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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推荐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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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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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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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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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青年农民在父母双亡,又失去土地时,来到了北平,他的名叫做祥子。来到北平后,他觉得自己身强力壮,便选择了拉车,而且梦想就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

过了几年,他便买了一台自己的车。可不幸的是,在兵荒马乱的时候,为了赚钱,把车拉出城外。被兵抓住了,而且扣留了车。一天晚上,不知哪的兵攻过来了,所有人似乎都逃走了。祥子便偷偷把几匹骆驼拉走,又把骆驼用35元卖给别人。然后给雇主拉车,但后来侦探盯上了雇主,抢走了祥子的所有积蓄。后来被迫和虎妞结婚,虎妞给他买的一辆车,也因为给虎妞办丧事给卖了。从此祥子堕落了。

从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旧社会是非常不公平的。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的恶习。

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干包月时,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搜去;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悲惨的生活终于把祥子这个要强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

虽然后来祥子堕落,但他要强的精神值得我么学习。很少人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后,只是有时努力一下,一会儿又把自己的梦想忘了。没有一颗坚定的恒心,去完成自己的梦想,用你的劳动去获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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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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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是以朴实的语言与真实的感受来见证平凡生活中的平凡的信仰与人生。浮躁的年代,浑噩的社会像一杯沉垢的清水尽管澄清,但不平静。路遥笔下的人物却是那么个性鲜明,书中的少安、少平,还有其他人都是那个时代的象征也必受时代的局限,但也正因此才真实亲近,栩栩如生。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平凡的人生,从平凡中而来地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就是苦难中的信心,不能夺走的盼望,永不止息的爱,平凡中的苦涩,以及今生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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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亮剑小说田雨结局

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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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都梁创作的长篇小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亮剑小说田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亮剑小说田雨结局:

田雨:李云龙第二任妻子,上尉军衔,出身书香门第却投笔从戎,解放战争时在某战地医院担任护理。后李云龙受伤转到医院,为救活李云龙,田雨主动给其输血。李云龙伤愈后追求田雨成功,二人喜结连理,为李云龙生下李健和李康两个儿子,后又收养赵刚和冯楠的遗孤,赵山,赵高,赵水,赵长。李云龙死后在狱中自杀为李云龙殉情。

小说人物结局具体介绍: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是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1955年去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继续担任该军军长授少将衔。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x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在淮海战役时认识李云龙,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少有的美女。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

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铭志!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最后陪伴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率军队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的时候参加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人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5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国民政府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x党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于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

1944年参军,并追随李云龙。是李云龙手下得力干将。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田墨轩,沈丹红夫妇

田雨的父母,政协委员。58年的时候遭到迫害,并下放到农场劳动,田墨轩在农场病故。沈丹红被孔捷保护起来,文革结束后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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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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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朝夕拾》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受益匪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非常非常讨厌猫,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己弱小的动物,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那次,他回到家,问长妈妈(鲁迅幼时的保姆):“我的小白鼠呢?”长妈妈说:“被那只猫给吃了。”从此鲁迅就非常讨厌猫,憎恨它吃掉了自己养的小隐鼠。实际上鲁迅是讨厌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做坏事的人,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讨厌的人。

鲁迅又写了平时与长妈妈朝夕相处的日子,又突出了长妈妈的善良,但是她非常迷信,唠叨等。鲁迅非常喜欢长妈妈。《阿长与寻海经》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

鲁迅经常看一本书,关于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宣扬二十四孝子的孝道。这篇文章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五猖会时。是鲁迅心中盼望的一个节日,但是那一天他却被父亲强迫读书,这是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为了一位母亲能够见儿子一面而挨了打。无常给鲁迅悲凉的心添了些安慰。

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快乐生活。

父亲被庸医治死,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

后面写了他探求真理的欲望和他对范爱农的同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正直,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真本书使我受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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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养花为话题的优秀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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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爷爷今年六十五岁,他是一个善良勤快的人,他也是一个非常爱养的人。爷爷家的客厅一半都放着他心爱的盆花,有月季花、菊花、玫瑰花、兰花等等,开得非常鲜艳美丽,客厅里老是飘着淡淡的清香。

记得有一次,我中午回爷爷家了。那天天气很热,爷爷拿着洒水壶,给他心爱的花又是浇水又是洗叶子,花的旁边还放着一个开启的电风扇,我很好奇地跑到爷爷跟前,对爷爷说:“爷爷,你在干什么呢?”爷爷看了我一眼,说:“我在给我的宝贝花儿洗澡呢!”我又好奇地问他:“那旁边为啥放一个电风扇呢?”爷爷笑了笑,拍了下我的头说:“因为今天天气比较热,花儿承受不了这么高的温度,我用电风扇给花儿吹吹凉风,给它降降温。”我跟随着爷爷的话点了点头,从这以后,我就知道了花儿跟我们人类是一样的,天气热了都受不了,都要洗澡降温,吹风降温。过了一会儿,爷爷又开始修剪花儿枯黄的叶子,嘴里还不断哼唱着戏曲。我猜想着爷爷那高兴的心情,偷偷地笑了。

“咚咚咚”十二点的钟声响了,听到了奶奶叫我吃饭的声音,我走到厨房里面,奶奶叫我去喊爷爷吃饭,爷爷说:“你们先吃,等我把这点活干完再吃。”奶奶让我们等一会爷爷,我们要一起吃完饭。

爷爷就是这样一个对养花很痴迷的人,不把活干完不吃饭,我很高兴有这样的一个爷爷,让家里时常飘着淡淡的花香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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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学会了种花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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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岁月的长河中,有许多人被视为伟大。他们崇高的人格,伟大的功绩,使人类牢牢记住他们的名字。他们深邃的目光,深刻而崇高的思想与风范气质,达到众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在人类社会的进程中,他们就如同夜空中灿烂的群星,在黑暗中闪烁着神圣而耀眼的光芒。随着人类的发展,这些伟人,这些精神的高峰将会依旧挺拔。

回顾历史,我们会看到:司马迁身受奇耻大辱却隐忍苟活,只是“恨私心有所不尽”。他几十年如一日,在地狱般的非人间奋笔疾书,终成信史光照人寰。是他飞越了苦难之海,才有《史记》的不朽,司马迁的信念之开得沉重,但也非常绚烂!

