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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合集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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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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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使我一生受用。《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讲了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每天都让他的丞相给他找一个美女,第二天就把她给杀了因此当地的人都把女儿送到外到地去,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找不到女孩了这时候他的女儿看出了爸爸的心事说:

“爸爸让我去吧,我会战胜困难的。”爸爸一开始不同意,可在女儿的一再要求下父亲勉强同意了。就这样那个女孩给国王讲了一晚的故事,可第二天女孩总说:“国王我有一些忘了让我回去想一下。”国王每天就这样放了他。过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就被这个女孩感动了,不再做以前的错事了。

读了《一千零一夜》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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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喜欢花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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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楼下的桂树开的花可多了,轻轻一摇,就下起了桂花雨。

今天,我和弟弟在楼下摘桂花,只走到一楼,就能闻到隐隐随风传来的桂花香,沁人心脾。我急忙跑到楼下,享受花香,仿佛沐浴后清新的感觉就能渗透在我身上的各个角落。我伸手摘下一撮,放在手中,用鼻子一闻,那种香,使人感到浑身舒畅。我把它装在我带的袋子里,然后对弟弟说:“我们比谁摘的桂花多,好吗?”没想到弟弟答应的这么爽快,也不怕我高,占了便宜。开始摘了,我们俩个谁也不肯让谁,哪里桂花多,我就在那里摘。但是,弟弟也不甘示弱,跟我争。我在那里,他也在那里。好像在提醒我,这场比赛你输定了。但是我没有理会他,一直在往高处摘,因为下面的桂花几乎已经被我们摘光了,而弟弟比我矮三十厘米左右,他只能摘下面的。不用说,这场比赛我赢了。

虽然弟弟输了,但他也很开心,因为他把桂花带回了家,而且这是我们亲手摘下来的“劳动成果”。

十里飘香的桂花现在在我家,他把我的家变得香香的,所以,我爱它,爱这些香香的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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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眼中的花作文精选

全文共 1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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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露晓风,扣醒帘内的幽梦,晨曦初雾,叶影鸟啼。帘外的树影,枝枝孤清,我并非是个植树护之人,想必是害怕它枯萎之后悲戚!只是欣赏,那些橙红、粉绿的花瓣,也心生怜爱那春风中沐浴开来的花朵,后来,观了《木棉花的春天》的影视,才懂得,那些时季的花,它所隐藏的故事。

五片强劲曲线的花瓣,包围一束绵密的黄色花蕊,收束于紧实的花瓣,在二月春天里,娇芙抛魅。以前,上小学的时候,只同伙伴拾花抚弄,朵朵娇丽,木棉花,它昂首于枝头,或垂简落地,静候在泥垢中。与栀子花、季花相媲美,它多了点点橙红,不是素雅纤净的那种朴素美,是多了点让人心动亮眼的色素。我曾在树荫下许下繁华心愿,也曾在避雨中安喘戚戚,那种繁华落尽的殇璃,与春雨菲绵相互搭配,顿然使我一阵啜泣。迎面走来一位面容羞涩的男孩,他悠悠然蹲在我的身旁,把木棉花递在我的掌心上,细声浅语,不哭了,好吗?我以后可以像英雄一样保护你……

“木棉花”,别称“英雄花”,它昂手伫立枝头,在春风婆娑中受到爱抚,连它的坠落,都会分外豪气,从树下飘然盘旋而下,在尘埃里还保持它的英雄豪姿,落英纷陈,不褪色,不萎靡,很英雄的和尘世做一个告别。男孩说,我长大了,我肯定和花一样,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可以为你披荆斩棘,为你手摘星辰,描下星际蓝图。那牛毛飘飞的雨,滴滴流淌,钻进了我们稚嫩的心际,只是,木棉花会在三四月凋零,男孩也会在流光中稳重,匆匆,我们两两相忘,却通透记住了每朵花的花香。

听说,爱花惜花之人,必结一段禅缘,能悟透禅意。

啊嫲是个爱花惜花之人,对于植物,她都会心生一种垂爱。我总是把盛开的木棉巧比啊嫲的芳华,年轻时候纤弱的大家闺秀。只是,她一生素净朴素,从不着穿大红大紫的衣裳,不张扬,不攀傲,甘愿粗布短衫忙于生活的油盐柴米,洗手作羹汤。悠悠小巷里的季花,素雅纤华,更像是耆耋的啊嫲,她的年华。梳着一个老式的短发,着一身灰雅的长衫,或许习惯了老式的穿衣风格,不暴露出半点肌肤。她一生喜花,种花、爱花,我小的时候,总喜欢屁颠跟在她的身后,去街邻客串,悠悠长巷,红砖青墙,偶尔几户人家植种季花,绿叶茵茵,枝头开着纯净的白花,幽雅、香氛。啊嫲会空折一枝,嗅于鼻端,或簪在我的发耳间,供我静赏,观望簪配花朵的俏丽模样。她同时又是信奉佛教,吃斋拜佛,虔诚素手,把诸儿孙的平安和健康都希冀在神明的庇佑上。

