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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精彩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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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明月之丽姬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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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荆轲、丽姬本是青梅竹马。丽姬由于倾国倾城的美貌,被秦王政掳走。

几个月后,丽姬在秦宫生下荆轲之子。秦王政虽然知道不是自己的儿子,但由于之前丽姬的请求,也把荆轲之子视为己出。这个孩子被取名为天明(此时仍跟随秦王政的姓氏)。

后丽姬得知荆轲将刺秦,丽姬托付韩申(荆轲知己)与伏念,带天明逃出秦宫(天明从此开始恢复本名:荆天明)。秦王政念情感,放过众人。

由于卫庄的阻拦,荆轲刺秦失败,最后被秦国的卫士们砍成肉泥。荆轲与荆天明从未见过一面。

刺秦事件发生后后,秦王政再三思考,最终不再念旧情,派出四大护卫“风林火山”追杀天明。“风林火山”日夜追赶。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芦苇丛中一战,韩申为了保护荆天明,与双锤山同归于尽。幸赖荆轲友人“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从此,荆天明与伏念、盖聂、盖兰(盖聂之女)开始了逃亡之旅。

荆轲和丽姬育有一子,叫荆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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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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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局是什么?夜华死了吗?

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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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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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童年,人皆有之。或幸福。或悲惨。可惜,我们不曾珍惜过它,长大了,领悟了,却已晚了――童年,渐行渐远。

曾经,鲁迅先生的童年,遇到过真诚善良的阿长,拥有一个严厉的父亲,更经历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趣味到乏味的生活。其中,他在三味书屋的枯燥、乏味,许多同学应该也和他一样对学习感到厌烦吧。而之前,鲁迅先生是多么自由自在:有植物,有动物相伴。长吟的鸣蝉,肥胖的黄蜂,碧绿的菜畦……构成了一座小村庄――百草园。它很小,但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不用过于浮夸的语言,鲁迅先生便能演奏一支绿色的自然圆舞曲。而随着音乐响起的,还有我的回忆:活动课,我们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美术课,我们放着自制的风筝;班会课,当了回小小推销员……那时的我们,无忧无虑,不会像现在这样,被学习紧紧地束缚着。当然,也曾有过不悦、烦恼,但我们看得很轻,风一吹,就过去了,只是被披上了一层薄薄的纱,留下的,更多是美好的、快乐的。

长大后的鲁迅先生,不再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不会害怕“美女蛇”,不会拔何首乌,更不会和闰土一起去瓜田刺猹了。他长大了……去日本留学了……遇到了敬爱的藤野先生,后来却弃医从文了……

过去。现在。未来。

过去,往往是美好的回忆;现在,却常是成堆的烦恼;未来,未知。

很多人都说过,活在当下。是这样的,时间无法倒流,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未来的却还未来,唯有珍惜现在,过好每一天,才是最好的选择。若每个人都永远活在过去,活在回忆,那一天将比一天更糟糕。过去的一年,我正是这样,总是想着小学那段美好的时光,导致这一年的心情都很糟糕。

从现在起,牢记:活在当下!不要忧郁了,不要永远紧握清晨的一缕阳光不放手。日出,日落,每天都会发生,明天,还有更加灿烂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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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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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是主人公最早喜欢上的女孩,但她和马克走到一起,以及主人公后来遇到了克蕾儿·诺曼。都使得主人公对伊丽莎白不再有爱慕之心。

克蕾儿是主人公喜欢上的第二个女孩,一个并非听力有问题而是心理有问题的女孩。结局当然是和主人公又在一起了。

苏菲是第三位出现的女孩。她和主人公在工作中认识,有过一段恋爱,后来又已苏菲和主人公的好朋友在一起而告终。

我想说的是,这三个女孩,是否就代表了我们很多人生活中会碰到的三类有可能会成为我们另一半的人。伊丽莎白代表了年少的童真和冲动驱使下喜欢另一半,克蕾儿代表了理想中恋爱的另一半,苏菲则代表了现实中恋爱的。

故事结局之所以让人感到温馨,其实也是因为最终主人公和他理想中的另一半在一起了,没有被冲动左右,也没有向现实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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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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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一场无止境的追求,无论成败与否,都是一个起点。成功与失败往往只是一念之差,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圣地亚哥用他的实际行动向我们证明即使失败,也要成为一名英雄!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位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与大马林鱼机智地周旋、搏斗,正在归程中却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了鱼头和鱼尾以及一段骨骸。

“然而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在老人与大马林鱼的搏斗中,大马林鱼无疑成为了牺牲者,鲨鱼来到后,老人和大马林鱼一样,同样成为了牺牲者。老人与鲨鱼间的搏斗,正是老人的意志和一切强大的敌对力量抗争,而鲨鱼则化身成为了敌对力量的代表。虽然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老人的意志。老人圣地亚哥虽然是一位失败者,但是他敢于同恶势力抗争的精神,使他成为了英雄。所有东西都注定会毁灭,只有你的行动才是永存的。只有这样,你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成功者!

在生活中,挫折是必不可少的磨难。我们也许会因为难题而退缩,我们也许会因为落后的成绩而气馁,我们也许会因为考试而烦恼。这些小小的挫折不值一提,却往往成为人生路上的绊脚石。有些人会像老人圣地亚哥一样追越极限,在困境中迎难而上,即使失败了,也问心无愧。因为你做出了行动,你就是一个成功者!有些人却没有信心和勇气去直面失败和挫折,而是得过且过,最终被命运从成功的行列中抹除,成为一个无所事事的人。鲨鱼或许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毋庸质疑的是,老人也是一位胜利者,他始终知道这伟大的“杰作”是属于他的。他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投降和妥协。我们也需要具备这种敢于同命运抗争的勇气。在任何时候,都把失败看成一种磨练,让它成为我们垫脚的基石,来攀登更高的山峰,挑战自我,直面缺陷,超越极限,你就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英雄!

