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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个字(精彩20篇)

荷花全身皆宝,藕和莲子能食用,莲子、根茎、藕节、荷叶、花及种子的胚芽等都可入药。其出淤泥而不染之品格恒为世人称颂。今天为大家准备的是喜爱荷花作文,希望能满足大家的阅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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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公鸡小闹钟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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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书桌上放着一个可爱又别致的小闹钟,那是我在上小学一年级时妈妈给我买的,他陪伴我度过了四年多的时间,他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也很喜欢它。

小闹钟非常漂亮,外形像一只公鸡,我叫它公鸡小闹钟。他有一个大红冠子,红扑扑的脸上镶嵌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金黄的爪子成了小闹钟的底座。浅黄色的镶在它的腹部。正面有一圈金边,圆圆的中盘上罩着一块透明的玻璃,十二颗钻石班的计时刻度均匀的嵌在雪白色的表盘上,闪着亮光。两只翅膀好像要在蓝天上飞翔似的。里面有三根永不休息的指针,被固定在中盘正中。时针又短又粗,中间的是纷真,不粗也不细,不长也不断。秒针虽然又细又长,但跑起来数他最快。

小闹钟发出的声音很好听。平时他是“滴答滴答”的叫,叫我起床时他唱的是“喔喔喔”一声长鸣。

小闹钟还教会了我珍惜时间。有一次,我拿出书本打算写作业,可是却看了好长时间电视。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想起“滴答滴答”——快写作业吧!我赶紧关上了电视,写起了作业,要不然明天我就死惨了!

小闹钟给我的帮助太大了,它使我懂得珍惜时间。有时,我真想让他休息一下呀!可他还是在日夜不停地在走着不知疲倦的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

我爱你——亲爱的公鸡小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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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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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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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小闹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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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我喜欢什么东西,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喜欢的东西还是有一次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小闹钟

这个小闹钟身着粉色的外衣,上面刻着形状不同的星星,下面则是一只十分可爱的米奇和一只非常漂亮的米妮在跳舞,样子很可爱。

我之所以喜欢这个小闹钟,正是因为它样子可爱,又可以警告我们珍惜时间,不要浪费时间。

一天早晨,我因前一天很晚才睡觉,所以到很晚都还没有醒。这时,小闹钟“叮铃铃……”的响起,仿佛在对我说:“小主人,快点起来吃饭了,再不起来,可就要迟到的呀!我听见小闹钟对我说的话,就立刻爬起来,洗脸刷牙,吃早饭。然后匆匆忙忙地走了。这次多亏了小闹钟,我才没有迟到,要是再晚点起床,可倒大霉了。我想,小闹钟真是我的贴身宝贝呀!中午放学回到家,吃完饭以后,立刻打开电视机津津有味地看起电视来。放在旁边的小闹钟突然响起来,对我说:“小主人,不要再看电视了,午休的时间到了,去休息一下吧,看久了电视对眼睛不好呦!如果你再看,我可不跟你做好朋友了。”听到了小闹钟发出的声音,我赶快把电视关掉午休去了。结果,一觉醒来,我的精神状态也好了很多。到了晚上,我还在玩电脑,那时候已经九点半了,可我一点也不想睡觉。过了一会儿,小闹钟又在催我去睡觉,明天早上得早点起来,我没有办法,只好去睡觉了。

这就是我的小闹钟,听了小闹钟的故事,相信你们也一定愿意和它做好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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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

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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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如血,水袖飘舞,她微笑地跳着呈才舞。“作为一名艺人,无论高兴或是悲伤都不可以轻易地表现出来”,她原本无法理解师傅对艺人的种种定义,但此时她做到了,师傅的尸体安静地躺在水上,她穿着华丽的衣服用艺人的方式为师傅送行。没有人能够形容那舞蹈里所蕴涵的情感多么深沉,多么忧伤,没有人能够形容黄真伊脸上的那抹颇有其师之风的孤傲笑容里蕴涵着多少深意。

她是个解剖才艺的女人,她剖析得深到骨髓,她把才艺分解后亦可从残缺中找到她需要的美。将爱注入舞蹈,将爱注入诗歌……她的爱太多,像她的才艺一样溢出来,这使她的人生充实、饱满、引人注目。

她的师傅白舞毁了她的初恋,她对师傅一度憎恨甚至与师傅反目成仇,但她却也真的深深地爱着这个将她带上艺人之路的老师,这个将她带入浑浊泥沼又一直保护她的亲人,在那个萧瑟的黄昏里,随着一曲呈才,一切恩怨化为云烟。

