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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02 字
+ 加入清单“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提起这首词,我们就不禁会想到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宁可我负天下人,勿叫天下人负我。”一代枭雄曹操出生卑微,却能闻名诸侯,成就一番事业。其实曹操有功有过,他知人善用,采纳良言,也颇具领导人的能力,从无名小卒变成一代__雄也是极其需要智慧和勇气的。同时,他也是“真小人,”而不是“伪君子”,至少表里如一。反观,现代社会,又有多少人是顶着“正人君子”的头衔干着不光彩的事情,这样的人更恐怖,也更让人难以提防。
足智多谋、舌战群儒、三气周瑜、草船借箭、智取天水城、走马取陈仓……这些均是一个身高八尺,面如白玉,头戴纶巾,飘飘洒洒的英雄––诸葛亮。在除了被他的才智吸引之外,他从事也具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胸襟,他的出师表将它深深的爱国忠心体现的淋漓尽致,以至于后来杜甫所写的蜀相“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更表达了对诸葛亮的同情与痛惜,以及对一代贤相的敬仰和怀念。在《三国演义》中生动形象地刻画了这一人物形象。
还有值得一提的便是关羽。他不但武功高强,而且还义气,可能也正是这个原因,使他结交了许多兄弟!有一次在和曹操打仗时因为带着二嫂,又怕曹操人伤到二嫂,不得不投降于曹操。我后来曹操赏赐了赤兔马给他,他得到赤兔马后赶紧带上二嫂去找刘备,在找刘备时突破了曹操设下的种种难关,最终找到了。所以,也就有了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这个故事。这不就是为了两个字“义气”吗?
从一个个《三国演义》的故事中,我得到了很多启示。生活中我们不要为得到一点点小便宜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工作中不要为一点点成绩就骄傲自满,自命不凡,也不要为一点点失意就耿耿于怀,怨天尤人。
此外法国作家雨果说过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广阔的是人的心灵。林则徐也曾经说过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俗话说的好。我们在看见了他们的故事之后,也感受到了心胸宽阔这一品德,让我们成为新时代的优秀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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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639 字
+ 加入清单今天,我怀着兴奋地心情阅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本散文集,是鲁迅回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不同生活经历与体验的文字,是记叙文,是回忆性散文。全书共十篇,外加一片《小引》和《后记》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五猖会》它记叙的是鲁迅儿时要去看五猖会,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期盼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里无知和隔膜。
其实在生活中我们也经常遇到像鲁迅父亲那样的阻难。
记得有一次暑假,我要和我的朋友一起出去玩,可是再出去的前一天晚上,我的妈妈对我说:“你是不是明天出去玩呀?”“嗯!怎么了”我微微一笑地说。“那你给我背背《桃花源记》,不会背就别去了。”因为我妈说《桃花源记》是初中必背的文言文。可是我连看都没看,更别说背了。我原本高高兴兴地收拾我的东西,可是,因为我妈的一句话我高兴的心情被打灭了。我拿起书,噘着嘴,哼了两句。见我妈走了,我就开始抱怨起来。抱怨也没用,只好乖乖的背了。
第二天一早,提前了半小时起床,就是为了背《桃花源记》。到了该走了,我妈让我背,我就坑坑巴巴的背了“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你背的还不熟,你再背背。眼看集合的时间快到了,我又有瞄了一眼,有个我妈,背了一遍。这次背的还可以,我妈就按我过了,我就慌慌张张的出门了。
我看到这里,都感同身受,敬佩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里时的无奈和厌烦,我们的父母,我们的老师,真的该反思了。
篇2: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小说结局
全文共 489 字
+ 加入清单《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是由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壹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拉萨群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树菊影视文化工作室联合出品的都市情感剧,由李骏、李晓执导,马伊琍、朱亚文领衔主演。
该剧讲述了隐婚夫妻赵小亮与潘芸在充满压力的大都市,为事业和梦想奋斗的故事 。
该剧于2015年11月7日在北京卫视、浙江卫视播出 。
剧情简介
风趣幽默的IT男赵小亮事业受挫,个性强势的女友潘芸偏偏在最失意的时候提出结婚。婚后,赵小亮在机缘巧合下进了潘芸的公司。为了不影响双方的工作形象,两人约好隐瞒了夫妻关系,决心相辅相携在“北上广”的天地
奋斗一番。两人事业上有声有色,却也因为秘密夫妻的关系过得步步惊心,引发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他们各有追求者让彼此诚信危机逐渐加剧,然而最不可调和的矛盾是他们都想让对方回归家庭来成全自己的事业,但是双方都在事业奋斗的上升期,相互较着劲都不愿轻易做出妥协。尽管彼此深爱着对方,尽但在各自的现实的利益面前,两人却渐行渐远。潘云怀孕并没有很好让两人修复感情。夹杂在情感与职场之间,奋斗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利益与情感孰重孰轻,最终爱的力量让他们做出了选择[4] 。
篇3: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 加入清单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今年的寒假里我读的书中就有鲁迅的《朝花夕拾》。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这是我从新华书店买回来的书,捧起鲁迅的这本《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的生活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篇4:太阳花的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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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妈妈一直抱怨家里的颜色太少,今年暑假,我们决定自己种植一些花,种什么呢?经过讨论,决定种植生命力较强的太阳花。
我们在邻居的小花园里,发现了我们需要的太阳花。经过园主的同意,我和妈妈在里面摘了一些太阳花,有黄色的、粉色的、玫红的。我见妈妈将带有花苞的太阳花折断后放进了袋子里,我着急地说:“妈妈,你将它的茎折断了,它还可以活吗?”妈妈笑着说:“不要着急,我们种下去后看看吧。”
回家后,我将太阳花的茎种到了花盆里,我发现这些花儿的精神有些不太好,一个个低着头,叶子也全蔫了,妈妈给花浇了一些水,说:“明天,我再来看看这些太阳花。”
第二天清晨,当正我认为花儿们都已死的时候,奇迹发生了。我竟然发现那些粉色的、黄色的小花迎着早上的太阳都绽开了笑脸了,而且一个个把头都昂得高高的,叶子上也都充满着代表生命的鲜绿色。这就是太阳花,充满了生命力的太阳花。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发现了太阳花一个十分奇特的现象:当一朵太阳花开过一天后,它就会默默地躲到一边,而另一个花苞就会在新的一天里迎接初升的太阳,虽然它们长得很像,但这一朵是新的,每一朵太阳花都是独一无二的。
太阳花有一种十分伟大的精神,每当花儿结束一天的生命后,它并不消沉,并不懒散,它会把承受阳光的最佳位置让给新的花蕾,自已就闪在一旁,聚焦精华,孕育后代。我明白有些事说了并一定能做到,但我真心希望,人们能够学习太阳花那虽然生命短暂,但依然执着奉献的精神。
我喜欢坚强长寿的松树,我喜欢傲雪凌霜的梅花,但我更喜欢无私奉献的太阳花。
篇5:放弃我抓紧我原著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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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放弃我抓紧我》随着电视剧的热播,小说也跟着火热起来。那么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让小编来告诉你吧。
《放弃我抓紧我》热播,开播首日即打破了湖南卫视2016年度新剧开播的收视纪录,昨日仍旧保持一路攀升的高收视率,上线34小时,网络点击量已破3.5亿!频频刷新2016电视收视纪录,台网数据面面开花,出场仅两日的“唯一夫妇”更是凭借超强的CP感引发话题不断,昨日“厉薇薇失忆”话题持续热搜第一。
厉薇薇安厉设计总监厉薇薇(陈乔恩饰演),因为一次意外溺水长时间脑部缺氧失去了部分记忆,记忆停留在23岁。失忆前是穿普拉达的女魔头,现在却变成了热血萝莉女神经。23岁的她不像现在这般富有,却有一个美满快乐的家庭,不像现在这样装作女王在残酷的商战中厮杀。曾经最爱的陈亦度(王凯饰演)成为了她的敌人。身边没有朋友,只有自己的发小霍骁(乔任梁饰演)。
厉薇薇回溯过去,发现自己和身边的人在忙碌中逐渐忘记了最初的梦想。薇薇和陈亦度分手的原因,也是因为两人在追逐事业的过程中,忽视了爱与沟通,在斗气和误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陈亦度误会薇薇和霍骁的关系,最终和她分手。30岁的厉薇薇决定改变现状,她逐步解开过去的误会,和对手冰释前嫌,不但找回了爱情,也重拾了初心和梦想。
《放弃我抓紧我》结局陈亦度和厉薇薇应该是在一起的。
篇6: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928 字
+ 加入清单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撒野》是我偶然读到的一本小说,它不似名著那样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也不像其他小说讲述的情感那么强烈,在我看来,它就是一本特别朴素却又写尽了人间真实的耐人寻味的书。
往往会有人认为这本书是救赎,它救赎了一个个在深夜无处安放的灵魂,撞破了世俗的一切偏见,只为将待在谷底的人们拼命拽上岸。
人就是这样的,想来想去,犹豫来犹豫去,觉得自己没有准备好,勇气没攒够,其实只要迈出去了那一步,就会发现其实所有的一切早就准备好了。也许在生活中,我们都会纠结于某一件事情,一次次认为自己做不到,或者不想去尝试,但我们只是缺乏足够的勇气,有很多时候,不是我们不去努力,不去勇敢,很多人都会贪恋不存在的美好,而一次次想逃避现实,殊不知,该来的始终躲不掉。
蒋丞同学在离开养父母,回到自己亲生父亲身边后,他发现这个小小的钢厂也许并不如他以前的生活条件好,但他还是接受了现实,并且不断努力着,坚持刻苦的学习着,一心想逃离这个地方。同样想逃离这个地方的还有他的同桌顾飞,可是顾飞因为迫于生活压力,最后想自我放弃,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光了,但是他希望至少蒋丞可以向着光去,他感觉自己像是一脚踏空,向上看是迷茫,向下听这世界是空荡荡。
日子总是往前走,人总是在变,不知道是淡忘还是适应。最可怕的莫过于你心甘情愿的堕入深渊,不是没有人拉你起来,而是你已经适应了深渊的生活,你不必逼自己一把,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其实在你身上蕴藏着多么大的潜能,没有谁生来比谁差,只有你自己不够努力罢了。
书看了一定会有用,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具体的改变,人往前走的时候未必会一直数着一二三,但无论多少岁,都是一二三累积起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喜或悲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
人这一辈子,可能会放弃很多东西、很多人。但最可怕的,就是放弃自己。每当觉得自己失去动力的时候想想蒋丞,每当觉得自己被生活打压的不行的时候想想顾飞,他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我想抬头看见暖阳春草
你给我简单的拥抱
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
睁开眼你就会听到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
