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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实用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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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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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老师要求我们认真阅读《三国演义》这本书,并进行批注。妈妈将《三国演义》买回来后,我在家专心致志地看,并按要求做读书卡。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诸葛亮三气周瑜”、“勇关羽刮骨疗毒”。“诸葛亮三气周瑜”主要内容是:周瑜被毒箭射伤手臂,好不容易伤口才恢复。他又英勇上战场战斗,可被诸葛亮的几句话,一气,伤口崩裂,晕了过去;第二次……第三次周瑜终于被气得受不了,大叫一声便去世了。这个故事中诸葛亮不用刀枪,就用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就把周瑜给气死了,体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而“勇关羽刮骨疗毒”讲的是华佗给关羽刮骨疗毒的故事:关羽到樊城北门,叫曹仁投降。曹仁不仅不降反而指挥五百个弓箭手放箭。关羽躲闪不及,中箭落马。关羽的义子关平把他救了回去。回到营寨,关羽找人帮忙解毒。华佗听到这个消息马上来到了关羽的营寨给他疗伤。华佗给关羽刮骨疗毒时,他心里虽然也很紧张,因为没用麻药担心关羽坚持不住,但又不慌不忙的做手术,体现了其医术非常高明。而关羽在治疗过程中却和马良在下棋,竟然没有喊过一声痛,真是太勇敢、太坚强了。

我自己新编了一个故事《虎牢三英结吕布》:话说吕布叫阵:“谁来和我大战三百回合?”刘备三人应声答到:“我们来也!”“吕布,你乃一英雄壮士,何不加入我们,咱们四人义结金兰,一起打天下呢?”吕布心想:是啊,曹操整天指使我,又不讲义气,我为什么要听他的呢?刘备既胸怀大志又讲义气,跟他肯定没坏处。想到这,吕布答到:“那好吧!”“来,我们四人桃园再结义,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于是四人一起走南闯北打天下去了。

就这样,我和《三国演义》的奇妙之旅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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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秦时明月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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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时期,绝顶剑客荆轲和妻子丽姬有一子名为荆天明,荆天明因为身世之谜被秦始皇追杀,荆天明遇到秦国第一剑客盖聂,盖聂念起为古人之子,于是就带着天明躲避追杀,踏上了闯荡江湖之旅。在逃亡的过程中,天明陆续结识了众多江湖高人。

天明相继与年纪相仿的少羽、高月、石兰成为好友,见证了世间最后一片净土墨家机关城的毁灭。机缘巧合之下他成为墨家巨子。磨砺中天明渐渐成长,危难时刻,他甚至挺身而出,凭借自己弱小的肩膀保护着朋友们的性命。而这一切事件的背后似乎都有着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江湖神秘势力阴阳家的存在渐渐浮出水面。处于阴谋核心的天明,由此层层剥开了自己身世以及所有阴谋背后的惊天秘密关于“苍龙七宿”的神秘传说。

对于秦时明月高渐离的神秘身份相信观众们都很好奇了,而高渐离雪女最后结局是什么呢,他们最后会死吗,随着电视剧《秦时明月》的开播,剧中的高渐离一出场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怎么电视剧版中的高渐离是瘸子呢,在原版动漫中,高渐离是燕国的琴师,气质忧郁高雅,在燕国等地比较有名气,之后成为了墨家统领,他这当中他的武功可以说是仅次于墨家巨子燕丹的,并且高渐离和荆轲两人还曾是好友,跟雪女也是感情深厚。

那么在电视剧中的高渐离怎么成了瘸子了呢,原来在剧中高渐离还有一个神秘的身份,那就是七杀门最年轻的长老,并且和少掌门盖聂很早就相识,然而在七杀门覆灭之际,受到重伤,才留下了伤害,而雪女原本是七杀门死门中的一名刺客,一直爱慕着高渐离,在七杀门灭亡之后,收留了高渐离到妃雪阁当中,两人在最后刺秦中双双死亡了。

相信不少观众对秦时明月高渐离的神秘身份已经有所了解了,对于雪女和高渐离和原版中的不容, 在电视剧最后高渐离雪女最后结局是什么,观众们也就有了不一样的猜测,那么结果纠结是如何,一起等待剧情的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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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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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呼兰河传》,灰暗的色彩,平静的叙述,把我们带到了20世纪初的呼兰城。

走进小城,在灰色的天空下,人们日复一日平静地生活着,春去,秋来,循环往复。唯一飘出笑声的地方,就是作者跟祖父在一起玩耍的后院。作者的童年生活快乐,却也寂寞,从祖父这里她获得里唯一的家庭温暖,祖父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爱,是作者心底最温暖最美好的回忆。除此之外,在《呼兰河传》中,作者通过所见所闻,描写了呼兰人的圣湖和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

小城种的人们,大部分都是看客,他们愚昧无知,冷酷无情,对生命漠视。

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见人一点不知道羞”“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大漠大样的,两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这一切都表明了这个女孩子并不像谨小慎微的团圆媳妇。于是,婆婆开始“好心”地教导才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了。却没想到出了事,小团圆媳妇“病”了。然后,“热心”的各位邻居带来了各种偏方,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画符、用开水烫……一一试过后,小团圆媳妇终于不再反抗,不再天天笑呵呵的了。她死了,终于“回家”了。

让人毛骨悚然的治病过程,就是在各个“热心肠”的邻居的围观下完成的,人命在他们眼里算什么!也许还比不上几块豆腐。这是什么样的吃人规矩!这就是打得小团圆媳妇丢了半条命的规矩,这就是呼兰人守着的老祖宗留下的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它吃掉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更吃掉了千千万万呼兰人的心。他们像是没有知觉一样,麻木愚昧,自欺欺人,真是可恶,可叹!