走上这条路,亦注定了她是一个得不到爱情的艺人。走上艺人之路,才艺便是生命,黄真伊很早就知

道这一点。已经将她深深捆绑的才艺,价值远在爱情之上。

她无疑是一个天才,在舞蹈、诗歌、琴艺、绘画、书法等方面都有极高的造诣,尤其是她的汉诗、时调,不论置于哪个时代都极具影响力,她的诗至今仍被收入韩国中学课本,即兴飘逸的诗风可媲美李白,她被称为“韩国的李清照”。这样的艺人已达到了艺术的巅峰,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年代让无数男子为之折服。可这又如何呢?一个舞者,一个艺术家,活在才艺的世界里是孤独的,孤独者旅途中只能忍耐,忍耐挫折和悲伤,纵使她失去了爱情,失去了孩子,失去了所有为才艺牺牲的东西,她也要微笑着跳起轻盈的舞蹈献给真正欣赏才艺的人们。该说她幸福,还是悲哀呢?

有人会认为艺妓是卑贱的,那是因为他们只看到了后面那个字,而忽视了前面的“艺”字,又或者,对于艺术的爱远不及他们对于物质利益的追求,所以才会有“学习才艺是愚蠢的”这样的想法。划分贵贱的准则是伦理吗?还是人心里肮脏的潜规则呢?黄真伊的才艺,即使埋葬在晦暗的历史墓穴中,也有着最干净纯粹的光辉,这是她的幸福,不是悲哀。

她对才艺真是执著,没日没夜地练习,重复枯燥的动作,在洒了米汤的宣纸上旋转直到宣纸不被扯破,她还违背教坊的规矩偷偷拜学踏绳练就了轻盈的舞步……这种韧性也是她人生的态度,她循着对舞蹈的理解,摸索着一步步行走在艺人之路上,虽然孤独,但很充实。

曾经,她满足于华贵的服饰和炫丽的舞姿,但她的舞并不能打动路过的百姓,她陷入苦苦的思索,直到最后才体悟出“艺术来源于民众,也理应带给民众快乐”,然后,她穿起粗布麻衣,跳起纯朴的民间舞蹈。

此时的她,早已看透人生,锦衣玉食和至高无上的荣耀都是浮华烟云,才艺要有爱,舞蹈里要有纯朴的爱。她随音律而动,随鼓点即兴地跳跃,每一个动作都流畅洒脱,藏着劳动者的身影,忙碌,简单,毫不矫揉造作。另一种爱的表达,另一种舞的境界,她找到了。

黄真伊是一个解剖才艺的女人,才艺里有深远的爱,那些爱来自于劳动人民,来自于底层的生活,她一路拾掇,以一个劳动者的身份。她跟在他们身边唱歌跳舞,她看着他们开心地大笑,体味着从未有过的幸福。将灵魂中最浓烈的爱融人最优美的舞姿中,那是才艺的极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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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喜爱的小动物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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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吃过中午饭后,舅舅和妈妈带着我和哥哥来到森林动物园玩。

走进大门,就看见左边一个大大的台子上,挤满了前来看表演的人,各种各样的小鹦鹉给在场观众表演着丰富多彩的节目,有投球、有推车,最让我难忘是这些小鹦鹉竟然能认出一元和五元钱,它们飞来飞去只叨大钱,他们在训养员训练下真是太有才了!

我们接着往前走,远远听到吼叫声,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大老虎在叫,使劲撞着护栏,妈妈看到后赶紧拉着我就走,她说:“老虎不让咱们看,快走。”哈哈,我知道妈妈是害怕了。

走过一个消毒屋,来一到片小树林里,树下堆积着一层厚厚的树叶,一群鸭子冷的身体直发抖,躲在旁边的小屋里不敢出来。

孔雀收起自己五彩斑斓的羽毛,相互依着取暖。

看着冬天小动物,我想寒冷的冬天赶紧过去吧,这样就能让小动物恢复原来的可爱了,它们可以一起追逐、一起散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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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爱的老师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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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我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我遇到一位老师---—胡老师,她叫胡丽婷,她教语文,是我们的班主任。她是我上小学的第一位老师,应该算是我的启蒙老师。

胡老师的脸圆圆的,脸上总挂着微笑,头发黑黑的,经常扎一个马尾,她的穿着打扮很时尚,很有活力。如果我们很听话,胡老师就很温柔,但是如果有同学调皮捣蛋,胡老师就会装“凶”,温柔的她其实是为了震慑那些调皮的同学。

胡老师不但教我们知识,还教会我们学习方法:课前预习和阶段复习,这样才能温故而知新。胡老师上课时语言生动活泼,善于抓住同学们的心理,利用讲故事、角色扮演等形式让同学们快乐学习。二年级时她给我们上了一堂公开课《狐假虎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好像我自己就是那只狡猾的小狐狸。

胡老师无论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很关心我。在胡老师的悉心教导和鼓励下,我的书写有很大进步,语文成绩明显提高,并获得了期末语文免考的荣誉。我很感谢胡老师。我要像胡老师一样写一手好字,语文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我很喜欢语文,也很喜欢胡老师,我好希望一到六年级胡老师都做我的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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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爱的小动物作文550字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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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了,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没得听到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时,我都会想起我家那只可爱又淘气的小白兔,一想到它,我都会被它的趣事逗得捧腹大笑!

