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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了作文半命题作文(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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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所拥有的友谊记叙文优秀命题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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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有陪伴我一起成长,一起疯狂,一起闹的闺蜜,我们的感情堪比亲姐妹,我们的喜怒哀乐是互相牵连的。我们的友谊情深似海。

友谊就是冬日里的一把火;友谊就是困难时的一声安慰;友谊就是黑夜里的一盏明灯。因为友谊,世界才会变得丰富多彩。

记得那一次,乡里大祭司。我和几个平时最要好的闺蜜一起相约去看戏。一路上我们一直在谈笑,路过一个买气球的路边摊,我们几个被气球锤子吸引住了,不由得买了一个。

顽皮的我们拿着这个锤子去戏弄别人,一路上欢声笑语。这时,我们的“敌人”来了——我们级的男同学。他们拿个好多个气球锤子来势汹汹,我想:一定没好事!机灵的我们便“逃跑”,“可是我们为什么要怕他们呢?”我说。“就是嘛!怕什么,大不了打一场”闺蜜们异口同声地说。于是我们便再去买几个锤子,与“敌人们”展开了一场“野战”。经过一番“厮杀”后,我们双方斗了个两败俱伤。我们的情绪也不稳定,于是,我们开始内讧起来,我们自相残杀。那时的我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疯疯癫癫的,便弄伤了我的好闺蜜。

回到家里,我非常内疚。于是,我便用发qq向她道歉。没想到,她竟然如此宽容大量,告诉我没事,小问题。这点事不需要小题大做。

闺蜜就是闺蜜,我们的友谊是那么坚固。就算吵架不说“对不起!”对方依然原谅你,没有任何怨言。就算不在一起,友谊依然不变。整天的打打杀杀,不但没有破坏我们的友谊,反而让我们增加了我们的情意。

这就是我的好闺蜜。我坚信我们的友谊永不破碎。虽然我们没有一丝一毫的血缘关系,但我们的心是连在一起的。我们总是“有难同当,有福共享!”就算是天塌下来,我们还是一起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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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往年高考半命题作文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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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初秋的味道,就像枯木逢春那样的欢喜。

初秋,一种悲凉来袭的感觉,瑟冷的,遍处的黄叶婆娑飞舞,好像有一支欢乐的交响曲为其演奏,所以它们飞舞的那么欢快,但欢乐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只是感觉是一首离歌给我的味道。秋来袭本来是处处及染黄,显示出一种金灿灿而丰收的律动。可是初秋的到来却与之不同,大地并没有披上那黄金甲,而是黄韵中带有些绿韵,少许的绿色及斑点,在片黄的秋叶中显得格外耀眼,萧条,瑟索占据许多,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随手引一片秋叶,反衬的是它那狰傲的绿韵,给人一种不可掩饰,不可放弃,而带有些落寞感,寂寥。颓废的感觉。

我喜欢初秋的味道,秋风渐渐瑟过,沁入沁透整个夏季,遍布的树木都像抹上黄色的染料,连太阳和半边天都抹上了,大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这球的魔术师给变了一身衣服,在这新衣服的笼罩下,留下了它的味道。秋叶带上它的味道慢慢的掉落,你一片我一片的掉落,大地因此被披上了黄地毯,,漫步在上面,欣赏这秋给我的感觉,感怀使我伤愁,忳郁的只能与秋相伴,问秋,何以至此落寞?赏秋,为何为此态,出于众眼前?悲秋,怎么相与同感?读秋,此为人生。

如今秋依旧续言,怀揣着自己的悲凉与秋交谈,我懂它的意思,它似乎也懂我的意思。漫步秋色,使我更亲近它,卧于秋叶中,使我更了解它,它与我心上的交流,我明白它与我的相同点,可是它好像没有完全明白我,似乎能体现整个的我,但只有一点,它永远不会懂得,或许它也有,可是它最后是以放弃而告终的。细想,那可能是,不是已放弃告终的,而是将那种不能于秋的瑟索抗衡的力量转化成春泥,来抚育后代,让后代来带其完成那份坚持。就是同此,我与它坚持的是不同的,我是半殖民半沦陷,而它却是完全沦陷。秋的神韵只是一种过悲的标志。

清晨,我抚摸树叶的露珠,柔软,又如寒风般的刺骨,沁入我手心,淡漠了,融化了,失去了,蒸腾了。如晚秋般的落破,又如晚秋般的沉沦,无助的心情,只有一个蹒跚的背影在孤秋中活跃,与纷扰而沉沦的世界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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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本来可以半命题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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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之路崎岖,前进的方向总是有着众多岔路。有人因选对了路而沾沾自喜,有人却因误入歧途而后悔不已。选择难有重来的余地,人生亦不可重来。或许,这就是成长的必经吧。

一些长辈们说过:不属于自己的就要选择放弃,再不舍也要潇洒地放弃。而我却觉得,选择放弃,心就不会痛吗?选择放弃,就能保证今后不再遇到吗?放弃了就能保证今后不会再经历吗?放弃了就能保证今后的路会好走一点吗?你可知道,在这放弃的背后藏了多少痛和多少不舍?如果你不放弃呢,那又会怎样?是哭?是闹?是妥协?还是恳求?

