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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汇编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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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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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车夫祥子的悲惨故事。

青年农民祥子由乡下来到城市,他对美好生活充满了憧憬,也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买上自己的洋车。终于,在祥子诚实努力的劳动中,祥子攒钱买到了他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是那么重要——在他眼中,车能“产生烙饼与一切吃食”。可是命运捉弄人,他的车被乱兵抢走;当他再次攒足了钱后,又被孙侦探敲诈一空;后来他又被迫与虎妞结婚,因虎妞难产而卖掉了第三辆车。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使了他心中最后一丝希望也消失了。从此,祥子便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落为自甘坠落。正如本书所写,昔日“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的祥子,成了“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这真是一个浸透了血泪的悲剧。

我不由地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祥子一开始是那样老实善良,正直勤劳,可是在生活一连串的打击下,他变了,变得不求上进,对这个世界也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他变得奸诈,甚至可以说是无耻。为了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

读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祥子生活的社会是黑暗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环境下,祥子一类的下层市民被压迫,祥子在接受了几番打击后终于明白:即使肯吃苦受累,即使心地善良,也不能实现自己的美好理想,过上美好幸福的日子。祥子变得堕落,除了他本身的目光短浅、狭隘自私,更多的则是因为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现在的生活条件优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一开始奋发向上要强的精神,而不能学习他后来的堕落。

明天会怎样?我不得而知。而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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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学会了种花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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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春暖开的时候,我在奶奶家的豹皮花上剪了几支,种在我家的花盆里。

过了几周,我发现花有一点蔫巴了。我连忙去奶奶家问奶奶:“奶奶,我养的豹皮花怎么有点蔫巴呢?”奶奶问我:“你几天浇一次水?每次浇多少?”我答道:“一天浇一次,浇的水从盆底溢出来。”奶奶吃惊地说道;"我的乖孙呀,不能浇这么勤,这么多,再浇下去,就浇死了。以后要七八天浇一次!”我焦急地跑回家,对着花,左看看,又看看。嘴里念叨着:“我亲爱的小花,你可千万别死,千万别死,你是我养的第一盆花,我可不想刚刚开始就以失败告终!”我觉得这棵花是有灵性的,好像能听懂我的话。在接下来的几周里,我按奶奶的吩咐去关照它。它的病情慢慢好转,渐渐恢复了生机。后来,它的枝子越长越多,越长越茂盛。两个多月后的一天,我突然发现花枝上出现一个花骨朵,第二天花开了,花型很奇特,五角星的形状,上面布满豹纹,我终于知道了它为什么叫“豹皮花”了。我兴奋地把它端给奶奶看,展示我的劳动成果。奶奶夸奖我:“这盆花你养的不错。你干什么都能坚持,都能用心去做,比你哥强多了。”听到奶奶这些夸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养花不但可以修身养性,而且也培养了我的劳动能力。

所以,今后我要多养花,让我家成为绿色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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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匆匆那年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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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就是本以为可能在一起的人,最后都没能在一起。郑雪出国留学,苏凯也没能等到他,最后结婚了,林嘉茉最后和她的大学同学宋宁在一起了,乔燃去了英国,赵烨和大学同学刘爽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在大学的时候,陈寻喜欢上了沈晓棠,两人在一起并同居,于是方茴就和陈寻分手了,方茴为了气陈寻,怀了别人的孩子,但最后还是堕了胎。陈寻最终也没能和沈晓棠走到最后,也分手了。方茴一个人去了澳大利亚,认识了张楠,其实张楠只是整个故事的讲述者,没有和方茴在一起。这场“寻茴恋”的结局很唯美,陈寻最后在澳大利亚邂逅了穿着红色长裙的方茴。故事到这里就完了。

话说小说最后的结局非常完美“开放式”,不过最后林嘉茉,赵烨真的好好可惜,乔然这个暖男依旧是个悲剧!

匆匆那年小说评论:

1、天后一开嗓 黄金千万两

张一白似乎总能把王菲搞定,之前的《将爱》《致青春》就已经说明了王菲演唱主题曲对于票房的助推作用。这一次的《匆匆那年》也是如此,同名歌曲同时占据了百度和QQ音乐的榜单冠军,光是在腾讯平台上,6000多万的播放量就是任何病毒视频都比不了的。另外多说一句,《匆匆那年》利用各种资源置换,占据了为数众多的热门手机APP的开机画面,移动互联网时代,这些东西比焦点图更值钱。

PS:不过也不是王菲每次都灵验,比如为《孔子》的那首《幽兰操》,你们还想得起来吗?感觉上,当王菲演唱的主题歌和电影是一个名字,那么转化率一定不低,如果歌词曲调再通俗一点就更好了。

2、小说卖得好 票房准没跑

《匆匆那年》的小说我没看过,不过大家普遍反映是一个非常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文本,有鲜明的人物性格,和有说服力的人物感情变化。首先这样的畅销小说意味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其次这个类型投资成本不高,市场和观众都已经被培养起来了。这也是为什么青春可以连续被贩卖,玄幻题材大多处在开发过程中的原因。

今年夏天,搜狐视频在网络平台播出了网剧版的《匆匆那年》,成绩不俗,和同档期腾讯独播的《离婚律师》比起来,并不算逊色。一个不在卫视平台播出,没有大牌导演和明星参与的剧集,达到这样的关注度,已经说明《匆匆那年》在网友中的影响力。也就是说,这部电影也是有厚实IP的。

明年,电视和电影版的《何以笙箫默》也会陆续和观众见面,按照之前几部同题材作品的反响来看,这一部也差不了。

3、档期往前提 发行也给力

在发行中小成本这方面,光线很有一套办法。再加上对于票务网站预售的积极配合,《匆匆那年》在上映前,就积累了丰富的人气。特别是在微博平台预售票房一度超过《一步之遥》,这一下子让影片在行业的关注度陡升。

