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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作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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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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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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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精神食粮,在我欢乐时与我一起分享喜悦,在我伤心时帮助我忘掉不快,让我沉浸在诱人的故事中,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幼儿画报》。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每天被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带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书里面发生在幼儿园的有趣故事,让不爱上学的我也喜欢上了学校。

从那时起我开始明白,原来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是多么有趣的事。于是一回到家,就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起分享我在学校的“发现”:谁吃饭把食物弄得满脸都是,谁睡觉时打呼噜等等。

上了小学,我便看起了图画与文字相结合的四大名著,为劫富济贫的好汉们拍手叫好,惊呼孙悟空神通广大,夸着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至于《红楼梦》,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看不懂,直到现在,我对巜红楼梦》还是有点儿偏见,不喜欢读。

到三四年级,我逐渐看一些中外名著。那时看《百万英镑》,似乎并不怎么透彻,只是单纯地看一遍而已。并没有品味出什么韵味。但是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一直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情有独钟;我也很好奇,那些故事是不是真实的,心想:难道他能听明白动物语言?还是他有读心术?

五、六年级时我对小说产生好奇心,有了些兴趣。什么修真小说,玄幻小说,让我逐渐认为确实还有那样的世界。那时学校流行写小说,我当然也参加进来,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属于我的一“巨著”。我写的小说被同学传看,因为是玄幻的,所以很受欢迎。在这一两年里,我的写作水平似乎提高了不少。

曾经还梦想像小说里的武侠一样仗剑走天涯,现在才知道,现实中这样做保不齐被城管抓走,则不那么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小说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确实是这样,我在书的陪伴下一路成长,随着我的长大,从书中获得的知识也在“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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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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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忽然,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你把我捡起来吧!”

于是,我捡起了这本。这本书又对我说:“我是一本有魔法的书,你有什么愿望,我都可以帮你实现。”哇!我太开心啦,我要变出很多很多好吃的。因为上次我想吃好吃的东西的时候,妈妈却强词夺理,拒绝了我。现在,马上就能吃上许许多多好吃的东西了,我太开心了。

我立刻对魔法书说:“我要许许多多好吃的东西。”果然,我的面前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食物。我眼前一亮,马上开始暴饮暴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又想:我的文具太少了,上学的时候,我的笔都没水了。现在就好办了,假如我有很多好看的笔,同学们一定会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的。第二天来到学校的时候,果然不出我所料。同学们纷纷用羡慕的眼光射向我,并说:“你这支笔是在哪里买的呢?”“什么时候买的”之类的话。

我又一看,发现学校已经十分破旧了。我心想:学校以前就想修建,由于学校的钱不够,所以一直没有修建。但是在不远的未来,我们的学校就能换一个样子了。因为我要用这本魔法书来重建校园。眨眼间,我们的学校立刻变了样。

接着,我听说今天要写作文,于是拿起魔法书对它许愿。想想,心里就美滋滋的。马上,又像前几次一样,我们也不用写作文了。数学老师走了进来,并宣布了今天不用上语文课的消息。后来,在英语课上,老师也让我们写英语作文。我马上拿起那本书,准备让它再次大显神威。因为写英语作文也是一件头疼的事情,我不想写。当我再度沉浸在开心的时候,忽然,我看到了后面的一行字:这本书只能使用四次。我回头一想,哎呀,我之前已经用过四次了,也就是说这一次不行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什么是不劳而获的,只有脚踏实地,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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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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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是《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文学奖,当我第一次从老师那里听到这本书的书名,就被它有趣的名字深深吸引了,于是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来,想一口气看完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片金色的海滩上,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哥哥姐姐都在奔向大海的途中,成为了大自然猎食者的美餐,只剩下她一个人高喊着口号,孤独而勇敢地奔向海洋,幸运的是有一个小男孩救了她,把她放进大海里。于是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就开始了,她在大海里遇到了很多惊险,也遇到很多朋友,其中有“章鱼诗人”,她用诗歌般的语言告诉小海龟该吃什么,当章鱼做不出诗的时候,小海龟总能想出绝顶好词。可是每当满月的时候,章鱼都很忧伤,小海龟也很担心她,最后章鱼诗人为了生宝宝牺牲了自己,小海龟最不想发生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海龟慢慢地长大了,她在美丽而又凶险的大海里了解到了危险、结识了友情、也思考着生命……最后她去海滩上使尽全力产下了一百零一个蛋,然后满意地游回了海洋,消失在了大海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学习到了每个人都要慢慢地学着去独立,去成长。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努力地变成更好的自己,绽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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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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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的小姑娘,我看过的书成堆数。可是,在我看的这些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是一部日记体儿童小说,原名《心》。这本书是特地写给9岁到14岁的儿童。书中以小学生的口吻,记述了发生在四年级学生中100个动人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主要是学生、老师、以及学生的家长。它在1886年发表,轰动了全世界,书中我最欣赏的人物是卡罗纳因为他不但乐于助人还团结友爱。卡罗纳有一次遇到同学克罗西被别人辱骂,克罗西将墨水扔向辱骂自己的那位同学,结果不小心砸中了刚进门的老师,卡罗纳竟为了维护同学克罗西说是自己扔的,并劝说向克罗西扔墨水的人,这样的举动得到大家的鼓励和赞赏,还有老师的喜爱。

