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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热门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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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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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顾名思义就是:“早上的花放到了晚上才捡起”。这本书写的是鲁迅的童年回忆。这篇散文集在鲁迅的笔下写的极其生动,酸甜苦辣样样都有。

这篇散文集写的范围广泛: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24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这所有篇散文中我最喜欢第一篇就是狗猫鼠。

在《朝花夕拾》中,“狗,猫,鼠”这篇文章十分有趣。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仅仅是题目吸引着我,同时也是好笑的语句也让我着迷。这篇散文记叙了鲁迅在童年时与一只猫的搏斗,从中表达了作者对猫的厌恶,同时也体现了鲁迅在童年里的懵懵懂懂。鲁迅听长妈妈说:“他最心爱的隐鼠被猫给吃了”因此便开始仇猫了。过了大半年鲁迅偶然得到一个消息是“隐鼠是被长妈妈给踩死的”。虽然得知了是长妈妈踩死的隐鼠,但是和猫的感情却终究没有融合。从此鲁迅改变了对猫的态度,那就是“对猫颇为客气,倘若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绝不打伤。”从这以后鲁迅就有一丝讨厌长妈妈了。随后讲到长妈妈的睡姿成“大,”而且她太坚守规居让鲁迅十分不耐烦。但是《山海经》的故事,让鲁迅对对长妈妈产生了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者不能做的事情,他却能够做成功。她却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我喜欢这本书,不过我更喜欢书中的文字,因为这些文字在鲁迅的笔下写的“形形色色”极其生动,而且记叙的内容也十分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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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朝花夕拾读后感以及感悟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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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就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时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那是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心灵依慰,但随后你就能品出这茶的醇美、香甜,让人回味无穷,我在成长道路中学到、懂得了许多。

清晨开放的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进了初中,发现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一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一遇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边的注释也总是密密麻麻。《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批评,批评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鲁迅先生以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孩子的视点,叙述了这沉闷的一切。

百草园是少年鲁迅的乐园,百草园里长着碧绿的菜畦,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有在树叶里长吟鸣蝉,有伏在菜花上的肥胖黄蜂,有忽然从草间直窜云霄里去轻捷的叫天子。在园子里的少年鲁迅经常搬来凳子,爬上大树,在树叉上坐下,寻找着鸟蛋,大人来了,他又到草丛里去趴着,在青草的掩护下与大人捉迷藏。冬天,下了雪,他又会照着闰土爹的方法,玩雪和捕鸟,无奈每次所捕得的鸟少之又少。

《朝花夕拾》中,给我影响很深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阿长是鲁迅家给他请的保姆,这个乡下人的要求很多,生活很不检点:总之在私底下对别人指指点点;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来吓唬他;还害死了鲁迅的隐鼠;睡觉摆人字形,差不多要要霸占整张床铺。但就是这样的阿长却给鲁迅买了他最想要的《山海经》,满足了他的愿望。

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哭笑不得,但更多的还是欢愉与喜悦。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翻翻这本“日记”你会发现:自己得到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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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花的生命作文精选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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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玫瑰的优雅馥郁,没有牡丹的高雅华丽,没有玉兰的清新典雅,也没有荷的美丽清雅,但它默默无闻地为人们做着贡献,它,就是众人皆知的一种花——绿萝。

阳光照射下的绿萝,显得生机勃勃,就像春姑娘刚刚来到人间一般翠绿。但没有被阳光照射的那一面,所有叶子的颜色都变成了墨绿色,像一条幽静的小径,像一片幽暗的森林,更像一丛墨绿的灌木丛。

绿萝的叶子有的像桃形,有的像心形。如果你扒开那些大叶子,找找刚生出来的小叶子,你就会发现:小叶子的两边是卷起来的,像一个小喇叭在演奏着欢快的歌曲。除了叶子之外,你会发现绿萝的茎,这些茎和叶子一样,是绿色的,只不过有些是浅绿色,有些是深绿色。这一根根茎像从天而降的“瀑布”,上面的叶子像一朵朵绿色的“浪花”,“浪花”跟着“瀑布”在人间游荡;这一簇簇的茎有的还像小姑娘的长裙,有的像英雄的披风,有的更像孔雀的长尾。如果你再仔细的看,你会看见它的根,这些根像白胡子老爷爷的胡须;像新娘的婚纱;还像戏里白娘子的衣衫。

你可别小看这些绿萝,它还能净化空气呢!比如说新房子里的甲醛、三氯乙烯等有毒物质,放上绿萝就能很快拎包入住了。绿萝还可以把自己肚子里的氧气放出来,为人们打造更好的生活。

