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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精彩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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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中700字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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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长大了,年老了,回味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花朵在朝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娇嫩,到了夕阳西下再将它摘去,虽没有了清晨的那份娇嫩,却又因夕阳的映衬而平添了一缕风韵,令人浮想联翩。

鲁迅虽是一位作家,却又是一个乡下人,乡下人却又能像城里的孩子一样读书。这样便使他既没有乡下人的粗狂,又多了一份知书达理;既没有城里人的娇气,又多了一份大度气派。他怀念儿时的童趣,怀念与小虫子为伍的欢乐。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鲁迅的童年仿佛是在一首大自然的圆舞曲中度过的。趁大人们不注意,偷偷溜进书屋后的园子里野玩,却又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给召了回来,到书屋后除了读书还是读书!

鲁迅先生对三味书屋的评伦也就是枯燥无味吧。只有当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可以画画儿,渐渐的,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了;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

读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小时候有些竟与我相似,使心中产生共鸣,也许这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魔力吧!

自己的童年当然没有鲁迅先生的有趣,这儿并没有百草园,更没有虫儿的相伴。只记得小时候最爱玩的就是橡胶泡泡。一支小牙膏里装着橡胶,挤出一个小球儿粘在吸管上,然后鼓起腮帮子用力吹,就形成了一个个透明的橡胶泡泡,它并不像普通泡泡那样一戳就破,反而可以放在手上玩弄。很小的时候吹不动,就看着妈妈吹,长大了,便可以一个人趴在阳台上吹了,即使腮帮子吹得酸疼,也继续一个个吹下去。

读《朝花夕拾》,品味鲁迅童年的乐趣,不一样的童年,一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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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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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模在我们心中,都是高高在上的,那么,他们有什么样的秘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辛卯年阳历七月二十六日。

黄历上注,宜文定、纳彩、出行、入宅、开市、嫁娶。

中上卦、大吉日。

六点,尚品公寓。

为了第二天出行方便,睡在一起的林岚、COCO和曾雪被程菲从被窝里喊起来,还在迷糊,就被七八个人一起拽进浴室,一顿倒腾。

两个小时后。

林岚一身洁白的婚纱站在私人机场,曾雪和COCO亦是。

“小岚你好美。”曾雪看着林岚,发自肺腑的感叹。

林岚伸手摸了摸曾雪的白纱,“你也是,这三套婚纱各有各的特点,像是为我们量身定做一般。”

看完曾雪的,林岚对着穿上婚纱有些不习惯却美的同样出众的COCO感叹。

“我怎么觉得都是我的功劳?”程菲负责她们三个今天的妆容和造型,听到林岚的话,甚是自恋的指指自己。

三人笑,还真是。

如今的程菲已经名声大噪,能力自然没人敢小觑。

“走吧,大家都在等你们。”见唬弄过去,程菲暗暗松了口气,催促三人上飞机。

一个小时的飞行,到达云岛刚好九点整。

才下机,一阵海风袭来,带着淡淡的咸味,让人在盛夏感受到一股透心凉,舒服的紧。

“好爽!”曾雪兴奋的大喊一声,就看到不远处三个穿着西装礼服大长腿的男人朝着她们如男模一般缓缓走来,下意识的揉揉眼,“小岚、COCO你们快看。”

“这是什么路线?”林岚也一脸懵逼。

COCO望过去,“妈的还抱着玫瑰,真骚包。”

“好帅!”曾雪花痴。

一旁的程菲也下意识的吞吞唾沫,她也好想爆粗,太TM帅了,可是每一个是她的。

“你们这是干什么?”三人终于走近,曾雪傻傻的问。

哪知道她才问完,三个男人各自站在彼此的另一半面前,单漆下跪,同时开口。

“岚岚,嫁给我!”

“COCO,嫁给我!”

“小雪儿,嫁给我!”

吼!

三个女人感觉自己要疯了,曾雪更是嘴巴微张,不可思议的看看林岚再看看COCO,最后看向地上的沈泓,“你……你……这是干什么?”

“你只要回答我YES或NO。”沈泓眼神熠熠发光的看着穿着婚纱的曾雪,美的让他好想立刻抱在怀里。

李旭也看着COCO,“雨柔,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恩,你干嘛学他们?酸不酸?”COCO别扭的问。

“那你喜欢吗?”李旭不善表达,可不代表不会表达。

COCO咬牙,点了点头,李旭再也忍不住起身一把将人抱住。

“我还没答应呢。”COCO脸蛋发红的问,再一次感受到了心跳加速的感觉。

“你点头了。”李旭看着纯良,实则最腹黑。

见此一旁的沈泓笑的更邪魅,对着曾雪坏坏的说,“你要不说YES,我也强上了。”

“你……那我选……”曾雪故意顿了顿,紧张的沈泓握紧玫瑰,“YES!”

“耶!”沈泓崩起,兴奋的耶了一声将曾雪抱进了怀里。

这下现场就剩下阎军令还单膝跪着。

不知何时周围站满了人,阎家爷爷奶奶、阎父阎母,连霍国邦和苏慕白都在一旁围观,还有沈家、李家以及曾雪的亲人们。

阎如雪抱着小狮子,雷子和萧振岳在那儿边嘲笑边拍照,身边各自站着梁爽和云碧。

云岛天空碧蓝,海风凉爽,大家齐齐看着最后一对。

“老婆,我也是要面子的。”阎军令看着双手抱胸的林岚,笑的迷人。

“你忘了我的生日?”