近日,读了杜甫的《曲江》,“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的诗句,才明了慈父常说的这句话,不是酒后胡言乱语,是千古佳句,也愈发懂得他们的艰辛、不易。啊嫲一生勤俭持家,辛劳困苦,也从未有丝毫的怨气,连啊公的与世长辞,她都表现得分外勇敢、坚强。只是岁月催人老去,双鬓的银丝秀发,都在骄阳中愈发显得刺眼。迟暮的人,如同即将枯萎的花,多了一份从容的忧伤。三两次复发的血压、丝毫无迹象的肿痛,她都偷偷地隐忍,待到事后,才平和的对我讲起,道明是不想让我忧心。啊嫲的痛楚,都归咎儿孙。

啊嫲是个刚毅之人,犹如带刺的玫瑰,从不轻易落泪,往事清浅如风,犹如苏轼笔下的《水调歌头》里言,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世间生老病死,不会对谁宽容。堂大哥的病逝,给了她极沉重的打击,她泪眼挲膜,熬过了这痛苦的岁月,好在时光是良药,可以治愈伤口,她又纤衣素手,焚香灯下。而今,她又饱受着忧愁的折磨,担忧他的幺儿,我的小叔。早年的他,生气活虎,是个勤劳能干的家伙,我举行笄年之礼时,他高兴至极,赠我福语,并调侃我言,那天要跑远一点,这样就嫁得远一点……我并不挪步,站守门前,他似懂得我的心思,玩味笑起。眼看,他也如同英雄花一样盘虬垂落,身体大不如从前,遍访名医,求神问卜,只望他能延年益寿。日后,希望他能健康、常乐,又能与我们围炉灶前,谈笑于茶水间,年复一年……

栀子、幽兰、白莲,似闻都是佛前的衣钵,也听得,拜佛之人能悟一段禅意,念一两句禅语,就能够素心释怀,我们,都甘愿焚香祈祷,许自己一段白莲如水的光阴。只是,赏遍春桃、秋菊、夏荷、冬梅,才渐渐明了,三两句花语,不过是珍惜身边的人,珍惜眼前的幸福,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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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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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 猫.鼠》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 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 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 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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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个人读后感反思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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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了作者回忆少年时代,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我喜欢在有空时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使我整个放松了下来,将现在的一切烦恼抛之脑后,沉浸与其中。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小错误而举手指出,否则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一连几个错别字或小毛病,我除了查字典,翻资料外,就不会有其他动作。

小时候,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并得到父母、老师的表扬;而如今的我,看到地上有一枚硬币,看一眼就过去,对它置之不理。

小时侯,我会因为晚上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感到恐惧因此大吵大闹,现在,晚上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在一片漆黑中,没有恐惧,只是想一些琐事。

在这漫长的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无声地逝去,唯有那记录着你的所得所失的足迹永远会驻留在记忆中,让人难以忘怀。我真希望不要失去童年的那种快乐,天真……

童年就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时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那是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心灵依慰,但随后你就能品出这茶的醇美、香甜,让人回味无穷,你在成长道路中学到、懂得了许多。

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哭笑不得,但更多的还是欢愉与喜悦。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翻翻这本“日记”你会发现:自己得到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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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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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平凡世界》。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问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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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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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局是什么?夜华死了吗?

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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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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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读完《三国演义》后,不禁感叹中国文学艺术的渊源及丰富、生动的魅力色彩!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

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政__,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量也一天天强起来。

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马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然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

刘黄叔三顾茅庐后,请出“卧龙”诸葛亮。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

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

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

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一书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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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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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朝夕拾》?初看这书名便让我觉得奇怪,《朝花夕拾》,是早上的花到傍晚再去把它捡回来吗?

翻开书,我想看看作者到底是如何朝花夕拾的。一目十行地,一会儿书便看完了,我看不懂。作者写的到底是什么?哪有什么朝花夕拾,里面可是连一朵花也没有啊。心中的失望感使我把书扔到了一边。那时的我还小。

再翻开《朝花夕拾》,现在的我明白了。作者的确是朝花夕拾,的确是在傍晚捡起了早晨的花,只是这花有些特别,这花是作者童时的记忆。

其中首先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五猖会》了。百草园在我们眼中除了杂草什么也没有,是枯燥的乏味的,三味书屋则更是无味,可这些在作者眼中却别有一番滋味。百草园是作者童时的一片乐土,那儿有着作者无尽的欢乐,美女蛇的传说更是让作者喜爱百草园,三味书屋固然无味,可其中的孩子却也天真可爱,寿镜吾老先生也算是位明理的老师吧,但这些都是身处二十一世纪,整天呆在电脑与电视前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五猖会是一直令作者念念不忘的一场盛会,但父亲的一句“背书”却使作者失去了一切看戏的兴致,不禁令人叹息,我们恐也无法体会这种心情吧。