我十分欣赏卡罗纳助人为乐的精神,赞赏他能够宽恕别人的高尚品德,我想如果人人都像卡罗纳一样拥有高尚的品质那就好了,那时人间就会像天堂一样美好。读《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人间处处有真情;要记住:爱可以传递爱,爱可以感染爱爱可以相连世界。

我喜欢《爱的教育》这本书,希望大家也看看这本书,你一定会喜欢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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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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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得是什么时胡候开始,爸爸妈妈教我看识字。日久天长,我渐渐地爱上了书,书成了我真挚的朋友,看书也成了我成长的好伙伴。

书,是人类进步的罗盘;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能帮助我们揭开大自然的奥秘,战胜一切困难。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在人们心中的重要性。

我蹒跚学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看图识字》、《儿童画报》等少儿读物,我一页一页地翻着,一点一点地“啃着”,一幅幅的画面意思终于被我弄明白了:这幅画的是小朋友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那幅画的是小朋友们在快乐地拍皮球

上小学一年级了,妈妈给我买了《看图识字》、《读读想想报》。有时候,稍有不顺,我急起来,就把书给撕了。可是妈妈并没有责怪我,而是耐心地教我看图识字,把书中的故事讲给我听。直到我弄懂为止,如有不懂时,妈妈仍不厌其烦地回答我。

升到五年级了,我读懂书更多了,有《365夜故事》、《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读了这些书,使我知道了女娲补天,黄帝是我们祖先等神话传说。

有时候,我看到一本精彩的书,书中的情节太吸引人,我会一直看下去,舍不得放下,甚至会废寝忘食地看下去。

有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会找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保尔柯察金仿佛会告诉我,怎样去面对困难,使我找到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几年来,书一直陪伴着我。书像一只风帆,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伴我远航;书给了我启迪;书,陪伴在我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书,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伙伴,伴随我探索、追求科学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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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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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非常讨厌,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我觉得书就是一个“恶魔”。

我喜欢玩,讨厌看书受到了父母的关注,有一次,我左顾右盼的,准备逃出去玩,结果被爸爸发现了,爸爸把我一把拉回了房间,丢给了我一本《知识大全》。我在房间里,无聊的发愁,只能极不情愿的拿起书看起来,不一会儿,我就被迷住了,里面优美的古诗让我觉得我就是一名诗人,在皎洁明亮下作诗,我幻想着幻想着,不知不觉就到了晚饭时间,从此我就爱上了看书。

现在,《西游记》、《三国演义》等书,让我如痴如醉。《童话故事》和《古典小说》也让我如痴如醉。

常常看书,使我的到了报偿,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知识慢慢看书的过程中积累。一次参加知识竞赛,我轻松就获得了第一名,还有一只小熊作为奖赏呢。从中我想到了凯勒的一句话“一本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宽广的海洋。”

还有一次,参加学校组织的作文比赛,我分外激动的参加了,平时积累的成语和好词好句,像灵丹妙药般发挥了作用,我准备大显身手,奋笔疾书,最终获得了一等奖。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渐渐的我对书就像对待我老友一样,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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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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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多么质朴无华,又是多么深奥绵长。不知何年何月我与它交上了朋友,是它令我懂得了人生的道理。