正因为有这样好的流传度,《匆匆那年》在11月20日宣布提档到12月5日。这等于是《匆匆那年》对《我的早更女友》《太平轮》发出的一封战书。事实证明,这一步走的非常正确。《匆匆那年》不仅逼走了《我的早更女友》,还给自己在《一步之遥》上映之前留下了充足的,更重要的是,让同档期的《太平轮》彻底失去了翻盘的机会。这样一剑三雕的事情,不但需要靠谱的产品,还需要优秀的发行团队。毕竟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提前一周上片,需要协调的资源量,沟通成本可想而知。

另外还要说一句,电影上映前,张一白带着九夜茴、魏晨、宋柯、张子萱、孔二狗、陈默、刘同、作业本、刘春、叫兽易小星,倪妮等人开始了一场匆匆那年死党高校行,这些人基本都不是明星,但是都在大学生心目中有一定地位。通过这次路演,也说明了张一白在宣传上的核心思路,对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情。

4、明星正当火 躲都没法躲

虽然32岁的彭于晏出演北京中学生有些违和,但不妨碍这些演员在大银幕上的迅速成长。尤其是青春片这个类型,几乎是“小鲜肉”们最能发挥票房号召力的舞台。倪妮也经过三年贺岁档的历练,成为了新一代“作女”的代言人,不管怎么样,她的形象在观众心里立住了。

而且除了主演,像郑恺、陈赫也都因为在《奔跑吧兄弟》中的频频曝光,人气得到了极大提升。郑恺都感叹,在《跑男》里面放了一个屁,粉丝增加量都比之前演了几个电影都高。说明到现在为止,靠谱的真人秀综艺节目,依旧是艺人最快提升人气的方式。并不是所有的电影都能根据真人秀改编,但是剧组选演员的时候,真的可以看看这个艺人之后一年计划要参加的综艺节目了。

5、投其你所好 不要也得要

初吻、堕胎、篮球、虐恋、流行歌曲、校园记忆、历史坐标、青春叹息……对于《匆匆那年》来说,是否能够讲一个优秀的故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电影里让每一个观众都找到自己。从这个角度来说,张一白根本就是在做一件产品,产品的受众就是16-26的主流电影观众群,还是二线城市的。

我觉得他已经不把电影当回事儿了,这是好事吗,想必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我知道,张一白已经在电影里用硬广包装硬广了。

社会压力让很多人不快乐,像《匆匆那年》这样的电影,正是让观众找到快乐的曾经,从这个角度来说,电影依旧是造梦的工具。《匆匆那年》不管卖成什么样,都是赢家。

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小学时我们一边老师面前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一边在伙伴面前唱“我去炸的学校,从来不迟到,一拉线,我就跑,小学校轰的一声炸没了”;

初中时我们一边学人体生理卫生,一边看《古惑仔》研究《满清十大酷刑》;

高中时我们一边传着纸条看着漫画,一边练习东西海三城模拟做四中黄岗试题。

大学时我们一边狂热世界杯读《哈利·波特》同居翘课,一边学邓论马哲毛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一边被人注目着,一边被人鄙视着。

我们一边教人宠溺着,一边任人声讨着。

我们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默默保护着,和男朋友女朋友同学发小网友偷偷长大着。

我们——80年以后生人,被叫做80后,大多数人别称独生子女。

我们度过了没有电脑和综艺的童年,正经历着没有战争和饥饿的成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当新时代偶像比我们年纪还小,当博格坎普挂靴小贝去了美国大联盟,当我们开始挣钱养家还房贷车贷,当周围同龄人已经有人结婚生子甚至有人结了又离,当一个哥们跟我说初恋那女生如何如何,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我们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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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养花的话题作文精选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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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阳台上有盆蓝石莲,是多肉的一种,它就是我的植物朋友。

蓝石莲和它的名字一样,远看,像一朵亭亭玉立的蓝莲。近看,蓝石莲颜色美丽,上面的叶片是淡青色的,中间的叶片是湖蓝色的,下面的叶片是蓝紫色的,每片叶子的边缘都有淡粉色。它的茎很短,凹凸不平。根雪白雪白,像老人的胡须。它的叶片摸起来很光滑、很薄,闻起来还有一股清香。

我每天上学时,都要来到蓝石莲面前,和它说一声:“早上好,朋友!”蓝石莲的叶尖上挂满了晶莹的露珠,太阳光一照,闪闪发光。仿佛也在跟我说:“早上好!”

蓝石莲也很坚强。一次,我将它和另一盆多肉——紫乐拿到室外晒太阳。当天晚上,外面下起了大雨,我忘了将多肉拿回来。第二天早上,我去看它们,本以为蓝石莲会枯萎,但它却安然无恙。倒是紫乐叶片泛黄,慢慢枯萎了。

我爱蓝石莲,我会永远把它当作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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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花开花落年级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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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即使我们有意无意地用冷漠伪装自己,我们依然不过是群天真而自负的孩子。

开花落是一个季节的轮回,也是成长的标志。青春期的我们,从最初的幼稚,都后来的懵懂;从原本的无知到现在的迷茫,经历了,懂得了,原来青春并不完美,梦想和现实总有些差距,世事不可能总有那么如意。

处在青春期的我,脾气变得有些怪异,性格也总阴晴不定。没有了往日的平和,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发怒,也总会看着天空莫名感伤,有时连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

曾有段时间因为一件事而变得很消沉,远在外地的妈妈在得知我的情况后总是隔三差五地打电话和我谈心,而年少浮躁的我却没等她把话说完就“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只留给她一阵低沉的“嘟嘟”声。

那段日子,我总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一个人呆在教室,或躲在角落里。

直到某个下雨的午后,我坐在天台看被雨洗刷过的风景,猛然醒悟:风雨过后便是另一个新的天地,而人也会在风雨中成长。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不,不会。所以,人们总是以笑容来迎接风雨和冬天的到来,自己也不能被一次挫折打道,绝不!

