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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最新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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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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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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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演义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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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这首词写的是就是三国时期的事情。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败,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也一天天强起来。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驹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张飞、关羽、刘备三顾茅庐后,请出隐居山林诸葛孔明。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里的《三顾茅庐》最令我记忆深刻。在这个故事中,我学会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想学做一件事,就不要怕遇到挫折,要三顾茅庐,只要用你的真诚打动对方,就一定能行。还有一个故事: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是我读三国演义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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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生活中的一朵花初中作文字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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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关切的问候是一朵;一个亲切的微笑是一朵花;一次碰撞后的忍让是一朵花;一次跌倒后的搀扶是朵花;一次善意的批评是一朵花……我们用心去采摘,生活就会更加充满情趣。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着一朵朵这样的“花”。在上体育课时,我的调皮不愿意缺席。今天,调皮又冒出来了,正在跑步时,我想停下来,没想到刚停下就被后面的同学撞了一下,顿时我被重重的撞倒在地上。身体隐隐作痛。贪玩的心里使我一会儿就不觉得痛了,便又与同学嬉戏打闹成一片,我像只快乐的小鸟飞来飞去。可好景不长,我一步一只脚踩到了另一只脚上,立即摔倒在地,新伤加旧伤,更是疼痛难忍。这时一位同学见我坐在地上,便赶忙跑到我身旁,用一句句关切又温柔的话语让我忽然感到我的痛减少了许多,我十分感动,我的疼痛减轻中有着她的功劳。之后她又帮我揉了揉,其它同学让她一起参与游戏中,她都谢绝了,帮我继续揉着。等到我不再疼痛的时候,她才和我一起开心的玩游戏,我们玩得非常尽幸,同时我也特别感激她,心中对她充满了友好。这不就是一朵艳丽的“花”吗?

我与妹妹之间很友好,但有时我们之间也会发生冲突。记得在夏天的时候,爸爸买回家一只大西瓜,把它切成了几块。家人都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当桌上只剩下最后一块西瓜时,恰巧我和妹妹手上的西瓜又同时吃完。这时我和妹妹争先恐后地抢着吃桌上的最后一块,大家冷眼对着,最后妹妹说道:“算了吧!这块就给你吃吧!”我顿时感到很惊讶,同时又很羞愧。于是,我想了一会儿,把这块“珍贵”的西瓜让给了妹妹。她在我的心底浇灌出一棵美丽的“花”。

一个窗台上有一朵红花,这个屋子就有生气了;一棵树上开了一朵花,这棵树就成熟了;一条路上绽放一朵花,这条路就会有情趣了。所以大家一定多去“栽种”那些“花”,让你的心中因这些“花”而感到温暖,渐渐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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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励志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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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从识字到现在,我已经阅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的脑海中却一直留着一本书任我思考,那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海洋中,更没有任何能阻挡我在其中的世界中漫游的脚步。《平凡的世界》讲了在旧年代贫困的黄土高原的一个一贫如洗的孙氏家族在重重关卡中不容言败,孙氏家族最终步步走向了复兴。作者路遥用笔将凄美的文字跃然纸上,刻画出了一个又一个鲜明的人物形象。

让我流连忘返的是富有善良感的少年孙少平,他先用坚强的毅力和勤奋考上了高中,但是残酷的现实却把孙少平逼上了死角,作文虽然他的大学美梦就此破灭,可他并不退缩,当了煤矿工人,脚踏实地的干活,最后受到了众人的爱戴与尊敬。马克思说过:人生就像大海,只有意志力坚强的人才能到达成功的海岸。

孙少平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收获了沉甸甸的硕实。他的精神如同烁烁光辉,时刻指引我前进的道路。

书中也有刻苦爱学的孙兰香;诚实稳重的孙少安;聪敏善良的田晓霞;多愁善感的田润叶……文字,把你带到了黄土高原,让时间倒流,带回了旧社会,与主人公同喜同悲。

《平凡的世界》读完后令人回味无穷,教育了我们一个个引人深思的道理,希望人人都能得到文学的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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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演义长篇小说读后感文本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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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特别喜欢看《三国演义》。翻开它,就犹如展开了一幅巨大的历史画卷。作者并不华丽却十分准确的文字就像点点笔墨给这幅画卷描绘出朵朵奇葩,使每一位读者都深深陶醉于其中。这本书让我懂得无论什么时候,智慧是最重要的。刘备的智慧使他和曹操在“青梅煮酒论英雄”时避免了杀身之祸。诸葛亮的智慧使刘备强大并独立起来,和曹操、孙权抗衡,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局面,并多次战胜睿智的周瑜和老谋深算的司马懿,后来因为诸葛亮积劳成疾而没有实现统一的愿望。但诸葛亮成为了人们心中智慧的化身。曹操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战胜了强大的袁绍……

可见,智慧可以使我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我也认识到嫉妒别人的危害。在书中,周瑜十分妒忌诸葛亮的才华。他在世时,曾说过:“既生瑜,何生亮!”,就是因为他的心胸狭窄,极度的嫉妒心使他剑伤崩裂而英年早逝,一世英才,一颗闪耀的明星就这样早早的陨落了。这就是嫉妒的危害呀!此时我情不由的想到了自己,那次英语考试,一位同学超过了我,我心中顿生妒忌,渐渐疏远她。读到书中写周瑜的情节时,我恍然大悟,我这不也是嫉妒吗?我怎么能这样呢?我在改变着自己,渐渐地,我进步了。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三国演义》,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巨作。

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千年古事已俱付尘灰,只剩那“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古鼓角铮鸣”的淡淡哀伤。但心中永远的经典——《三国演义》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三国演义》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心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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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欢乐颂》里的五美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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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欢乐颂是一部教你如何升职及恋爱的电视剧,原本是冲着老干部靳东和小鲜肉王凯去看的,结果却喜欢上了22楼里的5个女人。这部剧的演员都是来自《琅琊榜》,看到这些熟悉的面孔是不是有些跳戏?另外,谁说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看到欢乐颂里面5个女人,网友纷纷感叹称重拾了友情。