万幸,在冯歪嘴子身上,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他在王大姐死后,一个人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虽是艰辛,但他并没有放弃,他“改担水,担水,该拉磨,拉磨”。冯歪嘴子坚强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他虽然也常常满满含着眼泪,但是他一看见他的大儿子会拉着小毛驴饮水了,他就立刻那含着眼泪的眼睛笑了起来”。是啊,哪怕生活再苦再难,只要有希望,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而这,我想也是作者萧红的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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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那年青春正好的小说结局推测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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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大结局是什么?《那年青春我们正好》接档《欢乐颂》开播,虐心剧情引关注,该剧讲述刘婷、郭海兵、肖小军之间的虐心三角恋。《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大结局最后剧情是什么?刘婷和肖小军还是郭海兵在一起了呢?更多精彩剧情揭秘!

刘诗诗、郑凯主演的《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其实还是一个三角恋故事,男一号男二号喜欢上了同一个女人,最终还是男一号赢得了女主角的心。不过不同的是这一次不只是校园的爱情故事,还有十几年之后的爱情故事。

5月10日晚,《那年青春我们正好》第一集剧情上线,肖小军喜欢上了刘婷,就在刘婷想要接受他的邀请的时候,郭海兵却出现了,三人之间的虐心感情正式展开了。

《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小说和电视剧一样,最后的结局应该是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过程非常的虐心。这部剧还是一个三角恋的故事,女主角刘婷(刘诗诗饰演)喜欢的是男主角肖小军(郑凯饰演),男二号郭海兵喜欢刘婷,同时和肖小军是好兄弟,最后两人因为喜欢上了同一个人而反目成仇。

但是之后,刘婷和肖小军因为各种情况没有在一起,反倒是和男二号郭海兵结了婚。多年以后三人再次相遇,结婚以后的刘婷过的并不幸福,肖小军的再度出现打破了原来平静的生活。

郭海兵怀疑刘婷和肖小军暧昧,于是嫉妒让他开始疯狂,最终变得有些变态,甚至对妻子家暴。刘婷过得水深火热,肖小军非常心痛。

《那年青春我们正好》电视剧大结局最后,刘婷和郭海兵还是肖小军在一起了呢?和郭海兵离婚,郭海兵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一切喧嚣与苦难过去之后,刘婷和肖小军又站在了一起,这一次他们会牵手吗?

当然故事最后应该是圆满的结局,刘婷和肖小军这对相爱的人兜兜转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两人收获了幸福。

女主角和男二号结婚但是没有收获幸福,这个时候男一号肖小军再度出现拯救自己的 爱人,上演各种英雄救美的情节。

另外,还有一个看点就是女主角刘婷的丈夫郭海兵,他是一个个性当中有很多阴暗层面的人物,在遇到刘婷之后人生发生了改变,但是当两人真正走到一起之后,就产生了各种矛盾,面对妻子和曾经爱人的“暧昧”,他最终让自己变得疯狂了。

《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大结局是什么?刘婷和肖小军还是郭海兵在一起?刘婷、郭海兵离婚牵手肖小军的结局是圆满的,三人之间虐心的关系成为一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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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玻璃鞋小说双结局是怎样的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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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媛的小说玻璃鞋》,90年代所写的一部言情小说,故事内容曲折回环,引人入胜,风靡台湾和大陆。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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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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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完这本书后,忽然觉得奇怪,文中讲鲁迅童年,为什么名为《朝夕拾》呢?了解了背景后才知道,这是鲁迅先生的晚年作品,全是回忆童年的。朝花夕拾,犹如清晨时还挂着露珠的鲜花 到傍晚去拾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凭添了一种韵味,那若明若无的清香则更让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童年的鲁迅很喜欢去百草园:那里有各色植被,各色昆虫,简直就是孩子们玩耍的好乐园,但长妈妈却说,百花园中有极凶恶的赤练蛇和美女蛇,把儿时的鲁迅吓个不轻。

文中用较多的笔墨写了长妈妈,算是除父母外和他最亲近的人,作者原来不怎么喜欢长妈妈,甚至还有点讨厌她,叫她“阿长”,但她并不生气,一直真心待“我”。如今我记忆最深的是长妈妈给我买《山海经》,长妈妈不但不记仇,还时时惦记着我,连休假都不忘记给我买书,真的像对待孩子一样对待儿时的鲁迅,于是鲁迅先生在结尾写到: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爱无言,但长妈妈却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爱,她用爱呵护着鲁迅先生的童年,呵护着他的成长,以爱付出收获的是作者脑海中不可磨灭的印象及感恩。

我们的童年有父母的呵护与关爱,鲁迅先生的长妈妈也如此,童年就如梦一般,是人生中的矿山,埋藏在我们的心中,但却掩盖不住它那金色的光芒,童年的梦是七彩的梦,童年的歌是欢乐的歌,童年的脚印一串串,童年的故事一撂撂。