轮椅上的霍金全身瘫痪,一点也不能动弹,然而他大脑中的每一根神经都异常的活跃。他以非凡的意志和超人的力量坚持不懈的钻研,将自己锻造成当代最伟大的“爱因斯坦”。霍金的毅力之花开得虽然艰难,却令人惊叹不已!

整整7年的时间,2555天里,菲尔普斯天天凌晨5点起床下水训练。不管是炎热的夏季,还是冰冷的冬季,他都天天坚持着。失败过无数次的他,有时因天天泡在水中,对眼睛造成的伤害过大,他想过放弃,但他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这是怎样的一种艰辛,怎样的一种坚持啊!我们无法想象,也不敢去想象。我们愿意看到的只是菲尔普斯在北京奥运会上独夺八枚金牌,创造世纪神话和奇迹的狂喜。菲尔普斯他成功了,他的成功向人们昭示了一个简简单单的道理:天才源于勤奋,源于不懈的拼搏。菲尔普斯的奋斗之花开得令人震撼,也让人汗颜!

他心无旁鹜地研究,永不停息地超越。那冷僻,枯燥乏味的环境,并没能阻止他奋进的脚步;孤独凄凉的大漠,没能停止他飞翔的翅膀;冷嘲热讽的眼光,没能动摇他坚韧的毅力。当他挽救了西域一种即将失传的文字,人们赋予他“国学大师”的荣誉之花。他就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季羡林先生。

成功之花需要心血浇灌;成功之花需要爱心呵护;成功之花须用坚韧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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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小说结局

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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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以西汉时期为背景,讲述了绿衫女孩云歌与公子孟珏、汉昭帝刘弗陵之间发生的传奇爱情故事。2015年9月,《大汉情缘之云中歌》登陆湖南卫视钻石独播剧场播出。

云中歌大结局剧情介绍!云中歌的结局有点虐,云歌和刘弗陵彼此相爱后,刘弗陵准备在刘贺和刘询中选一个继承人,他和云歌就可以远走高飞了,但后来他中了毒,本来孟珏可以治好他,结果云歌被人利用,无意中使用的香味刺激了他的毒,结果刘弗陵去世了。后来云歌就比较惨,被霍成君抓住关起来,被鞭打。后来她发现有了陵哥哥的孩子,充满了新生的力量,却被其他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算计,孟珏无奈的灌她喝了堕胎药。

再后来云歌发现了陵哥哥中的毒,她以为是孟珏下的,准备杀了他,但没有下去手,直到许平君告诉她真相,一切都是刘询和霍成君做的,她才知道错怪了孟珏。许平君被霍成君设计陷害,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云歌趁机抓住了刘询,本来要杀死他,但孟珏告诉她,她的陵哥哥在去世前已经知道是刘询做的,但为了国家,他要让刘询活着。为了陵哥哥的心愿,云歌放了刘询,最后在于安的陪伴下,她要陪着心中的陵哥哥去看长安城外的世界,而小妹则在平陵守着与陵哥哥的回忆,守着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该剧改编自桐华所著小说《大汉情缘》系列第二部,即小说《云中歌》。于正表示,因为怕历史人物拿捏不准,本剧对小说的剧情进行了修改,删掉了与上部小说《大漠谣》的故事牵连,删掉了一些历史人物,比如云歌的父亲不再是霍去病,也没有勾弋夫人、赵破奴等人物的戏份,而汉宣帝、霍光的性格也有所调整。

《云中歌》电视剧沿用小说结局,孟珏惨死云歌孤独终老。从这个结局情况来看,云歌最后跟谁都没有在一起,她只带着自己对陵哥哥的思念远走天涯;然后在没有任何的希望简直是绝望的情况下孤独终老。

目前来看,云歌因为没有和刘弗陵相认,把刘病已误认为是刘弗陵,所以慢慢接受了孟珏,但内心最爱的还是刘弗陵。

据悉,云中歌小说结局非常悲惨,刘弗陵的无奈,孟珏的落寞,云歌的孤独;刘弗陵在刘询的暗算之下病死了,被堕胎后早已心念俱灰的云歌嫁给了孟珏;目的只是为了报复;而最后在得知真相的云歌选择放弃报仇,选择远走;孟珏被刘询安排的暗箭杀死。

小说中的云中歌结局中刘弗陵死了,刘病已继位,孟钰被乱箭射死,云歌一个人走遍天涯海角。

而云歌最爱的是刘弗陵,云歌对孟珏也许还有情义 可刘弗陵才是她最初也是最终想在一起的。

刘弗陵早逝后,云歌儿只能带着刘弗陵的未完成的心愿一起踏遍长安城外的世界,也许有一天云歌儿累了想起刘弗陵的时候,会发现刘弗陵一直和她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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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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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作家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草房子》,受益匪浅,深受启发。

这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记叙了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的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无瑕的情意,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人生的最后瞬间闪耀出的人格光辉,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清楚而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读完此书,我想说的话有好多好多,那一张张天真可爱的脸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桑桑、纸月、陆鹤、细马、阿恕、杜小康……爱情、友情、亲情给予了这些孩子最美的童年。他们在油麻地经历或做过的一点一滴,不仅感动了我,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颤。

生活就是一本无字书,总会发生很多事。我们要以坚强和勇气去面对困难,以友爱和微笑去对待他人,以自信和良好的心态去向往未来。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

有一次我在家中写作业。突然,我的心“咯噔”地跳了一下,因为,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我绞尽脑汁,都算不出来。当我准备放弃这道题的时候,我又想到:油麻地的孩子们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服输,这点小小的困难我怎么能轻易放弃呢?我把这道题认认真真反复读了几遍,终于解开了其中的奥秘。

《草房子》是我读过的很有意义的书,里面的故事我终生难忘。金灿灿的草房子一直在我心中无声无息地闪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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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花的世界作文精选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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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静静开。

——题记

又是一年花开时节,我依旧站在那儿。耳畔,微风袭来。我不禁一怔:“你,还回来吗?”