刘涛扮演的安迪是一个坚定的不婚者,没想到在电视剧里面却率先怀了身孕,率先领了结婚证,当真是欢乐颂小说作者阿耐的心头最爱,把所有的好事都赋予给了她。但一不小心暴露了富人的弱点――缺乏安全感。因为怀疑谢滨跟踪她,安迪的老公便动用层层关系,毫不留情地把刚奋斗到刑警大队的谢滨,打回警署去。官商一家亲唉。

曲筱绡的感情生活终于尘埃落定,收起了玩耍的心思,和赵医生大有花好月圆之势。只是,在让包奕凡经历了父母博弈的痛苦后,又让曲大小姐领受父母的博弈,包家以母亲失败告终,曲家却是母亲大获全胜。无论父胜抑或母胜,子女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者。

邱莹莹与应勤经住考验,在俩家父亲亲自主持大局下,顺利嫁娶,幸福生活看得见摸得着。其中,邱莹莹父亲表现出的处世智慧,让我又小小吃了把惊,姜世老的辣耶。

那么《欢乐颂》小说中樊胜美是小三吗?樊胜美喜欢王柏川吗?在电视剧当中最后和谁在一起呢?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齐的确当过小三,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有一段当小三的经历,不过这并不是她原本的意愿,最后她应该还是和王柏川在一起了。樊胜美是一个有些悲剧的角色,不仅是出身有些落魄,而且感情经历也不顺利,但是她自己有些心高气傲,直到最后才发现最喜欢自己的竟然是身边一直默默守护的王柏川。

欢乐颂结局之安迪

安迪,高智商的海归金领气质出众的冷美人。外表冷淡不好接触,实则怀揣身世之谜,随时生活在怕自己发疯的高压之下。归国本是为寻找弟弟,在身世之谜逐渐揭开的同时也收获了友情与爱情。天才疯子一线间,始终是安迪挥之不去的矛盾。妈妈是疯子、弟弟是疯子的事实,使安迪每一天都在担心,自己哪天会发疯。大把的优质男人追随(老谭、包子、奇点全是事业的成型的),可她却活在担心和痛苦里。

欢乐颂结局之曲筱绡

曲筱绡,不按理出牌的富二代小妖精,初入商海的小老板。在复杂的家庭长大,不学无术却人情练达、智计百出,管得了公司搞得定男人,是人精中的战斗机。无聊生事有之,爱恨分明有之,一针见血有之,心怀恻隐亦有之,活得肆意潇洒,让你恨得牙痒痒,又让你爱到心窝子里去。

可是碰到赵医生,分分钟变贤妻良母。捉弄人为乐的她,却为赵医生学做饭。22楼从姐妹,下巴掉落,为赵医生的各种贤惠,不再例举,对朋友一会儿气死人,一会儿又实力帮助。

因为没有文化被赵医生嫌弃,导致他两的第一次分手。曲妖精是一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她一直一直都确定,她爱赵医生。可是面对赵医生,她却没了自信。

欢乐颂结局之樊胜美

樊胜美希望别人看到光鲜的她,活在自己装出来的世界里。职场打拼十几年学会的生存之道,樊胜美显而易见带感叹号的虚伪。面对关关,安迪说出了她心里想却不敢说的话。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的虚伪。最后,当没有底线的家人,把她的光鲜撕碎,她勇敢的选择了真实。

包括她与王柏川谈分手的时候,她勇敢的面对真实的自己,勇敢的面对自己的矛盾,以爱的名义放手!

欢乐颂结局之关雎尔

关雎尔,大家闺秀闷骚文艺的乖乖女。一直按部就班,过着父母替她规划好的生活,知礼懂事是她一贯的标签。所以关小姐,一见启平误终生,在谢滨的爱里,没了理智。

看到曲妖精戏弄樊和邱,她认为,她是有能力与曲妖精抗衡的。直到最后的最后,她才知道,她也一样不是对手,真是曲曲从前没有真正针对过她。

无法拥有赵医生,谢滨成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这是小关对现实的妥协。看到她没有和谢滨在一起,反而舒了一口气。

欢乐颂结局之邱莹莹

邱莹莹是5个女孩中实力最弱的。可是因实力有限不得不自悲的她,实际上内心却还算强大。她横冲直撞,敢爱敢恨,她又比谁都输得起。若论内心的强大,她不比曲筱绡差。不过,她的内心强大,带点儿无知无畏,让旁人很是无耐。

小邱最大的特点其一:不拿自己当外人,最大受害者樊胜美,其余受害者,22楼全体。她这性格即让她吃尽苦头,也让她苦尽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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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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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早就读过鲁迅的《朝夕拾》,文中描绘了许多他童年的生活以及早年的经历。当我读到《范爱农》中的一段:“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在书上踌躇满志的鲁迅,原来也像我一样,在那个纠结的年龄里,对范爱农又爱又厌,正如我们那年为一颗糖而与好朋友争吵,继而又在好友安慰中与她深深拥抱。“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当这些字句映入眼帘,我仿佛回到了自己那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小时候也许就是这样吧,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不管什么都会触动我们甜甜的笑。或许每个人都在回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吧。即使是曾经的不开心,也会因为时间的流逝,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仿佛当下的生活永远比不上过往的岁月。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过去。正如黄磊说,“你在某个午后看见一位老人,很老很老,阳光下,坐在街角。你哪能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你哪能知道他的一生。”

《朝花夕拾》或许不仅是鲁迅写给读者看的,更是写给他自己看的。可读着读着,又觉得它不仅指引我们体会鲁迅,更让我们回味自己。于是本不该是朝花夕拾的年纪,却也有许多值得回忆的片段。然而,总有人说人不能活在过去,活在回忆里。我也懂得,人应活在当下,活在今朝,活在自己的阳光里。所以“朝花夕拾”过后,我们能做的只有把握当下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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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

