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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通用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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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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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被鲁滨逊深深的感动了,他漂流到荒岛上后,没有绝望,而是把自己的双手动用起来,造房子、种庄稼、养动物、造工具、在最后终于获救。

一开始,鲁滨逊跟一艘船出海,船在一次海难中失事了,他在海上漂了很长时间,最后,被海水带到了一个孤岛上,他企图向来往的船只求救,却没有船只帮助他。他用身边仅有的物品搭建了一座房子,又在船上找了一些面包、酒、子弹、枪、衣服等等……就这样开始了他长达二十八年两个月的孤岛生活。他不但要与饥饿、疾病斗争,更不能让海盗发现他……在困难面前,他有着顽强和毅力。

我们现在生活、学习中的困难和鲁滨逊的困难比起来还算困难吗?我一定要像鲁滨逊一样,勇敢的和困难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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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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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高尔基,一位著名的作家。可是,这位著名作家他的童年是怎样的?

《童年》这本书就是以高尔基的童年经历叙述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以为:一说到童年,我们可以用无限想象与美好去勾画,“幸福”总是会缠绕。可高尔基的童年却不是如此。

故事以“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为主人公。文章讲述了:19世纪沙俄统治时期,三岁的阿廖沙便失去了父亲,并跟随外祖母到了外祖父家生活,结果总是被外祖父打,好朋友“小茨冈”的死,因舅舅们争家产而几次闹得不可开交以及外祖父和舅舅们分家后发生的一切,阿廖沙知道父亲的故事,母亲又再一次结婚,继父却殴打母亲、虐待他的故事,这些一个个事在高尔基的心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高尔基10岁后,便告别童年,走向人间。

我觉得高尔基的童年真是比悲惨还要悲惨,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沙俄统治的残暴、凶恶。虽然有那么多的不幸,可值得高兴的是———高尔基有一个爱他的外祖母。外祖母善良和蔼、热爱生活,她在高尔基童年黑暗阴影下打开他害怕孤独的心。她经常给高尔基讲一些关于穷人有正义的故事,同时他身边的朋友以及他内心有些小崇拜的人也给他以鼓舞,所以在这种黑暗的环境下,高尔基变得坚强、勇敢。

我觉得如果再和高尔基比童年,那我估计都自愧不如。可是,究竟高尔基的童年对我有什么启发呢?

我现在美好的生活使我不会像高尔基的童年一样不幸。可当我沉浸在物质带给我的享受之中,比如痴迷电脑而不能自已时,或者是觉得学习压力大而想放弃学习时,这些就是“黑暗”。我就如同像高尔基一样在经历“不幸”,但我要像高尔基一样从黑暗中走出来,如果我一旦被这“黑暗”沉迷,就会害了自己,就像安娜·路易斯·斯特朗所说:与其咒骂黑暗,不如燃起一支明烛。是啊,与其讨厌这“黑暗”,不如振作起来,在“黑暗”中点亮希望之光,使“黑暗”远离,有了这希望,“黑暗”并不怕。

高尔基,我成长路上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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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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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客观地反映自己的观点,又不留下任何的痕迹,怎样才能做到呢?

作者从私塾先生们让孩子们读的书和孩子们喜欢读的书入手,从二十四孝图里的“破冰求鲤”“郭巨埋儿”以及“老莱娱亲”入手,结合实际来谈,对这些以以肉麻当作趣,以不情为伦纪,教坏了后人的孝道进行了讽刺。彼时我委实有点害怕:掘好深坑,不见黄金,连“摇咕咚“一同埋下去,盖上土,踏得实实的,又有什么法子可想呢。我想事情虽然未必实现,但我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至少,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防碍的人。后来这印象日见其淡了,但总有一些留遗,一直到她去世。

尽管不能免有些好笑,但笑过之后,却让人深思。

记不住的戏,记得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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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花千骨小说全文阅读1水鬼拦路

全文共 2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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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没有星子更没有月亮漆黑得像一个大洞让人有些颠倒分不清上下似乎一失脚就要坠进去。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一个莫约十二三岁的小孩孤零零一个人在路上急的走着。右手握着一小串佛珠碎碎的念左手提着个油皮灯笼。

与其说她是走不如说是在跑因为那些东西一直在后面跟着她只是因为佛珠的原因不敢太靠近。周围漆黑一片只看得见灯笼荧荧鬼火一般在半空中飘移着。四野寂静得有些诡异连流声虫鸣声都听不见。

