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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汇总20篇】

东野圭吾,日本著名作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白夜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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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晚秋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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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秋》 这部电影,是要献给那些相信爱情会突然造访的人。虽然影片有一些小瑕疵,情节过渡略显突兀,一些蒙太奇的停顿与开始也突然得让人有些措手不及,但总体来说,还算是一部很有美感的电影。下面是小说晚秋的结局是什么,欢迎参考阅读!

命中注定的美

爱情也许就美在随意的不定性。那么不经意间,一个陌生人就恣意地闯入了你的世界并且在你心中长出漫天漫地的网,他的过和未来与你的开始交织在一起,以一种宿命的方式怒放出爱情的模样。安娜和勋第一次在公车上邂逅,如果这是一种偶然,那第二次在街道上的重逢也许就是神的安排。爱情,不需要逻辑,没有因为所以。爱就爱了,游戏不游戏也罢。像勋说的,起码他让她笑了。她的严冬开始融化,照入了一丝春天明媚的光。

无能为力的美

安娜和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命运的desperado。虽然过那么锈迹斑斑,可是在他们身上仍能找到一种叫澄澈的东西,那对纯真爱情的向往。安娜对生命爱的如此认真,认真到可以付出所有代价和激情。可是纯真,在假面的现实中难免要付出代价。初恋情人不负责的一句“跟我走”,丈夫的疑心和暴戾把天使的羽翼变成了一根根利剑,安娜的翅膀成了自己的茧蛹。

母亲的葬礼上,勋和安娜的初恋情人在醋意中发生口角。勋用一句玩笑话“谁叫他用了我的叉子”敷衍,其实安娜也了然,但还是冲着那个在爱情面前落跑的胆小鬼歇斯底里:“你为什么要用他的叉子,叉子是他的,不是你的!”泪流满面的安娜在入狱7年后,终于把心底沉寂多年的委屈在那人面前发泄出来。如果浪漫能两个人分享而孤独却要一个人承担,为什么一开始就要许下不能兑现的承诺,为什么要轻易地来扰乱她的一池春水?一个人如此单薄,单薄到无法抵抗任何打着爱情名义的横冲直撞。当初是谁,拿着撒旦的尖叉,挟持了谁的爱情?

安娜和勋三天邂逅,第一天的约会留在了西雅图的日与夜。鸭嘴车驶过陆地和海水,穿过朦胧的雾气,把他们送到了游乐场。在碰碰车场外,他们为一对情侣“配音”,其实是不是在对对方说着一直想说的话?那对情侣,是不是他们的缩影?嘴里说的话,四散消逝的人和景,从白天跨越过黄昏直达星空满载的夜晚,他们像上了时间链条的八音盒木偶。一切都被命运操纵着,无能为力,却用心舞动着每一个细节,仿佛只要一不留意,就要错过可能的美好。安娜和勋,是不是也生活在一个巨大的八音盒中?被看不见的绳索束缚着?要挣脱悲伤的细线吗?要再一次相信等待的承诺吗?命运的木偶挣脱了枷锁,会粉身碎骨吗?这一切都没有答案,也找不到答案,所以不要问什么是喜欢,也不想永远是如何短暂。只要现在在你身旁,就随着这风,溅起浪花,又何妨?

模糊不清的美

坐在地铁口,她用他听不懂的言语倾诉着那段不堪回首。他听不懂又怎样呢,好或者坏,现在看来都被模糊掉了界限。偌大的世界,人和人之间星罗棋布着奇妙的交集,也许现在我们都看不到,也许它就在未来,很近的未来。当初在车上的第一次相遇,她到底对他微笑了吗?是或者否,谁在乎呢?起码现在,他们的心走得很近。哪怕明天,就要别离。

“等你出来了,我们就在这里重逢。”又是勋的一个承诺。勋和安娜之间,那连接两个世界的手表仿佛从一开始就在倒数着他们的时间,逆时针或者顺时针,无从得知。两年后,又是深秋,keystone café奶白色的窗纱仿佛还带着那年的岁月感。熟悉的阳光,不再是陌生的你,此刻,在哪里?安娜一个人坐在咖啡厅的角落。这一次,她不再逃避。可是,那句“你好吗,好久不见”,是对谁说的话,勋,还是自己?只有命运知道答案。

等什么,又怎样?晚秋不晚,往昔不再,又何妨?不管你在地球何处游荡,我还是会期望你在我身旁。谢谢你,曾经,在我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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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春天的花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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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清香袅袅的,春天是百鸟欢唱的,春天更是团锦簇的。

在我奶奶家门前的花园里,有两株迷人的杜鹃花。春天,她们静静的听着屋后小河哗啦啦的歌声和天空中蝴蝶的诉说,尽情享受春姑娘的抚摸和阳光的亲昵,慢慢地,慢慢地开出了一朵朵小花。

今天下午,我跑到花园里,张开双臂,自由地享受这温暖的阳光。忽然,两只美丽的蝴蝶朝一个方向飞去,我赶忙跟了过去。只见它们停在美丽的杜鹃花上,贪婪地吮吸着花蜜。我忍不住凑上前去,仔细观察这艳丽的杜鹃花:五片淡玫瑰红的花瓣,上面三瓣连在一起,下面两瓣分开着,看上去就像一只只粉红色的海星。“真美!”我忍不住赞叹道。过了一会儿,蝴蝶飞走了,我便用手轻轻地抚摸着花瓣,发现中间的花瓣上有些玫瑰红的小点点,连在一起,就像中药里的薏米。那长长的雌蕊,像高傲的女王带着金黄色的皇冠,甭提有多神气。雄蕊们围绕在雌蕊周围,像守护女王的卫士。

杜鹃花不仅花儿美丽,她的叶子也同样漂亮。那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耀下,像一块块碧玉。一阵微风拂过,叶子轻轻地摇曳着,显得婀娜多姿。

这样的叶托起这样的花,这样的花映衬着这样的叶,再加上蓝天、白云,碧树、绿草,构成了一幅和谐的春景图。站在花丛中的我,仿佛来到了人间仙境。

我爱杜鹃花,更爱这生机勃勃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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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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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侯珠小说《别那么骄傲》讲述灵魂互换后的何之洲和沈熹身上所发生的令人啼笑皆非、全程高能,却又温情动人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大学校园中,突如其来的灵魂互换为整部剧包裹上神秘的色彩,同时也成了笑料百出、高能戏份的诱因:高冷男神如何面对身体的突变,比如来大姨妈?艺术专业逗比学渣女如何应对理工科考试?当灵魂注入自己一直喜欢的男生同宿舍舍友身上,是不是做梦都会偷着乐?当占着男主身体的女主对别的男生嘘寒问暖细微照顾时,在别人眼里又会是怎样“美好” 的画面……

《别那么骄傲》何之洲与沈熹灵魂互换后,男主清冷的男神学霸形象完全被二货女主颠覆,很喜感!结局是两人换回了灵魂,之后两人确定关系,不过何大神要去美国,小说就这样结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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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离歌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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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离歌小说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离歌小说大结局

《离歌》,第一部,没写到真正“离”的地方,却让我处处看到了离别的痛楚。我还是没有哭。作者说,当书中的林果果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哭,可是我不但没有,还猜到了她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快的我还没流出眼泪,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林果果——饶雪漫说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忍去联想。

一直深爱她的阿南,是我见过最伟大而善良的人,我猜他一定将马卓当成了林果果,毕竟母女俩人长得那么像。他把所有的爱给了她,包括所有的恨。这种恨我们是看不到的。阿南,他爱的太深沉,恨随着深沉的爱也就变成了爱。马卓最让人嫉妒的不是得到毒药的爱,而是她有这样一个好“爸爸”。

