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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初三的大门(热门20篇)

莲花清,荷叶香,不沾染,不凄凉,爱莲情,由心发,只有莲花这:“出淤泥而不染”的品格,才是在污浊的社会中的一盏明灯,才会使人爱不释手。以下是步入初三的大门,欢迎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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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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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斑羚飞渡》。这本书主要写了大林莽动物世界的生死传奇。

这本书中讲了十七篇文章,每一篇文章都写得生动形象,充分描写了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而且还非常的有趣。

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也是很不容易的,如果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这些事,是不可能写出这麽一本书的。

在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中,《老象恩仇记》给我的印象最深。一只象,面对一个既是杀母仇人,又有救命之恩的人,就算是人,也会感到很难办,不知是报仇还是报恩,更何况是一只象呢。复仇或报恩,本是水火不相容的两极,老象却用它自己那奇特的方式在一个空间里完成了。对于人来说,百分之五十的仇与百分之五十的恩就会相互抵消,变为零。但象不会,所以它们就会用特别的方式将水火不相容的两级在同一空间完成。我想,如果不是作者亲眼看见,也不会写出老象这种复仇或报恩独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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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岁月如歌初三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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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邃的夜空略泛红晕,如娇羞的少女低下了头;清澈的河水泠泠作响,如清脆的铃铛不停摇摆;幼嫩的树苗舒展枝叶,如落地的婴儿睁开了眼。当天空被一丝红霞刺穿,直直划到另一端时,空气中还带着一股清新的凉意。漫漫的长夜里,总有几颗流星会拖着灿烂的光尾划破寂静朦胧;温暖的春天里,总有几朵野芳会摇着娇弱的身躯独放暗香。但愁无鲛人在岸,对月流珠,洗清混沌的记忆;共吟岁月如歌,一首小调插入梦乡。

彷徨、恐惧悄上心头。害怕的不是未来的艰险,而是过往的那一颗干瘪的快被抽干的心。蜜色的灯光摇曳出动人的回忆;望着头顶渺远的星空,以为是夜空正在哭泣。我们都有一种奇异的忧伤,尤其是对过往,时常被记忆打湿了眼睛。有时发觉,我的过往,是一棵枯树,干枯得挤不出一滴眼泪;有时感慨,我的过往,是一个穿插着轻柔调子的美丽的梦,美妙、闲适。我像一只小猫蜷缩在爱的怀里。爱,唱着岁月的歌;我,打着岁月的拍子。它唱着,我就安静的睡了。

岁月如歌,岁长如竹,月凉如水,共吟我人生的轻柔乐章。如歌岁月,全然依旧,风依旧,花依旧,心依旧,家依旧;兄弟依旧,梦想依旧,幸福依旧,生活依旧——你我依旧唱着岁月的歌——岁月如歌。

感谢师兄师姐们,借用你们的好词好句,唱一首岁月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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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三作文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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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我的文章没生机

对于文学,我拥有火一般的热诚。但每当触及到白纸时,这股火热却早以烟消云散。取代它的,只有那深深的恐惧。淡漠不知从何而来,盘踞心中,剩下的仅仅是那些厌恶和暴戾。

人都是在失败中滚出来的,没错。但是,尝试与失败这对冤家,一直围绕着我。直到我遍体鳞伤,放下手中的笔。 一次次失败中,心中寂寞的滋味也被渲染在纸上。我爱文学。也恨文学。徘徊在写与不写的路口,踌躇着,错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机会。 久之,我发现了自己失败的原因在何处。我手下的字,就是那么活泼,各自为营,没有任何拘束之法。老师,确实是一个值得请教的人。他的想法却太笼统,多练,多写。孰不知,白纸仿若一只野兽,咆哮,怒吼着,蚕食着对文学的“火”。

如今,我更加渴望能左右文字。秀出自己的,让这片天地有我的一席之地(无论它多小)。我讨厌寂寞,更讨厌被文字玩弄。

或许,今日,此言不能代表什么。但我希望,读懂我的人,能和我分享他的那份文学乐趣。

寻找,属于自己的那道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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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感受一朵花的美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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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然若失的年纪,我就像一朵,一朵没有人关注的花,一朵漂浮在海洋上的花。

我的存在总是那么渺小,我好像从没有来到过这个世界。在班里,我可以逃课好几天,都没有人去找我,回到教室,老师看都不看。我坏过,家里人有时候看到我都不想理我,把我当做空气一样穿过。我被无数人忽略过,我羡慕别人,有一个那么好的朋友圈,也正是因为我的高傲,我身边的朋友,一个比一个冷淡,一个比一个冷酷,我的性格,决定了我的朋友,总是被认为高不可攀的我们,从来没有人愿意接近我们,我受够了这种高傲的性格,我想低下头,和幼稚的同学一起玩耍,可是,当我微笑着面对他们的时候,他们所给我的,却是一副极其恐怖的样子,我就像是恶魔一样存在着,没有人,愿意接近我,愿意走进我的生活。