那年春天,百合花盛开。你刚搬到这个小区,人生地不熟,唯一的爱好就是种花养花。每每上学前,总能看见你忙碌的背影,我好奇的问道:“为什么你这么喜欢花?”片刻,你抬起头,淡淡的说了一句:“因为妈妈很喜欢花,她说,花很坚强,很美好。”我不解,难道喜欢花的理由就这么简单吗?我记得好奇的我也问过爱花的爸爸,问过许多爱花的人,他们的回答大多都一样,应为养花能陶冶情操,使人心情愉悦。随之,你摘了一朵百合花送给我,笑着说道:“我最喜欢百合了,没有奢华的颜色,没有浓郁的香气,但却特别坚强。”

伴着几声蝉鸣,夏天到了。我们一起谈论天文,地理,历史,常常为了一个小小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当我遇到困难时,来到我面前,告诉我如何度过难关;闲暇时,你把心中的秘密毫无保留的告诉我;当我不高兴时,你总会努力引导我,逗我开怀;每当我考试失败时,你总是给我取胜的信心……每每做完作业,在夜里一起下楼散步,两只耳机,你一只,放进右耳,我一只,放进左耳。友谊的位置,对你我来说,就是你左我右。

那片空旷的土地,经我们一番精心改造,俨然成了一座小花园。

秋风萧瑟,那座小花园里的花也渐渐枯萎了,而你,也要走了。临走时,你来找我,让我好好好照顾这些花儿,我问你还会来这个小区吗?你说:“花开时节,我会再来。”

一阵风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一阵清脆的笑声萦绕在我耳边,我抬起头,看见一个熟悉的笑容,如花般在空中飘散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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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花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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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小

外婆家有一只小花狗,它叫球球,我可喜欢它啦!

球球身上长着黑色的毛,中间夹着灰色的斑点,一双看起来很灵敏的耳朵,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一张尖尖的嘴巴,加上四条细长的腿,显得十分可爱。

球球睡觉的时候,总是把耳朵贴在地上,再把眼睛眯成一条线。

有一天,我听见球球在院子里汪汪乱叫。我看了看,原来,球球脖子上的铃铛不见了。于是,我跑到房间把铃铛拿出来给它戴上。它不叫了,不停地往我怀里钻,好像在说:“谢谢你,主人。”

这就是我外婆家那可爱的小花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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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蒲公英花作文600字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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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逆光,裙角飞扬起阵阵裙,微风吹动一前一后的两个身影。裙摆,随风车转动而波澜。眼前,是我,还是你。

我望见一片漫天蒲公英飘扬的天空。我晃着头,摇着身体。借得东风力,一路直上青云。这才是我蒲公英。

我看着母亲在小路上的背影,渐行渐远,不由加快步伐追上去,轻轻落在她肩头,靠着肩,调皮地挠了挠母亲的脖子。母亲伸手去轻弹肩头,我趁机溜上她的耳朵,忽然听见母亲低头呢喃:“这丫头跑哪儿去了?”母亲,我正在你耳畔边上呢!我踮起脚跟她咬耳朵,可声音早被风偷去了,正偷乐着听呢!

母亲走回院子,坐在椅子上小憩。我乘风落到院子里那棵大榕树的枝叶上,轻手轻脚爬上一片叶子,伏下身眯着眼休息。光影跳跃,跃动间浮动生机,我悄悄走过绿叶铺成的街道,轻落在你眉心。秀发不复往日光泽,母亲眼角更添沧桑。我于你眉间轻轻一吻,心疼你多年的付出于我。

我扎根大地之上,仰视着你的侧颜。如今我只是众多蒲公英之中的一条,母亲,你还会认得我吗?

母亲走来,浇灌着院中的花草。我张嘴接受这甘露。母亲蹲下身,将我采撷至掌心。我只觉春风拂面,自己正向四面八方分散,向着风,向着阳光,向着未来。

我自由飞翔于蓝空中,千万朵蒲公英共游。你是千万母亲中的一名,可就是这样,四处流浪的我遇见了你,你给了我一个家,一个温暖的家,一个可以挡风挡雨的家,一个永远属于我的家。

我簪在你的发间,任风唤雨打,也不愿走。

“妈妈!”我从来没有像这样急切想拥抱你,我的母亲,这一刻,我不再是株小小的蒲公英,我就是我。

暮光之中,我望见一朵小小的蒲公英,别在母亲发间,万物为它失了光彩。

小小的我,独自飘零在属于自己的天空,像蒲公英一样,但我却比它更幸运。因我,我有了你,我亲爱的母亲。

愿你,愿我,岁月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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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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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出自大作家鲁迅之手,对于我们来说未免有些难懂。然而,不难看出,字里行间都表达着鲁迅对童年生活的留恋,散透出鲁迅童年的天真烂漫。我认为,这部《朝花夕拾》里不但文章写得好,题目也很有趣。鲁迅的童年仿佛是那“朝花”,绚烂美丽,鲁迅先生到了中年,又去“拾”那些花了,细细回想,慢慢品味,别有滋味,夕阳的映照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这便是“夕拾”。纵然这花上有众多的细刺,却也败不了鲁迅先生“拾花”的兴致:即使这“刺”让人对“花”有了些不愿靠近的想法。这“刺”也是鲁迅先生在书中着力写的、批判的,鲁迅先生用讽刺的手法表达了对封建旧制度、旧道德的不满与厌恶。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这本书中我很喜欢的一篇文章,它描写了鲁迅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严格但不乏乐趣的生活。既表现了儿时鲁迅对知识的渴望,也写出了儿童向往自由的天性。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与小虫子们为伍的日子,这样的童年值得身处城市的、难以接触自然我们细细品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鲁迅的童年像是一支大自然圆舞曲般绚丽多彩。鲁迅先生用诗一样的的笔触,舒卷自如地为人们描绘了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心世界。这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甜美欢乐的回忆,同样也是是对自然的和知识的追求。

