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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小说活着读书笔记(经典20篇)

在《傅雷家书》中,傅雷是一个严厉,尽责的父亲,在儿子长达成人,留学海外之后,仍通过书信的方式对儿子的生活和艺术修养进行悉心指导。这里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一些关于余华小说活着读书笔记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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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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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风靡全球的一本好书。

父与子有时候聪明玲俐:有一次,父亲带儿子求兜风,但是,没开多远,车坏了,父亲仔细的检查了车前有检查了车轮,然后有检查了车底,可就是不明白是哪里出了问题,于是,父亲又检查了几遍。过了几个钟头,儿子等得不耐烦了,“呼”地一声跳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拿出了一辆滑轮车,玩了起来。父亲见此情景,突然有了灵感,他双手握紧方向盘,一向交战在车上,另一只脚站在地上,和儿子一齐玩了起来。

有时候,父与子的运气也是很好的:那天,父与子走在街上,他们发现了一个活动:只要大中鸟的中心,就能够那一辆摩托车。儿子对父亲说:“父亲,我们去试试看吧。”父亲说:“能够。”于是,他们就开始打了。过了一会儿,父与子满头大汗。又过了一会儿,父亲对儿子说:“儿子,看来是赢不了骑车了,咱们回家吧。”儿子转过身,把枪扛在肩上,一不留意,枪发出一枚子弹,正好打在把子上。父与子欢呼却越。

小朋友,你看过《父与子》了吗?我想,你必须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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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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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六,我在家快速地写完作业,到书架上拿起了一本《三毛流浪记》认真地看着,看完后思绪万千,感触颇多。

三毛的贫穷生活让我看的很难过,有一天三毛拎着小铁桶去收剩饭,看见一个小女孩比他早到一步,三毛生气地把她推倒在地,倒了剩饭就走,可是当他看到小女孩骨瘦如柴的母亲和她怀里嗷嗷待哺的婴儿,良心发现,赶紧把自己的剩饭倒在小女孩的桶里。

三毛受到一个地痞的胁迫,要他去当小偷,有一次他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行人匆匆而过,那人口袋里的钱包露了出来,三毛轻而易举就得手了,打开钱包一看,里面除了钱还有药方和当票,三毛想,这可能是人家救命钱啊!这钱偷不得,赶忙追上去,把钱包还给了人家。三毛又空手而归,最后又被地痞暴打一顿,三毛脸上留下一道道血印。“就算穷,也穷的清白,我才不当小偷呢!”三毛气愤地脱下衣服朝地痞掷去。大冬天三毛光着膀子,满腔怒火逃离魔窟。三毛的这个做法是非常正确的,就算穷,也要穷的清白,不能当小偷,我们要自食其力。

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吃穿不愁,我们还把学校里的饭菜不要吃的全都倒掉了,想想三毛,所以我们要珍惜粮食,不能浪费。农民伯伯在炎炎夏日在地里辛勤地劳作,每一粒米饭都是来之不易的,我们以后不要再把粮食浪费了。我们还要好好地学习,增长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品德,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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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骆驼祥子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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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我国著名的作家——老舍先生写的一篇长篇小说,资料十分精彩,故事很感人。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老舍的作品有许多,如: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话剧《龙须沟》、《茶馆》等。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讲述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杯具故事。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而搏斗的结局,却是他的失败而告终。

下头这段故事说的是,祥子的雇主曹先生因被人诬告不得已远走他乡,祥子又因曹先生的牵连,白白的被孙侦探劫去了用来买车的全部积蓄。祥子怎样也想不通这是为什么。但被迫得到隔壁家借宿一晚了。

祥子需要被人证明他的诚实,就像我们需要身份证一样。祥子需要被老程证明,他是守义的,也是厚道的,他是有良心的。你千万不能认为祥子不拿曹家的一草一木是应当的。祥子不是中国的知识分子,他没有上过什么学,没读过书,他可能压根就没听过什么“平贱不能移”、“舍生取义”的大道理。

可他这个底层辛苦挣命的小老百姓,竟用实际行动履行了大丈夫们的誓言,这实在应当是我们民族的骄傲。因为我们会发现中国人是有骨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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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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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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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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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读了《皇帝新装》这篇故事,他来自小朋友耳熟能详的《安徒生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皇帝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织出的衣服不但漂亮,而且能看出哪些大臣是笨或不称职,为了表示自我聪明,称职大臣都装做看见了,皇帝给了骗子好处,穿上‘衣服’出去了。百姓都夸耀皇帝的新衣,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我被骗了。