这些绿萝像我们平日里扫大街的老爷爷老奶奶,默默无闻地为我们的世界添加一份光彩;像平日里为我们指挥交通的警察叔叔,默默无闻地为我们疏导交通;还像平日里的老师,默默无闻地为我们备课。

这些绿萝代表着那些为我们默默付出的人,我们难道不应该向他们致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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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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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在书店看书,无意间看见了《朝夕拾》,它的封面吸引了我,我简单浏览了一下,鲁迅的文笔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便毫不犹豫地买了这本书,开始徜徉于《朝花夕拾》的阅读。

《朝花夕拾》全书十篇文章,外加一篇《小引》,一篇《后记》,是鲁迅一本散文集;是鲁迅回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不同生活经历与体验的文字,是记叙文,是回忆性散文。

在《朝花夕拾》中,最吸引我的莫过于《五猖会》。《五猖会》记叙鲁迅儿时要去看五猖会,这是一个难逢的盛大的庙会,他笑着、跳着,兴奋的不得了。但是正要出发,父亲却命令他背书,一盆冷水把他的兴致全浇灭了。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了门,可是五猖会也快要结束了,鲁迅感叹这路上一切都没有了感觉,他诧异父亲为什么那时候让他背书。鲁迅这篇文章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的家长根本不能理解孩子的童心以及对儿童天性的扼杀。

看过《朝花夕拾》,我深深的爱上了鲁迅,不仅因为鲁迅当时能顺从父亲,而且,鲁迅还敢于揭露了当时封建社会的愚昧和麻木,讥讽和批判封建社会的无知。文中表现了鲁迅纯真的童心童趣,也表现了他少年时期浓浓的爱国之情、振兴之心。我认为鲁迅不愧为真正的勇士!

《朝花夕拾》让我看出了鲁迅文学造诣之深,文章一针见血,针砭时弊,意味深长,具有对当时不良现实的批判性,用一支笔唤醒许多愚昧无知的国人。以后我要多读鲁迅先生的书,从而提高我的写作功底,奠基一定的文学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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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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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个名人。

他不因为名利而随波逐流,也不因为到处碰壁而暗淡自己。这几天读《朝夕拾》,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全新的鲁迅。曾经,我对他也很痛恨,因为他写的文章确实很难懂。但在这本书中,他留下了许多令我回味无穷的东西。让他又爱又恨的长妈妈;那只小时候养过的隐鼠;还有那充满欢声笑语的百草园以及留下朗朗读书声的三味书屋等等。这里的鲁迅,是一个对儿时的美好无比怀念的普通人。

鲁迅是个平凡人,他也很辛苦。

当他得知那只隐鼠是在找妈妈时被踩死的,他十分伤心。如我一样,也曾失去美好,也曾不被理解。当他满怀希望想要去看五猖会时,父亲却让他多背书。鲁迅的父亲年老多病,鲁迅想方设法帮父亲治病,谁知那些医生却让父亲去算一下命。最后他伤心地把百草园卖给了朱文公子女。鲁迅其实也是一个平凡人,他又有着我们这一代人未曾经历的酸甜苦辣,也有我们这一代人的伤心。

祝我们不要随波逐流,也不要暗淡自己,被埋没在社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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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蒲公英花600字话题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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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随风飘落,没有痛苦和光辉;蒲公英,随遇而安,没有不适与孤独;蒲公英,一飘解体,没有不舍与思念梦回童年,看到一抹青翠,童年的蒲公英在飞

“老爸,快来看呀,我又找到一株蒲公英!”一个女孩向在太阳下劳动的男人喊道,语气中透露着无限的喜悦。男人停下手中的活,走近女孩,抚摸着她的头发,问道:“你为什么喜欢蒲公英啊?”

“因为它随着动力向梦想飞,没有痛苦和负担,看起来好幸福。”小女孩说着,吹走了手中的蒲公英,看着湛蓝的天空,走入了自己的联想中。男人叹息一口气:“小孩儿,真好。”

没错,这就是我的梦,女孩是童年的我,男人是我的老爸。蒲公英还是童年的蒲公英,想法还是童年的想法,梦回童年,那时的蒲公英,真好。

“爸爸,你领我到这儿来干什么?我作业还没写完呢!”十四岁的我,抱怨着走入童年的那一抹青翠。“你应该放松一下”,老爸拔起一株蒲公英,放到我的手心里。我随手拿起,轻轻一吹,小声嘟囔道:“不就是蒲公英吗?有风则飞,有什么奇妙之处?”

爸爸对我讲述了我童年时对蒲公英的联想,然后一笑:“你失去了梦想,也失去了力量。”仔细一想,我的梦早已荡然无存,心灵也麻木不仁,早已没有了童年时的豁达乐观!

