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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精选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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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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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朝夕拾》最深的感触就是鲁迅希望孩子的美好童趣能保存。书中的《五猖会》记述了当时要去看会时的兴奋,而被父亲留下的不情愿,指出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那《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描述了幼时在家中的百草园的有趣和在三味书屋的乏味,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和束缚儿童天性的书塾教育的矛盾。这无不表现出鲁迅热爱和珍惜它美好的童年。

童年原是一生最美妙的阶段,那时的孩子是一朵花,也是一颗果子,是一片懵懵懂懂的聪明,一种永远不息的活动,一股强烈的欲望。

正如巴尔扎克说的一样,儿童的天性是纯真快乐,《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就以自己的经历来抨击压制,让我感受到孩子的纯真是美好的。可想想现在的我们呢,纯真的天性似乎已被压制尽了。如今到了21世纪,孩子是祖国的花朵,而为了将来能成为栋梁,孩子的负担越来越重。

孩子的负担非减不可!孩子并不会因为拥有爱玩的纯真天性,而荒废了学业。如果一个孩子,在高压下,只知道考试,那不成为考试的“机器”了,我想我们中国之所以得不了“诺贝尔”奖,我想就是因为,孩子在高压下,纯真,大胆的想象渐渐消失,少了创新,只是一尘不变罢了,显然孩子的天性也是美好的,并不是“胡闹”。

孩子的纯真是那么鲜明,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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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花的世界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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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尤其是栀子花,它雪白的花朵和清淡的芳香是那么令人陶醉。我喜欢它的清香。

栀子花叶子的颜色,四季常绿,花芳香素雅,绿叶白花,格外清丽可爱。我喜欢它的淡雅。

栀子花的植株大多数较低矮,高1-2米,颜色为干灰色。它的叶片呈倒卵形,长5-14厘米。他的浆果呈卵形或是长椭圆状。它的花期较长,从5-6月连续开花至8月,果实成熟期在10月。

栀子花的花朵是白色的。我喜欢它的质感。它分大栀子和小栀子两种,大的有拳头那么大,小的只有两三根手指那么小。他有许多花瓣,一层挨着一层层,几乎看不见中间的花蕾。花蕊的四周有许多1厘米长的嫩黄色的细条项卫兵一样围绕着黄色的花蕊。它的花瓣摸起来像婴儿的皮肤,也像上等的绸缎,滑滑嫩嫩的,非常舒服。

栀子花不仅外表美,还是一种常用的中药。它的功效很多,栀子花苦寒,可清热解毒。有保肝利胆的作用。栀子花还是一种餐桌上的美食,例如:凉拌栀子花,栀子花蛋汤等等。其制成美食十分精美,也非常营养。

栀子花的养殖并不简单。每天要保持它7到9小时光照,注意不可摆放在直射强光下,保持温度在16-25摄氏度之间,注意不可低于0摄氏度也不可高于35摄氏度。每次浇水做到见干见湿原则,注意不能有积水现象。可一年修剪两次,注意修剪前后做好消毒准备。

栀子花代表坚强,永恒的爱,一生的守候。六七月的时候,栀子花生机盎然的开放着,给人们带来未知的希望和惊喜。我喜欢它的寓意、精神。栀子花从冬天开始孕育花苞,但直到夏季才开花。只有经历了严寒酷暑的残酷,才懂得花开的有多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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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朝花夕拾小学生优秀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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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不只是为少年儿童写的,但写了许多关乎少年儿童的事,读起来兴味盎然,而且随着年岁的增加,我们总能从中读出不同的味道来,这就是鲁迅作品的魅力所在。这本书是鲁迅回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中不同生活经历和体验的文字。全书由《狗·猫·鼠》《阿长与》《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藤野先生》《范爱农》等组成。", "Twenty Filial Filial Maps", "Five Moisp", "Impermanence", "From Bai Cao Garden to Sanwei Book House", "Fathers Cooking", "Ji Ji", "Mr. Fujino""Fan Ainong" and other composition.

由于其写作方式的优秀之处,这本书中的多篇文章也被编入初中的教科书内。

《朝花夕拾》共含十篇文章。其中有表达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的《阿长与》;批判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童年之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 of the long mother; the hypocrisy and cruel "Twenty -Four Filial Patriarch" of the feudal filial piety;Five Mochi ""; depict the ecstasy messenger "impermanence" in the superstition and legend; "From Bai Cao Garden to Sanwei Bookstore"; exposing the "Fathers Cooking" of Yong Di misunderstood;Mrs. Yans image of "Ji Ji"; the most grateful Japanese teacher "Mr. Fujino", who is most grateful to Lu Xun; "Fan Ainong", a fellow friend of his life."Picking up the flowers" closely combines the memories of the past with the real life, which fully shows the authors great enthusiasm for paying attention to life and paying attention to social reform.

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仅体会到封建制度对社会对人的危害,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那对祖国热爱,对人民满腔热血的豪迈气概,我们要像鲁迅先生学习,学习那俯首甘为孺子牛,横眉冷对千夫指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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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亮剑小说结局

全文共 6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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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都梁创作的长篇小说。《亮剑》是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亮剑》小说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亮剑》小说结局

丁伟,少将军长,1957年因对庐山时间不满,公开发布反对意见,遭逮捕,后被下放农村劳动,不知所终。

田墨轩,李云龙的岳父,民主人士,1958年被打成右派,连同老伴一起被下放到黑龙江兴凯湖农场劳动,1960年饿死。

赵刚,总参少将,原李云龙的政委,1966年对“大动荡”不满,公开发表反对意见,遭受迫害和ling辱,与妻子赵楠一起在家中自杀。留下4个孩子托付给李云龙抚养。

李云龙,少将军长,1967年为维持正常秩序镇压当地造反组织受到调查和批斗,在家长开枪自尽。

田雨,李云龙妻子,因公开反对“大动荡”被捕,在李云龙自杀后两天于狱中割腕自杀。

《亮剑》李云龙的结局

李云龙拒绝了段鹏的帮忙,他两膝夹着shouqiang用那只没受伤的手依次卸下shouqiang套管、复进机簧、缓冲器和弹匣,很从容地用布擦拭着每一个零件,一边对段鹏等人说: “我刚当红军时,是扛着自家的梭标去的,那时红军队伍不发枪,除了有口饭吃,别的都要靠自己了,你们别看电影上的红军队伍,清一色灰布军装、八角帽,那是胡说八道。1927年夏天我是下身只穿条裤权,上身光着膀子过来的,后来打土豪弄了件黑杭纺绸大褂,就是电影上财主爱穿的那种,黑底上印有‘福’字或‘万 ’字图案的绸大褂,这件大褂我穿了半年,你们想啊,行军队伍里有个穿财主绸大褂的人是什么样子?可当时就是这样,谁也别笑话谁,部队没有被服厂,没有后勤部,所有东西除了打土豪就是靠缴获,后来求乡村大嫂子织了几尺土布,用草木灰染成灰不溜秋的,好歹做了身军装。记得当时裁剪的很糟糕,裤裆勒着沟,走起路来磨,就这,还当宝贝呢。”段鹏等人都笑了。

“我第一次参加战斗,用梭标捅死一个敌人,缴获一枝老套筒,你们没见过这种枪,是清末光绪年洋务派大臣张之洞创办的汉阳兵工厂的产品,射击精度极差,很容易卡壳,我那枝老套筒的膛线都磨平了,子弹总是翻着跟头出去。后来,我又缴获一枝‘中正’式步枪,是河南巩县兵工厂的产品,抗战之前,这种枪算当时最好的步枪,只装备中央军部队,其实也只五发弹容,单发射击,人工退壳,射程和精度还不如日本的‘三八大盖 ’。抗战时我用一枝德国造驳壳枪,它的正式名称叫毛瑟‘M1932’式shouqiang,口径7。63毫米,弹容二十发,有效射程一百米,这种枪适合近战,枪身后有快慢机头,拨动连发机头,能顶枝小冲锋枪,在当时可是枝好枪。后来,就没意思了,官越做越大,枪越来越小,也没机会冲锋了……”