女主角马卓。“她可以是不幸的,但她一定是勇敢的。她可以是无助的,但她一定是倔强的。她可以是孤单的,但她一定是美好的。”——多多少少,这不仅让饶雪漫本人看到了一点点她自己的影子,也让读她的文字的人看到了一点点她们自己的影子。马卓的童年,似乎离我们很远,远的只能像这样通过文字表达,连想象都好像是无发到达的。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一种假,一个总能出现的假得离谱的故事——它这样真实。到看到马小卓和毒药平静的说道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马卓附体了。没有波澜,就这样平静的,发生了——和生活一样。

毒药在第一部结束的时候吻了于安朵,我猜那是因为毒药说分手,于安朵请求最后一吻,不然就跳崖。如果我再次猜错,我想我会再一次臣服于饶雪漫的故事。不是像她说的,故事很复杂,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交织在这个世界吧。

毒药的扮演者是“红楼梦中人”的宝玉组第一名。饶雪漫说“乖乖的宝玉”和“坏坏的毒药”联系不到一起,我不很赞同。宝玉和毒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倔强,比如不勒,比如叛逆……我不是很喜欢毒药这个男生,他让人太没安全感。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是他那句“不允许自己欺负马卓”倒是最让人感动的台词了。

如果我没猜错,毒药和夏花是同父异母姐弟,那么夏花一定是林果果的最大的女儿,或者林果果的姐姐的女儿(从年龄上看,这点更有说服力)。

其实书中最悲哀的人物应该是肖哲。“XZ”——“肖哲”和“夏泽(毒药)”的拼音首写一样,但是他们实在是最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毒药,肖哲也不可能和马卓在一起,不是批评,而是差异。我想,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天天仰望他的女孩吧。而现在,他只是在享受和马卓竞争的乐趣,如果看到这个对手不努力备战,赢得也不会值得骄傲。

毒药第一次给马卓吻,马卓用嘴咬了他的嘴唇,这个情节是我觉得挺爽的一个情节。毒药因为马卓咬了他而更加喜欢她,这倒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里的情节。我第二次期待一部书的第二部,第一次是期待《哈利??波特》。像我现在,高二,好像是最脱离社会的人群。我读不到太多的小说,只是像天中里的学生,如果不在课余时间看看课外读物,就会闷得发疯。所以,我将一部分寄托又放在了《离歌》第二部上。

其实我是可以再多预料预料后面的情节,比如马卓对阿南有了不同于父女的感情,阿南与夏花相遇并爱上她,于安朵报复马卓,毒药最终因为救马卓而死去,马卓最终远走他乡……但是我抛弃了一切构想的东西,一心一意等待饶雪漫的第二部,我想,那将是一个不同于任何一部青春读物的故事。为什么怀揣了这么多期待?——也许是因为马卓那鲜活的青春,正好像我们的一样……

所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写下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不做外星人已经很多年。忘掉以前,不想未来,嗨,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和很多人一样,继续品尝青春的相同的清澈和不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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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剩者为王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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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讲述了事业有成的典型现代剩女盛如曦,在面对爱情无果而年龄愈长的尴尬境地时,遇到了年轻同事马赛后,所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剩者为王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仓促地抓了东西换了衣服出门,难得路上没有堵车,到机场时离老爸老妈的抵达还有一个小时。我先是在各家商店里转了几圈,等回来一看信息牌,居然飞机变成了延误至两个小时后的晚上十点才能降落。我满肚子的宿便就快化成航空公司的LOGO,在身体里臭气熏天地咆哮。等从厕所出来,百无聊赖的我找了一旁的咖啡馆坐了进去。

除了柜台的位置做了调整,基本上装修没有大的变换,走去看了看目录,新品是薄荷口味的冰饮,以及新出了两款朗姆酒以及菠萝口味的蛋糕。

要了那杯薄荷味饮料之后,我坐到角落的沙发里。

刷手机,翻报纸,看时间刚刚过去了30分钟。

翻报纸,刷手机,时间刚刚过去了35分钟。

我不满地两腿蹬直,在沙发的靠背上倒下去,脖子由支柱上的木刻花纹做着按摩,可惜脑袋一滑就磕得我眼冒金星。让我捂着脑门从凳子上半蹲了下来。

无意的空当里——那是个有着很隐蔽破口的沙发,在坐垫和靠背的接缝中间,藏着一个眼睛似的小口。它就这样静默地看了我一眼,没有丝毫打算隐藏自己的窘迫。我的无言突然被整个机场中的喧哗放大得变了形。脚步里的,推车里的,安检扫描时的“嘀嘀嘀”里的,手机里的,手提电脑里的,小孩鼾声里的,大人闲聊里的。灯光电流里的,电梯运行里的,咖啡被煮开里的,蛋糕从纸托上剥落里的。笑里的,哭里的,翻书里的。“拜拜”里的,“走了啊”里的,“给我电话”里的,“一路顺风”里的。“我爱你”里的。他们都在向我蜂拥却在靠近的一刻,又被什么忽然吹散似的只远远地围绕着我。

我的身体很静,心很静,眼睛和手指都很静。

我一点不作声地,先从外头感觉了一下,包裹在坐垫底部的布料下,有一个长而直的形状,触感很硬。

我坐回了沙发上,然后将手反背在身后。

和当初塞进去时不同,没有了万有引力,我这一次的动作吃力了许多。柜员如果此时将目光转过来,就能看见一个穿着米色单裙的女客人,正在莫名地扭动,她的双手交叉在身后,嘴唇咬在牙齿下,如果不仔细确认,还以为她被无形的绳索捆绑着,正打算从拷问中挣脱。

直到我的指尖以很单薄的接触面积,遇到了那枚指甲刀缀在顶端的水钻。它的多边形棱周也没有遭遇磨损,被我一个“好不容易”地回收在了食指和中指间。

这把很早很早以前,由我暗中设计的游戏里,被安排在这里的道具,重新回来了。我应该怎么形容呢,勇者在外打遍了全世界的怪物,回到出发时的小村庄,看见最早被自己翻开的宝箱吗。还是更通俗点的时间机器,如果很用力很用力地凝视它,可以得到几秒回到过去的时间。

我将这把稍微泛黄的银白色指甲刀放在膝盖上,今天穿的都已经是属于五月的衣裙了,薄得可以看见一些大致的自己。

我终于能想起来了。它就是我刻在木舟上的记号,无惧时间湍急的流速,“没有关系的”“不用担心”“我做好记号了”“就是它”“它就是路标”“一定能靠它找回我遗失的宝剑”。

就能找回,遗失的宝剑——

等我一点点将自己的膝盖慢慢由降为升,最后完成我的站立,我站在咖啡厅的角落里,背后是宏大的落地玻璃窗,飞机起降成银白的雀鸟,室内的一侧是两组上下电梯,往前是刚刚通过了安检口的人们,还在一边系着皮带,或者踩着鞋跟,同时忙着整理背包拉链,手忙脚乱地往外走。从特产店里出来的人们提着不甚满足的包装袋。十几米外是一排座椅,坐的,侧卧的姿势们奏着荒诞的乐谱。

我居然觉得自己看见了他。

还是他率先看见了我?他是从哪里过来的?电梯上?安检口?商店?还是其实,从之前就在咖啡店的另一头,坐得失去了一些放任。他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居然在我的盲区里站了几分钟。然后呢?他是怎么过来的?将桌面上的手机收到一边,低头的时候也没有完全地低头,大概他也不敢有半分的目光失散吧?他的手在地上找到提包,然后用小腿将座椅朝后顶开一些。

他是在我看向另一边的时候走过来的吗?

“如曦,如曦?”

