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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精选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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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球社小说结局

全文共 5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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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球社是由轻小说家苍山探著作轻小说,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清晨,长谷川家,院子。

加速,转身,运球……凑智花又一次晃过了长谷川昴。

轻松的三步上篮,漂亮的打板进球。

今天是智花第三次过昴了……

智花慢慢的捡起了球,回头一脸灿烂的看向昴……

昴还呆呆的保持着断球的姿势站在原地,出神了。

“呐~~昴教练……”智花试探性的问道。昴立马反应了过来,朝她勉强的笑了笑:“越来越厉害了啊!”

智花慌了一下:“啊~~啊!没、没有~~~”昴走到了客厅内,坐了下来,并抓起了桌上的杯子,喝了口水。

智花放下篮球,也走了进去。她坐在了昴的旁边:“那个,昴教练……您今天心神不宁的,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了?”

昴抬起了原本低下的头:“嗯?”智花的脸刷就红了,并连忙摆手解释:“没什么,问问而已,您不想说就算了。”

昴温柔的笑了笑,伸手摸向智花的头……智花没有反抗,低着头像小猫一样的接受着。

昴眯起了眼睛……粉红色的短发,软软的,似乎还有点洗发水的味道,摸起来好舒服。

“智花很漂亮呢!”昴毫无征兆的说了一句。“啊?!啊~~~”智花的身体不自觉的抖了一下,头埋得更低了。

“其实我……”蚊子哼一样的声音从脸红的智花嘴里发出。“嗯?”昴停下了摸头的动作。

智花猛的把头抬起来,慌乱的眼神直视着昴:“其实我……”

“叮咚!”门铃响了,打断了智花的话。“我去开门。”昴起身离开了,很快的消失在了智花的视线中。

“八嘎~~”智花用几乎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嘀咕了一声。

转观长谷川这边……昴来到了门口,打开了门。出乎意料的,是爱莉,香椎爱莉。

“昴教练,打扰您了!”爱莉在门口就鞠了一躬。

昴很大方的摆摆手:“没事!现在放假了,我很闲的。”

“进来吧!”昴帮爱莉摆好了拖鞋。

“不用了!”爱莉摇摇头,“只有一些话想说,说完我就走。”

昴笑笑,朝她点点头,表示可以开始了。爱莉双手放在胸前,支支吾吾的说:“昴教练,我……”

“嗯。”“我、我喜欢你。”这回轮到昴愣住了,大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她刚才说什么?喜欢……我?

看着昴愣住了的样子,爱莉慌了,但还是坚定的问了一句:“这对我很重要……您喜欢我吗?昴教练!”

“我……”昴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后退,可能是潜意识中的逃避行为吧。

“对不起……”昴低下了头,“我有喜欢的人了。”

“诶?啊?!呃……我、我知道了。”爱莉尽量用平淡的语气说。可她眼里淡淡的伤感怎么都挥之不去,可能昴的答案和她想象中不一样吧。

“那……没事的话,我先走了。”爱莉强装微笑,转过了身……

昴没有拦她,因为他知道,给爱莉留有希望是对她更大的伤害……她已经受过一次伤了,没有义务受第二次。

昴无力的站在门口,目送着爱莉的离开……

爱莉离开了,可门仍然没有关上。门口一下子显得空荡荡的,只剩昴一个人了……

昴身后的拐角,一个粉红色的身影晃过……

“咦?你要走了?”昴回到了房间,发现智花正在收拾她的包。

“嗯。”智花没有抬头……或者说,她怕昴看到她的眼睛,湿漉漉的眼睛。

“呵呵,今天这么早,以往的晨练都会持续半个小时的。”昴笑笑。

“忘了告诉您了,以后……我可能早晨不能来陪您晨练了,昴教练。”智花的语气意料之外的平静。

昴苦笑:“好吧,你也不可能一辈子都陪着我的。”智花背起了包,向门口走去……

昴跟在了智花的后面,把她送到了门口。智花换着鞋子,昴突然说:“对了,刚才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的吗?”

智花的动作顿了一下,不过随即又连贯了起来:“没什么。”

“可我有话对你说。”昴自顾自的说了起来,不过智花好像根本没在听的样子,“其实……”

“一直以来谢谢您的照顾了,昴教练。”智花直接打断了昴的话,说道。她朝昴深深的鞠了一躬……这样就好了。

“我走了。”智花转过身子……从头至尾,她都没让昴看她到的眼睛。或者说,她没有勇气再去看昴。

智花往前走了几步,却听见身后传来了平淡的声音:“你听到了对吧?”试探的话语,却是坚定的语气。

智花听到后,停下了脚步,头深深的埋了下去。“我说的就是你啊……”出乎意料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嗯?!”智花猛的抬起了头,眼中残留的泪花也溅了出来。

“我说的那个喜欢的人就是你啊……”昴重复了一遍,他知道那个小白痴听不懂的。

智花听到这句话后,足足愣了好久,不过最终还是明白了什么意思。

“切!”智花故作轻松的一撇嘴,似乎在撒气一般。不过最终,她还是把脸转了过来……看到的是一张灿烂的笑脸。

智花眼里的泪终于忍不住了,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八嘎~~~”说着,就朝昴扑了过去。

“好了,好了。”昴温柔的摸了摸智花的头,“哭了就不好看了。”

“呜呜呜~~~~你管我!!”智花伸手抹了一把泪,笑了。

中午,长谷川家。

“叮咚!”清脆的门铃声响起。

昴跑去开门……门一打开,看见三张灿烂的笑脸,外加一张苦脸。这四个……又是意料之外的人……

“阿昴~~~~”三沢真帆一下子扑了上来,搂住了昴的手臂,并把小脸在上面蹭了蹭。

昴摸了摸她的头:“好了,好了,小心以后嫁不出去啊!”真帆对昴灿烂的一笑,露出了可爱的小虎牙。

永冢纱季也凑了上来:“真帆啊,身为女孩子要检点一点。”她手上拎着个大塑料袋,里面好像装着好多东西。

真帆不服气的一撅嘴:“我只有对阿昴才会这样做嘛~~~有什么关系~~~~~”说完,还躲到昴的身后,对纱季做了个鬼脸。

纱季朝昴无奈的笑笑,昴也笑着摆摆手……没什么困扰的,我都习惯了。

“日向也要抱抱~~~”话音刚落,昴就感觉右腿一紧。低头看去,是日向,袴田日向。

她正抱着昴的腿,一脸幸福的样子。昴也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这小家伙。

好像还忽略了一个人,昴把视线从日向身上移了开来……还有一个,竹中夏阳。

他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看向去心情超不爽的样子……昴笑笑,现在的小学生啊~~~啊!不对,他们现在也不算小学生了。

纱季甩了甩她那头水蓝色的长发,对昴说:“昴教练,我们今天中午想在你们家入伙,可以吗?”说完,还举了举手中满满当当的袋子。

昴点了点头,苦笑着……你都把食材买好了,我还能说不吗?反正最近几天爸妈都去出差了,我的伙食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本来想去葵家蹭饭来的,现在好了,午饭自己送上门来了~~~~

昴侧了下身子,让他们进去。夏阳毫不客气的换了鞋子走了进去,真帆一看,赶忙跟上去:“夏阳,你都不懂礼貌的吗?!”“吵死了你!”夏阳不耐烦的说道。

“哦~~~”日向看见他们俩进去,也一蹦一跳的走了进去。昴则在最后,和纱季肩并肩的走着:“夏阳今天怎么了?”纱季是女子篮球队中除了智花以外昴最谈得来的人。

“他呀……呵呵!向日向告白来的~~”纱季捂着嘴窃笑着。这种笑并不是对同伴的嘲笑,而是对他勇敢的欣赏……

“啊~~~我想我大概能猜到结果了。”昴看着夏阳那张憋屈的脸,耸了耸肩……日向可能不太了解夏阳向她表达的感情,所以夏阳才会失败的吧。咦?真是这样的话,也不算被甩啊!