全文共 1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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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是作家九夜茴继《弟弟再爱我一次》和《风不飘摇,云不飘摇》后的又一力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

陈寻和晓棠过纪念日很甜蜜,方茴却很失落,她也憔悴了很多,回寝室的时候更是听到室友讲陈寻和晓棠同居的事情。不仅如此,方茴某天还在大学校园里亲眼目睹了两人的亲昵,她一直尾随着两人,看见他们走进了同一座楼。方茴坐在楼下的长椅上,耳边响起了曾经陈寻写给他的歌。嘉茉给赵烨送来很多就业资料,但是赵烨为了不拖累她把他给气走了。

苏凯也经常出入赵烨工作的地方,他的所有生活本身的父亲都给安排好了,在这里和富二代官二代打好关系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苏凯劝赵烨去寻找本身的梦想,他做不到,他希望他能够做到。在苏凯转身离开的时候,赵烨终于忍不住喊了他队长,苏凯愣了一下还是转身走了。宋宁来找嘉茉,嘉茉告诉她本身曾经也像他一样默默喜欢过一个人,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她错过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宋宁告诉嘉茉本身只是希望她能够快乐。

花花公子邝强来到陈寻寝室炫耀本身终于找到了一个处女,陈寻因为要来拿衣服所以也在。大家问他是谁,邝强说是管理系的方茴,就是躺在床上跟个死鱼一样。陈寻崩溃了,他要打邝强,邝强觉得莫名其妙也和陈寻扭打了起来。寝室的人赶紧把他们拉开,宋宁把邝强拉到外面告诉他方茴是陈寻的初恋。邝强愣住了,大吼了一声,我的初恋还不知道给办了?

陈寻很难过,他去找方茴。方茴说本身没事,陈寻问她怎么能这么糟践本身?方茴说他能和沈晓棠上床同居,本身也可以。陈寻告诉她本身和晓棠是因为本身爱她,而方茴呢?她爱邝强吗?方茴问陈寻他们能回到过去吗?陈寻没办法给她承诺。宋宁去找赵烨,告诉他嘉茉一直在等他。赵烨便去找了嘉茉,两人关系终于好转了。

乔燃要回来了,嘉茉和赵烨决定在聚一聚。聚会的时候陈寻把晓棠也带来了,在吃饭的时候,方茴一阵反胃,陈寻知道她怀孕了。陈寻很痛苦,大家也问方茴怎么回事,方茴说本身怀孕了。陈寻说孩子是本身的,晓棠难以置信给了陈寻一巴掌和陈寻分手了。陈寻和一干好友陪方茴去做手术,手术结束后,陈寻哭着抱着方茴出来。但是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看到过方茴了,他找了很久,方茴似乎消失在他的世界了。

很多年后,陈寻他们又故地重游,来到曾经许下诺言的树下。赵烨和嘉茉要结婚了,嘉茉说本身的伴娘永远只有一个,气氛一下子很伤感。嘉茉跟陈寻讲,方茴会回来的,陈寻想一个人待着,大家就先离开了给他独处的空间。陈寻在那里等了一夜,他看着走来的学生,仿佛看到了以前的他们,还有那个纯洁开心的方茴。

匆匆那年小说经典语录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3.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4.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5.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6.方茴说:“我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现在想想我其实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

7.如果不知道是谎言,不是就会活得轻松点么?真相对我而言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与其被欺骗之后,因为清醒的知道真相而痛苦,倒不如糊涂的一直被欺骗下去。

8.没什么如果当初。”陈寻望着喧嚣热闹的大街说,“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会有遗憾。”

9.方茴说,一个人的快乐,快乐有可能是假的,一群人的快乐,快乐已经分不出真假。他们尽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恨不得就此燃烧殆尽,那架势,就像末日前的狂欢。

10.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11.他们以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于握住了未来,殊不知未来其实是谁也握不住的东西。

12.原以为不管多少次的爱,总是会把曾经珍藏在心的,但事实却是,新的爱寄长在旧爱之上,吸取其中的养分完成之前所有成长的同时,盛开出更加鲜艳的花,而过去随之凋零,变成枯萎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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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老九门》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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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九门短篇集》是南派三叔的个人作品合集。主要讲述的是关于老九门的九位盗墓者的故事。

老九门讲的是什么:

老九门的故事的核心场景,是长沙外一座矿山下的古墓,这座矿山从清朝开始开采,到民国前期被日本人收购,根据当年日本人的鸠山报告,在这座矿山深处的古墓中,藏有一颗陨石。

这一颗陨石是由一颗巨大的陨石分裂成三块而成,一块掉落在长白山,一块掉落在西王母国,还有一块掉落在长沙附近。皆被修建成特殊的古代建筑。

这块陨石有着巨大的力量,可以让人进入到陨石之内,看到亡者的世界。

老九门的结局小说结局曝光

目前还没有更完,目前的剧情是张启山、二月红、陈皮等人等没人死。不过据悉二月红会死。

因为有张启山在格尔木干休所感慨大家都死了的段子,尔后他又回忆起二月红当年的话,那么可以认定,这个时间段二月红肯定死了。但我们知道二月红其实也就死在02~04年,所以张启山理论上应该还活着的可能性非常大。(可能和张家人长寿传统有关系)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如果张启山就是“它”组织的一个重要领导的话,那么非常可能所谓的05年吴家老宅毛先生的棺材被烧,然后一切都结束了的原因就是张启山在那一天死了。

老长沙的九门提督,外八行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些盗墓家族,势力庞大,涵盖文物走私的所有环节,几乎所有的明器,流出长沙必然经过其中某一家。为何称呼为九门提督有多种说法,其中最被认可的是,因为古代大城都有九个城门,来往的客商进出城必须选择其中的一个,而老九门取的就是这个意思,在长沙城里做买卖,你只能在这九大势力中选择一个,没有其它路可以走。