浮浮沉沉,好几年,海水已经彻底摧毁了我的高傲,我的性格再也不像以前那样高傲,孤独,我学会了微笑,我学会了以诚待人。慢慢的,我的身边好像多了点朋友,不过,还是那样的高傲,和我一样的高傲,我们在别人面前总是那么高不可攀,在我们自己的朋友身边,都会像个傻一样的笑,笑这生活给我们的悲剧,给我们的性格。

或许有一天,我被海水冲淡了,冲跑了,没有人再可以找到我,那么我相信,也没有人愿意去找,任我浮浮沉沉,一生留离。我这朵孤独的花,多想为一个人好好的绽放一次,可是,总是有那么多不懂我的人,连接近都不敢,即便无意看到,也不会对我有半点在意之心,就这样,迷迷失失,离开了所有人,被所有人抛弃,我一个人飘零在这大海上,也没有人会放下他的所有的一切,来寻找,寻找这朵孤独的花儿。

我就是一颗这样孤独,没有人在乎的花儿,我想绽放,却没有人愿意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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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描写历史博物馆初三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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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参观了陕西历史博物馆。早耳闻藏物的珍贵和多样,我很期待今天的活动。

随着大巴的前进,博物馆雾灰色的顶部在一排松柏的缝隙间不时地显露,一会儿就到了大门口。黑底金字的长匾,白色的柱子,博物馆的壮观尽在眼前。

走进博物馆,我首先关注到的是大厅内的墙纸。鲜红的底色,有墨黑色的塔城绵延在之间,长着细长腿的仙鹤悠悠飞过,别具特色。整个厅内都显出历史的气韵。

我们跟随讲解人员前往第一展厅,开始参观。秦朝的箭矢让人惊叹,根据介绍,这些箭的剪头都做成规整的等腰三角形,更不可思议的是,磨制的痕迹是平行的,说明这箭可能是用类似砂轮的工具打磨出的。我佩服不已,早在那时竟然就有了如此巧妙的制造手艺!中国古代人民的智慧是无限的。

接着看见的是唐朝著名的工艺品——唐三彩,其名为“三彩载乐骆驼俑”。在偌大的方形玻璃罩中,一只昂首挺胸的棕毛骆驼迈着优雅的脚步,在骆驼身上有吹笛子的,弹胡琴的,吹风管的……还有一个站着歌唱的女人。他们神情欢愉,演绎着美妙的异域歌舞,迷人的音乐仿佛穿越千年历史传入我的耳朵。最值得一提的是,他们身下铺着的毯子,拥有着绿色、黄色、蓝色等鲜艳的色彩,色泽光亮,变化无穷。

通过这精美的工艺品,大唐博大开放、文化融合的时代特点可以最直观地被我们所感受。我回忆起从前学过的唐朝文化,温习着过去的历史知识。畅游在这文明和知识的璀璨星空中,我彻底陶醉了……

在这次参观中,我更深地体会到古代人民的智慧浩渺。

漫步在历史的殿堂,从前的古老记忆仿佛浮现在眼前,那面含微笑的胡人好像牵着汗血马,慢慢地朝盛世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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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三化学日记

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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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begins!随着这句响亮的口令,我们最敬爱的魏老师的趣味课又开始啦!不过,你们可千万别被这句英语误导了哦,我们的魏老师呀上的可是化学课噢!

魏嗲是我们对这位诙谐、幽默的化学老师的尊称。不过,你可别听我们称他魏嗲,就以为他年龄很大,其实他是一个才学横溢,上课生动有趣,爱耍酷而又有那么点儿自恋、自负的中年老师。他的课堂氛围轻松、活泼、有趣,是我们最享受的!魏嗲虽然比我们大三十几岁,但时常和我们打成一片。可以说他不仅是我们最爱的好老师,也是我们的最好的知心朋友,但在医生的眼中他却是一个最不乖的病人,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听了我解说,你们就会恍然大悟。

好老师呢,是因为他有一套独特的魏氏教学方法,能使他所教的学生人人爱学,个个都懂。比如说,他自编的魏氏诗和打手板等。你们知道吗,虽然我们魏嗲是一名化学老师,可他曾是诗歌协会的会员哦!他为了让我们轻松掌握那些化学知识,分别把它们编成一首首朗朗上口的诗词,如钾钠铵盐硝酸盐,溶于水中一片天还有就是他的那把尺子,让我们既想念又害怕!因为他有一个规定,每次考试没有达到他预定的目标,就要上台领赏—打手板。也许你们会认为他只是吓唬我们,其实我告诉你们,那可是真的打呢!就是在他这种严格的要求下,我们班同学一个个进步很快,成绩也就迅速提高啰!