瞧,这只小白兔披着一身雪白的大衣,长长的耳朵就像两根竖起来到天线,警惕着四面八方的动静,只要有一点儿的响动,他就会立刻躲起来。它那漂亮的红眼睛,如同两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一样,漂亮极了!最有趣的莫过于它的三瓣小嘴了,吃菜叶的时候,嘴巴一动一动的,非常有趣。它那又短又细的尾巴,就像一个柔软的的小绒球,远远一看,还以为是团雪堆呢。

每天放学一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跑到笼子前,看看小白兔,而它则用可怜巴巴的眼睛望着我,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我饿了,给我点菜叶吧?“每当他这么看着我的时候,我一定会爱怜地扔一片绿油油的的菜叶给它。瞧它,用双手把菜叶包得紧紧地,好像谁会抢了它似的。一吃完,它就安闲地趴在笼子里,眯着它那漂亮的眼睛,渐渐地竟然睡着了,真是一只贪睡的小白兔呀!

记得有一次,我把小白兔带到了奶奶家,刚一进门,我就想着和小白兔来做个小游戏。

我拿出一片新鲜的菜叶,在它眼前晃来晃去,他瞪着一双宝石般的眼睛,好像在说:”哇,这片叶子怎么会飞,,看我不把你吃掉."看,它纵身一跃,石头要把菜叶咬下来,哪知我顺势一提,它扑了空。它再接再厉,这次跳得更高,差点就被它缴获了。虽然前两次都以失败告终,可它还不甘心,再次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跳了起来,来不及了,菜叶的一角被它咬住了。看着它那全力以扑的样子,我只好将整片菜叶交还给它。

吃饭时间到了,我急急忙忙去吃饭,连笼子也忘记了关,等我回来一看,咦,我的小白兔怎么不见了,急得我满头大汗,东找找,西找找,沙发底下房间里,统统没有。正当我坐在客厅垂头丧气之时,只听奶奶大声到喊:“湃湃,你的小兔子在菜园里,“我急忙飞奔过去,原来小兔子躲在菜园里悠闲地吃着它的美味大餐。他看见我,好像生怕我责怪他似的说:”小主人,刚才的菜叶不够,我只好偷溜出来找食物了。“我轻轻地抚摸它,无可奈何地说:你真是个淘气的小馋鬼呀!”

我爱惜这只可爱的小白兔,它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虽然它不会说话,可依然可以和人类交朋友。地球上还有数以百计的动物遭到虐杀,希望人们不要在残害这些无辜可怜的动物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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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爱的一项体育运动

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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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项体育运动是踢毽子。你别看它像是现代刚流行的运动,其实,同学们,你们知道吗?踢毽子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有了。

踢毽子起源于我国汉代,到了隋唐时期已经很盛行了。据《高僧传·佛陀禅师转》记载,有一个叫跋陀的人要到洛阳去,在路上时遇到了12岁的慧光在天街井栏上反踢毽子,连续踢了五百次,围观的群众们都赞叹不已。其实到了唐宋时期,踢毽子的花样和技巧也已经有了非常大的进步。到清朝末期之前,踢毽子已经达到了鼎盛的时期,踢毽子的人越来越多。踢毽子已经被人们和养花鸟、放风筝、下棋、等游戏相提并论。更有一些人以会踢毽子而自荣,特别是青年、少年或者是儿童的参加踢毽子的游戏或比赛更为普遍。当时的民间就有流传着这样的童谣:“一个键儿,踢两半儿,打花鼓儿,绕花线儿,里踢外踢,八仙过海,九十九,一百。”

踢毽子呢,首先要手拿毽子,找好一个角度,要找适合自己,自己认为舒服的角度,然后单手将毽子抛到半空中,记住不要抛的太高,然后用任意一只脚在毽子快要落到腰部的时候来把毽子用脚接住,再踢向上去,也不要踢得太高,这样才算一个,然后依次类推,看看你能踢多少个。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一些花样,如:后踢、腕踢、抬腿踢、侧腿踢等等,就叫作花样踢毽。我国各地的踢毽子的风格不同,名称也不近相同。一般来说,尖子的羽毛小,底拖较重,踢起的毽子上下飞舞,速度比较快,它的踢法特点是刚劲,动作要求小巧,掌握起来比较难一些。