回味童年,将品到的是纯真无暇,一切都是那么的天真烂漫,另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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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开在心中的花作文精选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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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又度过了四个春夏秋冬,回首往事,一个个难忘而珍贵的瞬间还历历在目。五二班这个集体是最优秀的,也是最团结的,更是最勇敢的。而我们的友谊也在慢慢加深,慢慢凝结……

今天,我们班和五四班又一次举行了足球比赛,最终比分为3比3平。照理说,这个结果还是可以让我们高兴的!可是天公不作美,在球赛即将结束时,我班9号球员吴士杰像猛虎下山一般,抢到了球,举脚猛踢,可四班3号队员像一个雄狮似得,怒吼着,冲上前想阻挡这个猛烈的进攻,结果用力过大,撞到了我们班吴士杰,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吴士杰表情扭曲,双手抱腿,痛苦的呻吟着……见此情景,同学们一下子慌了神,急忙围上去关切地嘘寒问暖。有的拿出手帕给他擦拭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有的尽管喉咙干渴难耐但依然把矿泉水递了过来。几个心细的女生冲到校外,买来冰棍,帮吴士杰冷敷;几个强壮的男生合力将吴士杰抱起,移动到操场边上休息等待医生的到来。

许久,直到校医来检查过伤势并包扎完毕确认无碍之时,全班同学也没有一个愿意离开。在烈日的炙烤下,大家都深深松了一口气,心中悬着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各自放心地回家了。

此刻,对于我们来说,比赛的输赢已经不再重要。同学们的安慰以及关心和爱护才是最珍贵的。友谊,体现在鼓励;友谊,体现在奉献;友谊,体现在生活中不经意被发现的点点滴滴。

鱼儿和水有个约定,约定他们永远在一起,雪和冰川有个约定,约定他们一直形影不离。但是,我们五二班的约定却是最坚固的,约定我们互相把对方牢记。

有一种花,它没有玫瑰的娇艳醉人,也没有牡丹的富丽华贵,荷花的高贵雅洁。但是,它在我们心中更没有总是那么美好,那么纯洁。有一朵花,它叫友谊,正在我们的心里悄然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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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锦绣未央小说人物结局

全文共 2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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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李常茹跟拓跋余什么关系 最后怎么死的

李常茹是李府中二房的嫡小姐,同时也是李未央和李长乐的妹妹。因为在李府中,当家的人是李府长房,所以长房的大小姐李长乐是李府中最受追捧的人。李长乐在众人的逢迎中长大,所以比较嚣张跋扈,对于李常茹这个妹妹很不客气。

因为李长乐姿容出众,但是李常茹却是平凡的容貌,所以她十分讨厌李长乐。再加上李常茹从小就在李长乐的打击下长大,所以深恨这个姐姐。她外表纯洁单纯,天真善良,但是内心却是阴险狡诈,狠毒异常。她知道自己不能与李长乐抗衡,就在李未央出现后,挑拨两人关系,想要渔翁得利。

李常茹一直喜欢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对她一直很冷淡。直到李未央出现后,拓跋余爱上了李未央,这让李常茹接受不了,因爱生恨,对李未央恨得咬牙切齿。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心比天高,但命比纸薄的形象。她自视过高,用的手段也是阴狠毒辣。

在电视剧《锦绣未央》中,第一女主和第一男主是李未央和拓跋浚,第二女主和第二男主则是李常茹和拓跋余。前一对两人相爱,后一对则是女方痴恋而男方却喜欢女主。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这两人到底有着怎样的感情经历呢?

因为李府在北魏的地位很高,是世家大族,所以李府中孩子很多都是和北魏的皇子公主一起长大的,李常茹和拓跋余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在童年到青春期的这段时间里,李常茹一直默默地暗恋着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却一直表现出冷漠无情的状态。而李常茹一直没有放弃这段爱情,直到李未央的出现。

拓跋余在见到李未央后,被她的聪明才智吸引,原本只是想利用李未央在登上皇位。但是在相处中,却发现李未央可以让自己摆脱幽闭症,逐渐地他就真得爱上了李未央。李常茹在痴恋拓跋余多年后未果,却被初来乍到的李未央捷足先登,所以因爱深恨,十分厌恶李未央。

而李未央因为心有所爱,所以想要与拓跋余保持距离。这三人就一直保持着李常茹追求拓跋余,拓跋余追求李未央,而李未央一直躲避的状态。李常茹看到拓跋余追求李未央本就心生怨恨,再看到李未央还拒绝,就更加憎恨李未央,所以她不断地挑拨李长乐针对李未央,想要通过李长乐来了解李未央。

《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都是爱而不得的人物,结局也十分可悲。

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是什么?小说结局悲惨

《锦绣未央》即将播出,剧中的三位女主,李未央,李常茹和李长乐这三人是勾心斗角最厉害的三个,其中李未央以智谋出众,李长乐以容貌著称,而李常茹综合实力处于中间。由于李未央和李常茹两人上演了姐妹翻脸的戏码,让很多观众好奇《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

李常茹在李府中一直深受李长乐的欺负,虽然她本身颇有能力,但还是斗不过老谋深算的蒋柔,所以她只能默默地忍受李长乐的欺辱。当李未央出现时,李常茹看到了李未央身上的聪明才智。在看到李未央被李长乐欺负的时候,她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所以她接近李未央,并且与李未央成为好友,两人联手打击蒋柔母女。

开始的时候这两人的感情是很好的,但是后来她发现自己一直恋慕着的拓跋余喜欢上了李未央。从那时起,李常茹对李未央的感情就变了,她越来越嫉妒李未央,到最后她对李未央的恨意甚至还超过了李长乐。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如何呢?她到底有没有和拓跋余在一起呢?她与李未央的姐妹情有没有挽回呢?

