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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摄影之道【精品20篇】

近年,黑龙江省以绿色为主题,倡导生态龙江,龙江的生态环境是多年积累的宝贵资源。为弘扬龙江文化,展示“生态龙江”之美,现邀请龙江广大摄影爱好者,拿起手中的相机拍摄出不同视觉中的华美龙江,展现龙江美景、赞美歌颂龙江大地、助推龙江旅游业发展。“生态龙江”摄影大赛,将通过广大摄影爱好者的视觉捕捉龙江壮美画卷。下面小编给你们带来了一些关于摄影之道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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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柯桥区首届科普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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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助推全民科学素质不断提升,促进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结合,反映科技工作者在建设“三个柯桥”过程中的创新瞬间。柯桥区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柯桥区首届科普摄影比赛”。现将说明如下:

一、比赛主题:创业创新、科普惠民。

二、参赛对象:全区学(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镇街科协等团体成员;在柯桥区工作的科普摄影爱好者。

三、征稿时间:2015年8月1日至10月10日。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原创,非各类摄影比赛中获奖作品,不得进行数码加工;

2、作品要求像素1000万以上,3-5张为一组,每张内容不小于3兆;

3、参赛作品要反映柯桥区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中、创业创新过程中的工作成果,体现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科学精神,谢绝呈现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的有关面貌作品参赛。

4、作品需预交5英寸彩色照片,并发送电子版至区科协邮箱。请在照片和电子版上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固定电话、手机号码。

五、作品评奖:比赛将邀请专家评审,适时颁奖,并在区行政中心展出。比赛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400元;参赛奖若干名,奖金各200元。

六、作品收集:请在征稿日期(10月10日)截止前,将作品寄至:柯桥区群贤路1661号区行政中心C207室,邮编:312030,联系电话:84135967,联系人:孙先生、谢女士,邮箱:sxxkpb4135967@126.com.

其余未尽事宜由柯桥区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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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多彩蓝田醉美玉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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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位于秦岭北麓、灞水之滨。这里水奇秀、风光旖旎;这里积淀深厚、人文荟萃;这里民风淳朴、生态良好。既有钟灵毓秀的王顺山、玉山;又有猿人遗址、水陆庵等众多历史遗存。特别是春暖花开之际,关中环线的玉山、九间房、普化等地绚丽多彩的春景美图,漫山遍野的油菜花、桃花、杏花构成了一幅美不胜收的沁人画卷。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文化与生态的完美结合,造就了蓝田的独特魅力,使蓝田成为广大摄影家和爱好者艺术创作的宝库。为了充分展示美丽蓝田的山水之秀,人文之美,我们近期组织摄影大赛,现提出征稿启事如下:

征集主题:多彩蓝田 醉美玉

主办单位:中共蓝田县委宣传部

蓝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玉山镇政府 九间房镇政府

蓝田县摄影家协会

蓝田县旅游摄影协会

大赛组委会:(略)

大赛评委会:由省市摄影家协会专家评委组成。

媒体支持:蓝田网、蓝田在线网、蓝田宣传微信平台、摄影家协会网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日—4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拍摄地点:关中环线蓝田段、玉山镇、九间房镇、普华镇沿线

参赛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题材不限,参赛作品须是本次活动创作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3、参赛作品数量,每人不得超过10幅。

4、参赛作品请用jp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2MB—5MB以内,并附上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5、大赛一律不收参赛费,大赛所有作品不退稿。

6、对于参赛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媒等方式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7、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准抄袭。

8、禁止本次大赛评委及其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参赛者应保证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并遵守上述所有规定。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5名 奖金各800元;

优秀奖15名 奖金各300元;

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投稿方式:

请参赛者将作品电子文件投送到蓝田县摄影家协会

邮 箱:********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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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首届“新大地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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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沈阳市浑南区政府、辽宁新大地集团、沈阳日报社联合举办的“2015首届‘新大地’红树莓采摘旅游文化节”组委会决定,启动开展“2015首届‘新大地杯’摄影大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首届“新大地“红树莓采摘旅游文化节组委会

承办单位:辽宁新大地集团沈阳日报社

二、大赛主题: 大赛以“新大地——新景象”为主题,以辽宁新大地集团的树莓园、树莓组培中心、园中园、北方民俗用品和古农具展览室及树莓生产基地等为题材,反映新大地集团的园区和树莓基地风景、树莓生产及采摘场景、旅游生态景观、游客旅游和参观场景以及发展建设业绩等。要求均为实地原创作品。

三、参赛细则:(一)沈阳市民、中外游客、业余摄影爱好者及专业摄影工作者均可参赛。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浏览、编辑尺寸、选择下载、上传的权利和拥有免费使用权,可用于出版、展览、陈列及其他宣传,不再另付稿酬,但作者拥有署名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二)参赛作品要求立意鲜明、场景真实、视觉突出、内容生动、摄影语言丰富、图像品质优异,单幅、组照(不超6幅)、黑白、彩色不限。(三)大赛接受相机、手机拍摄作品。要求相机作品5兆以上,手机作品1兆以上,均须附注作品标题、简要拍摄说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均须以JPG格式电子文件报送。

四、投稿信箱:65525941@qq.com;投稿联系电话、联系人:18940197633 刘先生。

请注明:参赛作品、作者姓名、电话。

新大地咨询服务电话:13516096187 迟先生

五、奖项设置:(一)金奖1名:奖励价值3000元新大地树莓系列产品;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银奖2名:各奖励价值2000元新大地树莓系列产品;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三)铜奖3名:各奖励价值1000元新大地系列产品;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四)纪念奖20名:各奖励价值500元新大地系列产品;并颁发获奖证书。(上述奖项参赛作品不兼得,参赛作者经本人申请可加入沈阳日报“乐拍团”)