再轻轻拔起一株蒲公英,看着它飞,体会到了童年对梦想的执着,渴望得到童年时的蒲公英,而体会当年的梦想在飞

蒲公英,执着向梦飞,有了动力就有了方向;蒲公英,童年的堡垒,有了防护就能安心飞;蒲公英,童年的向往,载着幸福向成功飞渴望得到童年的蒲公英,得到飞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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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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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小说诛仙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非常火爆,那小说诛仙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希望对你有帮助!

白云悠悠,飘荡在群山之上,轻风吹送,说不出的悠闲适意。 在曾经是狐岐山的地方,按个巨大深渊此刻已经没有了刺眼的血色光影,不过从深渊的深处,仍然不时传来一丝热气,隐隐有岩浆奔流的声音。 在深渊之前,一个男人的身影孤单单地坐着,他双眼紧闭,看着却是瞎了。

容颜苍老,人形枯槁,不时低声地说着些什么,许久之后,慢慢的倒了下去,躺在地面之上。 粗糙的地面传来了一股坚实的感觉,他的嘴角边慢慢露出了一丝笑意,口中轻轻叫了一声: “瑶儿……” 这声音飘荡了出去,没有任何回答,他轻轻喘息了一阵,慢慢的,停止了呼吸。 又过了好久,从远处走来了一个身影,是一个黑纱蒙面的女子,身影窈窕,正是失踪许久的幽姬,她看到深渊旁边竟有个颓然倒地的身影,身子一震,立刻掠了过去,只是终究回天无力。 扶着那个男人的身体,她的眼眶微微有些发红,黑纱背后,传来她低低哽咽的微泣声。

就在这时,突然在她身后的深渊之中,那深沉的黑暗里,却回响起一个清脆的铃铛声音,幽姬身子大震,似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猛转过身子向深渊望去,却除了深深的黑暗之外,什么都看不到。 铃声清脆,悠扬飘荡,从深渊中回响而出,融入了山风之中…… 青云山下,河阳城外,一行人缓缓沿着荒野古道而行。 满面笑容的小环忽地回过头来,笑颜如花,对身后的人问道: “瓶儿姐姐,你说的是当真么,今后你真的放下一切,就跟着我们一起浪迹天涯?” 一身鹅黄衣裳、娇媚无限神情焕发的金瓶儿嫣然一笑,伸手搂住小环的肩膀,笑道:“那是当然,这人间太多艰险,臭男人数不胜数,日夜在你身边的就有两个,我若不看着你,可实在是不放心呢!” 小环嘻嘻而笑,两人并肩走去,身后却传来一阵抱怨之声,怒道:“什么臭男人,老夫天性善良,世人皆知,是吧,野狗?” 野狗道人从喋喋不休的周一仙身旁走过,呵呵一笑,也不答话,却是加快脚步向着前头那两个窈窕的身影追去。

周一仙“呸呸呸”了几声,摇头叹道:“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说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远远眺望而去,那远方巍峨高耸的青云山脉,直插入云,气势雄伟,他的嘴角慢慢露出一丝笑容,眼中闪过淡淡的一道睿智光芒。 “爷爷,快走拉!”背后,传来远处小环的呼喊声。 周一仙呵呵一笑,转过身来,手边“仙人指路”的竹竿一摆,大声笑道: “来啦,来啦,就知道你们没有老夫这个主心骨,就是走不了吧,哈……呃,喂,你们几个家伙,倒是走得慢点啊,也不看看老头子腿脚慢不利索,喂……”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陆雪琪接任了小竹峰首座之位,这一日驭剑出行前往大竹峰,看望已经与大竹峰首座宋大仁成亲的师姐文敏。 两师姐妹多日不见,见面自然便是好一番亲热话说,从早间一直聊到中午。 陆雪琪才起身告辞,宋打仁与文敏一起送了出来,三人站在守静堂外。

陆雪琪环顾四周,对着文敏笑道:“这里好像很是清静,正合师姐你的性子。” 文敏微笑点头,宋大仁也笑了起来,道: “其实本来大竹峰上也是颇为热闹的,只是这段日子几位弟子都出去修行,没有人气自然也就安静了。还有啊,原先我们这里还有一头大黄的,是我师父从小养大的大狗,谁知这几日居然也不见了踪影,连狗吠声也听不见了,真是奇了怪了。” 文敏白了他一眼,道:“多半也是嫌弃你喂它的东西太过难吃,这才跑了。 宋大仁哈哈一笑,也不在意。陆雪琪看着他们夫妻恩爱,心中也颇为安慰,当下说笑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大竹峰。 她白衣飘飘,驭剑而行,这一日忽然心中有所烦闷,不想立刻回到小竹峰上。 或许是刚才师姐恩爱的情景令她心境触动,一时间竟有种不能自己的感觉,不知不觉之中,她却是下了青云山,来到了那座曾经魂牵梦系的草庙村废墟之外。 芳草萋萋,清风阵阵,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 她默然站立许久,轻轻叹了口气,清丽容颜之上,仿佛添了几许忧愁。