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
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篇7:喜欢花的世界
全文共 1371 字
+ 加入清单你来过的地方,开出一朵花,我永恒的灵魂,注视着那朵花,纵然黑夜孤寂,白昼如焚。
——题记
窗外,新芽爬满枝头,你的模样就嵌在新芽间,一抹翠绿,一阵温暖,即使有些模糊,即使从中透出丝苦涩……
满天星的沉默
时间定格在两年前那个雨淅沥沥的早晨,像平常一样起床上学,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每天都过着一样的生活,不免有些乏味。你的到来打断了枯燥的晨读,老师向我们介绍着新转学生你的信息,我只是静静地凝望。
一件纯朴的衬衫,蓝色的牛仔裤,这朴素的衣饰依旧掩盖不了你高雅气质,你面带微笑,静静地站在讲台上,保持着沉默。后来我们俩坐了同桌,你很少说话,偶尔开口,语气很温柔,仿佛娇嫩害羞的花蕊。
放学路上,我们俩沿路边伴着夕阳并肩走着,突然,一辆红色的汽车飞速从我们俩身边行过,靠路边的你却遭了殃。被汽车溅了一身脏泥,我马上问着:“有事么?要不要追上去?”你并没有大声吼叫或是吐槽那辆“飞车”,而是轻声劝我:“没关系的,他开车那么快一定是有急事。我没关系的,我们又何必去耽误他人正事呢?”语气很平缓,很安静,仿佛一潭波澜不惊的湖水。连空气都变得温柔起来。
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点点繁星,你知道吗?有种花,叫“满天星”,
其中的寓意是:宁愿一辈子选择沉默,只要他人幸福,自己愿做一个毫不起眼的配角。你像满天星般的沉默,选择用笑容去面对一切……
昙花一现的惊艳
渐渐得,我们熟识了彼此,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
等了好久,终于等来了一年一度的“学校艺术节”,这天,学校举办联欢会,每班出了一个节目。
主持人报幕后,你从台下缓缓上台,走到台中央,彬彬有礼的鞠了一躬,全场都很安静,你站在台上,不慌不慢,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你眼带笑意。一席点缀着蓝色流苏的白纱裙与檀木色古筝相映。所有聚光灯一起打到了你身上,全场屏息,你慢慢抬起手,放到琴上,不觉间,耳边传来一曲优雅的曲子——鹤冲霄,台下的嘈杂声没有了,每个人闭着眼,细细品味着,你坐在台上,手指在琴弦上有规律地拨动着,双眼微闭,享受着这一唯属于你的舞台……
谢幕时,你鞠躬,依旧,面带微笑,响起雷鸣般掌声,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你的每一缕飘散,去到我去不了的地方,今晚,一曲钢琴独奏仿佛你的昙花一现般惊艳……
栀子花开的离别
六月,栀子花开得正盛,白色的花瓣带有晨露,宛如一位娇羞女子。到了六月,不知不觉,你陪伴我度过了一年的生活,我早习惯身旁有你。
六月了,毕业季,所有人都在为毕业分离而惋惜,我乐呵呵地告诉你:“哈哈哈,没关系,下次,我们俩还能分一班,就算不在一班,也在同一个学校啊,反正,时光不老,我们不散。”你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低着头,喃喃道:“对不起,我得转学了……
……
操场上的篮球投入框内,篮球碰到球框发出阵阵颤声,仿佛一台古老的留声机唱着无尽的忧愁。这天,广播站响起《栀子花开》的旋律:栀子花开,sobeautiful,sowhite,这是个季节,我们将离开,栀子花开,如此可爱挥挥手告别,欢乐和无奈……
你离开的那一天,天空有点灰,见不到你最爱的蓝天,桌上还留着过去的照片。树下栀子花,各个竞相开放,洁白的花蕊,阳光斜照,高雅娇羞中透出丝别离的伤感,在你离开之后的天空,没有了昔日的温柔,再没人能代替你的笑……
……
满天星的沉默
风把余光吹到窗外,我惊喜的发现,叶子已悄然铺满枝条,阳光下,那年花开的盛景正熠熠闪光。
篇8: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80 字
+ 加入清单合上书,我还沉浸在鲁迅质朴又不失趣味的童年故事中,因而回想起自己无忧的童年,不禁轻轻笑出了声。正如它诗意盎然的名字一样,饱含别样的韵味。我想,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才会更加娇嫩,等到了夕阳西下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和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几分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淡淡清香在风的呼吸里一丝丝地氤氲开来,给人以无限的遐想。幼年时童真的味道却留在心头,慢慢荡漾开来。
鲁迅是乡下人,却能像城里人一样读书;少了乡下人的粗狂,却多了一份知书达理。我感受到了从书卷里抵挡不住的天真烂漫,他打动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我感受到他希望以大自然真实地拥抱在一起,那种跋涉在山水中的闲情逸趣,宠辱不惊,和一点淡淡的忧伤。
其实,自己也曾拥有那些不可多得的宝贵的童年时光,也喜欢躲在山林中远眺绿色,也喜欢蹲在草丛边看上一整天的蚂蚁,也喜欢疯狂地奔跑在林荫小道,抛洒泪水,抛去一切一切的不愉快。也喜欢为了一点点小事和要好的朋友闹翻天。为数不多的童年时光,像紧握在手中的沙子,虽然很不想让他一颗一颗地漏掉,但最终还是未能如愿。在《朝花夕拾》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作者对美好童年的深深怀念和对现实社会的不满。鲁迅就是鲁迅,敢爱敢恨,大爱大恨,真情流露方是其人本色。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里重现,我们慢慢品味鲁迅的童年,也好好回味我们自己的吧。
篇9:关于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387 字
+ 加入清单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让我重新认识了鲁迅先生。这位对中国文学史有重大贡献的“民族魂”。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著名散文集,分成了“朝花夕拾”、“荒凉中的自语”、“匕首与投枪”三部分。写了在鲁迅先生眼中不一样的事情。
这一篇篇散文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事“无常”。无常是一个民间神话人物,他活泼诙谐,不像其他鬼怪那样恐怖。无常还是个异常有人情味的鬼。有一次无常去“勾魂”的时候,看到一位母亲对儿子的离去那样悲伤,无常顶着被阎王大四十大板的风险,放儿子“还阳半刻”。
在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有无情的揭露、愤怒的控诉、尖锐的批评……鲁迅先生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他的作品不仅仅属于那时代,更属于所有时代。鲁迅先生记录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腐败,抨击了各种不公平的待遇,让人大快人心,不愧是“民族魂”。
我期望这本书成为大家认识鲁迅先生的一扇窗,让大家认识、了解鲁迅先生,更好地体会鲁迅先生“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
篇10: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988 字
+ 加入清单“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既然是名著,是众多人推荐的,为什么还要在不同的年龄去读呢?所以,在我16、17岁时,在那个还不懂情爱的年纪里,在阳光绚烂的夏日,我读了《红楼梦》、读了《红与黑》、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读了川端康成等等,读完后,我还狂妄地评价所谓名著也不过如此,只是一群男男女女在谈着不知所云的恋爱。现如今再谈起那些书对我的影响,也只过是记得一堆书名罢了。
在初中就读过《傲慢与偏见》,但只是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只记得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灰姑娘”伊丽莎白成为了豪门太太,结局皆大欢喜。工作后再重读《Pride
and
Prejudice》,我才稍稍读懂一些简和宾利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才对达西傲慢的举止多了一些了解。也突然理解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原因。当你的人生阅历没有达到那个层次的时候,你是不会理解和认同书中的观点,更不会从书中有所收获。
很早之前就被推荐过《围城》这本书,但至从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就很少真正静下心来读过一本书了,一直都没有去碰这本书。工作后的第一个寒假,突然对爱情和婚姻产生了一些疑问,就找了很多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书籍,《围城》这本书就误打误撞地进入了我的书单。
读《围城》的第一章时,我就被钱钟书先生的文笔倾倒,好犀利的文笔啊,短短几句描写,就将苏小姐的心理刻画地淋漓尽致。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真正的高情商的人就是那些作家,他们能将人世间种.种形态的人的心理都能琢磨地透彻,并于文字间表达出来。
《围城》这本书有一种魔力能让你抛弃你的手机,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也能让你想再读第二遍。
能在23、24岁这个对爱情和婚姻好奇的年纪读《围城》,这是我的幸运。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在之前,我一直在好奇。网络上的许许多多的信息让我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延续,而爱情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只有彼此的高贵事物。一切都是美好的,爱情和婚姻都是美好。在《围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爱情和婚姻的另外一面。有时你以为的爱情,可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婚姻更可能只是两个不讨厌彼此的人的互相结合。而这种不美好恰恰是很多人的真实生活,即使是接受最先进观念的人也不能避免这种俗气。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里,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已经老了。”虽然我还未老,但对于身边那些已经分离的朋友,他们在我的心中,仍旧还是学生时代青涩的模样。
篇11:小说《鬼吹灯》最后的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91 字
+ 加入清单《鬼吹灯》[1] 是一部中国大陆的网络小说,作者为天下霸唱,主要内容是盗墓寻宝,是一部极为经典的悬疑盗墓小说,这部小说也迅速成为了图书销售排行榜的榜首。之后作者继续创作第二部,内容涉及陈瞎子和鹧鸪哨之盗墓往事。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原著小说结局中,最后去精绝古城的8个人活了4个,郝爱国为了救大家被黑蛇缠绕全身,牺牲了。
盗了地仙村,毁了封师古的尸体,救了全人类。。。最后,摘摸金符。s雪莉杨回美国,胡八一害羞,没跟着去。
内容简介
鬼吹灯是一个系列形式的文字冒险故事,以一本家传的秘书残卷为引。小说中作者首创历史上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有谚为证: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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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全文共 431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次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是一本名著,而觉得是一个朋友与你谈话、聊天。后来又知道,这本书的独特之处正在于此,正是这样的写作方式才使这本书成为了名著。
仔细品尝鲁迅先生笔下“隐鼠”十分可怜,鲁迅先生如此疼爱它,它如此可爱,却被阿长給踩死了,而且阿长还把“隐鼠”死的原因嫁祸给了猫,害的鲁迅先生错怪了猫,并且受了不白之冤,感觉阿长很坏。
再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里行间中无不体现出鲁迅先生那份天真烂漫的情怀,处处趣味横生。眼前不时浮现出一幅幅趣味盎然、令人神往的画面。又回忆了《阿长与〈山海经〉》中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五猖会》中一次儿时看庙会的经历。《二十四孝图》中抨击荒谬愚昧建孝道。《无常》中乡间迎神赛会时的乐趣,《父亲的病》中叙述了父亲生病期间,对庸医误人表现出的深深愤慨和无奈,怀念日本留学期间老师藤野,自己弃医从文的经过,悼念自己青年时挚友范爱农等。
我们的童年越来越远,在体会鲁迅童年时,回忆我们自己的童年。童年,惹人怀念;童年,让人回味无穷!