《朝花夕拾》通篇都是鲁迅先生对童年的回忆。鲁迅先生人到中年仍对童年的趣事念念不忘,也正告诉我们,我们正身处这美好的青春年华,时光一去不返,要好好珍惜,过出价值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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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5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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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

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品前言

2012版后记·神社的玛丽安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2008年12月31日的深夜,我裹着一件白色的毛线外套,从早稻田的留学生公寓溜出去,沿着门前的小路一直走到街角的小小地藏庙。

日本的习俗是在新一年的1月1日合家去神社祭拜祈福,我一个人在异乡,也不打算排长队去凑热闹。儿时物质精神都很匮乏,那一点点期待都被积攒到节日的那一天释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早已经对这一类的庆典失去兴趣和新鲜感。

不过我依然记得初高中时还会在每个新年前夕的夜里,点亮台灯为新一年的自己写一封信。

“亲爱的新一年的我,展信安。”

信里总结上一年的经验教训,给未来的自己提提建议,说不定可以总结出来一二三四的阶段性计划……合上日记本的那一刻,心中满足得仿若新一年真的会不一样似的。

人是需要仪式感的。仪式感让人活得庄重。

说真的,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日记本中“未来计划”甚至还包括考上哈佛这种话——也只有过去这么多年,我才敢笑嘻嘻地将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的雄心壮志公布出来。

计划这种东西,只有既相信自己也相信命运善待的人才有心力去制定。

所以渐渐被我放弃的“一二三四”,究竟是因为我不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命运会善待我?

异国他乡并不浓厚的新年气氛却让我忽然有了兴致,虽然并不清楚应该去哪里。可能是觉得自己即使不再给2009年什么特别期许,也至少应该尊重这个马上就从身边溜走的2008年。

或许只是想要站到街上,看着自己经历过的几百个日夜在灯红酒绿的街上聚首,然后一齐从东京的车水马龙中倏忽不见。

就在这时候忽然下起了雪。

我抬起头去看泛红的夜空。下雪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当我努力仰起头向上看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他们最开始出现的踪迹——然而我的眼睛追不到它从天而降的漫漫前路,所能捕捉到的,只是它靠近我那一瞬间的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在路灯下给我的眼睛变了一个戏法,一刹那落了满身。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秒钟。人生中有那么多一秒钟,像落了满身的雪,都被我们在前行中抖落,也许就幸存那么一片,化成了水滴,落在心上。

我记得自己抬起头寻找雪花踪迹的瞬间。甚至我听见心底里有个声音说,你会记得这个瞬间,不为什么,总之你会记得。

可惜东京的雪总是下不大,再唯美的意境,一旦想到我那个美利坚室友说的“好像上帝在挠头皮”就会煞风景地笑出声。我就沿着小路走走停停,从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走进另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流浪猫偶尔会跳上人家的院墙,跟我走一段,然后又悄然隐没于夜色中。

就这样走到了街角的小地藏庙。

这种小小的地藏庙在日本四处可见,木头搭建的神龛,里面供奉着一个缠绕着红布条的石雕地藏,当然那块勉强能看出人形的石头很难让我相信他们真的雕刻过。

我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日本本地的神话传说和这些地藏庙的供奉规矩,我一直是个很典型的中国人——对于神明宁可信其有,但是似乎又没有那么相信。

虔诚皆因有所求。

不过,留学期间,每每路过这里时我还是常常会驻足停留,幻想一下,这个小地藏眼中的这片管辖守护之地在一千年之中曾经发生过怎样的变迁,是不是几百年前也有一个赶路的少女停下来,坐在神龛边的树荫下歇歇脚?她当年歇脚的大树,不知怎么就拔地而起一片方方正正的高楼。

街角的地藏庙处在小路和主干道的交叉口上。我呆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倒开始心虚自己一直鬼祟地站在这里,看起来会不会很像图谋不轨的浪荡少年。

突然背后响起很温柔的声音。我回过头,一个经过主干道的上班族打扮的女孩子主动问候了我,指指地藏庙,问我是不是外国人,是不是想要写“绘马”—— 她说着就走向神龛前面的一排架子,上面已经用红色丝带系满了许愿的木牌。

许愿。多少年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我在她指点之下买了这样一张十五厘米见方的小木牌,一面用来写字,另一面则画着和风海浪。

她笑着对我说新年快乐,然后消失在了十字路口。

留下我一个人对着木牌发呆。

巴掌大的地方,要写什么?

我跑去看架子上其他人写好的卡片,发现日本人的愿望和我们国人的愿望也没什么太大不同——希望临产妻子母子平安,祈求大学联考能够升入东京大学,马上要毕业了请神明赐我好工作……

大多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的事情。写在卡片上,既是祈祷,也是自我勉励。

这样的许愿,只是想要告诉神明:我相信我自己,我只希望当我足够努力的时候,你可以让命运善待我。

那么我自己呢?

什么事情是我自己真心希冀、可以足够努力、却不知道命运是否能够善待我的呢?