又一次读完这篇童话,我又一次不禁问自我,作为一国之君怎样会被骗呢?又一次毫无疑问全是因为虚荣心,全天下的百姓、大臣甚至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骗别人,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人们心中的弱点……甘愿被别人利用,为的只是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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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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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著作。这本书从小英子的视角来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同时字里行间也将老北京城的风光展露无遗。全书语言自然生动,在忧伤的氛围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诗意,耐人寻味。

这本书用娓娓道来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关于小英子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故事人物有很多,比如英子的好朋友妞儿、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以及与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她们都和主人公英子有着深厚的情感,成为她生活里最重要的那一部分。随着时间的变化,这些人都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疯女人秀贞。一开始,我还担心英子和她做朋友会不会被她伤害;后来,当英子无意中发现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我又由衷地为她们感到高兴。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终于回来了,她们母女俩终于要重逢了!这是多么奇妙的缘分啊!可是命运似乎又和她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那个雨夜,一场无情的车祸让她们永远消失在了英子的世界里。秀贞的悲剧正是那个时代封建思想意识的缩影。

英子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她用关爱温暖了周围的人们,她的勇敢和乐于助人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生活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都让人回味无穷。缓缓的流水、慢慢的驼队、消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童年,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美好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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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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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十九世纪初由德国著名学家格林兄弟整理编写的《格林童话》,其中有一篇“灰姑娘”的故事看了之后,让我有很深的感触。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失去母亲的善良小女孩,她的父母亲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女孩子,这两个女孩子爱美,狠毒又懒惰。灰姑娘被经常被她们欺负,天天睡厨房,身上很脏,所以虽人叫她灰姑娘。

灰姑娘很善良又有爱心,善待小动物,所以得到了仙女的帮助,参加了王子的宴会,后来历尽继母和姐姐们的阻挠,成为了王妃。

这个故事让我识认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充满欢乐,但是,人一但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嫉妒的心,那么她的生活也不会美好。

愿每个人都有一颗爱心,每个人都成为一个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成为爱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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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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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中国四川省儿童作家杨红樱写的——《亲爱的笨笨猪》。

书中的笨笨猪真的很笨,总是无心办一些意想不到的坏事,却又在不知不觉中做了许多助人为乐得好事。它总爱捅娄子、闹笑话,它能给朋友们带来无穷的快乐。同时,自己也能收获很多的乐趣。

笨笨猪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对扇子似得耳朵耷拉在左右两旁,一个粉红粉红的鼻子镶嵌在大脸中央,两个鼻孔大的几乎可以插进二个小蜡烛。可爱极了。

在小熊的生日宴会上,笨笨猪因为太贪吃,吃光了蛋糕和所有的毒蘑菇,因此救了来参加宴会的小动物们。天气越来越冷,因为上了年纪的驴伯伯没有房子,笨笨猪和小熊就准备给驴伯伯盖一座温暖而又舒服的家。可是,他们却因此拆掉了驴伯伯辛辛苦苦搭建的窝棚。笨笨猪听猫咪咪说减肥可以变美,当笨笨猪咬牙坚持减肥后,自己结果变得又瘦又丑难看极了。通过这些事,我感觉笨笨猪虽然笨的可爱,但缺乏遇事思考沉着冷静的态度。总是听信别人的意见,自己不动脑子不善于观察,是不会发现生活中的道理的。我们小学生也一样,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养成善于观察,养成勤于动手又动脑的好习惯。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聪明不一定能收获快乐,如果能给身边的人带来乐趣。那么自己才会更快乐。

《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中主要讲的就是笨笨猪和它的小伙伴们之间发生的一切事情。笨笨猪有一双大大的耳朵和长长的鼻子非常可爱,它那肥嘟嘟、圆溜溜的肚子使他成为欢乐村庄中最胖最肥的人。在这本书中作者杨红樱把笨笨猪讲述的非常笨,可是非常可爱、好玩、有趣。

有一次,笨笨猪刚开学。第一节是语文课语文老师是鼎鼎有名的鹦鹉。鹦鹉在黑板上写了个a,老师让笨笨猪念,笨笨正准备念“啊”肚子却先叫了一声“咕”自己才念“啊”。鹦鹉说:“那到底是啊还是咕。”笨笨猪又准备念“啊”,肚子又先念了一声“咕”,自己才念啊,鹦鹉老师说小猪啊小猪你怎么就这么笨呢,全班同学都笑了。从此以后大家都叫他笨笨猪。