“记得,七月一号。”

“你忘了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记得,七月三号。”

“嗯哼?”记得却不给她表示。

“为了给你更大的惊喜。”阎军令一脸真诚,其他人起哄。

林岚傲娇的仰头,伸出纤细的手指,“那我就勉为其难答应你吧。”

“谢谢小包子。”

“不许叫这名。”林岚拒绝。

阎军令却一把将玫瑰塞进林岚怀里,自己将人打横抱起,看向其他两人,挑衅的说,“谁先抱着媳妇冲到终点,谁今晚用云岛最大的床,如何?”

“成交。”沈泓和李旭同时回答。

雷子上前,“我吹哨。”

“OK!”

“准备好了?开始!”雷子说完吹了声口哨,三对恋人箭一般冲了出去。

林岚抱进阎军令的脖子,就见男人不到十米就慢了下来,悠悠的看着前面抱着COCO和曾雪奔跑的两人。

“你不比了?”林岚搂着怀里的人,笑的揶揄。

“又不能用,我要最大的床做什么?”阎军令耸肩,突然眼底闪过一抹坏,“如果你愿意为我服务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努力一把!”

“你想要什么服务?”林岚挑眉。

阎军令低头吻住林岚的唇,然后将舌尖探了进去,抽出来暧昧的问,“就这样。”

“你……还能更无耻一点吗?”林岚觉得自己也越来越污了,否则怎么会秒懂。

“能,只要你想。”

听完阎军令这句,林岚捂脸。

远处,沈泓和李旭比的如火如荼,而这两人慢悠悠的走着,却似有热风吹过,让林岚全身都烧的慌。

后面其他人跟在他们身后,萧振岳吐槽阎军令老奸巨猾,然后忍不住侧头看一旁的女人,“你准备什么时候嫁给我?”

“等你做好准备再说。”云碧瞟了眼萧振岳回答。

“我随时都在准备着。”萧振岳笑的愉悦。

一旁作为萧振岳学长兼朋友的贾子桓,一手牵着妻子顾若,一手对着学弟做了个鼓励的姿势,“小岳岳加油!”

“我靠,谁给我起的?”萧振岳听到小岳岳,顿时一身鸡皮疙瘩。

贾子桓坏笑,一旁的顾若也没忍住,云碧则笑得更肆意,笑完顺手牵起顾若身旁的狗娃和小企鹅,“狗娃、小企鹅,阿姨带你们去拎花篮,好不好?”

“好。”小企鹅看着漂亮阿姨,乖巧的伸手。

贾家大公子狗娃则嫌弃的跟上,嘴里嘟哝,“是个人都能拐走你,上次被拐去英国还不够吗?”

小企鹅委屈,“有哥哥,哥哥保护我。”

一众笑,阎军令忍不住低头看着怀里的人,“你肚子里的是女儿就好了。”

“最好是个女儿。”霍国邦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近他们,怀里居然还抱着小狮子。

阎军令不满,“抱着我儿子还想要我女儿?做梦。”

“你抱的也是我女儿。”霍国邦幽幽的回。

林岚捂脸,这两人不会又怼起来吧?

好在很快就到了婚礼现场。

沈泓和李旭正扶着花篮大喘气,看到后面优哉游哉的阎军令,同时靠了一声,大BOSS果然心是黑的。

阎军令耸肩,放下林岚,优雅的牵着爱人进入婚礼现场。

花团锦簇,整个婚礼被布置的美轮美奂,林岚下意识的侧头,就发现身旁的男人也在看她,强烈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音乐起。

三对新人踏着红毯缓缓进入,而身后则跟着六对花童,亦是可爱至极。

“汪汪汪……”

旺财头上绑着小红花,也来到了现场。这一叫,让原本美轮美奂的婚礼,多了一份童趣,更加的温馨。

“好幸福!”梁爽的看的感动。

“我可以给你更好的。”雷子在她耳旁低语。

梁爽难得没有怼雷子。

几家长辈看着这画面,也忍不住泪目,尤其是阎家老太太,总算是盼着两个孩子走近礼堂了。

真好。

牧师庄严的声音响起,三对恋人一起发下誓言。

“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对于我而言,你是我的整个世界,愿和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林岚侧头看向阎军令,下一刻男人低头将她深深吻住。

沈泓也迫不及待的将曾雪揽入怀中。

只有李旭还保持着绅士,“雨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合法妻子,我可以亲吻你了吗?”

“嗯。”COCO难得娇羞。

“汪汪汪……”旺财应景叫了几声。

花童小企鹅好奇的看着三个抱在一起的大人,“哥哥,他们在干什么呢?”

“小孩子不要瞎问。”

“你不也是小孩子嘛?”

“闭嘴。”

大家们听到这对话直笑。

一旁的小狮子似乎感应到周围的喜悦,也伸着小胳膊小腿,非常兴奋。

婚礼继续,而生活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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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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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这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爱与尊严的故事,并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生存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遗弃、表姐的歧视和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当简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并与罗切斯特互生爱慕之情,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之时,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个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又重新回到他身边。这是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但简爱毅然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舅母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在《简爱》中,夏洛蒂是用爱情追求发自心底的平等,并带有宗教般的虔诚。这样的话在任何时候都是激动人心的,而出自一个独立人格、自尊心强的女性之口则显得更加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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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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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漫漫,生活茫茫,前行之路少有时刻的清晰与明确。也怪不了这世态炎凉,波诡云谲。苦苦擦拭着眼中的泪,可心泪却如绿烛红蜡般凄苦凋落……

明明不想思索的问题,却又在冥冥中被其羁绊住,不能停滞下来想想的我,在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中被硬生生地横了这么一道:

“喂,为什么成日如此浑浑噩噩的?”