这三点里面,我最不确定的反而是前面两点。

我想要什么,我又是不是真的渴望到了愿意为之付出所有的地步?

命运善待我的时候,我是不是会足够坦然?

2008年12月31日时,我21岁。

我出生在北方,在北京读书,跑到东京去做交换生。我在很好的学校读书,我未来可能成为一个金融或会计从业者,做个上班族,在没有上一辈原始积累的情况下靠着自己闯入成年人的世界之中,为未来的自己勉强挣得房子和大城市户口,有一块不大的立足之地,生儿育女,留下很多遗憾的同时,也欣慰自己没有错过任何一步“正常的人生路”。

这样,有朝一日,我即使没办法成为什么大富大贵的人物,也至少能让我父母在和别人攀谈的时候,骄傲于自己女儿在人生指标check list(清单)上的主要选项上都打好了对勾。

“别人们”用世俗的眼光早早就划好了人生考卷的复习范围,我们就在这个题库内努力地答题,总归要及格才算是对得起父母。

这样一想,那么我的眼前就摆着太多可以写的东西。父母康健、朋友平安、功课进步、找到好工作、嫁个高帅富、赚大钱发横财、周游世界……

表面上我的欲望实在太普通真挚了,和所有人都一样,面面俱到寸土不让,膨胀拥挤到“绘马”完全装不下,恨不得标注“见背面”才好。

可是拿着笔的那一刻,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忽然想起了玛丽安。

玛丽安不是一个人。它甚至不是一个具体的指代,但是在我的心里,这三个字却比一切都清晰。

玛丽安是一个咒语。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保健课老师,她懒得讲课,有时候就会糊弄我们这群学生,搬把椅子坐到讲台前跟我们胡扯些她昨天看过的电视剧、电影剧情,哄得班里的同学们如痴如醉。

可我觉得她的故事讲得逊毙了。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把她那裹脚布一样的电视剧讲完了,没话可说,忽然问有没有同学看过有趣的电影或者故事,到讲台前给大家讲一讲?

我鼓起勇气举了手。

可我没有讲任何我看过的电影电视剧。我张口就胡编了一个通体雪白的会预告死亡的鸟儿与一个患了心梗的老知青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十一岁,老知青这三个字还是我外公教给我的,而外公就是因为心梗去世的。我甚至不知道知青到底指的是哪一群人。

那个故事把大家听呆了。我在讲每一句的时候,都不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然而这个行为本身,让我痴迷至今。

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

怎样的人都会有故事。

我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我却不知道自己将会讲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我在精彩别人之前,先精彩到了自己。

当台下的同学们齐刷刷地用着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的王。

然后这个世界的王走下讲台,回到现实中,重新成为一个不快乐的小孩。表面顺从而乖巧,内在早熟又乖张,抗拒自我的生存环境,却又没有能力逃离,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不甚清晰。

讲故事这件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同去某个饭局。饭桌上大人们继续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们再拉出来一较长短。饭店里的电视机一直在放《狮子王》的第三部,我看得入了迷。

彭彭和丁满一直在寻找他们乌托邦一样的乐园,他们叫它“哈库那玛塔塔”(斯瓦西里语,寓意是无忧无虑的乐土)。我看着一只野猪和一只猫鼬在电视上寻找他们的“哈库那玛塔塔”,圆桌边一群喝多了的大人在吹牛吵闹、道人长短、攀比财富,狭隘的眼界和价值观是我脚下的土地,长出一片遮蔽天空的树荫,所有人都坐在这片树荫下乘凉嬉戏,一点也不想看一看远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也一定要有这样一个咒语。

在邻居叽叽喳喳念叨谁谁家的姑娘嫁到了局长家买了宝马车“可算有个好着落”的时候,在亲戚们说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赚得多嫁得好守着一方山头做山大王的时候……我一定要记得在心里不停地念这个咒语。它会是我的结界。

我知道这些有钱有房有车的标准未必不是幸福,那也是某些人的某种好人生。但是我害怕久而久之,耳濡目染,这些备受推崇的别人的“好人生”,会成为我潜意识的范本。我的翅膀还没长成,我飞不了;但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当我的翅膀长成,我却忘了自己要起飞。

所以我需要一个咒语,一个不需要很复杂,更不需要别人理解,但是只要不停地念着,就不会弄丢了自己的咒语。

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玛丽安这三个字。我想这并不重要。即使过了很久之后,这三个字开始不再被我成长后的审美观所喜爱,它也始终刻在我的脑海里。

余周周心里有一个从未离开的小女侠。而玛丽安,则是我内心想要成为的人。一开始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后来开始有血有肉,随着我的成长,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内涵愈加丰富。

玛丽安是一个讲故事的小姑娘。

玛丽安是远方,是自由,是无限的惊喜,是从来不会被框定的未来。

我其实非常羞于向别人描述这个我根本描述不清楚、却非常轻易就能让你们误读的“玛丽安”,回头看我上面刚刚写下的那几行字,我发现,我对玛丽安这个概念的叙述完全跑偏了。

但是没有办法,我尽力了。

她本来就不是为了让别人理解而准备的。她是为了让我自己能够理解我自己。

我人生中大大小小的快乐和悲伤,坚持与放弃,每一次抉择,我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

她是我印在心上的标签。

所以请你让我成为玛丽安。

我想要成为玛丽安。

……

我站在雪中面对着木牌,从讲台前和酒桌边,从十一岁的课堂上穿越回来,种种措辞和情绪在脑海中碰撞,可是笔尖却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这句话。

“亲爱的神明: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不求你帮我。我只希望,当我剥离了一层一层包裹着的欲望,你能看到我真正的野心。你是一个小小的地藏菩萨,你一直坐在这里,看见过高楼拔地而起,看见过大厦倒塌倾颓,阅读过无数人的许愿卡,看他们头顶形形色色的渴望在街上来来往往,看他们相聚又分离,得到或失去。