忽然想起曾经不知在哪儿看到的一段话:凋谢是唯一的出路,结局总是残酷的。曾经我们都是都是孩子,我们可用一柄剪刀把厚厚故事书里记载着忧伤结尾的几页轻轻剪掉。后来,我们渐渐长大了,却再也找不到剪刀,来剪掉自己故事里悲伤的结尾。句子很美,也很忧伤,常拿这句话告诫自己:不要让青春留下遗憾,自己的青春一定要快乐。

花开花落,一个季节的轮回,却是我成长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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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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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我为什么会选这本书两周吗?这是一部带有色彩的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主人公“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炼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读《简爱》,我为幼年的她所受到的虐待而悲愤,感同身受般的体会着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我也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面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进步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简爱就可以!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正如爱德华所说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伤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她在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表明:自己有权平等地追求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不美、卑微,却以自己的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两性之间是平等的,女子必须有独立的人格,自尊自爱,不依附于其他人才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热爱,才会有真正的幸福。

从世俗的喧嚣浮华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立、自信的女子,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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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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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小说结局很悲、很虐心,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欢迎查看。

秦府大公子被人暗杀,在车站被人连刺两刀,且刀上涂有剧毒,秦承煜虽不从军政,然而却是川清巡阅使秦鹤笙之长子,身份非同一般,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众说纷纭,有说扶桑人所为,又有人说是革命党所为,俞军参谋长高仲祺全力侦办此案,不久便有人告发凶手竟是天津驻楚州巡查长赵德劭,且在赵宅中搜寻出大量与革命党私下联系的信件凭证,赵德劭事发即饮弹自尽。

高仲祺连夜将案件报告送到了秦鹤笙的办公室,秦鹤笙面色惨白,手扶着桌面,将那些资料看完,末了全身颤抖,咬牙切齿地恨道:“全城搜索革命党,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窗外传来一阵阵风声,吹着园子里的花木簌簌作响,好似下了一阵急雨。

贺兰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空洞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他为她买的那一盒胭脂,她好像是已经死了,周身没有一点活气,朱妈端着香米粥,哀求道:“小姐,你吃一点,你吃一点。”那盛着粥的小勺碰触到她的嘴唇,却说什么也喂不进去。

她干涸的眼底没有一滴泪,脸腮被高烧的温度烧得通红,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正是段薇玉走进来,那一双眼睛也是哭得通红,望着朱妈道:“贺兰怎么样了?我来看看她。”

朱妈一望见段薇玉,便用袖子揩着止不住流下来的眼泪,“作孽哟,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小姐都好几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我真怕……”段薇玉走到贺兰身边,看到贺兰的情形,先忍不住落下两滴泪来,连着叫了数声,“贺兰,贺兰。”

贺兰将头转向一边,就是不应声,段薇玉便忍不住先掉了眼泪,用帕子捂着嘴哭起来了,谁料贺兰的眼珠忽然动了动,薇玉见贺兰有了反应,慌地道:“贺兰,你清醒过来了吗?我是你薇玉姐姐。”贺兰那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支撑着从床上起来了,她这几天简直瘦脱了形,薇玉忙扶着她,她吃力地下了床,双手哆嗦着去开梳妆台上的小抽屉,朱妈忙道:“小姐,你要找什么?我给你找。”

贺兰拉开了梳妆台上第二个小抽屉,里面放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她把钥匙拿起来,牢牢地握在手心里,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外走,朱妈拿着软缎拖鞋来给她换上,她整个人都木木怔怔的,薇玉一路扶着她,道:“贺兰,你要到哪里去?”

她只是不说话,一步一晃地下了楼梯,走到楼梯下的时候她已经是头晕眼花,一头就栽到了地毯上,那下坠之势突兀猛烈却悄无声息,犹如骤然猝死了一般,薇玉也跟着跪在了地毯上,吓得道:“快来人,快来人。”

丫头老妈子一拥而上,她却又睁开了眼睛,艰难沉重地呼吸着,那些人要把她抬到楼上去,她死抓着薇玉的衣角不放,那是最后的力气,“别拦着我。”她呢喃着,鼻子里的呼吸像是着了火一般,“别拦着我,我死不了。”

没有人能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薇玉甚至认为她是烧得糊涂了,指挥着下人要把她抬到床上去,她忽然怒起来,“别拦着我!”下人都被吓得往后退,只有朱妈和薇玉还围着她,贺兰眼珠通红干涩,好似燃烧的火炭,哑着声音道:“朱妈,安排一辆汽车,我要去华普敦66号。”

朱妈慌道:“小姐,你现在身体这样差,怎么能出去?”贺兰便更是发急,面孔都涨红了,急促地道:“怎么?连你都不帮我么?那我自己去。”她撑着一口气站起来,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前栽,但却被人一把扶住,那人说:“嫂子,我带你去。”

秦兆煜将贺兰搀扶起来,贺兰靠在他身上,轻飘飘的,他扶着她一步步朝外走,她似乎是有点知觉了,一点点腾挪着自己的步子,那脚慢慢地迈出了大门,刺眼的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

秦兆煜道:“朱妈,打电话给门房,让他们准备汽车。”朱妈赶紧去打电话,薇玉跟着兆煜跑出来,帮着兆煜扶着贺兰,贺兰还穿着软缎拖鞋,那鞋虚虚地落在地上,掉了一只,她的样子简直犹如一缕脆弱的轻烟,兆煜稍微犹豫了一下,事急从权,他终于还是伸手将贺兰抱了起来,转头对薇玉道:“薇玉姐,拜托你一件事儿,母亲也还病着,你去照顾母亲,她不太喜欢看见我。”

薇玉叹了一口气,轻轻地点点头,秦兆煜便抱着贺兰朝着大门处快步走去,汽车已经停在外面了,秦兆煜把贺兰放到车座上,自己坐在倒座上,对司机道:“去华普敦66号。”那车开动起来,她虚弱到了极点,右手攥成了一个小拳头,脸色灰败,双目没有半点神采,坐都坐不住,只靠在车门上,那车身一晃,她的眼泪便一行一行地往下落。