每周一早上,我总喜欢关了闹钟接着睡,依赖着那张被我睡得很暖的大床。闹钟叫了一次,两次,三次都没能让我起床。我每周都想着同样的问题:“我为什么不再多睡会呢?反正又不会迟到!”其实我一直都没睡着,而是在一直纠结,到底是起还是不起。可最多再过三分钟,只要到7:00了,我的腿便不听我的使唤,不自觉地就支撑着我下床。

我本来可以不起,可以好好地睡一觉,可我却带着朦胧的睡眼早早离开了家。

每次带着满书包的作业回家时,第一件事想的不是看书,也不是写作业,而是怎么玩,和谁玩,玩什么。每次回家,母亲都要催我写作业,我心里却暗想:“慌什么呀,我才刚回来呢,屁股都还没坐热呢。我的作业可以到周末晚上再补呀,又不是补不完。补不完的话,星期一早上到学校还可以抄啊。这么多的方法,还怕写不完?”但是我却明白,这样只会断送我的前途,对我不会有任何好处。

我本来可以不用写作业,但因为内心的自责,还是先写了作业,然后再玩,这样也玩得更好。

正因为我知道,放弃,代表着懦弱;放弃,代表着希望付之东流;放弃,也代表着对自己和对他人的不负责任。所以我会一直坚持,将“放弃”一词从我的人生字典中抹除。我坚信,人生会有许多的错过和遗憾,也有更多的成功与喜悦,不放弃,会使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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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其实我不想半命题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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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学阶段,我很耀眼,就像太阳光下的金银器件,光芒闪烁。那时,门门功课都好,人缘也不错。可是,上初中后,一切都变了。

我从小学时的班长一落千丈成为了组长,尽管也不算什么奇耻大辱,可我还是感到沮丧至极,绝望至极,对周围的一切都厌恶至极。我渐渐在一些科目上有所退步,尤其数学更是大踏步地后退,而数学老师也终于对我失去了耐心,而继之以太多的冷漠。

我从未想过,原来梦一般美好的初中生活会一点点撕去她的面纱,露出狰狞的面孔。而数学成绩确是无容置疑在不断下降,板子从不少打,无情的责斥也净往我头上扣,老师同学开始无视我,我只好一个人懦夫般躲在墙角里冷眼旁观所有人的喜怒哀乐。

有人说,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我是急了,可我不是兔子,也无处可咬。任凭我怎样吞吐云雨,数学依然纹丝不动,成为我过不去的大坑。我不恨自己有个普通的脑子,只恨自己不会使用它。我的说话开始不经过大脑便脱口而出,题不经过思考便放弃不管。

其实,我并不想成为人群中的“异类”,而且,我也深知,如果自己就这样下去无所作为的话,也许一生也只能是个无名小卒了。我曾一心想当手握星辰的将军,却失足成了墙缝上的一苗可怜的瓜藤;也曾一度幻想自己名扬四海为双亲脸面上贴金,可所有的美梦就在转身之间便全然打碎,连残骸都不剩;我也想“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哪怕尽我所能做到令自己满意为止,可是,现实告诉我,这很难。

那一次次不如意的数学成绩,带给父母的是一次次的失望,而我原本不想令所有人感到伤心,包括我自己。我在努力,我真的也在努力啊!所有人都不知道我的压力又多大,只知道天天催我,恐吓我;所有人都不知道我的心已然扭曲到对全世界都充满了入骨的恨;所有人都不知道我眼里的世界已经变成了单调的灰黑色!

我也不想成为别人眼中的“另类”。现在,失却好久的梦想,我不会再寻,遥远的志向也许永不再回来。我不想再多言语情感,我的路,还得我自己走。

我只悄悄告诉自己,已然踏入低谷,再怎么走,都是向上,都是进步,哪怕走一步算一步,也是向死而生!

我就不信,我找不回原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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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温馨的家为命题的中考满分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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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是个三口之家,爸爸、妈妈和我。我们三个人各有不同的脾气和特点,虽然各弹各的调,但凑在一起却组成了一支和谐的交响乐,使家庭充满了和谐和欢乐。我非常爱的家。 My home is a family of three, father, mother and me.The three of us have different temper and characteristics. Although each bomb is tone, it has formed a harmonious symphony together, making the family full of harmony and joy.I love my home very much.