李云龙笨拙地把shouqiang重新组装好,把子弹顶入枪膛,他仔细抚摸着蓝汪汪的枪身,枪柄在他的手掌中渐渐温暖起来,仿佛有了灵性。他自言自语地说:“玩儿一辈子枪,最后只剩下这枝小玩艺儿啦,这简直不算枪,是娘们儿玩儿的玩具。”段鹏等三人都以立正姿态站在一边注视着李云龙,他们闹不清军长要干什么。时间在一分一钞地流逝,他们都是老兵了,心里非常明白,在此处耽误的时间越久,危险就越大,但他们谁也没说话,面对渐渐迫进的危险,他们面无惧色地稳稳站在那里。

李云龙抬起头,仔细把三人上下打量了一遍,似乎在用目光向三个忠诚的部下告别,目光中饱含着疼爱和欣赏。段鹏的心里猛然颤抖起来,他心里全明白了,因为他在军长的目光中看到了诀别,他的眼泪刷刷地顺着面颊洒落在胸前,不由失声喊道:“军长,我的军长,请跟我们走,我们求您啦,求您了……”李云龙冷冷地命令道:“现在我命令你们马上归队,听清楚没有?我从来不说第二遍,给我马上走。”说完他绝然扬起枪口,把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段鹏。“不,我们绝不走,您要愿意开枪就开吧。”段鹏第一次拒绝了军长的命令,态度非常强硬。梁军跨上一步,脸绷得近乎狰狞说:“军长、您应该知道这小玩艺儿对我们没用,我们可以缴掉您的枪。强行架走您,我们有这个能力。”李云龙冷笑道:“嗬,真是翅膀硬啦,敢缴我的枪……”话音没落“叭”的一声,子弹擦着梁军的头皮飞过去。梁军面不改色,动也不动地说:“军长,这没用,要是这小玩艺儿都能把我们吓住,那您亲手组建的特种分队也太废物了!”

李云龙无奈地摇摇头,口气缓和了一些:“你们听好,一个军人,可以在肉搏战中被敌人砍掉脑袋,但他绝不可以被侮辱,军人可以去死,但绝不能失去尊严,你们想把我藏起来,过几年苟延残喘的日子,我认为,即使是出于好心,也是对我李云龙的侮辱,让我活得像行尸走肉。这样做,我只能认为是谁和李某有深仇大恨,绝不是什么好心。你们明白吗?大丈夫来去赤条条,活着要活出个人样,死也得像条汉子,干吗要我去学缩头乌龟?坏了我一世名声?”

段鹏、林汉和梁军终于明白李云龙决心已定,已无挽回的可能了,三人不由心中大恸,这些心硬如铁的汉子第一次弯下从没弯曲过的膝盖,齐刷刷地跪在军长的面前,男儿膝下有黄金啊,他们要用这种中国最古老的礼仪向他们最尊敬的,对他们有着知遇之恩的将军告别,这三个坚强的汉子热泪纵横,久久地说不出一句话来。李云龙疲乏地闭上眼说:“好啦,快走吧,记住!要保住这支特种分队,别让海峡那边的同行看笑话,拜托啦!”段鹏等三人擦干眼泪,立正站好,向军长行了标准的军礼,然后流着泪走出大门……

李云龙扶着楼梯扶手慢慢走上楼,从卧室的壁橱里拖出一只紫红色布面箱子,他打开箱子,这是1955年解放军授衔时发的将官礼服,据说当年为了这身礼服,很多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都帮了忙,有的国家给料子,有的国家负责加工肩章和纽扣之类的小物件,李云龙模了摸领花和袖口上面金灿灿的松枝,松果图案,那双和礼服相配的小牛皮靴子是高腰松紧口样式,将官和校官的靴子略有差别,将官靴的靴头扁而尖,线条很流畅,这点微小的差别表明了1955年时解放军的正规化程度和森严的等级差别。李云龙很困难地脱下沾满血的旧军装,慢慢地穿上这套已经过时的将军礼服,心里想起当年授衔时他和丁伟等人嫌少将军衔太低而故意闹事的往事,不由得轻轻笑了。那会儿还是年轻呀。礼服穿好了,他又从箱子衬里的小兜中取出三枚金灿灿的勋章,他仔细端详着三枚勋章,心里暖融融的。有八一红星图案的二级八一勋章是授予在十年土地革命战争中担任过团级指挥员的。有延安宝塔山图案的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是授予抗日战争中担任过八路军、新四军团级指挥员的。有天安门图案的一级解放勋章是授予解放战争中担任军级以上指挥员的。这三枚勋章从设计到铸造都极为精美,上面镀着纯金,在灯光下很耀眼,这三枚勋章上浓缩着从贫瘠的山沟里浴血拼杀而渐渐强大起来的这支军队的历程,也浓缩着李云龙个人历史和百战搏杀的记载。他把勋章别在礼服的右胸上,戴上装饰着金色帽缏的大沿军帽,对着穿衣镜看看,到底是礼服,穿上它,人变得神采奕奕,穿衣镜里出现一个八面威风的将军,一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气概,黄色的硬质肩章上,那颗金色的将星在灯照下闪烁着……

他扶着楼梯扶手从楼上下来,慢慢坐进沙发,拿起电话拨通了马天生的办公室:“我是李云龙,现在在我家里……这有什么好奇怪,我知道你正四处搜捕我,怎么就没想到上我家来看看呢?你大概只顾着在车站码头撒网了吧?看来你的脑子不太灵活。说实话,这个军交给你我还真不大放心。好吧,你来吧,咱们该好好谈谈了,毕竞共事一场嘛。记住!只允许你进我的大门,持枪的战士们不准进来,我手里有枪,你马天生要有点儿良心,就不该让年轻的战士做无谓的牺牲。好,来吧,我等你。”他挂上电话,他坐在正对大门的沙发上,腰板挺得笔直,两个膝盖微微分开,被折断的左臂自然垂放在左腿上,他闭上眼睛。该说的说了,该做的也都做了,该走啦。身为将军,他不喜欢这种归宿,记得一个着名的外国将军说过:一个军人最好的归宿,是在最后一场战斗中被最后一颗子弹击中。李云龙同意这种观点,欣赏这种死法。可惜,生活没有给他这种机会。他环视着这熟悉的客厅,在这里他和妻子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客厅里的空气中似乎还留着田雨特有的芬芳气味,这沙发上好像还留着田雨的体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温馨,眼前幻化出炮火连天的淮海战场,那小小的野战医院,那穿着白色护士服的美丽少女。他忘不了妻子和他分手时说的最后一句话:云龙啊,你是龙,我是云,龙和云是分不开的。他想象着,一条浑身闪动着金色鳞片的苍龙在一片云蒸霞蔚中翩翩起舞,云中龙……他不由轻轻笑了。妻子也太高抬他了,不过,妻子能这么看重他,还是挺使他感到欣慰的。唉,人要是能重新活一遍,大概就会比第一次活得仔细些,有滋味些,会多享受些欢乐,少存些遗憾。唉,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好好读读书,活得稀里糊涂,不明不白的。他记得赵刚劝过他多次,还手书了一副条幅送他:千秋邈矣独留我,百战归来再读书。据说这是曾国藩写给其弟曾国荃的。赵刚对这位不好学习的老战友很是恨铁不成钢,而喜欢以大老粗自居的李云龙很不以为然,这条幅早就不知扔到哪里去了。

想到这里,李云龙轻轻笑了起来,每个人回首一生,谁能没有遗憾呢?当初要不是参加了红军,他李云龙守着家里的两亩薄地,还不是*朝天地在土里刨食?也许到老死也不会走出大别山一步,那时他不知道自己是住在一个圆型的地球上,还以为大地像块揉面用的案板平平的一块,而遥远的省城便是大地的中央。真傻得可以。他第一次见到飞机是反围剿时,那老掉牙的双翼飞机,在飞机的俯冲扫射中,他傻呆呆地站在那里问:“班长,这大鸟儿上咋有人呢?”

