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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热门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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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花的世界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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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尤其是栀子花,它雪白的花朵和清淡的芳香是那么令人陶醉。我喜欢它的清香。

栀子花叶子的颜色,四季常绿,花芳香素雅,绿叶白花,格外清丽可爱。我喜欢它的淡雅。

栀子花的植株大多数较低矮,高1-2米,颜色为干灰色。它的叶片呈倒卵形,长5-14厘米。他的浆果呈卵形或是长椭圆状。它的花期较长,从5-6月连续开花至8月,果实成熟期在10月。

栀子花的花朵是白色的。我喜欢它的质感。它分大栀子和小栀子两种,大的有拳头那么大,小的只有两三根手指那么小。他有许多花瓣,一层挨着一层层,几乎看不见中间的花蕾。花蕊的四周有许多1厘米长的嫩黄色的细条项卫兵一样围绕着黄色的花蕊。它的花瓣摸起来像婴儿的皮肤,也像上等的绸缎,滑滑嫩嫩的,非常舒服。

栀子花不仅外表美,还是一种常用的中药。它的功效很多,栀子花苦寒,可清热解毒。有保肝利胆的作用。栀子花还是一种餐桌上的美食,例如:凉拌栀子花,栀子花蛋汤等等。其制成美食十分精美,也非常营养。

栀子花的养殖并不简单。每天要保持它7到9小时光照,注意不可摆放在直射强光下,保持温度在16-25摄氏度之间,注意不可低于0摄氏度也不可高于35摄氏度。每次浇水做到见干见湿原则,注意不能有积水现象。可一年修剪两次,注意修剪前后做好消毒准备。

栀子花代表坚强,永恒的爱,一生的守候。六七月的时候,栀子花生机盎然的开放着,给人们带来未知的希望和惊喜。我喜欢它的寓意、精神。栀子花从冬天开始孕育花苞,但直到夏季才开花。只有经历了严寒酷暑的残酷,才懂得花开的有多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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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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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读完这篇文章,心中总要憧憬一番。时间似乎也停留了,停在了那美好的童年。

— —题记

不必说碧绿的菜田,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上,轻捷的叫着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去了……

这是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写的是鲁迅童年的生活和学习,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不是简单的勾勒,也没有浓浓的笔墨,而是流露着儿时的快乐,甚是打动人心。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班螫,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这些景致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读着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享受着那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情感,就仿佛亲眼看见了儿时的鲁迅:时常与昆虫为伴,爱采摘野果,喜欢和伙伴们一起捕鸟,收藏爱书,追根究底的问问题……是啊,这一切的一切,不都只有儿时的我们才值得拥有吗?

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小时候,外婆家门口有条河,河水无声的淌过,像一条会跑的路。河边有些鹅卵石。我会捡几颗自己喜欢的,一路把它们放到竹林里,鸡窝旁。想想这些石头,眼看着河水跑,一辈子都不能离开自己待的地方……

一群光着膀子的孩子,举着竹竿在村里涌过来又涌过去。整个暑假我的膝盖都有伤口,却从未亲手抓到过一只知了。倒是曾倚在树下,听过知了们把大树变成一把会唱歌的伞……

会时常在正午的太阳高照时依然专注于大地上蚂蚁们的运食会偶尔幻想:要是我也能像蚯蚓一样变成两个,一个负责玩会守在电视机旁认真的看《新闻联播》,然后在主持人说完谢谢您的收看时和表弟表姐一起对着电视回答不客气……

悠悠童年,承载着太多美好的回忆,我们真应该好好感受。再次拿起《朝花夕拾》,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仿佛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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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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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绝古城、黑色的扎格拉玛神山、女王的棺椁、尸香魔芋、先知与先圣的墓穴,连同古代那些不为人知的无数秘密,还有郝爱国、叶亦心、楚健、萨帝鹏,都永远埋在了黄沙的深处。陈教授也从毯子中探出脑袋,看着天空傻笑,Shirley杨过去把陈教授头上的沙子抚去。安力满跪在地上祈祷,感谢胡大的仁慈。胖子把所有的行囊翻开找水,最后一无所获,冲我一摊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我也无奈地摇了摇头,光顾着逃命,根本没想起来水的事,而且早在七天前就越过了安全返回点,现在想回去,谈何容易。去往兹独暗河的通道也被彻底埋住了,凭我们这么几个人不可能挖开,一滴水也没有,在沙漠中恐怕坚持不了一天,喝咸沙窝子水和骆驼血也不是办法,一想到活活渴死在沙漠中的惨状,便觉得还不如在鬼洞中死了来得痛快。

在沙漠中没有水,就像活人被抽干了血,众人都是一筹莫展,坐在原地发呆。忽听安力满“嗷”的一声大叫:“胡大的使者!”只见离我们不远的沙坡上,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我以为是又渴又饿,眼睛花了,赶紧揉了揉眼睛仔细去看。原来是我们先前到西夜城之前见到过的那峰白骆驼,它正悠闲地在沙丘上散步,慢慢朝西方走去。

安力满老汉激动无比,话都说不利索了,白骆驼出现在受诅咒的黑沙漠,这说明古老的诅咒已经消失了,胡大又收回了这片沙漠,跟着胡大的使者,一定可以找到水。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上次还说进沙漠的旅人见到白骆驼,便会一路平安吉祥,现在又说什么沙漠中的诅咒消失了,不过此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跟着白骆驼也许真能找到水。

当下赶紧把群驼整队,跟在白骆驼的后边。那峰高大的白骆驼,在烈日下走得不紧不慢,直走了三四个小时,转过一道长长的沙梁,果然出现了一处极小的水洼。水洼四周长着一些沙棘,水不算清澈,可能含有少量矿物质,动物可以直接喝,但是人不能直接饮用。骆驼都迫不及待地去喝水,Shirley杨找了些消毒片,先把水装进过滤器中过滤,再加入消毒片,这才分给众人饮用。

这处水洼可能是兹独暗河的支流,由于夜间沙漠的移动,使得这比较接近地面的河水渗出来一部分。在水洼边生了堆火,烤了几个馕吃。我没把最后爬上山顶时,后背好像有人拉扯的事告诉他们,这件事似真似幻,让他娘的尸香魔芋折腾的,我都分不清真假了。别说最后这件事,包括整个在精绝古城以及鬼洞中的经历,真实虚幻已经没有明显的界限了。我和胖子谈论起来在扎格拉玛山的遭遇,简直就像是一场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噩梦,胖子说:“这狗尾巴花真他妈厉害,说不定咱们根本就没进过精绝古城,这一切都是那鬼花造出的幻象。”

始终没怎么说话的Shirley杨插口说道:“不是,现在脱离了险境再回过头去仔细想想,尸香魔芋幻象的特点还是很明显的,它只能利用已经存在于咱们脑海中的记忆,却不能够造出咱们从没见过的东西。女王的棺椁、鬼洞、先知的墓室、预言,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黑蛇咱们先前也见到过,引诱咱们自相残杀的预言石画,第一层石匣上的是真实的,因为咱们看过了第一层的预言,所以尸香魔芋才能在第二层石匣上造出幻象。”

我对Shirley杨说:“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不敢肯定,所以一直都没说出来。咱们现在是不是商量一下怎么走出沙漠?”