先说说爱钓鱼的爸爸吧。他个子中等,体形还算匀称,总是剃着一个平头,看上去很帅。因为长期钓鱼的关系,爸爸皮肤晒得黝黑黝黑的。我家一年四季总少不了一样菜:鱼。有时多了还送些给别人呢!爸爸经常说:“钓鱼是生活的一大乐趣。”为了钓到大鱼,爸爸每天研究饲料,如果失败了,就重新试验,直到成功为止。如果我用爸爸这种钓鱼的精神用来学习,我可能年年考第一哦!

我的妈妈又一双炯炯有神、会说话的打眼睛,别看我妈妈长了一副机灵样,做事可真是粗心到了极点。每次在爷爷家吃好晚饭,奶奶总要在叮嘱一下:“看看还有什么东西忘拿啦。”其实这就话是针对妈妈的,因为忘记带钥匙啦,忘记带手机啦,这些毛病妈妈经常犯的。有一次乘地铁妈妈把我也丢了呢。因为妈妈长得可爱,我们全家都叫她粗心的“熊妈妈”。

我呢?是咱家的“希望”。在学习上我粗心大意,在生活中我磨磨蹭蹭,做事慢慢吞吞,妈妈老是说:“妮妮,做作业要讲质量,但也要有速度。”不过,我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也是爸爸妈妈的“骄傲”。

我不会用太多华丽的词来修饰我的家,但是我知道我的家中充满了幸福。我相信,只要在外面遇到了困难,受到了委屈,我第一个想到的绝对是我家,因为,我!爱!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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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谁过一天半命题作文

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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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我正在床上睡大觉,睡着睡着,就听见有一个人在叫我,我起来看见钢铁侠,我心想这是个幻觉,我揉揉眼睛,再仔细看看,原先还真是钢铁侠。他说:“快起来跟我去跑操。”然后我就穿好衣服。刚穿上衣服,他就打开窗户,把我抱起来从楼上飞了下去。然后他脱下机甲就跟我跑步了,跑啊跑啊,我很累他还坚持跑。

我说:“钢铁侠,你怎样这么能跑啊?”“因为我是钢铁侠呀!”钢铁侠对我说。我气喘吁吁地说:“能不能休息一会?”钢铁侠斩钉截铁地说:“继续跑。”

哎,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我不想锻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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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是如此地热爱__半命题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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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它的形态、神韵有着独一无二的风采,而抒写出这洋洋洒洒的文字的器物,便是毛笔。

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毛笔,其自身蕴含着不可名状的魅力,深深吸引着无数的书法爱好者。它时而坚挺笔直,在书写者手中屹立着;时而柔软多姿,在纸上挥洒出浓墨重彩的一笔。毛笔的变幻莫测,让我更加敬佩中国历代的书法家们。小篆有战国时期的李斯;隶书有晋代名家卫夫人;小楷有魏晋时期的钟繇;行书有“入木三分”的书圣王羲之;楷书有“楷书四大家”赵孟頫、柳公权、欧阳询、颜真卿;草书则有怀素……五种风格各异的字体在他们的笔下书写成一幅幅流传千古的佳作,丰富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色彩。

在中华民族几千年发展的长河中,毛笔承担着一个记录者的身份。它在竹笺上、画卷上、宣纸上、奏折上留下了自己的印记,用笔尖描绘了多彩的生活。毛笔更是传统文化的瑰宝,被贯注了中华民族的灵魂精神。毛笔的坚韧像是中华民族的性格,遇到磨难坚挺不屈,却又不轻易折损;它结构独特,需要书写者不断地练习,和毛笔相互磨合,才能用柔顺的笔毛写出力透纸背的字体。

但是这文化珍品却在信息化的社会中,渐渐地被人们遗忘。身为中国人,越来越少的人会写毛笔字,更有甚者提笔忘字,连汉字都快不会书写了。我儿时学习毛笔字,只是单纯地尊敬、崇拜书法,现在,我想让毛笔文化传承下去的心情更为迫切。毛笔的精神,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灵魂中,它积累了中华民族的智慧,承载着中国辉煌的历史。

毛笔,不仅是我个人的宝藏,更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我对它有着深入灵魂的热爱,因为它吸引着我,影响了我,带给我文化与精神的财富,这感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深下去,并且永不磨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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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我爱我家中考话题作文命题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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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家庭中的人都有着不同的爱好、不同的性格,就拿我爸爸来说吧,他简直就是个音乐狂!他曾经郑重的更我们说过:“我就是个音响,我就是个喇叭,我就是个音乐的采摘者,我就是个音乐的吃人。”不管他说什么,总能逗得我们狂笑。 Everyone in each family has different hobbies and different personalities. Take my dad.We even said, "I am a sound, I am a horn, I am a picker of music, and I am a music person." No matter what he said, we can always make us laugh.