六、赛程安排及说明:

2015年9月26日大赛启动;10月16日截稿;10月下旬公布大赛结果及获奖名单。

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认可并遵守上述内容,大赛主办者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奖,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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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摄影情结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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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记录下,在某一瞬间的美丽,当那稍纵即逝的美好画面被我定格在相片中,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幸福,真好!——题记

儿时,我对摄影情有独钟,一架小小的傻瓜机,便能让我捣鼓好久,拍拍这个,照照那个,百玩不厌。每次和爸爸妈妈出去散步、旅游,我都要带上相机,拍人,拍花,拍海。当时,最喜欢听到快门的“咔嚓咔嚓”声,自动聚焦时的“滴滴”声。一颗“摄影种子”深深埋入我的心中。

又是春暖花开时,我再次踏上了前往沈院的路。梨花、杏花、桃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瞧,万绿丛中一点白,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

我一时拍性大发,拿起手机,把花和蜂一同框入了镜头,给它们来了一个集体特写;哦,那里有只蝴蝶停在辣椒花上,似思,似眠,似休息,我再次悄悄跑去,记录下这稍纵即逝的美好。回到家,妈妈看到我拍的那些照片,赞叹不已,惊奇于我的独特取景,赞赏于我抓拍的细节,一时心血来潮,发上微信,获得点赞无数。从那时起,摄影这颗种子便在我心中生根、发芽。

上了初中,活动不比小学少,一次报社团,我果断选择了摄影,在那里学摄影,赏佳作。看着一张又一张的超清照片,我心里痒痒的。回到家,连求带保证终于说服妈妈同意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架单反。这单反一进家门,还没放稳,便被我对着说明书,琢磨了好久。什么“自动挡”、“高速连拍”、“光圈大小”、“自动曝光”……要不是妈妈喊我做作业,我保证能研究一个下午。

千盼万盼,终于盼到了能用单反的时候了。校运动会时,我扛着宝贝单反,拍下了运动员一个又一个奋斗瞬间,一张又一张啦啦队加油助威的身影。这次篮球比赛,我再次带上单反,将镜头对准了奔跑、跳跃、奋斗的球员,调焦、聚焦、快门,一个个激动人心的进球时刻,被永久保存在我的相机中。

为了挤出时间去拍照,在双休日,我总把作业早早地高效完成,迫不及待地抓起单反,跑入自然,拍下春暖花开,拍下艳阳高照,拍下枫叶似火,拍下腊梅初绽……不知不觉中,摄影成了我忙碌生活中的一种调剂,成了我紧张学习中的放松形式。我相信,“摄影苗儿”终会成为参天大树。

有人说摄影是孤独的。但当你跋山涉水,去记录那一缕美好时;当你安静等待,拍下那一抹朝霞时。沉浸在朝阳中,拍摄青春最美、最动人的画面时,摄影,便不再孤独。

摄影,给我灵感和诗意,让我的学习生活充满了张力和色彩。行者无疆,摄影不息,我的摄影情结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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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首届江苏大运河旅游节摄影大赛活动的启事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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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江苏大运河旅游节将于今年9月下旬在扬州拉开帷幕,为更好的宣传和推广大运河旅游,向海内外展示大运河江苏段的风光之美、人文之美、民俗之美,进一步提升大运河江苏沿线城市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将大运河江苏段打造成为世界级的旅游名片,决定举办“发现运河美”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旅游局

协办单位: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旅游局(委)

承办单位:扬子晚报、世界华人摄影家联盟

二、征稿主题

拍摄作品的主题必须围绕大运河江苏段展开,自然景观与多姿多彩的人文风情和沿线居民幸福生活的情景相互融合。(参赛作品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

拍摄提示:以大运河江苏段为拍摄主线,展示大运河作为历史遗迹融入大江南北现代城乡发展的重要脉络,同时表现现代城乡居民生活、旅游产业发展与大运河的交相辉映,使海内外受众从中发现大运河视觉之美、时代之美与发展之美。

三、征稿对象

海内外摄影家、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地区不限。

四、大赛时间

征稿时间:2015年9月1日前

评选时间:2015年9月上旬

五、奖项设置

摄影大赛奖项分别设立如下:

一等奖3名,各奖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5名,各奖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10名,各奖3000元人民币;

优秀奖30名,各奖500元人民币;

以上所得奖金由获奖者个人按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

六、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不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增减、移动、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含多次曝光)。

2、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不收组照,不收纸质作品,以电子文件投稿,JPE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长边1024像素,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每幅参赛图片必须按照要求重新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作品标题”,否则视为无效投稿;用网名、笔名投稿无效;同一作者不能易名多次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获奖和入选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本人并向其调取作品大文件统一放大制作,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作品大文件发至指定邮箱,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和入选资格。

4、主办方对入选、获奖作品享有展出、出版、公益性旅游宣传推广与营销活动使用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则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著作权。

5、参赛作品如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6、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予以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和证书等,并保留在媒体上通报的权利。

7、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投稿方法

指定邮箱:jsdayunhe@163.com

八、评选结果和作品展示

1、江苏省旅游局官网江苏旅游政务网、江苏旅游资讯网,官方微信和微博“江苏微旅游”,将对“发现运河美”摄影大赛作品进行展示。

2、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最终评选结果2015年9月中旬在江苏旅游政务网、江苏旅游资讯网和扬子晚报等媒体公布。