至于好朋友嘛,要说的就太多太多,要不我给你们说一件事吧!魏嗲课余时间经常在我们面前自夸他的烹调手艺如何好,尤其魏氏红烧猪脚堪称一绝。于是,我们就缠着要他做魏氏红烧猪脚给我们解解馋。你别不相信,有个星期日他真的做了一大锅的`魏氏红烧猪脚,并一个个打电话通知我们去品尝。哇!他的手艺确实棒,我们每个人都吃得好香、好享受!你们说,我们的魏嗲是不是很够朋友。

还有,你们一定感到奇怪,为什么他在医生眼中是最不乖的病人吧,那是因为魏嗲有胃病。本来在教我们之前,医生就要他去治疗,但他为了不影响我们的学习,一直坚持在讲台上给我们讲课。时常看到他用一只手叉在腰上,起初我们以为他是在摆pose,却不知是胃病正在折磨他。直到那次,他病倒休克才乖乖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有两个星期没来给我们上课。可他刚好一点儿,又偷偷从医院溜出来给我们上课。这样的病人,你们说医院的医生能不说他不乖吗?我们毕业后,大家都以为魏嗲终于可以安心去治病了,但他这位视教育为生命,视学生为自己孩子一样的人,没有请假又毅然站到讲台上

关于魏嗲的故事,我说三天三夜也难以说完,他留给我们太多太多的记忆,教会了我们许多许多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魏嗲就是这样一位让我们永远忘不了的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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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三优秀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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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流逝的飞快,转眼间我们不再是刚刚进入校门的毛孩子,不再会像以前一样在操场上打闹,嘻戏,因为我们是初三的学生了,因为我们面临着中考,面临着人生第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初三的进入,就意味着我们不再是小孩子了,我们长大了,我们会第一次不再让父母为我们做选择,因为这时的我们知道,我们长大了。在这一年中,我们同寒冬作斗争,同酷暑一起比耐力,这时的我们会努力就是为了以后的自己别想现在这样累。

这一年,我们的教室与食堂的距离被我们的速度缩短,下课铃后,我们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奔向食堂,稍微慢一点就会被排队浪费这宝贵的时间,对于这时的我们来说,这比浪费粮食还可耻。

初三的我们总是早早地叩响清晨,可却依然为黑板上日渐消减的倒计时担忧,不知我们的多少个夜晚都会躲在黑暗中睁大双眼悄悄的等待窗外巡查的脚步声,多怕来不及点燃枕边的蜡烛自己就会被疲倦拖入沉沉的睡眠中。

初三的我们还来不及欣赏五月的美景,就让中考挟裹着奔向未知的终点。我想只有经历过的才会明白,成长总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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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三日记200字

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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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们去乡下奶奶家游玩。一路上,我们不禁感叹过年人真的多。一路坎坷,好不容易才到达目的地。人大心不变,我和弟弟虽然又长了一岁,但每年的惯例现代奶奶家的后院摘桔子。她家的桔子不简单,类似于市场上卖的“丑八怪”,味道又不像长得那样,而是鲜嫩可口。我本来以为我已经够大了,一把抱起弟弟让他去摘树上的橘子,可是他实在太重了,我坚持不到一分钟就累倒了。我只得拿了个梯子,和他一起在树上摘橘子。

最后,我们满头大汗地吃着橘子,又与平常不太一样,那是奋斗后的果实,又是胜利后的战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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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身边的风景也动人初三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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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脚步匆匆,身边的风景动人

——题记

他的脚步一年四季都是匆匆。我总是在黄昏时坐在门口,看着远处绿油墨般的田野,听着栖停在梨树上鸟雀的高歌,那富有节奏和韵律美的脚步总是那么准时响起。那是父亲的脚步。

不知是父亲太忙的缘故,还是别人留他下了吃饭,我竟没有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心里不免有些失落。

暮色很守时地覆盖在这个如同火柴盒般大小的村子上。我蹲坐在屋前,倚在门框边,搓了搓手,哈了口暖气,借着红灯笼照下来的微光,久久地望着那个转弯角。

墨色的漆黑死死裹着我,吞噬着周遭的风景。红灯笼从头顶上照下来一层淡淡的黄光,轻轻披在我的身上,散落在地上。眼睛有些许朦胧,把头埋进膝盖中,不愿将软弱呈现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脚步声悠悠地飘进我的耳朵,伴着水泥地沧桑的回音,开始有些缥缈,好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我抬起头,在那小小的红灯笼散发的微弱的光下,有个模糊而宽大的身影渐渐靠近,扯动着身边的风景,显得如此动人。