马上就要到村子里了进了村就好了小孩不断提醒自己苍白着脸冷汗直往下掉。腾出右手把身上披的八只黑狗皮拼制成的披风裹得更严实一点妄图不让自己的气味更多的散出去。

可是走到村头的小石拱桥上小孩还是傻那里了。一个打着纸伞的女人站在桥上正对着她伞面上绣的是红得耀眼的桃白色的衣裙上也是。伞打得很低看不见脸。明明是炎热酷闷得没有一点风可是那裙袂却激荡的上下翻飞着。

小孩吓得停在那里双腿直打颤完了遇上鬼拦路了。

“南无阿弥陀佛……”她继续低声念着侧过身子想从桥另一边过低下头装作没看见她。却现她眨眼间又站在了她的面前。精致的白色绣花鞋上沾满了泥脚边是一滩的水还有各种绿色的水藻和贝壳。这时她才看清那裙摆上的哪是桃花分明是溅染的鲜血。

突然手中灯笼本应该温柔的黄光开始诡异的从青色变成红色好像也被血染过了一样。空气里满是刺鼻的河里的膻气与血的腥臭。

“南无阿弥陀佛……”硬着头皮把佛珠举到前面那女鬼退了两步小孩又前进两步那女鬼又退两步。快到桥头时却听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响起。

咣的一下面前的女鬼散裂了开来肢体断作无数截仿佛被硬生生砍碎一样一地都是血和蛆虫。

小孩吓得差点扔了手中的佛珠还有灯笼就往回跑两条腿抖个不行。

却见有个圆圆的东西骨碌碌的从伞下滚了出来滚缠着黑色的长竟然是那个女人的头。小孩浑身上下如被冰冻半点都动不了了。一个声音不停的在心底喊快跑快跑可就是移不动一点步子。

那头皮球一般s型的左右乱串撞到桥栏又反弹回来一会儿就蹭到了小孩的脚边吓得她差点没整个瘫软的坐在地上。

静止了片刻小孩瞪着脚边那个突然不动的头心都快从喉咙里跳出来。却见突然那个头一下翻转过来小孩这才看到她的脸脸上黑乎乎的两个大洞眼睛竟然被硬生生抠去。一只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另一只由一些血管、神经和组织牵连着半挂在脸上晃来晃去白惨惨的眼珠还飞快的转着向上直瞪着她。嘴唇似是被河里的鱼都咬烂了残缺不全得瑟瑟哆嗦似是要向她说些什么却只出风吹木头门一样嘎嘎的响声。

小孩忍住呕吐的冲动跨过那个头就往前跑顾不得正踩在一地的残肢上。突然间腿被抓住是一只半截的右手手指在水里泡涨了腐烂而白手臂肉端处可以看见森森的白骨。

惊恐当中现那个脑袋又飞快的像自己弹了过来张开大嘴就咬到了自己的右腿小腿上剧痛之中更加伴随的是刺骨的阴冷瞬间传遍了四肢百骸。

小孩挥舞着佛珠向那头上打去然后听见一阵仿佛生肉放在烧红铁板上的嘶嘶响声好一半天那个头才松口脱落。小孩拔腿就跑却突然听见什么破裂的声音脚底下什么东西硌着自己。抬起来一看竟然是那女鬼的另一只眼球不小心被自己踩爆了正流出滚滚的脓水和蛆虫。

小孩一边干呕一边飞也似的逃下桥现那只手竟然还抓在自己腿上而那个脑袋还在桥上蹦呀蹦呀上下牙齿互相敲打着叫着“手手手……”声音又凄惨又恐怖只是下不了桥无法追来。惨死在水上的人灵魂只能永远困在那里。

小孩使劲把那残臂从腿上扯了下来用力的抛回桥上。然后转身不要命的往前跑。脸上早吓得半点血色都没有了。

村子里的人此时都睡了安静得连声鸡鸣狗叫都听不到。小孩在一家药店前疯狂敲门整村人却仿佛都在睡梦中死去一样没有半点反应没有一家灯亮。小孩拼着命的敲了好半天里面才有了一点动静。

“谁啊……”

“张大夫张大夫我是小骨!快救救我爹他快死了!”叫小骨的孩子心急如焚的大声叫道。

“哦哦小骨啊你别急等我穿好衣服收拾好马上马上……”

不一会儿一个半白头的老男人提着药箱出来了和她一块匆匆往回赶去。

“你怎么晚上一个人出来了啊!没遇上什么吧?”