活着是为了什么?”

“如何才能不枉人生走这么一遭呢?”……

一个个声音追问着我,如人面临潮波泛滥的大海,我已无退路,只有在声声诘责中寻找出口。这人生的十字路口终究逃不了这么一段。

我投奔书海,昼夜埋首,只求慌乱的心能小憩,也许这其中又是一段非凡的际遇。

当我品读余华的《活着》时,我感觉生活在隐隐告知着我什么。

主人翁福贵的一生是何等惨烈啊!他并无任何丰功伟绩,只是一“蚁民”,是个平凡的小人物,而在残酷的社会和政治的变革背景下,其妻子儿女都先他而去并被他亲手埋葬。如此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到了晚年只能同一头老牛度过,他的命运比一般人更凄楚。但让我佩服的是他在心态上能直面困难,那个在晚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生活的人,并不是寂寞的人,这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也许有许多人对这本书的评价之高已超越了“伟大”一词。今天我不想赘述,我仅是亿万读者中的一员,如“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一样,我感悟出的是另一层——活着的意志!

显然,福贵惨淡的一生已超越了诸多人的不幸,甚至让我觉得在感受的是如孩子死去般的麻木——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命运不遗余力地摧残着福贵的生活,可他的.意志,他对于这艰辛生活的描述与感受却是让人难以置信——是如此平缓啊。“我只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踏实。”正是他对自己的评价。写到这里,我的心已感动到木然。

是的,我的生活经历和福贵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就是拿他一小段人生比也“相形见绌”了。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遭受的挫折、经受的考验是如此平常的事情,什么朋友反目啦、成绩下滑啦等等,虽然有时感到前途迷茫,但这我们都无法避免。更何况福贵一生的挫痛与煎熬,他还能坦然面对一切。我想,每当遇到这些挫折时,我就应扪心自问:我所遇到的一切,与福贵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至于吗?

这足以震动我的整个大脑,我会想起生活意志这个问题。人的这一生,为什么而活?其实福贵不正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思考么——为了经受,又为了迎接;为了战胜,又为了忍耐。相随的苦痛,正是人生的润滑剂。关键不减的是意志上的坚强。福贵留给我们的不是豪言壮语,不是什么深邃的思考,亦没有斟酌的文字,可我们明显为之动容,为之感慨,生活的点点滴滴瞬时氤氲起幸福的气息,我们知足,我们一如福贵的平和。你会明白,生活中所谓的坚强,无非就是一种态度,一种意志——真成了你我感触中交接碰撞的共音!受益于那般意志:不屈服,不气馁,也坦然,也淡定。

如此,也不枉人生走一遭。

拥有这份感慨的你我,也许今后再面临人生的抉择时,翻阅福贵的经历,在这个面对诸多不幸的穷人身上找到的不是安慰,而是钦佩与崇敬,并延续着这份活着的意志。

蓦地,我一瞥前方,欣然一笑——那漫漫人生路,茫茫生活海,不知不觉对心中苦苦纠结着东西的已淡然——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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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寻秦记怎么结局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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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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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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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凰权》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那么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作品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

小说《凰权》结局的那个骑士是凤知微,在梅花树下的是宁弈,在山上的是顾南衣,意思就是,宁弈诈死,而凤知微并没死,一直在长宁潘王那里,听到这个消息,以为是真的,就赶了过来,而顾南衣也赶了过来,一眼就看到骑士装凤知微,因回忆在死之前,凤知微还看向宁弈,所以他决定放手,成全知微,而宁弈则是放弃了天下,随她过日子。

《凰权》的作者是谁?

天下归元,女,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兼职教授。潇湘书院当家花旦,新穿越小说代表作家。

于流光绮丽文字中看见阔大沉雄新天地,遂执笔为文,慢拨心事幺弦,暗设流年陷阱,以中文之温存博大撰文,于惊风密雨、众生色相、十丈软红诸般妄念和魔障中,和有缘相遇的人们,一同行走、思考、存在。其人笔力雄浑,文字幽默,想象力超群;其文编排妙绝,层层递进,感情冲突激烈,情节波澜壮阔,令人热血沸腾。作品点击达数万千,粉丝数以万计。

自我介绍:【金缕曲】

请共星辰起,看长风,穿帘入户,不绝如缕,拂我红尘三千梦,不谢流光如许。舞长剑,旧识谁记?且谱红颜香墨里,弄银筝弦乱得新句,裁沁雪,化飞雨。

心寄清澹芳华语,笑传奇,豪情不已,天当付与。云海苍茫风将起,且共椽笔赋取,正落笔,倾心华曲。最忆当年龙荒雪,向来此岚气下烟雨,论兴亡,铁蹄底。

著有《燕倾天下》、《帝凰》、《扶摇皇后》、《凰权》、《千金笑》、《凤倾天阑》、《女帝本色》。

《凰权》简介

皇权更替,如浪淘沙。他为当朝风流皇子,志在天下,陷太子,夺尊位,与诸皇子在倾轧与被倾轧中不断浮沉。

她是被逐高门之女,立誓出头,不甘于被母亲忽视、被家人驱逐,隐姓埋名于青楼,风云渐起于朝野。利益之争,天下逐鹿,城府深藏的亲王和年少锋芒的臣子不断光芒碰撞,相互排斥却又不自禁相互吸引。

