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法律在我心中作文(实用20篇)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是舅舅一直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说三国时的刘备用这句话告诫儿子,不要认为是一件很小的坏事就肆意妄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律在我心中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浏览

6551

作文

320

法律征文600字

全文共 734 字

+ 加入清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简简单单的谚语告诉了大家规矩的重要性。自古以来,规矩就无时无刻不在人们身边。随着时间的推移,规矩也在不断变化。到了今天,规矩仍以成千上万种形式出现,但是最大的规矩应该算是法律

自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推广法家韩非子的思想时,法律渐渐了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它让秦国兴盛起来,一统天下。经过改朝换代,法律也是在发生着脱胎换骨的变化。现在,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

法律,简单地说,就是立法机关制订的用以规范人民行为的一种载体。像“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法;九年义务教育属于义务教育法;惩罚恶人靠刑法等等都是法律的例子。

法律约束着每一个人,法律让社会更加安定、更加和谐,让生活更加美好。但还是有不少人以各种理由,触犯法律,甚至还企图通过法律的漏洞占便宜。对于这样的人,法律会给予相应的惩罚。

最小的小到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言一行。最常见的要属于闯红灯了。随时随地都能见到闯红灯的人。“红灯停,绿灯行。”是三岁小孩都清楚的规矩,然而能有几个人遵守呢?法律是严格的,记得前不久北京罚了两万闯红灯的行人,每人10元。曾记得去惠州时每一处斑马线都有“行人闯红灯罚十元”的标志。想起平时自己为了节省一点时间,闯了不知多少次红灯,真是倍感羞愧啊!

如今人们生活提高了,但依然存在小偷小摸的、敲诈勒索等非法行为。无论他们的手段多么高明,都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

每个时代都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人,他们的下场只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有多大的权利,不管有多大的胆量,终究要被绳之以法。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个正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排除非法行为出现的可能,共同创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大家庭。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法律引了我成长

全文共 484 字

+ 加入清单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是小学生,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法治社会的小学生,我们应该重视法律,并将法律时时刻刻牢记在心。我们要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负着现代化国家的神圣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说:“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展开。”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法律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462 字

+ 加入清单

我的爸爸妈妈都是法律工作者,从我小时候起,爸妈就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中,适时对我进行法制教育。我可能受爸妈的影响,对法律特别感兴趣,我非常喜欢听妈妈讲一些案例和罪名,虽然有的听不太懂,但我还是听地津津有味!

记得有一次,老师中午让我看着同学们睡觉。我没收了一些不遵守纪律同学的“公仔”、晶码卡及神奇宝贝卡等玩具,我特别想自己留着玩。但我想起了妈妈说的话:“不是自己的东西一定要交给老师,不要自己留着,如果长大以后,把公私财物据为己有,那可就是犯罪了。”想到这里,我赶紧把没收的玩具交给了老师。我要从小就做一个守法的好孩子。

妈妈开车的速度比较慢,但我喜欢坐快车。我总是不停地喊着:“加速!超车!跑到一百公里的速度,冲啊!”妈妈这时候总是告诉我:“开车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能超速;酒后不能开车;走路要靠右边,过马路要走白色的斑马线,不要闯红灯……”使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从小就深入我心。

做为少年儿童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守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制在我们心中!”

展开阅读全文

篇3: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全文共 518 字

+ 加入清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全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

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身边的法律故事800字

全文共 1115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没有任何的偏向,没有任何的弄虚作假。如果你的身边或自己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不合理的事情,法律一定会为你伸张正义的。可是,把自己的亲骨肉告上法院,心里又将是何等滋味呢?