3、颁奖地点与颁奖办法另行通知。

4、首届江苏大运河旅游节期间,将在扬州举办“发现运河美”摄影展览,具体地点和时间另定。

江苏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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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首届“醉美槟榔谷”全国百万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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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南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获悉,由槟榔谷景区联合中国摄影报、海南省摄影家协会共同主办的首届“醉美槟榔谷”全国百万摄影大赛将在8月19日正式启动,奖金总额达到百万元,这是槟榔谷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后首次举办的全国性摄影大赛,规模空前,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此次大赛活动的主题为:“寻找醉美槟榔谷精彩画面”。据活动主办方介绍,摄影大赛时间从8月19日起至12月19日止,摄影素材均应围绕槟榔谷优美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族风情、独特的海南民俗文化等方面进行取材。通过此次大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挖掘槟榔谷景区的优质资源,全方位展现槟榔谷的旅游文化风貌,提升槟榔谷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活动将吸引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图片网 、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新浪海南、新浪微博、海南日报、中新网海南、南海网、人民网海南视窗、天涯社区等数十家媒体对摄影大赛进行全程推广。

本次大赛设置专业组和网络组两个组别,专业组分为人文风情、自然风光类,网络组评选不分题材,各组奖项设金、银、铜奖及优秀作品奖,奖项名额达到283个,最高奖金 5万元。

据了解,本次大赛专业组12月19日止截稿,网络组截稿时间定于11月15日。12月26日至12月31日公布大展结果、优秀作品巡展。2016年1月1日举行盛大颁奖晚会。参赛作者投稿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均有相应的说明,详情查阅全摄影网、新浪海南(http://hainan.sina.com.cn/other/zt/blgsyds/index.shtml)、槟榔谷官网,了解活动的具体方案和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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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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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卉种类繁多,不少珍品举世无双,很多世界著名花卉是以我国为分布中心,在世界园林中有“花园之母”的誉称。如洛阳的牡丹、南京的梅花、攀枝花的木棉花等知名花卉都成为城市的亮丽名片……而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北部,坐落着有“中国郁金香第一花海”美誉的荷兰花海,以“田园、河网、木屋、风车、花海”为设计元素,以荷兰名花郁金香为特色,成为集观光、摄影、养生、生态于一体的颇具荷兰风情的花海。

就像爱情和生命是文学创作的永恒主题一样,花卉也是摄影的永恒主题。在摄影艺术中,花卉摄影与风光摄影、人像摄影一样,已成为一个单独的门类。为了繁荣花卉摄影艺术,打造荷兰花海景区旅游品牌,在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的大力支持与推动下,中国摄影报社与江苏省大丰区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决定自2015年起每年举办一届“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面向全国,全方位征集与花卉及花卉艺术有关的摄影作品,通过举办该活动,逐步建立起花卉摄影的影像宝库,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

承办单位:大丰区摄影家协会

江苏裕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盐城市摄影家协会

盐城市大丰区丰盈置业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荷兰花海景区官网(www.dfhlhh.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新华网摄影频道

色影无忌

央广网

国际在线旅游频道

中国新闻图片网

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

征集主题

征集全国各地及荷兰花海核心景区以花卉及花卉艺术为主题的摄影作品,题材包括风光、人文、婚纱摄影、花卉小品等方面。

征稿时间

2015年9月30日——2016年8月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荷兰花海”金质收藏作品 2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其中荷兰花海景区一幅)

“荷兰花海”银质收藏作品 4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0元

(其中荷兰花海景区不少于一幅)

“荷兰花海”铜质收藏作品 6幅 稿酬人民币各3000元

(其中荷兰花海景区不少于一幅)

“荷兰花海”优秀作品 80-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获“荷兰花海”铜质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以及在历届荷兰花海杯摄影大展中入展的摄影作品。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2015-2016年拍摄的新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3. 作品创作地点不限,“荷兰花海景区”作品须取材于荷兰花海景区境内。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荷兰花海官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4位评委进行初评,7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荷兰花海景区官网(www.dfhlhh.com)或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2016荷兰花海杯花卉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6荷兰花海杯花卉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优惠政策:

大展期间,省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会员证及身份证可享受荷兰花海景区门票免费优惠。

拍摄指南:

详见荷兰花海景区官网:www.dfhlhh.com

详询电话:4001616920

联系人: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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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泺口服装·时尚之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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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天桥区区委、区政府打造“服饰之都”的宏伟目标,扩大泺口服装城的知名度,展示服装城的魅力,提升集团形象。即日起济南市摄影家协会、天桥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天桥区摄影家协会、济南泺口服装城联合举办2017泺口服装城杯“泺口服装·时尚之城”摄影大赛。比赛结束后举办摄影展,并将获奖作品结集成册。现将活动有关事宜明确如下:一、征稿内容

围绕济南泺口服装城的经营理念,对泺口服装城进行全方位的拍摄,宣传服装品牌和企业形象。

1.泺口服装城的内外新貌、节日盛装;

2.泺口服装城的企业文化及举办大型会议、促销活动、文艺演出的盛况;

3.经营业户艰苦创业、文明服务、诚信经营的图片故事;

4.泺口服装城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精彩瞬间;

5.艺术表现泺口服装城及业户橱窗和产品展示;

