻止那位男子。可是奶奶不让我去。这时,一位老爷爷走向前人骂:“你这人怎么……”还没等老爷爷说完,那位男子抢着乞丐装钱的小碗,一溜烟儿就跑地无影无踪,而那时八岁的我只能让坏蛋逃离我的视线,而我却无能为力!

你们跟普通人一样,有手有脚有头脑,为什么要做这些见不得人的事呢!为什么你们不去做个好人,为祖国做出贡献呢?当你们走在大街上时难道内心就不会忐忑不安吗?如果你们做个好人,就可以光明磊落地走在大街上,而不会受到人们的谴责和歧视了。难道你们不想过这种安稳的日子吗?

与法律做个好朋友,与犯罪做战斗吧!那些不法分子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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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律讲堂观后感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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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步骤是唱《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歌。“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大家唱着唱着,似乎身临其境,体会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明白了这首歌的.含义。

第二个步骤是交流一下我们收集到的有关助人为乐格言。有几个同学上去讲了几句,比如说”助人要从日常小事做起,不因善小而不为“、”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助人为快乐之本“等。但是我觉得,”助人为乐是共产主义世界观的体现“这句最好,因为这句话是站在共产党的角度来说的,更能体现帮助别人的快乐。

第三个步骤就是交流对”助人为乐"的感想。我是觉得,帮助别人,别人快乐,自己也快乐。再听听其他同学的感想,也跟我的差不多。第四个步骤,是看一个有关“义侠巴郎”--阿里木的视频。我们了解到:阿里木,男。40多岁,新疆人。十几年前来到贵州毕节,以烧烤为生,日子过的不怎么样,睡一块钱的大通铺,吃一块钱的凉粉、馒头,但他却被称为“烤羊肉串的慈善家”,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八年来,他自己省吃俭用,却一直资助上百位贫困生。他一共卖出了30多万串羊肉串,共计10多万元钱。但是,阿里木自己只用了非常少,大多数都捐给了当地的学校。最后一个步骤,是写写自己做过得好事。我写了”借同学一支笔“这样一件小事。这次”道德讲堂“,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助人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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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律在我身边作文

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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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法律的确认,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在众多的公民权利中,有一类权利与我们的生命历程形影不离,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它的存在,不管我们是否采取了行动,它犹如空气般每时每刻都伴随着我们。这就是人身权。它包括人身健康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在这些权利中,生命健康权尤为重要,因为,生命健康是人活动的根本,行使任何权利的前提都必须有身体的健康做为根基。所以,我们要积极行使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案例一:16岁的小晗与小博是高一同班同学。小晗沉默寡言,爱好数学,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博活泼开朗,思维敏捷,善于言谈,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晗和小博发生争吵,小晗先给小博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博自感委屈,在楼道里找到小晗理论,再次发生争执。互欧中,小博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小晗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律审理认为,小博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晗父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晗讨回公道,加害人小博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小博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冷藏室的梦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从事律师事业。

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由于小晗一时冲动逞能,最终不仅仅失去了自己的梦想,更令人痛惜的是失去了正处青春年华的生命。而小博因为争一口气,而造成终身遗憾,既失去了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而且也给自己的人生点缀了一大污点,以及会对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造成严重影响。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高。”一时冲动造成终身遗憾,根据我国法律,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也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不但是侵害了他人生命权及生命健康权,同时也损害了自己,行事者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案例二:2005年4月6日,王某从自家田里赶回了几头牛,将其圈了起来。由于忙季,也未及寻找失主。第二天下午,到村中几经打听,才得知,失主是以前同村的马某,现今,他们搬到了村外。于是托人通知了马某家,让他们去他家领牛。第三天,一大早,马某同几个亲属到王某家。一走进院中就大喊王某,王某赶紧跑出来。王某刚要说时,马某上前就是一拳。马某鼻孔出血,家人惊慌,大声叫喊起来,此时马某同几个青年小伙已将王某压倒在地,拳打脚踢。当邻里四舍赶来时,王某已经不能动弹了,赶紧送往医院。虽经医生努力抢救,但还是由于头部遭严重殴打而会留下后遗症,而且对今后王某的生活也会造成影响。王某留院观察期间。王某家人向人民法院上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马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性命,致王某头部严重受伤,而且又对王某今后生活造成影响。得出以下判决: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赔偿王某一切医疗费及赔款给王某现金10万人民币。法律为受害人王某讨回了公道,加害人马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从此案例中可以看出。马某冲动迹象,无视法律的存在,故意伤其他人性命,不但造成他人人身健康严重受害,而且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让自己的人生也有了一大污点。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当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因为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权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准绳。在我国,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在生活中,法律是我们最有效的权利保障。身体的健康是人生活的根本,同样我们也享有生命健康权。若当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运用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因为法律是保护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护的利剑。从某种意义来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生命之树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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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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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大家的身边。