作者写这些文章虽是别有深意,可我最深的体会却是要珍惜童年,比起那个时代,现在的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伴随着朝花夕拾,当我们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

窗外桂花已谢,拾起一小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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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原来你还在这里》的结局

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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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所有人都有爱的权利。就算是平凡如莫郁华,还是会爱上高高在上的周子翼——“一身的白,衣裤鞋子纤尘不染,如同由天而降……”除了好看外,这个男人还有一个“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她自从看见他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从此以后痴心不渝;

毕业那天,鼓足所有勇气的告白,“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其实,这个社会里的饮食男女,更多苦恼的是:他/她不爱我,或者他/她其实没那么喜欢你。

我们真的要佩服这个女孩子,就算她再怎样的绝望,就算她明明知道这是一份不可能的爱情,可是他还是成了她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她的爱是隐蔽而无望的,她无法去克制自己的感情:“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

平凡人的爱情,不一定都可以变成童话,但平凡人不平凡的心灵,却可以成为永远的童话。当他不爱你,请学会坦然放弃,然后,微笑着转身、离开。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他最开心的时刻里,他却会缄默,没头没脑地问一句:“都柏林有没有下雪?”

而她,早已成全了自己,不再有任何遗憾!

都柏林的风景,很美……

——-beijingxieying

“两个人的巧合

总有个人坚持

回到原来的路

住同一个城市”

有人说《原来》太童话,讲诉的不是成年人的故事。我只想说,但愿成年人的现实故事里一直一直都有童话。但愿我们能为爱坚持,我们。

——陪我看声音开花

一个并不浪漫的故事,一个并不天真的女孩,一个并不温馨的童话……

可是真实地爱上了这个故事

因为我们是人,所以自私。于是当时过境迁,再次相逢。不能化作天使保护你,于是成为魔鬼折磨你。或者,什么都不做,只是看着。看着你的不幸福,才能让自己的伤痛缓和,得到些许安慰。如果我曾用尽全力去争取,那此刻的绝望亦是刻骨铭心,离开也许不是放弃,只是太累了需要休息。或者,在等一个奇迹。你在等我……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也许曾无数次出现在梦里,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多年前温暖的笑靥。

我们一起走着,仿佛回到了过去。

终于相信这并不是梦呓,而是真实的……

原来你还在这里。

——左手幸福

喜欢程铮这样的男子,孩子气,但是认定既不放的对爱的执着,却是难得的忠诚。喜欢他们两个一冷一热的交锋,爱的不同表示,既是误解也觉得可爱。喜欢作者的手法,清淡的一点点地描述着爱的过程。

在爱里,有时候,我们要放下自以为的莫明其妙的自尊,因为敏感的人很容易把自己对自己的放弃归结到别人身上,苏韵锦就是这样,一再地把自己困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才会有不断的错过。要想别人读懂你的心,就先要把自己的心放开。放下那些无谓的矜持,自然的生活才是最美妙的。

原文的结局是这样的---

韵锦含笑看了程铮一眼,对阿太说:“阿太,我和程铮又在一起了。”

阿太继续择菜,一副不以为怪的模样,“你们不是一直都在一起吗?”

两人都是一愣,然后默默握紧对方的手,“是的,阿太,您说得对”

“想起我和你们太外公年轻的时候,总是吵吵闹闹,一转眼五十年,再也没有人跟我斗气了……”

阿太还在絮絮叨叨,太阳的暖意让韵锦有困意,她放心地将头靠在程铮的肩膀上。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结局应该算好吧,起码韵锦和程铮在一起了,只是韵锦不能再怀孕成了最大的遗憾。其实还有一个番外的,是讲莫郁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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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月亮背后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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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看着我,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然后他转身,我看着他开门。

我突然想喊住他,我怕他出了这道门,真的就与我从此老死不想往来。

我想冲过去抱住他的腰,把他留下。

我控制着自己,我死死握着拳头,指甲掐得手心生痛。

可是——

周突然转过身,他看着我,眼里有很深的悲哀,我看见他眼里隐隐的泪光——

离开我,他也是伤心的吧。

可能他真的对我动过情。

“歆蕤,对不起——”他轻轻的说,声音有些抖,有点哽。

我的心一下软了——

“我能抱抱你吗?最后一次?”他的嗓子有些暗哑,眼里也有朦胧的雾气。

我看见他下巴上青色的、淡淡的胡须,他曾经笑着告诉我:这个叫下午三点钟影子。

他一天没有吃东西吧!