“对了,近来你们怎么样?”

“还好,虽然大家上个月都从小学毕业了,不过想见面还是能见到的。而且现在是放假嘛~~~大家一起玩的时间还是很多的。”

“还有……”

“那个啊……”

昴和纱季旁若无人的聊着天,不时两人还相视一笑。

“料理交给我,你去陪他们吧!”昴接过纱季手里的塑料袋,向厨房走去。

“对了!”昴突然一回头,“你顺便去帮我把智花叫醒吧!她现在正在我房间里睡觉。”

“哦?你们已经……”纱季腹黑的笑笑。昴急忙解释:“没有,智花她晨练之后可能累了,就想借我的床休息一下。”

纱季转身走向夏阳他们,在他们面前像宣布一样的张开双手说:“智花现在正在昴教练的床上睡着呢,我们去叫醒她吧!”

“好~~~”真帆第一个举起了手。“哦~~~~”日向也学着真帆举起了手。“哦……哦!”夏阳看着日向,脸红红的,有点犹豫,不过最终还是和她一样举起了手。

“走!”纱季大手一挥,就带头朝楼上走去……“咚!咚!咚!咚!”他们四个把楼梯踩得很响。

昴看着他们上楼的背影,无奈的笑笑……谁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不过算了,由他们去吧,他们也是有分寸的……

昴转过身子,开始专心的制作着料理……难得我来做东西给他们吃,可一定要好好表现啊!

时间随着厨房里“乒乒嘭嘭”的响声慢慢的流逝着,毫不懈怠。

“哦?下来了啊!”昴看着从楼梯上下来的五人……智花脸蛋红红的,果然纱季她们已经好好的玩过她了。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们听着智花说梦话,一直不忍心打断呢~~~”纱季捂着嘴窃笑,虽然在对昴说话,但眼睛却在看正在咬嘴唇的智花。

听到纱季的话后,智花的脸埋得更低了……昴看着眼前这副难得的光景,也大概明白了这些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笑了笑,昴就继续往客厅的桌子上端菜了。昴一边忙着,一边招呼着夏阳他们坐下来。

菜很快就上齐了……虽然这里一共有六个人,但是四个都是女生,而且那两个男生的饭量也不多,所以菜也并不是很多。

大家都端坐在餐桌前,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闭上了眼,享受着这几分钟的宁静。

突然,大家像事先商量好了一样,默契的睁开眼睛。

“干杯!”真帆活力四射的声音带动了其他人。“干杯!!”大家一起喊道。

“乒乒乓乓”的声音,六个玻璃杯陆续的撞在了一起……所有人的脸上都绽放着灿烂的笑容,大家都好久没这么聚在一起,这么一起开心的笑了。

“诶?忘了叫爱莉了!”真帆一拍大腿,露出了恍然大悟的样子。

昴的身体不自觉的轻微抖了一下,然后他看向智花。智花也正看着他,眼里充满了不安。他们想到了同一件事,早晨的事。

昴赶忙出来打圆场:“啊!我刚刚打电话叫她了!她说她有事,来不了了。”

“嗯?”纱季的眼里露出了疑惑的目光,可能是昴的语气中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的慌乱吧。

“不信我打给你们看,她肯定不会再接的!”说着,昴掏出了手机,拨了爱莉的电话……

“嘟————嘟————”长长的声音在客厅里回荡着。它响了好久,真的没人接。

纱季和真帆的脸上都露出了惋惜的表情……而昴和智花听着这曾经听了无数遍的电话铃声,突然觉得它是那么的刺耳。

昴知道……智花知道……爱莉不接电话的真正原因……因为她手机上显示的是昴的号码。

智花握了握双拳,头又埋了下去。昴的脸上也只能维持住淡淡的笑容……爱莉,别怪我。

“滴滴!滴滴!”昴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不过,他并没怎么惊慌,因为这是收到短信的声音……就算是爱莉发的,自己遮挡的好一点也不会被真帆她们看到的吧。

昴低下头,看着手机屏幕。

出乎意料的,是葵。

昴不自觉的呼出一口气,心里也没有刚刚那么沉重了……只要不是爱莉,就好。

点开短信,是一封回信。

【回复/葵:傻瓜,我当然会支持你们两个的啦~~】

昴苦笑了一下,眼前不自觉的浮现出那个扎着紫色马尾辫的活泼影子……看来自己对不起的人不只有爱莉啊。不过,葵,谢了。

好了,现在不是消沉的时候,要振作。表达完对葵的感谢,昴又对自己暗示道。

“叭!叭!叭!”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拍拍手,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好咯!现在开始享用午餐吧!”

“我开动了!”一共六人整齐的声音。

饭菜是美味的,但现实是残酷的……现在昴和夏阳总算知道了一件事。

小家碧玉也能风卷残云。

夜晚,长谷川家,卧室。

“昴教练,这就是您刚刚去学校拿的东西啊~~~”智花摊开了女仆装,吐了吐舌头,脸红红的说。

“嗯,对啊!还是想看看穿女仆装的你。”昴耸耸肩。

“您难道还真的有这种奇怪的癖好啊?”智花歪了一下头。

“呵呵。”昴只是笑笑,没有否认。

智花撅起嘴,看着昴。直到看的他不好意思了,昴才说:“好啦!让你穿女仆装是为了要做一些事啦!”

“啊……啊?”智花的脸立即又红了几分,声音也小了下去,“做、做点事?”

昴一点头:“对啊!你之前不是说我让你做什么都可以的吗?”

“我是这么说过没错,可是……”智花紧了紧手上的女仆装,头埋了下去。

“那就不要犹豫了,快点换衣服。我在院子里等你!”昴催促道。

“诶、诶?院子里?”智花抬起了头,有点不知所措的样子。

昴朝她温柔的一笑:“对啊!我很想看穿着女仆装的你跳投啊!”

“跳投而已?”智花试探性的问道。

这回轮到昴茫然了:“对啊,要不然呢?”