Shirley杨说:“这就要劳烦安力满老爷了,他是沙漠中的活地图,咱们不妨先听听他的意见。”

安力满见老板发了话,便用手在沙子上画了几下,这一片是咱们现在大致的位置,往南走是尼雅遗迹,距离很远,全是沙漠,咱们补充了足够的水也不一定能走到尼雅;向东是罗布泊,中间是沙漠,另一边是无边的戈壁滩;向北是咱们来的方向,也就是西夜城的方向,但是咱们深入沙漠腹地,要走回去也不容易。

现在看来向东南北,三个方向,都不好走,唯一剩下西面,一直向西是塔里木河,沙漠中最大的内陆河,从咱们现在的位置出发,走得快的话,大约用十天就可以到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的三河交汇处。到了那里就好办了,再补充一次清水,继续向西走上六七天,就离阿克苏不远了,那附近有部队,还有油田,可以请求他们的帮助。

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水补充足了,差不多可以维持十天,食品还有一些,在沙漠里水比吃的重要,实在没东西吃了还可以吃骆驼。把沙窝里的水一点点过滤储备起来,就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然后才按计划动身出发。一路上免不了饥餐渴饮,少不了风吹日晒、晓宿夜行,终于在第十二天走到了塔里木河,随后继续西行,在第三天遇到了进沙漠打黄羊的油田工人,当时陈教授仅剩一口气了。从沙漠深处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出来的心情,不是生活在正常环境中的人轻易能体会的。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家喝水,不管多大的杯,总是一口气喝得一滴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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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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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它的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

文中表述了鲁迅先生热爱自然,向往自然的那股热情。从他的童年琐事讲到他的成长经历。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好像又把我带回了童年,故事中充满了童真和童趣。有时会令人捧腹大笑有时会令人潸然泪下。

在《猫?狗?鼠》中,鲁迅先生借童年对猫的仇恨,表示了对当时仗势欺人的侵略者无比的痛恨。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白草原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里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面,有“美女蛇”,也有冬天里捕鸟,有书屋里的死气沉沉,也有对老先生的戏谑之乐......

《琐记》用借事喻人的手法,通过写衍太太幸灾乐祸、造谣诽谤,表现了她的丑恶嘴脸,也是当时鲁迅先生对社会上的小人的蔑视。

童年也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些零零散散的记忆,当我回忆起自己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童年已成为我们这些少年的回忆。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时代的童年之梦,希望我们和鲁迅先生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珍惜自己现在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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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小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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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这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夕拾》,了解了鲁迅先生的很多事情,我很有感触。虽然这本散文集仅有十篇,但是记叙了作者许多生活片段,让我体会到他的性格。

前几篇写了他童年生活,我体会到他年幼时十分有趣但又有一些淘气;并且为我们塑造了许多人物。7、8两篇写出了他面对人生的选择;9、10篇写了对老师藤野先生和友人范爱农的怀念。这10篇文章总结了他童年到青年的经历,虽然有时一些语句我读不懂,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作品。

我认为他的作品很值得学习。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关于写作方面的知识----在人物的刻画和描写上,运用白描的写作手法,可以十分传神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特征;采用人物的肖像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可创造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

这本书语言清新流畅、洁净优美、亲姐感人,而且色彩纷呈。虽然只是叙事,但读着却不乏味,在表现手法上多用对比、夸张、烘托等强化主题。

《朝花夕拾》真是现代回忆散文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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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原著结局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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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军一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后自杀。

丁伟——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 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张大彪——小说中没有对其最后结果进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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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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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逢末世,清王朝在内忧外患的夹攻下已成残灯末庙,气息奄奄的老舍先生是以平民而跻身文坛为数不多的文学佼佼者。可见《骆驼祥子》浓郁的古都风情,市井气息在老舍先生的妙笔生花下使京腔京韵的《骆驼祥子》散发出不可替代的艺术魅力,在文学上何等显赫,让中国文学真正拥有了劳动者的穷苦世俗社会风情的谭叫天唱《定军山》。

车夫的圈子,大杂院的生活,随同祥子的命运走向绝望,走向暗淡。祥子带着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带着农民的质朴和固执,也带着自己一份勤劳与坚忍走向了我们的生活。也正因为如此,祥子认准了拉车一行,凭着他的坚毅和率性,终于成为了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坚韧不拔、恒心和毅力不正是做人处事之道?可歌可泣的故事,中国当时社会环境是军阀混战,容不得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他就在兵荒马乱中被逃兵掳走,失去了洋车,只牵回了三匹骆驼。但是风雨吓不倒祥子,他倔强地反抗着命运,克己地拉车重新白手起家。

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正如俗语所言,人生的道路并不都是那么平坦的,千辛万苦得来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圆车梦再次成为泡影。为了追求自己一直向往的理想,他再一次拥有了自己的车子,但这一次是以与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祥子人车两空。加之又失去他喜爱的小福子,连遭生活打击的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它不再像从前那样以拉车为豪,它厌恶拉车,厌恶劳作。的确,哀大莫过于心死,生活捉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出卖他人换钱,祥子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祥子就这样走完了他曲曲折折的一生,不带走什么,留下一个悲哀的故事??可鄙、可悲的命运。

故事已结束了,闭目良思,它给予我们怎样的启迪?哲人察堂下之影而知日月之行,观一叶之落而知秋之将至。在整日的忙碌中,触风雨,犯寒暑,一路坎坷,挫折窘迫道不尽。回首望去,身后的小路曲折不平。清茶的芳醇,需要热水的滋润;人生的美丽,更需要挫折的鼓舞。

在面对挫折的时候,智者总是善于自己勾勒出一幅水墨画;而愈是心急如焚,一蹶不振者,才总是让油彩污染了画卷,不知所措。而祥子便是鲜活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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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绯闻女孩原版小说结局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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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归属