如今回首往事,他突然发现自己这一辈子净碰上文化人了,要没这些有学问的人,他还不定傻成什么样呢。他碰上的第一个文化人是他当营长时的营教导员朱玉成。李云龙和他相处了很短一段时间,朱玉成就牺牲了。李云龙清楚地记得他是翻越夹金山时滑下山涧牺牲的。那天天气很晴朗,映入眼帘的色彩也很绚丽,蓝色的天空,白色的雪山,漫山遍野的红军部队,宣传队的女兵们站在没膝深的雪里打着快板鼓动着士气,山上山下红旗翻卷,朱玉成在李云龙身边随口吟出几句古诗,让李云龙至今记忆犹新: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轮台东门送君去,此时雪满天山路。朱玉成话音没落,脚下一滑,人就像断线的风筝一样向深涧飘落下去……唉,打下这个江山可真不容易,死了多少人哪,这个朱玉成要是能活下来,1955年至少授个中将。他也是从大别山深处走出来的。大别山啊,当初黄麻bao动,几十万大别山子弟参加红军,如今还有多少?1955年授衔,来自大别山的将军有293名。这些幸存者成了将军,可谁能忘了那倒在战场上的几十万大别山子弟?落叶归根,该回去啦。

一别家乡四十年,故乡的一切恍如昨日,远远地他好像看见黑紫色的大别山主峰金刚台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勾画出险峻的侧影,上面矗立着古堡,显出一圈雄壮而粗犷的轮廓,故乡的山野渐渐漫起蓝色的雾气,高大的松柏、杨槐、栗树把枝杈刺向苍穹,村落、寺庙、水车、关隘都被虚虚幻幻的雾岚所笼罩……魂归故土,应该是最美丽的人生终极,高官和厚禄,甚至轰轰烈烈的事业,都不如大自然的赐与来得温馨。魂归故土,是他晚年梦寐以求的梦境。几十万大别山子弟都回去了,他当然也要回去,那是故乡……有多少次,他在《中国古代地名大辞典》上寻找着故乡……北岭之在湖北河南间者,曰大别山脉。为江淮间一大分水岭。即周秦之冥也。今凿山通道七十余里。平汉铁路通过之。西起湖北应山县。东至河南商城,罗田至安徽霍却,霍山诸县之间。旧于关上设关隘十三……自古南北战争,恒以此为重险。

沧海横流,血肉横飞,方显出英雄本色,当年万源保卫战,敌军在不到30华里的地面上,使用兵力竞达九十个团,数量十倍于红军,谁能记清当时打了多少次恶仗?每天要牺牲多少人?他却是不多的幸存者之一。而眼前,一切都沉寂了,流逝了。那惊心动魄的枪声,那撕肝裂肺的呐喊,那悲痛欲绝的咒骂和呻吟,那狼藉遍野的残肢断骨和头颅,那千疮百孔仍迎风飘扬的军旗;都沉寂了,流逝了,无影无踪了,犹如做了一场梦……

李云龙睁开眼,他听到了汽车的刹车声和沉重零乱的脚步声,他从茶几上拿起了shouqiang。发现大门外有几个端着冲锋枪的战士正小心翼翼地探出身子。“叭”李云龙手里枪响了,子弹从一个战士的左耳边擦过,战士们立刻闪在大门两侧。李云龙厉声喝道:“马天生,你可以进来,我说过,不要让战士们进来,小心我的枪走火。”马天生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你们都退到院子外面,没有我的命令不许进来。李云龙,我进来了。”马天生面无惧色地走进客厅。

李云龙满意地笑道:“马天生,敢在我的枪口下走进来,你还算条汉子,坐吧。”马天生在面对李云龙的沙发上坐下来,不动声色地回答:“承蒙夸奖,这是你李云龙第一次称赞我。可我并不感到荣幸,你该知道,一个共产党员是不怕死的。”李云龙皱皱眉头,有些不耐烦地说:“又来了,我说马天生呀,你咋像演戏的?翻来覆去就这么几句台词?你我好歹共事一场,如今我要走了,你能不能不说那些套话?” “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分歧,因为政治观点南辕北辙,你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到现在还采取对抗的手段,你怎么能听懂一个真正的革命者的语言呢?李云龙,你走得太远了,我劝你放下那枝枪,这才有出路。”

李云龙冷笑道:“军人没有交出武器的习惯,除非他死了以后。说到出路,你可想错了,我从来没有打算给自己留条出路,所以你这话等于没说。我找你来不是为了和你争论这些理论,因为我这辈子就没闹明白过,你比我也强不到哪儿去,尽管你比我有文化。我只想告诉你,我李云龙这条命,不喜欢听别人摆布,谁都不行,日本鬼子和不行,现在的“大动荡”也不行,我这条命得由我自己摆布,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死法。我李云龙这条命虽说不值钱,可也不能被别人轻轻松松就拿走,这活儿得由我自己于,你知道一个军人最体面的死法吗?上吊?服毒?都不行。那是老百姓的死法。告诉你,军人的死法应该是用子弹。你看,我把枪口对准太阳穴,当我扣动扳机时,子弹会从我另一侧太阳穴穿出,随着子弹喷出的是我的血和脑浆,那时你会看到,我李云龙的血是热的,滚烫滚烫的,冒着热气,我的脑浆是白的,像没点好卤的豆腐,糊里糊涂的,这是因为我这辈子没闹明白的事太多。这颗子弹从我太阳穴穿过后,应该打进那边墙里,那墙是灰墙,不会产生跳弹,如果你想留个纪念,就把这弹头挖出来,我送你了。如果你不稀罕,就把它留在墙里,将来不管谁得到它,和我都是个缘分。昭,还有,这颗弹头可能有些变形,因为我的颅骨比较硬……”李云龙用右手举起shouqiang,把枪口抵住右侧太阳穴。

马天生的脸色候然变得像一张白纸,他失声喊道:“李云龙,你不要开枪……”他冒死猛扑过去想夺枪。“叭!”一颗子弹打在马天生脚前的地板上,离他的脚趾只有一寸远,马天生僵住了,他不顾一切地喊道:“老李,你不要冲动,你我的关系到了今天这样,也可能是我在某些方面做得有些过分,我们好好谈谈……”李云龙轻蔑地看了他一眼,似乎懒得说话,他的食指猛地扣动了扳机……

李云龙斜倚在沙发上,双眼睁着,似乎还在沉思,勃朗宁shouqiang掉在地板上,空气中迷漫着浓浓的火药味儿,一缕鲜血从他左面颊上流下来,像一条红色的小溪汨汨流淌,染红了他肩章上那颗金色的将星……

马天生几乎没有犹豫,他一个箭步冲到那面墙前,迅速地挖出了那颗弹头,仔细地端详着,李云龙说得没错,那弹头的确变了形,他的颅骨还真硬…

马天生默默地把弹头放进自己的上衣兜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客厅。一个细心的战士发现,马政委的脸色惨白,在他转身的一刹那,他的眼中竞闪出了一丝泪光。

两天以后的一个深夜,田雨在狱中割腕自尽。看守人员为此受到严厉的训斥,他们始终没搞清楚,那块小小的保险刀片是怎样躲过严密的搜查带入狱中的。看守人员私下里议论说,这女人是做好赴死的准备来到监狱的,她根本没打算活着出去。

看她手腕上的那个伤口,割得像个孩子嘴,喷喷,这女人,真下得去手……

郑波因为立场问题,去海防团当政委的任命被取消,他被发配到部队农场劳动改造。那天他正在围海造田工地上背石头,对面敌占岛上那功率强大的广播站又开始广播了。一股宏大的铺天盖地的音乐声像飓风一样掠过海峡,郑波的心脏猛然收缩起来,这是贝多芬英雄交响乐的第二乐章,那首着名的《葬礼进行曲》,肃穆、悲哀的音乐过后,往常那娇滴滴的女人声音没有出现,一个声音浑厚的男广播员缓慢的声音传来:“……驻岛全体国军将士对李云龙将军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民国三十一年冬,李将军率部与倭敌激战于野狼峪,白刃战中手刃倭寇数百余,日军闻风丧胆。民国三十三年,李将军于晋西北全歼装备精良之日军山本一木特种部队,凭血肉之躯及劣势装备与敌浴血奋战,实乃中国军人之楷模。……现在广播在抗战中曾与李云龙将军协同作战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原‘国军’第二战区上校团长、现役‘国军’陆军中将楚云飞的悼念文章,楚将军引用南宋词人刘克庄《满江红》词作为开始:铁马晓嘶营壁冷,楼船夜渡风涛急,有谁怜?猿臂故将军,无功极……”郑波把背上的石头狠狠地扔进海里,禁不住泪如泉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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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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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这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爱与尊严的故事,并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生存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遗弃、表姐的歧视和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当简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并与罗切斯特互生爱慕之情,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之时,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个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又重新回到他身边。这是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但简爱毅然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舅母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在《简爱》中,夏洛蒂是用爱情追求发自心底的平等,并带有宗教般的虔诚。这样的话在任何时候都是激动人心的,而出自一个独立人格、自尊心强的女性之口则显得更加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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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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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撒野》是我偶然读到的一本小说,它不似名著那样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也不像其他小说讲述的情感那么强烈,在我看来,它就是一本特别朴素却又写尽了人间真实的耐人寻味的书。