我的妈妈就是一个法律迷。每天一有空,就看《法制在线》、《今日说法》、《晓华探案》……,很多关于法律的电视节目。以前,我常常和妈妈争电视,而妈妈总是不在意地说:“你也该看看,该懂些法律了”。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升国旗的时候和别人交头接耳,就触犯了《国旗法》;乱扔垃圾就触犯了《环境法》;当我们被别人威胁时,就可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我看的法制电视节目中,就有一名叫小华的边远山区小女孩。一天放学后,小华刚出校门就被几个男同学拦住了,这群男同学平时打架斗殴,爱搞恶作剧。这次拦住了小华也是为了搞恶作剧。这时,一个男同学拿出了画笔,其他人抓住小华,他顺势在小华脸上画了一些图片,还讥笑地说:“丑陋,太难看了,再怎么画妆,也成不了凤凰”。小华的眼泪“唰”地流了下来,含着泪逃离了现场。小华回到家前思后想,为了讨回公道,于是,就将此事诉诸法律,挽回了那份至家无上的尊严。

法律是一盏明灯,可以照亮我们人生的道路;法律是一架天平,是来称量公平与正义;法律又像一把利剑,让邪恶无处容身。与法律交朋友吧,让我们一起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学法、守法的小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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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面向法律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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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涉在人世间的心中

让灵与肉都裸露无遗

举起敲碎罪与过的法锤

却放不下心头的沉重

仰望苍穹

我每一根经络如藤萝

尽情伸张在岁月的管道里

抚慰着疏理中的文字

那支由法律定做的笔

通畅这寂寞与淡泊的日子

倾心的目光

则平凡着永铭的虔诚

功利一笑而过

得失闲散于昨日的云

早就被忠诚掸净的心

放飞着键盘下的语言

掷地金声

却无助地装饰着心碎的故事‍

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

做着与国与民最亲的事

蓝天白云下的灵魂

穿越万丈红尘

不再减轻曾有的重量

万家灯火

在通明中一如既往

如流水漫灌沃野而存取的芳香

在同一片阳光下

平等着如梦的春秋

那随夜色下潜的往事

则在本质的追问里

方圆成高悬的明镜

但祈少装悔恨的泪

不见求援的手

尤其是面向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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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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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月二十八日这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校老师带领六(1)班50名学生参观了献县人民检察院,一同参观的还有学校的五名家长代表。

在到达检察院后,办公室主任刘伟叔叔和他的同事们热情接待了我们,刘伟叔叔带领我们先去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入室内,首先映入眼帘的一行字“满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从这句话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检察院的阿姨叔叔们对待工作态度极其端正。

随后,我们进入了未检办案区,刘伟叔叔告诉我们这里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指导并普及法律知识,他们秉承着“用心呵护,用爱引导”的信念,在室内摆放了一些盆栽来缓解压力。

紧接着,我们进入了内屋。这里有一个大屏幕,上面正播放着一些未成年人犯罪事例,刘伟叔叔还半开玩笑地告诉我们千万不要看了去尝试。引得大家捧腹大笑。

然后,由刘伟叔叔带领我们去了史志馆,史志馆外面摆放了一辆“长江T50警用摩托车”,这辆摩托车是在1990年所制造的,距今已有29年,这可是一件“老古董”,可它的表面还十分崭新,一点都看不出历史在它身上所留下的痕迹。这还是史志馆中最大的实物!