“呃……”智花的脸又红了起来,为自己刚才的邪恶想法而娇羞不已。

“快点啦,我的小萝莉。”昴灿烂的一笑。

“知道啦!昴教练。”智花也笑了……笑的很灿烂,就像……就像Shining Gift一样,就像雨后绽放的鲜花一样。

时光飞逝,大半个世纪过去了。

夕阳下,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院子里晒太阳……金色的阳光撒在了他们身上,好像给他们镀上了一层金边。

坐在左边的老人问:“老头子,当初你是怎么看上我的呢?”她的语气很缓慢,生怕回答问题的人听不懂一样,或者生怕……

“因为……那时候的你是萝莉啊!”坐在右边的老人笑了笑,看向夕阳的眼睛仍然没有离开。

“是啊!那时你也还是个高中生呢!”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语气里充满了追忆和回味。

“对了,我能像那时候一样再叫你一次吗?”坐在左边的老人也把目光移到了远处的夕阳上。

她没有听到回答,不过她懂的……真的懂的。

“昴……教练。”她颤颤巍巍的说出了这三个字,不过再也没有人回答她了。

人老了,早就忘记怎么哭了……她只是释然的笑笑。

她闭上了眼……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来陪你了,老头子……

这两颗相互镶嵌的生命齿轮在这一刻都停止了转动……前后不过差了十几秒。

夕阳的余晖仍旧铺在他们的身上,只不过,意义不同了。

金色的夕阳、两个金色的老人……

这一刻,成为了永恒。

……

“说好的,永远在一起哦~~!”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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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小说孽子的结局

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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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们分头进行,出去办事。师傅到殡仪公司去接洽灵车。我到长春路裁缝店去取孝服。我到那家裁缝店时,老板娘说,还有两件正在赶制。我说今天就要出殡,无论如何中午以前要赶好。老板娘答应一个钟头可以交货,她自己也坐上了机车,帮忙赶制。那家裁缝店专门包制孝服寿衣,里面白花花全是一匹匹白棉布,裁缝师傅剪裁布匹时,哗啦哗啦将布匹撕开发出刺耳的裂帛声,棉线头到处飞扬,呛得人很不舒服。这几天一直睡眠不足,我感到口中焦渴,头非常重.心中有说不出的烦躁。我又想起昨晚那个梦来,梦里王夔龙急迫地挥动着那双瘦骨梭梭的手。

我跟老板娘说,过一个钟头我再回来拿。我出了裁缝店,沿着长春路,一直走到南京东路,我在寻找王夔龙父亲的那幢古旧的官邸。那晚王夔龙带我回家,我只记得在离松江路不远的一条巷子里。穿来穿去,终于在南京东路三段的一条巷子里,找到了那幢铁闸森森门上竖着铁刺的那幢房子。我拉了铃铛,里面走出一个年老的门房来。

“王夔龙先生在家么?”我问道。

老门房朝我上下打量起来。

“我有急事要找他。”我说道。

“少爷一早就出去了。”老门房答道。

“他几时回来呢?”我又问道。

老门房摇摇头。

“不知道。”

他看见我迟疑不走,又说道:

“他到台大医院去看朋友去了。这阵子他天天上医院,有时中午回来吃饭,有时不回来。他的事,说不准的。”

“那么,我留个字条好么?”我央求道。

老门房瞅着我,未置可否。我便蹲下身去,抽出地址簿扯下一页,用膝盖垫着,在上面简略地写下几行字,告诉王夔龙傅老爷子病逝,今天出殡下葬在六张犁极乐公墓最高的山顶上。我将字条交给那个老门房,他转身去,蹒跚地走回门内,将铁闸砰地一下关上。

我回到长春路裁缝店,最后两件孝服勉强赶完。老板娘将六件孝衣叠在一起,用一条白孝带捆绑起来,让我带走。师傅还没有回家,小玉倒把馒头蒸好了,他又买了—碟卤肉回来,切成片,烧水煮了一锅蛋花汤。我们都帮着摆桌子,预备中饭。大家都没有睡好,一个个青脸白唇的,老鼠伤风了,稀稀呼呼,鼻涕涟涟,他也不用手巾去擦,鼻涕流出来,手背一抹算数。师傅中午才转来,他说今天是吉日,出殡的人家多。几家殡仪公司的灵车,早上都出租光了。有一家答应下午开来。我们都坐下啃了馒头,将碗筷收走后,大家便开始将孝服穿上。孝服只有一个尺寸,我的身材最合适,老鼠穿着太大了,拖到脚背上,头上披上麻,把半个脸都遮掉了,走起路来拖拖曳曳。穿在阿雄仔身上又太短小,半截手臂露在外面,下面只遮到膝盖头。我们披麻戴孝,穿着停当,便围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团团坐下,静悄悄地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左右,灵车才来。我们几个人一齐扛着灵柩,将傅老爷子抬出了门。

六张犁极乐公墓车子只能开到半山,到山顶,还得步行一大段弯弯曲曲的山径,那条山径象一匹大蟒蛇般一直蜿蜒伸到山巅。极乐公墓一座山旧茔新冢成千上万重重叠叠,沿着山坡一排又一排,挤得满满的。整个弧形的山谷里,高高低低,矗立着墓碑,好象一片石林一般,苍绿的松柏,疏疏落落,点缀其间。这是—座幅员广大,而又异常稠密拥挤的坟场。因为日近黄昏,送葬祭拜的人大概都已归去,这座累累的墓地里,静沉沉的,罩在一片无边无垠的荒凉中。

我们六个人扶灵上山,分开左右两排。左边由师傅带头,中间是吴敏,阿雄仔托棺殿后。右边小玉领先,老鼠排第二,我在最后扶持。我们六个人,披戴着雪白的孝衣,一齐弯下身去,将傅老爷子那副沉甸甸乌黑的灵柩,用力提了起来,扛到肩膀上去。从半山到山顶这段山径,相当陡斜,石级崎岖不平,忽高忽低。我们六个人的步伐,必得一致才不会左右颠簸。我们落脚都很谨慎,一步一步,扛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往山上爬去。愈往上,坡愈陡,棺木的倾斜度愈大,我和阿雄仔居后,肩上的重量,愈来愈沉,渐渐往下压,我的面颊紧紧抵住那粗糙的棺木,肩胛骨已经给压得隐隐作痛起来,汗水开始从头上背上冒了出来。我们蹭蹬了半天,才爬到一半,大家都开始有点不支了,我们默默地爬着,听得到彼此的喘息声。突然间,我的右脚一滑,脚底下踩到一决松动的石头,一个踉跄,我右腿便弯跪了下去。于是整副棺木压着我的左肩,向我倾滑下来,我肩上感到一阵彻骨之痛,棺木的底板好象嵌进了我的肉内一般,我眼前一黑,痛得泪水直流,几乎支持不住,整个人将往后倒去。我一急,也顾不得痛楚,用肩往上拚命将倾滑的棺木抵住。幸亏阿雄仔力气大,双手托住棺尾,将棺木慢慢举起,其余几个人也死命撑着,才将棺木扶平。我挣扎着,用尽了力气,终于站了起来,可是整个左肩,早已痛得麻木了。我们一齐伫立着,等大家缓过一口气来,又重新出发,一步一步,迟缓地、艰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护送到山顶。我们小心翼翼地将灵柩卸下肩来,摘置在地上,大家开始揩拭脸上的汗水。我伸手到衣内,去摸了一下左边的肩胛,觉得肩窝上黏湿黏湿的,抽出来一看,手上沾了鲜血,肩上的皮肉已给磨破,这时我才开始感到肩膀上一扯一扯一阵阵痉挛一股的剧痛来。