而当彼此的心渐渐向对方敞开,邂逅的却是命运彻骨的森凉。

一场前朝遗孤案,颠覆十六年隐忍的秘密,她以为的被弃其实只是亲人用命换来的保护和成全,等到懂得珍惜和理解,面对的已是亲人尽亡的结局。

去难挽,爱情亦无法种植于对立的血脉之中,当她前朝皇族遗孤的身份被相爱的他揭露,爱恨是非,从此永在路中。

一场血脉遗案,两座亲人新坟,划开她和他之间巨大的鸿沟。

恩仇难解,他不惜擅自锁她记忆,只求忘却旧恨,换一个重新开始。

她含笑不语,与他共御强敌,携手星月。

真忘?假忘?

她载军功荣归帝京,朝堂之上长袖善舞,西凉立皇裔,春闱破谜案,力挫皇子谋,江淮杀四方,步步高升,登临绝顶,却与他若即若离,似敌似友。

然而黄金台上一席酒,来日你我各西东,她抬手翻覆文字大狱,昔日爱侣针锋相对,各使袖中匕,夺尔知己命。

爱耶,恨耶?

弃情、立国、二分天下,她一步步走至尽头,却发现带血誓言,十载牺牲,不过源于欺骗与虚妄。

夺嫡、让城,甘裂国土,他一生只求走在她前方,用胸膛挡住她坠落的脚步。

他从来都要这承平天下,更要承平天下里,有安然稳妥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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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学生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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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做到了只剩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这是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小引里的句子。

早晨盛开的鲜花,经过一天,傍晚的时候摘掉或捡起。虽没有了盛开时的芳香,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她添了一种风韵。这意味着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的生活与情感。鲁迅先生用它来命名自己的散文集,是他在晚年的时候回忆他的童年时期、少年时期和青年时期的人和故事。鲁迅先生说过,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这部作品,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也是唯一一部散文集。原名是《旧事重提》。

而我最喜欢的是那篇《五猖会》,这篇文章是鲁迅小时候盼望着去观看热闹的五猖会,却被父亲叫去背书。这样的事情是我最感到熟悉的。在小的时候,刚要跑到楼下去玩,却被妈妈叫去,再背一遍不知读了多少遍的课文,心中难免会感到有些扫兴。

一说到了自由,我又想起了那篇我们研究了多少遍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是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这篇文章写百草园和三味书屋,揭示儿童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的尖锐矛盾,生动地描写了百草园的趣味和美丽,以及三味书屋中死气沉沉的学习生活和学生们乘机偷乐的叙述,表现了孩子们爱玩的天性,读着读着就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还有《阿长与》,这篇文章塑造了一个善良、心灵美好的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小时候的保姆,她给鲁迅买他喜欢的《山海经》,可以看出她关心儿童。她渴望鲁迅在元旦的时候恭喜他,可以看出她是渴望幸福的。尽管她很迷信,但是她身上仍保存着朴实和善良,这些令作者难忘。这个人物也让我感受到美好善良的一面。

鲁迅的童年无疑是快乐的,而我们又何尝不是呢?也许会在书上的某一个插画而回忆,自己曾经在乡下荡漾的笑容;也许会在某个天真简单的小女孩而想起,自己曾经在下了雪的胡同里扬起一张红彤彤的小脸;也许会在某个视频里而发现,自己曾经在手上画的有一个个小人组成的故事。

就在我们的身边,也会有长妈妈、藤野先生这样的人,也会有百草园这样的地方,它们也许还会在我们不经意间悄悄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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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朝花夕拾读后感以及感悟

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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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初中,发现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一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朝夕拾》。一遇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边的注释也总是密密麻麻。《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

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

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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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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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是作家刘震云写的小说,书中的女主人公叫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她经历了一场荒诞的离婚案,被丈夫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她不是处女,从此背上了“潘金莲”的恶名。

在书中,李雪莲为了扞卫自己的名誉,几乎用了一辈子的时间。而其实,她只是想改变想纠正别人的一句话,但结果却是越纠正越糊涂。

李雪莲上访了20年,见过大大小小的官员。刘震云通过对这一荒诞事件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体制的存在的不公。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是整个社会的深思。

在小说的最后,李雪莲告到中央,让当时为难过她的所有官员都被撤职。而最后当事人——李雪莲的前夫出车祸死掉,李雪莲奔溃大哭,因为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来洗刷她的冤屈,没有人承认她不是潘金莲。

故事落幕,这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奔走了一声的女人,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承诺,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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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理想之花高一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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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谨丞,一名初二学生,从小学习书法毛笔字,喜爱国学,通读《论语》《大学》《诗经》《唐诗宋词》,爱好书法、绘画、滑板和篮球,多次在省市级书法大赛、演讲比赛获奖。他是个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感恩知礼的好孩子,一直是老师信赖的小助手。