史志馆就像一个博物馆,它沉淀了历史,告诫我们要纪念、发扬老一辈的革命意识。

史志馆内有一些十分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如:2016全国先进黄金奖杯,30年建筑模型……这些都是见证了检察院一步步走来的足迹。

参观完后我们进入了会议室,检察院的叔叔阿姨贴心地为我们准备的矿泉水供我们饮用。

首先上来的是孙楠姐姐,她是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人员,她们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宽容不纵容”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疏导。

随后又上来了一位阿姨,她为我们生动的讲解了一些关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知识。

最后我想说我们插上法制的翅膀,要做自己的守护天使,要维护的权利,同时也要尊重他们的权利。世界是美好的,生活是温暖的。祝愿同学们快乐健康成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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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法律同行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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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法律”这两个字时,小朋友们肯定会说“我又不是大人,法律关我什么事呀?”其实,你一天到晚都在受着法律的约束与保护。

早晨一睁开眼睛,喝一杯清水,你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因为水之所以清澈就是受到了《水资源保护法》的保护。穿上衣服,你觉得衣服就不关法律的事情了?不,你错了,衣服要是买到山寨版的,那你可得高兴了,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凡是卖假冒伪劣产品,要“假一赔二”,快让你妈妈拿去找商家吧,这下你可有两套新衣服了。走进厨房,拿出昨天新买的面包,突然发现:啊?这面包都过期一星期啦!你唉声叹气,不知该如何是好?可是你别忘了,食品可是有《食品安全法》保护的,伪劣食品应该“假一赔十”,哈哈,这下子你都可以一星期不用为面包的事发愁了。

早上7:40,你该去上学了,不想妈妈太辛苦,要不自己骑自行车上学吧!停!别想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路”,你还是乖乖地遵守交通规则,走路或坐公交车上学去吧!

走进美丽的校园,一股幸福感油然而生,这时你要感谢国家的另一部法律《义务教育法》,正是因为这部法律规定“国家必须创造良好的环境,保证未成年人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我们今天才能有学可上。所以有些同学就想,“上学是我的权利,我可以想上就上,不想上就不用上”,那你也错了,这部法律同时也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我们的义务,义务我们就必须履行,无故辍学也是违法的。

上了一天学,我们该回家了,个别没有家长接的同学可高兴了,他们背着书包,哼着小曲,走进了附近的一家网吧打起了游戏。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电子游戏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同学,你还是乖乖地回家写作业去吧,实在没事做就多学学法律知识。

我们的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我们既受法律的保护,也受法律的约束,所以我们不仅要懂得法律知识,还要遵守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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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律与我同行作文900字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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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像一把无形的枷锁,任何人都要遵守它的规矩。否则就会方寸大乱。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你能正视法律,它就像一位挚友,伴你成长。

可是还有些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把法律当作耳边风以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质,有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发表了《未成年人罪法》,希望那些有不良品质的未成年人,能够改掉这些坏习惯,对社会做出有益的贡献。

而我的身边,就有这么一些典型的例子:当我每次放学的途中,就能看到一些初中生在一家网吧里进进出出。他们像黑社会的人一样,吊儿郎当,随口就是脏话,成为名副其实的“小混混”。有一次,我经过这时,看到了惊险的一幕——几个初中生各拿着一根根沉重的木棒,恶狠狠的盯着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那个小男孩眼睛都哭肿了,可他们却始终说着一句话:“快点,把钱交出来!”这时,小男孩才不得以的把口袋的钱掏了出来,正当这些初中生得意洋洋的时候,几个穿着便衣的警察突然窜了出来,一下就制住了他们,带上了警车。

最终这些不良少年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送进了劳教所。为什么他们会走到这一步呢?那是因为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可我们同样是21世纪的青少年,但人生却是天与地的差别。他们触犯法规,以身试法,到时候只能白白的叹气,后悔莫及、

最近,还有一条新闻,同样也是未成年人犯罪,但不是勒索钱财,而是报复社会的心理。他是一个中学生,放在自家后院的自行车被偷了,于是感到很愤怒,一股邪恶的念头在他脑海中浮现,他为了报复,便在社区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昭著的“大盗”可是纸包不住火,就在一次,他有准备偷盗时,被便衣警察逮了个正着,送进了警察局。这个事例足以证明,谁如果把法律当作儿戏,谁就必定会得到严惩,人生便留下了污点,就像一张白纸被滴了乌黑的墨水,永远都不会被抹去。