在人生的旅途中,哪会少得了失败?失败乃成功之母,人总会摔倒,只是看你能否重新爬起。是否还能勇敢地去面对,成功总在风雨后,只有经历了失败,才会体验那成功的来之不易。只要你用一颗顽强的心去对待,成功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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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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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海上发生了一件离奇而神秘的怪事。引起了渔民,商船、海军和各国政府的注意。原来是海里出现了一个体型庞大的怪物。看到过它的人说,足有100米长,比巨鲸还大得多。有的轮船还被它撞了个大窟窿。

为了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美国海军部派出“林肯”号驱逐舰,组成远征队,去寻找并除掉这个“海怪”。法国巴黎自然博物馆,生物学教授阿尤纳斯,受邀参加远征队考察。

他们从纽约出发,绕过南美洲,进入太平洋,经过几个月的海上搜寻,一直没有找到“海怪”。正在他们垂头丧气,准备返航时,发现了一个长长的黑色物体露出海面,海面上留下一行白得耀眼的浪迹。“林肯”号全速追上去,但那怪物你快它也快,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船长气得不行,下令开炮。炮弹打到“怪物”身上,直接滑到了海里。

天黑了,“怪物”停在了水面上。为了不惊动它,“林肯”号也停了机,靠惯性慢慢跟上去。只有20米了,捕鲸能手尼德举起鱼叉,使劲投了出去,像是碰到坚硬的壳体,发出响亮的声音。只见“怪物”发怒地冲过来,撞得“林肯”号剧烈摇晃,阿尤纳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尼德被抛下了大海。“林肯”号落荒而逃。

他们在海里挣扎着,游到了“怪物”背上。这哪是什么动物,分明就是一艘巨大的潜艇。过了一阵,潜艇启动了,一边前行,一边慢慢往下沉。三人慌了神,使劲敲打外壳。终于舱盖打开了,出来几个人,把他们押进了舱里。

这艘潜艇叫“鹦鹉螺”号,尼摩船长开始把他们当敌人。后来了解到,他们只不过是在追逐,捉拿“海怪”,并不是要消灭“鹦鹉螺”号。同意把他们留下,作为乘客,一起行动。

潜艇到了太平洋腹地的一座小岛,叫克利斯波岛。尼摩船长邀阿尤纳斯教授去海底打猎。他们穿上潜水服,带上特制的枪,走在海底的沙滩上。阳光斜射海面,经过海水的折射,给海底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染上了缤纷的七彩,相互交融着、变换着,美不胜收。到了100米深的海底,阳光不再明亮,只是隐约可见。成群的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最后,船长打到一只水獭,皮毛十分漂亮。

一次,“鹦鹉螺”号在靠近新几内亚的一个小岛附近,触礁搁浅了。要等到满月涨大潮,才能退出来。这期间,他们受到土著人的围攻。土人拿着弓箭长矛,趁着退潮,向潜艇围过来,足足有五六百人。阿尤纳斯教授脸都吓白了,尼摩船长说:“不用怕,我有办法”。有20几个胆大的土人爬上了潜艇,结果刚接触到扶梯,就一个个,大叫一声被打到海里。原来是尼摩船长在扶梯上通了高压电。

“鹦鹉螺”号从太平洋,驶到了印度洋的锡兰岛附近,这里的珍珠举世闻名。阿尤纳斯教授在尼摩船长的带领下,去参观采珠。每年这个时节,都有许多人来这里采珠。他们划着小船,在采珠人身上捆根绳子,脚间夹块石头,跳到海里采珠。他们可没有潜水服,每隔30秒就必须上来换气,而且不是每一个珍珠贝都有珍珠,要看运气。尼摩船长一行,穿着潜水服在海底观看。突见一条大鲨鱼,张着血盆大口向一位采珠人冲过来。采珠人闪到一边,但还是被鲨鱼的尾巴打翻在地。鲨鱼一个翻身,回过头来,眼看采珠人性命不保。尼摩船长抽出短刀,冲上去照鲨鱼的腹部猛刺一刀,鲜血染红了海水。但鲨鱼并没有死。又向尼摩船长扑来。危急时刻尼德拿着鱼叉赶到,刺死了鲨鱼。尼摩船长和采珠人得救了。

“鹦鹉螺”号从亚丁湾,通过海底隧道进入大西洋,又从大西洋南下穿过南极,然后从美洲经过北极,达到挪威海域。他们在海底,打捞了古代沉船中的珍宝。见证了地壳运动沉入海底的城堡。欣赏了海底的奇幻美景,也经历了无数险境,最后,终于回到了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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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择天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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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秋山为争有容欢心,乃数相约决战,然长生境界不如,秋山以胜之不武为耻,不与战。后秋山弃离山,掌门之位与苟寒食,飘然下山静修,除长生无人知所与,终不入从圣。一日长生聚星,再约战,秋山欣然赴约。是日,会于煮石林。

“今我入聚星,闻君可拱手诛此境者数人,请一战。” “善。” 俄顷,秋山君剑至颈后,陈长生顾笑曰:“汝爱我,非乎?” “休要胡说。”

“孽障!若非爱我,岂弃离山掌门而投我?岂佯徐有容而数约我?” “我,我……” 携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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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挪威的森林》小说结局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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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称《挪威的森林》是一部激烈、寂静、哀伤,100%的爱情小说

结局

《挪威的森林》,直子小姐终究没有让痛苦的灵魂逃脱出来,最后选择了上吊自杀。看到这里,我猜想,渡边知道后有可能会自杀,结果还好,没有,他选择要活下去。但渡边面对这样结果难于释怀,只有将自己放逐,在外流浪多时,直到遇到玲子,接触后,将以往的痛苦做了个了断。

最后渡边选择了绿子,一个活泼、坚强并一直爱着渡边的女孩,在我看来选择了绿子就是选择了热爱生活,将生命继续。 这样的结局,让我看到了生命的坚韧和活着的希望。

即使如此,但还是难过了一晚上,为直子。直子就像我们身边的某个同学或某个邻家女孩一般清纯文静,让人亲近怜惜。

小说里面说,“死亡不是生的对立面,只是生的一部分。”同意这样的观点,我认为死亡只是生命的结束部分,无论生的时候怎么样,最后不过是一口气上不来,用死亡来做了个了结罢了。

小说的叙述是那么舒缓,平静,散发着点点温暖,寂寞的基调默默渗入人的内心,触碰我们内心的情感,就因为这样,一个个的死亡才那么不经意憾动了我们。

译者林少华先生,确实是一位很懂生活的人,翻译和诠释的都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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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六年级成功的花百字左右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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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必胜!”操场上人声鼎沸,507班也不甘示弱,拼命呐喊助威。天上的一朵云停了,仿佛在观看精彩地比赛。 "Come on! Be victory!" The playground is full of people, and the 507 class is not willing to show weakness, and he is desperately cheering.A cloud in the sky stopped, as if watching a wonderful game.