6.在泺口服装城通过模特走秀、静态展、展示出的时尚服装及潮流元素;

7.展示泺口服装城引领全省服装市场行业的新方向、新起点的事迹等。

8.有关泺口服装城记忆的老照片,包括交易场景、服装城旧貌。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纪实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可以经过电脑软件后期裁剪及反差调整外,不改变其原有内容的真实性,拒绝弄虚作假。

2.参赛作品直接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所有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拍摄时间、地点、事件等简要介绍。

3.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每人参赛作品数量限l0幅(组),(每组按一幅计算)。组照不超过8幅。

4.投稿参赛作品要求每幅不小于3M的JPG格式的作品电子版。

5.在泺口服装城历届摄影比赛中已获奖作品谢绝参与。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进行评比。本次活动奖项如下:

一等奖1名,每幅(组)奖金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每幅(组)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每幅(组)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25名,每幅(组)奖金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纪念奖 若干名,在颁奖典礼当天到场,现场领取精美纪念品。四、活动有关说明

1.本次大赛的全部获奖作品颁发奖金、证书及纪念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本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以上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本次活动出版画册、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2.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均由作者负责解决。

3.参赛期间,所有参赛人员必须遵守服装城的有关规定。

4.等次奖项获得者不重复评奖。

5.获奖作品将在比赛结束后进行公示。五、截稿时间

截稿时间为2017年10月3日。六、投稿方式

邮箱:LKFZCXCK@163.com,咨询电话:柴女士:13589011258、

梅先生:15264121768

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条款。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2017“泺口服装 时尚之城”摄影大赛组委会。

济南泺口服装城有限公司

天桥区摄影家协会天桥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济南市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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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城市交通治堵宣传”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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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治堵宣传,展示三年来治堵工作成效,营造治堵宣传新声势,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改观——满意”为主题的“城市交通治堵宣传月”摄影展览征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上虞区治堵办 上虞日报社

承办:上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上虞区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主题

围绕“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工作总目标,突出宣传治堵工作开展三年来,我区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路网和停车设施建设、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科技治堵方面取得的成效,用视觉艺术展示治堵带来的丰硕成果。

三、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30日—11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征稿对象

全区摄影爱好者、摄影工作者。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用数码相机在本区范围内拍摄,黑白、彩色均可。

2、参赛者一律提供7寸纸质照片,不得装裱。作者须自行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参赛作品要求是2013年后拍的作品,在以往各类摄影展(赛)中入选、获奖的,如符合本次活动主题的作品也可参赛。

4、参赛作品须注重内容的真实性,照片仅可做长画幅接片、反差、亮度、饱和度、裁剪等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多底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大幅度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5、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和版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6、每幅作品请在照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

7、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来稿一律不退。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主办方对获奖入选作品拥有非商业性的出版、印刷、展览等同作者共享的使用权,且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六、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请邮寄或直接送达上虞区舜江东路299号美达摄影。

联系人:朱列锋 电话:13588529988

七、作品评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主办方邀请摄影专家进行评选。

八、获奖入选作品数量及奖励

1、一等奖作品1幅 奖金3000元

2、二等奖作品2幅 奖金各2000元

3、三等奖作品3幅 奖金各1000元

4、优秀奖作品50幅 奖金各100元

5、评委推荐奖若干名 奖金各500元

6、同一作者获优秀奖的作品数量不限,获一等、二等、三等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获奖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上虞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上虞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上虞日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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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身边的艺术一:摄影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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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是一个分类很广泛的名词。它囊括了音乐、绘画、设计及各种民俗工艺等。它是高雅的,譬如在音乐大厅听钢琴演奏会。或是粗俗的,譬如在庙会上展示的一件件生动古朴的民俗工艺品。而在我们身边,到处都是艺术。他们丰富了我们的生活,陶冶了我们的情操。

摄影,便是一门艺术。从那一个小小的铁玩意儿里看,能发现许多肉眼发现不了的事物。爸爸酷爱摄影,他也有一个相对来说比较高级的相机。每当去公园游玩或者去游览某个风景名胜的时候,他便会带着自己的相机去拍摄,我也会跟在他的后面学习。

摄影这门艺术,是一门很有学问的艺术。并不是一按快门就可完成,首先还需寻找好的题材。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去公园游玩,公园里有一棵年岁已久的柿子树。爸爸仔细的调焦,拍下了照片。我上前欣赏,看到有一些柿子是完整的,但大部分柿子都是烂掉的。仔细思索,哦,原来是被小鸟叮咬的呀。这看似普通的柿子树,内在的却蕴含了许多情趣。其次,便是摄影的技术。我尤其喜欢被“特写”的照片,近处的一棵小草,一朵小花,被反映的很清晰,而除了这近处的一物,其余都处在一种淡淡的朦胧之中。好似进入了一个如梦如幻的仙境,又好像给这进处的一物画肖像,在这万物之中,仿佛它是最重要的。边看边品味,也觉得蛮有情趣。也许这就是摄影的魅力:它不是绘画,却能表现出绘画的缤纷之美;它不是文章,但也能谆谆道出文章所表达的情感及文字所流露出的古朴。从照片中,我们可以发现一种难以言状的美。这种美,流进了我们的大脑,滋润着我们的心田。

摄影,是一门艺术,是一门极富魅力的艺术。它所表达的,不仅是一幅图片,更是一种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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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二十世纪的北京景观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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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方志馆于2015年7月至8月举办“二十世纪的北京景观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1.拍摄于二十世纪各个时期的市政设施、交通运输、村落街道、工矿企业、古建民居、学校医院、机场车站等,能够反映北京城市景观的照片。