终于,他喊了我的名字。

终于,听见我的名字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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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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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描绘了当时社会的生活画面。而它用特别的名字暗示了作者写它时的心情。清晨绽放的花因有初阳的陪衬,显得无比娇嫩欲滴,而傍晚的花失去了娇艳,可在落日的照射下显得别有风韵,此时去摘取,底蕴自然比清晨的花要深厚的多。作者在风烛残年的时候写下了这本书,在那时回忆起孩童时代的点点滴滴,心中必然会有许多的不舍和留恋。

这本散文集中刻画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如迅哥的童年玩伴闰土,长大后受到当时黑暗社会的压迫,从而变成了一个神情麻木、寡言少语的人;尖酸刻薄的农村妇女杨二嫂;以及他的父亲、衍太太、范爱农等人物。正是这些性格迥异的人物,使作者理性地批判了封建社会的不合理制度。作者用尖锐的笔触勾勒出了一幅幅令人触目惊心的封建社会的图画。他把自己的情感蕴含在每一篇文章中,以浓厚的时代气息来警示人们,讽刺社会。

我们有多少人曾捧读过鲁迅的文章,可又有多少觉悟。我们现在的社会也不过如此,即使过了几十、几百年,社会上腐败的现象亦是令人感到可怕。鲁迅明白要改变整个社会的现状,就必须从思想上根治,所以他弃医从文,以自己的方式去改变,用自己的努力证明,唤醒人们被压抑在内心深处的良知。我们现在的社会面临着比从前更复杂的问题,走在街上,奢华的衣服随处可见,它们挂在橱窗里,那些买不起的人便会看得出神,却忘了最朴质的裁制衣裳的人们裁缝;股市里满满坐着拿着扇子的无业游民,他们重视的只是手中的钱的涨和跌,大盘的绿和红,他们在痛苦和喜悦中翻滚,却流连其中;社会上不断涌出的房奴、车奴,他们的血汗钱都投入了这不断涨高的房和车中,换来了只是居住的安定、不再漂泊,只是行动的方便、不再挤公车,即使是把辛苦一辈子的成果投入其中,他们都会觉得值,人们开始炒房、炒车,也是在这种恶性循环中,社会的毒瘤开始恶化。鲁迅似乎是从那个时代就预见了现在。政府规划,拆迁房屋,百年老宅一座座被拆掉,原始森林一点点开始变小,自然田野一块块被掩埋

那些质朴的人们也飘散在了过去,融为一体,埋入深土。或许在将来会有人发现那些简单的快乐,把他们的思想根源找到,重新温暖这庸庸碌碌,乏味无趣的世界。

《朝花夕拾》它以独特的视角,讽刺的口味,用一个个令人深思的童年故事,勾起童年美好的回忆。不禁想问,童年的美好时代会一如往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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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丽姬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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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最是一年春好处的时节。她与他,席地而坐。如茵的碧草,桃花似雪般飘零。面前是一条清澈的小河,如她那双美丽的眼睛。那样清浅的目光,单纯,透澈。她是医仙柳师父于树林捡到的。柳师父见她生的如此美丽动人,故予名,丽姬。柳师父原是卫国宫廷里的御医,已退隐江湖数十年。为人忠厚善良,待丽姬更是视如己出。“荆轲哥哥,与你一起真的很快乐呀.不过,外面好像在打仗,会打到我们这里吗?”丽姬的眼里充满了疑惑与担忧。不过这担忧转瞬即逝了,因为,他听到了他的誓言。这是最纯真,也是最刻骨铭心的誓言。他说:“放心吧,丽儿妹妹,我会永远在你身边保护你的。”那一年她8岁,他12岁。二时光如流水般飞流而过。自他们许下诺言,已过了十几个春秋。如今又是一年将尽夜。只是,今年的除夕夜与以往不同,物是人非,房子里只余丽姬一人。原来,柳师父已于今年第一场雪时,随雪而去了。

而今,已过了一月有余,但她依旧是走不出,依旧不习惯一个人生活。这也难怪,毕竟是一起生活了15年的亲人。虽说血浓于水吧,但有时时间是可以超越一切的。子时已过,千家万户尽是欢腾。即使,是在这战乱的年代。此时的丽姬孤身一人立于雪地。身著一身素衣。与这气氛甚是不符,清浅的目光里多了几许忧虑。月朗星稀。她凝视着月,不禁又想起了师父临终前的话:永远,不要爱上一个以剑为生的男人。这,是指他吗,荆轲哥哥。荆轲,那个给他誓言的人,与她青梅竹马的他为何偏偏是个剑客。“丽儿”一个很清晰的声音。“荆轲”丽姬下意识的回应道。回头望去,一个少年正向他跑来。虽正值年夜,他却并没穿着多艳的衣服。只一袭青衣。剑眉,星目。在月光,白雪的映衬下,显得更加俊秀。是的,他再不是那个稚气未脱的孩子了。失神间,他已来到她身边。“你,真的要走。”她质问他。“是,你会等我吗?”他不敢看她的的眼睛。他并不奢望她的应允。

毕竟,她是如此的美。天生丽质,沉鱼落雁怕也难以形容吧。“会,我会。”她笑曰。少年脸上露出惊喜的神情。“三年,三年后,待我完成我的心愿,我定会回来。到时,我们便退隐山林,再不问世间的纷扰。”“好”他依旧笑着,这笑倾国倾城。“荆轲哥哥,丽儿真的好孤单,不知,哥哥可否与丽儿共度这年夜……”三这日,丽姬一个人在房里读书,说是读书,可这心思怎也不能集中于书上。他离开才只半月,却觉着已过了千百年。此时,正愁如何挨过这三年。忽然,身后传来一个清朗男声。

“外面传言,林间藏美人,果然如此呵。”“敢问公子,可知,不请自入是何等的不礼貌。”丽姬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姑娘,我乃秦国国君嬴政。久闻姑娘美名,对姑娘倾慕已久,不知姑娘可愿随我回宫,做我的爱妃?”丽姬打量着他,此人浓眉,大眼。言谈举止间确有一种君王的霸气。“我已为人妻,怎可再与你回宫。”丽姬自是不屈。“是荆轲吗?那又怎样,只要你愿随我回宫,我绝不会计较这些,至于他,也自不多问。”“若我不依呢?”丽姬试探道。“那休要怪我,我的千军万马将在一夜间踏平卫国。至于他,也将成为我的剑下亡魂。”这话,让丽姬从头凉到脚。荆轲哥哥,我们真的是有缘无份么。丽姬转了身,背对着嬴政。只道“我跟你走,不过,请放了卫国,也不要,为难他。”一切都是那么平静,没有丝毫的血腥与冲突。只是丽姬的那滴泪,无人知晓。就这样,她随嬴政去了咸阳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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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美人为馅》小说结局描写

全文共 2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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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一个月后的某天清晨,众人发现S和苏眠,都不见了。

小屋的病床上,空空如也。一同消失的,还有T和他的枪。

“操!”L低骂了一句,A眼尖,拿起桌上留下的一纸信笺,是T的笔迹,只有一句话——

“那不是S想要的人生。”

——

有些事,或许冥冥中自有注定。当数日后,一行人寻到了K省,顺藤摸瓜,找到了T的藏身地。却只见他一人,背着枪,独坐在屋内,在看电视。

百无聊赖的肥皂剧,他吃着盒饭,看得很专注。屋内没有其他人。

A、L、R……几人,心里同时咯噔一下。R最先发问:“他醒了?”