只要懂得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的,并对社会做有益的事情,俗话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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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生关于法律知识的作文:法律在我心中

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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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心中

我是一名小学生,有着对未来无限的憧憬和幻想,和我同龄的小学生一样,他们也希望自己拥有美好的未来。但在这个世界上,梦想的事不一定都能成为现实。由于人们不懂法,被社会上的邪恶势力利用,使他们最终误入歧途,当然,美好的未来也会随之破碎。所以,我们从小就该知道一些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

下面这件事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它使我颇有感触——

一天早上,我来到学校,亲眼目睹了一件令人心惊的事。那是因为两位同学之间有了点小摩擦,从而发生了口角,随之又动起手来。俩人越打越激烈,本以为他们打打架就可以消气的,可谁知另一名同学随手拿起地上的凳子就往那名同学头上砸,原本一声“对不起”就可以解决的小问题,如今却搞的那么严重。不过,令人庆幸的事,那名被砸的同学没出什么大事,只是头上鼓起了一个大包。

事后我想:如果那名同学真有什么闪失的话,那可就不得了啦!肇事同学不仅要付一笔昂贵的医疗费,还要照顾那名同学一生。因为,头可是人身体上最重要的也是最敏感的地方啦!肇事同学只因为一时冲动,而没考虑到这点,如果他当时顾及到了这点,就不会有这类事发生了,所以说,懂得一些法律知识还是必要的。

当然,事情不单单发生在孩子身上,还发生在大人身上。有些坏人做了坏事就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法律会原谅他,但是,法律是公正无私的,它不会给任何人多一点的宽容,也不会给任何人少一点的安慰,法律依然回给予他相应的惩罚。

从上面的文字,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被社会认可的以约束我们的条例。它可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让我们不受倾犯。如果你受到了倾犯,就可以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这

世界不是十全十美的:比如,伪劣产品会倾犯你的消费者权益,敲诈勒索会倾犯你的人身安全等等等,此时,你不须胆怯,你可以大胆地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它一定会给你公正的回答的。不要以为法律只在这些大事上有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也起着相对的作用,像不守交通规则等。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不论在什么方面都有作用,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提倡法律,用我们的双手构筑起一个没有邪恶的温馨世界!大家一起行动吧!

同学们,让我们认识法律,遵守法律,不让邪恶在我们身上有机可趁。这样,我们美好的未来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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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全文共 3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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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纪律一样,时刻在规范着自己的行为。法律是威严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因为法律的存在,社会井然有序;因为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故事,给人启迪给人以反思。

老师给我们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小明的学生,他的家庭很富有。爸爸妈妈每天都要给他20元的零花钱,而他也很大方,经常请一些小哥们们吃东西,时间一长,他的这种行为不知怎么被高年级的大哥哥知道了,就刻意接近他。很快他们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钱一块儿花,有事一起扛,而且还经常在校外打群架。

就这样过了一段是时间后,一天深夜,这位高年级的大哥哥带着小明跑进了中学生不该进的地方——网吧。大哥哥教他玩了一个网络游戏后,小明感到十分好玩,就同哥哥一直玩到天亮。

第二天上课的时侯,小明每一节课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在班主任的反复询问下,小明终于承认自己上网了。上午放学后,老师请来了小明的妈妈。妈妈了解后,想与小明沟通,但小明始终不肯。深夜又一次来临,小明无视于老师与家长的劝说,又与大哥哥走进了网吧世界,一玩又是一个通宵。妈妈发现他一下子把零用钱都花光了,就决定不再给他零用钱。可小明为了玩游戏竟然什么都不顾了,等爸爸妈妈睡熟后,偷偷地拿走妈妈放的钱。但那些钱只能让小明和那位大哥哥玩二个月。