将目光聚集到男子100米,有个身影正在跃跃欲试。只见他仔细做着赛前的工作,一丝不苟地准备着。“啪!”一眨眼的功夫,一个个像支离弦的箭似的,“嗖”得一声就飞了出去。可跑步时却出了点意外,他打了个趔趄,险些滑倒,观看的人心头一紧,慌忙站了起来,还好,他定了定神,继续冲刺。他的铁杆扶着他,大声对他说:“没事,重在参与。”他就是杨祎晨。

将镜头转向女子800米,她们盘坐在地,说说笑笑,观看着前组男生的表现,浑然不知将有一场激烈的比赛开始了。望着那满头大汗的运动员一圈圈地赶超,一股敬意油然而生。我暗暗对自己说:“加油吧!感受大地的力量。”握紧拳头,血液在快速地流动,脸也变得红通通的。随着发令枪的一声巨响,耳旁有一股清风。头两圈挺轻松的,第三圈时感到疲劳已附在我身上了。四圈后,体力将再透支,咬紧牙关,开始最后的冲刺。渐渐加速,健步如飞,我第一次感到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好想跳起来大叫,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吸足一口气,摒住,转眼到了终点,望见同学们兴奋的样子,我知道,我成功了。

下午,运动员门各就各位,可敬的志愿者们跑来跑去,到处奔波。400米的对手看起来精神抖擞,我告戒自己,不许害怕。在阳光下,我获得了第二名,大口的喘气,怪自己干嘛软弱下来。志愿者的水杯摔破了,看他哭丧着脸,我感到又好气又好笑。

这次小小的光荣,使我悟得一点道理:去年,我的成绩平平,但是,好的开端只是成功的一半,坏的开端也不表明失败。如果肯下工夫,失败不会粘住你不放。成功也是一种态度,只要带着希望出发,成功就会离你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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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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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他的文章,却并没有感到有太多隔阂。朴实的文笔,真挚细腻的情感,让我感觉好像是在听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老爷爷将往事娓娓道来。

读了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夕拾》,它给我的感触非比寻常。《朝花夕拾》是鲁迅在经受着北洋军阀当局和各种敌对势力的压迫是写的。它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

这本书中有10篇散文,每一篇都表达了不同的情感,每一篇都记述了一个故事,令人回味无穷。

第一篇文章叫《狗·猫·鼠》,作者在一开始就说明自己是仇猫的,好像是作者真的恨死了猫,想把天下所有的猫都赶尽杀绝一般。但在后面的文章中,我明白了作者是在将猫比作当时所谓的“正人君子”,与其说作者是仇猫,倒不如说是憎恶猫的性格和他们的所作所为和当时的“正人君子”一样,“幸灾乐祸,慢慢的折磨弱者”,又“有这么一副媚态”,尤其是“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候”,令人厌恶,强烈讽刺了“正人君子”的行为。又想起幼年时救养一只可爱的隐鼠的遭遇和感受,表现了对弱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阿长与》则写了作者小时候与保姆长妈妈的有趣故事,她“生的黄胖而矮”,唠叨,“满肚字都是麻烦的礼节”,还是杀害鲁迅的所爱——小隐鼠的人,却“有伟大的神力”,买来了作者梦寐以求的《山海经》,“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做到”,表现了作者对长妈妈的崇敬与真诚深切的怀念。

《二十四孝图》则在一开始就说要“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只要对于白话来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表现了作者对当时那些反对白话,提倡复古的人的抨击。还为当时孩子们读的书感到可怜,他们想读的书他们却无法得到。这是多么悲哀呀!而作者也对小时候读的《二十四孝图》中的一些故事感到反感,它们将“‘肉麻当做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污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表现了封建孝道的虚伪与残酷,令人发指。

读完了《朝花夕拾》,我对当时的社会又有了进一步认识,更为鲁迅先生所折服,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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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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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青年农民在父母双亡,又失去土地时,来到了北平,他的名叫做祥子。来到北平后,他觉得自己身强力壮,便选择了拉车,而且梦想就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

过了几年,他便买了一台自己的车。可不幸的是,在兵荒马乱的时候,为了赚钱,把车拉出城外。被兵抓住了,而且扣留了车。一天晚上,不知哪的兵攻过来了,所有人似乎都逃走了。祥子便偷偷把几匹骆驼拉走,又把骆驼用35元卖给别人。然后给雇主拉车,但后来侦探盯上了雇主,抢走了祥子的所有积蓄。后来被迫和虎妞结婚,虎妞给他买的一辆车,也因为给虎妞办丧事给卖了。从此祥子堕落了。

从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旧社会是非常不公平的。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的恶习。

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干包月时,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搜去;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悲惨的生活终于把祥子这个要强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

虽然后来祥子堕落,但他要强的精神值得我么学习。很少人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后,只是有时努力一下,一会儿又把自己的梦想忘了。没有一颗坚定的恒心,去完成自己的梦想,用你的劳动去获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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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精选种花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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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的一个下午,我闲着没事,准备和外婆到鸟市场逛逛。走着走着,一盆美丽的花吸引了我们。那花儿红红的,不远处就可以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

这时,一旁的伯伯叫卖起来,大概是看见我们了吧。我连忙走到伯伯旁边,对伯伯说:“伯伯,这花这么鲜艳,又这么香,您是怎样栽培出来的?”伯伯笑呵呵地说:“不难,先拿一个花盆,再在里边放点土,最后把花苗放在中心。”我心想:这么小小的一棵花苗,果真能长成那样迷人的花,而且又那么轻而易举?我连忙让外婆买了一棵,外婆爽快地答应了。接过伯伯的花苗,我便拉着外婆往家赶。一路上,外婆在我耳边直念叨:“这孩子,怎么那么急,慢点儿!”

到了家,我找了一个小巧又漂亮的花盆,小心翼翼地种下了我喜爱的花苗,总算大功告成了,我轻轻叹了口气,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每天放学,我都要帮花苗浇浇水,松松土。渐渐地,花开了,红艳艳的花儿竞相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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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花的世界作文精选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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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静静开。

——题记

又是一年花开时节,我依旧站在那儿。耳畔,微风袭来。我不禁一怔:“你,还回来吗?”

那年春天,百合花盛开。你刚搬到这个小区,人生地不熟,唯一的爱好就是种花养花。每每上学前,总能看见你忙碌的背影,我好奇的问道:“为什么你这么喜欢花?”片刻,你抬起头,淡淡的说了一句:“因为妈妈很喜欢花,她说,花很坚强,很美好。”我不解,难道喜欢花的理由就这么简单吗?我记得好奇的我也问过爱花的爸爸,问过许多爱花的人,他们的回答大多都一样,应为养花能陶冶情操,使人心情愉悦。随之,你摘了一朵百合花送给我,笑着说道:“我最喜欢百合了,没有奢华的颜色,没有浓郁的香气,但却特别坚强。”

伴着几声蝉鸣,夏天到了。我们一起谈论天文,地理,历史,常常为了一个小小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当我遇到困难时,来到我面前,告诉我如何度过难关;闲暇时,你把心中的秘密毫无保留的告诉我;当我不高兴时,你总会努力引导我,逗我开怀;每当我考试失败时,你总是给我取胜的信心……每每做完作业,在夜里一起下楼散步,两只耳机,你一只,放进右耳,我一只,放进左耳。友谊的位置,对你我来说,就是你左我右。

那片空旷的土地,经我们一番精心改造,俨然成了一座小花园。

秋风萧瑟,那座小花园里的花也渐渐枯萎了,而你,也要走了。临走时,你来找我,让我好好好照顾这些花儿,我问你还会来这个小区吗?你说:“花开时节,我会再来。”