那车行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司机道:“二少爷,华普敦66号到了。”

失魂落魄的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无神的双目凝聚了一点光芒来,挣扎着想要起来,他扶了她一把,又把车门打开,她竟然自己下了车,秦兆煜跟在她后面,就见她摇摇晃晃地上了台阶,站在一扇大镂花铁门前,手里握着一把钥匙,想要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然而那手却抖得厉害,钥匙就是对不准钥匙口。

兆煜走过去,去拿她手中的钥匙想要帮她,她却忽然战栗了一下,转过头来望着他,那眼里充满了陌生的戒备,那神色简直就是恐惧,害怕他来抢她唯一的一把钥匙,兆煜忙收回了自己的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会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但却依然头晕眼花,兆煜试探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拿钥匙的手,将钥匙对准了钥匙孔,插进去,慢慢地一拧,“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可以看到轻巧的尘埃在那一线的光芒里飞舞着,屋子里静极了,她已经是筋疲力尽,慢慢地走了几步,手摸着楼梯的一侧云头,慢慢地坐在楼梯的台阶上。

她缓缓地低下头来,看着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一盒胭脂,描金珊瑚红的颜色,盒盖子描刻着葳蕤盛放的芙蓉,他买的时候一定想着她最爱芙蓉花,专挑了这一盒,她轻轻地抚弄着,他说她擦胭脂好看,温柔的声音犹在耳边,她干涸的眼底依然是火辣辣的疼,巨大的哀恸在身体里左突右撞,却被她顽固地封存着,她等着这些哀恸绞碎自己的五脏六腑,哪怕就是这样活生生地将她折磨死。

她沙哑着嗓子,轻声道:“若不是承煜,我这条命早就没有了。”

若是没有承煜,她早就死了。

被埋在地窖里的四天,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死的,周围冷得可怕,身上的伤口疼得如刀割一般,她的喉咙沙沙的,说不出来话,只能艰难地敲击着头上的水门汀板,她总是得不到回应,总是得不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了,就这样活活地冻饿而死,她绝望害怕,但是忽然有人掀开了那层水门汀板,她看到承煜的面孔。

她倒在雪地里,流着泪对着那个将她抱起来的人说:“秦大哥,救救我……”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再没有人能取代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然而他在她的面前倒下去的那一刻,绝望的痛楚犹如狰狞的野兽,呼啸着伸出利爪要将她撕个粉碎,从此,再也没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园子里的芭蕉叶子笼在深沉的夜色里,七月了,紫薇树盛放出鲜艳热烈的花朵,在夜风里娇娇颤动,绿纱罩落地灯发出幽幽的光芒,高仲祺坐在灯下,逆着光,光影打在他的脸上,将他那原本清晰立体的轮廓照耀得更加深刻起来。

陈阮陵将药瓶打开,从里面倒出几粒药,放在了桌上的一张白纸上,微笑道:“参谋长也该看出来了,这药片与某种心脏特效药,在外形和气味上是一模一样的。”

高仲祺拈起一片药,看了一眼陈阮陵,黑眸雪亮。陈阮陵笃定地道:“参谋长放心,这只是很普通的营养药,我保证它除了能给人补点钙之外,再没有别的用处,但若是一个心脏病人要靠它来压制病情,恐怕就是自寻死路了。”

高仲祺淡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真以为我会上你的当?”陈阮陵微微一笑,拿过高仲祺手里的那一片药,放到了自己的口里,用一盏茶送服了,神色如常地看着高仲祺,笑道:“如今参谋长与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对参谋长早就没有了猜忌之心,难道参谋长还要一再试探于我么?”

高仲祺望一望陈阮陵,半晌居然笑了一声,双眸熠熠生着寒光,“陈阮陵,我何时与你这半个扶桑人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你大半夜的前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么一瓶子药么?你不要指望我与你们扶桑合作,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副要掀铃送客的架势。

陈阮陵那唇间依然含着笑,心里却不禁要暴起骂人了,这高仲祺简直狡猾如狐狸一般,秦承煜之事一毕,竟立刻与自己作出一副“全数推翻,概不认账”的无赖模样来,如此看来要么高仲祺胃口太大,另有图谋,要么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必再周旋。

陈阮陵在这转瞬之间,已经理出一条头绪来,且把心头的怒火按下,抬起眼来,先是一笑,道:“高参谋长此言差矣,何为忠孝?岳飞人杰,还不是落得一个命丧风波亭,屈原爱国,反倒投了汨罗江,古往今来,忠臣志士,又有几个落得好下场?况识时务者为俊杰,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高参谋长总比我这半个扶桑人清楚。”

高仲祺竟笑了笑道:“陈先生还有何高见,高某愿闻其详。”

陈阮陵也不是等闲人物,这会儿已准备好了满腹的蛊惑之词,先把目光投注在那药瓶上,沉默了片刻,方才淡淡笑道:“高见谈不上了,只不过是替高参谋长审一审当下形势罢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若是老帅一倒,这川清河山到底归谁,议会联合会一开,俞军内部势必风起云涌,老一辈督办人物最是倚老卖老,兴风作浪,尤其是段督办实力之强,不可小觑,只怕到时候就算是参谋长有通天之能,只靠着乌棣桥汤处长这一帮子人,未免势单力薄,难以控制局面。”

他嘿地一声笑,那语气竟略带嘲讽,“明人不说暗话,高参谋长何必在陈某面前大谈忠孝,分明是参谋长自觉羽翼未丰,此时若扳倒老帅,有段督办在,也难入掌俞军中枢,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高仲祺那面色如常,半晌一笑,“陈先生好口才。”

陈阮陵亦笑道:“不敢当,只不过是我扶桑对高参谋长在秦大帅手下的非凡作为,很是敬慕,早就有攀附之心,只要高参谋长振臂一呼,扶桑自当倾尽全力,力保高参谋,取这川清大好河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

高仲祺淡淡地笑了一声,道:“你们如何力保?”