两个月后,小明已身无分文,没有办法,就只好到处去偷。他看见一个阿姨正在服装店里看衣服,但包放在了椅子上,小明就一把抓住跑了出去。这使小明很高兴,因为他有钱了,又可以到网吧去玩了。就这样,小明一边偷一边玩,最终警察找到了小明,可是这时他的爸爸妈妈还蒙在鼓里。小明被关进了少年犯管教所。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小明就是因为不慎交友,而后又沉迷于网络,所以才不好好学习,整夜泡在网吧里。久而久之,逐渐恶化,钱少了就开始偷、抢、拐、骗之类的手段,也就走向了犯罪之路。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现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同学,父母长期出门在外,自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心理变得不够健康不知道尊重爷爷奶奶,不体谅老人生活的艰辛,由于生活艰苦羡慕他人优越的生活条件看到他人有一些好东西,心理就不平衡了。有一个学习优秀的好学生,就是没有养成好习惯,经常偷别人东西,最后发展到违法犯罪。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浙江绍兴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赌博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一天晚上,某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等待他的法律的严惩。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体现人与社会的公平、公正的社会准则。当今是现实的,有些人群在讨论,先辈留下来的传统美德是否过时,这时就必须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遵纪守法”从表面上看是一个词。可我会把它拆成两部分来理解:“遵纪”;“守法”。“遵纪”,很容易就做到,遵守校规、班规都是“遵纪”的表现,当然也是自律的表现。但是,“守法”呢?并不容易。“守法”不仅仅应该不触犯法律,而且还包括懂法和知法。如果有了“校规触犯一次没关系,下次注意”的念头,可要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句子是从小学到大的,现在的放松警惕,就是为以后犯错误埋下种子,慢慢积累,终究会酿成大错。等到酿成大错的时候,就会得到法律的制裁了。何必要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天,还不如把它们现在就“扼杀在摇篮里”。懂法不仅指要知道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我认为在必要的时候,要懂得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总之,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要遵守学校纪律,尊敬老师,关爱身边的同学,同时要依法律己,自己不违法犯罪,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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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做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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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这两个字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和平的保护使了。但是,又会有多少人会尊重并且遵守呢?而我便是一个不遵守法律的小公民

以前,有时候节假日,我出去玩,总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拿简单的红绿灯来说吧,在我眼里,它好像坏了似的。无论是多亮的红灯,就好像没有一样,不管三七二十一,冲——,因此有好几次差点命丧车轮。

可是,有一次,我出去玩,正在像往常一样闯红灯时,突然一辆小汽车飞快地向我驶来,我又往后一退,又一辆小汽车奔了过来,我不知所措,心想:哎呀,完了,我的生命要结束了,我还没长大呢。幸好,一位交警发现了我,立刻把我拉向一边,并严厉地教训了我一顿,告诉我,闯红灯是多么危险的事情,于是,我惭愧地低下了头,当时心里很不是滋味。回家后,我便在网上查阅了许多交通事故的图片,看得我目瞪口呆,心想,还好我今天还没出事,要不然就完了。

如今,我不仅成为了一个遵守交通法的好公民,还懂得了许多法规。同学们,行动起来吧,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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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生如何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全文共 1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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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乘车

1、乘坐车辆的选择。

乘坐车辆首先要选择车况良好,驾驶员技术好的车辆,如公交大巴、中巴车、出租车、学校接送车等,因为这些车辆所属的客运单位都有严格的车辆检查、检验制度,驾驶员都是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并且驾龄都在三年以上,有从业资格证的。千万不可乘坐违规经营的社会黑车,因为这种车的车主、驾驶员往往刚刚拿到驾驶证就急于挣钱,他们一无从业资格证,二无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培训,三连保险费有没有缴都是个问题。更不能乘坐三卡、改装后的三轮车或电瓶车,因为这种车的刹车装置根本达不到安全要求,乘坐他的车等于是坐在炸弹上。其次,对驾驶员也有个选择问题,大家尽可能不要乘坐饮酒驾驶人开的车,更不能乘坐醉酒人开的车。另外,如果你的父母会开车,你应该积极劝导父母,为了家庭安全、幸福,千万不可酒后驾车。

2、乘车途中的安全。

乘坐汽车后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以防车辆与车辆交会时发生危险。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和吐痰,不要在车辆行驶途中与驾驶员闲谈,不要在车上嬉笑打闹。在大人后面乘坐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坐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都要正向骑坐而不要侧坐,不要把脚往轮胎里面伸,以防跌落或轧伤。