在电视剧后期,李常茹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不顾当初与李未央的姐妹之谊,多次出手陷害背叛李未央。最后她再也没有能力与李未央斗时,她选择了亲手杀死李未央。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拓跋余替李未央挡了一刀。李常茹亲手杀了自己最爱的人后,悔恨不已。在拓跋余死了几月之后自尽身亡。

在《锦绣未央》这部电视剧中,女一号李未央从李府后院斗到了北魏王朝,期间还涉及到了柔然和北凉等国家,其中的艰辛不为人道。在李府后院中,她遇到的对手有李长乐、蒋柔和李常茹等人。其中李常茹是最防不胜防的人,因为其外表具有较大的欺骗性,在加上她善于伪装,差一点就骗过了李未央。下面这张照片就是《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

在这张《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中,李常茹身穿蓝色的外衣,内里搭配的是深蓝的衣服,在妆容上较为清新淡然,而其头饰选用的则是绿蓝交加的饰品,耳环选用的也是蓝色,脖子中挂着的是由珍珠所做的项链。从李常茹的整体外表装扮中可以看出的是一个清新淡雅,气质脱俗,与世无争的邻家女孩形象。再加上李常茹脸上的笑容,不难看出她是一个端庄温柔,与人为善的女子。

李常茹就是善于通过这样的装扮来伪装自己,让所有看到她的人第一看都会以为这个女孩是个单纯没有心计的人。但事实上,在单纯的外表之下,李常茹有着一个蛇蝎之心。她嫉恨李长乐,所以想要通过李未央来压制李长乐。但在知道自己的心上人喜欢李未央时,她又开始将自己的仇恨全部加诸在李未央身上。

总体而言,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十分可悲的人物形象。她自视甚高,但是容貌比不过李长乐,计谋比不过李未央,最终沦为这两人的陪衬。

在《锦绣未央》这部剧中,李常茹是一个反派人物。她外表单纯美好,天真纯洁,但事实上内心却是无比的狠辣,可以说是比李长乐更甚。因为李长乐是被家人纵容而心性变坏,其实本身是没有什么能力,几乎都是依靠其母亲。但是李常茹自己就非常工于心计,她憎恨李长乐,却一直表现出以李长乐为首的样子,实则处处挑拨李长乐和李未央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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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彼岸花开高二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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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时分,我又走在那条并不宽敞但却安静而又飘着香的小路上,一脸的迷惘,不知走向何方。晚风扬起我纷飞的长发,那是为爱情蓄起的长发。而此时,长发在夜风中狂舞,在眼前形成一个黑色的网,让我看不清爱情的方向。

在这条飘香的小路上,他曾紧紧地牵着我的手漫步在花丛中。也有的时候是因为担心迟到,拖着我的小手在这条小路上奔跑。听风声过耳,闻花香扑鼻,阳光温柔地洒在脸上,那时感觉曾是那么的美好。

然而,有一天他却对我说,为保持两情相悦的永远,那就是俩人永不圆满,即使人面对面也让心在天涯,在天涯永远痛苦的呼唤与思念。他说唯一只有这种感情才适合叫爱情。

于是,为了保持这种爱情的完美,在那个蝴蝶翩然飞舞的季节,他向太阳升起的地方独自飞去。留下我在花丛中孤独地守望,踽踽独行在夜的寂寞里守着一颗孤独晶莹的心。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却又必须走下去,即使毫无目地,也不愿让心在冰冷的夜晚痛得无法入睡。

在这条小路上我越走越远,固执的心依然期待他能来找寻,等待他温暖长久的拥抱。可是我忘记了,我们已有着不同的方向。路上的花朵已没有了爱情的芳香,路的尽头,那些鲜艳的花朵逐渐变得苍白而枯萎。它们在冰冷如水的夜风中轻轻的颤抖,有些花瓣已纷纷飘落,翩然坠入看不见的幽幽深谷,正如我的泪水寂静的坠落而无人看见一样。

幽幽的深谷,用它如梦魇般的召唤诱惑着我,它说会帮我消除所有烦恼。于是,我便迎着深谷一步步走向它,感觉自己轻飘飘地变成一片没有色彩,没有汁液的花瓣,飘向铺着白色低吟着的寂寞的谷底。

深谷幽幽的回声,终于让我在黎明的路上从睡梦中醒来。让我第一次偿试了与爱神和死神擦肩而过。虽然梦醒了,但那份感觉仍在心中徘徊,总在不经意间敲打着那空虚脆弱的心灵。一向爱哭的我又怎么能够抑制住与他擦肩而过的落寞,那孤独的心灵又怎么能够抵挡住对他的思念,以我的执著又怎么可能轻松的说一声让一切随风。

夜深了,凉风四起,我仍然在那条曾经飘香的小路上,静静地看爱情的过往,爱情的彼岸有烟花升起,绚烂地在空中大朵大朵地开放,然后坠落,如一夜紫微星划过天际。

爱情的彼岸,始终会再有烟花,那绚丽而华美的花朵,在爱情的天空载沉载浮,终究也会化作过眼云烟,不再有花的芬芳。但我会走出寂寞,重新采集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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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护美狂医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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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唐天,懂抓鬼,能治病,道术通神,医术逆天,是美女就泡,是情敌就扁,大家最好别惹我,发飙起来捅破天。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护美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终于结束了。”

