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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优秀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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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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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鲁迅的《朝夕拾》,不禁让我抚书轻叹,鲁迅不愧为一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笔锋如刀,言语幽默而辛辣,分析精辟;一针见血,他对当时社会不公现象的批判让当政者如“骨鲠在喉”既吐不出也咽不下。

在《狗、猫、鼠》中的一段让我叹服“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结合现实世界,这段话难道还不值得人们深思吗?

充满童真又让人身同感受的《五猖会》中,最后一句话,让我沉思和玩味。书中写到“我至今,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

有学者说鲁迅用最后一句话作为文章的画龙点睛,表现出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但这种不合理,不是依然发生在我们当代学生身上吗?那我们应不应该像鲁迅那样对这些不合理,发出我们内心不满的呐喊呢?

但我不会,这是得益于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一句简单的“虎毒不吃儿”可证明一切。也许我们会像鲁迅一样对父亲的严厉和冷漠不理解,但几千年以来“学而优士”是中国的传统思想。如果不是父亲的严厉,也许鲁迅不会成为一代文学家,也许只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或像祥子一样是只卖力气的人。和鲁迅童年相比也许我们更不幸,在日新月异的高分数下,在提倡赢在起跑线上的口号下,又有谁不把好的成绩,好的文凭作为踏入社会的王牌呢?在先进科技信息高速发展的年代,又有谁愿意去想没有好文凭的后果呢?

也许父亲的冷漠和严厉正是他们仅为人之父的责任。鲁迅的《朝花夕拾》的确有着许多让我们借鉴、学习和深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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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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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它的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

文中表述了鲁迅先生热爱自然,向往自然的那股热情。从他的童年琐事讲到他的成长经历。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好像又把我带回了童年,故事中充满了童真和童趣。有时会令人捧腹大笑有时会令人潸然泪下。

在《猫?狗?鼠》中,鲁迅先生借童年对猫的仇恨,表示了对当时仗势欺人的侵略者无比的痛恨。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白草原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里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面,有“美女蛇”,也有冬天里捕鸟,有书屋里的死气沉沉,也有对老先生的戏谑之乐......

《琐记》用借事喻人的手法,通过写衍太太幸灾乐祸、造谣诽谤,表现了她的丑恶嘴脸,也是当时鲁迅先生对社会上的小人的蔑视。

童年也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些零零散散的记忆,当我回忆起自己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童年已成为我们这些少年的回忆。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时代的童年之梦,希望我们和鲁迅先生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珍惜自己现在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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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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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我一直想看的书,趁着暑假我将这本书细细读了一遍。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也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书中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若是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若是细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平凡的世界》让我明白,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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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养花为话题的优秀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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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种,是凤仙花。我喜欢凤仙花,其实不是因为它多么的漂亮,而是因为我们的科学老师让我们种凤仙,并观察。在观察的过程中,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凤仙花就像我的好朋友。有一次,我们家外出游玩几天,没来得及给它浇水,它原本很有力的叶子,直直地垂了下去。当时我急得都快哭了,像朋友受了伤一样,心想:种的这么久的凤仙花,难道就因为外出游玩没有浇水,干死了吗?就在我伤心的时候,我的姥姥,也就是我们家的“植物学家”对我说:“没关系,遇到这种情况,只要给它浇一点水,过一会就好了。”我听后立即十万火急地给它浇了水。过了一会,凤仙花果然恢复了原样。

凤仙花在还是小苗的时候,就会把花长大了会是什么颜色告诉我们,不过它可不会说话,但它会通过根告诉我们,比如说,“如果根是红色的,那么花开出来就应该是红色的”。就在前不久,我的第一个花苞开出来了,它的红的,果然和根的颜色一样。

凤仙花还像一个娇气的小姑娘,当它的花谢了的时候,一碰它,它就会弹出种子,所以它又叫“别碰我”。

怎么样,这就是凤仙花,相信你看过它之后,一定也会喜欢上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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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六年级成功的花百字左右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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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必胜!”操场上人声鼎沸,507班也不甘示弱,拼命呐喊助威。天上的一朵云停了,仿佛在观看精彩地比赛。 "Come on! Be victory!" The playground is full of people, and the 507 class is not willing to show weakness, and he is desperately cheering.A cloud in the sky stopped, as if watching a wonderful game.

将目光聚集到男子100米,有个身影正在跃跃欲试。只见他仔细做着赛前的工作,一丝不苟地准备着。“啪!”一眨眼的功夫,一个个像支离弦的箭似的,“嗖”得一声就飞了出去。可跑步时却出了点意外,他打了个趔趄,险些滑倒,观看的人心头一紧,慌忙站了起来,还好,他定了定神,继续冲刺。他的铁杆扶着他,大声对他说:“没事,重在参与。”他就是杨祎晨。

将镜头转向女子800米,她们盘坐在地,说说笑笑,观看着前组男生的表现,浑然不知将有一场激烈的比赛开始了。望着那满头大汗的运动员一圈圈地赶超,一股敬意油然而生。我暗暗对自己说:“加油吧!感受大地的力量。”握紧拳头,血液在快速地流动,脸也变得红通通的。随着发令枪的一声巨响,耳旁有一股清风。头两圈挺轻松的,第三圈时感到疲劳已附在我身上了。四圈后,体力将再透支,咬紧牙关,开始最后的冲刺。渐渐加速,健步如飞,我第一次感到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好想跳起来大叫,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吸足一口气,摒住,转眼到了终点,望见同学们兴奋的样子,我知道,我成功了。

下午,运动员门各就各位,可敬的志愿者们跑来跑去,到处奔波。400米的对手看起来精神抖擞,我告戒自己,不许害怕。在阳光下,我获得了第二名,大口的喘气,怪自己干嘛软弱下来。志愿者的水杯摔破了,看他哭丧着脸,我感到又好气又好笑。

这次小小的光荣,使我悟得一点道理:去年,我的成绩平平,但是,好的开端只是成功的一半,坏的开端也不表明失败。如果肯下工夫,失败不会粘住你不放。成功也是一种态度,只要带着希望出发,成功就会离你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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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兰陵王妃小说结局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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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长恭远远看着,相视而笑,情不自禁笑出声来。好可爱的北朝民歌,好可爱的一对情人,有爱恋,不深藏,以口道心,毫无遮掩,简单直截,爽利无比。

心中明白,这就是最简单,亦是最真实的爱吧?有爱人在身边,知道有他在爱着自己,哪怕阿妈反对,我亦不理,我只愿意与他相恋。爱人呀,虽然前路有阻隔,只要我们心意相通,必能与你共赴一生一世的约定!

空旷地原野上,远远传来了美丽的歌,淡淡的质朴的歌声,唱的是相思,歌的是忧愁,但声音里,因为有爱,却传来清亮的愉悦:

“腹中愁不乐,愿作郎马鞭。出入擐郎臂,蹀坐郎膝边。(《折杨柳歌辞》)”

.....

我痴痴地听着,轻轻依偎在长恭的怀里。

前世的记忆,已经在慢慢醒来,常常望着长恭,就会起帝昊,想起,他轻声唤我丫头。

想起他曾经对我说的,灵兮,从前,一直是你在等我,这回,换我等你。

我在丰沮玉门山等着你,等你与我一起,返回昆仑。

长恭并没有前世的记忆,正如昊所说,记得的,白了青丝,不记得,反而欢喜。

所以,我从来不将我的记忆,对他说起。

我只要好好爱他,认真爱他,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珍惜我们的今生。

在邙山大捷后的第二年,高湛即惮位给太子高纬,这高纬,行事荒诞无稽,较之其父,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年来,高纬身边多祖珽、陆令萱等嬖幸之臣,北齐朝政紊乱不堪,而长恭、斛律光等一干重臣,却因军功著著,虽韬光养晦,反遭齐主高纬百般忌讳,这,亦是我所日夜悬心的。

记得临来之时,昊曾对我说过,江山将要易主,非人力可挽,若要全身而退,还需乘早。

是该早做打算了,心中,一个主意闪过,或许,归隐山林,才是我与长恭最好的结局

“长恭,我也有一首长歌要唱给你听。”我仰望着他,唇角含笑。

“好,你唱,我听。”他笑望着我,俯首轻吻在我的唇角。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黄昏时,我们双双纵马回家,高声放歌,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广袤的原野上,回荡着我们清亮的歌声,我倚在爱人的怀里,从此,不离不弃!美丽的夕阳将我们相依相伴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在这段甜蜜的日子里,时间仿佛不再流逝,我们眸中只有彼此。宽大的衣袖下,双手紧握,十指相连。

***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天亦长,地亦久。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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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浮图塔结局

全文共 4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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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梅雨季节,天是昏黄的,空气里有种清而凛冽的气味。站在檐下看,宫楼的翘角飞檐像钝剪子硬绞开的棉布,每一处接近穹隆的地方都是毛糙的,仿佛拢了一团雾,即使大风刮过,也不能吹散那些愁云。

“都办妥了?”皇帝嗓音沙哑,怔怔看着肖铎,“朕答应过她,朕的身旁有她一席之地。如今她走了,朕的心思不会变,她仍旧是朕的皇后……朕没能送她最后一程,不是朕胆小,是不忍。那样如花似玉的人,最后变作一具焦炭……你送了皇后最后一程,她的面目还能不能分辨?”