我恨自己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关心他。

我明显感到自己底气不足。

“我能抱抱你吗?”他的声音温柔的象天籁。

终于,我忍不住点点头。

他走过来,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想把他的样子印进脑海中,永远不要淡忘……

然后他一把将我抱进怀里,死死的、牢牢的、紧紧的、抱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似乎想把我嵌进怀中,与他融为一体。

我闻着他身上我无比熟悉的味道,我曾经迷恋不已,现在也爱不释手的味道。

然后他把我的下巴抬起来,用唇、温柔的吻去我脸上的泪水,一点一点,慢慢的吻。

我的心沉迷在他的吻里,不由自主闭上眼睛。

眼泪不断涌出,他也不断地吻去,然后他柔软的唇印上我的眼帘,轻轻的吸去我的泪。

我抽泣着……

他的唇落在我的唇上,我有些心虚、摊在他怀里不敢动,我怕一动,就泄露了自己太过强烈的感情。

他慢慢吻我,温柔的撬开我的唇,深深的吻我……

然后我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所有的思绪都乱了、思维也停止了。

我体会到什么叫兵败如山倒……

我应该在最后一个拥抱后,让他离开。可是我没有。我始终抗拒不了他,我终于还是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黑暗中、我们纠缠在一起,喘息、流汗、抵死缠绵……如同两只最原始的兽。

我们彼此需要,渴望最深的接触、饥渴得如同需要空气、阳光和水般迫切。

在周的牵引下,我颤栗着体会到生命里第一次高潮……

一切结束。

我躺在黑暗中、躺在周的怀里,满足地喘息……

他轻轻抚着我的背、一下一下拍我,让我平静下来。

然后他对我说:“歆蕤,我想我是爱上你了!”

我喜极而泣……

陈淑桦还在吟唱“我这样爱你到底对不对……我宁愿流泪也不愿意后悔……”只是已经没了幽怨、没有犹豫、多了一份坚定。

躺在周温暖的怀里——

我想我也宁愿流泪不愿意后悔吧!

房间里冷气很足,周小心的帮我把被子盖好,我们在音乐轻轻的流淌中入睡。

朦胧中,我听见周说:“你永远不要离开我!”

我意识如游丝,只用鼻子哼了一声,又睡着了。

太幸福了,幸福到所有思维都停止,只想酣睡。

早上一觉醒来,太阳光透过浅蓝色的窗帘照进来,暖暖的,天空有着暧昧的晴朗。

心情出奇的好。

咦?周已经不在身边。

我看着空荡荡的床,心里涌上一阵失落,连带心也变得空荡荡的。

他竟等不到我醒就离开了……

我在床上躺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然后跳下床,赤脚走到客厅,端起一杯冷水喝下去……

心也冰冰的!

突然有人从背后将我环住,把我抱起来,我一惊,手里的水倾数倒出,撒到地毯上……

一张脸凑猛然凑到我的面前。

是周!

他没有走!

穿戴整齐的周神清气爽地看着我,一脸坏坏的笑,为吓着我而得意洋洋……

我开心起来,刚才跌到谷地的心,突然又飘了起来。

我偷偷摸了摸心脏,大喜大悲心脏可会承受不了?

“放我下来,救救我的地毯,很名贵呢!”我望着那一小片水渍,心疼不已。

周没有理睬我,用一个吻堵住我的唇。

“我还没刷牙呢!”我转过脸抗议。

可是周根本不等我把话说完,继续吻我,直到吻得我意乱情迷起来。

然后他笑着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很黑、很诱人。

我也禁不住笑起来。

“放我下来吧,你不累啊?”我想表现一下自己的体贴,其实是想找毛巾来把地毯上的水渍弄干。

周根本不理会我,霸道地抱起我,将我抱进了厨房——

我一下呆住了,餐做桌上有雪白的豆浆、圆润的小龙包子、金黄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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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五年级花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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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了,万物复苏,大地又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有着一丝丝诗意的感觉!在我家的后园里,一朵朵五颜六色的花儿争奇斗艳,水仙、百合、海棠……开始为自己的美丽一争高下,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引人注目的蝴蝶花。

阳春三月,百花盛开、桃红柳绿、鸟语花香,一朵朵奇花异草都绽开了笑脸。从窗台上看下去,一朵朵蝴蝶兰花好像活了一样,在花丛中翩翩起舞,是多么的艳丽!我来到后花园看见一只小蝴蝶以为蝴蝶花是自己的同伴,轻轻的碰碰它,没反应,又碰了一下,也没有反应,小蝴蝶才恍然大悟,原来它是一朵漂亮的蝴蝶花!蝴蝶花的叶子很浓密,像一条条绿色的地毯。