“老婆,不要啊,不要啊,你再这样我耳朵会变聋的!”随着尖声看去,原来妈妈已经使出了80的高音叫爸爸,可爸爸又偏偏音响听那一首《青藏高原》,正当唱“咿呀索”时,妈妈才叫的,所以妈妈怎么叫也没用,爸爸听的可时分贝哟!我在一旁只能捂着耳朵听双重女高音,一个是妈妈的,一个是爸爸听的音响中的,“混合双打”,我哪里受得了呀!

“快去拖地,快点!”有是妈妈的一声大叫,爸爸实在是受不了这“拉耳朵”的冤屈,急忙关掉音响,一边去浴室拿拖把,嘴里还不时的说道:我去还不行吗?用得着拉我那双正在倾听音乐的耳朵吗?”妈咪听后火冒三丈,一下子像脱缰的野马般,抬起她那“飞毛腿”“嗖”旳一下奔到爸爸跟前。

正要伸出“九阴白骨爪”好好教训一下爸爸。爸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背起了早已准备好的“饶命歌”,握起妈咪的手唱了起来:“老婆,老婆,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我哪儿做的不好,请你不要客气,爱骂哪里骂哪里,我服了你,我认了你,我永远听你的。

”妈咪的火气一下子随着一句句歌词烟消云散,笑着说:亏你想得出来!这次饶了你,如有下次,重刑伺候!”顽皮的我,经过这次“狂风暴雨”的袭击之后,神秘兮兮的跑到妈咪面前煽风点火,谁知妈咪不领情,还说下次轮到我了呢。我并没有害怕,但还是躲到一边,避免了一场“女子单打”。

说到这大家一定知道我家的“喜之郎”是谁了吧!对,他就是我的开心果爸爸,他给我的家庭增添了许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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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是如此地热爱__半命题中考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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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义是在于活的充实,而不是在于活得长久。”这话说的一点都不错,只有充实的人生才是精彩的。

有这样的一个小故事:有一天,一位年老的流浪汉坐在街头哭泣,时光老人刚好路过,忙问:“你为什么要哭呢?”“我小时候不好好珍惜时间,现在才那么无用呀!”说着流浪汉又哭了起来。时间老人非常同情流浪汉,就决定帮助他。他让流浪汉闭上眼睛,念了咒语:“呼啦呼啦,时间重来!”等流浪汉再次睁开眼时,他已经变成一名小学生,背着书包,正准备去上学呢!在上学的路上,流浪汉自言自语:“这次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变成一名有用的人。”可是,在路上,他又被一些弹弹珠的孩子吸引了。就这样,一辈子还像老样子过下来。直到老了,一天,他还是做在街头哭泣,恰好又遇到时光老人。他看见了时光老人,哭的声音更大了,央求时光老人再给他一次机会。这次老人拒绝了,为了

让每个人都避免不了这种惩罚,从此,时光老人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

故事里的年轻人无论得到多少生命,他最终都会后悔,因为他从来没有珍惜过时间。人们都知道,生命只有一次。有些人,把生命视为珠宝,在生命中,做出不小的贡献。比如:雷锋,他在自己短暂的生命里,想尽一切办法为人民服务。他在有限的生命力,活出了无限的价值。还有谭千秋,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但在地震中,他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挡住了厚厚的楼板,保护了学生,牺牲了自己。但有些人却毫无保留地浪费着自己的生命。比如"啃老族",那些已经30岁40岁的成年人了,还依靠爸爸妈妈的钱养活自己,真是令人不齿。还有“自私族”,意思就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而不惜损害他人利益。这些人真另人厌恶。

所以,作为新一代的我们,就更应该充实人生、热爱生命,让那等待已久的生命花苞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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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可爱的小狗命题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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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只可爱的小,它有一双像葡萄一样好看的大眼睛。它的毛黄黄的,卷卷的,金光闪闪,像人烫的头发,它叫朵朵。

每一次,我上学的时候,它就会摇尾巴,好像在说:”主人再见。”每一次,我放学的时候,它就会汪汪汪的叫着,还摇尾巴,好像在说:“主人回来了,主人回来了!”

有一次,我姐姐在吃鸡腿,朵朵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姐姐,我姐姐给它一点,它吃完了,还看着我姐姐,我姐姐又给它一点,它吃完了,还看着我姐姐,最后,我姐姐把骨头给他了,它吃的津津有味。

我的小狗真是个贪吃鬼,又调皮又可爱,我最喜欢我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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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是半命题中考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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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就是把自己的幸福与别人分享。可也有人说:“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是最幸福的,因为他得到的将是一切”。 Happiness is to share your happiness with others.But some people say, "One of the people who have nothing is the happiest, because he will get everything."

我是不懂为什么人的感情是那么微妙。在我的周围是有很多人爱我的,我知道,但是忧愁并没有因此停止。爱没有把我心中的忧虑化成为飞烟,它依然的存在着。我想爱和忧是相对立的,它们不会因对方的存在而消失,这也就是情感神奇的地方吧!