张老汉是一位村里人,他在年轻时并没有娶妻,所以膝下无子,便去领养了一个男孩来延续香火。自从张老汉有了这个宝贝儿子后,对他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完完全全当做了自己的亲骨肉。为了儿子,张老汉跑东跑西,忙里忙外的去挣钱。只要能赚来钱的活,不管再苦再累,张老汉也心甘情愿。张老汉这样做为了什么呢?当然是为了他的儿子能有一个好的未来,等他老了之后,能为他养老。

张老汉的儿子小的时候,便经常欺负别的小朋友,可张老汉并不理睬,无论他的儿子是对是错,他都点头称扬,他的儿子提出的要求,张老汉也一一答应。

儿子长大成人了,张老汉为儿子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又借债为他娶了一个花容月貌的媳妇。当张老汉把儿子的一切安顿好,儿子的生活蒸蒸日上时,儿子却对张老汉翻了脸,把他赶出了家门,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他,自己和他没有用任何的血缘关系。这几句话,让张老汉心如刀绞,差点气昏过去。

张老汉愤愤不平的回到村子,四处诉苦,三番五次的向儿子讨要赡养费,可都被儿子拒之门外。一些好心人劝他,把儿子告上法院。

张老汉一狠心,把养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照《婚姻法》第二十条明确的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张老汉的养子对张老汉完全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法庭判定:张老汉的养子每年必须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1600元。

看完这个法律小故事,大家心中有何感受呢?法律是没有感情色彩的,以最直白的方式解决最复杂的问题,这便是我理解的“法律”。本是自己的亲生儿女,但却不报自己的养育之恩,反而对自己不尊不敬,将自己拒之门外。这种情况,相信哪位家长遇到了,都会为之气愤。而只凭自己的力量,无法让儿女回头时,我们便可以使用捍卫我们的武器——法律。虽然法庭判定的结果也许会让家庭的关系更加僵持,但是,总也算是一个答复,不再用一趟趟的向儿女讨要着赡养费,儿女便会主动给我。相信想到这一点,老人们的心中会得到一点安慰。

但是,家人之间,兄弟之间,姐妹之间,和和气气的当然最好,相互毫不隐瞒,有什么说什么,共同承担起为老人养老送终的责任。可一旦家庭中的关系弄僵,想挽回变难了。尤其是发生了什么特别令人感到气愤的事情,亲骨肉之间也会翻脸。比如这个法律小故事中的情况,我们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之下,千万不要自己担着,使用最直接的方法——法律,让法官为你做主。

通过这个小故事,大家明白了吗?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方式,在自己对一些不合理的事情感到无可奈何时,便可以使用这个武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48 字

+ 加入清单

如果我们的生活中没有法律,社会就会混乱不堪。彼此冲突。

我们经常在生活中听到法律这个字眼,也经常在课堂中听到。那么法律到底有什么作用呢?让我们一起看看下面这篇小故事吧!

我去云南旅行的第二天,一大早就被太阳公公叫醒了,下楼时,我听到院外时不时传来嘈杂声,于是我走出去看了一下。才理解到原来情况是这样的:

我们住的客栈的主人是一个老爷爷,他每天都出去晨练骑自行车,而村里又有其他人逗猫遛狗,一不小心就碰倒的一个年轻人的小猫。老爷爷满脸抱歉可年轻人就是不肯让步,非要老爷爷陪治疗费。

在我了解情况后,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爷爷和年轻人被围在人海中,人声嘈杂,一点说“当然是要逼她赔钱啦,毕竟撞到了小猫啊,看那小猫多可怜!”另一些又说“年轻人就不应该这样,又没有伤到,就应该让一下嘛,真是的,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到最后七点多的时候,老爷爷的儿子出来替老爷爷解围。老爷爷的儿子问清楚碰猫的时间就开始说:“这位小伙子,第一,你的逗猫的时间不对,云南的法律不是有规定的吗?规定时间是早上七点后和晚上七点半前。第二,法律上本身就规定逗溜宠物要系牵绳的。”年轻人听了老爷爷儿子的解释后,意识到是自己做得不对,道歉了几句就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要多多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因为这样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1083 字

+ 加入清单

如花一样的少年成了“抢劫犯、强奸犯、杀人犯”。莫让悔恨伴青春,法制教育专题片中的。

这一个标题说的多么透啊。但是世上有后悔药吗?没有!所以才会说:“一失足成千古恨。”

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都是教育我们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不要认为那些事没什么,须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以学生的学习为例。可能刚开始时有一次不交作业,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这个时候如果仍然不把老师的要求当回事,自己也没有警觉起来,只是认为不交作业挺轻松的,那么就会渐渐地不写作业,进而成绩逐步下降,最后什么也不会。再想学习想把成绩提高那可真是难上加难了。此时就产生了一个质变的过程。即:本来你可能是一个中等程度的学生,慢慢就变成了一个“学差生”,最终成了老师们所说的那种“破罐子”,只好破摔下去了。