他朝着我挥手,随即勾起一抹笑,浅浅的,淡淡的,很安详的自他的嘴角绽开,漾出微微的涟漪,说道:“在外面这么冷,快些进去。”我吸了吸鼻子,点点头。父亲拉过我的手,丝丝暖意从他那厚实长满粗茧的手中传过来,层层包裹着我的心,就好比这红灯笼散下来的光,蔓延在我全身。

那天的红灯笼那般执着地留在记忆里——那个泛着微黄浅光的红灯笼,那稳重坚实的脚步声,身边的风景也是如此动人,一直落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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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三读书笔记小王子

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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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小王子

他来自B612号小行星,那儿非常小——只比房子大那么一点儿——这使得他必须时时刻刻提防着猴面包树苗,否则这玩意儿长大了可会将他的小小星球覆盖。当然,这也是个好处,可以使他一天看到44次日落——小王子非常喜欢看日落。

他拥有一朵骄傲而美丽的玫瑰,耀眼得好比太阳,他很爱她。可是不久玫瑰的自负令小王子烦恼极了,于是他只好借着迁徙的鸟群逃走了。

他来到了325号﹑326号﹑327号﹑328号﹑329号330号星球分别遇见了号称统治一切的国王﹑坚持要大家崇拜他的爱慕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整天喝酒这件难为情的事而喝酒的酒鬼﹑认为自己拥有星星整天数星星的商人﹑在自己星球上点灯灭灯的守灯人﹑看上去很了解地理知识却拒绝亲自去勘探自己星球地理情况的地理学家。这些星球上的大人们做着在小王子看来毫无意义且荒谬的事,正如小王子所说的:“这些大人们真的是太古怪了。”

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

风当是祥和轻柔的,他披着亘古的月光而来,古老的歌谣、残破的断墙,小王子遇到了飞行员和狐狸,他们都与小王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故事的结局小王子让毒蛇咬死了他,他无法带着沉重的肉体回自己的星球,只能让自己的魂灵去与玫瑰重逢。

每每读到结尾,心中总是莫名的难过,谈不上是潸然泪下的感觉,只是有一丝说不出的惋惜和哀伤。

故事的叙述者是飞行员,在他口中故事缓缓展开。他即使长大了也不愿忘记小时候,永远保持一颗童心,所以他是唯一一个可以和小王子交朋友的成人。我想,这也许也是作者内心的独白:永远不要变得和那些拜金逐利的大人们一样。

我喜欢那只桀骜的狐狸,“如果被驯服了就会落泪的。”他说。狐狸孤独地在大地上游走,遇到了同样孤独的小王子。是狐狸教会小王子爱与责任,引导他回去找玫瑰,并告诉后者:“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得真切。”他就像一个智者,冷眼看这个世界,所以能看清事物本质。

我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长大,宫崎骏老先生说过:“成长是一笔交易,我们都是用朴素的童真与未经人事的洁白交换长大的勇气。”

心头陡然一颤。

难得长大了我们便不再拥有“朴素的童真与未经人事的洁白”了?

看完《小王子》我突然有了答案。

对,我们无法像小王子一样永远长不大,但我们却可以像飞行员那样他即使长大了也不忘记小时候,只要永远保持一颗童心,我们就永远是孩子。

《小王子》不仅是献给孩子们的,更是献给大人们的。所以这是一部非常适合亲子共同阅读的童话。

我们应记得那一次相逢,忧郁善良的小王子、桀骜不驯的狐狸、永保童心的飞行员,他们都活进了我们心里。去守护那朵自己的玫瑰、去寻找那只神秘的狐狸吧!也许那时,我们可以不必再掩帘听雨、兀自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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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奋斗的作文初三800字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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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曾说:“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川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这里所说的“志”即理想。中国还有句古话:“无志之人常立志,有志之人立常志。”我们则需要立常志,立大志,并为之努力奋斗

树立远大理想是成功之路上的第一步。俗话说:“有志不在年高,无志枉活百岁。”陈胜青年时就有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心胸,后来才有了大泽乡起义的壮举。主席十三岁时就言诗咏志:“学不成名誓不还。”最终振兴中华。不难看出,要想成就事业,必须持之以恒的为理想努力奋斗,立志而无恒,便是徒劳。