山顶那片墓地比较荒疏,只有零零星星的几堆坟墓,一些荒地上,长满了齐人高的狗尾草,一从从发着白絮子。傅老爷子的坟墓果然包好了,是一个青灰色磨石子的石椁,一半埋在地下。紧接着旁边有一个旧坟,外壳石头变黑了,可是坟上草木却修剪得很整齐。我走近去,看到墓碑上赫然题着“陆军少尉傅卫之墓”,日期是“中华民国二一年生中华民国四七年殁”。

十二月冬日的夕阳已经冉冉偏西,快降落山头了,赤红的一轮,滴血一般,染得遍山遍野,赤烟滚滚,那些碑林松柏通通涂出了一层红晕。山顶的狗尾草好象刚在红色的染缸里浸过似的,我们身上的白孝服也泛起了一片夕辉。顶上起了山风,凉飕飕地将我们身上的孝服吹得衣带飞扬。我们歇了一刻,打开了石椁的盖子,六个人又同心协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兢兢业业地放落到石椁里,正当我们将傅老爷子的墓封盖起来的一刹那,山径石级上一阵脚步声,突然冒出一个人来。王夔龙及时赶来了,他穿了一身的黑西装,打着黑领带,胸前捧着一大束拳头大一朵朵的白菊花,总有二十来枝。他大概爬山爬急了,兀自在重重地喘息。他一脸发青,他那一双炯炯的眼睛,象两团黑火似的,烧得在跳跃。他看到石椁里躺着傅老爷子的灵柩,便往前走了几步,弯下身去,将那束白菊花轻轻放在墓前,然后立起身,双手下垂,默然俯首,望着石椁里傅老爷子的棺木,静静地凝视了十多分钟。陡然间,扑通一声,他那高大嶙峋的身躯,竟跪跌在傅老爷子墓前,他全身匍伏,顶额抵地,开始放声恸哭起来。他那高耸的双肩,急剧地抽搐着,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凶猛。他的呼嚎,愈来愈高亢,愈来愈凄厉,简直不象人类发出来的哭声,好似一头受了重创的猛兽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在幽黯的洞穴k,朝着苍天,发出最后一声穿石裂帛痛不可当的悲啸来。那轮巨大赤红的夕阳,正正落在山头,把王夔龙照得全身浴血一般。王夔龙那一声声撼天震地的悲啸,随着夕辉的血浪,沸沸滚滚往山脚冲流下去,在那千茔百冢的山谷里,此起彼落地激荡着。于是我们六个人,由师傅领头,在那浴血般的夕阳影里,也—齐白纷纷地跪拜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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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浒传》长篇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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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侮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尽,这也是忠。

义,包括了两个方面: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是义;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要无愧于“义”字,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要有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能做到“义”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义”字,为了真理就可以奋不顾身了。一个不信奉“义”字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除了敬佩故事中体现的忠、义二字之外,我对故事中的一些情景还略感不仁。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还有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看马的也不放过……毕竟是一条人命,人的生命是多么宝贵啊,即使他嫂嫂做了出轨的事情,也不必用性命以偿吧。还有那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有这样滥杀无辜的必要吗?

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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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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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但藤野先生工作是很认真的,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佩。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的一视同仁,这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还有一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死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误”。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但对鲁迅不是很好,怂恿他吃冰,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憎恨衍太太。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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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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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店闲逛时,偶然发现了《朝夕拾》这本书,我很好奇,于是我就翻看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为树人,浙江绍兴人。

这本书主要是写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这本书一共被分为篇作品,每一篇资料都十分精彩。例如:《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这本书的淳朴吸引了我,我想:淳朴也正是鲁迅老先生的性格特征,我们也就应像鲁迅老先生那样,拥有这样的性格特征。

这本书正是由于它的淳朴,而使它让很多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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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读后感悟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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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和它的名字一样,这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当他老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我们看了也一定会怀念起自己的童年。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给人一种很是无趣的感觉。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魔力,他用一个孩子的口吻诉说了他小时候的故事,虽然我们所处的时代不同,可还是能打动我,引起我的联想。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经常说: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小的时候,都曾拥有过这样美好的童年吧。喜欢在家门前漫无目的地跑来跑去,可却乐在其中,就算有时候摔倒了,也会爬起来擦擦眼泪玩耍;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别人的眼光;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玩捉迷藏,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可是又一想却又有一丝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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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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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遭遇意外鲁滨逊被卷到孤岛上,过起了一个人孤单的生活。在岛上,学会了他以前学不会的东西。他学会了乐观豁达,他学会了勇敢创造,他学会了坚持不懈,他学会了战胜自我,他学会了实现人生的价值,他也学

会了一样珍贵的东西——信念。鲁滨逊在严酷的现实生活面前,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他战胜种种困难,顽强生存下来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到自己人生的道路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困难、挫折等着我们解决,只有

学会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勇敢面对一切难题,拥有必胜的信念才能达到我们自己的人生目标。

虽然像《鲁滨逊漂流记》故事中的主人翁那样的遭遇和经历是极少见的到,但是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的生活、工作中总会遇到些看似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压力,要学鲁滨逊那样具备挖掘自我潜能的能力,面

对险境坚持自我的生存本领,是啊,信念是多么重要!我要学习这种顽强的信念。有了它,任何挫折,都会低下头来的!

信念,这是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重要的,信念是我们实际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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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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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细读了鲁迅的《朝夕拾》,鲁迅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的《朝花夕拾》也是其中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

童年,这是每个人都拥有的。虽然在童年里有苦有笑,但是童年会在自己的心里留下美好而难忘的回忆。鲁迅的《朝花夕拾》,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在这本书中,鲁迅将自己在童年中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真实、天真、有趣的话语表达出来。鲁迅的童年并不是美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怨恨这些不认同他的长辈,而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入这本书里。他在这书中,把童年的无奈和寂寞释放出来。读过它后,我能感受到在鲁迅的童年虽然并不很开心和快乐,但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是五味俱全的。既有酸甜,也有苦辣,更少不了有咸。而我们的童年也一样的。即使过得不怎么好,但童年永远会在我们心灵的最深处,永远埋藏在属于它的地方,留下美好难忘的记忆。

《朝花夕拾》的取材,包含着深广的社会历史内容,具有丰富的思想意义,表现了鲁迅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生活的深刻认识和他那反帝反封建彻底的革命精神。他写人物,带有强烈的时代感;记事件,则透过现象提示其深刻的社会本质;发言论、抒感情,则无不闪射着思想的火花!