每个人都拥有着自己的“理想”,穷人们的理想是希望有足够的钱,早日奔小康,乞丐的理想是一份工作解决衣饱问题,而流浪汉的理想,则是拥有一栋房子,不再流浪街头,我们小孩子也都有自己的理想,有的人理想是当军人,热血奋战,保家卫国,有的人的理想是当科学家,攻克科学中的种.种问题,还有的人的理想是当一名探险家,走遍全国列岛,名山大川,而我的理想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升华。在我五岁的时候刚上幼儿园,因为第一次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心里十分反感,所以每次我去幼儿园时总是哭。

可是有天天我听王老师说,小红同学因为生病请假了,她就不来上幼儿园了。这时我的理想之花就发生了变化。儿时我的理想之花是当一个病人,这样我就可以不用上幼儿园了,而到现在并经历了这次疫情,我才感觉到医生的伟大。他们舍小家护大家,冒着生命危险奔赴一线,他们放弃了儿女,放弃了亲人,是他们舍己为人,见到了祖国母亲的孩子生病了,奋不顾身抗击疫情,从死神中夺回一个个生命。

遇到困难一点点的攻克困难,随时有献身的危险,才换来了这次战役的巨大胜利。因此,我的理想之花牢牢地扎根在医生这个伟大的职业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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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眼中的花作文精选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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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孕育了各种各样的。有一种花是每个人散步时总会看到的——蝴蝶花。蝴蝶花长在路边,仿佛一只稀有的蝴蝶停在花茎上,蝴蝶花的花瓣之间有许多美丽的花纹,从远处看,一般看不出来是花还是蝴蝶。花瓣最里面有一条深紫的“细线”,还有点突出,就像春天的雕刻家雕刻出来的作品。在这条细线两边,还点缀着一些橙色,它们的形状就像一个倒过来的水滴,而这些水滴里面就越小,甚至变成小圆点。蝴蝶花花瓣的边上就像裙子的花边,上下折叠,又薄又嫩,摸上去十分的舒服。

蝴蝶花不仅漂亮,还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人们在散步时难免不小心踩到蝴蝶花,不过蝴蝶花可不像别的花那样一踩就断,而是马上挺起来,继续点缀着这个春天。

紫藤花

紫藤花

紫藤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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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眼中的花作文精选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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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我家那盆君子兰。

我家有许多,和我最有缘分的花就是君子兰了。我出生时,我家君子兰第一次开花,妈妈说那花骨朵粉红粉红的,格外美丽。我就在君子兰的花香中慢慢长大,以后每年春天,君子兰的花朵都会来我家看我长大没。

今年春天,君子兰又开花了!我查阅资料发现,君子兰是欧洲的花卉,被一位爱花如命的教授发现了,觉得它是花中俊秀的君子,便取名叫“君子兰”。今天我要仔细观察观察它。

它的叶子是翠绿色的,长得像一把宝剑,用手摸,叶子很厚,光滑又平坦。它总是一对一对地长叶,像一对对蝴蝶。我家的君子兰已有十对叶子了,其中还有一对新出的,短短的,像把小刀!

我的眼睛被美丽的花朵吸引了,花香如兰,落落大方。我拿着放大镜仔细看,君子兰的花都开在花茎上,我数了数,已经开了十朵,每朵花一共有六片花瓣,它上面是粉红色,中间有点白,下面是金黄色,花蕊细长,令人赏心悦目。我一抬头,鼻子上沾满花粉,淡黄的,有一股甜甜的香味。君子兰最喜欢晒太阳,在金色阳光的照射下,高雅得像一位公主,灿烂夺目。

人有性格,花有品格。植物王国的每种花都有自己的花语,君子兰犹如君子,谦谦有度,温和有礼,有才而不骄。君子兰的品质值得我学习。我爱我家的君子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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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次尝试养花的经验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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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最喜欢的一种,毫无疑问是桂花,为什么呢?那是从去年五月份说起。

去年五月份,爸爸外地出差回来,给我从外地带了一棵一米高的小桂花树苗,我和爸爸将他它栽在院子前的一块空地里。我们每天给它浇水,施肥,终于,桂花树渐渐长大了。

到了七月份,桂花树长出了嫩黄的小黄点,又过了一些时间,到了八月份,院前的桂花树已经长了桂花了,又香又美,格外动人。

小桂花嫩黄嫩黄的,就像许许多多黄色的小星星一般。远看,桂花树繁星叶茂,活像一个看守院门高大无比的战士。近看,就像一把点缀满小星星的大伞,供路人们乘凉、休息。

桂花一般是在九月份左右才落,可是,花落了,浓浓的花香却仍然不散,仿佛给大地母亲披上了一件又香又美的外衣。特别是在开花的时候,那才是香,方圆几里都闻得见。

最厉害的是,今年花落了,等到了明年,桂花树又一次长满香溢四起的桂花。

我爱桂花,因为它给我们带来了清香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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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春天的花一年级作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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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四季有着各自不同的美,比如夏天里的天空,秋天里的落叶,冬天里的雪,以及春天里的。在我的心中,春天里的花是最美的。

春来大地之后,大地的变化显著,带着希望充满着生机。春天一来,绽放在春天里的百花也都开始了它们的新生命。

春天的花很娇艳,在这个新生命的春天里,花儿以它们美丽的面孔点缀了这个大地。在春日的清晨里,落在花瓣上的露珠更加衬托出了花儿都娇艳。纯的露珠将花儿鲜艳的色彩藏在心里,带到我们从不同角度去观测花朵的时候,这些露珠就将它收藏起的花儿最美的一面投射到了我们的眼里。