感知到高阶地底魔族全部被斩杀,剩下那些小喽罗魔族也不足为惧,唐天顿时深深呼吸一口气,放松下来。

他从微末之际崛起,一直到人间界无敌,再也没有人能够威胁到他。

或许仙界有无数能人,但是都无法下凡到人间界,所以他已人间无敌。

这个世界已经没什么东西能威胁到他了。

“对了,阴阳乾坤阵,必须永除后患才行。”唐天也想起了还没彻底解决问题,如果任由地底世界这样下去,恐怕百万年后,依然会出现无数强大的魔圣。

到时候后人估计也会面临同样的危险,只有将阴阳乾坤阵彻底建造起来,永世镇压地底世界,这样才能一劳永逸。

嗖嗖嗖!!

当即,唐天大手一抓,纯阴之石,纯阳之石,以及诸多从珍宝阁得到的大量珍稀材料都漂浮在半空当中,绽放出万丈光芒。

瞬息之间,从他身上涌出了红莲劫火,一下子就将这些材料全部融化。

此刻唐天简直就好像是画家一般,心随意动,将这些材料全部勾勒出一个巨大的阵法,几乎笼罩天地,凝成实质。

而这两颗纯阴之石和纯阳之石也是漂浮在半空当中,处在两端。

在他双手手印之下,顿时发出黑白两色的气流,当即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乾坤阵法,一下子就将整个地底世界覆盖起来。

轰隆隆~~

当即,这两团黑白气流瞬间就凝成了两条真龙,如同黑龙和白龙一般。

它们一条上升到天空,一条潜入大地,黑白气流互相交织在一起,如同巨大的磨盘一般,缓缓旋转,汲取地底世界的魔气,不断的磨灭。

而后这些气流交织在一起,居然化成了混沌气流,如同处在混沌深处一般。

“这!”

唐天深呼吸一口气,顿时精神大振,觉得这是比仙气都要高等的能量,这乃是混沌能量,是接近宇宙本质的能量。

仅仅是呼吸一口,他都觉得自己修为有了巨大的提升,似乎对时间法则有着更加深刻的领悟,进步神速。

“永镇地狱!”

唐天双眼散发出骇人的金光,双手结印,立即将这阴阳乾坤阵法打了下去,彻底融入黑暗海,汲取黑暗海无尽的黑暗气息。

当阴阳乾坤阵法形成的一刹那,整个天地都震动了,地底世界的黑暗魔气全部都被吞噬一空,进去这个阴阳磨盘当中。

魔气进去,然后阳气出来,似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循环,滋补整个世界。

而整个玄黄大世界也感知到这样巨大的变动,核心深处也同时升腾起一个巨大的能量漩涡,疯狂的汲取域外虚空的能量。

这就好像一个很久没有动的机器,此刻得到了巨大的能量补充,立即动了起来。

“不会吧,这个世界要晋升了?”

唐天就是一震,他感受到自己彻底驯服了地底世界的魔气之后,整个玄黄大世界似乎也得到了无上的好处。

这个世界的核心吞噬了磅礴的混沌能量,也让这个世界的空间开始扩大起来,朝着远处不断的扩张,永不停息。

如果有人在玄黄大世界高空的话,就会看到惊人的场景,无数的底壳在运动。

一座座大山在升高,一条条河流在变得宽敞,陆地也在千百倍的扩大,甚至连天地灵气都比之前浓郁了千百倍。

生长在这个世界的植物,也得到了极大的滋润,疯狂的生长,一株株树木都成长为千百年的树龄,有着数百米的高度。

一株株本来绝迹的灵药,此刻也恢复起来,似乎缩短了时间的限制,好像吹气球似的长大,顷刻之间,这就变成一个充满灵药,生机勃勃的世界。

可以说,现在的玄黄大世界不仅是空间面积扩大了千百倍,同时也成为了一个洞天福地,资源比之前好数百倍不止。

甚至它还在不断进化当中,有朝一日或许能超越中央大世界。

“嗯?这是世界核心?”

顿时,唐天的神识无限延伸进去,感受到整个世界生机勃勃,似乎这个世界每一寸泥土,每一株植物,都对他欢呼雀跃,前所未有的亲近。

他觉得似乎自己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宰。

慢慢的,他的神识渗透进去这个世界的内部深处,当即就感受到一颗巨大的核心,如同太阳一般,散发着无止境的光芒。

正是这颗核心,维持了这个世界的稳定,他的神识进去其中,立即感受到一股浩瀚伟大的力量,无数法则之力都灌输进去他的灵魂。

“原来如此,没想到成为救世主,居然有这么大的好处。”

唐天十分兴奋,他感受到自己对时间法则的力量有着无比深刻的理解,甚至因为世界核心的帮助,他对于造物法则,推演天机,甚至世界法则都有了一丝领悟。

这对于他晋升到仙王境有着极大的好处,似乎已经铺就了一条平坦的道路。

或许这就是许许多多仙人想下凡的原因,如果能掌控一个大千世界,就相当于掌握了晋升到仙王的道路,好处无穷。

但是想掌握一个世界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首先就必须得到大部分世界生灵的承认,这一点就难住了无数仙人。

而唐天正好成为这个世界的救世主,同时也镇压了地底魔族,机缘巧合之下,才有这样的奇遇,基本上是可遇而不可求。

“嗯?”