篇13:朝花夕拾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11 字
+ 加入清单假期读了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图》。这样的一篇文章,虽然名叫《二十四孝图》,但其实并没有写出如何孝顺父母,没有起到教孝的目的。其中的卧冰求鲤却让童年的鲁迅产生了恐惧,他一直认为孝顺父母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从文章中可以读出鲁迅先生对封建制度的厌恶。试想这种常人不能做到的,却又拼命引导要求人去做到,是便于统治,不从根本上解决贫穷问题,却要求人们做出十分极端的行为并以此为孝道,而且还对这种孝道加以宣扬。
《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候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感受,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以及了中国儿童可怜,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其实我们只要真正地爱我们的长辈,用亲情,用温暖感动他们就能真正做到孝顺,并且做好孝。
篇14:花千骨小说番外篇_长留书院
全文共 4907 字
+ 加入清单一大清早,花千骨便被笙箫默拉起来收拾打扮,脸上扑层白白的粉,再擦上红红的胭脂。换上新衣服,头发上插一支珠钗,脖子上挂条金项链,手腕上还戴着翡翠镯。花千骨觉得自己很像地主婆,可是身为地主婆连平时做早餐的一个馒头都吃不上了,怕她中途逃学,笙箫默特意雇了顶轿子,几个壮汉一直把她送到书院门口。
花千骨欲哭无泪,从轿子里钻出来已经奄奄一息。
周围的人看见她都不由私下议论偷笑起来,道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养得白白胖胖的,路都快走不动了。
花千骨抬头看了看,崭新的四个黑底金漆的大字——长留书院。
好吧,读就读吧,好歹以前她也是上过几天学堂的,爹爹也教过她几个字,她虽学得不好,倒也不讨厌就是了。
周围的学生从六岁到三十岁的都有,但大多数是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听说这家书院以前叫菩提书院,就一个姓秦的老秀才在主持,后来学生越来越少都快倒闭了。前不久却得到巨额注资,聘了许多厉害的老师和有名气的人来教书,还有许多达官贵人参加剪彩,宣传声势很浩大,这次开学,便有很多杭州城的富商把孩子送到这里来了,花千骨就是其中之一。
她也不知道爹爹为什么对在书院读书这么重视,她估计是嫌弃她了,想让她在书院赶快遇上个好人家嫁了吧。送子女来这读书的人大半抱的都是这种想法。
入学的新人大概有一百多个,全都聚集在广场上点名,一会将通过抽签分成梅兰竹菊四个班。
虽然书院换了名字,但是院长还是秦秀才。他年纪有些大了,和身旁坐着的一堆或请来或不请自来的教书先生比起来,显得很没气势。
他先致词欢迎了下新同学,展望了下书院的美好未来,然后开始介绍老师们。书院除了四书五经等为必学科目,其他老师讲的课都可以选学。
“这位是京城来的阎文道阎老夫子,以后给你们讲易学。这位是东方彧卿,给你们上……”
“书法。”东方彧卿接话,笑得温文儒雅,台下一片抽气声。
花千骨饿得头晕眼花,连抬眼瞧的力气都没有了,早上的太阳还不算毒辣,却也晒得她额头上频频出汗。
接下来老师们全都简短的介绍了下自己。
“我叫烈火,负责教给你们厨艺。”下面一片惊讶声。
“我叫雷音,以后教你们医术和针灸。下面又是一片惊讶声。
“清流,我教的课是酿酒和喝酒。”
这次连秦院长都不由皱着老脸,悄声问道:“这喝酒也要教的么?”
“这是自然,酒桌可是与人交流的重要场所。”
“这倒是……”秦院长抚抚胡须。
“我叫落十一,欢迎加入我的小动物饲养协会。”
“老夫洛河东,专门教除妖捉鬼!”他的声音如同炸雷,下面学生全傻了,这书院果然与众不同,怎么什么都教啊!”
“墨冰,教绘画。”下面松一口气,总算有个正常的了。
此时台上一头红发,好像是番外人的女子开口:“大家可以直呼我北海,暂时没想到什么可以教大家的,就开游泳课好了。”大家目瞪口呆,居然有女夫子,而且不止一个。她刚说完,另一个女子也开口了。
“我叫杀阡陌,关于刺绣、裁剪、化妆保养、服饰搭配,只要是与美貌相关的,都可以来问我。”
北海已经算是容貌艳丽的了,可是和这个女子比起来,简直就差太远了。下面所有人都沸腾了,就连男生们都打定主意必选他的课。
杀阡陌已经在人群里瞅了几圈了,就是没找见他心爱的小不点。
他要参加赌局,可是又不肯以平凡面貌示人,在他看来,平凡就是丑,还丑得没有特色!和东方彧卿讨价还价半天,终于达成协议,可以以胜于常人的外表出现,但是前三个月必须得以女子身份。
杀阡陌心思一向简单,想着反正之前小不点也以为他是姐姐,赌局他也没抱太大希望,就是来玩,还有给东方彧卿搞破坏的。你想啊,输给白子画就算了,他还算心服口服,要是输给一个破烂书生,还叫他怎么混啊。所以哪怕以女装出场,他杀阡陌也要做所有人里最漂亮的!
接下来更多人做自我介绍,真是教什么的都有。武术、拳法、暗器、种菜、雕刻……别说下面学生,就连秦院长都不停抹汗,他到底都请了一帮什么人来啊!
花千骨又饿又累,出门时笙箫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她塞进一件号称什么“瘦身衣”里面,带子勒得她都快断气了,她只觉得头晕眼花,旁边的女生好心扶住她。
“你没事吧?”
花千骨摆摆手,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脸涨成猪肝色,这时就听上面一阵清冷的声音。
“我叫白子画,我会教给你们,什么是耐心。”
仿佛一股清流注入心田,稍稍带来点凉意,不过听上面的介绍,她已经知道自己今后没好日子过了。原本以为到书院来,就是学学字画,看看四书五经的,没想到这么折腾。
上面足有三十多位老师,大家差不多都认识了之后,开始点名上前抽签分班。
这时台上的人都竖起了耳朵,因为他们当中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找到花千骨在哪里,哦,当然,一直折扇轻摇的东方彧卿除外。
“南祥。”
“在”被点到名字的学生上前抽了签,交到落十一手中。
“梅班。”听到自己的班号,便往班级的队伍走去。
“火夕,竹班。”
“流火,竹班。”
“如霜,兰班。”
与计划中一样,幽若、火夕、舞青萝、糖宝还有长留或者别派弟子大都到了竹班和花千骨一起,与当老师不同,他们之中,大多都是消除记忆了的。
终于,听到那个熟悉的名字响起:“花千骨。”
台上的人都不由屏住了呼吸,等了十五年的游戏终于要开始了。
叫了两遍,台下没有反应,落十一继续叫。
花千骨摇摇欲坠半昏半醒,这才反应过来轮自己抽签了。她艰难的迈动小粗腿,从队列里出来,走到落十一面前,落十一半张着嘴巴看着她整个人都傻了。
“小不点!”杀阡陌手中的团扇也掉在地上,从座位上一立而起。眯起眼睛左看右看,虽然胖得有点变形了,可那张小脸不是花千骨又是谁。
脚步一个踉跄差点没晕过去,墨冰仙慌忙扶住他,也是不可置信的睁大眼睛。
全场一阵诡异的静默,花千骨浑然不觉的抽出签看了看,竹班。
松一口气,差不多快完了吧,她实在是饿得撑不住了。摇摇晃晃向队伍走去,完全没意识到台上所有眼睛都痛不欲生的望着她。
太阳似乎都不忍看的躲入云间,一阵凉风吹来,鼻子痒痒的,花千骨长大嘴巴。
“阿嚏!”
同时传来的,还有一阵崩断和撕裂的声音。她僵住了,背上似乎凉悠悠的,裂开好大一道口子,那件瘦身衣光荣牺牲,她的肉肉争先恐后的跑了出来。
顿时,浑身都轻松了,花千骨深深的吸一口气,可是身子已经不听使唤的倒了下去,晕了。
全场沉默了三秒这才反应过来,落十一和墨冰仙第一时间冲了过去。
却见杀阡陌捋起袖子大骂道:“该死的笙箫默,老子跟你拼了!”
花千骨醒来的时候发现天已经黑了,她正躺在自己家中。
“爹爹!我饿!”她张嘴第一句话就喊。
“等着。”
不一会,笙箫默从外面端了碗粥进来,花千骨很惊喜的在里面发现了几粒米和两匹菜叶,咕咚咕咚喝完了。
“爹爹!我还饿!”
“饿饿饿,每天就知道喊饿!叫你好好读书,开学第一天,居然在全书院面前给我丢那么大的丑!”笙箫默忍不住伸手戳她的额头。
花千骨哭丧着脸,抱着他袖子顺便擦擦嘴,抬起头来才发现不对劲,
“爹爹,你的脸怎么了?”好大一只熊猫眼啊!
笙箫默没好气抱胸道:“撞的!”
还好意思问,还不是她害的,杀阡陌背她回来,进门就是一拳。
唉,是啊,都不能用抱的了,不是重量问题,而是体积环不住啊,只能沙袋一样背回来,杀阡陌脸都气绿了。
可是这能怨他么,这吃也是罪不吃也是罪。
真没想到他堂堂儒尊,保姆就算了,居然还会落到被人揍没有理由还手的田地,唉唉唉
第二天花千骨去书院,好说歹说吃了一个馒头才肯出门。
教室里,眼巴巴瞅着旁座的女生在吃烧饼,直咽口水。
“你要么?”正是昨天扶她的女生,长的清秀可人。
花千骨毫不客气的接过烧饼大吃起来。
“我叫幽若,你昨天晕倒了,现在没事了吧?”
“没事。”花千骨摇头,“我就是没吃饱,我爹爹要我减肥。”
坐前面穿绿衣的娇小玲珑的女生也转过头来:“我这还剩些桃花酥,你吃么?”
花千骨连连道谢,差点没泪流满面,原来书院也还是挺不错的嘛,她还担心自己来了受欺负。
“我叫糖宝,你叫什么?”
“花千骨。”
“你不想减肥啊?”