怎么样才能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呢?我想一个词语就可以说明了,那就是“防微杜渐”。对于第一次发生的事情,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要想让这些事不出现第二次,那么昨天晚上我们全校都观看了一次法制教育专题片,我想每个人从中都会有所触动,有所惊醒。就一定不要有第一次。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第一次不交作业?不要给自己找什么借口,一定要强迫自己,牢记这次不交作业的可怕,今后绝对不可以发生再一次的情况。

许多老师(包括我在内)对于学生犯的第一次错误都很紧张,正是这个原因。因为如果第一次犯错时轻轻放过,那么就可能会有第二次第N次,以至最终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防微杜渐”是我们需时时提醒自己的重要环节。

那么如何做到“防微杜渐”呢?我想孔子说的一句话就可以的了:“吾日三省吾身。”每天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做一个检讨式的反观自省,看看这一天有哪些事做的不太合适,今后要多加注意,倘能经常这样作,那么虽不敢说离圣人不远,但至少你会成为一个正直、善良、品德高尚、得到大家认同与尊敬的人。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年啊,这是多么可怕的数字啊!同时学生中发生的一些不良好的现象,也不能有令人担心,使一大半的学生,要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比如:打架、偷东西,甚至抢劫,更可怕的还有杀人,有时候只是一念之差。就毁了自己的一生,毁了父母、老师对我们的希望!

当我看过了法制教育专题片之后,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走在回家的路上,天气十分睛朗,而我的心情却恰恰相反,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心里酸酸的,那法制教育专题片的一幕幕可怕的片段,不断的在我脑海中反反复复……

展开阅读全文

篇7:让法律伴我们成长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9 字

+ 加入清单

小时侯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守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因为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既是每个人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也是用来制裁恶人的利剑。在瞬息万变的世界上,坏人坏事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如: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受到敲诈勒索;意外受伤……此时,你可以借助法律来制裁那些恶人,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要千万记住,不要保持沉默,沉默不是办法,它只会让恶人变得更加猖獗。我们一定要相信法律,因为法律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它伴随着我们成长,是我们最好的依靠。

社会上有些人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偷窃的路,他们不但违反了法律,损坏了别人的利益,而且自己还损毁了自己的形象,家人们知道他们偷窃后,经常提心吊胆的,走路不敢抬头,他们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越偷越多,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人的行为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地知道我们要遵守法纪。

我们小学生遵法守法要从小事做起。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家庭就会更加美满。法律保障我们生活在健康有序的社会中,使我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展开阅读全文

篇8:高三作文法律700字

全文共 729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品行,有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期望让未成年人知法,守法,严于律己。

我们身边有很多事例很说明问题,有几个中学生成天泡在网吧玩游戏,当花光身上的钱后,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了法律的严惩。我们不仅要知法、守法,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注意培养自己对真与假、是与非、美与丑的分析和辨别能力;其次,我们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最后要自尊自爱,严于律己,不乱交朋友,自觉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道德与法制》课本告诉我们,不仅要知法、守法,还要注重道德修养。修养,是智力最高的证明。的确,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那么这个人才会让别人看得起,让人不禁油然而生一种敬意与崇拜。

我们怎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呢?我认为,我们要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果我们能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那么的道德水平也会随之升华。人要一步一个脚印,要善于由小及大,从小处着手,绝不要以微小而不足道,细小而不足为。有了以上的帮助,我们才能拥有一个更好的自己,更好的未来。

我们要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遵守校纪校规,加强道德修养,与德法同行,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法律护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5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它时时都保护着我们的利益与安全,它起着防止邪恶侵蚀我们青少年花样年华的重大作用。

法律不但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而且即使对罪犯的惩罚,也是一种警摄和教育的作用。法律就像一个程序,只要人们按照这一程序运行,生活就会更加安定和谐,社会经济也才会更加有序发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对不遵守规矩的人,法律也会有网开的一面。比如,对于犯罪后主动自首或检举其他犯罪现象的,尽量使自己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那么,法律在某种程度上也会给予一定的减轻或从軽处罚。这样,才更能体现法律“教育为先,惩罚在后”的理念,也才会让犯错误和违法犯罪的人有悔过自新的机会,使一部分违法犯罪的人能向好的方面发展,为社会造福。

