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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汇总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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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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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的作品有很多,有:《呐喊》、《朝夕拾》、《阿Q正传》,因为鲁迅写过一句话,说《朝花夕拾》的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因为好奇一代文豪的童年,于是我今天就怀着激动心情来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就被鲁迅先生优秀的文笔吸引了,让我读后爱不释手。而使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第一篇《狗、猫、鼠》。

《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鲁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鲁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一类人。

从这篇《猫、狗、鼠》能看出当时鲁迅的爱憎分明的性格,当他听说因为自己的《兔和猫》文章而被传言仇猫时,真的是气坏了,就像现代生活中,我们丢东西或被别人把自己的东西损坏时或者“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时,我们的做法肯定跟鲁迅一样一定要对这类小人予以反击,当鲁迅后来得知“真凶”并非是猫,而是长妈妈一脚踩死了小隐鼠,鲁迅开始对猫客气,由此看出鲁迅的爱憎分明性格里还有对误会解除冰释前嫌的那一面。

其实,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由此我联想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误会,我们的做法是默默生气,结果是两败俱伤,如果社会上像鲁迅这样光明磊落这样的人多一点。对就是对,是错误也会自我反思认识到,朋友之间的矛盾还会有吗?

读后感.再者就是鲁迅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人人都有天性善良的那一面,都可以不用后天教育天生就会对这些弱小的生灵悠然而然生出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人们反思一下。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性格就是爱憎分明的,他的性格是有棱角的,而不是光滑的镜子,这为鲁迅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我读到一句话说我们除了生活的世界之外,还可以进入到另外一个世界,叫作“文化世界”。我们当然要生活,但是如果没有文化的熏陶,我们的生活永远是在一个非常庸俗、卑微的境地当中。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我受益匪浅,我觉得我就进入了那个“文化世界”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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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开在我心中的花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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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着各种各样的,或芬芳艳丽,或精致高雅,而有一种花,它能够开在你的心中,也是最美的花——品德之花。

去年暑假,我们全家计划好要去杭州旅游,据说杭州是一个很美丽的城市。经过近乎一天的长途奔波,从地市到山地到农村,窗外的景色变幻无常,让人看很久也不会厌倦。但毕竟窝在车里一天还是有些不舒服的,到达目的地时已经是黑漆漆的夜晚了。匆匆的找了家旅馆,我们便住下,很快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被爸爸妈妈叫了起来。我们就要去游览西湖了,又坐了半个多小时的车,便到了西湖景区对面的停车场。出了停车场,看到这宽阔的马路和川流不息的车辆,我瞬间泄气了,要想穿过马路可不容易呀!凭我在家乡城市的经验,要想穿过大于等于四条车道,并且车辆繁多的马路,至少要等个十分钟了!无奈我们就站在马路边慢慢等待,做好思想准备打一场持久的攻坚战战……没想到——原本在马路上跑的飞快的车辆渐渐慢了下来,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紧接着二三四车道的车都减速直至慢慢停下。我们连忙走过去,边走边道谢,就这样一分钟不到,便穿过了马路。

在杭州呆了三四天,又回到了家乡。回家的那一路上,我始终忘不了那一排车辆等待我们过马路时的情景,我相信以后也不会忘记。杭州果真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景美,人更美。

经历过这次旅程,我的心中便开了一朵花,它就是尊重别人、以礼待人的高尚的品德之花。我相信这朵花将会永远的绽放在我的心中,永不凋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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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胭脂》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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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是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亦舒写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围绕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展开的一系列情感生活。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三个女人的生活轨迹,最终归结到三盒胭脂上去。胭脂红,粉妆玉琢,艳丽无人看,亦可自赏。无论多美的女子,总要独立地走一段路,在人生中,为自己,彻底地,绚烂地绽放一次。

三个女子,包括女主角自己,我相信,都是绝代风华的,女主角杨之俊,35岁,她妈妈葛芬,52岁,她的女儿,18岁。她妈妈在17岁时生下她,她又在17岁时生下她女儿。三代同堂,却是寂寥的女儿国,与外面的男人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当然,现在不走在情路上,不代表不被情路羁绊。

从这本小说,大抵可以知道那时候的上海、香港女子的风貌,作者说得很对,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城市,女子的地位越高,不必像一般的女子蓬头垢面迎合夫君一家,却又动辄得咎。表面上是住穿用度不靠男人都得体的一家人。女主角是一个很独立的新女性,勤劳、朴实、甚至是清高到自勉、艰苦了。她读成人大学,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更厉害的是,她不畏世俗的眼光,独立自主地在17岁那年生下一个女儿,声称没有以此为光耀的把手或者日后要挟荣宠的证据,果真活得潇洒。

不分章节的娓娓道来,似向我们诉说,那时代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无关风月,却又牵动神经线的事情。女主的妈妈葛芬,与一个穷小子相爱,理所当然被父母拆散,转眼嫁与一个纨绔子弟,天有不测风云,纨绔子弟家境中落还另娶他人,昔日穷小子却攀上龙门一飞冲天。葛芬对纨绔子弟杨先生也是有感情的,纨绔子弟缠绵病榻的时候,还念叨着,是那个穷小子抢走了与我门当户对的爱妻。一切,都无从得知,他们互相埋怨着,却又吝啬互相见上一面,互诉衷肠,不过也绝对没有互诉衷肠的必要了,他们误会太深。世间上有太多误会,是无法说清道明的,个中滋味,早在每个人的心里打翻了,分不清喜怒哀乐的来源与出入。

葛芬与初恋情人叶成秋,几十年来,相交甚笃。应该说是,她们两家相交甚笃。我一早以为是仅仅她们二人,原来叶成秋早就做好了照顾她们家三个女人的打算,因为要承前启后,所以要面面俱圆,只为中间这一个女人,即女主角杨之俊。一看出乎意料之外,细看却在情理之中。成功的男人,身材、精神都保持得宜的男人,欣赏的大抵是比自己小十岁以上,又能干独立却又不苛刻势利,甚至有些小女人姿态或者自卑、自责心理,相貌、身材也得宜的女人。不同年龄的女子擦不同的胭脂,而不同年龄的男人也欣赏不同的胭脂,女人的姿态,绽放到何种程度了,放在他们眼里,最清楚不过。特别是那些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或者说穿梭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做生意和交际一样得体的,挑女人一定挑比自己的领带更贴服的。

女人挑胭脂,男人挑女人。似乎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悲喜剧。女主角以为自己的母亲等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的幸福。因为她的初恋情人对女主角说,准备再婚了。她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母亲终于守得云开,谁知道,他宣布,结婚的对象是她。她错愕,羞愧,无地自容。而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著名的花花公子。之前用剧烈的攻势追求她,她都一一地刁难着,考验着,抗拒着,直到一点点地发现他的好,发现他在纨绔子弟这张皮下,除了挑逗女人,还会建筑,还会专注。世人说,专注的男人最吸引女人,无论他平时是浑球还是什么。她终于慢慢地揭开了他一点点的可看之处时,他来了个大翻身,转身追求她的女儿。我相信他本来也是有诚意追求她的,无奈她心中的篱笆太高,高不可攀。可以想象,一个18岁未婚妈妈这么多年来,叫隐忍,还是坚毅,还是百炼成钢,终于把男人拒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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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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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拾,就像是早晨的花朵,芳香扑鼻。到了晚上,再去拾起这朵花,这花肯定已经枯萎了。这一定非常让人感到这花在早晨的美好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和书名一样。童年的往事,老了再回忆,也一定有情趣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有苦也有笑。但都可以留下无限的回忆。这就像《朝花夕拾》的文章一样,是一条回忆的长河。