还有一次上游戏课,玩捉迷藏。是狗汪汪抓,大家都藏好了,狗汪汪很聪明,他知道小猪笨,就叫了一声藏好了,没有小猪马上叫到“藏—好—了”。狗汪汪顺着声音找到了笨笨猪……

笨笨猪很笨,但他过得比谁都快活。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因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居然吓跑了想来吃兔子的大灰狼……相反,笨笨猪一点都不笨,它常常在无意中帮助了别人,

因为给别人带来太多的快乐,所以笨笨猪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就显得尤为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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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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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重读了本书。这是明清时期作家吴承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方极乐世界取得真经的故事。唐僧名唐玄奘,他虽善良却胆小怕事。在取经的过程中,他前后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孙悟空—睛、敢做敢当而正义大胆、火眼金且本领高强。猪八戒—贪财好色、好吃懒做,但又不缺善心。沙僧—心地善良、老实本分、踏实能干。他们个个身怀绝技,在取经路上帮了唐僧不少大忙。这四个人物形象鲜明,各有特点,性格也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小时候,我喜欢看西游记的动画,觉得孙悟空很厉害。认为要是自己有孙悟空那么厉害也可以让我去取经。不过长大以后发现我错了,如果唐僧一行人没有去西天取经的勇气,那又有什么用呢?所以成功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勇气,有它才能开始这人生的旅程。

记得有次,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老师,但是我不敢,因为那个老师给我的第一印像就是很严厉,一直不敢接近。所以那个问题一直没法弄懂。终于,我鼓起勇气战战兢兢的走进了老师办公室,老师当时在批改作业,看见我便放下了手中的事。我小心翼翼的把作业本递过去,说:“老师,第5页的第2题我不太懂,想请教一下。”老师并没有像我以为的用那么严肃的像冰块的神情对我,而是用稍带一点指责的语气说:“怎么这么晚才来问我?学了都过了几天了。”随后,便向我讲解了这道题。之后,我突然发现老师好像没以前那么严厉了。如果我当时没有问老师,或许我现在还不明白这道题怎么解呢!

勇气,是成功的条件之一。慈悲是很重要,但是也不能太没勇气了。太没勇气,就变成没骨气了。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你能在其中发现许多道理。勇敢———是我在其中发现的道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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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与子读书笔记 植浩钧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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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爸爸一起读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这本书的俩位主人公经常搞一些搞笑的动作,或者弄一些有趣的事情。

我记得看到有一页是这样记述的。有一次,父与子两人准备出海游玩,他们的男保姆把他们的行李搬上船,然后他们也跟了上船,船开了,船很快就开到了海中央,父与子两人到船尾看一看后面的风景。突然,父与子两人看见有一只手在海里,他们以为是一个人,就立刻跳下海里救人,可是那个不是人,而是一块木块,手背上写着“向前”这两个字,他们两个坐上了那根木条,就眼睁睁看着船远去,慢慢的就飘到了一个荒岛上。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突发事情的时候,要了解清楚状况,以及周围的环境,如果不想清楚,就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就会像父与子一样。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好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理清头绪再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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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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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经老师的推荐我买了一本小说《窗边的小豆豆》,回家后,没看几页,就觉得十分有趣。

《窗边的小豆豆》讲的是一个名叫小豆豆的小女孩因淘气,一年级就被原学校退学,来到了巴学园。在巴学院,无论是校园的景物还是教学方法,都让人觉得好像在做梦:用废旧的电车做教室;每天可以享受“海的味道”“山的味道”;可以从自己喜欢的科目开始学; 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情来坐座位。这一切都是多么不可思议呀!课后,如果上午学的努力,就可以出去散步;可以在墓地玩耍;夜晚在礼堂里“露营”;在九品佛里玩试胆量。

能办一所这样特殊学校的主人就是小林校长。小林校长为了让身体上有障碍的孩子去掉自卑心理,让大家都不穿泳衣一起游泳,在运动会上,特意设计了合适高桥君的项目,让他可以取得好成绩。小林校长尽了他能做到的种.种努力,尤其在小豆豆身上,让小豆豆懂得怎样关心他人,爱护他人。小林校长以他那坚持不懈的耐心和对学生的关爱,触动了小豆豆的内心深处,使小豆豆从一个“坏孩子”变成一个好学生。