一阵风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一阵清脆的笑声萦绕在我耳边,我抬起头,看见一个熟悉的笑容,如花般在空中飘散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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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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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就像清晨开放的鲜花,绚丽夺人眼目,但到傍晚去采摘,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芬芳,但在夕阳的映照下也别有一番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也让我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写的一部回忆散文集,需要细细品味才能嗅出一番香味。静静的品味,字里行间流露着一股童真稚趣,却又带着独立的思考和理智的判断。对于封建社会的黑暗痛恨不已。鲜明对比手法更是让文章锦上添花。

对比的手法就例如在《狗,猫,鼠》中,鲁迅先生在对于鼠的喜爱与对猫的憎恨形成了对比;在《藤野先生》中,先生的穿着,不拘小节:“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是藤野先生对工作却专心致志,“你看,你将这条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了……”藤野先生对鲁迅耐心的讲解,更让我感受到了藤野先生是一个真正的君子高人,这与日本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对比,表示了鲁迅先生对藤野先生无限的敬仰佩服与爱戴。

童年是悠长的,令人深思的。长长的,像是一位旅人爬过山淌过水,看过世间的美景,仰望过星空,经历过电闪雷鸣中的乌云。谁的从前不是这样,拥抱过蓝天和白云,享受着与万物同行。到了一定的年岁,谁不是在怀念往昔。

你,可能会遇到改变你一生的人,有些人让你印象深刻,有些人在记忆里没留下半丝痕迹,也有些人让你痛恨、惭愧、后悔、挽留、纪念。正如《朝花夕拾》中《藤野先生》的最后一段,写出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复杂情感。而这些情感都是源自他一生遇到的重要的恩师——藤野先生。

鲁迅的记忆好似被风吹散,又聚拢在一起,其中的情感带着他走过人生最重要的一段路。

细细读完《朝花夕拾》我终于明白了,在揭开了层层面纱后,鲁迅先生所真正想传递、表达的中心思想。在《五猖会》中,他想表达的是对封建社会的制度的不满;在《父亲的病》中,那些所谓的名医不过是重财重利,不真正为穷苦人民治病,心眼多,招数狠…鲁迅先生是如此希望当时的社会能平等,人民能独立自强,不再有黑暗势力,不再有封建迷信,不再有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现实中的“人”的丑恶面目……社会需要迎接平等,迎接光明迎接善良淳朴,我想这也是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最重要的原因吧。

在这本书里,鲁迅先生用孩子的眼光看世界,用孩子的语气讲故事,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清新,引起我心中的共鸣,让人感到无比的亲切、温馨。曾几何时,我也曾拥有过这种无忧无虑的日子,鲁迅或者说所有作家的作品,经常会将我们带回那个快乐的世界。在此,我也十分敬佩鲁迅先生,他用那朴实无华的语句,写出了他炙热的心灵,他渴望拥抱自然、拥抱生命、拥抱爱与阳光。

鲁迅先生用温馨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让我对12个小故事回味无穷,更让我深刻的明白: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祖国未来的脊梁,少年才能让祖国日新月异,为了永远永远的告别黑暗,我们都要有一颗正义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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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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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暗的天空,波涛起伏的海面,一只小船摇摇晃晃的行驶着,一个老人站在船上,孤独地眺望着远方……

这是我和上书后久久不能忘怀的场景。书名为《老人与海》,是一部寓意深远的古典悲剧式的小说,也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故事描写的老人圣地亚哥是个倒霉的人,84天没捕到鱼,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做失败者。但这似乎预示着一场战斗的开始,果然,就在第85天,他真的发现了一条1500磅大马哈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他对大鱼说:“我跟你奉陪到底!”,最后终获胜利。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因为又大又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外用舵把来打。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意志。上天似乎会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他是个失败者,但同时他又是个胜利者。

败在没有捕到一条有用的鱼,胜在遇到困难时的坚毅不屈。

老人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且受益,令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走向美好明天。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虽然小说是小说,生活是生活,我们不可能像老人去一个苍茫的大海,不服输地和鲨鱼搏斗,但我们可以在摔倒后,珍藏那枚把我们绊倒的石头,然后带着它,负着伤,继续前行,同时等待天空中的云雾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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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

全文共 4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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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见鬼》为网络作家阿七所著灵异小说,首发并独家签约连载于柚子文学网,内容精彩刺激,扣人心弦。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眼神一直盯着包裹着尹玫瑜那团火焰,而那爆炸的地方,就是包裹着她的那团火焰。那火焰爆炸过后,无数的火球如烟花绽放过后一样,全都慢慢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

而这时,我也看到了那漂浮在空中的尹玫瑜。此时的她,那光亮照下来,把她的影子道印在了邪恶之湖的湖面上。

“玫瑜,重转为人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也是终于忍不住了,眼泪直接从我眼角处滑落了下来。

更让我喜极而泣的是,尹玫瑜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小肚兜的婴儿。不对,不是婴儿,最少有普通孩子一两岁的样子。而且,是一个男孩,胖乎乎的,很可爱。只是,他的眼神竟然也是火焰色的,那盘呼呼的身体也是散发出了强大的邪气。

那种邪气,更是超过了冥王身上的邪气。我心里又高兴有担忧,高兴的是,我终于看到我和尹玫瑜的孩子了,而担忧的是,这孩子如果长大了,肯定是比冥王更加厉害的邪恶力量。

他站在尹玫瑜的身边,那胖乎乎的小手紧紧的抓着尹玫瑜的裙摆,那陌生却又邪恶的眼神,正小心翼翼的盯着我们。

“秋生……父王,你不要伤害他,他是我的夫君!”而这个时候,尹玫瑜突然看明白了我们的处境,当即朝冥王大喊道。

“女儿,他是凡人,没有资格和你在一起!你母亲就在大殿中,她还在昏睡状态,去陪陪她!这件事交给父王处理,你不要插手!”冥王严肃的呵斥了一句。

“不……父王,你不能伤害我的夫君。”尹玫瑜大声的反驳道,在反驳的同时,也是牵着我们的儿子迅速的朝我扑了过来!

“你给我粘住!”然而,还没有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冥王当即便阻止了她,怒道:“女儿,你不要胡闹。他只是一个凡人,根本不配拥有你!作为他玷污你的惩罚,我会亲手杀了他!”

“不,不行……”尹玫瑜的固执劲儿也是上来了,那看向我的眼神温柔似水,但两行清泪潸然而下,还是想要说服冥王,却是换成了威胁的方式:“父王,你要是敢杀了我的夫君,我和孩子当即自杀在您面前!”

“混账!”

冥王当即就怒了,当即出现在了尹玫瑜的身边,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怒道:“你是我徐福的女儿,怎能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区区一个凡人算的了什么?没有任何人可以把你从我和你母亲的身边夺走,没有人!”