这条回忆的长河里,眼前仿佛看到了鲁迅被他爸爸逼着读书的样子,十分的令人着急。且小鲁迅为了背书,连五昌会怎么盛大都没有写。只写了父亲叫他背书和自己背书的情景,甚至连父亲为什么要叫他背书也没写。

鲁迅的童年也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我的童年也是这样有些欢乐和无奈;既快乐又写涩味。七岁以前,是我最欢乐的时代,有时会被批评,但也非常的有花样,每个周末都过的不一样,非常的快乐。可一到小学,便有了补习班与作业,时间就少了,批评就多了。每次作业都会有错。这样,我就会开始向往小时候的时光。我那段快乐的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童年的快乐,就让我想起了这本书。这本书,也让我想起了我那快乐的时光。这朝花啊!就像这五昌会的快乐。那么,这快乐也就像那甜酸味,让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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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

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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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通过平淡而真实文字,以方茴和陈寻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述了80后的情感波折与生活历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

乔燃爱上了那个内向的方茴,方茴却爱上了那个年少轻狂的陈寻,陈寻后来辜负了方茴,“寻茴恋”并没有美满的结局,乔燃的结局呢,乔燃考上了一所伦敦建筑学院,跟方茴隔了距离,他对方茴的爱始终都是希望对方好,就算方茴和陈寻分手之后,他也没有趁虚而入,因为他知道方茴需要一个人慢慢疗伤,所以他不打扰,小说中乔燃的结局并不明显,当大家都有自己的归宿之后,他选择了单身,选择了顺其自然,可能他会跟方茴在一起,也可能会遇到更好的姑娘。

乔燃不辞而别去了英国,每个星期给方茴写一封电子邮件,偷偷去澳大利亚找过她,看了一眼又走了;陈寻给他写电子邮件时他只回了一句:你们混蛋;乔燃打过两次架,第一次为了赵烨,第二次是为了郑凯;哭过两次,第一次因为方茴,第二次是因为自己和方茴陈寻赵烨林嘉茉五个人;乔燃没有女朋友,只有女性朋友,赵烨结婚的时候给他做了伴郎;乔燃在英国读完本科又读了硕士,最后一个人开了事务所,北京伦敦两地跑;最后的最后 他还是想念她的丁香花 他想见她 即使时光老去 可唯一不变的是他爱她的那颗心。

《匆匆那年》乔燃语录

1、再见,其实不是告别,而是一句承诺。

2、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3、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4、成长的路上,总是点缀着各种各样的离别,当时我们坚信,离别是为了重逢,所以说了再见。其实世界太大。

5、我连说真话的勇气都没有。

6、如果不知道是谎言,不是就会活得轻松点么?真相对我而言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与其被欺骗之后,因为清醒的知道真相而痛苦,倒不如糊涂的一直被欺骗下去。

7、那天我做了梦,梦见我们都还在上高中。大概是黄昏吧,天是暗黄色的,大家在操场上跑步,我当时好想就这么一直一直跑下去。

8、他们以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于握住了未来,殊不知未来其实是谁也握不住的东西。

9、你知道她最宝贵的是什么,你就是希望她幸福,哪怕她这个幸福里没有自己的位置。

10、我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现在想想我其实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

11、我们都以为长大以后就能真正的永远相伴,于是不惜一切代价地拼命成长,但是当真的长到足以告别青春时,才突然发现,原来长大只会让我们分离……

12、年轻时总是爱做互相伤害的事,最后我们都很绝望,因为我们知道,能拯救彼此的只剩下分开着一种选择。

13、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会有遗憾。

14、长大了之后总会学不一样的功课,走不一样的路,遇见不一样的人,我们根本避免不了分道而行的命运。

15、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16、不是不重视,只是太在乎。

17、那些当初说着永远不分离的人,一次分开,就可能后会无期,天涯两忘。

18、感情有很多种,对一个人好不一定要和这个人在一起。

19、我不喜欢比赛,我觉得有些东西不在乎输赢,当个爱好挺好。

20、不要道歉,因为一旦说了对不起,就代表一定有所亏欠。

21、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22、没有喜欢就不会有责任感,没有责任感喜欢也不能长久。

23、在永远的黑暗里,一直走,就是天荒地老。

24、喜欢就是让自己的心变成别人的,说不准是好还是不好的情感。

25、窗外的春光明媚刺眼,沉静的校园里不知道掩埋了多少单纯的真心爱慕,只可惜他们不明白那时一切尚早,辗转岁月里再多细腻情思也会最终化灰流逝,暗恋可以支撑起少年时代的所有梦想,却不能抵挡成人以后的微薄现实。

26、真正重要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27、一个人的快乐,快乐有可能是假的,一群人的快乐,快乐已经分不出真假。他们尽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恨不得就此燃烧殆尽,那架势就像末日前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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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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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一点读着耐人寻味的小说《朝夕拾》,全书行文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好词佳句的华丽。讽刺,热爱,亲切、叹惋等情绪都容于书中。作者把这个社会的“吃人礼教”表现得淋漓尽致。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我们看到了孩子们的童真童趣。逗油蛉、捉蟋蟀、遇蜈蚣、拔何手乌、摘覆盆子。呵呵,想起这些就有无限乐趣,到了三味书屋,作者认识了为人方正、质朴、博学的老师,就连书屋后的小园作者也不放过,折腊梅,寻蝉蜕,这些都让我觉得离童年好近。

就拿《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来说吧!她喜欢切切察察,睡觉摆‘大’字,迷信,不拘小节,而且还没文化,就是这样一位不被人所知的阿长,称她回家那几天,给迅哥儿买了他朝思暮想的《山海经》,为我们表现出了一位善良、可爱、真诚、热爱和关心孩子的长妈妈。

藤野先生的正直与善良,他没有民族偏见,更没有歧视来自中国“我”,他尽职尽责地履行了一个教师的责任。

从这本书中,我们随着作者的笔迹,感受到了童年的天真烂漫,真实,张总这自然,给人一种亲切、自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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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眼中的花作文精选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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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看到的,能生长在花盆里,能生长在野外山坡上,也能生长在小河旁的土地里。但是,也有一些花,不是生活在他们所需的环境里,而是生活在我们心中。

有一种花,他在我的心中开放,并且永不凋落,它们,是勇气之花,这些花,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抽枝展叶,开出了美丽的花朵。

在我的勇气之花还都是花骨朵的时候,有一次经历,使我的花骨朵绽放成了艳丽的勇气之花。

那一次是这样的,在七年级上册放寒假时,我和家人回到村里,毕竟我们是从农村里出来的,我们村前有一条水沟,水沟上面有个小桥。那天我和爸爸路过那条沟,有人在里面捕鱼,爸爸和他们很熟,叫我下车和他们打招呼,不一会儿爸爸便和他们聊起来了,由于我很无聊,于是从我心里萌生了一个念头,他们在南边逮鱼,我在北边,我想要过去看一看大人们逮鱼,谁让我爱凑热闹呢!我去请求父亲的许可,父亲同意了,但我知道,他不可能会相信我有勇气过去一一桥很长,差不多一百米,而且桥特别的窄,宽度不过三十厘米,光听到这些并不恐惧,最重要的是这桥没扶手,我相信和我同龄的孩子没几个敢过。