《老九门》讲的虽然是盗墓的故事,但是里面也掺杂着民族大义,对抗日本民族的侵略。电视剧和小说之间还是会有些差异,还是经过改版的,看到现在已经看到的剧情而言,至少在颜值还是不用担心的,但是剧情的怎么发展和最后的结局还是要期待电视剧的播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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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朝花夕拾中学生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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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去如飞的世界里,在流云中,可曾有过这么四个字——“朝夕拾”,在过去的时间里,踏着记忆的风尘,日暮中,拾着一枚枚闪烁的光芒,但在鲁迅眼中,那光芒总是在叹息中闪过。

鲁迅在散文集《琐记》中写到了衍太太,大家一定也有听过这名字,就以衍太太为例子,她是庇护鲁迅的,对小孩是温和的,但是,衍太太也是不关心小孩的,正因为这样,她才随意对待小鲁迅,看到鲁迅和其它小伙伴在一起吃冰时,她从未关心关照过他们,还对鲁迅说:“我记着,看谁吃的多。”衍太太说话也是有技巧的,从这么小小的三个字——“我记着”,就可以将自己整个好人的形象展现在我们面前,衬托出衍太太的温柔以及对小孩子的态度。还有一次鲁迅到她家中谈需要的钱时,衍太太就演戏说:“母亲的钱,你拿来用就是了,还不就是你的么?”衍太太还讲可以到大厨的屋里,角角落落去寻去,总可以…………打住!总可以寻出珠子是什么意思?说明了衍太太是个表里不一的人,当我按衍太太的话去行事后,竟流言出鲁迅偷家中之物,衍太太就是一个搬弄是非的人,鲁迅骂人还真不带脏字话!《琐记》这文中就能明白鲁迅的讽刺,这是一个沉重的大石。

拾到的贝壳总是纯亮的,鲁迅的童年梦幻而又悠长。我小时候也有摘过桑麻,我喂蚕时,总得拿出几片桑叶的,那时我是开心的,如鲁迅一样,我的童年也是充满乐趣的,在《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我总能寻出自己的一些影绰绰的回映。

踩这卵石的路上,杂乱的碎花漫天飞舞,弯下腰,放慢脚步,总能寻到一股香,那便是杂琐中一点一点的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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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那年青春正好的小说结局推测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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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大结局是什么?《那年青春我们正好》接档《欢乐颂》开播,虐心剧情引关注,该剧讲述刘婷、郭海兵、肖小军之间的虐心三角恋。《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大结局最后剧情是什么?刘婷和肖小军还是郭海兵在一起了呢?更多精彩剧情揭秘!

刘诗诗、郑凯主演的《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其实还是一个三角恋故事,男一号男二号喜欢上了同一个女人,最终还是男一号赢得了女主角的心。不过不同的是这一次不只是校园的爱情故事,还有十几年之后的爱情故事。

5月10日晚,《那年青春我们正好》第一集剧情上线,肖小军喜欢上了刘婷,就在刘婷想要接受他的邀请的时候,郭海兵却出现了,三人之间的虐心感情正式展开了。

《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小说和电视剧一样,最后的结局应该是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过程非常的虐心。这部剧还是一个三角恋的故事,女主角刘婷(刘诗诗饰演)喜欢的是男主角肖小军(郑凯饰演),男二号郭海兵喜欢刘婷,同时和肖小军是好兄弟,最后两人因为喜欢上了同一个人而反目成仇。

但是之后,刘婷和肖小军因为各种情况没有在一起,反倒是和男二号郭海兵结了婚。多年以后三人再次相遇,结婚以后的刘婷过的并不幸福,肖小军的再度出现打破了原来平静的生活。

郭海兵怀疑刘婷和肖小军暧昧,于是嫉妒让他开始疯狂,最终变得有些变态,甚至对妻子家暴。刘婷过得水深火热,肖小军非常心痛。

《那年青春我们正好》电视剧大结局最后,刘婷和郭海兵还是肖小军在一起了呢?和郭海兵离婚,郭海兵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一切喧嚣与苦难过去之后,刘婷和肖小军又站在了一起,这一次他们会牵手吗?

当然故事最后应该是圆满的结局,刘婷和肖小军这对相爱的人兜兜转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两人收获了幸福。

女主角和男二号结婚但是没有收获幸福,这个时候男一号肖小军再度出现拯救自己的 爱人,上演各种英雄救美的情节。

另外,还有一个看点就是女主角刘婷的丈夫郭海兵,他是一个个性当中有很多阴暗层面的人物,在遇到刘婷之后人生发生了改变,但是当两人真正走到一起之后,就产生了各种矛盾,面对妻子和曾经爱人的“暧昧”,他最终让自己变得疯狂了。

《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大结局是什么?刘婷和肖小军还是郭海兵在一起?刘婷、郭海兵离婚牵手肖小军的结局是圆满的,三人之间虐心的关系成为一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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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养花给我快乐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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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吗?世界上有数不清的儿,每种花都有自己独特的花语,比如水仙花的花语是"只爱自己"。

记得深秋的时候,妈妈从花鸟市场买回一盆水仙。说是花,其实只是个像大蒜头一样的东西。妈妈把它放在窗台上。没过几天,"大蒜"裂开一个小缝儿,钻出了一片嫩芽。它长得很快,两片、三片,一厘米、三厘米、五厘米,没多久,叶子便长得很长很绿,而且开出了几朵小花。