肖铎略顿了下才摇头,“火势太大,几拨缇骑进去相救都没能找见人,最后发现娘娘凤驾窝在一只木箱里。”他神情痛苦,勉强稳住了嗓音才道,“刑部和都察院的人都到了,因着一把火把角楼烧了个干干净净,他们只能凭借推断。估摸着娘娘是犯了病,把楼里的油蜡都点着了,起火后害怕,跑到木箱里躲着,这么一来非但没有保住性命,木箱一着,反倒更无处藏身了。至于陵寝,请皇上放心,梓宫已经运入地宫,各式配享也都安排妥当了。眼下琉球的战事提上了日程,那样多的部署全等圣裁,皇后仙游已成定局,老佛爷也日夜牵念皇上,请皇上节哀,以国事为重。”

在皇帝眼里什么排第一,什么排第二,这些他都有考量,大手一挥道:“区区弹丸小国,何足惧也?国母新丧,怎不叫朕痛断肝肠?琉球如何打、该出多少兵、用几艘船,全由厂臣指派。朕这里要为皇后设斋醮诵,七七四十九天后皇后就能脱离苦海了。”他说着,似乎是突然冒出的念头,对肖铎道,“皇后生前器重彤云,她虽是你夫人,好歹跟了皇后一场,主子崩逝,没有不尽孝道的道理。着她入西苑,替她主子看守斗灯罢!”

肖铎心下了然,躬身抱拳应了个是,“贱内能替主子尽心,是臣夫妇的福气。臣回头就命人传话,让彤云即刻进西苑听示下。”

皇帝点了点头,见他这么容易打发,心里暗自喜欢。瞧了他一眼,故作高深地清了清嗓子,“朕知道厂臣忠心为社稷,琉球宵小来犯,依着厂臣,谁挂帅出征才最稳妥?”

肖铎道:“大邺周边附属小国众多,若这次不能一举歼灭琉球,一来有损我大邺国威,二来也给那些蠢蠢欲动的属国壮了胆子。都指挥使谈谨几度抗击鞑靼,战功彪炳,由他出征再合适没有。”

皇帝嘬嘴咂唇想了想,“恐怕不成,谈谨是个旱地将才,到了海上转不动舵靶儿,万一晕船,底下兵丁没了首脑怎么料理?”

肖铎向上一觑,紧走两步拱手道:“臣也想过这宗,要的是他运筹帷幄的手段,会不会水、晕不晕船,这些都有法子缓解的,请皇上宽怀。”他歪脖儿思量了下,“臣一向注重船务,水师检阅也都由臣来主持,若是皇上信不及谈谨,臣愿为主分忧,从旁协助谈大人。两兵交战,半刻也耽搁不得,倘或海上遇着了难题,再发陈条回京等内阁拟票拟、等司礼监批红,错过了最佳的时机,说不定就功亏一篑了。臣随军出征,能替主子做主的地方当机立断,对出征的将领来说也是颗定心丸,不知皇上意下如何?”

皇帝犹豫起来,打仗毕竟不是好玩的,他愿意随军,对朝廷来说当然再好没有。可他执掌司礼监,批红上缺了他,偌大的摊子谁来接手?

他抚了抚下巴,新生的胡髭有点扎手,“两头都缺不得厂臣,若能把人一劈为二倒好了。”

肖铎愈发呵下腰去,“臣为朝廷呕心沥血,细较之下还是战事更为要紧。批红上有闫荪琅和杨承嗣,都是办事稳妥的牢靠人,差事交到他们手上,准误不了的。这一仗,料着打下来不过三四个月光景,届时凯旋而归,臣也算实打实地为主子立了一大功。”

皇帝其实是很善解人意的,他知道音楼一死,肖铎便有点自暴自弃了。京城是个伤心地,出去散散有好处,何况他走了,彤云留在西海子,时候长了不还给他,想必他也没什么说法。本来就是赏出去的,家产尚且能抄没呢,何况人!

皇帝应准了,长叹一声道:“朕伤情颇深,好些事都没劲儿操持了,厂臣是中流砥柱,替朕分忧,朕心里有数。攻打大小琉球的一切事宜都由你经办,朕这里一概不过问。”说着阖上了眼皮,“朕要跟国师设坛了,你去吧!”

肖铎要办的事都办到了,心满意足地揖手,却行退出了太素殿。

雨淅淅沥沥地下,小太监打伞上前接应他,他摆了摆手叫退了,自己佯佯在雨中踱步。一河之隔是恢弘的紫禁城,那样大的一座城池,不知束缚了多少人的灵魂。他和音楼是幸运的,水师早就已经待命,稍作整顿便可离开。离开了,这辈子都不回来了,富贵荣华再好,也抵不上她在他身边。

他沉得住气,音楼被云尉接走后他没有再见过她,皇帝不是没脑子的人,他也懂得使心眼。角楼大火没来由,盯着他,也许能发掘出真相来。可是他忘了他是干什么吃的,有人监视,他会察觉不到么?横竖音楼很安全,他心里有底。早就习惯了分离,坚持一两个月,有盼头,日子并不显得难捱。

他照旧回司礼监,一样一样把事情交代下去,都安排妥当了,抬头见彤云到了门上。

她迈进门槛,深深蹲了个安,“督主。”

他点点头,眼神疏离,“都想清楚了?打算留在他身边?”

彤云道是,“我主子有了好归宿,我的一桩心事也了了。现在想想,皇上很可怜,他虽有些昏庸,到底是我男人,我想陪着他,即便他不能在我这里停留多久。”

他垂眼归置手上卷宗,漠然道:“你要明白,如果留在他身边,我就不能把孩子的下落告诉你。”

彤云看了他很久,心里也挣扎,最后还是垮下了肩头,“我都考虑过,也许孩子在另一个地方踏实生活,要比在京城好得多。”

人人有执念,他有,彤云也有。或者她只是想和自己的男人好好生活,他如今有了音楼,那些儿女情长也能够体会了。路是自己选的,她想留下,并没有什么值得诟病。

“既然你做了决定,我就不再多言了。”他低头整了整袖澜道,“记着我的话,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你能安顿好自己,你主子才能后顾无忧。闫荪琅那里我交代下去了,请他代为看顾你,你有什么难处和他商议,他自然帮衬你。记好了,守口如瓶人才能活得长久,就算有一天你做到了皇后,也还是一样道理。”

彤云一凛,欠身道是,“谨遵督主教诲。”

他的手指在楠木雕花的案头慢慢滑过,绵长叹了口气,“我在大邺的故事已经结束了,你的却才开始。宫廷里的路不好走,既然选择了,望你保重。”

彤云挽着画帛目送他到门前,冲口叫了声督主,他回头看,如玉的侧脸,冠上黑缨垂挂在胸前。她抿了抿唇,勉强挤出个笑容,“我主子……就托付给您了。您一定要待她好,她为了和您在一起做了那么多努力,求您珍惜她。”

他颔首,不再多言,登上辇车扬长而去。

谈谨接了朝廷的调令往天津整顿水师,大军开拔近在眼前,一切都就绪了,只要再按捺两天就能见面。他站在廊下,看着檐角的雨线滔滔流下来,转回身过东跨院,甫到垂花门上就看见凭栏而坐的身影。

如果说音楼是他最爱的,那么月白就是他最对不住的。她没有做错什么,只是痴痴爱着肖铎,可是遇见他,他为了让她保持沉默毒哑了她,如今虽颐养在他府上,但是她有多恨他,已经让人不敢想象了。

似乎欠她一个交代,样样周全了,不能单剩下她。他从抄手游廊过去,到她跟前站定,她转回头看他,目光寂静。

“朝廷和外邦打仗,我奉旨监军,不日就要离开京师。这一去,能不能回来还未可知,你何去何从,自己想好了么?”