蝴蝶花不仅美丽,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呢!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美丽的山谷,每天早上都有成千上万只蝴蝶飞来聚会,它们在风中翩翩起舞美丽极了,于是人们把它叫做“蝴蝶谷”。有一年发生了一次自古以来的大旱灾,所有的花草树木都枯萎了。有一个年老的蝴蝶对大家说:“掌管下雨的是东海的龙王,如果想要救活大家就要找龙王降雨,但是龙王住在遥远的东海,而我们蝴蝶寿命很短,根本就飞不到东海就死了……”但是有一只小蝴蝶听到后决定飞去东海找龙王,不停的飞了几天几夜,小蝴蝶用尽了自己最后的一丝力气终于飞到了东海找到了龙王,东海龙王被它的诚意感动了,于是就过来降雨,蝴蝶谷得救了。已经枯死的花草树木又重新焕发勃勃生机,蝴蝶们又重新飞回来了!大家敬佩小蝴蝶的奉献精神,于是大家为它建造了一座雕像。从那以后,蝴蝶谷便常年四季开满了像蝴蝶一样的花,人们称它为蝴蝶花。

我喜欢这美丽的蝴蝶花,更喜欢那美丽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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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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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朦胧的眼睛还睁不开,阳光洒在脸上,微暖,许久不见的太阳如期而至,几天的下雨,让我知道了阳光的珍贵,微风拂过脸颊,舒适。慢慢的,我努力的在床上挣扎这爬起,走向书桌,随意的拿起一本书,如此之好的天气,书就是现在的伙伴。坐在书桌上,阳光倾洒,鸟鸣就在耳边荡漾,桌旁还有一杯茶,一人一茶一书,正好。读完后,关上书籍,缓缓闭上眼睛,书中的内容像画面一样翻来覆去的演着,不停歇。《活着》它让我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不一样的生命力,感受那个时代的跌宕起伏。

《活着》讲述着主人公福贵年轻时的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最终还是把家产是的一干二净,父亲为他的堕落,不争气,感到失望,生了病,去世了,搞得家破人亡。而后妻子家珍陪着他一起受苦,母亲也是生病走了,自己被国民党捉住,几个月未归,女儿凤霞变哑了,长大后加了个老公二喜,本以为迎来了春天,却不想为生下苦根,大出血死了,福贵的儿子与老师的血型相匹配,抽血过度,导致死亡,二喜在工作时被钢泥板砸伤而死亡,苦根好久没有吃豆子,一下子太多而导致撑死。福贵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作文/依为命,独自一人,在时间的消逝下,回忆着与家人快乐的生活。一个个身边的人离去,再也回不到身边的感受是很难熬过去的。但福贵最终还是看开了。突出着生命的可贵。

我感叹着,其实作者余华并没有写的有多悲伤,用朴素的语言讲诉着那时候的故事,解放战士的善良,某的伤害,红卫兵的无理取闹,批斗着那些所谓的“资本家”,在农村他们经历的那些苦难,一一的刻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望着现代的世界,原来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我不懂他们到底有多么的幸苦,但我知道的是,使他们为着我们的未来才打下来的天下,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努力的活着。人为什么要活着?为的是我们爱的人好好活在我们的身边,为的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最重要的是,我们为的是那个藏在心中的美好梦想,最初的梦想。

《活着》让我感受到生活就像一条铺满刺的道路,我们必须靠着我们的毅力向前冲,再苦再难也要撑着,努力的向前攀爬。我不知道将来的路到底有多长,但未来是不知的,我们满怀期待着等待她的到来。人生不像是一盘磁带,我们没有快进,没有后退,也没有暂停。面对着困难我们只能勇往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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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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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夹在那本亡父遗留给他的圣经里。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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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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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翻开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夕拾》,一篇篇记述先生童年生活和青年时求学历程的作品跃然纸上。在书中,先生采用白描的手法,追忆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在夹叙夹议中,对封建思想和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在他的笔下,一个个故事生动形象,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细细品味起来,既耐人寻味,又饱含哲理,我们可以从中强烈地感受到鲁迅先生记忆深处的芬芳馥郁和思想情感的火花交织。

这本书内容丰富,鲁迅先生用大部分的篇幅记述了童年时光的点点滴滴,倾注了自己对童年无限的留恋和真挚的情感。书中描写童年生活最为详尽的莫过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百草园是鲁迅童年时代的乐园,承载了童年的快乐时光,留下了童年的美好回忆。这些童年往事在先生的笔下或妙趣横生,或幽默充盈,或生机盎然,细读起来引人入胜,留连忘返。我已陶醉其中,已然步入书中,与儿时的鲁迅在百草园中里一起摘覆盆子、挖何首乌、听夏蝉鸣、捉蟋蟀,又与少年鲁迅一起描绣像、读诗词、看庙会……就这样在嬉戏玩耍中一起慢慢长大。但最终要告别他的蟋蟀们、覆盆子们和木莲们,去最严厉的书塾——“三味书屋”念书了……