水仙真的很美,白嫩的鳞茎里抽出了好几片嫩绿的枝叶,在纵横交错的绿叶间,错落有致地开着几朵洁白无瑕的花,花中心嵌着一束黄金般的花蕊,散发出一股浓郁的芳香。

开始我还以为它长不大,因为它的根部没有一点儿土壤,也没见妈妈给它施过肥;而且几个月来,白白的花根一直浸在水里。花根怎么没有浸烂呢?它的养料从哪儿来的呢?好奇的我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便缠着妈妈要她说个一清二楚。谁知妈妈也说不出什么科学道理来。被我问急了,她丢下一句话:"去问你们老师吧。"

到了学校,我去请教语文老师。老师给我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原来水仙花的根部是球形的,里面储存着许多养分,足够水仙花一生的生长发育。因此,水仙花只需要少量清水来保持枝叶充分潮湿就可以了。

"那它根部的养分是怎么来的呢?"我又问。

老师笑而不答,递给我几本《小哥白尼》。我认真地阅读起来,终于找到了答案:水仙花原本也是生长在泥土里的,因为它属于根茎植物,所以能够储存养分。等根茎的养分储存满了,种花人便将它拔出,拿到花市去卖。

感谢水仙花,不仅让我欣赏到了它清新淡雅的美,还让我学到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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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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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夹在那本亡父遗留给他的圣经里。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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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养花的话题作文精选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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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儿们靠在自己的枝头,都想谈谈自己的心里话,可却又不知从何入手。

桂花是个善解人意的,她看着大家一副想谈话却又不想当出头鸟的表情,不禁笑出了声,说道:“既然这样,那就由我来起个头吧。”还在苦于找话题的花儿们,听桂花这么说,紧皱的眉头纷纷舒展开了。

“花儿嘛,想要引人注目,颜色艳丽其次,最主要的还是花香。”桂花不紧不慢地说道,“桂花的花期,可长着呢。”

谁不知道桂花自古便有“十里飘香”的美誉,花儿开得久,花香也持续的久,自然引人注目。

荷花见她如此不谦虚,冷哼了一声,道:“引人注目那又怎样?你桂花也不过是一个品种普通的花,可曾有人为你写过诗句?”荷花挺直了身板,在荷叶的衬托下,显得亭亭玉立,摇曳在微风之中,空气中散发着荷花的清香。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可是赞美我的。”荷花骄傲的昂起头。

高傲的牡丹听这着话就不开心了,她斜着头,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荷花,说到:“曾有人一掷千金求洛阳牡丹,又何曾见有人千金一掷求你这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花香也好,身价也罢。谁比得过花王牡丹?”“花王”两个字牡丹叫的很重,不知有意还是无意。

一时间,花儿们充满了剑拔弩张的火药味。

雏菊见势不妙,赶忙将话题引了过去,她笑吟吟道:“昙花虽然没桂花香味浓郁,没荷花清净高洁,更没牡丹那样国色天香,花期也短,但她还是在短暂的花期中,为世界添上一笔力所能及的美丽……”

所有花都沉默了。是啊,昙花她不急功近利,不争宠于芬芬,只求一瞬间的辉煌就已满足。在百花争艳美景中,所有花儿都想争个高低,只有她,在月下静静地绽放出自己短暂的美,被世人誉为“月下美人”。

其实我们每种花都在装点着这个世界,每种花都绽放着各自不同的美丽,散发出不同的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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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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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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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花的生命作文精选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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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玫瑰的优雅馥郁,没有牡丹的高雅华丽,没有玉兰的清新典雅,也没有荷的美丽清雅,但它默默无闻地为人们做着贡献,它,就是众人皆知的一种花——绿萝。

阳光照射下的绿萝,显得生机勃勃,就像春姑娘刚刚来到人间一般翠绿。但没有被阳光照射的那一面,所有叶子的颜色都变成了墨绿色,像一条幽静的小径,像一片幽暗的森林,更像一丛墨绿的灌木丛。

绿萝的叶子有的像桃形,有的像心形。如果你扒开那些大叶子,找找刚生出来的小叶子,你就会发现:小叶子的两边是卷起来的,像一个小喇叭在演奏着欢快的歌曲。除了叶子之外,你会发现绿萝的茎,这些茎和叶子一样,是绿色的,只不过有些是浅绿色,有些是深绿色。这一根根茎像从天而降的“瀑布”,上面的叶子像一朵朵绿色的“浪花”,“浪花”跟着“瀑布”在人间游荡;这一簇簇的茎有的还像小姑娘的长裙,有的像英雄的披风,有的更像孔雀的长尾。如果你再仔细的看,你会看见它的根,这些根像白胡子老爷爷的胡须;像新娘的婚纱;还像戏里白娘子的衣衫。

你可别小看这些绿萝,它还能净化空气呢!比如说新房子里的甲醛、三氯乙烯等有毒物质,放上绿萝就能很快拎包入住了。绿萝还可以把自己肚子里的氧气放出来,为人们打造更好的生活。

这些绿萝像我们平日里扫大街的老爷爷老奶奶,默默无闻地为我们的世界添加一份光彩;像平日里为我们指挥交通的警察叔叔,默默无闻地为我们疏导交通;还像平日里的老师,默默无闻地为我们备课。

这些绿萝代表着那些为我们默默付出的人,我们难道不应该向他们致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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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帝王画眉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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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画眉》是曦宁若海月所著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帝王画眉的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郡主,你若是现在不逃,等过了今晚,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江狼突然阴测测道。

我一怔,随即鄙视他道:“你当我傻啊,连冥楼楼主都出马了,我现在出去,不是眼巴巴的送死么。”

听得我这么说,江狼忽然面带嘲弄,他带着讥讽的口吻问道:“郡主何以见得,他是来杀你的?”

难道不是吗?我一时呆愣地看着他无言。对哦,我怎么就一口肯定,他们是来杀我的,说不定在阜阳那晚,他们是来救血风的。而今晚,他们可能只是纯粹来找江狼报仇的,想到这里,我不禁宽了心,“那个血风的手筋脚筋,不会是你挑断的吧?人家的老大现在来替他报仇了!”