N和J

B和D

Lily和Jack

C和E

V和Rufus

S和G

电视中最大的迷团就是老Bart的秘密组织,其实那是一个教会性质的组织。这个教会有三条铁律:

1,教会中每个男人的妻子是共通的。

2,生下来的孩子不能由自己抚养,只能送给无血缘的人。

3,只可以领养无血缘关系的孩子。

老bart和Jack都是成员,当然还包括C的母亲伊丽莎白。C是Bart和伊亲生的,因为他太爱伊,所以就不顾教会的规矩,向教会慌称是Chuck是领养的,亲手带大。结果还是纸包不住火。车祸并不是意外,而是教会的制裁。

因为bart的死亡,Jack害怕秘密外泄,就想方设法弄到酒店,因为老Bart留下的真正的秘密文件,都在酒店一个隐蔽的保险室里,留给C的那个保险柜只是装样子用的。Jack宁愿让侄子狠自己,也要保住秘密,弄出文件,实在用心良苦。

那些文件包括:lily和Nate的父母也是教会成员,S和E其实都是Lily领养的,E身世不明,而S的亲生父亲则是Jack,亲生母亲就是Bart的合法妻子,在生S的时候难产死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S的父亲不见她。而N也是领养的,他是Lily和Jack的孩子。

17集结尾出现的Elliot其实是E的亲哥哥,唉,他不知道E是gay,这下误会了。

时间顺序是C得了江山,失了美人,跑到欧洲去排解郁闷,结果偶遇伊丽莎白,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C决定报复,他想,Jack设计害我和B分手,还曾经和B做过,我就要报复在你的女人身上,然后就把他母亲骗出来OOXX了。伊丽莎白醒来羞愧万分,把自己备份的真相文件寄给了Chack,消失了。

没想到这些文件被S收到,擅做主张打开看了,大吃一惊,发现自己原来和N是同父异母的兄妹,顿时崩溃。S又开始吸毒酗酒,主动和N分手,最后去了戒毒所,和Georgina重逢,成了les.

N被甩的不明不白,只能找J说话,于是J抓住机会得到了N。

D在纽约大学遇到失恋的B,给予安慰,B突然发现D这样的平民男孩才是她能够依赖的,于是就追D,影响了和V的感情。

那文件又让Rufus看到了,那无法再容忍上流社会的混乱,无法容忍lily这么多的秘密,独自回到布鲁克林,V给了他很多关心,渐渐形成了忘年恋。

Lily终于知道了上流社会的宿命,她看了一圈,看到了和自己一样身不由已的jack,不再多说。

C终于知道了来龙去脉,悲剧的他居然和自己和母亲发生了关系,再对女人没有兴趣,正好E在对自己亲哥哥的单恋中失落不已,就和C成了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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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叶笑的小说十二魂结局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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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魂本就是十二个魂魄构成的世界,每个魂魄代表一个时辰。这些魂魄所存在的世界,所遇到的人都是按照现实世界来的,本来他们应该在这里安稳过日,但是墨染要破坏十二魂的世界,于是必须让这些魂魄伤心欲绝,想要拼命逃离这里,才能顺利收集十二魂。

在最终篇中,大家将会知道,原来十二魂世界的悲剧和因果,都是墨染一手安排。

萧颜为什么会穿越?墨染为什么让叶安去见宁惜时?谢长君作为贵族继承者为什么会去边塞青城,以至于遇到墨清颜,还教授她这么久?是谁让谢家家主找一个年纪轻轻的许长欢去接自己的继承人?……

原来这一切,其实都是墨染早就安排好的结果。相遇,相爱,可悲,都在墨染掌控之中。

而最终叶安和墨染带着其他十一魂走出了十二魂的世界,只留下谢子商一人在这个世界里,于是十二魂的世界继续存在,其他天命师的魂魄在那里继续保留,唯一的缺陷就是十二魂的世界永远只有谢子商那一个时辰。

离开十二魂的世界后,所有人都在自己体内苏醒,然后再见到十二魂世界中的男女主,各自有了各自的人生。

萧颜没有穿越,一直在皇宫长大,然后在宴会上见到谢欢,觉得很熟悉;

宁惜时没有毁容,在街上与男主再见,一瞥之间,便觉前世已经相识;

墨清颜不曾见过谢长君,一生留在青城,相夫教子,安稳成人。后来伴随夫君上京面圣与谢长君相见,谢长君看了许久,也只是问了句:“夫人,你我是否是在哪里见过?”;

谢彦没有在年少时与女主相见,但一直有一个执念,于是谢彦年近30时初次见到女主,便骑着马追过去,一直死缠烂打将女主娶回了家;

……

总之每个人有了每个人的归宿,平安幸福。而十二魂世界里发生的一切,也就是你们之前阅读的十个故事,其实从来不曾存在。

这算个HE结局,但是也算是一个BE的结局。

而叶安作为最后一个天命师,终于知道了对天命的敬畏,从此再也不逆天改命,而墨染就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从此,此世再无天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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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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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作者是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的作品。书中主要讲得是阿辽什卡(简称阿廖沙)童年的生活,是一段童年时光的真情演绎,一部激励读者的励志佳作。

阿辽什卡小时候由于父亲去世,只好跟着母亲到外公家去生活,一到外公家,他母亲就走了。外公很粗暴,管教也很严厉,阿辽什卡常常受到外公的打骂,可阿辽什卡并没有怪外公,只要外公打骂亲人,阿辽什卡就用恶作剧来报复外公,报复完又被外公惩罚。

阿辽什卡的母亲生了个小弟弟,继父对阿辽什卡的母亲经常打骂,有一次被阿辽什卡看到了,他就想杀死继父再自杀。却被母亲一把推开,只划破了裤子,然后跑了。阿辽什卡的母亲因为饥饿、疾病,最后死了,阿辽什卡流浪街头,和穷孩子捡一些能卖钱的垃圾。

虽然阿辽什卡在一个穷苦的家庭,经历很多事。幼年父亲早早过世,母亲被继父打骂,自己也经常被外公打骂……等等各种生活的挫折和不公平的待遇,他勇敢的面对这些事,用平和的心态,坚强的战胜了这些挫折,体现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和对生活的热爱,他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面临挫折时,也要像他一样,成为坚强、勇敢和乐观的面对挫折。