它,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卷,也似一曲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我不知怎与它交上了朋友,有可能是厌烦了重叠的ABCD,又苦恼的接受X+Y。它令人快乐,令人愉悦,它蕴韵着历史的兴亡,古典的美,永恒的知识。在我记忆里的心扉中,它与众不同,对我这样如饥似渴的少年来说,它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我对它如痴如醉,它的故事常常令我牵肠挂肚。每当我感到愉悦的欢快时,去品尝甜密的赞美时而骄傲,它告诫我“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在我一次一次失败时,它给了我勇气,给了我恒心,给了我无坚不摧的信念。告诉了我“失败乃是成功之母”使我念念不忘,它常说“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它好比稍纵即逝的流星,流星一刹那多么光明、耀眼,可只有那一刹那的光明,远远不够,只有恒心才是真正的永恒,真正的美……

它就是,我爱它的深奥绵长,爱它的永无止境,爱它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每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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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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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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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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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这句话说得没错,读好的书可以得到心灵,精神上的治愈。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曹文轩。曹文轩的主要作品有《草房子》、《青铜葵花》、《我的儿子皮卡》等,曾获国际安徒生奖、冰心文学奖等60余种重要奖项,担任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

《青铜葵花》里面塑造了憨厚老实的青铜和胆小善良的葵花,让我有着深刻印象。它还让我明白了人内心深处的黑暗,以及人间的冷暖。

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青铜和葵花成了兄妹,青铜处处为葵花着想:为了防止葵花放学时被嘎鱼欺负,每天放牛来姐葵花放学;为了让葵花上学,自己放弃了等待已久的上学机会;为了让葵花住上大房子,青铜和爸爸拼了命地割茅草;为了让葵花更好地上台表演,青铜费尽心思为葵花做了一条冰项链……有一次,城里人想接葵花回城,青铜听到这个消息后,天天守在葵花旁边。葵花上学时,青铜就远远地跟在后边,葵花放学时,青铜已早早守在了学校的门口。总之,青铜害怕有一天,葵花会突然被人劫走。当城里人真正到来时,青铜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教室拉着葵花躲到了芦苇丛,了命运还是让他们分开了。看到这,我早已热泪盈眶。

也许,生活中是一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充满美好,坎坷也会过去的。正如书本封底曹文轩所说:少年时,就有一种面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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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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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曰: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不可一日不读。我们现在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我来为你推荐一本书吧!

我向你推荐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真本书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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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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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接触,渐渐的,我从被动变成主动,我深深的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从此,我和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那以后我就不停地缠着爸爸妈妈买书,整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读书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多,于是我的爸爸为了让我的“好朋友”有一个舒适的“家”,就给我买了一个大书架,为此我高兴得一夜没睡,以后我读书的时候方便多了。

记得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投入,就连外公和我说话我也没听见,到最后,外公猛地合上了我的书,把我从书的海洋里强行捞了上来,我才惊醒,外公生气地对我说:“你干脆把书当饭吃吧!”我一脸疑惑的看着外公,外公见我这副模样,不禁笑起来,说:“好啦好啦,继续看你的宝贝书啦!”我听了立刻从外公手里抢过书,又一次跳进了书的海洋。

我不仅喜欢我的“好朋友”还特别的爱护它。每次买来的书我都用纸把它擦了又擦,最后小心翼翼地放进它的“新家”。别以为我只是刚开始对“好朋友”这样好。我每次读书,要把“好朋友”从它的“家”里请出来时也十分小心,生怕弄疼了它。我不仅取书这样小心,就连读书翻页时也小心翼翼,从不让它折起一个角。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寂寞时,书为我驱走孤独的心情;在我疑惑时,是书让我茅塞顿开,解除疑问……是书让我懂得分辨善与恶,是书让我辨析是与非。总之在我需要我的“好朋友”——书时,它总是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为我排忧解难,真是我的“好朋友”。

我要对全世界说:“我相信我与好朋友——书的不解之缘会持续到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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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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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童话,特别是杨红樱写的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毛毛虫的天空》。

《毛毛虫的天空》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毛毛虫经历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是这样的:一只毛毛虫长得很丑,很多昆虫都嘲笑他长得丑。

一天,一只蝴蝶对那只毛毛虫说:“你长得真可爱!”