读完了《窗边的小豆豆》,我不在惊讶与这所学校的与众不同,反而更加喜欢那个地方,因为那里没有“不可以”“不能”“必须”“一定”等话语,没有老师和学生的等级距离,没有沉重的学习负担和压力。现在,我开始羡慕小豆豆,我更想变成小豆豆,来到那令人向往的巴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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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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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很喜欢里面的皮诺曹。

开始皮诺曹是一个调皮的小木偶,学习不认真,爱撒谎。可是后来,他的爸爸被鲸鱼吃进了肚子里,皮诺曹为了救爸爸,他也跑到了鲸鱼的肚子里,把爸爸救了出来。他们一起回到了温暖的家里。晚上睡觉的时候,有一位仙子把皮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爸爸老了,皮诺曹给爸爸做了一个漂亮的椅,天气好的时候,皮诺曹都会推着爸爸到外面散步,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本资料来自puXuewaNG.com)

我觉得皮诺曹的爸爸很爱他,皮诺曹也很善良、勇敢。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感动了仙子,所以仙子把他变成了跟我们一样的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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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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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哲学是什么,可能并没有一个让人完全信服的定义,但书中一个比喻很有意思。一个神奇的魔术师能从帽子中变出小白兔,这只小白兔就是世界,而我们就处在兔子皮毛的表面,努力爬到毛发的顶端以期看清整个世界,这大概就是哲学。

一直以来提到哲学,好像就是白胡子老爷爷,神经质似的念叨着,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以前的我也持有类似的印象,尊重哲学的同时,总感觉哲学如雾里看花般朦胧飘远,又如玫瑰般只可远观不可近玩。直到我接触到这本书《苏菲的世界》,严格的说这是一本写给青年人的哲学入门书。

以故事来串起哲学史大概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期间不见啰嗦的说教,看到的只是对话、聊天,以及看似荒诞最终恍然大悟般的情节,完全摘除了以往哲学刻板、严肃的标签,引起读者强烈兴趣的同时如涓涓细流般将哲学历程娓娓道来。

回忆全书,一个个鲜活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一道闪电划过,最早的先民在寺庙前祈祷跪拜,口中渐渐有词;朴素主义哲学家眉头紧锁,思考泥土和水缘何能造就青蛙;古希腊广场中,苏格拉底向每一位经过的市民诉说着明白无知才是聪明的理念;柏拉图站在几十个一模一样的饼干前,构建着自己的理型世界;亚里士多德发出“吾爱我师吾更爱真理”的宣言;犬儒学派在木桶中找到快乐源泉;伊壁鸠鲁在花园中追寻心灵家园;传教士手捧圣经宣示上帝的到来;笛卡尔以手抚腮说着我思故我在;史宾诺莎说,只有一个上帝存在;休姆说,除了我能感受到的,其他都不存在;康德说,遵循道德准则,才能收获真正的自由;黑格尔站在湍流边说,河水怎么看取决于两边的石岸;祁克果说,落水的人最关心的是如何得救,而不是会不会淹死的思考;大胡子的马克思说,哲学家不仅要诠释世界,更应该改变世界。

哲学的可贵正在于对于一切持有好奇的心态,看到身边人如同见到外星人一般,其实每个人也正如外星人一般独一无二,有生命、会思考,这正是令人惊讶的事实。

哲学不能带来物质,却能吹散人生成长的迷雾;哲学不能带来快乐,却能查寻令人不快的源泉;哲学不能创造美好,却能擦亮发现美好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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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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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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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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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学了一篇课文——《金钱的魔力》。文中的托德和老板在“百万英镑”面前显露出种种丑态,让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便找来原著,看了这本书。这一看,可真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一对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100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30天内能否凭这张钞票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去,还发了一笔财,也成立了家庭。

看完之后,我很羡慕这位“幸运”的主人公,但我同时又在想:人们原本如此地冷落、嘲讽亨利,但后来又频频向他献媚,是为什么?为了钱。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些人就是这样被钱的魔力牢牢套住,致使自己成为一个让人耻笑的守财奴。金钱,对于社会上一些拜金主义者,是万能的`。但我认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在这世间,比金钱可贵的东西有很多,例如财富,买不到深厚的友谊,买不到易逝的时间,买不到无私的亲情。