他看见她眼里的恐慌,霍然站起来,发不出声,颤着手比划,“为什么不回来?”

月白是个可怜人,老家呆不下去出来找爱人,爱人的名头还在,却早已经物是人非。她在他府上,至少可以安身立命。如今他要走,她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成了无根的浮萍。

“上战场九死一生。”他蹙起了眉头,“再说你知道的,我不是肖铎,我是肖丞。”

她往后退了两步,背靠抱柱,大颗眼泪簌簌落下来。

他转过头去,眺望远处的天际,灰蒙蒙,遥不可及,隔了一会儿方道:“我替你准备了一笔钱,外头还有个庄子也一并给你,足够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了。原本我该杀了你,可你毕竟跟过肖铎,论理我该叫你一声弟妹。我在,尚且能够保你周无虞,我不在,万事只能靠你自己。牢牢捏住钱,不要轻信别人。你还年轻,遇见合适的就嫁了吧,不要再蹉跎了。我们肖家兄弟欠你的情,只有等下辈子再还。”

女人的眼泪,总是无穷无尽泼洒不完,也许是对昨天的悼念,也许是对未来的迷茫,他没法劝解她,站了一阵,默默退出了那个小院。

出门正碰上容奇,平时东厂的人常出没提督府,他也不甚在意,背着手缓步往前院踱,容奇跟在后面,欲言又止了半天,他不瞧也能感觉到,“有话要说?”

容奇支吾了下,“当初是属下给月白姑娘灌的药,她有今天,我也该负起责任来。”

肖铎顿下步子转身看他,“然后呢?”

容奇倒被他问住了,苍黑的脸膛上泛起红晕,憋了口气道:“属下是想……督主走后,属下可以照应月白姑娘。”

他欣然笑起来,赞许地捶了捶他的肩头,以男人对待男人的方式。

次日开拔,皇帝亲自为三军践行,站在城门楼子上一番喊话气吞山河,伴随隆隆的鼓乐之声,颇有几分定国安邦的豪迈气概。

共饮、砸碗、向皇帝辞行,肖铎一身明光铠,和以往的蟒袍玉带不同,显出铮铮的风骨。向上抱拳,在一片“不得完胜,誓不还朝”的高呼声中跨马扬鞭,大军出城,逶迤向东行进,那队伍壮阔,绵延百里不见首尾。

水军从天津码头出发,单是尖底福船便有七八,加上哨船、海沧船、苍山船,大大小小百余艘,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舰队,一路赫赫扬扬出塘沽港向渤海湾进发。

长途作战少不得奔袭,行船是日夜不停的。谈谨命人掌灯,在甲板上铺排海域图和肖铎议战。

“海上作战,斗船、斗铳,而不在斗人力。福船高大如城,倭寇的小船还不及咱们船底的吃水高深,火器近距离往上发射,想打中难如登天。”他在图纸上指点,“每艘福船指派十二艘哨船护卫,分散开,呈三面包抄之势。海沧船上配备了千斤佛郎机,要么不中,中则叫倭寇草船粉身碎骨。再者福船船头预先准备好火球,一旦开战从高处投掷下去,除非贼船是铁造的,否则难逃一焚。”

他说得头头是道,谈谨笑道:“有厂公在,谈某就有了主心骨了。就依厂公的部署办,不说用计,即便是船与船相撞,咱们也只赢不输。”

肖铎忙摆手,“咱家没带过兵,不过是从旁辅助,到底如何还得听甫明兄的。古来不懂作战的监军坏了多少事,咱家可不敢当这千古罪人。”

说笑两句,船头激起的海浪混杂进空气迎面扑来,像南方幽深的天井里笔直落下的牛芒细针,恍惚地,避无可避。底下卒子送氅衣来,肖铎和那些野泥脚杆子不同,他是考究人,无一处不显雍容,叫雨一淋都喷嚏连连,万一哪里不留神,在海上作了病可了不得。

谈谨道:“厂公身边还是得配专人伺候才好,寻常将领跟前尚且有副将搭手,何况是您!”

肖铎听了微露出笑意来,瞥了给他系领上金扣的卒子一眼,“咱家脾气怪,用不惯生人。

那卒子一听忙冲他揖手,“回厂公话,小人打小就会伺候人,把这差事交给小人,小人行军打仗不行,溜须拍马叫大人受用不在话下。”

那卒子帽檐压得低,眉眼模糊,唯见一张滟滟的红唇暴露在灯影中。谈谨笑道:“既这么,厂公试上几天也未为不可,若还凑手就留下,我瞧他会抖机灵,敢这么说,办事也定然知进退懂分寸。”

肖铎半天方嗯了声,“谈大人的话都听明白了?伺候得好升官发财,伺候不好扔进海里喂鱼,你可想清楚了?”

那卒子嘿嘿笑,“小人省得,小人必定尽心竭力为厂公效犬马之劳。”

她这套不知是哪里学来的,天生的好演技,装疯卖傻张嘴就来,冒充军中的老油条更是不在话下。肖铎打量她,不觉夷然一笑。天气不好没有明月,却见远近簇簇灯火阑珊——灯火阑珊处有佳人,佳人戴盔帽,着胄甲,落拓不羁,和他并肩而立。

大邺越去越远,早就退散到世界的另一端。那是一座罪城,欢喜亦建立在无数的痛苦和牺牲上。所幸他们已经挣脱了,七级浮屠上开了天窗,跳出来,站在塔顶,伸手就够得到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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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最喜欢花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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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喜欢纯洁的樱,有的人喜欢红艳艳的牡丹花,有的人喜欢金灿灿的菊花……但我最喜欢亭亭玉立的荷花。

荷花的千姿百态。那一朵朵的荷花,手掌大的花瓣洁白如雪,五六个花瓣拼成了一朵大荷花。我被一池的荷花迷住了,只见池中挨挨挤挤的一朵朵荷花翘首仰望夜空星斗。荷花的形状千姿百态,有的像害羞的小姑娘涨红了小脸蛋,躺在碧绿的荷叶下;有的好奇地探出头来,望着这美丽可爱的人间;有的荷花像俊俏的仙姑正对着平静的湖面梳洗打扮。荷花已经开了许多,有的展开两三片花瓣,有的含苞待放,有的已经全部展开了,露出了嫩小的莲蓬,像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站在荷上,而荷叶则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

荷花的颜色个性鲜明。那玉洁冰清的白荷花像一层厚厚的白雪,那碧盘滚珠的淡荷花如一个美丽的仙女,那娇巧迷人的黄荷花如一个金黄的小太阳,那花香袭人的红荷花如一个红红的小火球,那皎洁无瑕的淡紫荷花如一个水晶球,下雨的时候,那嫩蕊凝珠的荷叶为绚丽多彩的荷花遮风挡雨,所以荷花香远益清,端庄秀丽,荷叶是水佩风裳,高风亮节的,它俩相比,一样风姿绰约,火中生莲,出水芙蓉。

荷花有一种伟大精神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荷叶也有一种精神是“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我喜欢荷花的形状、颜色、精神。你也喜欢荷花吗?如果喜欢,就去你家乡的湖水那里去观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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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花千骨小说番外篇_下手为强

全文共 4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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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深夜,千骨睡得迷迷糊糊,突然被窝被掀开。

“爹爹,别闹。”花千骨翻个身继续睡。

“骨头是我。”东方彧卿拿外套给她穿上,又给她穿鞋。

花千骨半睁着眼睛,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夫子,你怎么进来的?”

“别管我怎么进来的,北斗他们喝醉了,来,我带你出去看星星。”

东方彧卿一把横抱起小肉球,从窗口飞了出去。

那边笙箫默连忙假装没看见的关上窗户继续睡觉。

“还从来没见师兄输过,东方我看好你哦,哈哈……”

花千骨紧紧环住东方彧卿的脖子,惊讶的瞪大眼睛,看着浮云不断从自己身边掠过。

“夫子,我刚梦到你,你怎么就从梦里出来了?”