“刚刚在桥上有……没办法爹突然病得很重……”小骨拉住张大夫的衣服躲在他身后一瘸一拐的走着身子依然不停的抖。慢慢的走近小桥时偷偷探出头来却现刚刚那一地的残尸还有自己踩碎的眼球全都不见了。好像什么都没生过一样。

她的八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即伴随着母亲的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但是因为花千骨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和尚也只是摇头给了花千骨一串随身携带多年的佛珠还有让用八只黑狗的皮做披风掩住花千骨身上普通人闻不见只有鬼怪能闻到的异香。并嘱咐太阳落山后便不要让她出门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张大夫怜惜她小小年纪就受如此多的惊恐和磨难。一向对他父女俩多加照顾。他是医生手上握过太多人的命宿沾染过太多人的生死身上阳气和煞气都比较重一般小鬼不敢来招惹。牵着花千骨的手回到他们住的地方一路倒也没遇上什么麻烦。

只是花秀才病得很厉害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张大夫一个劲的摇头叹息怕是熬不过今晚了。

花千骨跑进跑出的烧水煎药给花秀才抹身擦汗。不敢让自己闲下来心里隐约知道所以一直担惊受怕。这是她世上唯一一个亲人了。

花秀才终于还是没能挨到天亮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花千骨一个人该怎么办。张大夫安慰他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牵连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茅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握着父亲逐渐冰凉的手心里凄芜荒凉一片连父亲都走了自己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在这世上又有什么意义?努力的逼迫自己不要哭不要哭从小到大父亲唯一对她严厉的时候就是不准她哭。她知道一是因为她一流泪必定天有异相二是知道自己不能一直陪着她逼着她努力的学会独立和坚强。

张大夫帮她把腿上的伤处理了一下挤出黑的浓血洒上些许香灰又涂了点药膏包扎好。只是一点尸毒倒也并不严重。

第二天张大夫和村里几个热心人帮着她把丧事简单的办了。张大夫认为她年纪还太小不能一个人便外出去闯荡希望先收养她最起码先把腿上的伤养好。她却下定决心立马启程听从父命上茅山去学道。张大夫拗不过她只好帮她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然后又资助了她些许银两。

第二日晚花千骨裹着狗皮披风听着屋外的大风还有鬼哭狼嚎在空荡荡的木屋中光光的床板上睁着双眼躺了一整夜。脑中蓄满了悲伤和对未来路途的迷惘。翌日大清早便告别村里人向着茅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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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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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水浒传》我对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不禁佩服。一百零八位好汉英勇大胆,同仇敌忾,劫富济贫,堪称一代英雄。他们一个个英雄有的最后悲惨而死,有的逃避、隐居,我为他们悲惨遭遇而伤感。一个小小的错误决定和小人作梗悲惨而死。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武松。有勇有谋,为人仗义。虽然粗鲁,但是他是该出鲁的时候出鲁,对恶人不放过对好人自然也不错杀,喜欢帮助别人,为民除害。武松帮人帮到底,做了就敢于承担,不连累他人,做了就不后悔,帮了就帮到底,敢打敢拼,不顾一切。这一切使我十分敬佩。

《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可以称得上重情重义。我们生活中很少人做到“义”这点,都是忘恩负义,当然,也不是说所有人都这样,现实中有些人得到好处就跑,有时候还抢占、欺骗,但故事中一百零八位好汉不同,他们不贪图小便宜,不侵占别人的东西,反而帮老百姓夺回被抢到侵占的东西,他们不轻易骗人、撒谎,可以为别人赴汤蹈火,对兄弟义气,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换取别人的性命,现在的社会几乎没人能做到以命换命。所以,现在的社会很少人做到重情重义这一点。

《水浒传》中有一个较大的缺点,就是对社会女性的歧视,书中写女性都是以“__妇”、“泼妇”、“母夜叉”、“母大虫”这样的称呼写女性。不过,作为古代文学有名的作品,他有其意义,有着不同估量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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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幻城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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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族与火族是远古传说中的两大神族。在一次百年大战之后,小编收集了幻城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阅读。