●安全骑车

1、骑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下同)不能走机动车道。因为法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你走机动车道违反法律,既然法律没有给你在机动车道内的通行权,你就不要在机动车道行驶,如果你硬要走机动车道,往往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2、骑自行车不要逆向行驶。因为法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你逆向行驶的话,就可能与对面行驶车辆发生碰撞。

3、骑自行车不要直穿十字路口。需要穿过十字路口,应该根据道路标线,按“右侧通行”原则从非机动车道内绕道而行。还有,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包括过人行横道线自行车也应该下车推行。

4、骑自行车不要成群结队、揪肩搭背、嬉笑打闹、双手离把。自行车转弯时,尽可能伸出你的左、右手,示意你要转弯的方向。因为现在道路上的机动车实在太多,加上部分驾驶员的超速行驶,我们已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特别是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在道路两侧通行,更要注意骑车安全。在现在的道路上,要保证骑车安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请千万不可再做出成群结队、揪肩搭背、嬉笑打闹、双手离把的危险动作来,否则就有可能为自己的卤莽行为承担后果。

5、经常对自己所骑车辆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况良好。上学、放学骑车时注意检查车辆,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车铃是否完好,该修的修,该换的换,不要让不安全隐患留给自己。

●安全走路

1、分道行走,自觉靠右。所谓右侧通行,是指在道路上行进方向的右侧通行。在城区或其他有人行横道线的地方,横过道路一定要走在人行横道线内,因为这是法律赋予行人绝对通行权的地方,一定要充分利用,并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通行。如有车辆要强行闯向人行横道线时,你可伸出左、右手示意它减速慢行,千万不可犹豫不决。

2、不盲目横穿。横过公路其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许多汽车与行人发生的碰撞事故,极大多数是在行人横穿公路时发生的。我们知道,汽车不是说停就停得下来的,所以我们可要特别小心。我们可以学习借鉴香港人的走法,采取“先望左、后望右”的办法,即:到达公路边先看看左面有没有来车,要是没有的话你先过前半条;再看看右面有没有来车,要是没有的话你就赶快过后半条,这与我们平常所说的“一慢二看三通过”都是同样道理,总之要看清路况。

3、不要边走边看书,不在马路上相互追逐,不在马路上玩耍和长时间停留。公路是非常危险的地方,稍不注意就会遗憾终身。人常说:“惹不起我就躲”,机动车是高速危险工具,它可以给人们造福,也可以给人们带来灾难,这就需要我们取其利,避其害。只要我们用心掌握车辆运动规律,学会避让方法,就会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地行走在宽阔的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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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律伴我成长优秀征文1500字

全文共 1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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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8世纪,在古巴比伦王国,世界第一部成文法——《汉穆拉比法典》的诞生,在人类历史的土壤里播洒下了一颗法律的种子。以下是小编今天整理的法制在我心中话题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党和国家长期以来总是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作为大事来抓,经常强调、常抓不懈。维护社会的稳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良好的社会秩序要靠全体人民通过遵纪守法的行为去建立和维护。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可见,树立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当前我们整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法在我心中,简单而言就是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最终达到“依法”。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制度建设已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众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

在我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是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前进的航标。在浩瀚的人生海洋中,如果我们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的导航灯,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公元前18世纪,在古巴比伦王国,世界第一部成文法——《汉穆拉比法典》的诞生,在人类历史的土壤里播洒下了一颗法律的种子,经过几千年日月精华的滋养和云电光风的考验,现在已经长成为一株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时迭岁替,法律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法无处不在,它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是一架社会的均衡天平,有了法律的制约,国家才有民主和自由,社会才会秩序井然、繁荣安定,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治国无法则乱”,早在几千年以前,柏拉图就说过一句名言:“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野蛮的兽类一样”,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中。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岁月无痕,而烙在心中的法的印记却是永恒的,心中的法法力无边,当邪恶、贪婪试图靠近我们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左手的盾,保护着我们的灵魂免受侵蚀;当犯罪分子危害社会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右手的矛,去惩治和打击罪恶。“法”应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目无法纪必将导致行为的偏差。有些人之所以蜕化变质,是因为他们心中无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将法玩弄于股掌之间,所以才会堕落到无底的深渊。