往往会有人认为这本书是救赎,它救赎了一个个在深夜无处安放的灵魂,撞破了世俗的一切偏见,只为将待在谷底的人们拼命拽上岸。

人就是这样的,想来想去,犹豫来犹豫去,觉得自己没有准备好,勇气没攒够,其实只要迈出去了那一步,就会发现其实所有的一切早就准备好了。也许在生活中,我们都会纠结于某一件事情,一次次认为自己做不到,或者不想去尝试,但我们只是缺乏足够的勇气,有很多时候,不是我们不去努力,不去勇敢,很多人都会贪恋不存在的美好,而一次次想逃避现实,殊不知,该来的始终躲不掉。

蒋丞同学在离开养父母,回到自己亲生父亲身边后,他发现这个小小的钢厂也许并不如他以前的生活条件好,但他还是接受了现实,并且不断努力着,坚持刻苦的学习着,一心想逃离这个地方。同样想逃离这个地方的还有他的同桌顾飞,可是顾飞因为迫于生活压力,最后想自我放弃,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光了,但是他希望至少蒋丞可以向着光去,他感觉自己像是一脚踏空,向上看是迷茫,向下听这世界是空荡荡。

日子总是往前走,人总是在变,不知道是淡忘还是适应。最可怕的莫过于你心甘情愿的堕入深渊,不是没有人拉你起来,而是你已经适应了深渊的生活,你不必逼自己一把,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其实在你身上蕴藏着多么大的潜能,没有谁生来比谁差,只有你自己不够努力罢了。

书看了一定会有用,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具体的改变,人往前走的时候未必会一直数着一二三,但无论多少岁,都是一二三累积起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喜或悲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

人这一辈子,可能会放弃很多东西、很多人。但最可怕的,就是放弃自己。每当觉得自己失去动力的时候想想蒋丞,每当觉得自己被生活打压的不行的时候想想顾飞,他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我想抬头看见暖阳春草

你给我简单的拥抱

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

睁开眼你就会听到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

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

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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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琅琊榜小说结局

全文共 6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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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一书中营造了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琅琊榜小说结局,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琅琊榜小说结局

赤焰一案终得告结,苏宅内,蔺晨兴致勃勃,准备携梅长苏出游散心,梅长苏也觉心事已了。太子下令恢复林氏宗祠与牌位,梅长苏终得以祭拜已故亲人。

前方战事烽烟乍起,急报频频传至金陵,景琰召集群臣商议对策,有大臣以兵力不足为由提议讲和,景琰则质问诸军侯有无人敢称将带兵御敌,众人纷纷推诿,景琰有意亲自带兵赶往前线。朝廷募兵,萧景睿与言豫津纷纷前去报名。

梅长苏找到景琰,规劝他不得在京都不稳之时离开金陵,自己则请命前往最纷乱的北境对阵大渝,即刻遭到景琰与霓凰的反对,景琰告诉梅长苏,只要他身边的大夫肯定他身体无恙便答应他的请求。蔺晨言辞激烈反对梅长苏的计划,梅长苏则直言自己是林殊,应该回到他该去的地方,在生命的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蔺晨深受感染,表示将梅长苏一同赶赴沙场。

景琰痛心刚刚经历13年的分离,这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梅长苏答应景琰,自己会回来。临赴战场,梅长苏告诉霓凰,若有来世,愿两人生在平常人家,自己定会与霓凰携手终老,霓凰含泪应允。景琰站在城墙上,目送身披战袍的梅长苏远去。梅长苏最终还是没能再回到金陵。数年过后,景琰已为天子,大梁国泰民安。琅琊阁上,飞流为蔺晨泡茶,蔺晨会心一笑,将一只茶杯递向身后的屏风里的人……

《琅琊榜》让原著小说粉哭晕的六大删改

第一名

景琰抄阵亡将士之恸

大结局,发现景琰在小殊死后出现只是题了三、个、字!

霓凰郡主都显得比他哀伤吧!烘托了五十集的兄弟情都去哪里了!!

其实原著里对小殊死了之后的事情,也是只有寥寥数笔的,但是层次的不同请大家体会一下: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

最后一个名字是谁……此处无声胜有声。短短一段,既展现了景琰与梁帝对护国之军不同的态度,又将大悲之情推到了全书的最高点。

还记得梅长苏送别景睿时说的话吗?

“天下多少好朋友,本可以一辈子莫逆相交,奈何旦夕惊变,只能眼看着天涯路远。”

天涯路远,终可再见,总好过——阴阳两隔。

为君,景琰可以说一句: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可为友,除了能让自己不要忘记,又有何解?

剧本删除这个细节,是本子万万没想到的。平心而论,这场戏没有特效要加,没有豪华道具要用,一个蒙太奇,已经足够我们默然凭吊。想当年,多少看了整本书都只是含着泪的读者们,只在此处哭出了声。剧组,来,我们上天台谈谈人生……

第二名

榛子酥相认

剧中耿直的靖王五十集都没有认出小殊,而认出之后两人并没有什么情感过招,只是在母妃那里哭了一场,再见面就在太子府顺理成章地直呼旧名,直接给人一种“林殊根本没有用过梅长苏这个马甲,靖王一早知道只是没有拆穿”的错觉……

其实大家都应该知道,这层窗户纸是全剧最难捅破的,而且当时对于林殊这个身份,梅长苏的心理已是“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知道可我觉得你知道”,靖王殿下的心理也已升级到“我虽然知道可必须让你觉得我不知道”。

而在原书中巧妙打破这种僵持局面的,是一枚小小的榛子酥:

梅长苏并没有注意室内其他三人在谈什么,他似乎真的被案卷内容吸引住了,一页接一页地翻看着,神色很专注,只是偶尔端起茶来喝上一口。萧景琰的视线再次转过来的时候,他刚好正把茶碗朝手边的小桌上放,手指无意中碰到桌上摆着的一盘点心,便随手拈了一块起来,看也不看就朝嘴里放。

沈追和蔡荃突然觉得眼前一花。闪神之间萧景琰已经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一把抓住梅长苏地手,快速地将那块点心从他的嘴边夺了下来。远远丢开。

这离奇的一幕使得所有人都僵住了,就连萧景琰自己在做完这一系列举动之后。也立即意识到不妥,变得有些不知所措起来,目光游动地道:“这点心……不新鲜了……”

太子东宫端出来待客地点心会不新鲜,这种说法实在是太新鲜了,新鲜到他解释了这一句之后。效果还不如他不解释的好。

梅长苏地目光,慢慢地移到了旁边小桌上,那里摆放的是一份细点拼盘,有芙蓉糕、黄金丝、核桃脆,还有……榛子酥……

从表情上看,梅长苏似乎没有什么大的震动,只是慢慢垂下了眼帘,面色渐转苍白,根本看不出他此刻心中剧烈的翻滚与绞动。原本仅仅是有意试探。然而真正试探出结果之后,他却觉得说不出的难受,胸口一片紧窒一片冰凉。

萧景琰依然抓着梅长苏地手腕。曾经健壮有力的手腕,如今虚软地轻轻颤抖着。令他胸口如压磐石。不由自主越握越紧,紧到想要把全身的力量都转输过去。不过除此以外。萧景琰没有敢做出任何其他的举动,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一块自己最爱吃,而挚友却不能吃的榛子酥,将梅长苏假装无意的试探和靖王下意识的关心则乱彰显的淋漓尽致。

外人如沈追蔡荃当然不明白,多年故友,只需一块小小的点心,就能洗去所有的算计与将计就计,只留下温暖无言的手足之情。

数天下怅惘,莫过当时只道是寻常。

南海的珍珠再大再名贵,终比不上原著里那块最小最家常的榛子酥。

第三名

解密梅石楠

梅长苏与静妃不约而同地答出梅石楠,让靖王宝宝好不容易上线的智商再度跪安……

后来靖王哭诉的时候,直接就反应过来这个化名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这种瞬间充值的机智是从哪里买来的?本子也想批发两块钱的!