见江狼沉默着不说话,我以为是猜对了,眼里微微带了得意之色,我在桌边的凳子上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口饮尽后,得意洋洋地冲着他道:“连冥楼楼主都出马了,看来这次,你是在劫难逃了!”

或许是被我的风凉话激到了,江狼猛抬头看我,眼里冷光闪烁,配着他腥红的眼眸,一时只觉战栗,我害怕地看着他,结结巴巴道:“你……你……”

只见他冷冷死盯着我,起身一步步朝我走来,我顿时惊慌失措的步步后退,“你……你要干什么?我……”

四周弥漫起肃杀的气氛,我被他一路逼到墙边,当背抵上冰冷的墙面时,我内心惶恐到了极点。江狼眸中泛着杀气,迅速抬起右手,一把掐住我的脖子,把我重重抵在墙上,我一时呼吸困难,心底彻底恐惧了。

“有郡主陪我一起下地狱,就算死,我也乐得其所!”江狼凑近我,嘴角绽开轻笑道。

我顿时怒气填胸,仇视着他,艰难的从喉咙里挤出两字,“疯子——”,他手上力道不由加大,我被他掐得大量缺氧,满脸通红,我身子不停的奋力挣扎,双手用力去扳他的手指,却一点也不管用。

就在我快绝望之时,耳边划过“砰——”得一声响声,我转头看去,只见两个黑衣蒙面人破窗而入,双眼泛着阴森的冷光,挥剑就朝江狼刺来,江狼脸色一变,放开我,立马拔剑与两人迎面对上。

没有了他的支撑,我身子一时站立不稳,不由沿着墙面下滑,我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了好一会儿气,才觉得自己缓过了劲来。

房里厮杀还在继续,铿铿锵锵一片,不过两个黑衣人出手,并未招招狠毒,似乎并不急着取江狼性命。箫声依旧还在,高高低低起伏不定,吹到急促时,江狼的动作分明慢了几分,面色也更难看了,想必是那人以箫声在操纵江狼体内的蛊毒。

见江狼又被黑衣人划破手臂,殷红鲜血汩汩而出,我内心更添了几分惊慌。

雪亮的长剑,在清冷的灯火下泛出冰冷气息,浓烈的血腥味刺鼻,我只觉满天的杀戮血腥席卷而来,压得我既难受又害怕。我想叫他们停手,可是字卡在嗓子眼,怎么也出不来,正麻木间,江狼猛地转身,然后迅速一手揽住我腰,带着我翻窗而出。

夜半,子时,家家户户塞门闭户,大街上宁静得了无声息,江狼带着我飞奔在空旷的街道上,后面带出一阵跫跫的脚步声。

快到街口之时,前面突然一下子,就多出了十几个同样身着黑衣的杀手。完了,我在心底暗叹一声,双手死死抓着江狼的手臂不放,眼见一群黑衣人以我和江狼为圆心,纷纷持剑散开,我脑中顿时一片空白。

月如钩,朦胧中夹杂着几许清冽之光,一群杀手虽都蒙着脸,但那从眼中发出来的杀气,硬是生生将四周的温度降低了好几度,明明是大热天,我却明显感到自己背上,冒出冷汗来。

江狼眸中也是冷色,一脸杀气,他把我放在地上,冷笑道:“跟了这么久,今晚终于露面了。本统领真是好大的面子,竟两次引得冥楼楼主亲自出马,不知楼主这次找本统领,又有何事?”

他话音刚落,那冥楼楼主借内力发出的声音,远远破空而来,“本座要什么,难道江统领不清楚?”那声音轻笑。

江狼望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冷冷道:“妄想!”

“既然江统领这么不识趣,那就别怪本座无情了!”冥楼楼主轻轻笑了几声,随即冷了声,命令道,“杀——”听到这个字,我吓得浑身颤抖,本以为是一群杀手蜂拥而上,却没想到,只是出列了两个黑衣人,挥剑朝着江狼过来,我顿时觉得松了一口气,又见剑直直朝着我的门面刺来,我一时吓的惊叫,江狼抱着我躲过两把剑的袭击,大声喊道:“等等——”

那冥楼楼主一声令下,两个杀手退回到原位,他笑问道:“江统领愿意合作了?”

江狼斥道:“做梦!”接着他又道:“冥楼一直在江湖行事,从不涉及朝堂之事,所以才一直安然至今。本统领先下手中的,是齐王之女崇华郡主,楼主若是一不小心误伤了,可能将冥楼的百年基业,就此毁于一旦,岂不罪过?”

“崇华郡主,好,放人。”那声音传来,正前面的两个黑衣人退到一旁,让出一道路来,江狼推着我道:“快走。”

我看了一眼已经快支撑不住的他,凭着陡然生出的勇气,朝着冥楼楼主所在的那个方向开口道:“冥楼楼主,本郡主跟你做个交易怎么样?”

那人听后一阵轻笑,随即道:“郡主要跟本座做什么交易?”

“你放我们走,本郡主今后允你一件事!只要不太过分,本郡主一定帮你办到。”纵使他冥楼在江湖如何称霸,朝堂永远是他涉足不到的一块死地。我正估摸着冥楼楼主大抵会答应,那边他已开了口,“郡主这个交易,听起来似乎很是诱人……”我正惊喜,不料他话锋一转,生生将我的希望打了碎,“但是本座不稀罕!”