樱空释死掉了,卡索为了救他去了迷雾森林,最终见到了莲姬,莲姬给了樱空释复活的机会,但是要樱空释和卡索见面的时候樱空释才会恢复前世的记忆。然后樱空释转世为火族最强大的王子罹天烬,罹天烬依旧有着和前世一样的想法,但是他失去了记忆,他唯一知道的就是想要攻打冰族,因为模糊的觉得那个冰族的城堡困住了什么东西,罹天烬很强大,为了守护冰族,月神,还有那个人鱼,以及陪着卡索去过迷雾森林的那些人都一个一个的死去,最后罹天烬攻到了城楼底下,卡索自杀了,罹天烬在抬头看见卡索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前世的种种,然后他叫了卡索 "哥,沵为什么要抛下我" 卡索才明白了,原来罹天烬就是他的弟弟,他攻打冰族的原因就是因为前世今生的愿望,还卡索一个自由。最后樱空释抱着卡索自杀了,最后还有一句"哥,请沵自由的。。"真的好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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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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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明叫《一千零一夜》。

这本书主要讲了五个故事,分别是:国王山努亚和宰相的女儿桑鲁卓、阿拉丁和神灯、航海家辛巴达、补鞋匠迈尔鲁夫、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故事的主要人物有:桑路卓、渔夫、阿里巴巴、辛巴达、阿拉丁。

这几个人物带来了丰富的知识,有桑璐卓的勇敢、渔夫的智慧、阿拉巴巴的善良、辛巴达的冒险精神和阿拉丁的灵活,虽然每个故事都有坏人但是有了这几个人的还是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如果没有这几个人,那故事的结局让人不敢想象!他们是故事中的大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可以吸收知识的精华。因此,我学会了学业是延续人一生的事业和学到老,才能活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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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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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朝夕拾》是一本需要慢慢品味才能知作者心的书,我读了很多遍,直到今天合上书本,才终于对其中几篇有所领悟。《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

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以看似温情的语言,激烈地批判着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给我印象颇深的是《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文章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看到这句话,我的心像是被锋利的刀子狠狠地刺了一下。那个年代是中国历史上屈辱的岁月,专制皇权高度加强,国家日渐闭关锁国,西方列强强迫中国打开大门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国民在封建思想的束缚下已经没有了分辨是非的判断能力。戊戌变法失败后,戊戌六君子被处死,周围围观的人群拍手叫好,殊不知这六个伟大的人正是为了自己而死。书中鲁迅提到看电影看到中国人见到自己的同胞被外国人处死竟和日本人一起欢呼,这些思想麻木的中国人令我们痛心。

为了挽救中国人民,也为了拯救祖国,鲁迅毅然弃医从文。

9__年,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专制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鲁迅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不顾外界打击,为了让国民清醒过来,写出了一篇又一篇寓意深刻的文章,流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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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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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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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喜欢花的世界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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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许多种,在某一瞬间它们也都绽放过自己,有过辉煌的一时刻,但终究在四季的轮回中凋零。可有一种花它始终不会败落,始终开在我的心里,它就是我所怀揣的那份信念。

从小我就喜欢足球,心中藏着一个有关足球的梦想。人总是会朝着自己的某个喜好而奋斗,我为此也付出了很多努力。足球就像一粒种子,在我心中萌发、生长、伸展出具体的形状。直到有一天我出现在了足球队,成为其中一名队员的时候,才酝酿着如何让它开出美丽的花朵,如何让自己变得更出色。

如果说拼搏、汗水、伤痛是一个好球员必须接受的磨练,那么我还不算是一个好球员。因为对于踢球来说我还算是一个新手,要走的路还很长,但喜欢它的信念一直没有熄灭。我暗想不管以后有多长的路要走,我也不会放弃对它的热爱。

在球队的那段时光,我像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外来者,遭受过队友的排挤,也真实的感受到了训练的艰辛。我身材矮小,脚力不够大,在球场上经常会有一种无助感,像一朵失去光泽、暗淡而又没有生气的花朵。特别是在练习脚法和传带球的过程中,我很失败,经常把球弄丢或者传不到正确的位置上,这让我痛苦又失落。在后来的练习中我不断的调整自己的动作,慢慢地找到了和足球的那份亲密感。

或许是因为自己的体质不够坚韧,当然,有些运动需要特质的身体条件。后来我离开了足球队,但我并不为此事而懊恼,即使这样我对足球的喜爱和温度一点也没减少,我依然热爱着我的球队,依然去看值得观看的球赛,依然为自己心中的明星而呐喊。