而原书中让靖王灵光一闪的是什么呢?还记得老皇帝提了一句让景琰处理宗室减俸的事,然后静妃娘娘就说他找了言侯和纪王商量吗?

结果……只是提了一句而已!!当时原著党的心情应该是这样的:

原著里正事谈完之后的闲聊多自然,何况纪王从来都是话匣子:

“你姓言,就取名一言,这也太随便了吧。”纪王忍不住笑了起来。

“反正只是化名,有什么要紧的,还有人指着一棵树就当了名字呢。”

萧景琰正举杯喝茶,听到此时突然僵住,直直地看向言阙,张了张嘴,却是喉间干哑,没有发出声音。

言阙有些诧异地问道:“殿下觉得有什么不对吗?”

“你刚才说……谁指着一棵树当了名字?”萧景琰握紧茶杯,努力吞了口唾沫,力图镇定。

言阙察觉有异,却又想不出起因为何,犹豫了一下,低声答道:“林……”

“林帅,指了何树为名?”

“当时院中,长着石楠,所以……”

他地话还没有说完,萧景琰手中地茶杯已从他指间滑落,在大理石的地板上摔出清脆地一响,砸得粉碎。

在场三人齐齐一惊,忙都站了起来,纷纷问道:“殿下怎么了?”“石楠……”萧景琰扶着桌面慢慢地站起来,身体晃了晃,被蒙挚一把扶住。他此刻只觉耳边一阵阵嗡嗡作响,什么声音也听不进去,许多曾被忽视的画面逐一回闪,仿若利刃般一下下砍在他的心头。

那个人说:“你是我择定的主君……”

那个人说:“庭生,我会救你出去……”

那个人捻动着被角沉思,那个人随手拔出他的腰刀……

那个人筑了一条密道每日为他煎熬心血,那个人在病中模模糊糊地念着:“景琰,别怕……”

深宫中的母亲那么情真意切地叮嘱自己“永远也不要亏待苏先生”,说了一次又一次,却没有引起应有的警醒;当自己觉得长兄好友都在天上看着时,他其实却在身边,努力铺设着每一步的路……萧景琰面色惨白的站立着,等待涌向心脏的血液回流。在僵硬颤抖的四肢重新恢复知觉的那一刻,他一言不发地猛冲了出去,直奔马厩,解开视线所及第一匹未解鞍鞯的马,翻身而上,用力一夹马腹,便朝宫外狂奔。

于是我们懂了:为什么林帅闲得无聊要起化名?因为年轻不懂事,出去走江湖需要马甲;为什么是石楠?反正就是个马甲,看见什么叫什么!

让旧人解旧事,以旧事解今朝,难道不更顺理成章一点吗?

而景琰此时的恨,也力透纸背。恨自己轻易放弃了如此显眼的线索,恨母妃早就知道却恍若不知,恨那个人唯独瞒着自己,恨自己明明发现了那么多细节却就是不能说服自己相信梅长苏就是昔日挚友……

人生至苦,纵使相逢应不识。

合情,合理,举重若轻,这也是原著党哭求石楠梗的原因吧~~

第四名

佛牙的生死

没看过原著的观众朋友们不知道,耿直如靖王除了小殊以外,还有一个忠实不二的朋友。

它就是佛牙,景琰的战狼。

老实说,这种非人类演员剧组都是能躲则躲的。特效制作既费钱又很难完美,找个汪星人代替又实在不是处女座导演组可以接受的底线……

所以最终,这个欢脱的群演就与一夜走红失之交臂。而佛牙对于梅长苏的情感烘托,也只能靠原著党的脑补了:

春猎时与佛牙的重逢是这样的:

梅长苏的脸色略有些发白,忙举杯遮掩,心思急转。片刻后列战英重新回到座位上。他便用随意的口气问道:“外面是什么在叫?”

“是佛牙,我们殿下养的一只狼。”

“殿下养狼?”

“先生不常到我们府里来,所以不知道。佛牙一般也不到前头来。它是我们殿下从吃奶时就捡回来的小狼崽,不过现在也有十五岁了。谁也不知道它还能活多久……佛牙很高傲地,除了殿下,谁它都不亲近,在我们王府,殿下是老大。它就是老二!”列战英因为说得夸张,所以自己先哈哈笑了起来。

……

梅长苏转动了一下眼珠,笑道:“我倒不是怕它咬我。是怕他咬别人。跟你说吧,我有一项异能。无论再狂暴地动物。都乐意跟我亲近,绝不会咬我的。

“世上还有这种异能?”列战英大奇。“我从没听说过呢。”

……

佛牙将头转了过来,深褐色的眼珠仿佛有灵气似的,晶亮莹润。它在厅口只停留了片刻,突然仰首一声长嚎,后背一弓,疾如离弦之箭般直扑梅长苏而来,那气势仿佛是准备将他整个儿吞下去。

列战英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吓得脸都白了……当他刚刚跃起想要抓住佛牙时,灰狼已掠过他的身边,一头扑进了梅长苏的怀里,几乎没把他连人带座椅一起撞倒。

“呃……”接下来地一幕让列战英半张着嘴,很失风度地呆呆站着,根本说不出话来。只见佛牙的两只前爪搭在梅长苏肩上,湿湿地尖鼻子亲密地在他脖颈间嗅着,时不时还蹭上一下,那撒娇地样子跟它巴在靖王身上时一模一样。

“怎么样,列将军,”梅长苏好不容易躲开佛牙的口水,笑道,“我这个异能没骗你吧?”

狼哪里会骗人呢?只有人会骗人。

而佛牙将死的那一幕,长苏又道出了谁的心声?落下的又是谁的眼泪?

飞流突然从侧门向他跑了过来,步子比平常沉重许多,怀中紧紧抱着一只灰色的大狼。

“不醒!”少年将佛牙递到苏哥哥面前,满眼惶惶不安与迷惑,“都不醒!”梅长苏用苍白得几乎透明的手指抚摸灰狼黯淡的皮毛,指尖下接触到的是一片冰冷与僵硬,心脏顿时一阵绞痛。佛牙的眼睛闭着,看起来很安详,飞流几次努力想要把它的头托起来,可是一松手,就又垂落了下去。

……

佛牙已经快十七岁了,就一只狼而言,它算是极其高寿,它的离去固然令人伤感,但对于理智的成年人来说,这并不算一桩难以接受的事情。

可是飞流不能理解这些。他刚才看到佛牙被装进一只木柩中,跑去看,列战英哄他说:“佛牙睡了。”在少年的认知中。睡了,是一定会醒的,就好象苏哥哥经常睡着。可无论睡多么久,后来全都醒了过来。

于是他问佛牙什么时候醒。列战英地眸中露出难过的神情,说它再也不会醒过来了。

飞流第一次知道睡了竟然可能再也不醒,这令他十分地惊恐,本能般地抱起佛牙,直奔苏哥哥而来。梅长苏揉着少年的额发。他看得出来飞流此刻地迷茫与慌张,但却已无心力去安慰和解释。死神的黑袍常年覆在他地身上,那般阴冷,那般真切,真切到他根本无法向少年描述,死亡究竟意味着什么。

“飞流,你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会!”