T抬头看着他们,点头:“他醒了。”

这天晚上,他们几个开车,到了尸检所的大门外。

等了很久,就见到一辆白色的雪弗兰,缓缓开了出来。那曾经是他最钟爱的车型,没想到失忆后,他的选择依然相同。

一个男人,坐在驾驶位上。

他看起来,与曾经的那个人,是那么的不同。他不再穿冰冷的黑西装,而是换上了浅灰色的休闲外套。只是里头依然是他钟爱的白衬衣。他的头发剪得很短,面目清俊如雪。

他的手轻搭在方向盘上,少了曾经的随意颓唐,多了几分安静专注。副驾驶位上,甚至还放着几个文件盒,上面清晰标注着“尸检所,徐司白”字样。

他没抽烟。

像是察觉了什么,他忽然抬头,往他们的方向看过来。

目光交错,他又平静地、漠不关心地移开了。

就像看到的,是陌生人。

七人团的车,远远地跟着他。

一直跟他穿过小城,开过数条街道,到了一个宁静的住宅小区里。他将车停在一幢高层住宅前,他上了楼。他住在10栋3单元705室,两室一厅。这是远在美国的“父母”,为他留下的房子。他活得简单而平静。

小姚是T安排在他身边的助理。姚也曾经是团队的小角色,大约知道他的身份,但是不够确切。他会忠心守护,并且守口如瓶。在这次车祸受伤失忆前,他已经向上级提出了调职申请。

一年后,不出意外,他就会调往江城任职。他的人生即将如同预计那般发展,重新与她相遇,重新开始,干净的,与他们、与罪恶无关的人生。

而数日之后,远在北京的韩沉,和江城的苏眠,也相继醒来。

但那不过是异曲同工的阴谋与篡改而已。

韩父韩母,已经通过某些关系,对警局和韩沉昔日的兄弟们施压:“难道我们韩家,就不要脸面吗?那个女的是连环杀人犯啊!而且已经死了,韩沉既然已经失去记忆,他的性格跟石头一样硬一样拗,为什么还让他知道这些事?还有什么意义?”

而昔日同僚,大多牺牲。剩下的,领导引咎辞职;调职的调职。猴子和大伟等人看着奄奄一息的韩沉,抬头不识人间的韩沉。他们知道曾经那个嘴贫骄横,飞扬不可一世的韩公子,已经死了。他们立下重誓,不对他说起那个女人。

四年后,江城。

素色夜总会。

韩沉坐在屏风后,抽着一支烟。

而思思在屏风外忙碌,在替他冲泡咖啡。

他并不喜欢在这种地方流连。但那个女人,生死未卜下落不明。他最怕的是她被人拐骗控制欺凌。而贫民窟、红灯区,最能控制那些失落的躯体和灵魂。

一支,又一支。

慢慢地,又抽得有些心浮气躁。

他想她。他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在思念那个女人。可是如果连面目姓名都既不清楚,思念要何以为继?

“咖啡好了。”思思送来咖啡。

他接过,道了声谢:“我过几天就走。谢谢你。”

思思却连忙摇头:“该我谢谢你才对,韩大哥,你帮我们太多了。”

与思思相识,只是个意外。

他醒来后,身上拥有的,那个女人存在过的唯一证据,就是无名指上的戒指。在他昏迷期间,一直取不下来。

就像是她的化身,固执地等待着他的发现。发现有关她的秘密。

S&HMyheart。

要有多爱一个女人,才能将她视为自己的心爱?

他通过戒指,找到了制造厂商。但时过境迁,并无任何线索。只知道这种戒指,都是成对发售的。

而在素色夜总会,某次不经意地寻找,他撞见思思手上,也有同样的戒指。

那一霎那,他的心跳几乎停止了。但是当他看到思思的脸,某种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

他知道她不是。

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知道。他或许认不出那个女人,但是能感觉出她。

他想,如果再遇到她,他一定会对她有感觉。

因为戒指的缘故,再加上思思孤儿寡母,却看得出是个好母亲。于是他对他们颇多照料,并且也拜托她,帮忙在这一带红灯区,寻找那个女人。

所以,才逗留此地。

“韩大哥,出事了。”思思突然喊道,她撩起窗帘,看了看楼下,眉头皱到一起,“警察来抄窝了!”

韩沉并不会紧张。

“行了,我知道了。”他答,又点了根烟,不疾不徐地抽着。

天色已经全黑下来。门外传来混乱的叫喊声、脚步声。

然后,他听到有人靠近。

思思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咔嚓”一声,有人将钥匙插进孔里,门被无声无息地打开。

他捻灭了烟头,静静地等待着。

“出来。”一个清脆娇美的女声,从屏风后传来。带着几分骄横,又勉强赔上了几分耐心,“到警局去录一份口供,有没有违法,不会冤枉你。”

韩沉本不想搭理。但是当他抬起头,有那么一瞬间,忽然就失神了。

因为警察临检,院落里的灯已经系数亮起。透过窗户照在屏风上,将屏风外那个女人的身影,也清晰映了上去。窈窕娉婷,恍然如梦。

他知道太阳底下总是隐藏着真相,他知道脚底不知那一寸土地,也许就埋着腐朽的白骨。而此刻,他的耳边只有夜风吹动树叶的声音。窸窸窣窣,窸窸窣窣,像是小声向他诉说着,那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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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朝花夕拾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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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读到它就像一个朋友在和你聊天。这是这本书的独特特征。

我正在阅读这个变幻莫测的章节,正好是这本书的一半,与前五届大会的报纸、高跷、马等一定是鲁迅喜欢看的。

否则,你怎么能写得这么详细?从这个角度来看,鲁迅小时候一定很贪玩,但这主要反映了鲁迅对家乡的爱。再往前看24条孝道,真是令人费解。这篇文章一定有深刻的意义。看来我得慢慢渗透。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猫老鼠”和“阿昌河山海经”是我在书中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就像听故事一样。在这篇文章中,鲁迅说了他恨猫的原因。老实说,我讨厌猫,因为它吃了我最喜欢的红烧鱼。但如果我记录了这一点,我可以把它和鲁迅先生相比较。标题叫做“我的猫老鼠”。虽然我通常不喜欢老鼠,但我读了这篇文章。突然间,老鼠很好。但是当我看到阿昌踩死了隐藏的老鼠时,我有点生气,为鲁迅失去了隐藏的老鼠而感到遗憾。更糟糕的是,阿昌不仅踩到了可爱的隐藏老鼠,而且还把指控强加给了猫。所以鲁迅错了猫。从一开始,我就不恨她了。

虽然张有很多礼节,但她是直截了当和简单的,可以帮助鲁迅购买“山海经典”。“潮华之夜”的内容很短,但并不缺乏经典。如果你想读这本书,你还得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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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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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是一本妇孺皆知的书了,他被中国人民分为四大名著之一。

早在许多年前,我也曾在影视剧中看过《水浒传》剧情的确很精彩,我也陷入了痴迷。

但如今我才知道阅读原著是什么感觉,就像其他书籍一样,影视剧中的剧情和书中的内容是略有差别的。

我所喜欢的书中人物便是主要人物之一:宋公明了。说起他,读过水浒就会想到正义二字,我还会说他仗义。但是他也是个令人琢磨不透的人物。“宋江身居水火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忠义之烈也,真足以服100单八人者之一。”文学家李卓吾曾如此褒扬宋公明,而文学批评家金圣叹曾认为,《水浒》宋江独恶。对此,我也有自己的看:此人乃忠义之士,绝不会背叛梁山兄弟,这是他的性格,但他过分认同朝廷,觉得所见之恶事只官兵所为,上了梁山后,他只是一心等待朝廷招安,这是他的信仰,只不过最后,信仰盖过了性格而已。

无宋江,不水浒。没有宋江,梁山也不会兴盛太久,最终结果只有一死,有了宋江,才有了后面的故事。水浒传耐看的是人,其后才是故事,不同的人读水浒都有不同的感觉,这便是《水浒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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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朝花夕拾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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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忆中拾起过去,在阅读中收获成长

——《朝夕拾》读书心得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中看见一本封面淡蓝而边角已泛黄的小书,好奇地抽出这本书,原来是我阔别多年的好友——《朝花夕拾》。上次与这位好友遇已是数年前,那时尚年幼的我读来只觉无味,更无心得可谈,但冥冥之中又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情感让我对它念念不忘,再去寻时已不知去向,却不曾想在此“重逢”。

现在读来,与先前的感觉又有所不同,原来那种不可名状的情感仿佛随着我的成长一点点地清晰起来。或许正是作者在“狗、猫、鼠”中严谨而不失童趣的仇猫理由,唤起了我记忆深处那片沉睡的光阴,想起那时常戏弄吵闹的小花猫,把小狗掉下的牙种在土里祈祷着长出一树小狗追着大狗。鹅在屋檐上又跑又跳的种.种童年趣事,现在想起仍忍俊不禁。再读到作者在百草园中的惬意与自由,又他让我眼前浮现出当初那个在田间追蝴蝶、采野花、躲蜜蜂的小女孩来。我几乎忘了,那就是童年啊!