当时的我并不惧怕,因为我相信,我会有勇气,我能够过去,我心中的勇气之花一定会开放!我小心翼翼地,一只脚一只脚的往前挪,生怕一不小心掉到沟里,水沟离桥面很高,得有三层楼那么高。我克服了自己内心的恐惧,我一会儿看看前面,一会儿看看脚下,当我艰难的移到对面时,父亲给了我赞许的目光,我也很高兴,这比我看人们捕鱼要精彩得多,我做到了,我克服了内心的恐惧,我内心的勇气之花完全绽放了。我知道了,只有克服内心畏惧心理,才会让勇气之花绽放。

花儿绽放总开在风雨之后,只有克服恐惧心理,才会使勇气之花绽放!并且绽放的更加美丽!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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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超级仙气小说结局

全文共 4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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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仙气是作家格子里的阳光的作品。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级仙气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据说,殇的尸骨埋在妖界、神界、人间交界的一处海滩上……那里是离殇的家乡最近的地方,所谓“越鸟巢南枝,狐死必守丘“大抵如此吧。

那片海滩名叫落潮滩,是妖界最神秘的地方之一,也是一个禁区。数万年来,很少有大神通者涉足其中。

一些半只脚踏入坟墓的妖界老古董说,那里有一座逆天大阵,凡是道行超过一千载的修行者步入那里,都会离奇的消失。”

“有这么牛逼的人物?故事不错。貌似我听过。”

顾仁微微一笑,其中他的一世轮回就在妖界,降落的出生点也就是那个落潮滩。

他们两人已经来到了一座高山之上。

“这不是故事,而是真事。你传过去的地方,就是当年人族神殿和兽族神殿征战的地方。不仅如此,包括这一枚破界符就是殇尊所留之物。”

呼延娇抬头望着天空……

“我相信,他一定回回来的!”

……

“兄弟们,杀上九重天,一统三界……哈哈……“

一个狂羁原始犹如野兽般的声音咆哮道。

“殇尊!殇尊!三界至尊!“

宛若九天响雷般厚重的斯歇底声震动长空,潮水一样的呼喊声久久的回荡在天地间。

忽然,这些声音就像卡在喉管上的鱼刺一样,戛然而止……死寂一样的安静像无尽的黑暗,吞噬了世间所有生命。

“杀。“

一个冰冷沙哑的女子声音像黑暗中划过的一道寒芒,在每个人的心口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伤口处,寒彻心扉。

“哐啷……!“

整齐到极致的拔刀声形成了一个爆破音,在半空中骤然爆裂……刺鼻的血腥气息宛若滔天巨浪席卷而起,杀意纵横……战,虽未起,但戚戚恶魂呜咽声早已经捷足先登。

一面百米高的巨大黑色旗帜像一座大山一样,屹立在黑压压的魔甲死士正前方,旗帜上刻画着一只巨大的猩红眼睛。这只眼睛紧紧的闭着,远远的望去,就像一个诡异的字符,莫名其妙的散发出无尽的杀戮和悲伤。

三万魔甲死士形如地狱来的魔煞,凌厉的眼神似尖锐的长矛,一个眼神就足可以捅破敌人的滚烫的胸膛。

三万魔甲死士正前方五百米处,宏伟高大的凌霄殿依旧散发出神圣庄严的神威。

只可惜,元突在门口的万余名天界兵将,神色黯淡,东依西扶,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黑云翻滚,凛冽的寒风像刀一样刺吹而来,那面百米高的旗帜在寒风中猎猎作响。空气就像被拉紧的弓弦一样,充斥着一种压迫的气息,沉甸甸的压在心头,让人无法喘息。

“喀喇……喀喇……嘭!“

一个犹如巨大兽骨破裂声响,在两军正中央的空间里传出,空气像一抹平静的湖水被春风轻轻掠过,一圈圈波纹随意的扩散开来。

两道影蛇一样黑黄缠绕的光束猛然分开,黑光化成了一个轮廓分明身形高大的黑袍男子,这个男子,衣饰简单朴素,长发飘舞,负手而立,神态自若,举手投足间有着一股颠倒阴阳的磅礴气势。

黄光则化成了一个头戴紫金冠,面若冠玉,身披七彩霓裳手持八部天龙杖的中年男子。九条灵动的小金龙游曳环绕在他的周身,阵阵低沉的龙吟声不绝于耳。

……

“去吧!”

呼延娇把破解符递到顾仁手中,咔嚓一声捏碎了,轻轻一推。

眼前一个黑色的旋窝出现。

顾仁身不由自的被吸进去,四周的色彩不断变幻,一层层紫色的涟漪荡漾。

“轰隆隆……”

“咔嚓!”

天地间一声巨响。

“嗡……”

……

光芒渐渐散去,烟雾弥漫。

一明镜般明亮透彻的湖面上,站着一个人。

他通体如玉,长发如瀑,通体散发出一层层淡淡的紫色光晕,紧闭的双目骤然睁开,两道碗口粗的闪电从眸子里面飞了出去。

“嗷吼……”

闪电化成两条紫色长龙翱翔天地间。

紫色光晕渐渐散去,这个人影渐渐清晰,一缕缕大道法则飞速飘来,环绕周身,凝聚成一件紫色的长袍。

眸子也渐渐清澈。

“十世十轮回十印记,终究还是回来了。”

这男子平静的目光扫过四周,手掌缓缓一抚,前方颜色变幻,光芒闪烁,一条流光溢彩的通道出现。

他迈开脚步朝前走去。

走的很慢,但是迈出的每一步,就像穿过千万年,时间和空间在这一刻变成了河流。

他在逆流而上。

脚下有星辰,星辰碎裂新生。

脚下有一方又一方的世界,每一方世界芸芸众生。

“哗哗哗……”

四周迅速变幻。

他脚步平稳,神色宁静,面如止水,畅翔其中。

“何人!”

“大胆,敢闯神殿!”

两个洪亮的声音在前方出现,紧接着一黑一白两道身影飞速前来。

“呵,果然是你在搞鬼。”

紫袍男子手轻轻一拂,两道身影瞬间禁锢在原地,显化成两个侍卫。

“你……”

“神帝……”

两个男子眼睛瞪得大大的,尽是难以置信之色。

“哗……”

两个男子就像波纹一样荡漾了一下,接着就消失在了空气中,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通道的色彩变幻越来越快,尽头处终于渐渐清晰了。

那是一道山岳般高大厚重的门,这通道在门里面。

门外面,人影重重,杀喊声滔天,血雾飞溅,残肢断臂就像雨点般在空中飞舞,一颗颗星辰嘭嘭嘭的爆成了碎片,一方又一方的空间再不断毁灭重生。

“哈哈哈……域门打开了!”

一个狂野的女人声音欣喜若狂的喊道。

杀喊声渐渐停息,浑浊的天空也渐渐清晰,悬浮在高空中的无数黑色小点白色小点迅速分开,一左一右。

领队在正前方的是一个身穿九龙长袍的男子和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子。

他们目光闪烁,有些惊慌。

在不远处的半空中,一个由一道道碗口粗的大道法则凝固成的天牢中,一个胖的让人惊恐的女人眼里闪烁着光芒,欣喜若狂。

方才那声音就是这胖女人喊出的。

“哗!”

通道里面的紫袍男子终于到了大门口,缓缓从里面了出来。

只是平静的看了一眼那个男子,缓缓抬起头,看着空中。

“我想,你该出来了。”

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的众人都有些狐疑,好奇的抬起头。

现场死一般寂静。

……

“哈哈哈,就算你回来了又能怎样?”

高空中一缕缕空间法则凝固在一起,缓缓显化成一个男子的模样,这模样赫然和紫袍男子一模一样。

他一脸冷漠倨傲不屑的盯着紫袍男子。

“奕,你还不知错?”