“作为朋友,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良心剧组尽力了,但还是没能让佛牙出镜,正如佛牙和梅长苏,都有既定的结局,再多的爱也无力改变。

可是原著粉,你们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我想你们会的。

——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第五名

谢府生日宴

二十二集扳倒宁国侯谢玉的戏,相信很多人都记忆犹新。

剧中保留了梅长苏大部分的筹谋:让身为南楚国师的蔺晨以吉日之名送南楚使团入京,让遗孤宫羽受邀入府揭穿一切,让没人关注的飞流割断所有弓弦……

唯独在谢玉让言侯与誉王进府这一点上,剧中是用长公主自尽相逼来解释的,以便赋予谢玉这个角色更多的人情分。

虽然这样也勉强可以说通,原著的理由显然更能突显梅宗主对局势的判断和分析,在众人退去湖中亭阁之后:

“难道谢玉还打算放火烧霖铃阁……”

“什么?”言豫津吃了一惊。

“此阁后面临湖,他封了前门放火,我们只有跳水,如果湖岸上布了长矛手,从水里上岸就会很难,虽然你我没什么问题,可有些人就难说了。”

……

夏冬百忙中扭头看了梅长苏一眼,见自己说了这么多他却毫无反应,忍不住嗔道:“苏先生,大家都这么忙就你一个人闲着你还不动动脑筋,你在入定吗?”

“没有。”梅长苏闭着眼睛道,“我在听你们冤枉人家谢侯爷。”

“啊?什么意思?”

“我们现在可是在水阁里,一时半会又烧不干净,所以谢玉是不会放火的。他以灭巫为由在府内杀人,是捂着盖着干的,外头的巡防营虽听从他的命令在维护治安,不放人进来,但其实并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可一旦大火烧起来,就很明显这里头出事了,届时不仅誉王有借口进来察看,夏春大人,还有言老侯爷,只怕都会心中焦急牵挂,谁也拦他们不住。谢玉怎么会出此昏招,自己放火把他们招进来?”

……

“啊,烧起来了……”一旁的宇文念突然细声细气地说了一句,与此同时每个人都已经看见被渐起的火势映亮的窗棂,闻到了风中的烟尘味道。

“谢玉不会放火,那这火是谁放的?”言豫津喃喃地道,“难道是……可蒙大统领从哪里找到的灯油啊?”

飞流无声无息地一咧嘴,露出两排雪白整齐的牙齿。

谢玉是一品军侯,同时又是驸马。在自己家里关起门来做什么,只要能自圆其说,皇上都没所谓。所以解围的关键,就是怎么闯进这道门。

一把火,对当时的众人来说,虽然让大家的处境更像绝境,却能提供一个最佳的破门理由。就像地震达到8.0级各国就可以不跟震源国打招呼直接入境营救一样,这把火,必须放。

机敏如谢玉当然知道,所以他不会放;可梅长苏放了,他也只能乖乖让誉王和言侯入府。没了这把火的谢府寿宴,虽然一样精彩连连,总是少了点危急的味道。

毕竟杀人放火,杀人放火,要两粒一起吃才最好嘛~~

第六名

金殿大结局

我承认从片花来看,电视剧版的金殿鸣冤已经达到了震撼级的催泪效果。莅阳公主颤抖的声线、一声声此起彼伏的“臣附议”、梁帝日薄西山的老态、太子今非昔比的气势……无不让人动容。

但是本子个人觉得,原著里梅长苏当时的反应,也是别有滋味:

面对此伏彼起的举荐声,梁帝用力闭了一下发涩的眼睛。其实谁来做主审官已经无所谓了,只要萧景琰还在,赤焰一案将来地结果便清晰可见,即使是身为九五之尊的自己,现在恐怕也无力阻止。..最后,纪王、言侯和大理寺正卿叶士祯成为了支持率最高的主审官候选,梁帝在心头突然涌起的疲倦感中让了步,全部照准。当承担重任的三人跪拜领旨时,一直把持得很稳的萧景琰突然觉得喉间有些发烫,不由自主地将视线投向了梅长苏。

梅长苏依然保持着沉默,在象一锅沸水般翻腾着的朝堂上,他安静得就跟不存在一样。可是只要认真一点观察,就可以发现他那双黑嗔嗔深不见底的眼睛,一直灼灼地盯着御阶之上佝偻着身体的苍老帝皇,仿佛想要穿透那衰败虚弱地外壳,刺入他强悍狠毒、唯我独尊的过去……

离成功的距离越近,反而越平静。正如他所说,最担心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就像多米诺骨牌,推下第一块的时候才最紧张,倒下最后一块的时候早就淡然了。

因为那是必然,且唯一的结果。邪不压正,得道多助,都是日升月落一般无可辩驳的公理。

况且那个时候,他的身子,也容不得他激昂陈词了吧……

冷眼旁观的梅长苏让人心疼,剧中愤而起身的梅长苏激得人热血沸腾。到底哪个版本更胜一筹,只怕也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不过梅长苏最后跟梁帝单独见面的场景,也是感念剧组一片苦心了。

梁帝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矣。

这个主旨,剧版和原著都表达得很好,也算是殊途同归,万幸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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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你好旧时光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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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小说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你好旧时光小说结局有哪些?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内容简介

余周周是一个出生在八十年代末的普通小姑娘,和妈妈相依为命,在漫长孤寂的童年中,最好的朋友叫奔奔。进入小学后她在林杨和陈桉的帮助下,度过了初期学习拼音的艰难和对学校的不适,逐渐在学校里面成了小有名气的文艺骨干。

在初中余周周逐渐放开手脚如鱼得水,并且和儿时最亲密的小伙伴奔奔重逢。余周周和班级里面成绩最差也最古怪木讷的女生辛美香成了朋友,经过努力,辛美香和余周周一同考入了省重点振华高中。

升入振华高中的余周周经历了许多波折。与林杨的重逢,对陈桉的深入了解,情窦初开的暗恋,重点高中内部因为成绩排名出国机会和保送名额等等而引发的“金枝欲孽”。外婆的病重让妈妈和几个舅妈之间矛盾重重……诸多事情让余周周急速成长。

高中毕业,曲终人散,青春不朽。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能勾起大家的无尽回忆,回忆当初的那些人那些事。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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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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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坐在竹藤椅上,手捧一杯香茶,轻抿一小口,翻开一本厚重的书,几个黑色大字赫然映入眼帘——《朝夕拾》。

我觉得《朝花夕拾》中有一篇读起来可能比较难一些,会有阅读障碍,那就是《猫·狗·鼠》了。《猫·狗·鼠》写我们眼中的宠物与动物世界,说的是鲁迅为何会讨厌猫?原来,鲁迅小时候养过一只“隐鼠”,可爱的小老鼠,结果被猫吃掉了,他就很伤心,所以总想着要为老鼠报仇,而且终身都变得讨厌猫。在这里我觉得写得好的是鲁迅的心理活动,非常真切感人。我一边读,一边想到我小时候的童年生活。在大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事,在我们心目中可能是非常重要的。

但这本书不只是回忆鲁迅有趣的童年经历,还涉及一些当时的“名流”论争。

这十篇散文是诚信的鲁迅,对自己童年到青年生活的回忆图景。“这组散文是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中最富生活情趣的篇章,我们可借此了解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心路历程。”这句话是《名著导读》上有的,也可以看作是我们学习《朝花夕拾》的一个目标吧。我们学习这本经典,可以了解鲁迅的少年和青年经历什么,了解这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童年的趣事。我本来就有这样的认识:一怕文言文,二怕周树人。鲁迅是战斗的,批判的,总是那么严厉,文章也不好懂。不过不要紧,随着阅历与年龄的增长,我相信我对鲁迅肯定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读了这本书我还想到,在众多著名的作家中其实像鲁迅一样奇怪、幽默风趣的人还有很多,他们的奇怪,也许在有些人眼里是荒谬可笑的,但他们却流芳百世,名垂千古,让世人所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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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花的精神作文小学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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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种类多种多样,五彩缤纷。许多人只看到了它们华丽的外表和扑鼻的芳香,可又有多少人懂得它们的精神呢?比如:莲花的正直,梅花的坚贞。

花之君子·莲花

正如陶渊明所说“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从莲花的身上,我读懂了。现实社会中的我们不应该这样吗?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踏踏实实地在岗位上贡献,而不是为了所谓的荣华富贵,丢失了自己的正直和本分,也不是为了名利地位去攀附权势,误入歧途,迷失自我。但如今现实社会中“莲之爱,同予者何人”呢?