古人大多十分注重理想,他们为了理想,宁愿付出一切。不论到了何等境地,都要坚持理想,并不懈地追求、努力。宋朝的唐皋,年轻时就立志考状元却屡屡落榜,但他并不灰心,愈不中,愈苦读,整整过去了三十年,终于在58岁时如愿以偿。尽管仪表上少了些光彩耀人之处,可他勤奋刻苦和顽强拼搏的精神着实令人感动,在他这种精神的深处,流露出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年轻时的确时运不济,但他没有被命运吓倒,为了心中的那份理想,勇敢地同命运较量。是他的远大理想始终支持着他的信念,引领他走向成功。祖狄和刘琨从小就萌发了远大的志向——建功立业、复兴晋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为了这个理想,他们每天早晨一听到鸡叫就起来练武,从未间断,最终实现了各自的理想。残酷的宫刑也没有使司马迁退缩,他立志愤写《史记》,为理想忍屈受辱、毫不动摇的精神足以震颤我们的心灵。孔子为了实现胸中的理想,周游列国设坛讲学,终于让他创立的儒家学说大兴于世,自己也被人们传诵千古。古往今来,因成就理想而事业有成者不胜枚举。我们能做的就是学习这些事业有成者所具有的坚强意志和不懈的追求精神,用成就理想来体现人生的价值。

小溪的理想是流入江海;幼苗的理想是成为栋梁;雄狮的理想是成为百兽之王。万物皆有理想,正值风华正茂的我们,作为跨世纪的新一代,作为新世纪的弄潮儿,更应该超越古人的雄心壮志,树立远大理想、不懈努力,用辛勤的汗水去浇灌理想之花,用拼搏的双手去创造我们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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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写给初三孩子的一封信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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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程:

你好!

时光如梭,一转眼你长大成了一个男子汉,伴随着你的成长,我们有过辛苦,烦恼,但更多是感受了快乐和幸福。

儿子,你是妈妈的孩子,这种血缘关系是前世修来的,是上帝赐予的,妈妈非常珍爱,妈妈想做你坚实的后盾,更想做你的朋友,最亲密最要好的朋友。

妈妈知道你是一个懂事,乖巧,善解人意的孩子,多少次,妈妈试图从你身上找出一点缺点,好教导你,可我没找到,妈妈由衷的为你高兴,妈妈相,我的儿子会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懂事,你是妈妈的骄傲,妈妈真的为你自豪。儿子,尽管你是这样的优秀,但未来的路还很长,也会更加艰辛,但妈妈坚信:

首先,你是一个坚强的人。儿子,人生的道路是崎岖不平的,你将会得到鲜花,掌声,也可能遇到失败与挫折,所以你一定要记住,面对失败决不灰心,面对成绩绝不骄傲,面对挫折绝不推诿,面对痛苦绝不流泪,面对委屈决不后退,即使平常的日子里,更需要我们坚强,上课,做作业,考试,钻研······妈妈希望你从这些小事做起,经受住生活的考验,做一个真真的男子汉。

其次,你是一个自信的人,自信是成功的奠基石,一个有自信的人确信自己能够把事情做的出色,相信自己能获得成功,能够激励自己克服困难,在学习生活中自强不息,成为强者,儿子,有时你对你的成绩不太理想,觉得比不上别人,那就是你不自信。儿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潜力,你如果能把它们发挥出来,你自己会感到惊讶。请你经常对自己说“我能行”,相信自己,妈妈相信你是最棒的。

再次,你是一个努力的人。努力奋斗,刻苦学习,是实现理想和达到成功的必经之路。并没有任何捷径。你要知道,成功不是在路的途中,而是在路的终点。

距中考还有十几天的时间,妈妈会全力以赴的支持你,相信你会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学习中去的,成功是属于我们的!儿子,加油!

祝:快乐,健康,进步!

爱你的爸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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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写语文的作文初三900字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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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语文?

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吧。

语文,仅仅是携着音韵美的古诗吗?是乏味的古文吗?是记事的散文吗?

是,亦或不是。

语文是语言,是文字,上下五千年流传下来的,可不只是经典。

一开始的语文叫国文,教书育人唯有先生,夫子。

学生多半身着中山装,与先生对答诗词。

我开始学人生中第一个拼音,第一个字时,还不明白为什么要读书?为什么要学语文?后来才懂得:

学习语文不仅是对知识,对文化的理解与运用,还有对传统文化的传承。

语文还是我成长最好的老师,教会我如何表达,如何写字,甚至写流利通顺的文章来。

小时候的我,从不懂怎样写出一篇好文。

多读书,多积累,争分夺秒的与时间赛跑;从开始学会运用好词好句;到最后可以流利的写出一篇记叙文;到现在甚至可以参加作文竞赛。我知道我有时比贾岛还钻研,为了一个词甚至是一个字反复推敲,别人都说我疯了,只有我知道,写好每一个词是多难,多难。

如果你正与朋友走在大街上闲聊,他们都在对诗歌赋,这时你诗兴大发,信手拈来,好一个“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你的朋友一定对你心生敬意;但你若半句对不出,甚至不知所云,岂不是弄巧成拙?