春天的花很多,不仅品种多,色彩也多。春来,百花绽放,就像众人所说的那般,百花争春,给众人们带来了一场视觉盛宴。春天里的花可不多吗?桃红梨白,还有黄了一片天的迎春花。春天里的花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美丽的地方。它们都在这个温暖美丽的季节里绽放着自己,像是在给这个春天报答恩情呢。它们在春光灿烂中开得热烈,在微风中悄悄的捎去了自己身上的芳香。它们吸引来了蝴蝶,引来了蜜蜂,它们还给春天带来了无尽的热闹。在花丛中翩飞着的蝴蝶似乎被这朵朵色彩斑斓的花儿迷得失了方向。

春天里的花还是希望的象征,些许花儿落尽后,长出了小小的果子,这些果子经过一个春夏后,会在秋天里结出诱人可口的果实。春天里的这些花可不就是在告诉着我们,秋天里我们会迎来的收货吗?我瞧着这些果树上开满的花,画面一转,我仿佛置身于收获累累的秋天一般。春天里的花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希望,我喜欢春天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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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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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鲁迅的《朝夕拾》,欣赏着字里行间不时流露的纯真情怀,一幅迷人的自然画卷就在我们面前。

我读鲁迅关于童年记忆的散文,就像我从鲁迅先生的心中读到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似乎我在鲁迅的童年时代就见过他,当大人们不注意的时候,他就走进了香草园。他在昆虫的陪伴下采摘野花和水果。在三味书店,虽然有寿先生的严格教导,但仍然无法忍受学生心中的童心。

所有的感情都是那么的单纯和难忘,学习在我的心里引起了共鸣。所以我非常喜欢它,尤其是当作者用孩子的眼光看世界的`时候,让人感到无比的亲切和热情。

我的家庭属于郊区。附近有一片大田野。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去那里享受温暖的阳光和秋天的微风。我在那里没有发现油菜花。我沉浸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我和我的搭档正在为我们的未来努力工作。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因此,我们不能沉溺于童年的天真。我们对大自然的仁慈、自由和爱越来越少。

童年已经渐渐远去,只留下那些琐碎的回忆,不如读一下《朝日花落》,体验一下接下来不同时代的童年梦想,体验一下鲁迅在那个时代的美好童年,让我们从中学生活中获得更多的感受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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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鬼吹灯》最后的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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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1] 是一部中国大陆的网络小说,作者为天下霸唱,主要内容是盗墓寻宝,是一部极为经典的悬疑盗墓小说,这部小说也迅速成为了图书销售排行榜的榜首。之后作者继续创作第二部,内容涉及陈瞎子和鹧鸪哨之盗墓往事。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原著小说结局中,最后去精绝古城的8个人活了4个,郝爱国为了救大家被黑蛇缠绕全身,牺牲了。

盗了地仙村,毁了封师古的尸体,救了全人类。。。最后,摘摸金符。s雪莉杨回美国,胡八一害羞,没跟着去。

内容简介

鬼吹灯是一个系列形式的文字冒险故事,以一本家传的秘书残卷为引。小说中作者首创历史上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有谚为证: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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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诸天万界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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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嗔非常清楚,这一次的献祭,绝对能够整个下界带来灭顶之灾。

两大霸主虽然在下界已经沉寂漫长的岁月,但将自己的根本魂魄献祭给天宇,所造成的威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他觉得,许道颜这一击,根本无效。

哪怕他能够看出其中的不凡。

在许道颜的体内。

苍卫所布下来的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真空碑,虚空碑全部催动。

融入到众生之剑当中,来自苍卫的血脉,遥远的地方,似乎有一对眼眸张开,将它的力量加持在其中。

“破碎天宇。”

众生之剑,横击天宇通道,真空碑,虚空碑,结合苍卫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所有的力量攻伐,都需要天地通道来承载。

许道颜自然深知这一次攻伐威力之恐怖。

所以他并不打算硬撼这一次的大术。

而是施展自己所领略出来的术法,破碎天宇,攻伐天宇通道。

众目睽睽之下,天宇通道被撕裂,真空碑与虚空碑同时融入到一片通道当中,引出千上万个通道。

一处处混沌的漩涡,疯狂吞吐,失去了通往永恒神庭的通道,这一击攻伐,直接分流到诸多个空间去。

来自天贪的自我献祭,攻伐,全部都被引流到其他的通道当中。

看到这一幕,天贪的意念,发出不甘的怒吼:“许道颜!”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献祭的攻伐,彻底失败了。

来自天贪一部分的献祭力量攻伐,强强攻伐在众生之剑上。

承载了几次,众生之剑破碎,炸成劫灰。

与此同时,破碎天宇的大术也被波及得更广泛,几乎将天贪的攻伐引流到千万道空间,使得芸芸众生躲过一劫。

天嗔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这种术法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同一来,短时间内,天宇与下界的通道被断绝。