2.提交照片的同时请附与照片内容相关文字材料,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人姓名。

二、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构思新颖,画面清晰,布局合理,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2.参赛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所提供的照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3.作品不可做修改、变动、拼接、剪裁等。

4.作品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黑白、彩色不限。扫描照片的,扫描分辨率不低于600dpi;数码照片的,需提供电子版原件,JPG格式。

三、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15年7月1日至8月31日

评选时间:2015年9月

评选结果公布时间:2015年10月中旬(入选名单将在京网www.bjdfz.gov.cn、北京市数字方志馆www.bjsfzg.org.cn及《法制晚报》上刊登)。

四、作品报送

1.以单张或组图的形式投稿,冲印后的纸质照片统一为10R。

2.摄影作品电子版照片发至邮箱:bjsfzg@bjdfz.gov.cn;纸质照片,请寄至北京市东三环南路88号北京市方志馆地情采编部收(邮编:100021)。特别珍贵的纸质老照片,建议投稿人直接送至北京市方志馆三层服务台(联系电话:87329987)。

五、评选办法

北京市方志馆将请摄影和史志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与征集活动的摄影作品进行评选。

六、奖项设置

凡参赛作品的作者将获赠纪念品。

七、征集用途

1.入选作品收入北京市方志馆“北京地情图片库”,并颁发收藏证书。作品版权属于照片所有人,北京市方志馆拥有使用权(有偿)。

2.选取有照片背后故事的部分优秀作品在《法制晚报》上刊登。

3.根据收录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适时结集出版。

方志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88号(华威桥东南角,潘家园古玩城斜对面)

地铁:10号线十里河站A出口向北直行,或潘家园站下车C2出口穿过地下人行道向南直行

公交: 乘51、53、621、680、974、985、988路“首都图书馆”站下,或乘运通107、28、53、300、513、573、621、638、680、973、976、985、988、特8路至“华威桥南”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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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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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与越南隔海相望,市域面积2256平方公里,人口44万,主要民族有汉、黎、苗等。东方历史悠久,积淀了丰富的感恩文化和黄梨文化公,拥有128.4Km的美丽金色海岸和边贸政策的八所港,素有“感恩源地、花梨之乡”、“热带瓜果之乡”、“阳光之乡”、“好客之乡”等美誉。东方市城区八所是海南省三个滨海城市之一。

东方生态资源优良、民俗文化丰富、阳光充足、气候宜人,终年无严寒酷暑、无雾霾冰霜,是养生度假的首选之地。拥有康熙年间海南八大景区之一鱼鳞洲、全国美丽的夕阳海岸金月湾、珍稀的红树林景观四必湾、全国最美丽的入海口昌化江三角洲、亚洲第一长土坝大广坝水库、海南最美丽的河谷昌化江热带河谷、海南第一仙山俄贤岭、世界最珍贵的鹿种大田坡鹿、海南最后一个黎族古村落白查船型屋等等。目前,东方人民正充分利用市域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气候优势,秉承“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城市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旅游产业、热带农产品产业,凝心聚智,努力把东方建设成为镶嵌在海南西岸的一颗璀璨明珠。

为使摄影专家、摄影爱好者更好地从现实和艺术的视角发现、捕捉东方之美,宽角度、多渠道、深层次地宣传东方,彰显“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独特魅力。值此第三届黄花梨文化艺术节暨黎苗传统“三月三”节庆之际,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决定联合举办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海南东方黄花梨发展基金会

支持单位: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海南省民俗摄影协会

东方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人民网、中新网、腾讯网、新华网、新浪网、央广网、国际在线、色影无忌、中国互联网电视等。

征集主题:

本次活动以“东方美·花梨情”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以海南省东方市境内自然风光、人文史迹、民俗风情、产业发展、天象景观、凡人善举、城市风貌、现代时尚以及百姓生产、生活情境等为内容的摄影作品,力求主题形象生动活泼,摄影画面美观大方,视觉冲击力强。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12月1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设置:

特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三级收藏作品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元;

获二级收藏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东方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 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拍摄景点推介和优惠事项:

凡赴海南省东方市采风的摄影人均可到东方市滨海北路18号海东方接待处领取参展活动证明及东方市相关资料。凭参展证明可免费进入东方市各景区。

咨询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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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第四届“醉美花仙子”摄影大赛征稿启事最新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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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仙子景区知名度和美誉度,传播生态绿色文明,打造江北最大的婚纱(影视)外景拍摄基地和花海特色旅游景区,推动“三个东港”建设。值中国日照首届花海蝴蝶文化节、日照市第三届市民赏花节在花仙子景区隆重举行之际,启动第四届“醉美花仙子”摄影大赛征稿启事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东港区西湖镇人民政府

日照花仙子旅游风景区

二、承办单位:

日照市摄影家协会

日照市老干部摄影协会

日照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日照市图片协会

日照公益摄影协会

大众网日照摄友团

三、征稿时间:

2015年5月16日---2015年11月30日(11月30日下午5点截稿)。

四、参赛资格:

日照市内外摄影师、媒体摄影记者、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五、征稿要求:

1、摄影作品必须在日照花仙子风景区内拍摄,可以是景区花海的风光照片和景区举办中国日照首届花海蝴蝶文化节、第三届市民赏花节等活动的照片,作品拍摄时间须为: 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1日。