艾青说过一句话:“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句话触动了我,我在想我的泪水是因为爱的心酸和深沉而流下的吗?我没有得到准确的答案。不过爱是有的,悲伤、忧愁都是有的。我的眼里常含泪水是因为我对生活的忧愁,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而这个信念是爸妈给我的,因为有了他们,我的成长才多了几份快乐和幸福。在这个我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一路上陪伴我的目光是他们,有了他们即使再艰难我都会有一丝丝的慰藉,想到家,我的目光又一次的呆滞了,我想听到那熟悉的声音,又想回到那个不一样的自己,我喜欢那个感觉。一路上是爸妈让我坚强,在自己无法承受想要逃避或放弃某些事的时候,只要想到他们给我的希望我就会坚持。

在这个地方有着我童年快乐的回忆,有我消极的悲处。我一直认为我是属于伤感的个体的。但我又渴望欢乐,快乐真的让人充满强烈的爱。无忧无虑的时候真的会天真的以为世界上什么都是美好的,父母也总是对我开心的笑,长大了,看到的,也懂得多了。看到了父母紧锁眉头的苦恼,可是他们总不会告诉我,独自面对。我难过的时候会向他们倾诉,他们会很用心的开导我。生病时他们焦急百态的样子,依然是那么犹新,父母的心总是会不分昼夜的牵挂着子女。是的,爱其实很普通很普通,伟大的爱也并非都是轰烈的,简简单单也是一种幸福。

一路走来学会了坚强,每一次努力的成果都换来了父母的微笑。在雨天的路上,会有一缕阳光,温暖却被淋湿了希望,但是再小的河也能汇成海洋,我会勇敢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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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自画像四年级命题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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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杨--,我有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一张圆嘟嘟的小脸和一双会说话的小眼睛,可我想,这应该谁都有吧!可我眼睛上有又细又长的睫毛,还有一低头就会有的双下巴,这你就没有了吧!

我有个外号——大胃王。这时为什么?听我细细道来。

我稍微有点胖,想瘦下来,可都怪这个不争气的肚子,让我越来越胖。那天晚上,我看完电视,准备上床睡觉,可电视机上播放一个红烧牛肉面的广告,正巧被这个“大胃王”听见了。我心想:这个红烧牛肉面一定很好吃,我一定要吃它!然后我请求妈妈,妈妈没答应,我只好上床睡觉去了。躺在床上,我左动动,右动动,就是睡不着,嘴里还囔囔着:“小气鬼,我就要吃!”我无可奈何,只好趁着妈妈睡着了,自己泡了一碗。吃完后,这才挂上了“免战牌”。唉――终于可以睡上一觉了。

虽然说我这个“大胃王”很能吃,但我还是个小书虫呢!

有一次,下课了,我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知什么时候上课了,老师走到了我背后,突然,觉得背后阴森森的,转头一看,发现老师正板着脸看着我呢!我赶紧把书放进了抽屉里,老师才走开了,真是虚惊一场!

我不仅爱看书,有时还很胆小呢!那次,放学回家已经6:30了,我提心吊胆地走着,突然背后有人拍我背:会不会去过来抓我了!我那颗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转头一看,原始爸爸呀,那个心中石头才落了下来。

这就是我,贪吃、爱看书又胆小的我,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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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迷上了什么半命题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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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迷上了画画】

法国罗曼·罗兰说:“艺术是一种享受,一切享受中最迷人的享受。”我说:“艺术从变成‘画虫’开始吗?”

中午,我做完作业,闲得无聊,就去找我的好朋友林妙渴,进了她家,我人未见到声先到:“妙渴,你在做什么?”见她没回话,我进门瞧了一眼,不禁叫到:“好可爱的狮子呀!”只见画板上简简单单的几笔线条,就把一只小狮子勾勒得栩栩如生,“天哪,这只狮子已经跃上纸了,画得真像,我也好想学呀!”

“那你可以学这张画。”她把那一幅刚画好的狮子递给了我。我满心欢喜,像服了一帖清凉剂,一中午的烦闷都消逝了。我连忙坐下来,拿起笔和纸“依葫芦画瓢”,不一会儿,一幅“新鲜出炉的画”就完工了,“嗯,狮子的头和身子挺协调的,只是线条还不流畅,看起来蛮像的。”我一脸兴奋,自我安慰道,“初次学画,我有七分像,这就很不错了!”我情不自禁又多练了几张,渐渐地,“小狮子”似乎黏上我了,我心里乐洋洋的,如同路旁盛开的蒲公英和猫眼花。

下午,我去上书法课,最后的10分钟,老师让我们休息。我突然灵光一闪,脑海中又出现了那只“小狮子”,于是,我拿起了画笔,就在书法纸上一阵涂涂画画,可惜,一张纸不够画,我又拿来练完的书法纸东拼西凑,继续作画。由于我画得太入迷,老师叫了我好几声,我才回过神来,刚一站起来,就传来了一阵哄然大笑,那笑声在空气中互相撞击,一浪推着一浪,我只觉得脸上热辣辣的。“老师,锦诺画画……”“老师,她把自己的书法作品画得乱七八糟的!”“这下,她死定了……”,在同学们的“七嘴八舌”声中,老师走了过来,拿起我的“画稿”,仔细一端详,和颜悦色地说:“你的画工不错,虽然看得出你是初学者,但你可以尝试和书法一起并肩学习,说不定,将来的你就是一位书画艺术家呀!”