冥王话一说完,随手一挥,一道屏障当即困住了她和孩子。

“不要,不要……”而尹玫瑜也是疯狂了,不停的冲击着屏障。但她现在已经重转为人了,实力还没有觉醒过来,只是普通人而已。她的反抗,并没有任何的作用。

“孩儿,快救救你父亲……”突然间,尹玫瑜蹲在了我们的孩子面前,指着我的方向,道:“那是你的父亲,你去救他,不然他会死的!”

而那孩儿转过头看向我的时候,竟然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更是可以开口奶声奶气的说话了:“父亲……”

听到那声父亲的时候,我整个人的心都是软了下来,那种温暖的感觉,让我释怀的笑了起来。能看到他们,能听到孩子口中的这句父亲,那就足够了!

“狗子,我知足了,知足了!”我心中的喜悦,第一个便分享给了狗子,狗子也是为我高兴的点了点头。

现在的我们,只是苟延残喘而已了。

“他不是你的父亲,他只是个凡人而已,我会好好教你,让你成为比我还要厉害的人!因为你体内的魔性,比我还要强大,哈哈!”而就在这时,冥王突然折返了回去,手一勾,我的孩子直接被他抱在了怀里,那手指也是快速的点在了他的额头上。

顿时,我就看到我的孩子突然身体一震,表情也是无比痛苦,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但很快,我就感受到他那可爱的小脸,竟然出现了阴狠和邪气。

那种邪气,还带着对我和狗子的愤怒,是那种杀意的愤怒。

“父王,你为什么连我的孩子都不放过?我只想让他做个普通的孩子……为什么?”而尹玫瑜也是当即痛哭了起来,哭的那么无力,那么伤心。

“你竟然是如此的不懂事,我们是什么身份?他只是个废物凡人而已,怎么能成为我们的家人。这孩子注定比我要强大,他不应该跟着这个废物!为了让你死心,我便亲手在你的面前杀死这个废物!”冥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冷冷的看向了我。那双眼中,仇恨和杀气全数爆发了出来。

“秋生,你看你儿子那是什么?”突然间,狗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激动的说道。随着他这么一说,我才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这一看,当即便看到我儿子的额头上出现了命轮的图案。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当即便被震惊了!原来李大哥死了之后,那命轮便选择了宿主,而这个宿主正好是我刚出生的儿子。刚才冥王在激发我儿子体内的魔性时,也是将他体内的命轮给唤醒了。

可是,我该怎么面对我自己的儿子?因为他体内的魔性被激发了,长大起来,必定也是三界的劫难,恐怕比冥王还要可怕。

我不愿看到长大后的他,我宁愿……宁愿……

“秋生,是该到了使用鬼门十三针最后一针的时候了!你的儿子长大必定是第二个冥王,你下不了手,兄弟我来帮你做吧。如果我能够成功,你一定要找到我的小宝,好好照顾他!”狗子话音一落,我就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然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手中的血针便已经猛的刺进了我的太阳穴中。

而同时,他也是刺入了自己的太阳穴中。他的速度很快,我想要反抗,但脑海随即昏沉了起来,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过后,我的意识就开始慢慢模糊了。

“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在我意识开始清醒的时候,狗子已经念出了召唤命轮的咒语。顿时,我只感觉额头的地方一阵剧痛,那金色的命轮当即从我额头飞了出来,直接进入了他的身体。

几乎是同时,在狗子吸收了我的金色命轮之后,突然站了起来,对着我笑了笑,道:“秋生,再见了!”

“狗子,不要!”

我已经来不及阻止了,而狗子已经猛的跳了起来,直接朝飞过来的冥王扑了过去,左手死死的搂住了我的儿子,大声念起了咒语:“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

在他念完之后,我就听到我的孩子发出了痛苦的惨叫声。冥王想要甩开狗子,但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在他念出咒语之后,我孩子额头上的金色命轮当即飞了出来,三个金色的命轮瞬间融合在一起。

顷刻之间,便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光束,那光束把他们三个人都围了起来,不停的旋转着。

“不,我不会被封印的,绝对不会被封印的,因为我是最强大的冥王!”而冥王的声音也是越来越弱了,直到越来越弱。

而几秒钟过后,那光束猛的开始收缩了起来。只看到冥王的身形开始被搅碎成了无数的火球,那些火球疯狂的逃窜,想要再次融合起来。

但那光束产生的威力实在是太恐怖了,全数将那些火球给震碎了。终于,只听见轰隆的一声爆炸声响。

那刺眼的光束当即烟消云散,而狗子、冥王、还有我的孩子,也跟着全数烟消云散了。连一点气息都没有剩下,就这样全部消失了。

如同经历了一场噩梦一般,半晌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当即跪倒在了地上,心中痛的无法呼吸。狗子走了,我的孩子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而那命轮的消散,也带着冥王消散了!但我知道,冥王不会死,千年过后,或者万年过后,他还会再次苏醒过来。

我也明白,到时候的狗子还有我的儿子,也会跟着苏醒过来。因为,他们的命格在结束的时候,便交缠在了一起。

“孩儿……我的孩儿……”而尹玫瑜终于爆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一口鲜血猛的喷了出来。那看向我的眼神,竟然是恨意。

但我还没有开口,尹玫瑜便昏迷了过去。笔直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姬树远见状直接把她给抱了过来,放到了我的身边,道:“秋生,我们赢了!”

我点点头,心里却是半点也高兴不起来。仍旧是不愿意的看着狗子和孩子消散的地方,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冥界那种散发的邪气才消失了。而跟着,我就看到地府的鬼差阴兵,还有我灵门剩下的十来个弟子,全数冲了上来,口中更是疯狂的大喊道:“赢了,我们赢了!”

就连那些沉默的阴兵,也是用鬼语激动的呐喊了起来。我抱着怀中昏迷的尹玫瑜,终究是一口气顺不过,一口血雾从我口中喷了出来,当即昏死了过去!

…………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清醒了过来。而在我睁开眼睛的刹那,我就看到我的眼前站了一个满头白发的人!

这人甚至已经没有了肉身,只是一个强大的魂魄而已。我用力的闭了一下眼睛,猛的从床上站了起来,惊讶的问道:“天仇,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李天仇笑着摇了摇头,一只手牵着唐丫丫,一只手捋了捋那长长的银丝白发,却是释怀的笑着,没有开口说话。

“门主,李门主用他的肉身还有他的寿元来驱散了阳间的冥王邪气!而李门主他,也变成了现在这样。但三界的苍生大多数获救了,地府的十八层地狱也恢复了,那些阳间的恶鬼全数被带回去了。现在的阳间,正在恢复到以前的盛况!而灵门,也开始重建了!”这时,站在边上的刘羽突然解释道。

我怔怔的看着李天仇,心里莫名的难受。

“哥,没关系,这就是我的命,我死不了的。其实做鬼魂很好,最起码不用死……”李天仇笑了起来,但很快,语气变得无比悲伤和落幕,道:“只可惜,我永远无法离开灵异局了。我会永生永世守护在灵异局,维护着阳间的气息!这也没有什么,只是孤独了点!”