迈动脚步,她缓缓而行,信步向着废墟深处走去。 残恒断壁,分立两旁,在青草轻风中,静静地站立着,她悄然前行,目光远离,向着周围默默看着,眼中柔情无限。 突然,她身子一震,不可置信一般的停下脚步,只见前方废墟深处。 竟是新立了一座简陋木屋,屋上歪歪竖立一个烟囱,还正在向外飘着轻烟。 屋子外边,着一片绿色的衣角碎片,在悠悠吹来的轻风里,发出清脆的声音。 一阵诱人的香气,从那木屋之中飘了出来。 “汪汪汪,汪汪汪!” “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一阵奇怪的叫声,猛然从那木屋之中响起,随后只见黄影一闪,却是从屋中窜出一条老大的黄狗来,满脸堆欢,撒开四脚就跑; 在狗背上居然还骑着一只灰毛猴子,面上少见的居然有三只眼睛,手中抓着一只香喷喷的肉骨头,另一半紧紧抓住黄狗脖子,口中乱叫,大概是催促着黄狗快跑吧! 紧接着,从屋中跑出一个男子,粗衣麻裤,面上好像苦笑一般,大声喊道:“死狗,死猴子,你们又来偷肉骨头吃啊……”

忽地,他怔住了,眼中倒映着出陆雪琪站在前方的身影。两个人就这般站着不动,彼此凝望着。 多少岁月,人间情愁,忽忽都在这深深一眼之中,然后,他们同时笑了起来。 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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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思美人小说莫愁女小说结局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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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女结局难免让人心酸。而导致她结局悲剧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她和屈原的爱情。莫愁女凭借自身才能进入楚王宫之后认识了屈原,二人可以说是一件钟情,然而这一段感情却没有一个好的结局。因为家庭背景不同,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莫愁女和屈原根本没有办法走到一起。即便屈原已经尽力去消除这些障碍,可是却没有一点效果。再加上当时的社会战乱频发,屈原又想一心报国,于是在冲破爱情障碍的道路上,二人又走上了一条更具使命的道路。

但是,楚国还是灭亡了,这让屈原看不到一丝丝希望,再加上他和莫愁女的感情飘忽不定,给屈原的心理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最终导致屈原跳江了,而屈原这一跳江的结局就直接导致了莫愁女让人心酸的结局。莫愁女在知道屈原跳江身亡后,内心十分悲痛,而失去了屈原的保护,莫愁女已经没有办法再待在楚国,因此她一人乘船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开始了飘荡的生活。《思美人》莫愁女结局难免会让人觉得惋惜,这样一位奇女子,结局竟是过上了飘泊不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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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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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店闲逛时,偶然发现了《朝夕拾》这本书,我很好奇,于是我就翻看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为树人,浙江绍兴人。

这本书主要是写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这本书一共被分为篇作品,每一篇资料都十分精彩。例如:《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这本书的淳朴吸引了我,我想:淳朴也正是鲁迅老先生的性格特征,我们也就应像鲁迅老先生那样,拥有这样的性格特征。

这本书正是由于它的淳朴,而使它让很多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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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朝花夕拾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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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拾的这几篇文章中,字里行间体现着作者对童年的怀念和在笔尖上的温柔。可事实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作者仅仅是在怀念童年?不,我觉得《朝花夕拾》就像一个“洋葱”,它的表面很憨厚可爱,可当你一层一层剥开它的心时,便会发现它的本质和内心深处。《朝花夕拾》的外表是温暖的,而它的本质是批判,批判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现象;批判所谓的“正人君子”之流。

作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运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就是作者的保姆“长妈妈”。“长妈妈”与作者的温馨回忆大多是在《阿长与》里。例如:吃“福橘”、给我买《山海经》……

在《二十四孝图》中,中这是一孩童的角度来了解这几则小故事的。不管那几则故事是有多么的可笑、黑暗,其中还是有一些温情在里面的,因为毕竟是孩童的角度。但到最后,作者还是用一个成年人的角度来对二十四孝图进行评价。以笔尖为自己的武器,来抨击封建社会的愚孝、伪孝。

作者通过《朝花夕拾》给我们都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也让作者重临旧景,回忆那无忧无虑,美好纯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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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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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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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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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由陕西省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小说,它全景式地表现了中国二十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城乡生活和城乡初步进行改革开放探索的风貌。