智慧和坚强是唯一支撑我们生活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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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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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他看着自己的同胞在影片里被杀头,而且还与日本人一同欢呼的国人,那种骨子里的麻木不仁,不仅可怜,而且,可恨!但是,日本人,也不是全部都不知道“尊重”二字为何意,鲁迅在此则中更着重描写的,是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作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

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作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身体上的疾病,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鲁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字字掷地有声,这本《朝夕拾》,虽是回忆性的散文集,但丝毫没有改变它的风貌,对于作品中所指出的旧中国的弊端,我看过后触目惊心,庆幸我出生在了祖国富强的年代,我下定决心,尽我所能不让悲剧重演。在过往的日子里,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

而如今,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为了中国而去努力呢?从《朝花夕拾》中,我看见自己的影子,一个坚定的影子!总而言之鲁迅其实是在众多的作家群中突出的一个,也是特殊的一个,他敢骂,骂苟延喘、阴险狡诈的人,骂貌似中庸的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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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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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鲁迅为什么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夕拾”,但不得不说,夕拾的朝花,不仅是旧事的,反倒是新事,开心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分为五种味道:酸、甜、苦、辣、咸。

酸。的确,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

你看到《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最后,衍夫人唆使作者喊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

感人肺腑的是,暗地里不乏对衍夫人自私的多话做出不良形象的讽刺。

甜。不要说阿长与过年行礼的温馨,也不要说,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君子”的仇是苦,阿长,父亲的死是苦的,藤野先生的死是苦的,跳进了老家里的“大染缸”不自由,是苦的。辛亥革命苦了,人民苦了,鲁迅苦了,也苦出了这本书,在暴虐、黑暗、瘴气的旅途中《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它的笔尖指向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形象塑造了一个坚强的男人,对反对派、保守派势力的攻击和奚落是无情的。

比如,对陈、徐的尖酸刻薄的讽刺在嘴里有点辣,但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眼泪的味道。简单感人的散文,足以让人流泪。老一点一点的,是《朝花夕拾》能被啜泣的盐,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

读过回忆录的人,也都是风月残花,追风寻影的闲情逸致,却没有看到夕拾的朝花也别有一种味道,也就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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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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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他以自己为原型,生动地描绘出一个可爱又令人头疼的顽童形象,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初读这本书,我觉得汤姆索亚绝不是人们心目中的”好孩子“,他不爱学习,爱冒险,调皮捣蛋。今天的家长一定会把他当做反面例子吧!

汤姆和他的小伙伴们身上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周末被罚刷墙,汤姆竟耍诡计让别人都以为自己在受罚;同学得罪了他,他竟报复同学家的小狗。诸如此类的故事正是我们现在的家长头疼的事,读起来真是让人忍俊不禁。但后来随着情节的发展却改变了我对汤姆的看法,慢慢地我觉得汤姆并不是坏孩子:他和同伴去墓地玩耍,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法庭上,竟勇敢地站出来指认凶手;他和伙伴们去小岛上探险竟顽强地战胜困难,勇敢地生存了下来……

在他身上,真实的体现出儿童淳朴的天性和勇敢正直的个性,更有现在孩子少有的极强的生存能力。

在一个生存竞争越来越激励,对生存能力的培养越来越重视的,我们看上去比汤姆”懂事“,我们都能做到从小好好学习,以至于我们的书包越来越重,学校越来越像笼子一般,我们在为自己的智商发展水平而”自豪“的同是,是否意识到汤姆身上所具有的亲近自然,活泼的生命力却渐渐丧失了呢?

汤姆·索亚不仅仅是为儿童所作的一个多面性人物,更是为使所有人回忆童年,梦想童年所刻画出来的一个小精灵。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希望你,希望我,希望我们大家在汤姆的故事里找到与自己梦境相同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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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欢乐颂小说第二部结局

全文共 1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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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第二季五美的结局相对来说都是比较完美的,唯一有争议的可能就是邱莹莹了,因为应勤的处女情结邱莹莹被抛弃,但是最终两人还是结婚了,邱莹莹还辞去了咖啡馆的工作成为了一名家庭主妇。这让网友非常担心如果再次被抛弃,邱莹莹该如何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

其他几位结局相对比较好,安迪虽然未婚先孕,又有一个刁蛮的婆婆,但是对冰雪聪明的安迪来说这都不是事,和小包总幸福的在一起了。而小妖精曲筱绡和赵医生也是修成正果啦。

另外关关在第二季中的性感逆袭也是一个很大的亮点,虽然最后还是单身,但是关关却勇于改变了自己。而我们的小美最后和王柏川还是以分手告终,但是后面会有一位高富帅在追求她,一切结果都是在《欢乐颂》第三季揭秘。

电视剧《欢乐颂2》正在持续热播中,精英阶层的安迪有小包总追求,富二代曲筱绡生活恣意,小康之家的邱莹莹和关关有父母疼爱,只有樊胜美仍然被家庭所累,生活在深渊里。《欢乐颂2》樊胜美与王柏川恋爱,但因为家庭种种原因,结局最终分手,大结局樊胜美和谁在一起了?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欢乐颂2》的五美结局。赶快来看看吧!

《欢乐颂2》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结局和谁在一起?

电视剧《欢乐颂》第一季结尾,樊胜美和王柏川来到王柏川家中,王母对着樊胜美细细地打量,盯得樊胜美浑身不自在“小樊,我只有一个儿子,做妈的要求不高,不求儿子出人头地,只求儿子生活舒坦。我刚打听到你的家庭。”“小樊,你这么漂亮,外面大把富翁会帮你养家,我儿子事业才起步,养不起你家。你若跟我儿子,你受委屈,我儿子一辈子苦不到头,两败俱伤,何苦呢。求求你放过我儿子,有什么要求,你跟我提,我尽量满足。”

虽然王柏川父母不同意儿子与樊胜美交往,但是最后他们俩个分手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后面樊胜美哥哥一直需要钱,而她爸爸因中风药费也很贵,王柏川最终承受不了。《欢乐颂2》中樊胜美的追求者,现实生活中的宠妻狂魔《欢乐颂》中的樊胜美初见时给人一种俗不可耐,攀附权贵的偏见,随着剧情的推进,你会心疼起蒋欣这个角色的人设。一直被父母兄长拖累,后又被极品渣男曲连杰欺骗感情,好不容易和王柏川走到一起,却不为王柏川母亲善待!