此刻,唐天心中一动,他感受到仙界之门对自己的呼唤,似乎快要将自己吸收进去仙界,但是他立即运转大封印术,强行将自己的修为压制下来。

这才隔绝了仙界对他的吸引。

嗖!

做完了这些事情之后,唐天身形闪烁,很快就返回了天魔宗当中。

感知到唐天回来,苏慧琴,仲晓曼,陈嘉欣,麻生芽衣,夏雅容,陆雪,秋语蝶,安梦秋,庄雨竹和庄水蓉,安德莉亚,冷幽兰,勾慧玲等老婆也出来,一脸欣喜的看着唐天。

从刚才唐天的感悟当中,通过心灵感应,她们也知道了一二。

“老公,你回来。”苏慧琴等老婆含情脉脉的看着唐天。

唐天点点头。

“老公,那你什么时候飞升仙界?”苏慧琴等人很是紧张的看着唐天,如果现在唐天就飞升仙界的话,恐怕她们想见面就遥遥无期了。

“不急,难得晋升到地仙境,首先在人间界玩腻了,才飞升上去。”唐天微微一笑,他不会这么着急就飞升到仙界。

即使想飞升,也会和自己老婆们一起飞升。

听到这话,苏慧琴等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不过难得打败了地底魔族,难道我们不应该做一些事情庆祝一下吗?”唐天一脸坏笑的看着苏慧琴等老婆。

“啊,流氓,快住手。”

“禽兽,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

“大白天就开始干这种事,你还要脸吗?”

“我都已经怀孕了,还不放过人家。”

苏慧琴等人都是尖叫一声,想阻止这个流氓。

“不是还有没怀孕的吗?这次一起怀孕。”

唐天扑了上去。

很快,房间当中就传来春意盎然的声音,有着勃勃生机,象征着小生命的诞生。至于以后会发生什么,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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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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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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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朝花夕拾3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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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对《朝夕拾》的认识,仅仅停留于是鲁迅先生写的书而已。当在语文书上学习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课文后,才真正了解了当时写文人的情感。

听说书名的由来还有一段小插曲,鲁迅先生原给此书取名为《旧事重提》,而后经斟酌才改为《朝花夕拾》。书名就颇有特点,不但增添了美感,还不禁使人想起自我的往事。

此书简要概括了十个作者少时的深刻经历,从《狗·猫·鼠》自我对事物的好恶开始,逐渐成长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期间趣味横生的事件层出不穷,作者用简洁的语言表现了自我的情感,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作者对周围人物的看法随着年龄而发生改变,更加鲜明的表现了封建时期等级制度压迫下,不一样年龄段人们的感触。

此书表现了鲁迅对童真时期的向往,还有人们幼时纯粹的友谊。当作者过了经年之后再来回忆,更能体现十几年间的见闻改观。作者在此书中描述了一种冷漠、古板、势利的人际关系,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批判对封建社会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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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花开花落年级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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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总有别样风采。草原上奔跑的猎豹,公园里怒放的朵,还有那农村里大树下休不都是道靓丽的风景线吗?只要你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我在院子一角种下了一朵花。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花,干脆就叫它无名花吧!在全秋几千万种花里,他应该是一个独例吧!我是呵护她,天天给她吃最好的肥料,给他搭‘庇护所’为她遮风挡雨;但她却像一个顽皮的小孩,始终不开花。尽管如此,我也不会生气,我会上它开花结果,绽放自己。

一天,天气骤变,乌云密布,狂风骤作,大雨如珠。糟了,忘了移花,怎么办哪?我非常着急,不一会儿,我失声痛哭,跑到屋里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冲出屋门,去看老天爷的‘作品’。但是,眼前这一幕使我震惊:那一片都开满了小花,长满了野草;突然,一个小场面吸引了我的眼球,那,是一朵花,一朵坚强的‘小花’,太厉害了,竟爬上了我的窗子上。这些花就像是一个个调皮的小孩子,亏我心里这么担心她。不过这一幕真的很美,原是菜园的地,现在却长满了花。真是太美了,太美了。我想这些花应该是早就长出了芽,为了向老天证明自己的实力,毫不畏惧的开出了花,长出了叶。我被这些花的勇气深深感动。

不过好景不长,这些话只开了一周多,便遗憾‘去世’,只剩下残枝败叶。妈妈对我说:别伤心,这不就是刘禹锡所说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吗?你说呢?“对,我不担心,他们说不定是去呵护下一代了呢!也许下一代的花,长得比这一届更好看,更美丽。换个角度看,着些花不就具有了‘落红不是无情物’的精神了吗?”