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恢复过来了。

“天贪,天痴,迟早有一点我会拿着许道颜跟侠尊的人头来祭奠你们的。”天嗔看着下界一片混沌,通道被破碎。

成千上万的通道,让他根本看不清永恒神庭接下来发生什么事。

许道颜大口咳血,众生之剑,是他一生的积淀。

所得的一切,全部都炼入其中。

不管怎么样,能够保住永恒神庭最后的这些生灵,也算是值得。

他的脸色苍白,受到的反噬,让许道颜心神摇曳,本源近乎都快要枯竭,是因为破碎天宇这一大术的攻伐太可怕了。

整个永恒神庭的星空,处处狼藉。

永恒神庭彻底渡过这一次危难。

天蛮族则是开始逃散,毫无疑问,这一次的侵略,注定失败。

永恒神庭一部分精锐,联合荒宇族的人,进行追杀。

一部分留下来固守。

到处都漂流这残碎的尸骨,这一战太过惨烈了。

许道颜用自己的月眼阳眸查探,看到依据尸体,她脸上是一张面具,已经破碎,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怪女,她也陨落了。

相柳念奴,与自己的关系不错,她的身躯出现两个巨大的血洞,死不瞑目,魂魄消融……

天光子被腰斩,然而他的魂魄也被斩碎。

六指剑圣,北斗,天元,万帝,孔雀天子,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这一场与天蛮族的对抗,或是在天痴的献祭重被波及,陨落了。

怀旭他连续死了八次,在第九次他没有死,但似乎已经耗尽一切力量,但依旧直挺挺站在星空之中,在他体内有诸多暗伤,只怕很久之后才能够养得过来。

断的元魔骨剑断裂,初代石图也破碎了,他一身是血,目光已经有些呆滞。

昔日的诸天万圣,如今活下来的只有八百人。

苏惊圣站在星空中,沉默不语。

刑天氏一脉,死伤惨重,这一次他们都是站在最前线。

许天行断掉一臂,吴冕深受重创,许寒食头颅被斩,也幸好华言雪即使救治,才避免伤亡,但也伤及魂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养过来。

偌大的青樽楼,如今也变得很残破,紫林浑身淌血,来自青樽楼所有老一辈存在,尽数陨落。

紫王军府彻底消失了,老紫王燃烧尽自己最后的一滴血。

紫流离带着紫萧活了下来。

狻猊小兽关键时刻,带着石蛮躲过一劫。

田甜在中央皇朝之中,治理一方,也幸存下来。

白燕儿率领古龙族一脉,大战星空,眼下损失惨重,所剩之人不过千人。

聂沛儿于星空中,击杀上千名永恒境的存在,留下赫赫威名,然而她身上却也有诸多暗伤。

朱清凝战死星空,烧死诸多天蛮族人。

星葵带着星辰族,坐镇中央皇朝,承载诸多天蛮族的攻伐,立下巨大的战功。

大羿流寒近乎力竭,手已经握不住弓了,虽然踏入了半步永恒的境界,但是能够战到这一步,没有人俄可以想象。

永恒神庭的星空,一片狼藉。

各族,各大势力都拼尽全力,每个人都想活下来。

他们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幸存。

然而眼下,还有诸多黎民百姓生存在水深火热之中。

所有的天意陨落,失去了秩序,没有人来执掌,天地大道规则紊乱,自然有诸多灾劫降临。

尤其那些消亡的天意,残存的力量自主形成的土地,无时不刻都在变化当中。

红豆早就看到这一幕,她此刻正在全力救助这些黎民百姓。

在浩瀚的星空当中,她牵引着各大诸天所化的土地,将它们逐渐聚拢在这一起。

这些天意都在被斩杀之前,尽可能的保护那些无辜的生灵。

轩辕,苏若邪,鸿蒙帝君等一批人,都在帮忙执掌每一片土地的秩序,避免更多的黎民百姓伤亡。

红豆以自身为中心,体内的天宇毁灭树根茎,讲这些诸天土地贯连在一起,并且将自身力量融入其中。

“红豆,你要化为天意?”许道颜神色复杂。

“是啊,不然呢?如果我不怎么做,这些生灵就会死,我们做了那么多,不就是为了让他们活着吗?”红豆的身体,被一团团华芒所包裹,她的力量非常的强大,足以包容每一片土地上的力量。

因为她与许道颜已经结为道侣,而许道颜曾经汲取诸多天意的本源力量,只见红豆力量所波及之处,风调雨顺,天灾消散。

在这一片星空中,又有一处全新的天地孕育而生。

在这天地的中央,有一株来自天宇的古树,扎根其中,守护无数众生。

距离与天宇霸主那一战,不知道过去多少岁月。

这一处诸天,地域广泛,非常强大。

每一片地域,都有他们先祖所留下来的意志传承。

红豆所演化出来的世界,她保留着众多天意所留下来的一切,让天地众生去体会其中造化。

这些年来,天宇通道逐渐被修复。

侠尊带着许道颜的承诺,带着圣阳昊帝的魂魄以及陨落幽眼回到天宇当中。

许天行觉得亏欠吴冕太多,两人前往更遥远的星空,不理会世事。

许寒食接掌中央皇朝,并且融入自己诸多的想法。

小天师与素问经过当日一战,受创严重,隐居在这一片天地的一域,曾经多宝天所在的地方,很少出世。

华言雪行走天下,将自身医者仁心开枝散叶。

吴小白成为墨家至尊,掌器宗之主,代侠宗之主。

元宝则是成为玄宗之主,并且与这一片天地有异常紧密的交织,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天地灾劫,他贯连自然奇局。