东方彧卿笑了起来:“骨头也是我唯一的梦。”

花千骨顿时脸红了,这话啥意思,咋听起来这么肉麻呢?

“夫子,你是神仙啊?”

“不是,以后不要叫我夫子,叫我东方。”

“哦,东方,我们这是要去哪?”

“看星星,当然去银河。”

东方彧卿一口气带她飞到了九重天银河之上,这是他们第二次来到这里。

“我、我一定是还没睡醒。”

花千骨望着无边无际的星子傻眼了。

东方彧卿手中折扇抛出,顿时成了一叶小舟。花千骨坐在船舷,脱了鞋,脚在银河里踩星星玩。到处波光粼粼,亮晶晶的。

东方彧卿伸手将她搂在怀里,不同于以前的瘦弱,胖乎乎的她发育的也很好,东方彧卿只得小心的避开她的胸。

花千骨背靠着东方彧卿,望着眼前美景,不时的深呼吸发出惊叹声。

突然一根萝卜递到了跟前。

“吃么?”

花千骨接过咬一口咯嘣脆。

“好甜啊!谢谢,东方你以后可不可以经常带我到这来玩?”

“好啊,你愿意跟我永远在一起么?”

花千骨看着他,害羞的笑着点点头,夫子是想要娶她么?她终于有人要了?太好了!这下爹爹要开心死了!接下来应该做什么来着,对对对,一吻定情!

东方彧卿摸摸她的脑袋,见她轻轻闭上眼睛仰起了头,不由笑出声来,一把将她搂进怀里,手轻轻拍了两下,花千骨突然觉得越来越困就要睡着,隐约听到东方彧卿低声喃道。

“傻骨头,你现在可是别人的妻了,我怎么能随便亲。”

“我知道你有很多事想要跟我问个清楚,不是我不告诉你,是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陷在无限轮回的转生中,看得太多,我其实比任何人都无情。把你当成棋子,把六界当成棋局,我翻云覆雨,什么妖神出世,不过是我无聊中的一场游戏。结果我输了,代价是我的心,还有永远失去你。如果可以再重来一次,我不会让你上长留山,也不会让你见到他。这次的赌局,不是为了戏弄你。治你的眼睛无论如何需要十五年,与其坐等,我只想再有些时间可以和你在一起。”

“你就是太善良了,不管被骗多少次,都还是愿意相信我,跟我走。可是我已经做了这么多伤害你的事,又怎么舍得,让你和爱的人分开呢?”

东方彧卿轻抚她的脸,一切对于他而言都是游戏,真实的唯有她。

“永远不要、给我留下任何的空隙可钻,白子画……”

东方彧卿突然回头,望着那片极耀眼处。白子画的身影慢慢走了出来,万千星辉,也掩盖不住他的光芒。东方彧卿则化作一道青烟,了然无踪。

花千骨趴在船舷上,迷迷糊糊醒了过来,却已不见东方彧卿,反而是白子画站在身旁俯视着她。

“夫子,你怎么也在这,你也是神仙?”

花千骨好奇看着他,夫子的神色似乎比平常更冷一点,是因为什么事在生气么?

突然腰被揽住,提了起来,近距离的贴近白子画。那双眼睛深邃如海,仿佛要望进她的灵魂深处。花千骨有些害怕,刚想开口说话,嘴巴已被封住。

太突然了,她像被点燃的爆竹,脑袋里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只看见一片烟雾迷蒙,一片电光闪烁。白子画的吻很轻又很用力,只是简单的贴着她。哪怕是方才云端穿行、银河泛舟的感觉,也比不上这一刻美妙。

可是不对吧?夫子怎么能吻她?这可是她的初吻啊!

花千骨使劲掐自己一把,逼自己清醒过来,然后努力想要挣开。白子画却把她抱得死死的,推拒之间,小舟剧烈摇荡,竟然翻掉了。

可是白子画依然吻着她,两人缓缓下落,周围满是萤火虫一样的荧荧光亮。不同于水的质感,依然可以自由呼吸。被星子的碎片触拥着、包容着,仿佛也化为这亿万星辉中的一点,无穷浩淼,美到极致。

白子画的吻渐渐深入,花千骨张开嘴艰难的喘息。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这就是西方极乐世界么?

不远处,北斗星君中的天玑星君和摇光星君正在抓耳挠腮,窃窃私语。

“这东方小儿胆子太大了,居然敢把我俩灌醉。”

“唉,这个以后再说,眼下可怎么办啊,长留上仙犯规了,居然还就在我们眼皮子底下!”

“犯规了又怎样,你敢用雷劈他么?没看见他现在正生气么?你要命不要命?”

“啊?那难道就这样不管?那赌局不是太不公平?”

“有什么不公平的,他亲的又不是别人的老婆,反正要劈你劈。”

“我哪里敢劈!”

“那就算了,装没看见,回去继续睡觉吧……”

花千骨被吻得头晕眼花,浑身发软,只能伸出双手用力攀住对方脖子。

白子画不明白为什么每次她都舍得抛下自己?他是那样坚信她的爱,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改变。可是她宁肯跟东方走,也不要留在他身边,她宁肯一个人死,也不要跟他死在一起

若重来一次,你真的不会爱上我么?

我不信。

生生世世,你都只能爱我,只能是我一个人的。

空隙?没有空隙。哪怕东方彧卿再转生十次、百次、千次、万次!我也不会给他半点机会!

花千骨沉溺在他的吻里,随着漫天星子,一起坠落。

第二天醒,已是日上三竿。

完了,又迟到了。花千骨一坐而起,却发觉浑身酸软。昨夜发生的事浮现在脑海,她顿时面红耳赤。

后来发生了什么?自己怎么回来的?

不对,肯定是自己做梦了,居然做这种梦!她使劲的揪自己头发,捶自己脑袋。

爬起来往妆镜前一坐,顿时吓一大跳。胖乎乎的小脸好像桃花开一样,双目水光潋滟,双唇又红又肿。

该死!难道是真的!

“啊——”花千骨终于尖叫出声,她被夫子非礼了!

去书院的路上花千骨都不好意思抬起头,虽然很羞人,可是得找白子画问个清楚。他这么做是什么意思?什么话也不说突然吻她?难道他也想娶她么?唉,嫁给白子画其实也不错啦!就是闷了点,以后要是成亲日子肯定很无聊。

忐忑了一整天,结果下午白子画的课上,人家看都不看她一眼。

“千骨,你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红啊?”

“没、没事……”花千骨低下头,使劲拿毛笔在纸上画圈圈。结果写到后面,发现满版写的都是白痴,也不知道她在骂自己白痴,还是白子画白痴。

下了课,她飞冲到白子画面前。

白子画停下脚步,冷淡的看着她。

“夫、夫子……”

“什么事?”

“你、你为什么昨天……”花千骨结结巴巴半天讲不出来,扭捏道,“为什么要那样对我?”

白子画沉默了几秒:“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花千骨瘪着嘴巴,眼泪都快掉下来。不知道她在说什么?难道他都忘记了么?还是真的是她做的一场梦?

从那以后,花千骨格外留意白子画,课上眼睛一直盯着他,偶尔还会跟踪一下。她不信那天发生的事都不是真的。

可是白子画好像一直是那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模样,对她的示好也完全视而不见。

她特意做了冰镇酸梅汤拿去给他喝,结果他只说了句不喜欢酸的就走了。她只能灰溜溜的回来,结果被隔壁班的几个女生看见了,毫不留情的讥讽她,说她胖猪想吃嫩草。气得她差点没把酸梅汤泼她们一身,她现在最听不得谁说她胖了。

可是一想还是不要浪费了,拎回去自己喝。

她觉得心里好委屈,凭什么亲了她又不认账,真是不负责的男人,自己又不一定非逼他娶她,只是想问个清楚而已。

流火见她一个人在竹林里猛灌酸梅汤,笑得肚子都疼了。

“在为白子画的事情生气么?想不想知道为什么?我可以告诉你答案,跟我来。”

流火把她引至一瀑布后面,掏出一面巨大的撼天镜罩在两人头上。

“你这是干什么啊?”

“以防万一,我可不想一会被雷劈死。你蹲下来,听我悄悄跟你讲。”

流火招手,花千骨连忙附耳过去。

“不用耳朵,手给我。”

花千骨好奇的把手递过去,流火的右手跟她的右手结了个法印,然后花千骨就听到有声音传了过来。

“白子画前些天是不是吻你了?”