“想,可是我更想吃东西。”
“那以后我有好吃的都留一点给你带来。”
“我也给你带。”幽若笑眯眯的说,伸出手戳花千骨的脸戳着玩上瘾了,一戳一个坑。
花千骨感激的点头。
没过几天,花千骨便和周围的人熟识了,原来交朋友不是她想象中那么难,其中也有因为她胖嘲笑她的,但是发现不管怎样花千骨都憨笑不生气,便也觉得没意思了。大家的精力,基本上都放在各位老师身上。
课基本上都是选修,花千骨自己选了烈火的厨艺课和墨冰仙的绘画课,然后被糖宝拉着报了东方彧卿的,又被幽若拉着报了白子画的,最后杀阡陌找上门来,强逼着她选了自己的课,搞得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说来原本好多兴致勃勃跑来参加赌局,想趁机在白子画和她之间插一脚,以显自己多么有魅力,能胜过长留上仙的各路神仙们,在目睹了花千骨的这副尊容后,一日之间就弃权了一半。不再追求,只作壁上观。
剩下的人中最有可能获胜的几个莫过于白子画、东方彧卿、杀阡陌、墨冰仙,然而除了杀阡陌每天围着花千骨前后打转,一会带她去逛庙会,一会带她去放风筝,一会带她下馆子,其他几个都没有什么动静。
杀阡陌因为约定至少要三个月才能告诉花千骨自己是男的,已失了先机,所以拼着命的对她好,想以日久深情来取胜。
花千骨也发觉自己身边好像突然多了很多人围着转,颇有些不适应。不过除了吃,其他事情并不是很在意。偶尔收到别人送的鲜花礼物或者情书,她也认为是恶作剧。吃的东西会留下,其他的全都扔了。
于是众人摸到窍门,谁拿得出好吃的,花千骨就乖乖跟谁走,每天便用美食利诱。花千骨就觉得有点奇怪,怎么总是那么多老师同学要请她吃饭啊?
这天,花千骨、糖宝还有幽若混吃混喝后,一起回到家里。
一般人为了避嫌,时常会她们三个一块请,落十一就是。
不过经幽若观察,其他人都是拼命给花千骨夹菜,落十一是拼命给糖宝夹菜。
“千骨,书院的老师好像都很喜欢你啊。”
花千骨点头:“可能我爹爹跟他们认识吧,或者走后门了,让他们多关照我。”花千骨觉得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话说,你爹爹呢,今天怎么没看见他啊?”幽若扭捏道,她每次来,见到笙箫默那懒懒的模样,心就跳得噗通噗通的。
“哦,可能是出去斗蛐蛐去了,一会就回来了。”
“千骨你娘亲呢?”
花千骨挠头:“我不知道,我问我爹他都懒得跟我细说,就说跟人跑了。”
幽若顿时满是怜惜的看着她:“你爹爹一个人带大你肯定很不容易,我看他还很年轻啊,为什么不再找一个。”
“他一天游手好闲,再找一个估计又得跟人跑了吧!”花千骨吃饱了仍然嘴停不下来的嗑瓜子。
幽若在心里呐喊,不会的,如果是她,一定不会跑。
糖宝问:“千骨,你有意中人了没有?我家人送我来书院,就是想我找户好人家。”糖宝口中的家人,自然也是跑龙套的仙人扮的。除了花千骨和笙箫默,其他人下界都还不到一年。
“意中人?”
“是啊,咱班那个火夕和舞青萝不就好上了?听说家里也很满意,估计念完书就成亲呢。”
花千骨歪着脑袋想了想,她印象深刻点的就三个人,一个是东方彧卿,总是喜欢眯着眼睛对她笑,握着她的手教她写字的时候她心跳得好快。一个是墨冰,画技超群,人也不管走到哪里都像一副水墨画。花千骨经常能感觉到他的视线,远远的,略带哀伤的落在自己身上,让她有融化的错觉。还有一个就是班上的流火,别人都给她带吃的,只有他记得给她带喝的。每次当她吃太多哽得不行的时候,他简直就成了大救星。而且他很优秀,成绩很好,不管学什么都做得最棒,让笨笨的自己佩服不已。
“说起意中人,我一直还挺担心的。”花千骨皱起眉头。
“担心什么?”
“担心我以后会嫁给一个白痴。”
“啊?”糖宝和幽若都笑了起来。
“是真的啊,我从生下来,手臂上就有奇怪的胎记,是一行字呢!”
花千骨捋起袖子给她们俩看。
手臂上真的写了四个字。
——我、爱、白、痴。
幽若和糖宝顿时无语了:“这不是你自己写的?”
“当然不是,不管用什么办法都洗不掉。每次我去问爹爹是怎么回事,他都笑得东倒西歪的捶桌子,直赞谁谁谁有才,我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这的确有点奇怪呢!”
“是啊,而且很神奇,难道我今后真的会喜欢上一个白痴?”
糖宝哈哈大笑:“只要喜欢,是不是白痴都无所谓嘛!”
“说的也是,糖宝你有意中人了?”
糖宝丝毫不害羞的点头承认,嘿嘿笑着大声宣布:“我喜欢落夫子!他居然知道我不喜欢吃肉喜欢吃蔬菜叶子!前些天他还给我买糖葫芦、教我剪纸!”
幽若完全无法理解,花千骨却深有同感的点头:“我也只要将来的相公不嫌弃我胖,能好好待我爹爹,不阻止我吃东西就行,白痴一点也无所谓。”
篇15:我喜欢的花年级
全文共 618 字
+ 加入清单有一种花,虽然不像玫瑰那么热情,兰花那么清幽,水仙那么纯洁,梅花那么坚贞,牡丹那么高贵,但是它饱含着优雅和淳厚,它就是与风车、奶酪、木鞋一起并称为“荷兰四宝”的郁金香。
郁金香的根是球形的,有拳头大小,是绿色的,藏在土里,像个害羞的小姑娘。而茎却很粗壮,摸起来像是涂了一层蜡,十分光滑。叶子伫立在茎上,它的外边很平整,叶片摸起来十分光滑。再仔细看,你会发现翠色欲流的叶子上隐隐约约地带有像鱼骨式的支撑叶片的叶脉,使它更有立体感了。
过几天,郁金香会抽出雨滴型的花骨朵,像个红色的小桃心,可爱极了。没过几天,它就处于一个含苞欲放的状态。从上面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里面的几只小芽,像淘气的孩子一样伸出头来,那就是花蕊。它如同睡眼惺忪的小姑娘忽然被惊醒,正在努力睁开那迷人的大眼睛,令人百看不厌。又过几天,郁金香绽开了花朵。最中间的那绿色的是花柱,外面围着一圈的是黑色的花蕊,仔细一闻,它还散发着淡淡的芳香。再离远一点,你会感觉芳香依然在你身边飘逸。外面一层碧绿的花瓣根部就像是镶嵌着祖母绿宝石,再外面就是火红的顶端镶着金边的花瓣了。开放后的郁金香——有的微微低着头,像一个羞答答的小姑娘;有的奋起挺着身,像要从争奇斗艳的同伴中脱颖而出;有的郁金香花儿面对面,凑在一起,像是说着悄悄话;有时偶尔飞过两三只蝴蝶,也像是慕名而来,在花丛中逗留,为这幅美丽的画卷平添了几分生机。
我要学习郁金香善良、优雅和淳厚的品格,我也要把优雅和淳厚带给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篇16:花千骨小说全文阅读1水鬼拦路
全文共 2667 字
+ 加入清单天上没有星子更没有月亮漆黑得像一个大洞让人有些颠倒分不清上下似乎一失脚就要坠进去。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一个莫约十二三岁的小孩孤零零一个人在路上急的走着。右手握着一小串佛珠碎碎的念左手提着个油皮灯笼。
与其说她是走不如说是在跑因为那些东西一直在后面跟着她只是因为佛珠的原因不敢太靠近。周围漆黑一片只看得见灯笼荧荧鬼火一般在半空中飘移着。四野寂静得有些诡异连流水声虫鸣声都听不见。
马上就要到村子里了进了村就好了小孩不断提醒自己苍白着脸冷汗直往下掉。腾出右手把身上披的八只黑狗皮拼制成的披风裹得更严实一点妄图不让自己的气味更多的散出去。
可是走到村头的小石拱桥上小孩还是傻那里了。一个打着纸伞的女人站在桥上正对着她伞面上绣的是红得耀眼的桃花白色的衣裙上也是。伞打得很低看不见脸。明明是炎热酷闷得没有一点风可是那裙袂却激荡的上下翻飞着。
小孩吓得停在那里双腿直打颤完了遇上鬼拦路了。
“南无阿弥陀佛……”她继续低声念着侧过身子想从桥另一边过低下头装作没看见她。却现她眨眼间又站在了她的面前。精致的白色绣花鞋上沾满了泥脚边是一滩的水还有各种绿色的水藻和贝壳。这时她才看清那裙摆上的哪是桃花分明是溅染的鲜血。
突然手中灯笼本应该温柔的黄光开始诡异的从青色变成红色好像也被血染过了一样。空气里满是刺鼻的河里的膻气与血的腥臭。
“南无阿弥陀佛……”硬着头皮把佛珠举到前面那女鬼退了两步小孩又前进两步那女鬼又退两步。快到桥头时却听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响起。
咣的一下面前的女鬼散裂了开来肢体断作无数截仿佛被硬生生砍碎一样一地都是血和蛆虫。
小孩吓得差点扔了手中的佛珠还有灯笼就往回跑两条腿抖个不行。
却见有个圆圆的东西骨碌碌的从伞下滚了出来滚缠着黑色的长竟然是那个女人的头。小孩浑身上下如被冰冻半点都动不了了。一个声音不停的在心底喊快跑快跑可就是移不动一点步子。
那头皮球一般s型的左右乱串撞到桥栏又反弹回来一会儿就蹭到了小孩的脚边吓得她差点没整个瘫软的坐在地上。
静止了片刻小孩瞪着脚边那个突然不动的头心都快从喉咙里跳出来。却见突然那个头一下翻转过来小孩这才看到她的脸脸上黑乎乎的两个大洞眼睛竟然被硬生生抠去。一只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另一只由一些血管、神经和组织牵连着半挂在脸上晃来晃去白惨惨的眼珠还飞快的转着向上直瞪着她。嘴唇似是被河里的鱼都咬烂了残缺不全得瑟瑟哆嗦似是要向她说些什么却只出风吹木头门一样嘎嘎的响声。
小孩忍住呕吐的冲动跨过那个头就往前跑顾不得正踩在一地的残肢上。突然间腿被抓住是一只半截的右手手指在水里泡涨了腐烂而白手臂肉端处可以看见森森的白骨。
惊恐当中现那个脑袋又飞快的像自己弹了过来张开大嘴就咬到了自己的右腿小腿上剧痛之中更加伴随的是刺骨的阴冷瞬间传遍了四肢百骸。
小孩挥舞着佛珠向那头上打去然后听见一阵仿佛生肉放在烧红铁板上的嘶嘶响声好一半天那个头才松口脱落。小孩拔腿就跑却突然听见什么破裂的声音脚底下什么东西硌着自己。抬起来一看竟然是那女鬼的另一只眼球不小心被自己踩爆了正流出滚滚的脓水和蛆虫。
小孩一边干呕一边飞也似的逃下桥现那只手竟然还抓在自己腿上而那个脑袋还在桥上蹦呀蹦呀上下牙齿互相敲打着叫着“手手手……”声音又凄惨又恐怖只是下不了桥无法追来。惨死在水上的人灵魂只能永远困在那里。
小孩使劲把那残臂从腿上扯了下来用力的抛回桥上。然后转身不要命的往前跑。脸上早吓得半点血色都没有了。
村子里的人此时都睡了安静得连声鸡鸣狗叫都听不到。小孩在一家药店前疯狂敲门整村人却仿佛都在睡梦中死去一样没有半点反应没有一家灯亮。小孩拼着命的敲了好半天里面才有了一点动静。
“谁啊……”
“张大夫张大夫我是小骨!快救救我爹他快死了!”叫小骨的孩子心急如焚的大声叫道。
“哦哦小骨啊你别急等我穿好衣服收拾好马上马上……”
不一会儿一个半白头的老男人提着药箱出来了和她一块匆匆往回赶去。
“你怎么晚上一个人出来了啊!没遇上什么吧?”