老师肯定的话语在我平静的心湖上激起了一圈圈涟漪,不断地,不断地荡漾开去……

从此,无论走到哪里,我都停不下画画的脚步,课桌画,杂纸画,土堆画,沙滩画……生活就是画,画就是我的生活,我就这样迷恋上了画画……

画画,它已在我的心底深深地扎下了根,但愿它能在我努力的画笔下盛开出艺术的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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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优秀的高考半命题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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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窗,一缕缕阳光透过窗隙映照在我的脸上,微颤的古窗发出咔咔的声音,似乎在诉说着历史的风起云涌。远处的微风轻柔地拂过一草一木,星子点点似乎照耀着那一个个平凡的生命。刹那,我注意到了它。

那是一朵不知名的小花,孤独地生长在楼群的阴暗处,可它又是那么坚强,在石缝中努力挣扎,冒出了一个小枝芽。

当黑暗降临,我发现它似乎在诉说着什么,突然一股劲风吹过,把它那本就脆弱柔软的身躯折磨得不成样子,就在这时,它绽放出一朵鲜艳而又璀璨的红花,那花娇艳欲滴,透露着不屈与坚强。但花开易逝,它用尽毕生气力只绽放出了那宴时的芳华瞬间便零落尘埃,只为那一刹芳华,已经足够。只为那一抹色彩,便已无悔。它没有放弃自己的初心,’让我的心中不禁泛起了丝丝涟漪。

回自己的过去,又何尝不是如此?此繁华的都市迷乱了我的双眼,绚丽的灯光打乱了我的初心,我们总是为了关好的未来而无限怅惘,但那一个个最平实,单纯的初心是否还在心中停驻?

人生就如同一片海洋,我们总是起起伏伏,一边迷失一边寻找着自己。那一声声坚定的话语,那一句句无悔的青春,为我们谱写着一篇篇新的乐章。我们都在炉火中锻炼着我们的盔甲,为的就是拥有实现初心、保护初心的能力。一次次挫折风雨打垮不了我们,因为初心似一座温暖的港湾,等待着这些疲劳乏累的我们归来。在大千世界,花花绿绿总是烦琐着那个渺小的自己,但为了初心,我们不能畏惧逃避,如那朵小花一般,在有限的青看年华中绽放出不一样的光彩。

第二天清晨,我匆忙地来到窗边,看看那朵小花的模样,只见它花瓣零落,短短的枝干上只留下了一丝丝疏碎的残花。可它的枝干却是那么挺拔,不随风逝去,也不犹豫停泊。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生如逆旅,一苇以航”史官挥动笔墨,可以写下千秋万载,我相信我只用一支圆珠笔,遍可以写下璀璨无悔的篇章初心未曾改变,但花开如火,也如寂寞,我们需要在孤独的道路上独目前行。但黎明的暖光终会将路照亮,心中的信念终将成就不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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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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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生活中最幸运的就是遇到了我那个勤勉、认真负责的班主任——李老师。

在小升初时,我报考了许多的中学,然而我最在意的学校——益智中学。它既离我家近,教学质量又好。起先我并不认为我是一个优秀的人,可是当我走近教室时我便感觉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气氛。当我的新班主任——李老师走进教师后我恍然大悟——我进了学校最好的班级里。我高兴极了。 可是在开始时 我们班的成绩似乎并不特优,甚至比不过一个小小的实验班,军训会操我们表现不佳,体操比赛更是不堪入目。这些都让我们与李老师很失望。可李老师并没有放弃我们,人是认真的工作,有时还会为我们从三点钟开始备课。 不仅如此,李老师还要带一个刚上三年级的孩子学习;还要带一个才满七个月的婴儿玩耍。让他们躺下身来睡了后,还有走上办公桌写随笔。已经近五点了,他还拖着疲倦的身子来给我们上课。在老师给我们念完他的随笔诗,老师不禁流泪了,而同学们有的努力止住哭声;有的捂着脸低下头;有的开始哭了起来。大家都一个老师的不懈努力所感动了。 于是在许多比赛中,我们都屡屡获胜,成为了,当之无愧的最优秀的班级是因为老师对我们的认真负责,才有了胜利;是因为老师的坚持不懈,才有了成就;是因为老师的苦心教导,才有了今天的特优。