除了童年的美好往事,鲁迅还写到了家庭的没落、世态的炎凉、南京求学的过程,进化论的萌芽以及学医的过程。直到后来,当他从电影中看到中国人被日寇砍头示众,周围却挤满了看到同胞被害而麻木不仁的人群的情景后,内心受到极大的震动,他觉得“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也不必以为不幸的”。鲁迅先生彻底醒悟了,他毅然弃医从文,立志用手中的笔来唤醒沉睡的中国民众的灵魂,改造国民的精神,拯救孱弱的民族。于是,鲁迅先生选择文学艺术作为自己的武器,以笔为枪,以墨为弹,坚定而果敢地迈出了人生道路上具有决定意义的重要一步。鲁迅先生笔耕不辍,先后创作了《呐喊》、《彷徨》、《野草》等大量经典的文学作品,带领中国新文化运动在打破黑暗统治的斗争中披荆斩棘、勇往直前。从此,中国文坛便开满了浓郁芳香的血色蔷薇。

拢一脉盈盈花香,娓娓絮语;品一篇世间好文,脉脉传情。让我们继承和发扬鲁迅先生的精神,热爱祖国,向往自由,不忘初心,为了心中的理想和追求,勇敢地去拼搏、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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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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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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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温故一九四二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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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温故一九四二》讲述了一个关于饥饿的故事。1942年,河南大旱,灾民3000万,河南成了母亲煮食自己婴儿的地方。关于饥饿,有“我姥娘”“我花生二舅”的记忆,也有美国《时代周刊》记者白修德的考察,共同记录了一个民族最不应该忘却的一次灾难。以下是小编整理温故一九四二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蝗灾发生于一九四三年秋天。关于蝗灾的描写,我知道主编《百年灾害史》的朋友另有安排,我这篇《温故一九四二》,重点不在蝗虫。关于蝗虫,中国历史上有更大规模的阵仗;另一位我所敬重的朋友,正在描写它们。但这并不影响我对它们的提及,因为我们分别描写的是不同年代的蝗虫。他写的是一九二七年的山东的蝗虫,我写的是一九四三年生活在我故乡的蝗虫,蝗灾相似,蝗虫不同。据俺姥娘说,一九四三年的蝗虫个大,有绿色的(我想是年轻的),有黄色的(我想是长辈),成群结队,遮天蔽日,像后来发生的太平洋战争或诺曼底登陆时的轰炸机机群一样,老远就听到“嗡嗡”的声音,说俯冲,大家都俯冲,覆盖了一块庄稼地;一个时辰,这块庄稼地就没有了。一九四三年的春天,风打麦,颗粒无收;秋天又遇到蝗虫,灾民的生活,就可想而知了。蝗虫来了,人死了,正在继续一批一批地死去。据俺爹俺姥娘讲,蝗虫不吃绿豆,不吃红薯,不吃花生,不吃豇豆,吃豆子、玉米、高粱。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我故乡还无死光的难民,与蝗虫展开了大战。政府我们没办法,它的盘剥和压榨往往通过一架疯狂运转的机器,何况他们有枪;但蝗虫我们可以面对面地与它作战,且没有谋反的嫌疑。这是蝗虫与政府的区别。怎么搏斗?三种办法:一、把床单子绑在竹竿上挥舞,驱赶蚂蚱。但这是损人利己的做法,你把蚂蚱赶走,蚂蚱不在你这块田里,就跑到了别人田里;何况你今天赶走,明天就又来了。

二、田与田之间挖大沟,阻挡蚂蚱的前进。蚂蚱吃完这块地,向另一块转移时,要经过大沟,这时就用舂米的碓子砸蚂蚱,把它们砸成烂泥;或用火烧;这种做法有些残忍,但消灭蝗虫较彻底;我想被乡亲们杵死的蚂蚱,也一定像当年饿死的乡亲一样多。

三、求神。我姥娘就到牛进宝的姑姑所设的香坛去烧过香,求神保护她的东家的土地不受蚂蚱的侵害。但据资料表明,乡亲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白费。蚂蚱太多,靠布单子,靠沟,靠神,都没有解决问题,蝗虫照样吃了他们的大部分庄稼。灾民在一九四二年是灾民,到一九四三年仍是灾民。

自然的暴君,又开始摇撼河南农民的生命线,旱灾烧死了他们的麦子,蝗虫吃了他们的高粱,冰雹打死了他们的荞麦,最后的希望又随着一棵棵垂毙的秋苗枯焦,把他们赶上死亡的路途。那时的河南人,十之八九困于饥饿中。