现在,很多外国友人都来中国学习中文,这是为什么?

中文早已经在全世界普及,我们更要抓紧学好语文,善用语文,尊重语文啊!

前几个月还在贴吧里看到一篇帖子,讲我们学语文是为了什么?那发帖人也是幽默:“难道上街买菜也要对首诗?”这篇帖子遭到我们班很多人的转载,都说以后早已不需要学语文。再想想:我们学习古诗,古文,并不是为了上街买菜。

中华经典文化的传承,为的还不是记住华夏五千年走过的风风雨雨,历经沧桑?我们的祖国衰败之后,又在别的国手下被统治了多久?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没有铭记历史的结果。

噢,这整整5000年光阴啊!岂可轻易说放弃?

如果连自己的母语,古人留下来的字都学不好,不但影响了以后对于文学的鉴赏能力,更不为一个流淌着黄河血脉的华夏儿女!

这并不简单,也并非难如登天。

语文是我的良师益友,虽然以后不知上街买菜还用不用得到古文吧,即便不用,我也能够骄傲地向全世界宣布:我是一个中国人,我们的文字,最美,最迷人!

我和语文的故事啊,从出生开始,便不会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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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三我来了作文

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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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在我们的万般不舍中飞逝,初三的生活拉开了序幕。一年后的中考将是孩子要面临的一次人生挑战,说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这话并不夸张。每个初三学生和家长心里都有压力。这压力是化作了学习的动力,还是前进的阻力呢?让我们一齐走进初三!

制定计划,探寻方法,重在稳扎稳打。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应对繁重的初三学业,孩子有时会焦头烂额,无所适从。制定一份完整严密的学习计划能够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就会笃定得多。很多孩子假期已经对新课进行了预习,这样学起来自然会简单一些。如果假期没有预习,那就要设法让孩子更投入,激发他挑战的欲望。无论预习与否,都应注意激发兴趣,持续热情。家长可对照计划监督落实并实施调整。

学习新知是初三学生学习的一部分资料,由于进度较快,课堂上要持续高度注意力,紧紧跟着老师的步伐。务必要学会、学懂、学透,避免做成“夹生饭”。

初三还有一项繁重的任务是展开系统的复习,夯实基础和重点,构成答题的技能,举一反三,融会贯通。这就需要边学习新知边复习旧知,加强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一些教育网站给学生带给了帮忙,能够作为学生复习的参考和助手。比如:校讯通网站的众享教育就带领着学生进行全面而系统的学习,这对孩子领先初三有着重要的好处。

埋头苦干的精神固然可嘉,但若能巧干岂不更好?这就需要思考。每个孩子有每个孩子的特点,找到适合自我的方法往往能提高效率事半功倍。既有宏观计划,又有具体落实,稳扎稳打中就能向前走一步再走一步。

锻炼身体,养成习惯,注意劳逸结合。

很多初中生因学业繁重而忽略了体育锻炼,这是不可取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不仅仅仅是国家对人才的要求,也是孩子自身成长的需要。有好的身体,学习才有保证。而且,中招考试中有30分的体育加试成绩。让孩子适当进行体育锻炼是不容忽视的。

如果孩子课堂上能专注听讲,复习和做作业的时候能快速而高效,锻炼的时间还是能够挤出来的。关键是家长要让锻炼身体成为自我和孩子心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并认真落实。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注意用眼等,让学习生活有张有弛。这样的劳逸结合有助于孩子持续旺盛的精力,提高学习效率。同时,家长要让孩子均衡营养,尤其要注意孩子的早餐。

题海战术、疲劳战也许一时能看到效果,但对孩子的身心摧残是巨大的。因此,让孩子学会学习(包括预习、听讲、复习、质疑等),提高效率才是王道、。

让我们揣上信心,鼓起勇气,充满斗志,走进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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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合作共赢初三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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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和花在一起,就有了美味的蜂蜜,就有了色彩斑斓的花朵。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在一起就出现了更为美好的事物,我只能简单的把它归结为合作吧!

合作是灯,在迷雾中指引我们前行的路;合作是路,在黑暗中带给我们希望;合作是希望,在绝望中为我们点亮一盏灯。可以说我在成长的路上,磕磕绊绊,我在挫折中学会了踉踉跄跄的受伤,跌跌撞撞的坚强。更重要的是我学会了与他人合作,共同取得成功。

漫漫学海,我愿意与他人合作,共同成功,实现自我的价值。我还记得唱《奔跑》羽泉,他们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他们单打独斗的时候也只是龙套,因为他们合作,因为他们互相配合,所以他们成功了,《奔跑》的影响力难道不足以证明吗?