毛毛虫听了哑口无言,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话:“真的?那为什么很多昆虫都说我长得丑呢?”

蝴蝶斩钉截铁的说:“当然。因为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但长大了就是现在这样了。”

“那太好了,我真想早点变成蝴蝶。”

“当蝴蝶虽然美丽,但生命短暂,你确定要早点变成蝴蝶?”

“确定。我只想变美,哪怕是一秒、一分钟,只要变美丽,我什么都愿意。”

过了几天,毛毛虫开始吐丝了,它把自己包在里面。从前嘲笑毛毛虫的那几只昆虫也发现毛毛虫不见了,虽然觉得它长得很丑,但是也开始担心起来。它们在那里讨论着,谁也不知道毛毛虫去了哪里,只有那只蝴蝶知道。

毛毛虫在它吐的丝里面做了好多个梦,终于有一天,它飞了出来。

“哇,我已经变成一只蝴蝶了!”毛毛虫说。其他昆虫都不敢相信曾经那只丑丑的毛毛虫如今变得如此美丽。从那以后,这些昆虫再也不会嘲笑其他人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谦虚,不能骄傲。每个人都有优缺点,我们不能拿别人的缺点跟自己的优点比。同时我们也要多多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才会真的越来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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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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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郑丞熙

放学后,儿子背着包,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家,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到了家便躲进房里。吃晚饭的时间到了,妈妈又烧了好了一桌好菜。你看,有酸甜可口的糖醋排骨,有鲜嫩的白斩鸡,还有香浓的鱼头…真叫人垂涎欲滴呀!属猪的爸爸闻香而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起筷子,正想吃的时候妈妈没有看见儿子,就叫爸爸放下筷子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儿子去吃饭可是儿子还在看书,于是爸爸想了想要什么时候儿子就会去吃晚饭了?爸爸想出了一个办法,爸爸进了儿子的房间去告诉儿子吃饭,爸爸知道说了儿子还不去吃饭,于是,爸爸和儿子说你去吃饭,你要是不去吃饭的话,你的妈妈就会生气,儿子想了想就出去房间去吃饭。后来爸爸也迷上了那本书,妈妈看见儿子出来了,可是没有看见爸爸出来了,于是妈妈叫儿子去叫爸爸出来吃饭,可是爸爸已经,迷上了那本书,爸爸看的笑的很开心!

饭已经凉了,妈妈很生气,儿子和爸爸也很饿,妈妈也很饿,妈妈只好煮几碗面了,三人吃的非常的快因为已经十点钟他们一家人才开始吃晚饭,他们一家人吃了很多很多的面,已经十一点半他们一家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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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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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每当我走到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她。当我微笑时,她对我微笑。我朝她耸耸肩,她也耸耸肩。她叫薛思远,我叫薛思远。我们是同一个人,所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这个名字代表了父母对我的期望。

我也有很多优点,比如读。作为一个人,当我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会达到忘记吃饭睡觉的地步。我不记得我妈妈因为读书在餐桌上留下了多少顿午餐。如果我妈妈没有把书从我身边拿走,我仍然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想看它。我很爱看书。每当我有时间,我都会拿起这本书。大禹治水三次不进家门,诸葛亮借箭下船,岳飞全身心投入报国...五千年历史长河副将的壮丽画卷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从小就为自己是中国人而骄傲,这是读书的功劳!

俗话说,“没有金子,没有人是完美的”。一个人再完美,也有缺点。和我一样,读书是优点,但它的缺点缺一不可。我的缺点是做事太固执,很多已经决定的事情很难改变。有一次因为数学题作业和妈妈吵了好几次,最后输给了妈妈。

这就是我,一个读书人,一个固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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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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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直躺在我的床头。

第一次读到这本时,我还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为了在同学面前一展自己的文学气质,我开始刷世界名著。活动进行得不是很顺利。包括《巴黎圣母院》在内的许多书我都没有读下去。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个例外。

刚打开这本书没翻几页,我就被深深吸引住了。呵!看那调皮的保尔,真像我小时候。还记得儿时,也没少捣蛋。玩奶奶包饺子用的面团,弄得饺子没吃成;自己给自己理发,惊得妈妈大晚上抱着我冲到楼下理发店;一不小心掀翻了泡脚桶,像保尔一样营造了一个“水世界”。我为保尔的失误发笑,也为自己的幼稚蒙羞。