农民子弟孙少安由于家庭困难,初中毕业后便回乡劳动,以便供弟弟妹妹上学。他与村支书田福堂的女儿田润叶从小青梅竹马,但由于所处的阶层不同,受到田福堂的反对,被迫分手。孙少安的弟弟孙少平1975年初到原西县高中读书,他虽然是一个贫困生,但努力上进、勤奋勇敢,受到和他同级上学的副县长田福军的女儿田晓霞的青睐,他(她)共同学习,共同表演,共同进步。孙少安与山西姑娘贺秀莲结婚,田润叶受家庭影响被动与副县长的儿子李向前结婚。孙少平高中毕业后在城市建筑工地打工,收入也能养家糊口。后来孙少平被招工到另一个地区的煤矿当煤炭工人,他还是勤劳勇敢、热情上进,所以很快被提拔为矿区班长。少平和晓霞的联系也一直没有断过,但田晓霞在一次洪水灾害中组织群众撤离时光荣牺牲。少平也在一次煤矿事故中被毁容,少平在痛苦的挣扎中恢复了坚强,选择继续留在煤矿工作。

作者在书中以农民子弟孙少安和孙少平的故事为主线,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的生活故事和形象。由“普通”看到不同,由“平凡”看到不凡。特别是孙少平的故事和形象,展现的是那个时代,普通青年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憧憬、向往和对现实的无奈。人们都希望像少安那样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全村人过上好日子。

我们现在的时代富裕繁华,没有了少平他们所遇到的艰难困苦。在这浮华的年代里,每一个有着追求和梦想的人都应该像孙少平一样,从平凡出发,正直勇敢,不屈不挠,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奋发努力,争取更大的成功,以达到最后的“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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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精选种花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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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的一个下午,我闲着没事,准备和外婆到鸟市场逛逛。走着走着,一盆美丽的花吸引了我们。那花儿红红的,不远处就可以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

这时,一旁的伯伯叫卖起来,大概是看见我们了吧。我连忙走到伯伯旁边,对伯伯说:“伯伯,这花这么鲜艳,又这么香,您是怎样栽培出来的?”伯伯笑呵呵地说:“不难,先拿一个花盆,再在里边放点土,最后把花苗放在中心。”我心想:这么小小的一棵花苗,果真能长成那样迷人的花,而且又那么轻而易举?我连忙让外婆买了一棵,外婆爽快地答应了。接过伯伯的花苗,我便拉着外婆往家赶。一路上,外婆在我耳边直念叨:“这孩子,怎么那么急,慢点儿!”

到了家,我找了一个小巧又漂亮的花盆,小心翼翼地种下了我喜爱的花苗,总算大功告成了,我轻轻叹了口气,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每天放学,我都要帮花苗浇浇水,松松土。渐渐地,花开了,红艳艳的花儿竞相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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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在一起》大结局观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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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曾一次看到过那些在疫情一线的最美逆行者。

他们大多是党员,也有一些自愿参加的志愿者,他们全部都是好样的。

常常能看到那些医护人员工作在抗疫一线,那厚厚的防护服

隔离服,是完全不透气的,常常能看到他们的衣服都已被汗浸湿,已经湿透,汗滴湿了他们的衣服,也滴痛了我们的心。那些防护服,只要脱下就代表着废了,医护人员们常常在工作前都不能喝水,在诊疗时也不能吃饭,他们这样做,就是为了他们身上的那件防护服,那份使命,他们毫无怨言,总是默默地完成着任务。他们也是最美逆行者,他们也是好样的。

还常常能见到,那些穿着志愿服的志愿者和党员,站在各个小区门口 各个街道中央 各个楼道中间

各个城市中心,常常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那是多么累啊,可他们不下岗,坚持不下岗。我还在新闻里见到过:七十一岁的老党员坚持参加巡查

不小心摔坏腿的老党员怎么都不肯下岗,他们都坚守在抗疫防疫一线,甚至不能回家,过年不能见到家人,不能吃团圆饭 年夜饭,可想而知,他们要背负着多少啊。

我们看到后,都会不禁泪目。我们都知道,他们是冒着被感染,冒着死亡的风险踏上一线的,可看起来,他们毫无畏惧,甚至能看出他们的表情都已是麻木,麻木当中透着温柔的样子。

还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最美逆行者的孩子,有儿子,有女儿,他们都知道爸妈正在从事的是什么职业,是有生命危险的世界十大高危职业之一,但他们不怕,他们知道,他们的爸爸妈妈也都不会怕,他们也都是好样的,他们承担着孤独甚至是丧父丧母,可他们好像继承了他们爸妈的无畏

无惧,每次都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两点:1。毫无畏惧2。担忧他们的父母,我觉得,他们这样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们跟他们的父母一样,全部都是好样的。