近年来,人们将我国古老的民间踢毽子游戏演变成了一种对抗性强的体育运动—毽球。踢毽子已经不再是一项有益于人身心的游戏了,而是被人们当做养生之道,踢毽子这项运动已经被人们开展得非常广泛。这项运动在各都市成立了毽球协会,有的地区还设有分会。尤其是在丹东市更为普及人们已经把踢毽子作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踢毽子已经不仅仅是只能在公园里进行的活动了,无论是在美丽的鸭绿江畔,或者是在雄伟的锦江山下,到处都有踢毽球的广大爱好者。早晨踢,午休时踢;街边踢,小区里踢;小到稚嫩儿童,老道近百岁的老人,只要一闲下来,就会两两三三的聚在一起,踢上几脚。每当到了晚上借着街道五彩花灯的光环,就会看到到处都有一只只彩毽在空中飞舞,一年四季从不间断。因此,丹东市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毽球城”,还承办过几届全国毽球锦标赛。毽球不仅成年人愿意玩,而且也受到我们这些小学生的欢迎,并且在我们的校园里也发展的非常之迅速。在2009年的8月8日“全民健身日”,沈阳市毽球协会派出5000人的庞大阵容,在奥体中心主体育场举行的400人的毽球表演,奥体外场也有1000人同时进行毽球表演。他们还组织了3000人的拉拉队、助威团,让广大群众都参与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目前,沈阳的许多中小学都专门开展了毽球课,一些大学也将毽球作为体育课的必修课程,这些学校的毽球水平也都较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项运动,怎么样,听了我的叙述以后,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踢毽球项运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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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英语作文:我最喜爱的运动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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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s help everyone to keep healthy, happy, and efficient.So I pay special attention to games, especially table-tennis. Table tennis is my favorite game.I play it almost every day.

Table-tennis is an ideal game us because it brings the whole body into action. It strengthens our muscles, expands our lungs, promotes the circulation of the blood, and causes a healthy action of the skin. Besides, it is very amusing and does not cost us much money.Table-tennis is very moderate; it is not so rough as football.It is an indoor game and can be played even on rainy days.Thus, it is my favorite kind of exercise.

运动能帮助每一个人保持健康、快乐和有效率。所以我特别重视运动,特别是桌球,桌球是我最喜欢的运动。我几乎每天玩。

桌球对我们而言,是一项理想的运动,因为它可以使我们全身运动,它可以增强我们的肌肉,扩张我们的肺部,促进血液循环,并且使肌肤产生健康作用,此外,它很有趣而且所费不多。桌球是相当温和适中的,它不像足球那么粗野。它是一种室内运动,甚至在下雨天也能玩。因此,桌球是我最喜爱的一种运动。

[初中英语作文:我最喜爱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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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爱的水果

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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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陈果)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西瓜,西瓜长的特别可爱,又大又圆,像个大胖娃娃的脸。它的头顶上还长了一个弯弯的把儿,就像小女孩头上扎的马尾辫。

西瓜的外衣有的是花花绿绿的,有的是深绿色的,有的是绿色的中间夹杂着许多深绿色的条纹,像水草一样,好看极了。

拿出一个熟透的西瓜用刀轻轻一切,“次啦”一声,那清脆的瓜皮就自动裂开了,红彤彤的瓜囊展现在眼前,一阵清香扑鼻而来,馋得我直流口水。那果肉上的黑瓜子像黑色的小雨滴可爱极了。

西瓜香甜可口,味道鲜美,我喜欢西瓜的味道,它会给我一个凉爽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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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爱的动物作文高6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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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只可爱的小乌龟,我非常喜欢它。

那只小乌龟叫龟妹,它有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一个可以保护它的龟壳。它刚到我家时非常害羞,像我家养的含羞草一样,只要你一碰它,它就把头和脚伸进龟壳里,好像在说:“我不认识你,不要碰我。”但是经过我精心的照料,它慢慢地变活泼起来。

龟妹非常贪吃,只要我扔一块好肉给它吃,它就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好像在享受千年难得的美味佳肴。

俗话说“千年王八,万年龟”乌龟的寿命和耐饥能力是很强的,有一次我两三个星期没有喂它吃东西,但它还是活了下来,只是比以前瘦了一些。

据史料记载,古代有一起冤案,有人把实情刻在龟壳上,两千年以后人们发现了乌龟,这起冤案就此解开。

龟妹的可爱和机灵让我喜欢得不得了,龟妹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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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爱的小鸡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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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养着一只活泼可爱的小,它身上的毛软绵绵的,感觉就像一团团的棉花一样;它的小身子是红色的,胖嘟嘟的,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很有趣;小鸡还长着一双像钻石似的小眼睛。

小鸡喜欢和我玩。有时候,我穿一双小鞋子,它会看看然后跑过去就啄;有时候,我把它放到地上,它就到处跑还乱吃东西;有时候我故意在纸上点上一个小黄点,它就会当成小米去啄,多有趣啊!