“刚刚在桥上有……没办法爹突然病得很重……”小骨拉住张大夫的衣服躲在他身后一瘸一拐的走着身子依然不停的抖。慢慢的走近小桥时偷偷探出头来却现刚刚那一地的残尸还有自己踩碎的眼球全都不见了。好像什么都没生过一样。
她的八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即伴随着母亲的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但是因为花千骨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和尚也只是摇头给了花千骨一串随身携带多年的佛珠还有让用八只黑狗的皮做披风掩住花千骨身上普通人闻不见只有鬼怪能闻到的异香。并嘱咐太阳落山后便不要让她出门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张大夫怜惜她小小年纪就受如此多的惊恐和磨难。一向对他父女俩多加照顾。他是医生手上握过太多人的命宿沾染过太多人的生死身上阳气和煞气都比较重一般小鬼不敢来招惹。牵着花千骨的手回到他们住的地方一路倒也没遇上什么麻烦。
只是花秀才病得很厉害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张大夫一个劲的摇头叹息怕是熬不过今晚了。
花千骨跑进跑出的烧水煎药给花秀才抹身擦汗。不敢让自己闲下来心里隐约知道所以一直担惊受怕。这是她世上唯一一个亲人了。
花秀才终于还是没能挨到天亮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花千骨一个人该怎么办。张大夫安慰他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牵连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茅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握着父亲逐渐冰凉的手心里凄芜荒凉一片连父亲都走了自己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在这世上又有什么意义?努力的逼迫自己不要哭不要哭从小到大父亲唯一对她严厉的时候就是不准她哭。她知道一是因为她一流泪必定天有异相二是知道自己不能一直陪着她逼着她努力的学会独立和坚强。
张大夫帮她把腿上的伤处理了一下挤出黑的浓血洒上些许香灰又涂了点药膏包扎好。只是一点尸毒倒也并不严重。
第二天张大夫和村里几个热心人帮着她把丧事简单的办了。张大夫认为她年纪还太小不能一个人便外出去闯荡希望先收养她最起码先把腿上的伤养好。她却下定决心立马启程听从父命上茅山去学道。张大夫拗不过她只好帮她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然后又资助了她些许银两。
第二日晚花千骨裹着狗皮披风听着屋外的大风还有鬼哭狼嚎在空荡荡的木屋中光光的床板上睁着双眼躺了一整夜。脑中蓄满了悲伤和对未来路途的迷惘。翌日大清早便告别村里人向着茅山进了。
篇17:小说伪装者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1653 字
+ 加入清单这是最残酷的殊死较量!他们于层层伪装之下,共同演绎了一段荡气回肠的千秋家国梦,一场惊心动魄的隐秘对弈!以明家姐弟的故事开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讲述一个家族在国家兴亡面前的决断和大义之举。一玉口,一瓦顶。国和家,如泰山与鸿毛的譬拟。下面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伪装者的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你怎么不说话?”明镜注视着明楼,明楼站在小祠堂门口贴着门注意倾听着门外的声音,门外很安静。
明楼依旧没有说话,他走过来,拉住明镜的手,说:“大姐,我们进密室。”他也不等明镜表态,直接按动按钮,打开密室的门,他拉着明镜走进去,反手关上了门。
明楼打开电灯,小祠堂的方桌上供着明家祖父母、父母的灵位。台布落了些灰尘,很久没人进来打扫了。
明楼几乎是在用力将明镜推送到椅子上坐下。
“大姐,我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超过半小时,就会引起‘孤狼’的怀疑。在这半个钟头里,我希望您能平心静气听我说,并且,记住我所说的一切。”
明镜睁大眼睛,完全有点懵。
“什么‘孤狼’?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只有半个钟头的时间,明长官,你要觉得到了这里,你还要撒谎的话——”
“明镜同志!”明楼说。
明镜顿时呆住。
“明镜同志,我现在代表中共中央南方局特派委员跟您谈话。”
明镜看着他,她脑海里处于一片真空的状态。
“我知道,一时半会您很难接受。”明楼略作停顿,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缺了角的法币,说,“这是南方局董书记交给我的缺角法币,那块撕下的一角,在您这里。您可以核对。”
明镜僵硬地站起来,掏出一把钥匙,打开小方桌下的夹层抽屉,从里面取出一角法币,二者合一,的确是一张完整的钞票。
“你到底是什么人?”明镜问。
“我是您的家人,姐姐。”明楼迅捷掏出打火机,当着明镜的面焚毁了那张法币,相当于当场毁灭能够指证自己的一切证据。
明镜觉得头疼、眼花、四肢乏力。她的眼光像一片薄凉的刀片刮在明楼的脸上,仿佛此人完全陌生。
“你骗了我多少年?一次又一次?”明镜终于质问了,“你们一个个都欺骗我,我却一个都不舍得抛弃!”
“大姐。”
“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失家’的女人?二十年前我曾有过一段良缘,是我自己为了家庭选择放弃。我也有自己崇高的理想和奋斗的信仰。可是,我不能放弃两个兄弟,我不能甩手而去。我守着家和业,至今未嫁。我抚养你们,家和业始终要交给你,而明台,我想给予的是幸福生活,无忧无虑,我甚至连生意场上一点点生存技巧都不肯教他,不想让他变得有一丝一毫龌龊、算计。到头来,该读书的去了战场,该算计生意的在算计人的‘身家性命’。家和业,在你们眼里分文不值。早知如此,我——”
“不是的,大姐。”
“不是什么?我苦心经营的一个家,被切割成碎片。明台离我而去,除非战争结束,他永远都不会再有机会回家。而这个家,对于你来说,就是一个可用可弃的棋子。你一直知道我是谁,而我对你却一无所知。就算是到了现在,我依然分不清你是妖是魔是人还是——”她又停顿下来,她恨自己,恨自己连一个“鬼”字都忌讳得不敢说出来。她害怕有一天真的失去。
“大姐。”明楼双手握住明镜的手,靠着她的双膝蹲了下来,他在尽全力控制明镜激动失控的情绪。
“大姐,您冷静下来,听我说,我们的确欺骗了您。可是,我们没有欺骗生活。”
明镜说:“有没有想过,我是你的什么人?如果,你这位超然的棋手一着失手,棋局适得其反呢?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有没有?”
“有过。所以,我很内疚。”明楼的眼里隐隐闪烁着泪光,“我错了。我知道,自己很久以前就错了。对于姐姐来说,我是情理双亏的人。”他低下头,调整了一下讲话的节奏,他有的时候恨自己每次讲话都在思考,从无真性情流露,他深知习惯成自然,他并非刻意为之,但是,在明镜的眼中,真的太虚伪,太假,太可恨。
他自己无力纠正,他恨自己的心态过于保护自己,心理已经很不正常。
“姐姐孤独,痛苦。二十年前姐姐放弃了唯一一次真爱,为了把我和明台养大,您牺牲了应该属于您的爱情生活。您苦心营造的一个家,被我们给打碎了。因为,国碎了,家碎了,您的心也碎了。血与火锻造了我们的坚强,我和明台都是军人,军人是国家的脊梁!我们无愧于家国,无愧于军徽,我们唯一愧对的就是姐姐。”他说到此处,千不该万不该,他居然下意识地去看手表。刚刚动了情的明镜一下就心火直蹿,一脚把他踹翻在地。
“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嫌恶吗?你回家,你诉苦,你认错,你不是屈服于亲情的压力,你是带着任务来的。你跟明台比起来——你——”
“明台让您怜爱,是因为他还有选择的余地,对于亲情、爱情,甚至信仰,他都有选择的余地。可是我,没有。”明楼必须快刀斩乱麻了。
果然,明楼的这句话打乱了明镜的思维,打乱了明镜要质问他的次序。明镜的思绪跳跃、混乱。
“没有多余的时间了。”明楼站了起来,很严肃很着急地说,
“大姐,您听我说,日本人有一列火车满载着三十节车厢的生铁要开往满蒙,这批物资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南方局经研究决定,在苏州段进行列车接轨行动,将这批货运往第三战区皖南。”
明镜愣愣地看着明楼,终于平静下来。
“需要我做什么?”明镜问。
“我需要您设法上那辆列车。”
“那是货车。”
“不是货车,日本人怕路上抗联打这批物资的主意,用的是普通列车,前面的车厢还载有日本华侨。押运物资的日本宪兵都化装成乘客,但是,他们身上都有武器,列车一旦遭到攻击,他们就会大开杀戒。我们的目标就是将后面装载生铁的车厢脱钩,尽量保住车上的旅客。尽量不惊动车上的宪兵,把行动连带损失降低到最低。”他看看表,加快语速,“您将以带着明台骨灰回苏州安葬为由,登上那辆列车,我会安排阿诚以护送您为掩护,带一组小分队上去。”
“明台会上车吗?”明镜突然插话。
“不会,他的任务是在苏州站完成对接,他将和锦云登上对接后的火车,前往第三战区。”
明镜眼中浮现出一丝失望。
“大姐,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要提醒您,桂姨是日本间谍。”
“什么?”明镜的眼珠子又瞪圆了,她张着嘴,难以置信。
“但是,我们现在得留着她,您还得带上她一起上列车。”
“为什么?”