后来当我反观曾经待过的这些日子,我觉得这已经不是某种单纯的喜爱了,它也像心中的一种激情和奋发向上的力量,让人激动和喜悦,让我找到一些不断涌流的感情和热泪。它就像那朵开不败的花,因为有了深深的感动,所以永不凋落。它就静静的绽放在我心里的某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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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锦绣未央小说人物结局

全文共 2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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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李常茹跟拓跋余什么关系 最后怎么死的

李常茹是李府中二房的嫡小姐,同时也是李未央和李长乐的妹妹。因为在李府中,当家的人是李府长房,所以长房的大小姐李长乐是李府中最受追捧的人。李长乐在众人的逢迎中长大,所以比较嚣张跋扈,对于李常茹这个妹妹很不客气。

因为李长乐姿容出众,但是李常茹却是平凡的容貌,所以她十分讨厌李长乐。再加上李常茹从小就在李长乐的打击下长大,所以深恨这个姐姐。她外表纯洁单纯,天真善良,但是内心却是阴险狡诈,狠毒异常。她知道自己不能与李长乐抗衡,就在李未央出现后,挑拨两人关系,想要渔翁得利。

李常茹一直喜欢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对她一直很冷淡。直到李未央出现后,拓跋余爱上了李未央,这让李常茹接受不了,因爱生恨,对李未央恨得咬牙切齿。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心比天高,但命比纸薄的形象。她自视过高,用的手段也是阴狠毒辣。

在电视剧《锦绣未央》中,第一女主和第一男主是李未央和拓跋浚,第二女主和第二男主则是李常茹和拓跋余。前一对两人相爱,后一对则是女方痴恋而男方却喜欢女主。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这两人到底有着怎样的感情经历呢?

因为李府在北魏的地位很高,是世家大族,所以李府中孩子很多都是和北魏的皇子公主一起长大的,李常茹和拓跋余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在童年到青春期的这段时间里,李常茹一直默默地暗恋着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却一直表现出冷漠无情的状态。而李常茹一直没有放弃这段爱情,直到李未央的出现。

拓跋余在见到李未央后,被她的聪明才智吸引,原本只是想利用李未央在登上皇位。但是在相处中,却发现李未央可以让自己摆脱幽闭症,逐渐地他就真得爱上了李未央。李常茹在痴恋拓跋余多年后未果,却被初来乍到的李未央捷足先登,所以因爱深恨,十分厌恶李未央。

而李未央因为心有所爱,所以想要与拓跋余保持距离。这三人就一直保持着李常茹追求拓跋余,拓跋余追求李未央,而李未央一直躲避的状态。李常茹看到拓跋余追求李未央本就心生怨恨,再看到李未央还拒绝,就更加憎恨李未央,所以她不断地挑拨李长乐针对李未央,想要通过李长乐来了解李未央。

《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都是爱而不得的人物,结局也十分可悲。

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是什么?小说结局悲惨

《锦绣未央》即将播出,剧中的三位女主,李未央,李常茹和李长乐这三人是勾心斗角最厉害的三个,其中李未央以智谋出众,李长乐以容貌著称,而李常茹综合实力处于中间。由于李未央和李常茹两人上演了姐妹翻脸的戏码,让很多观众好奇《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

李常茹在李府中一直深受李长乐的欺负,虽然她本身颇有能力,但还是斗不过老谋深算的蒋柔,所以她只能默默地忍受李长乐的欺辱。当李未央出现时,李常茹看到了李未央身上的聪明才智。在看到李未央被李长乐欺负的时候,她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所以她接近李未央,并且与李未央成为好友,两人联手打击蒋柔母女。

开始的时候这两人的感情是很好的,但是后来她发现自己一直恋慕着的拓跋余喜欢上了李未央。从那时起,李常茹对李未央的感情就变了,她越来越嫉妒李未央,到最后她对李未央的恨意甚至还超过了李长乐。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如何呢?她到底有没有和拓跋余在一起呢?她与李未央的姐妹情有没有挽回呢?