孙灵与石云两人成婚,许道颜前往祝贺……

不知道多少岁月就这样过去,无数年来,有无数人飞升天宇。

人来人往。

石蛮与狻猊小兽云游天下,很多人都知道,她心里有一个人,喜欢了很久很久。

直到有一天,在星空中有一处墓冢里面,有一座碑文,在上面写着她心里的许多话儿,却没办法对他说,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了,他会为难的。

青樽楼不复存在,紫林乃是曾经紫氏皇族所留下来的祖血,但她却独守一方。

早些年,吴小白与元宝没少去劝嫁,但却都是劈头盖脸被骂回来。

苏惊圣当上刑天氏的主宰,天宇战臂完全恢复。

聂沛儿行走天地之间,黑暗之中,默默守护着,斩杀一切对此地窥视的敌人。

这一片全新的世界,叫南国天。

天意叫红豆。

在这一片天地的中心。

这里没有几个人能够接近,乃是天地本源之所在。

但是有一个传说,南国里面有一个守护者,如果没有他。

就没有南国的存在,他叫许道颜,伴随着岁月的迁徙,能够见到的他越来越少。

有一株天宇古树。

古树旁边有个人,他在这里度过多少岁月,已经数不清了。

繁华似锦,叶落归根,从古树后有一名女子,身着黑衣,眸如黑莲,她坐在其身旁看着他,盈盈一笑:“你真的不打算离开吗?天宇可是有不少人在等着你。”

“在这里陪你挺好的。”他的眼眸,一如太阳,一如月亮,流转阴阳,天地五行汇聚,看向异常遥远的地方,那个地方叫过去:“记得当年我对你说过,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陪你,看星辰生灭,天地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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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朝花夕拾读后感简短

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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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虽然我有时不太懂得里面的意思,但是我每天都会看会这本书,慢慢地也加深了理解。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那个荒芜的百草园,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杂草和鸟兽。鲁迅从中发现了无线乐趣,这里有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有矮小的珊瑚珠等。偶尔翻开石头还会发现其中有昆虫更是增添了无限乐趣。鲁迅在这里发现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满足了那颗好奇的童心,他置身于百草园中,尽情感受大自然带来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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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3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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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由得长呼一口气,慢慢合上书页。胸膛似乎还有一股潮水,前赴后继的拍打着我的心房。

记得最初行走在琳琅满目的书店里,那唯一的一本书静静的躺在书架旁,显得有些寂寞。我走上前去,心里喃喃想到。捧起它,四个美妙的字眼落入我的眼眸?《朝夕拾》。诗一般的名字,美得让我有些移不开眼,欣喜地将它带入了我的书房。

一件件用回忆的口吻编织而成的往事,让人浮想联翩,恍如身临其境,一个个或含蓄,或直白,或深奥,或简单的字眼,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愈是显得熠熠生辉。

最让我难忘的,莫属那《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罢。随着那优美的笔触,我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那里的空气是那么请清新,混合着花草树木的芳香,深吸一口,甜丝丝的,惬意极了!一丛丛郁郁葱葱的小草仰着脑袋,积极挨挨,青的像是要滴下来。小桃上各缀着几簇重瓣的桃花,好似碧天的明星。蝉儿先生也开始了自己演唱,这歌声是那样清脆,嘹亮,不参杂一点杂质,地下七年的无悔等待,只为迎接这一天的绚烂绽放。我久久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对残酷现实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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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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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骆驼祥子》,一股悲伤之情油然而生。曾将勤劳朴实的祥子,最后,却变成了城市的“垃圾”,行尸走肉般的生活着。

我不禁感到伤心,为祥子感到悲哀,现实的残酷彻底击垮了祥子。他曾经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忍,他终于买上了属于自己的车。但就在他高兴没多久后,他自己买的第一辆车被大兵抢去了。买第二辆车的钱被孙侦探敲诈走了。第三辆车为了给虎妞办丧事卖掉了。自己心爱的小福子也死了。残酷的现实使他最终变成了麻木,潦倒,堕落,自私,不幸的无业游民。连遭生活打击,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

我为祥子感到惋惜,现实是残酷的,它总是与理想相碰撞。可在现实面前,祥子被一再打击,最后,他连还手的力气都没了。

在困难面前,我们是否会被生活打到呢?只要自己勇于面对困难,就不会放弃,只要不放弃,就会有希望。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祥子比起来似乎真的很渺小。可有些人就会自甘堕落,放弃自己,放弃生活,其实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来想一想。《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说道:“故天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佛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在困难面前,我们应学会坚持,学会从另一个角度看待问题,看待困难,不论怎样,我们都要对自己有信心,对生活有激情,对未来有恒心,困难都已经战胜了,希望的曙光还会远吗?

只要努力,只要坚持,只要奋斗,奇迹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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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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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他们的自在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我们所了解到的鲁迅先生似乎是倔强而又刚直,为天下所担心的伟大作家。但在书中我们了解到,但他的童年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好不惬意。

有人说一篇好的文章不在于你有多美的文字,重要的是你是否可以引起读者的思考与共鸣。而鲁迅先生做到了,他用他平淡朴实的语言唤发了多少人的思考,唤起了多少人的回忆和曾经拥有的幸福时光。鲁迅在书中写到:“小时候,我喜欢坐在田梗上望着一片金黄的水稻,看着一个个忙碌的背影,心中绽放着一丝丝的甜蜜。那是收获的甜蜜。”

书中的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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