真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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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开在我心中的花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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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虽然没有玫瑰花的艳丽;没有百合花的幽香;没有牡丹花的高贵,可是它却悄悄地装扮着整个春天。

迎春花的形状是圆形的,不大不小却很美丽;迎春花的颜色是金黄色的,就像一个个金灿灿的散发着光芒的小太阳;迎春花的花瓣是桃心形的,那一朵朵金黄的花瓣就像迎春花仙子的随风飘扬的裙摆。花朵里面的花蕊是白色的,就像一只刚发出来的豆芽。花的叶子是绿色的。迎春花的花枝上还有许多小的花朵,有的花开了一半,有的还蜷缩在一起,有的含苞欲放。

你瞧,那一簇簇的迎春花,有的密密麻麻地挨在一起,像一个大家庭在一起聊天;有的三三两两的挨在一起,像一对好闺蜜一样在私语;有的只有一枝花,让我想起“一枝独秀”这个成语。

这时,一阵微风吹来,迎春花一边听春风老师讲故事,一边还散发出一缕沁人心脾的香味。

啊!我喜欢美丽的迎春花,因为它象征着生机勃勃,万紫千红的春天,它还是春天美丽无暇的小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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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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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看了一本书,叫做《神秘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名美国北军俘虏趁人不备,乘热气球去冒险,不料来了一阵狂风,把这五名人吹到一个岛上。接着他们就在岛上生活,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五名战士凭着自己的毅力、智慧和双手战胜种种困难,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们生活中也要克服困难,我就因为看到了这本书中战士的的精神后从而引导我在困难面前要迎任而上。那天,我把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又漂亮又崭新的自行车推出来准备骑自行车。我手握车把,一只脚踩着踏板,另一只脚放在地上,然后放在地上的脚一蹬,“扑通”我四脚朝天,这时我都要哭出来了,我想:好疼啊!我不骑了。当我到家看到《神秘岛》这本书,想起五位战士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凭着毅力生存下来并一步步走向成功。难道我在这么一点点小困难面前就屈服了吗?想完我扶起自行车,继续骑了起来,最后我终于骑在自行车上如同如鱼得水。

之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想起这五位战士,并不时打开看看,它激励着我走向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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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素材作文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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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朝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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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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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不知谁喊了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我不由想起鲁迅先生的《朝夕拾》,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读起来总能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我已经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那时,爸爸总爱把我带到乡下的老家去玩。那里很美,附近有大片大片的田野。阳光不停歇的照耀着田野里的油菜花,我和小伙伴们躺在草地上,沐浴着阳光,享受着温暖。调皮起来,顾不上大人的劝阻,偷偷顺小路溜下山,到小溪里捉蝌蚪,到田野间采野花。有时候来回的野花竟不敢带回家,大人知道是会骂的,也就只好草地里,第二天再去看,早已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我和幼年鲁迅的有相似之处,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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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理想之花高一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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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幼稚和幼稚变成了成熟和明智。为什么?由于斗争,我们受到了训练。那是为了什么?这是我们的理想

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我们经常有一些幼稚的问题和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这些幻想代表了我们对未来的向往,渴望和美好的祝愿。理想的种子逐渐在我的海中悄悄发芽。它变得更加牢固和强大,并且似乎想突破所有限制。终于有一天,它克服了阻碍它的所有困难,并取得了光荣的成就。它曾受到挫折和失败,但从未屈服或承认失败。

我们就像这个理想的芽,从不考虑让它发光,甚至不发光。让我们稳步走向理想之门。每个人都希望为自己的生活写一首宏伟的理想诗。

小时候,我的梦想是穿上许多好吃又漂亮的衣服。现在看来,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多么幼稚。

长大后,我逐渐明白:我小时候非常幼稚。长大后,我想成为一名知识渊博的教育者。我也希望成为一名好老师,让所有学生成为祖国的支柱。我希望成为一条救生生命,并挽救更多生命。

谚语“做蜡烛要清晰,请读理性”也教我们阅读。阅读不仅可以培养我们的情感,还可以让我们学习更多的知识。因此,每个人都必须努力学习。只有这样,我们理想的朵才能很快绽放。

的确每个人都有理想,但要使这个美丽的理想成为现实,主要是自己。在失败中振作起来,在失败中努力工作,在失败中成长,这是我们的精神。“世界上没有什么困难,我只怕那些有心人。”我相信:只要您努力工作,您一定会实现您的理想!

让我们为理想花的璀璨绽放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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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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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是前苏联无产阶级伟大的作家,他亲身经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写出了无数感动人心的作品。寒假里,我读了他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其中《童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童年》为我们讲述了一位孤独少年阿廖沙的成长故事。阿廖沙的童年是多么的难过啊,真的可以用“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来形容。

他三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寄宿在外祖父家,凶狠的外祖父经常毒打阿廖沙,有一次还差点把他打死!,他10岁左右又失去了母亲,由于无法忍受在外祖父家的生活,阿廖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搬运工、面包师······他的童年真的是饱受了生活的所有艰辛和痛苦。饱览了生活的艰辛的他酷爱学习,在艰苦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和阅读,最终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充满爱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陷入了沉思:高尔基的童年真的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太幸福了!不仅没有痛苦与斗争,整天在父母的庇护下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甚至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却还在整日地埋怨老师管的太严,妈妈太唠叨……真是和阿廖沙有着天壤之别!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已经12岁了,连自己的内衣都是妈妈给洗,妈妈说:“你什么都不用管,只要好好学习就行!”可是我却整天在妈妈不注意的时候跟同学闲聊、上网打游戏……现在想想,哎,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如果让我处在阿廖沙那样的境地,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有勇气有能力活下去。

读完这本书,我对今后的生活有了新的认识。我明白了阿廖沙的童年虽然是灰暗的.,充满苦难的,但是他总是用笑来面对困难,不放弃!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珍惜珍惜童年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好好充实自己,让自己的童年不再留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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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天局小说结局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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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局》,作者是矫健老先生,也是祁同伟最真实的写照,一个穷人,只能用自己的生命去拼搏,才有希望胜天半子吧。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天局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大家在收看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在第26集中公安局局长赵东来用小说《天局》中的主人公来形容祁同伟。在小说《天局》中主人公是一个不甘心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掌控的一个凡人,一直在用自己的生命为棋子和神仙下棋,最后他也赢了神仙。

祁同伟最先换的就是《天局》中的这篇文章。

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人民的名义天局小说结局。

侯亮平将这本小说送给赵东来,重点做了标注,“胜天半子”。

书里的主人公以自己为棋子,跟神仙下棋,以生命为代价,胜了神仙半子。

祁同伟就觉得自己就像是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一定会胜出的,自己的命运最后一定能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祁同伟为了自己的前程不得已的情况下向比自己大了10岁的女人求爱,他的婚姻大事就这样被他送出去了,其实这根本不是别人在操控他的命运,根本就是他自己做出的选择,怪不了别人。

许多网友百思不得其解《天局》是到底在说明什么?我们细细来看,在祁同伟的内心,他敬佩混沌与天斗的精神和魄力,而从农村出身的他一直渴望权贵,然而,向梁璐求婚使他的尊严死掉了,做人的理想和信念也泯灭了,于是他把这种扭曲的“偶像崇拜”植入到自己人生观众:人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就要敢冒险。他想要得到的,只有权和钱,但权和钱,真能换来他的尊严吗?

人一旦丧失了人性,什么事都敢干、都会干,而且再也没有回头路了。随着剧情的逐步深入,迷雾渐渐散去,祁同伟内心的黑暗与扭曲慢慢浮出水面,他利用手中的权利,以为自己是土皇帝,xx结、利益输送、xx、以公谋私,高育良也一再问他:是哪根弦搭错了?