又或许是“阿长和《山海经》”中作者对一本图画的迫切渴望,让我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一个多么幸福的时代。让我想起那些被人们蹂躏后随手一丢的书本,想起那些被人们玩厌后扔在一旁的图画,想起那些蜷缩在黑暗角落的被遗弃的玩具。先生曾经梦寐以求的一本简单的图画书竟成如今我们不屑一顾的旧物。也许我不该用那个时代的价值观衡量如今人们做法的对错,但我们手是否正的在充裕的物质海洋中丢弃了我们的初心?一份关于求知,关于不弃的初心。我在先生的书中读到阅读的初衷,读懂阅读中收获不止知识,真正的成长。

《朝花夕拾》中,作者无非想在纷扰的现实中寻找那些娴静罢了。而现实又是如此芜杂,于是先生索性在回忆中抄出了这篇散文集。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朋友,如果芜杂的现实令你无所适从,不妨造访一次回忆,因为总有那么一个片段,会拨动你最坚强又最柔弱的心弦,漾起一潭微波,告诉你只要举步前进,希望就会从脚下延向远方。

合上书本后的千头万绪汇于笔尖,诠释着我眼中的《朝花夕拾》。在先生的回忆中拾起我的童年,在怡人的阅读中收获成长。回忆固然珍贵,而现实是面向未来的,我们应活在当下,为日后夕拾朝花的美丽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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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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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皇帝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是不是特别精彩过瘾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利物浦成为了史无前例的七冠王,红色王朝在欧洲成为最耀眼的存在!

利物浦俱乐部也通过球队在竞技场上的巨大成就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秦雄的个人品牌在欧美市场也获得了显著的提升。

2012年的夏天,利物浦完成了新一轮的建设。

门将位置上引进了更年轻的库尔图瓦,边后卫位置上补充了经验丰富的老将斯尔纳,中后卫位置上花费了天价从多特蒙德引进了胡梅尔斯,同时还从多特蒙德带走了德国天才格策,意欲将其打造成为杰拉德的接班人。

利物浦一系列建设举动令红军在欧洲赛场保持着顶尖竞争力。

在随后几年里,完成了三年两夺欧冠,在2016年之前成为了比肩皇家马德里的欧冠十冠王!

唯一遗憾的是在2014年的世界杯,秦雄率领中国队以极限防守反击艰难地杀入了半决赛,最终败给了当届世界杯冠军德国队,秦雄泪洒赛场的画面令所有中国球迷心碎,三四名决赛中中国队又输给了荷兰队,将中国队世界杯历史最佳成绩刷新为第四名,也追平韩国队在2002年世界杯创造了亚洲球队世界杯参赛最好成绩,2015年亚洲杯再度夺冠,此后留下了一个脍炙人口的说法:足球皇帝秦雄在位一天,中国队亚洲无敌手!

2018年世界杯中国队小组出线便被淘汰,33岁的秦雄竞技状态开始走向下坡路,巅峰不再,但是他依旧成为了世界杯进球数最多的球员!

秦雄直到2019年夏天才以34岁的高龄离开了利物浦,带着妻子孩子奔赴美国大联盟。

他在欧洲赛场的职业生涯总共7次夺取金球奖,10次欧冠冠军,书写了一系列的个人记录,被视为21世纪的记录缔造者。

秦雄退役那天的新闻成为了轰动全世界的消息,全球无数球迷为秦雄送上了祝福。

而秦雄在退役后选择继续从事足球工作。

在中国领导人重视足球的发展之后,秦雄以绝对的威望成为了中国足协的掌门人,并且兼任亚足联副主席。

秦雄将他职业生涯所学习和总结的经验植入中国足坛,从底层建设中国足球的根基,在十年之后,中国队在缺席了三届世界杯之后,终于又有了一批能够站在世界舞台上的球员,同时中国队也已经恢复了亚洲霸主的地位。

那些被誉为秦雄的孩子,成为中国球迷心中的骄傲。

在49岁时,秦雄入主了fifa,成为了国际足联的掌门人,以更大的舞台推动足球在全球范围内发展!

作为一个时代的绝对巨星,秦雄虽然终身没有获得过世界杯,却被誉为无冕皇帝。

他影响了数不清的后来者,同时改变了亚洲足坛,还有此后从政改变了国际足坛的局势。

他被誉为活着的传奇!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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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开在心中的花作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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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又度过了四个春夏秋冬,回首往事,一个个难忘而珍贵的瞬间还历历在目。五二班这个集体是最优秀的,也是最团结的,更是最勇敢的。而我们的友谊也在慢慢加深,慢慢凝结……

今天,我们班和五四班又一次举行了足球比赛,最终比分为3比3平。照理说,这个结果还是可以让我们高兴的!可是天公不作美,在球赛即将结束时,我班9号球员吴士杰像猛虎下山一般,抢到了球,举脚猛踢,可四班3号队员像一个雄狮似得,怒吼着,冲上前想阻挡这个猛烈的进攻,结果用力过大,撞到了我们班吴士杰,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吴士杰表情扭曲,双手抱腿,痛苦的呻吟着……见此情景,同学们一下子慌了神,急忙围上去关切地嘘寒问暖。有的拿出手帕给他擦拭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有的尽管喉咙干渴难耐但依然把矿泉水递了过来。几个心细的女生冲到校外,买来冰棍,帮吴士杰冷敷;几个强壮的男生合力将吴士杰抱起,移动到操场边上休息等待医生的到来。

许久,直到校医来检查过伤势并包扎完毕确认无碍之时,全班同学也没有一个愿意离开。在烈日的炙烤下,大家都深深松了一口气,心中悬着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各自放心地回家了。

此刻,对于我们来说,比赛的输赢已经不再重要。同学们的安慰以及关心和爱护才是最珍贵的。友谊,体现在鼓励;友谊,体现在奉献;友谊,体现在生活中不经意被发现的点点滴滴。

鱼儿和水有个约定,约定他们永远在一起,雪和冰川有个约定,约定他们一直形影不离。但是,我们五二班的约定却是最坚固的,约定我们互相把对方牢记。

有一种花,它没有玫瑰的娇艳醉人,也没有牡丹的富丽华贵,荷花的高贵雅洁。但是,它在我们心中更没有总是那么美好,那么纯洁。有一朵花,它叫友谊,正在我们的心里悄然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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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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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是我最爱的书之一。它讲述了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被逼上梁山落草为寇,到宋江招安,南征北战死伤无计,最后被__人所害被毒酒赐死,剩下的也隐居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好汉是,宋江和林冲。宋江一门心思的正直为国,他为人友善,大气不拘小节。不计较李奎好赌,还借给他钱。虽说他有些唐僧一样的一根筋,但正直的心让我很佩服。林冲,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选择去伏法律,但看到世道的黑暗之后他不再相信朝廷了。