这只小鸡不光外表有意思,原来生活上更可爱。

有一次,我把一粒小米放到地上让它找,它就一直找啊找,找到后就会“叽,叽,叽”的叫,好像在说“小主人,我找到小米了,你看我棒不棒呢?”我摸了摸它的头开心的笑了。还有一次,我和小鸡玩抓小偷的游戏,小鸡当小偷,我抓它。小鸡跑的特别快,一直和我捉迷藏,我扑到东,它一下子跑到了西,我扑到西它又一下子跑到了东,害得我怎么都抓不住它。

真有趣!我喜欢我们家的小鸡!

[小鸡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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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爱元宵节作文

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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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当我们还沉浸在欢度春节的喜庆中,元宵节又接踵而至。我们这儿元宵节有一个特色,那就是早晨吃元宵,白天闹花灯、猜灯谜,晚上观焰火。正月十五闹元宵。在我国由来以久,早在两千多年的前,元宵节也称上元节。按照中国古代的习惯,“元”指月亮正圆,一年之中有所谓“三元”——正月十五称为“上元”,七月十五称为“中元”,十月十五称为“下元”;正月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也是一元复始,大地回春的夜晚,人们对此加以庆祝,也是庆贺新春的延续,故此元宵节又称为“上元节”。“宵”即夜也。因此,也就有正月十五闹元宵之俗。

吃元宵

清晨,当东方的第一阳光刚刚洒向大地,一阵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揉揉惺忪的双眼,穿上衣服走进飘满饭香的厨房,呵,锅里漂浮着白白胖胖的大元宵,看着就叫人垂涎欲滴,我快速的洗漱完毕小学生作文 作文人网 你也可以投稿,钻进饭厅,这时妈妈已将元宵盛好摆放餐桌上,我迫不及待的就要将元宵送入口中,“等等。”妈妈立刻阻止了我,让我慢慢地吃,并告诉我吃元宵的技巧,“不然,元宵会把口腔烫伤的。”吃着这皮薄薄带着芝麻馅儿,一咬就流油的元宵,心中那个舒服劲儿就甭提了。妈妈说:“这元宵是糯米粉做成的,吃多了不易消化。”可是我那个馋劲让我吃了一个又一个,这元宵可真格外的香啊!

【篇二】元宵节,闹花灯是不可或缺的活动,大街小巷到处都挂满亮花灯,琳琅满目,目不暇接,造型千奇百怪,各具特色,大小不一,小的如拳头,大的有几米高,有走马灯、有金蛇灯、有莲花灯、有西瓜灯、有观音灯……其中,我最喜欢观音灯了,观音灯有三米之高,八人一起合抱才能抱住,她哪栩栩如生的形象使人过目不忘,最重要的是她手中拿着降妖伏魔瓶,瓶中装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灵水,据说只要交钱并诚心真意求拜,观音便会从她手中的瓶中喷出一股清凉的仙水,洒向你的四周,保佑你终身平安,但是你如果不是真心诚意求拜,瓶中便不会喷水,虽然这只是传说,但也足可以看出人类的聪明智慧。

闹花灯离不开猜谜活动,这儿一群,那儿一群的围着花灯上制作的谜面猜谜语,有老有少,更多的是青年人和学生,猜中了哈哈大笑,没猜中的继续进行,有时也会为一二个谜面争得面红耳赤。可真的热闹尽兴啊!