法在我心中,法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的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让我们在物质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法与我们同行!让法律的痕迹在我们的心中成为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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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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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像是大自然的守护神,让森林中的雀儿、小鹿、小熊等动物有一个安全、温馨的避所;让海洋里的鱼儿、乌龟、鲸鱼等海洋生物有一滴纯净、清澈的海水;让陆地上的青草、鲜花、绿树有一口新鲜清新的空气……所以,法律无时无刻都在我们的身边,悄悄地保护着我们。

然而,犯罪却想一双罪恶的魔爪,面目狰狞,不断地诱惑着意志脆弱的人掉入万丈深渊。它犹如一支尖锐锋利的矛,无情地刺向善良的心中,幸亏有法律这一张无坚不摧的盾在默默地保护着我们。

犯罪催使着无知的人类使徒肆意地破坏着大森林、大草原,毁坏了动物们的住所,使它们流离失所,失去了家园的庇护。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保护着大自然中的小动物们的生活环境,使它们有一个温馨的小窝快快乐乐地生活。

但是,犯罪并没有那么简单,它还破坏了海洋资源、水资源等宝贵的资源。犯罪催促着那些无良的商家和工厂不断地向河流湖泊中排放污水,使原本透明、清澈的水流变得浑浊不堪,使原本再水中快活自在的鱼儿等水生动物悄然离去,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这么恶劣的行为是不是没得到制止,任凭它四处污染呢?并不是那样的。国家很在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为海洋生物提供了保障,为它们提供了一个广阔而洁净的海洋,一条条汹涌澎湃的江河,并且按照不同的纬度位置,我国实施从6月1日起大约为期两个月的休渔制度,保障了海洋生物的繁殖,不易灭绝。

空气中弥漫着烟尘、有害气体等对动植物都具有非常坏的影响的物质,这也是犯罪的“杰作”,一种看似小事,实则大事的环境污染。汽车尾气、工厂废弃、燃烧秸秆放出的黑烟等都强行侵入空气中,使空气变得刺鼻难闻,导致了植物翠绿的叶子变得枯黄,熏得花儿都谢了。动物们也同样遭受灾难,有毒的空气导致了许多呼吸道疾病,甚至对天气造成了酸雨、臭氧层空洞等一系列问题。或许没有人能使空气变回清新了……不!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禁止工厂随意排放废气,限制购车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大气污染的程度和速度,为大自然的每一个生命提供了一份保障。

大自然遭受灾难,人类必定难逃一劫。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根据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拿起法律的武器与犯罪斗争到底,绝不退缩,学会保卫自己的家园。

我坚信——法律伴我成长,环境以我们而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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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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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像是大自然的守护神,让森林中的雀儿、小鹿、小熊等动物有一个安全、温馨的避所;让海洋里的鱼儿、乌龟、鲸鱼等海洋生物有一滴纯净、清澈的海水;让陆地上的青草、鲜花、绿树有一口新鲜清新的空气……所以,法律无时无刻都在我们的身边,悄悄地保护着我们。

然而,犯罪却想一双罪恶的魔爪,面目狰狞,不断地诱惑着意志脆弱的人掉入万丈深渊。它犹如一支尖锐锋利的矛,无情地刺向善良的心中,幸亏有法律这一张无坚不摧的盾在默默地保护着我们。

犯罪催使着无知的人类使徒肆意地破坏着大森林、大草原,毁坏了动物们的住所,使它们流离失所,失去了家园的庇护。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保护着大自然中的小动物们的生活环境,使它们有一个温馨的小窝快快乐乐地生活。

但是,犯罪并没有那么简单,它还破坏了海洋资源、水资源等宝贵的资源。犯罪催促着那些无良的商家和工厂不断地向河流湖泊中排放污水,使原本透明、清澈的水流变得浑浊不堪,使原本再水中快活自在的鱼儿等水生动物悄然离去,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这么恶劣的行为是不是没得到制止,任凭它四处污染呢?并不是那样的。国家很在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为海洋生物提供了保障,为它们提供了一个广阔而洁净的海洋,一条条汹涌澎湃的江河,并且按照不同的纬度位置,我国实施从6月1日起大约为期两个月的休渔制度,保障了海洋生物的繁殖,不易灭绝。