“她的身份,就是掩护我们上车的一张‘无形通行证’。您切记,上了车,就听阿诚指挥,他会保护您安全抵达苏州。”
“桂姨呢?”
“阿诚会牢牢控制住她,到了苏州,我们会解决她。”明楼说。
“大姐,我得走了,咱们姐弟之间的不和睦还得接着往下演。等您下次回来,明楼再向您请罪吧。”
明镜冷笑道:“你还知罪吗?”
她一冷笑,明楼倒放心了,她又恢复了大家长的状态,证明她并没有被一系列的“欺骗”行径打垮。明楼笑起来,说:“姐姐,您虽然历经风霜,却没有沾染一点世俗的尘埃,我真的是由衷佩服。”
“呸!下次回来,你看我怎么收拾你。”她永远不在弟弟们面前落下风。
“那我就先撤了。”明楼说。
“滚吧。”明镜说。
明楼站起来,打开密室的门,请明镜出来。姐弟二人走到小祠堂门口,明楼忽然对明镜做了一个“按捺住性子”的小暗示。
他大声地说:“大姐,您为什么这样顽固不化呢?明台是捡来的孩子,我才是您的亲弟弟!难不成,他有什么特殊来历,让您这样费尽心思?他已经死了!他跟汪曼春一样!头七过了,七七过了!他死了!”
明镜虽然知道他做戏,可是那一句“他有什么特殊来历”摆明了讽刺自己是否行为不端,明楼撩拨人心火的本事,可谓炉火纯青。明镜刹那间一股气凝上心田,狠狠地给了明楼一记耳光,打得他口角顿时溢出血丝,步履踉跄。明楼顺手打开门,显得很狼狈,他说:“我真怀疑,您是否精神出了问题。”说完,飞奔而出。
明镜此刻醒悟过来,捶胸顿足地哭起来,她顺着楼梯追下来,喊着:“明台,我那可怜的小弟。明台,你们把小弟还给我。”
桂姨赶紧上前搀扶明镜。
明楼一边跑下来,一边擦拭口角边的血迹,他走到门廊下,对仍旧跪在那里的阿诚说:“我们走!”
阿诚会意,他从台阶上站起来,跟随明楼直下草坪。
明楼上了汽车,阿诚立即开车驶离明公馆。他们听见公馆里传来明镜的哭声和稀里哗啦餐具落地的声音。
大姐开始用全新的目光去看待自己了,配合有效,明楼心中掠过一丝暖意。这么多年,这么多重身份的自己,终于被爱自己、关怀自己的亲人彻底接受了。
他心尖泛着一丝酸楚。
阳台外,黎明的脚步越来越快了。明台看着天边一缕绯红的晨霞,心有所系。他凌晨接到黎叔的电话,说早上南方局的同志会来见他,他就一直睡不踏实,他知道,南方局对于自己的档案审查,肯定有什么结果了。
因为明台出身军统,所以,黎叔认为他更加适合从事谍报工作,而不是进入前线作战部队。黎叔将明台的材料交由南方局高层处理,现在看来,果然有了最新的决议。
对于明台来说,他的身份已经在敌占区彻底暴露了,继续留在上海是不理智的,尽管他热爱这个城市,留恋上海的生活,可是,现实是无法改变的。
楼下响起汽车喇叭声,三声急促一声长鸣,喇叭声急促戛然而止。明台意识到了什么,他披上外套,走了出去。
薄薄的晨雾笼罩着石库门,墙角阴暗处停放着一辆汽车。阿诚远远地站在巷口望风,小街上空无一人。
明台看见阿诚有些愕然,他不是很适应。他等的是南方局的领导,而不是他大哥。他正在狐疑,就看见明楼从汽车里走出来,他很潇洒,没戴眼镜,也没戴帽子,却裹了一条灰色的长围巾,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过来。”他说。
明台看见大哥,多少还是有些畏惧,他走向明楼,兄弟二人面对面站着。
明台喊了一声:“大哥。”
他们隔得很近,明楼闻见他头发上带着柠檬的香气,混杂着湿漉漉的雾气,他笑笑,说:“还是大姐疼你。都这么大了,她还当你是孩子。”他意指明镜给明台洗头。
明台不知怎么接话。
“你没话跟大哥说吗?”明楼问。
明台想了想,说:“谢谢大哥。大哥救了我的命。”
“除了这个,你就没别的话啦?”
明台又想想,说了句:“大哥注意身体,多保重。”
明楼叹了口气,说:“看来我们两兄弟的确生疏了。”他看了看天色,意味深长地说:“我们都在黑暗里摸索,道路越黑暗,内心就越渴望光明。”
明台很想开口问明楼的到来是否与南方局有关,可是,他忍住了,他等明楼开口讲话,他不愿意冒一丝一毫的险。
接下来,他果然听到明楼阐述自己的身份了。
“我是军统局上海站A区情报组组长,代号‘毒蛇’。”
明台不意外,他有过这方面的猜想,他在明楼面前,自然而然地就站成了立正的军姿。
“稍息吧。”明楼说,“我们平级。”
明台稍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站姿,但还是不敢太放肆。
明楼看了看他,拍了拍身后靠着的车身,说:“过来,陪大哥说说话。”明台走近他,然后斜倚在车门旁。
“我能抽烟吗?”明台问。
“能。”明楼说,“你想抽就抽。”
明台从口袋里掏出香烟来,点燃。
“‘死间’行动,你功不可没,我已呈文上峰对你进行嘉奖。你现在以‘毒蝎’的身份成功打入共产党内部,为军统局在边保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这是歪打正着,军统局已经批准了你进入延安、长期潜伏的计划。”
明台的眼睛真是忽明忽暗,心里一阵阵怦怦狂跳,明楼仿佛是一根针时不时地就扎在自己的要害穴位上。
他这是要干吗?长期潜伏?双面特工?明台稳住心绪,他不发言,他把发言权全部交给这个神秘莫测的大哥。
“我们军统局在延安部署有自己的特工小组,其中一组代号‘203’,由你全权指挥。我是你唯一上线,你只需对我一人负责即可。如果有一天线断了,军统局高层会有人跟你联络,这个人你也认识,就是宁海雨,王天风的把兄弟。”
提到王天风,明台把头低下去。
“‘天风’‘海雨’都是代号,就像‘毒蛇’‘毒蝎’一样。”明楼说,“你也不要过于内疚,我们都不知道王天风有心脏病。你在坟场一骂成名,全局上下都知道王天风被你活活骂死了!由于保密条例,我们现在还不能公布王天风是‘死间’中的烈士,他现在的身份依旧是军统局的叛徒,民族的败类。”
明台觉得浑身上下冷飕飕的,他的脸色也越来越差。明楼却视而不见,依旧娓娓而谈:“一部间谍史,就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历史。我们是战士、是烈士,一往无前的勇士,却不是能够站在阳光下接受胜利欢呼的人。因为,我们的背后始终都有阴谋,有算计,有陷阱。”
“能告诉我‘死间’行动的全过程吗?”明台问。
“为什么?”
“我想知道。”
“知道了,岂不会更加痛苦?”
“至少,我会知道我为什么而痛苦。”
“好吧,我告诉你。”明楼说,“记得那份第二战区日军军事部署计划吗?”
“记得。”明台说。
他的眼前浮现出在日本大使馆,自己击毙桃子小姐的情景。当日,他和锦云在一家小型旅馆拍摄了日军第二战区计划。
明楼说:“长话短说。为了牵制日军的火力防线,我们明目张胆地窃取了日军第二战区计划,其实,那套方案是日军的预备案。我们走出第一步,就是告诉敌人我们拿到了第一手资料。然后,我们根据这套预备案制订了假的攻防计划,为了达到麻痹敌人的目的,做到万无一失,军统局高层制订了‘死间’计划。即由王天风诈降76号,投靠汪曼春,出卖A区行动组,让‘假’的第二战区军事部署计划落入76号手中,逼真上演一场誓死保护情报的大戏。伪造一切信息,故意放下诱饵,指鹿为马,让日本军方有理由相信,他们获取了最真实、最可靠的火线情报。他们调整所有的火力防线,按照我们的意图进入我们的口袋,彻彻底底为第二战区的日本鬼子敲响丧钟。”
“为什么选我们?”明台问。
“你们小组焚毁了一船,死罪难逃。这次行动可以让你们死得壮烈、死得体面。这是局座的决定。”
“为什么一定要派王天风来?”
“他知道的太多了。”明楼说这话,眼皮都没有抬。
“那,你呢?大哥你知道的难道不多吗?”
“想‘策反’啊?”明楼笑起来,似嗔非嗔。
明台心一紧,他的烟灰烫着了手指,疼得钻心。
“说实话,对于王天风的死,我比你更加纠结。我跟他是一起加入蓝衣社的,也就是军统前身。我们在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在法国,我救过他的命。”
“老师去过法国?”明台惊异。
“你以为他是土包子?他会伪装,会掩饰,行事低调。不像你,一味的高调、逞能、不懂事。”明楼说,“当日,他把你带走,他也是束手无策,他不知道怎样跟我说。后来,我知道了,我托人给他捎带了一个口信,口信很毒。我就不复述了。我真是又急又怕,怕你就此像流星一样消逝了,我从未如此惧怕过,你军训的那段时间,我几乎夜夜噩梦缠身,梦见你无数次被执行枪决,梦见你一个人在荒凉的孤冢里哭。”明楼眼圈湿润。
明台被他感染了,觉得自己在家庭面前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他说:“大哥,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其实,我很自私,我为你能够出色地完成任务,能够活下去,我费尽了心思,算计了一次又一次,差点算掉你的性命。”明楼深深叹息,为自己,为兄弟,为死去的烈士们。
“为了国家,我们有可能失去彼此,失去亲情友爱,失去爱情,失去曾经美好的日子,我们不是傻,也不是愿意去死,去走一条不归路。我们是箭在弦上,有进无退。进则死得壮烈,退则活得可耻。”明楼的眼神里包含了一层深意,他看着明台,满溢着关怀和温暖的气息。
他继续说:“在这个蜘蛛网般盘结的谍网中,黑中藏白,白中有黑,黑白又衍生出灰暗……书归正传吧。”
明台心中大为诧异:“什么叫做书归正传?难道,刚才那一番话都是闲话?”
“我现在代表中共中央南方局特派委员跟你讲话。”明楼例行公事般说出这句话,明台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我没有精神错乱,你也不要用这样的眼光来审视我,你今天在这里等的,并不是军统局的‘毒蛇’,而是南方局的委员,不是吗?”