晚上,全家出动相聚苍梧绿园,准备观看焰火,偏偏天公不作美,竞下起了倾盆大雨,却挡不住市民观看焰火的情趣,绿园里,汇成了伞的海洋。八点钟,焰火准时点燃,先是几声炮响,接着焰火在天空中映出了一张张可爱的笑脸,随之,200多万种焰火尽情释放。有玉树临风,有蟒蛇出洞,有天女散花,有繁星满贯……可真的大开眼界啊!难怪欧阳修在《元夕》中写道: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到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元宵节是我们中华民族悠久而古老的传统节日。啊,元宵节,我爱我们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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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爱的小猫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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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喜欢可爱的小狗或娇气的兔子,而我却喜欢调皮的小猫

一天,妈妈从市场买回来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猫。它的毛是黑黑的、软软的,摸起来非常舒服。它的身体胖乎乎的,走起路来就像一个小皮球在地上滚动。最特别的是它的耳朵,它的耳朵可以转四十五度,只要一听到声音,就会像雷达一样去寻找声音的来源。它的眼瞳会随着阳光的强弱发生改变。早上,阳光柔和,眼瞳就像枣核一样;中午,光线强烈,眼瞳就变得像一条线;晚上眼瞳变得又大又圆,还发出绿色的光芒,就像一对绿色的大灯泡。它的胡子也很特别,可以帮它自由活动和测量老鼠洞得大小,抓老鼠大部分都要靠它。它的嘴里长着两排锋利的牙齿,就像刚磨过的尖刀,一口就能把老鼠咬死。

每次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在我身边“喵喵”叫,好像在说:“陪我玩吧。”我说:“不行,我要学习。”它便会摇着尾巴回到它的“房间”吃鱼去了。

它还会爬树,可以在树上做些高难度动作,而且爬得很快。

每次在我不高兴的时候,它都会有办法让我高兴!

它很调皮,可我真的很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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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的一本书小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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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一)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神通广大、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他有火眼金睛和金箍棒,会七十二般变化,能腾云驾雾,而且一个跟都能翻出十万八千里。有好吃贪睡、贪生怕死得得猪八戒,他原来是天蓬大元帅,因为喝醉了就调戏嫦娥被贬下了人间投错了胎,长成了猪的模样猪八戒肥头大耳,据说一顿能吃三五逗得米饭;他有个宝贝那就是太上老君给他的九尺钉耙。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他一心一意保护唐僧取经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还有一心取得真经、慈悲善良的唐僧。书中讲述了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巴士一难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喜欢《西游记》这本书,主人公之一孙悟空则是我最敬佩的。我们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在生活中,我们虽然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广大,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

喜欢《西游记》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想办成一件大事,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艰险。使我想到了学习,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要面对一道道难题的挑战,要面对完与学的抉择……战胜困难就孕育着成功。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最大原因。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二)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三)

一本书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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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四季中,我最喜爱的季节作文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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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季节,各具特色:春天泉水叮咚,花草鲜嫩;夏天阳光猛烈;秋天枫叶舞蹈;冬天白雪飞扬。可我却独爱夏天。

要说夏天,最热不过了,太阳不像春天那样懒洋洋,一改冬天的暖阳高照,而是喷发出滚烫的烈焰燃烧人间。一阵风吹过大地表面,将会卷起团团火气,令你的脸感受到热气沸腾!

个个走过的行人,太阳一个都不放过,只要谁被盯上,谁就会被太阳之火“烧伤”。

中午时刻,阳光更猛了,太阳到处放火,阳光火辣辣的,让地面上的火烧得更旺了,到处如张张火网,无人敢踩踏。人们只要给晒一下,就会引火烧身!这种天气令小狗伸着舌头喘气,人们不敢出去,因为一出去就好像待在火场,难以呼吸。

但我依然爱夏天,爱它的炎热!爱它的强大的热气力量!

夏天的雷雨来得快,走得也快。

说不定,就在万里阳光无云时,刹时就阴云遍布下起了大雨!

一次,我在阳光灿烂的大路上走着,正在开心之际,突然天暗下来了,随后狂风大作,无情用劲刮着我的脸,马上,天空出现了金蛇狂舞!“轰轰”!惊雷吼叫着,我赶紧拼命快跑,但我的速度还是慢了,豆大的雨点打在了我的身上,冰冰冷冷的滋润了我的衣服,我原以为这是一场长久的大雨,没想到,一下子就雨过天晴,天空出现五彩缤纷的彩虹了

我还是爱夏天!爱它的敢哭敢恨!哭就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恨就大叫几声发泄!

夏天更美,它的美是其它季节没有的,与众不同的。

走进池塘,水中到处是荷叶家园,荷花在风的吹拂下跳起了舞,荷花是那么引人注目,荷叶全部围了过来,真是群星伴月呀!荷花如同一个美丽、纯洁的美少女,身着粉红衣裙,娇嫩极了!连玫瑰皇后也自愧不如,甘败下风!人们一边观赏一边赞叹道:荷花,洁净美丽!

水仙花不像其它花。简直大胆妄为,到处开花,那么朴实,那么雪白纯净,人们越是夸它,它越是不炫耀,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给人们欣赏。

我爱夏天!