这些最美逆行者,都在我们的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都给了我们无比的温暖,他们的汗水,是为了抗疫,他们的承担,是为了抗疫,他们的儿女,也终将成为最美逆行者。让我们再次一起喊出:“你们都是好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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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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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书中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地描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的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一角。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最喜欢的也是给我影象最深的是《藤野先生》和《范爱农》,这两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对师友的怀念。

藤野先生是鲁迅的师,他对鲁迅甚为关心。藤野先生在生活上不大讲究,但为人却很诚恳,公正,对学生诲人不倦,对研究一丝不苟,对学术更是有着超越国界的博大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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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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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是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都市职场女性剧,那么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是什么?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 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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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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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撒野》是我偶然读到的一本小说,它不似名著那样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也不像其他小说讲述的情感那么强烈,在我看来,它就是一本特别朴素却又写尽了人间真实的耐人寻味的书。

往往会有人认为这本书是救赎,它救赎了一个个在深夜无处安放的灵魂,撞破了世俗的一切偏见,只为将待在谷底的人们拼命拽上岸。

人就是这样的,想来想去,犹豫来犹豫去,觉得自己没有准备好,勇气没攒够,其实只要迈出去了那一步,就会发现其实所有的一切早就准备好了。也许在生活中,我们都会纠结于某一件事情,一次次认为自己做不到,或者不想去尝试,但我们只是缺乏足够的勇气,有很多时候,不是我们不去努力,不去勇敢,很多人都会贪恋不存在的美好,而一次次想逃避现实,殊不知,该来的始终躲不掉。

蒋丞同学在离开养父母,回到自己亲生父亲身边后,他发现这个小小的钢厂也许并不如他以前的生活条件好,但他还是接受了现实,并且不断努力着,坚持刻苦的学习着,一心想逃离这个地方。同样想逃离这个地方的还有他的同桌顾飞,可是顾飞因为迫于生活压力,最后想自我放弃,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光了,但是他希望至少蒋丞可以向着光去,他感觉自己像是一脚踏空,向上看是迷茫,向下听这世界是空荡荡。

日子总是往前走,人总是在变,不知道是淡忘还是适应。最可怕的莫过于你心甘情愿的堕入深渊,不是没有人拉你起来,而是你已经适应了深渊的生活,你不必逼自己一把,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其实在你身上蕴藏着多么大的潜能,没有谁生来比谁差,只有你自己不够努力罢了。

书看了一定会有用,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具体的改变,人往前走的时候未必会一直数着一二三,但无论多少岁,都是一二三累积起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喜或悲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

人这一辈子,可能会放弃很多东西、很多人。但最可怕的,就是放弃自己。每当觉得自己失去动力的时候想想蒋丞,每当觉得自己被生活打压的不行的时候想想顾飞,他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我想抬头看见暖阳春草

你给我简单的拥抱

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

睁开眼你就会听到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

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

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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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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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这本散文乃我国著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所作。众所周知,鲁迅先生的文章总给人一种犀利之感,文里行间之中都饱含着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每一个字都好似一把刀、一根皮鞭,抽打着、批判着旧思想与当时腐败的社会。《朝花夕拾》也有类似篇章。

从第一篇《狗·猫·鼠》便可知晓一二。鲁迅先生在此文中写道,他承认自己是仇猫的,但他又怕别人说他仇猫,为什么?其主要因素还是在于那些名人教授,若几时一不小心得罪了他们,那些人便说:看呐,鲁迅先生不是仇猫的吗?狗也是仇猫的,鲁迅先生却说要痛打“落水狗”。啊哈,经某些人如此一说,我们伟大的鲁迅先生反倒成了狗,并且还要与“同类”自相残杀呢!按这套逻辑一来,鲁迅先生可被坑到“文字狱”里去了,不论说什么都是错的,也真是祸从口出呵!

鲁迅先生是白话文的发起者,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当时的一些旧文人是十分反对且妨害白话文的。倒像古时商鞅变法,总是有人去反对的。正如鲁迅先生在《二十四孝图》中愤恨地写到:只要对于白话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在“五四”运动之前,小学生可读的书是少得可怜的,与其他国家儿童图书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由此可见白话文这种新文体的意义及好处是多么巨大。但迂腐的知识分子也不在少数,嚷嚷着文言文才是历史的主流,他们难道不知道改革才是历史的发展潮流吗?旧中国正是缺少改革才落后于世界,若想复兴中华民族,改革是必不可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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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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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龙珠传奇易欢结局,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电视剧龙珠传奇除了杨紫和舒畅的演技还不错外,就属这个四角恋的故事引入关注了。以下是小编整理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杨紫所饰演的李易欢喜欢康熙,康熙将雪倾城纳为妃子,雪倾城却深爱朱慈煊,朱慈煊心中独爱李易欢。而这偶像剧一样的人物关系,让人看得非常的乱,在网上曝光的电视剧结局,李易欢和雪倾城最终翻脸互撕,当然这四角恋也没有什么好的结局。