陈阮陵抬起眼来,那温文尔雅的面容上竟出现了一丝略显狰狞的冷硬,目光灼灼宛如火炬,“只要高参谋长答允与陈某合作,老帅一倒,川清之地宣布独立,扶桑定当全力协助高参谋长,总司令之职决跑不出参谋长手心去。”

那夜渐渐深了,门外传来许重智的声音,“参谋长。”

高仲祺道:“进来。”许重智一推门走进来,就望见了陈阮陵,他那眼神略略一闪,却没说话,陈阮陵已经笑着站了起来,将药瓶放在桌上,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请高参谋长慎重斟酌,陈某告辞了。”

他拱了拱手,竟就洒脱地转身推门走了,许重智见他如此不羁,倒有些目瞪口呆,高仲祺却转眸看他,道:“查出来了吗?”

许重智忙道:“查出来了,在华普敦66号。”

高仲祺听完,那眉头一蹙,抬脚就朝着外面走去,许重智忙道:“参谋长,二少爷也在那。”高仲祺回过头来,许重智道:“贺兰小姐在华普敦66号待到现在,二少爷也守在那里,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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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朝花夕拾个人读后感反思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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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先生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先生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先生。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

《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先生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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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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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本书早已在我的书架上,可我一直觉得是女生读的书,不愿意读。妈妈说,它既然是《四大名著》之一,一定有她的可读之处。于是,我就拜读了这本书。

在贾府里,一个男孩出生了,这名男孩出生时嘴里含了一块五彩晶莹的玉,祖母对他爱如珍宝,取名为宝玉。一周岁“抓周”的时候,他的周围摆放了许多东西,谁知他伸手只抓那些脂粉,哈哈!真是一个假小子。

林黛玉的母亲生病去世了,无人照顾,也来到了贾府,她很有才华,可是她却非常爱哭,和宝贝一见钟情,但最后却含恨而终。

里面还有许多人物,薛宝钗稳重端庄,最后嫁给了贾宝玉;王熙凤精明能干,是贾府的管家……最后贾府也由盛转衰,最终败落了。

这本书注音版的非常浅显,我读的也似懂非懂,妈妈说等我再大些,可以读原著。我想,等读原著的时候,一定会和现在理解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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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一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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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充满欢笑的,童年是最快乐的。《朝夕拾》这本书就是鲁迅回忆自己的童年的。这本书是鲁迅从记忆里抄出来的,摘取了那些深藏在童年的难忘的生活的片段。

最令我难忘的,是《阿长与》和《藤野先生》这两篇文章。阿长是阿长与山海经的主人公。她是鲁迅幼年时的保姆,是在鲁迅童年生活中影响力最大的人。她睡相很难看,总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她平日喜欢“切切察察”;满肚子繁琐的道理,常给鲁迅讲故事。文中处处体现了阿长对鲁迅的爱,和鲁迅对阿长的怀念。

藤野先生是鲁迅在日本仙台医学专门学校的解刨学教师,他正直,热情,诲人不倦,治学严谨,没有民族偏见。他十分关心鲁迅的学习,耐心仔细的纠正鲁迅讲义上的错误,并引导鲁迅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学习。当他得知鲁迅要放弃学医后,很惋惜,并把他的照片送给鲁迅留做纪念。

这两篇文章都表达了浓浓的爱,这种爱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关爱。我从中也学会了如何关爱别人。当别人有困难时,你去帮助他,而不是嘲笑他,这是关爱;当别人遭遇不幸时,一句理解的安慰,这是关爱;当别人帮助你时,一句诚恳的“谢谢”,这也是关爱……

生活中的爱无处不在。爱在一个鼓励的眼神里;爱在一句关切的话语里;爱在一桌美味的早餐里……

我们的童年在慢慢的渐行渐远,留下了一个个美好的回忆。细细品味《朝花夕拾》,回忆自己童年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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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作文春天的花600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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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宋代诗人叶绍翁写的“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支红杏出墙来”;有唐代伟大诗人杜甫写的“桃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有清代诗人查慎行写的“阆苑移根巧耐寒,此花端合雪中看”;有南宋诗人陈与义写的“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将春天这些美丽的花儿藏在了优美的诗句中。今天,就让我们去大自然中寻寻吧。

疫情逐渐消逝,天气也逐渐朗润起来了。春天的午后,我在妈妈的带领下,来到了杭州医学院附近草地上。一眼望去,小草懒洋洋地舒展着自己的身子,树枝上的小芽儿贪婪着吮吸着春露,更有那喜笑颜开的花儿在向我们招手……

我欢快地奔跑过去,只见草地边那棵桃树上,桃花毫无掩饰地伸展了出来:像一个迷人的笑脸;像柳树姑娘那一个个漂亮的发夹;像春姑娘给我们带来的一个个精致礼品箱;像开放在树枝上的小星星……那一根根矮小的雌蕊维系着独树一支的雄蕊,有着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凑上前去一闻,散发着淡淡的花香,整个人清新无比。如果做作业累了,只要凑上前去闻一闻,我相信又充满了“电”,继续开工了。

哇!草地中间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白色梨花,我赶紧跑过去,正好吹来了柔柔的春风,白色的花瓣随着风儿翩翩起舞,肩膀上、手臂上、头顶上……俨然成了它们的舞台。像仙女降临在世间;像一只只白蝴蝶逍遥地遨游在这片天空之下;像是刚挂在树枝上的小月亮,不过更白、更美啦;像……这一层层重重叠叠的花瓣,不禁使我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幅画:穿着纯白的公主裙,坐在那黑棕色的钢琴凳上,无声地弹奏着一遍遍贝多芬的《月光曲》,高雅无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仔细听着,让心自由静下,认真学习。