殷殷师情,触动了我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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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朋友的中考半命题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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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是寒冷冬季能为你披上棉衣;是炎热夏季能为你送来一杯凉茶;是远隔万水千山的那份思念;是清风徐徐的香气。

在弥漫着回忆的仲夏,船儿乘载着友谊漂泊里,让你想起"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惬意;感受到"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的温暖;体会到"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对友人的美好祝愿。咖啡的浓浓余味,渲染这整个仲夏,是你感受这友谊的细腻与滑蜜。

在孤单的城市,没有亲人的关怀,放眼整个城市。穿梭得人群,川流不息的车辆,整个高速路上往来不绝。快节奏的生活,疲惫的自己,使人间亲情淡化了,在这时接入了一通电话,伸出疲惫的双手,布满血丝的眼睛慢慢张开"喂""哦,我是____,现在可好吗?,吃饭了吗?有没有生病?"在这些简简单单的话语中,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友谊的味道。甜蜜细腻。不知不觉有两股暖暖的东西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晶莹剔透,它带走了眼中布满的血丝,带走了身上的疲惫,"我很好,现在精力充沛,请放心"温暖和明媚充满了黑夜,照亮了你未来的路。

冥冥之中,友谊成为自己的药剂师;查看你的皮包里,友谊成为重要文件之一;察看你的衣橱,友谊挂满了上面下面;察看你的手机里,友谊变成一条条讯息;察看你的脑海里,友谊成为海中的每一个水滴,友谊始终伴你左右,为你充实生活,为你充实每一瞬息。

友谊是成功的桥梁,在走向成功的路上的艰辛有朋友同你一起承担,他们为你撑起雨中的伞,成为暴风雨时的房屋,饥饿时的饭菜,寂寞时的一言一语,当你悲伤时,他成了你忠实的听众,分担你的悲伤,给你加油打气。当你恐惧时,它成了你的戏剧电影,给你带来欢乐,冲淡你的恐惧。友谊的忠诚,无法比拟。

又过了一年,冰冷的冬天,心里的暖意将使你感觉像置身于春风中一样,友谊是阳光呵护着你;是泉水滋润着你;是棉衣,保护着你;是清风徐徐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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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藏在什么里的我半命题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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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书里的我】

我是一个小书迷,喜欢看许多书。然而,因为这个,我不是被打,就是误事儿!

记得一次,我上完课回到家,顺手拿起一本前不久一直纠缠妈妈才得到的新书警犬拉拉,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一会儿对拉拉神奇的鼻子好烦惊奇,一会儿对拉拉长年积累的经验表示赞叹,感到敬佩不已;一会儿又对拉拉的冲动感到诧异;一会儿又对拉拉的……我读着读着,恍如身临其境,美妙地感受着拉拉的智慧,感受着拉拉到勇敢,感受着拉拉的动作之敏捷,之迅速……正当我入神之时,一声大喊从我耳边响起:“杜美莹,吃饭了,再不吃,饭菜都凉了——!”而我却没有回答,因为我看书实在太入迷了,根本没有听到外界的声音。突然,正当我开心的沉浸在拉拉的欢乐里的时候,一阵剧痛从背上传来。转回头,原来是妈妈!只见她两眼瞪圆,头发也都竖了起来!同时,我还看到她背后有一团怒火正在燃烧!那团怒火越烧越旺,愤怒的火苗高高越过课她的头顶!我,被妈妈这气势给吓到了!连连向后倒退。然后,紧接着,一阵怒吼:“快去吃饭!再不吃,看我怎么收拾你——”我一听,连忙逃到饭桌旁,静静地吃起饭来……

过了一周,又发生一件很搞笑的事情。与上次相同,起因,还是读书。

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突然,妈妈的声音从厕所里传出来:“赴美莹,帮我拿点纸过来。”“哦,我知道了。”我清爽的回答。然而,我却拿了一个塑料袋过去给妈妈。哈哈,因为我读书太入迷了,所以听错了。我把塑料袋递给妈妈。“嗯,这是什么?”我才想起来,是要纸。

嘻嘻,这就是我,一个藏在书里的我。我是一只藏在书里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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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考的半命题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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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句常见但又富有深意的话:星星都会发光,但有强有弱,想要闪耀整个天空,那么就要在辽阔无际的黑暗中独自飘荡。

几乎每一次测试,总会有人在身旁议论。要么互相比出优越感,要么垂头丧气失去信心。而我,一直认为一时的成就或惨象并不值得在乎,尽管我也是局中之人,却会努力做到旁观者想要的程度。

究竟还是局中人迷。一次又一次令身后人失落的我开始双眼模糊。我好比一个鸡蛋,从外打破,是食物;从内打破,是一个弱小的生命。老师父母时常说学生努力是为自己,我也赞成这个观点,但往往绝大部分的学生是为了不负父母,不负身后人的期望而奋斗。