明楼似乎没有考虑给他留下一定的适应空间,而是继续自己的发言,“黎叔送给南方局有关你的一切档案和你的自述说明,这个我们不用再说了,你的档案我几乎倒背如流。我们现在来说说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明台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他眼里对明楼流露出的不仅仅是感激而是充满了敬畏的眼光。
“你将以双面间谍的身份去延安,加入边保的谍报纵队。南方局方面,我是你的直接上线,你所有的行动只对我一人负责。如果弦断了,南方局的董书记会派人跟你联络。现在是你进入边保的蛰伏期,也就是说,你现在是一名沉睡者,一切要看将来的战事发展。”
“军统方面呢?”
“同样是蛰伏期。军统局需要你长期潜伏,打入中共内部;南方局需要你伺机而动,成为将来国共博弈中一枚关键的‘反间’棋子,代号沿用‘203’。明台,你记住,你现在已经是一名共产主义战士了。你不仅需要卓越的勇气与智慧,还要有无比坚定的信仰与忠诚。解放大业需要你。”
好一个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明台顿悟,原来如此。
自己将成为军统局认为埋在延安的一颗定时炸弹,而自己这颗炸弹将来会起到不可替代的“反间”作用。
一场精心策划好的“反间”局已渐渐浮出冰山一角。
“三天后,你将参与一次代号为‘越轨’的行动计划,到时候黎叔会告诉你具体行动细节,你将在苏州站完成列车接轨任务,押运一批生铁,前往第三战区。我们的军工厂急需这批军用物资。到达第三战区后,你和锦云就奔赴延安。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这是明楼要离开的信号。
“我明白。”明台说。
“对了,说起黎叔来。我看过他的档案,他的档案里提及他妻子的死因,以及他失去的儿子。虽然是只言片语,我还是派人做了具体调查,调查结果是……”
“我不想知道。”明台截住明楼的话。
“为什么?”
“我……我怕大姐知道后会伤心。”
明楼沉吟片刻后说:“原来你已经知道了。你有这种想法,足以证明你是一个有良心的孩子,但是,父子天恩,骨肉亲情,是不可隔绝的。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你身由他出,焉可明知天伦而拒,以至孝义有亏?我们明家没有这种规矩,当然,如果你还想姓明。”
“我永远都是明家的子孙。”明台说。
“那就好。出发前,你就和他相认吧,二十年了,哪一个父亲不是肠断心裂,他等了二十年和你相认。出发后,谁能知道下一秒的结局?”明楼严肃起来,“你必须认他,这是命令。”
“南方局的命令吗?”明台低着头问。
“不,大哥和大姐的命令。”明楼抬头答。
天光渐亮,阿诚从巷口走了过来。
“先生,我们该走了。”阿诚说。
“大哥……”
明楼回头,说:“多保重,好好照顾自己。”
“大哥。”明台抿了抿嘴,忍了忍心酸,说,“我这一去,就泥牛入海了。我舍不得大哥和大姐。”
他终是少年心性,朝明楼扑过来,明楼展开双臂,兄弟俩在车前拥抱。
“祝一切顺利。”明楼拍了拍明台的肩,“祝福你和锦云,一生美满幸福。”
“谢谢大哥。”明台让开车门,“大哥再见。”
“再见。”明楼上车,阿诚关上车门。
明台看见明楼的汽车从眼帘划过,绝尘而去。他心里瞬间感受到一种亲人间生离死别的痛楚,他步履瞒跚地朝小阁楼走去。
阁楼里有人在刷牙,在晨光中拉开窗帘,打开窗子,迎接一个晴朗的早晨。而明台满眼都是墙上窗下挂的常春藤,一种湿气逼人的绿色直渗到心头。
春天来了。
上海的春天,延安的春天,属于自己和锦云的春天,还有,黎叔的春天。
熙熙攘攘的上海火车站,人流在月台前逐一分流。明镜穿了一身黑色旗袍,手里捧着一个黑布包裹好的骨灰盒在阿诚等人的护送下,登上一辆普通列车。桂姨拿着一个小包裹跟在明镜的身后,她上火车前,四处看了看,确认有特高科特务一路相随后,转身上车。
明镜和桂姨坐在一个很干净的卧铺包间里,阿诚忙着给她们拎水泡茶。
火车准点开车。
在明镜的眼底,火车站犹如人生和往事的聚散之地,来来往往,上上下下。譬如二十年前,她站在这里与所爱过的男子分手,她看着他登上火车,在自己视线内慢慢离去,正如她现在看见站台在视线内慢慢倒退,二十年流光碎影,倒映在心间,仿佛过去的光阴,稍纵即逝。
她有一种预感,这趟列车也许会成为自己永恒的归宿。
她不知道,这种预感从哪里来的。
她不畏惧,因为无所畏惧了。
苏州城郊外,火车铁轨旁。
黎叔、明台、锦云正在为晚上的错轨、接轨做最后的准备丁作。他们都换上了伪满的铁路制服,在一座铁桥的前面,设立了临时停车点。
“这里没有日本人的警戒线,一条车道通向满铁的南满线,一条通向苏州站。这个错车道,是我们唯一的动手机会。”黎叔说。
“车上有我们的人配合吗?”明台问。
“有我们一个小分队,大约有7个人。”
锦云爬上铁桥,设置一个观察哨。明台向铁轨的另一侧的隧道口走去。黎叔问:“你到哪里去?”
“熟悉熟悉环境,今天晚上就要错轨、接轨,我先适应一下我的新工作。”
“我跟你一起。”
“您不用担心。”
“担心你是我的责任。”黎叔说。
明台心里一震,回头看看他。黎叔快步跟上。他们二人一前一后走进隧道口。里面光线很暗淡,明台拿出手电筒来照路。
突然,一辆小型货车呼啸而来。昏暗中,黎叔一把抱住明台滚出隧道外,五节小货车轰隆隆地开走了,像是平地里刮起一阵飓风。
“你没事吧?”黎叔的话里充满了关切。
明台心情复杂,想着明楼临行之际吩咐自己的话。他最敏感的神经被挤压了,问道:“您有家吗,黎叔?”
明台一句话出口,自己都觉得自己愚蠢透顶,什么不好问,脱口而出就是这句话。
“是人谁没有家啊。”黎叔坐在草地上,“我有过最美好的家庭生活,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儿子。”他回头看明台,明台的心怦怦乱跳。
黎叔拍拍他,说:“别想太多了,大战在即,准备战斗吧。”
晚上,七点钟左右。
阿诚开始有所行动了。他的小分队已经在食物里下了,在餐车里很顺利地清理了伪装成旅客的日本兵,缴获了武器。他们把旅客车厢的门一个个反锁起来,虽然造成了不小的骚动,但是,都被他们有效地控制住了。
桂姨去开水房打开水,前脚进去,后脚门就被反锁了。桂姨知道出事了。她不清楚自己是如何暴露的,但是,她清楚地明白,只要自己能够及时控制住明镜,自己就可以保住性命,甚至控制大局。她打开列车的车窗,狂风乱刮,她毅然将头钻了出去,然后是手和脚,她徒手爬向明镜的包间。
她刚爬出去,没有多久,火车居然开始减速了。
很明显的,列车开始松闸。
铁桥下,列车开始错轨。
“例行检查,请等待。”穿着满蒙铁路制服的明台在喊。
阿诚布置好人手,在中间车厢预备人、货分离。他急匆匆到贵宾包间来接明镜出去。他刚一推开包间的门,就看见桂姨拿枪对准了明镜。
“放下枪。”阿诚以最迅捷的动作,举起。
“阿诚,你想干吗?我是你的母亲。”桂姨阴森森地笑。
“你别做梦了。”阿诚冷冷地说,“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你是‘孤狼’,日本人的间谍走狗!”
“阿诚,别管我。做你该做的事。”明镜喊,
“闭嘴!该死的臭女人!”桂姨嘴里恶毒地咒骂着。
“桂姨!”阿诚冷声怒喝,“我真该一上车就开枪打死你!”
“我是你的亲娘。你居然要打死我?”桂姨的眼睛里闪动着诡异的光芒,“当初我为什么要到孤儿院去领你啊?因为你是我的孩子,我亲生的孩子,你是我的私生子,虽说这个称呼对你来说,并不光彩。可是,事实就是事实。”
“事实很清楚。当年,你的确跟一个姓于的湘绣商人有私情,你们生下了一个孩子,那个年月,姑娘家还没结婚就生下孩子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情。于是,于老板骗你,叫你先找一家主雇做佣工,孩子送进孤儿院,他跟院长嬷嬷讲好了,院长嬷嬷会很好地照顾那个孩子。他答应你,等他回湖南安顿好了,就来接你们母子。于是,你就进了明家帮佣,一干就是两年。他没来找你,你这才慌了神,你害怕他彻底抛弃你,你想到了那个孩子。”
桂姨的脸瞬间煞白。很显然,阿诚早有所备,她根本就伤不到他一根筋。
“嬷嬷给了你那个两岁的孩子,就是我。你当年爱如珍宝,你觉得只要有孩子在你的手上,你的那个于老板终有一天会来找你。你手艺很巧,明家很多湘绣制品都出自你手,你在明家勤勉劳作,称得上是一个好母亲、好佣工。你时常买东西去孤儿院看嬷嬷,打听那个男人有没有来找过孩子。嬷嬷都支吾过去了。终于有一天,那个嬷嬷得了绝症,快死了,你拿了米和面粉去看望她,她良心有愧,就对你说了实话。她告诉你,那个孩子早就被于老板给抱走了,她给你的那个孩子,就是一个孤儿,跟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当初,她收了于老板的钱,所以欺骗了你。你从此以后就彻底疯了。你开始虐待我,我悲惨的童年就开始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啊,桂姨?一个男人骗了你的感情,偷走了你的孩子,你就把无穷的怨恨施加在另一个无辜孩子的身上,何其狠毒?何其残忍?”
“你是怎么知道的?”桂姨的脸有些扭曲,“你说!”
“我去过那家孤儿院,找到了那个得了绝症的嬷嬷,她还没死,她只是眼睛瞎了,看不见了。她心里清楚得很,她得知我是那个孩子后,还感到欣慰,说我命好,遇到你这个善良的女人,在得知我不是自己的孩子后,还能爱我,把我抚养成人。她还叫我好好待你,说她对不起你。”
“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还没有死!”桂姨咆哮起来,她一把抓起明镜,她的枪指着明镜的头,对阿诚说,“你什么都知道了!还等什么?我要杀了你们!我恨你们,恨所有的人!我要把你们斩尽杀绝!”
“疯婆子!”阿诚冷静地看着她,说,“你谁也杀不死!你的枪膛里没有子弹。”
桂姨一愣,就在她一愣之间,阿诚手举枪响,打掉了桂姨手上的枪,鲜血从她的手掌间蔓延开来,她大声惨叫着。
“大小姐,过来。”阿诚人到手到,将明镜拉到自己身后。桂姨试图俯身去捡枪,阿诚喝道:“别动,再动就打死你!”