往草地的另一端跑去,碧波荡漾的湖水在太阳的映照下把郁金香反射得金光闪闪,好似一颗颗璀璨的明珠。走近一看,红的、白的、粉的……五彩斑斓,在碧绿的草地上显得更加目不暇接。亭亭玉立的花骨朵中间像住着小人国的花仙子般的花蕊,风一吹过,飘飘欲仙,微微跳起了舞来,显得格外灵动。那花瓣似穿着五颜六色的芭蕾舞裙,惦着脚尖在舞台上不停地转圈,轻柔得像一根柳条,荡着秋千,轻盈得像浮在空中的云朵,飘来飘去……

春天,到处都是五光十色的,好一幅五彩斑斓的画卷,像是人在画中游。我爱春天,更爱春天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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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种花为话题的

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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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幸运,我得到了许许多多的小种子。一颗颗饱满充足的种子,将要有一天长成一朵又一朵、一株又一株的或草,它们一起在院子里舞蹈微笑,那一定会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想得美滋滋的。

我找来了许多不新但又可爱干净的盆子,挖上了又松又黑的土,将每一粒土疙瘩弄粉碎,将每一粒小石子挑干净。挖一个不深不浅的小洞,将种子埋好,待它发芽。此后,我就不再那么懒惰、无所事事了。

每天早晨,我手拿小铁锹细细地松土,找干净的山水滋润花种。花种不同草籽,它是要生出美丽的花的,要好好保养,比不得种草的随意,并非随便撒于地上,就能生根发芽,随便浇浇水也能长出漂亮的植物,随便养养就能活下去,并不那么顽强。花总是比草娇嫩一些的,否则就没了花草之说了,干脆一起叫花或草了。我用心地呵护它,翻松了每一块土,灌溉了每一朵花。我仿佛看到了种子慢慢探出“小脑根”,伸直了茎,展开了卷曲在一团的嫩叶,随之长出了小花苞,粉嫩粉嫩、鹅黄鹅黄、碧绿碧绿、淡蓝淡蓝的花苞一齐绽放出不同深浅的花,却拥有同样的清雅脱俗又或惊心动魄的美——幸福!

但有一天,我的精神寄托——最美的一朵雏菊,它枯了。它弯下了平日里挺得那么直的腰,合拢了花瓣,像是睡着了,其实它永远回不来了。我有点后怕:雏菊如此好养,却没了。是不是因我的种花技术不够格?毕竟是第一次种。若是,那么是否其他花也会随之一起枯萎?我多么希望么只是一场梦,尽管是虚伪的梦,哪怕是虚伪的梦,也罢。但这是不可能的,这是真的——我甚至已经厌恶了这些曾经我最喜欢的花了。将它们一盆一盆藏在在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便是它们最好的归宿了。

突然有了一天,路过时,竟发现了一朵虽小但依然活着的鹅黄小花!怎么做到的?那么久不浇水,不施肥,却依然……突然我明白了,如果我一直这么“萎靡不振”岂不坏了花的大好前程?一直挡住灵魂的那面灰色的墙,蓦然洒满阳光,充满希望。

我又开始勤奋起来。认认真真地浇水、施肥,一丝不苟,一点也不怠慢。我又开始期盼,期盼有一天,花儿齐开放。

细细想来,生活不就同如种花吗?经历一次又一次的伤心、害怕、磨难,才配得上拥有辉煌与璀璨。找出一处憧憬,化作一份梦想,加快自己的脚步,跟上追求的步伐,打碎所有的虚伪、贪婪和放弃,毋庸置疑地朝所选方向走去,就找到了自己所向往的东西。

种花,它教会我了坚强、坚定,不怀疑、不多想,永远确定自己的目标,不会因为虚无缥缈的杂念而失去方向,陷入迷茫。种花,教会了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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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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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就像清晨开放的鲜花,绚丽夺人眼目,但到傍晚去采摘,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芬芳,但在夕阳的映照下也别有一番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也让我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写的一部回忆散文集,需要细细品味才能嗅出一番香味。静静的品味,字里行间流露着一股童真稚趣,却又带着独立的思考和理智的判断。对于封建社会的黑暗痛恨不已。鲜明对比手法更是让文章锦上添花。

对比的手法就例如在《狗,猫,鼠》中,鲁迅先生在对于鼠的喜爱与对猫的憎恨形成了对比;在《藤野先生》中,先生的穿着,不拘小节:“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是藤野先生对工作却专心致志,“你看,你将这条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了……”藤野先生对鲁迅耐心的讲解,更让我感受到了藤野先生是一个真正的君子高人,这与日本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对比,表示了鲁迅先生对藤野先生无限的敬仰佩服与爱戴。

童年是悠长的,令人深思的。长长的,像是一位旅人爬过山淌过水,看过世间的美景,仰望过星空,经历过电闪雷鸣中的乌云。谁的从前不是这样,拥抱过蓝天和白云,享受着与万物同行。到了一定的年岁,谁不是在怀念往昔。

你,可能会遇到改变你一生的人,有些人让你印象深刻,有些人在记忆里没留下半丝痕迹,也有些人让你痛恨、惭愧、后悔、挽留、纪念。正如《朝花夕拾》中《藤野先生》的最后一段,写出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复杂情感。而这些情感都是源自他一生遇到的重要的恩师——藤野先生。

鲁迅的记忆好似被风吹散,又聚拢在一起,其中的情感带着他走过人生最重要的一段路。

细细读完《朝花夕拾》我终于明白了,在揭开了层层面纱后,鲁迅先生所真正想传递、表达的中心思想。在《五猖会》中,他想表达的是对封建社会的制度的不满;在《父亲的病》中,那些所谓的名医不过是重财重利,不真正为穷苦人民治病,心眼多,招数狠…鲁迅先生是如此希望当时的社会能平等,人民能独立自强,不再有黑暗势力,不再有封建迷信,不再有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现实中的“人”的丑恶面目……社会需要迎接平等,迎接光明迎接善良淳朴,我想这也是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最重要的原因吧。