“大叔,你不要怕,丫丫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不会让你孤独的!”而唐丫丫则是仰起头,看着李天仇害羞的说道。

“好、好,丫丫真乖!”李天仇笑了笑,宠溺的刮了刮唐丫丫的小鼻梁。

…………

…………

一个月后,我带着尹玫瑜回到了小河村。走的时候,并没有通知其他人,只有李天仇与刘羽知道。黄哲和廖筱筱继续去浪迹江湖了,而姬树远也是离开了,带着李十一的骨灰回到了穷极之海。至于刘羽和牛媛,他们也是听从了我的命令,重建灵门,有了地府的帮忙,灵门的名声再次恢复到了鼎盛时期。

而最后,刘羽也是接受了牛媛,突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结为夫妻,统一灵门,共同对付那些灵异邪门之事。而灵门在他们的手中,也是变得更加强大。

我把小河村隐藏了起来,藏在了另一个空间中,普通人是根本无法找到的。我这样做,就是不想让人打扰尹玫瑜。

…………

某一天夜里,我在抱着尹玫瑜睡觉的时候,尹玫瑜突然惊醒了过来,口中更是喘着粗气道:“还我孩子,还我孩子……”

“玫瑜,你又做噩梦了?”我摸着她的秀发,已经被汗水打湿了,温柔的安慰道。

“嗯。”尹玫瑜点点头,道:“夫君,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老是做一个噩梦,我梦见我给你生下一个胖小子,可最后却是夭折了。”

“没关系的,玫瑜,这是你在做噩梦。你可能没有休息好,好好睡一觉,就不会做噩梦了!”我温柔的笑着,一股精神力温柔的侵入了尹玫瑜的身体中。很快,尹玫瑜困意再次上来了,说了一句晚安之后,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她睡过去之后,我就翻身起床,提着一壶酒就朝小河村的村尾走了过去。走过石桥,便看到前方出现了一所土坟。

那土坟上,写着狗子之墓!

我走到了狗子的坟墓前,我心里明白,这坟里没有狗子的尸骨,唯有他的灵位而已。我靠着狗子的墓碑坐了下来,拧开瓶盖,仰口喝了一口酒之后,接着又洒了一些在地上,笑道:“兄弟,陪我喝点!”

说完之后,我一个人又自顾的笑了起来,如同是一个神经病一样,喃喃自语道:“兄弟,再过几天,天仇也会来了,到时候我们三兄弟又可以一醉方休了!嘿嘿……你不要担心你兄弟媳妇,我已经封了她的记忆,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没有烦恼,每天和她在一起,那就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最珍惜的幸福时光。只是,她现在的情况还不稳定,等她的情况稳定了,我就带她出去走遍江湖,然后找到小宝,将他抚养长大,让他成为像你一样顶天立地的英雄!好了,我得去陪陪其他朋友了!我相信,你会复活的……”

跟着,我又走到了后面坟墓群中,这坟墓群是一排排假墓,只有一个灵位和墓碑而已。而依次看过去,上面写着的名字分别是:苏安妮、凤鸳、乔无心、张博程、土豆……

我走到他们的坟墓面前,倒了一些酒,然后怔怔的说道:“我……想你们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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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种花养花的乐趣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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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阳台上有各种各样的,有火红的鸡冠花,有洁白如玉的兰香花,还有朝气蓬勃的月季花。但是我最爱的却是那盆我和爸爸妈妈去年在市场上买的仙人球。说起仙人球,我和它之间还有一段有趣的小故事呢!

仙人球刚刚来到我家时我便给它挑选了一个可爱的小家,一个卡通的小猫花盆,并在小花盆里放了五彩的小石头做装饰,还给它精心地浇了水,期待着它慢慢长大。

半个月过去了,突然间我想起了我的小仙人球,这么久没给它浇水了,担心而又紧张,它会不会已经枯萎而死了呢?于是,我便飞快地跑去阳台,看见它依然茁壮成长着,在阳光下,绿的透亮,便长吁了一口气。我兴致勃勃地给它浇水,发现仙人球身上的水珠在太阳的照射下显得特别耀眼,我伸出手,忍不住地去摸了一下仙人球,刺痛感让我立刻放开了手。看见血滴从我的手上流下来,心想,我给你浇水你还扎我,看我怎么收拾你。于是我就拿起透明胶带,把仙人球包了个严严实实。包裹严实的仙人球像是个受伤的士兵,但是看起来它却没有丝毫投降的样子,想挣破这枷锁。我心想“哼,没门”。于是我气冲冲的又把它缠了一圈。这下,看着它耷拉脑袋的样子,我终于心满意足了!

妈妈下班回来,我迫不及待的告诉妈妈我今天我胜利的战果。妈妈看到仙人球第一眼的时候,着实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还以为花盆里放了个塑料球呢!于是,赶紧让我和她一起把胶带弄下来。起初,我还有一些不愿意。妈妈便语重心长地跟我说:“植物要进行光合作用,要适当的照射阳光,不能用胶带缠起来。浇水也不能多浇,一个月浇一次水就可以啦。”妈妈还说:“仙人球能吸收电磁辐射,并且还是吸附灰尘的高手呢,它是家里天然的空气清新器,具有净化空气的作用。”我羞愧的低下头说:“原来它有这么多功效,是我太任性了!”随后我小心的把胶带解开,胶带上已经粘满了刺,小小仙人球变成了一个没有头发的秃子,我懊悔极了!妈妈安慰我说。:“没关系,花如人般需要呵护,你以后好好照料它,它便会恢复。”

以后日子,我每天都会来看它,和它说说话,果不其然一个月后它又开始长出了头发,通过这次,我知道了不应该破坏植物正常的规律,而且还增长了许多关于养花的知识,更培养了我对花的爱心,感谢我的小仙人球陪我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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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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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电视剧《芈月传》正在热播,剧中人物结局也引起了观众注意,以下为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简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电视剧《芈月传》根据同名小说而改编,主要讲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太后芈八子的传奇一生。

以下是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介绍!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芈月:

作为剧中最大的boss,芈月成功当上史上第一太后的背后自然是历经艰辛、费尽周折。

芈月爱过三个男人,春申君黄歇、秦惠文王嬴驷以及义渠王翟骊。

可是,所谓高处不胜寒,芈月没能与他们白头到老走到一起,虽然芈月最后当上了皇太后,但是却也算是孤独了一生。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芈姝:

秦惠文王赢驷死后,这时的芈月芈姝已经反目,芈姝儿子嬴荡得势将芈月母子发配燕国后举鼎而亡,芈月回到秦国平定内乱,芈姝死于宫中。

不过在历史上关于芈姝一人的死法各有其说。

其一:善终而死

据《史记·穰侯列传》记载,惠文后在秦武王未死之前便已去世。

其二:政变被杀

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昭襄王二年(公元前305年),庶长壮和大臣、诸侯、公子作乱,叛乱平息后,叛乱者都被诛杀,而惠文后不得善终。