所以说,每种事物从不同的角度不去看,都有美。

大自然是千变万化的,花也是会开会落的,不变的是你的眼睛,只要认真,处处有美,处处都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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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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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看了一本书,叫做《神秘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名美国北军俘虏趁人不备,乘热气球去冒险,不料来了一阵狂风,把这五名人吹到一个岛上。接着他们就在岛上生活,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五名战士凭着自己的毅力、智慧和双手战胜种种困难,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们生活中也要克服困难,我就因为看到了这本书中战士的的精神后从而引导我在困难面前要迎任而上。那天,我把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又漂亮又崭新的自行车推出来准备骑自行车。我手握车把,一只脚踩着踏板,另一只脚放在地上,然后放在地上的脚一蹬,“扑通”我四脚朝天,这时我都要哭出来了,我想:好疼啊!我不骑了。当我到家看到《神秘岛》这本书,想起五位战士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凭着毅力生存下来并一步步走向成功。难道我在这么一点点小困难面前就屈服了吗?想完我扶起自行车,继续骑了起来,最后我终于骑在自行车上如同如鱼得水。

之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想起这五位战士,并不时打开看看,它激励着我走向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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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小说读后感作文模板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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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夕拾》,读《朝花夕拾》有感700字。《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了作者回忆少年时代,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我喜欢在有空时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使我整个放松了下来,将现在的一切烦恼抛之脑后,沉浸与其中。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小错误而举手指出,否则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一连几个错别字或小毛病,我除了查字典,翻资料外,就不会有其他动作。

小时候,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并得到父母、老师的表扬;而如今的我,看到地上有一枚硬币,看一眼就过去,对它置之不理。

小时侯,我会因为晚上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感到恐惧因此大吵大闹,现在,晚上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在一片漆黑中,没有恐惧,只是想一些琐事。

在这漫长的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无声地逝去,唯有那记录着你的所得所失的足迹永远会驻留在记忆中,让人难以忘怀。我真希望不要失去童年的那种快乐,天真……

童年就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时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那是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心灵依慰,但随后你就能品出这茶的醇美、香甜,让人回味无穷,你在成长道路中学到、懂得了许多。

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哭笑不得,但更多的还是欢愉与喜悦。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翻翻这本“日记”你会发现:自己得到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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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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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夜空,有多少流星划过;花开花落,英雄们的回响似乎仍未停息。回顾历史,那滚滚东逝的江水又把我带到了那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这是大战前夕的夜晚。茫茫大江,风平浪静;月上东山,皎如白日;江水东去,如横素练;万樯林立,如箭在弦。再东视柴桑,西观夏口,南望樊山,北觑乌林,江天空阔,怎不令人灵感生发。想到顷刻之间,挥手即可扫平江南,一统华夏,这叫伫立江头的那个久有雄心大志的曹操如何不激情万分?于是横槊,于是赋诗,这个浪漫的英雄高唱着人生几何,全然忘却了身后的大战,已然成为了一个诗人。

每每读到这儿,我总会联想到“斗酒诗百篇”的“诗仙李白”,而曹操,不仅有李白飘逸的性格,更令我欣赏的是他那高傲的心,即便是大战前夕,依旧拿得起,放的下,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以至后来历经劫难之时,仍就仰天长笑。如此境界,真不愧他豪迈的一生。

自桃园结义到温酒斩华雄,再到三英战吕布,关羽在一场场战争中成为了一代名将。然而,此时此刻,被擒的关羽站在土山上,面对无法挽回的败局,面对兄弟之情、君臣之义、托付之责——他追求并恪守的信条,他提出了“只降汉帝,不降曹操”的一个不似降者之约,却似胜者之规的惊人约定。这就是关羽,一个从皮到骨都充斥着“义”的壮士,一个在他投降时从内心到外貌都不像降者,在他失败时从内心到外貌都不像败者的人。他不拘泥于权利,更不为地位王权所吸引,他一生所追求的不过是“忠义”二字而已。知关羽者曹操,未与关羽相处,曹操仅知其武艺,当与关羽相处之后,才深知关羽的忠义之心!对于关羽,后人的崇拜,历代君王的加冕,虽说动机不一,但标准却是一致的,取其忠心义胆,“英风突兀山河壮,正义凭陵日月高。”

在这英雄辈出的年代,他们只不过是其中之一二。大智慧如诸葛亮、一身是胆的赵子龙、仁义的刘备、羽扇纶巾的周瑜、老当益壮的黄忠,乃至二袁、刘表、孙坚等辈,都在乱世中寻找出一片自己的天空,演绎出一段段不朽的传奇。

这就是《三国演义》,一部最成功的战争英雄史诗,它给予了英雄们一个的舞台,在那里上演着他们的《英雄交响曲》和〈命运交响曲〉。直至今日,虽然浪花淘尽英雄,他们都已不复存在,但他们产生的影响却远未停止。“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不知引发了多少未捷英雄的热泪,“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又让多少企盼天遂人愿的人长歌永叹,“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也不知蕴涵了后人对英雄们多少的景仰与遗憾?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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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经典名著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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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一部散文集。在《朝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

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中所表现出的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

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的乐趣。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有快乐有悲伤。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的一样,充满着人生的味道。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乡村美景。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让我们用心去回忆,去感受那纯真快乐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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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蒲公英花话题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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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天下午放学的时候,雨,没有任何征兆地,“哗”的一声就从天泼了下来。我用书包遮住头,顶着就往家跑。

忽然,墙角的一株蒲公英,一株含苞待放的蒲公英让我停了下来。只见它弱弱地举着几片尖尖嫩嫩的小叶子,叶间托着两三个青嫩的苞,一个人在干涩的墙角瑟缩着。倏忽间,狂风大作,豆大的雨点一颗颗重重地砸在它的叶子和花骨朵上。它猛地一低头,连叶子都被打翻在泥土的地上。