在电视剧后期,李常茹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不顾当初与李未央的姐妹之谊,多次出手陷害背叛李未央。最后她再也没有能力与李未央斗时,她选择了亲手杀死李未央。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拓跋余替李未央挡了一刀。李常茹亲手杀了自己最爱的人后,悔恨不已。在拓跋余死了几月之后自尽身亡。

在《锦绣未央》这部电视剧中,女一号李未央从李府后院斗到了北魏王朝,期间还涉及到了柔然和北凉等国家,其中的艰辛不为人道。在李府后院中,她遇到的对手有李长乐、蒋柔和李常茹等人。其中李常茹是最防不胜防的人,因为其外表具有较大的欺骗性,在加上她善于伪装,差一点就骗过了李未央。下面这张照片就是《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

在这张《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中,李常茹身穿蓝色的外衣,内里搭配的是深蓝的衣服,在妆容上较为清新淡然,而其头饰选用的则是绿蓝交加的饰品,耳环选用的也是蓝色,脖子中挂着的是由珍珠所做的项链。从李常茹的整体外表装扮中可以看出的是一个清新淡雅,气质脱俗,与世无争的邻家女孩形象。再加上李常茹脸上的笑容,不难看出她是一个端庄温柔,与人为善的女子。

李常茹就是善于通过这样的装扮来伪装自己,让所有看到她的人第一看都会以为这个女孩是个单纯没有心计的人。但事实上,在单纯的外表之下,李常茹有着一个蛇蝎之心。她嫉恨李长乐,所以想要通过李未央来压制李长乐。但在知道自己的心上人喜欢李未央时,她又开始将自己的仇恨全部加诸在李未央身上。

总体而言,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十分可悲的人物形象。她自视甚高,但是容貌比不过李长乐,计谋比不过李未央,最终沦为这两人的陪衬。

在《锦绣未央》这部剧中,李常茹是一个反派人物。她外表单纯美好,天真纯洁,但事实上内心却是无比的狠辣,可以说是比李长乐更甚。因为李长乐是被家人纵容而心性变坏,其实本身是没有什么能力,几乎都是依靠其母亲。但是李常茹自己就非常工于心计,她憎恨李长乐,却一直表现出以李长乐为首的样子,实则处处挑拨李长乐和李未央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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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沉默的羔羊小说结局

全文共 1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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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沉默羔羊》是2013年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托马斯·哈里斯。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史达琳从上司那儿接受了缉拿性变态杀人犯“野牛比尔”的任务。为了了解案犯的心理,她向邪恶的天才莱克特医生寻找线索,与这个残忍的杀人犯展开殊死捕斗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沉默的羔羊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在马库斯饭店,一名客房服务员手推车子从走廊厚厚的地毯上走过。

来到91号套房的门口时,他停了下来,弯着戴手套的手指在房门上轻轻叩动。他侧过头听了听,里面传出来音乐声——是巴赫的《二部和三部创意曲》,由格轮-古尔德演奏钢琴。他再次叩门以便里面的人能听到。

“进来。”

那位鼻子上缠着绷带的先生身穿晨衣,正伏在桌上写着什么。

“东西放在窗子边。酒拿过来我看看好吗?”

服务员把酒拿了过来。这位先生将它拿到台灯下面就着光看了看,又将酒瓶的瓶颈子在脸颊上碰了碰。

“打开来,但留那儿先不要放冰块。”他说着就在帐单的底部很大方地开出了一笔小费。“我现在还不想喝。”

他不想叫服务员将酒递给他喝——他发现那人的手表带的味道实在难闻。

莱克特医生的心情极好。他这一周过得很不错。新的形象就要成功地出现了,脸上几个小小的色点一褪干净,他立即就可以取下绷带,摆好姿势来拍护照照片。

实际的工作他都是自己在做——往鼻子里注射少剂量的硅酮。硅酮凝胶这东西并非要凭医生的处方才能购得,但皮下注射液和局部ma醉药奴佛卡因却是的。为了克服这一困难,他上医院附近一家生意很忙的药店,从人家柜台上偷了一张处方就走。他用打字员用的改正液将合法正规医生那鸡爬似的字涂掉,然后对那张空白的处方单子进行翻拍。他开出的第一张处方,内容是他偷来的那张上的,他又拿回去还给了那家药店,因此人们发现并没有少什么东西。

他精细的五官上出来的那种粗汉似的效果并不让人满意,而且他也知道,一不小心那硅酮还会移动,不过这事儿等他到了里约热内卢就没问题了。

当莱克特医生刚开始被他的嗜好所吸引的时候——那还是早在他第一次被捕以前——他就已经为自己有朝一日可能要亡命国外作了准备。在萨斯奎哈纳河岸的一个度假村的墙壁里,他放了钱和另一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一本护照以及他为拍护照照片用过的一些化妆辅助用品。护照到如今是已经到期了,不过很快就可以重新更换。