当然,法律对那些严重危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和破坏经济发展的人的打击又绝不留情。这样一方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又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保证。比如,像杀人、抢劫等对社会造成及其恶劣影响的犯罪行为,法律都施以重刑,甚至是死刑,给罪犯以严罚,同时给众人以警世!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我们要从小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让法律永存我们心中,让我们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天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有关法律的名言名句

全文共 1780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小编收集了有关法律的名言名句,欢迎阅读。

1、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2、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4、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8、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9、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10、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11、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12、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13、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1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15、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6、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17、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18、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19、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20、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21、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22、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23、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24、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2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 达雷尔

26、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2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28、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29、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30、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31、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洛克(英)《政府论》

32、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33、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美国总统 杰斐逊

34、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35、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36、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37、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申斯通

38、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39、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40、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赫拉克利特

41、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42、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43、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44、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45、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46、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47、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48、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49、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 伏尔泰

50、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遵守法律法规

全文共 968 字

+ 加入清单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当今社会知法、懂法、守法,不仅是对青少年的要求,也是保护我们自己平安幸福最有力的武器。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要从遵守纪律规范开始: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学校秩序,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文明准则……从小做起,从我做起,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文明强大,我们的生活才会幸福平安。相反,不懂法律的王俊,却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从一个好学生沦落成抢劫犯,将正处花季年华的自己送进了监狱。

一年前,中考后与重点中学失之交臂的王俊来到一所普通中学就读。在上半学期里,埋头苦学的王俊在班里始终保持着第一名的好成绩。一味的省吃俭用使他自己觉得很没面子,他想拥有一大笔钱,让所有的人都羡慕他。

有一天,他看见有一个小伙子抢劫了一户人家,得到了一大笔钱。这让他顿时起了心。这么容易就得到了一大笔钱,太棒了!这样我以后就不愁吃,不愁穿了。于是他便洗劫了一户人家,居然得到了2000多元钱,这让他高兴不已。于是他天天花天酒地,还经常旷课、赌博。如果遇到不会做的作业,就用钱来“打发”同学,帮他做。他的学业也一落千丈。

一次,在中考时,他抄袭别人的试卷,被考官当场抓住,取消了考试资格。于是,他也退了学,因为他觉得学不学都无所谓了。没钱时,只要洗劫几户人家就行了。于是,他便远离了家人,开始了这种躲躲藏藏的生活。王俊十分机灵,每次抢劫以后,便换一块地方,让警方对他无从下手。他还当了黑帮老大,天天带着他的兄弟们晚间洗劫居民,这让居民对他们惶恐不已。

这天,他带着自己的兄弟们袭击一座工厂,当他们把厂地洗劫一空时,却不知道警察已经包围了他们,于是他们便进了监狱——几十个正处花季年华的青少年,将在没有自由的高墙内度过5年,而这5年本应该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教训是惨痛的,而王俊由一个好学生变成一个抢劫犯的经历更值得让人深思:如果他没有那种丑恶的思想,那么他后来的人生将会被改写。一年后的今天,他应该坐在大学课堂里,和所有的同龄人一样,尽享青春的快乐与希望。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严于律己,学会从日常小事中明辨是非,区别善恶,分清美丑,懂得何以为荣,何以为耻,该学什么,不该学什么,养成荣进辱退的习惯,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心中筑起坚不可摧的道德“长城”,做一个高尚的、正直的、诚信的人,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道德与法治秉持心中的利剑—法律

全文共 646 字

+ 加入清单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暖在心头,当黄昏的末一丝晚霞向我招手,日子便又匆匆而去,我想问在座的同学;今天你快乐吗?你收获了吗?有新的烦恼吗?有前进的目标吗?你身边的伙伴好吗?今天,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因为杨亮的故事让我震惊,让我心痛。