空气中弥漫着烟尘、有害气体等对动植物都具有非常坏的影响的物质,这也是犯罪的“杰作”,一种看似小事,实则大事的环境污染。汽车尾气、工厂废弃、燃烧秸秆放出的黑烟等都强行侵入空气中,使空气变得刺鼻难闻,导致了植物翠绿的叶子变得枯黄,熏得花儿都谢了。动物们也同样遭受灾难,有毒的空气导致了许多呼吸道疾病,甚至对天气造成了酸雨、臭氧层空洞等一系列问题。或许没有人能使空气变回清新了……不!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禁止工厂随意排放废气,限制购车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大气污染的程度和速度,为大自然的每一个生命提供了一份保障。

大自然遭受灾难,人类必定难逃一劫。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根据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拿起法律的武器与犯罪斗争到底,绝不退缩,学会保卫自己的家园。

我坚信——法律伴我成长,环境以我们而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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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1500字

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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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以下是小编今天整理的法制在我心中话题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那是我刚记事的时候,有一次,我牵着妈妈的手,在一个交通法普法教育栏目前,目睹了一帧令人惨不忍睹的画面,至今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有行人,也有机动车;有两鬓斑白的老人,也有活泼烂漫的孩子;有在喧闹的街市,也有在道路崎岖、人迹罕至的高速公路——那一幕幕车毁人亡、血肉模糊的场面,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曾使我年幼的心灵发出阵阵悸颤。妈妈面对展板,神色凝重地告诉我,缘于交通法规的淡漠,我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的伤亡,已成为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巨大杀手。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就可能毁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违法者以血的教训,甚至生命的代价,毁了自己,又害了别人,还给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深远危害。妈妈沉重的话语,就像一粒幼小的种子,深深植根于我的心中,随着时间的脚步,一直回响在我的脑海里,渐渐地生根、发芽。

此后,从我背上书包走向幼儿园的那刻起,在人潮拥挤的马路,在霓虹闪烁的十字路口,我记住并懂得了“红灯停、绿灯行”的含义,理解了“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警示。每当看到那些腿脚不便、步履蹒跚的爷爷奶奶,我总会自觉地担当起义务交通员的职责,去帮助他们安全地通过“斑马线”,用善意阻止那些违法者的行为,用行动竖起一道安全的屏障。尤其是遇到那些盲人,我的目光更是多了几分关爱。我会把自己当作他们的“拐杖”,主动引导他们避开障碍、走上安全的盲道。曾经在周末,在假日,在“牡丹文化节”期间,我也曾荣幸地和警察叔叔一道,自豪地站在交通要道,身披绶带,手执小红旗,疏导交通,宣传洛阳,为文明城市、文明洛阳走向世界贡献一份志愿者的力量。在洛阳的发展中,在千年古都的美丽蝉变中,我奉献、我快乐;我参与,我成长。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社会发展到今天,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离开法律而存在。法律和每个人朝夕相伴、息息相关。事实证明,社会越发达,对于法律的依存度越高,人们的法律素质、法制意识就越高越强。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法制进程的重要时期,作为一个中学生,从小就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成为法律的践行者、维护者,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近年来,全球环境进一步恶化,地质灾害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威胁。地震、森林火灾、泥石流、网络犯罪时常发生,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保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国家就会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茫然失措,人们就会在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时束手无策。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法律中生活,我们在法律下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快乐地学习,幸福地生活。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在祖国温暖的怀抱里,坚守法律赋予的阳光。《中学生守则》,让我们明白了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高尚的品德,刻苦学习、快乐生活,远离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地震、消防知识的学习,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使我学会了在灾难降临之际,如何自救、如何逃离危险,将生命之舟驶向平安的港湾。学习《森林保护法》,我懂得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不再为昔日森林的消失、水土的流失、沙尘暴的袭击痛心疾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我从中学会了感恩、懂得了敬老爱幼、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懂得了怎样传递文明、怎样做人……

法律是正义之火、文明之花,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能进步发展;有了法律,公民的素质才能不断提高;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我真诚地期盼,从现在起,让法律永驻每个人的心中,让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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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法律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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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2.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3.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4.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5.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6.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7.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8.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9.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0.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11.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12.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13.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布鲁纳

14.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15.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

16、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17、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18、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哥尔德斯密斯

19、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20、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21、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22、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23、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24、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2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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