当看到保尔从军为国奋斗时,我已上了初中成为了副班长;当保尔在指挥大家修铁路时,我则在指挥大家进行班级文化建设;当保尔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时,我正带领着全班同学在运动会上拼搏。

书中写到保尔四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我也曾在学习上遭遇“死神”。初一上的期末测试中,我考砸了,年级排名比期中跌了55名。这对我来是个沉重的打击,犹如保尔知道自己无法上前线战斗一样。当保尔终于写出《暴风雨所诞生的》时,我也成功谱写了下一次考试的飞跃奇迹。

保尔说:“一个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我也学着保尔的样子,每天在班级日志上写下当天思想上取得的点滴进步,如“当我回首往事时,我不会因为虚度了少年时光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一事无成而羞耻。”

走了很长的路才发现,少年的我正沿着保尔的足迹,一深一浅,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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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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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中扣人心弦的情节常常使我陶醉,让我时而开怀大笑,时而扼腕叹息,时而悲伤,时而雀跃。我随着故事中的人物笑,随着故事中的人物哭。

我看书看得常常忘了吃饭,忘了回家。有一天早晨,我和表姐一同去书城看书,不知看了多久,表姐肚子饿了,她看我看书看得入迷,就提出要先回家。当时我正沉浸在书香中呐,没理睬她。表姐就当我默认了,自顾自地回家了,这是表姐后来告诉我的。又不知过了多久,我看得有些累了,刚想揉揉酸疼的脖颈,便看见表姐和姨妈慌慌张张地在书架中穿梭,她们发现了坐在书堆中的我,便急忙跑过来,拉着我说:“快回家吃饭吧,都一点半了!”

后来,姨妈和表姐把这事告诉了我的爸爸妈妈。爸爸听了,哭笑不得地说:“爱看书固然好,可也不能忘了吃饭呀!”妈妈也笑着附和道:“是呀,你在家也是这样,到哪儿都书不离手,真像一只爱啃书的小书虫!”她说完,我们都笑起来。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是啊,人类离开了书,生活就会失去光彩。所以,我要做一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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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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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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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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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千千万万本不同的

在近几年里有一本非常喜爱的书要推荐给大家。

那天我去书店里看书走了一圈,没什么想看的书,走着走着突然我看见了一本封面非常有趣的书:

一个长的巨大无比的女孩,她有一头长发,但很奇怪,因为她的头发是大树的叶子,头上有几只小鸟,还有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抚摸着那个女孩的脸。他的脸红润润的,还有一双乌黑的眼睛,嘴唇小小的,脸圆圆的,但是晶莹剔透。看完之后我有点纳闷,哪里有那么大的人啊?看完书名我才知道原来是一棵“美人树”。这本书的作者叫汤汤,她可是一个很有名的童话作家,一打开书就看见了前言——“奇幻童年故事本

献给所有的孩子

送给所有的童年

过去的

现在的

将来的

永远的童年

——汤汤”

就是一段简洁易懂的话,也是至今为止我读过最短的前言。我打开了目录一共有十七章,排列顺序特别有趣,像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呢。

看完目录之后我又大略的读了一下,看到了很喜欢的一段:

几个月后土豆要求爸爸请木匠师傅把这棵冬青树做成一只小船,运到离村子很远很远的一条大河边,那天正是涨水的时候,水势汹涌,像无数野马齐头并肩,在天地间奔腾。小船一下水就挣脱了土豆的手快速打了几个转后顺流而下,它一颠一颠地蹦跳在水波之上。仿佛揣着无穷无尽的激动和快乐。

才过了不久,这一本精彩有趣的书就读完啦。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具有想象力,故事中冬青树骗了一个人,那个人又骗了另一个人,而另一个人就骗了土豆就这样,故事人的情节就展开来了。

希望我推荐的这本书大家也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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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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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43年的深秋,长安城里,一个84岁高龄、两鬓霜花的.老人在衙门忙完了公事,正在院中小憩。秋风习习,落叶满地。一阵雁鸣,勾起了老人对家乡的思念。于是,他辞去了官职,决定告老还乡。

老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终于踏上了家乡的土地——越州永兴。此时已是初春,老人不禁放慢了脚步,欣赏路边的江南美景。野花遍地,绿树成荫,枝头还有黄莺在歌唱。老人一路兴致勃勃,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亲人们,笑得合不拢嘴。