一个人,就算再富有,也不见得会比穷人更快乐。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做得到清正廉明?一些官员,把国家法律视为虚无,贪污;一些黑心厂家,为了赚钱,在食品中添加各种国际明令禁止的化学成分。这些人,都是被利益糊了眼,蒙了心。当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行走时,应避开那些毒蛇般的利益,不做金钱的奴隶,不要因它而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永远做到不以貌取人、清正廉明,那该有多好啊!要知道,世界上还有好多东西比金钱可贵、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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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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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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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寒假水浒传读书笔记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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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去无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元末明初,世事黑暗,病态张狂。这乱世之中一举人因替穷苦之人辩冤纠枉辞官起义,却因领头人居功自傲,亲信佞臣疏远忠良,愤然浪迹江湖,与世隔绝。

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怀着满腔的热忱与悲愤,施耐庵遇到了同样处境的知己罗贯中,开始了水浒传的创作。

高俅,一个臭名昭着的泼皮无赖,在故事一开始就占用很多笔墨描写他如何因会踢毽子取悦人做了堂堂太尉;相反一个有万夫不当之勇能指挥八十万禁军的教头林冲,却因比武赢了高俅举家逃亡遭追杀。越是这不公的社会地位竞争描写,越激发了读者的同情与情绪波动,让人不禁捏了一把汗,此后一群英雄曹盖等人使用智多星吴用的计谋,让身为押司的宋江也落草为寇,群起反之,这“官逼民反”的写作思想变渐渐的透露了出来;“怒杀阎婆”、“景阳冈武松打虎”、“血溅鸳鸯楼”、“火烧祝家庄”、“大破连环马”……这一群群个性鲜明,有血有肉,重义疏财的梁山好汉们,渐渐在社会上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他们招贤纳士,劫富济贫,攻打贪官,且所到之处军规严谨,接济百姓,在民间传为佳话。

可能你会惊叹,这不过是从民间搜集来的故事性强的小说罢了,凭什么跻身中国四大名着?这可不是空有虚名啊,你看他描写水功了得的浪里白条:“那人把竹篙一点,双脚一蹬,那条船便像箭似的划向江心,两只脚把船只一晃,便船底朝天,两人全落入水中。”,“点”,“箭似的”,“一晃”,写出了张顺的灵活敏捷。相反,你再看陆地上称霸的“黑旋风”:李逵大怒,脱下布衫,双手一架,早抢了五六条竹篙在手,好像扭葱一般扭断了。”这“扭葱一般”,让施耐庵传神的文字功底深入人心。当然我读这作品也常会有疑议:如文中“妖术”一次在吴用口中频繁出现;如“武松打虎”那一章脍炙人口的故事,那吊颈白额大虎当时又饥又渴,跃起必高人数米,武松是怎样在醉酒的情况下抓住它头上的皮毛把它硬摁下去呢?我也知道武松的勇猛好战,但这段佳话在人民口中可渐渐成了神话。

事实上施耐庵是在愁家,愁国,愁天下的烦躁下能写出如此传神,把各种故事、人物个性融合地天衣无缝,在当时的文化水平来说已能鹤立鸡群了。我常常会努力想像鲁迅一般从他浓重的笔墨中看出一些词来。鲁迅从教科书里看出了满是“吃人”的词,而我从施耐庵的书中看出满是“胸怀”的气魄。那一幕幕细到每一个动作的打斗让人俯首称妙;那“及时雨”宋江喜欢结识英雄好汉,仗义疏财,对有本事的人无论贵贱都好好款待,以此名扬四海的胸怀和后文不记前仇,善心待人的性格和亲密和气的领导气概都像极了施耐庵自己,我想每一个在写人物文学的时候,都会或多或少的体现出自己内心的想法,在创建人物属性的时候,都会出现自己的影子,而宋江就是施耐庵憧憬的、那个如己所愿的、能得到用武之地另一个的影子吧。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宋江挥笔一书,挥出了如此“落草为寇”的气概,如此昙花一现却现得轰轰烈烈的梁山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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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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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第一次读这本书,是6年级的时候了。一开始,我不喜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读着读着,就觉得,鲁滨逊的生活充满了艰险,他在岛上的28年生活,也同样,有着不一般的经历。