我觉得笑的好汉,一定是李逵了。他大大咧咧,做事不顾后果,但他重情重义。他到处闯祸,他做事不计后果不考虑的习惯造成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惹事,救宋江时别人都说,别伤人把官兵就好,但李逵一股脑往前杀。但他重情重义为兄弟不顾一切的义气让我佩服。他的毛病也带来了后果。他在带老母亲回梁山时因为走小路,再去找水喝时老母亲因为瞎了所以被老虎吃了。李逵是万分后悔把老虎一窝全杀了。

这本书最为人知的一个片段也就是武松打虎了。武松在景阳冈打虎,三碗不过岗。这都是大家熟悉的词语。武松是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人。面对老虎很快站定,冷静应对。

这本书的转折点,就是招安。自从宋江招安之后,这支队伍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正义的反贼成了朝廷的正规军。但兄弟们也在一次一次的战争中死去。我一开始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做,但了解宋江之后,我觉得这对于宋江来说这可能是一种固执的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但宋江一味相信正道。但他这种信念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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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花的生命作文精选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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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丝莲,是一种坚强的。无论风雨怎么捶打它,它从来都是昂首挺胸,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来给你讲讲吧!

先从外貌开始,铁丝莲的茎有很多,状如游蛇,左拐右弯,没有一根茎是直的。茎的颜色有四种,分别是:黑、绿、白、棕,根和茎的短距离内,茎是黑色的,慢慢往上看,茎又是绿色和棕色的,在最顶端,也就是茎的尽头10厘米处,又是白色的。

而后,我闻了闻味道,因为小风儿在这玩清水。所以闻不出什么特别的香气,但不管怎么闻,它总带着丝丝淡淡的香气。

摸摸它的叶子,就像是在摸枕头那样柔软,大叶子旁边,还有一个比一个小的小叶子,小叶子的两旁卷起来,貌似害怕小风儿在附近。大叶子含辛茹苦地为它们遮风挡雨,还抱着小叶子左右摇晃,如同一位母亲在给它们摇摇篮,给他们讲睡前故事呢!

看着铁丝莲这样的态度,我有点心酸,不禁想起生活中都在默默帮助我们的人:父母、教师……他们都是为了我们而付出,却从来不想让我们知道。我们应该向这些人敬礼,表示尊重的、无比的、热情的感谢!

铁丝莲虽是一种花,但却是与众不同的“奇迹花”!铁丝莲与其他花相比,其他花都穿上一件又一件绿衣,抵挡小风儿的淘气,而铁丝莲不一样,它们只穿了一件薄衬衫,就算小风儿来了,带来的并不是困难,竟然是一次希望。瞧!就是因为小风儿来了,茎上长出了一个绿皮球,哦不!是一个绿包子,也不是,原来是一个小花苞!小花苞身上闪着白光,看来是对生活有十足的坚强!如果来的不是希望,铁丝莲也不甘示弱,多年扎下的根,就像一个大力士,一个人把所有的茎叶稳住了。

是啊!铁丝莲是多么坚强啊!想想铁丝莲的坚强。谁说植物是永远比不过人的,这不就是一个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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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夏至未至小说结局简介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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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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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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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童年,每一段回忆中都包含“喜、怒、哀、乐”四种味道。

给我留下最深记忆的是《琐记》。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提到:美女蛇的故事使他觉得做人之险。世事险恶,而最可怕的不是流血破头,而是人心的黑暗。“但直到现在,总还没有得到,但也没有遇见过赤练蛇和美女蛇。叫我名字的陌生声音自然是常有的,然而都不是美女蛇。”鲁迅真的没见过吗,其实他早已见过了,衍太太不正是披着人皮的美女蛇吗?

让大家都喜欢的衍太太,外表看似善良,内心却是如此的阴暗。“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衍太太却决不如此。假如她看见我们吃冰,一定和蔼地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的多。’”怂恿小鲁迅偷东西,传播流言。而那时年幼的鲁迅,天真地认为衍太太是好人。那时的他,没有看透暗中使坏的衍太太的心计。几年后,随着年龄渐长,阅历渐丰,鲁迅脱去稚气,回想衍太太的种.种行为,终于慢慢晓得衍太太的为人。回忆往事只是会心一笑,而最让鲁迅难以释怀的是父亲的逝世。“精通礼节”的衍太太怂恿小鲁迅在父亲临终弥留之际反复呼唤父亲,让父亲走得不安心,最后父亲是带着痛苦离世的,这让鲁迅感到非常愧疚。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生活中也或多或少出现过许多“衍太太”。放纵我们贪玩、怂恿我们做坏事、引诱我们接触不良信息,比如电脑、手机、一些狐朋狗友、还有一些不怀好意的陌生人,这使我深感做人之险,同时,我也更能理解和感激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也许严厉了些,但都是为了让我健康成长。成长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时有泥沼、时有岔路,我们要保持一颗明辨是非的心去分辨善恶,警惕“衍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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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关种花养花的乐趣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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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三人都较忙,我忙着学习,父母忙着工作,但是又非常羡慕别人家有美丽的草。于是大家讨论决定养两盆“懒人花”——仙人球和太阳花。

仙人球的外形滚圆,像一个可以踢的皮球。可是这个“皮球”上面长满了一根根又细又长的刺,就像一根根针咄咄逼人。一不小心,它就会给你扎一针。仙人球不但外表坚硬,它的毅力更是出人预料。记得有一次,我们全家在炎炎夏日外出一个多星期,妈妈突然想起忘给它浇水了,我想这下坏了,肯定给太阳烤焦了。可是回到家一看,仙人球还是那么健康强壮。

妈妈告诉我,仙人球圆圆的身体能够保留住自己体内的水分,使自己在缺水的状态下不会口渴。而且无论是细雨绵绵的春天,烈日炎炎的夏天,百花凋谢的秋天和寒风凛冽的冬天,我们的仙人球依然在窗外挺立着,忍受着种.种考验。终于有一天它绽放出它的光彩——开出了几多雪白的花。

太阳花看上去可比仙人球弱小很多,同样细细的叶子却非常柔软,不小心碰到了就会折断。但是它表面弱小却心坚如铁。每到冬季,妈妈总会把已经枯萎的花连根拔掉。可是每到春天,你会发现只要有一根枝杆在,它几个月后又会长得非常茂盛。到了夏天还会开出美丽的小红花。

妈妈还告诉我,外婆家和我们一样的仙人球由于怕冬天太冷养在阳台里,水分又浇得太多,所以没有我们的长得好,又瘦又弱。孩子就像仙人球一样,不能太呵护,要多经历风吹雨打才能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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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绝世邪神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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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间的行走,善恶中的杀戮,血与骨的王座,只有强者,才能登顶!地球上的方恒穿越到了一个血脉稀薄的少年身上,得逆天血脉,悟武学真谛,战大陆强者,在大陆上翻云覆雨,只手遮天!“战斗吧,只有战斗,才能变的更强!”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绝世邪神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到左一指来了,全场的人此刻也都是脸色一变,与此同时,嗖嗖的破空声响起,只见方恒背后的众生宫当中也飞出了无数的身影了。

这些身影,正是众圣宫主等人,他们只是一出来,就紧紧地的站在了方恒的身边。

看到这一幕,左一指也是笑了,再次道,“方恒,看来你收拢人心的手段不错,在我降临的情况下,他们都出来主动站在你的身边。”

“这话说得不对。”

看着左一指,方恒也是淡淡一笑,“这不是我收拢人心,而是彼此的信任,危难时刻,我从来没有抛弃过他们,那现在这时候,他们又怎么会抛弃我?”