而据《史记索隐》引纪年记载,秦武王死后,秦国内乱,惠文后与公子雍、公子壮都被杀。

《史记索隐》又载:秦武王死后,惠文后支持公子壮僭立,而在魏冉的支持下秦昭襄王得以继位,而后诛杀公子壮与惠文后。

其三:忧郁而死

《史记索隐》记载:秦武王死后,惠文后想立公子壮为君,到公子壮被诛杀后,而惠文后忧郁而死。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芈茵

芈茵嫁入燕国做了王后,最后在战乱中了为了保全性命又嫁给了年老的郭淮为妾,最终被郭淮所杀,一生凄惨。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南后郑袖

作为楚国的红颜祸水,郑袖的结局下场自然是不得善终,死于非命。

据历史记载,郑袖与屈原有着暧昧的关系,楚怀王因此流放了屈原,而楚怀王昏庸的一生多半以上都和郑袖有着密切的关联。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楚怀王

小说中楚怀王远远要比电视剧中昏庸的多,小说中是写楚王把向氏当成普通宫女调戏,而没有想到向氏是他庶母。

楚威后因此将向氏赶出宫并把向氏强嫁给魏甲,后向氏自杀。

芈月恨透了楚怀王,等秦国强大以后,秦楚会盟,把楚怀王扣下来了,攻破郢都。楚怀王被困在秦国自杀。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楚威后

楚威后的一双儿女芈姝与楚怀王最终都不得善终,楚威后绝望之至,下场凄惨。

女儿芈姝一直与芈月争斗最后失败,而儿子即位后几乎把楚国断送在手里。随着她的一对儿女的消亡,威后老境孤独,国家也走到存亡之秋,最后落得国破家亡的凄惨下场。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黄歇

在小说中,黄歇对芈月的感情从至爱到至恨,两人青马竹马的感情不得善终,令人惋惜。

更虐心的是——

芈月登上太后宝座后,黄歇在秦国为质期间芈月想把他留在身边,但他的心属于楚国,为保楚国,黄歇两次入秦都为人质与初恋情人芈月斗志斗法,甚至不惜对芈月设计陷害。

他对芈月说:你要灭楚,我要保楚。两个站在权力顶端的情人,却因为理念不同,结果至爱成为至敌,情仇爱恨纠结一生,相爱相杀从开始到最后。

黄歇最终被楚怀王所杀,一生钟情于芈月。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秦惠文王赢驷

秦惠文王一生知人善用、慧眼识珠、任贤用能、甄拔人才扩充疆土,是一代铁血君王。喜欢芈月,对芈姝也算是喜欢。

在小说以及历史中,秦王赢驷(秦惠文王)是病死的,也就是现在的过劳死,秦王一生探谙人性,深沉内敛,在历史上是一代明君。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义渠君翟骊

这个有着痞子气质的男人是芈月一生中挚爱之人,义渠君翟骊比秦惠文王更为铁血,对芈月一见钟情。

后来芈月下嫁到义渠,两人的感情是不可置疑的。

可惜芈月的人设天生是小霸星,肩负着一统天下的重要使命,不得不利用义渠君翟骊平定秦国内乱。

芈月宣后后,义渠君翟骊抹脖子而亡,死的壮烈。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玳瑁

芈月得到秦王的宠爱后玳瑁多次对其进行陷害,最终被芈月赐死,自己拔刀剖腹,芈姝因此与芈月正式翻脸开撕。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葵姑

芈月芈戎魏冉成人后,葵姑灯枯油尽,悄然而亡。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魏琰

魏琰内心诡计多端,关键时刻能狠心也能舍弃。可惜魏琰一生为国,却被自己的国家所抛弃,最终死的凄凉悲惨。

其余与芈月作对的秦宫姬妾们的结局大多都死了,助芈月谋权的大臣们大多都升官发财人生得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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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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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小说诛仙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非常火爆,那小说诛仙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希望对你有帮助!

白云悠悠,飘荡在群山之上,轻风吹送,说不出的悠闲适意。 在曾经是狐岐山的地方,按个巨大深渊此刻已经没有了刺眼的血色光影,不过从深渊的深处,仍然不时传来一丝热气,隐隐有岩浆奔流的声音。 在深渊之前,一个男人的身影孤单单地坐着,他双眼紧闭,看着却是瞎了。

容颜苍老,人形枯槁,不时低声地说着些什么,许久之后,慢慢的倒了下去,躺在地面之上。 粗糙的地面传来了一股坚实的感觉,他的嘴角边慢慢露出了一丝笑意,口中轻轻叫了一声: “瑶儿……” 这声音飘荡了出去,没有任何回答,他轻轻喘息了一阵,慢慢的,停止了呼吸。 又过了好久,从远处走来了一个身影,是一个黑纱蒙面的女子,身影窈窕,正是失踪许久的幽姬,她看到深渊旁边竟有个颓然倒地的身影,身子一震,立刻掠了过去,只是终究回天无力。 扶着那个男人的身体,她的眼眶微微有些发红,黑纱背后,传来她低低哽咽的微泣声。

就在这时,突然在她身后的深渊之中,那深沉的黑暗里,却回响起一个清脆的铃铛声音,幽姬身子大震,似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猛转过身子向深渊望去,却除了深深的黑暗之外,什么都看不到。 铃声清脆,悠扬飘荡,从深渊中回响而出,融入了山风之中…… 青云山下,河阳城外,一行人缓缓沿着荒野古道而行。 满面笑容的小环忽地回过头来,笑颜如花,对身后的人问道: “瓶儿姐姐,你说的是当真么,今后你真的放下一切,就跟着我们一起浪迹天涯?” 一身鹅黄衣裳、娇媚无限神情焕发的金瓶儿嫣然一笑,伸手搂住小环的肩膀,笑道:“那是当然,这人间太多艰险,臭男人数不胜数,日夜在你身边的就有两个,我若不看着你,可实在是不放心呢!” 小环嘻嘻而笑,两人并肩走去,身后却传来一阵抱怨之声,怒道:“什么臭男人,老夫天性善良,世人皆知,是吧,野狗?” 野狗道人从喋喋不休的周一仙身旁走过,呵呵一笑,也不答话,却是加快脚步向着前头那两个窈窕的身影追去。