《欢乐颂》小说结局显示,最后樊姐接受了曹律师的爱意(电视剧里没有曹律师,只有陈家康律师,是由陈龙饰演的)。樊胜美与王柏川分手,一方面是因为家庭原因,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房产证加名字问题,因为王柏川担心樊姐家再度出事,导致连着自己不光是赔了钱房,连着自己唯一的一点寄托都付出东流。

所以最后,这两人并没有在一起。樊胜美虽然和王柏川分手,却通过对自我的挖掘成功逼退了其哥嫂的各种“绑架”,还受到了陈律师的青睐。在《欢乐颂2》中,陈龙饰演的陈家康热烈追求蒋欣饰演的樊胜美。

近日,据官方消息《欢乐颂2》已经拍完了,《欢乐颂2》是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出品发行,侯鸿亮制片,简川訸、张开宙执导,刘涛、蒋欣、王子文、杨紫、乔欣、王凯、杨烁、张陆等人主演的都市女性励志电视剧。继第一部之后,继续讲述居住在欢乐颂小区22楼五个性格各异而又相亲相爱的女孩身上所发生的一连串有关友情、爱情、亲情、职场和理想的故事。

最终呢,据《欢乐颂2》小说,安迪因包奕凡有可能迎来新感情,也要面对自身身世及包家内部矛盾带来的新困扰;樊胜美尝试新生活,却仍难摆脱家庭泥淖,对王柏川事事紧逼;曲筱绡与赵医生差距仍存,矛盾不断,曲家看上去稳定的家庭关系其实危机四伏,文静女关雎尔看似一幅乖乖女形象,其实非常有主见,与一个警察一见钟情,但可惜两人最后分开了;傻姑娘邱莹莹与一个理工男相恋,中途因嫌弃其不是处女而分手了。  电视剧中最后与关雎尔相相恋的人不是一个警察,而是一个摇滚青年。至于其他的你们等着看吧,这部电视剧由刘涛、蒋欣、乔欣、王子文、杨烁、杨紫、王凯等主演的《欢乐颂》第二季暂定2017年5月15日首播,6月13日大结局,共55集。影迷们期待吗?

据说:十年修得赵启平,百年修得王柏川,千年修得包奕凡,万年修得谭宗明。你们修炼到第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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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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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拾,顾名思义,清早落下的花朵到了傍晚拾起来。平静地弯腰,凝视,回忆,捡起。这个原本简单平和的过程被鲁迅先生赋予了新的含义。

他记起快乐的童年,迷信却仁爱的阿长妈,严谨朴素的藤野先生等等一些现在普遍为人所知的人物。我们清楚地知道阿长妈喜欢摊着“大”字睡觉,给“我”讲一些客套和迷信的礼数;知道藤野先生与“日本鬼子”惨无人道的形象大相径庭,“黑瘦的先生”,“八字须,戴着眼睛,夹着一迭大大小小的书”,他叹息鲁迅不再学医,他是真心希望新的医学能传入中国,这个“希望”使得鲁迅更感受到藤野先生的伟大之处,我们也是如此。

鲁迅在文中赞美他们,没有歌功颂德,而是还原他们最本真的一面。我看到了鲁迅笔下情感丰富、心地诚挚的阿长妈、藤野先生,不过对于我,他们再怎么真切,最多只可算是书中人。而对于鲁迅,这些平凡之人都是他生命簿册中最浓重的几笔。他的敬意和感激,从每一句话里流露出来,细节是那样清晰,人物从回忆里走出来,从纸上竖立起来,变得有血有肉,袒露着真实性情。这样的情感不是普通人能企及和完全吸纳的。

很重要的一点便是鲁迅先生从不掩饰好人们的瑕疵。宽厚的阿长妈讲话、睡觉时令人讨厌的声响、姿势,加上她恰巧又是个愚昧迷信的文盲,这些劣处并没有被掩藏,而是大方地摆在读者面前,与后面的‘三哼经’对照着看,着实被阿长妈感动了一把。的确,人是多面性的,较为完整的人才能打动人心。鲁迅自身也一样,激昂斗士的形象下,仍有一颗细腻的心保存着所有温馨的回忆,这些不多见的回忆又提升了鲁迅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所以写评注的老师才会说“《朝花夕拾》让鲁迅得以完整”。

其实我们无法彻底体验鲁迅先生本人所有的想法和感情,就像旁人也无法真正挖掘出我们自己的内心在想些什么。能做的,只有尽力理解,置身于从一段段朴实机敏的文字中找到真相。

说到完整,像一栋房子,回忆只是屋顶烟囱的部分,大块的实体砖瓦还是他那些广为人知的犀利带着讥讽的文风。

人们常说鲁迅是一个批判,揭露现实的文学家。这两个词说来容易,要真正做到需要很大的勇气、执着和怀疑的精神。医术特差却霸道十足的荒唐“名医”,表里不一、阴冷自私的衍太太是两个标准的反面人物,前者的名气或许不及后者的响,但却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因为这类人到今天还时常出现在眼界内。你我一定都碰到过类似“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且还招摇过市的人,尽管心生厌恶,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就好。鲁迅不是“懒惰”的人,一方面,“名医”间接害死他父亲,另一方面那股与生俱来的正义感促使他以文字的方式不动声色又激烈深刻地剥掉了“名医”那层虚晃无用的外壳。我们的心在得到共鸣的同时,也惭愧于平日里的漠然无衷。

看到“鲁迅先生作宾客而怀橘乎”的时候,不禁笑出声来,这话套用得有几分黑色幽默不说,还把矛头指向某些中国传统的“虚伪”的孝道,一针见血。我记得自己当初读到这片文言文时,并没多大感受,不曾想到这一跪一答竟已成了虚招式。也许我也该对习以为常的事重新抱有怀疑的态度。

触及“名医”等接近上层的人的软肋,又对传统起了疑心,说三道四。鲁迅拿起笔,就好像搬起一块大石头,往平静的浑水里扔去。溅起的水花给我们自己染上了污点。这么说不对,不是染上,而是本来就有,水这一溅,才变得清晰起来。人人都似乎穿着肮脏的外套,自然有人不满,批评鲁迅,单有一腹牢骚,一腔怨气,谩骂一切,却提不出自己的主张。我反对这种说法,《朝》表现出的鲁迅,就是他原原本本的模样,从这原模原样中我们看到了浑水中洁白的莲,浑世中清醒激昂的鲁迅。如刀刃般锋利的言语也好,不留情面的嘲讽也好,都是为了唤醒糊里糊涂入了浑水,还全然不知的众人,跟牢骚、怨气又有何干系。主张,我想在当时,迫切需要的不是什么作家,什么主张,而是像鲁迅这样,有人情,眼界清晰,并甘愿为国家战斗的勇士。