夏天炎烤地,清凉敢问在。

雷雨匆匆忙,花美人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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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爱的人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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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渐渐暗下来,风卷起衣袖,吹落了最后一片火红的残云。柳树垂下了枝条,挂在已布着点点繁星的夜里,悄然无声地,睡着了。

月儿出来了,外公家里一片明亮。记忆里的外公家哟,多么美好!屋小,但也能容下一家人。古老的大木桌,有着古老外表的小茶几,再加上一排朴素的沙发,就是客厅的摆设了。大家经常端坐在木桌旁,聊聊家常。而我和外公爱好坐在茶几旁,让外婆端来两杯茶,就“战”上了。没错,正是下象棋。外公挺爱下象棋,喜欢边品茶边下棋,成天乐呵呵的,不喜欢凑热闹,倒喜爱清净的生活。

我最喜欢与外公在一起,总觉得外公是个老顽童,挺“要强”,“要强”得可爱。那天,我又和外公下棋,我早已发觉外公最喜欢“炮”和“車”,只要把“炮”和“車”吃掉,外公就没辙了。我心里盘算着,眉毛一低一高的;外公依旧不紧不慢,悄悄动了“車”。

我心中暗喜,轻轻地走了不起眼的小兵,再用“馬”做诱饵;外公果真上当了,将“車”吃掉了我的“馬”,没想到我的已过河兵,向右一吃,“車”换“馬”,真不值。

“哎呦!我这老头!怎么没瞧着你那兵呢!哎呦!这步可真走得灰!”外公的眉毛拧出疙瘩,拍着大腿叫到,但脸上仍不失思考。下一步,就是吃外公的“炮”了,可外公好似更谨慎了,一次次“特工行动”都失败了,还输掉了自己的一个“炮”。看来,这次要用更大的方法了。

我使用了“一片棋”的走法,让外公看得有些许眼花缭乱,我再偷偷将在埋伏着的小兵,步步逼近炮。“这,你是故意用‘一片棋’的吧!对付老人家,把‘炮’都吃了。”外公有些懊悔,我却哈哈大笑。“唉,下次一定赢。”外公喊道。“我说老头,你就愿赌服输吧!”外婆说。众人大笑。

这就是外公,我最喜爱的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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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爱的小动物作文300字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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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爸爸的同事送给我一只小狗,这只小狗全身长着黑亮的毛,一双眼睛也是又大又黑,它的鼻子总是湿湿的,刚开始我以为它感冒了,在流鼻涕,后来妈妈告诉我,一只健康的小狗鼻子就是湿的。

后来妈妈给它洗了澡,我想喂它牛奶,但它不敢来吃,一直小心翼翼的看着我。妈妈说它可能是害怕陌生的人和环境,于是我就躲起来偷偷地观察它,只见它往四周看了一会儿,才晃动着四条小短腿爬到盘子旁边,一口气把牛奶全喝完了,又爬回垫子上躺着,那满足的表情好像在说:“真是太美味了!”

从这以后,小狗好像不太害怕我了,时不时的跑到我的脚边,用小舌头舔我,我觉得它真的太可爱了,我准备给它起一个名字叫“小茶壶”。有了它和我做伴,我觉得多了很多乐趣,我希望它快点长大,这样我就可以牵着它出去跑步、打篮球。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小动物,一条小黑狗——小茶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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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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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爱好,家里的书柜摆满了五花八门的书籍。不过,在这些各式各样的书中,我对世界名著《简·爱》情有独钟。

在淡黄色的书柜里,一眼就看见那醒目的,用蓝皮封面包裹着的《简·爱》。这本书不像其他书籍一样封面花哨。它的“外壳”几乎只有一种色彩——蓝色,这使得它充满了神秘感,仿佛蒙着一层面纱。我也喜爱它厚厚的外表,因为厚,读完后才会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翻开书,前几页的内容就吸引了我,让我对简·爱的经历充满了兴趣。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自尊自爱,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和平等的人。她出身卑微,父母相继去世,被接到舅舅家抚养。可舅舅去世后,舅妈不但没有听从里德先生临走前照顾简·爱的嘱咐,还歧视、虐待简。爱。

后来,里德太太把简·爱送进了所谓的慈善学校,伪君子校长冷酷无情,在各种方面摧残学校里的孩子,甚至每天都会有人病死。简·爱却无所畏惧,在学校里结识了挚友——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生命是鲜活的,死亡使它添上一抹悲壮的色彩。简·爱经历过海伦的逝世后,成长起来。从学校毕业后,当了两年的教师,但她热情如火的灵魂耐不住那里的孤寂和冷漠,决定登广告谋职。

就这样,简·爱来到了一个使她生命转折的地方——桑菲尔德庄园。

在庄园里,简·爱遇见了奇怪又神秘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简·爱与他情投意合,就像两种火花的碰撞,不知究竟会闪出何等绚丽的光亮。可在婚礼前夜,简。爱惊醒,竟发现一个面目可怖的女人披戴她的面纱。果然,在婚礼时揭露了庄园一个惊天的秘密——那个疯女人是罗切斯特的妻子!