花千骨大骇:“你是怎么知道的?”

“看你魂不守舍的样子,猜也猜到啦!本来这个赌局就不公平,谁让人家身份特殊呢?”

“赌局?什么赌局?”

“白子画、东方彧卿、杀阡陌、墨冰仙,还有书院里的其他夫子打了个赌,看谁能先得到你的心。所以你身边老出现许多莫名其妙无端献殷勤的人吧?只可惜,人家费劲心机一年,都抵不上白子画一个吻,轻轻松松把你搞定了。”流火故意只说了事实的一部分。

花千骨顿时脸都白了:“你说什么?”难道开学抽签的时候,因为自己当众出了丑,他们就决定拿自己打赌寻开心?

“难道不是么,你看你最近的举动,不是眼里只看得见他了?敢说你没喜欢上他?这个赌局他已经赢了,自然就不理你了。”

“你胡说!”白子画、东方、墨冰、还有杀姐姐,他们根本就不像那样的人啊!

“花千球,我啥时候骗过你,我可是把你当好哥们,不想看见你为一个男人伤心。不过是一个赌局而已,不然你想你那么胖,又笨死了的,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对你好,讨好你?只是为了赢而已。”

花千骨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难怪杀姐姐和东方他们都说要娶她,明明知道就凭自己这模样根本不可能,还是自欺欺人的相信了。难怪白子画亲完她之后就不理她了,原来那只是他为了取胜的卑鄙手段而已!

太过分了!她不就是胖一些么,所有人都嫌弃她、骗她、捉弄她!原来她误以为的喜欢,只是一场游戏一个笑话!

花千骨的脸苍白如纸,顿时觉得世界都灰暗了。流火挠挠头,替她擦掉泪水。

“好啦,别哭啦,我又不嫌弃你!实在没人要,我娶你当媳妇,但是当然以后去妓院和赌场你要陪着我,不能管我。”这样的媳妇哪里找啊,哈哈哈。

花千骨呜呜的哭,狠狠握拳,她还是要去跟白子画问个清楚,不,她要去骂他一顿。还有其他所有耍她的人!

花千骨直接在别班门口把白子画拦下,站在荷花池边,叉着腰,一副怒气冲冲的模样。周围的人全都停下来看热闹。

东方彧卿笑道:“看来赌局要出结果了呢。”招呼几个学生,去把其他夫子全都请来。

周围人越来越多,花千骨也不在乎,趁着大家都在,她要把他们都骂一顿,居然闲着没事拿她来打赌,吃饱了撑的么?

可是一对视上白子画淡定的眼神,她就慌了手脚,搞什么,错的又不是她,她干吗气短啊。

“白子画!为什么拿我来打赌?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夫子,你不觉得自己太没品了么!还使了那么卑鄙下流的手段却不肯承认!我要你今天当着全书院的人对天发誓!你那天晚上没有亲过我!”

院长大人一听这话差点没气晕过去,周围一阵嘘声和起哄声,还夹杂着几句居然犯规了的愤慨。花千骨一听果然如此,心里更加难受了。

白子画沉默许久,终于开口。

“亲了。”

周围又是一阵巨大嘘声,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

白子画扬起嘴角看着她涨红的双脸,眼里闪过一丝笑意。

“怎么,你要我负责么?”

“我、我……”

没想到他会突然之间承认,花千骨乱了手脚。

周围一片吼声:“不公平,尊上你作弊!”而且还带引诱的,没想到这么狡猾。

花千骨嗯嗯啊啊半天,白子画微微上前一步,低头凝视着她。他的眼神就如同那天夜里一样,明亮的任何星光都比不上。

“你喜欢我么?”那声音略带沙哑,如同魔咒,花千骨魂都飞走了。眼睛直直盯着他的薄唇,回忆起那夜二人抵死缠绵的吻。

杀阡陌在一旁看得一愣一愣的,一边把绿豆糕塞进嘴里一边摇头道:“妈的,老白太牛了,美男计都使上了,老子甘拜下风。”

“喜、喜……”

眼看花千骨就要说出口,流火在背后大喊一声:“喂,花千球!有点出息!”

花千骨猛的回过神来,脸涨成猪肝色。差点又被引诱了,明明知道他在骗自己,岂有此理,这赌局绝不能让他赢!

“我才不喜欢你呢!我喜欢流火!我们马上就要成亲了!”

全场皆惊,鸦雀无声。

赌局结束了?

杀阡陌一口绿豆糕就喷了出来,什么?怎么回事?流火又是哪根葱哪棵白菜?

其他所有参加赌局的人也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个流火是哪里冒出来的?赌局明明眼看就要高潮,却来了个大乌龙然后仓促结束了?白子画输了?赢的也不是东方彧卿?

白子画的面色显然也有些难看,明明只差一点点

不过虽然花千骨嘴硬,事实上,好歹他也算是赢了吧?

流火哈哈笑着走上前去拍拍花千骨的肩膀:“千骨,好样的!不过,好女不二嫁啊……”

花千骨站立不稳,只觉得好多东西正要从脑海里喷涌出来,记忆开始复苏,眼睛也逐渐模糊看不清楚,隐约望见流火凑过来的脸。

“千骨,还能认出我么,这一世,我可是有脸的,要记得我的样子哦。”

花千骨仿佛被人猛敲一下,七月流火、八月朔风。

“朔风!你是朔风……你回来了……”

无法抑制的惊喜伴随着晕眩,记忆回潮太过汹涌,她的眼睛再次完全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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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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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什么?在这个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爱的教育》给了我们答案。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男孩的成长故事,纪录了他在家庭、学校、社会的见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朋友的真挚的爱。

爱是这本书的主旨,爱如空气,将我们包围,正因为它无影无形而总被我们忽略。父母的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书中父母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老师无私伟大的教诲,生病时同学的关心陪伴……让我们感动不已。

书中的一个个小小的故事,不仅是书中人物受到熏陶,同样我被其中所体现的强烈情感而震撼。

在现代教育中,不管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爱的教育”都应该是其核心,是其基础。有了“爱的教育”,我们才会用一种纯真的眼光去看待这个社会,才会以感恩的心态面对这个复杂社会中的一切。受过“爱的教育”的人,才是健康的,完整的,合格的人,由这样的人组成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

相信读过《爱的教育》的人都会被书中所描绘的社会所吸引,我想,这应该是《爱的教育》的魅力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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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养花为话题的优秀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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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她的身材又瘦又高,那一头乌黑的头发披在肩膀上,美丽极了!我的妈妈不仅漂亮,还是一个很爱养的妈妈。

有一次,妈妈和我一起去花卉市场,妈妈就买了很多的花卉种子。我说:“妈妈,不要再买了,我们家的花园都快要种不下了。你把它给退了吧!”妈妈说:“这已经不能退了。”我只好和妈妈一起回家了。一到家,妈妈停好了车就冲进了她的大花园里,把她买来的种子一个个播种在泥土里,给它们浇水施肥。妈妈每天都精心地照顾培育它们。不久,一朵朵小花依次开放,五彩缤纷,真好看呀!还有好多棵仙人掌,郁郁葱葱的。妈妈只给其它花浇水,就是不给仙人掌浇水。我问妈妈:“你为什么不给仙人掌浇水?”妈妈说:“仙人掌一个星期不浇水,都行。”这时我才知道仙人掌是一种耐旱的植物,我的妈妈懂得的养花知识可真多呀!

我爱我的妈妈,我的妈妈真是一个负责任的园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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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朝花夕拾琐记读后感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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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书中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地描写了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的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一角。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最喜欢的也是给我影象最深的是《藤野先生》和《范爱农》,这两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对师友的怀念。

藤野先生是鲁迅的师,他对鲁迅甚为关心。藤野先生在生活上不大讲究,但为人却很诚恳,公正,对学生诲人不倦,对研究一丝不苟,对学术更是有着超越国界的博大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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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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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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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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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第三季是《欢乐颂》的大结局,华彩之作。情节紧凑,张力十足,美剧风格十足,出人意料之处比比皆是。22楼五朵金花,花落谁家?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希望大家多多阅读!