在看清无数黑暗的事实,长时间愤慨疾呼后,鲁迅并没有丢失童年或者其他时候遇到的纯良之人,而这些人,这些回忆,就更显得弥足珍贵了。恐怕正因如此,他意识到,自己拥有的除了对“批判”的一腔热血外,还有那些正慢慢模糊的美好印象——这一生同样不可缺少的东西。比起战斗的勇士,做个拾花者或许更为长久,拾起自己和世人们曾经遗漏的落花,珍藏起来,交付给每一个活在当下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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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爵迹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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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爵迹》大结局是怎么样的?各个角色结局如何?对此,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爵迹》部分角色结局。感兴趣的可以看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电影《爵迹》银尘是谁演的最后结局是什么

《爵迹》现任七度王爵,上一任天之使徒银尘由吴亦凡扮演,曾加入韩国sm娱乐公司,担任EXO-M队长。2014年回国后开始涉足演艺圈,这两年连续参演了七部电影,而《爵迹》就是其中一部。早前郭敬明曝出了吴亦凡饰演银尘的定妆照,一头银发,剑眉星目,十分帅气。相信银尘这个角色可以让吴亦凡的人气大增。

《爵迹》男主角银尘,是现任七度王爵,上一任天之使徒。是一个温柔、腹黑,重感情的人。对他的形容:“你是冰雪的王爵,你是末世的苍雪;你是绝望的暗夜,你是甜美的无邪。万千呼唤,你终于赴约。“

银尘个人资料

中 文 名:银尘

其他名称:七度王爵

生 日:8月26日

年 龄:24

性 别:男

血 型:A型

身 高:179cm

体 重:60kg

星 座:处女座

魂 兽:雪刺

魂 器:细长刺剑发光的镜子女神裙摆等

喜 好:看古书,炫耀自己丰富的知识、收集各种遗落的魂器

《爵迹》银尘喜欢谁呢?不管是在小说还是电视剧,这都是观众们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大家都希望银尘和鬼山莲泉是一对,不过看过小说的小伙伴们都表示,看不出来银尘喜欢鬼山莲泉,倒是觉得他喜欢吉尔伽美什和麒零。但也有人提出银尘对麒零仅仅是对使徒的呵护,对吉尔伽美什是单纯的忠诚。

麒零是银尘的使徒(七度使徒)的同时,他的真实身份是零度王爵,也就是白银祭司所制造的完美容器。因为麒零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所以在驿站中当店小二。但自从遇到了银尘,他的一切都改变了,他开始感受到被人关心的幸福,麒零非常的信赖、喜欢银尘,并且希望可以成为让银尘骄傲的使徒。

银尘虽然表面对麒零冷漠,但实际上十分的关心麒零,对麒零很好,曾为了麒零在天束幽花面前下跪。而且在银尘死的时候,麒零也不惜被白银使踩在脚底,恳求他们让他去救银尘。可见他们之间的羁绊是很深的…在郭敬明小说《临界爵迹2》中银尘的结局是死了,爵迹风津道中吉尔加美什找来没有灵魂的银尘的躯壳,让冰帝(艾欧斯)用摄魂的天赋从原来的银尘的尸体中取出灵魂,植入那个躯壳,使银尘复活。后来银尘用湮灭幻化的那七把巨枪组成黄金骑乘枪阵帮助吉尔加美什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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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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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的童年有着怎样的经历?走近鲁迅的童年又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呢?怀着这样一颗好奇心,我拜读了鲁迅的散文集《朝夕拾》。

所谓“朝花夕拾”就是早晨的花到了晚上捡拾起来,意思是长大后回味童年。《朝花夕拾》中的一个个故事,语言生动有趣,好理解。《狗。猫。鼠》中的鲁迅,活泼、可爱。《阿长与山海经》中作者欢快无忧。《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作者更是天真无邪——一块块小小故事引人入胜、妙趣横生。

令我最难忘的是《阿长与山海经》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阿长与山海经》中讲述了阿长的生长经历。阿长就是现在的保姆。过年时,一大早起来还要吃“福橘”什么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作者是有玩的地方都玩上了。泥墙根一带、三味书屋的后园。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沈复。有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有个“赤练蛇”的故事在其中,更增添了百草园的神秘色彩,让人欲罢不能。

更让我敬仰的是鲁迅的人格魅力。他去日本学过医,后来、以鲁迅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大胆的揭露了人吃人的封建理念。在旧中国,日本侵略的时候,八路军、新四军都宁死不屈、坚定不移,体现了将士们的铮铮铁骨。而对于一个文弱书生——鲁迅,却同样能够拿起那特有的"武器"—————笔与敌人战斗到底,在当时的社会,有多少人因为贪生怕死而苟且偷生的人,但是鲁迅却是一个有骨气的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从鲁迅的《朝花夕拾》中,我读到了鲁迅纯真的童年。也读到了鲁迅伟大人格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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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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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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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素年不相迟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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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年不相迟》是首部以精神分析为题材的悬疑爱情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素年不相迟小说结局,欢迎阅读查看。

清洌的秋天,掺合着明艳的阳光,这样的天气让人喜悦,风拂过面,是收获的味道。

素凯今天穿得挺正式,不是制服,而是西装革履的,怀里抱着大束的白色马蹄莲陪着嫩绿色的幸福草,站在接机口处极为惹眼。

一些年轻的小姑娘眼睛都往他身上瞄,而他,一直看着闸口内来往的身影,目光略显焦灼。等候行李的人一个个都已经拖着行李箱出来了,素凯看了一眼手表,抻着头拼命往里瞧。

终于,他看见那抹身影,拖着26寸的深蓝色大行李箱往外走,她的步伐很悠缓,并不着急,等乘客都走得差不多了才往闸口这边来。

素凯的目光一直盯着不远处的她,眼底的焦急不见了,只剩下深深的眷恋。

女人快到闸口的时候也看见了素凯,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拖着行李箱加快了外出的脚步。相比四年前她走时唇角的苦涩,四年后的她笑容清新婉约,前面还有人,她被挡在闸口的位置,便冲着素凯挥了挥手。

素凯微笑,示意她别着急,自己则已是迫不及待先绕过围栏了。

四年的时间,连机场都变了模样,现代化气息更强烈。

叶澜看着不远处的素凯,时间赋予了他更多男性魅力,他站在人群之中,是那么鹤立鸡群。这四年来,其实她和素凯都没有断了联系,素凯总会给她邮寄各种各样的东西,有提前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有他觉得好吃的东西。不过他们的通话很少,基本上都是短讯联系。