桂姨满脸狰狞,吼叫起来:“你打死我吧!我恨你们!我为明家卖命地干活,得到了什么?一个大少爷一句话,就可以把我扫地出门。我找不到工作,流落在大街上,谁肯帮我?是南云小姐收留了我,是她把我带到了东北。是她想办法替我找到了那个姓于的,可惜,他死了!我只看到了他的墓地,他跟他那个不会下蛋的老婆埋在了一起!我是什么?是他借用的生育工具。我还有个孩子,也是个湘绣商人,可是,他好端端的被水匪给杀了!我什么都没有了!是日本人赏给我一口饭吃,让我重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我在沈阳一个音乐家家里做佣人,帮助南云小姐挖出了抗日分子的窝点,把他们统统送进坟墓!”
“你这个疯子。”明镜说。
“你才是疯子!”桂姨扑过来,“你这个共产党!”
枪声响了,桂姨扑倒在阿诚脚下,血污溅了阿诚一裤脚。
“阿诚。”明镜喊着。
“我没事,大小姐。我们走。”阿诚提枪,带着明镜走出包间。明镜手里仍然拎着那个假的骨灰盒。
小分队的人开始全面后撤。
突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眼看就要迈过最后一道坎,到达目标时,置放杂物的车厢发出巨大的响动,防水布被逐一揭开,原来,此处隐藏着一个日本秘密护送小分队。
目标,就在眼前。
牺牲,也在眉睫。
开枪了。机关枪、步枪,火舌凶猛,小分队的人员立即迎战。瞬间,血河飞溅,陈尸狼藉。
血染在车厢过道上。
阿诚拼死护着明镜冲到了目标口。
黎叔、锦云、明台在分割车厢处一边火力增援,一边准备等阿诚他们一过来,就分离挂钩。
明台看见了明镜,大声喊着:“大姐,过来,我掩护您。阿诚哥,小心。”他平枪而射,一梭子子弹打到阿诚背后的敌人脸上。
明镜向前腾了一下,突然,她腿上一热,她知道自己中弹了。
“大小姐。”阿诚惊叫了一声。
日本小分队成员集中火力,猛烈扑过来。
阿诚奋力反抗。他大声喊着:“大小姐,我掩护您,跳过去。”
明镜的腿传来撕裂般的剧痛,鲜血直喷,她知道,她伤到大动脉了,她根本无法移动。
明镜知道,自己走不了了。
她不能因自己一人之故,毁掉整个计划。
她大叫一声:“阿诚!”阿诚一回头,她奋力将阿诚推出车厢门,阿诚不提防她仓促一击,滑落在车厢分离的铁链上,被锦云和黎叔两个人接住。
明镜一下转过身去,她手中犹自抱着那个假的骨灰盒。她大叫了一声:“明台,分离挂钩。”
一梭子的子弹打在明镜的背后,打穿她的前身。
“大姐!”明台大叫。
“分离挂钩。”明镜面对明台微笑,拉响了手中的炸药。
几乎与此同时,明台惨叫了一声:“大姐!”他忍着心头剧痛,亲手把挂钩分离。
轰隆隆震天雷动,一片火焰硝烟。
两段车厢全速分离。
明台眼睁睁看着明镜消逝在一片火海之中。
“大姐!”明台在飞速倒退的车厢前厉声惨叫!
硝烟、大火弥漫。
缓缓地、缓缓地离开了明台的视线,明台昏厥在车厢门上,他仿佛听到黎叔、锦云在叫自己的名字。
但是,他满耳都是那一句话,四个字“分离挂钩”。
明镜去了,没有一句遗言,只有这四个字留给了明台。
满载着三十节车厢的生铁被顺利运往第三战区。《南京新报》上刊登了,共党袭击普通列车,导致平民伤亡的报道。报道中称,南京政府官员明楼的胞姐也在遇难旅客之列,明氏金融陷于瘫痪,明长官悲痛欲绝,誓与斗争到底,云云。
明公馆的小祠堂内。
清香袅袅,明镜的灵牌立在了供桌上。
明楼形容枯槁,在小方桌上摆弄着一架老式留声机。他从明镜匣子里取出一张存放的粤语唱片,小心翼翼地把唱片放进留声机里。
留声机开始转动,嘶嘶哑哑地唱起来,曲调无比凄惶、沧桑。
“烽烟何日靖,待把敌人尽扫清,卿你奋起请缨,粉骨亡身亦最应。他日沙场战死,自育无上光荣。娥眉且作英雄去,莫谓红颜责任轻,起救危亡,当令同胞钦敬。”
明楼肝肠寸断,痛不欲生。
明镜的音容,历历在目。
明楼脑海里浮现一组组数字,那是明台到延安后,第一次用密码跟他联系。
“任务完成。大姐牺牲。”
“临终遗言?”
“分离挂钩。”
“……做得好。”
“……何时相见?”
“等待命令。”明楼用密码发给明台的最后一句是,“她一生都怕失去我们,到头来,我们失去了她。”
他可以想象,明台在发报机前的痛哭失声。
“光荣何价卿知否,看来不止值连城,洒将热血亦要把国运重兴。娇听罢,色舞眉飞,愿改初衷,决把襟怀抱定。”
明楼忍痛在明镜灵前祭拜。
“佢临崖勒马,真不愧冰雪聪明。又遭以往痴迷今遽醒。昔年韵事己忘情。要为民族争光,要为国家复仇,愿你早把倭奴扫净。”
他缓缓推开了小祠堂的门。
家里空荡荡的,异常凄清。阿诚孤零零站在门廊下。明楼正面朝着大厅,眼光锐利,耳边粤曲犹在。
“……他日凯旋歌奏,显威名……”
篇18: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 加入清单《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篇19:蒲公英花600字话题
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我喜欢许多花:富贵的牡丹;优雅的兰花;雪白的梨花在这么多花中,我最爱不起眼的蒲公英。
从春天到秋天,我们小区草坪上,都有蒲公英的身影,每次经过那儿,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停下脚步欣赏一番。
初春,草坪上就会冒出许多细细的杆,风一吹,杆就摇晃起来,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真叫人担心。
很快,春天过了一半,那些杆都变壮了。更美的是,杆上开出了一朵朵大大小小的花,花是黄色的,那种黄,比明黄多了一分柔和,比米黄多了一分明亮,令人心旷神怡,百看不厌。
夏天来了,蒲公英在等夏天的烈日下笑得更欢了,那一朵朵黄花间,冒出了许多白色的小球,一个个圆滚滚,胖乎乎的,夹在一片黄色中,很是可爱。风一吹,那绒球上的绒毛便四处飞扬,那些绒毛,其实是蒲公英的种子。明年,草坪上一定会多出几株蒲公英!
秋天到,蒲公英都谢了,我真是依依不舍啊!那一朵朵漂亮的黄花,那一个个可爱的绒球,就那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我都还没看够呢,只能等到明年的春天到来。多么希望蒲公英能天天开放。
我在观察蒲公英时,发现它是出开放,日落合拢。早晨,蒲公英在太阳的第一缕光中悄然开放,露出灿烂的笑容;日落时,蒲公英也跟着太阳合拢花瓣,缩成一个小球。多么有规律啊!真是有趣。
蒲公英其实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可平时我们看到它时,它总是默默无闻,很不起眼。它不像荷花那样亭亭玉立,不像兰花那样清新飘逸;,不像牡丹那样国色天香可它却有无私奉献的品质。
生活中有许多像蒲公英的人们,老师、清洁工、送奶员、护士他们或许不起眼,但却为人们,为社会默默地奉献着,这种精神是多么伟大,我长大后一定要做一个像蒲公英一样的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花蒲公英,同学们,你们喜欢它吗?
篇20:关于养花的启示
全文共 993 字
+ 加入清单从古至今,许多文人骚客都寄情于花草,以花开花落表达自己最真挚的情感。白居易那句“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诵出了春花的意趣与情味,于我来说,那一朵朵绽放的桃花,也道出了我与小轩最真挚的友谊。
“还有最后一圈,大家冲啊!”在老师和同学们的鼓舞声中,身后的选手们都用尽全身的力气向前奔跑。余光看到身后的同学与我的距离不断缩小,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着急,但是身体的力气就像被抽空了一样,举步艰难。就在这时,一声加油伴随着春风来到了我的耳畔,过去一个月的点滴,就如同电影一般,在我的眼前不断重复……
当我收到长跑比赛的通知时,名额基本已经被填满了。我知道,即使名额充裕,但自己差劲的体育成绩,也无缘参加这种长跑比赛的。想到这里,心中的失落感也就多了一分。这时,小轩走了过来,问我愿不愿意参加。我心中先是一惊,没想到身为体委的小轩会让我来参赛,但随后,这种惊讶就被失落感压了下去。“我……我还是算了吧,会给班级拖后腿的”。“怎么会,只要你努力,就一定可以的。”小轩指了指操场上还未绽开的花苞,“你看,今年的初春多冷啊,可这桃花依旧在准备绽放,我们也要像这花一般,对吗?”
于是,从那天起,我每天都会参加小轩的集训。刚开始,我经常累得想放弃,每当这时,小轩便会拉起我的手,放慢速度,继续前进。随着圈数的增加和体力的耗损,我们的脸上充满了豆大的汗珠,呼吸也愈发急促。但是我们依然没有停下脚步,直到目标达成,我们两个坐在草地上,喘着粗气,望着彼此通红的脸颊,不禁笑了起来。日复一日,我们的速度也渐渐有了提升。春风拂过,我嗅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才发觉桃花已经微微绽开了,小轩顺着我的目光看去。“你看,这桃花也像我们一般努力呢,我们可不能被它赶超。”我们相顾一笑,不约而同的加快了步伐。落日的余晖中,一长一短的两个影子并肩而行,娇艳的桃花镀上了金色。我和小轩的友情也似那一朵朵桃花,在汗水的浇灌下,绽放了。
同学的呐喊声将我带回现实,看着近在咫尺的终点,我不禁加快了步伐,用尽全力冲过终点。“赢了!赢了!”,班里的同学瞬间沸腾了起来。我的目光越过人群,望到操场边的树树桃花,她不再像原先那样羞涩,而是全部绽放,与人们共享她的芬芳。这时,小轩走了过来,顺着我的目光看去。“花开啦,多美啊!”
有一种花开,叫春天。有一种花开,叫成功。有一种花开,叫友情。我庆幸,我生命最美的花季里,有桃花的装点,也有友谊的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