简·爱只能离开庄园,留宿街头。幸运的是,简·爱找到了她的表兄圣约翰,并回到了庄园。

可是庄园被疯女人烧毁,罗切斯特因救妻子而残疾。简·爱在附近的村子里找到了他,并与罗切斯特在一起了。

我最喜欢《简·爱》作者夏洛蒂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如果上帝赐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经过坟墓,都将平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这句话如同一段华彩的乐章,给整部曲添上了闪烁光辉的心灵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能因为出身卑微而迷失自己,也不能因为某一方面突出而对别人冷嘲热讽。只有人人平等才能创建更美好的未来。

这本书不愧为世界名著,我才粗略地看了一遍,应当细细品读,才能理解其中的奥义,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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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爱的玩具作文200字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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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玩具是布娃娃,她的名字叫“糖果”,这是我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我的。

她的特点是留着短刘海,扎着丸子头,还穿着粉色海军衫的裙子,穿着红皮鞋。

平时我跟她玩过家家。我当老师,她当学生,教她阅读、做手工、画画。我当医生她当病人,我给她看病、打针。还有,我当妈妈她当宝宝,给她喂饭、陪她散步。我跳舞地时候,她静静地看我跳舞,还给我鼓掌。晚上我搂着她睡觉,我们一起进入甜蜜的梦乡。

我爱糖果就像妈妈爱我一样,我要永远跟她在一起,我永远爱我的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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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不曾改变的是对它的喜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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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几个轮回。耳畔又听得有人在惊呼:“看哪!天鹅!”

春夏秋冬交替着往来,时过境迁却悄然地不留痕迹。偶然间瞥见那只桌上安静着的纸盒,平淡的情感似重又焕发出生机一般。

迫不及待地取来它,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轻轻地把那卷起来的画取出,铺开,压平。把一袋子小小的钻石分外谨慎地倒入一只小盘子里,镊子一拿,开始动工。好久不曾注意到它,而如今再见,只觉得还是那样熟悉和自然。拇指,食指夹紧镊子,很是容易的夹起一颗钻,粘到指定的位置上,我又不放心似的再往下按了按,便就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

画纸上亭亭两只天鹅相对,蓝色的主色调,使得整个画面静谧而又美好。图画上,水天是相接的,渐变的蓝,构成一幅忧郁却不深沉,深沉却不死寂的画,唯美着,动人着。曾经已完成了一只天鹅,第二只的粘贴使我莫名更加专注起来。先贴羽毛,倒上满满一盘白钻,动作快速地粘贴着,目光停驻于画、钻之间。单单是这样贴着,无限乐趣就早已满怀于腔了。嘴角不经意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心里亦然,仿佛是蜜一样的滋味。手指灵动穿行,粘起一粒一粒的钻,眼神中却似乎是酿一壶温酒一样柔和的。只因我无比享受着闲暇时光,无比喜爱这钻石贴画。

不知不觉,时间稍纵即逝了。有种似是白驹过隙的感觉,又宛如指尖的沙。才刚将天鹅那一袭白色纱裙贴完,就已看到天色正缓缓变暗。没理会这些,我取出蔚蓝的钻,“补天”。这可是一项大工程,毕竟比海还要广阔无垠的天,岂是那么好“补”的。心里是这么想,而行动又先一步跳出来。我把一袋蓝钻一股脑儿倒入盘中,仿若蓝色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恰有一束光投进窗,照得那钻越发闪亮,是东海龙宫的稀世珍宝吗?我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

不再欣赏,开始了漫漫“补天”之路,蓝钻上,映出了世间百态的样子,更加美了。这也促使我更加努力地粘这一片天,镊子夹起一颗钻,置于画上,再夹起一颗,放在另一块地方。反复,交替,碎金样的光,纸上翩跹,惊叹着这美,恰似流蝶。起座,画上薄膜继续盖上,按压着晶莹的钻,又抚一抚,放任它于阳光中温暖。想着,融化了冷色调,是否又别有一番韵味呢?

天鹅还是优雅的,只是那画上的天鹅少了一分清冷,添上一抹柔和。

果然,对钻石贴画的喜爱一直未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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