羽泉组合,合作共赢,在校,我也目睹过共赢。那是个下午,烈日灼心。我依稀记得学校又开始身体素质检测。在哪个下午两名女生默默的坚持最后一项“800米测试”,当黄豆般的汗水从她俩的额头滑落,整个跑道就只剩下她们,在跑道上彳亍。有人两人吃紧,突然两人脱力了,纷纷跪倒在赛道上。我远远的能看到宽松肥大的校裤上多了一块鲜红的印记,我以为她们要放弃了。但是她们相互搀扶,像一对历经磨难的奔跑者,不言弃,不放弃。当烈日变成了夕阳,我静静的看完两名女生跑完了这艰难的800米,那股不放弃的精神和合作共赢的结果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或许有一天凡尘缠了你的身,迷茫遮了你的眼,希望你能找到合作的对象,一起渡过难关,一同获取成功。只有合作才会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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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母写给初三孩子的一封信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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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女儿:

你好!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你从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成长到现在的一名初三的中学生,回首往事感慨万千,而现在妈妈有话对你说。

首先希望你快乐健康平安的成长。没有好的健康身体,学习成绩再优秀也等于零。你要在刻苦学习的同时,抽出时间锻炼身体,回家少玩手机,别熬夜,每天精神饱满,学习效率肯定会提高。

二要努力学习。进入初三后,从家长会上我看得出你们的学习竞争很激烈,但是你只要付出就一定会得到回报的,要有梦想,有目标,有责任,有担当,学有榜样,干有方向。

三要学会感恩。要感谢在你成长道路上为你付出的各位老师。

四要以礼待人。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做一个让人任而倚重的朋友。

五搞好你个人卫生。作为一个女孩子,更应该让自己的房间书桌上干净整洁,有干净整洁的好环境,相信每天心情一定不会差的。

祝女儿身体健康,学习上更上一层楼。

妈妈:___

20__年4月5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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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写长城的英语作文初三80词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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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Wall runs across North China like a huge dragon, It winds its way

from west to east, across deserts, over mountains, through valleys till at last

it reaches the sea. Its the longest wall on the earth, also one of the wonders

in the world.The Great Wall has a history of more than 2000 years. The first part was

built during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All the walls were joined up in Qin Dynasty.All tile work was done by

hand.Thousands of people died while building the wall.Thus the Great Wall came

into existence.Since then, it has been rebuilt and repaired many times.

Now the Great Wall,the admiration of the world, has taken on a new look.

Its visited by large numbers of people from all parts of the country and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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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自我介绍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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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郭思宇,属兔。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假小子”。我长得一般,小小的眼睛,鼻子不大不小,嘴巴不大却唠唠叨叨个不停。妈妈因为这一点经常说落我,可是我一点也没有改正的意思。

因为我属兔,所以性格比一般人活泼些,有时会像个男孩子。动作和行为也很像。我会爬树,爬围墙反正男孩子会的差不多我都会。现在这么大我也会和弟弟一起去捉蚂蚱。妈妈总是说道,你就不能像个女孩子一样在家里待着。我说,我要是在家里待着,不就又看电视了吗?我总有许多话为自己开脱。妈妈说不过我,也就不说了。

我最喜欢看电视了,每天一放学,我就以风的速度赶回家,为的是我看我最喜欢看的动画片。现在我上中学了,在学校一个星期都看不到电视把我急得不得了。双休日,我不会放过看电视的机会。早上我起得很早,晚上我睡得很晚。为了就是多看些电视。每周晚上我都10点多钟还在看电视。妈妈让我睡觉我不听,最后还是爸爸出马。一下子把我吓得老老实实去睡觉了。早上妈妈做好饭让我去吃饭。因为有好看的电视所以叫了我一遍又一遍。我还是不想去吃饭。最后妈妈把电视关了之后,我才去吃饭。等吃完饭后,我马上还是去看电视了。直到现在也是如此。不过,我一定会改正自己的毛病的,做一个勤奋的自己。

我有许多的理想,在一年级时,我想当个画家,可是画个老虎却像个超大形象的大花猫。所以这个理想也因此破灭了。现在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老师。我一定会为理想而奋斗。我的人生格言是,失败是成功之母。所以我会坚持不懈的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我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儿,如果看到被遗弃的小动物,我会毫无顾虑的收留它,即使父母不同意,我也会给它寻一个温暖的家。所以我有很多好朋友。不过,我也很爱交朋友。

我,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如果你和我性格差不多,那么就让我们成为好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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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三以奋斗为主题的作文大全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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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我自己的方式活着,按我自己的方式打球。我发誓我从未疲倦过。也许有天我会停下脚步休息,那一天就是生命终结的那一刻。”

一座nba东部冠军奖杯,两届mvp(最有价值球员),三次得分王……光凭这些数据,你可能就会知道,艾弗森曾是继乔丹之后nba最炙手可热的球星,但是如果你知道:在大个子云集的nba赛场中,他的身高只有1。83m,是奋斗成就了这位小个子,这就是我追随他的原因!