15岁的杨亮是某中学的初二学生,由于交友不慎,结交了社会上的青年、朋友。一次,杨亮发现朋友与另外一个年轻人躲在歌厅包厢里吸食xx。杨亮感到十分好奇,问朋友感觉怎么样,朋友说比做神仙还快活,舒服极了。尽管朋友极力引诱,但杨亮仍表示犹豫。于是,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朋友将xx放在香烟的内给杨亮烟,并表明里面没有xx,杨亮吸食后,无法自拔,用完了自己所有的钱以后,杨亮开始拦路抢劫,渐渐地,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

因为他缺乏法律意识而自酿苦果。是啊,我们每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都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对,及时改正,我们仍是好孩子,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前程甚至生命。所以: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法也会是一步相隔。当别人引诱你的时候,一个不理智的选择可能让你犯罪。

我们是花季少年,都是祖国的花朵、肩负着创造新未来的重任,受到培养呵护是我们的权利,相同的,更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好好学习,好好成长,培养成为一个品学力行,懂法,守法的好孩子!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律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描绘美好的明天!

[道德与法律话题作文8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1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就像一块盾牌,只要我们遵守法律,这块盾牌就能保护我们。我们作为一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食品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关乎到我们的身体健康!但市场上,却有一些黑心老板为了利润,拿别人的身体健康来开玩笑。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商场玩,口渴的我们走到一家雪糕店买雪糕,我拿起一根冰棍,付了钱,正准备撕开包装袋的时候,瞄了一眼生产日期,发现冰棍已经过期了。我让老板换一根,但老板说:“货已出门,恕不退换!”“你这是无赖!”我坚决地说,“你卖过期食品,是犯法的!”老板却不理会我们,还扬言要赶我们出门。

这时,我灵机一动,跟妈妈说,“妈妈,这冰棍过期了,可老板不肯换,这不是违反食品安全法吗?我们给工商部门打电话,举报他!”那老板一听,立刻怕了,答应了退换商品。我还跟他说,要把那些过期的食品都撤掉。老板嘀咕着:“想不到你这个小屁孩还懂法呢!”

有了这一次经历,我更深刻地体会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如果我们不懂法,很容易就被不良商家坑了。

社会上还有许多人不懂法,我懂得的也不够多,希望学校和社会开展更多普法学习活动,这样我就可以更好地学法了。我的理想就是长大后成为一名检察官,我要运用法律,帮助更多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法律在我身边

全文共 462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的生活中不可缺少一部份,它能够帮助好人夺回正义,也能够帮助坏人改邪归正。走向光明,但是会有不少人觉得杀人,抢劫才是触犯法律,其实成活中有些小事也能让我们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现在不及时改正,否则是后悔莫及。

下面,我给大家讲的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

记得我还在上二年级的时候在班里发生的事,课间十分钟,我急着办自己的事,可这紧紧地十分钟,妈妈给我买的两支自动铅笔不见了,同桌告诉我让二五班的同学拿走了,是哪个人拿走了。今天,我就不提他的名字了,我以为回到家妈妈会吵我,可是,妈妈并没有,妈妈说:“可能这个同学特别喜欢,只要他喜欢那就让他拿去用好了,明天,妈妈再给你买。但是,你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如果借同学的东西,是要还的,在同学不知道的情况下拿别人的东西,那就叫不文明行为也就是“偷”我心想:“妈妈真小气”竟然做吃亏的事。

现在,让我明白了,如果拿别人的东西,也就触犯了法律,我们通过法律可以维权。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小事做起,作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第七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1637 字

+ 加入清单

第三十八条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邮政企业以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处罚:

(一)设立分支机构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二)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设立快递末端网点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未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四十一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统一的商标、商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核对快递运单信息,或者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实仍予收寄,情节严重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快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处罚。

用户在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有前两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

(二)未定期销毁快件运单;

(三)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

(四)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有关法律讲堂观后感

全文共 1010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讲堂观后感

这天,在电视节目《法律讲堂》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口却还在娘家,按政策规定未婚成年子女能够得到相应的动迁住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正因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向很好,坚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顺利的办理了假离婚,为了能得到娘家的那份由动迁办发给的补贴,他们在办理假离婚的时候,将此刻两人的住房分到男方的名下。离婚后,两人还居住在一齐,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此时,李女士想,

目的到达了,能够办理复婚手续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样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样说变心就变心了呢?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但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凑巧。就在他们办理了假离婚的时候,王先生怎样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从到他们公司后,就十分仰慕王先生的才华和潜质,私下里喜爱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样听说的王先生办理了假离婚。心想机会来了,就对王先生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无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经不住糖果女孩的威逼。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这可苦坏了李女士,她一气之下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调查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违法。直到这个时候,李女士欲哭无泪,追悔莫急。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了丈夫和房子。还不止这些!