紫袍男子轻叹了一口气,平静的说道。

“错?我何错之有?凭什么我们都是父神生的,神力相同,神域和三千大小世界归你管?而我只能看守父神的墓地!凭什么!”

这男子眉头一皱,眼里瞬间射出两道黑色闪电,闪电在空中瞬间化成两道黑色的长龙,龙吟不断。

“仁,而今你的两个弟子黑暗和光明为了争夺神帝,都背叛了你,血战亿万载,生灵涂炭。此番恶业皆数落在了你的头上。纵然你经过十世轮回,重生归来,又能如何?哈哈哈……”

这男子忍不住大笑。

“是的,他们的罪业该落在我的头上。父神给予我的神力也所剩无几,但纵然这样你就认为你能胜我?”

紫袍男子嘴角露出几分微笑。

“都这样了,你觉得你有翻盘的机会?看来在蝼蚁的世界里轮回久了,思维也被污染了。仁,不用做无所谓的反抗了,只要你答应把父神的另外一半印记给我,我可以留你一条性命,永世看守神墓。如何?”

那男子眼神里面多了几分阴谋的味道。

“奕,你知道当年为什么父神把神帝之位给了我吗?”

紫袍男子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平静的问道。

“老糊涂了呗!仁,你的时间不多了,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

那男子手掌间环绕着一缕缕黑色气流。

“时间不多的是你……奕,也许你再次见到这两个人的时候,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紫袍男子侧过头看向半空中那个天牢里面的胖女人。

“红莲,还不开启混沌殿!”

“遵神帝令!”

胖女人嘿嘿一笑,轰隆一声巨响,四周天道法则凝聚成的天牢瞬间炸开,于此同时,胖女人也炸开了,炸成了点点光斑。

“哗哗哗……”

天道法则再次凝聚,胖女人也重新凝聚。

“轰隆隆……”

一座巍峨磅礴的巨型宫殿在空中迅速形成,于此同时,一个婀娜多姿的红衣女子也缓缓凝聚成型。

远处的那个男子眼神愈发愈凝重,心里似乎有些不详预兆。

“混沌殿?不是已经放逐到无尽深渊了吗?”

“是已经放逐了,但又被我找回来了!”

紫袍男子淡淡说道。

“嗡……哗……”

随着一层层光芒散去,宫殿彻底凝聚成型,红衣女人也完全凝聚成了一个绝世倾城的美人模样。

“三妹四妹早就魂飞魄散,就算父神重生也不可能救活她们。”

那男子声音有点不自然。

“当年你觊觎神帝,趁着我去虚无境之际使用恶毒的伎俩害死三妹四妹,还骗我说三妹四妹互相残杀导致,你以为我真不知晓?若非父神包庇你,岂能让你苟活至今!父神担心使用神力救活她们,无力阻挡我杀了你,但没想到你这畜生连父神都暗算,夺走了他的神力!”

紫袍男子瞳孔微微收缩,明显愤怒了。

“我用了全部神力和半枚父神印记保住了三妹四妹神魂不散,这十世轮回除了恢复神力,也寻到了三妹四妹的所有灵魂碎片,而今,她们也能彻底复活了。你觉得,以你的神力,能挡住我和三妹四妹的携手之击?”

紫袍男子接着说道,手里两道光束飞出,飞向大殿。

“什么?你……”

那男子脸色骤变,瞬一下冲向大殿,但大殿四周一层层大道法则涟漪荡漾,直接弹开了他。显然,紫袍男子早已布了后手。

“嗡,轰!”

整个大殿荡漾出黑白交加的万缕光芒,大殿的上方,一个个女子画面飞速闪烁。

这些女子有孔怡赏,三七,幽纱,葬影,白灵儿,源木樱子,顾萱,紫嫣,还有精灵女王……

画面不停闪烁。

最后哗一下,化成两道光束没入了大殿,黑白两圈涟漪同时荡漾,两个女子缓缓凝聚而成。

“你……你疯了,居然把父神印记给了三妹四妹,你不知道没有了父神印记的你只要死了,就会彻底消失吗?难怪你这十世轮回,我始终找不到你!”

那男子瞪大眼睛,呢喃自语。

“如果三妹四妹死了,就算我成了神帝,万世不死不灭又能如何?”

紫袍男子嘴角一翘平静说道。

不远处大殿上空,已经凝聚成了人形的女子深情的凝望着紫袍男子。

听到这一句话时,眼角边不经意间泪光泛起。

“不……神帝是我的!我要杀了你们!”

那男子一声咆哮,身上骤然爆发出刺目耀眼的光芒,万千宇宙世界微微跟着战栗。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三个声音同时喊道,三到光束同时飞出,缠住了那个男子。

光芒璀璨,那男子瞬间被光芒湮灭。

来不及惨叫,身体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个黑色的光点,嘭一下,化成齑粉,飘散开来。

光芒渐渐散去,天空恢复了安静,那男子就这样彻底消失了,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紫袍男子和那两个女子远远望着,三人的嘴角同时一翘,露出微笑。

“小清,小雪,我从人间找到神殿,历经十世轮回,总算找到你们了。”

紫袍男子的眼睛红红的。

“阿仁,我终于等到你了。”

“姐夫……没想到你真的成功了。”

两个女子说的时候,眼眶里再次汪满泪水。

这三人正是顾仁和夏清韩雪。

……

“好了,该处理这些叛徒了!”

顾仁猛的转过身,阴冷的目光盯着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万万千千神兵神将。

“帝神饶命!”

这两个男子以及所有的神兵神将全部跪在地上,全部瑟瑟发抖。

“阿仁,把两个神将囚入无尽炼狱,其它普通兵士就算了吧。”

夏清开口说道。

“姐夫,惩罚他们的事情就由我来吧!”

韩雪急忙说道。

“都多少世轮回了,你这丫头的性子还是这样。”

顾仁和夏清同时笑了。

“我永远是我,纵然万世轮回也是如此,好了,那我先去处理了,你们慢慢恩爱。”

韩雪假装不屑道,低着头几步离去,神色有些黯然。

“阿仁,你打算和小雪永远这样?”

夏清推了下顾仁肩膀。

“还能怎样……”

顾仁一时间不知所措。

“你有后退的余地吗?记得送你紫色风铃那个女子吗?她就是小雪冒着魂灭的代价分出的一缕神识。我没想到,她爱你爱的深到了如此境地。还有,林依依和苏晓,她们都为你付出了太多了。我们都在一起吧。”

夏清叹息了一口气。

“啊!她真是小雪?”

顾仁眼睛瞪的大大的。

“对了依依和苏晓她们在哪里?还有玉颜呢?她们应该都到神殿了吧……”

顾仁急忙问道。

“玉颜继承了兽神帝,依依和苏晓都在那边,我们稍后过去找她们……”

“好!”