艾弗森,这个在贫民窟里长大的孩子,从小就有篮球梦,他渴望有一天,能在球场上驰骋。然而,他的身高劣势让他在比赛中往往被比他高得多的对手打得落花流水。很多人劝他放弃,“你的块头不可能在nba立足的!”但是,艾弗森并没有放弃,而是夜以继日地练习,他相信勤能补拙这个道理,他明白小个子要想生存,就要用速度和灵活与大个子抗衡。他每天跑着去上学,在黑夜中练习投篮,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能在黑暗中投进球的话,那白天就更可以。他要用奋斗撞开通往nba的大门!经过长期的艰苦奋斗,艾弗森练出了无人能比的水准,以状元秀进入nba!

在nba的赛场上,艾弗森无人可挡。他先用熟练的胯下运球让对手眼花缭乱,然后突然灵活地一个变向,晃开对手的防守,再用飞一般的速度冲破协防队员的夹击,以精准的急停后仰跳投结束进攻。艾弗森利用他个子矮重心低的优势,平繁地交替重心,令大个子手忙脚乱,最后大步一跨向前冲,使对手彻底失去重心。被艾弗森晃断胯骨,晃伤脚踝的事时有发生!科比防不住他,基德防不住他,就连乔丹也防不住他!

艾弗森凭着刻苦的奋斗,在有身高缺陷的不利条件下利用自己重心低的特点,以速度、灵活和精准,把劣势化为优势,在nba打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他的精神吸引了成千上万的球迷,我也是其中一个。每当看到艾弗森在球场上挥洒汗水时,我就会想起那奋斗的精神。是的,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应该放弃自己的追求,我们一定要拼尽全力,用“奋斗”这把钥匙打开通往“成功”的大门,像艾弗森一样,我们一定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地的!

奋斗,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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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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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就是道德,而道德就是做人的品质。

培养孩子从小做人的道德品质,时间久了就会变成对父母的孝。当父母含辛茹苦的把我们生育下来,并把我们养育成人他们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心血与汗水,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的孝敬父母,更应该把他们说的话与做人的道理要牢记心中。

正如《弟子规》所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叫你,我们应该及时答应,不要拖延;父母要求你做的事,我们一定要认真的去做,更不要拖拉偷懒。

我看到这里让我感到最感动的是,对于父母的教导,我们一定要恭恭敬敬的听从;父母对我们的指责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我们一定要虚心接受。我们只有认真听从父母的教导,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才会避免失误与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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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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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怀着寻找英雄的心情去读了戏剧大师莎士比亚的著作,同时是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在我眼中,他,不是个英雄。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认为,哈姆雷特是个无勇无谋的懦夫,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身为丹麦王子的他,从父亲亡魂口中得知是叔叔卑鄙地杀死了父亲——那个正直的丹麦王;又阴险地诱惑他的母亲——那位外表十分贞淑的王后;再使用诡计,骗过了所有的丹麦国民,占有了本不属于他的一切。得知真相后,哈姆雷特实在要负起复仇的责任,但是他除了嚷嚷着一定要报仇外,却没有干过一件对复仇有帮助的事。

他那“精明”的复仇计划中,除了装疯卖傻就毫无有效的措施,而且他装疯卖傻的用意让人难以理解。如果说他装疯卖傻是为了接近那个奸人,掩人耳目,倒也可以理解,甚至要为他的聪明才智拍手叫绝。然而,他这样做除了证实这个奸人所做的坏事,让他确信这是个谋杀兄长、篡夺王位的小人外,我实在看不出如何有助于复仇。他一点谋略也没有。

如果这是他绞尽脑汁想出来的“高明”的计策的话,我便无话可说。但他尽可运用他那出众的剑术,三下五除二了结了这个奸人,可是他却没有勇气去做,还要给自己的怯弱戴上“谨慎”的桂冠。他没有一点点气魄。

虽然最后奸王是死在了他的剑下。但是,从当时的情形来看,他是趁着情况混乱,看到母亲已经中毒身亡,而自己也身中剧毒,无药可救,被形势所逼,才举起手中那迟迟疑疑、犹犹豫豫,几次想举起又从未举起的复仇之剑。如果当时没有外部因素的刺激,哈姆雷特就还不能下定决心去复仇。

我始终不觉得他是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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