龙珠传奇易欢结局

杨紫饰演的李易欢从小在明珠谷长大,身边有一群小伙伴,一起练功一起成长。然而李易欢由于爱偷懒,到了出谷的时候,小伙伴们都出去历练了,只剩下自己在谷里长蘑菇,机灵的李易欢自然不可能安分的待在谷里,最终男扮女装逃出来游走江湖,顺带遇上小危机被男主英雄救美。初次见到皇上的李易欢被康熙的气质吸引了,,瞬间拜倒在康熙的龙袍下。

李易欢放弃仇恨

李易欢为了完成复仇大业,潜进了皇宫,与朱慈煊以兄妹相称,康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李易欢变成了自己一生挚爱的女人。在最后,李易欢放弃了仇恨,最终易欢还是决定离开皇宫,与康熙相忘于世,想记于心。而且她还说服了小伙伴们放下仇恨,不要再引发战乱而危害百姓,朱慈煊结局应该也是放弃复仇了,雪倾城最终应该会离宫和朱慈煊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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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喜欢花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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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见过桂吗?它这个小不点虽不惹人注意,我却挺喜欢的。

我从小住在台州,秋意非常浓的时候,凉爽的秋风带来甜甜的香气,这就是桂花香。桂花有桔红的、雪白的、淡黄的、四个小小的花瓣,两三个花蕊,柔软的茎,看不见叶子。开花了,风儿轻轻一吹,桂花三三两两地落到地上,像似一块漂亮地毯。桂花的用处还非常大,当你没蜜的时候,到街上摘几朵桂花酿成桂花蜜,把水和桂花蜜泡在一块,就成了清香的桂花茶。你也可以用桂花酿成桂花酒。这部分东西我虽然都没做过,只不过我知晓而已。

桂花,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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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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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透视神医是一本讲述一个实习医生机缘巧合得到五行至宝息壤,从此开挂逆袭的传奇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完报告,郝仁这次的工作也就算圆满完成了。他和睿雅告别神秘局的其他同事,回到了京城的杜家。

和往常一样,郝仁每次陪睿雅回娘家,总要在这里住上几天的。除了白天陪杜千劫见客,或者去京城的景点逛逛,晚上,他们就在卧室里“造人”。

“老公,明天我们就回龙城吧!”一场战斗之后,睿雅气喘吁吁地说道。

郝仁故作诧异地说道:“怎么,岳父、岳母对你不好吗?咱们好不容易才回一次娘家,你怎么这么快就要回去呢?”

“哎呀,老公,你就别装了!我为什么回龙城,你不知道吗?”睿雅光着身子,偎在郝仁的怀里,娇声说道。

要是在龙城,姐妹们轮流为郝仁侍寝,睿雅大约要八天才轮到一次,那样的日子清闲而惬意。哪象现在,郝仁每天晚上都折腾她一个人,这才四五天,她就受不了了。

“是不是累了?”郝仁抚摸着睿雅的纤腰,为她度入真气,助她缓解疲劳。然后,他又把那颗附着缥缈翁元神的珠子从床头拿过来,按在睿雅的肚皮上。“现在好点了吗?”

“好多了!”睿雅说道。

“你既然要走,那我们明天就走!”郝仁猥琐地笑着,“那今天晚上,你得再陪我一次!”

“不行!哎呀,你好坏……”睿雅稍稍表示了一下抗议,就再次沉沦在郝仁的柔情中。

天亮时分,睿雅从梦中醒来。此时郝仁已经穿好了衣服,坐在沙发上打坐。

睿雅在床上翻了翻身,突然想起了什么:“老公,咱们的珠子呢,你收起来了吗?”

郝仁缓缓睁开眼睛:“没有啊,今天凌晨拿给你缓解疲劳,然后我们就接着‘造人’,我把珠子给忘了!应该还在床上吧,你再找找!”

睿雅光着身子爬了起来,也顾不得羞,开始抖被子。可是,她把被子、床单、床垫都翻了一遍,也没有见到珠子的踪影。

“别找了!”郝仁突然说道,“我知道它去了哪里!”

睿雅回过头来:“珠子去哪儿了?”

郝仁盯着睿雅的额头:“它已经进入你的体内!”

睿雅一愣:“你的意思,缥缈翁的元神已经进入我的身体?”

郝仁笑着点了点头:“是的!不过,它只是暂时借你的身体栖身。过一段时间,他就会离开的!”