“处理好了这里,我们一起回人间吧。”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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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9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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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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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假如我是一朵小花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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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一朵小,一朵平凡的小花。

我虽然不像其它的花姐姐一样有着绚丽多彩的外表和美丽而光洁的面孔,但我有着挺拔的身躯和乐观的精神。

白天,我享受着舒适的阳光浴,看着蜜蜂哥哥和蝴蝶姐姐在天空中欢乐的歌唱和悠闲的飞舞;听着风儿从我身边掠过的声响;吸收着土地妈妈赐给我的充足营养。

夜晚,我沐浴在柔和的月光中,看着天上闪烁的星星和一掠而过的流星;听着虫儿们在黑夜中演奏出的交响曲,然后慢慢的入睡。

春,夏时期,我从一颗娇小的种子里破壳而出,长成一株嫩绿的小芽,太阳公公把一束束温暖的阳光照射在我的身上,我娇小的身躯得到了充足的养分,便开始茁壮地成长,渐渐的,我长高了,并开出了鲜艳美丽的花朵。经过一天又一天的风吹日晒,我变得更加勇敢更加坚强,我顽强的生命力足够能在这大自然中生存。

秋,冬时期,风姐姐把我的种子带走了,把它们带到了遥远的地方,同时我也知道: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了。就让我在这段时间里尽情地享受温暖的阳光吧!

冬天终于来到了,我被冷酷无情的寒风吹到了,我将要用自己的身体去肥沃脚下的土地,真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啊!我就是一朵小花,一朵平凡的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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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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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客观地反映自己的观点,又不留下任何的痕迹,怎样才能做到呢?

作者从私塾先生们让孩子们读的书和孩子们喜欢读的书入手,从二十四孝图里的“破冰求鲤”“郭巨埋儿”以及“老莱娱亲”入手,结合实际来谈,对这些以以肉麻当作趣,以不情为伦纪,教坏了后人的孝道进行了讽刺。彼时我委实有点害怕:掘好深坑,不见黄金,连“摇咕咚“一同埋下去,盖上土,踏得实实的,又有什么法子可想呢。我想事情虽然未必实现,但我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至少,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防碍的人。后来这印象日见其淡了,但总有一些留遗,一直到她去世。

尽管不能免有些好笑,但笑过之后,却让人深思。

记不住的戏,记得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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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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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向我们介绍了许多昆虫,有关昆虫的进食、自我保护、繁殖、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尽的描述,让我们真实地领略了昆虫的世界、昆虫的生活。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昆虫世界不是想象中的那样枯燥、乏味。书中对所有小昆虫的描述都是那样富有诗意和幽默感。

《昆虫记》里记录了100多种昆虫。在这么多昆虫面前,我最喜欢的就是萤火虫。萤火虫为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红艳的小斑点。它能发黄绿色光,但是它不会整晚发亮,一般只维持2至3小时。别看它小,它还是食肉动物呢!萤火虫的幼虫专门吃没有樱桃大的蜗牛。萤火虫的成虫是不吃东西的,所以成虫的寿命只有5天到两个星期。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昆虫,了解了它们的世界,增长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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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朝花夕拾有感400字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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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先生中年以后回忆年少往事而写下的一本散文集。抛开鲁迅先生的种种头衔和光环,走进鲁迅先生的世界,你会发现,他和我们所有人一样,都曾是一个顽皮的小孩,都拥有一个五彩的童年,也都拥有最质朴的爱。

在整本书中,最能引发我共鸣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这篇文章中,作者从儿时的游戏写起,再到后来的读书学习,都与每个人的成长历程无异,容易产生共鸣。曾经,我们也都还是在草坪、田野之间打闹的孩童,却在七岁那年,背上书包,走进学校,去学习知识。学习生活虽然将我们框进去学校中,有时会有些乏味,但是,学习知识可以增长见识,可以开阔眼界,也是通向未来的必由之路。童年的方式一模不一样,又都能从彼此身上看见曾经自己的影子。

还有《阿长和山海经》一文,令我最为难忘。全文通过作者与女仆阿长之间一件关于《山海经》的小事展开描写。当没有文化、粗俗的长妈妈为作者买来一本他心心念念的《山海经》时,我突然发现其实爱很简单。爱就是小事的细节,虽然不惊天动地,却是最纯净质朴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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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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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早已看了不知多少遍。抛开一众文本分析,自己对这位长妈妈是喜欢的。她对孩童的爱意是真切的,说明她本性纯善,因此她身上的那些个缺点好像也因此变得可爱。想想自己家中,或许也还有着这样的老人,喜欢絮絮叨叨,喜欢说点小话,对神灵心怀敬畏,但这些都掩不了不他们对晚辈们的疼爱。因此有时候虽然可能觉得烦,但也并不是不可忍受。

不过,究其原因,读者会对人物抱有何种观感,很大程度也取决于作者的描绘。正是因为先生对这位儿时保姆怀着真切的爱意,才能让读者也喜欢上她。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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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1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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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拾,顾名思义,清早落下的花朵到了傍晚拾起来。平静地弯腰,凝视,回忆,捡起。这个原本简单平和的过程被鲁迅先生赋予了新的含义。

他记起快乐的童年,迷信却仁爱的阿长妈,严谨朴素的藤野先生等等一些现在普遍为人所知的人物。我们清楚地知道阿长妈喜欢摊着“大”字睡觉,给“我”讲一些客套和迷信的礼数;知道藤野先生与“日本鬼子”惨无人道的形象大相径庭,“黑瘦的先生”,“八字须,戴着眼睛,夹着一迭大大小小的书”,他叹息鲁迅不再学医,他是真心希望新的医学能传入中国,这个“希望”使得鲁迅更感受到藤野先生的伟大之处,我们也是如此。

鲁迅在文中赞美他们,没有歌功颂德,而是还原他们最本真的一面。我看到了鲁迅笔下情感丰富、心地诚挚的阿长妈、藤野先生,不过对于我,他们再怎么真切,最多只可算是书中人。而对于鲁迅,这些平凡之人都是他生命簿册中最浓重的几笔。他的敬意和感激,从每一句话里流露出来,细节是那样清晰,人物从回忆里走出来,从纸上竖立起来,变得有血有肉,袒露着真实性情。这样的情感不是普通人能企及和完全吸纳的。

很重要的一点便是鲁迅先生从不掩饰好人们的瑕疵。宽厚的阿长妈讲话、睡觉时令人讨厌的声响、姿势,加上她恰巧又是个愚昧迷信的文盲,这些劣处并没有被掩藏,而是大方地摆在读者面前,与后面的‘三哼经’对照着看,着实被阿长妈感动了一把。的确,人是多面性的,较为完整的人才能打动人心。鲁迅自身也一样,激昂斗士的形象下,仍有一颗细腻的心保存着所有温馨的回忆,这些不多见的回忆又提升了鲁迅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所以写评注的老师才会说“《朝花夕拾》让鲁迅得以完整”。

其实我们无法彻底体验鲁迅先生本人所有的想法和感情,就像旁人也无法真正挖掘出我们自己的内心在想些什么。能做的,只有尽力理解,置身于从一段段朴实机敏的文字中找到真相。

说到完整,像一栋房子,回忆只是屋顶烟囱的部分,大块的实体砖瓦还是他那些广为人知的犀利带着讥讽的文风。

人们常说鲁迅是一个批判,揭露现实的文学家。这两个词说来容易,要真正做到需要很大的勇气、执着和怀疑的精神。医术特差却霸道十足的荒唐“名医”,表里不一、阴冷自私的衍太太是两个标准的反面人物,前者的名气或许不及后者的响,但却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因为这类人到今天还时常出现在眼界内。你我一定都碰到过类似“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且还招摇过市的人,尽管心生厌恶,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就好。鲁迅不是“懒惰”的人,一方面,“名医”间接害死他父亲,另一方面那股与生俱来的正义感促使他以文字的方式不动声色又激烈深刻地剥掉了“名医”那层虚晃无用的外壳。我们的心在得到共鸣的同时,也惭愧于平日里的漠然无衷。