雨越下越大,一大点紧接着一大点地砸在它的茎上,砸在它的花苞上,砸得它不停地颤抖着,仿佛马上就要折断似的。可是它没有放弃,仍然执着地和风和雨对战着,挺举着自己仅有的几朵花骨朵。敬佩之情从我心底升起,但马上又落了下去。我想:这么脆弱的蒲公英怎能承受住这样的风、这样的雨呢?我非常地确定,等到明天早上,它就会早已折断了。

我向两边捋了一下早已打湿的头发,倾了倾早已积水的书包,向家不紧不慢地走去。衣服反正是湿了,书包反正也已经湿了,书湿了又能怎样?我早就有破罐破摔的心理了。

第二天清晨,太阳出来了。阳光穿过路边大树青葱的枝叶,筛下无数金色的光点。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我特意到那墙角去看,去看那株蒲公英,去验证我的非常预言。出乎意料的是花,蒲公英的花,全开了!清晨那金色的光芒不偏不斜地照在它那几朵鲜黄鲜黄的小花上,那么娇艳,那么动人。只见它们伫立在青青的花茎上,正高傲地仰着头,对着每个过往的行人诉说着自己的故事。

啊,这散发着金色光芒的蒲公英!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忘了行人,忘了时间,也忘了自己。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我的生活如一张白纸,一张空白的纸。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小小的蒲公英花,在风中在雨中奋斗着,在困难在挫折面前感受着奋斗的乐趣。我们的生活也一样,每天都会有无数的风雨,而我选择的却只是逃避。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终于挺起了头,大步向学校走去。因为,我懂得了:面对风雨,我们只有正面迎击,我们的人生才会因奋斗而充满激情,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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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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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佩服鲁迅,佩服他这个人,也佩服他精炼深刻的文字。在鲁迅的散文集《朝夕拾》中,有一篇名叫《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欲观看盛大的五猖庙会,兴奋的不得了。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得起来。前夜预订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的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般兴奋,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孩子和父母之间有一层隔阂,让他们彼此都很难进入对方的心里,去领悟对方的感受与想法,这也造成了一种爱的冲突。这在我们看来是很不可理喻的,但这也是父母的一种望子成龙之心。当今社会更是如此,独生子女日益增多,家长们都想自己的孩子能出人头地,也就扼杀了孩子们玩耍嬉戏的时间,把他们大量的精力都花在了题山书海当中。因此,孩子和父母之间的隔阂也就越来越厚,造成了父母心愁,孩子叛逆。

父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相信孩子们都能够理解,可教育的方式不只一种,你们的一个小小的错误往往就会成为我们人生路上最大的一块绊脚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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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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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朝夕拾》想必大家都知道,正同它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那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充满了丝绵细腻的情感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清晨的花到了夕阳西下时再去摘取,等我们到了朝花也能夕拾的时候,在那若有若无的清香里,浮想联翩,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荡漾开来。

读完整本《朝花夕拾》,鲁迅的思想和感情溢于头脑。他的文章在反抗,反抗着束缚他的时代;他的文字在辩驳,辩驳着腐朽的思想;他的心在争脱,争脱到一个属于他的天地……

小路绵延,却弯不尽他的乡愁;森林的茂密,却隐不住他的寂寞;清如泉水,却淹不透他的爱国,鲁迅,艰难路上最真实的君子!

和曛的阳光照入窗内,水印悄然无迹,屋外的天空仿佛更高更蓝,粒尘不染。欣赏鲁迅的心已飞到云霄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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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元宵赏花灯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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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过元宵节呢?答案就是——元宵节可以吃汤圆、看灯、猜灯谜,可开心啦!

我喜欢吃汤圆,每次快到正月十五就馋得不行了。一看到白白胖胖的汤圆出锅,我就像饿了一天的小猴子看到了玉米棒一样眼睛放光,赶紧盯着,好象生怕别人把汤圆抢走了,一次能吃十几个呢!我最爱黑芝麻汤圆,轻轻一咬,又香又甜的黑芝麻就流了出来,有时候弄得满嘴都是,我就摇身一变,变成一只大花猫,逗得全家人都哈哈大笑。

我还喜欢看花灯、猜灯谜。元宵节的晚上,妈妈会带我出去参加元宵节游乐会。那里人很多很热闹,有各种好吃的好玩的,还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花灯:有兔子花灯、老虎花灯、蝴蝶花灯,有圆形的、椭圆形的、六角形的,远看就象一个个发光的彩球浮在夜空,漂亮极了。猜灯谜是非常有趣的事情,我还记得我曾经猜出的灯谜。一个谜题是:红公鸡,绿尾巴,身体钻到地底下,又甜又脆营养大,谜底——红萝卜;还有一个谜题是:白又方、嫩又香,能做菜,能煮汤,豆子是它爹和妈,它和爹妈不一样,谜底——豆腐。

每个元宵节都太开心太有趣了,我盼望着下一个元宵节快点到来!

中国的传统节日有很多,我最喜欢过元宵节。这个节日到底是怎么来的呀?我很好奇。在妈妈的指引下,我到处查找资料,查到好几种说法。我倾向于其中最有意义的这种说法:汉文帝登基以后深感太平盛世来之不易,便把平息“诸吕之乱”的正月十五定为与民同乐日,京城里家家张灯结彩,以示庆祝。从此,正月十五便成为了一个普天同庆的民间节日——闹元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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