家长会结束之后,我担心着所有的一切。那时我几乎不主动去找妈妈谈论学习的事情。因为我知道,由于自己的懒惰而得到了个令我自己都无奈的结果。

晚上,家人一起吃饭,爸爸妈妈就开始议论起来。逃不过的还是逃不过。

“好像你这次测试都不如以前啊?其他好多同学赶上去了呢?”妈妈像是和蔼地问。

“嗯……”我颤颤微微小声应了一下。

“怎么回事嘞?你是不是有什么听不懂啊?还是遇到了什么问题,跟我们说说原因?”恍惚之间,妈妈就问出了这几个令我窒息的问题。姐姐这时也来插了一句,他现在的成绩还不够,他自己明白。我羞怯地一声不吱,低头吃着饭。

之后新学期开始更让我感到悲凉,随着年纪的上升,所学科目只会越来越难,而我的生活像那枚鸡蛋那样从外打破,成了压力。

我越来越感到迷茫,望着窗外那黑暗万里也不见一颗星的天空,眼睛越来越模糊,月亮也成了叠起来的白影。走在路上也是看不清任何东西,仿佛世界都是黑暗的。

走着走着,我又一次低头,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影子它从未消失,一直在黑暗中随我奔跑。恍惚想到:既然影子都能在黑暗中仅靠一点微弱的光奋力前进,那我在这黑暗中又迷茫什么呢?顿时,想到这,前方照射过来明亮的光,影子也愈发显眼。

就这样,我决定在这黑暗寻找那抹属于自己的光明,哪怕只有一点星火,依然能壮大我的影子,它就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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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谢谢你给了我__半命题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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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时间过得真快,今年我已经十岁了,感谢你这么多年对我的爱,你对我的关心和呵护陪伴我走过这十年。

我从小就会发腮腺炎,每次发病,你都比我都难受,守在我身边照顾我。记得我第一次发病,你连夜把我抱到医院,给我挂号找医生看病,一直把我抱在手上,让我能好好睡觉。因为当时急诊医生的误诊,非要求我住院,你急忙放下繁忙的工作,整夜在医院里照顾我,不停的照顾我,自己几乎都没有睡觉。

为了让我增强体质,少让我生病,只有有空,你就陪我到公园或广场上去锻炼身体。有时我们会一起打羽毛球,有时会一起赛跑,有时会一起跳绳。通过我们俩的努力,我的体质增强了很多,已经很少生病了。

我犯错的时候,你会对我很严格,对我凶,但凶后你会跟我讲道理。我知道,妈妈凶我都是为我好。

谢谢你,妈妈,你尽你的努力给我最好的,把我从小养到大,我在这儿向你道一声:“妈妈,你辛苦啦。”以后我会听话,好好学习,少惹你生气的。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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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留下半命题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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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总爱仰望星空,期待着看到爸爸口中的流星和妈妈眼中的倾国倾城的嫦娥姐姐和乖巧可爱的玉兔。

但一次次期待却换来了一次次失望,我开始认为这都是假的,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流星啊,嫦娥啊,玉兔啊,于是便不再守望漆黑的夜。

十岁那年,我去了北京。夜晚住在酒店里,同伴在接电话,我无事可做,又想起了小时候的期待,推开窗户,向外望去,霓虹灯闪烁着,无比耀眼,街上车水马龙,一辆辆在拥挤着,叫嚷着。

“大都市真繁华啊!”我由衷地感叹道。突然,远处好像有一颗极其耀眼的星星在急速地向下坠,此时街道的喧闹声、同伴的电话声似乎都消失了,我听爸爸说过:“看到流星要许愿,可灵验了!”我赶快双手合十,像极了虔诚的信徒。

同伴看到我这般模样,拍了拍我的肩膀,问道:“你在干嘛?”我兴奋地说:“我刚才看到流星了,赶紧许了个愿。”他无奈地说:“你还真相信这瞎话呀,流星不过就是颗烂石头,有什么好稀罕的?”

那颗流星可能是无意中坠落的,也可能是它的寿命已到了尽头,但是它满足了我幼年以来的最渴望的期待,我要留下这份期待。

皎洁的月光射向大地时,周围有着为数不多的星星,它们在冲着我笑,作为回礼,我也向它们露出了八颗大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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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年安徽中考命题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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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沈石溪是“动物小说大王”,在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才深切的体会到他的“神奇”,他把故事的情节写得跌宕起伏,细腻地描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帮助丈夫黑桑完成“成为狼王”的梦想,竭尽全力让狼儿成长为新一代王者,最终为了梦想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悲惨而起伏。有人说狼妈紫岚是个被权力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母亲与妻子。而我却更多的被紫岚那坚持不懈、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打动。

是啊,紫岚在为了实现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

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身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断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

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为了使下一代延续理想,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为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

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和为梦想奋斗的决心啊,甚至付出生命!

我相信,只要我们都有为梦想奋斗的精神,胜利就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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