“你——”我气得直跺脚,不顾江狼的拉扯,冲着他气愤道:“不要以为你是冥楼楼主,就了不起了,除非你今晚将本郡主一起杀了,不然他日,本郡主让你整个冥楼死无葬身之地。”

我发疯似的把一番话飚完,猛的就被江狼点了穴,同时空中传来冥楼楼主的讥诮声,“要是没有本座,郡主现在早已是死人一个,齐王府还欠本座一个大大的人情呢!本座看在齐王爷的面子上,又念你年纪尚幼,不予计较,若是还有下次,别怪本座不留情面。”

“你想死吗?”江狼发怒地对着我说完,一把将我推了出去,我被一个黑衣人截住,挪到外面站着。

冥楼楼主冷冷道:“本座就不信等不到!杀——”然后刚刚那两个黑衣人出列,与江狼相互厮杀起来,虽然招招不致命,但也伤了江狼大半。随着时间一点点推移,我看着江狼出的血越来越多,直至他满身是血,我再也忍不住,眼泪就那样毫无预料的,啪嗒啪嗒掉了下来。

我呜呜哭着,半响,街道上突然杀出一群人来,蒙着面,他们二话不说,冲过来就拔了刀剑相向。在场的所有黑衣人也齐齐出手,一时剑花起,影纷飞,噌锵之声不断,惨叫之声悲凉。

然后,我和江狼在阴冷透骨的剑光中,被刚刚过来的一群人带了走,我们在前面跑,黑衣人在后面追着,仿佛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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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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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咱们从狭窄的当地驶向日子无限宽广的海洋。”“读一本好书,便是和许多崇高的人说话。”看,赞书的语句不计其数!是啊,书像一只小鸟,带咱们飞进常识的天空;书又像一艘大船,领咱们入常识的海洋。我看过许多书,可是给我留下最深形象的,仍是归《简爱》莫属。

简爱是一个小女子的姓名。她的日子与咱们这些孩子的日子几乎便是大相径庭。由于爸爸妈妈双亡,她只好住在舅舅家。可是不过多久,爱她的舅舅逝世了,她成了一个剩余的人。暴虐的舅妈不光让她不停地做家务,还让简爱去伺候她的那个被宠坏的表哥,因而,她常常遭到优待。后来,她的舅妈乃至是把她送到了女子学院,扔掉了简爱这个“包袱”。可是简爱很刚强,她靠自己的才调找到了一份很好的作业。她教得非常超卓,得到了别人的欣赏,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工作发生了。

“我快要疯了!怎样会这样,怎样会这样?”这是简爱在文中所说的一句话。你听了后或许会不明白,简爱她究竟怎样了?让我来告知你吧,简爱的爱人在与她进行婚礼的时分,被别人揭露他本来有一个疯妻子!读到这儿,我的心中泛起了一股怜惜心,简爱是多么不幸!简爱,我怜惜你!我刻不容缓地往下看:“可是,简爱她却忍耐住了,她来到别的一个城市,与命运之神持续搏斗着……”

她的叔叔逝世了,她承继了叔叔的一大笔产业!啊,这便是否极泰来了!她回到了她的爱人身边,照料他,与他夸姣地日子着。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简爱的那种刚强的.精力所感动!是啊,简爱不便是像竹子相同,“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吗?她那种百折不挠的精力与我形成了明显的比照,要是我的话,一遇到什么困难、波折就哭鼻子。看来,我确实要学习简爱那种百折不挠,刚强的质量啊!

朋友们,捧起《简爱》来细细品味吧!它就如一杯香浓的咖啡,令人喝了后久久回味;又像一位杰出的教师,教训你刚强做人的道理,让人收获颇丰!《简爱》是咱们的益友,咱们的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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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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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是一本妇孺皆知的书了,他被中国人民分为四大名著之一。

早在许多年前,我也曾在影视剧中看过《水浒传》剧情的确很精彩,我也陷入了痴迷。

但如今我才知道阅读原著是什么感觉,就像其他书籍一样,影视剧中的剧情和书中的内容是略有差别的。

我所喜欢的书中人物便是主要人物之一:宋公明了。说起他,读过水浒就会想到正义二字,我还会说他仗义。但是他也是个令人琢磨不透的人物。“宋江身居水火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忠义之烈也,真足以服100单八人者之一。”文学家李卓吾曾如此褒扬宋公明,而文学批评家金圣叹曾认为,《水浒》宋江独恶。对此,我也有自己的看:此人乃忠义之士,绝不会背叛梁山兄弟,这是他的性格,但他过分认同朝廷,觉得所见之恶事只官兵所为,上了梁山后,他只是一心等待朝廷招安,这是他的信仰,只不过最后,信仰盖过了性格而已。

无宋江,不水浒。没有宋江,梁山也不会兴盛太久,最终结果只有一死,有了宋江,才有了后面的故事。水浒传耐看的是人,其后才是故事,不同的人读水浒都有不同的感觉,这便是《水浒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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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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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小说诛仙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非常火爆,那小说诛仙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希望对你有帮助!

白云悠悠,飘荡在群山之上,轻风吹送,说不出的悠闲适意。 在曾经是狐岐山的地方,按个巨大深渊此刻已经没有了刺眼的血色光影,不过从深渊的深处,仍然不时传来一丝热气,隐隐有岩浆奔流的声音。 在深渊之前,一个男人的身影孤单单地坐着,他双眼紧闭,看着却是瞎了。

容颜苍老,人形枯槁,不时低声地说着些什么,许久之后,慢慢的倒了下去,躺在地面之上。 粗糙的地面传来了一股坚实的感觉,他的嘴角边慢慢露出了一丝笑意,口中轻轻叫了一声: “瑶儿……” 这声音飘荡了出去,没有任何回答,他轻轻喘息了一阵,慢慢的,停止了呼吸。 又过了好久,从远处走来了一个身影,是一个黑纱蒙面的女子,身影窈窕,正是失踪许久的幽姬,她看到深渊旁边竟有个颓然倒地的身影,身子一震,立刻掠了过去,只是终究回天无力。 扶着那个男人的身体,她的眼眶微微有些发红,黑纱背后,传来她低低哽咽的微泣声。