《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1、喜欢上了谢斌,在他与曲曲针锋相对的画面里,抛却所谓的世俗的绝对道德和正义,面对别人的挑衅敢于用同样强势的手段反击。就连安迪也会借助强权降级给自己带来威胁的谢斌,曲的种种手段更算不上光明,只不过谢败在还没有足够的实力,或者说还未走出自己的局限。也许远渡大洋,见过更广阔的世界之后,他能真正变成主角,期待那时的他与更加成熟后的关的相遇。

2、说起家庭背景,其实安迪和曲这两个五美中相对强势的人,成长的家庭都不能说是和谐美的,只不过在不在乎会不会以此故意欺瞒爱人罢了,曲的手从未伸向安迪和应勤,说到底关和谢的分离源于他们自己的心结,早坦诚,早面对,早成长,也早有结果。

3、对于关来说,安迪是偶像,在逐渐向安迪的强大逻辑思维靠近的时候,也渐渐远离了曾经单纯心大的好闺密邱。而同时对安迪的崇拜和安的强大实力(不管是硬实力还是软实力)也让她现在还无法与安迪平等的朋友,至少还不能如曲和安一样平等。经历此番变故,希望她能更加成长自信起来。曲费了那么大劲儿才让赵对她死心塌地,关的爱情才开始。

4、樊终于走出了自己的桎梏,蜕变成美丽的自由的妖艳玫瑰,蝴蝶自来。豪车前秒杀小狐狸精反击哥哥的那段大快人心。

5、安和曲遇到的麻烦困境一点也不比其他人物少,但从不会给人以深深的无力感。内心独立强大的人才能活的更潇洒。

《欢乐颂》小说人物结果

据了解《欢乐颂》小说第三季是真正的结局,其中安迪怀了包子的孩子,最后和包子领证了,包子妈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子,最后被包子爸给气死了。

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中间是应勤一开始抛弃邱莹莹,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去找曲筱绡,被相亲女打伤二人,最后二人最终在一起了。

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谢警官,谢警官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谢被曲的好奇给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关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导致关和谢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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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种花养花的乐趣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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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肉肉,大家就会想到鸡肉、鱼肉或者牛肉什么的,但是我们家的肉肉,却是萌萌的植物。我家的阳台上种植了几盘娇嫩可爱的多肉植物。

多肉植物是一种茎叶肥厚多汁的植物,它们喜欢凉爽的半荫环境,它们耐干旱,不耐寒,忌高温和烈日暴晒。

我喜欢坐在阳台上专心致志的观察这些“小肉肉”。它们有的长着一个圆圆的脑袋和两个长长的耳朵,真是像极了可爱的小兔子;有的叶片像极了肥嘟嘟的小熊掌,而叶顶部红色的小尖角更像一个个涂了指甲油的熊爪还有的;有的像叶子晶莹剔透,像蓝色的玫瑰儿…我和爸爸经常辛勤的给它们浇水、施肥,我每天都在默默的祈祷:“小肉肉,你快长大吧!”

记得有一次,我家养的小乌龟到处捣乱的时候,把一棵摆在地上的“肉肉”的一片叶子咬断了,我发现后本来想把它扔掉,想想又觉得很可惜,于是,我把那片叶子插在泥土里当装饰。没想到,过了几天,我惊喜地发现在我插叶子的地方长出了一棵紫红色的小幼苗,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外面还包裹着一层软软的绒毛,让你忍不住想抚摸一下。

别看这些肉肉们这么嫩这么萌,它们却十分顽强。在炎热的夏天,它们可以一整个月都不喝一滴水,但依旧很有活力。当然,不同的多肉植物有着不同的栽培方法。要养好它们,不仅需要付出心血,还需要掌握栽培的方法。就如同父母培养孩子一样,要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摸索出最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法,只有这样人才能成才,花才能成景。

我家的“肉肉”,它们不但漂亮可爱,还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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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结局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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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像走在一条小巷中,每一弄都可能是另一个出口。也可能是一条死胡同。

生在一个与一般人不同的家庭中,是我人生的第一弄;

爱上了你,是我人生的第二弄;

注定般的三百六十公里,是我人生的第三弄;

失去了你,是我人生的第四弄;

母亲的逝去,是我人生的第五弄;

在这五弄里,我看不见所谓的出口,出现在我面前的,尽是死胡同。

该是结束的时候了,该是说再见的时候了,再见,世界,是我人生的第六弄。

《六弄咖啡馆》最后关闵绿选择了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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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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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说: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陈忠实的《白鹿原》大可担当此重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阅读。

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

朱先生约一帮文人去从军,但意外的发现鹿兆海在中条山阵亡讣告内容的虚假。滋水县境内最大的一股土匪归服保安团的消息轰动了县城。鹿黑娃的大名鹿兆谦在全县第一次公开飞扬。黑娃被任命为营长,并且娶了妻子,开始向有思想的人转化,他回乡去探亲,重新被这个家族容纳了。而鹿三却在孤独中死去。黑娃接受鹿兆鹏的意见倒戈反蒋,却依旧死于肃反派的屠刀之下。朱先生在坟墓中的言语,却成了造反派们永远解不开的谜。鹿子霖重新雇了长工,赎回坐监期间被女人卖掉的土地,家底开始垫实起来。可是在枪毙岳维山、田福贤和鹿黑娃时,他神志不清疯了。而嘉轩因为气急晕倒,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瞎了一只眼。他看着子霖疯癫的样子开始像子霖忏悔。最后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鹿子霖死在自己家中。

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

1~4章

白嘉轩这辈子最自豪的事情便是娶了七房女人,到了第六房死去之后,村里人已经都相信白嘉轩有个毒球会害人。父亲得病去世,母亲按照遗嘱执意让他再娶一房。在朋友冷先生 的劝导下白嘉轩出门寻阴阳先生解惑,在路中看到吉瑞———白鹿精灵,在姐夫朱先生的点拨下,白嘉轩不动声色的换到了这片吉瑞之地。在此之后的第七房女人正常生育,同时在丈人的帮助下白嘉轩种**发了家,妻子仙草又生下两个儿子。几年后在**开得正好的时候,姐夫拉犁捣毁了嘉轩所有的**,全村震惊,然而没人反对都在几天之内将自家的**花也一并捣毁。

5~8章

不久仙草又生下了第三个儿子孝义和女儿白灵。白家蒸蒸日上,身为族长的嘉轩想起了维修村内祠堂,于是联合鹿子霖一起重修村内祠堂。随后嘉轩和鹿子霖一起筹钱修建了白鹿村的学堂,学堂修成之后,嘉轩也将自己长工鹿三的儿子黑娃送进了学堂读书,黑娃不争气最后退出了学堂。此时传闻清帝退位开始革命了,鹿子霖被任命为乡约。刚上任不久政府派下了极为严苛的税捐,白鹿村的民众不服联合其他几村的人一起前往县政府闹事。事件后的一年多里。村内开始出现赌窝和败坏仁义的村民,嘉轩着手整顿了这混乱的现状。

6~14章

黑娃外出割麦,却引回了举人家的小老婆——田小娥回到白鹿村,被白鹿两家不容后,他们住进了村子东头一孔破塌的窑洞。一队士兵开进白鹿原在村内征粮连带欺压百姓。黑娃在鹿子霖之子鹿兆鹏的带动下一起烧了白鹿原的粮仓。不久之后这些士兵又一窝蜂的逃走了。原来这群军阀已经被正规军打跑。朱先生开始组织自己的友人一同编撰县志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黑娃在兆鹏的带动下开始组织原上的革命,杀了几个恶人,更抓了总乡约田福贤。不久之后**发动反革命开始屠杀共产党人,原上形式大变,黑娃与鹿兆鹏不得不逃离了白鹿原。

15章~20章

黑娃在兆鹏的指示下进入了革命军队为习旅长卖命,不久队伍被打散。黑娃当上了土匪"二拇指",在一次打家劫舍的中他唆使手下打断了嘉轩的腰————因为他的腰太直了。田福贤下套捕捉黑娃,小娥为救黑娃去求鹿子霖,鹿子霖乘机"爬灰"。却被白嘉轩搅了兴致,为了报复他唆使小娥勾引白孝文。白孝文在与小娥偷情的时候被父亲白嘉轩看到。白嘉轩按照族规承接了他和田小娥并且强制他分家,声明断绝父子关系。分家之后的白孝文变得越发无赖,也染上了毒瘾,在毒瘾的逼迫下,他变卖了房屋和地产与田小娥过着糜烂的日子而自己的妻子却饿死在家。最后白孝文沦为乞丐,鹿子霖却给他将他介绍到了滋水县保安大队,这无疑让他获得新生。他第一次拿到薪水的时候想回乡报答鹿子霖,却发现田小娥早已"神秘"的死了。黑娃得知小娥被杀的消息后回到原上找白嘉轩报仇,在危机之时,鹿三坦白说是自己杀了田小娥,两人因此断绝父子关系。