周一仙“呸呸呸”了几声,摇头叹道:“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说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远远眺望而去,那远方巍峨高耸的青云山脉,直插入云,气势雄伟,他的嘴角慢慢露出一丝笑容,眼中闪过淡淡的一道睿智光芒。 “爷爷,快走拉!”背后,传来远处小环的呼喊声。 周一仙呵呵一笑,转过身来,手边“仙人指路”的竹竿一摆,大声笑道: “来啦,来啦,就知道你们没有老夫这个主心骨,就是走不了吧,哈……呃,喂,你们几个家伙,倒是走得慢点啊,也不看看老头子腿脚慢不利索,喂……”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陆雪琪接任了小竹峰首座之位,这一日驭剑出行前往大竹峰,看望已经与大竹峰首座宋大仁成亲的师姐文敏。 两师姐妹多日不见,见面自然便是好一番亲热话说,从早间一直聊到中午。 陆雪琪才起身告辞,宋打仁与文敏一起送了出来,三人站在守静堂外。

陆雪琪环顾四周,对着文敏笑道:“这里好像很是清静,正合师姐你的性子。” 文敏微笑点头,宋大仁也笑了起来,道: “其实本来大竹峰上也是颇为热闹的,只是这段日子几位弟子都出去修行,没有人气自然也就安静了。还有啊,原先我们这里还有一头大黄的,是我师父从小养大的大狗,谁知这几日居然也不见了踪影,连狗吠声也听不见了,真是奇了怪了。” 文敏白了他一眼,道:“多半也是嫌弃你喂它的东西太过难吃,这才跑了。 宋大仁哈哈一笑,也不在意。陆雪琪看着他们夫妻恩爱,心中也颇为安慰,当下说笑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大竹峰。 她白衣飘飘,驭剑而行,这一日忽然心中有所烦闷,不想立刻回到小竹峰上。 或许是刚才师姐恩爱的情景令她心境触动,一时间竟有种不能自己的感觉,不知不觉之中,她却是下了青云山,来到了那座曾经魂牵梦系的草庙村废墟之外。 芳草萋萋,清风阵阵,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 她默然站立许久,轻轻叹了口气,清丽容颜之上,仿佛添了几许忧愁。

迈动脚步,她缓缓而行,信步向着废墟深处走去。 残恒断壁,分立两旁,在青草轻风中,静静地站立着,她悄然前行,目光远离,向着周围默默看着,眼中柔情无限。 突然,她身子一震,不可置信一般的停下脚步,只见前方废墟深处。 竟是新立了一座简陋木屋,屋上歪歪竖立一个烟囱,还正在向外飘着轻烟。 屋子外边,着一片绿色的衣角碎片,在悠悠吹来的轻风里,发出清脆的声音。 一阵诱人的香气,从那木屋之中飘了出来。 “汪汪汪,汪汪汪!” “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一阵奇怪的叫声,猛然从那木屋之中响起,随后只见黄影一闪,却是从屋中窜出一条老大的黄狗来,满脸堆欢,撒开四脚就跑; 在狗背上居然还骑着一只灰毛猴子,面上少见的居然有三只眼睛,手中抓着一只香喷喷的肉骨头,另一半紧紧抓住黄狗脖子,口中乱叫,大概是催促着黄狗快跑吧! 紧接着,从屋中跑出一个男子,粗衣麻裤,面上好像苦笑一般,大声喊道:“死狗,死猴子,你们又来偷肉骨头吃啊……”

忽地,他怔住了,眼中倒映着出陆雪琪站在前方的身影。两个人就这般站着不动,彼此凝望着。 多少岁月,人间情愁,忽忽都在这深深一眼之中,然后,他们同时笑了起来。 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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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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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写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他的作品不求语言华丽,只求抨击人心。

这本书中,最让我百感交集的便是《二十四孝图》了。先生是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以笔为剑,猛烈抨击封建的旧道德和旧文化。

文章开篇先生便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三次写道:“只要对于白话来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痛斥旧文化,这是因为先生知道让孩子们学习晦涩难懂、没有插图的古文是泯灭孩子们的天性,不利于孩子成长的。

为了证明这个观点,先生便以《二十四孝图》入手,讲述了他最为不解,甚至于反感的两个故事,“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我读完这两个故事,心里也觉得可笑不已,如此荒诞至极的故事,竟然是人们赞颂的“孝”。这“孝”是冷酷无情、泯灭天性的。

老莱儿恐伤父母之心,七十岁还要装作婴儿的样子啼哭、爬行。先生评价他:“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至于郭巨,为了想孝敬母亲,多买些吃的,便要把三岁不到的孩子埋了,这是多么畸形虚伪的孝道啊!可这样的故事在《二十四孝图》中却随处可见。实在是让人感到可悲。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的,我们应传承发扬理性的“孝”,而不是宣传畸形虚伪的“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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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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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朦胧的眼睛还睁不开,阳光洒在脸上,微暖,许久不见的太阳如期而至,几天的下雨,让我知道了阳光的珍贵,微风拂过脸颊,舒适。慢慢的,我努力的在床上挣扎这爬起,走向书桌,随意的拿起一本书,如此之好的天气,书就是现在的伙伴。坐在书桌上,阳光倾洒,鸟鸣就在耳边荡漾,桌旁还有一杯茶,一人一茶一书,正好。读完后,关上书籍,缓缓闭上眼睛,书中的内容像画面一样翻来覆去的演着,不停歇。《活着》它让我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不一样的生命力,感受那个时代的跌宕起伏。

《活着》讲述着主人公福贵年轻时的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最终还是把家产是的一干二净,父亲为他的堕落,不争气,感到失望,生了病,去世了,搞得家破人亡。而后妻子家珍陪着他一起受苦,母亲也是生病走了,自己被国民党捉住,几个月未归,女儿凤霞变哑了,长大后加了个老公二喜,本以为迎来了春天,却不想为生下苦根,大出血死了,福贵的儿子与老师的血型相匹配,抽血过度,导致死亡,二喜在工作时被钢泥板砸伤而死亡,苦根好久没有吃豆子,一下子太多而导致撑死。福贵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作文/依为命,独自一人,在时间的消逝下,回忆着与家人快乐的生活。一个个身边的人离去,再也回不到身边的感受是很难熬过去的。但福贵最终还是看开了。突出着生命的可贵。

我感叹着,其实作者余华并没有写的有多悲伤,用朴素的语言讲诉着那时候的故事,解放战士的善良,某的伤害,红卫兵的无理取闹,批斗着那些所谓的“资本家”,在农村他们经历的那些苦难,一一的刻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望着现代的世界,原来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我不懂他们到底有多么的幸苦,但我知道的是,使他们为着我们的未来才打下来的天下,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努力的活着。人为什么要活着?为的是我们爱的人好好活在我们的身边,为的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最重要的是,我们为的是那个藏在心中的美好梦想,最初的梦想。

《活着》让我感受到生活就像一条铺满刺的道路,我们必须靠着我们的毅力向前冲,再苦再难也要撑着,努力的向前攀爬。我不知道将来的路到底有多长,但未来是不知的,我们满怀期待着等待她的到来。人生不像是一盘磁带,我们没有快进,没有后退,也没有暂停。面对着困难我们只能勇往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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