“哦,那还好!”睿雅可不想有个老头儿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听郝仁这么一说,她才稍稍放心。

然后,她又问道:“他准备在我的身体里待多久?”

郝仁微微一笑:“最多十个月吧!”

“这么久?”睿雅先是嘟哝一句,突然又是一惊,“十个月?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我……”

郝仁一把将光熘熘的睿雅搂在怀里:“我的意思是,他要做咱们的孩子,十个月之后,你就能把他生出来!”

“老公,你是说、我、怀、孕、了!”睿雅一字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先把自己吓了一跳,“我不要怀孕!我还要进行论文答辩呢!要是在答辩的时候,我突然呕吐起来了,那可丢死人了!”

郝仁见睿雅一脸的羞恼,十分可爱,禁不住在她脸上使劲地亲了一口:“还答什么辨?我花点钱,或者让岳父大人打声招唿,你就直接过关了。反正你又不要考研!”

郝仁也是从大学阶段过来的。他知道,现在的大学有多操蛋!别说睿雅已经写了论文,就是没写,花钱找个枪手,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至于论文答辩,那就更好办了,她的父亲跟校长是多年的好友,一个电话打过去,什么样的文凭也能拿到。

“老公,我叫你给害苦了!”睿雅用她的小锤锤在郝仁的胸口一阵狂擂。

“都要做妈的人了,还这么小孩子脾气!”郝仁一边笑,一边给睿雅穿衣服。

吃过早饭,睿雅向父母亲辞行。杜千劫倒是没说什么,反倒是她的母亲在睿雅耳边说了些什么,让睿雅脸色羞红。

仍然是睿雅的哥哥杜睿杰亲自开车送他们去机场。二人上了飞机之后,郝仁问道:“刚才岳母在你的耳边说了些什么?”

睿雅的脸又红了:“我妈说,让我在家里多住几天。我不同意,她就说,回龙城,有那么多的姐妹陪你,而在京城,却只有我一个人陪你,这样子我怀孕的几率就大一些!”

郝仁笑道:“那你为什么不跟岳母说,你已经怀上了!”

睿雅的玉手在郝仁腰间的软肉上一拧:“老公,你太坏了!”

九个多月之后,睿雅在新华医院中待产。此时,吴双和阿斯也都挺着大肚子。就连夏子也怀上了二胎。

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护士抱出来一个粉红色的小肉团,同时向郝仁报喜:“郝院长,恭喜你添了个千金!”

郝仁一愣:“缥缈翁进了我家,怎么变成女的了?”

他急忙跑了过去,将那个女婴抱在怀里。只见女婴正大张着嘴,向这个世界宣告自己的到来。他立即用神识将女儿的全身锁定,一点点的监测。

郝仁发现,女儿的脑海里有一颗乳白色的珠子。不过,那颗珠子比最初从蜥蜴王的脑壳里滚出来时小了很多。那时候,珠子起码有桂圆那么大,现在,它却比黄豆粒还小一些。

“这还是当初那个珠子吗?”郝仁将他的神识深入女儿的大脑。

很快,他就从珠子中得到信息。原来缥缈翁的元神在上千年的岁月中,已经损耗了太多的真元,再加上蜥蜴王啃食他脑壳时,吸收了他大部分的能量,他除了能留下一点意识,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郝仁这才放心,女儿今后是不会受到缥缈翁的影响,可以无忧无虑地发育她的女儿身。万一将来缥缈翁的意识有机会觉醒,她最多就是能象缥缈翁一样,做一个到处闯荡的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你取名叫思家吧!希望你以后多想想老爸、老妈,常回家看看!”郝仁这就把女儿的名字给定了。

睿雅被护士从产房里推出来,听说女儿的名字叫“思家”,她连着念了两遍“郝思家、郝思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老公,叫思家能好吗,她将来不会《乱世佳人》那样的命运!”《乱世佳人》的女主人公名字就叫郝思嘉。

寒烟笑道:“你看你,想到哪里去了!有我们老公这样的本事,咱家的孩子将来会吃亏吗?”

睿雅一听:“孩子反正是郝家的,你这当爹的爱怎么取名就怎么取吧!”

郝家又添一女,郝义、郝礼、郝智、郝信都来了。

郝义、郝礼早就结过婚,有孩子了。他们都在龙霆集团工作,虽然还只是中层干部,却已经是集团的董事了。

郝智也有了女朋友。这几年,他在刘少泽的扶持下,终于做上了福田派出所的所长,正干得带劲呢!

只有郝信还是单身。他今后还不到二十,却已经成了一个游戏公司的老总。当然,钱都是郝仁投的。

看着一家人温馨祥和,郝仁的心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他想:“这辈子就这样吧,我已经满足,不再奢望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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