看到“鲁迅先生作宾客而怀橘乎”的时候,不禁笑出声来,这话套用得有几分黑色幽默不说,还把矛头指向某些中国传统的“虚伪”的孝道,一针见血。我记得自己当初读到这片文言文时,并没多大感受,不曾想到这一跪一答竟已成了虚招式。也许我也该对习以为常的事重新抱有怀疑的态度。

触及“名医”等接近上层的人的软肋,又对传统起了疑心,说三道四。鲁迅拿起笔,就好像搬起一块大石头,往平静的浑水里扔去。溅起的水花给我们自己染上了污点。这么说不对,不是染上,而是本来就有,水这一溅,才变得清晰起来。人人都似乎穿着肮脏的外套,自然有人不满,批评鲁迅,单有一腹牢骚,一腔怨气,谩骂一切,却提不出自己的主张。我反对这种说法,《朝》表现出的鲁迅,就是他原原本本的模样,从这原模原样中我们看到了浑水中洁白的莲,浑世中清醒激昂的鲁迅。如刀刃般锋利的言语也好,不留情面的嘲讽也好,都是为了唤醒糊里糊涂入了浑水,还全然不知的众人,跟牢骚、怨气又有何干系。主张,我想在当时,迫切需要的不是什么作家,什么主张,而是像鲁迅这样,有人情,眼界清晰,并甘愿为国家战斗的勇士。

在看清无数黑暗的事实,长时间愤慨疾呼后,鲁迅并没有丢失童年或者其他时候遇到的纯良之人,而这些人,这些回忆,就更显得弥足珍贵了。恐怕正因如此,他意识到,自己拥有的除了对“批判”的一腔热血外,还有那些正慢慢模糊的美好印象——这一生同样不可缺少的东西。比起战斗的勇士,做个拾花者或许更为长久,拾起自己和世人们曾经遗漏的落花,珍藏起来,交付给每一个活在当下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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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理想之花高一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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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月之下,理想之茎,托出一朵娇嫩的梦想之,粉白色的花瓣颤动出的是一个多彩的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有的想成为白衣天使--医生;有的想成为科学家探索宇宙的奥妙;而我想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老师。

当我在电视上看见贫困山区的孩子,每天翻山越岭的来到了一所简陋的学校时,我的这个理想更加强烈了!因此,我想成为一名老师,给他们带去知识;让那些渴望知识的孩子们,可以走出深山,看见外面的世界;让他们也可以有条件实现他们的理想。

我知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只有认真学习,我的理想之花才有可能盛开。

我一天天地长大,学的知识也一天天多了起来;也渐渐地懂得成功是由努力,坚持,天赋组成的;实现理想=努力+坚持+天赋。一个人如果有了理想,就有了前进的方向和动力,并会为之不懈地奋斗;失败了,继续努力,那么理想之花终究会开放。

不过我知道做一名并不容易,需要有渊博的知识和耐心。在同学有疑问时,能够耐心的讲解;在同学们遇到难题时,能够准确的解答。所以,我从现在就开始努力。在阅读时,我会把每一本书读得很透彻,吸取里面的知识精髓。除了读书,我还不断地在生活中吸取经验;在课堂上,认真思考老师提的每一个问题,积极发言;在辩论中,我踊跃发表自己的观点……

我深深的知道,老师梦这一条路在未来一定会充满艰辛,困难,挫折与泪水。但是我一定不会退缩,迎难而上,不断的朝自己的目标走去。我坚信,在我的努力下,在我的呵护下,我的理想之花一定会在骄阳下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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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朝花夕拾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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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写的一部散文集,这部散文集不仅描述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的生活环境,还有鲁迅先生对那时社会无比黑暗的揭露与批判、讽刺。

在猫狗鼠中,鲁迅先生借着动物讽刺了那些所谓的名人教授《24孝图》中描述了封建社会的孝道,那孝道不顾人命,同时也讽刺了《24孝图》作者的愚昧无知,《无常》中描述了封建社会中的勾魂使者,讽刺了当时自称正人君子的军阀统治者,父亲的病中揭露无能医生故弄玄虚害人的事情…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先生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碍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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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花千骨小说番外篇_长留书院

全文共 4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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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千骨便被笙箫默拉起来收拾打扮,脸上扑层白白的粉,再擦上红红的胭脂。换上新衣服,头发上插一支珠钗,脖子上挂条金项链,手腕上还戴着翡翠镯。花千骨觉得自己很像地主婆,可是身为地主婆连平时做早餐的一个馒头都吃不上了,怕她中途逃学,笙箫默特意雇了顶轿子,几个壮汉一直把她送到书院门口。

花千骨欲哭无泪,从轿子里钻出来已经奄奄一息。

周围的人看见她都不由私下议论偷笑起来,道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养得白白胖胖的,路都快走不动了。

花千骨抬头看了看,崭新的四个黑底金漆的大字——长留书院。

好吧,读就读吧,好歹以前她也是上过几天学堂的,爹爹也教过她几个字,她虽学得不好,倒也不讨厌就是了。

周围的学生从六岁到三十岁的都有,但大多数是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听说这家书院以前叫菩提书院,就一个姓秦的老秀才在主持,后来学生越来越少都快倒闭了。前不久却得到巨额注资,聘了许多厉害的老师和有名气的人来教书,还有许多达官贵人参加剪彩,宣传声势很浩大,这次开学,便有很多杭州城的富商把孩子送到这里来了,花千骨就是其中之一。

她也不知道爹爹为什么对在书院读书这么重视,她估计是嫌弃她了,想让她在书院赶快遇上个好人家嫁了吧。送子女来这读书的人大半抱的都是这种想法。

入学的新人大概有一百多个,全都聚集在广场上点名,一会将通过抽签分成梅兰竹菊四个班。

虽然书院换了名字,但是院长还是秦秀才。他年纪有些大了,和身旁坐着的一堆或请来或不请自来的教书先生比起来,显得很没气势。

他先致词欢迎了下新同学,展望了下书院的美好未来,然后开始介绍老师们。书院除了四书五经等为必学科目,其他老师讲的课都可以选学。

“这位是京城来的阎文道阎老夫子,以后给你们讲易学。这位是东方彧卿,给你们上……”

“书法。”东方彧卿接话,笑得温文儒雅,台下一片抽气声。

花千骨饿得头晕眼花,连抬眼瞧的力气都没有了,早上的太阳还不算毒辣,却也晒得她额头上频频出汗。

接下来老师们全都简短的介绍了下自己。

“我叫烈火,负责教给你们厨艺。”下面一片惊讶声。

“我叫雷音,以后教你们医术和针灸。下面又是一片惊讶声。

“清流,我教的课是酿酒和喝酒。”

这次连秦院长都不由皱着老脸,悄声问道:“这喝酒也要教的么?”

“这是自然,酒桌可是与人交流的重要场所。”

“这倒是……”秦院长抚抚胡须。

“我叫落十一,欢迎加入我的小动物饲养协会。”

“老夫洛河东,专门教除妖捉鬼!”他的声音如同炸雷,下面学生全傻了,这书院果然与众不同,怎么什么都教啊!”