因为他更愿意在胸前挂着块大大的旅游徽章夹在一群人中间通过海关,他已经报名参加了一个名字听起来很吓人的“壮游南美”的观光团,该观光团可以带他远至里约热内卢。

他没忘提醒自己以已故劳埃德-威曼之名开出一张支票付了饭店的帐,余下来五天的数额,他就让支票进银行从里边慢慢地走,他没有将美国捷运公司的信用卡送人电脑。

今天晚上他正在赶拖下来没有写的几封信,这些信他得通过轮敦一家转邮服务机构寄到收信人手上。

首先,他给巴尼寄了一笔慷慨的小费并短笺一封,感谢他在精神病院时给予他的诸多关照。

其次,他给在受着联邦政府保护的弗雷德里克-奇尔顿医生写了一封短信,信中暗示近期内他将去拜访奇尔顿医生。拜访之后,他写道,医院要给病人喂些什么,明智的做法是将指令刺到奇尔顿的额头上,这样也省却了文书的工作。

最后,他给自己倒上一杯巴达德蒙特拉谢白葡萄美酒,然后给克拉丽丝-史达琳写道:

嗨,克拉丽丝,羔羊停止尖叫了吗?

你还欠我一条消息呢,你知道,而我想要的就是那消息。

在国内版的《时代》周刊或任何一个月的第一期《国际先驱论坛报》上登则广告都很好。最好在《中国邮报》上也刊登一下。

如果你的回答既肯定又否定,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羔羊目前是不会再尖叫了。但是,克拉丽丝,你是以那地牢的种种标准来衡量自己的,可衡量自己不能太苛刻了;要获得神圣的宁静,你得一次又一次地去争取。因为鞭策你前进的是困苦,看到困苦,困苦就不会有尽头,永远也不会有尽头。

我不打算拜访你,克拉丽丝,有你在,这个世界更精彩。务必同样善意地待我。

莱克特医生用钢笔碰了碰他的嘴唇。他看看外面的夜空,笑了。

我现在有窗户了。

猎户星座此时己出现在地平线上,它的附近是木星,二千年之前再不会有比这更灿烂的时刻。(我不打算告诉你现在是几点,那星有多高。)但我希望你也能看到它。我们的一些星球是并没有什么两样的。

克拉丽丝。

汉尼巴尔-莱克特

在遥远的东部,在切萨皮克湾海岸,猎户星座高悬在明洁的夜空,星座下面是一座很大的老房子,其中有一间房间的炉火已经封好准备过夜,火光却因为烟囱之上风的吹拂还在轻轻摇曳,在一张大床上是不少条被子,而被子上被子下又是好几条大狗。被子下面另外还有几处隆起,那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诺伯尔-皮尔切,四周这光线叫人无法确定,但是,枕头上那张在炉火光映照下如玫瑰花一般的脸,却无疑是克拉丽丝-史达琳,她睡得很沉,很甜,因为羔羊已经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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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寻秦记怎么结局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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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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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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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中,李雪莲为了扞卫自己的名誉,几乎用了一辈子的时间。而其实,她只是想改变想纠正别人的一句话,但结果却是越纠正越糊涂。

李雪莲上访了20年,见过大大小小的官员。刘震云通过对这一荒诞事件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体制的存在的不公。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是整个社会的深思。

小说的最后,李雪莲告到中央,让当时为难过她的所有官员都被撤职。而最后当事人——李雪莲的前夫出车祸死掉,李雪莲奔溃大哭,因为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来洗刷她的冤屈,没有人承认她不是潘金莲

故事落幕,这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奔走了一声的女人,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承诺,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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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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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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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春天的花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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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前后,腊梅便绽放了。在冬天,腊梅还是一个个小球儿,如今已经绽放了自己的小脸儿。王安石就写过一首描写梅花的诗---“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梅花,可真是冰清玉洁,超凡脱俗呀! 俗话说:“春雨贵如油。”在春雨的滋润下,樱花也露出了笑脸。它们一团团地簇拥在树枝上,宛如一片片美丽灿烂的.云霞。

“轰隆—轰隆----”春雷响起来了,惊蛰到了。滚滚春雷唤醒了青蛙,唤醒了乌龟,还唤醒了美丽的桃花。桃花的“脸”红红的,像一个个含羞的小娃娃。 春分到了,海棠、梨花、木兰也伸个懒腰“起床”了。海棠像红红的火焰一样挂在枝头,梨花冰清玉洁,洁白如雪,而木兰却给人们沉稳庄重的感觉。