20章~26章

白灵加入了共产党,在党指派的任务中他和兆鹏扮成夫妻却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不久在发动群众运动时白灵暴露自己不得不向后方撤退逃到了南梁根据地,然而在党的肃清运动中却惨遭活埋。与此同时白鹿原上却迎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瘟疫,从鹿三的妻子开始全村不断死人。白嘉轩要家人出村避难,自己留下,而妻子和鹿三却留下来了。不幸的是妻子却也染上了瘟疫,她丝毫没有恐惧继续每天为嘉轩做饭直到死去。原来是死后的小娥引来的瘟疫,她借鹿三之身告诉众人要求村里为她修庙。村人便开始乞求族长修庙,嘉轩力排众议造了镇妖塔,瘟疫终于停歇了。白孝文当上了县保安团营长,开始反思自己的过错希望重回白家,在大姑父朱先生的帮助下,白嘉轩原谅了这个儿子。白孝文满身荣誉的回到了白鹿村。村人开始盛赞白家治家有方时,白家却迎来了军统的搜查他们指控白灵是"**"。

27章~34章

朱先生的县志编纂工程已经接近尾期,经费的拮据使他一筹莫展,朱先生忍不住撂出一句粗话:"办正经事要俩钱比求割筋还难!"朱先生约一帮文人去从军,但意外的发现鹿兆海在中条山阵亡讣告内容的虚假。滋水县境内最大的一股土匪归服保安团的消息轰动了县城。鹿黑娃的大名鹿兆谦在全县第一次公开飞扬。黑娃被任命为营长,并且娶了妻子,开始向有思想的人转化,他回乡去探亲,重新被这个家族容纳了。而鹿三却在孤独中死去。黑娃接受鹿兆鹏的意见倒戈反蒋,却依旧死于肃反派的屠刀之下。朱先生在坟墓中的言语,却成了造反派们永远解不开的谜。鹿子霖重新雇了长工,赎回坐监期间被女人卖掉的土地,家底开始垫实起来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百科。可是在枪毙岳维山、田福贤和鹿黑娃时,他神志不清疯了。而嘉轩因为气急晕倒,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瞎了一只眼。他看着子霖疯癫的样子开始像子霖忏悔。最后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鹿子霖死在自己家中

艺术成就:

《白鹿原》是一部现实主义巨著。但它的现实主义又不同于以前的革命现实主义。革命现实主义,强调政治观念,要求比生活更为集中、更为突出地反映所谓"生活本质",在人物塑造上有类型化和两极化倾向。这样往往偏离生活的常态,从而陷入政治图解式的叙述。而《白鹿原》力图展示生活原生态,揭示出纷繁社会中的文化属性与文化规律,它通过设置大量看似偶然的事件,把具体的人物命运和宏大的历史进程连结起来,从而使历史呈现出某种浑沌的状态,具有了生命的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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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诛仙小说大结局详解_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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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在台湾由小说频道出版,在大陆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第7册开始转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诛仙小说专题

1.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2.诛仙小说内容介绍(附结局

3.关于诛仙小说的十大谜团

4.小说《诛仙》的结局是什么?

5.小说《诛仙》的结局

6.诛仙原著小说第二章:迷局

7.诛仙原著小说阅读_序章

8.《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9.诛仙原著小说第一章:青云

结局

田不易之死

鬼厉与陆雪琪战后,侥幸逃生,经过短暂的温存,陆雪琪回到小竹峰。鬼厉带回饕餮,鬼王竟如疯狂一般,与鬼厉发生斗法,幽姬呵斥二人愤然而去。鬼厉冷静下来后,前往寒冰室欲见碧瑶,却看见一个模糊的苗条身影。鬼厉将其认为幽姬,诚恳道歉,承诺看在碧瑶面上不与鬼王再起争执。但随后鬼厉发现这个身影似与幽姬不同,正要上前细看时,幽姬来到寒冰室,鬼厉这才明白方才的模糊身影竟是碧瑶魂魄,可此时已消失不见了。

道玄因诛仙反噬入魔,田不易来到祖师祠堂规劝,竟发生大战。苏茹来寻,二人竟双双失踪。水月告诉陆雪琪诛仙的秘密,和万剑一与道玄弑师真相,并让其下山寻找,并杀死道玄。周一仙等人在义庄遇上道玄,与其斗法,被封入棺材。而在另一处,上官策为寻找天火的秘密,追逐巫妖,直到河阳城外的义庄。巫妖为了躲避,钻入棺材,竟发现田不易也在其中,而且,自己也被棺材锁住。上官策施法躲开巫妖的阵法,却被一旁的小白偷袭,为了保命,假装跪下求饶,蓄意全力偷袭并成功逃脱。小白救出周一仙等人,恰

时陆雪琪赶到,救出田不易,巫妖把天火的秘密告诉小白,各自离开。田不易表示自己愿意帮陆雪琪,劝鬼厉回归,为她与鬼厉提亲,陆雪琪欣喜不已。鬼厉在草庙村发现道玄正在收集鬼魂,追至义庄,遇上田不易,三人与道玄斗法。田不易竟被道玄控制,重伤鬼厉,陆雪琪为救鬼厉,杀死田不易,道玄猛然想起弑师往事,从戾气中惊醒,痛苦离去。

田不易临死告知鬼厉,不要怪罪陆雪琪,让鬼厉把自己带回大竹峰,让鬼厉劝告苏茹节哀。鬼厉痛苦万分,又身负重伤,陆雪琪将他们送回大竹峰,并告知鬼厉诛仙的秘密。后苏茹于后山自杀追随田不易而去,水月伤心万分,并告诉文敏让她叫宋大仁来提亲,并表示让陆雪琪去找鬼厉,若日后鬼厉原谅陆雪琪,自己帮陆雪琪担着门规,让陆雪琪与鬼厉成亲。鬼厉离开大竹峰,找到周一仙,被周一仙点拨,随周一仙行走多日。

狐岐山崩塌

鬼厉于天音寺借得乾坤轮回盘欲救碧瑶,不料却被鬼先生和鬼王用于发动四灵(即夔牛,烛龙,黄鸟和饕餮)血阵,导致狐岐山崩塌。山崩之际,鬼厉在石室内未见碧瑶踪影,只于崩塌的巨石下找到一块绿色衣角。鬼厉悲伤下失魂落魄,被小白救出,带往草庙村。鬼厉此时失了心神,只会喃喃呼唤碧瑶名字,在陆雪琪的温柔照顾下仍神智不醒。小白又气又恨,对鬼厉一番痛骂,令鬼厉明白碧瑶已经离开,而碧瑶之逝正是为了让他好好活下去!鬼厉悲痛之下泪流满面,但好在慢慢恢复了神智。之后,雪琪得知鬼王携四灵血阵进攻青云,青云和黎民百姓危在旦夕,忍痛不舍吻别鬼厉,与魔教殊死相斗。鬼厉从昏迷中醒过来后,身心已放开,明白到自己需要做的是什么。

正魔大战

此时,鬼王得到四灵血阵的修罗之力进逼青云;而山后鬼厉受到诛仙剑的召唤,再次来到幻月洞府,历经幻象,破除心魔,明白了那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在那里他见到了入魔之后的道玄。关键时刻,万剑一出现于鬼厉与道玄身前,他点化了道玄,并告诉鬼厉,他是诛仙剑的真正主人。而诛仙剑就是传说中的天书第五卷。鬼厉握起诛仙剑终于明白了一切,最终他发动诛仙剑阵将鬼王击败,拯救了天下苍生。

尾声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张小凡最后带着碧瑶的绿衣角在他的出生之地草庙村隐居。而有一天,陆雪琪来到草庙村,看到了隐居的张小凡,两人隔远相视一笑。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故事到此也迎来了结局和尾声。

主要人物:

张小凡

男主人公。性格倔强坚定,重情重义,身怀大梵般若功法和噬血珠,因缘际会之下习得天下第一武功天书,是当世唯一一个佛、道、魔三修的人。原为青云门下大竹峰一脉弟子,师从田不易,入门前师承天音寺高僧普智。七脉会武时,与小竹峰陆雪琪初遇,后在山海苑与鬼王之女碧瑶相遇。第一次正魔大战后,身入魔教鬼王宗,成为鬼王宗副宗主"鬼厉",人称"血公子"。历经磨难,于幻月洞府悟透人生后,用诛仙剑击败鬼王,挽救青云。

碧瑶

女主角之一。魔教鬼王宗宗主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在空桑山死灵渊下救下张小凡与他一起误入滴血洞中,见证魔教前辈往事并偶然获得了合欢派至宝合欢铃,绝境之中,与张小凡共生死,向他吐露了自己的身世,并倾心于他,也正因为小凡的出现,也因此化解了碧瑶与其父多年的隔阂羁绊。

后在正魔大战中使用”痴情咒“将一身的魂魄精血散尽挡下了诛仙古剑,舍命救下张小凡,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十年来一直未醒。后来在四灵血阵大功告成引发的狐歧山崩塌时肉身失踪,只留下一角绿色衣裳和合欢铃。

陆雪琪

女主角之一。幼年拜入青云门小竹峰门下,天资极佳,冰雪聪明,深受恩师水月大师宠爱。容颜绝世、清丽脱俗,性格清冷、闲静少言,一袭白衣若雪,手持天琊神剑,犹如九天仙子落入凡尘。在七脉会武时对阵张小凡,因小凡比赛中想起田灵儿而让陆雪琪险胜。

张小凡入魔教后,她夜夜在望月台舞剑思念故人,一舞就是十年。十年后,再相见,正魔殊途,沧海桑田,变不了的是心。焚香谷李洵向雪琪求婚,被雪琪断然拒绝。小说结尾,雪琪遇到在草庙村隐居的小凡,两人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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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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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朝夕拾·五猖会》浙江我是去过的,也算是见识了江南的水乡。想来这已经是二十年多年前的`事了。只是脚步走到桐乡为止。很是遗憾!竟没有到绍兴去看看“三味书屋”与“咸亨酒店”;没有去看看桌子上那个“早”字,以及去听听有没有孔乙己的“多乎哉,不多也”的回音。对于鲁迅先生的故乡,只能心向往之!

记得那次是临近年关,给单位办完事后就匆匆往回赶,因为妻子正怀着孕,自己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出去游玩,归心似箭。害得自己还把新买的一本《散文》杂志都遗忘在宾馆里。只可惜了杂志上我写的那些自作多情的读后感,连同书一并留在了异地他乡,也算是留下了一点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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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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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束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握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耸起,长长的头发直披下来,眉眼“八字”;二尺方帽,长舌头,这便是鲁迅所崇拜的无常了。

无常,地位平庸,身着朴素,打扮得吓人,却是鬼里最善良的了。我小时候听人讲过无常这一说,光是相貌,脑海里便出现了一个妖魔鬼怪,长头发、长舌头,不吓人才怪。而鲁迅笔下的无常,恰恰与我之前的想象相反,原来世界上真有像无常这类的人呢!

妖魔鬼怪通常认为是没有心,恶毒,可偏偏千万别把无常跟他们混为一谈,倘若把这个世界比作阴间,像无常的能有多少?传说无常在勾魂时,要勾隔壁患伤寒快要一命呜呼的人,而那人的母亲因快要失子的哭声撕心裂肺,倘若是你,你会怎么做?选择狠心,还是放弃?你错了,你会因为怕大王打你而必须狠心夺去生命。“可怜天下父母心”,你晓,无常也晓,他的心肠软了,放那可怜人还阳半刻,而受伤的将是自己!后果当然知道,被大王抽了四十四辊……

世界除了千山万水,还有爱,倘若没有爱的荡漾,即使景物再美,人间黑暗,谁会欣赏道路美景呢?爱如阳光,在你无助之下温暖身躯;爱如明灯,在你迷路时寻找正确方向……爱就是这样,如同人生最亮丽的风景。而世界像无常的人很多,如地震救人的英雄们、抗日战争的战士们、在医院抢救病人的白衣天使等,这些人正不如无常一般正直、无私奉献、默默无闻吗?

爱是彼此的心愿,同大家共创美好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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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梧桐花开微型小说作文

全文共 1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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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从窗户懒洋洋的透着进来,如同在床上懒洋洋的吴桐一样。在家的感觉就是好,没有没完没了的作业,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没有扰人的喧哗,有的只是这岁月静好。

吴桐在被窝里做了一下最后的挣扎,终于懒洋洋的伸了一下腰板,眯着一双俏眼看着从窗帘的细缝中照射进来的阳光,院子中那棵和她一起长大的梧桐树的影子在白色的墙壁上隐隐约约。

吴桐用一只胳膊支撑着身体,一头如海藻般的长发随着她的这个动作在床上懒懒散开。吴桐斜着脑袋,呆呆的看着墙壁上那随微风轻轻摇晃的影子,一个小男孩浮现在她的脑海,他正拿着一颗梧桐树的幼苗对她微笑,不觉间嘴角轻轻上扬。

“死丫头,怎么还不起来,”楼下传来一阵吼声,接着楼梯处又传来一阵“咚咚”声响。

吴桐抿嘴一笑,老妈又“杀气腾腾”地来啦。还是先起为妙。登时不管三七二十一,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叠好被子。随手拉开窗帘,屋内便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紫色。这时老妈已来到门口。

吴桐抓了几下头发,好理顺一些。抢先一步打开房门,对老妈来了一个灿烂的微笑,“妈,早上好呀!”

吴母在吴桐的额头轻轻戳了一下,“死丫头,还不赶快洗洗吃饭。”

睡了这么一大清早,再看着桌子上丰盛的早餐,吴桐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吴父吴母看了都摇了摇头,同时都拿了一个鸡蛋放在吴桐面前。

“唉,这孩子,以后要嫁人了,还是这孩子般,”吴母看着狼吞虎咽的吴桐,一脸慈爱的说。

“妈,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嘻嘻……”吴桐一边说着,一边将一个剥好的鸡蛋放在吴母碗里。

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着早餐,只听见外面“喀嚓”一声,一辆自行车停在家门前。

吴桐走到门口一看,是个男孩走了过来。唔!不应该叫男孩啦,四年前他是个男孩,可现在,他已经是个玉树临风的青年了。他穿着一件修身墨绿色的线衫,卡其色的休闲裤,明亮的眸子里仿若储了一池秋水般深邃。清晨的阳光从梧桐的枝缝间软软地洒在他身上,他的四周便仿佛被晕染了一层淡紫色的光晕,似梦似幻。吴桐轻轻揉了揉眼睛,这个动作却让不远处的那个青年的嘴角轻轻上扬。

青年轻咳了一声,顿了顿道:“吴桐,我特意来看你,都不接待一下老同学吗?”

吴桐这才惊醒过来,扯了扯身上那白色毛茸茸的兔子服。这衣服是吴桐在街上无意之中看到的,当即便决定买下来,说是很适合她这种懒洋洋的性格,当时吴母就很无力了她的看了她一眼。话说回来,吴桐平时能说会道的,这时却没来由的来了句:“你就这样子,那该多好。”

那青年微微一笑,轻轻拍了一下吴桐的头说道:“我一直在这里,傻丫头。”

也不等吴桐去应答什么,那青年自行来到厅中,和吴父吴母一一问好。

清澈的溪水潺潺流过,流进田间,流进湖泊,不时有几只白鹭从头顶飞过,隐没在无边无际的田野里。露珠晶莹剔透的露珠在路旁的草丛上轻轻荡漾,微风中漂浮着淡淡的青草气息,这是吴桐最爱的风景。而此时,她却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一路上沉默不言。那青年也是看着远方,似有千言万语,但却什么也没说。

“楚泽,这次你什么时候走呀,”吴桐抬起头,嘟着小嘴向旁边的那个青年问道,明眸流转,顾盼生姿。

楚泽轻轻转过头,看着那娇嫩的脸庞说:“这次呀,不知道哩,你假期结束就要回学校吧,大学里的生活还习惯吗?”

吴桐心想自己的行踪被他知晓得一清二楚,而他现在在哪里自己都不知道,这太不公平了,于是又问道:“楚泽,你现在在哪个学校?”

楚泽这次不再看她了,遥遥向远去看了一会,才悠悠说道:“和你在同一个城市。”

[梧桐微型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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