我想,祁同伟在神仙xx泥潭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生活得其乐无比,他拥有了高小琴的爱情,拥有了山水集团的股份分红,拥有了厅长职务,然而,他贪婪的欲望继续在黑暗中生长,他不满足、不知足,是贪婪的欲望一步一步将自己退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祁同伟并不是混沌,也不可能胜天半子,哪怕是以子为棋、牺牲自我。反而,祁同伟的牺牲是xx的必然结果,也是党和人民必须会看到的结果,xx分子,必须得除!胜天半子?!只是痴人说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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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朝花夕拾读后感简短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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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鲁迅的文章是在六年级的《少年闰土》,单刚开始,我就觉得鲁迅写的文章非常有趣,但有的时候似懂非懂,心中在那感叹也许只有活在那时的人才会明白:雪地捕鸟,沙地看瓜,捕猹……这许许多多,我有好多都没有听说过,就更别说做这些事情了。

鲁迅在这本书里写了对童年的向往,也写了对旧社会的批判,也写了对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辛辣的批判。鲁迅在这本书里写了许多旧社会的不平事,也写了那时候的底层阶级的人的故事。

不妨大家看一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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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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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是一本“回忆式”长篇小说。作者萧红用她那独特的文采描绘了呼兰河那个她小时候曾生活过的一个平凡、灰暗的小镇。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著名作家茅盾曾这样评价《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共有七章和一个尾声,第一章主要讲东北小城呼兰河的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第一节引出呼兰河以后,主要写东二道街上的大泥坑;第二节主要写卖豆芽的女疯子;第三节写染缸房里的故事;第四节第五节主要写扎彩铺;第六节主要写小胡同卖麻花的;第七节主要写卖卖豆腐的;第八节介绍火烧云;第九节总写呼兰河的一年四季。第二章写了关于呼兰河人们的精神上的活动,有什么“跳大神”,鬼节放河灯,台子戏,庙会,跳秧歌等。第三章写了祖父与祖母。第四章主要描述了我家的荒凉。第五章写了小团圆媳妇之死,第六章写了有二伯的故事,第七章主要写磨房里“冯歪嘴子”一家的故事。尾声讲述了故事的结局。

通过萧红细腻而详细地描述,我看到了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年代的人们的生活状况。第一章中关于泥坑的描写用了大量的篇幅,看到了人们的自私与麻木,而所有的死猪肉都要说是泥坑里淹死的,又反映了当时们的自欺欺人的心理,而之所以那样又是因为当时经济落后的无奈之举。而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小团圆媳妇之死,来的时候活蹦乱跳,没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就走上了黄泉路了,她才十四岁,却早已成为人家的妻子,可她原本应该是个天真活泼孩子呀!而造成这一切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她那个恶婆婆。幸好我们生活在新中国。那时的整个社会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多少小女孩失去了亲人的爱,本该像我们现在的上学年龄的却不能上学,在家里做这做那,还要饱受摧残。想想那时的小女孩真是太可怜了。而我们现在吃的好,穿的好,父母都把我们当宝贝,享受着科学文化的教育。

总的来说,呼兰河当时的人们的经济是很落后的,精神是愚昧的,人心是迷茫的,尤其是迷信害了很多人。而我认为呼兰河也许就是当时整个中国农村的缩影。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落后时期的种种生活,也庆幸自己生活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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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亮剑小说赵刚结局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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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那么大家知道亮剑中赵刚结局?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亮剑小说赵刚结局,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赵刚是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明志,1978年平反。

赵刚是都梁小说《亮剑》的主角,一二·九运动领导人,燕京大学毕业,386旅独立团政委,后任华野(华东野战军)十一纵纵队副政委,与冯楠在北京成婚,任总参某部政委,1955年授少将军衔,在文革中受到迫害与冯楠自杀,将四个子女交由李云龙抚养。赵刚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但由于当年抗日战争的严酷,使他变得现实,但他还愿为理想献身。前半段他说过如果自由和尊严受到挑战,他会选择反抗或死亡。而他在文化大革命时毅然赴死,履行了那句话。

内容简介:

《亮剑》的主人公李云龙是一个重诺轻生、铁骨柔肠、豪气干云、肝胆照人,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明知是死,也要宝剑出鞘,这叫亮剑;即使牺牲,也只有用前胸去迎接子弹,而不是用后背。他告诉他的孩子:“军人流血不流泪,要有和敌人拼命的勇气,面对强敌,连眉毛都不许皱一下,军人的荣誉感比生命都重要。”该作以主人公李云龙的经历为主线,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文革中被迫自杀为止,讲述他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同时也再现了中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到建国后、“文革”时期的动荡历史。

创作背景:

都梁写小说纯粹属于偶然。爱看小说的都梁和朋友一起聊天,闲谈中谈到了文学。刻薄的他把目光所及的小说数落个遍。朋友激他,你说人家不行,你写本出来看看。为了践诺,都梁拼掉八个月的业余时间,《亮剑》完成,由朋友介绍给了解放军文艺出版社资深编辑董保存。

据都梁介绍,李云龙源于王近山将军。王近山将军,生于1915年,湖北省黄安县人。1930年参加红军。抗日战争时期,曾先后在八路军129师、太岳军区、陕甘宁留守兵团等部队任职。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六纵队副司令员、中原野战军第六纵队司令员、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兼一二军军长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某军区副司令员等重要职务。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抗日战争时期,时任八路军129师386旅772团副团长的王近山曾负伤住院,同时入院的还有八路军385旅769团团长陈锡联。小说中李云龙在医院所结识的田雨,其生活原型即该医院的女护士韩灿岩。王近山喜欢韩灿岩,在陈锡联的撮合下,两人喜结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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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夏至未至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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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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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花千骨小说番外篇_下手为强

全文共 4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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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深夜,千骨睡得迷迷糊糊,突然被窝被掀开。

“爹爹,别闹。”花千骨翻个身继续睡。

“骨头是我。”东方彧卿拿外套给她穿上,又给她穿鞋。

花千骨半睁着眼睛,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夫子,你怎么进来的?”

“别管我怎么进来的,北斗他们喝醉了,来,我带你出去看星星。”

东方彧卿一把横抱起小肉球,从窗口飞了出去。

那边笙箫默连忙假装没看见的关上窗户继续睡觉。

“还从来没见师兄输过,东方我看好你哦,哈哈……”

花千骨紧紧环住东方彧卿的脖子,惊讶的瞪大眼睛,看着浮云不断从自己身边掠过。

“夫子,我刚梦到你,你怎么就从梦里出来了?”

东方彧卿笑了起来:“骨头也是我唯一的梦。”

花千骨顿时脸红了,这话啥意思,咋听起来这么肉麻呢?

“夫子,你是神仙啊?”

“不是,以后不要叫我夫子,叫我东方。”

“哦,东方,我们这是要去哪?”

“看星星,当然去银河。”

东方彧卿一口气带她飞到了九重天银河之上,这是他们第二次来到这里。

“我、我一定是还没睡醒。”

花千骨望着无边无际的星子傻眼了。

东方彧卿手中折扇抛出,顿时成了一叶小舟。花千骨坐在船舷,脱了鞋,脚在银河里踩星星玩。到处波光粼粼,亮晶晶的。

东方彧卿伸手将她搂在怀里,不同于以前的瘦弱,胖乎乎的她发育的也很好,东方彧卿只得小心的避开她的胸。

花千骨背靠着东方彧卿,望着眼前美景,不时的深呼吸发出惊叹声。

突然一根萝卜递到了跟前。

“吃么?”