“清明时节雨纷纷”麦花、柳花也腼腆地笑了。它们给春天带来了生机。哦,花,美丽,五彩缤纷的花,你们给春天带来了生机,没有你们,春天就少了很多灵动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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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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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龙那斯一起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的洞一穴一,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等,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的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出一个神奇的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他一性一格忧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债负,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行动,尼摩船长对人类没有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痛苦,但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少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把生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动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险行动。儒勒·凡尔纳提出要一爱一护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行为······

面对这早在两百多年前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的思考:这本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传神知识吗?不,他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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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朝花夕拾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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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文集生动地记录了作者从童年到青年这段时期的读书和生活经历。

《朝花夕拾》中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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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夏至未至小说番外结局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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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是郭敬明写的一部小说,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正在热播,不过郭敬明的小说结局一般都很悲惨,那么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呢?傅小司立夏结局在一起了吗?据说夏至未至还有大团圆的番外也被网友扒出

电视剧《夏至未至》里,傅小司结局注定悲剧,这样的结局令很多人都无法接受。然而,有网友透露,在《夏至未至》傅小司番外中,会有另一种结局,而且这个结局相对比较圆满幸福,更受观众所喜爱。在夏至未至中傅小司番外中,结局会是怎样的呢?

夏至未至中傅小司番外,傅小司后悔没有找立夏留下终身遗憾?原著中,傅小司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立夏,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两人终于碰面……“小司,过了这一夜我就身为人妻了。”刚刚还紧紧抓住立夏的手突然松开了。那是一种绝望更是一种无奈。

傅小司将头深深埋在两膝间,似有似无的抽噎声一下一下的撞击着她的身心再也忍受不了了。

“别走,求求你,好不好!”

“小司,别闹了今天是我的新婚之夜。你该祝福我。”

“立夏,我已经失去了陆之昂。我不想再失去你。如果连你也要离开我,我觉得再没什么好让我留恋``````”很长的沉默。

“``````祝福你,再见。或许再也不见”傅小司站起身,回头。落寞的身影,沉重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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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在一起》大结局观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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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曾一次看到过那些在疫情一线的最美逆行者。

他们大多是党员,也有一些自愿参加的志愿者,他们全部都是好样的。

常常能看到那些医护人员工作在抗疫一线,那厚厚的防护服

隔离服,是完全不透气的,常常能看到他们的衣服都已被汗浸湿,已经湿透,汗滴湿了他们的衣服,也滴痛了我们的心。那些防护服,只要脱下就代表着废了,医护人员们常常在工作前都不能喝水,在诊疗时也不能吃饭,他们这样做,就是为了他们身上的那件防护服,那份使命,他们毫无怨言,总是默默地完成着任务。他们也是最美逆行者,他们也是好样的。

还常常能见到,那些穿着志愿服的志愿者和党员,站在各个小区门口 各个街道中央 各个楼道中间

各个城市中心,常常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那是多么累啊,可他们不下岗,坚持不下岗。我还在新闻里见到过:七十一岁的老党员坚持参加巡查

不小心摔坏腿的老党员怎么都不肯下岗,他们都坚守在抗疫防疫一线,甚至不能回家,过年不能见到家人,不能吃团圆饭 年夜饭,可想而知,他们要背负着多少啊。

我们看到后,都会不禁泪目。我们都知道,他们是冒着被感染,冒着死亡的风险踏上一线的,可看起来,他们毫无畏惧,甚至能看出他们的表情都已是麻木,麻木当中透着温柔的样子。

还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最美逆行者的孩子,有儿子,有女儿,他们都知道爸妈正在从事的是什么职业,是有生命危险的世界十大高危职业之一,但他们不怕,他们知道,他们的爸爸妈妈也都不会怕,他们也都是好样的,他们承担着孤独甚至是丧父丧母,可他们好像继承了他们爸妈的无畏

无惧,每次都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两点:1。毫无畏惧2。担忧他们的父母,我觉得,他们这样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们跟他们的父母一样,全部都是好样的。

这些最美逆行者,都在我们的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都给了我们无比的温暖,他们的汗水,是为了抗疫,他们的承担,是为了抗疫,他们的儿女,也终将成为最美逆行者。让我们再次一起喊出:“你们都是好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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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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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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