在这本书里,鲁迅先生用孩子的眼光看世界,用孩子的语气讲故事,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清新,引起我心中的共鸣,让人感到无比的亲切、温馨。曾几何时,我也曾拥有过这种无忧无虑的日子,鲁迅或者说所有作家的作品,经常会将我们带回那个快乐的世界。在此,我也十分敬佩鲁迅先生,他用那朴实无华的语句,写出了他炙热的心灵,他渴望拥抱自然、拥抱生命、拥抱爱与阳光。

鲁迅先生用温馨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让我对12个小故事回味无穷,更让我深刻的明白: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祖国未来的脊梁,少年才能让祖国日新月异,为了永远永远的告别黑暗,我们都要有一颗正义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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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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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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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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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的朝夕拾,记录的大都是他少年时的故事,文章生动有趣,用文字刻画出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作品集,令我不由得吃了一惊:原来一向严谨的鲁迅先生,文笔竟如此生动活跃,静中有动,动中添静,动与静的结合那样完美,看不出一丝修改的缝隙,竟如说话一般流畅和自然。恰到好处的词语运用,是文章显得更加朴素自然。只需三言两语,便能刻画出一个生动的形象。

在整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长妈妈了。他是鲁迅的乳娘,为人淳朴,忠厚,善良,总是笑眯眯的,还经常给鲁迅讲故事。在鲁迅的每一篇文章中,都有她的影子。在她的身上,有着鲁迅先生童年时的美好回忆。

鲁迅先生童年时总是不满他的父亲,还总是指责他太苛刻、太严厉,总是在他高兴时扫他的性,他常常在心里对父亲产生抱怨。

但鲁迅先生的童年还是很快乐的:他常常去看庙会、做游戏、摘果子、看社戏,枯燥的生活没有困住他,他还是那样快乐,他的生活还是那样明亮。

虽然书看完了,可是,我的生活还在继续,我的少年才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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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择天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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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秋山为争有容欢心,乃数相约决战,然长生境界不如,秋山以胜之不武为耻,不与战。后秋山弃离山,掌门之位与苟寒食,飘然下山静修,除长生无人知所与,终不入从圣。一日长生聚星,再约战,秋山欣然赴约。是日,会于煮石林。

“今我入聚星,闻君可拱手诛此境者数人,请一战。” “善。” 俄顷,秋山君剑至颈后,陈长生顾笑曰:“汝爱我,非乎?” “休要胡说。”

“孽障!若非爱我,岂弃离山掌门而投我?岂佯徐有容而数约我?” “我,我……” 携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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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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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的草丛里蛰伏的蟋蟀,黑乎乎的小手中攥着的覆盆子,白茫茫的雪地上简陋的捕鸟筛子。坐在三味书屋里的他,跟着先生一起摇头晃脑,心绪却早已飞到了儿时玩耍的小园子里了。

那充满诗情画意的小园子,便是百草园了。而他,就是家喻户晓的鲁迅。这篇我最喜欢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收录于鲁迅的文集《朝夕拾》。鲁迅先生将《朝花夕拾》当作一把锋利的剑,奋力地划向了腐朽的旧社会,表达了他对旧社会,旧中国的批判与不满。

生气盎然的百草园,是作者儿时的天堂,有着“两个黄鹂鸣翠柳”的灵动,有着“春色满园关不住”的生机,有着“清泉石上流”的静谧。而当鲁迅去读书的私塾——三味书屋中,却没有了这种欢乐,只剩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枯燥与乏味了。百草园好比我们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而三味书屋就像框框条条的栏杆,禁锢着我们的思想。鲁迅先生运用了这二者强烈的反差,表达了他对古老封建教育的不满。

相比之下,我们不需要被那框框条条的规矩限制着,而是拥有更为广泛和自由并更优越的学习条件。但毕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并不是说完全摒弃规规矩矩的教育思想,我们也要有基本的学习规范,也要学习基本的经典文化。在今天,现代的教育丰富多彩,既有书本上丰富多彩的知识,又有生活中精彩纷呈的实践:有悦耳动听的音乐,有妙趣横生的科学,变幻莫测的数学,还有耐人寻味的历史……如此美好的学习时光,我们岂能不好好珍惜?

所以,作为21世纪的少年,我们不能只“读万卷书”,更要“行万里路”。不仅要进行知识的获取,更要有各种能力的培养。自从高考的改革,考试不再是语数英的天下,更是各种兴趣能力的培养。“文理不分家”的改动更是突出了对各种科目共同进步的关注,强调了广泛阅读的重要性。鲁迅先生的梦想,在今天基本上是得以实现了。所以我们要和三味书屋与百草园相结合,快乐的学习,广泛的学习,做一个符合国家现代发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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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择天记黑龙的结局

全文共 1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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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是2014年5月28日起连载于创世中文网的东方玄幻类小说,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说择天记黑龙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仅供参考。

择天记黑龙结局

是一只玄霜巨龙,女性,因为与王之策打赌被坑,而常年被锁废井下,为救病情发作的陈长生,而将自己的真龙之血过继给陈长生,帮陈长生续命。也因此两人之间会有一些心灵感应。小黑龙受陈长生照顾,大鱼大肉少不了,后来为陈长生所救,与教宗结誓守护陈长生,逃出废井幻化成黑衣玲珑女子,和陈长生一道离开周朝。

择天记徐有容结局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徐有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落落结局

剧中,落落爱上自己的师傅却没有结果,而亲生母亲的无情以及死亡,也让她无法忍受这样的命运。于是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男人陈长生遭遇危险,然后甘愿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陈长生继续活下去。最后,白落衡为了救陈长生,牺牲了自己。

择天记黑袍结局

黑袍是魔族军师,烛阴巫,是一个人类,魔族人称之黑袍大人。没有人知道这名魔族军师姓什么,长什么模样,是哪里人,有怎样的过往,才会让他选择背叛人类,投身魔族。但其足智多谋,算无遗策,为杀死苏离和布周园之局,谋划刺杀落落失败,派出强者强夺周园钥匙失败,现身于雪老城主导魔族强者杀死苏离,因陈长生而失败。