你见证过太多,我希望你见证我。

2008年的12月31日就这样过去了。

2009年的12月,《你好,旧时光》首次出版。

2009年12月到2012年,它经历了几次加印、再版,也让我经历了官司风波。

而如果你看得够仔细,你会发现,2008年12月31日,那个抬头去看雪花的瞬间,也在2011年被我从记忆里小心地拿出来,放在了《你好,旧时光》的番外篇《蓝水》里面。

2012年,它再次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你们面前。

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会这样改变我的人生,但又觉得一切是顺理成章的。我的小小玛丽安已经等了我许多年。这许多年中,我曾经被别人的光环晃瞎了眼,妄图去成为一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背着笔记本电脑今天法兰克福明天纽约证交所的精英女性,却发现自己实在不是这块料;也曾经因为成人世界的丑恶面目与赤裸裸的不公平气闷得嚎啕大哭恨不得自己的亲爹是李刚……我做过许多荒唐的事情,走过的弯路纠结成一圈又一圈。

但是不管怎么走,玛丽安都在路的尽头等我。

过程比结果重要——世界上可以有无数人对这句话提出反对,运动员、高考生、谈判代表、以及和死神赛跑的主治医师——然而作为一个作者,我对这句话的热爱超乎你的想象。

做错事,走错路,爱错人……“错”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对一个讲故事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就是结果。

我曾是那样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一切事情都要留足后路,所以才去学自己并不喜欢的经管,因为好找工作,所以才没有在少年时期破釜沉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没保障”。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对得很乏味”的人。

对玛丽安来说,这才是“错得太离谱”。

上一次再版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后记,那篇后记可以说是送给所有患过幻想症的朋友们的。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自私地将这篇散乱的后记送给我自己。

我知道作为一个小说作者,我并不算天赋异禀,而且也没有足够努力。但是我知道,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

因为《你好,旧时光》,我有机会重新成为了一个讲故事的人。我热情地去生活、去了解人、去听故事。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自由和爱自己,因为我正在做一件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重新站上了小学四年级的那个讲台。

当然,我的野心不止这一点点。

可我相信世界这么大,我的野心再大,它也一定装得下。

八月长安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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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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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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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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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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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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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的《朝夕拾》中,最让我难忘的是《父亲的病》。

《父亲的病》主要讲述了当时社会庸医的无能,明明知道病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灵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是为了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当今社会,还是把金钱视为至高无上的人存在。他们为了金钱而随随便便应付他人。他们应付别人时,有想过别人是给予他们多大的期望吗?有想过他们正一步步地将别人的希望变成失望吗?有想过他们做这件事是没有违背他们的良心吗?没有,他们没有想过。他们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了双眼,以致他们没有看见别人给予的期望。

利益使人没有了心智。我曾经看过一篇新闻报道:女子因贪图利益,在饮料中加入老鼠药,导致两名小学生死亡。这是一则让人痛心又让人气愤的新闻。

痛心是因为那两名小学生还那么小,他们还有无限的未来,他们是祖国的希望却死在了两瓶饮料上。气愤是因为这名女子竟因为一点点钱害死了两名小学生,因为一点点零一伤害他人。

我想如果当时,她有那么犹豫了一会儿,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情了。可利益就是那么可怕,它可以使人没有了心智。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金钱其实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重要的,没有必要为了一点点小小的利益而伤害他人。这样不仅伤害了自己而且还伤害了他人,两败俱伤有什么好的?

如果没有如果,后来也没有后来。我想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类似的事情发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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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生活中的一朵花初中作文字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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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关切的问候是一朵;一个亲切的微笑是一朵花;一次碰撞后的忍让是一朵花;一次跌倒后的搀扶是朵花;一次善意的批评是一朵花……我们用心去采摘,生活就会更加充满情趣。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着一朵朵这样的“花”。在上体育课时,我的调皮不愿意缺席。今天,调皮又冒出来了,正在跑步时,我想停下来,没想到刚停下就被后面的同学撞了一下,顿时我被重重的撞倒在地上。身体隐隐作痛。贪玩的心里使我一会儿就不觉得痛了,便又与同学嬉戏打闹成一片,我像只快乐的小鸟飞来飞去。可好景不长,我一步一只脚踩到了另一只脚上,立即摔倒在地,新伤加旧伤,更是疼痛难忍。这时一位同学见我坐在地上,便赶忙跑到我身旁,用一句句关切又温柔的话语让我忽然感到我的痛减少了许多,我十分感动,我的疼痛减轻中有着她的功劳。之后她又帮我揉了揉,其它同学让她一起参与游戏中,她都谢绝了,帮我继续揉着。等到我不再疼痛的时候,她才和我一起开心的玩游戏,我们玩得非常尽幸,同时我也特别感激她,心中对她充满了友好。这不就是一朵艳丽的“花”吗?

我与妹妹之间很友好,但有时我们之间也会发生冲突。记得在夏天的时候,爸爸买回家一只大西瓜,把它切成了几块。家人都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当桌上只剩下最后一块西瓜时,恰巧我和妹妹手上的西瓜又同时吃完。这时我和妹妹争先恐后地抢着吃桌上的最后一块,大家冷眼对着,最后妹妹说道:“算了吧!这块就给你吃吧!”我顿时感到很惊讶,同时又很羞愧。于是,我想了一会儿,把这块“珍贵”的西瓜让给了妹妹。她在我的心底浇灌出一棵美丽的“花”。

一个窗台上有一朵红花,这个屋子就有生气了;一棵树上开了一朵花,这棵树就成熟了;一条路上绽放一朵花,这条路就会有情趣了。所以大家一定多去“栽种”那些“花”,让你的心中因这些“花”而感到温暖,渐渐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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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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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说:“生命不过一场记忆。”谁又不是活在记忆中呢?《朝夕拾》是鲁迅儿时与青年时的回忆。