而往往都聊得不算太多,大多数都是他的叮嘱:天冷了要多穿衣服,女孩子怕凉;天热了多喝点绿豆水,不要中暑了;现在的天气应该很干燥吧,要多喝水;春天了,空气很好,你要多出去运动一下

嘘寒问暖的话,不多,却让她一直感动着。

叶澜很快出了闸口,箱子很大,都有她半人高了。素凯笑了,主动替她拿过箱子,打量着她,她的头发长了,没有染任何的颜色,纯自然的黑色,到肩膀,很清爽。上身穿了件黑色的毛衫,配了一条高腰的浅蓝色牛仔小脚裤,裤腿微微挽起,露出一截如藕般白希的小腿,配了一双蔚蓝色的小尖鞋,除了一个行李箱,她还背了个黑色的小牛皮双肩包,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清新可人。

她的唇角含着浅浅地笑,原本一腔的兴奋,在真的接近素凯后反倒是收敛了,脸颊有点微红。素凯看得如痴如醉,如果不是公共场合,他很想吻她一下。

“这是送我的吗”叶澜见他木呐地瞅着自己,唇角上扬,指了指他怀里的花。

素凯这才反应过来,将大束的花递给她,说,“欢迎回国。”

叶澜扑哧乐了,“好官方的口气啊。”

素凯看着她,轻轻笑了,然后大胆地搂过她的肩膀,“走,回家。”

叶澜停了一下步子,家。

素凯也停了脚步,看着她,补上了句,“回我的家。”

叶澜脸一红,低下头。

素凯心底柔软,靠近她,温柔说,“这次回来了,就别走了,好吗”

叶澜抬眼看着他,“当然不走了,我姐夫亲自给我的聘书呢。”

“只是因为你姐夫啊”素凯挑眉。

“什么你姐夫啊我姐夫不也是你姐夫吗”叶澜瞪了他一眼。

素凯抿唇,意味深长,“这倒是,我姐夫也是你姐夫。”

叶澜这才反应过来,脸更红了,伸手试图遮住他的笑,“我不是那个意思”

素凯顺势拉过了她的手,将她扯进了怀里,低低地说,“为了我,别再走了。”

“讨厌,那么多人看着呢。”叶澜不好意思了,轻轻推开了他,笑着往外走。

素凯大踏步跟上前。

刚出机场大厅,叶澜就打了个冷颤,素凯见状将大衣脱下来披在了她身上,说,“北京冷,你穿得太少了。”

叶澜裹紧了他的大衣,很是幸福地笑了。

素凯拉着她赶忙上了车,然后没急着马上开车,而是牵过她的手,攥紧,给她呵着气。叶澜偏头看着他,看着他的侧脸,四年前和这四年的林林种种全都浮现脑中。似乎,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还在。

无名指突然感觉微凉,她凝神,一愣,不知什么时候一枚钻石戒指套她手上了。

“啊”

“嘘”素凯示意她噤声。

“可是”

“真好,正正好好的,不用再拿去改了。”素凯笑得有点诡异。

叶澜的脸颊滚烫滚烫的,想要抽回手却被素凯攥紧,她有点急了,娇嗔,“你怎么这样啊,给我戴这戒指什么意思啊”

素凯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结婚啊。”

“什么结婚我可没说要嫁给你。”叶澜听见自己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一丝甜蜜蔓延心头。

素凯故作惊讶,“说话怎么能不算数四年前你走的时候可是答应我了,等你回来咱们就结婚,我为了买这枚戒指可是煞费苦心的,你不戴谁能戴”

叶澜瞪大了双眼,“我、我什么时候答应你说回来后就结婚了我没说过唔”

剩下的话就被素凯的吻给堵住了。

叶澜微微一怔,但还是柔顺地腻在了他的怀里。这是久违了的吻,让叶澜红了脸,让素凯动了情,他在她耳畔低低地说,“嫁给我,好吗”

他的嗓音干净好听,叶澜像是受了蛊惑,红着脸,轻轻点了头。

素凯心里像是炸开了似的喜悦,再次,深深吻上了她的唇。

又见周末。

已是深秋,落叶纷纷,后海的林荫路上金黄一片。阳光穿透了金色的叶脉,斑驳地落在地上,摊了美丽的光影,有伴着微风,碎了一地的璀璨。

小静好在美丽的落叶下摆了各种可爱的pss,均被年柏彦收录在了相机里,有了孩子,似乎男人都爱上了相机。

“爸爸~”小静好在金黄的落叶间欢快地跑着,柔绵的长发如海藻似的轻扬,每个瞬间都成了珍贵的画面。

年柏彦上前牵住了她的手,生怕她摔倒了。

“爸爸你看过我跳舞吗蓓蓓姐报了舞蹈班,不过我觉得我跳得比她好看。”小静好娇滴滴地说。

年柏彦含笑,“爸爸没看过好好跳舞呢,那你给爸爸跳一段好不好”

三岁多大的孩子正是拼命向大人证实存在感的年龄,闻言这话后就开始兴奋地在年柏彦面前跳了舞,她轻轻转着圈,小手有模有样地抬起放下,双腿的舞姿看上去还挺专业。

年柏彦蹲着身,看着小静好在落叶间跳舞,小小的身影落在他的眼眸深处,凝聚的是幸福笑意。素叶在他身后看着这一幕,唇角亦是含笑。

岁月静好,这番十足静好。

有心爱的男人,有乖巧的女儿,足矣。

这样的一幕让周围人也忍不住驻足观看,素叶深情凝视着年柏彦的背影,甜蜜,滋生。

“爸爸,你和妈妈结婚了吗”跳累了,小静好就腻在年柏彦的怀里,一家三口住在木椅上,年柏彦的另一边,倚靠着的是素叶。

素叶和小静好穿得是亲子装,而年柏彦穿得尚算休闲,但一看,还像是一个大人带着两个孩子似的。

素叶闻言这话后笑了,“我和你爸爸不结婚哪来的你啊”

“可是爸爸说是你向他求婚呢,求婚不都是男生要做的事吗爸爸你为什么不向妈妈求婚”小静好十分困惑。

素叶倏然瞪大了双眼,盯着年柏彦。

年柏彦略显尴尬,但还憋着笑,跟她说,“我只是跟孩子实话实说。”

“什么实话实说谁跟你主动求婚了大言不惭的”素叶气得捶打着他。

年柏彦笑着揽过了她,故作戳她的过往,“我记得好像是在江苏吧,某一个早晨,某人穿着睡裙冲进了会议室,跟我说,你要娶我,不能娶别人。”