“墨冰,教绘画。”下面松一口气,总算有个正常的了。

此时台上一头红发,好像是番外人的女子开口:“大家可以直呼我北海,暂时没想到什么可以教大家的,就开游泳课好了。”大家目瞪口呆,居然有女夫子,而且不止一个。她刚说完,另一个女子也开口了。

“我叫杀阡陌,关于刺绣、裁剪、化妆保养、服饰搭配,只要是与美貌相关的,都可以来问我。”

北海已经算是容貌艳丽的了,可是和这个女子比起来,简直就差太远了。下面所有人都沸腾了,就连男生们都打定主意必选他的课。

杀阡陌已经在人群里瞅了几圈了,就是没找见他心爱的小不点。

他要参加赌局,可是又不肯以平凡面貌示人,在他看来,平凡就是丑,还丑得没有特色!和东方彧卿讨价还价半天,终于达成协议,可以以胜于常人的外表出现,但是前三个月必须得以女子身份。

杀阡陌心思一向简单,想着反正之前小不点也以为他是姐姐,赌局他也没抱太大希望,就是来玩,还有给东方彧卿搞破坏的。你想啊,输给白子画就算了,他还算心服口服,要是输给一个破烂书生,还叫他怎么混啊。所以哪怕以女装出场,他杀阡陌也要做所有人里最漂亮的!

接下来更多人做自我介绍,真是教什么的都有。武术、拳法、暗器、种菜、雕刻……别说下面学生,就连秦院长都不停抹汗,他到底都请了一帮什么人来啊!

花千骨又饿又累,出门时笙箫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她塞进一件号称什么“瘦身衣”里面,带子勒得她都快断气了,她只觉得头晕眼花,旁边的女生好心扶住她。

“你没事吧?”

花千骨摆摆手,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脸涨成猪肝色,这时就听上面一阵清冷的声音。

“我叫白子画,我会教给你们,什么是耐心。”

仿佛一股清流注入心田,稍稍带来点凉意,不过听上面的介绍,她已经知道自己今后没好日子过了。原本以为到书院来,就是学学字画,看看四书五经的,没想到这么折腾。

上面足有三十多位老师,大家差不多都认识了之后,开始点名上前抽签分班。

这时台上的人都竖起了耳朵,因为他们当中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找到花千骨在哪里,哦,当然,一直折扇轻摇的东方彧卿除外。

“南祥。”

“在”被点到名字的学生上前抽了签,交到落十一手中。

“梅班。”听到自己的班号,便往班级的队伍走去。

“火夕,竹班。”

“流火,竹班。”

“如霜,兰班。”

与计划中一样,幽若、火夕、舞青萝、糖宝还有长留或者别派弟子大都到了竹班和花千骨一起,与当老师不同,他们之中,大多都是消除记忆了的。

终于,听到那个熟悉的名字响起:“花千骨。”

台上的人都不由屏住了呼吸,等了十五年的游戏终于要开始了。

叫了两遍,台下没有反应,落十一继续叫。

花千骨摇摇欲坠半昏半醒,这才反应过来轮自己抽签了。她艰难的迈动小粗腿,从队列里出来,走到落十一面前,落十一半张着嘴巴看着她整个人都傻了。

“小不点!”杀阡陌手中的团扇也掉在地上,从座位上一立而起。眯起眼睛左看右看,虽然胖得有点变形了,可那张小脸不是花千骨又是谁。

脚步一个踉跄差点没晕过去,墨冰仙慌忙扶住他,也是不可置信的睁大眼睛。

全场一阵诡异的静默,花千骨浑然不觉的抽出签看了看,竹班。

松一口气,差不多快完了吧,她实在是饿得撑不住了。摇摇晃晃向队伍走去,完全没意识到台上所有眼睛都痛不欲生的望着她。

太阳似乎都不忍看的躲入云间,一阵凉风吹来,鼻子痒痒的,花千骨长大嘴巴。

“阿嚏!”

同时传来的,还有一阵崩断和撕裂的声音。她僵住了,背上似乎凉悠悠的,裂开好大一道口子,那件瘦身衣光荣牺牲,她的肉肉争先恐后的跑了出来。

顿时,浑身都轻松了,花千骨深深的吸一口气,可是身子已经不听使唤的倒了下去,晕了。

全场沉默了三秒这才反应过来,落十一和墨冰仙第一时间冲了过去。

却见杀阡陌捋起袖子大骂道:“该死的笙箫默,老子跟你拼了!”

花千骨醒来的时候发现天已经黑了,她正躺在自己家中。

“爹爹!我饿!”她张嘴第一句话就喊。

“等着。”

不一会,笙箫默从外面端了碗粥进来,花千骨很惊喜的在里面发现了几粒米和两匹菜叶,咕咚咕咚喝完了。

“爹爹!我还饿!”

“饿饿饿,每天就知道喊饿!叫你好好读书,开学第一天,居然在全书院面前给我丢那么大的丑!”笙箫默忍不住伸手戳她的额头。

花千骨哭丧着脸,抱着他袖子顺便擦擦嘴,抬起头来才发现不对劲,

“爹爹,你的脸怎么了?”好大一只熊猫眼啊!

笙箫默没好气抱胸道:“撞的!”

还好意思问,还不是她害的,杀阡陌背她回来,进门就是一拳。

唉,是啊,都不能用抱的了,不是重量问题,而是体积环不住啊,只能沙袋一样背回来,杀阡陌脸都气绿了。

可是这能怨他么,这吃也是罪不吃也是罪。

真没想到他堂堂儒尊,保姆就算了,居然还会落到被人揍没有理由还手的田地,唉唉唉

第二天花千骨去书院,好说歹说吃了一个馒头才肯出门。

教室里,眼巴巴瞅着旁座的女生在吃烧饼,直咽口水。

“你要么?”正是昨天扶她的女生,长的清秀可人。

花千骨毫不客气的接过烧饼大吃起来。

“我叫幽若,你昨天晕倒了,现在没事了吧?”

“没事。”花千骨摇头,“我就是没吃饱,我爹爹要我减肥。”

坐前面穿绿衣的娇小玲珑的女生也转过头来:“我这还剩些桃花酥,你吃么?”

花千骨连连道谢,差点没泪流满面,原来书院也还是挺不错的嘛,她还担心自己来了受欺负。

“我叫糖宝,你叫什么?”

“花千骨。”

“你不想减肥啊?”

“想,可是我更想吃东西。”

“那以后我有好吃的都留一点给你带来。”

“我也给你带。”幽若笑眯眯的说,伸出手戳花千骨的脸戳着玩上瘾了,一戳一个坑。

花千骨感激的点头。

没过几天,花千骨便和周围的人熟识了,原来交朋友不是她想象中那么难,其中也有因为她胖嘲笑她的,但是发现不管怎样花千骨都憨笑不生气,便也觉得没意思了。大家的精力,基本上都放在各位老师身上。

课基本上都是选修,花千骨自己选了烈火的厨艺课和墨冰仙的绘画课,然后被糖宝拉着报了东方彧卿的,又被幽若拉着报了白子画的,最后杀阡陌找上门来,强逼着她选了自己的课,搞得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说来原本好多兴致勃勃跑来参加赌局,想趁机在白子画和她之间插一脚,以显自己多么有魅力,能胜过长留上仙的各路神仙们,在目睹了花千骨的这副尊容后,一日之间就弃权了一半。不再追求,只作壁上观。

剩下的人中最有可能获胜的几个莫过于白子画、东方彧卿、杀阡陌、墨冰仙,然而除了杀阡陌每天围着花千骨前后打转,一会带她去逛庙会,一会带她去放风筝,一会带她下馆子,其他几个都没有什么动静。

杀阡陌因为约定至少要三个月才能告诉花千骨自己是男的,已失了先机,所以拼着命的对她好,想以日久深情来取胜。

花千骨也发觉自己身边好像突然多了很多人围着转,颇有些不适应。不过除了吃,其他事情并不是很在意。偶尔收到别人送的鲜花礼物或者情书,她也认为是恶作剧。吃的东西会留下,其他的全都扔了。

于是众人摸到窍门,谁拿得出好吃的,花千骨就乖乖跟谁走,每天便用美食利诱。花千骨就觉得有点奇怪,怎么总是那么多老师同学要请她吃饭啊?