花千骨接过咬一口咯嘣脆。

“好甜啊!谢谢,东方你以后可不可以经常带我到这来玩?”

“好啊,你愿意跟我永远在一起么?”

花千骨看着他,害羞的笑着点点头,夫子是想要娶她么?她终于有人要了?太好了!这下爹爹要开心死了!接下来应该做什么来着,对对对,一吻定情!

东方彧卿摸摸她的脑袋,见她轻轻闭上眼睛仰起了头,不由笑出声来,一把将她搂进怀里,手轻轻拍了两下,花千骨突然觉得越来越困就要睡着,隐约听到东方彧卿低声喃道。

“傻骨头,你现在可是别人的妻了,我怎么能随便亲。”

“我知道你有很多事想要跟我问个清楚,不是我不告诉你,是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陷在无限轮回的转生中,看得太多,我其实比任何人都无情。把你当成棋子,把六界当成棋局,我翻云覆雨,什么妖神出世,不过是我无聊中的一场游戏。结果我输了,代价是我的心,还有永远失去你。如果可以再重来一次,我不会让你上长留山,也不会让你见到他。这次的赌局,不是为了戏弄你。治你的眼睛无论如何需要十五年,与其坐等,我只想再有些时间可以和你在一起。”

“你就是太善良了,不管被骗多少次,都还是愿意相信我,跟我走。可是我已经做了这么多伤害你的事,又怎么舍得,让你和爱的人分开呢?”

东方彧卿轻抚她的脸,一切对于他而言都是游戏,真实的唯有她。

“永远不要、给我留下任何的空隙可钻,白子画……”

东方彧卿突然回头,望着那片极耀眼处。白子画的身影慢慢走了出来,万千星辉,也掩盖不住他的光芒。东方彧卿则化作一道青烟,了然无踪。

花千骨趴在船舷上,迷迷糊糊醒了过来,却已不见东方彧卿,反而是白子画站在身旁俯视着她。

“夫子,你怎么也在这,你也是神仙?”

花千骨好奇看着他,夫子的神色似乎比平常更冷一点,是因为什么事在生气么?

突然腰被揽住,提了起来,近距离的贴近白子画。那双眼睛深邃如海,仿佛要望进她的灵魂深处。花千骨有些害怕,刚想开口说话,嘴巴已被封住。

太突然了,她像被点燃的爆竹,脑袋里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只看见一片烟雾迷蒙,一片电光闪烁。白子画的吻很轻又很用力,只是简单的贴着她。哪怕是方才云端穿行、银河泛舟的感觉,也比不上这一刻美妙。

可是不对吧?夫子怎么能吻她?这可是她的初吻啊!

花千骨使劲掐自己一把,逼自己清醒过来,然后努力想要挣开。白子画却把她抱得死死的,推拒之间,小舟剧烈摇荡,竟然翻掉了。

可是白子画依然吻着她,两人缓缓下落,周围满是萤火虫一样的荧荧光亮。不同于水的质感,依然可以自由呼吸。被星子的碎片触拥着、包容着,仿佛也化为这亿万星辉中的一点,无穷浩淼,美到极致。

白子画的吻渐渐深入,花千骨张开嘴艰难的喘息。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这就是西方极乐世界么?

不远处,北斗星君中的天玑星君和摇光星君正在抓耳挠腮,窃窃私语。

“这东方小儿胆子太大了,居然敢把我俩灌醉。”

“唉,这个以后再说,眼下可怎么办啊,长留上仙犯规了,居然还就在我们眼皮子底下!”

“犯规了又怎样,你敢用雷劈他么?没看见他现在正生气么?你要命不要命?”

“啊?那难道就这样不管?那赌局不是太不公平?”

“有什么不公平的,他亲的又不是别人的老婆,反正要劈你劈。”

“我哪里敢劈!”

“那就算了,装没看见,回去继续睡觉吧……”

花千骨被吻得头晕眼花,浑身发软,只能伸出双手用力攀住对方脖子。

白子画不明白为什么每次她都舍得抛下自己?他是那样坚信她的爱,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改变。可是她宁肯跟东方走,也不要留在他身边,她宁肯一个人死,也不要跟他死在一起

若重来一次,你真的不会爱上我么?

我不信。

生生世世,你都只能爱我,只能是我一个人的。

空隙?没有空隙。哪怕东方彧卿再转生十次、百次、千次、万次!我也不会给他半点机会!

花千骨沉溺在他的吻里,随着漫天星子,一起坠落。

第二天醒,已是日上三竿。

完了,又迟到了。花千骨一坐而起,却发觉浑身酸软。昨夜发生的事浮现在脑海,她顿时面红耳赤。

后来发生了什么?自己怎么回来的?

不对,肯定是自己做梦了,居然做这种梦!她使劲的揪自己头发,捶自己脑袋。

爬起来往妆镜前一坐,顿时吓一大跳。胖乎乎的小脸好像桃花开一样,双目水光潋滟,双唇又红又肿。

该死!难道是真的!

“啊——”花千骨终于尖叫出声,她被夫子非礼了!

去书院的路上花千骨都不好意思抬起头,虽然很羞人,可是得找白子画问个清楚。他这么做是什么意思?什么话也不说突然吻她?难道他也想娶她么?唉,嫁给白子画其实也不错啦!就是闷了点,以后要是成亲日子肯定很无聊。

忐忑了一整天,结果下午白子画的课上,人家看都不看她一眼。

“千骨,你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红啊?”

“没、没事……”花千骨低下头,使劲拿毛笔在纸上画圈圈。结果写到后面,发现满版写的都是白痴,也不知道她在骂自己白痴,还是白子画白痴。

下了课,她飞冲到白子画面前。

白子画停下脚步,冷淡的看着她。

“夫、夫子……”

“什么事?”

“你、你为什么昨天……”花千骨结结巴巴半天讲不出来,扭捏道,“为什么要那样对我?”

白子画沉默了几秒:“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花千骨瘪着嘴巴,眼泪都快掉下来。不知道她在说什么?难道他都忘记了么?还是真的是她做的一场梦?

从那以后,花千骨格外留意白子画,课上眼睛一直盯着他,偶尔还会跟踪一下。她不信那天发生的事都不是真的。

可是白子画好像一直是那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模样,对她的示好也完全视而不见。

她特意做了冰镇酸梅汤拿去给他喝,结果他只说了句不喜欢酸的就走了。她只能灰溜溜的回来,结果被隔壁班的几个女生看见了,毫不留情的讥讽她,说她胖猪想吃嫩草。气得她差点没把酸梅汤泼她们一身,她现在最听不得谁说她胖了。

可是一想还是不要浪费了,拎回去自己喝。

她觉得心里好委屈,凭什么亲了她又不认账,真是不负责的男人,自己又不一定非逼他娶她,只是想问个清楚而已。

流火见她一个人在竹林里猛灌酸梅汤,笑得肚子都疼了。

“在为白子画的事情生气么?想不想知道为什么?我可以告诉你答案,跟我来。”

流火把她引至一瀑布后面,掏出一面巨大的撼天镜罩在两人头上。

“你这是干什么啊?”