择天记秋山君结局

秋山君与古力娜扎饰演的徐有容,是其青梅竹马的师兄。由于对于徐有容的情感之深,被黑袍其为情痴,曾莫名失踪了5年之久。在这期间化名为罗布,在与人族前线与魔族交战,救了长生和南客。大部分网友觉得秋山君最后会死。

择天记唐三十六结局

唐三十六和陈长生是生死相托的兄弟,而陈长生是有着拯救苍生的责任,作为有义气的唐三十六肯定是当仁不让的力挺陈长生,他们一起去大战魔教,历经生死终于把魔族给赶尽杀绝,就是不知道唐三十六最后是成为一个话唠侠客,还是家族中的放荡族长了。

择天记莫雨结局

当时天书陵之变不与其他王爷一齐杀人放火,于是携人只为找到莫雨,后在京三年,默默陪伴。所以与陈长生看似暧昧的她,结果却选择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而长生则是选择了与徐有容在一起,其实从小说结局来看,这个结局还是非常完美的。至于剧集版如何,还待播出。

择天记轩辕破结局

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应该不会死。轩辕破是妖族难得的高手,如果轩辕破都死了,那妖族真的太弱了。也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可能会入圣,性格憨厚耿直的轩辕破应该会有一个好结局吧。

择天记天海圣后结局

天海圣后也拥有作为母亲和女人温情慈祥的一面,只是很少表露,是个复杂的铁娘子。据悉,最后天海圣后死了,临死前和自己的亲生儿子余人相认了。

择天记余人结局

作为陈长生的师兄,从小就特别爱护陈长生,并且陈长生也是余人的唯一弱点。当年天海圣后为了逆天改命夺取陈氏江山,祭天发誓,孤苦终生,子嗣全亡,只有当年流逝的小婴儿余人还在世,据说,余人在举世反天后之后登上了皇位。

择天记计道人结局

计道人是前任国教学院院长,是天下最厉害的几个人当中有他。对于长生的经脉断裂,在我看来是他有意为之,就像老梅说的一样,有一天他会对他们所做安排产生怨恨。像计道人这种角色,最后一定会引火烧身。

择天记教宗寅行道结局

小说中,圣后为替陈长生逆天改命,最后和教宗、商行舟还有陈氏皇族余党大战。最终圣后统治天下,教宗也许久没有出现了,网友推测教宗死了。电视剧里教宗会如何诠释,等教宗出现的那一集吧。

择天记南客结局

剧中南客率领魔族第二十三魔将、二十四魔将和她的双翼、抚琴老者进入周园刺杀人类未来的希望,被陈长生万剑打败。魔君被杀后为治病与陈长生合作,二次觉醒神魂带长生逃走却因此变为痴呆,现与长生同行,已被陈长生带到离山,托付给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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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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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目中,有两位文人一生铭记,一位是现代童话大王郑渊洁,他给了我最初的启蒙;另一位便是鲁迅,那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

人们常说,一本好书,见证了一段历史,《朝夕拾》便是如此。

一本只有十篇文章的回忆散文集,见证了近代中国三十年的文化变迁,也留给了读者太多太多的感触。封建思想,帝国主意的压迫,中国六亿人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那时的鲁迅,只有十四岁。

十四岁,父亲去世,鲁迅阴遭受诽谤而远离绍兴,到了南京进入雷电学堂。十八岁,只身一人又开始了怨毒日本求学之路。不该那些年龄承受的苦楚,鲁迅用他瘦弱的肩膀担着。初到日本,鲁迅和孙中山先生一样,怀着相同的梦想——学医救国而努力。不同的是,一场讲述日俄战争的电影,改变了鲁迅今后的人生,从此弃医从文。这是莫大的勇气啊!一介平民,硬是用短小的笔尖,划开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埋下的阴霾,让一缕缕阳光,温暖了无数爱国青年的内心。

之后,鲁迅在北京东交民巷的旧屋里,多了一张藤野严九郎先生的照片,没有了完好的讲义,却给鲁迅今后的生涯做出了无限的铺垫……

在幼时的鲁迅,也有着平常的童年:“谋杀”自己隐鼠的阿长,却帮自己买来了梦寐以求的《山海经》;背完了《孟子见梁惠王》的前三卷,也伤逝了去看五猖会的热情;告别了逸趣横生的百草园,随着大多数学子一起,进入了三味书屋,请教了镜寿吾先生。仿佛人生都不会有偏差,直到自己父亲濒危,家境衰落。鲁迅的人生也从此逆转。

《朝花夕拾》并不如《百草集》那样有着浓厚的讽刺意味。相反,书中的背景,没有了夸张的手法,没有了可以的抨击,留下的只是一张张回忆的影子和一段段历史的记忆。腐朽的封建教育,崇洋媚外的社会风尚,还有大闹牛鬼蛇神的迷信之事,这些在《朝花夕拾》的任务里充分的体现出来。鲁迅就是鲁迅,只有经历了许多常人无法经历的故事,才会有今天所见的《朝花夕拾》。

鲁迅再给日本友人增田涉的信中曾提到:这十篇,原文载莽原上,后来被集成书了,原名叫“旧事重提”……后来想一想觉得……于是改名为《朝花夕拾》。起初,鲁迅准备写的十一篇,结果只写了最后一篇《范爱农》便草草结尾了。据回忆录中讲述:这篇写法较差,大概是路途奔波,思路有点乱罢!其实知晓鲁迅当时状况的人都知晓,鲁迅再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住在厦门大学图书馆的阁楼上,一边与“名人志士”作斗争的同时,望着一轮明月,写着这十篇——《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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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3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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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同名小说改编《夏至未至》,大家是否关注呢?小说的结局结尾是如何的呢?

《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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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男人战争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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