2、必须是参赛选手本人作品。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在宣传资料上使用,如报刊、杂志、出版物以及景区宣传版面、门票、招贴、画册等),不另行支付稿酬。

3、参赛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联系电话,参赛照片每人限10幅以内。

4、参赛选手必须提交作品电子版,要求JPEG格式,每幅照片不小于2兆,邮箱rzhxz2012@163.com或:zpb@xingye.com.cn。联系电话:0633---8853688,联系人:杨金秋。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1名(奖现金1500元和获奖证书),银奖3名(各奖现金1000元和获奖证书),铜奖6名(各奖现金500元和获奖证书),优秀奖20名(各奖纪念品一份和获奖证书)。

凡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本次摄影大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日照花仙子旅游风景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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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8000元“平安惠州”摄影比赛有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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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之州,首先是平安之州。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围绕创建“平安惠州”、提高群众安全感目标,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胆创新狠抓落实,创造出了不少经验做法和亮点,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人和事。创建平安惠州行动惠民利民,结果固然重要,全民参与创安的过程也很精彩。为充分展示我市创建平安惠州成果,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平安惠州人人共享”浓厚氛围,惠州市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惠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组织开展“平安惠州”摄影大赛,以摄影特有的语言、视角和表现手法记录反映近年来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创建风采。

一、作品内容:

作品要突出平安惠州建设的主题,充分反映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创建平安惠州行动中所做工作,如普法宣传服务、调解矛盾纠纷、“东江亮剑”严打整治、雷霆扫毒行动、重点治理、群防群治、打击制假售假、公共安全防控、全民动员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生产安全管理、生态保护、民生服务、权益保障等内容。作品既可从正面选材也可从警示角度选材,风格各异体裁不限,富有鲜明个性和特点,总体基调文明健康向上,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5名,各奖金3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金1000元;

优秀奖50名,各奖金500元。

届时聘请专家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将在媒体选刊并进行展览,惠州地区获奖作品均作为加入惠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之一。

三、截稿日期:

征集活动从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止。6、8月下旬分别组织初选,初选作品将在媒体选刊并参加最后评选。

四、征稿细则:

1.所有投送的作品,体裁和风格不限,创意、黑白、彩色、单幅、组照均可。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2.征稿采用网络投稿,每名参赛者限送10幅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大小5mb以上),必须保证图片质量,每幅作品电子文件务必以“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为文件名,如“张三-*******-平安惠州”。作品以附件方式压缩打包发送到惠州市摄影家协会电子邮箱(*******@139.com);市平安办咨询电话:0752-*******;

3.作品肖像权责任由作者自负;

4.主办方有权将参赛入选作品用于宣传、展览等方式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惠州市平安办惠州市摄影家协会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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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河北省鹿泉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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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单位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

协办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日期

2015年9月7日-10月31日

三、征集范围

鹿泉辖区内旅游节庆活动、历史人文、自然风光、星级宾馆等旅游资源,新创作的能体现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作品均在参赛范围内。

四、作品要求

作品需提交JPEG电子照片一张,不低于1800万像素,不低于5兆,纸质照片一张,规格为12英寸;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时间、地点;每位作者限投3幅作品。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100名:奖金100元

六、评选办法

征稿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七、法律保护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不再支付稿酬,在部分用途中将标注作者姓名。

2、所有参加活动的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作者应保证报送的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作者应对作品的合法性负责,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3、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为先后次序)。

4、对于获奖的作品,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在赛后使用中,有对其创作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请自留底稿,原则上不退稿。

6、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

投稿地址 1、纸质作品:请寄送至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广新(旅游)局220室(旅游宣传推介科),邮编050200。 2、电子作品:请上传至lqtour@163.com。 3、咨询电话:0311-8201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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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强富美高”新滨海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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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直观地宣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多角度展现全县人民在建设“强富美高”新滨海征程中的新风貌、新业绩,《滨海日报》现举办“强富美高”新滨海摄影比赛,欢迎县内外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

一、征稿内容

1.反映我县在项目载体攻坚、沿海开发提速、工业发展转型、城市品质提升、城乡一体统筹、民生幸福升级、社会治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八大行动中所取得的新成就;

2.反映县城、镇区、园区、港口等新面貌、新气象;

3.反映我县广大建设者、劳动者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的动人场景;

4.反映广大群众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和健康文明的新风尚;

5.反映我县政通人和、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精彩画面。

二、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各奖现金1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现金5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现金200元;优秀奖20名,各奖价值100元的物品。凡在本次比赛获奖的作品均颁发证书。

三、奖项评选

邀请县市摄影家协会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无记名评选。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客观真实、生动形象,力求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

2.每组参赛作品须是3幅以上组照。

3.参赛作品使用相机或手机拍摄均可。

4.参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作品必须是摄影原创作品,不能使用电脑拼接合成等制作方式改变原始图像。凡是经过暗房特技、电脑制作改变原像等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谢绝翻拍作品。

6.每组投稿作品均须注明图片内容、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电话等。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7.主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非营利性展览、印刷、出版等方面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五、截稿日期和投稿信箱

截稿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投稿信箱为:bhrbsy@163.com。

六、评选及颁奖

2016年10月上旬组织评选,10月中旬举行颁奖仪式。

滨海县新闻宣传中心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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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发现三江之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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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甬江、奉化江、姚江组成的“三江”是宁波人民千百年来的母亲河,为展示母亲河“三江”的风姿,特举办“发现三江之美”摄影大赛。活动旨在引导全社会共同寻找三江之美,展示三江之美,分享三江之美,在抒发乡情乡恋的同时,激发新老宁波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情怀。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宁波市三江六岸开发建设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江北区外滩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宁波金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主题是从景、人、物诸方面来发现三江之美,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板块:

三江之韵——重点展示沿途风光、生态环境;山川河流,村舍田野;朝晖夕阴中气象万千的三江流域。

三江家园——反映人们在三江流域的活动,显示宁波市民对三江的依存度。

三江记忆——无数历史的印记。古老的石桥,逶迤的纤道,曾经的津渡,尚存的堰坝,历史遗存等。

三江新姿——改革开放以来,三江旧貌换新颜,东门口、老外滩一带的“三江口”,更是宁波标志性区块。

三江夜色——夜幕下的三江,别有一番风情。华灯璀灿,霓虹闪烁,流光溢彩,江影如画。

三、征稿细则

1.大赛分相机组和手机组:

(1)相机组:面向所有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征稿。

(2)手机组:面向广大手机摄影用户征稿,投稿作品须为手机拍摄。

2.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规定区域内拍摄的真实作品,作品拍摄区域覆盖“三江”源头至出海口全部流经区域。

3.参赛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形式、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6幅),作品最好能反映四季。

4.本次大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

5.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参赛者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6.本次大赛只征收电子文件,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文件最长边不超过1000像素,文件大小500K以内。

7.大赛评选后,入选、获奖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文件大小3M以上)的原始数据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8.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陈列、出版、媒体宣传等活动中,不再另附稿酬。

9.主办方将在活动征稿期间适时择机从已投稿作品中选出若干幅,在主办方微信平台上进行展示,但此类展出的作品与最终是否获奖无关,参赛人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在征稿期间将其作品发布到微信平台上展示,主办方无需支付稿酬。

10.凡曾经参加过各类摄影大赛的,在各类摄影艺术作品展览中入选的,或参加过其它任何评选比赛的作品,均谢绝参加,否则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承担。

11.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投稿方式

1.相机组投稿:登陆宁波市摄影家协会官网(www.nbphoto.org),进入“发现三江之美摄影大赛”作品征集专题页面,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作品。

2.手机组投稿:关注“三江六岸”官方微信公众号,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相关条款,提交参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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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天津首届“西双塘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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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西双塘村位于县城南6公里。这里水清天蓝地绿,风景怡人,民风淳朴,是全国十大魅力乡村之一,更是摄影爱好者采风的好去处。为了更好地宣传西双塘这美丽的地方,让更多的摄影爱好者走进西双塘,了解西双塘,宣传西双塘,把多彩的西双塘定格在美好的瞬间,特举办天津市首届“西双塘杯”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静海县文广局

二、协办单位

静海县西双塘村委会

三、承办单位

静海县摄影家协会

四、大赛组委会成员:

策展人:陈立新(西双塘村党总支书记、华隆集团总经理)

主任:李瑞雨(天津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姚新(静海县文广局局长)

包静(天津市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刘富宝(华隆集团副总经理)

委员:冯家义(西双塘村文艺部主任)

孙德民(静海县摄影家协会主席)

边自海(静海县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

王强(静海县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田洪梅(静海县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

五、投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作品形式、风格及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投4-8幅。

2、参赛作品要求以摄影艺术独特的角度,反映西双塘村百姓生活、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以及西双塘村各方面建设的成就等。

3、本次大赛参赛作品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

4、参赛作品只收电子文件,收件邮箱:1404868066@qq.com,每幅(组)作品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长边不低于1000像素,大小不超过500KB,文件格式为JPG。

5、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6、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制作(tif格式文件不低于4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7、对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其举办的各类宣传、文化、交流、推广活动中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9、截稿日期2015年10月10日。

六、入选荣誉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2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天津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联系电话:28942558

联系人:田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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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第五届“宜居宜游新安宁”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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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展示十里桃乡安宁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不断完善的人文景观,展示安宁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展示全区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打造生态安宁、宜居安宁、宜游安宁、幸福安宁、美好安宁,兰州市安宁区旅游局联合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等单位举办了四届摄影大赛,对促进安宁区的对外宣传作出了贡献。为了进一步宣传安宁,鼓励全区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兰州市安宁区委宣传部、安宁区文明办、安宁区文广局、安宁区商务局、安宁区旅游局将再次联合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等单位举办2017年(第五届)“宜居宜游新安宁”摄影大赛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全方位、多视角的摄影活动,充分展示安宁各景区景点的靓丽景观,宣传安宁特色生态资源,深度挖掘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秀美的自然风光,进一步提升安宁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活动主题

宜居宜游新安宁。

三、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安宁区委宣传部、安宁区文明办、安宁区文广局、安宁区商务局、安宁区旅游局

协作媒体:人民摄影网 甘肃零距离网、兰州新闻网、兰州广播电视报、现代摄影网、大长焦(微信公众号)

承办单位: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兰州市旅游摄影家协会、安宁摄影协会

四、摄影内容

主要是安宁区内以仁寿山景区为代表的各大旅游景区以及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十里桃林、城市发展、工业园区等方面的摄影作品。组委会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和区旅游局的组织下积极做好以下三项活动:

(一) 举办摄影大奖赛

设立较高的奖项,鼓励摄影人积极参与本次摄影活动,征集出较高的摄影作品;全方位、多视角的摄影活动,充分展示安宁景区景点的靓丽景观和社会发展成果。

(二)举办摄影创作活动

实行分散和集中形式的摄影创作,配合节会重点活动,组织水平较高的摄影家多次进行重点采访。同时,对全区经济、文化、生活、生产、教育、卫生、社区、企业和商贸等多角度、全方位可喜发展变化的拍摄题材,不要遗漏下遗憾的活动照片,鼓励大部分摄影人按照自己的构想实行个体创作,拍出视角独特的作品。

(三) 举办摄影展览

征集到的摄影作品,经过评委评选后,对优秀摄影作品放大制作进行展览。

五、参赛对象

凡是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比赛

六、评 委

组委会邀请省内著名摄影家9人组成评委会

七、奖项及其他费用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入围奖20名,奖金200元。各奖项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八、作品要求

(一)参赛人:参赛作者年龄职务不限,省内外摄影人均可投稿。

(二)参赛作品:以2016年以来的作品为主。数量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照片。创作表现形式不限,允许不同风格和式样的作品参与。

(三)投稿要求:作品投稿为电子版(须打包发送),照片每幅不得低于5M。作品不得设置边框或其他特殊标记,作品必须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四)凡是参加比赛的作品均可在今后的宣传活动中予以使用。如不按时提交原创电子版作品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九、作品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31日

十、作品报送地点

(一)南关十字光达图片社 地址:庆阳路南关十字百安商场外廊光达数码影像

联系人:杨焕光 电话:8401122、13919088010 QQ邮箱:350939270

(二)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网 联系人:高启洪 电话:18919945936 电子邮箱:196219451@qq.com

十一、作品展览及颁奖仪式

本次大赛将对获奖作品进行展出,展出及颁奖仪式将于2017年10月中旬在安宁区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安宁区旅游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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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孔子家乡·好客山东”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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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川处处有美景,关键在于去发现。为了用镜头展现齐鲁大地优美的自然风光、厚重的文化历史、浓郁的人文风情,集中宣传山东旅游的魅力,进一步增强“好客山东”在海内外的影响力,山东省旅游局特举办“孔子家乡·好客山东”国际旅游摄影大赛。大赛自2015年10月开始,至2017年夏季结束,分为6个季赛,每季赛作品将在次季度进行评比、公示,季赛结束后将组织总决赛。为扩大赛事的影响力,吸引更多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广泛参与,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摄影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旅游局

承办单位:《旅游世界》杂志社

山东省旅游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东方国际摄影艺术促进会

二、主题及内容要求

以“孔子家乡·好客山东”为主题,以山东旅游自然风光、人文和旅行生活等为内容

三、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

季赛作品征集截止时间分别为:2015年12月,2016年3月、6月、9月、12月,2017年3月

季赛获奖名单公示时间分别为:2016年1月、4月、7月、10月,2017年1月、4月

总决赛获奖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7月

四、奖项设置

季赛: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100名,奖励《旅游世界·大摄影》全年杂志一套。

一、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可以参加主办单位举办的下一季度摄影采风活动1次(免地面接待费用,往返交通费用自付)

总决赛: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0名。(奖金另行公布)

五、作品发布

1.《旅游世界》杂志作为本次大赛的赛刊,将会对大赛活动内容作专业、详实的报道。

2.好客山东网、中国旅游摄影网、山东省旅游局微信、《旅游世界》微信、中国旅游摄影网微信和各大网站定期发布专题,展示参赛作品和获奖作品。

六、参赛要求及说明

1.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大赛主题和内容要求,视角独特,寓意深刻。

2.摄影作品为单片或组照,参赛主体为个人或集体。手机、各种类型的数码相机等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本次大赛。如已在其他媒体发表或获奖需注明。

3.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侵害任何其他方的版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事宜由作者自行负责,如发现抄袭、盗用等情况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需自行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4.作品提交格式为JPEG文件,照片短边不低于600像素,文件小于1.2MB。本次大赛谢绝电脑合成作品。获奖后,非手机类作品须提供不小于5000×3000像素的原始图片,手机类作品须提供不低于4000*3000像素的原始图片,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5.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获奖者许可主办方将其获奖作品用于山东旅游的宣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出版、展览、宣传、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广告营销、授权旅行社等其他方免费使用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进行旅游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6.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七、作品提交方式

好客山东网(www.sdta.cn)投稿邮箱:sditpc@sdta.gov.cn

中国旅游摄影网(www.lysy8.com)投稿邮箱:sdtpa2011@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国际旅游摄影大赛+联系方式

八、咨询电话

大赛组委会:4006-18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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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五水共治、婺水流芳”主题诗歌、摄影大赛启事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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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境内有沙畈、金兰、安地、莘畈和九峰5座中型库,11条省、市、县级河溪。其中,省一级水源保护区沙金兰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是金华人的“大水缸”,为100万金华市民的饮用水源;古老而美丽的婺江穿城而过,被一代词人李清照描述为“水通南国三千里,气压江城十四州”。

仙山秀水是婺城天然而独特的宝贵资源,也是金华作为全国十大宜居城市的重要依据。在全省“五水共治”行动全面铺开之际,婺城区委区政府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号召,按照“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铁腕治水”要求,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初战沙金兰、再战龙须沟、决战长湖”,婺城治水步步为营,硕果累累。为了推动婺城“五水共治”工作深入开展,歌颂婺城人民治水的成果,展示婺城的山水美景,特举办婺城区“五水共治、婺水流芳”主题诗歌摄影大赛,借助诗歌与摄影的表现力,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婺城“五水共治”的成就。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宣传部

金华市婺城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华市婺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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