就在这时,突然在她身后的深渊之中,那深沉的黑暗里,却回响起一个清脆的铃铛声音,幽姬身子大震,似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猛转过身子向深渊望去,却除了深深的黑暗之外,什么都看不到。 铃声清脆,悠扬飘荡,从深渊中回响而出,融入了山风之中…… 青云山下,河阳城外,一行人缓缓沿着荒野古道而行。 满面笑容的小环忽地回过头来,笑颜如花,对身后的人问道: “瓶儿姐姐,你说的是当真么,今后你真的放下一切,就跟着我们一起浪迹天涯?” 一身鹅黄衣裳、娇媚无限神情焕发的金瓶儿嫣然一笑,伸手搂住小环的肩膀,笑道:“那是当然,这人间太多艰险,臭男人数不胜数,日夜在你身边的就有两个,我若不看着你,可实在是不放心呢!” 小环嘻嘻而笑,两人并肩走去,身后却传来一阵抱怨之声,怒道:“什么臭男人,老夫天性善良,世人皆知,是吧,野狗?” 野狗道人从喋喋不休的周一仙身旁走过,呵呵一笑,也不答话,却是加快脚步向着前头那两个窈窕的身影追去。

周一仙“呸呸呸”了几声,摇头叹道:“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说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远远眺望而去,那远方巍峨高耸的青云山脉,直插入云,气势雄伟,他的嘴角慢慢露出一丝笑容,眼中闪过淡淡的一道睿智光芒。 “爷爷,快走拉!”背后,传来远处小环的呼喊声。 周一仙呵呵一笑,转过身来,手边“仙人指路”的竹竿一摆,大声笑道: “来啦,来啦,就知道你们没有老夫这个主心骨,就是走不了吧,哈……呃,喂,你们几个家伙,倒是走得慢点啊,也不看看老头子腿脚慢不利索,喂……”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陆雪琪接任了小竹峰首座之位,这一日驭剑出行前往大竹峰,看望已经与大竹峰首座宋大仁成亲的师姐文敏。 两师姐妹多日不见,见面自然便是好一番亲热话说,从早间一直聊到中午。 陆雪琪才起身告辞,宋打仁与文敏一起送了出来,三人站在守静堂外。

陆雪琪环顾四周,对着文敏笑道:“这里好像很是清静,正合师姐你的性子。” 文敏微笑点头,宋大仁也笑了起来,道: “其实本来大竹峰上也是颇为热闹的,只是这段日子几位弟子都出去修行,没有人气自然也就安静了。还有啊,原先我们这里还有一头大黄的,是我师父从小养大的大狗,谁知这几日居然也不见了踪影,连狗吠声也听不见了,真是奇了怪了。” 文敏白了他一眼,道:“多半也是嫌弃你喂它的东西太过难吃,这才跑了。 宋大仁哈哈一笑,也不在意。陆雪琪看着他们夫妻恩爱,心中也颇为安慰,当下说笑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大竹峰。 她白衣飘飘,驭剑而行,这一日忽然心中有所烦闷,不想立刻回到小竹峰上。 或许是刚才师姐恩爱的情景令她心境触动,一时间竟有种不能自己的感觉,不知不觉之中,她却是下了青云山,来到了那座曾经魂牵梦系的草庙村废墟之外。 芳草萋萋,清风阵阵,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 她默然站立许久,轻轻叹了口气,清丽容颜之上,仿佛添了几许忧愁。

迈动脚步,她缓缓而行,信步向着废墟深处走去。 残恒断壁,分立两旁,在青草轻风中,静静地站立着,她悄然前行,目光远离,向着周围默默看着,眼中柔情无限。 突然,她身子一震,不可置信一般的停下脚步,只见前方废墟深处。 竟是新立了一座简陋木屋,屋上歪歪竖立一个烟囱,还正在向外飘着轻烟。 屋子外边,着一片绿色的衣角碎片,在悠悠吹来的轻风里,发出清脆的声音。 一阵诱人的香气,从那木屋之中飘了出来。 “汪汪汪,汪汪汪!” “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一阵奇怪的叫声,猛然从那木屋之中响起,随后只见黄影一闪,却是从屋中窜出一条老大的黄狗来,满脸堆欢,撒开四脚就跑; 在狗背上居然还骑着一只灰毛猴子,面上少见的居然有三只眼睛,手中抓着一只香喷喷的肉骨头,另一半紧紧抓住黄狗脖子,口中乱叫,大概是催促着黄狗快跑吧! 紧接着,从屋中跑出一个男子,粗衣麻裤,面上好像苦笑一般,大声喊道:“死狗,死猴子,你们又来偷肉骨头吃啊……”

忽地,他怔住了,眼中倒映着出陆雪琪站在前方的身影。两个人就这般站着不动,彼此凝望着。 多少岁月,人间情愁,忽忽都在这深深一眼之中,然后,他们同时笑了起来。 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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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秦时明月之丽姬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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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荆轲、丽姬本是青梅竹马。丽姬由于倾国倾城的美貌,被秦王政掳走。

几个月后,丽姬在秦宫生下荆轲之子。秦王政虽然知道不是自己的儿子,但由于之前丽姬的请求,也把荆轲之子视为己出。这个孩子被取名为天明(此时仍跟随秦王政的姓氏)。

后丽姬得知荆轲将刺秦,丽姬托付韩申(荆轲知己)与伏念,带天明逃出秦宫(天明从此开始恢复本名:荆天明)。秦王政念情感,放过众人。

由于卫庄的阻拦,荆轲刺秦失败,最后被秦国的卫士们砍成肉泥。荆轲与荆天明从未见过一面。

刺秦事件发生后后,秦王政再三思考,最终不再念旧情,派出四大护卫“风林火山”追杀天明。“风林火山”日夜追赶。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芦苇丛中一战,韩申为了保护荆天明,与双锤山同归于尽。幸赖荆轲友人“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从此,荆天明与伏念、盖聂、盖兰(盖聂之女)开始了逃亡之旅。

荆轲和丽姬育有一子,叫荆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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