他走近一个小山村,下了马,映入眼帘的是一幕幕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画面:一间间矮小的茅草屋,一棵棵高大的刺槐树,一座座碧绿的小山丘,远处的镜湖依旧波光粼粼。他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白天,他骑在黄牛上,去山坡上放牛,放完牛,便和小伙伴们一起捉迷藏,在湖里游泳,打水仗,捉鱼摸虾;晚上,他躺在床上,数着窗外的星星,听母亲讲那遥远的故事。他情不自禁地说:“这么多年了,家乡还是那个样子,还是那么温暖。”

“嘻嘻……”一阵笑声打破了老人的回忆。他抬头一看,一群乡村孩子正在竹林里做游戏。一个年龄稍大的小男孩来到老人身边,打量着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笑着用纯粹的家乡话问道:“请问远方的客人,您从哪里来?”老人笑而不答,因为老人又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

夜里,老人在自家的茅舍里,拿出纸笔,心中顿时有了灵感,挥笔写下了《回乡》这样的千古名句: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

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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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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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塔,你不一定是至上那本,但一定被我所珍爱,藏于暖烛下。你是一部温暖的书,初逢的惊鸿一瞥惊艳了时光。

九月的暖阳淅淅沥沥地洒在你的头上,微风不燥,虔诚地描摹着你的轮廓,抚过你的眉眼。你意气风发,眉眼弯弯,爽朗一笑,宛如春风与春草的邂逅,我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五月的夜,你眼睛和指尖上,栖息着无数的星辰。你是一本温暖的书,带给我缕缕阳光、点点繁星。

心中的风雨不期而至,我亦变得喜怒无常,曾有段时间极度低迷、自甘堕落、不思进取。直至有一天,我看见你的名字赫然挂在榜上,而我却排在了百名开外,百种滋味涌上眉头、心头。深夜风雨满城,唯见一灯如豆,我猛然发现,不知不觉中,唯有你的光辉能漫过山岭间的雾,唯有你的微笑能融化我心中的坚冰。我推开黑夜的窗,看星星燃烧,在心中默默选择一条通往罗马的道路,只愿你能与我同行,行过桃花源处,西山薄暮,赏乌托邦的拂晓。你是一本拼搏的书,鼓舞我勇敢踏上征途。

篮球架下,少年身姿矫健,晶莹的汗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淌过少女懵懂青涩的梦,眸光倒影里,万千生灵因你暗淡,山河日月,无一胜你。你是一部潇洒的书,给予我一个无怨无悔的青春。

你是一本潇洒的书,一樽江湖,一樽少年。仓央嘉措曾说过:“世界上最美不过的景致,是那些最初的心动不为人知。”

你是我的一本书,坚韧不拔,勇往无前,若偏要有个书名,那么你是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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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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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不可以一日不读。”我就是这样的人。只要手中有了书,就忘了吃,忘了睡,仿佛与世界隔绝。

记得有一次,我周五一放学便安排好时间,先看书后做作业。我拿起还未读完的《意林》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书中的故事像磁铁般把我紧紧吸住,使我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不时还哈哈大笑起来,连妈妈走到我跟前都都没有发现。只听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一句:“肖思源,你怎么不写作业呢?”我说:“今天是周五,可以周末写。”“周末你没空,我们要出去。”妈妈仍不放过我。我只好回房间与“作业大军”大战三百回合后,凯旋归来,再次捧起心爱的书。还没等我屁股坐热,耳边又传来妈妈女高音般的呼喊声:“肖思源,还不去练琴?”我深知今日不练,明日翻倍的后果,只好去练琴。但我的心好像有数万只蚂蚁在爬,巴不得快点结束。

晚上月亮已高高嵌在了深蓝的夜空中,我还想看那本书,便蹑手蹑脚地走到客厅,把书拿回房间阅读,正当我读到一名费里的男孩与鲨鱼激烈地搏斗时,妈妈来了!她猛地一开门,把我吓得心脏病都快出来了。在经过一顿把风雨般地训斥后,我终于放下书,乖乖睡觉了。

虽然我因为读书被训斥了不下十次,但我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读书。我和书的故事有那么多,读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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