“以防万一,我可不想一会被雷劈死。你蹲下来,听我悄悄跟你讲。”

流火招手,花千骨连忙附耳过去。

“不用耳朵,手给我。”

花千骨好奇的把手递过去,流火的右手跟她的右手结了个法印,然后花千骨就听到有声音传了过来。

“白子画前些天是不是吻你了?”

花千骨大骇:“你是怎么知道的?”

“看你魂不守舍的样子,猜也猜到啦!本来这个赌局就不公平,谁让人家身份特殊呢?”

“赌局?什么赌局?”

“白子画、东方彧卿、杀阡陌、墨冰仙,还有书院里的其他夫子打了个赌,看谁能先得到你的心。所以你身边老出现许多莫名其妙无端献殷勤的人吧?只可惜,人家费劲心机一年,都抵不上白子画一个吻,轻轻松松把你搞定了。”流火故意只说了事实的一部分。

花千骨顿时脸都白了:“你说什么?”难道开学抽签的时候,因为自己当众出了丑,他们就决定拿自己打赌寻开心?

“难道不是么,你看你最近的举动,不是眼里只看得见他了?敢说你没喜欢上他?这个赌局他已经赢了,自然就不理你了。”

“你胡说!”白子画、东方、墨冰、还有杀姐姐,他们根本就不像那样的人啊!

“花千球,我啥时候骗过你,我可是把你当好哥们,不想看见你为一个男人伤心。不过是一个赌局而已,不然你想你那么胖,又笨死了的,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对你好,讨好你?只是为了赢而已。”

花千骨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难怪杀姐姐和东方他们都说要娶她,明明知道就凭自己这模样根本不可能,还是自欺欺人的相信了。难怪白子画亲完她之后就不理她了,原来那只是他为了取胜的卑鄙手段而已!

太过分了!她不就是胖一些么,所有人都嫌弃她、骗她、捉弄她!原来她误以为的喜欢,只是一场游戏一个笑话!

花千骨的脸苍白如纸,顿时觉得世界都灰暗了。流火挠挠头,替她擦掉泪水。

“好啦,别哭啦,我又不嫌弃你!实在没人要,我娶你当媳妇,但是当然以后去妓院和赌场你要陪着我,不能管我。”这样的媳妇哪里找啊,哈哈哈。

花千骨呜呜的哭,狠狠握拳,她还是要去跟白子画问个清楚,不,她要去骂他一顿。还有其他所有耍她的人!

花千骨直接在别班门口把白子画拦下,站在荷花池边,叉着腰,一副怒气冲冲的模样。周围的人全都停下来看热闹。

东方彧卿笑道:“看来赌局要出结果了呢。”招呼几个学生,去把其他夫子全都请来。

周围人越来越多,花千骨也不在乎,趁着大家都在,她要把他们都骂一顿,居然闲着没事拿她来打赌,吃饱了撑的么?

可是一对视上白子画淡定的眼神,她就慌了手脚,搞什么,错的又不是她,她干吗气短啊。

“白子画!为什么拿我来打赌?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夫子,你不觉得自己太没品了么!还使了那么卑鄙下流的手段却不肯承认!我要你今天当着全书院的人对天发誓!你那天晚上没有亲过我!”

院长大人一听这话差点没气晕过去,周围一阵嘘声和起哄声,还夹杂着几句居然犯规了的愤慨。花千骨一听果然如此,心里更加难受了。

白子画沉默许久,终于开口。

“亲了。”

周围又是一阵巨大嘘声,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

白子画扬起嘴角看着她涨红的双脸,眼里闪过一丝笑意。

“怎么,你要我负责么?”

“我、我……”

没想到他会突然之间承认,花千骨乱了手脚。

周围一片吼声:“不公平,尊上你作弊!”而且还带引诱的,没想到这么狡猾。

花千骨嗯嗯啊啊半天,白子画微微上前一步,低头凝视着她。他的眼神就如同那天夜里一样,明亮的任何星光都比不上。

“你喜欢我么?”那声音略带沙哑,如同魔咒,花千骨魂都飞走了。眼睛直直盯着他的薄唇,回忆起那夜二人抵死缠绵的吻。

杀阡陌在一旁看得一愣一愣的,一边把绿豆糕塞进嘴里一边摇头道:“妈的,老白太牛了,美男计都使上了,老子甘拜下风。”

“喜、喜……”

眼看花千骨就要说出口,流火在背后大喊一声:“喂,花千球!有点出息!”

花千骨猛的回过神来,脸涨成猪肝色。差点又被引诱了,明明知道他在骗自己,岂有此理,这赌局绝不能让他赢!

“我才不喜欢你呢!我喜欢流火!我们马上就要成亲了!”

全场皆惊,鸦雀无声。

赌局结束了?

杀阡陌一口绿豆糕就喷了出来,什么?怎么回事?流火又是哪根葱哪棵白菜?

其他所有参加赌局的人也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个流火是哪里冒出来的?赌局明明眼看就要高潮,却来了个大乌龙然后仓促结束了?白子画输了?赢的也不是东方彧卿?

白子画的面色显然也有些难看,明明只差一点点

不过虽然花千骨嘴硬,事实上,好歹他也算是赢了吧?

流火哈哈笑着走上前去拍拍花千骨的肩膀:“千骨,好样的!不过,好女不二嫁啊……”

花千骨站立不稳,只觉得好多东西正要从脑海里喷涌出来,记忆开始复苏,眼睛也逐渐模糊看不清楚,隐约望见流火凑过来的脸。

“千骨,还能认出我么,这一世,我可是有脸的,要记得我的样子哦。”

花千骨仿佛被人猛敲一下,七月流火、八月朔风。

“朔风!你是朔风……你回来了……”

无法抑制的惊喜伴随着晕眩,记忆回潮太过汹涌,她的眼睛再次完全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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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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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这个寒假,我开始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路遥的这部小说是围绕着孙玉厚一家展开的。这个家里,年龄最小的是兰香,她从小就十分懂事。上小学时,别人家的孩子穿的是一件件新衣服,而兰香穿的是破破的旧衣服。虽然如此,她却从不向家人要新衣服。因为她知道,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每当家里有一些好吃的,她也总是找借口躲得远远地,她要把好吃的留给年迈的奶奶。

兰香不仅懂事,而且十分勤劳。当她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时,每天放学回到家,她就会提起她的小篮子,到山坡上拾柴火。她年龄小,拾的少,但每天拾得柴火也够妈妈烧两锅哩。兰香还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小时候,她的爸爸和哥哥们围在一起算账,她在旁边看,一口就说出了答案。课堂上,兰香的数学老师写了一黑板的数学题,刚写完,兰香就站起来说:“这道题等于零。”

兰香只是书中的一个人物,还有许许多多的让我十分感动的人物。有吃着黑馍配雨水菜汤却仍然坚持学习的孙少平,有十三岁就扛起家庭重任的任劳任怨的孙少安,还有润叶、金波、田晓霞……他们青春的勇气给了我非常大的触动,我们拥有如此美好的生活环境,又怎能不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呢?

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学生,我要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在平凡的世界中不断知难而进,努力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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