这天,花千骨、糖宝还有幽若混吃混喝后,一起回到家里。

一般人为了避嫌,时常会她们三个一块请,落十一就是。

不过经幽若观察,其他人都是拼命给花千骨夹菜,落十一是拼命给糖宝夹菜。

“千骨,书院的老师好像都很喜欢你啊。”

花千骨点头:“可能我爹爹跟他们认识吧,或者走后门了,让他们多关照我。”花千骨觉得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话说,你爹爹呢,今天怎么没看见他啊?”幽若扭捏道,她每次来,见到笙箫默那懒懒的模样,心就跳得噗通噗通的。

“哦,可能是出去斗蛐蛐去了,一会就回来了。”

“千骨你娘亲呢?”

花千骨挠头:“我不知道,我问我爹他都懒得跟我细说,就说跟人跑了。”

幽若顿时满是怜惜的看着她:“你爹爹一个人带大你肯定很不容易,我看他还很年轻啊,为什么不再找一个。”

“他一天游手好闲,再找一个估计又得跟人跑了吧!”花千骨吃饱了仍然嘴停不下来的嗑瓜子。

幽若在心里呐喊,不会的,如果是她,一定不会跑。

糖宝问:“千骨,你有意中人了没有?我家人送我来书院,就是想我找户好人家。”糖宝口中的家人,自然也是跑龙套的仙人扮的。除了花千骨和笙箫默,其他人下界都还不到一年。

“意中人?”

“是啊,咱班那个火夕和舞青萝不就好上了?听说家里也很满意,估计念完书就成亲呢。”

花千骨歪着脑袋想了想,她印象深刻点的就三个人,一个是东方彧卿,总是喜欢眯着眼睛对她笑,握着她的手教她写字的时候她心跳得好快。一个是墨冰,画技超群,人也不管走到哪里都像一副水墨画。花千骨经常能感觉到他的视线,远远的,略带哀伤的落在自己身上,让她有融化的错觉。还有一个就是班上的流火,别人都给她带吃的,只有他记得给她带喝的。每次当她吃太多哽得不行的时候,他简直就成了大救星。而且他很优秀,成绩很好,不管学什么都做得最棒,让笨笨的自己佩服不已。

“说起意中人,我一直还挺担心的。”花千骨皱起眉头。

“担心什么?”

“担心我以后会嫁给一个白痴。”

“啊?”糖宝和幽若都笑了起来。

“是真的啊,我从生下来,手臂上就有奇怪的胎记,是一行字呢!”

花千骨捋起袖子给她们俩看。

手臂上真的写了四个字。

——我、爱、白、痴。

幽若和糖宝顿时无语了:“这不是你自己写的?”

“当然不是,不管用什么办法都洗不掉。每次我去问爹爹是怎么回事,他都笑得东倒西歪的捶桌子,直赞谁谁谁有才,我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这的确有点奇怪呢!”

“是啊,而且很神奇,难道我今后真的会喜欢上一个白痴?”

糖宝哈哈大笑:“只要喜欢,是不是白痴都无所谓嘛!”

“说的也是,糖宝你有意中人了?”

糖宝丝毫不害羞的点头承认,嘿嘿笑着大声宣布:“我喜欢落夫子!他居然知道我不喜欢吃肉喜欢吃蔬菜叶子!前些天他还给我买糖葫芦、教我剪纸!”

幽若完全无法理解,花千骨却深有同感的点头:“我也只要将来的相公不嫌弃我胖,能好好待我爹爹,不阻止我吃东西就行,白痴一点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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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朝花夕拾有感400字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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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朝夕拾》,其书中的主要内容是:

描写了当时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和求知的艰难批评了洋务办学的乌烟瘴气,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如饥似渴阅读《天演论》的情景。

我读完了这篇文章后感受到了作者的探求精神也会体会出了当时那个年代进化论及资产阶级对青少年的进步和影响,也反映了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让我们的知识促进社会的快速进步,不要再把社会变得像鲁迅那时那样的黑暗,为了我们更美好的未来,更美好的世界努力吧。但是现在的玩们向往自由,希望能无忧无虑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肯定会误入歧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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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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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篇叫《鲁滨孙漂流记》的长篇小说。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孙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顽强生存的精神令我深深的折服,且颇有感悟。

有一个好冒险的人名叫鲁滨孙。他在一次航海冒险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只有他孤身一人存活了下来,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并没有紧张,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天赐良机,鲁滨孙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日益高大起来,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性格和胆量实在与他相差太多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星期四的晚上,爸爸出去工作,妈妈出去洗头,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电视看的正起劲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咚咚”声,我心想:一定是妈妈回来了,急忙跑去开门。透过猫眼一看,竟然是一个高大、凶神恶煞的中年男子,还打扮成一副小偷的样子。我慌了,马上把门锁了,用吃奶的速度跑到床铺上,把棉被盖在身上。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动都不敢动。

记忆最犹新的还是那次爬上。暑假,我与爸爸去爬黄山。刚到半山腰,就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让爸爸背上去的呢!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都应该像鲁滨孙那样对生活充满希望,追求自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完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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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五年级花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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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喜欢阳光,耐阴耐寒,对土壤要求低,耐干旱,耐瘠薄,可以在粘重的土壤里生长,品种丰富,香气清馥可人,瓣漂亮,颜色艳丽,深受人们的喜爱。

我和爸爸曾经在楼下的花园里种过几株蔷薇,我每天给它浇水,定期施肥,看着自己种的蔷薇健康茁壮地成长,心里美滋滋哒。

但是不久后,新冠疫情爆发了,我被迫呆在家里,只能在网上听课学习,也不能去楼下的花园继续培育自己种的蔷薇了,我心里十分担心它,担心它会不会因为缺水或没有阳光而枯萎凋零。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疫情终于得到了缓解,看着确诊人数逐步减少,许多人都成功地痊愈出院,我心里十分的高兴。

又过了几周,北京的防控等级终于下降,我也可以进行少量的外出了。于是我立刻戴上口罩,戴上浇水的水壶与肥料,兴奋而忐忑地去楼下的小花园照看自己之前种的蔷薇。然而蔷薇的情况却令我十分惊讶,它不仅没有枯萎,没有凋零,反而绽放得更加旺盛。带刺的枝条变得十分的碧绿,长出了许多深红色,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有些甚至已经开出了花,粉红色的花瓣,层层叠叠簇拥在一起。桃心形的花瓣向外翻出,下面的叶子是深绿色的,衬托着盛开的花朵,更为这幅美丽的画面增添了几分颜色。

在这些没有我照顾的日子里,它历经了风雨困难,却仍然绽放得那么的精彩。它不畏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感动了我,现在的我们不也是这样吗?病毒吞噬着万千生灵的生命,亿万人被同时囚于家中,在人类遭逢厄运的时候,那些勇敢的逆行者,伟大的白衣天使,毅然担起千钧重负,成为阻挡病毒的屏障,用疲惫的身躯阻挡肆虐的病毒,用炙热的心点燃希望之光,在人类的共同努力下,疫情得到了控制,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克服重重困难,战胜疫情,像蔷薇一样历经风雨后开出最美丽的花朵。

我喜爱蔷薇,喜爱它的精神,我也要学习它的精神,不畏困难,战胜险阻,在逆境中顽强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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