这话一出,方恒身边的人都是纷纷点头,显然都非常认可,

“信任么?嗯,的确是。”

看见方恒身边之人的神情,左一指也是一笑点头,“不过信任也好,不信任也罢,接下来的事情,他们终究是无法插手的,或者说,谁都无法插手,因为之后的事情,是我们两人的事情。”

“确实。”

方恒也是点头,下一刻就身影一闪,直接站在了虚空中,左一指的面前。

“你准备好了么?”

看着方恒来了,左一指也是笑道。

“实话实说,没有,我对新的武道,一点头绪都没有。”

方恒也是笑了笑,“不过就算我说没有,想必你也不会给我时间了。”

“呵呵,不是我不给你时间,而是我给你的时间已经很久了。”

左一指笑道,“从你来到这个世界的一瞬,我就看到了你,然后我一直在看着你,一直到现在。”

“你已经等了那么久,为什么不多等一会儿?”

突然间,一道声音响起,却是龙神壮着胆子说话了。

“因为我在他身上看不到什么上升空间了。”

左一指笑着道,“之前我能等,那是我能看到他的潜力,现在我不想再等,是因为此刻的他什么都已经强到了极点,他的潜力,此刻就是完全释放出来了,那我再等,又能等到什么?”

这话一出,龙神也是说不出话来,左一指继续笑着对方恒道,“当然了,你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强至武,这一点我必须承认,如果我没有这么多武天域灵脉之力加持的话,那我可能还不是你的对手。”

“但世界上没有如果。”

方恒点头,“你就是拥有武天域九成的灵脉力量,就算你之前给了他们这群废物一部分,但你还拥有八成的武天域灵脉之力,这是压制我的。”

“是的,所以,你可还有什么想说?”

左一指淡笑道,“看在你是自我站在巅峰后第一个能如此靠近我的人的份上,你有什么心愿,我可以帮你满足。”

“我没什么心愿,我现在想的只是接下来的战斗。”

方恒淡淡道,“你刚刚说,我的一切都到了极点,极,则生变,我需要变化,我需要压力,或许,你就是我的压力,我若死在了你的手里,那就死了,技不如人,没什么好说,可我若是在你的手里没死,那或许,死亡的极限,会让我明白新的武道是什么。”

“是么?好,这个关头你都能这么想,那我也没什么好说,接下来,开始吧。”

左一指眉毛一挑,下一刻就身体一动,直接在虚空中向着方恒走去,方恒见到左一指的动作,也是迈步向前,在虚空中走向了左一指!

两人的身影越来越靠近,看着这一幕的无数人也都是眼神收缩,当两人的身影即将撞在一起的时候,突然,两人同时出了一拳一掌!

砰砰!

沉闷的撞击声传出,天地间没有什么异变,有的,只是两人身体的晃动!

只是就算有的只有两人身体的晃动,四周观看着的人,也都是身体震颤,眼神惊骇!

他们都能感觉到,这两人身体晃动之间所颠倒的力量,其中任何一点,都足以打破武天域一方天地!只是现在两人的力量却都没有外泄,完全高度凝聚!

就这一手他们就知道,方恒和左一指的武道,已经不再局限于能量和招式之间了,神通,兵器,阵法,这些也都是无用。

这两人,一举一动,就已经是武道!

砰砰砰!

就在众人惊骇的时候,一连串的对撞声也开始传出,肉眼可见,方恒和左一指的身躯接连碰撞了数十下,拳掌相碰,手臂相碰,之后两人身体猛然分开!

分开之后,方恒气息有了些不稳,呼吸有了些絮乱,左一指的呼吸却是依旧如常。

“再来。”

对于自己和左一指的状态,方恒察觉的非常清楚,只是方恒没有选择退缩,依旧向前。

“好。”

左一指此刻也是直接点头,向着方恒走了过去,很快,两人的身体再次碰撞在了一起,拳掌交击。

只是这一次在交击之中,方恒的身体就已经出现了无数的裂痕了,鲜血没有从裂痕中流出,只是裂痕中的那深深的血色,却是让所有人的眼神都变化起来。

砰的一声传出,方恒的身体再次和左一指分开了,这一次,方恒气息彻底乱了,脸色也变得苍白。

龙神等人看到方恒的状态,都是眼神中露出了血红之色,身体一动就想冲过来,只是这时的方恒却是回头,笑着对龙神等人摆了摆手。

“这是我的道路,也是我的选择,师尊,还有诸位兄弟,朋友,你们就都不要插手了。”

话语吐出,龙神等人也都是身体一震,有心想要说什么,只是最终,他们就紧紧地闭上了嘴巴,什么都没说。

他们知道,这时候的他们,说什么都没有用,方恒,就是这样的武者,他要做的事情,谁都拦不住。

“接下来你就要死了。”

左一指这时候也是淡淡道,“最后问你一句,有什么想要我帮你做的?”

“来战。”

听到这话,方恒直接就吐出了两个字。

“好。”

左一指点头,下一刻,他的身体就猛然一动,直接冲向了方恒,方恒此刻也是身体猛然一震,直接冲向了左一指!

这一刻,天地间无数的人目光都看向了这两个人,他们知道,不管这一场战斗的胜负如何,这一战,都将永远留在他们的心里,永远成为武天域的传说!

轰!

爆炸声传出,肉眼可见,当方恒和左一指对撞的瞬间,方恒身上的血肉,就全都炸开了!

筋骨,散了,脏腑,没了,甚至魂魄,都已经四分五裂!

只有一点青光,漂浮于空中。

所有人看到这一幕都是呆住了!

身体都爆炸了,血肉脏腑都粉碎了,那已经是死定了!

方恒!这个如彗星一般崛起的神话天才,在横扫了武天域所有至武之后,最终,还是死在了左一指的手里!

如此结果,太过震撼人心!

龙神等人此刻的身体都是剧烈颤抖起来,眼神中流出了愧疚不甘的泪水!

“虽然你没有要求我做什么,不过,我还是要为你做一些什么的。”

左一指这时候看着那一点灵光,之后对着武天域的众人道,“从今天起,武天域,维持现状,和方恒有关的人,不管是朋友,师尊,弟子,十万年之内,谁都不能动,谁动谁死。”

话语吐出,武天域的众人也都是身体一震,下一刻就同时低头道,“是。”

“嗯。”左一指也是点点头,之后看向了那一点青色光华,“我想,你应该安心了。”

这话一出,无数的人也都是看向了那一点青色光华,只是那一点青色的光华,还是不动。

此刻的方恒,已经陷入了一片混沌之中。

冥冥中,他能听见左一指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很快就模糊了。

“一切…都消失了么……”

“原来…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意识渐渐模糊,方恒知道,自己即将永远的沉睡。

只是就在他即将昏睡的刹那,嗖的一道光华,突然在他模糊的意识中出现。

这一道光华,有他在前世生活的点点滴滴,很细致,也很温暖。

之后又是一道光华飞出,这一道光华,多彩多姿,其中是方恒来到了这个世界后所经历的一切!

这一切的经历中,生死险境,阴谋诡计,爱恨情仇,无所不包,无所不蕴。

最终这一切,直接变为了一个人影,方恒的人影。

方恒的人影,此刻正看着方恒自己的一点灵光。

“什么是武?”

“心既是武。”

面对自己的提问,方恒的一点灵光回答,“心道,即武道。”

“心可有尽头?”

提问再次吐出,方恒的一点灵光顿了顿,之后道,“心,当然没有尽头,因为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嗯,心即是武,心也没有尽头,那么为何,武道就有了尽头?”

光影方恒再次发问。

这一下,方恒的一点灵光也愣住了。

“是啊,心即是武,心无尽头,那么武道为何有尽头?心无尽,武也应该无尽!不过如何扩展我的心?”