鲁滨逊在1632年出生于英国北部约克城的一个富商家庭,全名叫做鲁滨逊?克罗索。鲁滨逊有两个哥哥,还有两个小妹妹。大哥服兵役多年,当上了英国一个步兵团的中校。后来,大哥的部队跟西班牙军队在刻尔克附近发生激战,大哥就这样阵亡在战场上。至于他的二哥,从鲁滨逊开始记事的时候就没什么印象,只听说他下落不明。只知道他和大哥都留下了后代,就是鲁滨逊的两个小侄。鲁滨逊渐渐长大,成为了一名令人尊敬的法官。可是,他的脑子里却充满的航海旅游的念头。

一天,鲁滨逊和他的父亲说了自己的梦想,父亲听到后,伤心地流泪了,但是,鲁滨逊还是很想去海上航行,却遭到了父亲的严厉拒绝。1651年9月1日,鲁滨逊从赫尔海港上船出发了。船刚驶出港口就碰到的可怕的风浪。8年后,鲁滨逊伦敦出发,船上一共有14个人。12天后,鲁滨逊踏上的船,遭遇了长达10天的飓风,不久,他们又遭遇了另外一次狂风恶浪。突然有一个人喊道:“陆地!陆地!”他们刚要跑出船去,却发现船又突然搁浅在一片沙滩上面再也动弹不得。大副靠了大家的帮助把小艇放在大船的旁边。他们全都上了小艇,把小艇解开。听凭上帝和海浪支配他们未来的命运。没过多久,巨浪向他们压来,小艇上的人东一个西一个,都来不及喊一声“上帝啊!”就都被海涛吞没了。那时,就只剩下了鲁滨逊一个人,其余的人全都没海浪吞没了。鲁滨逊在一个荒岛上“建”起了自己的“家”。

25年后,鲁滨逊救起了一个逃亡的俘虏,也就是“星期五”。渐渐地,鲁滨逊已经习惯的荒岛上的生活,也救起了一个又一个俘虏,其中有一个,还是星期五的父亲。1686年12月19日,鲁滨逊离开了生活了28年2月9天的荒岛。拜读这部小说后,我对鲁滨逊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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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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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不转睛的浏览着著作《昆虫记》,昆虫的各种特征与蕴含着的耐人寻味的哲理把我深深的迷住了!从而,我明白了,原来每一种昆虫都是平等的。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精彩,甚至都远远超过了我们人类。

昆虫们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的说着话,唱着歌,跳着舞。在属于他们的乐园里玩耍,在城市田野中飞行走路时,一座被遗忘的花坛,或是一段还没整修的河堤……也许都有他们的身影,也许连草根底下也会成为它们的乐园。

比如,夏天的蝉。你或者会对它喋喋不休的歌声、厌烦,你或许会捕捉它当宠物玩,蝉小小的生命或许会在你的手中终结。但是你知道蝉的一生吗?蝉的一生要经过四年黑暗的苦工。我们不应该去讨厌它的歌声。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突然穿起漂亮的衣服,张开美丽的翅膀,能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是多么的不易。

萤火虫,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昆虫,萤火虫有着色彩斑斓的外衣,它的身体成棕栗色,胸部是柔和的粉红色,其圆形服饰的边缘则点缀着一些鲜艳的棕红色的小斑点。它的肚子顶端会发出微弱的光亮,就好像肚子里镶了一盏小灯。在宁静的夏夜,经常会看到它们在草丛中游荡。

萤火虫长着三对短短的腿,它们利用这三对小短腿迈着碎步跑动。雄性萤火虫到了成虫时期,会长出鞘翅,就像其它的甲虫一样。而有的雌虫则永远都保持着幼虫阶段的形态,无法享受飞翔的快乐。虽然我们人类强大,但我们不应该瞧不起他们。

蜘蛛也很常见,他的形体雌雄悬殊甚大。大多数雄蛛都比雌体小,有些种类雌体超过雄体1000—1500倍,所以蜘蛛时,如同螳螂那样,雄体常有被雌蛛吃掉的危险,因此雄蛛欲与雌蛛时,必须小心翼翼地事先试探雌蛛是否允诺。

世界上大约有4万种蜘蛛,除南极洲外,各地都有分布。它们有的外貌奇丑、有的步履蹒跚、有的能走善跳,可谓千奇百怪。蜘蛛丑陋的外表下有着聪明的脑袋。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蜘蛛帮我们维持生态平衡,是人类的好朋友。

读完了《昆虫记》让我最终明白,在这个世界,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这让我想到佛教中的一种思想:叫众生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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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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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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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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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

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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