照此下去,我想我故乡的河南人,总有一天会被饿死光。这是我们和我们的政府不愿意看到的。后来事实证明,河南人没有全部被饿死,很多人还流传下来,繁衍生息,五十年后,俨然又是在人口上的中国第二大省。当时为什么没有死绝呢?是政府又采取什么措施了吗?不是。是蝗虫又自动飞走了吗?不是。那是什么?是日本人来了———一九四三年,日本人开进了河南灾区,这救了我的乡亲们的命。日本人在中国犯了滔天罪行,杀人如麻,血流成河,我们与他们不共戴天;但在一九四三年冬至一九四四年春的河南灾区,却是这些杀人如麻的侵略者,救了我不少乡亲们的命。他们给我们发放了不少军粮。我们吃了皇军的军粮,生命得以维持和壮大。当然,日本发军粮的动机绝对是坏的,心不是好心,有战略意图,有政治阴谋,为了收买民心,为了占我们的土地,沦落我们河山,奸淫我们的妻女,但他们救了我们的命;话说回来,我们自己的政府,对待我们的灾民,就没有战略意图和政治阴谋吗?他们对我们撒手不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有奶就是娘,吃了日本的粮,是卖国,是汉奸,这个国又有什么不可以卖的呢?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你们为了同日军作战,为了同共产党作战,为了同盟国,为了东南亚战争,为了史迪威,对我们横征暴敛,我们回过头就支持日军,支持侵略者侵略我们。所以,当时我的乡亲们,我的亲戚朋友,为日军带路的,给日军支前的,抬担架的,甚至加入队伍、帮助日军去解除中国军队武装的,不计其数。五十年后,就是追查汉奸,汉奸那么多,遍地都是,我们都是汉奸的后代,你如何追查呢?据资料记载,在河南战役的几个星期中,大约有五万名中国士兵被自己的同胞缴了械。我们完整地看一下资料:

一九四四年春天,日军决定在河南省进行大扫荡,以此为他们在南方进行一次更大规模的攻势做准备。河南战区名义上的司令官是一位目光炯炯的人物,名叫蒋鼎文。在河南省内,他最拿手的好戏是在他的辖区内恐吓行政官员。他曾责骂河南省主席,使这位主席在恐慌之中与他合作制定了一个计划,这个计划剥夺了农民手中最后一点粮食。日军进攻河南时使用的兵力大约为六万人。日军于四月中旬发起攻击,势如破竹地突破了中国军队的防线。这些在灾荒之年蹂躏糟蹋农民的中国军队,由于多年的懒散,它本身也处于病态,而且士气非常低落。由于前线的需要,也是为了军官们自己的私利,军队开始强行征用农民的耕牛以补充运输工具。河南是小麦种植区,耕牛是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强行征牛是农民不堪忍受的。

农民们一直等待着这个时机。连续几个月以来,他们在灾荒和军队残忍的敲诈勒索之下,忍着痛苦的折磨。现在,他们不再忍受了。他们用猎qiang、大刀和铁耙把自己武装起来。开始时他们只是缴单个士兵的武器,最后发展到整连整连地解除军队的武装。据估计,在河南战役的几个星期中,大约有五万名中国士兵被自己的同胞缴械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军队能维持三个月,那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整个农村处于武装的状态,抵抗毫无希望。三个星期内,日军就占领了他们的全部目标,通往南方的铁路也落入日军之手,三十万中国军队被歼灭了。

日本为什么用六万军队,就可以一举歼灭三十万中国军队?在于他们发放军粮,依靠了民众。民众是广大而存在的。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四年春,我们就是帮助了日本侵略者。汉奸乎?人民乎?白修德在战役之前采访一位中国军官,指责他们横征暴敛时,这位军官说:“老百姓死了,土地还是中国人的;可是如果当兵的饿死了,日本人就会接管这个国家。”这话我想对委员长的心思。当这问题摆在我们这些行将饿死的灾民面前时,问题就变成:是宁肯饿死当中国鬼呢?还是不饿死当亡国奴呢?我们选择了后者。

这是我温故一九四二,所得到的最后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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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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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网络原名《流水混账》)是八月长安的振华系列作品之一,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其以怀旧的笔触讲述了女主角耿耿和男主角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将怀旧记忆写到了极致,是80后青春校园纪念书。《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摘录书中的结局片段:

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

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

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

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

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

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

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

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

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

……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青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

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

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

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

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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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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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散文精选集,原名《旧事重提》。顾名思义,这是一部讲儿时回忆的散文集,但是里面的故事新奇有趣,有悲有喜。

第一篇《狗?猫?鼠》就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读完之后,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狗?猫?鼠》主要讲述了狗和猫之间的恩仇以及儿时鲁迅仇猫的原因。鲁迅儿时养了一只可爱的隐鼠,对它宠爱有加。有一天,他没有见到平日里窜上窜下、活蹦乱跳的隐鼠,再三追问下,长妈妈告诉他,隐鼠被别人家的猫吃掉了。鲁迅生气地跑出家门,见猫就打,从此跟猫结下了仇恨。后来,鲁迅知道是长妈妈踢死了隐鼠,对猫的态度有所缓和,开始和平共处。这个敢爱敢恨的鲁迅让我很是喜爱。