在《藤野先生》中,我从鲁迅为了防蚊子用被子盖住了全身,用衣服包了头脸,看出了鲁迅的吃苦耐劳。从中,我回想到了夏天,我在房间内睡觉,因一只小蚊子而抓狂,无法入睡。而鲁迅当时在客厅中,那么多蚊子还能想出办法,安心睡觉,为此,我对鲁迅敬佩不已。鲁迅一生有过这么多老师,但是在其中,授课时间最短的藤野先生却是鲁迅认为在心中第一的老师。这可看出鲁迅是多么感谢藤野先生啊!在日本学生欺负鲁迅的时候,藤野先生却站在鲁迅这一边。分别时,藤野先生把照片当做礼物送给鲁迅,当时照片可是十分珍贵的。我知道了在一个人遇到困难时,当别人给予他帮助,那个人就会终身难忘。

《琐记》的城中,衍太太十分令我厌恶,他庇护小孩,看似令小孩十分喜欢,却是在害小孩。就比如:鲁迅十多岁时,与几个小孩子比赛打旋子,看谁旋地多,衍太太就从边上计数,让小孩转。一个小孩摔倒了,他的婶母又刚好走来,衍太太马上换了一张脸,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可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这令我十分不爽,竟然有这么不要脸的人,表面一张脸,令小孩子喜爱,里头又是一张脸,令人讨厌。

在《父亲的病》中,鲁迅执笔为武器打击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迷信思想。我从中也看出了鲁迅的艰难,一个小孩,面对一个故弄玄虚的庸医,在父亲去世的压力下被欺骗,看出了鲁迅当时的无限心酸。

拾起朝花,就是拾起了鲁迅童年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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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月亮背后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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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看着我,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然后他转身,我看着他开门。

我突然想喊住他,我怕他出了这道门,真的就与我从此老死不想往来。

我想冲过去抱住他的腰,把他留下。

我控制着自己,我死死握着拳头,指甲掐得手心生痛。

可是——

周突然转过身,他看着我,眼里有很深的悲哀,我看见他眼里隐隐的泪光——

离开我,他也是伤心的吧。

可能他真的对我动过情。

“歆蕤,对不起——”他轻轻的说,声音有些抖,有点哽。

我的心一下软了——

“我能抱抱你吗?最后一次?”他的嗓子有些暗哑,眼里也有朦胧的雾气。

我看见他下巴上青色的、淡淡的胡须,他曾经笑着告诉我:这个叫下午三点钟影子。

他一天没有吃东西吧!

我恨自己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关心他。

我明显感到自己底气不足。

“我能抱抱你吗?”他的声音温柔的象天籁。

终于,我忍不住点点头。

他走过来,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想把他的样子印进脑海中,永远不要淡忘……

然后他一把将我抱进怀里,死死的、牢牢的、紧紧的、抱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似乎想把我嵌进怀中,与他融为一体。

我闻着他身上我无比熟悉的味道,我曾经迷恋不已,现在也爱不释手的味道。

然后他把我的下巴抬起来,用唇、温柔的吻去我脸上的泪水,一点一点,慢慢的吻。

我的心沉迷在他的吻里,不由自主闭上眼睛。

眼泪不断涌出,他也不断地吻去,然后他柔软的唇印上我的眼帘,轻轻的吸去我的泪。

我抽泣着……

他的唇落在我的唇上,我有些心虚、摊在他怀里不敢动,我怕一动,就泄露了自己太过强烈的感情。

他慢慢吻我,温柔的撬开我的唇,深深的吻我……

然后我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所有的思绪都乱了、思维也停止了。

我体会到什么叫兵败如山倒……

我应该在最后一个拥抱后,让他离开。可是我没有。我始终抗拒不了他,我终于还是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黑暗中、我们纠缠在一起,喘息、流汗、抵死缠绵……如同两只最原始的兽。

我们彼此需要,渴望最深的接触、饥渴得如同需要空气、阳光和水般迫切。

在周的牵引下,我颤栗着体会到生命里第一次高潮……

一切结束。

我躺在黑暗中、躺在周的怀里,满足地喘息……

他轻轻抚着我的背、一下一下拍我,让我平静下来。

然后他对我说:“歆蕤,我想我是爱上你了!”

我喜极而泣……

陈淑桦还在吟唱“我这样爱你到底对不对……我宁愿流泪也不愿意后悔……”只是已经没了幽怨、没有犹豫、多了一份坚定。

躺在周温暖的怀里——

我想我也宁愿流泪不愿意后悔吧!

房间里冷气很足,周小心的帮我把被子盖好,我们在音乐轻轻的流淌中入睡。

朦胧中,我听见周说:“你永远不要离开我!”

我意识如游丝,只用鼻子哼了一声,又睡着了。

太幸福了,幸福到所有思维都停止,只想酣睡。

早上一觉醒来,太阳光透过浅蓝色的窗帘照进来,暖暖的,天空有着暧昧的晴朗。

心情出奇的好。

咦?周已经不在身边。

我看着空荡荡的床,心里涌上一阵失落,连带心也变得空荡荡的。

他竟等不到我醒就离开了……

我在床上躺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然后跳下床,赤脚走到客厅,端起一杯冷水喝下去……

心也冰冰的!

突然有人从背后将我环住,把我抱起来,我一惊,手里的水倾数倒出,撒到地毯上……

一张脸凑猛然凑到我的面前。

是周!

他没有走!

穿戴整齐的周神清气爽地看着我,一脸坏坏的笑,为吓着我而得意洋洋……

我开心起来,刚才跌到谷地的心,突然又飘了起来。

我偷偷摸了摸心脏,大喜大悲心脏可会承受不了?