从这件事中我们还应当吸取这样的教训:

一。当你准备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的时候,要把问题的结果想清楚,不好只想好的一面,还要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脚踏实地,不好弄虚作假,无视法律,我们要尊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果当初李女士不贪图小利,林小姐也就没有可乘之机,王先生还是她的好丈夫,这个家庭还会充满温馨幸福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法律知识

全文共 768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和爸爸看了《法制在线》这个节目,这一期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女孩,父母离异后,与父亲和继母生活在一起,继母一直虐待她,最后将女孩的胳膊打残了,真是一个不幸又可怜的女孩啊!继母因此而被判刑。看完节目后,我和爸爸展开了讨论:

“爸爸,她打自己的孩子也是犯法吗?”

“是的,孩子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那她妈妈为什么还要犯法呢?”

“因为她是没有学习法律,不懂法,以为打自己的孩子是自己家的事,不知道自己一直在做违法的事。”

“看来不学法是不行的。”

“是啊,不学法就很容易触犯法律,你想不想学啊?”

“想啊,就怕看不懂。”

“那没关系,看不懂可以问我啊。”

说着,爸爸起身到书房拿来了厚厚的一本书,我一看是《法律基础知识》,爸爸翻开书,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哟,还有为我们立的法律啊。”

“当然有了,《未成年保护法》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

“那我得好好看看。”

我认认真真的看了起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我慢慢的翻了翻,还真不少,什么违法了、犯罪了,什么刑事了、民事了,专业名词还真不少;还有许许多多的法律条文,象《教育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劳动法》……。

“为什么我们制定这么多法律啊?”

“因为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是根本啊。”

“我还是不明白。”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人都要遵守‘规矩’,这个社会才秩序井然。”

“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是吗?”

“是的,法律还赋予了我们许多的权力和义务呢。”

“那这本书就借给我了,我要好好的学,争取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孩子。”

爸爸笑了,我把书拿回我的房间,慢慢读了起来......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学法,懂法,守法,就不会发生那个女孩的惨剧了,就没有了违法和犯罪,那我们的生活会变得多么美好啊!但愿我的这个愿望会很快实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第六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1484 字

+ 加入清单

第四十条申报义务人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非深户籍人员提供的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申报义务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非深户籍人员提供的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二百元处以罚款。

第四十一条非深户籍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条规定,拒绝向申报义务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提供居住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房屋承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向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提供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未提供或者虚假提供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第四十二条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拒不配合公安机关以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出租屋管理机构抽查或者采集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现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员及其同住人利用居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罚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情形的,并处五日以下拘留。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以外的申报义务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现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员及其同住人利用居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利用居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除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罚外,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发出限制使用令,限制该居所出租、经营等使用功能,或者依法查封、责令停止使用。

第四十四条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员居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租住人数每人一千元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居住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三千元罚款,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一千元罚款,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收缴并销毁。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办理的其他证件,由发证机关宣告作废或者收回注销;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取得的行政许可,由行政许可机关依法撤销;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申请享受的相应权益,有关部门应当停止提供,并追回已发放的财物。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非法扣押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退还,按照扣押居住证数量每证五百元处以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泄露、买卖、违法使用非深户籍人员信息的,由公安机关按照被泄露、买卖、违法使用信息人数每人一千元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单位或者人员的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供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查询。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侵害非深户籍人员合法权益或者为非深户籍人员谋求不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涉及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服务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法律从业者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902 字

+ 加入清单

1)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2) 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

3)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4) 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

5)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6)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7)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8)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9)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

10) 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

11) 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

12)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13) 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

14) 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15) 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

16)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17) 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18)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

19)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公众知晓,在于实施。

20)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21) 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

22)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23) 您抛弃了法律,生活就会抛弃您。

24)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25)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26)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

27) 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28) 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

29) 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30)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法律从业者名言警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全文共 792 字

+ 加入清单

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