这本文集里的很多回忆都跟传统节日有关,详细地描述了鲁迅故乡的风土民情,不停地调动着我的胃口。这一个个普通的回忆却并不普通,让我联想起儿时的点点滴滴……

有一年春节,我就跟鱼结下了“深仇大恨”。过年要吃团圆饭,这是我们中国的传统习俗。可我那次的团圆饭,真的是什么麻烦都“团圆”了。吃饭的时候,等爷爷奶奶动完筷子,我就像饿了十几天的狼,狼吞虎咽地吃起了鱼。过了一会儿,我突然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仿佛时间静止了一般。许久,我说出三个字,“醋在哪?”全家人都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妈妈赶紧给我倒上一小碗醋,我咕嘟咕嘟全喝下去,却没有一点用。接着,我又吃了一大块馒头,却还是没有效果。由于一吃东西嗓子就疼,我的嘴被迫贴上了“封条”,直到初一拜完年才“解封”。

《朝花夕拾》勾触起我许多儿时的回忆,有悲欢也有喜乐。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相信每个人都能从中勾起自己的美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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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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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坐在竹藤椅上,手捧一杯香茶,轻抿一小口,翻开一本厚重的书,几个黑色大字赫然映入眼帘——《朝夕拾》。

我觉得《朝花夕拾》中有一篇读起来可能比较难一些,会有阅读障碍,那就是《猫·狗·鼠》了。《猫·狗·鼠》写我们眼中的宠物与动物世界,说的是鲁迅为何会讨厌猫?原来,鲁迅小时候养过一只“隐鼠”,可爱的小老鼠,结果被猫吃掉了,他就很伤心,所以总想着要为老鼠报仇,而且终身都变得讨厌猫。在这里我觉得写得好的是鲁迅的心理活动,非常真切感人。我一边读,一边想到我小时候的童年生活。在大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事,在我们心目中可能是非常重要的。

但这本书不只是回忆鲁迅有趣的童年经历,还涉及一些当时的“名流”论争。

这十篇散文是诚信的鲁迅,对自己童年到青年生活的回忆图景。“这组散文是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中最富生活情趣的篇章,我们可借此了解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心路历程。”这句话是《名著导读》上有的,也可以看作是我们学习《朝花夕拾》的一个目标吧。我们学习这本经典,可以了解鲁迅的少年和青年经历什么,了解这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童年的趣事。我本来就有这样的认识:一怕文言文,二怕周树人。鲁迅是战斗的,批判的,总是那么严厉,文章也不好懂。不过不要紧,随着阅历与年龄的增长,我相信我对鲁迅肯定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读了这本书我还想到,在众多著名的作家中其实像鲁迅一样奇怪、幽默风趣的人还有很多,他们的奇怪,也许在有些人眼里是荒谬可笑的,但他们却流芳百世,名垂千古,让世人所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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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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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一部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也是四大名著中人物最多的小说。那首的开篇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每次听到或看到,都让我心潮澎湃。

三国时期是一个英雄云集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诞生了许许多多的英雄,每个人物都独具特点,各领风骚。在这诸多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关羽。温酒斩华雄,显示了关羽的勇猛;千里走单骑,显示了关羽的忠心;单刀赴会,显示了关羽的勇敢;下棋刮骨疗毒,显示了关羽的坚毅;华容道义释曹操,显示了关羽的仁义。关羽的这些品德,都是值得我好好学习的。在学习,生活中,我要像关羽一样面对困难,勇往直前;遇到挫折,毫不退缩;碰到失败,毫不气馁。还有一个人物也是我的偶像,那就是诸葛亮。他是三国时期蜀国的政治家,军事家。他身高八尺,羽扇纶巾,才智过人。许多精彩的故事,都发生在他身上。刘备没碰到诸葛亮之前,一直东奔西走,寄人篱下。自从诸葛亮出山助他之后,他就咸鱼翻身,有了自己的地盘。而且这地盘还越做越大,在曹操占尽天时,孙权占尽地利之后,依靠人和与其他两人形成了三国鼎立之势,可见诸葛亮的厉害。

曾经多少次我在梦里穿越到了三国,我梦见和关羽谈笑风生,和张风大口喝酒,与诸葛亮学习谋略,与曹操吟诗作赋。在梦里,我时而是将军,时而是谋士,时而是文人,与三国英雄们一起对酒当歌,仰天长啸,醉卧沙扬,开怀大笑。每次梦醒十分,我总是不能在梦里多待一会儿而忧伤。

三国演义,每次翻起你都让我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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