“放我下来,救救我的地毯,很名贵呢!”我望着那一小片水渍,心疼不已。

周没有理睬我,用一个吻堵住我的唇。

“我还没刷牙呢!”我转过脸抗议。

可是周根本不等我把话说完,继续吻我,直到吻得我意乱情迷起来。

然后他笑着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很黑、很诱人。

我也禁不住笑起来。

“放我下来吧,你不累啊?”我想表现一下自己的体贴,其实是想找毛巾来把地毯上的水渍弄干。

周根本不理会我,霸道地抱起我,将我抱进了厨房——

我一下呆住了,餐做桌上有雪白的豆浆、圆润的小龙包子、金黄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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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寻秦记的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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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讲的是21世纪的未来世界,有关当局多年来一直进行秘密研究,终于制成全世界第一部时空穿梭机。特种部队精英项少龙(古天乐饰),机智过人,身手不凡,千挑万选之下,他被选中成为首位穿梭时空的实验者。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寻秦记小说结局,希望你喜欢。

寻秦记小说中善柔最终没有死掉

善柔与主角项少龙并非一开始即相识,项少龙回到古代遇见的第一个女人是美蚕娘。而遇见善柔则是项少龙乘坐赵穆马车时被误当做赵穆遭到刺客毒蛇袭击,这是善柔初次登场,但是小说当时并没有表明善柔身份。后来善柔于赵致混入赵穆府中,伺机刺杀赵穆,被易容成马痴董匡的项少龙阻止。后来双方逐渐熟识,项少龙答应替善柔报仇,生擒了赵穆。成功逃离了赵国,善柔此时欲去刺杀田单,少龙阻止不过,只好任她前去,并答应以后可以去秦国找他。后来田单来到秦国,认出项少龙就是当时的马痴董匡,拿出一幅画卷,项少龙看图中善柔目光呆滞,疑善柔刺杀失败自刎而死。项少龙眼中射出仇恨的火焰,狂喝道:"不用说了,若田单你能活着返回齐国,我项少龙这三个字从今以后倒转来写。"可见项少龙对善柔并非毫无感情,亦是用情颇深。此后项少龙开始刺杀田单的计划。后来项少龙发现善柔没死,仍全力对付田单,却只能杀掉田单的替身,被田单返回齐国了。善柔在项少龙到楚国助庄夫人复国(滇国)及助李园政变(消灭春申君集团)时再遇项少龙,和项少龙一起回咸阳,后来又离开项少龙改嫁齐国解子元。

电视剧中善柔

黄易玄幻小说《寻秦记》里面的女配角,本是孤儿,自小被杀手组织 的首领(曹秋道)收养,不得已被训练成一个杀手。目睹组织内的残酷无情,她在杀人的时候从无手软。从来没有人对她好,所以在项少龙用一块水晶折射出彩虹送给她时,她真的受宠若惊,虽然明知道他送的这份礼物是有目的的。一路上,她时刻保护这个言行怪异的男子,又不得不完成组织交给的刺杀任务,甚至为了替项少龙能够在这个时代站稳脚,她机关算尽的帮他得以拜墨家剑法高手(元宗)为师,并取得可以统领天下墨家弟子的矩子令。可惜正因为她处处为项少龙算计的太周到,反而让项少龙认为她冷酷无情,而跟她分道扬镳。面对误会,她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默默地替这个男人做着她能做到的一切。

其后项少龙每次遇险,都在她的帮助下化险为夷,不能说别人无法可以跟项少龙同甘共苦,但每次项少龙身临险境,善柔都会奋不顾身的相救。如果说项少龙一开始拒绝了乌廷芳是因为担心自己要回到现代,没办法扔下她一人不管,那拒绝善柔则是因为她是个杀手,本身大家路不同,无法为谋。那样的出身,那样的道路不是她一介女子能够选择的。生逢七国混战的乱世,即使寻常男子亦无法保证可以生存下去,她一介弱质女流,却凭借一身武功,一副聪慧头脑而顽强如铁。她聪慧机敏,却不如琴清有个闻名天下的师傅,有个可以读书的机会,她美貌如花,比乌廷芳更早结识项少龙,却没有乌廷芳那样自由自在,有家可以依靠的大小姐身世,她也有不幸经历,却在杀手组织挣扎这么多年,早就学会独自坚强,无法在心仪男子面前做到楚楚可怜以搏同情。如果没有善柔的多次救命,项少龙断不可能活到最后,如果没有善柔的资助,那些孤儿早就饿死病死,与其他难民一样,如果没有善柔的斡旋,乌廷芳一个大小姐再受到那样的侮辱之后,缘何能活到最后?她是集所有女子所长,却最终无法得到项少龙的心,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太强,太有能力,甚至项少龙自己都承认,如果在未来世界,她一定是个女强人。这样的女子放在现代尚且少有人敢问津,更别说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代。善柔,也想做一个只让人疼就好的女子,可惜,时运,天运,命运,皆造就了如今的她。命该如此,即使她想从善,可偏偏要拔剑杀人。

大结局的时候,项少龙一手揽着琴清,一手揽着乌廷芳,一道彩虹落在他们手上,正是当日项少龙送给善柔的那块水晶折射出的彩虹。清清江水边上,善柔微笑着俯下身,将额头靠在项少龙的肩头,问项少龙已经娶了两个老婆了,也不介意多一个吧?项少龙一副无福消受的口吻与表情,善柔却是敛下眉眼,因为她知道,这个所爱的男人,根本不是个滥情之人,更何况她从来都是把自己摆在一个生死与共的朋友的位置上,她今生能从他身上偷来的温暖与安慰,甚至仅有的幸福,也就只有这一刻而已、而已。 。。

看着善柔的表情,忍不住泪流。有时候,太坚强,太好胜,太不敢面对,最后独自承受苦痛的时候,流泪的也就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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