方恒的一点灵光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就在这一瞬,又是一道光华在无边的黑暗中出现。

这一道光华,是一个小世界的样子,这个小世界,有着自己的文明和武道。

嗖!

又是一道光华飞出,这又是一个小世界的样子出现,这其中,武道和文明都变了,只是依旧充满着自己的特色。

在之后,嗖嗖的光华接连出现,无数的小世界景象出现在了方恒一点灵光面前,一瞬间,方恒就见识到了诸天万界的武道和文化,这些武道和文化多姿多彩,却始终没有交流。

他们都被世界的界限困住了。

看着这一幕,方恒的一点灵光突然震了一下。

“原来如此!我的心,之前只注意到了自己,注意到了武天域和左一指,实际上,这是错误的!诸天万界,才是真正的众生世界!我方恒之所以能在建立万界交易所之后平步青云,一路所向披靡,凭的,就是我心挂念万界众生!我要打通世界隔阂,让万界众生交流!只有交流,才能进步,也只有交流,才能开辟出新的武学之道!”

嗡嗡嗡!

随着方恒的领悟,一连串的震动声也从方恒的这一点灵光中出现,顿时,外界观察着这一幕的所有人也都是身体一震,看向了方恒的一点灵光!

左一指也是眼神一缩,下一刻他的目光就蓦然看向了四周的虚空了!

喀拉拉!

无数的空间撕裂声开始响起,刹那间,上万条空间通道开始出现,一股股的七彩力量从这些空间通道中形成,飞快的向着方恒的那一点灵光汇聚了过去。

“这是…诸天万界的世界灵脉之力!”

“我的天!发生了什么!为何诸天万界都会主动把世界之力给他!”

一道道惊呼声传出,左一指此刻的脸色也是变了,眼神飞快的闪烁起来。

就在同时,嗡嗡的震动声再次传出,肉眼可见,在这些诸天万界的灵脉之力下,方恒的那一点灵光,开始飞快的涌动起来,很快,就在此形成了方恒的灵魂虚影。

就在方恒的灵魂虚影形成的同时,根骨,开始出现,血肉,开始凝聚,在之后,毛发生长,最终,方恒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了天地之间!

呼!

一股清风随着方恒身影的凝聚成形,向着外面吹拂,只是刹那,就让无数感觉到的武者都心中升起了一股暖洋洋的感觉。

似乎这一刻,方恒已经变为了某种不可名状的存在一般,难以形容,却又无所不在。

“你找到了新的道路了?”

看着方恒,这时候的左一指也是眼神认真道。

“临死一刻,灵光乍现,找到了。”

方恒也是淡淡一笑,下一刻就抬起了手掌,“不过我想我说,你是很难理解的,所以接下来,我直接做给你看。”

嗖!

话语说完,方恒的身影就是一闪,直接到了左一指的面前,抬手就是一掌拍出!

左一指看到方恒的手掌也是抬起了手掌,直接和方恒碰撞在了一起。

轰!

爆炸声传出,只是一瞬,左一指的身体就震动起来了,同时体表的血肉也开始纷纷撕裂!

“什么!”

见到这一幕,无数的人都惊呆了,他们真的不能理解,怎么之前被左一指打成碎片的方恒,眨眼间就拥有了这么强大的力量!

直到方恒身上的气息散发出来之后,这些惊呆的人身体才都是震颤起来。

在方恒的气息中,他们看到了诸天万界的众生武道,看到了众生被武道限制的烦恼。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感受到方恒的气息和力量,浑身是血的左一指也是突地笑了。

“我拿了武天域的灵脉力量,你拿的却是诸天万界的灵脉力量,虽然武天域是万界中心,但是诸天万界的众生,才是推动武道发展的根本,我拿了武天域的灵脉力量后,可以看穿过去,现在,未来,但是我却看不到近在眼前的万界众生,从来没有为万界众生考虑过,而你却看到了。”

“是的。”

方恒淡淡一笑,“心有多大,世界有多大,武道就有多长,而心是无尽的,心无尽,武道如何会有穷尽?只是你的心被束缚住了而已,临死一刻,我看到了诸天万界的众生,我看到了众生创造出武道,却无法交流,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要做什么,我要打通诸天万界的所有壁障,让所有武者的武道都能够汇聚到一起,让所有人的智慧,都能产生碰撞。”

“好,你做的很对。”

左一指点点头,“败给你,我不冤,我现在就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一招叫什么?”

“归一。”

方恒淡淡一笑,“诸天万界,归为一界,诸天武道,汇聚一起。”

“好,佩服。”

左一指笑着道,“真是想看看以后的武道,会进展到何等程度啊……”

哗啦啦!

话语还没说完,左一指的身体,就直接化为了满天飞舞的青光,最终只剩下一点灵光也在慢慢暗淡。

“你想见识以后的武道,我给你机会,毕竟说到底,我能领悟这一点,也有你的帮助,那么我也帮你一把,去投胎吧。”

说了一句,之后方恒手指一探,顿时这左一指的最后灵光就进入了那万界通道的一个通道之内,消失无踪。

这一刻,高空之中,只剩下了方恒一个人。

无数的强者,也都是崇拜的看着方恒,他们知道,从今以后,方恒,将会是整个武道中,真正的第一!

“哈哈,方恒,接下来如何!”

龙神此刻大笑一声,所有人也都是看向了方恒了。

“接下来,自然是开辟万界通道,让万界众生汇聚交流。”

方恒这时候也是一笑,“不过这件事情,做起来还是需要大家一起的努力,毕竟文化的不同,会导致冲突,甚至会有新的仇恨诞生,但是我想,只要我们齐心协力,这些问题,不会再是问题。”

“愿为方掌门效死!”

听到方恒的话,无数高手都是异口同声的大吼,听到了这话,方恒也是一笑,目光看向了万界通道。

在他的眼中,划过了无数的光华,似乎蕴含了无穷的未来!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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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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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将要开始那时,妈妈说:“小雨,你快五年级了,是个大孩子了。我要向你推荐一部好书——《平凡世界》,这部书妈妈大学时就读过。今年暑假我们一起来读这本好书。”说完,妈妈拿出一套三本的书,书页有点发黄,但却平平整整。看来,妈妈很爱惜这套书。

我洗干净双手,轻轻翻开书,第一章中雨雪天气里孙少平的这顿午餐深深震撼了我——“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的菜汤四处飞溅。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这是一种作为00后的我们所不熟悉的生活,但却引起我的思索:我们从小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每次午餐过后,餐厅里随处可见同学们吃剩的白米饭、蔬菜,墙上贴着“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同学们却熟视无睹。孙少平却因为不能吃上白面馍,每天只能最后一个去取黑面馍,他为自己是一个“非洲人”而自卑。这时,我真想把孙少平带到我们的食堂来,美美地吃上一顿白米饭。

作家路遥用他淳朴的文字吸引着我,我用了一个星期读完了这本凝聚着作家心血的巨著。孙少平这个人物走出了书本,在我的脑海里鲜活了起来,他从黄土高原的贫困家庭一路走来:从学生时代的“黑非洲”,黄原城里的揽工汉,到大亚湾的煤矿工人,他始终热爱读书,知识给了他自信,给了他与逆境斗争的力量;他始终热爱劳动,并以出色的劳动赢得了别人的尊重,撑起了贫困的家庭。

妈妈也重温了这部书,看完后,她像是对自己也像是对我说:“每一个平凡的人都应该为自己的生活努力奋斗。在梦想的指引下,苦难应该使我们变得更伟大。”听了妈妈的话,我若有所悟:是啊,我们心中的梦想,只有用奋斗才能鼓起前进的风帆。

感谢《平凡的世界》,为我的人生词典增加了两个词:梦想,奋斗。为梦想奋斗,让梦想的幼苗茁壮成长,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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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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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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