花之傲骨·梅花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的梅花扑鼻香”,腊月冬雪,寒风呼啸,当大自然的一切进入冬眠,是谁?仍然不肯向寒冬屈服盛开唯美,仍然坚持用它的顽强的生命力点缀着这个冬天。哦,原来是它,是梅花,用它那娇小的身躯顶着寒雪,让冬日不再苍白寂寞。从梅花身上,我读懂了。我们不应该拥有像梅花一样的高贵品质吗?人生的寒冬中,避免不了风雪的摧残和打击,我们要像梅花一样,纵有再多阻挠也盛开不败,坚贞不屈。绝不向逆境与挫败轻易低头。用自己的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和奉献我们的力量,为人生增添一抹芳香。

读莲花,学做正人君子,读梅花,学其顽强不屈,永不言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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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花的世界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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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动心灵的力量,不仅仅局限于人或事,还可以是生机盎然的大自然中的物。一片生机之叶,一棵生命之树,一个成长之果,都能触动我的心灵。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那生命之

春姑娘莅临人间,花们也竞相开放,仿佛正在参加化妆舞会。在这大好时光里,花们不负韶华,灿然绽放,在清风里悠然起舞,展现属于自己的生机和美丽。可这世上,总不乏那种自私自利之人,只希望众花为我一人开放,于是,采了、折了、秀了,而后扔了,如弃垃圾。这,就是不少花的命运。这种人,看似爱花,其实,追求的是利益,爱的是他们自己。他们的心灵,早已因欲望的蒙蔽而麻木不仁。只有绿叶,才能真正听懂花儿的心声。开花,不是为了美丽自己,而是为了美丽这个世界

流年未亡,眨眼间,夏日随着春姑娘远游而成为人间的主宰。花园里,种花的人变成了看花的人,看花的人变成了葬花的人。一些游客,倒似一个个铁石心肠,对那些凋谢的花不屑一顾,不闻不问,反而在心里暗暗咒骂花儿们无能,却不想想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我的心中闪过一丝愤怒,紧接着心好像被针刺了一下一样,最后剩下的是无话可说的凄凉、孤独、无助与心酸。

这一幕幕,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我替这些小生灵的命运感到不平,我同情它们的遭遇,我甚至想过为它们鸣不平。可是,我的鸣不平又能起多大作用呢?在一些人看来,花就是为人而存在的。花开了,就是要人看,要人采,这才是花儿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他们又岂止是对花儿这样?世界都是为他们而存在。你看那丑陋的秃山,那刺目的矿洞,那遍地的黄沙,那污浊的河流……美丽的自然成了他们牟利的场所,是他们任意宰割的奴隶。

我对花儿倾诉,花儿不语,绿叶轻摇,似乎在劝说我:做最好的自己,何必在乎别人怎么看?奉献出自己哪怕一缕芳香也就足够了,与世无争,多好!

是啊,每一枝花,在它们被剪落枝头的那一刻,命运似乎就已经注定,它们坦然地在瓶中绽放生命的最后灿烂,平静地等待腐烂。即使幸免于被剪落枝头的那些花,也难免在烈日暴雨里凋落,在时间的河流里暗淡。花开的那一瞬间,就注定了凋谢的命运。花开花落,是花儿的宿命。因此,开花时,它们尽情地绽放;凋落时,平静安然。

花儿的命运,让我明白:爱美,就不能占有。所有的买卖,都是对美的亵渎。爱美,就是尽情的欣赏花儿。没有缺憾的人生是不完美的。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做个单纯而完美的天使固然幸运,感受酸甜苦辣、悲欢离合,才是常态。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我们都要让生命绽放应有的美丽。

花,触动了我的心灵,并给予了我成长道路上前进的力量,让我有所悟,有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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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浒传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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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长过程中,无数本书滋养着我,伴我度过漫漫长途。我对书如鱼和水,紧紧系在一起不可分开。臧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当一本书真正住进你的心里,你就会有这种感触。

小时候受爸爸的影响,对书很感兴趣。爸爸便买来了几本名着以陶冶我的情致。但我太小,只是随便翻翻。

上学后发现小时爸爸买的书竟是四大名着,便来了兴致,随手拿了一本《水浒传》看看,却一下被吸引住了。小时的零碎记忆在一页页纸中被重现,记忆也随之深刻起来。当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灵久久地被那一个个英雄豪杰所震撼着,感动着。

在这昏暗迂腐,官官相护的年代,无数好汉被处处欺压。但乱世出英雄,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义聚梁山泊,汇成了一股连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势力。在一次次征战中,他们为了义,救出兄弟,杀除却也冲为了朝廷眼中的贼。在几经波折下,朝廷招了安,让他们四处奔波扫平其他势力,但结果却是,在百经沙场后散的散,死的死,就如同一部戏完结后的惨淡收幕。

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印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急公好义的宋江,智慧多谋的吴用,豪迈大力的鲁智生,武艺高强的林冲等等,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们是天上108位星辰,来到人间替天行道。他们豪气冲天,为了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败污吏,济世救民,__了我们心中所谓的“义”。何为真正的义,谁也说不清。但他们却说明了一点善、正即义,民心所向即义。他们用自己的义,反对朝廷的失败。

但当他们实力达到顶峰时,宋江却不顾反对要朝廷招安即使有义,却依然要顾到忠。不是所有义都是大逆不道,也不是所有忠都不能与义并存。也是他们四处征伐,扫灭那些本与他们同道的贼。从那一刻开始,故事就发生了戏剧性的扭转。即使如此,朝廷依然是朝廷,它永不会为了你一点战功,而天真地以为你以忠顺。所以,当他们得胜归来时,硬生生地拆散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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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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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好看的书——《呼兰河传》,它的作者是萧红。

这本书中作者的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呼兰河并不繁华,就只有春夏秋冬这样来回走着。在这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发生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只为活而活,为了死而死。接二连三的悲剧,让我也无法判断谁对谁错了。

萧红给我们带来了童年的快乐,让我们一起走进了她的世界。让我们体会了生活,让我们了解了生命。在这,我也想起了我五彩缤纷的童年,我一想起它,我便会会心一笑······那是一个大夏天,我正在空调房里玩游戏,我突发奇想:这么舒服的地方,我干嘛不去“偷”点糖化糖水喝呢?说干就干,于是我拿起杯子,蹑手蹑脚地走到厨房,将杯子倒满水,心想:嘻嘻,他们都没发现我,现在偷糖可是最佳时机。我用小手捂着嘴巴,傻笑了两声,可开心没多久,问题就来了:两个瓶子里都是白色物体!哪个是糖呢?我拍了拍脑袋,自言自语地说道:“妈妈怕不够,一定多买了一瓶,这么说来就有两瓶糖!”我正在自作聪明的时候,我看见两个瓶子上有不同的两个字,这下我纳闷了,心想:怎么会!难道不是两瓶都是?哎,这下我的聪明才智该发挥出来了。我在那念着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突然,我好像知道了什么,便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糖”放进水里。我还开心的一跳,以为自己拿到了糖,可傻傻的我却不知那是盐。回到房间,我用手搅了一下,便一口气喝完了。不一会儿,我的脸色突然变暗了,连忙找水喝。哈哈,不认字的我实在太可爱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推荐大家读读《呼兰河传》这一本近代小说,它能带着你回到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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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养花给我快乐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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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吗?世界上有数不清的儿,每种花都有自己独特的花语,比如水仙花的花语是"只爱自己"。

记得深秋的时候,妈妈从花鸟市场买回一盆水仙。说是花,其实只是个像大蒜头一样的东西。妈妈把它放在窗台上。没过几天,"大蒜"裂开一个小缝儿,钻出了一片嫩芽。它长得很快,两片、三片,一厘米、三厘米、五厘米,没多久,叶子便长得很长很绿,而且开出了几朵小花。