“你”素叶一下子想起了那个时候,脸一下子变得涨红,紧跟着嚷嚷,“那不算,那才不是求婚。”

“怎么不算求婚”年柏彦故作惊讶,“我人生第一次被人求婚,记得很清楚。”

“你讨厌”素叶扬拳要打他。

他却爽朗大笑抱着小静好就躲开了她的进攻,素叶没追他们,气得在原地直跺脚,“年柏彦,你这个超级混蛋的大歼商”

“爸爸,妈妈在骂你呢,你惹妈妈生气了。”小静好很是担忧。

年柏彦宠溺地笑道,“妈妈没有生气,那是妈妈很爱爸爸的表现。”

“那爸爸为什么不跟妈妈求婚呢是因为爸爸不爱妈妈吗”小静好嘟着小嘴。

年柏彦揉了揉她的头发,“其实是爸爸早就想跟妈妈结婚了,只是爸爸当时使了点小计谋让你妈妈上当的,爸爸很爱妈妈,所以要娶妈妈,要跟妈妈结婚。”

小静好这下子开心了,欢呼着,跑向了素叶,“妈妈妈妈,你别不开心啦,爸爸说他很爱很爱你哦。”

这个小鬼头。

年柏彦站在不远处笑了。

素叶晕红了脸,看着光影中的年柏彦,抿唇,幸福地笑了。

“爸爸,我要骑这个车车”小静好指着一排红色的自行车,愉悦地叫着。

是对游人出租的自行车,这几年北京的大街小巷不乏有这种自行车的身影,方便市民出行,而像是后海这种悠闲的地方,更是少不了这种自行车,可以租来悠哉悠哉地享受北京秋季的午后。

年柏彦便租了一台家庭车,可以让小朋友安全地坐在前排的那种,小静好对于这种车子感到新鲜,迫不及待地爬上去,催促着,“爸爸,快点呀。”

年柏彦跨上了自行车,转头看向素叶,“叶叶,快过来。”

“妈妈,快来呀,我们骑自行车。”小静好也朝着她拼命挥手。

这样,美得像是梦境,就好像,是素叶以往做过的梦,可是,那些梦再美丽,也不如此时此来得真实,她加快了脚步上前,跨坐在了最后一个座位上。

年柏彦作为骑车的主力,前臂保护着小静好,而素叶,双臂轻轻搂住了他的腰,将脸贴在了他结实宽厚的后背上。

她想起以前也这样骑过脚踏车,也是在后海,当时她逼着他穿着大嘴猴的衣服,载着她在后海的落叶间穿行。

那时候还有女孩子在说,你看那个帅哥还穿了个大嘴猴呢,好可爱啊。

她当时只想笑,也忍不住搂紧了他的腰,他的嗓音透过胸腔,是含着笑的,跟她说,娶你回家就是受罪。

你后悔了。

他说,后悔又怎么样能退货吗?

她便朝着他的腰一掐,你敢退货个试试。

素叶靠着年柏彦的后背,想起那个时候,她轻轻抿唇笑了。年柏彦似乎感受到了她的笑,伸手收紧了她的手臂,同样是沉稳磁性的嗓音,透过宽厚的胸腔,低低地传到素叶的耳朵里,他说,“叶叶,有我在。”

素叶心中动容,同样是三个字,这三个字的分量却是他从不曾忘记过的诺言。她搂紧了他,脸颊腻在了他的后背,呼吸着他身上淡淡的木质香,感受着他跟阳光一样温暖的体温,轻声说,“我知道,因为有你在,所以才幸福。”

人生,总会这样,兜兜转转,最后才发现,其实幸福就一直在身边,不曾离开过。就正如他说的,别怕走散,因为我会找你,一定,会找到你。

所以,幸福就是,不管走多远,他都在,一直,都在。

她娇滴滴地问,“哥哥,那你是我的男朋友吗”

“男朋友”。

小女孩儿认真地点头,眼睛里闪烁着美丽而期待的光亮,“邻居家姐姐说男朋友都是要照顾女朋友的,哥哥你做我的男朋友,我做你的女朋友,这样你就能照顾我了呀。”

“可是你看上去很小啊。”英俊的男孩子轻轻皱眉,疑惑。

“那你等我长大,长到跟哥哥一样大的時候我就做你的女朋友,行吗”

“这”?

“哥哥你答应嘛”小女孩儿要哭。

“好好好,我答应你,等你长大了就做哥哥的女朋友,好吗”

“那咱们拉钩。”

小男孩儿便伸手与她拉了勾,小女孩儿笑了,甜甜的,如娇气的洋娃娃。

她怕黑,怕疼,怕弄脏了身上的花裙子。

那一年,她只有四岁,他也才十一岁。

那一年,他和她谁都不知道,缘分,就这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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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放弃我抓紧我原著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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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抓紧我》随着电视剧的热播,小说也跟着火热起来。那么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让小编来告诉你吧。

《放弃我抓紧我》热播,开播首日即打破了湖南卫视2016年度新剧开播的收视纪录,昨日仍旧保持一路攀升的高收视率,上线34小时,网络点击量已破3.5亿!频频刷新2016电视收视纪录,台网数据面面开花,出场仅两日的“唯一夫妇”更是凭借超强的CP感引发话题不断,昨日“厉薇薇失忆”话题持续热搜第一。

厉薇薇安厉设计总监厉薇薇(陈乔恩饰演),因为一次意外溺水长时间脑部缺氧失去了部分记忆,记忆停留在23岁。失忆前是穿普拉达的女魔头,现在却变成了热血萝莉女神经。23岁的她不像现在这般富有,却有一个美满快乐的家庭,不像现在这样装作女王在残酷的商战中厮杀。曾经最爱的陈亦度(王凯饰演)成为了她的敌人。身边没有朋友,只有自己的发小霍骁(乔任梁饰演)。

厉薇薇回溯过去,发现自己和身边的人在忙碌中逐渐忘记了最初的梦想。薇薇和陈亦度分手的原因,也是因为两人在追逐事业的过程中,忽视了爱与沟通,在斗气和误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陈亦度误会薇薇和霍骁的关系,最终和她分手。30岁的厉薇薇决定改变现状,她逐步解开过去的误会,和对手冰释前嫌,不但找回了爱情,也重拾了初心和梦想。

《放弃我抓紧我》结局陈亦度和厉薇薇应该是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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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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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是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都市职场女性剧,那么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是什么?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 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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