水仙真的很美,白嫩的鳞茎里抽出了好几片嫩绿的枝叶,在纵横交错的绿叶间,错落有致地开着几朵洁白无瑕的花,花中心嵌着一束黄金般的花蕊,散发出一股浓郁的芳香。

开始我还以为它长不大,因为它的根部没有一点儿土壤,也没见妈妈给它施过肥;而且几个月来,白白的花根一直浸在水里。花根怎么没有浸烂呢?它的养料从哪儿来的呢?好奇的我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便缠着妈妈要她说个一清二楚。谁知妈妈也说不出什么科学道理来。被我问急了,她丢下一句话:"去问你们老师吧。"

到了学校,我去请教语文老师。老师给我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原来水仙花的根部是球形的,里面储存着许多养分,足够水仙花一生的生长发育。因此,水仙花只需要少量清水来保持枝叶充分潮湿就可以了。

"那它根部的养分是怎么来的呢?"我又问。

老师笑而不答,递给我几本《小哥白尼》。我认真地阅读起来,终于找到了答案:水仙花原本也是生长在泥土里的,因为它属于根茎植物,所以能够储存养分。等根茎的养分储存满了,种花人便将它拔出,拿到花市去卖。

感谢水仙花,不仅让我欣赏到了它清新淡雅的美,还让我学到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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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花的世界优秀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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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喜爱的一种植物朋友。

桃花是春天里开得比较早的一种花。在江南,天气一转暖,大约二三月时,桃花就吐花苞绽笑脸了。可以说,桃花是报春的使者之一——只要你看到桃花开了,春天就到来了。

桃花的花朵一般是粉红的,当然还有鲜红的、纯白的。桃花还是花骨朵的时候,胀鼓鼓的,像一颗颗鲜艳的玛瑙,很是可爱。已经绽放的花朵,五片花瓣儿一片挨着一片,围成圆形,花中心吐出一把花蕊,上面布满花粉,常常引得小蜜蜂、小蝴蝶前来逗留。

桃花的美更在于花枝。粉红的花朵从桃枝的根部一直开到枝头。有的花朵星星点点地散落在枝条上,有的花朵则三五朵挨挨挤挤地聚在一处,形成一簇花儿。桃树不像一般的树木那样先长叶后开花,有的桃枝上开满了花朵却并不见一片桃叶子,整根桃枝成了一支花串儿。也有的桃枝边长叶子边开花,几片绿叶和几簇粉红的花朵们互相映衬,生机勃勃,光彩夺目!微风徐徐吹来的时候,桃枝上的一朵朵桃花就微微舞动起来,多像一群粉红的蝴蝶在扇翅膀啊!

看着鲜艳亮丽的桃花开满树,你或许也会像我一样,情不自禁地跑过去和这植物朋友留个影。

待桃花凋谢之后,树上会结出毛茸茸的桃子来,这已是夏天的事了。当然,也有些桃树是不结果的,她开出的桃花是供人们观赏的。但不管怎样,只要桃树绽开桃花,我就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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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国名著《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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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那就是每天读两回《西游记》。《西游记》还是文言文版的。

一开始,我认认真真看,边读边划边批注。书放在桌上,左手拿尺,右手拿笔,认真品味其中的情节。我一边划线,一边做批注,认真去划、想,没有一丝怠慢。一个上午都钻在书房看这本书。吃饭时,一手拿着筷子,一手拿着书看,把饭都扒在桌上了。

后来,我开始有了小心思:“随便看一回就要半个小时,两回就要一小时,这太浪费时间了。”于是我便在划线时减少批注,结果只要40分钟了。

可我还是不满意,我又想到减少时间的计策,干脆不写批注,直接划线的了。结果,时间竟减了一大半,只要30分钟就顺利完成。

假期里,我就是这样马马虎虎地看完了《西游记》。

开学后,老师又让我们重读《西游记》,并且做好读书笔记,他要检查读书留下的痕迹。

我便开始根据老师的新规定划法去看,方框框地方,圆圈圈人物,横线划知识,波浪线划妙句,双横线划陌生词,三角包标好词。量从每天两回变成了每天一回。我更认真阅读了。

第二天课上,老师便来考《西游记》的内容。老师提问像“这回主要内容是什么”这一类问题,让我们回答。结果很多人都被查出来没认真看《西游记》。不过我每次都知道答案,并把手举得高高的。我想读书不是为别人读,而是为自己读,我就认认真真地一天读一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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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朝花夕拾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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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朝夕拾》这篇散文。散文对我来说是个新鲜事物,但我看了之后,觉得有些无趣。

《狗、猫、老鼠》、《二十四孝图》、《无常》写的是鲁迅小时候的记忆,以有对反动陈旧势力进行的批判。《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五猖会》、《父亲的病》描绘的是鲁迅小时候家乡的样子、人情、风俗,以及小时候的生活片断。《藤野先生》、《琐记》、《范爱农》记录了鲁迅背井离乡去求学的艰苦历程,以及对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

《朝花夕拾》对我来说有些无趣,但是对景致描写得非常仔细、优美。不管怎样,这本书里的好词好句非常多,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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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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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考试的原因,《平凡世界》我没有认真去看,好的作品总发着金光,期末考试完后,我就打开这本厚厚的书开始阅读。

这本厚度大于1.5厘米的书总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给人一种读也读不完的感觉,可是读了一页,这情节就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这讲的是中国城市,乡村生活,孙少安、孙少平等人间发生的事,矛盾、挫折、爱情、欢乐,每个人的日常中的选择……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选择都有所不同,高调、严谨、平凡,在这本书中,主人公孙少平选择了平凡。

这位主人公的出生十分平凡——农民,贫穷使他羞涩腼腆,但没有使他变得消极,经过一些磨练,他由一个羞涩的贫困少年变成了一个男子汉,在这之间,他也经历了许多波折,离乡打工,远离亲友去挖煤,田晓霞与他凄美的爱情,挖煤时的意外,这困难比我们所遇到的强几百倍,是我们无法挺住的,但他胜我们一筹,他挺住了。最后他童年时的玩伴,金波的妹妹向他表白,但他又拒绝了,他需要他自己的平凡生活。

一本名著,带来我们需要的知识,让我们好好理解每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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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思美人小说屈原结局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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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历史中记载可以知道屈原喜欢的是莫愁女,当时莫愁女凭借精湛的歌舞表演进入了楚王宫,之后便和屈原认识了。屈原在见到莫愁女后,就被她深深的吸引了,加上在宫中一起相处的时间也很长,彼此更加了解对方,屈原更明白自己真的是喜欢上莫愁女了。在电视剧《思美人》中, 屈原和莫愁女之间的爱情和历史记载中是差不多的。所以说《思美人》里屈原应该是喜欢莫愁女的。

关于《思美人》屈原跟谁在一起这个问题只能讨论屈原曾经跟谁在一起过,这可以从他和莫愁女认识说起。在屈原和莫愁女相识后,他们原本可以幸福的在一起。可是当时的社会环境导致了他们的爱情终究只能是没有结局的爱情。因为当时社会动荡、各国纷争不断,在这战乱的年代,屈原和莫愁女的爱情遭到了阻碍,所以可以断定屈原最后没有和莫愁女在一起。当然,除了社会环境的阻碍,还有家庭背景的阻碍,以及二人思想方面的困扰,这种种原因都导致屈原和莫愁女的爱情不会有结果。

在电视剧中,屈原对莫愁女有好感,他爱着莫愁女,可是喜欢终究是喜欢,他们最后却不能在一起,这是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比较混乱,不允许他们在一起。这对于屈原来说,实在是一种煎熬,不但为当时国家的发展情况担忧,自己的爱情也让屈原看不到结果。所以说在《思美人》里,即便屈原知道自己喜欢莫愁女,可是却也知道他们不能在一起,这种种的不幸导致了屈原最终选择了跳江结束自己的一生。之所以在《思美人》这部剧中,屈原不能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是因为屈原和莫愁女都有一腔热血,时刻准备着报效祖国,因为当时的楚国处境堪忧。从一定意义上说,此时莫愁女和屈原在思想上已经达成一致,他们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报效楚国,爱情在当时已经被他们放置一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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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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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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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玻璃鞋小说双结局是怎样的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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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媛的小说玻璃鞋》,90年代所写的一部言情小说,故事内容曲折回环,引人入胜,风靡台湾和大陆。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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